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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整治工作

时间:2022-05-31 01:06: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废弃物整治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医疗废弃物整治工作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全方位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广大城乡居民构建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环境卫生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我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设置科学、方便群众、符合环保、有利疫情防控的良好格局;城乡境卫生状况全面改善,群众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全镇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为我镇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效防控提供环境助力。

三、实施内容

(一)切实做好餐饮企业油污治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职能职责,督促餐饮企业(含中餐、火锅、面馆、食堂等)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实现干湿分离、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油,由具有资质的企业回收作无害化加工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固体废物由餐饮企业就近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设施,去油后的废水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能直排。同时要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管,督导收集企业规范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严格封闭运输,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督促收集、处置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泔水)提供给生猪养殖场(户)喂养生猪。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1.狠抓场镇街道、公共区域(主街侧街、医院、车站、广场等人口稠密区域及周边区域)、镇村结合部、老旧院落、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清扫保洁及卫生死角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场社区、社区、环卫分公司

2.强化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市场摊区,设置相关标识、标牌,落实市场清扫保洁人员及卫生死角整治,确保各类市场内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宝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环卫分公司

3.及时清运垃圾池(库)内外、果皮箱内的生活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垃圾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因地制宜及时增添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清洗垃圾桶(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面上的灰尘、污垢、“牛皮癣”等,做好消毒灭菌,保持环卫设施卫生干净。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分公司

4.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厂内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分公司

(三)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持续开展镇中心场镇、场镇、村民居住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乱拉标语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持续清理场镇的大件垃圾、陈年垃圾,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提高全民参与度,强化垃圾源头管控,严厉查处垃圾乱堆乱倒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2.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做到有稳定的保洁和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制度。落实环卫保洁分段包干管理等责任制度和镇村组保洁员等管理制度,确保镇村垃圾及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垃圾收集点爆桶爆池。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3.开展大清理行动,清理农村各级道路两侧垃圾、杂土,对脏乱死角进行全力清整,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点、垃圾池积存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改善环境卫生。清理田间地头积存的农残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和枯树残枝。彻底清除场镇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农贸市场垃圾露天乱倒乱放。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4.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正能量,持续开展“文明家庭”“卫生户”等评比活动。通过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环境治理,扭转农村部分存在的事不关己的风气。落实“农村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督促村民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自觉开展垃圾减量,纠正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垃圾较多、污水横流、焚烧垃圾等现象,做到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持续做好县乡道及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继续做好县乡道公路沿线卫生治理。集中清理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引导周边农户定点投放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镇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2.重点做好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强化水域水面环境治理,集中打捞水库、河道、塘堰等水面水葫芦、浮萍、枯枝、落叶及白色垃圾等漂浮物,保持水面干净。二是强化水域周边环境治理。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彻底清除水域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白色暴露垃圾等卫生死角,确保水域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环卫分公司

(五)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强化以环境治理、化学药物消杀并重的病媒生物防控策略。镇爱卫办要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控制达标工作;牵头负责全镇“除四害”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杀灭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各单位要组织宣传“除四害”防治知识,制定防治措施。各村(居)民委员会均要积极配合和参与“除四害”活动,抓好本单位及有老鼠、蟑螂居民户的灭鼠灭蟑工作,坚决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有效防控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加强环卫作业防控管理

1.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加强生活垃圾箱(桶)、收集点、转运站以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3.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有害垃圾,应设置专用容器,采用专车运输,由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要求规范消毒,就近直送有害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4.加强一线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人员身体状况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病例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镇卫生院等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七)严格抓好有害垃圾处置工作

1.设置专用容器。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在原有垃圾收集站(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注“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设置,2月上旬完成设置。

2.加强宣传引导。为了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鼓励群众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专用口罩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3.及时清运消杀。一是加强有害垃圾清运消杀,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三是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

4.强化规范处置。各村(居)的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由村(居)负责人交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代为处置。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四、时限要求

疫情期间的环境卫生治理,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后为常态治理、巩固提升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要加强协调沟通,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立目标、做好规划;明确职责、增加投入;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为工作原则,并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XX镇江河卫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江河支流总体分布概况

XX镇位于XX市西北部,总面积168.7平方公里,总人口3万人。境内河溪众多,主要有丰溪河,大江水河等。全镇河溪总集雨面积250k㎡,河流总长25km,流经辖区内除XX、XX以外的11个村委会。

(二)江河卫生状况

江河中塑料袋、泡沫盒、纸张、化纤等悬浮物常充斥河中,存在乱挖乱采的非法采沙、非法占用河滩地、弃置土渣垃圾导致河堤受损的现象。

(三)造成江河卫生污染的主要原因

1、餐饮服务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这些生活废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所致;

2、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废水没有经过消毒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中,医疗垃圾没有经过处理倒入河中造成污染;

3、农业生产和生活废弃物如农药化肥袋瓶、包装泡沫、薄膜等污染。

三、整治江河卫生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镇党委、政府要将江河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抓好江河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保护和美化生态环境,改善XX镇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镇政府成立了“XX镇治理江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主管环保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并根据人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要求沿河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同时,XX镇还切实抓好江河卫生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制定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各种会议、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出专栏、中小学生环保知识课等形式,大力宣传江河整治的意义和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并指导各村制定了环保村规民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广无公害种植技术,减少农药等对河流的污染。

(二)确立目标,做好规划。

XX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按时间分启动阶段(2002年12月前),主要是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等;实施阶段(2003年1月——2006年12月),主要是建章立制、完成相应的各个江河卫生治理项目的硬件建设;结案阶段(2007年1月——7月)三个阶段,主要是对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结案检查。实施方案的制定确保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切实做好整治规划,实施“清水河”工程。镇环保所每年要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规划,将实施“清水河”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对固体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垃圾倒入河流污染水源。

