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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制办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五五”规划
2013年是我市实施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的第三年,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关键的一年。法制办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考核、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要发挥好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一是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当好参谋;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全年召开三次行政执法座谈会,总结交流规范执法行为的经验,举办两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促进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实力、幸福和生态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三是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贯彻落实,法制办要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积极参与,充分听取建议和意见,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对落实决策后评估制度也要积极参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及时进行修正,确保决策的正确执行,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当好法律顾问。四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考核,确保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市的考核中名列第一。认真总结以前考核经验,分析研究2013年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和措施,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的考核,通过考核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考核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文明和谐执法。五是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和重点工程、项目涉及法律问题的处理,提供正确可靠地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当好法律顾问。
二、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2013年我市要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由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这涉及到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一是要把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好,拟定好机构设置方案向市政府汇报,复议委员会批准成立后,立即组织开展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复议工作,使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规范有序;三是畅通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案件当即予以受理,并公开行政复议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便于群众咨询和网上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四是创新办案方式,对疑难复杂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审理,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以行政复议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同时对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尽可能调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复议阶段,真正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行政复议的程序和作用,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程度。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办自身建设
法制办是市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要做合格的参谋和称职的助手,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新的一年里,法制办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十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修养,在思想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按照市委市政的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法律学习,通过每周集中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每天个人自学、与有关部门进行业务交流等方式,既学习法律原文,也要加强法学基本理论的学习,提高从理论层面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既学习行政法律,凡是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都要学习,对经常涉及的法律要熟练掌握,也要学习民商事等法律知识,做到法律知识相互贯通融合,真正全面系统掌握法律知识,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三是学习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知识,使法律知识与其他行政管理知识相互贯通、相互融合,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能够在政府决策以及处理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时提供系统全面的参谋意见,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做到机关作风常态化,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文明高效。五是全力做好包村联户工作和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下大气力开展招商工作,力争2013年完成市里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以全面贯彻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为主线,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培训,强化行政主体,培训实用法制执法人才,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培训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制素质能力轮训学习。各乡镇、各部门每年培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或每年组织全员培训,培训内容不得少于本规划要求的三分之一,每名执法人员三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对于执法骨干(执法机构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每年要进行重点法制素质能力培训,每人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全市新上岗的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从而使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法律素质较高、执行力较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培训原则
(一)注重培训质量原则。培训质量是开展培训工作的灵魂,必须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培训不仅要着眼于法制理论学习,更要注重联系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培训重点原则。要紧密结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工作需求,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培训,提高法制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培训的种类、内容
培训主要分为素质能力培训、师资培训、执法骨干培训、重点专项培训和执法资格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本系统内贯彻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二)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的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即行政法学基本理论等通用法律知识。
(三)执法实践能力。主要包括法律逻辑思维、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即在执法中遇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措施。
另外,重点专项培训是按照国家或省在某一特定时期,专门部署的临时性培训任务。主要内容为新颁布的某项重要法律法规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当前,我市重点专项培训任务,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五、培训、考试责任分工
培训、考试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重点专项培训,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有关执法人员参加执法骨干培训。具体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
市直各委、办、局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在市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
市国税、地税、烟草等部门,参加市上级部门组织的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重点专项培训及考试。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本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培训及重点专项培训。
全市新上岗执法人员(新调入、由非执法岗位转执法岗位和执法种类调换的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 的资格培训。
对于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补考,补考一次仍不及格的,依法不授予执法资格或收回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
六、培训师资
(一)培训教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教材,由市直部门结合实际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在系统内划定。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教材,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或指定。另外,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的通用法律知识,以突出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的要求,重新完善编制《市通用法律知识测试题集》,供通用法律知识测试和执法人员学习模拟训练使用。
