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8:36: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海外利益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股指期货现金结算价确定的研究意义
学术界对股指期货现金结算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有利于克服引入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发挥其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可以尽量防止市场操作行为。这篇文章研究股指期货现金结算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1、结算机制如果不适当的确定,会使作为股指期货合约重要组成部分的现金结算价受到操作而导致现货市场稳定遭到股指期货交易的破坏,影响市场各方主体的利益,因此需要谨慎设计。
2、参考海外文献可看出在到期日时,股指期货普遍出现价格效应而导致样本价格数据受到污染。设计适当的现金结算方式能够控制操纵行为和管理指数套利行为,以避免数据因为价格效应而受到污染。
3、股指期货合约设计的主要目标使提高套期保值效果。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效果与现金结算价确定方式间的联系复杂,应该从更宽广的视角中研究现金结算价的确定。
4、我国有关中国股指期货现金结算价确定的建议以设计现金结算价防范市场操纵行为为目的,具有参考价值但缺乏周全的考虑。
二、股指期货现金结算价估计量研究
随着期货品种的发展,传统上实物交割的结算方式成本高、可割的标的物限制严格等局限性越来越明显,严重制约了期货市场的发展和期货品种的开发。现金结算方式的提出极大地促进了期货合约的开发,后来设计的部分期货合约特别是难以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采用了低成本、标的物要求较低且便利的金融结算。股指期货就是利用现金结算方式期货合约的一种,合约到期时多方和空方都用现金结算方式以最后价格结算剩余头寸而没有实物交割。虽然现金结算方式比实物交割方式优势多,但在这种结算方式下的到期套期保值效果和现货期货价格的收敛效果受到种种质疑。
海外的股指期货现金结算的估计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新加坡、美国、中国台湾、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将合约的现金结算价定为合约最后交易日的次一营业日指数特别开盘价;第二种是香港、法国和英国等将股指期货合约的现金结算价定为最后交易日一段时间内价格的平均数。采取单一结算价格则不必考虑估计技术而只确定采样的时点估计结算价;采取平均结算价则应该确定统计量来确定结算价。
【关键词】传媒;改革;“语法问题”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
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2008年底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举行。年会共收到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美国雪城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的投稿近200篇,入选论文或摘要55篇。年会以“变革与传播:中国传媒三十年”为主题,旨在回顾30年来的传媒改革,探索深化改革之路。会议主要从新闻学的内在规律出发,对改革进程中遇到的传媒体制、国际环境、消费文化等“语法问题”进行检视。为迎接2009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八十周年院庆,年会特设了“研究•视域•变迁”等专场,省察了传媒改革进程中新闻传播研究的进展以及新闻传播学科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一、自由与法制:传媒体制改革的重要主题
“新闻自由和新闻立法是研究新闻改革最重要的主题。”(孙旭培,2008)本次年会再次强调了传媒体制改革过程中自由与法制的核心作用,深入阐发了现有体制下传媒表达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思考了推进传媒体制改革的方法。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特聘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孙旭培教授作了主题演讲。他认为,如今改革达到新的阶段,要再次重申新闻立法,以此来渐进地实现更大程度的新闻自由。他引述了《人民日报》2008年11月3日的评论:“应加快新闻领域立法工作,继续完善与新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做好新闻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供法律保障。”(华清,2008)他认为,这预示着新闻立法将是今后进一步推进新闻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孙旭培,2008)
在此基础上,孙旭培教授提出了从自由和立法角度研究新闻改革的13个研究议题:新闻自由权的具体研究、新闻自由的维度和尺度、宣传本位与报道本位、社会稳定与意见多元、新闻法治与社会效益、突发事件与新闻自由度、第二第三国际与新闻自由、清末与民国两个时期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的急进还是渐进、媒介批评的法律规定、宪法中的言论出版自由与媒体创办、新闻评议会制度、对新闻自由的法律救济。他希望与会研究生秉承专业精神,能对以上议题规范地进行学术研究。(孙旭培,2008)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卢家银、崔明伍(2008)在入选论文《新闻媒体在利益表达中的困境》中,通过分析新闻媒体在公众利益表达过程中遭遇的困境,为新闻立法提供了现实论证。他们认为,新闻媒体在现有体制下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又是人民的“喉舌”,这在部分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将造成“喉舌”之困――媒体究竟应遵照政府的宣传策略,还是应该直接表达民意。同时,市场也干预着传媒的表达。因此,在多元利益的情况下,需要首先建立解决言论纠纷的宪法诉讼制度,为公众利益表达提供司法保障;同时,建立公众媒体等各类媒体,将多元利益在传媒中分割开来,以保障每一方的表达权利。
复旦大学硕士生阴良(2008)也对当下传媒表达的困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卢家银、崔明伍的研究不同的是,阴良选取外国媒体驻华记者这一特殊的群体进行研究,访谈了16个来自不同国家、媒体的外国驻华记者,发现外国驻华媒体受到更复杂的社会控制;同时,研究立足于“人”,而不是直接分析“传媒”,因此,在组织、行业、社会这三个层面外,还特别强调了个体层面的因素,提出了“伞兵记者”(parachute journalists)与长期驻华记者(resident journalist)这两种不同的派遣方式造成了个体认知差异,并最终影响记者的表达。
清华大学博士生唐建英研究了欧盟《视听媒体服务指令》,提出了可供国内参考的依据“线”和“非线”这两种不同服务性质来区分内容规制程度的新思路。文章分析了欧盟新媒体内容规制政策的演进过程,阐述了《视听媒体服务指令》出台过程中公共利益与产业利益的冲突,以及统一监管与分层监管规制原则的确立。文章指出,欧盟的“规制模式的探索无疑是超前的,其效果还有待在以后的政策实施中来评估”(唐建英,2008)。但目前新媒体的内容规制也是我国政府公共政策和传媒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二、开放与霸权:传媒全球化进程的现状分析
传媒改革的进程与国家的开放程度是紧密联系的。30年来,中国媒体的国际环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在奥运会、世博会等“焦点时刻”,中国传媒应该如何把握机遇走向世界?
本次年会入选论文中,有2篇在海外高校就读的中国研究生撰写的文章。文章通过介绍、阐述、分析海外媒体,直接或间接地揭示了中国媒体当下的国际环境。
美国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硕士生侯静慧、马瑜晶(2008)对1978年至2006年《纽约时报》关于中国报道进行了内容分析。研究采取了分层抽样的方法,“年份”为抽样“层”(strata),每层中随机抽取10篇新闻报道,得样本290篇。研究用GDP和进出口总额来测量经济实力,其乘积作为自变量;报道量(quantity)与报道效价(valence)作为因变量。研究发现: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长,报道的数量显著增加,而其中负面报道的比重也随之增大。结合霸权理论,研究认为这种负面报道增多的现象是因为西方国家的权力阶级需要综合利用大众媒介中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各类信息,以求保证民众的思想与现有社会秩序达到一致,即实现“媒介霸权”(media hegemony)。
日本早稻田大学的硕士生毕佳颖(2008),结合美国互联网的政治表现,分析了“个体内容出版者”(individuation content publication)对政治的多元影响。文章认为,“hegemony of the United States is also powered in a soft way(美国霸权以一种柔化的方式得到强化)”,即将“媒介霸权”隐藏在个体政治背后,通过技术控制以加强自身的权威性。文章对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中国会不会走“美国道路”,互联网的发展会对目前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产生怎样的影响,文章希望能在今后的实践中给出解答。
同样关注霸权问题的还有同济大学的硕士生肖云帆(2008)。她分析了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不同国家地区的10种有代表性的英文报刊杂志关于2000年德国汉诺威世博会(Hanover World Expo 2000)”、“2005年日本爱知世博会(Aichi World Expo 2005)”和“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Shanghai World Expo 2010)”筹备情况的报道,比较了报道侧重点的不同:西方主流媒体报道上海世博会时,侧重于宏观的经济与产业、商业的报道,也有部分政治主题的负面报道,几乎没有文化和科技领域的报道,而对爱知和汉诺威世博会的报道则有显著差异。与侯静慧等人不同,肖云帆提出了积极应对西方“媒介霸权”、改善国家媒介形象的传媒策略,包括提供多元议题、综合运用多媒体、整合传播模式等。
北京大学硕士生刘畅与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生郑宇钧,以《筑梦2008》为个案,从修辞学角度研究了纪录片跨国界意义共享的策略。文章指出,“北京奥运的纪录片要在‘全球化’的普世价值和‘本土化’的民族特质中寻求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就是‘球土化’策略(glocalization)”,即展现“全球化了的”本土与“本土化了”的全球,以达到跨国界的意义共享。(刘畅 郑宇钧,2008)文章分别从本体修辞、积极修辞、非常规修辞等角度研究了“球土化”策略具体的表现形式,为中国今后的纪录片制作提供可参考的发展方向。
复旦大学硕士生吕芳雅(2008)运用战略管理和产业经济学的理论对中国电影产业如何“走出去”进行了研究。文章分析了好莱坞模式与日韩模式等可借鉴的运营模式,对今后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关注泛亚市场,而不单是西方市场;加快建立自己的海外发行渠道;进行制度调整,等等。
三、商业化与大众化:传媒文化观念的变迁
《文化症候与文学期刊的影视趣味》(周根红,2008),阐述了纯文学期刊《收获》1990-2008的历史演变。随着《收获》逐渐成为影视文化风尚的引领者,并推出了关于影视明星的《一个人的电影》专栏,周根红认为,《收获》已逐渐失去纯文学理念,成为大众文化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生产影视文学与大众传媒紧密勾连。作者对“影像霸权”的形成表示了忧虑,并表达了对纯文学期刊原有的独立性与先锋性的向往。
《女足的媒介再现:“适时而现”的铿锵玫瑰》(褚悦闻,2008)探索了商业化与高度社会性别化的话语机制对中国女足媒介再现的影响。研究运用内容分析的方法,对奥运年2004年1月-9月间267天《东方体育日报》的报道篇数、照片数量、头版报道等相关参数进行统计,发现:在没有重大赛事的情况下,女足再现为“玫瑰”;而涉及奥运盛事,女足则彰显“铿锵”,被赋予男足未能担负的民族精神和使命,其在艰苦环境中奋力进取的风貌受到媒介的反复强化。文章分析了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弹性的、分层的、有目标的媒介再现,是媒介以争取收视率的新闻娱乐模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操作;在商品化的媒介中出现的女性,乃适应商品化的、被重新社会化的、被再创造的公式化形象;性别是一种社会范畴,体育活动的社会性别化,区隔并规定了女性气质和霸权的男性气质特征的客体和行为;团体性的体育项目承担起了建构民族认同的文化意义。
