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税务专业论文

税务专业论文

时间:2023-02-03 20:41: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专业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专业论文

第1篇

计金标,1966年生,浙江湖州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富布兰特研究学者。分别于1986年和1989年在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和硕士学位。1998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5至1996年在荷兰Nijerode大学(荷兰商学院)研修西方税务。2005年在美国霍华德大学经济系进行为期一年的讲学和研究工作。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经济学院院长、税务学院院长、校长助理。2006年12月,出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自1989年研究生毕业后,计教授一起从事财税理论和政策、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出版了个人学术专著数部,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政策和改革》、《生态税收论》。百余篇,主持参与财政部、教育部、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与中国政府合作研究课题多项。曾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特别资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国家税务总局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北京市青年学科带头人、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等奖励和荣誉称号。

计金标教授在税收理论和政策研究方面最主要的成就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环境税收理论和政策的研究。他从1995年起开始发表关于环境税收方面的论文,并将之作为博士论文的研究题目,后将成果以专著《生态税收论》形式出版。专著中对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生态税收的基本要领和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我国需要研究的问题等进行了系统的研充提出了一个理论研究框架。他认为二十一世纪是生态世纪建立生态税制是新世纪对我国税制建设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之一。计教授的论文及专著出版后成为该领域最前沿的研究成果,被广为引用成为我国在此学术领域的带头人。

对个人所得税理论和政策的研究。1996年他出版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和改革》是我国在个人所得税领域的第一本理论专著。该书系统研究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模式问题,提出我国应向综合与分项相结合的模式转换,研究了我国当时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方案。其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目标定位的观点、个人所得税管理权限的观点都得到了税收理论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同。

关于遗产税问题。他是国内建国以后第一个系统研究遗产税的学者。早在研究生时期就以遗产税作为硕士论文,并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在1989年时他就认为到20世纪末我国有条件和有必要引进遗产税。尽管由于种种原因该税至今仍未开征,但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遗产税已被列入到14个税种之中。

对税务筹划的研究方面,他是国内较早呼吁从战略角度重视企业税务筹划的专家。在对企业是否有权进行税务筹划还未成定论时,他就提出MBA课程以及高校尤其是财经高校财务、会计、税务等专业必须开设“税务筹划”课的意见。他出版了国内第一批《税收筹划》教材,并列入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该教材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他在对证券交易征税、对网上交易征税、增值税转型等方面的研究也曾产生影响。早在1993年他就在《财贸经济》发表关于对证券交易征税的论文。在1998年就关注网上交易对税收的影响,发表文章被《新华文摘》收录。他的关于增值税转型方面的论文曾获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群众性学术研究成果一等奖。

目前,计金标教授仍在税收学术研究的道路上孜孜以求。他将视野扩展到税收对各行业发展的影响方面,如他关注国务院提出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意见后,财税政策如何发挥作用?税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新形势下税收的调节职能如何发挥等。

第2篇

【论文关键词】财经专业税收课程教学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在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根据不同专业岗位能力分析的结果设置课程,同时对税收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出了若干建议。

税收作为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最重要的方面,一直受到各类企业的重视。掌握一定的税收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税收法规制度,正确进行各种税费的计算与申报,对涉税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乃至采用合法手段减轻企业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等等,是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财经专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通过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税收知识的相对欠缺是很多财经类专业学生的通病。近年来,各高职院校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在财经类专业中增开了税收方面的课程,继《税法》或《国家税收》之外,《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纳税理论与实务》等也屡屡被纳入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之中。然而,这些课程无论是在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内容安排,还是在教学方法上,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一、课程设置

据笔者了解,目前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中税收类课程设置存在两种趋向:

(一)相关课程开设不足

有些院校仅仅只开设一门《国家税收》或《税务会计》课程。从市场上通行的教材来看,《税务会计》涉及的知识模块通常是税费计算与涉税事项会计处理,而《国家税收》则仅涉及税费计算知识模块。课程体系不能满足相关专业所面向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学生税收知识欠缺现象依然突出。

(二)相关课程开设过滥

许多院校不管是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或是税收或财政专业,均在《国家税收》或《税法》之外加开《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等课程,实行一刀切,而没有深入把握各门课程的内涵。课程定位不准,造成不同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叠,功能互相混淆。

如,各税种的计算既是《国家税收》课程里的主要内容,又在《税务会计》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如两门课程同时开设则必然造成学生相同的知识学两遍;“所得税会计”是许多高职院校《财务会计》或《高级会计》教材中的重点章节,而《税务会计》教材中往往也有大量篇幅介绍,税务会计老师通常都会把暂时性差异的确定,递延所得税的计算与账务处理等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造成两门课程之间不必要的重复。又如,税法教师在讲解相关税种的计算时,由于受课时限制,会将某些内容省略,认为学生在《税务会计》课程里还会学到;而税务会计教师则认为各税种的计算是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无须重复讲授,这样就造成学生知识面上的盲点,相关税收知识欠缺。

针对上述现状,笔者认为各高职院校应深刻反思当前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设置情况,在准确定位各专业所面向岗位群的基础上,深入进行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分析,进行相应的职业能力分解,重新构架各专业所需要的税收知识体系,据此为各专业设置相关课程,既要避免开课不足、应有知识的欠缺,又避免了盲目贪多求全,更避免了各专业课程开设一刀切。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对税收知识的要求与财政、税务专业的学生应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也应有别于会计专业。根据会计专业主要面向的岗位群,税费计算与申报及涉税会计处理应是其主要的职业岗位能力之一。笔者认为,高职会计专业应将《税务会计》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取代《税法》或《国家税收》课程;同时开设《税务筹划》作为选修课,以拓展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的岗位群较之会计专业有所延伸,其核心岗位能力还应包括筹资管理,进而可细化到减轻企业税务成本,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应将《税务筹划》也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开设;税务、财政专业则不必开设《税务会计》课程,税务专业可将《税法》与《税务筹划》作为必修课,财政专业仅需开设《国家税收》课程即可。同一专业开设的各门课程应按照知识的递进性依次开设,如会计专业,应由《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到《税务会计》,及至《税务筹划》,并要严格区分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准确把握课程特色,力求把重复内容缩减到最小。来源于/

二、课程内容体系

纵观当前税收类教材,无论是《税法》、《国家税收》,还是《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抑或是《税务筹划》,其内容编排体系大多是按税种分列,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时,也多局限于按税种讲授。这样安排,讲求知识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对宏观的《税法》或《国家税收》教材来说也许没问题,对研究型的本科、研究生学习来说也是适宜的,但对于要从事企业财务工作的高职学生而言,其实有着致命的缺陷。现实工作中,企业发生的各类涉税事项往往不只涉及单个税种,如购销产品就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或者资源税等,房地产销售业务,会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不同的涉税事项可能还要进行不同的所得税纳税调整,这都需要学生综合运用税收知识才能进行正确的计算、申报及会计处理,而学生在以分税种的模式学习税收知识后,掌握的知识是零散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遇到这样复杂的涉税问题往往不能作出圆满的处理。在教学实践中也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学生对单个税种的涉税处理都掌握得较好,可一遇到综合性的题目就丢三落四,在以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为背景的会计综合实训中要完成所有纳税申报就更难了。用人单位屡屡反映学生涉税处理能力较差,课程内容体系的编排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影响因素。

