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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社会学论文

时间:2022-11-30 01:35: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历史社会学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历史社会学论文

第1篇

一、建构主义进路下的科学社会学研究转变

近代以来,科学家、科学社会学家、科学史家和哲学家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客观实在的反映,其中不应该有科学家个人因素的影响以及社会因素的参与。直到20世纪60年代科学知识社会学提出要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的分析的主张,打破了科学知识免受社会学质疑的权威地位。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引起了科学哲学界以及科学界的广泛关注,而且科学知识社会学从产生开始就已经将对科学研究的案例研究作为其重要的论证手段(如爱丁堡学派开创的“争论研究”所涉及的主要就是科学史的案例研究),这些成果引起科学社会学家的广泛重视。今天的科学哲学研究者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即研究方法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具体而言,就是倡导多元学科的方法,以适应历史研究范围扩大、着眼点细化等方面的需求。

20世纪初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的引进,无疑有利于在新观念指导下的科学哲学实践。科学哲学研究者认为历史研究应该融汇人类学、史前考古学、社会心理学、比较宗教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学方面的知识。科学社会学研究作为社会学研究领域中起步较晚而研究对象又较为特殊的分支,其研究内容不仅包括对科学发展的社会学探讨,而且包括分析和反思科学社会学学科本身发展的历史,也即研究其建制化和理论纲领的形成、发展过程。基于科学社会学的立场,分析和借鉴新的研究视角与研究纲领,对于促进科学社会学科的发展来说极为重要。

二、建构主义进路下的科学史研究转变

尽管科学社会学研究下的建构主义进路开展地轰轰烈烈,但在科学史领域中,由于当时大多数科学史家受根深蒂固的传统科学观的影响,并未将这一研究进路引入科学史研究中。著名的科学社会学家、科学史家夏平就曾在其论文《科学史及其社会学重构》中对科学史家忽视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史意义表示不满。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建构主义的科学史研究已有相当影响,1993年,时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科学技术史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的曹天予指出:“近年来,社会建构论在对科学作研究的专业中已变得十分流行。虽然说社会建构论已控制了这个领域可能显得有些夸张,但对一个科学史家来说,在学术著作或通俗文章中要不遇到带有社会建构论倾向的论述是很困难的。”在已有建构主义相关研究中,随处可见建构主义者对历史学家研究成果的应用,甚至自己动手研究科学史。这与以前的哲学或社会学研究力图为科学史的研究构建一个理论研究框架的做法有所不同。这种对科学史“本末倒置”的态度一方面突出了建构主义研究对历史的重视,另一方面,对于科学史学家来说,建构主义也给科学史研究带来很多启示,包括建构主义的立场为学史研究开启的新的研究主题;建构主义为科学史提供的理论资源;以及建构主义者视角对历史提出的新问题,等等。

三、建构主义进路下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

即使在传统的科学史研究领域,建构主义的研究进路也为其开拓了全新的研究课题。1931年,前苏联科学史家在第二届国际科学史大会上发表了题为《牛顿的社会经济根源》的论文,标志着特有的科学史研究方法的出现。

正是在这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彼此借鉴与交融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由科学社会学、科学哲学、科学史、科学文化研究等构成的研究视角广泛,研究方法多样的研究领域――科学技术元勘(Science Technology Studies)研究领域。STS领域的研究者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中,将科学技术理解为各个领域的研究者共同参与的事业,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描述了一幅具体而生动的科学图景,以及参与科学研究的各领域研究者的不同路径。在这幅研究图景中,建构主义进路在其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促进了科学史的研究有助于整个STS研究领域中不同的理论主张间的沟通,而且对于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和STS研究的合流做出重大的贡献。

第2篇

论文摘要:研究文论形态及现象的形成,方法显然是重要的。文学主体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提出之后不久就赫然成了一种令人瞩目的理论现象。从特定角度看,这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知识社会学事件。相较于“内在理路”和社会历史研究法,运用知识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理论现象的形成进行考察,能够为我们的研究带来一些新思路。在知识社会学视野之下,可以较为明显地见出主体性文论现象与1980年代哲学领域里的主体性问题讨论一道在当代中国社会思想史中的意义和价值。当然,这一理论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文学主体性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提出之后不久,即在与当时社会、文化构成的深刻互动关系中逐步发展成一种理论现象。在此,问题的关键是首先需要确认文学主体论由一种单纯的知识形态生长为一种理论现象的事实;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文学主体性理论现象即主体性文论现象的形成并不突兀,除了其倡导者以及承继者的主观理论努力之外,也有赖于80年代中国知识界和思想界带有集体意味的主体论氛围乃至主体论社会心理的滋生和凝结。这是“”后中国特有的一种思想面貌,没有“”,也许在当时的中国就不大可能形成影响深远的文学主体性理论现象。

研究包括文学主体论在内的文论形态及现象的形成,方法显然是重要的。有论者指出,世界各民族对自身历史文化的研究大致可以分出历史解说与思想重构两个方向,前者着眼于分析传统的形成,或者说致力于对传统的形成过程作知性的把握;后者则致力于揭示传统的普遍意义。当然,价值或思想重构也是相对于历史解说而言的。不过,对传统的形成过程作知性把握的历史解说又表现为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如余英时倡导进行“内在理路”的解释川,意在从传统文本中显示的问题人手,探讨思想史中观念与方法的承继与变迁;传统的者从一个方面着眼于社会历史背景,注重对思想的意义作外部解释;此外,当代的一些西方学从知识社会学角度人手,把社会科学训练引人这一领域,从而给历史解说带来了新的活力。

笔者以为,如果把第二种方式(它包含着对马克思理论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的误解或者说对之进行了简单化的处理)向深处开掘成社会历史研究法,那么对文学主体性理论形态及理论现象形成的探讨同样可以采取以上三种方法。当然,这三种方法尽管存在着各自的主要指向,但它们之间也并不是完全孤立的,而是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然而,如果把一种理论看成是一种知识,那么揭示这一知识得以形成的内在理路或者采取社会历史研究法主要探讨其“出场”的社会历史状况以及它可能存在的对于改变现实的理论诉求,并不能把一种知识与社会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完整地纳人研究的视野之内,而这正是知识社会学方法所具有的优势。尤其是当某一理论,如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文学主体性理论,由于其影响较大而在其被提出后随之成为了一种理论现象时,更有必要采用知识社会学方法对它进行研究。

尽管有论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知识社会学研究是由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开始的”但显然谁也不会否认马克思的思想对于知识社会学形成的重大价值。德国著名社会哲学家卡尔?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就主要来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当然,曼海姆认为自己比马克思走得更远。可以确认的是,正是在对马克思的思想和其他社会思想学说的深人研究和探讨中,曼海姆发展出了自己的知识社会学理论。

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试图分析知识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力求获得对社会存在与思想之间关系的系统理解。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在于人们努力发展那些在现代思想的危机中已变得明显和重要的多重相互联系,尤其是发展理论与思维方式之间的社会联系,将它们作为自己适当的研究领域。知识社会学的根本目的并不是要取代传统认识论,而是努力修正它,因为传统认识论没有充分考虑思想的社会性质。对于曼海姆而言,知识社会学理论是一种关于实际思维受社会或存在决定的理论。他强调,实际思想的出现,在许多关键方面都受到各种各样超理论而非纯理论因素的影响。以往的思想史研究普遍认为,思想的改变只能在思想的层面(内在的思想史)上被理解—这与余英时的内在理路说存在诸多的相通之处。曼海姆认为,这种旧方法妨碍着我们认识社会进程对思维领域的渗透。此外,与马克斯?舍勒一样,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调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在这种思想前提下,曼海姆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既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等因素,也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

由此可以看出,曼海姆在知识发生学的研究中,是重视对思想主体的考察的。他说得很明白:“在由存在决定的思想中,其思想过程部分决定于思考主体的特征。当然,曼海姆也认识到思想和观念并不是一个人的孤立灵感的结果,一个群体的集体历史经验是构成其深刻洞见的基础。

曼海姆强调,知识社会学一方面是一种理论,同时也是一种历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P.239)。研究曼海姆的理论专家A.P.西蒙斯曾在《卡尔?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中用了较长的篇幅对作为一种解释方法的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进行过专门研究(PP.106一32)。因而,当我们在上面简要阐述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理论时,也讨论到了他的这一理论的方法论特征。R.K.默顿指出:“在知识社会学中,所有方法一致的中心点是这样一个命题,从思想不是内在地决定的来看,并且就思想的某一方面从认识以外的因素中产生出来而言,思想是有一个存在基础的。”曼海姆以社会学视角研究有关思想,始终都从讨论其存在基础出发。显然,当曼海姆强调知识社会学也是一种历史—社会学方法时,他接受了历史主义的观点。其实,德国历史主义也是曼海姆创立知识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的思想源流之一,遵循历史主义的思维路向是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方法的基本特征。

文学主体性理论自被刘再复提出之后,学界即展开了热烈而广泛的讨论。如前所说,由于这一知识形态与当时社会文化之间的互动关联,不久,它也就赫然成了一种令人瞩目的理论现象。从特定角度看,这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知识社会学事件。由此,我们可以从知识社会学角度对这一理论现象的形成进行考察。显然,这可以为我们的研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通过上文对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及其方法论特征的简要揭示,笔者认为,运用知识社会学方法对文学主体性理论现象的形成进行研究,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第一,总体讨论文学主体性理论“出场”的存在基础—包括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两个向度—揭示它们对时代观念的制约及其对文学主体论得以现实化的推动;第二,从第一中分化出来,关注刘再复作为一个社会个体(个体主体)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并且在此基础上重视对刘再复的这一定位和选择与构成其个人思想基础的集体目的之间的张力关系;第三,从知识与社会的双向互动关系人手,考察文学主体性思想的播散及其成为一种理论现象的有关问题。

第一个方面的问题。以上面谈及的三个维度为参照,检视以往学界习惯性地运用内在理路研究法和从社会历史角度探讨文学主体性理论形成问题的做法,不难发现,论者在研究中关注的其实是以上所说的第一个层面的问题。

总体来看,与采取知识社会学方法进行问题讨论的内在要求相比,他们的研究尽管缺少一些社会学特征或社会科学训练,但研究问题的着力点是显明的,那就是集中指向对文学主体性理论得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的考察。只是这种考察是局部性的,而不可能顾及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的各个方面;当然,这种全面的探讨在非社会学乃至包括社会学在内的一切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似乎也是没有必要的。‘正因为研究者们的惯常做法事实上主要是殊讨在知识社会学研究视角下,文学主体性理论得以产生或得以现实化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问题,故而在此为了行文的简洁和讨论问题的集中性,我们就没有必要再运用知识社会学方法针对这一维度进行近乎重复性的研究了。

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在以往关于文学主体性理论产生的研究中,这一问题关注得很少甚至在有些论者的专题研究中完全被忽视,笔者以为,这种研究现状需要被改变。

考察刘再复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在20世纪80年代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问题,意味着我们的研究对前文已经提及的曼海姆所说的“在由存在决定的思想中,其思想过程部分决定于思考主体的特征”这一思想的关注和认同。但是,笔者并不准备在此对刘再复在80年代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进行充分的专题讨论,而是想径直指出,刘再复主体性原则思想的确立是与其一己的身份定位和由此决定的价值选择密切相关的。而且,笔者认为,从总体而言,提出文学主体性理论时的刘再复是一个平民型知识分子,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平民型的公共知识分子。这就是刘再复在那个激情的年代亦即1980年代自主的根本性身份定位,由此也就决定着他最终的价值选择。

