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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村申报材料

时间:2022-05-11 03:14:04

历史文化名村申报材料

第1篇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存;保护;对策

Abstract:Editor’s Note: Through reviewing two-year work experience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Ancient Cities, Towns and Villages’ Protection Regulations”, this paper is to briefly analyze work situations, problems and solutions in current protections of ancient cities in order to ensure better implementation of this regulations and protect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effectively.

Key words:ancient cities;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144(2010)05-04(4)

作者简介:孙安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

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7月1日实施到目前为止已经快两年时间。这两年的名城保护工作可概述如下:

1《条例》实施后的形势

首先,该《条例》实施后,基本构建了我国一个比较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实际上是把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也纳入了国家遗产保护的法律框架之下,使得我们能够把《文物保护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加以具体化。另外,辅之以之前出台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保护建筑所提出的规定,还有一些技术性规范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和历史名镇名村评价体系等,这些规范性文件共同搭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框架。再者,我们基本形成了一个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在上世纪90年代建设部成立了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现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学术委员会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这两个机构在我国的名城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规划学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学术委员会偏重于理论的研究和学术探讨,而城科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则是主要把各个城市的领导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名城保护方面的宝贵经验。再有就是我们的不少规划设计单位都相继成立了名城名镇研究所,我们的各大高校也开展了名城保护的教育课程。

该《条例》实施以来,各地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积极性很高,目前又有16个城市在申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图1)。“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名城保护工作的投入也在加大,最近两年,很多城市都获得了国家的名城保护资金,这些资金的投入对名城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目前我们也加强了名城保护的监督工作,对于破坏名城保护的行为我们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于较为严重的历史文化名城中的破坏行为,我们都组织了专家进行调查和取证。结合我们推行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住建部向37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派驻了规划督察员。在未来3年,我们要向其余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都派驻规划督察员。规划督察员派驻各城市之后,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广州在保护范围之内即将拆除历史建筑的时候被督察员发现,西安在清真寺的保护范围之内将要盖建违反保护制度的建筑物时也被督察员及时发现和制止,这些情况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出来。还有许多地方在该《条例》实施之后成立了专职的名城保护机构。这些机构在名城保护工作中体现出来的作用都是不可估量的(图2)。

1.2《条例》实施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是地方领导的保护意识亟待提高。名城保护工作关键在于领导的决策,很多地方的破坏名城保护行为和当地领导的决策有着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当然要坚持,但是名城保护工作也不能忽视,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是我们的城市领导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是配套法规的建设亟待完善。《条例》实施后,有些部门的规章需要做相应的修改与制定,例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是在2003年出台的,《办法》中的许多规定与《条例》产生矛盾,这些都需要及时的修正。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很多省一级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并未及时出台。因为国家的《条例》出台以后,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规定的较大的市都应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具体细致的《条例》,而目前很多地方在这方面的工作比较滞后。

三是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亟待加大。一些地方破坏名城保护范围历史格局和整体风貌、挤占与拆除历史文化街区、损毁历史建筑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和我们国家自下而上的保护监管体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为此群众参与保护的意识需要提高,群众参与保护的机制需要建立健全。如何激发群众的保护热情,如何有效的组织群众参与我们的保护工作,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图3)。

四是保护资金的投入亟待加大。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市政基础设施落后,历史建筑年久失修,居住环境差,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图4、图5)。

五是保护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亟待提高。一些保护规划的内容不符合法规的规定,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制定、修改与备案工作滞后,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于经费所限,没有及时编制保护规划,因而在保护整治中缺少必要的依据。

2贯彻《条例》开展的主要工作

总理在解释法制精神时,引用了古人一句话:“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明代张居正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所言)。所以在《条例》出台以后,如何去有效地执行和贯彻条例精神与开展工作是最难的。

2.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一是采取市长培训班等多种手段,提高领导干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意识。住建部每年都举行市长培训班,通过邀请行业知名专家的授课,来起到宣传名城保护工作的作用,这种方法已经逐渐显示出成效。

二是继续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的自觉性,明确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的机制和渠道。很多群众都有对名城保护工作的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但是苦于缺少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的机制和渠道,很多有价值的想法得不到沟通和交流。

2.2制定和完善相关行政规章和技术规定

《条例》出台以后相关的配套法规也要尽快抓紧出台,各地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施办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备案办法》等具体的相关规范制度都要求尽快出台。

2.3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调控作用

保护规划是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把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体系之中(当前重点抓好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备案等工作)。

要充分利用城乡规划管理的多种手段,针对不同保护层次,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保护政策,采取不同的规划管制措施。因为《条例》中并没有涉及具体的名城保护的工作方法和手段,这些具体的实施手段和工作方法都需要从城乡规划管理中去寻找,通过我们的用地建设许可,规划用地许可,建筑工程许可等方法从不同的角度予以规划管理,才能有效、切实地做好名城保护工作。

2.4开展名城名镇(村)保护状况评估检查

今年我们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名城名镇(村)保护状况进行评估检查。由我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状况进行评估检查。我们就可以通过专项评估检查,总结经验,对于保护工作做得不力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出整改建议,对于破坏特别严重的名城,提出列入濒危名单的建议。

2.5逐步建立保护档案和保护动态监管信息系统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时的历史文化遗存情况,以及城市总体规划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有关内容,建立遗产保护档案和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对遗存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见图6)。之前的110座历史文化名城在申报称号的时候都填写了大量历史遗存的材料,但是通过近几年对这些材料的整理和核对工作,我们发现许多城市的历史文化遗存与申报材料有很大的出入,这种现象一是说明了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许多历史文化遗存都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二是说明当时的申报材料不够准确。鉴于这种现象,住建部开始建立历史文化名城档案,一是起到信息收集作用,二是为将来的监督工作提供参照,住建部今年已对36个城市开展了规划动态监测,其中三分之一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杭州、苏州、无锡、保定、泰安等)。

2.6推进规划督察员、专家参与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监督

我们的目标是在将来的三年内,这种规划督察员制度能覆盖100多个城市。除我部派驻各地的规划督察员外,各省也应该逐步建立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名镇名村也能受到监督。为此我们必须明确督察员、专家在申报考察工作、保护规划编制和审查、濒危名录确定、保护状况评估、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名城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监督的各自责任和作用。这种制度的建立,对名城保护的破坏行为直接起到震慑作用。

2.7做好《全国“十二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首先对国家《十一五》规划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主要是配合国家发改委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情况做全面的了解,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位,真正用在名城保护领域中。其次在此基础上,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利用好国家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切实发挥保护真实历史遗存的作用。

第2篇

【关键词】基层档案;收集;作用;培训

档案对镇村来说,大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认为可有可无,其实不然。档案是指镇村在民间艺术创作、文化交流、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档案工作是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而镇村文化站属国家设立的最基层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那么,在收集管理档案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 镇村文化站是档案收集与管理的主体