在商业化环境下,受众的消费习惯和认知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又反过来促进了商业化媒体的定位转变。清华大学硕士生李华颖(2008)对消费者购买畅销书的原因进行了问卷调查。基于知觉价值理论与计划行为理论调整和修正过的模型,研究发现:知觉品质越高,主观规范越高,知觉行为控制越高,就越可能购买畅销书;而知觉牺牲并未起到较大的影响力。因此,作者认为,畅销书作为大众文化的产物,不易因消费者成本影响人的购买行为,“畅销”本身对书本的功能、品质或品牌等的肯定让消费者不计太多代价地购买。这一研究也暗示了未来畅销书定位与定价的发展趋势。
在年会的新闻沙龙环节,同一话题在网络传媒领域中也得到了讨论。《从中国老年网站的建设看虚拟社区的发展――以中国的老小孩网站为例》作者、香港中文大学博士生吴欢,通过对“老小孩”网站的个案研究,探讨了商业网站通过共建成员的精神认同获得商业收益的方式。吴欢特别强调了成员的个体认同与社区认同之间的互动、网下社区和网上社区的相互支持。她认为,虚拟社区,尤其是老年群体的虚拟社区不可能脱离现实世界,要通过与现实社区相互作用,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吴欢,2008)老小孩网站创办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师张志安博士介绍了“老小孩”的运营方式,也指出了通过上网给老年人精神慰藉的创办理念。
四、继承与创新:新闻传播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
传媒改革从“语词革命”向“语法革命”转变,为新闻传播学理论创新提供了新的内容。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童兵教授的主题演讲中,他以研究生的学术研究为视角,总结了30年传媒改革带来的新闻学科的发展。他强调,研究生群体的学术研究与我国新闻传播理论的发展是高度一致的,从老一辈的学科领军人阐发新闻学基本原理、建构新闻学理论框架、走出新闻史学研究新路径,到80年代继往开来的中坚提升新闻学科的科学性,再到90年代开拓学科新领域,到新世纪夯实基础理论、开创新媒体研究,研究生群体始终积极参与了新闻学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积累了丰厚的学术研究成果。童兵教授希望,今后研究生在研究过程中,要注意构建新闻传播学理论体系,产出更多标志性成果,广泛开展中外合作研究,走好传播学本土化之路,培育新闻传播学大师和新闻传播学中国学派,研制中长期(2009-2020)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规划。(童兵,2008)
复旦大学硕士生滕育栋(2008),则从微观层面着手,思考了30年来新闻思想的转变。他以《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为切入点,通过考察1978年以来公开出版的新闻史著作对其描述、评价话语的变迁,揭示了三种不同的新闻史著写作方式:服从宣传需要的历史写作,突出文献新闻学理意义的写作,作为新闻改革历史基础的写作,阐发了其背后的新闻思想。作者强调了新闻理论的发展在中国新闻史的写作中的推动作用,认为中国新闻史的写作能为我国新闻理论的发展提供许多宝贵的思想资源,希望更多的人回归到新闻史研究中。
苏州大学硕士生张震(2008)梳理了30年学界对于新闻客观性的看法变迁。从新闻客观性的来源、内涵、主观态度、宏观操作方式、微观操作方式等角度进行了梳理,指出了今后研究的议题与趋势。南京大学硕士生温海玲(2008)对1988-2007年组织传播研究论文进行了历时性分析,根据其研究走向:“学科介绍原理阐释应用分析学科建设”分析了每一时段的历史特征,并提出了加强组织传播学科建设的想法。兰州大学硕士生华汝国(2008)综述2005-2007年我国网络传播研究情况,归纳了其中所体现的研究热点及形成的重要观点,并进行了评价。
此外,本届年会论文还对往届年会的学术成果进行了继承与创新。本届年会入选论文《瘦身减肥广告中性别因素对第三人效应的影响》(梁静、黄艳姗、艾依璇,2008)与上届年会入选论文《不同媒介素养的大学生第三人效果研究》(周海晏、王帆、邢荣、马、王祥颖,2007)同样是对“第三人效果”(third person effect)的研究,但侧重有所不同。上届论文的主要价值在于将媒介素养的概念引入了第三人效果的研究,并测量出不同媒介素养的大学生存在第三人效果差异。而梁静等人将媒介素养中的广告关注度作为中介变量,用以诠释性别因素与第三人效应之间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上届论文研究的深化与补充。
注释:
[1]语法革命,是指“在现有要素和功能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规则的改变、关系的改变以及制度、机制、运动模式、盈利模式、与受众关系、技术要素层面的改变,形成新的发展机会”。(喻国明,2008)对于传媒改革而言,要从要素扩增到结构重组、规则改变和发展模式转型。
参考文献:
[1]毕佳颖.(2008,November).PowerfromMass-JournalismofInternetonAmericanPolitics.“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摘要,上海.
[2]褚悦闻.(2008,November).女足的媒介再现:“适时而现”的铿锵玫瑰.“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3]侯静慧、马瑜晶.(2008,November).风雨三十年:中国形象在美国媒体中的变革.“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4]华汝国.(2008,November).从中国老年网站的建设看虚拟社区的发展――以中国的老小孩网站为例.“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5]华清.(2008,November3).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人民日报.pp.7.
[6]李华颖.(2008,November).畅销书购买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知觉价值理论与计划行为理论模型的解释.“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7]梁静、黄艳姗、艾依璇.(2008,November).瘦身减肥广告中性别因素对第三人效应的影响.“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8]卢家银崔明伍.(2008,November).新闻媒体在利益表达中的困境.“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9]刘畅郑宇钧.(2008,November).从视觉修辞的角度看奥运纪录片的“球土化”策略.“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10]吕芳雅.(2008,November).中国电影产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分析.“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11]孙旭培.(2008,November).新闻改革研究:专业精神与学术规范.“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主题演讲,上海.
[12]唐建英.(2008,November).《视听媒体服务指令》与欧盟新媒体内容规制初探.“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13]滕育栋.(2008,November).“用说话”:中国新闻史写作中的“加法”与“减法”.“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14]童兵.(2008,November).研究生:新时期新闻科学发展创新的生力军.“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主题演讲,上海.
[15]温海玲.(2008,November).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组织传播学研究的变迁――对新闻传播视野下组织传播学术论文的历时分析.“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16]吴欢.(2008,November).从中国老年网站的建设看虚拟社区的发展――以中国的老小孩网站为例.“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17]肖云帆.(2008,November).媒体力量在国家形象对外传播中的应用――汉诺威、爱知与上海世博会实证分析.“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18]阴良.(2008,November).社会控制对新闻生产的差异性影响――以外国媒体驻华记者报道倾向为分析视角.“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19]喻国明.(2008).传播的语法革命和传媒竞争力构建.传媒观察,1,15-17.
[20]张震.(2008,November).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界关于新闻客观性的研究述评.“第八届中国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学术年会”入选论文,上海.
潜移默化的学术训练
我是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系1978届的本科生,1983届的古典文学与文献整理专业硕士生。当时我们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以汤炳正和屈守元领衔的6位教授都是国内名师,每届研究生毕业都请北京的王利器先生和南京大学的汴孝教授等著名学者主持答辩,还给我们作专题报告,这对开阔我们的视野和胸襟都很重要。
1986年,我考取了中国社本文由收集整理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首届明清小说专业的博士生,1989年底毕业并去了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我觉得自己在法国能够继续怀有浓厚的兴趣在人文学科的诸多领域深入学习,与我先前在国内的读博与工作经历有着直接的关联,所以想先谈一下这段经历。
我在国内读博期间受到2个重要影响,一是来自我的导师陈毓罴教授,二是来自我的不同专业的博士生同学。
陈毓罴教授20世纪5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既后考取留苏研究生,在莫斯科大学学习4年,师从苏联著名文艺理论权威专家,毕业归国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工作,以研究中国古典小说特别是《红楼梦》著称。陈教授在国内外所接受的学术训练使他在研究方面显示出与同行不一样的开阔视野,对我不乏潜移默化的影响。
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组建研究生院,刚开始只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开始招收博士生,专业覆盖文史哲、经济学、法学、语言学、民族学等各个领域。记得我就读的1986届所接触的上下3届各学科各领域的博士生导师都是国内各学科的一流学者,可以举出一长串在社会学科领域为人熟知的名字。那时社科院研究生院学生不多,可以一同在食堂饭桌上吃饭,这也正是不同学科的同学交流的最好机会。这种交流使我的视野和关注已不局限于自己的古典小说专业,对社会学科领域的不同专业都有了一些了解和兴趣。
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工作也是一段影响我日后在法国对艺术产生兴趣的重要经历。当时中国艺术研究院位于北京柳荫街恭王府内,是中国艺术门类的最高殿堂,在戏曲、美术、音乐、文艺理论、话剧、电影、曲艺等学科都汇集了各领域的的著名老学者与中青年佼佼者。我在那儿工作的时间虽仅4年(工作关系保留至1997年),但也颇有收获。在工作及与同事的交往中,我受到了艺术学科与文化的濡染和影响,其间,我曾应邀到香港中文大学英文系做访问学者。
负笈海外:
漫长而艰辛的求索之路
1994年初我接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的邀请去了巴黎,在东方研究小组参与完成1项包括中国古典小说在内的东方研究计划。从北京到巴黎,我经历了一个新的转折。
在巴黎工作期间,我与法国汉学家多有接触,法国丰富的文化艺术也吸引着我,因此工作结束之后我决定留在巴黎继续学点东西。我先是在巴黎第七大学东亚系读东亚文明研究博士生,到第三年时,我决定转而从头学一些中国需要的西方学科,将来归国才能发挥作用。那时正值我丈夫要去法国东部名城斯特拉斯堡工作,因此我也去了斯特拉斯堡继续修读。
斯特拉斯堡第二大学马克·布洛克大学(2008年与该市另2所大学合并为斯特拉斯堡大学)以人文学科驰名,上世纪30年代以来一直是法国历史学与社会学的重镇。进入该大学以后,我先是集中修读了艺术史、社会学、人类学等专业的硕士课程。学习中我的兴趣与目的都集中在对将来归国服务有用的领域,如在艺术史专业中我侧重博物馆学、考古学以及西方现代绘画流派;在社会学专业中,我注重都市社会学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问题,并撰写了学位论文《中国民本思想之根源及其在中国现代社会的影响》,用社会学理论和观点梳理中国从古到今的民本思想传统;人类学专业使我的目光投向了非洲大陆、中南美洲以及太平洋诸岛的原始民族,我注重了解原始艺术、原始宗教与原始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通过对这几门学科硕士课程的修读,我感觉自己一方面学到了西方现代人文学科领域的一些专业知识,同时也对西方社会与西方文化有了真正的接触和更深刻的了解。