笔者以为,刘再复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具有自主性,他的思想选择首先也是自主的。刘再复在阅读到李泽厚的《康德哲学与建立主体性哲学论纲》一文之后,禁不住内心的激动,并隐约地感到,他将要在文学理论领域中进行一次具有颠覆性和建设性的变革。显然,要进行这场从根本上针对机械反映论的颠覆性和建设性的变革,没有足够的理论勇气和自主的理论探索精神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他在80年代把学术重点放到对人的问题的研究上也存在着一个明显的自主性理论探索过程。

然而,我们还要看到,无论是刘再复的身份定位、价值选择,还是其思想选择,尽管都存在较为明显的自主性特征,但显然又是受到广阔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集体目的制约的。这也就是说,我们在关注刘再复的身份定位和价值选择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刘再复个人选择的受动性,认识到其个人选择与构成个人思想基础的集体目的之间的张力关系。个体知识分子的声音是孤独的,它必须自由地结合一个运动的真实情况,民族的盼望、共同理想的追求,才能得到回响。

80年代,刘再复生活在“合唱”的语境中。90年代的他曾如是说:“我的个体存在以往被群体存在所淹没,我的本质也被群体的本质所规定。这大概就是指他的个人选择受到了集体目的的规定。正如曼海姆理论所表明的那样,构成知识信念的主要是社会而非个人。曼海姆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个人是不可能单纯地从他自身的经历中形成世界观的。他还说,思想和观念并不是伟大天才的孤立灵感的结果,一个群体的集体历史经验是构成天才深刻洞见的基础。笔者注意到,采取内在理路研究法和从社会历史角度研究文学主体性理论的学者在他们的探讨中,事实上已然广泛地涉及对文学主体性理论赖以产生的集体历史经验、社会环境等的关注,虽然他们也许不曾使用“集体历史经验”等这样的字眼。相对而言,他们对刘再复的个人选择与构成其个人思想基础的集体目的之间的张力关系却缺乏更多和更直接的探索,尽管他们的习惯性关注也隐含着说明这一张力关系的若干要素。这主要是由于受到研究方法的限制,以上一些重要问题并没有真正进人他们中大多数人的研究视野。这是甚为遗憾的。

通过以上简要的探讨,笔者的结论是:文学主体性理论的提出,一方面是刘再复在前人理论构造(包括“文学是人学”的文学观念的当代确立和哲学领域里的主体论问题讨论等)基础上个人理论“突围”、扩张的结果;另一方面,作为20世纪80年代人道主义话语的构成部分,在更大程度上它是在中国社会普遍兴起的对以主体性为核心内涵的现代性价值诉求的运动过程中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因而也就是历史的产物。由此,特别是从刘再复在集体目的规约下的思想选择中可以看出,他作为一个80年代的公共知识分子,在提出文学主体性理论时的较为自觉的现代性价值认同。就刘再复文学主体性思想的根本性理论指向看,是对作为社会个体的人的主体性的呼唤、确证和伸张,因而,他在很大程度上是在进行人的设计。这也就是说,文学主体性理论的提出是与刘再复对人的现代化问题的思考扭结在一起的。可以认为,人的现代化是80年代主体论者的根本目的,现代性价值诉求是他们共同的历史性的思想选择。

第三个方面的问题。其实,文学主体性思想的播散在大多数文学主体论研究者的探讨中也有所涉及。比如,一般来说,研究者们会谈到文学主体性思想的影响,这其中自然存在着对文学主体性思想播散的关注;也有研究者注意到,在刘再复之后,陆贵山的《审美主客体》和畅广元审订的《主体论文艺学》两部较为重要的论著相继出版,加深了文艺学美学领域中的主体论间题研究。然而,笔者想在此指出的是,由以上这些看法所构成的文字似乎更多地只是对历史中既存的一种思想或知识事实进行描述,而没有明显的理论自觉,把主体论思想作为80年代的知识类型来考察,也就不可能从理论上讨论这一知识类型对社会思潮的推动作用,以及在知识与社会的双向互动中文学主体性理论得以生长为一种理论现象的事实。知识的生长当然需要动力,“一般而言,知识生长的动力来源于生活世界与知识世界的张力,而这一张力的强弱和伸展方向,则取决于生活世界对知识世界的内在要求和知识世界对生活世界的反映能力与方式”。从“”中走出来的中国社会,在广阔的生活世界中需要肯定人的主体性地位和个体主体的价值,而主体知识类型正适时和恰当地反映了这一生活世界的要求。这样,从现代中国思想史着眼,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知识语码的构造存在一定的同质性,而随后中国社会结构的整体变动使知识语码的构造出现了显著的变化。由知识语码的重新编织而构成的主体论知识转型无疑成为80年代生活世界的内在需求,以及中国思想的重要特征。文学主体性思想正是在这一知识语境以及由此萌生和日趋壮大的社会心理期待中得以播散并成为了一种理论现象。当然,在这里,问题的复杂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因为,这其中至少还涉及对受存在制约的知识功能的研究,这些功能既可以用来说明知识的持久性或变迁,也是对知识“力”—它推动某种思想潮流的兴起甚至是导致社会现实被改造的极好证明。从对知识功能的关注和强调,使我们可以从知识社会学方法人手,完成现代知识对社会“塑性”乃至控制的阐释与理解。在此背景下,我们也就能够认识到,包括文学主体性理论现象在内的80年代主体论知识转型,对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诚如刘再复所指出的那样,文学主体性理论的提出以及围绕着它而展开的争论溢出了文学论的范围,它和80年代初发生在哲学领域里的主体性问题讨论一道构成了一个时代的思想事件,或者直接说,它是一种显豁的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相伴随的思想事件。

作为一种知识理论,文学主体论与当时哲学中的主体性问题讨论引发了当代中国思想史中一种以强调主体价值为根本标志的知识类型的产生。

第3篇

【论文摘要】曼海姆站在知识社会学的立场上,以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为起点,中途经过总体概念,最后上升并回到他构建的知识社会学这一基点,从而诠释了一个全新的流动的意识形态概念。霍克海默以为视角对其概念的思辩和形而上学性进行了有力地批驳。

追溯意识形态的渊源,最早可见于英国哲学家培根的“偶像说”( idola) ,“培根的偶像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被看作是现代意识形态概念的先驱。但是,培根并没有创造出“意识形态”一词,真正第一个创制意识形态概念并把这一概念引人西方哲学史的当数十九世纪法兰西研究院院士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他在研究了孔狄亚克和洛克的哲学后,“创立了他称之为意识形态的学科。着人们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深入和理解,继特拉西之后,便有一系列熠熠生辉的名字: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等,但在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探讨中,却不能不提到卡尔·曼海姆。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是知识社会学思潮的主要代表,他于1929年完成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从而奠定了他在意识形态问题研究领域不可忽视的地位。在该书中,他“概括了一门能对社会生活作出新的和更深刻理解的新学科”,并系统地阐述了知识社会学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新见解。

曼海姆提出意识形态概念的同时,提出了另一个与之相应的乌托邦概念,并认为,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关于“存在之超越的观念”,随之曼海姆又对二者进行了较详尽地区别。最后他发现了一个相当恰当的标准来对二者加以区分,“这个标准就是它们能否实现。同时,曼海姆也承认,乌托邦与意识形态相比更易识别,意识形态往往披有虚伪的外衣,因此,曼海姆把分析的重点放在意识形态之上,这样,曼海姆站在其知识社会学的立场上详尽论述了他的意识形态理论。这一理论的公诸于众,也招致了许多学者特别是许多西方者的批判。

曼海姆在考察“意识形态”概念时很困惑,他坦言,自意识形态一词创制以来,新含义层出不穷,有必要对此术语的含义作一番分析。而“这样一种分析将表明,意识形态这一术语总的说来有两个不同的和可区分的含义—特殊含义和总体含义”。那么,什么是特殊概念和总体概念呢?曼海姆分别作了回答。“当表示我们怀疑我们的论敌所提出的观点和陈述时,这一概念的特殊含义便包含在其中,”并且,在怀疑的基础上,对论敌的观点和陈述加以歪曲。“这些歪曲包括:从有意识的谎言到半意识和无意识的伪装,从处心积虑愚弄他人到自我欺骗。当然,曼海姆也指出,这一特殊概念并不能简单等同于谎言、欺骗或伪装,它的内容和含义是多方面的。如果把其范围扩大,指“某个时代或某个具体的历史—社会集团(例如阶级)的意识形态”,则是这一术语的总体概念。也就是说,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意谓一个时代或一个团体的总的意识结构与特征。

分析了意识形态的两种概念后,曼海姆考察了这两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在曼海姆看来,这两个概念的共同因素在于:它们都不会为了了解论敌真正的含义和意图,而只依据论敌实际的言论。也就是说,为了了解论敌真正的含义和意图,不仅仅依据论敌的实际言论,还依据主体的具体特点和生活状况。它们都是从个体或集体的存在状况出发,因而具有功能化的特点。它们的区别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范围上存在不同,包括主体范围、时间范围,也包括内容范围。特殊概念只表示论敌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总体概念则对论敌的总体世界观表示怀疑。第二,“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在纯粹心理学的水平上对观点进行分析。而总体概念是在精神层次上对观念起作用。第三,“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主要与利益心理学一起起作用,但其总体概念则使用更形式化的功能分析,不考虑动机。”在特殊概念那里,由于利益的动机,便产生谎言、欺骗,而在总体概念那里,利益动机与意识形态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在这里,更重要的是功能分析和结构解构。最后,曼海姆在考察特殊概念和总体概念关系的基础上,指出特殊概念实际上从未脱离心理学范畴,因此,与总体概念比较起来,便没有多大意义。

从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到总体概念。曼海姆对两种概念的区分,只为了得出一个结论:发生于心理层次的“揭底”不应混同于更激进的怀疑主义和在本体论和认识论层次上进行的更彻底更具摧毁力的批判性分析。缘于这样一种结论,特殊概念有必要上升到总体概念。但是,这种上升的进程并不是无所依赖与自发的,而是得益于多种因素共同培育的结果。曼海姆总结出三个步骤:“第一个重要的步骤是意识哲学的发展。起初,主体意识到的是一个无限多样化和混乱无序的世界,其后,在这种世界图式中确定了“有领悟力的主体统一性”,用曼海姆的话说,“实际上构成了意识形态总体概念的雏形。第二个阶段的到来,是在人们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待意识形态总体的,然而是超现世的观念之时。“曼海姆承认,这主要是黑格尔和历史学派的功绩。在这一阶段,在黑格尔那里,“民族精神”这种代表历史上被区分的意识的成分被结合进了“世界精神”之中。很显然,总体的意识概念的历史化“产生于思想的历史—政治潮流与哲学领域的结合”和“社会的相互作用”。创造现代意识形态总体概念最重要的一环同样产生于历史—社会进程。在前几个阶段,意识的载体是个体或民族,而现在,阶级取代了种族或民族成为历史上演变的意识的载体。在这一阶段,“民族精神”的概念被“阶级意识”所取代,曼海姆认为,这种阶级意识就是阶级意识形态。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经过了这三个步骤即从意识本身到民族意识再到阶级意识后,特殊的意识形态概念便消融在总体概念之中。起初,主体对意识形态的批判主要从心理学上出发,而现在则深入到理论层面,开始分析意识形态的总体结构,正因为如此,“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在理解我们的社会生活方面具有特别的意义和关联。

从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到知识社会学。曼海姆作为马克思·舍勒开创的知识社会学思潮的继承者,他探讨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本身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建立他的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体系。在曼海姆看来,从总体概念的特殊领悟到普遍领悟的过程是精神发展史上出现的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曼海姆的“意识形态理论对本世纪五十年代兴起的以‘意识形态终结’为口号的社会学思潮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同时,他的这一理论也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判,在这些批判中,霍克海默走在了前列。马克思·霍克海默是著名的法兰克福学派的创始人。1930年,他发表了《一个新的意识形态概念?》的论文,从而对曼海姆的意识形态理论提出了全面的批判。

