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1 08: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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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村干部是开展农村工作的基础保障,是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倡导者和实施者,其作用举足轻重。“村官”是否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农村的群众基础。完善村级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是实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政治保证。近期,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大调研的要求,我组织成立了XX镇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小组,由我任组长,组织委员XX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副主任XX同志、党委秘书XX同志为成员,自9月15日开始至25日,通过入户走访、聊天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村干部、党员和部分群众的意见,就我镇村干部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研活动,对健全完善村干部监督机制进行了探索。
一、XX镇村干部监督工作现状
XX镇下辖37个行政村,共有村两委干部174名。新一任村“两委”班子换届完成后,镇党委、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了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干部监督管理。2014年换届工作中,XX镇按照上级要求,全镇42个村均依据《选举法》推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成员3-5人,目前都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
(二)逐步推广村“两委”轮流坐班和为民代办制度。XX村、XX村等村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多年来一直坚持在村办公室轮流坐班,接待群众来访,为村民代办事务,逐步形成了简单可行的制度。建立了《村“两委”成员轮流坐班服务事务记录簿》、《村民事务代办事项登记簿》和《群众事务代办情况登记表》等档案材料,坐班人员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代办事务办理、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登记,收集代办事务有关资料,处理事务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有反馈、有签名”。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随时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对坐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对不属于村级管理的事项,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严格落实“一办法两清单”,规范村级运行机制。《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后,我镇采取标语、宣传栏、大喇叭、漫画等多种形式,宣传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情况,并将《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办法》印发每家每户,做到户均一册,使群众知晓率达到100%。严格按《办法》规定开展村级事务管理,依托“民主议政日”对村级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硬性明确了民主议政日组织的时间和主要内容。完善落实“村两委班子公开承诺”、“”、“财务审核审计”、“民主评议”和村民自治配套制度;全面推进“三务公开”,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保证村级权力运行的透明性。
二、村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存在局限性。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均由一名村委会委员兼任,村“两委”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发挥上造成了一定的局限性。此外,村务监督委员会功能比较单一,在作用发挥上也受到了影响。
(二)落实村“两委”成员轮流坐班和为民代办制度有难度。村“两委”成员轮流坐班和为民代办制度除在我镇少数村开展外,其余村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是村干部工资及各方面待遇无法保障。在工资方面,一般村干部一年工资仅两三千元,村支部书记也就六千多元。村干部属于基层群众自治体系,不属于国家干部行列,很多村干部觉得自己政治地位低,没“名分”,没盼头。偏低的待遇和村干部所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很不相称,造成村干部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积极性低。
(三)部分村干部对监督机制的认同程度不够。一些村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对监督工作不配合。
(四)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和完善补充,我镇对村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基本成形,任期审计、定期审计等制度均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不到位,有的形同虚设,有的虎头蛇尾,有的时紧时松,造成许多“漏洞”。
三、健全完善村干部监督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完善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开选拔村干部、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党委成员票决等干部制度改革措施,把好干部的“入口”关。在村干部任职前、任届中期和任期届满时,都要进行组织谈话,全方位了解村干部的情况和思想状况。对少数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一些苗头性问题的村干部,由镇纪委和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强化对村干部的事前监督和日常监管。
(二)研究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主要依据《滨州市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议事清单”和“村干部追责清单”,研究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对村干部行使比较频繁的一些权力逐项分解,从界定标准到操作流程全部作出具体要求,明确村干部的岗位职责,确保村干部小微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便于监督,杜绝村干部权力私化、决策随意、监管薄弱等问题,让村干部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村务工作更加透明。
(三)实施村党支部书记星级化管理制度。按照县委组织部出台的村支部书记星级管理实施意见,结合全镇中心工作和各村实际,细化村干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的管理办法。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年度目标。镇党委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于年底进行考核,按照得分评定星级。以绩定星,以星定酬,落实村干部经济待遇。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在基层干事创业的热情。解决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不稳、活力不足、能力不强、精力投入不够等问题。
(四)强化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凡属重大决策和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必须经村“两委”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各村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包社区领导、社区书记、包村干部必须参加,并进行全程督促指导。结合村干部勤廉评议制度,村干部按照计划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报告村领导班子和本人勤廉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