1.1 现场收集资料是保证艺术档案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基础。在平时工作和交流中,每年几次群众文化活动,而且资料不全,没有什么资料可归档。其实,镇村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非常广泛,它包括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美术、摄影、社会文化、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个人艺术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艺术材料。除公文、计划、讲话稿、记录、剧本、手稿等文字材料外,还有群众性的器乐、声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活动及成型的舞台美术、灯光音响、服装、造型艺术等的设计图谱,声乐与器乐的曲谱,舞蹈、戏剧等的场记图谱,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画稿等等,不胜枚举。那么,怎样收集这些资料呢?我认为,主要要做好现场跟踪收集工作。

历史真迹是档案的本质特征。所谓“历史真迹”就是记录历史的真实踪迹,它不是事后编写和随意收集起来的,而是“第一手材料”,是“历史的原始的记录”。档案要保证其真实性,就必须重视档案收集的现场跟踪。那么,何谓“现场跟踪收集”呢?所谓现场跟踪收集就是档案收集要与活动实施过程同步进行。群众活动一般不可能“复制”,许多活动离开了现场,就无真实可言。群众活动是为适应社会与群众需求而举办的,是人民群众自愿参加、自我实现、自我进行的。每次活动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并不直接体现为文、形、声而“凝固”下来。因此,群众活动的档案,需要人们在活动过程中自觉地把流动的要素同步转化为多样化的档案形式。例如:镇上举办各类文艺活动,档案管理员同步收集筹备阶段整个策划活动的策划书、会议通知、会议照片、专家论证资料和活动现场照片、图像、录音带等,进行多角度、多方面的收集,使这项活动的档案保存更加完整,为以后举办同类活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档案现场跟踪收集,并不是说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深入任何活动的第一线。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步收集是指:时空上限制在活动起止的全过程,内涵上不失去所收集材料的“第一手”性质。时空上的限制是内涵上不失去真实性的保证。

现场跟踪收集重点是体现活动的全貌,除了保证活动高潮部分的档案材料收集不失时机之外,还要保证整个活动轨迹的完整。往往在实际工作中会产生这样一种现象:一次活动过后,只注意收集了活动体现部分的档案材料,忽视了活动筹备阶段的材料收集、活动高潮过后社会舆论的反馈材料和活动总结材料的收集,这就很难使生动活泼、多姿多彩的群众活动全貌在档案中再现。因此,追踪活动的轨迹,及时收集全部有价值的档案,是保证档案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基础。

1.2 加强管理是提高档案利用率的基础。构成档案全宗的结构主线有三条,一是以业务组织为基本单位,二是以活动为基本单位,三是以个人为基本单位。三条主线互相不能替代,而且工作实践也证明,为便于档案的利用,应将三条主线复合起来,有机地整合在一起。活动往往是一次性的,缺乏稳定与连续,所以个人为基本单位整理档案,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档案的分类,应三条主线复合并立,辅之以分类检索系统予以相互补充。而且在整理档案时,应遵循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1.3 首先要提高对档案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大家都重视活动而忽略档案收集管理工作,活动结束意味着所有工作的终结。所以

加强档案工作是所有镇村必须要补上的一门课。要加强《档案法》学习,文化站不但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室,配备兼职档案人员,还要制订档案管理办法和规定,开展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实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积极为本镇村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艺术档案管理现代化,以保证日后的档案质量。

其次要加强文档统一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只有文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档案管理才能够继承其结果,顺利展开,如果文件管理无章可循,紊乱不堪,将直接使档案管理各环节陷入忙乱无序状态,影响整个综合管理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因此,必须强化文件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规范揭示文件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信息的各项数据,为推行现代化管理服务。

2 加强对档案管理员业务素质培训,尤其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培训

现代化管理的形势要求档案管理员不仅要具有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丰富的档案专业知识,还必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练运用电子计算机及现代化通讯设备来进行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否则就根本无法介入电子文件的形成和保管,也不可能参与电子文件管理、检查系统的规划、设计。当然就更说不上充当电子文件的合格管理者。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开展现代信息培训,造就具有现代档案管理意识和现代档案管理技能的档案管理员。这是推进镇村档案管理进程的一项关键性工作。

3 基层档案系统的作用

概括地讲,档案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凭证作用;二是参考作用。对镇村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档案是文化或个人历史的真实、全面的反映。档案与每年编写大事记一样,它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历史原貌,也是全镇全村工作实绩见证。

3.2 档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一旦发生纠纷,档案便成有力佐证。

3.3 档案是规范管理的基础。但没有规矩也难成方圆。有了档案作支撑,进行规范管理就有了基础。

3.4 档案是积累和传播知识的重要载体。档案不但能积累经验,更是传播知识的重要载体。如果能每年把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美术、摄影、社会文化、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文化交流、个人艺术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艺术材料进行分类归档,那么下次搞活动就有了借鉴材料,对于创新活动载体意义重大。

第3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2年7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省有关部门和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浙江人大网、地方立法网全文刊登,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派员到余杭、海宁、永康、武义等地进行立法调研,直接听取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的意见。同时,召开部门座谈会,听取了省有关部门的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了法学、规划、文物等方面专家的意见。根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地、各方面的意见,法制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提出了草案修改稿。9月17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修改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草案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建议增加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确认程序和保护措施的规定。经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历史文化街区既是支撑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在尚未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也日益凸显,保护形势越发迫切,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的法律地位十分必要。为此,建议增加历史文化街区作为本条例的调整对象,并增加申报历史文化街区的条件、提交的材料和确认程序的规定。(草案修改稿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二、关于保护专项资金。草案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省人民政府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善以及历史建筑维护、修缮的补助。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一些地方提出,仅靠当地政府财力,无法解决庞大的保护资金需求,希望条例能明确多种资金来源。为此,建议将此款单列一条,并增加一款,规定保护专项资金的几种主要来源。(草案修改稿第六条)

三、关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离不开公众参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些地方的意见,草案修改稿在多个环节设置了信息公开制度,以确保公众参与。一是保护规划编制前保护范围的公示制度。为了加强社会监督,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经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公告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范围。(草案修改稿第十六条第一款)二是保护规划草案的公告和听证制度。为了使保护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确保公众参与权,尤其是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权,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保护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当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保护规划草案涉及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的,应当举行听证。(草案修改稿第十九条)三是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公示和听证制度。为了使保护规划落到实处,针对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严格监督管理十分必要。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二十日。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听证。(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九条)

四、关于权益保障。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过程中,应当注重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保障。为此,建议在总则中增加一款,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监督管理,应当保证原住居民的参与,保障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草案修改稿第八条第一款)同时在保护措施一章中增加一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因实施保护规划需要依法征收房屋,以及依法批准设置的项目和设施需要停业、转产、关闭或者拆除,导致所有权人或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的,实施保护规划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条)

五、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草案第三十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具备规定条件,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文物保护点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认定公布为历史建筑。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重视对现有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外的历史建筑的保护。经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的重要元素,历史建筑的确定是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申报和批准的前置条件。只有先确定历史建筑,达到集中成片的条件才能申报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不论是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还是保护范围外的历史建筑,都应当纳入本条例予以保护。为此,建议做如下修改:一是在总则中增加一款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草案修改稿第二条第二款)二是在申报与确定一章中,增加一条,规定历史建筑的普查制度和确定程序。(草案修改稿第十五条)三是对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的规定进行补充和细化。(草案修改稿第三十八条)四是增加关于历史建筑保护性利用和禁止性活动的规定。(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六、关于监督检查。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实践中,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存在保护规划不及时编制以及保护规划实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上级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为此,建议增加一条,明确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文物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跟踪监测职责,并规定定期检查和跟踪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三条)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些地方、部门的意见,还对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和条款顺序的调整。