因此,笔者认为,在安排税收类课程内容体系时,同样应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在岗位能力分解的基础上开发课程标准,依据岗位工作过程组织教学内容。具体而言,《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税务筹划》等课程内容应打破单一的按税种分类的编排方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设置专题的方式。比如《税务会计》课程,对于与制造业、流通业联系紧密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等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可以购销业务为专题串联起来;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通常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联系,可将相关税种的学习以房地产开发为专题串联起来。课程内容的组织直接与工作过程衔接,方便学生进行多税种有机联系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如《税务筹划》,分税种讲授税务筹划的技巧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以企业投资、筹资、日常经营以及资产重组等各主要经营活动类别为主线排列知识或许会让学生更容易形成清晰的思路,而分制造类企业、流通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服务行业等等行业大类讲授税务筹划的方法可能更贴近工作实际、更能满足高职学生实践应用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免)税的申报、会计处理或筹划,在很多院校税收课教学中都被忽略了,教师们在教学实践中很少深入讲解,有的甚至完全遗漏了。实际上,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到出口退税业务,熟练掌握出口退税的程序、退税的计算与申报及会计处理或出口退税筹划同样应是会计、财务管理、税务等人员要具备的重要岗位能力。

三、课程教学方法

高职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培养的学生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更要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以面向岗位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因此在高职教育教学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践教学并重,两者互相融合,交替进行。但是,当前高职院校的税收类课程普遍存在实践教学偏弱的现象,实践课时很少,更没有系统科学的对应实训教材,有的学校课程计划里甚至根本就没有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有的学校实践条件简陋,实践形式单一。比如《国家税收》课程,其实践课可能就是象征性地填几张纳税申报表,时间既短,内容也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些学校把《税务会计》的实践课与《财务会计》合并在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当中,手工会计模拟在实验室进行,共用一套财务会计资料,完全没有突出税务会计应集中训练的内容,以上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许多院校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至于《税务筹划》,出现在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当中还是近几年的事,其理论教学尚处于摸索阶段,实践教学更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此外,笔者在对财经专业高职毕业生进行调查时发现,很多学生因在校期间没有接触过电子报税软件,当工作中需要利用报税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时产生极度不适应感。事实上,大多数职业院校都没有配备这类实训设施,也没有进行过类似训练。

由此,笔者认为高职教育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条件亟待改善,实践教学形式亟待改进。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作为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其在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税务会计》、《国家税收》及《税务筹划》等税收类课程实践性极强,更应广泛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法。通过设计适当的工作任务来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去自主学习和探索,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在税费计算与申报知识模块的学习中,应在实践课中为学生提供多税种纳税人企业的、包含了各项涉税业务在内的资料,将其细化成具有独立工作任务的多个小单元,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判断,正确进行税费计算并填制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同时,在企业普遍实行电子报税的今天,税务会计课还必须增加模拟电子报税的训练,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训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让学生熟悉电子报税的流程,增强动手能力,缩短就业适岗期。对《税务筹划》的教学,应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作为主要实践场所,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除实践课教学以外,税收类课程在理论课教学中同样应注意深入把握职业教育的特点,避免空洞的理论讲授,应大量采用学生乐于接受也易于接受的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在选择教学方法时以任务驱动为导向,教师根据所讲授的理论知识精心选择实际工作中会遇到的案例,组织学生分析和讨论,直至解决问题,将复杂的、抽象的理论知识简单化、形象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实现理论教学向实践教学的平稳过渡。

总之,高职教育不同于普通本科教育,而税收类课程又有其特殊性,在组织教学时应牢牢把握两者特色并实现有机结合,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满足市场对财经专业学生税收知识结构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罗先锋.关于《税务会计》教学几个问题的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06,(7):91-92.

[2]胡鲜葵.对《税务会计》教学的几点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

(21):242-243.

第3篇

【论文摘要】随着“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税收信息化的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流程和征管手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了增强税收专业本科学生的税收专业实践能力,高校在进行税收专业实验课程税收管理建设时,要以税务部门现行的工作流程为导向进行实验课程建设,并注重产学研合作,引入税务信息化应用软件,展现在税务信息化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流程,提高学生的税收专业实践能力。

(一)《税收管理》实验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1.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落实到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的2009年《经济蓝皮书》预计,2008年年底将有100万高校毕业生不能就业,而2009年又将有近611万大学生面临就业难问题,大学生普遍的专业实践能力的欠缺成为就业的瓶颈。当前,对于财经类专业,尤其是财税专业学生,毕业生的毕业实习的去向主要是财税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但财税部门是国家机关,很难接收学生进行实习;而企业招聘往往也是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基本技能的要求,一般的实习生通常都被安排在非业务部门,根本接触不到专业实际业务,所以,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就必须落实到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

2.增强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是一项重要而紧急的任务。教育部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指出: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源于实践,素质更需要在实践中养成;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尤为重要。随着“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税收信息化的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流程和征管手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对高等财经类院校的财税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进行教学改革,特别是实践教学改革,增强财经类专业学生,尤其是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成为一项重要而紧急的任务。

3.税收管理实验课程的开设是实现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目前在开设税收专业的财经院校中,税收管理都是专业骨干课程。以广西财经学院为例,是广西唯一开设本科税务专业的本科院校,税收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是本科税务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骨干课程,在本科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提出了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要求熟练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知识、税务、纳税筹划等方面的知识和业务技能……”在专业培养要求中明确提出:要接受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和筹划等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在本科教学计划中税收管理理论课程是必修税务专业方向主干课程,税收管理模拟实习是必修的实践课程。近几年随着金税工程的建设,税务信息化的发展,税收管理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特别是防伪税控系统,网上发票认证、网上申报等业务系统的的投入使用,税收管理工作流程有了很大改变,如果在实践教学环节,不能把税收理论与税务机关实际的工作流程相结合,就会造成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欠缺,所以,开设与税务机关税收业务流程相符合并与时俱进的专业实验课程建设与完善势在必行。

(二)课程建设目标与原则

1.课程建设目标。税收管理独立实验课程应是一门与税务专业主干理论课程税收管理相配套的独立实验课程,内容涵盖税收管理主要流程,特别结合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的主要业务架构,如图1,以税收管理工作过程为导向进行建设。

