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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监督员履职报告

时间:2022-12-19 16:02: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党风监督员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党风监督员履职报告

第1篇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强化一线监督,保障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推行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制度组制度,更好地预防项目建设中的各项廉政风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工程在监督中完成。

二、工作原则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要坚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并重的工作原则。既要依法监督监察项目法人和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保证项目建设各个程序环节合法合规、规范运行,又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执法单位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安全、质量优良、廉洁高效实施。

三、派驻范围

对经中、省、市、县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未达到规定投资总额,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派驻监督检查组的建设项目。

四、派驻程序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前5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书面派驻申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选调人员组建派驻监督检查组,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后,统一制证、挂牌上岗。

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向重大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在政府指定媒体、网站上公开监督检查组人员、办公地点、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机构设置及职责

派驻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所驻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向派出机关负责。

(一)机构设置

派驻监督检查组的监督员人数视项目规模而定,一般由2-3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由不低于项目单位副职级别的人员担任。

派驻人员应具备如下素质条件:1、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3、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4、具有一定项目建设管理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

(二)工作职责

1、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承诺履行情况;

(2)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履行情况,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4)监督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履职情况;

(5)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

(6)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派驻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派驻至现在或曾经管辖、工作过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

(2)派驻人员不得参与、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3)派驻人员不得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人事安排;

(4)派驻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及其亲友谋取私利;

(5)派驻人员不得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

(6)派驻人员不得泄露项目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7)其他应遵守的纪律规定。

六、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采取下列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1、列席项目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

2、实地查看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

3、听取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4、查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向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5、履行职责的其他方式。

(二)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对一般问题,建议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对重要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在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反馈情况,建议及时整改;对影响重大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整改建议起5日内向监督检查组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组应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检查。

3、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予以整改,整改报告书面报纪检监察机关。

4、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未能正确履职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或阻挠、干扰监督检查组行使职权,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的推行落实工作。对符合派驻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出派驻申请以及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的,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查处。

(二)监督检查组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中应当建立监督工作日志,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备案,健全档案资料。

第2篇

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执法干部面向社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年度基层行政执法干部面向社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述廉人员范围

参加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的人员为基层工商所正、副所长(在本所任职不足半年和挂职的除外),以及直接参与行政执法的工商所干部。

正、副所长的述职述廉与一般干部的述职述廉一并组织实施。各分局每年安排不少于所辖工商所总数三分之一的工商所正、副所长和一般干部述职述廉。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履行工商职责,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

(三)关于发挥工商职能,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和谐发展的情况;

(四)关于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的情况;

(五)关于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三、述职述廉接受社会评议的方法步骤

*年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活动结合全市民主评议机关工作进行。各分局要将此项活动作为迎评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工商、理解工商、信任工商,支持工商工作。

(一)广泛征求意见。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向行风(效能)监督员、乡镇街道及监管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要根据述职述廉的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人的履职情况、服务群众、企业和消费者的情况以及廉政方面的情况。

(三)聘请评议员。评议员应由当地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纪检监察、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和政府的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由上级局纪检监察部门商请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述职述廉的会议代表应不少于40人,管理服务对象应不少于参会代表的50%,同时应有一定比例的受处罚对象参加。

(四)召开述职述廉会议,接受社会评议。由参加述职述廉的人员向参加评议会的代表述职述廉,接受他们的监督评议。召开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会议,由上级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联系该所的分局领导参加。

(五)组织社会评议。述职述廉完毕后,现场发放社会评议表,由参加评议会的代表对述职述廉人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对正、副所长的社会评议表由县(市)、区工商局纪检监察部门当场收回并整理、统计。

(六)意见反馈与整改。对评议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由县(市)、区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限期整改;情况不实的予以澄清。对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工商形象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评议结果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和个人反馈。对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评议代表反馈。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参考依据。

(七)评议结果的汇总、上报。各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工商所的评议结果要及时汇总,并将评议统计结果上报市局监察室。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活动及“基层廉洁工程”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此项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请各分局(无工商所的功能区分局除外)于11月中旬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局。

附件:1.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面向社会述职述廉个人测评表(一)

第3篇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实体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升级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取市里支持,统筹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将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义工、心理咨询矫治、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开发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一体机,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镇街(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突出实战化,规范运行四大智慧平台

一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搭建了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平台,并与“雪亮工程”对接,对执法活动实行全景式记录,弥补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盲区,实现了执法记录仪的主观单方记录与“雪亮工程”的客观全面记录有机结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纷。

