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1:13: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森林科普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维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常务)任副组长,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畜牧水产局、区档案局、区旅游产业公司、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自然遗产保护办:负责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指导监督区世界自然遗产规划的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牵头抓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核准登记。
区建设局:参与建设项目选址核审;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处核心景区内加工预置砖、预置板等违规违法行为。
区林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动植物资源普查,建立动态档案(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并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调查评估报告;规划、建设动植物科普馆;巩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落实森林防扑火措施,严厉打击毁坏植被违法行为;加强核心景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外来物种进入核心景区;制止在核心景区内捕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负责索溪峪林场区域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
区旅游局:负责制定景点轮休计划和旅游高峰期游人疏导方案,禁止超容量接待游人;建立景观档案;设立景点标示标牌;负责进入核心景区的科学考察、标本采集、影视片拍摄的管理;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区水务局:制定核心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向水体新建排污口的管理;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挖砂,严禁堵塞河道、溪流、湖泊、山泉、瀑布和抽取地下水;制止向河道、水体倾倒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及管理;落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经费。
区司法局:负责将保护自然遗产资源的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年度普法宣传、普法培训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全面提高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法律意识。
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核心景区车辆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核心景区居民生活费的发放;对核心景区建坟行为和宗教场所实施有效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自然遗产保护知识的教育宣传,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观念深入到中小学生心中。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核心保护区内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燃放行为的管理。
区环保分局:加强核心景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对大气、水、声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定期环境质量公报,及时提出改善措施和保护建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杜绝重工业污染项目落户;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监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办理核心保护区内新建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协助联系地质遗迹、地质稳定性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拟定防治方案;制止开山、采石、采矿、烧砖瓦、烧石灰和采集化石、钟乳石、开展攀岩竞技表演等损害地质地貌的行为。
区规划分局: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报批工作;负责编制景区景点详规;负责抓好核心景区违法建设管理。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与社区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活动。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核心景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区畜牧水产局:牵头抓好核心景区捕鱼捉虾等管控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收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案。
各景区办事处:负责所辖核心景区景点监管,制止在石壁上题词、雕刻、作画行为;负责临时服务点秩序的管理,制止张贴商业广告行为;负责相关责任区的森林防火、违法建设的管理。
区旅游产业公司:负责核心景区垃圾清运;负责在游客集散地及门票站设立自然遗产保护科普宣传牌;负责车辆、建筑材料进入景区的管控工作。