按照金税三期的建设要求,目前税务机关使用的税收征管系统都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要求开发的,国税机关已采用统一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版本,地税机关统一的CTMX版本正在开发中,但业务流程已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进行了完善与升级,所以实验课程的设计将按照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版本的业务模块布局,将实验内容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务法制与税务执行五大部分,每部分按税务专业学生最需掌握的重点内容设计3~5个模实验块,每个实验模块的内容按重要性设l~6个实验,每个实验按业务流程、典型案例、学生实验三个部分来编写。学生实验部分包含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内容等。课程建设力求达到以下改革效果:(1)真实、实用、有用。真实:税收管理业务实验流程设计真实,与现行的税收管理业务流程保持一致;实用:实验模块设计实用,选择税收管理业务中最常用的业务设计实验模块,保证实验内容的实用性;有用:实验流程设计、实验内容设计要确保学生进行实验后掌握了相关的业务技能,提高专业业务水平,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2)综合、整合、结合。综合:实验课程内容覆盖主要的税收管理业务,兼顾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种不同角色的业务流程;整合:实验课程内容设计要与《税收管理》理论课程内容相衔接,是理论的验证、复现,便于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整合;结合:实验课程内容设计要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相结合,与现有的“防伪税控实验室”的设备与软件相结合,对于防伪税控业务、纳税申报业务实验设计上机操作,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和环境。(3)直观、易学、易教。直观:实验课程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要用流程图设计,使学生可直观地学习业务,自主按实验指导流程进行自主实验:易学:实验课程的业务案例和实验指导要通俗易懂,实验目的、实验步骤设计清晰易学,方便学生操作;易教:实验课程教材、讲义、课件编写要符合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内容全面而规范,方便教师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2.课程建设原则。课程建设不仅应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还要满足培养大学生四种能力的需要,在建设时应遵循的原则:(1)实验设计以税收管理工作流程为导向,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相结合,与最新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用软件相结合,反映最新的税务应用软件(如电子报税、发票认证、防伪税控)与CTMX的业务交互流程的应用方式及步骤。(2)以征税人和纳税人两种角色分别设计实验角色。让学生在实验中分组分别扮演征税人和纳税人两种不同角色,真实互动地展现实际中税收管理业务办理流程。(3)实验设计以学生自主实验为主,教师组织指导为辅。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实验起组织和指导作用,组织学生按实验指导进行自主实验,在实验中掌握税收管理实务的主要内容、步骤及操作技能。(4)以企业真实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实验案例,为学生提供真实的业务实验素材,锻炼学生的财税知识综合运用能力。(5)实验业务流程保持与现行税务机关规定同步,采集最新的税收政策制度,反映征管改革成果。(6)实验设计新颖,实验指导全面,实验数据真实。编制实验力求与实际业务相符,覆盖面全,重点突出,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三)税收管理实验课程建设思路

1.与企业合作,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把税务专业应用软件引入校园实验室。实验教学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具备必须的实验教学环境。在税收专业实验教学环境方面,应建设有包含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模拟教学系统、防伪税控模拟教学系统和电子报税模拟教学系统的税收专业实验室。如果没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MX模拟教学系统和税收业务防伪税控模拟教学系统、电子报税系统,学生就无法掌握目前金税工程建设中最核心的税务应用软件,无法了解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当前以税务信息化为背景下的税收管理业务流程的真实操作,无法了解防伪税控系统的建设原理和纳税人必须掌握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电子报税的操作流程目前高校缺乏模拟税收业务实验教学软件,不能满足税收专业实验教学需要,主要原因是因为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和防伪税控系统是行业大型业务应用系统,并没有针对高校的教学版。为了满足税收专业本科实验教学需要,应积极探索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解决专业业务教学软件不足的问题,把税收专业必须学习的业务系统引进校园。

第4篇

并购是企业资本运作的主要方式,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快速扩展的重要途径。在企业并购中,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的选择应用极为重要,因此,企业管理层应认真分析与并购相关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做好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工作,选择适合的并购方案,为企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并购中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法进行了分析探讨,并针对其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的界定及处理

(一)企业合并的界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明确提出,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事项,按照合并中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具体又分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新设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即 a+b=c;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购买方)在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被合并方(被购买方)注销法人资格,被合并方(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即 a+b=a;控股合并指合并方(购买方)在企业合并后取得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被购买方)在合并完成后仍维持其原有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继续经营,合并方(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投资,即a+b=a+b。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合并时,合并方取得另一方或多方的控制权时,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企业合并:

(1)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业务,既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也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故不属于企业合并;(2)两方或多方形成合营企业的,合营企业的各合营方中,并不存在占主导作用的控制方,论文也不属于企业合并;(3)仅通过非股权因素如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而不涉及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更多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行为,这样的交易无法明确计量企业合并成本,有时甚至不发生任何成本,因此,即使涉及到控制权的转移,也不属于企业合并;(4)被合并方不构成业务的,不属于合并。

(二)企业合并中会计处理规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20 号─企业合并》中规定,按照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是否为同一方及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分按同一控制下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分别考虑。

二、税法对企业合并的定义及其处理规定

(一)税法对企业合并的定义

按照合并方式的不同,税法将合并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而将会计上的控股合并划分为股权收购,分为股权支付和非股权支付两种形式。股权支付,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将本公司或其控股公司股份(或股权)作为支付对价的方式(即不付款以股票支付);非股权支付,指合并方以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有价证券(不含合并方及其控股公司的股份和股权)或以承担债务等方式支付对价。

(二)企业合并的税务处理相关规定

财税[2009]59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0 年第 4 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均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按不同条件,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和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股权收购税务处理,当并购方购买的股权高于被并购方全部股权的 75%(含),且收购公司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股权支付的金额大于交易总额的 85%(含)时,表示该项股权收购已经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并购交易相关各方对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企业合并税务处理规定,当合并企业在该项企业合并发生时支付的股权的金额大于其交易总金额的 85%(含) 及同一控制下但不需要支付对价的公司合并时,表示该合并事项满足特殊税务处理规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合并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特殊的税务处理规定处理。并方管理层对该项投资的主要意图。除存在或有对价计入合并成本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与计税基础通常不存在暂时性差异,不存在递延所得税的。购买方取得符合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通常会产生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购买方取得符合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不存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购买方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取得符合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税法规定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并购交易相关各方对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为便于理解及实际操作,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归纳如表 2:企业合并税务处理规定,当合并企业在该项企业合并发生时支付的股权的金额大于其交易总金额的 85%(含) 及同一控制下但不需要支付对价的公司合并时,表示该合并事项满足特殊税务处理规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合并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特殊的税务处理规定处理。为便于理解及实际操作,归结纳表 3:在处理企业合并税务时:在一般性的税务处理中被合并方的亏损不能在合并的企业结转后继续弥补;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中可由合并方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金额等于被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乘以合并业务发生当年末国家发行最长期限的国库券的利率。

三、企业合并中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要求按被合并方原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如被合并方在合并前与合并方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国有企业合并还应当以评估后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方,合并不产生损益,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按税法规定,合并符合一般性税务处理条件时,以公允价值作为其计税基础。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这两者的计量基础明显不同:毕业论文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时,税法要求以被合并方原计税基础作为其计税基础,在原计税基础与原账面价值不相同时,两者仍会产生差异。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会计准则下合并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入账。按税法规定,合

--> 并符合一般性税务处理条件时,其计税基础也以公允价值确认,此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但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时,税法却以原计税基础作为合并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四、企业合并中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建议

(一)正确选择并购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并购是一种议价的正常交易。

“权益结合法”这个概念虽然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使,但就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实际上我国会计所用的处理方法就是“权益结合法”;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就是购买法。权益结合法的论据强调与历史成本计价基础一致,因此,按账面价值记量企业购并成本是不当的。此外,由于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决定合并企业的价值,也很难区别不同的合并会计方法所产生的会计差异,这样就使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对经济资源的配置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加之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和融资主要是依赖靠以会计利润为基础的监控和财务评价体系,企业能否获得或保住上市资格,以及配股再融资在很大程度上还主要取决于企业经审计后的会计利润,因此,企业采用并购方法的选择就直接影响会计后果和经济后果,仅规定同一控制以及虽不是同一控制实在难以识别购买方就可以采用权益结合法,这就必然存在较大漏洞但又没有应进行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规范规定。因此,只有建立在能够对合并各方的相关利益进行充分考虑,并对税法以及会计规范进行准确理解之上的企业合并,才能够真正做出成功的筹划。