法制委员会认为,《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经过多次修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切合浙江实际,内容已比较成熟,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报告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请予审议。

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是指县内已挂牌保护的村庄落和建筑。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文化、建设、文物、民族宗教事务等有关部门已挂牌保护,或者暂未挂牌但认定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居、祠堂、寺庙等传统建筑物参照执行。

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集体和私人所有的历史建筑,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保护应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及经济发展的关系。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领导和监督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的保护实施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保护专门组织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建设、规划、文化、文物、民族宗教事务、交通、旅游、公安、林业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所承担的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的职责,维护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管理秩序。

历史文化名村可依法订立保护历史文化名村的乡规民约。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县建设、文化、文物、民族宗教事务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第七条县规划、文物部门应根据历史文化名村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申报确定为不同保护级别,进行挂牌保护。其他具有一定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建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告知历史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妥善保护,并予以登记和公布。

第八条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的保护,对在保护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九条县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县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应包含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严格限制在核心保护区内进行各类新建建设活动。

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名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格局和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对于按规划要求新建体现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民居建筑,县人民政府应给予业主适当奖励;对违反规划在规划区内乱搭乱建或进行其他违章建设的,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历史建筑的维修遵循“尊重原状、修旧如故”的要求,坚持“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原风貌”的原则,并注重与街(巷)道立面、古树、院墙等周边环境相协调。

历史建筑的改建和装修要接受建设、文化、文物等部门的指导。

第十一条对在原地不利于永久保护的历史建筑,可以易地迁移保护。迁移历史建筑,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属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经备案后拆除或迁移的历史建筑,应当做好测绘、记录、影象资料收集工作。

第十二条鼓励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独特的资源优势,开发特色乡村旅游、开办博物馆、专题陈列馆、民俗馆等特色文化旅游项目,拓展历史建筑使用功能,激活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机制。

第十三条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区应配备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历史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应负责消防安全,县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历史文化名村及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历史建筑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注意历史建筑的质量安全。发现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时,应及时向县规划、文物部门报告。县规划、文物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历史建筑的安全使用等级进行鉴定,制定具体措施,由所有人对历史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

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可以申请由保护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对历史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或由县人民政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第十五条对下列重要历史遗址(迹)应当设置纪念标志,具有特别重大历史价值的可以恢复:

(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点、名人故居或者其他重要活动场所;

(二)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行政、军事、文化教育机构或者其他团体的重要场所;

(三)代表湘南地区一定历史时期高水平的建筑、桥梁和有影响的园林建筑场所;

(四)有价值的考古发掘或者发现的场所;

(五)已消失的老街。

第5篇

入党政审综合材料范文一:

关于xxx同志的政审综合材料

xxx,男,汉族,xx省xx市人,生于1970年3月10日;家庭出身工人,本人成份学生;文化程度高中;xxxx年x月参加工

一、本人简历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在xx省xx市xx小学上学;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在xx省xx市xx中学上初中、高中;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在xx大学xx系读本科;

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在xx大学xx系读硕士研究生;

xxxx年x月在xxxx参加工作,先后助教、讲师,现副教授。

二、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其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父亲:xxx,中共党员,xx省xx市食品服务公司业务科科员,无政治历史问题。

母亲:xxx,群众,xx省xx市饮食服务公司迎宾旅社服务员,无政治历史问题,于20xx年4月因病去世。

妻子:xxx,群众,xx省xx分局生活供应段管理员,连续三年被评为分局的三八红旗手,无政治历史问题。

岳父:xxx,中共党员,xx省xx县xx乡xx村务农,无政治历史问题。

岳母:xxx,群众,xx省xx县xx乡xx村务农,无政治历史问题。

伯父:xxx,群众,xx省xx县xx乡xx村务农,无政治历史问题。

三、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xxx无政治历史问题。文。。治。风。波中,xxx同志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了不信

谣,不传谣,没有参与任何不良活动,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了高度一致。

四、 现实表现情况

xxx同志参加工作以来,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创造条件向党组织靠拢。他于1996年8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

不足之处:工作有时犯急躁情绪。

根据他的申请和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酝酿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xxx同志基本具备

中共xx站运转车间第三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书记:xxx(签名盖章)

x年x月x日

入党政审综合材料范文二:

关于xxx同志的政治审查报告

xxx同志,男,汉,xxxx年x月x日出生,原籍xx省xx市,家庭出身xx,本人成份学生,高中毕业,xxxx年x月考入石家庄铁道

学院,编入xxxx分院(系)xxxx专业xxxx班学习至今。xxxx年x月x日在xx省xx市xxx中学由xxx、xxx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本人简历:......(从小学写起)

2、关于政审情况

根据组织审查和本人介绍的情况,该同志历史清白,其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清楚。 父亲:xxx,中共党员,xx省xx市食品服务公司业务科科员,无政治历史问题。

母亲:xxx,群众,xx省xx市饮食服务公司迎宾旅社服务员,无政治历史问题,于20xx年4月因病去世。

妻子:xxx,群众,xx省xx分局生活供应段管理员,连续三年被评为分局的三八红旗手,无政治历史问题。

岳父:xxx,中共党员,xx省xx县xx乡xx村务农,无政治历史问题。

岳母:xxx,群众,xx省xx县xx乡xx村务农,无政治历史问题。

父亲:xxx,中共党员,xx省xx市xxxx公司销售部主任,无历史问题。

母亲:xxx,群众,xx省xx市xx县xx村务农,无历史问题。

姐姐:......

......

3、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该同志无政治历史问题。的活动。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能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4、关于申请入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

该同志xxxx年x月x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以后,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努力,思想进步很快。xxxx年x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

5、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努力学习各门文化课,成绩在班中均名列前茅。担任班长工作,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带领同学共同为建设良好学风班风

该同志主要不足之处是:理论学习有些死板,不能灵活运用;工作中有些情绪化,容易冲动。

xxx党支部 支部书记:xxx(盖章)

xxxx年x月x日

入党政审综合材料范文三:

xxx同志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并能自觉地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塑造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与此同时,该同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责任心强,成绩优异,乐于助人;学习勤奋刻苦,生活勤俭朴素,工作扎扎实实,兢兢业业,忠于职守,身体力行,组织协调能力强,。凭着勤勉、求真、务实、乐观、向上的精神,该同志在学习和工作上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曾获得中北大学xxx奖学金、中北大学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被推荐参加第xx期分党校和第xx期党校重点发展对象班学习并结业。根据xxx同志的多次入党申请及其实际表现,经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团组织推优和党组织考察培养,认为该同志入党动机端正,目的明确,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政审合格,可以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xxx党总支xxx支部