二是搭建智慧调解平台,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搭建起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研判分析、分流督办、调处化解于一体的网上调解管理即时办理平台。同时,市、镇街、社区三级建成集视频会议、视频调解、远程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调解工作视联网平台,并与“雪亮工程”有机衔接,借助“雪亮工程”精准抓拍有关案件细节,固定证据,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是搭建智慧矫正平台,推动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深度融合。以我局被确定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试点为契机,统筹利用“雪亮工程”人脸识别、车牌抓拍、高空瞭望综合防控系统,构建集日常监管、远程点验、电子定位、执法协同、执法监督、教育帮扶、远程督察、心理矫正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帮扶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的精准监管和网上在线学习教育帮扶。精心打造了“一中心两基地”,即“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基地”和“教育帮扶基地”,与市阳光义工协会联盟,并借助智慧矫正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活动。依托智慧矫正平台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搭建智慧顾问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研发了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监督、测评于一体的“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办结法律服务事项一宗一录入、一宗一测评,实时动态掌握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实现工作全程留痕、规范监管;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依托管理考核系统,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动态考核通报制度,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度情况即时收集、即时统计,实现工作数据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在线实时公开,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公开、公正、透明,以此倒逼社区法律顾问不断提高工作实绩,同时,借助智慧顾问平台,群众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事项予以上传,便可及时得到答复,足不出户就能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也极大地便利了社区法律顾问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突出法治化,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制审核。印发《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移动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时效性;统筹利用雪亮工程,着力打造天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客观性;统筹利用民情通手机终端,着力打造网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精准性;借力随手拍客,着力打造社会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群众性,强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制度落地。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复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分头主持召开迎察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并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召开迎察工作专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和培训会6次,组织全市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协调推进会,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借力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对象的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全市60个普法责任主体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集中宣传。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茂腔的形式摄制法治戏剧《七棵树》《分爹》《六个姐妹看演出》。突出抓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和《民法典》专项普法,成立“法治宣讲团”,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打造了张择端法德文化公园、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法德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规模宏大的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在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宪法学习新。创新打造“党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荣获全省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三等奖1个,市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各1个。

三是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机制建设,选派不同领域的精干、专业律师组建中小企业律师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创新建立“互联网+公证”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公证事项“网上办”,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开展邮寄送达服务业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认真落实“一次办好”,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将案件审查期限、给予法律援助决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5.7万元。

四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枳沟镇乔庄社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建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个性化调解工作室25个。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五是统筹协调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印发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加强对依法防控工作的协调、督导。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与市电视合开办专题栏目,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帮助企业依法防控化解风险,有序复工复产。

六是持之以恒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市司法局关于激励司法行政人员干事创业的考核办法》,实现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全体人员履职水平。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大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锤炼党性修养。积极开展“七一”系列庆祝活动,组织6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到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结对共建,扎实开展城乡联建、驻社区工作队、“双报到”活动,立足职能优势,服务社区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双城同创”工作。全面梳理基层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公证行业领域等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对照“问政”、市委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一并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利用政府网站、“法治”微信公众号、《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等平台,大力推行司法行政事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于加强,看得见、摸得着的亮点示范点不够多。

(二)在调解工作方面。调解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员短缺,专职调解员太少,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上难以保证。

第4篇

按照市纪委、卫健局党委和中医院医共体统一部署要求,永康市中医院医共体唐先分院高度重视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中心,以“不忘初心,医心为民”为发展根本,打造“清廉食堂”党建品牌,积极创建“党风清正、院风清朗、作风清明、医风清廉、群众满意”的清廉医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聚合力。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以支部书记胡勇军为组长的清廉医院创建领导小组,召开清廉医院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实效。

2.加大经费投入。累计投入3.6万元,建设党员活动室、打造清廉文化墙,提升清廉医院的文化内涵,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3.加强内部督查。加强监督队伍网格建设,聘请监督员3人,全面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内部督查,累计开展常态化督查18次,清廉查房 5次,专项督查6次,内部审计6次,发现清廉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32个,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2个,问责0人次。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防线固根基。

1.开展多种形式廉洁教育。通过廉政课堂、廉政谈心、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守规矩、树正气”专题讨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洁标语、定期向职工推送廉洁警示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洁警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2.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认真抓好医德评价与考核,落实执纪问责,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与全体职工签订《廉洁从书承诺书》和《远离赌博、拒绝酒驾、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146份,建立全体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廉洁档案82份,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52人次,让清廉成为一种自觉。

三、深入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氛围净环境。

1.种植清廉树,扬清廉之风。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植树活动,播种清廉绿色,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严以修身、不忘初心。

2.每月讲家风,树清廉院风。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轮流“讲家风家训”活动。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讲道德、重家风,在院内形成崇廉尚洁、诚信守法、敬业奉献的清廉院风。

3.开展医院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医院是我院,发展靠大家”主题征集和“暖医初心”主题征文活动,警示医务人员守住服务为民的底线,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狠抓制度建设,防控一体强保障。

1.开展清廉医院创建以来,新建制度5项、修订完善制度61项。细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通过“自己查、科室帮、组织评”的方式,开展小微权力风险排查74人次,共计梳理排查小微权力风险点160个,采取风险防控措施166项,编制工作流程图 9个。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行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院监会加强对事务决策、财务、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廉洁履职等方面的监督。坚持每月召开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廉情分析会议,年末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