(二)师资力量。市政府法制办建立市通用法律知识师资库。聘请省内知名法学教授、省市法制办业务专家作为师资库讲师,市师资库讲师承担政府法制培训的授课任务。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法制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统筹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指挥;法制机构要切实做好具体组织工作。按照本规划,抓紧组织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三年法制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于年5月2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于2012年、2013年1月30日前,将当年度法制培训计划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完善制度,保障经费。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参训考勤、测试成绩通报等制度,将执法人员培训情况、测试成绩作为对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及晋升奖惩的依据,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和培训质量的提高。培训经费按照上级规定和政发[]8号文件要求,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据实核拔。要加强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审核,专款专用,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为加快推进“四个”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和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县政府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二)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对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积极参与县政府重大项目谈判工作,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对谈判方式、谈判方案从法律角度提供详细的建议及论证。二是协助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配合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起草或拟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是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为保障县政府合法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四是协助处理县政府复议、应诉案件,对案件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与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反复研究和论证,同时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化解政府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五是积极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对县政府的具体法律事务及时提供咨询回复,同时辅助县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县政府下属单位的法制指导。县政府法制办按照顾问律师具体承办的法律事务,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给予补贴。
(三)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把关、清理等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加大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定、登记和备案工作,真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杜绝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办前置审查直接上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主动与文件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对不合法、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坚决不予出台。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县政府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2015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对2013年元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作为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后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清理结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向社会公布。
(四)受县政府委托,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完善听证制度、告知制度、证据制度等,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不断探索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协调、联系渠道。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制度,便捷、灵活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行政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积极做好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做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应诉答辩、出庭工作。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出庭应诉,整体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诉讼意识,真正实现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诉讼地位的平等,从而有效维护国家法律权威。三是创新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整合行政资源,搭建投诉、复议、裁决、调解等统一解决争议的工作平台。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五)其他工作。一是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完善我县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促进执法和谐,防治执法腐败,推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公开行使,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将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目前我县已制定了《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办法》、《县行政处罚案件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名群众公议员,2015年3月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加强对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矛盾和争议的协调,确保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权,做好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减少弹性执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制定计划,落实各项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法制办拟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公司兼并重组的意见》和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清理取消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24号),集中力量清理阻碍公司兼并重组、妨碍公司公平竞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尤其要坚决取消各级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公司对本地公司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促进公司兼并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清理范围
公司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的涉及阻碍公司兼并重组、妨碍公司公平竞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重点是涉及公司兼并重组、市场竞争、行业准入、公司并购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取消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国资委、法制办负责组织对市政府规章和文件中的有关阻碍公司兼并重组的规定进行集中清理。
(二)各县、区政府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法制部门组织对本级政府制发的文件中有关阻碍公司兼并重组的规定进行清理。
(三)各级政府部门负责清理本部门制发的文件中有关阻碍公司兼并重组的规定。部门或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清理。
五、方法步骤
清理工作从2011年5月20日开始至11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对制发的涉及公司兼并重组、市场竞争、行业准入、公司并购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摸底,并于5月31日前形成《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汇总整理,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清理审查阶段(6月1日至8月1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纳入《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应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对于确实阻碍公司兼并重组、妨碍公司公平竞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尽快完成废止或修订等程序,于6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填表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法制办汇总整理、审定后,于8月1日前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填表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向社会公布。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11月31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法制办联合组成工作组,比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填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做好阻碍公司兼并重组规定的清理工作,对于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有重要意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2011年第4季度组织公司兼并重组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对全省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纲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的纲领性文件。2013年上半年县法制办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要求。