(二)完善有关税收法规,改变重复征税在企业合并中不合理现象

为鼓励我国企业通过合并扩大经营规模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能力、有信心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当前,我国企业合并交易存在着涉及金额大但现金流量较小且收入效应滞后的等特点,对其征收太多的税收,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也不符合我国十二五倡导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税收政策方针。目前,重复征税的问题主要存在于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中的股权合并、分立收购、资产收购等企业重组交易事项中,具体来说就是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效应”转化成“重复征税效应”。同一控制下的公司控股合并中,股权收购的各方在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经常会比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多交所得税,这就产生了生重复交所得税的问题。只有在企业重组的相关方在重组日后各方所产生的可弥补亏损额大于重组日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时,特殊性税务处理就不会发生重复征税问题,此时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递延效应”就会转化为“免税效应”。因此,针对上述不合理问题,建议国家尽快修订、完善与企业合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三)取消权益法和购买法的“二元格局”

由于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二元格局”,即权益法和购买法的同时存在,出现了会计后果和经济后果的剪刀差(price scissors)。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的不可比、会计方法的选择随意性以及基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问题,建议尽快取消权益法和购买法的“二元格局”,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会计原则,真正做到企业合并中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即企业并购中一律采用购买法。同时还应运用好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不但能及时体现市场的变动信息,还有助于提供与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并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采用购买法并运用好公允价值,还能促使企业清醒的认识到:要想获得市场的认可,首先必须从改善自身经营并提高自己核心竞争能力入手,而不应该从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上获得,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权益结合法的经济实质就是权益相结合,其主要观点就是企业合并后没有改变原来的经济关系,只不过是经济资源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关系的变化。事实上,企业并购的实际案例中并没有真正的权益结合,企业合并的所有经济实质均是购买行为,即便原来的股东权益在企业合并完成后仍存在,但也不再是原来的权益,而是成了合并后企业权益的部分。在企业合并事项中,全部采用购买法体现了《企业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要求,合并业务的实质能够得到真正反映;其次,全部采用购买法对我国资本市场、评估市场的发展具有促进和推动作用,主要原因是采用购买法就会形成对公允价值的巨大需求,而公允价值计量的科学保障就资本市场、评估市场和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这也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要求(2010 年 4 月2 日财政部公布);第三,商誉的存在是企业产生合并的内在动力,其价值等于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与其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购买法的会计处理对商誉的确认恰当、客观地反映了商誉的存在,而权益结合的会计处理无视商誉的客观存,这明显不符合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第四,权益结合法会计核算时合并当期的利润含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已实现的利润,这就导致一系列与经济实质不符合的财务指标出现。购买法会计核算时不含被合并方在合并以前实现利润,反映了企业真正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遵循税收原则,实现意图和结果的统一

研究税法不应脱离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脱离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去研究相关税收法规,得出得结论往往是以偏概全。税务处理必须遵循“实际负税能力”、“中性”“、不重不漏”等原则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出发点就是为企业重组当事各方提供递延交纳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却在无意中导致巨额重复征税的问题。这与税收政策制定者的初衷不符,也不是企业重组的各方所愿,应该引起利益相关方的高度重视。

(五)建立会计政策与税务处理结果的一致性

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分类方法,但税收政策中始终没有此类划分方法。但在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适用范围中提到了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的概念,这不仅说明税收政策缺乏概念表述上的清晰性,不具有衔接性,而且也使其难以和企业会计准则之间建立起统一的概念体系。如一项税收政策因为企业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而产生不同结果,就不能体现税制的公平原则。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税收政策的起草者应当深刻领悟、研究企业会计准则的精髓,在制定税收法规时应充分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做到概念表述清晰并具有衔接性,制定有很强服力、并具有良好操作性的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60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0 年第 4 号公告)。

第5篇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基层税务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一定程度上依然沿袭传统人事管理,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战略规划、激励机制理性公平观尚不完善、税务组织文化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基层税务组织人力资源分类,确立以“人”为本的税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思路是税务组织达到组织目标的核心所在。

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税务系统对其人力资源的管理必须做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作为税务组织的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人”才是达到组织目标的关键与核心所在。因此,研究目前我国税务基层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笔者在税务部门实践工作中发现,在基层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沿袭传统人事管理理念和方法,人力资源管理还停留在事务性管理层面,缺乏对所在岗位人力资源整体情况、结构比例做细致分析,缺乏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战略规划,其激励机制存在理性公平观尚不健全;税务组织文化建设滞后等问题。

一、提升人力资源质量而不是数量

人力资源质量,是人力资源在质的方面的规定性,这是区别不同人力资源个体和总体的关键因素。在与人力资源的数量相比,其质量方面显然更为重要。

1.税务机关人事部门目前每年都会安排进行全员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在注重提升整体人力资源素质的同时却没有达到相应的质量。人事部门可以每年通过对人力资源的体质水平、文化水平(以接受教育的年限来衡量)、专业技能水平(以接受业务培训的年限与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等级等来衡量)、情智能力的高低(智商、创造力、情感智力等)、道德水平等进行个体职业能力因素综合测试,并统计分析进行人力资源分类培训提升质量。分为: (1)核心税务干部。这一类人员拥有与组织目标直接相关的专有技能(如征管业务能手、稽查业务能手等)。这些人员通常从事的是比较复杂的知识性工作,这样的工作需要高水平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机关应继续给予更多更高层次培训。(2)重要税务干部。这一类人员拥有对组织目标相当有价值的技能,其业务技能相对核心税务干部来说并不是非常精通,他们从事预先设定好的传统工作。机关应进行普通层次业务培训,提高日常工作的业务熟练程度。(3)基本税务干部。这一类人员多为部队转业或者其他单位跨行业调入人员等组成,所拥有的业务技能比较缺乏,难以独立完成与业务相关工作。机关应进行基础层次业务培训,提高普通业务熟练程度。

2.授课模式上,以集中授课为主,巡回授课为辅;在授课方式方法上,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式、情景模拟式、互动式教学方式,同时完善授课质量评估;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考试方式方面,专题集中培训可实行讲完即考的形式,增加学习动力,务求学习实效;考试结果的运用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将培训成绩与个人待遇相结合,使综合成绩好的人员政治上有待遇、经济上见实惠、感情上受尊重、激发大家学习的主动性。

二、完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

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调动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工作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成功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使干部职工自觉努力去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实现组织的目标。

目前在基层税务系统,激励机制理性公平观尚未完全确立。税务人员在判断单位对其是否公平,很大程度上受其个人公平观的影响,不同个人对单位某项措施可能有截然不同的感受,甚至同一职工在不同心理状态下,对同样的措施也会有不同的感受。面对税务干部职工的不同心理,笔者认为税务组织领导者在激励机制计划上应该注意以下三点:(1)只有组织乐意为职工、各部门或者组织绩效提供不同的激励时,激励计划才是有效的。使激励性报酬从激励的动机性目的转变为奖励保证。激励性报酬计划的主要目的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取得好的结果,而是激励绩效改善。因此,如果计划要取得成功,那么一定不能奖励差的绩效。(2)年度奖励预算一定要足够多以强化优异绩效。如果奖励预算是在保证奖励的增加不会超过特定的限制(通常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些限制将会影响对出色个人或部门绩效的奖励。(3)必须确定与计划的实施和管理相关的管理成本。这些成本可能包括建立绩效标准的成本和进行记录增加的成本。为了与职工沟通该计划,回答相关问题和解决与该计划抱怨的所付出的人力,时间也包含在这些成本中。

三、建设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

优秀的组织文化可以规范税务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容易被职工认同和接受,由于大家的认同,就会自觉地用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来规范和要求自己,并提高工作职责上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更好地为组织的发展积极贡献力量。(1)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激励约束机制,加快组织“法制化”进程,规范职工行为,为组织文化执行提供依据。严格按照职工绩效来核定并落实奖罚,把从单纯的喊口号、挂标语等切实转变为实际行为标准执行,从而促进组织效益提高,促使职工行为与组织文化导向一致。(2)把税务文化和组织目标体系有机结合。将税务文化元素融入到工作当中,使职工时刻身处文化氛围,强化组织文化灌输,增加职工对组织文化的认同感。同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外出培训活动、职工联欢活动等,为职工提供交流平台,陶冶情操,展示多才多艺,使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没有文化的组织是枯燥而乏力的。其组织的领导者管理理念是文化的基石,这种理念不是单纯靠行政命令硬性树立起来的,而是在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组织文化的灵魂与精神支柱!