进入21世纪,我在法国感觉到世界在飞跃发展,中国也在飞跃。我因此想更进一步从全球范围来探索人类历史以及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同时我也获悉国内一些大学正在开设或准备开设人类学专业,于是,我决定去巴黎第十大学的博士学院修读人类学博士学位。
巴黎第十大学博士学院集中了法国在考古学、民族学和人类学领域的诸多著名学者。我师从人类学教授b.贝桂菊(b.baptandier)夫人,她同时也是汉学家。选博士论文研究专题时,正值法国著名汉学家a.列维(andré lévi)翻译的《聊斋志异》法文版全集出版,《聊斋志异》是在西方国家广受欢迎的中国文言优秀传统小说。
20世纪90年代的法国文学人类学研究兴起,一些古典名著被应用于人类学研究。因此我决定用人类学的视野和观点去尝试对中国文言小说的研究,以《聊斋志异》为突破口。但在论文资料的搜集与撰写中,我深感在专业素养的学术训练中,自已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人类学理论和观点,因此博士第三年我转学到斯特拉斯堡马克·布洛克大学人类学系d.莫纳尔(d.monoris)教授门下继续做我的博士论文《聊斋志异人类学研究——中国17世纪》。
论文的撰写非常艰苦,d.莫纳尔教授从论点到资料的使用都给予我悉心指导。最后我的论文答辩获得博士论文优秀等级,并于2009年由法国博士文库出版。
感悟中西方人文学科的差异
既后,我又用半年时间在工作之余修读了宗教学课程,我感觉要了解西方文化,根源是西方宗教。
在上述专业的研读与论文写作中,我对中国人文学科和法国人文学科有一些个人感悟。法国的人文学科在欧洲国家具有代表性,法国在大革命前是贵族分封社会,与中国周朝的分封制度类似。但法国的传统社会是政教合一,它的传统文化就是宗教文化。法国在大革命后的200多年间,发展民主共和制度,同时也是科技发展与工业化、都市化时代,这个社会变革是巨大的,对人类生活与心灵的冲击也是巨大的。面对与宗教文化传统相背离的新制度、新时代所出现的新的社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西方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出现了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以及考古学等新型人文学科,每一门学科又有不同的学派,大家都在面对新时代新问题探索寻找解决的办法,所以不同的学科与学派才如此活跃。
要真正认识中国与西方社会的区别,需要抓住西方是宗教文化传统,中国是儒家世俗文化传统这个关键的分野。西方的现代人文学科都是从宗教文化传统面对现代社会发展,直至产生现代化生发出来的。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世俗的儒家文化,以仁治与民本为核心价值,因此能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现代社会变革与现代科技并不产生于中国社会的内部,而是来自西方的影响,现代人文学科也是传自西方。我认为,一个有志于服务祖国的学习人文学科的海外留学生,既要学习如何运用西方现代人文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观照中国的现代社会,同时也要注意中国文化传统自身的特点。
对西方社会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和都市社会,要真正了解西方国家,还应该了解地域文化与乡村社会。我曾经有2个假期在法国各地乡村漫游,这对于了解法国的区域社会与乡村经济大有好处。因为专业的原因,我在法国比较注意接触和了解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不同政党所代表的社会阶层利益及政党之间的博弈。我感觉不同派别除了所代表的利益阶层不同以外,总体上也都强调公民义务。民主社会除了个人自由、个人权力,公民随时都准备承担对国家的义务。深层的文化是建构民族精神的东西,在法国就是宗教与现代社会的民主制度。今天法国传统的宗教文化与民主并不互相排斥,它们在法国人的生活中相辅相成。
关键词:外资银行;溢出效应;监管合作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6-0044-03
一、外资银行与监管溢出效应
外资银行进入主要有两种形式:分行(Branch)与子行(Subsidiary),不同的组织形式决定了机构间的债务关系及各国监管机构间的责任划分。分行是外国银行在东道国开设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东道国法律上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只是外国银行经营实体在东道国的延伸,其法律责任由总行承担。分行与总行在债权债务上存在连带责任,按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外资银行分行流动性的监管责任主要在于东道国监管机构,清偿能力的监管责任主要在于母国监管机构,同时在银行于各地所从事的全部业务的基础上,母国监管机构对其所辖银行或银行集团进行并表监管,分行的主要监管责任在于母国监管机构。子行具有东道国法人资格,在东道国内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东道国可以采取适用于本国其他银行的监管手段如资本要求、检查、审计、贷款限制等措施以确保子行的安全稳健经营。
银行监管限制了银行某些业务的开展,因而,监管不利于银行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在实行监管收费的国家,这一影响更为明显。外资银行进入后,与本国银行形成直接竞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本国银行的利润不但取决于本国监管机构对它们自身的监管强度,也取决于外国监管机构对外国竞争者的监管强度。由于银行监管可增强银行系统稳定性,提高金融体系效率,进而增进社会福利,这可视为监管所带来的收益。外资银行进入后,在本国与外国之间存在监管的溢出效应,即一国更高的监管强度不但增加了国内银行系统的稳定性,而且通过降低银行失败的可能性,使在本国经营及与本国银行往来的外国银行受益。但监管显然需要监管成本,对银行体系而言包括体制成本、服从成本和结构成本等,造成整个社会福利降低,比如压制金融创新、损害竞争等。监管溢出效应意味着,本国付出监管成本带来的监管收益,不单由本国所享受,而且被外国获得。也就是说,本国不能将其监管收益内部化,为避免这种免费搭车现象,一国监管者可能选择比最优监管更低的监管强度,各国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带来金融系统安全性降低,从而降低总福利。因而,为有效监管外资银行,需要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更多的合作。
二、监管合作与信息交流
监管合作应采用分权制还是集权制,即由各国监管机构行使监管职责,还是各国监管机构组成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实施监管?针对这个问题,尚没有比较令人信服的结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权制与集权制都提出了可接受的理由。主张采用集权制的观点认为,由于监管的外部性,监管机构关注的是本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与本国银行的利润,因而各国单独监管将导致监管的宽松与监管不足。正如前文所说,在不能将其收益内部化情况下,各国监管者将选择低于最优状态的监管强度。进一步地,监管者会竞相降低监管强度,为本国银行获得某种竞争优势,在总体上降低对银行的监管,从而带来外部性的次级效应。从危机处置角度,如果外资银行陷于困境,各国监管机构首先考虑的是本国利益,容易忽视对方国家的利益。因而,在银行危机处置中,可能出现谁都不愿先行动,而等待对方先行动,搭对方便车现象。因为后行动方可以通过先行动方的行为获得更多信息,进而采取策略行为,使自己处于更优地位。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往往贻误处置的最佳时机,造成损失扩大。
主张分权制的主要理由来自于监管俘获理论,即监管机构可能被其监管的机构所俘获,从而为受监管机构谋利而损害社会整体福利。有研究者发现,监管者之间的竞争可以降低监管俘获。存在多个监管机构时,被监管机构对监管机构的俘获成本更高,俘获难度更大,而单一监管机构更容易被俘获。
笔者认为,即使集权制更为高效,但除非政治上紧密联系,而且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高,否则很难形成统一的监管联盟。实际上,即使在政治、经济高度一体化的欧盟,尽管有超国家的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制定区内银行监管的共同标准,但各国仍然享有相对独立的自由裁量权,而且欧盟本身也允许这种差异的存在,并提供正式的渠道与组织对这种差异进行协调(Stephanie Stolz,2002)。因而,国家之间的监管合作,更为现实的形式是双边之间的安排,比如谅解备忘录。
监管合作中,重要的是监管信息的交流。巴塞尔委员会作为推动国际银行业监管协调的最主要的国际组织,通过了一系列的协定,对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如1990年巴塞尔补充协定,认为只有在双向信息交流可靠时,才能实现监管当局之间的相互信任;1996年的“跨境银行监管”,提出了一些减少跨境有效监管障碍的建议,要求东道国有义务向母国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而母国监管机构则要保证银行总行提交的信息的准确性;1997年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准则”,重申母国并表监管原则,母国监管机构应确定母行不但对其海外分行而且对海外合资银行和子行实施了适当监督,而东道国则必须要求在其境内的外资银行至少达到本地行的监管强度,同时在各个监管机构间建立信息交流制度,东道国监管机构有权获得母国监管机构所掌握的信息。
按巴塞尔协定,外国银行分行的主要监管责任在母国的监管机构,而母国监管机构要能实施有效的监管,必须及时获知有关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信息。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母国监管机构对海外分支机构难于获取足够信息。首先,对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信息的获取有赖于东道国的合作,而东道国银行保密法的存在使母国监管机构无法获得银行的详细资料,特别是在一些国际金融中心,严格的保密规定是其兴起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也得到所在国政府的坚决维护;其次,银行业作为信息高度密集行业,信息对其经营至关重要。对于银行本身而言,监管信息存在着大量商业秘密,不仅包含了外资银行分行在东道国市场的大量经营信息,也与外资银行母行在母国经营密切相关,跨国银行有隐瞒信息的内在激励;对监管机构而言,各国监管机构主要为本国利益负责。东道国与母国监管机构分别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如果提供的监管信息将对本国利益不利,那很可能不愿提供完全信息。作为具有与母国监管者不同利益偏好的东道国监管者,具有向母国监管者错误报告其所拥有的私有信息以达到其结果的动机。同时,银行业仍是管制最严格的行业之一,各国监管者也存在防范他国监管者获取本国银行业信息的内在动机。第二,母国监管机构对外资银行实施的并表监管原则,可能导致母国监管责任的某种延伸(巴塞尔委员会,P502),母国监管当局认为东道国不能有效监管东道国境内的母国银行时,可以将其监管权适用于该银行。监管延伸可能使东道国监管机构拒绝合作,不及时提供东道国分支行的信息,还可能拒绝母国监管机构到其境内实施现场检查。没有足够的信息,并表监管也就无从谈起。实践上,限制母国监管机构对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实施现场检查是很多国家的通常做法。退一步说,即使东道国监管机构主观上愿意就其信息与母国监管者交流,但在资产负债表上的硬信息易传递而软信息则不易,如借款人的非正式信息、对有关银行机构可能陷于困境的市场传闻却难于量化,传递过程中必然出现失真。
另一方面,母国东道国监管机构对监管信息重要性的不同认识也可能影响信息交流。由于不同国家从事监管的方法和深度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此,东道国监管者可能无法确定什么信息对母国监管者是有关和有用的;而对母国监管机构来说,它们可能觉得没有必要联络东道国监管当局以获取信息,当外国分行与母行相比很小且活动不引人注目时更是如此。当母国监管机构是以并表报告为基础且不存在母国检查时,母国监管机构可能无法发现国外机构的重大问题,东道国通常更容易发现这些问题,但往往难以判断哪些信息对母国监管机构是重要的。
三、监管合作的完善