一是完成了上级政府对我县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任务,荣获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1人获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二是对2006年至2010年五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汇编成册。今年5月,我办对2006年至2010年五年来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分工作概述、领导讲话、重要活动、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法制培训及主要荣誉九个方面将五年来的政府法制工作作进行了梳理并编印成册。
三是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工作。今年5月,做好了市法制办主要领导来县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开展的依法行政调研工作。
四是制定了我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纲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依据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发了《县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重点部署了:组织学习贯彻《意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和监督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加强财政和土地管理、加强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制度落实等十个方面的工作。
五是制定了2013年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今年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安排本年度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共安排《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社会保险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4次学法内容,每次半小时,分别由县法制办、县人保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负责安排授课人员。
六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根据市里2013年度县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县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乡镇和县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别占15、25分值。
二、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
我县不断完善备案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在政府发文签上设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审核意见栏,规定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否则文件不能签发,使事前的审查与备案的事后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了法制机构的监督作用。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中,我县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措施,保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凡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是要求审查人员对每一个审查过的文件填写审查意见,落实审查责任;二是规定审查时限,要求每个审查人员自接到备案文件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任务;三是建立审查纠错制度,对经审查违法嫌疑的文件,由初审人员提出自己的意见,经集体讨论,界定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处理方法;四是经法制办领导签署意见后反馈给制定机关。上半年,县政府向市政府、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县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法制机构对执法过错的追究力度。一是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的全省2013年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三是是认真组织实施《市行政检查办法》。县行政执法部门凭以下文件之一,实施行政检查:县政府法制办批复的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对因举报实施行政检查的批准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行政执法部门部署行政检查的文件。四是在去年换证的基础上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资料数据库的管理,加大对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未发生严重的执法违法行为和违法不作为。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
一直以来,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们都坚持按照法定程序,严审核、严把关,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行政执法机关权威性,也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案件审理方式,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上半年,我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受理3件,中止1件,终止1件,维持1件。
经过半年的努力,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纲要》的目标、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一是自身业务知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人员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工作的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五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工作虽然开展起来了,但是深度不够,总结提高不够,有些亟需开展的工作尚未开展起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贯彻《纲要》和《意见》。今年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七周年,也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施的第一年。我县政府将在全面总结七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研究贯彻我县今后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的思路和措施,为建立法治政府奠定基础。
(二)坚持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结合“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调整,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及审查,行政执法证清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依法行政培训等工作。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保持政令畅通的需要,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各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和*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努力,开拓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年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389件,经审查,发现存在违法等问题的203件,占6.2%;其中,省政府共收到17个市人民政府和24个省政府部门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32件,比上年多49件。经审查,发现存在违法等问题的14件,占3.2%,其中9件已由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纠正率为65%。共收到群众提出的审查建议7件,已答复7件,回复率为100%。
二、主要特点
一是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是保障。据了解,目前全省17个市和所有示范点都已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管理、审查监督等制度,滨州、临沂、德州、泰安等地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下发专门通知,明确了具体要求,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济南、无棣、惠民、胶南、郯城等地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有效期制度,切实解决了规范性文件“有始无终”、“发而不废”以及“废改随意”等方面问题。
二是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是根本。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各地各部门在人员编制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加强宣传,主动汇报,努力争取领导及有关部门支持,积极为备案审查工作设置了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年省办设立备案审查处后,济南、滨州、德州、泰安、济宁5市加大了工作力度,相继设立了备案处(科);济南市天桥区、临朐、金乡、惠民、胶南等地十分重视示范点建设,由分管县(市、区)长牵头专门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全力支持,为备案审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创新是关键。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如进一步明确了报备范围和报备主体,建立了催报、限期补报、备案复函等制度,创建了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备案审查与文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潍坊、菏泽等地完善了审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书、定期检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和方式。*市印发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为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了明确的标准。泰安市以服务群众查阅为目标,创建了规范性文件统一平台,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规范了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手册,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等,在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德州市和省财政厅认真对待省法制办的意见和建议,立说立行,结合本市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采取整改措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四是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是目的。各地各部门在注重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监督的同时,把审查监督的渠道向前延伸,注重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环节上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组织听证、法制机构法律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等环节,严格规范,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形式合法规范。东营、临沂等地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之中,促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规范性文件质量的提高。滨州、潍坊、泰安等市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等部门,认真正确对待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及时做出修改和处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省人防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报备工作非常重视,使全年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及时率、规范率有很大提高。