(三)明确职责,增强投入。

江河卫生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村委会、各部门、各机关单位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才能如期实现整治目标。XX镇明确规定,XX镇治理江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是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结合实际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到实处。镇环保所作为主要职能部门,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排污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的环保关,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江河卫生治理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必须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保证。结合山水田林路整治,通过“几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加大投入,保证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3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展民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开展民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卫生局局长、区人社局局长、区物价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区食品药监局局长、工商分局局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专项整治内容及检查人员构成

(一)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1、核查民办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检查其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2、核查民办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及其是否具备开设的基本条件。

3、核查民办医疗机构开展的诊疗技术是否在同级医院(门诊部)允许开展的技术范围内。

4、核查民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院内感染控制、手术室、供应室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和规定的流程布局条件,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现场核查民办医疗机构B超、放射、检验、X线等检查治疗的检查结果是否真实,诊断结论是否准确。

6、检查民办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器械是否合格,放置、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自配制剂。检查品使用、购入、保管是否规范。

7、检查民办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处方、病历书写是否符合规范,药物使用是否符合临床指征,使用是否规范。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记录,检查阳性率。

8、检查民办医疗机构医保使用情况。

9、检查民办医疗机构收费单据、收费价格是否与公示价格相符,收费价格是否在物价部门备案。

10、核查民办医疗机构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户外媒体等的医疗广告是否具有医疗广告审批文件,并且按照审批内容。

11、通过暗访了解民办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导医接诊过程,检查诊疗流程是否规范,有无诱导病人消费、过度医疗、虚假诊断、虚假治疗行为。

(二)检查人员构成

1、行政执法人员,由区卫生、人社、物价、食品药监、工商部门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组成。

2、医疗专业专家,由区卫生局抽调内科、外科、妇科、检验、B超、放射、中医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3、医疗管理人员,由区卫生局抽调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护理管理、医院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取证核实阶段(2012年9月3日—9月15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整治内容,检查民办医疗机构存在问题,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可采取先暗访后明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依法收集有关违法违规证据。暗访过程要注意保密和方式方法,明查工作要认真、细致,确保调查结果能够反映民办医疗机构真实情况。

(二)依法处罚处理阶段(2012年9月16—9月25日)

依据调查取证和核实结果,结合群众反映情况,认真细致梳理存在问题和相关证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由各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和做出处理决定,严厉打击各种医疗欺诈行为。

(三)整改落实完善阶段(2012年9月26—10月20日)

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将处罚处理决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生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民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情况在全区卫生系统进行通报,并结合“市民办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较差和问题较多的民办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整顿,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医疗安全、依法执业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和教育民办医疗机构树立自觉守法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四)总结上报工作阶段(2012年10月21—10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整体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安排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4篇

一、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组织开展全体职工大检查动员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逐项讨论研究涉及安全的各种隐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自查内容进行梳理,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逐一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三、 各个领域,逐项排查

(一) 医疗安全。

检查“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历讨论制度”等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临床路径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根据“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要求,加强细节管理,从制度完善到职责落实,从技术操作到病历书写、从药物应用到医疗废物处理,检验、放射、CT、超声等都做了详细的排查。其检查结果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责任明确,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落实到位。科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能严把科医疗基础质量及手术质量、护理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各种检查等环节质量,使得一系列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核心内容得到落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医患沟通,严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管理规范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下,遵照执行的病种治疗模式,真正做到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同时能够对变异因素进行分析,讨论导致变异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修正过程偏差,以达到终末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

3、医技科室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有完善的放射诊断与手术、病理诊断或出院诊断对照资料与统计,机器设备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检查、登记记录在案;医学影像科管理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医技人员相对固定,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检验科严格执行危急值上报制度,出现危急值后严格按照危急值处理程序对标本、标本采集、标本运送、标本接收及标本监

测进行复核确认,并立即告知临床,做以详细的登记。检验室严格遵照相关质控标准进行室内、室间质控。医疗废弃物、废水有专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4、完善优质护理各项内容。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能够对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在病区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护士长每天评估科室重点患者,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做到能级对应,同时做好高危人群坠床与跌倒的评估,完善安全措施,减少坠床与跌倒事件的发生,发生不良事件及时进行上报;责任护士能够全面履行包括病情观察、基础护理、康复指导和健康教育等职责,在护理过程中,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积极开展延伸服务,院科两级能够坚持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按照2013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院领导的安排,建立完善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抗菌药物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调剂权计算机管理,杜绝违规越级处方的出现。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实行审批会诊制度。严格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了对重点科室和重点病种的用药合理性点评。

6、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有序。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能够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更新、修订和完善;负责医废收集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医废管理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防护设施齐全。医疗废物严格分类、定点放置,标识醒目。医疗废物按规定双层包装、分类收集、密闭运送、规范处置,污水污物排放符合要求。对感染性疾病科设立了独立专用卫生间、处置室和抢救室。备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手卫生及消毒设施齐全。

7、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患者就诊。指导患者就诊,有效维持就诊秩序。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标识清楚,急诊科急救设备齐全,处于备用状态。

(二)毒麻精药品。

实行五专管理: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毒麻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帐,专人负责,帐物相符。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开具。按照要求收回用后的毒麻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并按规定进行记录。

(三)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检查使用正常,均在安全使用年限范围,其电压、相位符合要求,均有接地装置。设备运行环境清洁、干燥,房间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操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有定期性能检测记录。