针对曼海姆关于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和“总体概念”的提法,霍克海默在比较了康德哲学后认为,这一提法,特别是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的提法是从康德哲学中引申出来的。在康德那里,经验知识是通过知性范畴来构成的,它并不是对现实世界的反映。而在曼海姆那里,他把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理解成“在社会环境中的地位的功能”。也就是说,这一总体概念似乎有一个广阔的社会的和历史时代的背景。而实际上,“这一背景并不是指真实的生活世界,而只是纯粹的精神运动史。因此,霍克海默指责曼海姆,在这个意义上,他没有比康德提供更多的东西。另外,曼海姆在探讨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向知识社会学的过渡时,指出,“曾经是党派的思想武器的东西变成了社会和思想史的一般研究方法。这样,在曼海姆那里,特定的党派立场就消融在了意识形态之中。这种超党派、超阶级的观念自然也导致了霍克海默的批判。霍克海默指出,“按照曼海姆的观点,知识社会学的规定使意识形态学说从‘一个党派的斗争武器’转变为一个超党派的‘社会学的精神历史’。与曼海姆相对应,马克思肯定了意识形态的阶级性,马克思告诉我们,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这样,霍克海默在批判曼海姆意识形态概念的超党派和超阶级性时,也有力地维护了马克思意识形态的阶级特性。

第4篇

关键词 任务驱动;网络课程;教学设计;自主学习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2)18-0130-02

1 网络课程与任务驱动教学

任务驱动教学法是构建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学过程以任务为线,教学内容巧妙地设计隐含在任务中,在具体的学习情境中,学生独立或以分组形式来完成任务。通过任务的完成,让学生学会去发现、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网络课程里任务驱动教学的应用还在初期探索中,常用于科学类课程,如计算机课程。此类课程的教学是对科学知识的实践与印证,更多地培养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学科的特点,缺乏对创新、反思、批判能力的培养。而在人文类网络课程中,如历史、文学、哲学、社会学等,强调对现象的批判与反思。但大部分此类网络课程还延续传统书本教材的“知识点介绍”特点,以历史章节为顺序,列举每个时期的重点现象,并由教师进行点评,忽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只能对知识点记忆,而不能真正地思考。同时,此类网络课程在教学设计上只是将静态的书面素材变为动态的网页呈现,教师从录相课里直接灌输知识,学生完成网页浏览,其学习过程与学习效果得不到监控,“自主”学习转为空谈。

任务驱动教学法在文学类网络课程里的应用如何?笔者参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网络课程外国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专题、现当代文学的设计与应用,将任务驱动教学法作为教学的重点方法实践。

2 任务驱动教学法在文学类网络课程中的设计

网络课程里自主学习的实现,可以通过任务驱动的方式。首先,网络课程的功能设计上,体现出Web2.0支持的对个性化学习过程的记录与统计过程。然后,关于课程的知识点背景(包时代背景、相关知识回顾)可以采用“资料搜索任务”,学生自主总结出知识点背景。课程的知识点学习后,采用“专题辩论任务”,直接体现学生的个性化理解。在知识点的测试阶段,采用“作业提交任务”,上传小论文。整个教学模式的学习过程为:会员登录文学史背景资料搜集任务课程学习专题辩论任务单元测试小论文作业提交任务。

学习任务1:文学史背景资料搜集——学生自主进行情境创设

学生自主进行情境创设,是指学习初期,学生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知识的完成者。如对“二十世纪外国文学”这段历史的描述,教师可以罗列出背景知识点的框架:二次世界大战的基本情况、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情况、世纪初的普遍情绪、当时名人的传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资料总结与描述,在网络课程的BBS发表。教师对学生的信息进行汇总,并介绍出通行的历史文本。学生在与教师提供的“文本”进行阅读时,已有了前期的理解性情境创设准备,能有一定的批判眼光对待文本,从而产生情感上的交流,达到理解的目的。网络课程里关于知识点背景的介绍,如历史、文学史、社会学史、经济学史、政治史、哲学史等,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学习任务2:专题辩论任务——学生的批判性反思

如对“五四时期新诗的提倡者认为旧诗已是一种无病,必须丢弃古典诗歌”的批判,的观点是当时文艺发展的必然,但放到今天,此观点就值得商榷。在网络课程中,教师可以此经典的观点作为学生辩论的主题,学生以自己的体会在BBS里辩论是否应该放弃旧诗,教师再引入五四时期学者的观点,说明其提出的背景,有利于学生更好地阅读文本。网络课程里对所有人文社会科学原理的介绍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学习任务3:小论文作业提交——学生的综合性反思

除了具体的对文学作品的反思,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后,学生可以对一段文学史进行总体的评论,基本前期对作品的个性化理解,此时的综合评论也是个性化的,从而达到文学史的总体理解。

3 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实施

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实施可以分为:创设情境、提出任务;结合实际、分解任务;启发思维、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完成任务;作品展示、评价总结。下面介绍实施过程中的原则。

3.1 任务要有层次

学生对知识的学习是由浅入深的过程。学习任务的设计要考虑学生对网络课程熟悉程度不够,知识接受能力有差异,充分考虑学生的现有文化知识、认知和兴趣等,针对学习的不同程度来设计不同层次的任务。如从“资料搜集”到“资料综述”,再到“阅读”与“反思”,再到“综合论文写作”,就体现出任务的难度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这让学生初次接受任务即树立学习的自信心。

3.2 任务要分散重点、难点

一般来说,课程的知识体系是非常多的,如文学类课程通常包括一个较长时期的文学史。对于每一个章节,不适合全部都设置学习任务。对于一般章节,重在对作品的体会,要强调原文阅读,学生完成读书笔记即可。笔记可以只言片语,只要是真实的体会就行。只在部分章节设置具有难度的学习任务,让学习过程体现张驰有度的学习节奏。

3.3 任务的操作性要好

任务的完成与呈现,操作性要好。如“文学经典在线BBS辩论”,学生在辩论主题的网页对话框输入自己的观点,点击上传,其观点即时呈现。部分课程设置了后台的审核提交功能,使学生无法即时看到自己的观点上传,审校通过后才能呈现,影响学生的成就感体会与辩论在现场感。

3.4 任务设计要问题多元化

引导学生从各个方面去解决问题,用多种方法来解决同一个问题,防止思维的绝对。任务设计时要关注任务的可思考空间。任务设计要注意留给学生一定的独立思考、探索和自我开拓的余地。如“我喜爱的一部现当代文学作品”就比“我读《伤逝》的知识分子”要多元化。

3.5 关注完成任务时间

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完成任务,如果学生长时间完不成任务,他们对任务的兴趣就会降低,从而产生畏惧心理,无形中也增加了教学的难度。同时也要规定完成的时间限制,以免产生学习的惰性。网络课程的使用,可以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但强调在面授课的集中使用,在共同学习的氛围里,规定任务的完成时间,也可以采用小组合作的形式完成。

参考文献

[1]文涛.“任务驱动”方法在计算机网络课程教学中的实践[J].计算机与网络,2008(9):65-67.

[2]王春霞.基于网络环境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计算机应用基础》中的实践[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1):89-91.

第5篇

[论文关键词]强纲领;科学建构论;相对主义;经验主义;反思

科学作为人类文明的象征,曾经在人类的历史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它在理论和应用两方面都取得了迅速而广泛的进步,不断地强化着人类自启蒙运动以来根深蒂固的科学主义信念,借助于这种信念.科学在现代文化中几乎取得了惟我独尊的霸权地位。但科学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社会后果,它集中放大了现代科学可能带来的所有社会和文化问题。经过20年代的大萧条、两次世界大战、核军备竞赛、以及环境和生态危机等等之后,人们对“科学是一把双刃剑”有了足够的体会。于是对科学合理性信念的怀疑和批判运动也就逐步取得了足够肥沃的温床。“当科学技术具有了‘生机控制能力’,开始主宰国家的兴亡和社会的盛衰;当科学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开始排斥和打击任何非科学的知识和信念;当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官僚结合为一个新的权力集团,试图垄断和控制整个社会的经济命脉时,科学(技术)文化固有的,在它尚且弱小时一直受到包容的缺陷,现在就成了其他亚文化怀疑和批判的靶子。”这就标志着一个科学反思时代的来临。

20世纪60年代前。实在论的理性主义占统治地位,其主要代表是逻辑实证主义。按照他们的观点:科学是关于客观实在的知识体,是关于我们的世界的理论和实验命题的集合;实验、观察和证据是支持一项理论的最主要根据;科学是一项累积性的事业,科学进步的进程实际上就是新理论不断合并、归化旧理论的过程。对于试图为科学包含的各种命题建立形式化关系的科学哲学来说.科学知识体构成一个自足的体系。然而随着20世纪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相对论和量子论的诞生.表明了科学虽然有一套建构和评价知识的可靠标准和信念,但并不能证明科学知识为真。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的理性主义实在论受到了挑战。以库恩的历史主义为先河,费耶阿本德的科学无政府主义、罗蒂的科学实用主义等对传统的认识论和科学观进行清算.质疑那些坚持逻辑和证据是科学的有效性和科学家理论选择主要因素的理性主义和客观主义。库恩的科学哲学的历史主义转向.打开了运用社会学研究科学知识的路径,对库恩历史主义的激进解读正是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源头。一般来说.其理论渊源在科学哲学上主要可追溯到库恩的“范式”理论、奎因的整体论、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知识纲领与罗蒂的实用主义;在社会学上主要可追溯到迪尔凯姆、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与维特根斯坦的后期语言哲学。

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又称为社会建构主义,起源于 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爱丁堡大学的“科学文化研究小组”(ScienceStudiesUnit),以其激进的科学建构论主张迅速产生国际影响。它对科学采取怀疑论和不可知立场,对哲学本质主义、形式主义、基础主义和实证主义进行强烈拒斥,并声称要集中清算长期在知识界占统治地位的“标准科学观”。正统的科学观认为存在着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的普遍标准,而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却宣称:“科学是一项解释性的事业.在科学研究过程中,自然世界的性质是社会地建构出来的”(马尔凯)。换言之.科学知识并非由科学家“发现”的事实组成.不是对外在自然界的客观反映和合理表述。而是科学家在实验室制造出来又通过修辞学手段将其说成是普遍真理的局域性知识.是科学家贴在其常规实践和认识上的权宜性标签.是负荷着科学家的认识和社会利益受特定社会因素塑造的,是由社会建构出来的。

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这一学派可分为:(1)爱丁堡学派。以宏观方法见长,努力追踪经典的社会变量与相关的群体知识内容之间的因果关系.注重利益理论的研究,克诺尔一谢廷娜称其为“宏观定向的相一致模式”;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巴恩斯和布鲁尔。代表著作有《科学知识与社会理论》、《知识与社会意象》等。爱丁堡是知识社会学中发展最为成熟.最具代表性的学派,所受到的批评也最激烈。(2)巴斯学派。是以柯林斯为代表,以微观方法见长。大量进行科学的案例分析研究.试图展现科学知识是科学实践者之间的偶然的“谈判”和“协商”的结果,对当代科学进行了参与观察和经验相对论分析,它易于揭示科学的社会性质以及科学研究实际上是如何进行的。其代表作是《改变秩序》。(3)巴黎学派。这一学派是以法国社会学家拉都尔与伍尔格为代表.采用人类学的方法对科学进行内在的描述和解释。