3.健全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规范招标采购制度,落实阳光采购政策,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标书、合同审核。

五、打造“清廉食堂”品牌,激发清风新活力。

1.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按照“一院一品”的工作要求,打造“清廉食堂”清廉品牌1个,实施“党员志愿服务”先锋项目1个。成立以分管院长为主任的膳食委员会,日常参与食堂的科学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食堂物资采购和保管、每周菜谱落实、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等情况,切实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开展全体职工“清廉食堂”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公务接待就餐,严格填写来客接待电话记录单及来客接待审批单,由领导审批按规接待,形成“清廉食堂”建设长效机制,打造“舌尖上的清廉”,树立廉政务实的新风尚。

2.“党员志愿服务”先锋项目,突出“党建+志愿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四城联创、一巡三查、政策宣传、健康宣教、健康义诊、知识文化进礼堂等活动。深化“最多跑一次”,开展为门诊患者代领化验单、消化道肿瘤+健康体检+两癌筛查“三合一”体检、疫情防控期间为特殊患者购药送药等服务,让患者“少跑”甚至“不用跑”。推出为住院患者免费复印资料、预防接种时间由原每周二、三上午调整每周二、三全天、特色专科肛肠科开展电话预约并由患者自主安排复诊换药时间服务等便民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凝聚磅礴发展动力。  

疫情是一面镜子,检验的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守好基层健康“小门”。全面做好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对象、卡点测温工作。完成长川卡点测温5462人次,为特殊精神病患者开展送医送药42人次,心理辅导132人次,健康教育105人次。助学助企复工复产,进企健康指导265家,助学健康指导 13家,共计593人次。

七、存在问题

1.廉政文化建设氛围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2.廉政教育监督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清廉医院建设载体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八、下一步工作思路

1.以“‘1+1+X’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消化道早癌筛查”、“学科帮扶”等为载体,开展“党建细胞”大比拼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加强清廉医院建设信息宣传力度。

2.围绕“一院一品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清廉食堂”品牌的特色、影响、成效。通过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清廉环境。

3.充分结合“双融双促”党建品牌争创活动,切实强化党建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实践创新,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深入推进市中医院医共体“红色引航,杏林筑梦”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推动党建工作水平再提高。

第5篇

一、以履职尽责为目标,着力推行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

积极探索和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在全局推行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努力适应日益变化的工商监管工作形势。

1.制定实施办法,有据可循易操作。依据省局《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精神,专门制定实施办法,使得基层分局具体实施时有章可依、有制可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历经三个阶段。一是调研起草阶段。春节刚过,主管局长率调研组分赴各基层分局,广泛听取基层分局建议。整个调研活动“实”字当头,充分尊重和调动一线同志的首创精神,为制定办法打下坚实基础。3月下旬,实施办法起草完毕并提交局党组讨论通过。二是试点论证阶段。分局组建了“特别监管区”巡查组,由5名50岁以上大龄段同志在区内工作,收效明显。三是全面实施阶段。4月7日,通过发文形式印发了《工商局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办法》分六章四十条,对人员定岗、职责分工、组织协调、责任考核进行了详细规定。各分局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强力推进。5月下旬,局组织对各分局监管员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市场主体持照率、亮照率及对监管员知晓率均比责任制推行前有明显提升。

2.规范经营主体,有的放矢明底数。从三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市场主体规范清理工作。一是取缔无照清主体。市政府专门制定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由市领导担任全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领导组组长,各镇、村(居)领导分别担任各自区域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负责人,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无照经营取缔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二是实地检查核状况。及时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回访工作,现场检查市场主体实际运行情况,复核其各项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同时,结合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工作,认真审核年检验照资料,把在业市场主体的有关资料输入数据库,确保“经济户口”内容的准确性、动态性和真实性。三是科学分类定等级。大力推进二版软件应用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一方面,在省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框架下,进一步制定标准,细化分类,对所有重点、热点行业企业,另一方面,依据《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手工分类,建立个体工商户分类台账,为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奠定基础。

3.严格责任落实,有条不紊抓推进。局成立主管局长为组长的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领导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责任落实。一是突出网格定位。各分局通过召开分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了人员岗位、管区分格、任务分解及目标考核办法。按照“一人一格”的原则,根据市场主体的数量与分布,将辖区划分为与分局经济户口监管员相同数量的网格,每个网格为一个监管责任区。二是突出组织协调。在责任区内,一人可以独立开展的工作,要求监管员独自开展并完成分局交办的目标任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两人以上开展或一人不便开展的职能工作,由副分局长或巡查组协调人员联合开展,但要求以责任区监管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监管员在责任区内发现重大、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且一人难以解决的,在向分局长、巡查组长报告后由分局或巡查组集中人力解决。同时,监管员必须服从分局的工作调度,不得以个人工作为由拒绝参加分局或巡查组组织的集体行动。三是突出责任考核。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除给予相关人员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待岗学习、行政处分。建立了市场秩序评价制度,全面考核监管员工作业绩,评价结果列为对分局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分局内部考核坚持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如分局采取百分制考核的办法,考核项目分为工作实绩、业务技能、廉洁守纪三大类。