(四)消防安全。

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消防器材均在有效期内,可安全使用。同时保安科到每个科室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讲解演示了消防栓、灭火器的使用;火灾发生时如何报警、自救和引导患者疏散;如何扑灭初期火灾;强调消防通道的位置等知识。

(五)锅炉、压力容器

锅炉、高压蒸汽灭菌器均在安全使用年限范围,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日常保管、使用、登记、检查与维护专人负责,器械科定期检查维修,目前所有压力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无安全隐患。锅炉房内通道畅通,无易燃、易爆等杂物堆放。

(六)水、电、氧等。

水、电、氧、电梯等通路检查合格,无安全隐患,科室应急灯及时充电,摆放到位。

(七)公用车辆。

对我院的公用车辆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保养,对急救车辆上的急救设备、急救药品逐一排查,对过期的药品进行了更换。严格落实我院车辆管理,严禁酒后、疲劳驾车。

(九)灾害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灾害性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流程,在保证日常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确保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

通过这次医疗安全大检查的全面落实,不仅使我们对全院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和防范,同时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应该重点关注和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只有注重细节管理,强化细节标准,防漏补缺,严防死守,才能确保医疗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推动我院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

第5篇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普遍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依然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防治;局部地区重点行业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保宣传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县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是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内容,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生态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态省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生态”的战略,紧扣“应先行、走前头、争上游”实践载体,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基本任务,加快推进生态创建,促进我县生态良性循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宜居型的城市组团。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至2012年底前,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分散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全县“四绿”工程达到市要求,60%的乡(镇)街道、30%的村(居、社区)完成市级以上系列生态创建。建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三、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深入开展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文〔〕80号)的要求,持续深入地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县支流(内河)水质恶化趋势,保障饮用水安全。

1、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为重点,加强干流沿岸村镇及各乡镇境内所有支流(内河)的综合整治,逐步改善支流(内河)的水质。

2、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县、建制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年底,各级政府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排查,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设置饮用水源地地界标志、宣传告示牌及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重点要抓好溪源宫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治理和三溪口水库的围网建设、生活污染治理及关闭取缔福清调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及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田退耕等工程措施;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年底前,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快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各地政府在年6月底前完成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卫生评估、水源地划定及规划编制并上报;至2012年底前,完成乡、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订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制定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将全县畜禽养殖总量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并依照所下达的养殖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积极引导养殖场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地政府根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在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完成禁养区外超标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特别是高速公路两侧、青口片陶江流域及支流两侧、荆溪镇荆溪、桐溪上游、上街溪源宫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无法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和出现回潮的地方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山区、半山区乡镇要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加强管理,防止畜禽养殖无序盲目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至2012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严格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县直各部门在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前,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4、加强分散畜禽养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可养区分散养殖规模,分散养猪存栏原则上不得超过3头,且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堆肥、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制定县水产养殖规划,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水产养殖产业规划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通过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和壮大一批生态型养殖企业和加工基地。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全部取缔现有分布在干流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年底前,要依法取缔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敏感水域养殖、无证经营、不符合水功能区划的水产养殖。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底前南通、青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荆溪污水处理厂应按照小城镇建设的要求,对选址规模进行进一步论证,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加快完善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上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汽车城内所有企业污水、上街旧城区和南屿片区的污水管网接驳工作,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0%以上。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工程建设;结合生态县创建活动,分批在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中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至2012年底前,全县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达到20%。

2、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年各乡镇(街道)建成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80%乡(镇)和80%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

3、大力推广使用农村卫生户厕。各地政府要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整村推进模式,加快卫生户厕改造,至2012年底前,全县农村卫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

4、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因地制宜,积极普及电能、沼气、秸秆、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减少薪炭使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至2012年底前,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控制农村重点行业污染

1、规范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污染整治。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农村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工业区管理;县经贸局负责制定各乡镇街道制定工业集中区整治方案,并指导推进工业集中区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全县乡(镇)、村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

2、加强工业污染重点行业整治,对列入工业污染整治重点的重金属、造纸、制革、制药、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加工(包括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列入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并严肃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水的减量化、再循环和再利用。

3、加强医疗行业的污染治理。年建成青口、上街、南屿、荆溪和鸿尾等五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卫生系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处置。

4、加强制砖行业的污染治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粘土砖厂拆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全县违规违法的53家机砖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我县交通干道两侧土砖窑。

5、强化矿山污染整治,实施总量控制方案。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关闭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及时公布年石材开采总量,达到逐年递减10%的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个矿山企业;责令矿山企业配套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禁止在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内设立矿山开采企业或开采点。

6、加大整顿和规范河砂开采力度。县水利局负责监督落实河砂开采的整治,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在禁采区开采以及无证照开采河砂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偷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确保防洪、通航河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各地政府要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及有机农业,逐年提高种植面积比例,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面积应达到60%以上。

2、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及施用强度。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业化肥施用控制方案,化肥施用强度应逐年递减5%以上;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应小于250公斤/公顷。

3、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药施用方案,重点解决农药施用量、农药流失量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药施用强度应小于3公斤/公顷。

4、加大农膜回收再利用。各地政府要大力推广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提高农膜回收再利用,从年开始,农膜使用量及流失量均要逐年递减15%,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

5、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田间露天焚烧管理。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气化等资源回用技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从年开始,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0%,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管体系。县农业局在年底前,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现状,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每年要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1、加强乡(镇)、村绿化建设。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全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方案,启动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四绿”工程的要求抓好落实。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县水利局牵头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3、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环保、水利、林业、畜牧渔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4、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七)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全县从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市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16年前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在年底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完成县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完成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建设规划编制并公布实施,制定生态创建实施方案,作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保障措施,积极动员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创建,落实创建责任制,按期完成创建目标。年创建一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3个省级、16个市级生态村。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环保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底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乡(镇)街道环保所(站),村明确环保专干。