如《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潘多拉的希望》等。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不同学派在理论依据、分析工具及研究方向方面有广泛的不同,但也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方法论上的经验主义(也称自然主义)和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布鲁尔曾将强纲领的主张归纳为四条原则,即因果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对称性原则;反身性原则。这一纲领的中心是公正原则和对称性原则,因为强纲领SSK是通过一种没有涉及到真理或合理性的断言来解释自然知识而开始自己的事业的。这便是布鲁尔称之为的“自然主义”立场,也就是经验主义的社会学研究。它是一个注重事实的、经验性的研究领域,这种研究竭力避免用“普遍理性”去评价历史上已知的科学实践,而只是按照科学实践的实际情况来描述它们。巴恩斯写到:“它是一门自然主义的而不是规戒性或规范性取向的学科,它仅仅试图将不同文化的信念和概念作为经验现象来理解。这种自然主义的关怀与从外部评价这些信念和概念不相干,它关心的是全部问题是它们为什么事实上被保持下来。”。它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解释注重社会因素的“因果性解释”,这也是强纲领四个原则中的第一个原则,因果性原则。所以,社会建构主义关注的是科学家在实验室中的实验.实验过程中的话语分析.科学史上重大争论的案例,从社会学的角度对科学内容进行自然主义分析。即从对科学的最终产品的关注转向了对科学制造过程的关注。这样,真实的、历史的、实际的科学情境现在被认为不仅是相关的,而且还是被考虑为科学实践过程的最重要的因素。而且,公正性原则和对称性原则也是布鲁尔导出其相对主义认识论,在社会学意义上解构理性和与非理性、正确知识和错误知识的界限,从而把科学知识合法纳入社会学版图的重要预设。社会建构主义首先对科学的实在论、科学方法论(如“归纳法”)、科学实验和科学理论逐一进行解构,然后指出.知识的制造过程中的统一性,如其继承、评价、传播与变化.并不是孤独的个体的工作.而是一种集体活动。因此强纲领SSK声称科学知识本性既不能化为个体的认知过程也不能化归为知识进化的历史.这就取消了认识论的研究。其结果是认为人的文化历史背景能决定他们的行为本性(包括认知过程)。也即在知识的因果性解释中,社会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并没给实在留下什么角色。如果真理被视为一种集体的约定,不同的集体就会有不同的约定,这样强纲领SSK就不可避免地滑人了相对主义的深渊。“相对主义,象其他任何人一样,必然会对这些信念加以分类,接受某些信念.并拒绝另一些信念。他很自然地会有某些偏好,这些偏好是与他那个地区的其他人的偏好相一致的。‘真实的’与‘虚假的’这类词提供了表达那些评价的习惯用语。‘合理的’与‘不合理的’这类词也具有类似的功能。”也就是说,真与假,合理性与非合理性仅仅反映出科学家的一种偏好,甚至是政治偏见。这样,传统的“科学”与“伪科学”、“硬”科学和“软”科学的区别都消失了。强纲领SSK也从不隐瞒自己的相对主义特征,公然承认自己是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者.巴恩斯和布鲁尔说:“相对主义绝对不是对科学的一种威胁.恰恰相反,它是这种理解所需要的。……正是那些反对相对主义者.那些认为某种形式的知识理所当然地具有特殊地位的人.他们才对知识和认识科学理解构成了真正的威胁。

应该说.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工作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它从社会的角度揭示了科学知识中丰富的多样性的一面.这也意味着对科学的研究已经第一次真正从逻辑实证主义的象牙塔走向了生活实践。无疑,把科学不仅仅看成是一种理性、逻辑、客观性的堆积.而是一种社会的实践活动是有积极意义的。这就涉及到某些程度上的有意义的认知过程的研究.如物质与仪器的操纵、想象的制造与阐述、筑型化与类比模式、科学家相互之间交流的所有方面。如交谈、表达结果、认可、应用。为专业杂志撰写的论文等。而这些深入到科学研究内部的微观分析研究是有其合理成分的。因为科学作为人类的一种活动。象其他的一切人类活动一样.其价值应该有社会学的分析维度。在科学中的理论的选择与评价标准、实验的设计等也确实包含着某些社会因素.如科学家所依赖的历史与文化传统的沉淀等。

这样.便使人们从一个广泛的社会环境中去考察科学.这就使科学走向了实际,走向了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科学知识中人类和社会纬度的重要性,认为科学知识的产生、评价和使用。受制于人类力量的各种社会约束和利益。

在一定程度上能纠正逻辑实证主义在传统实在论表述上的错误做法。所以。即便是站在不同立场的默顿学派的杰出学者巴伯也说:“强纲领的几个特征引起了我的钦佩。这些学者不仅对科学的社会组织。而且还对科学的实质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这克服了我感到在我的工作上的不足。由于在科学方面没有受到训练.我不得不限制我自己主要研究科学的外部社会组织与其在大规模的社会系统中的地位。这些新的研究者.在某些方面.如戴维·埃杰.以前一直是一位实践中的科学家,其他人也在严肃地与仔细地理解科学思想的实质。最后.我敬佩这一群体的能量:他们有组织、有计划地训练学生,成功地编辑了科学社会学的主要杂志《科学的社会研究》。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所坚持的对称性原则与公正性原则使其在本体论与认识论上趋于极端相对主义.在许多强纲领的科学研究案例中,他们的工作也是在否定一种客观的.进步的科学的可能性。如,拉都尔和伍尔格在《实验室的生活》一书中试图消除真理与谬误之间的区别.认为科学家可以以不诚实的手段来掩盖其矛盾的证据.那样他们在社会学的意义上就是成功的。因为所有的科学.在他们看来都是借助于修饰手段的谈判与制造出来的。都是“幻觉的建构”,否定了理论认识上有优劣区别的客观标准。巴恩斯、布鲁尔和亨利把占星术看作与天文学一样。都是科学,声称古奎林为支持占星术已收集了不少证据,这些汪据表明:“火星”是决定运动员能够取得冠军的决定因素。“这种效果能够在认识上被确定为一种科学方法上的成功。”

这样,就完全混淆了真理和谬误、知识和信念、科学和迷信的界限。并且由于他们的这种极端相对主义立场.即.无限夸大认识的相对性.使相对性绝对化。无形中也使自身变成绝对相对的了.进而否定了自身的确定性和客观性·也使他们自己的工作失去了客观的科学根基。同样也正如巴伯所说:“强纲领已经强有力地使我们信服科学社会学家注意到不仅科学的组织制度方面.而且科学的实际内容在部分上是由各式各样的社会结构、文化因素与个人因素所决定。但他们的相对主义趋向与他们的不充分社会学将不会推进我们所有的工作的前进。”

第6篇

[关键词]冶金史;再建制化;研究现状;发展方向

[作者简介]谢乾丰,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2006级博士生,云南农业大学教师,北京100083

[中图分类号]TF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7―0127―04

目前,国内设有“冶金史”硕士点的高校有两所:北京科技大学与郑州大学;设有博士点的只有北京科技大学(以2007年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当然,从事冶金史研究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还有许多,如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上海博物馆等以及著名的冶金史专家华觉明先生等等。北京科技大学的冶金史研究起步较早,它是目前国内从事冶金史研究的最早机构与权威机构之一,现在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的前身为原北京钢铁学院的冶金史组,它成立于1974年,1982年更名为冶金史研究室,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科技大学教授柯俊先生担任顾问。该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在冶金史研究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研究成果,为中国的冶金史研究博得了世界性的声誉。

综国内目前的冶金史研究,在其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采取“实地考察、抽取样品~实验分析一文献印证一得出结论”的研究程序,即科技史研究领域所谓的实证性研究方法;从其研究所涉及的内容来说,按科技史研究界的通俗分类,处于内史的研究阶段。

实践证明,在科技史研究的历程中,内史的研究首先是科技史研究的重要领域与首要关注点,这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因为人们认识事物,首先总是从认识其本身而开始的。浏览一下目前国内唯一的国家级的科技史期刊《自然科学史研究》,我们就会发现:从其创刊伊始直至1999年,该刊所公开刊登的科技史学术论文绝大多数都是属于内史的研究范畴,即驻足于史料的收集考辨或论证的阶段,特别是在其20世纪80年代所刊登的科技史论文,几乎概莫能外,而对于与科技史密切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在的因素则很少涉及。这是我国国内科技史研究初创时期的研究大气候、大环境、大氛围,所以这也必然影响到冶金史研究的小气候、小环境、小氛围,或者我们也可以这么说:正是由于众多的犹如冶金史研究一样的其他科技史研究的小气候、小环境、小氛围,而最终形成了当时国内科技史研究的现状。其实,目前国内科技史的研究的大气候、大环境、大氛围仍然还裹足于内史研究的阶段,还处于蹒跚前进之状态。然而,放眼国外的科技史研究同行,他们早已走出内史研究的圈子,而关注于和科技本身密切相关的一切外在因素――经济、政治、文化、思想、哲学等等。例如苏联物理学家赫森1931年发表的《牛顿(原理)的社会经济根源》和默顿于1938年发表的《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其实就标志着科技史研究之外史研究的转向。前者后来发展为以贝尔纳为代表的科学学,后者发展为以默顿为代表的在西方有着重大影响的科学社会学。这两者都把科技的发展作一种外在的、社会学的理解,从而开创了科技史研究的新领域,而且此领域的研究也取得了众多的伟大的研究成果。例如贝尔纳的《科学的社会功能》、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等等,成为科技史研究领域的经典研究之作,并形成了所谓的贝尔纳学派;而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或称之为默顿学派,除默顿本人的成名作及其《科学界的规范结构》和《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之外,其他代表性研究人物及其著作还有本・戴维德的《科学家在社会中的角色》、戴安娜・克兰的《无形学院――知识在科学共同体的扩散》以及科尔兄弟的科学界社会分层研究等;同时,从其中还发展出了所谓的“后默顿”传统,即以爱丁堡学派为代表的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它的出现,不仅在科学社会学领域取得了话语霸权,而且在科学社会学界、科学哲学界、科学史界乃至更广泛的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外史研究的转向,能给科技史研究提供更广泛的研究视野与研究领域。其实,国外除了从社会学的视角研究科学技术之外,从哲学的视野来研究科学技术也是硕果累累的。从逻辑主义历史主义新历史主义后现代思潮;从石里克、卡尔纳普波普库恩、费耶阿本德、拉卡托斯劳丹、夏佩尔这一连串如雷贯耳、耳熟能详的“主义”与名字中,我们确实感到了我国科技史研究的滞后。于是乎,我国著名的科学史家刘钝先生提出了新世纪科学技术史研究的“再建制化”问题,按笔者的理解:“再建制化”问题除了是科技史研究机制的继续提高与完善之外,更应该是科技史研究方法的再建制。

事实证明,作为一门连接文理学科的跨学科研究――科技史研究,在经历了目前萦绕于科技史研究界的那种“目前中国科技史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再搞”的梦魇之后,我们的研究视野、研究领域必须跨出内史的门槛,走向与科技史密切关联的社会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思想史等等一切相关的领域,从而探讨它们之间的直接或间接关系,寻找自己更大的生存空间与发展领域,并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如人类学、民俗学的研究方法,拓展自己的研究视野,开创新的研究思路,走向与外史研究相结合之路、走向外史的研究之路,这也许是目前国内科技史研究也包括冶金史研究在内的研究方法“再建制化”的发展方向。

目前国内冶金史研究的学术论文,还大都遵循“矿冶遗址考察、抽取样品一实验分析一文献印证一得出结论”之研究范式[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只是冶金考古(archaeometallurgy)的研究范畴,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冶金史(history of metallurgy)研究],不能否认,这种实证性的研究方法曾为国内冶金史研究的进步起了重大的推进作用,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研究成果,而且受到了国际冶金史研究同行学人的高度赞誉。然而,作为对人类文明三大标志之一的冶金技术的研究却抛开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因因素而进行纯冶金内史的研究,视野确系过于狭窄。因为科技史本身发展的历程表明:任何一项科技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它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政治变革、文化思想等密切关联。因此,今后开展冶金史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以及其他一些目前还没有涉及或很少涉及的研究,或许是其在新世纪取得更大研究成果的研究新领域。