二、以服务发展为己任,着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立足工商职能,深化服务内涵,为市经济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搞好服务。

1.登记准入服务畅通便捷。一是窗口建设结硕果。积极倡导奉献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开展窗口创建活动,形成了争当先进、勇树一流的浓郁氛围。上半年,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连续四次被评为“红旗窗口”,先后有12人次被评为“服务标兵”和“服务之星”,有两名同志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的“八荣八耻”主题演讲比赛中分获第一和第二名。二是外资登记启动早。今年我局获得外资登记授权后,局党组高度重视,随即于4月10日成立外资登记管理科,明确职责,精选人员,及时做好资料交接,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受理登记AB角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了外资登记工作的顺利运转。三是项目准入举措实。始终将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手段,叫响“围着企业转,全力促发展”口号,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企业排忧解难。对大项目建设做到提前介入、上门指导、跟踪服务,为市开沙乒乓球训练基地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等重大项目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以实际行动服务项目建设大局。上半年,共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380户、有限公司开业登记583户、公司变更登记976户。2.服务新农村建设初显成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探索农资市场管理新模式,大力培育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督促经营户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种子留样备查等各项自律制度。4月底,市局在我局召开了“红盾护农”推进会,推广了我局培育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二是积极培育标准化市场。结合有形市场年检,对全市75个市场的管理机制、市场软硬件设施进行集中规范。积极推广“场厂挂钩、场地对接”经营形式,引导市场主办单位在农贸市场增加无公害农产品、放心农产品的覆盖面。截止6月底,市第一集贸市场等9个市场已达到标准化市场要求。三是积极提升经纪人素质。上半年,新培育专业经纪人470人,开办三期经纪人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班,专业经纪人培训面达60。严把经纪人年检关,对在册经纪执业人员逐一审查经营资格,依法核销不符年检要求的经纪执业人员425人,促使经纪人队伍量、质同步发展。

3.其他职能服务亮点纷呈。深入开展了以“服务扶企、合同助企、品牌强企”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万帮扶工程”活动。一是服务扶企。紧扣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等地方政府重点工作,继续推行标准化服务,甘当企业发展的“推进器”。上半年,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1206人次,发放由友情提醒书16份。6月23日,石港分局作为本局基层分局代表,在工商系统“百千万帮扶工程”视频会上介绍了服务扶企的经验做法。二是合同助企。推行动产抵押登记承诺制,放宽登记条件,减化登记手续,缩短审查时间,使企业融资更为快捷。上半年,共为82家企业融资1.9亿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大力引导企业走诚信经营之路,上半年培育“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3家、“市十佳信用企业”4家、“市综合信用企业”10家。三是品牌强企。大力开展“指导商标进万家”的活动,积极推行“三书”,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上半年,新培育注册商标96件,上报续认定市知名商标11件,新申请市知名商标12件;上报续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2件,新申请省著名商标4件。

三、以执法维权为抓手,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恪守工商法定职责,切实担负起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任。

1.执法为民办铁案。用新标准指引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提升办案水平。一是执法领域更宽。查结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538起,案值15414.63万元,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40起,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案件4起,适用《产品质量法》查处案件20起,适用《商标法》查处案件26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8个。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保护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等9个专项执法行动。6月2日,市局在我局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研讨会”,肯定了我局的经验做法。二是执法能力更强。组织开展了“红盾维权促和谐”执法竞赛活动,组织办案技能培训,注意增强人员办案素养,上半年所办案件全部达到零复议、零诉讼、零错案的“三零”目标要求。三是执法监督更严。开展案件评查评议,抽查案件卷宗48件,由各办案单位法制员进行互评,并梳理出存在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开展罚没物资专项监督,要求各办案单位对罚没物资实行集中管理、妥善保管、扎口管理。开展自由裁量监督,确需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时必须报分管局长批准,使行政处罚工作朝着宽严相济、公平公正的方向迈进。

2.建好机制巧维权。着眼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一是12315规范运作机制。充分发挥12315受理快、移送快、处理快的特点,做好申诉举报的调处办结和网上录入工作。加大对农村社区的维权力度,开展维权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不断延伸消保维权的触角,二是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清理规范,建立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台帐。进一步完善经营户内部管理机制,明确68家商场、超市建立六项制度和七本台帐,每个食品经营户都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台帐,与全市6701户食品经营户签订承诺书,明确管理要求和质量承诺,从制度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消费维权协作机制。与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消保”合议庭制度、案件资源共享制度、保障调解协议优先执行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等一系列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新机制促动了维权工作效率的提高,上半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1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万多元。

3.专项整治护市场。开展多项专项整治,积极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一是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严厉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注册权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江苏省商标印制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商标印制企业监管,结合日常巡查,及时掌握商标印制情况,规范商标印制行为。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市场主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272家,对15家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三是开展网吧专项检查行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百日整治集中行动”,检查