外资银行进入后,由于母国监管机构与东道国监管机构利益的不一致,监管信息交流存在障碍,在难以完整地获得监管信息的情况下,监管的有效性也就无从谈起。银行跨国经营过程中,监管合作不足已经并还将对一国乃至世界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严重损害。在银行跨国经营活动更为普遍、银行集团经营行为更为复杂的情况下,完善监管合作显得犹为迫切。在目前的巴塞尔委员会框架下,鉴于“委员会的决议不具备,亦从未试图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国并无遵守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各种决议的法定义务,即使认同决议,各国也保留了很大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权。因而,完善监管合作更为现实的做法是,母国监管机构与东道国监管机构签订双边谅解备忘录,在备忘录中对一些关键问题予以明确。
首先,相互认可对方工作,确保监管信息交流。针对目前跨国银行监管中存在的信息交流障碍及可能导致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的互不信任,在外资银行设立前,东道国与母国监管当局应达成监管合作协议,相互承认彼此的监管工作。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工作和资源的浪费,也降低了银行的负担和成本。同时,签订协议的过程,也就是对对方监管能力互相考察的过程。只要双方签订了协议,就意味着认可了对方的监管能力,从而避免由于监管延伸而导致双方之间的不合作。Enria与Vesala提出建立各国监管机构间信息交流的显性安排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个监管机构间作出事前承诺,在各自法律允许条件下,能向对方提供哪些监管信息,这一承诺可经事后证实。例如,通过规定东道国业务在银行机构整体中的重要性标准,确保来自于东道国的市场监管信息能及时传递给母国监管者;当资本低于某一比例时,母国监管者应通知东道国监管者;重要的是,为了获得必要的连贯性,谅解备忘录应标准化,明确监管信息交流的程序、内容与频率等;二是通过对违反协议的某种惩罚机制,以确保得到遵从。
其次,明确母国与东道国的监管责任。影响一家银行稳定的,不仅有流动性、清偿力问题,最后贷款人也同样重要。特别是对外资银行分行,由于母国与东道国的不同利益,东道国可能等待母国救援,而母国则希望东道国救援,当外资银行分行对其母国影响较小而对东道国影响较大时更是如此。因而,明确哪方该承担外资银行分行的最后贷款人责任,在防止损失扩大方面意义重大。是否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关键看危机银行的倒闭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无论是由一方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还是双方按比例分担,都应事先做出规定,防止一旦出现问题时等待观望的机会主义行为。
另外,如果跨国银行在母国的业务在其整个业务中所占份额明显偏小,则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的不是跨国银行的注册地监管机构而应是其主要业务所在地的监管机构。此类银行一遭遇失败,其主要损失是由注册地以外的存款人或存款保险机构等相关利益人承担的。假如由其母国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其母国不愿承担监管责任。一些离岸金融中心得以迅速发展的主要条件之一就是其宽松的监管环境。如果实行严格的监管,此类金融中心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形成,只要其仍然希望作为金融中心获得利益,该国就不愿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况且,银行失败的主要损失由他国利益相关人来承担,母国为什么要费时费力地对其监管呢?二是其母国无力承担主要监管责任。银行主要业务不在当地开展,母国监管当局难以获知足够的信息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管。这种情况下,应由其主要业务所在地的监管当局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避免某些银行为规避监管竞相到监管宽松的金融中心注册,而其主要业务却在海外开展的情况。
参考文献:
[1]Stephanie Stolz. Banking supervision in integrated financial markets: implications for the EMU. CESifo 工作论文,2002
[2]Dag Dalen and Trond Olsen. Regulatory competition and multi-national banking. CESifo 工作论文,2004
[3]Acharya, V. I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Adequacy Regulation Desirable?. Journal of Finance, 58(2003), 2745-2782
【关键词】海外路桥工程;施工管理;工程建设;对策研究
1引言
相比较我国而言,海外的政治环境、法律法规、人员情况、经济水平等都存着较大的差异,在实施项目管理方面,国外存在比较困难的施工现场管理条件,所以,应当严禁按照国内管理经验直接套用到海外工程项目当中,而是应当结合工程项目所在国的实际情况来选用[1]。因此,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需要加强海外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2海外项目施工应当基于FIDIC条款
对境外施工中的工程索赔问题而言,需要对工程设计思路、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进行充分理解,基于FIDIC条款办事,同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使得海外工程项目的利益最大化[2,3]。1)需要对FIDIC条款进行认真学习,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步骤开展。把握好合同谈判和签订关,对于未能确定的因素可以适当保持其处于可协商弹性范围内,尽量避免在合同中写入不适用或者是不公平的争端解决条款。2)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领导要高度重视,工程人员积极参与。正确认识项目管理过程中全面贯彻工程索赔的重要意义,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索赔的档案台账等,制定成规范的档案资料并保管好。3)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办事,避免自已出现违约行为。假如出现索赔问题,在一般情况下,为了争取有利的索赔地位,应当抢先提出索赔,从而打乱对方阵脚,争取自身主动权优先,避免对方提出“反索赔”。
3编制科学施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是一种技术性的文件,能够有效地指导其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该文件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它主要是依据施工项目的复杂程度、性质、结构以及不同自然经济条件的地区进行制定的,一份好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够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从而确定出最低的投入[4]。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因此采取不同的施工方案会导致费用的不同。在进行项目工程施工之前,需要先组织好其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质量、施工、机械、劳力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施工组织设计,并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多次斟酌,不断优化相应的施工方案,确保能够达到最佳的现场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当地法律法规,避免发生纠纷
以海外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海外工程实施中的实际情况,所有工程项目实施要按照当地法律法规。为了有效避免不熟悉当地法律法规而导致工程出现问题,在海外工程项目实施前应当首先学习当地法律法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把法律法规落实到工程中,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认真学习研究当地的《劳动法》《合同法》等法规,确定雇佣当地工人的程序和所需要注意的事项,严格按照其法规进行办理,并且需要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在劳动合同中,例如工作时间、条件、薪资、加班时间以及加班费用等这些小细节都需要予以明确在劳动合同中。此外,还需要对当地政府所的最新工资标准进行关注,以便及时对工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确保其能够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中资企业而言,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当地的法律法规,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处理和解决问题,全面考虑并重视各个细节,这样可以有效降低风险因素。如果出现纠纷,也需要完全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积极处理,尽可能降低损失。
5了解文化差异,有效管理当地员工
由于国外的地域文化和我国存在不同,并且本身就存在地域隔阂、政治及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再加之国内企业和当地员工之间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这些差异的存在都会导致矛盾的发生。所以,需要对文化差异进行了解,从而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法。比如:在印度,工作迟到半小时是一件很正常合理的事情。因此,我们需要对此进行理解,并且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方法主要是分为3个步骤:首先是主动适应期,对当地的工作习惯进行适应[5]。如果一开始就让当地员工接受我们的管理模式,会比较容易让他们有抵触情绪产生;接着是积极引导期,需要将当地员工引导到我们的施工管理方法上,使他们能够明白我们的管理方法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最后是转型期,将当地员工完全纳入到我们的管理模式中,确保他们能够完全按照我们的工作方式完成任务,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结合这3个步骤,能够使我们的项目管理人员清晰了解并管理当地员工,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
6认真落实前期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材料采购
海外工程项目的实施需要采购施工机械设备、工程材料等,这些材料费用一般需要60%的项目成本,因此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以及实现项目利润目标的方法是节约材料成本[6]。所以,海外工程项目应重点考虑材料采购而导致的成本增加问题。鉴于当前海外工程项目实施的国家主要为发展中国家,其物资比较贫乏,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大部分需要从项目所在国家以外市场购买,尤其是对机械配件、工程材料等消耗品的采购要进行详细周密考虑。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本国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与其的沟通和协调。
7结语
综上所述,从工程项目发展形势来看,海外项目将会增多,鉴于海外项目与国内项目存在法律法规等一系列差异,因此需要对其采取相对应的管理措施。做好海外路桥工程项目要充分认识了解掌握海外工程的特点,加强学习FIDIC条款,依据当地法律法规来实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纠纷和规避风险,积极协调各种资源优势,确保海外工程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吴建斌.浅谈中国海外项目管理的做法[J].施工技术,2000(11):38-42.
【2】曹志峰.抓好四个环节提高海外企业施工管理[J].山西建筑,2013(5):80-82.
【3】魏庆刚.中日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管理[J].山西建筑,2010(3):115-118.
【4】杨洁.海外施工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谋略[J].石油化工建设,2013(12):36-38.