2、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环保工作重心要适当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1、提高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等鼓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各类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的,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予以奖励。

2、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县、乡(镇)街道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和项目,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

3、逐步提高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县农村三级环境管理、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监测和监控能力。

(三)严格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

1、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35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农村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农村环保及生态创建资金投入实施编制预算;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创建建设规划,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乡(镇)街道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县环保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划定、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农村环保三级管理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协会建设,生态创建等实施指导;县水利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监测实施指导;县卫生局对全县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监督监测实施指导;县农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农业化肥农药控制、秸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土壤污染治理、农村普及清洁能源等实施指导;县畜牧渔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水产养殖规划,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指导。县建设局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实施指导;县爱卫办对全县农村爱国卫生和农村改厕实施指导;县经贸局对农村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农村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实施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矿山整治和植被恢复实施指导;县林业局对农村绿化建设实施指导;县科技局对全县农村环保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实施指导。

(四)完善乡(镇)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应适时提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农村环保三级管理机构建设、重点流域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乡(镇)街道及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内容纳入其中,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增强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各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列入重大科技专项,用于农村环保科研和开发的资金应逐年提高2%。

2、加大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县科技、环保、农业、建设、畜牧渔业等部门每年应推出一批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政府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1、规范环境监测职能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工业行业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测,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土壤环境、水土保护流失区监测,水利部门负责流域、湖库环境监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水域的环境监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展改革局同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渔业等部门加强农村引进项目的政策把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等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监管年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环境监控中心,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有计划按步骤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水质、空气自动站,完成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监察能力建设,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第6篇

通过“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和解决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各监管环节的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有效。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米面及其制品、蔬菜、豆芽及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酱油、醋、水果、植物油、酒糖果及其它休闲(方便)食品、各类散装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小商店、流动摊贩和餐饮环节为重点,对全镇范围内涉及食品、药品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整治。

(三)重点环节:

1、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食品加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相应检测设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生产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立即责令停产整顿。要坚决打击生产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儿童食品、熟肉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镇食安所,由镇食安所联合县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巡回监督检查,以承办宴席的饭店和集中用餐地为重点对象,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餐厨废弃物处置以及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同时要针对节日期间家庭订餐活动日益增多的现象,加大对餐馆的节日期间巡查力度,排查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坚决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加强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加强肉类流通和加工、使用的监管,严禁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进入市场、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商店、小餐饮进行排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食安办。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____年12月30日开始,至2015年2月22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____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5日)。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并做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和责任。在辖区内全面组织开展地毯式拉网检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在集中专项整治中查出实效、查出声势。

第二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2月22日)。我镇将对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督查。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____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的工作。同时我镇成立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范利兵为组长,副镇长雷艳为副组长,成员有杨强、杨勇、杨安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我镇“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两节”。

第7篇

2003年度xxx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文章作者:sayyes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11日15:31 x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全面开展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x年x月再获“xx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x年度我市环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真抓实干,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体系。 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形成了政府运筹、部门落实、领导包干重点

工程,人大、政协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与所辖县、区以及x个市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区也与有关镇、所辖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和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保护环境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深入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全市各级环保、文化、教育、宣传和科技等部门继续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方式,经常性开展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x年x月“环保宣传月”期间,市长xx发表了电视讲话。同时,我市开展了大型的咨询活动,组织了“xxxxxx,共建环保健康社会”x人签名活动,派发各类宣传资料近xx册,掀起了环保宣传热潮。x月,组织参加“xx国际环保展览会”,宣传推介xx的环境新貌,接待参观人员xx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x余册。组织x次校园专场环保教育课,参加人员近x人,派发资x余份。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x年,全市共有2个社区和6所学校(幼儿园)被评为省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有x所中小学(幼儿园)被评为市绿色学校(幼儿园),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环境教育。市委组织部与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学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环境保护课程,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形成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严格控制新污染。 一年来,我市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不签意见,其它部门均不予以审批,环保第一审批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实行重大污染项目市环委会联审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x%,较好地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 此外,全市各县、区积极开展污染集中控制的规划建设,推进工业项目进园区的工作。 (四)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治污防污,完成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我市加强对污染源的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实现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了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投入x多万元(政府补x万元),在x家企业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同时继续采取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突查相结合、上级环保部门检查与本级环保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四结合”办法,严查企业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x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7宗,立案处罚金额86.8万元。制定实施了《xx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对x家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目前全市x多家县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完成了全面达标整改。 我市还认真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格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年审工作。严格查处超证排污行为,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在污染总量控制方面的作用,较好地落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x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五)抓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东江综合整治工作,东江水质保持优良。 东江水质保护一直是我市环境保护重点。一年来,我市认真落实《x省进入市区,更换了大部分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禁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等措施,使机动车排气和噪声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此外,我市对市区主要道路路面进一步改造和扩建,也减轻了交通噪声污染。 四是整治江河湖,市区生态环境日趋优良。市区“两江四岸”整治工程有了新的进展,x年建成了占地面积x多平方米,富有惠州文化和东江景观特色的东江沙公园;建成了xx休闲观景长廓;完成了xx的拆迁,东江北岸整治工程也已完成一期工程---搬迁拆除江岸边的x厂、x厂等x个工厂,共计x平方米,建成约x平方米的x公园。积极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工程,x年,市区绿化覆盖面积x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x%。 同时,以改善xx水质为重点,大力整治西湖环境。一年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完成了xxx和xxx的清淤、截污和美化工程,整治总面积44.8万平方米,总清淤量达22万立方米,铺设截污管道850米,维修截污管道6246米,恢复湖面1.5万平方米,湖边绿化面积1.45万平方米,目前xx水质保持国家iv类水体标准。xx风景区通过了国家x级验收。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局部环境污染问题和跨区污染纠纷有待解决。xxx工业区向商业居民区转型期的噪声污染,水口新区发展期的生活污水污染均比较突出;xx市难以在短期内按省政府规定,按ⅲ类水标准交水给xxx。 (二)各县、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除市区外,各县、区还没有建成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占总污染负荷60%的生活污染未得到处理;有关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征收还存在很大困难。 (三)环保产业发展缓慢,环保投融资机制单一,环保产业市场运作机制不健全。为保护东江水质,我市计划在县城及干流沿岸乡镇都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预算总投资近20亿元,这笔投资仅靠我市地方财力难以办到。 (四)人员编制不足,与繁重的环境管理任务不相适应。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需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有时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少违法事件和投诉案件无法及时处理,难以适应环保工作要求。 (五)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意识不强。一是破坏环境换取当前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二是部分企业环境意识不够强,故意偷排漏排污染物现象仍然存在。 (六)乡镇环境规划滞后,农村垃圾污染和农肥、农药、农膜等“白色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以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龙头,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我市原有的环境规划随着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发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了。2004年,我们计划把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依据xx省xxx环境保护规划总体框架,立足惠州发展的实际,科学地修编全市环保规划,促进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以城镇污水厂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东江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快市区梅湖污水处理厂一期tot和二期bot建设进程,保证二期工程(10万吨/日)在2004年底动工建设,2005年底建成运行;二是重点抓好各县、区及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到2005年底,xx等5个县、区和xx等x个重点镇共12个污水处理厂