五是上下联动的备案指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上下联动的备案监督机制,是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深化的重要手段。在做好日常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上,省政府法制办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年3月,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备案审查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我省多年来备案审查工作的成绩与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明确部署。这次会议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各部门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省上下多数市及省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如泰安、烟台、滨州、临沂等市,专门召开了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任务、确定目标、制定措施。*年6月,省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机构建设、人员配置、制度建立、文件制定、机制运行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示范点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的提高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年12月下旬,省法制办又召开了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理论研讨会,总结交流了示范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莱州、荣成、牟平、新泰、滕州、茌平、汶上、垦利、郯城等28个示范点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就*年的工作计划作出了精心安排。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滨州、烟台、胶南、菏泽等单位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示范点结合实践撰写理论文章42篇,不少论文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提出的对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省乃至全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研讨首开先河,受到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对推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具有重要意义。至此,我省上下联动的备案监督机制业已初步形成,为以后省法制办的监督指导和与市、县两级之间的沟通交流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备案工作认识不足。一些单位、部门的负责同志对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充分,重视还不够,导致这些单位、部门不能认真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个别单位直到现在还没有启动备案审查工作。
二是距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在省直部门中,个别单位“有件不备”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漏报、故意不报、不按时报、不按规范格式报备和年终集中报备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自审、自查能力不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多限于形式审查,实质审查难以开展。
四是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仍比较随意,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如发文主体不适格,文件制定缺少规划论证,调研工作不充分,形式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应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四、*年工作要点及指导意见
*年,我省备案审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及*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做好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要把机构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各地要切实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机遇,认真学习济南、滨州、德州、泰安、济宁等市的经验,宣传领导,积极工作,争取支持,力争在*年底前将市一级法制办(局)的备案机构建立健全起来。备案机构要努力争取单设单立,要把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到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体系中,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力度,省法制办也将于年底对此予以检查。
二是要加强有关法规学习宣传的力度。对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与备案审查工作有关的法规规章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的力度,切实提高领导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彻底改变备案工作中存在的“制而不备、备而不审、错而不纠”的现象,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做到报备率、审查率、纠错率均达到100%。
三是要加大审查力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审查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核心,从近年来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看,目前以言代法,超越职权,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滞纳金等现象仍然存在,还有一些地方(枣庄、菏泽)和部门对涉及到收费、处罚、部门利益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不报不备,刻意规避审查,这些都说明当前我们备案审查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要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追究制度,并逐步将其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体系。
四是要加强理论研究,用科学的理论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实践是理论的源泉。理论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是不断提升实践水平的不竭动力。理论强,事业才能兴旺发达,思想富,工作就会充满生机。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理论研究对推进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要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这一目标,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精心调研,不断推陈出新,提升理论水平。要重视理论研究成果的宣传和转化,不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要加强示范点工作的指导。积极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我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质量。同时,将适时采取自我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示范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制定统一标准规范进行考核,并对其实行动态和达标管理,对达标合格的单位进行挂牌公示,反之将取消其示范点资格。
一、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议等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完善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主要行政审批场所,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以分管投资科技科的领导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管领导,局有关行政政审批的事项集中纳入行政审本文来源:文秘站 批科,技改项目备案、核准、变更等项目管理内容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发局窗口集中受理及办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以7项行政许可和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为主要行政许可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各主要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衔接,相互监督。二是探索扩大镇(街道)行政执法权限工作。根据市委、市府的安排,做好对龙山镇项目审批限权的下放工作,确定下放的内容,加强对放权的业务指导,建立督促检查制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项目审批、能源执法检查等有关档案的备查工作,定期做好自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或主办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逐件审查清理目录中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逐条逐款审查,并按市法制办要求提出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相关意见。