参考文献

[1](美)乔治伯兰德,斯科特斯内尔.人力资源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李昊.浅论市级地税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完善路径.企业家天地,2009,2.

[3]王磊,王林秀.谈税务人力资源的管理与激励,2003.10.

第6篇

会计电算化论文参考文献怎样写呢?它的标准格式都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在写作当中都有什么要求呢?最主要的是参考文献对我们论文的撰写有什么样的效果呢?下面是千里马网站的小编整理的关于会计电算化论文参考文献,供大家阅读分析。

会计电算化论文参考文献:

[1]试论我国会计电算化现状及发展对策作者:章莉,期刊中国商界BUSINESSCHINA2009年第10期

[2]吕文涛,张洪波,.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J].会计之友(下旬刊),2015,(4).

[3]贺军,.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构建与实施[J].会计之友(下旬刊),2015,(3).

[4]刘鹏,刘涛,.浅谈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J].财政监督,2015,(6).

[5]侯丽平,.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特色综述[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5,(2).

[6]金美子,.医院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用问题及若干见解[J].中国卫生经济,2015,(2).

[7]黄海娟,.浅谈在会计电算化和企业信息化环境下的税务稽查[J].中国税务,2015,(2).

[8]何群英,.会计电算化专业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研究[J].财政监督,2015,(2).

[9]黄大双,.浅谈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企业内部控制[J].财会通讯,2009,(35).

[10]黄浩岚,.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会计电算化课程教学模型[J].财会月刊,2009,(35).

会计电算化论文参考文献:

[1]刘建梅,.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J].财政监督,2009,(24).

[2]郝素利,徐北辰,.基于ISM的会计电算化教学内容设计[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9,(12).

[3]张鸿冰,.会计电算化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影响[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S2).

[4]姜宏卫,.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化对会计的影响[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S2).

[5]景青山,刘雨,.基于VB的会计电算化无纸化考试系统[J].煤炭技术,2009,(11).

[6]程萍,.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成本核算技巧[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9,(10).

[7]张玉明,.会计电算化条件下销售成本的自动结转[J].财会月刊,2009,(22).

[8]张玉明,.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利润表的取数公式研究[J].财会月刊,2009,(22).

[9]王珠强,汤义好,.会计电算化考试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9,(7).

[10]乔荣,.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错账更正法[J].财会月刊,2009,(19).

[11]胡晓翔,李宗快,.会计电算化审计现状及其完善[J].商业时代,2009,(15).

[12]刘红英,李茹,.会计电算化中存在的缺陷及对策[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S1).

[13]李乐红,.会计电算化的舞弊行为及其防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S1).

[14]李先文,.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内部控制研究[J].财会研究,2009,(8).

[15]党红娃,.会计电算化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及改进建议[J].商业会计,2009,(8).

[16]熊小萍,.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财政监督,2009,(8).

[17]张县平,.会计电算化条件下高校的内部会计控制[J].商业会计,2009,(7).

[18]邢萃明,.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影响及对策[J].商业会计,2009,(2).

[19]魏民,.试论会计电算化的反记账功能[J].特区经济,2008,(12).

[20]田苗,.试论会计电算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8,(12).

[21]张芳;;会计电算化系统功能的完善方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年01期

[22]朱振宇;;会计电算化风险分析与防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年01期

[23]包根梅;;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环境下内部控制的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年02期

[24]廖俊斌;;试谈会计电算化下会计数据资料的管理问题[J];职业;2015年05期

[25]尹彦蓉;;论会计电算化安全与防范[J];现代商贸工业;2015年03期

[26]郭婧洲;;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J];知识经济;2015年03期

会计电算化论文参考文献:

[1]胡晓翔,李宗快,.会计电算化审计现状及其完善[J].商业时代,2009,(15).

[2]吕文涛,张洪波,.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J].会计之友(下旬刊),2010,(4).

[3]贺军,.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构建与实施[J].会计之友(下旬刊),2010,(3).

[4]刘鹏,刘涛,.浅谈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J].财政监督,2010,(6).

[5]侯丽平,.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特色综述[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0,(2).

[6]金美子,.医院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用问题及若干见解[J].中国卫生经济,2010,(2).

[7]黄海娟,.浅谈在会计电算化和企业信息化环境下的税务稽查[J].中国税务,2010,(2).

[8]何群英,.会计电算化专业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研究[J].财政监督,2010,(2).

[9]黄大双,.浅谈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企业内部控制[J].财会通讯,2009,(35).

[10]黄浩岚,.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会计电算化课程教学模型[J].财会月刊,2009,(35).

[11]刘建梅,.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J].财政监督,2009,(24).

[12]郝素利,徐北辰,.基于ISM的会计电算化教学内容设计[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9,(12).

[13]张鸿冰,.会计电算化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影响[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S2).

[14]姜宏卫,.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化对会计的影响[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S2).

[15]景青山,刘雨,.基于VB的会计电算化无纸化考试系统[J].煤炭技术,2009,(11).

[16]程萍,.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成本核算技巧[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9,(10).

[17]张玉明,.会计电算化条件下销售成本的自动结转[J].财会月刊,2009,(22).

[18]张玉明,.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利润表的取数公式研究[J].财会月刊,2009,(22).

第7篇

陈志勇。男,广西贺州人,1958年4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

学术兼职。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

学术经历。1981年9月―1987年7月在原中南财经大学财金系就读,先后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原中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从事财政学、国家预算管理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1999年考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博士研究生,2002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2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财政系主任;2003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2005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2004年在加拿大圣马力大学作为期半年的学术研究,近年来先后应邀到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英国卡蒂夫大学、日本京都大学、日本岛根县立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逢甲大学等高校作讲学和访问。

研究领域。主要研究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涉及税收、公债、公共收费、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财政管理体制、财政宏观调控、地方财政等方面,并形成了财政收支政策与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分权与财政管理体制、区域经济与地方财政三个主要研究方向。