【5】DavidH.Holt,KarenW.Wigginton.跨国管理[M].王晓龙,史锐,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对外投资;风险
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中国中小企业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得以迅速发展,尽管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其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居于劣势地位。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为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提供了机遇和动力,但据有关专家保守估计,2009年中小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多为损失惨重。如何正确认识对外投资风险,及时进行风险应对、风险防范,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中小企业对外投资的必要性
国际间竞争及生产分工协作日益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促进了资金、商品和资本的全球流动,中小企业的竞争对手不再局限于国内大型企业,它还包括国外的大型公司和中小企业。为应对全球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实现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成为中小企业必然的发展趋势。
中小企业所处行业竞争性相比于大型企业更强。有统计资料显示,处于竞争不太激烈的行业(如石油工业、航空航天工业等)中的企业几乎全部属于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几乎百分之百处于竞争性行业。毫无疑问,中小企业在国内处于行业较为劣势而企业自身实力不强的双重压力之下。
世界范围内贸易壁垒的增加。2008年的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全球经济愈发不景气,世界范围内弥漫着贸易保护主义气氛。贸易壁垒的增加极大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出口,开展海外投资,实现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应对全球日益加强的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法。
市场的激烈竞争、行业的劣势、贸易壁垒的增加,已经威胁到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市场、原材料、技术等方面的问题都要求企业主动“走出去”。这不仅有利于其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资源的全球配置,更可以让中小企业学习海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最终改变目前所处的不利形势,谋求企业的长久发展。
2 “温州哈杉”对外投资微观风险分析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如影随形。对中小企业而言,投资也像一把双刃剑,风险与收益并存,但其风险又具有它自身的独特性。
哈杉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杉”)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温州首家跨国公司,于1991年以手工作坊起步。1995年,哈杉开始进军俄罗斯市场,并与当地温州同行展开了激烈的价格战,后受到俄罗斯贸易壁垒的严重打击,致使企业无法在俄罗斯打开市场。为了摆脱中国制造业在世界市场上无休止的价格战和同质化竞争以及绕开各国反倾销政策,哈杉选择在海外建厂。哈杉最大的海外投资是于2001年在尼日利亚建立的哈杉大西洋实业有限公司。
2.1 资金短缺,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使部分实体企业转向资本市场的投机活动,而哈杉坚持着自己的生产计划。2009年,温州当地一家商业银行突然中断哈杉2000万元的贷款,这一资金链的斩断,直接减慢了哈杉的发展进度。当时,哈杉还在制定其在尼日利亚下半年一倍甚至两倍的生产计划,银行的终止贷款让哈杉措手不及,哈杉不得不缩小其海外生产的规模。资金短缺且融资困难目前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对外投资最为突出的瓶颈。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依据主要是产品有市场,企业有效益。对于生产型的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暂时出现销售困难、市场前景不好,就难以获得贷款。在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率下,金融机构更是减少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将有限的贷款额度给予大型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对中小企业的限制要比大型企业更为严格。因而,中小企业不仅不能获得规模扩张所需资金,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方面的资金更是十分匮乏。融资渠道的受限,让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很可能由于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无法实施。
2.2 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
哈杉初期以接受代工生产(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s)订单为主要业务,它维持了哈杉的初期发展。2000年以后,哈杉每年可以接到的代工订单数渐渐减少,企业利润因此下降,OEM业务已经不能再作为该企业的核心业务。于是,哈杉转向自主生产普通男鞋,欲以低价销售策略占领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随着温州的意尔康、奥康等具有其自身品牌的制鞋企业走向海外市场,哈杉的低价鞋渐渐失去吸引力。哈杉的产品滞销,市场份额渐渐缩小,企业陷入危机。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数属于以半机械化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投入技术开发的经费约占全国研究经费的4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水平。产品技术科技含量低、技术创新能力差、产品技术容易被模仿是中小企业普遍的缺点。同时,我国中小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属于防守型,目的多是转移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因此企业在对外投资时,缺乏品牌意识,不具备核心竞争力。低价取胜的经营模式也导致了市场所在国、地区的反倾销行为,使得许多产品的海外市场丧失殆尽。
2.3 缺少具有国家化经营能力的人才,企业管理水平低、缺乏战略眼光
2005年,哈杉生产的鞋大部分滞留在尼日利亚的仓库中,经过调查发现并不是尼日利亚没有自我消化的能力,问题出在管理层。哈杉的管理层自信可以处理好与当地合作者的高管之间的关系,而事实上哈杉管理层在与多家零售商签订合同时存在争论,签订合同后,零售商故意减少该企业产品的上架率。我国中小企业的投资策略主要是国内员工的海外经营。目前中小企业对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完成海外投资的当地化,大部分的投资是简单的将国内员工转移到海外。中小企业人员国际化素质普遍不高,尤其是在国际营销、国际标准规范、国际投资等一些对外投资的关键条件方面,企业缺乏优秀人才。这恰恰与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须有通晓国际惯例、熟悉国际市场规律及国际贸易法则的管理经验丰富、善于把握国际市场动向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的要求相违背。中小企业依靠管理人员的市场经验和直觉把握市场,因而容易作出不科学的决策,难以形成自己的国际化营销模式和建立稳定的消费群体,更难以与其它国际经济实体进行竞争。
2.4 市场信息反映不畅,信息反映机制缺失
中小企业的海外投资在与东道国企业展开竞争时,往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加剧了决策风险以及经营风险。企业在对外投资中若购销渠道不畅,则易将企业带入绝境,增加企业的破产成本、减少企业的经营收益。哈杉在尼日利亚建厂的初期,为了降低市场调研的成本,企业主要依靠上游和下游合作者来了解市场状况。依靠二手信息来了解市场,使哈杉只能掌握滞后的信息,企业多次错失快速进行产品调整的时机。企业对外投资是一个长久持续的过程,中小企业必须全程进行监督,快速洞悉国际市场,充分预测市场变化。而我国中小企业没有实现企业的信息化,未建立信息反应系统,国际市场信息收集比较滞后,信息资料的处理和反馈功能比较弱,缺乏对国际市场全面、动态的了解。一方面,让企业难以及时掌握对市场所反映的信息,失去对市场潜在发展机会的把握,阻碍了自身的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也可能让企业错失退出市场的时机,尤其是在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不能及时进行商业止损。
3 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对策
在任何投资中,风险都是客观存在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风险又是可控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正确地认识风险并采取相应防范和管理措施,使风险降到最小的程度,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1 融资多元化,并编制资金预算
在国内不能保证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更应该实现融资多元化,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渠道和金融工具,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和降低融资风险,尽量在东道国进行融资,尤其是境外企业所需短期流动资金。这样既能满足资金需求又因为使用同一币种,规避了汇率风险。同时,在遭遇资金紧缺的困难下,编制详尽的投资预算、进行投资全程控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中小企业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必须根据投资对象和投资方案编制详尽的预算,确定可能需要的资金量。预算的编制必须做到方法科学、内容全面,防止因为事前低估所需资金量,事中又无法保证随时有额外资金的支持,最终导致投资项目的失败。哈杉于2006年已将重心转移至销售、研发上,但是其仍保留小部分传统的加工贸易,目的是利用加工贸易资金回笼快的优势,为企业周转提供资金。同时哈杉也积极和当地的政府、金融机构沟通,实现在投资地的融资计划。
3.2 加快技术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
中小企业能否走向国际市场并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形成并保持核心竞争力。只有着眼于培育企业的核心资产,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发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中小企业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2003年,哈杉开始意识到品牌的力量以及名牌产品必须有一个过硬的技术力量作支撑,企业提出了由产品走出去转变为整体走出去的理念。为突破款式设计的瓶颈,2004年哈杉通过收购意大利著名鞋企威尔逊公司,充分发挥其在研发、工艺技术、品牌影响力的优势,改进企业自有品牌“HAZAN”的设计和生产,提高产品整体的竞争力。
3.3 培养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发展、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大批跨国经营人才,需要掌握了新的经济理论知识、具备领导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能力的优秀人才。从长期来看,中小企业可全面推行岗位培训,聘请国际企业管理、财会等专家学者到企业中开设培训班,培养企业跨国经营的人才。另外,中小企业必须重视对东道国本土人才的利用,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在产品研发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方面的相对短缺,另一方面是由于东道国本土人才更加熟悉本土市场,能更快地对当地市场需求的变化做出反应。为了能让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哈杉在社会上大量招聘高级专业性人才,并重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哈杉建立了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将企业利益、兴衰与每一个员工切身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这些海外学子,无时不在关注祖国日新月异的变革,在内心深处渴望民族日益强大,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这动力的背后是祖国优秀民族文化的底蕴和每个学子的拳拳爱国之情。
当我们离开熟悉的黄土地,踏上国外的现代高速公路,眼前是风光一派的美景和发达的科技设施,无不惊叹异国的发展。然而,等待我们去思考和做的事情很多。我们不能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也不能忘记自己是来自一个已有几千年文明的大国。从小树立的科学人生观和爱国情怀,再次引导着我们在异国的土地上学习、工作、生活。
学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我们行动的航标。有些人认为,离开了祖国,思想上可以解放,行动上少了约束。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民族文化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要明辨是非,树立良好的社会风范。要充分利用在海外学习的有利条件,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的技术,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为国家的发展、人类的进步,科技的振兴而挥洒青春。
处在国外优越的环境中,我们很多海外学子都受到不同方面的诱惑,有生活方面的,也有工作方面的。有的人在经历了深刻的思想斗争后战胜了自我,没有被国外光怪陆离的生活所迷惑,将宝贵的时间用于紧张的学习和科研中,很多的热血青年完成学业后,放弃国外较好的条件回国创业。他们正是体现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荣辱观。
到国外留学,拿一个洋文凭。这曾是一些青年人走出国门的初衷。到了国外,在不同的文化氛围和不同的教育背景中,很多人发现洋文凭也不是好拿的。做实验的每个环节,每个数据都要有据可查。写论文要在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后提出自己的论点,不是随便可以过关的。