二是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凡是本局拟出台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应报市法制办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既符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又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并按要求向市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四)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严格实施省政府《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局要做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窗口宣传和指导作用,在办好审批业务的同时,及时向工业企业宣传和解释关于审批事项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加强与报社、电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强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定,进一步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在市经济发展局网站设置局长信箱和举报投诉专栏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和进行监督工作,建立以业务分管副局长为主管理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项投诉,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和《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规定,落实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批的投资项目能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加强监督指导。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分管领导,以行政审批科、电力资源科、办公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级抓一级、下级服从上级并对其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建立健全 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在局例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讨论活动,以宪法和基本法律、新颁布的法律为学习重点,认真开展法制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一、工作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第一要务,民生第一追求,稳定第一责任,党建第一保障”总体思路的内涵和实质,以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当好法律顾问、参谋和助手,做好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当好法律顾问、参谋、助手
(一)为全市经济发展当好法律顾问
积极参与我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洽谈和合同签订,为市政府及企业提供可靠的法律意见和建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争议,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积极为企业上市、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当好法律顾问。
(二)为全市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当好法律参谋
纵观以往许多案件,只要理清了法律关系,找准了解决上访问题的法律依据,也就找准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因此,法制办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法律素质,二要根据市里工作需要及时研究有关案件诉争焦点,准确的为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当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参谋。
(三)为全市民生工作当好法律助手
紧紧围绕全市的民生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当好法律助手,尤其是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相关法律问题、城区旧村改造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进行调研,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采取到上级法制部门、法院进行咨询,或请专家到来帮助解决。总之,一定要把相关问题解决在最初阶段,解决在萌芽之时。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制度既是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也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救济渠道,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涉及群众利益。因此工作中,我们将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要求的申请,均当即予以立案受理。同时积极探索网上受理复议申请的方案,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加大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晓程度。
2、认真调查核实证据,对复议的案件尽全力查证属实,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对争议较大需要组织听证的,积极组织听证,通过听证程序辩理析法,既查明事实,又达到宣传法律、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
3、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凡行政复议案件符合调解且有调解基础的,均通过调解协调的手段来解决争议,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调解,化解矛盾,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切实抓好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12年,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的轮训。一是和各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培训的人员和内容,做到部门的培训和全市培训互相协调融和,提高培训的效果;二是培训采取到法院、上级政府法制办聘请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授课的方式,着重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论水平;三是采取不同范围的座谈会、案例分析会,通过以案例析法的形式,讲解执法的艺术和方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县旅游系统以“依法规范旅游,构建和谐景区”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小县大城”战略工作部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管理、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旅游队伍的法律素质,并促使各旅游从业者学法用法,使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游客的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举办法制培训。利用旅游大讲堂、学习会、旅游质量提升活动等平载体,排出学习计划,定期举办法制培训,邀请县法制办及旅游法律相关专家来单位授课,分批次对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学习的内容包括《宪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社会法治建设等新要求、《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旅行社条例》等旅游系统法律法规。
(二)举行法律考试。每一期培训班结束后,举行有关培训班授课内容、旅游系统法律法规等内容的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参考指标。
(三)开展普法宣传。借助400周年纪念活动等旅游节庆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影响面,集中举办一次旅游系统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活动,向社会宣传旅游系统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旅游法律法规“三进”活动,景区监察大队、行业管理科、旅游质量监督所等职能科室带着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走进景区、企业,与游客、市民面对面宣传交流,在国赤环线等通景公路以及城区道路上悬挂、设置旅游法制内容的横幅和广告牌;利用山旅游官方网站、微博、《旅游报》、旅游阳光工程专栏等宣传渠道持续有效开展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全系统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工作网络,具体协调相关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主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通过健全组织,强化沟通,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组织格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决定》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大力提升全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正确贯彻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制定的政策、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政府信息比较全面、准备、及时,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五)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六)、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依据正确、程序适当,无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越权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七)行政复议和法制监督制度建立健全。
(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得到强化,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全面形成。
三、活动内容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有工作计划,有工作部署,有实际行动。
(二)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座谈调研、听证程序、跟踪问效、异议处理和备案审查等各项基本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因抽象行政行为不当或违法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四)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梳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编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完备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适用说明理由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决策制度。
(六)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推行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完善考评制度,落实行政过错追究制度,严格对决策、执行、履行职责和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行为实行行政问责。
(八)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办案形式,实行听证审理等。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调查、受理、审理、审批、结案、归档、统计报告等制度。
(九)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形成健全的法制工作体系。
四、活动步骤