相关景点单位(公司、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持经营范围内自然遗产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做好违法建设的管控,资源保护的监管,森林火灾的防扑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做好自然遗产保护宣传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手册、墙报、宣传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然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将《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法规和世界地质公园等知识在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景区从业人员、全区中小学生和中外游人中进行全面宣讲,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二)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真抓、早抓、主动抓”的要求,做到不等、不推,主动开展工作。要结合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分别于每年3月和11月报送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公室汇总。
一、指导思想
依托各镇、街、农场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和农村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打造品牌,拓展农业综合功能,提升农业园区环境,丰富农业旅游产品,培育农业旅游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农业旅游产业体系,积极创建在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业旅游特色景区。
二、发展思路
(一)发展目标。结合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和完善农业旅游设施,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具有“吃、住、行、游、购、娱”等功能的农业旅游目的地,推进农业旅游向标准化、品牌化、现代化发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将现有3家省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提档升级,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新创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3家;省特色景观旅游示范镇1个、示范村3个;市级“农家乐”8家,康居乡村乐游农家和示范户10个,发展乡村旅游饭店25家。
(二)空间布局。坚持规划引领,在全区农业总体规划基础上,规划5大旅游片区:浦南镇片区依托“一路三园”,以龙浦路为轴线,以设施蔬菜、特色水产养殖、花卉苗木园区及其管理服务中心为节点,形成富有特色的农业综合旅游区;花果山片区依托茶产业,形成茶文化旅游区;南城朐阳片区依托南城街道、朐阳街道山体林地,形成森林游憩观光区;云台农场片区依托水生蔬菜、水生花卉种植、农产品加工,形成湿地旅游区;岗埠农场片区建成鲜切花、水产养殖生态旅游区。
(三)重点产品。加强旅游产品规划设计:浦南镇以番茄、草莓、葡萄采摘,海棠、红枫、紫薇等彩色苗木植物园观赏,对虾、泥鳅、鱼类生产和品尝,形成森林漫步、农事体验、休闲垂钓特色,并依托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具备展览、展示、观光、体验、科普等功能,打造全市郊区农业旅游首选之地;花果山街道依托云雾茶生产基地,以茶叶种植、制茶工艺、茶艺展示、茶道传播为特色,打造茶文化品牌;南城街道以精品果蔬采摘,朐阳街道以孔望山名木古树、石棚山桃林石景为特色,打造精品景点;云台农场以观荷戏水、采莲挖藕、摘菱品尝为特色,打造湿地生态旅游品牌;岗埠农场以花为媒,以鱼为题,为游客提供花海徜徉、垂钓休闲场所。此外,积极发展“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做农家活、赏农家景”的庭院休憩、农事体验、农味品尝等特色农家乐产品。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设计。农业旅游园区、景点、线路要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规划,并在项目安排、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审核管理。园区家具要精致设计,体现特色。
(二)加快旅游接待载体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当地居民发展农业旅游,按规划要求建设综合性景区、特色园区、农家乐、乡村旅游饭店等不同层次的旅游接待载体。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区农水、经发、旅游、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省、市扶持资金,支持农业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区财政每年设立100万元农业旅游专项引导资金,用于农业旅游项目奖补和工作奖励。农业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区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四)加强管理,规范旅游市场。区旅游、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和淘汰制度。对农业旅游经营单位实行挂牌制、评星制、年度考核制。实行农业旅游资格备案认定制度,未经备案认定的项目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引入市场机制。区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组织促销会、说明会、洽谈会、节会及其他媒体,宣传推介农业旅游产品。相关镇、街、场要积极策划具有地方特色的番茄采摘节、荷花节、茶文化节、登山节、垂钓比赛等农业旅游大型节庆和游乐活动。实施“旅游公司+农业园区+经营户”联合经营模式,引导旅行社开发乡村旅游。
冬日暖阳,银波潋滟。初冬,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硕辅一行来到湖南省岳阳市考察洞庭湖湿地和候鸟保护工作。迁徙过境的候鸟是否平安,停留下来的鸟儿有没有充足的食物,赵树丛局长带着疑问,在浩淼烟波的洞庭湖畔认真视察洞庭湖湿地和候鸟保护工作。美丽的鸟儿,在广袤的湿地上安静祥和地展露着身姿,有的还在湖面上快乐地嬉戏,白鹭在高空展翅翱翔。顿时,笑容在赵局长的脸上舒展开来。湖南的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整体情况怎样,“天剑”专项行动进展得如何,今后还有什么重大举措?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湖南省林业厅分管领导、副巡视员吴剑波。
记者:人人都说湖南是名副其实的“动物王国”,您能跟大家简要介绍湖南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吗?