审查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xxx同志的综合性政审材料

xxx,男,汉族,xxx省xxx县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家庭出身工人,本人成份xxx;文化程度xx;xxxx年xx月参加工作;xx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现任xxx,副教授职称。

一、本人简历

xxxx年xx月至xxxx年x月,在xxx省xxx县xx小学上学;

xxxx年xx月至xxxx年x月,在xxx省xxx县xx中学上中学;

xxxx年xx月至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系读本科; xxxx年xx月至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系读硕士研究生;

xxxx年xx月在xxx参加工作,先后助教、讲师,现副教授。

二、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其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是清楚的。

父亲: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无政治历史问题。 母亲: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无政治历史问题。 妻子: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无政治历史问题。 岳父: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无政治历史问题。 岳母: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无政治历史问题。 伯父:xxx,(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无政治历史问题。

三、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xxx无政治历史问题。文革期间尚未成年,故不予审查。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中,xxx同志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了不信谣,不传谣,没有参与任何不良活动,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了高度一致。

四、 现实表现情况

xxx同志参加工作以来,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创造条件向党组织靠拢。他于xxx年xx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经常主动与党员同志交流思想,并多次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经过党组织的多年培养、教育和考察,认为xxx同志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党员标准自己,愿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早日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他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该同志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热心帮助同志解决困难;工作中服从分配,责任心强,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参加省、部及其他科研项目多项,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论文1xxxx篇;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连续三年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不足之处:工作有时犯急躁情绪。

根据他的申请和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酝酿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xxx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

第6篇

开展__迁生平事迹材料、《史记》及家训家风材料课外阅读活动,研学__祠、__村历史,继承发扬传统优秀文化。

__市__村、>文秘站:<__祠。

__区职业中学全体学生

通过集中开展课外阅读活动,组织学生走出校园集体旅行等方式,促使学生在与平常不同的生活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加深与古代民居家训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认知体验,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对__村和__祠的参观学习,让学生了解关中古代民居建筑风格及文化,家训家风的形成和流传,村庄建设风格和作用,瞻仰伟大历史学家__迁,学习和继承__迁的对事业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丰富教学内容和方式,激发学生课外阅读兴趣,提高素质,励志当前学习和生活。

成立__区职业中学研学旅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下设研学旅行工作办公室

主任:__、

副主任:__

工作成员:全体 班主任老师、全体语文组教师、下班教师。

第一阶段:组织策划阶段。

时间为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

第二阶段:__村、司马祠历史文化、村风家训、建筑风格及文化等相关知识收集、整理、学习。

时间为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

第三阶段:活动准备阶段(比赛选拔)。

时间为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

第四阶段:为__村、司马祠景区研究学习阶段。

时间为2016年*月*日到*日某天

早晨6:30---18:30。

第五阶段:为研学旅行活动收获总结阶段。

时间为研学参观学习结束至结束三个工作日内。

政教处负责:

本次研学旅行活动总体策划、申请报告、单位资质审核及招标、致家长一封信、负责总协调、召开组委会、实施执行督查、资料汇总总结及材料上报。

安稳处(团委)负责:

研学安全预案,活动开展的总安全,研学活动展板宣传。

班主任负责:

1、针对第三阶段组织每位学生进行研学资料收集(第二阶段)。

2、组织研学主题会(班级组织),并向语文组推荐班级优秀选手。

主题会内容建议有:①进行成语比赛或(和)讲成语故事比赛(__迁著作内容)②__迁生平介绍及历史贡献③__村家训家风④__村人文风俗及建筑艺术⑤针对学生对司马祠及__村资料收集的学习写感悟演讲或心得(研学结束学生谈感悟用)(次数自定,范围力广)

3、负责本班研学期间的学生

思想、纪律、安全教育及人身安全。语文组负责:

1、组织“__祠、__村研学知识竞赛”(结合安排时间、地点自定)

2、针对各班级推荐的优秀选手进行材料指导、选拔出研学期间的“学生导游”。(人数、内容自订)

3、开展研学期间学生活动、有评比有奖励。建议活动有:成语比赛、“学生导游”讲解、研学感悟(心得)演讲,对__村、__祠历史文化等知识的介绍及演讲、组织、实施学生进行__村、__祠知识竞赛。

4、语文组并配合团委在校内进行研学活动宣传展板。

下班老师负责

配合班主任做好研学期间的学生思想、纪律、安全教育及人身安全。

备注职责要求:

1、研学旅行工作办公室主任向研学旅行组长负责。

2、班主任及语文组向研学旅行主任负责。

3、下班老师向班主任负责。

4、研学旅行期间的学生活动项目,班主任向语文组负责。

5、班主任及语文组之间要相互沟通协调,做好各自安排计划并积极实施。

6、每位研学教师都有摄影的职责,研学活动结束后各老师将好的照片上传我校qq群,团委负责收集。

1.基本费用:按照__市教育局规定收取餐饮费

2.交通费:按照__市教育局规定收取

3.景区门票:按实际收取

八、注意事项:

1、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且由班主任和家长签订自愿报名参加的协议(把活动可能的安全风险告之学生和家长)。

2、坚持学习、旅行、饮食统一的原则。研学旅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接触社会和历史、人文、民居和自然,在体验中学习、锻炼和励志。因此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体就餐、学习实践等活动。

3、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在出发之前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学生数量及活动需要,安排校领导、教师具体负责和指导。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类实践活动。

4、研学旅行活动前,班主任讲清活动地点和内容,提出着装、携带物品要求,进行文明礼仪、纪律安全教育。

5、学生衣着得体,穿运动鞋,带水杯,尽可能精简所携带物品,听从统一指挥,不得私自行动,随意离队,文明有序参观。

第7篇

吞达村位于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是藏文创始人吞弥 ・桑布扎的故乡,也是自治区少有的千年古村落之一。随着近几年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有着“藏文鼻祖之乡、藏香之源”美誉的吞达村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如何把握机遇,合理谋划,带领村民脱贫致富,是地方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口的重要下属单位之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在了解到吞达村的情况后,决定开展《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吞达村村庄规划》,帮扶地方建设。

吞达村共有177户、1026人,五个村民小组,全村人均耕地仅0.9亩,人地矛盾突出。其中第五村民小组――鲁热组15户121人居住在不通水、不通路、海拔超4000米的山顶,生活条件较为困难。村民种植的青稞等粮食作物仅能勉强满足口粮需要。村庄手工制作的藏香享誉区内外,但是由于缺少宣传和品牌推广,附加值不高。

中规院高度重视援助任务,成立了李晓江院长为总指导、院科技处总协调、城乡所和工程所十多人参加的项目工作小组。项目组克服了高原作业的困难,于2011年5月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现场调研工作,对吞达村每个村民小组进行了现场勘察,采取座谈、走访多种形式听取村民意见。

按规划,吞达村发展定位为:“藏文鼻祖之乡,水磨藏香之源,幸福和谐之村”,以建设“藏族特色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经济富裕的全国特色旅游名村、低碳科技的新农村示范点”为目标,以“生态为本、文化为魂、民生为上、旅游强村”为发展思路,以资源为导向保护村庄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以“三点一线五景区”为重点,着力打造“村景一体化”的空间布局。并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将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历史保护与旅游开发、工艺传承与经济发展有机融合,建设特色鲜明、幸福和谐、宜居乐业的农区村庄。