在北美,青少年的诚信和法制观念的教育很受重视,海外的学子也不能忽视这个问题。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我国全社会都非常重视青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即使身处海外,青年学子也应树立“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荣辱观。我们要进一步了解自然规律,尊重自然规律,反对封建迷信,反对愚昧无知。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中,一些学生为了应付考试,忽视了学习修养的全面性,尤其是对人文科学知识的淡忘和缺失,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忽视,还有一些学生不想通过自身的努力,寻求捷径,梦想一夜成为明星或名人。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社会、老师、家长和学生的重视。青少年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应该怎样发展,不仅是指引着每个人的人生之路,更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大计。
海外学子应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走出国门以后,对热爱祖国有了全新的体会;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自身的涉外交往中,不断实践着爱国主义新的时代要求;拥有了国际视野的中国人普遍认识到,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自己,而且代表着祖国的形象!更多的海外学子和海外华人团结起来,维护和促进华人在海外的生活、发展,甚至通过一些国际联合组织帮助国内一些贫困地区的发展。在这里,大家深刻体会到集体团结的力量,体会到诚实守信是立身、发展之本。今天还有少数海外的学子,由于处处享受父母。长辈的呵护和关爱,忽视了思想和道德的修养,养成了依赖、自私、缺乏责任感,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想付出辛勤的劳动,投机取巧,当然更谈不上诚实守信,缺少了做人的行为准则,这些人的言行举止,也影响了华人和海外学子的声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国家对于年轻一代的教育,更是应当以正确的世界观和荣辱观为统领。否则小到影响个人事业的发展,大到影响一个集体、一个国家的声誉和发展。
在异国他乡,海外学子最深刻的感受是国外法律制度的完善,人们自觉守法和依法纳税的意识强。但这都离不开高度发达的文明和人们所接受的法制教育。我们从小就被要求遵纪守法,要艰苦奋斗,不要违法乱纪,不要骄奢逸。但我们是否真正用这些思想来指导我们的行动。我们今天在过马路时,是否还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是不了解交通规则,还是遵纪守法的意识淡漠。一些年轻人利用父辈的背景和权势,从国内骗取国家财产,在国外挥霍无度,他们是不了解法律制度,还是科学的世界观、道德观没有建立起来。海外学子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应该学习国外的一些法律制度和一些知名企业优秀的企业文化,在提高自身修养的同时,也为传播文化,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推动本国的文化发展做出自身的一份贡献。一个人强大不算强大,只有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海外学子应牢记国家和人民的重托,时时不忘自己肩负的使命,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把所学正确运用到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上,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文作者为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工业膜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共性
(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一是受世界经济发展不景气的影响,各国央行纷纷降低利率,减少了企业的并购成本。二是许多境外企业对现金流的迫切需求,也降低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阻力。另外,欧美政府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减免企业税收负担,吸引和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本国经济。
同时,超过两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为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
一是商务部将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大部分下放到省级。二是外汇局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简化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三是财政部等部门与机构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以及对国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海外投资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境外投资专项贷款。银监会要求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对资质优良的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实施产业重组、升级和整合等操作时,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此外,商务部还编写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为中国企业尤其是能源企业提供了便利的信息服务。
(三)企业微观基础
一是上规模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二是企业制度日益完善。三是企业科研能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四)海外投资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据麦肯锡研究表明,2008年,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损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左右,而主要的原因是来自政治、财务、法律、管理、人才和文化整合等方面的并购风险。
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差异性
(一)企业实力
国有企业经过30多年的改革,数量不断减少,但经济规模迅速扩大,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并且成为我国海外投资并购的主力军。但另一方面,因为国有企业体制僵化,内部管理、运行效率并不灵活,其走出去的优势并不比资金充裕的民营企业更甚。因此,国有企业的境外投资并购具有资金规模大、难度大、谈判过程曲折、时间长等特点。
而民营企业凭借着成本低、产权清晰、经营自主灵活、市场反应快、决策快、适应性强、敢为天下先等优势,在近年来的海外投资并购大潮中崭露头角。民营企业更容易突破政治壁垒的束缚,取得企业出售方和海外当地政府审批部门的信赖。但是,由于民营企业普遍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缺乏国际化运作的经验和人才缺陷等问题,很难进入矿产资源等上游行业发展,且投资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偶然性,使得遭遇风险的概率加大。
(二)政策支持力度
时至今日,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行业、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垄断格局还没有根本打破。国有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更容易得到国家政策支持,突出地表现在金融服务方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促进海外投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现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海外投资并购的资金支持规模有限,且投向基本集中在“中”或“国”字头的大型央企。商业银行虽有利可图,但对“走出去”的贷款门槛设定较高,民营企业通常都是望尘莫及。跨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也担心民营企业规模小,存在收益低、信用缺失、风险大等问题,故不愿意给予融资支持。此外,在对外投资的申报、审批、财税、外汇、信息咨询、外交推动等方面,民营企业也都或多或少的处于非公平待遇的位置。
(三)内在驱动力
中国的民营企业是在计划经济的夹缝中生存和发展起来的,为了生存和发展,民营企业会充分发挥其生命力顽强、经营灵活和勇于创新的特点,走出国门,谋求更高的收益。而国有企业生来就承担着国家责任,面临中国资源稀缺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境况,在政府的经营和推动下,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能源企业迈出了海外并购的步伐。因此,国企的投资并购就是中国政府的投资并购,国企的风险最终也将是政府的风险。
(四)投资领域
国有企业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于石油、天然气、金属及采矿业等自然资源领域。2009年由国有企业发起完成的38起海外并购中,目标企业为矿产资源类和传统能源类的案例多达31个,交易金额占其全部交易金额的92.8%。民营企业则集中在对拥有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企业的并购上。2009年民营企业对IT和半导体企业的并购占全部33起的33.3%,对互联网、生物医药、清洁能源企业的并购也达到24.3%。即民营企业一半以上的并购发生在高科技领域。
三、比较分析的启示
(一)加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合作
由于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更容易遭受来自当地政府、社会团体和舆论的政治风险,而民营企业的大规模海外并购又面临资金瓶颈,因此,在资源类海外并购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可以合作完成。首先民营企业利用其机动灵活、政治色彩弱的特点,负责交易谈判,获取资源开采和勘探权;然后跟国内的国有企业合作,借用其资金和技术的优势,更好地完成开发项目。
(二)扩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倾斜
不论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是否属于市场行为都容易产生国家战略的印象。因此,在未来的海外并购中,民营企业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赋予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地位,放宽限制,鼓励他们走出去。其次,拓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并购的融资渠道,扩大外汇使用权,解除其资金约束。最后,摒除所有制歧视的旧观念,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海外投资保险,免除其后顾之忧。
(三)拓宽投资领域
近几年我国海外能源投资计划备受关注并屡屡受挫。与其一窝蜂的迎风而上,不如积极拓展其他投资领域。除了要进一步加大境外资源的合作开发,我们还可以面向欧美等科技发达国家开展海外科技智力合作,促进我国企业的升级转型。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新能源建设成为世界的热门话题。中国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获取国外先进的新能源设备与技术,有助于缓解国内经济发展耗能的问题。再比如,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可以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设备等优势,到非洲、拉美洲国家开展合作开发,也可以通过对传统农业的创新,进入欧洲的农业市场,不仅可以缓解我国资源短缺与环境约束带来的风险,还有助于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摘要:随着人民之间国际交往的日趋频繁,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如何对这部分公民加强保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中国政府面临的重要挑战,也是领事保护与外交保护制度设置的目的所在。本文旨在阐述两者概念与行使条件的基础上,对两者作出比较分析,以确定它们的联系与区别,以便更好地保护我国海外公民、法人的权益。
关键词:领事保护;外交保护
一、领事保护的概念
当前对于“领事保护”的概念界定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狭义的领事保护,一般是指“当派遣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领区内受到违反国际法的不法行为侵害时,领馆或领事官员向接受国领区当局交涉,以制止不法行为,并给予赔偿。广义的领事保护,还包括领馆或领事官员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之内,向本国国民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例如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公证、民事事务、司法协助事务等等)。可见,狭义领事保护的概念,虽然措辞更加明确和具体,但是,概念的滞后性也更加明显,不能满足领事保护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而广义领事保护的定义,界限虽然相对模糊,但是能更好地适应领事职能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的需要。故笔者认同从广义上定义的领事保护概念。
二、领事保护与外交保护的区别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二条规定:国与国间领事关系之建立,以协议为之。除另有声明外,两国同意建立外交关系亦即谓同意建立领事关系。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因此,国家间建立了外交关系也即意味领事关系也同时确立。领事保护与外交保护是外交和领事关系领域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但是,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外交保护制度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理论。国家对身处海外的本国公民,因为外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受到权利和利益侵害的,通过外交或司法途径向外国要求适当救济的行为称为外交保护。根据国家原则,一国对本国公民拥有属人管辖权;同时,进入一国境内的外国人要受到接受国的属地管辖。因此,在接受国的外国公民要受到两重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属地管辖优于属人管辖,所以派遣国在接受国对本国公民进行领事保护和外交保护时,必须要遵守相应的规则。一般认为国家在行使外交保护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损害是由国际不法行为所引起,例如遭到非法拘禁、受到司法拒绝等;第二,受害者具有本国国籍,这是属人管辖的基础条件和必要要求;第三,用尽当地补救办法,这是为了“允许一个国家首先在国内层面对其错误进行补救,以避免这类错误转化为国际层面的争端,从而有可能不必要地扰乱国家间的关系”。一般认为,用尽当地救济已经成为国际人权保护机制中普遍使用的一项规则。