笔者认为,今后国内的冶金史研究除继续从事所谓的内史研究之外(这种内史性的研究是不可或缺的,因为随着国内科技考古遗址的逐年发掘、新的矿冶遗址或者新的冶金文物的出土,都需对它进行内史性的研究与考证),还可以而且是必须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研究:

1.中国古代冶金史与中国古代文明的关系

冶金技术的发明作为人类文明出现的三大标志之一(其他两项标志分别是文字的发明与城市的出现),它在促进中国古代文明历史的进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这样说: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其实也是一部冶金技术不断迭进的历史。从早期的铜、铁、锡、铅等的冶炼而造就的中国古代辉煌灿烂的青铜器文明到今天现代化的钢铁冶炼而形成的钢铁文明等,一直渗透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与聪明才智。在此期间,中华民族冶金技术的许多次世界领先,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在这一领域的独步天下的豪气。因此,通过冶金史的研究,有利于使人们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文明史的形成、发展与兴盛的历史进程。

2.冶金史与各个朝代的社会生产力之关系

人类从最初的刀耕火种发展到青铜农具特别是铁制农具,大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为这不仅使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富足,而且也大大地提高了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本领。与此同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冶金技术的发展,所以冶金技术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互相促进、互相发展。因此,如果割裂这种联系而只是单纯地研究各个朝代的冶金技术的发展情况,确实有一种历史的单薄感。

3.冶金技术思想(史)研究

中国是一个拥有浓厚哲学思维与历史文化积淀的国度,一部中国文明史,其实也是一部中国思想史。作为时代中人,不论之于达官贵人抑或是从事被称为“雕虫小技”的如从事冶金技术操作的卒与徒,都不能不受到社会思潮或思想的浸,而这种影响的结果,便是体现于他们劳动产品或技术产品中的各种各样的技艺或工艺。例如常见于商代中晚期及西周早中期青铜器上的饕餮与夔龙纹饰,这一方面给人以威严恐怖之感,另一方面又仿佛是沟通人神的化身,含有巨大的原始宗教力量,体现出超越现世间的权威神力的观念,但春秋中期以后,青铜器的纹饰从那些威震一时的饕餮、夔龙等种种神灵,已经变成了搏斗、武士刺虎、妇女采桑、弋射飞雁等形象,充分反映了人与自然界的题材开始大量涌现,这其实表明了人的价值开始被认识,社会生活的内涵成为青铜器纹饰的一个重要母题。这种变化,其实体现了中国古代从以神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的价值思想观念的变化。此外,中国古代的“五行说”、“阴阳说”、道教、宋明理学等等传统思潮都曾对中国的冶金技术有着深厚的影响。例如灌钢技术的发明,就与中国古代“和”的哲学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天工开物・五金・铁》记载:“凡铁分生、熟,出炉未炒则生,既炒则熟。生熟相和,炼成则钢。”在这里,作者用“生熟相和,炼成则钢”这一简洁有力的语言,不仅是对这种灌钢工艺所作的生动描述,同时也是用“和”的哲学思想对冶炼技术所作的精辟总结。推究其原因,就在于人们通晓了生铁与熟铁的各自属性,同时又受到“和”这种哲学思想的影响,因此通过多年的亲身实践后,发明了“灌钢”这一工艺技术,这对中国古代冶金技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4.冶金史与社会政治之关系

综观中国古代冶金史的发展历程,冶金史也像其他事物的发展一样,有也有其低迷的时期。这其中与历朝历代的政治制度及其所推行的政治意识形态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宋代的矿冶业之所以如此发达,这就得益于宋朝政府对矿冶业的重视的国家政策,例如宋政府对矿冶业的鼓励开发的告发政策、矿产品的售卖政策以及对矿冶业的管理政策等,都为宋代矿冶业的兴隆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但在清末,由于清政府政治上的腐败、矿冶管理政策的失误以及当时国外近现代冶金技术的引进等原因,导致了中国冶金技术在清末的逐渐衰弱与萎缩。

5.中外冶金技术交流史研究

正如任何事物的发展与其同类其他事物的发展存在着密切的交流与联系一样,中国的冶金技术也必然与国外的冶金技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交流。不论是驼铃声声的塞上古道之丝绸之路,还是碧波荡漾的海上丝绸之路,都曾带去了中国古代的冶金技术,同时也捎回了国外先进的冶金技术。科技交流史研究表明:中国古代同阿拉伯国家、日本、朝鲜、越南等周边国家确实存在着冶金技术的交流。例如梅建军教授认为:由砷铜的存在及铜器的特征,可以初步肯定,甘青地区在齐家和四坝文化阶段同新疆及欧亚草原地带存在文化上的联系及相互影响。所以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可以丰富我们的视野,同时也可以澄清中国古代冶金技术的起源问题。

6.多学科多视野的综合研究之路

因为科技史本身就是一个边缘性、交叉性的学科,这也就决定了对它的研究必须采取多学科多视野的综合研究,而“冶金史的研究涉及到采矿、冶金、材料、历史、考古等多学科的知识和物理及化学组成分析研究手段与方法,因此这不仅要求冶金史研究者本身要不断学习,扩大知识面,改进知识结构,同时多学科的结合,更是开展冶金史研究的重要途径”。在现阶段,冶金史研究与考古或者说是科技考古结合得较为紧密,依靠这种结合,冶金史研究取得了一系列较为重要的研究成果。例如对古代铜镜表面“黑漆古”生成原因和机理的研究成果便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其实,从更广泛的学科综合来看,冶金史研究还可以与其他学科进行结合,即除了传统的“矿冶遗址实地考察一实验分析一文献考证一结论”的研究思路之外,我们还必须吸收或借鉴其他学科的优势方法,例如人类学、文化学、民俗学等方法,融冶金史的文化价值及社会价值之综合取向,从而拓展我们的研究领域与研究空间。例如从民俗学的角度研究冶金史就是一个非常新颖且充满生机的研究领域。在此方面,对西南民族地区的铜鼓研究就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研究领域,但目前对铜鼓的研究,也还处于铜鼓制造技术、铜鼓金属成分分析等方面,从民俗学的视野进行研究尚待来日。

7.对国外冶金技术进行研究

由于语言的限制、文献的不足以及金属器物的缺乏等原因,目前国内冶金史的研究几乎没有涉及对国外冶金技术的相关研究,然而在国外,却有相当一批冶金史研究者对中国古代冶金技术进行研究,这除了与中国古代的金属器物流失海外而给国外的研究者提供了实物考证之便之外,还同他们有着充足的研究经费密切相关。所以,目前国内冶金史研究的这种现状,也就决定了国内的冶金史研究者很难与国际同行进行高水平、全方位的对话与交流,这种状况其实也是国内目前整个科技史研究的窘境。

8.对近现代的冶金技术进行研究

“厚古薄今”是中国科技史研究的一贯传统,也是其研究特点,所以中国科技史研究的“国家队”――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近几年来力倡对中国近现代科技史进行研究。例如从2000年底开展了“中国近现代科技发展综合研究”,其研究成果已以《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丛书》的面目出现,但其中缺失中国近现代冶金史研究这一环节,因此作为冶金史研究者,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这一历史性任务,从而补上这一缺失的环节。

9.对冶金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研究,即冶金史基础理论的研究或冶金史元研究。从而建立起冶金史研究的理论框架

第7篇

主题词社会建构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研究目前日趋庞杂,其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建构主义研究来源于众多思想和方法的影响。就建构主义研究的兴起而言,它实际上是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知识社会学和哲学思潮汇流的结果。后现代主义的产生体现了人类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化工程(包括科学技术工程)的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文化侵略等的深刻反省和反思。基于这种反思,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利奥塔、福柯、波德里拉、保曼、哈维等人认为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已进入后现代社会时期,在后现代社会,知识成为社会斗争的焦点,科学成为政治的工具,其客观性和权威性将会受到怀疑;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他们提倡对社会进行微观研究、多元化理论视角、话语分析和本土方法考察。知识社会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培根、康德、马克思、曼海姆等人那里。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揭示特定的知识和信念实体怎样受到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只不过,知识社会学长期以来将信念分成数学和自然科学与包括诸如、道德哲学体系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科学,认为前者是质朴的,不为任何利益考虑所玷污,而社会科学等学问则是意识形态的、受主观思想和利益影响的,因而常常将数学和自然科学置于知识学的考察之外。既然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科学的客观性已受到怀疑,而传统知识社会学又置科学技术知识于不顾,那么,建构主义来考察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建构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了。

当然,建构主义研究也从哲学中的反实证主义流派、新及现象学、人种学的研究方法获得了启示。具体说来这些观点是:(1)科学理论的证据非决定性,即在原则上总有几个可供选择利用的理论与有关的证据一致;(2)观察渗透着理论,即理论的附属成份包含着各种形式的测量理论,有关的观察结果是由用来检验的理论范式决定的,观察在某一理论中得出,在与之竞争的和继承的范式中其含义不同。更为具体地说,约定主义的哲学本体论和相对主义认识论肯定是直接促进了建构主义的研究。特别是库恩、汉森、奎因、迪昂以及更早一些的波兰细菌学家、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弗雷克的研究和探索表明,科学事实、科学评价标准和科学理论范式都是相对的,不可通约的或非中性的,这样用单纯的理性逻辑就不足以说明科学认知的真实情况。于是,从库恩等人思想中获得灵感的建构主义学者们,大胆地对默顿科学社会学、传统知识社会学等进行了批判和挖掘。其涉及问题范围之广,观点、命题之深,声势之大,以致许多人认为科学社会学已进入“后库恩时代”。后来,出于对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发展是自主的,它影响着社会变迁,但不受社会影响)的不满,技术社会学也被卷入到了建构主义研究中。

2.建构主义学者在地理分布上较为广泛。建构主义作为一个思想流派,由于其主要观点、方法来源不同,很难像科学学(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贝尔纳)、传统科学社会学(代表人物是默顿)追塑到某个国或某个代表人物,其成员分散在欧美不同国家。在英国,主要是爱丁堡学派,其成员是埃奇、布鲁尔、巴恩斯、夏平、柯林斯等人,他们从批判传统知识社会学,特别是曼海姆思想出发,并从库恩思想得到启发,对科学知识的实质进行研究。在法国,拉图尔、卡隆等人接受加芬克尔、福柯的本土方法对科学实验室进行人类学的考察。在美国,谢廷娜(一位建构主义女学者)、陈诚、瑞斯蒂等也进行着与拉图尔类似的工作。另外,英国的马尔凯、伍尔加,美国的平齐、休斯,荷兰的比克,德国的魏因加特等大批学者都在从事不同的建构主义研究。当然,建构主义既然以一个思想学派出现,也存在诸多合作和交流,如拉图尔与伍尔加合作考察科学家之间的交流,共同发表《实验室生活》一书,谢廷娜和马尔凯一起主编《观察到的科学》一书等等。

3.建构主义研究方法多样化。尽管建构主义是建立在知识是社会地建构成的这一总观点之上的,但其方法却是经验的。这样,建构主义研究方法便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分析,主要采取的方法是:实验室研究,由拉图尔、伍尔加发起,像人类学家考察原始部落一样。保持一种不介入的客观观察立场,根据观察日记进行研究;争论研究,即柯林斯的相对主义经验纲领,从微观角度分析科学知识如何达成一致;话语分析(或称修辞学方法),由马尔凯等人发展而来,把科学活动参与者的“日常话语”作为主题,分析科学解释是如何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而变化。在对技术的社会研究中,建构主义采取的方法主要是:社会建构方法,这是平齐和比克把相对主义经验纲领引入技术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技术人工制品如何在社会、文化方面得到解释;系统方法,休斯在技术史研究中使用的方法,把技术看作一个系统(如电力系统),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的分析;操作子网络方法,它与拉图尔、卡隆、劳等人的研究工作相关,他们把技术、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看作整体的“异质操作子”网络,分析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另外,爱丁堡学派早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以及随后的弱纲领也都是建构主义者曾采用的方法。