专业业绩。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规划项目、财政部科研项目、湖北省科技攻关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2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各三部,领衔讲授的《财政学》课程荣获国家级精品课程。代表作主要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财政政策调控》(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财政学原理》(中国财经出版社,2005)、《国家预算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公债学》(中国财经出版社,2007)、《2007―2008中国地方财政发展报告: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理论模型与实证分析”(《财政研究》,2006.9)、“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若干思考”(《税务研究》,2007.3)、“税收法定主义与我国课税权法治化建设”(《财政研究》,2007.5)、“公共财政的分析”(《财贸经济》,2007.10)、“财政体制与地方政府财政行为探讨――基于治理‘土地财政’的视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2)、“土地财政:缘由与出路”(《财政研究》,2010.1)。2009年度,学术论文“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理论模型与实证分析”获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第六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研究报告“科学发展观下湖北公共财政发展职能研究”获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湖北发展研究奖(2006―2007年)三等奖,研究报告“本科生导师制度研究――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实践”获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风险;防范措施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税务风险就是在一定的税收政策下,企业因某些涉税行为不合规合法,影响了纳税的规范性,从而可能为企业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未来利益的损失。它的直接表现就是企业或多或少缴纳了税款。它是普遍且客观存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具有可转化性、损失性、无形性、积累性以及诱发性等特点。

二、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具有一般企业税务风险的普遍性特征,在企业中是普遍是存在的。现实中,无论这个企业规模怎样,无论企业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也无论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和专业税务人员素质高低,企业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税务风险,而中小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要比一般的企业更大。一般而言,中小企业产生税务风险主要包含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原因。

1.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

文章对企业内部税务风险进行的探讨,是建立在遵守税法各项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的,对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必然产生的税务风险则不在原因的探讨范围之内。

(1)中小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薄弱,对涉税事项重视程度不够

对企业的纳税意识及涉税项目重视程度属于企业的主观态度因素,特别是企业管理者的主观态度。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税款的缴纳会使企业的利润减少,一些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业绩往往会采取偷税漏税的违法手段,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而对企业本身的一些涉税项目重视程度不够也是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内部原因之一。一些中小企业认为企业的涉税事宜理应由财务部门进行处理,企业的税务风险也理应由财务部门进行规避和防范。实际上,企业税额的产生是在业务活动的过程中,而并非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因此业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税务及税务风险的认识[1]。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不健全

中小企业存在税务风险制度层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就是企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的不健全。制度在企业运营与管理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与否更是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的生死存亡。当前,一些中小企业制定的财务制度相当不规范,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这就为企业的涉税事项埋下了隐患,成为了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源头。

(3)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与财务信息的准确度有待提高

企业的财务核算是进行企业涉税处理的基础,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务状况。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是企业涉税活动的基础,许多税额的计算都要依靠财务核算所提供的基础数据。在很大程度上,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就决定了企业的涉税处理情况。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巨大,利用一些不真实不准确的财务信息进行税务处理,其结果无疑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4)中小企业内部缺少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与税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中小企业往往因为规模小,资金有限,在企业内部往往缺少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税务人员。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在防范税务风险的职责上不能够得到充分履行。中小企业内部专业机构的缺失,可以说是“先天”上的不足,这也成为企业税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中小企业的内部税务人员上,也存在着专业水平低和责任心欠缺的问题。很多中小企业中的税务人员不够专业,专业水平与业务素质都有待提高。专业的税务人员不仅要了解本企业内部的涉税业务和最近的税收政策,还应精通税法,对一些税制要素要全面掌握,这就对专业税务人员的要求相当高。但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税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很不规范,缺少对专业知识准确、系统的把握,很可能会出现问题。还有一些中小企业的税务人员缺少责任心,在工作中疏忽大意,造成一些失误与不当的行为,而这些都是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5)中小企业缺少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

企业税收的筹划与企业其他经济利益管理活动一样,都存在一定的风险[2]。只要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说,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把“双刃剑”,中小企业应当充分关注。中小企业如果忽视税收筹划方案的风险控制,那么就可能会使企业出现一系列的税务问题,从而产生巨大的企业税务风险。

2.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

(1)税法和国家政策的不明确性、多变性与会计准则的差异性

税法自身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是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外因。税法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模糊、笼统或易引起歧义的条文,这就给中小企业在运用中增加了难度。并且,税法的解释权并不在企业一方,使得企业往往处在不利的地位。税法的多变性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之中,税法也在逐步完善中,因而一些法律法规都处在频繁的变动之中,这就给中小企业的税务处理增加了难度,企业税务人员稍有疏忽就会导致一些违法违规操作,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2)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与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存在

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外部原因就是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与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存在。在我国的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同纳税人之间在权力与义务上不对等。税法赋予了税务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它有权在税法范围内根据自己的判断对纳税人进行行为认定。而中小企业作为纳税人往往只能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地位。税务机关的执法不规范与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等行为通常都会侵害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增加了税务风险。

三、中小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1.更新观念,树立企业全员防范意识

在对中小企业的税务进行风险防范时,最先要着手的就是观念的更新。我们应认识到税务风险绝大多数并不是来自财务部门,企业日常业务的涉税项目一旦开展,就会产生相对应的税务风险,财务部门也仅仅是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处理。中小企业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税务风险,业务部门在制定方案与签订合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到税务风险,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处理、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同样也应充分考虑到税务风险。由于企业的涉税人员和涉税岗位较多,几乎所有的人员都是涉税活动中的一员,因而中小企业应当更新观念,避免一些误区,树立全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2.合理确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

由于增加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很多,因而必须要合理确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这也是准确识别与评估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基本前提,同时也为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措施的选择指明了方向,对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具有重大意义[3]。中小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一定要结合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态度,特别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与经营风格来确定,这样就能适当的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

3.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系统

风险预警就是在风险发生前,依据过去总结的经验与规律,向有关部门发出的传递风险的信息,从而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所造成的危险与损失的一种事前行为,它是一个自成体系的整体。中小企业构筑的风险预警系统不仅能够发出相关预警信息,引导中小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为企业尽可能地减少损失,还能够帮助企业堵塞税务漏洞,完善中小企业的业务流程。主要可以从推行内部税务风险评级制度、及时税务风险分析预测以及合理设定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操作。

4.完善中小企业内部制度

制度是企业进行管理的基础,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是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制度保障。完善企业的内部制度,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完善内控制度与财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部的监察审计,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

5.开展合规税收筹划,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是中小企业产生税收风险的重要原因,开展合规的税收筹划也是中小企业降低税收风险的重要手段[4]。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一定要遵循战略性、动态性、整体性和安全性的原则,重视税收筹划过程的风险控制,不仅要考虑到其自身的风险,还要考虑到由此给企业带来的其他税务风险。

6.加强中小企业和外部的沟通合作

中小企业加强同外部的沟通联系有助于企业对信息的全面、准确把握。首先就应加强同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其次应加强同税务中介机构的合作;第三应积极参与到税收法制建设当中去,注意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明俊,李柳田.企业领导者如何“税”得香[M].企业管理出版社,2010.