有照经营网吧53家,取缔无照网吧2家、无照游戏机房3家。四是开展格式合同专项检查行动。结合人大代表建议办复工作,对电信、水电等公用企业进行格式合同检查,抽查格式合同16份,督促公用企业及时纠正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开展涉农合同专项检查,抽查涉农合同1568份,督促合同履行78份,合同金额达81.2万元。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增强人员综合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人员的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

1.狠抓了基层建设。以创建文明工商分局为契机,全力推动基层建设。一是抓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禁止传销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规培训,着力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在市局消保知识竞赛中,有两个分局进入团体前6名并分获二、三等奖,五人进入个人成绩前二十名。鼓励在职干部通过自学和函授提升学历层次,鼓励非公务员编制人员参加技术职称考试。目前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达92;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含在学)占38,中层干部本科学历(含在学)已达50。二是抓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全局工商执法文书格式,编制15种电子版常用法律文书,便于一线执法人员即时打印使用。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要求收费人员正确使用票据,及时上缴收入。三是抓硬件建设。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上半年为基层分局添置计算机70台,实现了全系统“人手一台”电脑的目标,为提高办公效率提供了必要的硬件保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妥善调配资金,为三个分局更换或下发了执法车辆。

2.狠抓了作风整训。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召开专门人员会议,传达省、市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明确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开展《公务员法》、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专题学习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出学明使命、知荣辱明是非、敬廉政明言行的思想教育氛围。二是强化制度约束。主管局长与各科室、分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责任层级追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抓好行风评议工作,聘请行风监督员100名,发放了征求意见函,认真梳理反馈意见,逐一落实整改。

3.狠抓了效能监察。制定了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安排时序监察重点,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确保各项职能工作不仅“结果”令人满意,“过程”也让人放心。一是注重履职行为检查。对工作人员的履职和守纪情况进行暗访和明查,看有无监管职责不到位、工作日中午饮酒、赌博、上班时间玩游戏、收人情费、发人情照、办人情案等违规违纪情况。二是注重政务公开检查。今年初,我局对政务公开的内容重新进行了更新和规范,统一制作发放,进一步落实了执法、收费、登记公示制度。4月份进行了集中检查,各分局已全部落实到位。三是注重案后跟踪检查。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函访工作,并对近两年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案件查办程序合法、过程透明、结果放心。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基层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重点执法行为,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公正性、廉洁性等开展再监督、再评估,强化执纪问责,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推动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优化我县的政务环境,为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此次公正执法专项督查行动是在2013年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的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责任追究,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依据。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在我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界定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控制自由裁量、排查执法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和执法责任,形成行政执法权力清单,于7月底前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县纪委执法室备案。

(二)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重点检查县物价、工商、质监、安监、药监、环保、农委、水产、林牧、国税、地税、审计、人社、公安、计生、交运、住建、卫生、文广新局等19个部门的以下行政处罚事项:

1.有无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

2.有无法律法规适用不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

3.有无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或者改变处罚幅度的问题;

4.有无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或罚款数额与收缴数额不一致的问题;

5.有无未按有关要求细化、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处罚的问题;

6.有无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或者违反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规定收缴罚款的问题;

7.有无实施罚没时不使用法定的单据或者将罚款以及没收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问题;

8.有无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不依法报送备案的问题。

(三)清理审核行政事业收费行为。重点检查县工商、公安、交运、住建、规划、国土、教育、卫生、计生、林牧、城管等11

个重点部门的以下行政事业收费事项:

1.有无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2.有无收费许可证范围以外的收费行为;

3.有无未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行为;

4.有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入财政专户行为;

5.有无借服务性收费名义行行政事业收费之实行为;

6.有无违反规定收取会员费、培训费、检验检测费用等行为。

(四)对“两清理一整治”专项检查开展督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清理一整治”专项检查,即由县住建局牵头开展拆迁(征收)安置房的清理、由县财政局牵头开展公有房屋租赁工作的清理、由县食安办牵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个职能部门要按照市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突出重点,统筹谋划,深入开展“两清理一整治”专项检查。县纪委执法室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督促整改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四项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行为的监督。

1.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报告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清理执法权限、程序、方法方式,排查行政履职廉政风险,每半年向县纪委报送执法计划、具体执法行为和执法结果。

2.建立行政执法风险动态巡查制度。各类监督主体要强化动态监督,通过明查暗访等措施,定期不定期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动态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易发“三乱”行为、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领域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廉政风险点监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3.建立违法问题监管责任倒查制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强化责

任倒查,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用地与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的监管责任缺失问题,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对影响较坏、损失较大的事故(事件)和严重执法违法问题进行倒查执法监管责任,严肃追究执法责任、失职责任。