正是建构主义这种经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特点,导致了其研究成果缺乏统一的理论凝聚。目前建构主义的各种观点和学术成果,散见于有关学者的案例考察和各种论文集里。拉图尔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是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考察的结果,拉图尔的《行动中的科学》也不过是对这种考察的进一步概括,至于前面提到的《观察到的科学》以及平齐和比克主编的《技术系统和社会建构》等则均为集纳诸多建构主义学者及相关学者经验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因此,建构主义的学术观点具有相当的分散性。

建构主义研究就其建构对象而言也呈现出某种复杂性。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中,似乎借助行为者的互动而形成的制度(包括知识、方法、学科、习俗和规则),科学家基于数据和观察构造的理论和叙述,实验室中由于物质参与而产生的人工制品,思想和表象的客体都是建构成的。但是,从这种复杂性中仍可窥见出建构主义存在着强与弱的分野。

1.弱建构主义。弱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或社会原因,主要着重于宏观社会学的把握,但并不否认其客观性或逻辑性的原因。

这类建构主义观点最早见于贝格尔和鲁克曼的知识社会学论述中。在1996年出版的《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他们提出现实是社会地建构成的,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社会建构过程。这里的现实是指主观现实(即人们关于世界的信念),而不是客观现实。所谓现实的社会建构就是这种主观现实作为人工的产物虽然独立于我们的意志,但都是在社会情景中发展、传输和保持的。[1]就是说,要建构其中某种主观现实X仅需知道以下事情即可:(1)X的知识,这种知识即便在X不存在时,也能产生某种行为能力;(2)X的合理性常识;(3)传播X知识的手段。只要具备这些条件,X的知识便可在社会共同体“固定”或普遍存在下来。在贝格尔和鲁克曼的建构意义上,社会中有许多东西如习俗、规则、方法甚至情感、性角色、权力、科学等等都可看作是社会建构的。

当爱丁堡学派冲破传统知识社会学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明显区分后,巴恩斯、布鲁尔、柯林斯等采取了与贝格尔和鲁克曼相类似的方法来考察自然科学知识,即用社会背景来解释科学知识内容。巴恩斯在论及库恩对科学知识结果解释的批评时说:“他所描述的科学中基本理论的变迁,不再是对增长的关于实在知识的简单响应,而是用关于推理的评价的背景负荷才能表达的。”[2]也即是说,既然自然科学并非以纯结果的方式变化,那么考察自然科学知识的产生及其维持便一定要求助于社会背景。巴恩斯引进了“利益”概念,布鲁尔认为除了一些社会原则外,还包括精神的、人类学的、生物学的、认知的和感觉经验等因素。柯林斯更提出了一个“非科学”的标准清单:“基于从前合作对合作者实验能力和忠诚的信任、实验者的个性和智力、管理大实验室的声誉、科学家是否在工业界或学术界工作过、过去的失败经历、内部资料、科学成果的风格和表现、实验心理方法、民族性”等等。[3]

尽管爱丁堡学派的工作是建构主义的,但并没有使用“社会建构”这一比喻。首先使用“社会建构”一词进行建构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孟德尔逊和达勒。他们的论文被收集在1977年由孟德尔逊、魏因加特和怀特利主编的《科学社会学年鉴》第一卷,取名为“科学知识的社会生产”。孟德尔逊和达勒认为,现代科学的建制、认知和知识主张并不能通过科学史论得到适当的说明,它们作为人工的产物必有其社会因果关系,因而是社会建构成的。

孟德尔逊等用“社会建构”批评科学史论的不适当性在今天看来虽然已无必要,但却激起了对科学话语、文本的建构主义研究。以往的科学史论者的研究,通常都以科学家的论著或谈话录、回忆录为依据的。而马尔凯则认为科学家的话语实际上变化很大,其内容和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论者面对面的互动,因而通过分析、比较科学家就某项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直接访问科学家关于该研究的谈话记录,可以真实地说明科学家工作的实际情形,了解科学建构的社会特性。马尔凯和吉尔伯特通过对一个生物化学小组的34名有建树的研究者的访问,把科学家话语分成经验性的和偶然性的两种情况。结果发现,科学家在解释正确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经验性话语,而在说明错误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偶然性话语,即把科学家犯错误的原因归于各种个人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4]

迈耶斯在《写作生物学:科学知识社会建构的文本》一书中试图表明,社会的考虑(主要是考虑读者的鉴赏和兴趣)怎样“构成”科学主张、讨论和论文或专著的写作。他说:“在很大程度上,我的研究基点是假定科学是在论文或见解修改和争论反语重释的声言和协商的社会过程中建构的。对于这一基点,读者将会感到惊异。”[5]这里,迈耶斯似乎指明,科学文本的社会建构是说它在公开发表之前就经过讨论、协商、改变和削弱等,科学文本不仅源于客体素材,而且也经历了科学家和评论者的审视。

可以看到,弱建构主义在探讨科学知识的社会原因时,往往给科学的客观性、理性和逻辑因素留有适当的余地。布鲁尔的强纲领中的公平性、对称性原则实际上要求对科学的真理和谬误、真实信念和错误信念、理性和非理性、成功和失败都做出说明,马尔凯在归纳经验性话语时则说明了实验数据是在逻辑和时间优先情况下给出的。另外,爱丁堡学派并没有回答在什么时机,让社会背景因素怎样进入知识客体中。这就是有些强建构主义学者为什么并不把弱建构主义纳入建构主义研究的原因。

2.强建构主义。强建构主义是在微观层次上对科学知识所做的经验研究,认为科学知识或技术人工制品能够显示出其建构完全是社会性的。这类学者主要是谢廷娜、拉图尔、伍尔加、平齐、比克等人。

谢廷娜将其工作贴上“建构主义”的标签,而非“社会建构主义”。其原因是她想避免将其研究同“社会背景”之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以示同爱丁堡学派的工作相区别。谢廷娜认为微观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科学争论研究,说明知识的一致性是如何达成的;其二是选择科学工作的真实地点如实验室作为研究对象,说明科学知识是怎样建构的。她研究的是后一方面,称其研究成果为建构主义纲领。她归纳了科学建构的社会特征,即科学研究工作并不指向“现实”,而是指向陈述的操作,这种操作不仅使科学家进入大量面对面的协商和互动,还包括更广泛的、超越处所的关系,与经纪人、工业界代表、出版商、地方管理者等发生联系。[6]

与谢廷娜一样,拉图尔也想避免将其建构主义研究同“社会背景”相提并论。他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1979年首版)的副标题是“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当1986年再版时把其中的“社会”一词删去了。但不管怎样,该书的主题仍然指明:科学事实是一种建构的产物,是各种利益集团间协商的产物。通过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拉图尔及其合作者伍尔加用整整一章专门论述了TRF(促甲状腺释放因子)的建构过程。[7]

在对《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合作之后,拉图尔与伍尔加的研究纲领开始分道扬镳了。拉图尔转向了操作子网络,把其中的科学家当作“资源积累者”进行了“马基雅维利”式的描述。[8]由于这一纲领不再具有明显的建构主义风格,这里不加论及,与此不同,伍尔加却对表象进行了建构主义的研究。

概括地说,客体(自然世界)与表现(科学知识)之间的关系包含两种图式:

(1)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2)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第一种图式认为客体独立于表象,自然知识似乎与自然世界没有多少关系;第二种图式表明表象是客体的组成部分和要素,在自然知识与自然世界之间没有谁是第一性的、谁是本质的区别。伍尔加认为,前者是过去的科学社会学(包括爱丁堡学派)坚持的“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本体论上的实在主义”图式,后者才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应遵循的模式。[9]对此,他提出两条证据。首先,没有表象,客体就是无用的,我们无法独立于客体。其次是对同一客体的解释存在着某种“柔性”,即科学陈述的多样性,这导致人们去怀疑任何“假定”的客观事物的存在。在这里,伍尔加是想说明表象构成或建构了客体,即世界是被建构着的。

到80年代中期,科学知识社会学已经成功地披上建构主义的桂冠,大量的研究成果和著作的标题或导言纷纷以“……的社会建构”而呈现于世。就是对技术进行社会研究的人们也未能逃脱这股潮流。因而,比克、休斯和平齐在《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一书中希望提倡一种新的建构主义研究纲领。

诚如前面所言,《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并不代表一种一贯的研究纲领。这里将集中考察平齐和比克的论文《事实与人工制品的社会建构:或者科学社会学与技术社会学怎样得到互惠》。在该文中,他们提出了与布鲁尔几乎相近的“建构主义强纲领”:“在这一纲领里,所有知识和所有知识假设都将被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就是说,关于知识假设的起源、接受和拒绝的全部解释都可以从社会世界领域寻找得到,而无需借助自然世界。”[10]不过,他们却又借用了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的一些概念,并称之为“技术的社会建构方法”:“这一方法的关键概念是‘解释柔性’、‘终止机制’的‘相关社会群体’。其核心信条之一是技术人工制品对社会学分析是公开的,这不仅表现在技术的使用上,而且特别关及其设计和工艺‘内容’”。[11]平齐和比克用这种方法说明了自行车的历史,表明了自行车是试错的产物,新的尝试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没有解决这个或那个社会群体提出的问题。因而每种技术产品都是“决定渗透”的结果,而非单向模式发展的逻辑程序。

总之,强建构主义虽然都标谤自己是完全的建构主义,但最终都是以对微观社会学问题的关注来解释宏观社会学的构架。这一点从谢廷娜、伍尔加、平齐和比克的观点可以明显看出。特别是谢廷娜以实验室活动为基础来展示科学知识和建构与社会存在着的广泛联系,试图消除科学知识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之分,把科学知识发展的认识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这可能既是目前大多数科学社会学家和“理想”,又说明强建构主义与弱建构主义不无两致的“模糊性”。

简单地说,建构主义尖锐地批判了个人主义的、观念论的、实证论的和朴素实在论的科学或技术说明。他们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因果解释的社会资源的展示和说明,扩大了社会学研究的视野。但是,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研究倾向或理论框架,又存在很多缺陷。

1.夸大社会偶然性因素。建构主义研究实际上是把科学技术的本体论相对化,以及把社会因素理性化。弱建构主义者,特别是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一方面想使它成为社会学乃至全部社会科学研究的典范,成为理性和科学的体现,同时在另一方面却又否认科学知识与一般知识的区别,使科学等同于其他文化科学。强建构主义者则是在强调科学或技术的社会建构的同时,把客观的自然因素放置一边。谢廷娜、拉图尔等人提倡用参与式观察对科学家的广泛访问来理解科学,但对自然界在科学活动中的地位的认识,却仅仅停留在关于自然界的人工或语言建构之上。而平齐、比克的研究则表明,技术社会学应着重于社会因素怎样建构人工制品,而对技术的工艺内容可以置之不顾。建构主义这种对科学技术产生所做的过份的“社会学简化”不可避免地否定或抹杀了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面的因素,忽视了科学技术的物质基础,从而把科学技术看成完全由各种社会偶然性因素组成的东西。

应该说,在当代有关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文化争论中,建构主义有着强烈的后现代主义倾向。后现代主义者以对真理、客观性、因果性、合理和进步等的怀疑和批判为特征。鉴于强建构主义坚决地解构了科学合理性观念本身,那么强建构主义实际上就成了通往后现代主义一边的桥梁。但对于弱建构主义,有的学者认为它致力于对科学的宏观因果解释,因而应被划分到现代主义一边。可是,如果考虑到并不是所有后现代主义都强调对现代科学的解构,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还出现了继承现代主义但又超越现代主义的“建构性后现代哲学”,[12]则恐怕弱建构主义也逃脱不了与后现代主义的干系。更何况弱建构主义也有着割裂科学与理性之嫌。