[2]陈志勇,薛钢.税收筹划理论与实践——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第9篇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 税务筹划 风险 防范

一、公司治理结构是税务筹划的制度保证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功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制度结构。这种制度安排或制度结构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如何实施管理、控制风险和分配收益等有关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企业包括税务筹划在内的所有财务行为都应该在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内进行。适应公司治理要求的税务筹划方案才能得到组织、制度、资源等方面的保障,按照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实施。所以,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税务筹划质量的基本保证

(二)税务筹划风险

企业在运用税收政策开展税务筹划的过程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这种风险可能会伴随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税务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活动时.由于受到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失败而在筹划后发生各种损失的可能性税务筹划风险主要来源于两方面即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产生的风险,但不论何种风险,如不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都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损失。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税务筹划风险

公司治理是税务筹划的内部环境基础。公司治理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证税务筹划工作的实施.其完善程度和,有效运行影响着税务筹划的组织结构、运行效率和风险控制税务筹划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治理的健全性、严密性和有效性。美国COSO颁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指出包括公司治理在内的内部环境要素,是企业实施全面管理风险的基础性要素.并为筹划提供规则和结构支持。税务筹划作为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公司治理背景下进行.并有效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实现零涉税风险环境下的税务筹划目标。内部环境决定税务筹划的基础是否牢靠.是对税务筹划风险的事前防范

二、税务筹划的内部组织结构

合理的组织结构是落实公司治理目标的基本保证开展税务筹划。需要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保障。在企业内部.需要设置税务部等专职税务组织机构.专业性的组织分工可以为筹划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在税务部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税务问题及筹划研究的明确分工与相互配合。税务部的工作体现在以下方面:搜集相关财税法规.为筹划和实施方案提供信息支持:企业整体税负分析及涉税业务分析:财税风险防范机制与防范策略的研究:企业战略的财税规划与内部税务计划: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的执行:纳税评估报告:设计合理化的纳税筹划方案等。例如.华润集团于2006年在集团财务部设立了税务管理部.系统、专业地推动全集团的税务管理建设。目前该集团的7个运营中都设有税务部,一、二、三级利润中心都设有税务经理及专职税务人员.使得整个集团的税务风险明显减小.税务方面的成本控制也有比较明显的成效。受益于税务管理部卓有成效的工作.税务风险管理已经真正成为集团管理层高度重视的事项.税务成本和风险得到合理控制.企业效益也实现了快速增长。

三、防范税务筹划风险的内部治理策略

(一)建立税务筹划内部治理机制

公司内部治理框架中.要设计与税务筹划的战略目标相关的内部治理机制.包括筹划工作流程,筹划风险预警,筹划决策、控制机制以及反馈机制。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可以防范税务筹划风险,保证税务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并能及时、有效实施。除此以外,为了保障控制系统有效运行。应明确涉税环节各部门的岗位职能.明确税务筹划的权限安排与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税务管理和税务筹划决策的科学性,避免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和危机的出现。

(二)制定税务筹划规划

税务部要根据企业税务筹划的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税务筹划规划,并尽可能详细。税务规划是实现税务筹划的一种计划控制.属于内部控制。税务部制定的内部税务计划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年度纳税计划.包括纳税支出规模和结构、时期计划安排等;第二,内部因素变动分析,以防因内部因素变动而产生内部筹划风险:第三.外部因素变动分析.以防因外部因素变化而产生筹划风险。在税务规划制定出来以后.还要对税务规划进行评估.考虑该税务计划能否取得更多的节税利益或更大的财务利益.是否风险和成本较低.是否能够获得企业现金流的支持,执行是否有保障等。

(三)进行税务筹划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只要存在着经营活动和管理,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税务控制制度是整个内控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实施内部税务控制制度.定期核对涉税账簿.可以提高涉税会计核算资料的可靠性:同时,内部税务控制制度的施行.有利于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从税务筹划角度来看,内部税务控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内部纳税控制,目的是使纳税会计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纳税活动遵纪守法。为实现这一目的.设计内部纳税控制制度时.应考虑如何协调税务部与会计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二是内部税务风险控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控制四个方面。

(四)开展信心知识别与沟通

企业实施税务筹划的全过程都需要借助各种信息来识别、评估和应对筹划风险。大量有效的信息是制定各种筹划方案的基础良好的沟通包括信息的向下、平行和向上及时有效传递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税务筹划项目初始就要求筹划人员依据掌握的相关信息.制定筹划目标和各种可选方案,识别影响筹划风险的涉税事项因素。及时传递给项目负责人.以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并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税务筹划方案.再将控制信息传递给下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进一步反馈及传递相应信息.降低筹划信息不对称风险和沟通误差风险。另一方面.增加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获得更多信息,使税务筹划方案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以确保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行为合理合法.降低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风险和税务行政执法风险。

第10篇

文章摘要: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现代信沪息科学技术在枕收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能够推动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的极大提高。本文通过时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税收管理信息化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加强信息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税收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税收人员专业化水平。

信息化是指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通过大量的采用信息技术、电子装备及通讯网络等,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使国民经济各部门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而获得巨大利益的过程。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电子政务在政府部门管理工作中具体实施的表现形式之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作为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突破口,不仅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收管理效率和征收管理质量的技术保障,也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实现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但目前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善,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通过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税收管理信息化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加强信息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税收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税收人员专业化水平。

1、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 .1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在信息化方面的资金投入还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同时,部分偏远地区税务部门至今仍存在计算机装备不足的情况,网络建设更是无从谈起。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沿海城市虽然税收工作的计算机装备充足,由于税务软件开发欠缺以及税务人员应用能力有限,导致高配置计算机只能充当简单的打字功能和存储功能,在相应的税收业务工作中难以发挥高配置计算机应有的作用,造成税收成本极大的浪费。

1.2网络管理体系不完善

税收管理网络安全涉及的内容既有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有管理方面的问题,两方面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技术方面主要侧重于防范外部非法用户的攻击,管理方面则侧重于内部人为因素的管理。技术方面,避免出现病毒和防御网络黑客的攻击,保证税收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非法人员恶意修改数据,对国家税款造成巨大损失。管理方面,加大对人员素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减少因专业水平不高所造成的数据丢失、毁坏、泄露;增加数据备份机制,防止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数据丢失;增加监督和检查机制,防止恶意修改数据和安全配置参数,使税收信息化信息安全问题变得复杂化。税收是非常敏感的工作,收税管理的信息化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定要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增加安全系数。

1 .3高素质人才缺乏

税务人员素质不高,计算机应用专业人才缺乏,制约了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全面推进。部分的税务人员观念落后,认识不到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他们开展工作方式陈旧,完全凭经验做事,尤其是部分管理层人员,带头作用较差,个别排斥情绪明显;税收人员安全意识差,数据丢失、输人错误现象时有发生;计算机专业人员缺乏,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人才不多,精通技术管理,又熟悉业务规程的复合型人才则更少。税收信息化管理归根到底离不开人员的配备,人员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严重制约了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实施进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增加投人,开发、配备硬件的基础上进行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税收人员素质,改变陈旧的观念意识,培养其安全意识,还要培训即懂技术有懂业务规程的专业化、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2、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分析

2.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信息化建设中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率极低,对信息只录人,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分析整理,造成信息堆积,共享性、开放性不足,信息的录人成了井中月、水中花只是好看,却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这都要求我们要强化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目前,我国税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管理都比较混乱,部分部门和单位仅从各自需求的出发,自行研制开发软件,没有统一的开发标准,管理和使用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我们必须要在“业务统一、数据一致、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的原则下,有计划的、稳妥地分步实施应用软件开发,实现软件开发的系统性、全面性、兼容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对计算机硬件的配备,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计算机配备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国家应加大对此地区税收改革的资金投人力度,提升其整体操作水平,缩小地区差距。对东部发达地区,计算机硬件配备较好的税收部门,而要加大软件的开发管理。

2.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信息安全不单纯是技术问题,也是社会经济问题。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制,从技术安全和管理安全两方面人手,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蓄意破坏、工作不负责税收人员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2.3注重专业人才培养