领事保护的行使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行使领事保护”。《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均规定:行使领事或外交保护时应于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即使派遣国国民违反接受国法律而受惩处,领事仍有从人道主义和两国友好关系的角度行使保护的权利。但领事的权力是有限度的,领事绝不可热衷于保护而违反接受国法律或干涉接受国的内政。第二,领事保护的行使不得逾越接受国法法规或规章所的规定。《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执行派遣国责成领馆办理而不为接受国法律规章所禁止、或不为接受国所反对、或派遣国与接受国间现行国际协定所订明之其他职务。此条款明确规定领事保护不能违背接受国法律,只能在接受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三,领事保护的行使必须得到派遣国国民的自愿接受,派遣国国民有权放弃领事保护。《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规定:领事有权探访受监禁、羁押或拘禁的派遣国国民,与之交谈或通讯,并代聘法律代表;领事有权探访其领区内依判决而受监禁、羁押或拘禁的派遣国国民;但如受监禁、羁押或拘禁的派遣国国民明示反对为其采取行动时,领事应避免采取此种行动。
外交保护与领事保护在很多方面有着相似之处,但二者毕竟是法律性质不同的两种行为,两者之间的具体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第一,行使主体不同。外交保护主要由外交机构、外交官员或外交代表行使;领事保护一般由派遣国在接受国境内的领事负责行使。第二,法律依据不同。外交保护是属人管辖权的延伸,是国家的体现;而领事保护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有关领事关系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领事协定。第三,行使条件不同。外交保护以国家的不法行为侵害为要件,需要有客观的损害事实的存在;而领事保护并不以此为前提,相比之下,领事保护的条件更为宽松。第四,能否被放弃不同。根据国际法原则,外交保护权不是公民个人与法人的权利,而是一国对另一国的权利,因而是不可以被放弃的;但是,领事保护需要派遣国国民的自愿接受,因而是可以放弃的。个人或法人可以放弃领事保护,但不能放弃外交保护。第五,是否需要满足用尽当地救济原则不同。外交保护需要满足用尽当地救济的原则才可以提起;领事保护并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三、领事保护与领事保护的联系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对《外交保护条款草案》第1条解释说,“行使外交保护可以通过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它不同于领事保护,因为它是由一国的代表在一般国际法某项规则方面出于国家利益行事,而领事保护在大多数情况下则是由领事官员给予,是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行事,所代表的是个人的利益。综上所述,外交保护基本上是属于事后补救性的,是对国际不法行为所造成损害的一种救济途径;而领事协助既包含事后补救性内容又包含事前预防性和程序事务性的内容,其所涵盖的情形比外交保护宽泛的多。虽然在理论上可以对“外交保护”和“领事保护”进行较为明确的区分和辨别,但在实践中,针对具体案件区分领事保护和外交保护就会显得困难得多。鉴于这种情况的出现,“第1条草案没有试图区分外交保护与领事协助。条款草案规定了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这些条件对于领事保护是不可接受的。这就意味着必须考虑每个案件的情况来判断是涉及外交保护还是领事协助”。
综上所述,领事保护和外交保护是保护海外公民利益的两种不同方式。当身处他国的中国公民遇到困难或危险时,可以根据所处的环境及所具备的条件,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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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政策研究室.中国外交[Z],世界知识出版社
[论文摘要]奉文基于新经济时代面对的各种挑战,论述了企业营销创新的必要性,着重从垒球营销观念、知识营销观念、社会营销观念、战略性竞争观念及创造需求的观念五方面,论述了我国盘业营销剖新的思路。
世界经济是在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空前发展,市场呈现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进人2i世纪的。对世界经济而言,世纪交替、千年更迭已不仅仅是一个时空概念,更是一个新旧经济时代的划分标志。以信息经济或网络经济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已经到来。这是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是一个高度竞争的时代,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更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处于这样一个时代开端的我国企业应该怎样应对挑战,以富有远见的眼光制定适应新经济时代的营销战略,已历史地落到我们营销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肩上。
一、新经济时代的挑战要求企业营销必须推陈出新
经济全球化的挑战。经济全球化这一概念是2(y世纪$a年代提出的,所谓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在全球范围内经济的融合,表现为资本、人才、劳务、商品、信息、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或整合,且规模不断扩大,直接的生产过程不仅在本土进行还要跨出国界。更准确地说,经济全球化是指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参与国际分工体系,发展与其它国家和地区间日益紧密的经济关系,使各种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从而使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日益联结成一个紧密的、统一的、相互依存的体系。随着航空、电讯尤其是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距离日益缩短。经济全球化促使各国市场更加开放,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增长,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优化组合。但对各国企业来说,面对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和残酷。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抓住机遇,为国家的富强作出历史性的贡献、就要认真分析竞争形势的变化,必须在营销管理方面深入创新。
知识经济的挑战。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促使世界经济发展发生了带有根本性的变化。进人2(y世纪94年代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普遍意识到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它不同于以土地资源为要素、以人的体力投人为动力的农业经济和以原材料资源为要素、以电力为动力,以机械、化学等方法为工具的工业经济,而是以智力资源为主要生产要素,以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为核心,以高科技产业为支柱的经济。知识经济作为一种创新经济,强调创新应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企业竞争力的大小取决于其创新能力的强弱。企业创新力包括多个方面,营销创新力是其核心要素之一,企业只有大力开展营销创新,才能更好地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挑战。自2D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推进,以牺牲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率,改进与提高传统的发展模式,日益引起经济资源供给贫乏,生存环境恶化和生态系统的破坏。面对着社会经济系统同自然生态之间的紧张与冲突,人们开始反省仅为现期状况下当代人的全面享受而着想的价值导向的可取性。19’72年世界环境大会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19$7年世环委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1992年世环委会通过了全球X21世纪议程》,提出应‘“全球携手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各国制定和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计划、政策,迎接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19914年中国发表了《中国?1世纪议程》,将“可持续发展”定为我国的发展战略。经济与环境,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种种矛盾使我们处于两难境地,只有恰到好处地精心协调,才能创造出一个持续增长的社会,才能构建一个“经济发达,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中国。我国企业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必须走营销创新之路。
加入切爪〕的挑战。经过十几年的谈判,我国加入Wto在即,这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加人W’lr〕后,随着降低关税及逐步取捎配额与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国外商品必然涌入多国市场,对我国内工业造成相当大的冲击。同时,随着加声W’hc)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国外一些大公司必然加快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国外金融机构也会作出相应的反应,迅速进产中国金融市场。随着商品、资本等有形资产的大量涌入,价为无形资产的品牌必定以更快的速度涌向我国各个领域,匡外公司利用中国的原料、设备、劳动力生产国外品牌的商品赚取高额利润。因此我国加入暇叮D后,将面临更加激烈主市场竞争和强大的国外对手,为使我国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学会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有足够的竞争优势参与新的国际分工,从而保证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中应有的地位,惟有以着销创新方能取胜。
二、新经济时代我国企业有销观念创新的思路
营销观念创新是企业营销工作创新的先导。新经济时代的中国企业必须树立与这个时代相适应的全新的营销欢念,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战略。
树立全球营销观念。随着我国加入磷,0日益临近,一些实力雄厚的中国企业应该把全球市场置于自己的营销范围内,用全球营梢观念指导自己的营销活动。海尔集团是我国企业较早具有这一意识的公司,其创新目标是国际市场。公司总裁张瑞敏在创业初期就敏锐地意识到,他们真正的竞争对手是跨国大公司,他们明确提出实施“名牌国际化战略’,认为“名牌”必须经过国际认证。他们实施“名牌国际化”,采取“先难后易”战略,先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再向发展中国家辐射。为了进一步实现全球营销,海尔集团提出了三个I13的市场全球化战略,即:海尔产品在国内生产国内销售占113;在国内生产国外梢曹占If3;在海外建厂海外销售占lf3a当新经济时代来临之际,海尔总裁张瑞敏又提出了一个“国际化海尔”的目标。可见海尔的全球营销观念是通过“海尔的国际化”和“国际化的海尔”来实现的,前者是要求海尔的各项工作都能达到国际标准以取得参赛资格,它是国际化海尔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了海尔的国际化才有资格去做国际化的海尔。后者则表明海尔真正走向了世界,实现了其“国际化,.的目标。国际化的海尔是三位一体的海尔、即设计中心、营销中心、生产制造中心三位一体,最终成为一个具备在当地融资、融智功能的本土化海尔。例如、在美国的海尔就是这样一个三位一体的本土化的海尔,让美国人生产经营美国海尔,并利用其资源“养育”美国海尔,这才是真正惫义上的全球营销。目前,海尔集团已经在海外建立了Io个生产厂家;其家电产品已杨销s}个国家和地区。最近,美国《家电》杂志公布,海尔集团已跻身全球家电制造商十强,排名第9位名列日本日立公司之前。海尔全球营销观念是我国企业必须学习和仿效的。
[论文关键词]海外工程服务 法律风险 防控
一、海外法律风险防控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多、业主多、国家多、语种多、法律环境复杂
目前,工程服务企业做强做大,必然会形成每年启动项目多,服务业主多、作业国家区域多、使用语言多和跨国跨区域性强等特点,从而使得海外项目面临的合同风险、合规风险、争议纠纷风险等法律风险越来越多,法律环境及其复杂。
(二)从市场开发到项目运作各个环节中涉及的法律因素和风险增加
海外项目从市场开发到项目最终结束,每一个环节都与法律因素息息相关。市场开发面临着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甚至国际制裁等各种法律问题的影响,而一个成功的项目则离不开项目对运作法律主体、合同、进出口海关、许可等法律事务的良好把握和妥善处理。跨国工程服务企业海外项目必定经历进入国际市场之初的“农民军”发展到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正规军”的过程,在东道国政府越来越注重法律监管、项目业主越来越强调合法规范运作的背景下,项目所面临的法律因素以及进而带来的法律风险逐年增加。
(三)项目运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中国企业走出去已经有30多年头,尽管海外项目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已经有所提高,但尚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发展的海外项目的需要。同时,项目人员法律意识参差不齐,而实际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非常淡薄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存在依经验不依合同、依主观臆断不依法律事实来处理与法律有关的问题还的现象。
(四)法律人员的配备不足和法律水平不够
海外项目法律人员一般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兼职到专职,再到专兼配合的过程,随着海外项目的不断发展,作业国家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再加上国际法律环境的变化,国际法律问题的不断增加,对海外项目法律人员的数量配备和法律水平要求都逐渐增加。海外项目的发展,需要更多的熟悉国际贸易、国际环境保护、国际保险、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诉讼与仲裁等法律方面的更为专业的法律人员。
二、法律风险的定义及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理论依据
(一)法律风险及其特征
法律风险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发生原因的法定性(约定性)、发生结果的强制性、发生领城的广泛性、发生形式的关联性、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等特点。法律风险是由于违反作业所在国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合同、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未采取有效措施以获得、保护或行使其合法权益等原因造成的。