4.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各类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县纪委报送行政执法违纪违规信息。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于7月底前将2012年以来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以及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案件中因行政违法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案件情况报送县纪委执法室。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县公正执法专项督查行动自2014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专项督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部门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督导巡查和群众访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扎实推进,确保行动效果。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0日前)。各镇、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梳理汇总行政执法的种类、法律依据及条款以及相关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等,摸清各类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分类报指定部门审核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前)。各镇、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排查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

1.7月20日前,19个重点部门对照行政处罚8类检查事项开展自查,并将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底行政处罚自查结果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查。

2.7月20日前,11个重点部门对照行政事业收费6类检查事项进行自查,并将许可资料报送县物价局审核,将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底的实际收费项目、收费金额、入账情况报送县纪委执法室、县物价局备查。

3.7月20日前,县住建局、财政局将行政征收、公有房屋租赁调查情况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案。9月底前,县食安办将校园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县纪委执法室。

4.各单位在上报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自查情况的同时启动整改纠正工作,对相关问题视情主动进行问责处理。

(三)专项督查阶段(9月底前)。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县政府法制办、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单位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督员参与参加,成立专项督查组,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较为集中的行政罚款、行政事业收费、公有房屋租赁等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示总结阶段(10月底前)。

1.各镇、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系统总结,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将行动开展情况在有关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公示事项另行通知)。

2.根据专项督查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四项督查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各镇、各部门要将四项督查机制相关制度于10月20日前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案。

3.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专项督查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30日前书面报送县纪委执法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此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可精简的一律精简,坚决遏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的发生。

第7篇

关键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督资源;整合优化;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2.31 献标识码:A 章编号:1003-9031(2009)10-0056-04

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是由各监督职能部门共同构成的统一体,是保证各级人民银行正确行使职能的基础性工作。现阶段人民银行监督资源不少,但由于配置资源乏力,监督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其整体优势和功效。因此,寻找监督资源系统运行症结所在,探寻资源整合优化路径,提高监督资源使用效率,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成为目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监督资源整合的内涵

《经济学解说》(蒙德尔等,2000)将“资源”定义为“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投入”,这一定义反映了“资源”一词的经济学内涵。从本质上讲,资源就是生产要素的代名词,据此,监督资源是指一切直接或间接地为监督活动需要组织起来的相互联系的多种资源的动态有机整体,包括监督主体的文化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技术资源等。[1]

资源整合的概念新经济学理论定义为联合与协作。从系统科学角度,监督资源各构成要素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系统。具有一般系统所具有的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等特征。

结合监督资源系统的定义,监督资源整合是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人民银行的监督资源整合,一是指要在战略思维的层面上,通过对不同来源、不同层次、不同结构、不同内容的资源进行组织和协调,把人民银行内部彼此分离的职能整合成一个最佳的系统争取“1+1>2”的效果,体现“系统功能大于子系统功效之和”的系统思想。二是指在战术选择的层面上,根据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和发展战略及风险监督需求对文化、人力、技术、信息、成果等构成的有形和无形资源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实现资源联合、优势互补、信息互动、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一种有效链接监督主体与客体合理运行的发展机制。

二、基于系统理论的央行监督资源整合动因与功效

系统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整体性,认为构成系统的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是一个有机结合不可分割的整体。尽管人民银行各监督部门职能定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和不同的资源条件,但监督资源各构成要素组成了一个整体,各要素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其整体发挥的效益要大于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监督资源的取舍、配置,应从整体性着眼。[2]一般系统论的创立者贝特朗菲认为,系统是功能和结构的统一体。什么样的结构相应就有什么样的功能。组织形式是央行内部监督系统的载体,开展监督工作只有与组织机构的职能进行优化配置,才能发挥它与组织的最大效用。人力资源是监督系统的主体,监督要形成一种机制,其关键是人。在监督系统中,每个人发挥的力量都是矢量,要实现监督目标就是要使这些矢量围绕既定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有限人力监督资源情况下,合理调配监督力量并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调动人的积极性,促使监督人员的活动协调一致,是有效利用监督资源需要解决的问题。[3]

建立在系统思想基础的监督资源整合具有以下优势和功效。

1.优势互补的效应。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监督资源的联合协作与分散孤立的开展监督活动相比,能产生“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聚集互补功效。根据资源差异性和监督的功能定位的不同,通过整合,在保证精干、高效的同时,对调集的人力、物力进行有效地组织和分配,加强分工与协作,功能互补,可以实现资源优势叠加互补,降低资源浪费,获得成本优势,使各利益主体求得在更大空间上的发展。

2.实现整体功效。按照系统整体性观点,系统和谐的本质在于系统具有统一性,系统和谐主要表现为系统内对立各方相辅相成,达到动态平衡,产生协同效应,从而获得更大的效果。监督系统是一个利益共享、义务共担的有机整体,各监督部门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整体性和层次性,监督资源各要素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相互作用,体现了区域联合与协作过程。同时,各监督主体在空间上呈现分散状态,各监督职能也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而当各监督职能部门放在区域监督大系统中融为一个监督整体,相互促进、共生共享、和谐发展时,这些监督主体就不再是孤立、分散的个体。因此通过构筑一个统一和谐的整体,能够获得任何单一一方无法达到的监督效果。[4]