税收信息化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目前,税务系统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既懂技术又懂操作流程的复合型人才缺乏。解决这一问题,要求我们要拓宽育人、用人视野。税收管理信息化人才队伍应包括计算机、通信技术人才和信息管理、综合规划人才,杜绝人才一面倒情况;要加大税务系统内部计算机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税收人员技术水平;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关心信息专业人员,提高他们的待遇,为专业人员设立税务类别,设立管理专业方向,使他们在税务部门有中长期的工作前景,形成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第11篇

关键词:教学综合改革;课程体系;平台;课程群;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3-0114-05

一、“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

课程是教育教学机构为了实现各类教学层次的培养目标,通过对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合理设计,从教学内容和进度上进行的选择和安排。财政学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以相应的课程体系作依托,而课程体系的构建不仅要从知识和能力结构及基本素质上符合复合应用型人才应该具备和达到的要求,又要紧密围绕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同时考虑突出专业特色及社会发展需求。从供给侧角度构建以高素质、应用型为特征的理论课程体系,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平台课程是一个基础台阶,在组建平台课程体系时,应尽可能做到课程性质相对、选修时间先后要求一致,强调课程的共性和选修的先后顺序。学生只有学习并通过该平台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后,才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专业课程的学习,通过该阶段的学习后才能向更高层次学习迈进。因此,平台课程在时序上具有层次递进性。

财政学类课程体系以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根本目标,应科学合理地处理基础与专业课程、理论与实践课程、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之间的关系。“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由4个平台和2组课程群构成,4个平台即由全校通识教育课、学科通识教育课(包括必修和选修)、专业教育课、实践教学环节4个既相互关联又逐层递进的“平台”而构成的必修课;2组课程群包括专业提高课和专业拓展课构成的选修课。

1.全校通识教育课程是国家统一要求的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和通识文化课,共58学分。

2.学科通识教育课是国家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程、学科主干课程以及跨学科课程等,依据“梯度深化,有机结合”的原则设置,包括四门学科必修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12学分)和学科选修课(金融学、政治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经济法学通论、管理学原理、信息技术与管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至少15学分)、开放选修课(13学分)。

3.专业教育课程根据对财政学类专业知识结构的需求,打破传统分专业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原有课程,实现专业之间知识点融合和渗透,是专业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全部为必修课,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国家预算(含实验课)、税收学、财务会计、税务管理(含实验课)、中国财税史、地方财政、中国税制、西方财政理论、公债管理、专业综合模拟实验(财政学模拟实验/税务模拟实验)等11门课,22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5学分。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类群中财政、税务两个专业设置相同的专业课程所组成,为了满足财政、税务两个专业方向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育的需要,为财政、税收专业的相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打通财政学类专业提供了平台。其作用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教育、专业技能训练和财税应用能力培养。通过此类核心课程的学习,提升应用型人才的社会竞争力,使学生具备行业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素质、更为宽阔的专业知识。

4. 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过程。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课程实验环节是基础,毕业论文环节是核心,专业实习、专业调研、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环节是支撑。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学到专业和工作中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将来从事实际工作做职业技能准备。

5. 课程群是为学生进行专业提高和拓展教育而设立的选修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财政学专业提高课程包括财税理论与改革前沿、宏观经济管理与财政政策、税务稽查、政府采购、外国财政制度、社会保障与财政管理、税收筹划、非税收入管理、税务实务、国际税收、财政专业英语、非营利组织会计等12门课程(至少选修10学分)和财政学专业拓展课包括资产评估、公共政策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税收相关法律、审计学、投资学、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等7门课程(至少选修7学分)。税收学专业提高和拓展两组课程至少选修17学分。税收学专业提高课程包括外国税制、税务稽查、税务实务、税收筹划、税收基础、国际税收、税务专业英语、财税思想史等8门课程;税收学专业拓展课程包括资产评估、审计学、成本会计、财务报告分析、证券投资分析、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税收相关法律等7门课程。通过此类课程学习,有利于学生按兴趣、特长选择课程,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力求使大众化教育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二、“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的特点

“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具有针对性、独立性、适度性等特点。“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以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为导向,以“套餐式”设置的课程系列模块,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增强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打破了原有的专业课程体系设置,通过对课程结构的调整和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强化柔性教育,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元性。

第12篇

摘要:我国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和完善中,特别是2008年以来,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等主体税种的重大变化,对各行各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税务风险管理变得日益重要。下面仅就当前环境下建安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分析,并希望做出一番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税收政策;建安企业;风险

1税务风险管理定义及必要性

税务风险管理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事中控制、事后审阅和安排,免于或降低税务处罚,尽可能地规避纳税风险,并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获取“节税”的收益,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由此可见,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广泛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中。它不仅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方面,更是现金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不好税务风险,轻则可能使企业遭受法律制裁、资金损失、和不必要的声誉损害,重则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而良好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则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使其健康发展。

2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缺陷分析

2.1行业特点给管理带来难度。建安企业具有经营分布点多、线长的特点,纳税环境复杂多变,给税务风险管理增加了难度。多数大型建安企业都跨省(市)经营,在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来,许多单位纷纷注册成立了二级分支机构,加上招投标时为了满足当地建设部门要求而设立的经营机构,使企业面对较多的税务机关,而各地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系数。

2.2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由于税务风险广泛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中,有些企业从投标决策阶段就没有或者很少思考税务因素,日常项目管理时税务风险意识淡漠,认为税务管理就是想方设法少纳税、晚纳税,殊不知这样可能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建安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如果因一时的小利益而被卷入日益严厉的税务稽查风暴,很可能会血本无归,还对企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2.3忽视纳税风险控制。2006年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2008年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都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指标,税务风险控制方面的内容较为单薄,直到国税发【2009】90号文《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实行)》才在此方面作出补充。在这样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下,许多建安企业忽视纳税风险控制,更缺少合理规范的税务管理流程和方法。

2.4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建安企业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往往采取兼任的方式。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和核算已经应接不暇,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更是力不从心,更说不上税法的精准把握了。如对于设备价款是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上,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由此可见修订后的规定更加明确,如果不注重钻研这些细节的变化,就很可能会增加税收负担。

3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和完善税务内控体制。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如前文所述,许多建安企业往往忽视纳税风险控制,内控体系并没有在此方面更好的发挥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税务内控体制,有利于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应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整个环节的控制措施,使税务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在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原则下,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设立税务管理机构或岗位,明确职责权限,能够对税法的变化做出快速反应,使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如建安企业广泛设立的二级及其以下分支机构,需要规范的税务登记管理和日常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将其纳入税务内控体制,有利于控制整体的税务风险。3.2提高税务素质,加强税收政策传递。企业应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采取培训等方面的措施,对税务管理及其相关财务人员进行知识的更新,以不断增强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并运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如对于个人所得税,许多省(市)的税务机关往往对外来施工的建安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0.2%~1%不等)征收,该部分税金既不是企业所得税法下承认的成本,又不能向职工扣回,但实质上构成了企业的负担。面对这样的情况,财务人员应在规范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税收政策,积极申请查账征收,并确定在工程所在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而不是完全听由税务机关征收。

3.3合理的税务规划。税务规划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管理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不止是单纯的少纳税、延迟纳税,而是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以风险控制为前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税务管理方案,并保证得到有效的实施。如果对增值税部分进行盲目节税,以降低整体税负,则很可能会带来企业的高税务风险。因为从设计原理上思考,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两个流转税的税负水平是相当的,只需经过简单的纳税评估,就会发现是否存在问题,所以一定要制定合理的税务规划,有效控制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