规划根据吞达村的资源环境、产业基础、经济结构等现状条件,提出以农业为基础、藏香业和旅游业双轮驱动的村庄产业经济发展策略。工作组制作了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的有关材料,对村庄的旅游发展目标定位为:以神山、秀水、古树、林卡为生态基础,以藏香、藏文、名人、民俗为文化内涵,建设国家4A级旅游区,将吞达村发展成为拉日黄金旅游线上的重要景点,尼木县旅游发展的龙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目前,申报正按照程序进行中。

规划针对问卷调查和访谈,决定在农房改造、交通改善、饮用水工程等影响村民日常生活条件的重点项目入手,提出针对性的规划方案和行动计划,结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村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开展帮扶。

一年多来,规划组重在构建宜居乐业的村庄整体环境,加强了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村庄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规划组引导村民通过“藏香生产合作社”、“吞达旅游合作社”、“村民生态环境自治委员会”等多种类型的村庄合作社或自治组织,振兴村庄经济。2011年,吞达村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064万元,依靠藏香生产实现收入500多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5000多元,多户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

在县有关部门协助下,村庄的旅游开发已由拉萨尼洋河风光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牵头进行,开发以保护历史文化为目的,以藏民族建筑风格为主线,给游客呈现原汁原味的古村风貌。

第8篇

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书面文字形式,是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入党申请人的重要材料,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

(一)标题。居中书写“自传”。

(二)正文。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2、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一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写明思想变化过程和对党的认为。通过对自己思想演变过程的清理和回顾,总结成长进步经历,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3、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姑舅姨等。写明这些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

(三)结尾。本人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姓名,下一行写日期“年月日”

二、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一)实事求是。如实写出自己的经历,实事求是的评价自己。对优缺点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匿;时间、地点写清楚;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二)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单是实录生活经历,还要对主要经历、情节交代具体,并从自己思想变化的过程中明辨是非、把握方向。

(三)主次分明,简繁得当,字迹工整,不要有错别字。

三、自传书写参考例文

自传范例

我于1978年4月9日出生在双城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7岁上小学。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懂得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党给的,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热爱党和人民,孝敬父母。当年,我光荣地加入了少先队,还被选为小组长。三年级时当班长,五年级时落雪?

1991年,我小学毕业,考入乡中学。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在乡团委和校团总支的培养教育下,我在思想上懂得了加入团组织对青少年政治进步的重要性,向团组织提出了申请,并于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任班团支部组织委员、班长。

1997年高中毕业。因几分之差没考上大学,回到村里。第二年结婚。村党支部欢迎我,帮助我。我先后当过团支部宣传委员、村民代表。由于家里比较穷,党员刘明学与我结对子,担保我贷款,帮助我办起了全村第一个养猪场,当年致富。刘明学还和我一起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为我订阅《党的生活》杂志。同时,村党支部吸纳我参加了业余党校。党员的言传身教,党支部的关怀,使我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深切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

1994年3月,我向党支部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向党表明了自己的理想和愿望,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从此,我在思想上、工作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找党员谈心,汇报自己的思想。XX年7月,我被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参加了乡里举办的入党积极份子培训班,使我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努力方向,增强了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信念,决心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

XX年1月,党支部批准了我参加“党员联系户”的请求。我的联系户是刘明涛。他很困难。我以党员为榜样,给他找到了饲料加工的致富门路。当时,我的养猪场已发展到近千头,每天都需要大量的饲料。这样,以我的养猪场为依托,我富,他也会富起来。他没资金,我为他垫付;他不懂技术,我找书本或请教外材明白人,学会了再教他。可是,这时有人说我是为了自己打算。我一时委屈。党员刘明学知道后,和我谈心,使我明白了党员不仅要能够为人民服务,还要具备任劳任怨为党工作的精神。于是,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我决心,等刘明涛脱了贫,再联系两户贫困户,把党的温暖送给他们,走共同富裕之路。

回顾自己走过的道路,从开始对党有朴素的感情到今天对党有了深刻的认识,能够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都是党组织培养教育的结果。我决不辜负党对我的培育,继续努力学习和工作,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争取早日入党。

我的家庭出身是农民。父亲张文明、母亲曹丽、弟弟张云举、妹妹张云霞都是农民。我的主要亲属:岳父曹广学,本村农民;伯父张文科,中共党员,县中学教员;舅父曹效民,本乡永胜村农民。

此致

敬礼

第9篇

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主城区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规范个人建设住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简政放权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主城区内,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主城区的具体范围:海口主城区为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含演丰镇镇域)。主城区面积约563平方公里。

本办法所称个人建设住宅,是指个人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已村改居的原有宅基地或者所属农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用于本户家庭自己居住的个人住宅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城区内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主城区内个人住宅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土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工商、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个人建设住宅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多规合一的原则,组织编制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规划和建成区范围外的村庄建设规划,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逐步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景观面貌,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建成区范围外的村庄建设规划还应以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为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建设规划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指导个人住宅的规划审批。

第五条 个人住宅建设应结合我市的棚户区改造计划,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的,须按照棚户区改造规划执行。

第六条 位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范围内个人建设住宅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规定。

第七条 个人建设住宅应当符合规划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个人住宅单独建设的,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底层层高不超过4.0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超过3.3米(不包括坡屋顶的高度,坡屋顶高度不超过顶层高度的2/3)。

(二)城市干道两侧规划红线外各50米范围内及城市主要出入口的个人建设住宅用地,须通过用地整合符合以下条件:

1.临城市主干道(60米道路红线40米)的用地临街宽度不小于30米。

2.临城市次干道(40米道路红线24米)的用地临街宽度不小于25米。

(三)按照住宅使用功能建设,不得改变住宅使用性质。

(四)建筑物之间的间距、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和退让道路最小距离应基本符合各项技术规定。建筑施工不得对相邻房屋的结构和安全性造成损坏和影响。

(五)新建或拆除重建的个人住宅应当按规划和规定要求退够道路规划控制红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控制紫线、绿地范围控制绿线、城市地表水体保护控制蓝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距离。

(六)建筑物不得占压和挑出用地界线,侵占公共空间、邻里通道。

(七)建筑物的立面和整体设计风格必须符合城市景观风貌要求。

(八)建筑物不得破坏市容市貌、妨碍交通、影响消防安全。

(九)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排气(烟)、采光等相邻关系。

第八条 未列入市年度棚户区改造范围和基础设施建设征收计划的合法D级危房,可按不扩大原占地面积、不扩大原建筑面积、不超出原建筑高度的要求拆除改建,不受第七条规定的限制。所在区人民政府与产权人协商,也可以依法予以收购。

第九条 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所划定的禁止建设范围、规划的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各类公园河湖保护用地、公路、铁路、车站、码头,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城乡规划确定的其他控制区域,禁止审批和建设个人住宅,但D级危房拆除改建的除外。

第十条 个人建设住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依法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件和建房申请;

(二)市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

(三)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设计图纸和文本;