“依法行政提高年”活动自3月22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总结评比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2日——4月18日)
在政府公开栏,广泛宣传开展“依法行政提高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营造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9日——10月31日)
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向社会公布执法依据和执法事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文本,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改革工作,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三)自检自评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乡政府法制办。乡政府组织专门人员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检自评。
(四)总结评比阶段(12月1日——31日)
乡政府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开展“依法行政提高年”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
一、组织好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工作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学习培训计划和考试考核计划,建立并落实全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考法制度,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系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
2、加强海事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重点加强服务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业务知识教育,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新进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岗前培训,参加海事行政执法证考试。调整和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构建四型海事队伍。
二、加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1、继续推进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完善“一门受理、分工协同、规范审批、程序合法、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实现行政许可项目100%进窗、100%按时办结。
2、进一步完善对我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征收费目费率、行政处罚类别额度的法律授权、执法依据、责任部门的行政职能梳理。
3、加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行接待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办件标准化、厅容窗貌标准化、人员管理标准化、硬件设施标准化,优化精简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采取”三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以各单位组织有针对性学习为主,处组织集中培训为辅;二是系统学与自学相结合,统一组织培训,课后自学;三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请律师或县法制办的专家来我处结合案例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如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行政处罚的合并执行与一事不二罚;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区别;乡镇船舶如何监管才到位等,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
1、科学制定局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将符合经济调节、水路运输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规范性文件优先纳入计划,对全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明确。
2、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程序,通过下发征求意见函、外出调研、组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征求意见,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力度,提高文件制定和办理效率。
五、坚持法律文书案卷评查制度
1、为促进我处依法行政,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程序,按照省、市海事局、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我处行政执法的实际,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编印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案卷。
2、成立处主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需依法形成的归档案卷逐件进行评查。根据《许可法》、《处罚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案卷在办结7个工作日内审查,行政处罚案卷在结案30个工作日内审查.全年将进行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卷评查小组在春秋季度末分别对各相关科室前两个季度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3、案卷评查内容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适用法律依据的准确性、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调查取证的真实性、事实认定的确凿性、办理程序的规范性、办结过程的时限性、监督监察的常规性,以及案卷内容和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一、精心策划,扎实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1、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效益。对已开办的环保宣传栏目,实施调整、巩固,以提升栏目质量,使宣传教育内容更贴近群众,扩大环保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与电台合办的《环保就在你身边》栏目,今年将继续丰富栏目内容,宣传国家环保政策法规,紧密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强调与听众的沟通和互动。与电视台合办的《环保在线》栏目,今年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感染力,并紧扣环保脉搏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环境问题,形成宣传与工作同步走,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局面。
2、继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将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结合“五绿创建”工作和“十百千”工程,深入到创建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医院开展环保宣教活动。通过在学校组织竞赛、在企业粉刷环保标语、在社区开办宣传栏等形式促进环保宣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与县委党校老师联手为企业开展环境专题讲座。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会议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在提高对话效果上下功夫。努力将生态文明理念穿于行政管理、企业管理中,扎实推进环保工作的亮点建设。
4、在世界环境日和法制宣传日期间,除在县城举行宣传活动外,深入到乡镇的集市上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积极联系电视台、教育局、老年大学等机关,组织环保宣传专题文艺晚会,结合“十百千”环境宣教工程,在各个乡镇进行轮演,进一步在全社会强化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对促进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加强电视、电台环保专题节目,增加节目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并通过“绿色短信”形式,在各环保节日期间发送环境保护信息,拓展环保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环保宣传逐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社会效果。
5、加强宣教能力建设,按照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要求,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的突破为重点,积极争取资金,按照环保部制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力争配备基本的装备,扎实推进我县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工作。
6、今年我科将结合各法制宣传日,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目标,加大法制宣传活动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法制工作水平,推动全县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7、“十百千”环境宣教工程是我省环境宣教工作的一个重点工程,是促进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前沿工作。我县被省环保厅确定为“十二五”第一批“十百千”环境宣教工程试点县,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科将结合日常宣教工作,在该工程内确定十个乡镇、一百个村为试点,每个乡镇确定一个经济发展后劲足、基础好的村为重点,深入挖掘每个村的文化内涵,打造出一批有亮点的宣教工程;在该工程内的一百个村内实行“三个一”(即一个环保宣传栏、一本环保宣教手册、一名环保宣传员)工作,结合日常环保宣传活动,积极开辟环保宣传新阵地。
二、做好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1、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行为,特别是针对年前县案卷评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将进一步调整以往制定的各种行政执法样本中不够完善的地方,在原有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保护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和作为2012年起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标准文书格式《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结合我省环保系统办案实际,更新《立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着力提高本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高质量、严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案卷检查活动,缺什么补什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求做到案卷法律及条款适用正确、各种材料完备、填写内容齐全、规范、装订整洁,保证每个案卷的高质量、高水平,力争把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积极按照县法制办要求,组织好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验证工作,通过培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并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