2.对于科学技术的解释范围较为狭窄。强建构主义研究过份强调实验室、人工制品在理论上的重要性。如拉图尔对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虽然有助于我们理解科学家的行为,但这种微观研究与科学的组织、结构、共同体等宏观研究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平齐、比克在进行技术社会学研究时对相关社会的社会群体的关键作用给予了充分关注,但对技术发展有着强烈影响的经济制度、政府政策等宏观条件均未被列入技术的社会建构研究的议事日程。至于弱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研究虽然貌似新鲜,其实在默顿的大部分科学社会学研究中都已论述过。早在1945年,默顿就描述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程序,说明了可以作为社会学分析的精神产品应包括信仰、意识形态、宗教道德及实证科学,还分析了精神产品的存在基础,如群体结构、权力结构、竞争、冲突和利益等。

3.忽视科学技术后果及其评价。建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适合于解释科学知识的起源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以致对于科技产品对人的自我意识、社区组织、日常生活、权力分布有何特别意义的问题很少给予关注。在许多建构主义者那里,关于科技成果的研究进入“死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以致把科学技术选择的社会后果几乎完全置之脑后。

与此相关,建构主义还贬低对科学技术的道德评价。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和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纲领在对待科学发现、科学理论是否真理等方面采取了中立的态度,即认为科学本身无所谓恶,是价值中立的。平齐、比克将柯林斯的纲领外推用于技术的社会研究时,对技术成果的最终善恶又采取了不可知论的态度,因而不去探讨有关技术的地位、技术选择的正误这样的问题。不管怎么说,建构主义开创的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新方向,对于人们从内部理解科学技术及其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有着莫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1]P.L.BergerandTh.Luckmann.TheSocialConstructionofReality:aTreatiseinSociologyofKnowledge.Doubleday,1996,2—3.

[2]J.R.Brown(ed).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7.

[3]H.M.Collins.ChangingOrder,SagePublication,1985,87.

[4]J.PotterandM.Wetnerell.DiscourseandSocialPsych-ology,SagePublication,1987,chapter7.

[5]G.Myers.WritingBiology:TextsintheSocialConstr-uctionofScientificKnowledge,theUniversityofWisconsinPress,1990,141.

[6]K.D.Knorr—Cetina.TheManufactureofKnowledge,PergamonPress,1981.

[7]B.LatourandS.Woolgar.LaboratoryLife:theConstr-uctionofScientificFacts,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6,105—150.

[8]B.Latour.ThePasteurizationofFranc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8.

[9]S.Woolgar.Science:theVeryIdea,EllisHorwood,1988,54.

第8篇

[关键词]文本挖掘人 文社科 技术应用

[分类号]TP391

[文本挖掘概述

文本挖掘(text mining)是一个跨学科的交叉研究领域,涉及到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统计学、自然语言处理、可视化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术。目前关于文本挖掘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关于文本挖掘的名称亦有“文本数据挖掘(text data mining)”或“文本知识发现(knowledge discovery in text)”等不同说法。一个比较广泛使用的定义是:文本挖掘是指为了发现知识,从文本数据中抽取隐含的、以前未知的、潜在有用的模式的过程。它是一个分析文本数据,抽取文本信息,进而发现文本知识的过程。

一个完整的文本挖掘过程一般包括预处理、模式挖掘、模式评价等多个步骤,其中包含了多种文本处理与挖掘技术,如数据预处理技术中的分词、特征表示、特征提取技术,挖掘分析技术中的文本结构分析、文本摘要、文本分类、文本聚类、关联规则、分布分析与趋势预测等技术以及信息展示中的可视化技术等。

文本挖掘技术拓展了现有的数据挖掘技术,把挖掘的对象从结构化的数值数据扩展到非结构化的文本数据,因此可以帮助我们从海量的文本数据中发现新的模式、模型、规则、趋势等知识,目前在很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文献计量的结果表明,近年来国际上文本挖掘的研究论文呈迅猛上升势头。以“text mining”为主题词在Web of Knowledge(WoK)中检索可得与文本挖掘相关的论文3 049篇(截至2010年),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WoK学科统计来看,目前文本挖掘技术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计算机科学、计算生物学、数学、医药信息学、生物化学与分子化学、信息科学、医学等自然科学领域,论文总数占文献总量的82%。相比而言,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论文则较少,两者之和为18%,其中人文科学仅为1%。

由于互联网时代学术资源生产与传递方式的变化,以新的方法和技术从海量文本中发现隐含的知识和模式,成为情报学中最有前景的领域之一。由于人文社科文献的非结构化特征更加明显,文献中包含的隐性内容更多,能否在人文社科领域成功运用文本挖掘就成为了检验文本挖掘的方法论优势的试金石。本文以文本挖掘的几个关键技术——信息抽取、文本分类、文本聚类、关联规则、模式发现与可视化技术为主要线索,分析发现文本挖掘技术在人文社科研究中的应用特点,以便为人文社科研究中更加自觉地应用文本挖掘方法提供新的思路。

2、信息抽取应用

信息抽取(information extraction)是文本挖掘的前-端技术,它从文本对象中抽取预先指定的实体、关系、事件等信息,形成结构化的数据并输入数据库。信息抽取所获得的结构化信息片段从一个角度反映了文本内容的内在特征,因此通过机器学习等方法可以从中发现知识、挖掘知识,为科学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持。

信息抽取作为一门独立的内容处理技术,其本身在商业、情报分析、数字图书馆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已有较多专门的信息抽取系统投入商用。在人文社科研究中,信息抽取常常作为文本挖掘的一个重要步骤,作为知识发现技术的前端和基础。文献构建了基于信息抽取的文本挖掘模型,均把信息抽取作为文本挖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文本挖掘效率的一个手段。不仅讨论了信息抽取对文本挖掘的作用,而且证实了通过文本挖掘得出的规则对信息抽取系统具有指导作用。除了作为文本挖掘的前端技术,信息抽取技术在改善信息检索、辅助知识发现方面在人文社科研究中有着较多的应用。

2.1 改善信息检索

传统的信息检索只能通过关键词与文档的匹配返回与用户需求相关的文档,而信息抽取则可以帮助用户直接定位所需的信息,无需阅读文档的全部内容。由于在处理海量数据时具有出色表现,信息抽取在多个人文社科领域得到了应用。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德国莱比锡大学承担的eAQUA项目从古典文献资料(公元前3000年一公元600年)中抽取特定领域的知识,并通过eAQUA门户免费提供这些知识。在文献中,英国伦敦国王学院的Matteo(2010)介绍了一个信息抽取在古典文学中的应用研究项目,该项目旨在对当代关于古希腊和拉丁文学作品进行研究的二手文献进行实体抽取,并提供与原始文献之间的关联,从而提供更高级的信息展示和检索功能。在社会学领域,英国联合信息系统委员会(JISC)资助的ASSERT E’’项目综合利用信息抽取、文本聚类等技术提供了一个自动生成文献综述的系统。信息抽取技术与信息检索技术互相融合渗透,为人文社科领域海量信息资源的获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2 辅助知识发现

第9篇

时 间:2012年6月22日

地 点: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

上午我讲了中国书法史的开头,主要是书法美学、书法形式的演变问题,它的发展背景是史前和商周秦汉魏晋上古书法史(上午的课题《用笔与结字:中国书法成熟的三大历史阶段》),涉及了当代书法与古代书法关系的问题。下午我讲书法史的结尾,即近古书法史的两个转折点和当代书法创作的趋势。

一、17世纪书法转折点不是清初与傅山

近古书法史转折的关键是什么?在哪里?是谁?它与我们当代书法史的关系?这些问题的提出,是不久前我访问英国拜会牛津大学艺术史系主任柯律格教授时引出来的。

柯律格教授在中国最近翻译出版了两本书。一本是北京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的《明代的图像与视觉性》,他的博士生到北京访问时送给我的。我回赠了一本《书法艺术概论》,然后相约今年6月份在牛津会见。会见时,他又送了我一本书(这之前他寄了英文版给我),是由三联书店翻译出版的《雅债—文徵明的社交性艺术》,4月份刚翻译出版的,正好他的样书到了,就签名送了我。这两本书都是关于明代艺术史研究的,他运用艺术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提出了一些很新颖、很精辟的看法,值得我们参考借鉴。我们会见时就谈到了明代书法研究的重要性和明代在中国绘画史上的重要意义。

后来,我把与柯律格教授见面的事跟苏立文教授聊了一下,他说:“他(柯律格)是研究图的,我是研究画的。”所谓“图”,就是在社会上使用的各种视觉的图像;所谓“画”就是艺术绘画。叶秀山先生曾提出艺术美学研究不外乎两种方法论:一种是艺术心理学,一种是艺术社会学。以此归纳,苏立文研究“画”大约属于艺术心理学范畴,柯律格研究“图”应该属于艺术社会学范畴。柯律格的研究也把“图”和“画”分开,谈到明代的图像,显然具有艺术社会学方法论的特征。

柯律格关于文徵明讲了什么问题呢?他讲的是关于文徵明书画作品的流通问题,书名叫《雅债》,“债”就是一种商业性活动。书中他进行大量的文献考证,详细区分了文徵明的作品中哪些是送人的,哪些是卖钱的,哪些是巴结官员的,哪些是盐商们买去用于贿赂解决各种生存问题包括孩子读书升学等书画作品的流通问题。于是我们就这个话题聊天,开始聊起中国的明代问题。聊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背景,因为最近两三年有一本很有影响的书,叫《傅山的世界:十七世纪中国书法的嬗变》。这本书,我看现在大专院校学生写论文和投稿参加书学讨论会的人,有事没事都爱引用。今天我在这个地方正式提出:这本书有很重要的艺术社会学价值,写得非常好,但是它为中国17世纪书法艺术史所作的结论是错误的。中国17世纪书法史的嬗变不是在清初和傅山,傅山只是中晚明书风的一个收尾,并不是一个开始。这本书讲傅山是清代碑学书风的开创者,但傅山只写过颜真卿的楷书,是唐碑。康有为《广艺舟双楫》非常明确地对唐碑严厉批判,因为唐碑确立了主流书风中非常严格的形式法则。康有为所谓“尊魏”与“卑唐”之题,就是清代碑学书风的核心,就是要破除唐楷法则,宣扬北魏碑刻的非唐新法则。所以,他把傅山临写颜真卿的唐楷作为碑学书风的行为示范,显然是与清代碑学书风形成、发展的历史相悖的,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这本书写得很新,就在于它使用的艺术社会学方法论,因而更容易以较为详尽的“史实”误导对中国书法发展史的研究。

傅山一生虽然有一多半生活在清初,但他实际上是中晚明书法的殿军。而中晚明书法即17世纪书法史的关键人物,是徐渭和“晚明六家”的董其昌、张瑞图、黄道周、倪元璐、王铎和傅山。徐渭生活于16世纪后期,但他是17世纪前期晚明书风的引导者,而王铎是集大成者,傅山则是追随者。这个问题我在《中晚明书风的承袭与流变—以徐渭为例》一文中有详细阐述。如果要对徐渭与傅山作一个比较文艺学研究的话,傅山在中国近古文学艺术史上的地位更是远远不及徐渭。徐渭是阳明心学的直系传人,他“本色文学”的诗歌直斥“前、后七子”,其剧作《四声猿》及其戏曲研究的影响也非傅山可比,再则傅山之画在徐渭面前只能算客串水平。所以论中国17世纪的文艺发展史,徐渭远比傅山重要得多!若将傅山和王铎作书法比较研究,王铎也比傅山更重要,傅山只是王铎的追随者和继承者。傅山在17世纪书法发展史上没有作者所说的这么重要,如果不弄清这一点,就会使我们对艺术发展史的焦点视界变得模糊起来,最终使我们对当代问题的视点也变得模糊起来。把话说得更直白一点,傅山在近古书法发展史上的重要性不及徐渭和王铎的一半,所以他不是中国书法史中的最重要人物之一。傅山的意义,更多在遗民文学、遗民文化艺术方面,他代表了在中国古代极为复杂的民族国家观念中文人、学者、艺术家的文心与风骨的生存选择及其经典价值。