(四)村、居委会意见。

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申请改、扩建房屋还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涉及毗连建设的房屋还应当提交业主与相邻产权人达成接建书面协议;申请加层的还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加层鉴定报告;申请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还应当提交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

第十一条 规划管理部门收到必备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即进行现场公示,征求相邻产权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的,按程序批准建设;如有异议的,即暂停审批。待协调处理(或召开听证会)后再予作出行政审批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办理建设住宅规划审批手续时,按照海口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规定,个人住宅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50元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个人住宅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地的,如今后房产转让须按每平方米220元标准补缴差额部分;按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审批的个人住宅项目,住宅部分按每平方米50元缴纳,商业部分按每平方米220元缴纳。

第十三条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

确需变更的,应当申请原发证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涉及容积率、层数、退线间距的,应当依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个人建设住宅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当依法办理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许可手续。

办理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许可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申请表;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名按手印);

(三)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文本(原件需设计院每页盖章);

(四)规划方案审核通知书(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签名按手印)。

第十五条 个人住宅的业主应当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自建3层以上的个人住宅,业主应当在开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前述面积或层数以下的个人住宅,业主在开工前应当到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办理个人住宅施工许可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施工合同;

(三)人防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手续(经易地建设许可的,应提供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文件);

(四)图纸审查部门审核意见;

(五)监理合同、监理企业营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第十六条 鼓励个人建设住宅采取用地整合、统一规划、联合建设的模式,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可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审批,并可配建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用房。

依本条规定建设个人住宅的,按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 个人住宅在开工前,业主应当组织取得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放线。

建设工程施工至0.00后,业主应当告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所属规划分局对放线情况实施现场核验。

主体工程封顶后,业主应当告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规划分局进行现场复验。

工程竣工后,业主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规划分局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八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个人建设住宅施工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十九条 个人住宅工程竣工后,业主按规定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规划核实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条 市、区城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个人住宅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个人住宅,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应严格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规划局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自行失效。

办理个人住宅施工许可如何申请(一)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施工合同;

(三)人防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手续(经易地建设许可的,应提供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文件);

第10篇

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书面文字形式,是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入党申请人的重要材料,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

(一)标题。居中书写“自传”。

(二)正文。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2、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一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写明思想变化过程和对党的认为。通过对自己思想演变过程的清理和回顾,总结成长进步经历,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3、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姑舅姨等。写明这些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

(三)结尾。本人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姓名,下一行写日期“年月日”

二、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一)实事求是。如实写出自己的经历,实事求是的评价自己。对优缺点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匿;时间、地点写清楚;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二)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单是实录生活经历,还要对主要经历、情节交代具体,并从自己思想变化的过程中明辨是非、把握方向。

(三)主次分明,简繁得当,字迹工整,不要有错别字。

三、自传书写参考例文

自传范例

我于1978年4月9日出生在双城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7岁上小学。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懂得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党给的,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热爱党和人民,孝敬父母。当年,我光荣地加入了少先队,还被选为小组长。三年级时当班长,五年级时落雪

1991年,我小学毕业,考入乡中学。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在乡团委和校团总支的培养教育下,我在思想上懂得了加入团组织对青少年政治进步的重要性,向团组织提出了申请,并于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任班团支部组织委员、班长。

xx年年高中毕业。因几分之差没考上大学,回到村里。第二年结婚。村党支部欢迎我,帮助我。我先后当过团支部宣传委员、村民代表。由于家里比较穷,党员刘明学与我结对子,担保我贷款,帮助我办起了全村第一个养猪场,当年致富。刘明学还和我一起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为我订阅《党的生活》杂志。同时,村党支部吸纳我参加了业余党校。党员的言传身教,党支部的关怀,使我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深切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

2012年4月,我向党支部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向党表明了自己的理想和愿望,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从此,我在思想上、工作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找党员谈心,汇报自己的思想。2012年7月,我被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参加了乡里举办的入党积极份子培训班,使我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努力方向,增强了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信念,决心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

(1)(2)

2012年1月,党支部批准了我参加“党员联系户”的请求。我的联系户是刘明涛。他很困难。我以党员为榜样,给他找到了饲料加工的致富门路。当时,我的养猪场已发展到近千头,每天都需要大量的饲料。这样,以我的养猪场为依托,我富,他也会富起来。他没资金,我为他垫付;他不懂技术,我找书本或请教外材明白人,学会了再教他。可是,这时有人说我是为了自己打算。我一时委屈。党员刘明学知道后,和我谈心,使我明白了党员不仅要能够为人民服务,还要具备任劳任怨为党工作的精神。于是,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我决心,等刘明涛脱了贫,再联系两户贫困户,把党的温暖送给他们,走共同富裕之路。

回顾自己走过的道路,从开始对党有朴素的感情到今天对党有了深刻的认识,能够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都是党组织培养教育的结果。我决不辜负党对我的培育,继续努力学习和工作,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争取早日入党。

第11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高校图书馆;特色资源建设

【作者简介】李 群(1960—),白族,云南大学毕业,研究馆员,大理学院图书馆馆长。主编参编图书10种,发表图书情报论文50多篇。研究方向:图书情报及非遗管理利用。

1.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简介

云南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大理州又是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州。大理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考古证明,远在4000多年前大理就有古人类活动,创造了璀璨的青铜文化和稻作文明,秦汉时期商道就通往内地和东南亚,成为祖国西南边疆开发和开放较早的地区之一。大理不仅是南方丝绸之路的枢纽,也是南诏、大理国的故地。元、明、清时期生产生活水平与中原同步发展,各种文化与之交汇,被称之为“亚洲文化十字路口的古都”。大理是云南古代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远在新石器时代,白族、彝族的先民就在这里繁衍生息。汉武帝时期,在大理设置了郡县,唐宋时期先后建立的“南诏国”、“大理国”地方政权延续数百年,一度成为云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大理不仅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是全国历史文化特别丰富的地区之一。大理现有8个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有9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11年初,大理州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近年来,大理州积极组织对民族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加强对农耕文化、白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搜集整理了一批民族民间文献资料,在大理州图书馆设立了“南诏大理国资料研究中心”,在大理州博物馆设立了民族服饰保护库,启动了大理白族百村百人影像工程。目前,大理州已经有白族绕三灵、白族扎染技艺、彝族打歌、彝族跳菜、白剧、白族民居彩绘、石宝山歌会、大理三月街、弥渡花灯等9个项目先后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张仕绅、赵丕鼎、李云义、茶春梅、鲁朝金等5位民族民间艺人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存在的问题

对文化遗产传承重视不够。对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认识不足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文化遗产科学利用水平不高。大理州的许多文化遗产极具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拥有知识产权和品牌效应,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但目前还缺乏科学利用的机制,重申报、轻管理,重保护、轻利用,一大批文化遗产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大量的文化遗产没有转化为旅游资源、人文教育资源。

对文化遗产传承缺少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开发和利用是一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大理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数量众多,但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保护规划,仍处于被动保护、单一保护和静态保护的状态,一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仍处于原始自然保护的状态,甚至少数文化遗产在发展中遭到人为破坏。特别是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特色文化消失加快,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濒临灭绝。