答:湖南地处中亚热带,境内地貌复杂,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植被繁茂,动物资源丰富。全省已知有604 种陆栖脊椎动物,其中,哺乳类有84 种,鸟类有438 种,爬行类有87 种,两栖类60 种,这些陆栖脊椎动物约占全国总种数的1/4。湖南丰富的动物资源中,列为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的达 种之多。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主要有麋鹿、云豹、林麝、大鸨、黄腹角雉、中华秋沙鸭等。
我省鸟类种数占我国鸟类总数的1/3。其中,属于一级保护的11 种,二级保护的53 种。社会关注度较高、过境湖南的候鸟主要有小白额雁、白额雁、豆雁、反嘴鹬、白鹭、池鹭等100 多种。
记者:为了给野生动物一个安全、温暖的家,作为主管部门,近年来主要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湖南省历来高度重视野生动物尤其是鸟类保护。近年来,省人大、省政府以及省林业厅相继颁布和下发了《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关于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先后实施“雷霆行动”、“亮剑行动”“护鸟一号”、候鸟保护百日专项行动、“天剑”专项行动等系列护鸟行动,惩处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连续举办8 届洞庭湖国际观鸟节活动。“爱鸟周”、“观鸟赛”、“省鸟评选”、鸟类摄影比赛等丰富多样的爱鸟护鸟宣传活动层出不穷。湖南不仅是全国首个实行全面禁猎野生鸟类的省份,而且还在全国率先构建了跨地区联合护鸟机制,成立了首个省级志愿者护鸟营,鸟类的科学研究、驯养繁殖以及科普宣传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全省共建有自然保护区190 处、森林公园113 处、国家湿地公园32 处,为鸟类等野生动物构建了栖息繁衍的乐园。到目前为止,南迁候鸟已过境,基本没发生猎捕候鸟的情况。
然而,由于思想观念、传统习惯、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之宣传教育不到位,巡护措施不落实,打击查处不严格等多种原因,鸟类保护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压力,保护体系不健全、力量薄弱、投入不足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因人们保护意识淡薄及经济利益驱动所带来的猎捕鸟类现象还时有发生。记者:由此可见这些年来,湖南林业在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可谓是殚精竭虑,卓有成效。面对今后的艰巨任务,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和作法可以分享呢?
答:首先是建立保护体系。一是完善鸟类保护制度。湖南是全国首个在全省实行禁猎野生鸟类的省份。二是建立了基层保护体系。全省2000 多个乡镇林业站都加挂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牌子,负责所辖区域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三是加强了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
其次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候鸟保护工作列入到省政府“湘林杯”对各市州的考核指标中。各市州也将候鸟保护工作列入到对各县市考核指标体系中。候鸟迁徙通道重点地区的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责任状,作为政府考核项目,将候鸟保护的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
第三是建立源头保护机制。把保护关卡前移,将有猎捕候鸟陋习的山头关隘和候鸟分布相对集中及边界地带作为候鸟保护的第一现场。在摸清全省候鸟迁徙和栖息情况的基础上,多方筹措经费在全省重点候鸟迁徙通道地区和洞庭湖区新建了20 个候鸟保护站;同时,在候鸟迁飞和越冬季节实行24 小时值守和巡护。这些措施,虽然很原始,难度也很大,但是非常实用,从源头上防止了猎捕候鸟现象发生。第四是建立候鸟保护监督网络。各地林业部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做到了有报必接、有案必查。积极引导志愿者及时举报非法活动,并参与到执法行动中来,促进了执法效率,提高了打击行动的准确性。
第五是在候鸟迁徙分布的交界地区建立了区域联防制度。湖南省桂东县、炎陵县、江西省遂川县建立的湘赣边界候鸟保护联防联保组织,新化、新邵、隆回成立了三县边界候鸟保护联防组织,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了候鸟迁徙通道交界地区的信息共享、经验交流、联合宣传、联合行动。
记者:听闻去年开展的代号为“天剑”的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完美收官。请您给我们介绍下这个行动的具体情况。
答:为切实做好2014 年的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湖南省林业厅党组提早谋划,在年初就制定了候鸟等野生动物“天剑”专项行动方案,在年初召开的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议上进行讨论完善,并于8 月7 日下发了《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天剑”专项行动的通知》,从8 月10日到11 月30 日在全省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8 月11 日,省林业厅召开了全省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电视电话会议,对候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各市州、县市区林业部门相应成立了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领导小组,制订了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行动重点、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布置,有力地保障了工作的开展。
各市州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候鸟保护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了工商、公安、教育、宣传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作用。其次,在林业部门内部明确分管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公安的领导共同负责、狠抓落实。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值守巡护;森林公安主要负责案件查处,并参与值守巡护。省林业厅多次在重点候鸟迁徙通道进行督察,组织志愿者深入蓝山、新邵、新化等地进行了明察暗访,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在宣传方面,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省林业厅统一安排“湖南省爱鸟卫士”李剑志老师在桂东等候鸟迁徙通道地区举办了“千年鸟道爱鸟护鸟图片展”,极大促进了这些地区群众的爱鸟护鸟意识。与湖南环保志愿者联合会举办了首届护鸟志愿者培训班,并授予志愿者权限,让他们名正言顺地参与候鸟巡护值守。候鸟迁徙期间,志愿者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对非法猎捕分子进行了有力的打击。新宁、桂东等县区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今年秋季候鸟迁飞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共出动人员1 万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 多万份,出动车辆300 多台次。
专项行动以来,据统计,全省20 个候鸟保护站劝退企图捕鸟者100 多人,抓获捕鸟者37 人,其中刑事拘留30 人,收缴鸟类300 多只。对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加工单位、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和地点的清理整顿,也是捷报频传,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0多起,其中刑事案件28 起,没收违法所得200 余万元。
记者: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今后有什么工作计划?