王铎与傅山均死于清初,但书风的更替并非与朝代兴替同步。是在傅山之后100年,即清代的乾隆、嘉庆时代,才兴起了碑学书风,而这个碑学书风的理论发起者是阮元和包世臣,创作上开宗立派的是邓石如,集其大成者是康有为。邓石如是取法北魏与秦汉最成功的实践者,他用羊毫写篆书、隶书和魏碑,开辟了一代新书风,被康有为评为“国朝第一书家”就在于这个贡献。所以说,《傅山的世界》说傅山是清代碑学书风的开拓者这个结论是一种误导。治艺术史的第一要义,就是要把每个艺术家恰当安置定位在艺术史的框架里。就像把文徵明怎么定位一样,并不是他卖字画以后就贬低了他的艺术史位置,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又恰恰映证了那个社会与文化潮流的变化。从他作品的流通形式,让我们找到了观察、研究他艺术的视窗。

第10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

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第11篇

英文名称:Journal of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主管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1-7023

国内刊号:42-1673/C

邮发代号:38-322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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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2008)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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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论文摘要: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对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具有重大影响;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一些重要观点都可以看到曼海姆理论的“影子”。本文目的在于通过述评二者主要理论观点的相似性,探讨从知识社会学到科学知识社会学发展的某种历史继承性。

在某一社会中,当只存在单一的“整体性”的观念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意识不到我们可以有不同的思考方法、观点乃至思想;更为根本的是,我们还意识不到在所有的层次上我们是按照既定的方式进行思考的。“这个世界与人们所相信的东西之间有什么联系?妇巴里·巴恩斯在回顾关于知识的社会学研究中以这样的疑问句式来表达这一视角的重要性,并且指出,“而这个问题,至少从原理上讲,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关于知识的社会学理论所必须回答的问题。”在这点上,曼海姆与后来的爱丁堡学派的是基本一致的,——知识社会学是“关于人们实际上是如何思考的问题。这些研究的目的不是调查思维过程如何出现在各种教科书之中,而是调查它作为集体行动的一种工具,实际上是如何在公众生活和政治活动中发挥作用的。”

对卡尔·曼海姆知识社会学部分理论的解读

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是对20世纪发生的人类思想的“困惑”的最直接的回应。“知识社会学的基本研究任务是,确定在思想史上逐渐出现,并且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之中的各种各样的观点。”这其中包含了两层涵义:一、思维是集体的思维;二、知识是集体思维的结果。

“从意向角度来说,知识社会学的探讨并不是单一个体及其思维过程开始,之后便以直接运用哲学家的方式继续研究‘思想本身’所具有的种种抽象高度为目的。[2]此时,曼海姆向我们传达了这样的一个信息,人类的思想困惑是由于判定人们原有的、并是从来没有意识到过的指导思想的各种思维方式相互冲突而暴露在人类的共同视野之下所产生的“恐慌”。我们认为曼海姆的考察是深刻的。联系到西方社会的近代史,曼海姆看到了两种不同的思想方式的“冲突”——“在这里,一方面是作为处于支配地位但已经命中注定要走向衰落的贵族的思维方式而存在的神话;另一方面则是正处于上升过程之中的和地位低下的城市手艺人阶层所具有的带有更多分析色彩的思想习惯。由于这两种道德决定都至少存在两种可供利用的标准,而且,由于每一种宇宙事件和社会事件都至少存在两种说明,所以,他们对人类思想的价值持怀疑观念就不足为奇了。

曼海姆业已指出应当从社会整体来对知识进行考察——这也是知识社会学到后来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共同坚持的。“因此,我们的目标是,首先,在思想领域中极其彻底地提炼和完善对意义的分析,从而能够以对各种各样思想风格之特征的越来越详细的描述,代替那些部分的说来不具有明确特征的术语和概念;其次,极大地完善用于重建社会史的技术,从而使人们能够——不是把那些分散的孤立事实,而是——把社会结构当作一个整体来觉察,也就是说,把不断相互作用的社会力量组成的网络当作一个整体来觉察,而各种各样的观察方式和思维方式,就是通过那些现在和在不同的时代呈自身的实在,从这种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网络之中产生出来。”这就是说,既然社会是由各种情境所构成的,我们对各种的情境理解又是基于自身的利益、地位、思维方式等等而作出,我们不能为这许多的不同解读划定一个共有的标准,只能用对方的立场来理解对方,简言之,我们看到的关于社会情境的说法都是相对的。——“另一方面,显而易见的是,只有当人们把一种人类情境的参与者们所具有的关于这种情境的观念,把他们如何在这种情境中体验他们的紧张,以及把他们如何对这些如此设想的紧张作出反应也都考虑在内的时候,这种情境的特征者才是可以描述的。”对于这个问题曼海姆没有进一步地深入下出;因为在这样一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十分“合理地”进一步提出以下问题:理解“人类情境的参与者关于这种情境的观念”既然是一种有限的“理解”,那么关于科学的观念的理解也理所当然是一种有限的理解,也就应当置于曼海姆所说的知识社会学的整体考察之下,但是他却在这里出现了动摇,——曼海姆承认了科学在知识社会学分析中的“特殊地位”。如果说在关于科学在知识社会学中是否具有特殊地位的问题上曼海姆犯了一个令人窒息的自我矛盾的话,那么,将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主张贯彻到底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他们挑战科学的“神圣权威”的勇气则是令人敬佩的。

曼海姆指出,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在经历了从原来的仅仅是表达一种观念的术语转变为现代意义上的具有“否定意义”的政治词语之后,与之有关的“什么东西是真的?”的问题就是必须给予理解的。对立的阶级在反对他们的对手时,经常指责其思想体系是“虚假的”。曼海姆指出,“如果人们不使一种观点本身处于必须指责它是意识形态的挑战作出回应的地位,这种观点和解释就不可能再指责其他所有观点是意识形态。”既然所有的观念就是各个既定的社会集团的利益、地位的反应,就不能指责其他社会集团对自己利益地位的诉求是“虚假的”,其实这恰恰表明了一种“真实”的东西,是一种用自己的社会集团的思想方式、信念进行的表达,“无论通过凭借某种一般原则而保证某个人拥有思想,还是通过着手把某种有限的观点(这种观点通常就是某个人自己的观点)称为超党派的和富有权威性的观点,都无法使思想具有绝对性。”我们可以在这里感受到曼海姆的分析与大卫·布鲁尔提出的强纲领中“反身性”原则十分明显的相似性。

与历来的饱受批评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所显露的相对主义不同,曼海姆主张的是一种与马克思社会学相似的关系主义。因为他认为只有通过参照那些本身也是从历史经验中产生出来的知识“建构”,人们才能够系统表述历史上那些可以理解的知识。正如他明白的指出的那样,“这意味着,人们并不是根据各种见解、陈述以及体系,所具有的表面价值而接受它们,而是根据表达它们的人所具有的生活情境来解释它们的。所谓的关系主义就是某种特定的情境之中的各种意义成份是一种在既定的思想框架中的互补性的相关,这种意义上的共存关系并不导致相对主义“我们必须彻底认识到构成我们的世界的各种意义,都只不过是一种从历史角度被决定的、使人得以在其中生存并且持续不断地发展的结构,而决不是某种绝对正确的东西。”

对于任何对社会进行分析的理论来说,无论其原来的出发点是怎样的,必然会走向一种价值性的评价。既然已经承认了对社会——历史问题的理解必须置于总体性的情境之下,我们就必须将某种特定方面与其他方面进行参照;在这种参照过程中,对某些方面进行强调、选择,才能够达到对这种特定方面的理解。这样的一种理解最终会“导致某种评价性程序”——也许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各种规范和价值观念都是从历史角度和社会角度被决定”。在曼海姆看来,寻求一种“实在”是所有的理论必须的,而他所引入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正是寻找在思想中发挥作用的那种“实在”的途径与必须。紧接着,曼海姆就顺理成张地在他的知识社会学理论中引入了关于“观念”的评价标准,于是,在他看来所有在社会中的各个发生着对立的社会集团都在寻求“自己的实在”,这样一来,“它(实在)对于其中的每一个群体和阶级都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这是毫不奇怪的”。

对于科学知识,曼海姆并没否认近代以来被建构起来的关于科学一些“标志”,他没有对以实证主义为精神的科学进行直接的批评,而是指出“隐藏在实证主义之中”的科学观念,本身就植根于某种明确的世界观之中,并且是与一些既定的政治利益集团密切联系。

SSK对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的继承

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理论对后来的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一,他对于知识社会学的提法类同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反身性原则”,即在知识的社会学考察中,要以与知识社会学对其研究对象同样的要求来要求自身;二,他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严格说来,说个人能够思考是不正确的”。马尔凯(M·Mulkey)评价说,曼海姆的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接近于科学哲学的后库恩研究,他能克制自己对自然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盲从。

科学知识社会学也被称为建构的知识社会学。建构的知识社会学来源于爱丁堡学派的重要人物巴恩斯的主要理论观点。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维度积极建构其“利益模型”,认为传统知识社会学将数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拒之于门外是错误的,科学知识也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之下,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对于社会学的研究而言,应当把所有制度化的关于自然信念的体系看做是同等。”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释:要么作为默祷的产物,这就是无私利性的个人被动面对实在的产物,如笛卡儿主义者所理解的,科学家头脑应脱离科学家本人的情感、生活方式、信念之类的主观因素去观察世界;要么是在特定环境中为具有特殊技巧、特定利益的个人或群体所生产。巴恩斯主张后者,他认为科学理论的评价和接受与否也是在科学家个人偏爱及群体利益追求中得以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人偏爱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产品,是在特定群体利益,有时是在民族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在《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一书中巴恩斯着力说明了其关于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观点。巴恩斯指出,自然信念具有多样性,但是人们却很少对其持有和使用的信念进行反思,或者反思的结果仅仅是这些信念是事物本来面目的再现,行动者将其看成为不需要任何解释的“常识”,而将与其相异的信念当作是反常的;巴恩斯认为关于科学的信念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已确立的科学中的活动通常都是受某种关于世界的理论指导。现在,这个理论可能被看做是关于世界的一个图景或一种描述;但它并不是从世界中产生的,而是强加给这个世界的。妇巴恩斯否定了存在关于自然的信念的是合理的或者是真理的可能性,“真实的’像‘好的’一样是一种制度化的标签,人们用这类标签根据社会已确立的标准对信念或者行动进行筛选。”接下来,巴恩斯通过对信念、行动与决定论之间关系的分析展开其要求的对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科学变迁的因果解释。

虽然科学知识社会学被称为建构的知识社会学,但这并不意味着关于知识的社会建构观点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首创。其实,早在曼海姆那里就孕育了关于知识的社会建构观点的端倪。曼海姆指出,“在这个时代的具有代表性的思想方式及其结构之中,存在着某种与这个时代的人们建构真理观念有关的线索——他们正是从这种与这个时代的人们建构过程出发,把某种观念确立为关于一般的真理本性的观念的。”我们认为,能够体现知识社会学传统的并非科学社会学而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不但坚持了知识社会学的基本主张,而且对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扩展到包括科学知识在内的所有知识,另外,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许多原则都直接来源于知识社会学,我们完全可以将其称为知识社会学发展的第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