对文化遗产传承方式落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经济价值的转换,不是自动的,必须有一定资金的投入,一部分文物基础设施简陋,保存条件差,自然损毁严重,安全技防设施落后,文物藏品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经费紧缺,投入不足,大量文物年久失修,面临毁损危险,维修任务还十分艰巨。

3.民族地区高校图书馆要把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馆藏特色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高校图书馆发挥资源优势、建好特色馆藏对服务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大理学院图书馆要把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作为图书馆馆藏特色加以建设。要在文献购置经费和采购人员上给以保证,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程加以建设。

建立大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平台:大理学院图书馆要在“南诏大理专题数据库”的基础上,努力建设“大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数据库”,努力把大理学院图书馆打造成滇,西“南诏大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信息中心。

积极争取在高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课程。国内各高校已经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但是这些关注的程度远不及人们所期望。大理学院是一所建在民族自治州的综合性高校,在学校通识教育、艺术相关专业、旅游管理、建筑专业及民族学相关专业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传承与研究的相关课程是非常必要的。

在大理学院图书馆设立大理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技艺馆。目前,大理州已经有白族绕三灵、白族扎染技艺、彝族打歌、彝族跳菜、白剧、白族民居彩绘、石宝山歌会、大理三月街、弥渡花灯等9个项目先后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张仕绅、赵丕鼎、李云义、茶春梅、鲁朝金等5位民族民间艺人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理学院古城校区已被命名为“大理市十大旅游景区“之一。在大理学院图书馆设立大理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技艺馆,无论是对非遗的传承,还是对教学实习、研究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高校图书馆的科研工作直接对申报起作用,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时,申报者必须提交:申请报告项目申报书保护计划以及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鉴于此,高校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图书馆的科研工作为申报提供了全面和完整的相关资料。利用大理学院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通过对于古代文献系统完整地查阅,调用大量第一手材料,以掌握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情况;通过对资料的研究,全面了解申报项目演变的全过程,为合理设计保护计划提供具有规律性的参考,突出对申报项目进行保护的意义和价值,丰富申报资料的内涵,以达到项目的成功申报目的,另一方面,大理学院的科研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鉴定和辨明真伪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使得收集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有一定难度,加上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不可取代的核心地位,使得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不是非常具体和有针对性的为避免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确保申报项目的价值和真实性,对申报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繁杂的申报材料收集和鉴定工作,由于高校的参与,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利用;不仅为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支持,也为进一步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奠定了基础高校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较先进的专业设备较充实的图书馆以及不断改进的课题研究计划,在科研方面,有着其他保护单位无法比拟的专业性优势。

第12篇

关键词:海南黎族;传统村落建筑文化;现状;对策

黎族是海南岛上历史最悠久的民族。3000多年来,黎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不仅创造了悠久文明的历史,而且还创造了绚丽多姿的文化,为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作出宝贵的贡献。这其中作为黎族村落的传统建筑――船形屋,更是为我国古代建筑文化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海南黎族的船形屋建筑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闪耀着黎族人民的创造力和智慧力,是一笔极为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科学地研究黎族地区传统村落建筑文化保护开发问题,对于铭记黎族古老的建筑记忆和源远流长的文化传承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海南省东方市白查村作为一个传统黎族村落,因其船形屋建筑保存程度之高而被成功选为“中国传统村落”。本文以白查村船形屋建筑为个案,主要就黎族地区传统村落建筑文化的特色、保护与开发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 以船形屋为代表的黎族传统建筑及其审美价值

1.1 黎族传统村落建筑的构建

船形屋是黎族人民在几千年的生产劳动中留下的建筑结晶,从材质构成上来看,它属于传统竹木结构建筑。一般都是就地取材,树、竹、藤、茅为其必备建筑材料,先以树干做为梁柱,用树杈来进行承托,从而将其构架为半圆拱形,再在上面盖上茅草。之所以将其称之为“船形屋”,是因为从外观上看起来如同倒扣的船形。其特点是屋盖和墙体合为一体,比较容易构建,降低了建筑的成本。此外,冬暖夏凉也是它的另一个特点。“居处架木两重,上以自居,下以畜牧”。“屋室形似覆舟,编茅为之,或被以葵或藤叶,随所便也。门倚脊而开,穴其旁以为牖。屋内架木为栏,横铺竹木,上居男妇,下畜鸡豚”。黎族的船形屋一般都是落地的茅草屋,不仅长而且宽阔,茅檐比较低矮,这样构建的好处就是利于阻挡风雨。

整个船形屋分为前后两节,房子的中间立3根高大的柱子,两边立6根较中间矮的柱子,分别象征着男人和女人,这也诠释了黎族人民的家庭观:一个家由男人和女人共同组成。船形屋内的地面是用粘土填成的泥地,村民们将挖回来的粘土铺平屋内的地面,洒好水,然后将地面踩平,待到地面干后再多次重复之前的做法,地面便会十分平硬。这也向世人证明了黎族人民的勤劳与智慧。

黎族先民建造船形屋,完全是从适应自然环境,生活、生产发展需要出发的。很久以前,黎族人民同古代汉族人民一样过着游耕的生活。他们在一块山林耕种一两年,地力下降后,就搬到另一块茂盛的林地砍种。就这样,人们每次搬到新的地方就会建造船形屋。这一时期,人们建造的一般都是高栏船形屋,上面是人们用来居住的地方,下面则是用来饲养牲畜的场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黎族人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提高,以及同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增加,高栏船形屋向低栏船形屋和落地船形屋演变。

船形屋的型制大多数是通长14.7m,通宽6m,墙宽4.7m,屋高3.2m。在盖船形屋之前,每家都会有一定的准备,每户都有一片茅草山。黎族人民一般会选择一块茅草生长茂盛的坡地,将其全部割倒后晒干放火焚烧,这样连续几年之后,此处的茅草便会长的很好,再次将其砍倒晒干存放就能作为船形屋的建筑材料。

目前黎族地区现存茅草屋还有落地式船形屋、金字形屋及其混合的形式,为纵向式结构居多,门口开在两侧的山墙,部分门开在正面中间。门是以竹片编织为多,竹条或竹片编织做墙或者稻草挂泥墙。不开窗,房内少有间隔,家具很少,居家生活以三石灶为中心展开。村周围散布着隆闺、谷仓、牛栏等。

1.2 黎族传统村落建筑蕴含的历史文化

1.2.1 文化内涵方面

船形屋是黎族文化传播、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几千年的黎族历史文化积淀,使船形屋蕴含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同时更蕴含了深厚的民族价值观、民族文化观、民族历史观、民族生态观,以及民族的灵魂和精神[1]。可以说,黎族的船形屋建筑不仅丰富了我国古代建筑文化的内容,而且也反映了黎族先民的生活轨迹和生存理念,是其创造力和智慧力的有利证据。由此可见,黎族传统建筑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十分鲜明的。