投入使用,合计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三是整治禽畜养殖业污染;四是督促落实xx采石场的整治工作;五是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整治,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和饮用水安全;六是启动xx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编制并实施《xx生态系统修复规划》;七是全面实施xxx整治工程。 (三)以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审为载体,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素质。国家环保总局将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审,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审,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增和调整了的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新情况,突破重点、难点,使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城市面貌有较大的改观。一是确保惠阳区、大亚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04年6月底动工建设,合计处理能力大于8万吨/日;二是确保惠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惠阳区垃圾综合处理厂于2004年底建成使用;三是确保全市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在2004年底建成使用;四是强化施工工地的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以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目标,加强污染源的控制和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完成总量削减任务;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三是继续完善和加强工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工作,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四是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防止固体废弃物加工利用产生污染环境问题。 (五)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为手段,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各级学校的环境教育宣传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学校、生态示范区(园区)、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等的创建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加环保投入。认真研究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环保投入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面开征、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七)加强环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现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环保现场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信息综合应用能力,加强环境科研工作。 随着xxxxx项目建设的推进,惠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将进一步加快,对我市的环保工作也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再接再励,乘势而上,掀起新一轮的环保建设潮。用3-5年的时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并努力向全球500佳、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类居住环境奖、生态城市等目标迈进,为惠州两个文明建设再谱新篇。 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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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以生态建设为载体,以节能减排和改善环境为依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力以赴抓好节能减排和“城考”工作,息心静气、抢抓机遇,积极争创“没有短板”的行政管理机关,奋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丘区强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局部地区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生态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初见成效,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努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减排指标,“城考”排名靠前,全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达到100%),全县地面水、空气环境和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区域功能的标准,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行风建设实现新突破。

坚持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重点工作创新突破、单项工作争先创优、整体工作在全省名次提升2-5位,在全市靠前。

三、工作措施

我们将重点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城考”排位靠前两个重要目标,开展生态创建、强化环境监管,难中求进,做好以下工作:

1、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实现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减排工作,一直是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我市对减排工作的考核列为“一票否决”指标。我县“十二五”期间新增污染物总量增量大,主要来自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我县工业污染源基本无减排空间,减排须以生活源和农业源为主(但均缺少项目支撑,减排任务艰巨)。

生活污染源减排,必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量为1.5万吨,但运行情况较差。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尚未启动建设。我县应力争2015年前城市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全面运行,处理规模达到5万吨以上,并建成23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基本完成生活污染源的减排任务。

农业污染源减排。我县是农业大县,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减排在“十二五”发展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无法完成减排任务。目前采取的措施一是控制增量,有效调控高污染禽畜养殖业发展规模和数量。二是加大经费投入进行限期治理,可申报减排数据。

工业污染源减排。我县工业污染基本能达标排放。实现减排,一是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二是加快淘汰工艺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生产线。

2、加强“城考”工作的落实,力争各项指标达标。

我县列为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单位(主要对城市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环境建设指标、环境管理指标4大项16小项进行量化考核)。目前,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自动空气监测站建设、城市绿化率等指标要完成还有一定的难度。

我们将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危险废物处置率几个指标入手,积极做好相关协调、督促工作,敦促相关职能部门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力争“城考”在全省排名有较大上升并靠前。

3、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水源保护力度,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现场监察工作,执法处罚做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时段,落实巡查,加大对重点污染源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治理工程减排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

三是加强后督察。继续开展中高考“禁噪”、秸秆禁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

四是完善排污收费系统,力争完成县下达的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收费任务。

五是加强对投诉平台的建设维护,提高投诉处置能力,做好投诉案件回访,及时化解环境纠纷和矛盾。

4、既服务于经济发展,又保护好生态环境。

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用好环保政策,搞好环评服务,积极想办法解决污染问题,腾出环境容量,为县城工业集中发展区和辑庆、兴隆等工业园区新上项目打下基础,争取更多、更好优势项目入驻。同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准入”,把好项目选址关、建设关和验收关,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5、围绕生态恢复,着力搞好创建工作。