【关键词】郊区县工作;委员会;护理管理Academy of suburban county Working Committee in nursing management
Jiang Ping1Lu Caiping2
(1Shanghai City Department of People's Hospital of Shanghai Pudong District nursing, Shanghai, 201299;
2Shanghai City Third People's Hospital Department of nursing, Shanghai, 201299)
【Abstract】Learn the suburb county Working Committee in Shanghai City Nurses Association 's attention and encouragement, in all members of the support and cooperation, believe to strict style of work and pragmatic attitude, pioneering and innovative consciousness, will come out a suitable road, in nursing management truly play its unique role, drive suburb county the whole level of hospital nursing, and bett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igh quality nursing service in two general hospitals in progress, so as to achieve the satisfaction of patients, government satisfaction, social satisfaction goal, at the same time that hospitals have reached " Shanghai City nursing development plan ( 2012-2015) " requirement.
【Keywords】The suburb county Working Committee; nursing management【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3)1-0035-03
在上海市护理学会的重视和支持下,2007年初,在中断八年后重新成立了上海市护理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我作为一名二级综合性医院护理部主任荣幸地担任郊区县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同年4月在护理学会理事长翁素贞老师和庄荷娣老师的指导下顺利地开展工作,完成本学会工作委员会成员的组建工作,明确工作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能,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到目前已经运作了6年,人员也经过重新组合,现将工作委员会在护理管理中的作用作一探讨。
1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组织形式特点
1.1由郊区县二级医院的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区卫生局护理专干参加,共30人,其中2人兼院长助理,17名护理部主任,9名科护士长,2名区卫生局护理专干。
1.2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14人。
1.3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计划中每季度活动一次,每个成员所在医院轮流做东,活动形式和内容自定。
2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成立的宗旨
其一是提高上海市郊区县医院整体的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其二是提升上海市郊区县医院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3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3.1为了加强郊区县二级医院之间的联系,提供交流和沟通的平台,达到信息的及时传递,有利于各家医院取长补短,探讨护理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二级医院提供专业性的指导。
3.2为郊区县医院与三级医院之间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尽快缩小与三级医院的差距。
3.3开展学术交流,传播学术成果,推动郊区县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教学能力的提高。
4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活动的内容
4.1轮流做东,介绍医院概况及特色。各会员所在医院轮流做东,介绍各家医院的护理概况,以及在护理管理和临床护理中的经验和特色。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护理部严格的制度管理与人性化相结合的护理管理模式,对大家启发很大,收益匪浅。第三人民医院是学组中的一家三级医院,2008年成为学组中唯一一家上海市护理学会急诊和ICU实训基地,三院急诊室和ICU护士长分别对实训基地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对各家医院提高急救管理水平和提高急救技能等方面有很大帮助。嘉定区中心医院作为上海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之一,在创建过程积累很多经验,提高临床实习的带教和管理的质量,实现教学相长的目标,从而促进医院发展,这对每家医院面对繁重的带教任务,如何提高带教质量和水平,以及通过教学促进临床护理质量的提高都具有很大的帮助,使大家收益匪浅。
4.2安排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和相关业务学习。2010年全国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工作委员会立即组织培训和交流会,各家医院将开展经验和思考进行交流,并请上海市有权威的护理专家进行点评和分析,理清思路,走出误区,明确方向,加强落实。根据部分二级医院创建三级医院的具体目标,工作委员会请来专家进行标准解读和培训,对所有医院都有很大的帮助和提高。又如组织《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安全输液工具的应用》讲座增强大家对职业防护的意识,提高对应用安全输液工具重要性的认识。市一宝山分院,金山区中心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等多位郊区医院的护理部主任分别针对护理安全防范管理进行了广泛的经验交流和探讨。
4.3介绍临床的科研小发明。市一宝山分院介绍由医院自主创新研发、可确保病人安全的临床护理新技术――“手机滴速计数器的应用”,引起了与会护理专家的兴趣和共鸣。大家纷纷提问,上前亲手尝试。此项技术应用临床护理,能够帮助护士简单、快速、准确地检测和调节静脉输液速度,并能随时获得输液时间等相关信息。与传统方法相比可减少护士的工作量,护士可用更多时间进行医患沟通,完善整体护理需求,提高患者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4.4组织到医疗机构参观学习。针对社会老年化现象,老年患者越来越多,护理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组织到南汇东海老年护理医院参观学习,她们针对老年患者的特点,在礼仪服务、临终关怀、压疮护理、无味无创伤护理等方面都有独到见解,很值得学习和借鉴。
4.5组织大家享受大自然的美景,如南汇的鲜花港,色彩斑斓的鲜花让人心情愉悦;嘉定的F1赛车场设计独特,规模庞大,让人大饱眼福;宝山钢铁集团是一家国家重点企业,先进的冶钢技术堪称世界一流,是中国和上海的骄傲,让人为之自豪;宝山的吴淞炮台湾湿地森林公园是充满原生态气息的公园,传承了炮台湾悠远的历史文化,展现了其丰富的人文景观,使我们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也能达到休闲娱乐、观光旅游的目的。在欣赏之中,大家彼此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不仅感叹人类独具匠心的创意和设计,而且大家也期望护理事业能够蓬勃发展,更好地造福于人类。