1.2.2 民俗民风方面

说到黎族的建筑类型及其室内外的各种布局情况,都与黎族本身的特征、习俗以及黎族社会心理有着密切的关系。黎族传统建筑材料的经济性和对环境的协调性是聚合成民族性和地方性的真正表达[2]。黎族的船形屋可以称之为真实的建筑,这些在它的功能性、情感性上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富有了鲜明的个性特征。

1.2.3 美学方面

黎族的传统建筑材料里面所具有的朴素质感与大自然充分的融为了一体,给人们以生活的情趣。这也可以从中看出黎族先民的建筑理念:别出心裁的同时尊重自然。同时黎族传统建筑中所蕴含的天然美在其造型结构、尺度比例、建筑装饰、材质色泽等方面都得到了最大的展现,这也体现了黎族人民对自然主义的审美观与功利主义的审美观[3]。可以说,黎族传统村落建筑的审美价值是令人称叹的。

2 黎族地区传统村落建筑文化的保护现状分析

黎族传统村落建筑所蕴含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正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文化建设的加强,海南省、市有关部门在加强民族地区民房改造,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住房条件的同时,也非常重视黎族传统村落建筑文化的保护工作,具体表现在:

(1)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成绩显著。在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争取下,2008年6月,“黎族船型屋营造技艺”入选国务院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也是海南省首个建筑类古遗址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年,白查村申报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2012年该村又成功入选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开展,使黎族传统村落建筑文化得到有效保护。

(2)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关的保护方案。2012年,东方市文体局不仅成立了船形屋保护小组,而且还制定了船形屋保护的相关方案。通过努力,目前已顺利对白查村的传统建筑进行了编号保护。同时,东方市有关部门在添置灭火消防器,聘请管理员,平整村内道路的基础上,还安设宣传警示保护牌,拉通绿化山泉水,维修谷仓,并且拆除两间严重破旧的茅草屋等。

(3)加大资金投入,做好修缮工作。如东方市政府从2013年7月开始,就相继投入80多万元用于白查村旧村维修破旧的船形屋,并与村民们签订协议,根据维修屋的面积大小,给屋子的主人每年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维修补贴。到12月中旬,白查村旧村的整个船型屋维修工程已基本完工,被誉为黎族最后一个原始村落,继续散发着特有的魅力。此外,东方市政府为鼓励村民管理船形屋,规定在船形屋修好后每个月补助每户300元。同时,还动员村子里的一些人回到原来的船形屋居住,以方便对船形屋进行管理。

(4)不断探索新模式保护并传承船型屋技艺。如以白查村为例,东方市政府采取了异地建房安置的办法,把全村80多户人家整体搬迁到新村址。这一做法将民房改造工程同黎族传统村落建筑文化的保护相结合,不仅使许多黎族群众告别低矮黑暗的茅草屋,搬进宽畅明亮的新瓦房,彻底改善了居住条件,而且白查村旧村的船型屋被比较好地保护起来,使其珍贵的传统风貌得以顽强地延续。又如,东方市还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传承力度,组织动员少数民族村寨村民开展船型屋营造技艺培训,提高技艺传承人的水平。通过技艺培训的方式,将千百年来黎族同胞建筑的精华――“船型屋营造技艺”保护传承下去。

尽管黎族传统村落建筑文化的保护工作呈现出可喜的局面,但是,仍存在许多的问题,如白查村原有船形茅草屋81间,不少用茅草铺就的船形屋屋顶开了“天窗”,有的船形屋墙体开裂,一些粮仓已经倒塌。在调查访谈中,村民告诉我们说:“从2009年开始,由于政府进行民房改造,大部分村民都搬入新建的瓦房居住,只有少部份的村民仍然住在原来的船形屋里。”“如果船形屋没人住的话,三四年内就会坏掉。”而且白查村的船形屋虽然已经得到修缮,但因为基础设施落后,没有照明设备,没有卫浴设施,没有给排水管道,卫生条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此外,如何更好地开发也不容乐观。

3 黎族地区传统村落建筑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对策

目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保护与开发黎族传统村落建筑文化,同时突出自己的特色?这不仅仅是一个认识问题,迫在眉睫的是实践性。为此,我们提出以下相关对策:

3.1 培养“自珍”意识,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底蕴

黎族传统村落建筑,在规划和设计上,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村落的建筑形式和内涵上体现着具有特色的文化底蕴。黎族村落传统建筑在选址方面,讲究择吉而居,建筑布局大多以“天人合一”为基本思路。如白查村船形屋建筑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其文物民俗的研究价值,而且也体现在它独特审美价值。从建筑艺术上来说,由于文化区域的不同造成了建筑风格的不同,从而也使得建筑艺术形式不同。通常这些内在文化会被当地村民忽视,甚至对其建筑的简陋产生“自鄙”心理[4]。因此,只有不断的克服并消除黎族人民对他们自身文化的这种“自鄙”心理,同时还要树立村落居民的文化“自珍”意识,才能更好的保护黎族传统村落建筑文化。因为只有当黎族人民真正意识到黎族传统建筑深厚的文化价值,他们才会从心底里自发自觉的对这些传统建筑文化遗产进行很好的保护。此外,政府各级部门要加强对传统村落建筑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努力提高黎族人民群众认识到自身所拥有的村落建筑文化所包含的科学精神及它的价值,才有可能实现从“自鄙”到“自珍”的转变。

3.2 坚持求真求实的原则,做好保护工作

对于一些损坏比较严重的黎族传统建筑,我们可以对其进行修缮。在修缮的过程中,要在坚持原真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对建筑坚持“保护文物原状”的原则,严格保护。如对于白查村里一些破旧的船形屋,可以对其内部进行改造,但是它的整个外观和结构还应该保持它原始的样子。此外,计划修建的新建筑要与古建筑相隔一定的距离,同时还应注意与传统村落的协调性,保证两处建筑风貌的和谐,因为只有在合理的开发保护中古村落的生命力才会重新焕发活力。

3.3 充分挖掘黎族村落传统建筑文化的价值,打造旅游新亮点

①在保护白查村船形屋建筑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还原传统村落居民的生活常态,营造出一个怡人的居住环境,让游客身临其境般地走进传统村落村民的生活。②不仅在船形屋建筑上创造旅游的吸引力,还要尽可能地开发白查村的黎族风俗文化,如织锦工艺、酿酒技术、民族传统体育等。发展传统村落民俗文化旅游,要与游客体验相结合,不仅要让游客了解当地民俗文化,最重要的是参与其中,体验一把。③传统村落旅游发展不能单打独斗,应结合周边景观景点进行捆绑开发,优缺互补,打造一个更强大的文化旅游圈,从而产生规模效应。令人可喜的是,目前东方市正计划把开发白查传统村落与大广坝水上景区等周围的景点集合起来,共同捆绑打造旅游文化风景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当地旅游产业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助力东方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泽强.试论黎族船形屋的文化源流与建筑特色[C].主编韦勇、武耀廷.黎学(下).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年7月,第736页.

[2]王辉山.海南黎族传统民居文化[J].今日民族.2002(01).

[3]秦健、陈小慈、张纵.黎族传统村落形态与住居形式研究[J].广东园林.2012(02).

[4]郑土有.“自鄙”、“自珍”与“自毁”――关于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J].云南社会科学,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