三、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督资源整合需解决的问题

(一)监督文化资源有待加强

1.“大监督”格局已基本形成,但紧密度稍差。人民银行大部分分支机构“大监督”格局已基本形成:一是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大监督”机制构建工作,将构建“大监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狠抓落实;二是建立了“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并坚持定期召开例会,通报、研究监督情况,共享监督信息;三是各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大监督”机制的构建工作,充分履行自身的监督管理职责,把住监督检查的第一道关口。但是,仍然存在紧密度稍差的现象:一是没有建立强有力的协调配合机制。由于目前的监督与再监督部门自成体系,监督检查项目还是自主安排,监督力量分散,全行性与全年性的统筹安排计划性不够;二是监督计划与监督项目的选择上,存在交叉监督与重复监督现象;三是监督人员之间主要是纵向联系,缺少横向沟通的制度安排,存在本位主义。

2.整合优化意识有较大提高,但仍存在畏难情绪。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从分行、中心支行党委到各支行党组,从各级行领导层到中层干部以及一般干部,从监督部门到再监督部门,整合监督资源的文化意识逐步提高,都能充分认识到整合优化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格局对有效防范人民银行各类风险和案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少数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畏难情绪。一是“不敢”监督。表现为“两怕”:一“怕”开展同级监督。在目前纪检监察监督体制下,同级监督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这种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的隶属关系,使监督者不可避免地在实施同级监督时产生思想顾虑;二“怕”得罪人。怕被别人指责为故意找茬,怕伤和气,怕“得罪领导”,怕“触及敏感问题”。二是“不会”监督。主要是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业务(如基建招投标、财务费用管理等)不熟悉。

(二)信息资源未能有效利用

近年来,虽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改进,部门之间的配合越来越多,如建立了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监督或评估情况,后督部门按季通报业务监督差错情况等。但是由于目前各监督部门基本处于各自为阵、分兵作战的状态,因而一些重要的监督信息未能共享或有效利用,监督部门之间的耦合程度低。大量监督资料和信息未共享直接影响到检查质量的提高,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低效监督。其中的原因:一是缺乏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协凋机制。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需要跨部门协作,需要各部门有效地参与规划、协调与管理。受现行体制制约,各监督主体的信息共事性不强。二是信息资源建设开发标准不健全。开发标准的不健全造成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不能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各系统数据库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手段,不仅造成信息资源的条块分割,而且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现象。

(三)有限的人力资源未能充分利用

1.缺乏监督人员整合调度机制。一是由于监督部门的分隔造成了监督人员各自在检查监督工作中不能协同作战,各自的优势不能互补,造成监督检查未能集中各方的人力资源共同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在各自的监督检查工作中普遍存在人力不足的情况,导致监督检查时间的延长及检查质量下降,同时对被检查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造成诸多不便。二是由于监督检查是全方位的,但监督部门不可能同时配备具备各方面业务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对一些专业性及政策性较强的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难免出现监督检查不到位的情况。

2.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仍难适应目前监督新形势发展需要。近年来,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一级,加强了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建设,在县市支行进行了监督机制改革,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室,监督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在地市支行由于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较为单一,监督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新系统、新业务、新职能发展需要。有专业特长的人才没有很好地被有效共享,造成监督人力资源不能被充分利用。[5]

(四)科学技术资源仍然不足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应用系统在监督领域为节省人力物力成本、提高效率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如央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IAS)、内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党风廉政日志系统等的应用无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监督技术资源的应用还不足,全局性、整体性的监督难以实现,表现为:一是各监督主体缺乏全面、系统的计算机监督手段,没有涵盖监督主体所有业务的综合监督平台。二是已拥有的科技手段没有有效解决与被监督部门业务系统接口连接的问题,数据资料的导出、导入手续繁琐。不仅影响了监督数据采集的准确性,而且降低了监督效率。三是零星的、不系统的资料需要进一步加工,变成有共性的、系统的管理信息。

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督资源整合优化的路径选择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监督应在“大监督”的机制架构下,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从监督机制、职能、制度方面进行有效整合,形成监督力量集中、人员配置优化、机制运行协调、信息资源共享的局面。

(一)机制整合:分层次改变监督管理模式,加强统一领导和管理

1.加强统一领导和管理的力量。人民银行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层面可保留现有再监督部门设置,主要以定期召开内部监督管理联席会等方式,整合各监督部门力量,组建常规监督检查组,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全年监督检查,统一指导辖区的监督检查工作。避免监督检查项目重复、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合力难形成的问题。