要加快生态乡镇建设步伐,落实经费和人员,力争建成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38个,绿色学校1个,绿色社区1个,生态家园60个(具体任务以市上下达为准),确保2015年前建成23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全力配合开展“环保模范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

6、围绕城乡环境,着力抓好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狠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完成1个畜禽养殖场的挂牌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环境改善。

二是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搞好城市噪声、城市油煤烟污染、扬尘污染环境监管,认真做好对排放不达标企业的整治工作。

三是重点加强对“黄标车”的清理和淘汰工作,充分运用好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加强城市空气污染防控。

四是开展以凯江河段为重点的小流域污染整治。

7、加快环保基础建设,提高环境管理能力。

今年规划建设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力争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能启动并开工建成2-3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二站建成运行,督促县城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工建设,重点解决县医疗废弃物的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标准。完成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8、加强教育宣传,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创新形式和手段,统筹开展各类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以世界环境日、水日、世界地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和重大环境事件为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环境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着力抓好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城考”、生态系列创建、环保专项行动等环保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

第9篇

一、主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纺织印染企业、危化辐射企业(科研单位)、医疗废弃物及饮用水源地周边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的整治力度,遏制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从而推进的经济发展,并为“十二五”开局之年污染减排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此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专门成立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此项专项行动工作,研究和解决环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环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1深入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在年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区涉重企业进行排查,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尤其将铅蓄电池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

2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对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水质进行监督性检测,全面掌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妥善处置污泥,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现象的发生,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的行为。加强对重点企业烟气除尘脱硫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用除尘脱硫设施、对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严肃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排污行为

以全力完成“创模”验收工作为载体,继续开展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的清理、检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及各种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全区人民饮用水水质安全

4集中开展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在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区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环评手续,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于无手续和未验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5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产生危险废物和利用危险废物作为原料生产的企业和医疗单位,是否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通过严查整治,切实做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作,避免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件。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六月)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

2.集中检查和全面整治阶段(七月~十月)

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检查,确定重点治理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同时报呈市环保局,严格法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正确下达各类执法文书,对到期未整改的企业一律关停,直至移送法院。

3.总结阶段(十一月)

在此期间,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整改成效,从中发现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实行长效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并在十一月底完成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总结报告,报送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政府专门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专项行动,研究和解决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重大问题。

2、建立专项行动考核和协调机制

切实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并将其纳入各职能部门责任考核范围,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各阶段整治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及措施。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有序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第10篇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明确各项工作组织职责及成员单位的通知》(××市城乡整治[*]*号)以及省工商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试行)》的要求,着力使我市各类集贸市场达到整洁、文明、交易有序、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市场。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

加强对××城区*个农贸市场、*个小商品交易市场,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场镇农贸市场、公路干线场镇的农贸市场的综合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积极督促市场业主对市场设施的完善和容貌的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治理广告乱贴乱画和市场“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市场内各类广告规范。

三、整治工作的内容

按照省委刘奇葆书记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近期和长期相结合的原则,立足长远,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使城乡市场容貌有重大改观。我市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秩序组长单位的工作职责,在着力市场及户外广告整治“五个规范”的同时,把城区市场、乡镇农贸市场按照“三化”市场建设要求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试行)》要求,打造为省级或市级“三化”市场,对今后新规划的市场,一律按照省级或市级“三化”市场标准设置。

(一)清洁化整治内容

*、市场划行归市,交易秩序规整。做到划线定位,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经营者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在指定地点经营,不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无占道经营或乱堆乱放杂物现象。

*、市场设置有水冲式公共厕所和集中处理垃圾箱(桶)(不能设置厕所的市场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公厕)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蝇蛆。

*、市场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货台,货台保持洁净,商品摆放整齐、干净。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应每户(摊)备有一个垃圾筐,无溢出垃圾。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要实行垃圾袋装,倒入指定地点,严禁随地削、剥菜皮、烂叶和乱倒污水。

*、鲜活水产品交易区应配置蓄养池、宰杀操纵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品摊位前须设置下水明沟,不能使污水横溢。

*、活禽交易区应点杀分离,或至少设置*处封闭式集中宰杀间,产生污物应专门收集,及时处理,销售家禽严禁用沥青、松香脱毛。

*、市场熟食经营摊点有食品夹、洁净包装物、专用容器、卫生外罩等“三防”设施,熟食售卖店(摊)“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齐全、悬挂位置醒目整洁,无敞售现象。经营者、操作者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帽和袖套。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经检疫检验上市,蔬菜净菜上市。

(二)秩序化整治内容

*、市场设置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按每*-*万人口设置*个农贸市场或其他综合性市场(超市),主办者具备法人资格。

*、市场内(外)规划有停车场。省级“三化”市场停车场面积应占商用营业面积的*%以上,市级“三化”市场停车场面积应占商用营业面积约*%以上,车辆的停放有专人负责。

*、市场设有物管和相关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办公室。城区有*户经营户以上的农贸市场和农产品(含水果)批发市场要设置农产品质量检测室。

*、市场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消防器械配备充足,使用正常。

*、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实行生熟食品、鲜活商品、自产自销商品经营分离。农贸市场按照果蔬类、鲜活类、禽蛋类、粮食类、水产品、活禽交易、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设置,标示牌醒目,鲜、活、生、熟、干湿商品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市场举办者办理了企业法人(市场专项)营业执照,依法承担市场的经营管理职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