5探讨市护理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在护理管理中的作用
5.1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服务[1],营造郊区县医院护理管理者之家。及时反映会员的心声和愿望,满足会员的要求,做好会员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加工作委员会的活力和生机[2]。
5.2掌握护理学科发展的动向,及时地为会员提供最新护理信息。在成员单位中只有二家三级医院,其余都为二级综合性医院,缺乏具有权威性的资深护理专家、护理专业特色、护理信息,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提供平台,加强郊区县各医院之间的联系,促进医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及时地提供最新护理信息,有利于郊区县医院护理质量的提高,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
5.3掌握护理需求,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通过交流及时了解各家医院在护理管理和临床护理中的需求,然后就集中几个重点内容分别在各季度的工作例会上进行专题讨论,或请三级医院护理专家进行讲课、培训,请临床护理用具的供应商作使用介绍,从而更好地运用于临床,或安排到三级医院参观学习等,真正发挥郊区县工作委员会的桥梁作用,满足护理工作中的需求,提高护理质量。2012年是上海市二级综合性医院开始等级复审工作,我院作为三家试评医院之一,顺利通过评审,并取得优良成绩,为此我们也有义务和责任为郊区县二级医院传授复审的经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宗旨。
5.4开展学术交流,传播学术成果,推广临床护理科技小发明,推动郊区县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教学能力的提高。郊区县工作委员曾先后组稿,为上海市首届国际护理大会、华东地区护理学术交流会、郊区县急诊年会等会议提供论文,从而也推动学术水平的提高。
5.5积极开展科普工作,提高市民健康意识。各医院可以利用多种形式在当地所属区域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咨询、义诊、发放医学卫生宣传资料等活动[2],充分发挥工作委员会在科普、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学会郊区县工作委员会在上海市护理学会的重视和鼓励下,在所有会员的支持和配合下,相信以严谨的作风和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意识,一定会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在护理管理中真正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推动郊区县医院整体护理水平的发展、也更好地促进优质护理服务在二级综合性医院开展的进度,从而达到患者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同时让各家医院都达到《上海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要求。
参考文献
天津市气象条例全文第一条 为了发展本市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气象预报,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发挥气象工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和毗邻海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气象信息传播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主管所辖区域的气象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区的气象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三)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协调下,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四)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制定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计划,对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认定并监督管理;
(五)管理气象资料的共享、使用工作,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专业气象预报的工作;
(六)组织气候资源调查、气候区划工作,提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建议,为本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七)管理气象设施建设,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审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八)管理本市的涉外气象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国家气象主管机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县气象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由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当地人民政府,依据前款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定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并将地方气象事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
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是指非国家统一布局,专门为当地服务的气象探测、通信、预警、防灾减灾和科学技术研究等项目,主要包括: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本市近海资源和港口建设开展的综合气象服务项目;
(二)为保障城市建设、人民生活开展的城市环境气象服务项目;
(三)为发展农业生产开展的农业气象情报和农村气象服务项目;
(四)为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开展的气象防灾减灾项目;
(五)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宣传和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服务,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第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列入本市气象站网的气象台站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
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其职责按照国家规定对气象探测环境进行保护。
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迁移列入本市气象站网的气象台站。
气象台站确需迁移的,应当依法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