(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一个围绕静态法律制度作用的动态法律管理体系,是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控制、监控和处理的系统。法律风险防控必须树立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事先防范是基础,事先防范与事后救济相比,事后救济的成本高、效果差。而有效的事先防范,能够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也就保障了企业和项目的正常、持续、健康的运转。过程控制是关键,过程控制关系到法律风险在工程运作中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过程控制贯彻并渗透于承包商工程运作的每个过程,关系到每个部门,甚至每一个岗位。事先防范做好了,但过程控制没有做好,同样也不行,而良好的事后救济也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跨国工程服务企业海外法律风险防控的主要做法
(一)事前预防, 建立有效的海外项目法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风险的防范,增强抗击法律风险的主动性、前瞻性和计划性,对海外法律风险进行提前预估、评价、预警,增强抗风险能力是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海外项目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和总结,从人员配置、制度建立、法律调研、风范防范体系、防控形式等方面,建立一整套海外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1.合理配置法律人员为海外项目服务,确保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
(1)优化海外项目法律人员构成
全面地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没有专业的法律人员是不可能实现的。根据海外工程服务项目法律风险防控的需要,以及目前的海外工程服务项目的特点,跨国工程服务企业海外机构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法律人员,形成总部法律人员、外派上项目法律人员、海外兼职条法人员、外聘国际律师、外聘当地律师等法律人员的构成的配置结构。
(2)普法活动与对项目相关人员的法律培训相结合,加强对非法律人员法律意识培养
按照“学以致用,突出重点,加强普法的针对性”的原则,结合海外项目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普法活动,同时根据形势变化、针对热点事项,外请专家,举办专项讲座。针对跨国工程服务企业海外业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既有深厚的理论,又有丰富的经验,既说理,又讲事,既有启发,又增长见识,提高管理人员的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同时要重点开展涉外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贯。
2.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建立监督约束管理体系,实现有章可循
要在不断总结开展海外项目的实践经验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以法律、内审制度和纪检监察为基础,建立海外项目监督约束管理体系,重点对海外项目运作过程中的人、财、物等方面进行管理,内容涵盖了海外授权管理、海外公司管理、海外管理、海外标书/合同管理、海外物资采办管理、海外法律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及海外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实现“降低风险、服务项目、提高国际化运作水平”的目标,真正实现法律事前服务和防范功能。
3.甄别研究法律信息,综合抉择项目运作主体
为保证在新地区新国家及时顺利运作合法项目,使项目有一个合法合理的运作主体,必须掌握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对项目运作的要求,尤其是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环境保护法、税法、工程承包法等。但是,新项目往往都面临施工期限的要求,不可能事事均由专业法律人员收集和调研相关信息。法律人员要总结新区国家法律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法律调研准备,明确新国家项目调研时需要收集的法律法规清单,向当地律师或会计师等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同时针对工程服务项目所要涉及法律法规中的关键信息进行了提炼,并以统一规范的调查报告的形式体现出来。针对所收集到的法律信息,法律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解读和分析,从各种可行的项目运作主体形式、税务负担额度及税务筹划、股权设置、注册的程序、文件和时间要求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选择最适合项目运作也能满足税务筹划的项目运作主体方案,并落实实施,避免了因法律信息不齐全或不准确或者法律分析不透彻导致运作主体选择不当项目运作开展不利的现象发生。
4.整理归纳项目合同审查要素和标准合同范本,按图索骥识别合同风险
众所周知,国际工程服务项目合同条款多、结构复杂但主要内容明确,重点突出,行业惯例性强,合同包含各个要素也是大体一致的。针对上述特点,企业法律人员应进行实时总结,搜集和对照不同业主提供的合同模板,结合国际行业惯例的指导条款,分析、整理、总结出了工程服务项目合同审点要素表,对合同各个条款进行分类和提炼,列出审查合同时需要着重注意的关键问题,用于指导非法律人员的项目合同审查与谈判,按关键要素表所指导的内容与合同实际内容进行对照分析,逐一审查和按各要素谈判,方便非法律专业人员审查研读识别合同下存在的风险条款以及合同的谈判。
5.对合资合作及合同相对方进行尽职调查,知己知彼
近年来,随着跨国工程服务企业在海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部分中小公司寻求与跨国工程服务企业合作的意愿逐渐增加以及提出的合作方式逐渐增多。但是,金融危机使得这些中小公司在融资等方面出现问题,违约率增加。所以,与这类公司合资合作或签署服务合同前,需要对公司资信能力做详细的尽职调查。企业要针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项目情况、公司股东、董事、未来预测等信息,通过网上查询或依靠当地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其咨询机构的专业调研和摸底,对这些公司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做详细的分析,这一举措也是控制和转移风险的有效办法,最大程度地防止付款违约和纠纷的出现,保证工程应收账款顺利回收。
(二)事中控制,积极应对和处理海外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尽管可以事先预防,但是,由于海外项目的特殊性,“事中控制”在海外项目运作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
1.寻求政治外交手段保护
对于法制建设欠发达国家,跨国工程服务企业在其境内进行作业发生损害我们权益的法律或政治风险事件的,东道国法律环境差,执法不公、司法随意影响跨国工程服务企业在当地项目的运作和利益,在缺乏当地法律救济的情况下,跨国工程服务企业通过积极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人员和中国政府相关机构,施以外交上的压力,借助政治外交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增加“稳定性条款”,积极谈判,获取合同外补偿
按照情更原则,通过争取在合同中加入稳定性条款,在合同履行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能根据该条款要求业主修改合同条款、提高价款或给予其他补偿,从而保证利益最大化。如在合同中加入关于汇率变化超过一定百分比时,业主应给予合理补偿。或者,工区变化、工农关系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效率抵消,利润受到影响时,要求补偿。稳定性条款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称之为冰冻条款(Freezing Clause);另一种称为经济平衡条款(Economic Equilibrium Clause)。实践中,冰冻类型的稳定性条款因为涉及到限制东道国的主权行使,遇到来自东道国的抵触较大,因此越来越少使用,而经济平衡条款的应用越来越多。经济平衡条款更侧重于从风险分配的角度来解决法律稳定性的问题。东道国一般承诺维持其与外国投资相关的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当不得不发生相关法律变化时,东道国政府承诺与外国投资者重新谈判协商,寻求补偿机制,使得外国投资者的利益恢复并维持在法律未发生变化前的水平。
3.以业主名义运作项目或增加业主义务,努力转移风险
对于某些海外新国家地区中时间紧、工作量小、后续工作量不明确的项目,又无法及时注册自己的项目运作主体且当地法律未明确要求必须注册时,跨国工程服务企业可以考虑和争取以业主的名义在东道国运作该项目,包括设备临时进出口、当地采购、人员招聘、税收缴纳、许可办理、工农补偿等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均以业主的名义办理,从而在法律意义上,跨国工程服务企业并不在当地出现,而是作为业主自身的一部分出现。既能满足项目运作的时间性要求,又避免了跨国工程服务企业自身直接面对和处理上述诸多事务的法律风险。
(三)事后补救,妥善处理海外争议纠纷
1.注重日常证据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在整个项目运作的各个环节,法律人员在日常工作或法律培训过程中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注重邮件、信件、会议纪要等法律文件的归纳、整理和保存,对于重要的法律文件,必须拷贝一份给总部法律人员,以便发生纠纷案件时快速完全收集证据材料,从而为整个纠纷案件的妥善和有利解决提供了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如在2009年,某企业在处理某跨国项目收款纠纷过程中,法律人员及时地取得了项目管理人员提交的所有与业主沟通资料,包括EMAIL, MEMO等,拿到了第一手真凭实据,使得跨国工程服务企业应收账款最终成功回收。
2.注重调解或和解优先、避免争议纠纷扩大化
国际纠纷案件相对比较复杂,涉及的利益主体和法律主体、适用的法律及法律程序更为复杂,花费时间较长,且影响面广,一旦处理不及时或把握不当,将使得纠纷案件扩大化,公司形象受损且增加人力物力成本,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所以,争取案件纠纷以调节或和解的形式处理,小范围或短时间就能将案件得以妥善结束,既能对案件的发展做很好的控制,又能节省成本,实为上策。
3.充分利用当地法律资源,处理中小法律纠纷案件
由于法律和司法制度的限制或者对当地法律熟悉不够,在处理当地法律纠纷案件,尤其是某些中小法律纠纷案件时,中方法律人员不能直接、准确地把握案件或通过法律的程序予以处理,需要充分利用当地法律资源,通过聘用当地法律人员或者借助当地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力量,中方法律人员在整体上协助和指导案件发展和案件思路。在实践中,海外项目运作人员充分相信和依靠当地法律人员,同时给予了必要的待遇和创造必要的条件以利于其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加快纠纷案件的解决。对工期较长项目,可长期聘请当地专业的法律顾问,委托其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解决当地发生的中小法律纠纷,避免牵扯管理层过多精力,使管理层能切实把重心放在市场开发和项目运作等重大事宜。
4.聘用国际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参与重大法律案件、事件
为弥补公司内部法律人员在特定专业知识及处理技巧经验上的不足,面对海外项目重大案件、事件,在法律人员建议下,聘请国内外专业律师事务所或者从事特定专业的律师协助,从专业角度予以把握和控制风险,从而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的。企业应当支持法律人员与专业律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通过成功的实践经验证明,适当聘请外部律师协助办理重大案件事件,将极大提高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水平。
5.重视诉讼或仲裁,发生争议积极主张权利、不惜一战
当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工程企业应当主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活动。2006年某企业沙特向国际商会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跨国工程服务企业支付高额案,以及2007年某石油公司授标某工程服务企业后再授标给其他公司且拒绝赔偿、该工程企业申请ICC仲裁案件。这2起国际仲裁案件,也是该跨国工程服务企业走向国际,向海外发展以来的面对的重大仲裁案件。面对沙特的不合理要求,跨国工程服务企业勇于应诉,积极抗辩,最终使得原告方偃旗息鼓,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也无限期中止该仲裁案件。而石油公司授标仲裁案件,则是跨国工程服务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向ICC申请仲裁,索赔相应损失,最终业主同意赔偿了该工程服务企业部分损失。同时,通过上述两起仲裁案件,法律人员积累了法律纠纷解决和法律实务经验,掌握了国际仲裁案件的基本程序,强化了处理此类案件的应对措施。
6.及时分析重大案件和总结经验教训
今年高考作文全国Ⅰ卷、四川卷、陕西卷、江西卷等,是以当年的大事件话题为作文题的。这几个高考作文命题都有着“事件的共知性”、“立意的共识性”和“真情的共鸣性”等特点。综观考生作文,在思想深度、谋篇布局、语言表述等方面差异较大,而这又是时代感强的材料作文写作水平高低的分水岭。因此,在高考作文得分5要素的要求下,培养学生深度挖掘材料新意,选材、组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应该成为作文教学的重点。
洞察材料,提取新意
以全国Ⅰ卷为例,虽然审题难度不大,但要写好它仍需深度挖掘。如果没有新思想、新见解,人云亦云,自然会显得平庸。从全国Ⅰ卷作文材料内容表面来看,有诸多立意,整理归纳,无外乎“时间”“生命”“人性”“团结”“支援”“互助”“奉献”几个角度,据此立意诚然是对的。但透过字面看字里,生发开去,从现实中不尽如人意的遗憾处来思考,结合这次抗震救灾所涌现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可立意为:爱心无国界,人要担当责任;地可震,心不可撼;人祸胜于天灾,90后是享乐自私的一代吗?等等,这样的立意恐怕能够更胜一筹。
精心选材,寓理于事
在材料的选取上,以总书记、总理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不带枪支进入灾区,教师为学生开启生命之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等事实,与其他国家的灾情发生进行对比分析,一样灾难两样情,这样立意更为坚实,论证更有说服力。或歌颂炎黄子孙“血浓于水”的情怀,如台湾同胞捐款捐物,海外华人义演捐助,明星赶赴灾区慰问;或针对媒体过分追踪报道的“可乐男孩”“灯光女孩”“敬礼娃娃”等现象,论述不要制造“灾难童星”的道理;或就地震中岿然不动的刘汉希望小学,论证只有杜绝“豆腐渣”工程,才能希望永在的观点等。总之,在写作中,按照熟悉的生活“细节”和“感悟”这两个标准去佐证自己的见解,不生搬硬套例子,而要使所举的例子和引发出来的观点水融。举例不宜太多,可在文章的第二三段举三四个例子,最好能形成对比,点面结合。另外,举例应当生动、真实,尽量简洁。
开展必要的作文训练
针对时代感强的材料作文,要想不落入平庸之列,就要在立意新、构思妙、感情真、语言活上下功夫。记叙文应多训练穿插回放式、对比映照式的写作方法;议论文主体部分应着眼于横列式、纵贯式、递进式的写作方法训练,以使内容丰富,说理有力度。论证手法注重引用论证和对比论证的方法,以增加语言的活力,使观点更加鲜明。文体宜以议论散文训练为主,使行文放得开、收得拢,灵活自如。这种构思既能应对高考所需,使行文脉络清晰,又可杜绝假大空的“新八股”文风。
“新八股”文章表现为段落杂乱无章,分论点后即引用例子,缺乏针对性的分析,论点和例子之间过于分离,结尾处本该放在一起的话却往往一句一段,语言贫乏,而这样的分段却没有任何意义。
采撷精粹富有哲理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