*、市场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按照*—*户经营户计,最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人、保洁人员*人,均应配证上岗,保安人员,还应着装,确保市场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良好。

*、市场举办者负责对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核,与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合同,明确双方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合同率*%以上,其中包括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市场环境卫生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者退市等主要责任条款。

*、市场举办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协议准入、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

*、市场应设置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公用电子公平秤。

*、市场内经营者证照齐全(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除外),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以上,亮照率*%以上。

*、市场内经营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钱卖、骗买骗卖、短斤少两,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市场内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协议准入、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对售出商品的质量负责,实行商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制。场内经营者索证索票比率达到*%,其中索证索票种类齐全的比率超过*%;建立真实完整进销货台帐的经营者比率超过*%。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在市场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经查实的,帮助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或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再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追偿。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以上。

*、工商部门应以属地管理为基础,落实市场巡查、商品质量准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经营户“经济户口”管理等措施。对场内*%的经营者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号、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场内经营地址等),且档案与实际情况一致。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场内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到位,秩序良好。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监管上市商品质量,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及国家禁止上市的各类商品禁止上市销售。加强对上市商品质量的监测工作,对不合格商品信息进行公示,并对相关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每天快速检测记录,快速检测不合格率低于*%。现场检查发现经销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户数占总抽查户数的*%以下。

*、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开展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分子、诚信经营户等评比活动,督促经营者建立行业协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场内经营者按信用分类监管达到a级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户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以上。

*、户外广告和店门(店招店牌)应用语准确,文字规范,不得出现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黄色、低级、庸俗的广告和招贴。户外各类型广告的设置以及企业、个体经营户店招店牌的悬挂、摆放等,应合法有序、整洁明了、完好无损。

(三)优美化整治内容

*、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堆放杂物。

*、市场设置有公告栏、政策法规宣传栏、违法经营行为公示栏、商品行情公告栏、意见簿、投诉箱、投诉电话、公平秤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要有清晰的标识。

*、市场大门要有清洁、美观、醒目、完整的名称标识,无占用门口通道。

*、市场的地面应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市场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市场设有场牌、商品分布示意图,悬挂在进出大门处。市场标识、标牌设置统一、整齐、醒目。

*、市场货棚、货台(柜)、店招统一,布局协调合理。

*、农贸市场或综合市场设有专门的农民自产直销区。

*、生鲜肉品交易区应配备分割台,统一吊挂销售。

(四)制度化整治内容

*、市场举办者自律制度

(*)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质量承诺制度;

(*)重要商品准入制度;

(*)商品质量准入制度;

(*)商品质量自检制度;

(*)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

*、市场管理制度

(*)经营者营业执照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

(*)进场违禁商品检查和清退制度;

(*)督促和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制度;

(*)进场商品台帐管理和检查制度;

(*)不合格商品退场制度;

(*)日常巡场检查制度;

(*)品牌商品登记管理制度;

(*)消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

(*)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

(*)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

(*)市场产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等;

四、工作安排

(一)十五天初见成效(*月*日在—*月*日)工作措施

*、督促市场业主以整治“脏、乱、差、臭”,改善市场环境卫生为内容的市场环境整治行动,着重清理市场内卫生死角,合理布局市场区域,摊位划行归市、停车归点、垃圾归桶;

*、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内占道经营、市场堵塞交通的势头得到遏制,清理整治市场冒口经营行为,确保城区内市场无冒口经营现象;

*、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经营秩序,着力解决经营户乱摆摊、乱设点、超门店经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行为,保证市区内主要市场卫生清洁,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内牛皮癣广告和市场内不符合规定的广告灯箱广告牌匾,确保市场内各类广告规范、符合要求。

(二)五一前有重大变化(*月*日—*日前)工作措施

*、督促协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设施,对市场光亮、下水道、消防设施进行改造,使市场设施功能达到市场运行的基本条件,继续加大对市场的监督和整治,巩固保持前阶段的整治成果,保证初见成效的项目继续深入开展,并在月底前再取得重大变化;

*、引导经营户自觉办理各种证照,切实做到合法经营,亮照经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以上,亮照率*%以上。;

*、协调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乱刻乱画、张贴小广告等“牛皮癣”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的问题,积极营造文明、卫生的交易环境;

*、规范户外广告活动,加强城镇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的管理;对利用户外广告、媒介广告、印刷品广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着力营造文明、健康、有序的广告经营环境;

*、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卫生保洁工作,根据市场经营户量的多少,落实市场卫生保洁人员,每*—*户经营户确定一名保洁人员,初步形成市场定时定期清扫清运垃圾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深化阶段(*年*月*日—*月*日)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费纠纷、不合格商品率等明显减少,形成市场容貌整洁、管理井然有序、市场繁荣活跃、户外广告(店门)管理规范的良好局面。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月*日—*月*日)

通过整治工作实践,抓好成效巩固、总结,推广市场整治管理先进经验,使我市各类集贸市场成为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市场

五、工作要求

*、全市工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任劳任怨、认真履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区、县工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指挥机构健全,严格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以铁的纪律,严格督查、考核、奖惩、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1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表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详细项目见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cod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重点加大对秦

威水泥有限公司、富雄焦化有限公司的关停力度,确保按时关闭到位;加强对昌鑫钢铁、型材厂等钢铁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三同时” 制度,确保环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不得批准生产运行。

3、开展对植化以及乳品等涉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植化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排放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对

已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植化及乳制品企业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企业要求8月底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停产治理并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督促各医院对含菌废水进行治理,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并缴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永成铝业有限公司采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进行违法生产,在专项行动期间,依法对其实施关闭。(县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4)