(二)选定的气象台站新站址符合国家气象建设布局和气象探测环境要求;
(三)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在新旧气象台站站址对比观测的,观测期满后建设项目方可施工;
(四)迁建气象台站及其设施的费用已经落实;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天气实况公报实行统一制度。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其职责,按时公众气象预报、及时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适时天气实况公报。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天气实况公报。
非法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天气实况公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台站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应当依法播发和刊登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播发、刊登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制作的气象预报节目或者文字内容。未经该气象台站同意,不得删改;
(二)安排专门的时间、频道、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未经有关气象台站同意不得擅自变动;
(三)及时增播、插播可能对国计民生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有关气象台站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违反上述规定,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十二条 各类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应当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气象台站名称和时间。
违反规定,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规定,不标明气象台站名称和时间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十三条 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
各类传播媒体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作业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应当经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具备上述条件擅自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在批准的空域和时限内进行。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等国家规定的项目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作为相关项目审查的依据。
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经其审查的气象资料。
第十八条 需要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经其审查的气象资料的,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有权受理的气象主管机构收到提供气象资料的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
有权受理的气象主管机构收到审查气象资料的申请后,应当自收到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审查报告。
第十九条 下列可能遭受雷击的建(构)筑物、场所、设施和系统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物资仓储场所;
(三)易燃易爆场所;
(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
(五)工业自控、监控设施;
(六)计算机网络系统;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需要防御雷电灾害的建(构)筑物、场所、设施和系统。
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装的,气象主管机构可以代为安装,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不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委托具有法定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投入施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安装及投入使用后,装置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违反规定拒不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未经检测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必须具备实施检测的相应资质,并接受装置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委托进行检测,对其检测结果负责。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
未取得检测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进行检测的,其检测结果无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超过资质等级进行检测的单位,还可以取消其检测资质。
第二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经营活动。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气象设施和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损毁气象设施或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应当立即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气象行业的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气象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业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应对复杂天气气候的能力明显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了推进我国从气象大国走向气象强国,20xx年9月,中国气象局正式印发《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xx-2030年)》,明确了20xx年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展望了2030年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发展目标,成为我国未来气象事业发展的蓝图。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全球气候变化,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影响也越来越大。国家对气象保障的要求更为紧迫、期望也越来越高,因而,通过有效的努力减轻防灾减灾的压力极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