2.地(市)级中心支行可采取“整合模式”。此种思路包含两种方式:一是比照县市支行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室模式,将中心支行一级现有纪检监察、内审两部门合一,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处(科)”,这样可以达到既整合监督部门又整合监督人员的双重目的;二是“上收模式”。即比照部分商业银行内审监督模式,将县市支行、地(市)中心支行的监督部门进行整合后,统一上收一级,实行派驻制和垂直管理,这样可以提高监督的效率,提高监督的系统性、权威性、严肃性。[6]

3.基层县市支行层面可以推行纪检、内审派驻式管理。纪检组长兼总稽核由中心支行党委任命直接派驻,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室,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派驻的纪检组长兼总稽核其工资、福利待遇等均在中心支行,但参加支行党组,接受双重领导。纪检监察审计室人员则由支行原有职工构成,工资、福利、住房、考核等均在支行。这样做,既方便中心支行对辖区监督检查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监督工作的全局整体性和长期一贯性,又能较好的解决同级监督难的问题,使监督工作更具有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职能整合:创新监督检查模式,提高现场检查效果

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检查模式是优化监督资源整合的必要条件。要创新现场协作监督检查新模式,在“大监督”的管理模式下,根据监督检查内容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方式。

1.“有分有合”模式。将检查对象相同而检查内容不同的项目安排在同一时间进点检查,两个检查组相对独立,按各自的检查方案和要求完成各自的检查任务,并分别写出结论报告。在检查过程中,两个组要随时交流沟通各自的检查情况,最后再反馈工作合并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综合汇总不同方面的检查情况,更加全面地掌握被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与此同时,两项检查同时进点、反馈,可以大大减轻被检查单位的负担。

2.“合二为一”模式。当同一个被监督对象的两个项目,其中一个项目是另一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时,这种模式就显得很有必要。立项时,两个项目各自独立,在现场检查中可实行合并,将组内成员进行统一调配,根据各自专业特长进行重新组合开展检查,最后将检查内容按不同要求作分别汇总。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法监察时,检查内容涉及大宗物品采购、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等方面的,可抽调内审部门人员参与检查以加强对涉及财务和资金方面的检查力度和效果。而内审部门开展离任审计和履职审计时,涉及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政治思想、民主作风等方面的内容,可抽调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与,以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检查力度,增加检查效果。这种模式将两个项目有机地合并为一个项目,打破了条线工作界线,实现了资源最优组合,可以有效提高现场检查效果。

3.“一体化”模式。从检查制度设计层面上进行创新,即首先打破监督体制中“边界化”弊端,整合区域内监督组织体系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资源,利用整个监督框架资源,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有效解决监督力量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其次是整合监督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形成本辖区内一盘棋联动机制。再次是充分利用其他监督检查资源,防止重复检查,放大监督工作的效用。

(三)制度整合:优化工作运行机制,保障监督资源合理配置

有效发挥监督整体功能,关键在于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监督工作机制。

1.建立常态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立项统筹协调制度,即在立项阶段开展整合。首先仔细梳理上级行部署的各检查项目,对有重叠或交叉的项目进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检查,浪费监督资源。其次在自选项目上统筹考虑,从发挥各自优势的角度出发,选择各自有针对性的项目,做到互为补充,防止出现监督重叠或真空。这样,可以实现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上的统筹协调,提高监督整体效果。二是健全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监督联席会议,通报各监督部门近期监督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达到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情况互通的目的。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检查信息数据库,每项检查项目的内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及落实情况都及时输入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信息资源由纪委监察室、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共享。四是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对下发整改意见书不予认真整改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屡查屡犯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健全监督信息定期交流沟通制度,提高信息资源的成果利用、转化及共享水平。各部门可配备兼职监督员,负责搜集本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在召开监督联席会议时将信息反馈,针对监督信息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安排督促整改落实的再监督,提高监督水平。二是建立协调配合制度。即各部门将年度工作安排、新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提供给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职能部门要注重同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做到事前主动和各部门衔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点;事中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动检查;事后一起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和建议。

3.因事制宜的工作机制。不同的监督组织方式消耗的监督资源也不相同,需要认真研究被监督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组织战略和风险监督需求,采取合适的配搭方式组织监督活动。用最优的监督组织方式,达到充分利用监督资源的效果。据此,应因事制宜、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和重点结合的工作模式。一是将应纳入监督范围的被监督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内,不留监督死角。二是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关注风险监督和效率监督。三是推进内部监督与现代监督技术联动的监督模式,将传统的监督手段与现代计算机监督手段相结合,利用网络建立监督资源平台,为监督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4.监督人员的调置机制。一是优化内部“存量”。选择政治素质优良、业务技能娴熟、文字综合与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内控监督部门工作。二是健全人力监督资源优化统筹机制。可探索建立“监督人才库”,根据人员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扬长避短,科学合理安排,将本辖区监督人员择优纳入人才库统一管理,针对工作任务,从人才库中对应调度监督人员,适时组成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实现最优组合。三是强化系统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培训需求设计不同培训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督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知识、监督技巧、理论知识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培训。■

参考文献:

[1][4]查全亚.基于共生理论的内部监督资源整合探究[J].金融纵横,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