(五)集中开展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整治

对辖区内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采用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县对外形象的白灰窑、粉灰厂、堆煤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对市级挂牌督办的瓦头坡一带涉及大程镇、西阳镇的粉灰厂粉尘污染问题进行限期集中规范整治,于6月30日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沿山周围公路两旁的采石场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规范开采,有效遏制乱开滥采;做好对水泥粉磨站的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擅自投入运行的,责令立即停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上限处罚。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开产。对违反《环评法》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已投产的企业,依法进行上限处罚并予以关闭。同时,加大对建筑噪声、扬尘整治力度,规范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工作。(市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3)

(六)开展环保“三同时”执法管理专项检查

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

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经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对“环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七)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农村环保目标要求,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积极实施农村环保“双十工程”,有效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执法检查,督促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措施。强化对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利用。

(八)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工作

进一步规范全县放射源管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环境安全联合大排查活动。建立放射源档案,健全涉源单位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企业将已停用的射线及放射源装置进行规范处置。

(九)集中查处各类环境案件

按照《环境保护办法》内容要求,进一步畅通环境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的环境污染和上访案件,加强调查和调处,妥善处理环境纠纷,促进群众关系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工业发展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电力局局长

> 县水利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许文斌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查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10日)

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植化、乳制品等涉水企业以及工业集中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追究一批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陕西方圆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飞鹏氧化锌有限公司和陕西医疗仪器厂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督检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坚决予以纠正。

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环境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促使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县水利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管理工作,确保运营正常且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负责冯村水库水源地的打桩、拉网以及巡查保护工作;负责高渠西秦水源地以及鲁桥供水站的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煤炭经

营仓储行业于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负责完成秦威水泥有限公司1号窑、富雄焦化有限公司50孔焦炉生产线的拆除关闭工作,同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问题。

县工商局负责对下达关闭或取缔措施的违法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负责依法取缔。

县电力局负责配合环保专项行动,对被政府明令关闭、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电,拆除相应的供电设备。

大程镇政府、西阳镇政府和独李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粉灰厂于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

渠岸乡政府负责在专项行动期间完成永成铝业加工有限公司的关闭和取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对专项行动以及国控、省控、市、县挂牌督办项目进行全面督查督办。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要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市专项行动办公室,不得隐瞒或迟报。

第12篇

(一)牢固树立科学监管、和谐执法的理念。深化对科学监管理念的认识,增强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整个监管执法实践中,探索建立信用体系、规范体系等科学监管手段,建立和谐、安全、健康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二)注重调查研究。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运行状况的调研,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监管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成果。

(三)落实责任体系。继续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的落实。按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继续抓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四)全面实施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巩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成果。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全面推行电子监管,利用数据抓取、视频监控、即时通讯等功能,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控。在大、中型餐饮单位推行电子监管。充分利用电子监管平台,提高执法效率。

(五)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对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课堂等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重点开展骨科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进货渠道、购进票据、供货方档案、进货验收记录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并有效防范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

(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严查餐饮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抓好“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深化餐饮服务单位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全市现有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和清理整顿,建立完善评审和公示制度,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集体食堂、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八)开展食品药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高风险药品、中药饮片、基本药物、医疗器械等抽验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九)整治违法广告药品、违规互联网售药行为。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械广告,联合卫生、公安、邮政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药品广告、通过邮寄渠道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对违法网站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十)狠抓大案要案查处。重点整治制售假劣高风险药品、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利用邮售和互联网等途径销售假劣药品以及违规销售家庭用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一经发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同时,发挥打假综合机制的效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假治劣稽查网络,力求在长效机制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三、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程监管

(十一)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继续深入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完善和落实驻厂监督制度。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企业的监管,深入开展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使用的专项整治工作。

(十二)规范药品经营市场。全面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动态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十三)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大重点环节监督力度,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十四)推进药品使用环节监管。夯实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确认基础,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保管、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十五)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确保把质优价廉的药品配送至全市每个角落,加强对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能力。

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

(十六)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发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依法实施动态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七)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餐饮单位社会责任,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抓好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并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不断推进示范工程深入开展。

(十八)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强化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加大对所售产品合法性、购进渠道、标签标识等事项的检查力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

(十九)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修订完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预案》,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责任意识,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有效防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五、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二十)加强对基本药物经营环节的质量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强化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全市药品现代物流试点工作,规范药品物流企业的质量管理。

(二十一)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完善并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配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测试点工作。

六、加强监管力量建设

(二十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十三)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药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稳定报告数量,提高报告质量,加强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加强分析评价,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十四)加强政务业务信息宣传。分解信息撰写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力争在国家级、省部级报刊媒体的宣传报道上有所突破。

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二十五)强化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集中练兵活动,尤其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突出对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运行。

(二十六)强化应急建设,加强高危环节风险控制。加强监测预警,不断改进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体系,科学拟定预警分析方案,准确评估预测结果,及时预警信息。结合实际,修订应急演练方案,完善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手册,根据应急保障条件,适时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十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加大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行政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二十九)加强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提升部门和行业形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和谐机关。

八、履行计划生育职责,落实人口目标责任制

(三十)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认真落实《人口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完成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配合社区做好各项计生工作。

(三十一)搞好计划生育药械监管。加强终止妊娠药米非司酮等的管理,联合计生、卫生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打击各种违法经营使用行为。

(三十二)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个人及所在科室各种评先树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九、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十三)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搞好治安防范工作;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各项措施,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

(三十四)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加强规范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实现“三有一少”工作目标,即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台帐,有完善的长效机制,失控人数减少。

(三十五)实行“一票否决”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对于局内部违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