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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履职报告

时间:2022-09-23 03:56:01

区委书记履职报告

第1篇

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街道党工委2016年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基层党组织维稳责任,完善基层组织“四位一体”、四知四清四掌握”、“369”工作机制,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情况;(2)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全年检查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行结对帮扶,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情况;(4)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5)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场所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情况;(6)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重点和措施。

二、方法步骤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要坚持从严、着实、抓细,重点抓好3个关键环节。

(一)扎实做好述前准备

述职会前,各社区党(总支)委要全面总结年初以来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党(总支)委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述职报告的内容结构。要采取列清单的形式,分3个部分撰写述职报告。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以落实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基层党建责任清单“9个抓”内容为基础,梳理出自己履行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讲清自己的实践作为;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突出问题导向,既要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要从主观方面查找分析产生的根源症结;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主要是明确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述职报告的篇幅限定。报告原则上按2500字左右掌握,其中写成绩的篇幅不得超过1/3,晒问题的篇幅不得少于1/3。

3.述职报告的质量要求。报告要防止一味评功摆好、自我表扬,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社区存在的问题、不讲自身存在的问题,防止只分析客观原因、不分析主观原因,防止只提努力方向和目标、不提务实管用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查摆问题要具体、实在,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讲深讲透。

4.从严审核述职报告。一是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初核。重点审核篇幅是否符合要求,述职内容是否聚集“3个清单”,问题查摆和原因分析是否深刻具体、任务措施是否实在管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一味评功摆好,不深入查找问题、不研究解决问题实招的,严肃指出、督促修改。二是党工委书记审阅。对述职社区党(总支)委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审把关,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述职报告高标准、高质量。

(二)认真组织开好述职评议会议

述职、评议一并进行,由党工委书记主持。

会议主要程序包括:

1.社区党(总支)委书记述职。参加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按照审核通过的述职报告,逐一进行述职。

2.党工委书记点评。点评均采取“一述一评”方式,由党工委书记根据平时了解掌握、会前调研了解和党政综合办提供的情况,对每名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逐一点评。

3.党工委书记总结讲话。对街道党建工作进行总结,肯定工作特色亮点,着重分析存在的问题,对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4.与会人员现场评议测评。会议结束前,组织参会人员对每位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履职情况填写评议测评票,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价。会后,及时将评议测评结果反馈给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

(三)严格开展考核

1.科学组织考核工作。社区党(总支)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党工委对各社区党(总支)委年度绩效考核。

第2篇

“选民们,我是朱美珍,普陀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新宜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我深知‘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责任。与人民群众保持联系,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从事社区工作的同时,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这是朱美珍代表履职生涯中难忘的一刻:11月7日,作为普陀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活动的首批代表,她怀着激动的心情,在甘泉街道以报告履职会的形式向五十多位选民代表汇报了2012年以来履职情况,当场接受选民的评议和询问,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报告履职会现场气氛热烈,选民们频频点头,在倾听中产生共鸣。

一、回应“倒逼现象”,探索代表联系群众新途径

当前代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基于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党委和政府重视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发挥代表作用来推动区域发展,形势发展对创新代表工作提出新要求等诸多因素,代表工作出现“顶被感”和“倒逼现象”。普陀区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工作、关心民生大计,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若干规定》,将“倒逼机制”转化为推动代表工作的“正能量”。此次依据代表法探索性开展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推动代表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通过活动,代表进一步认识到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国家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发现履职实效与群众意愿之间的差距,为有效履职起到助推作用。代表与选民零距离交流,拉近了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选民加深了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制度的了解。

二、精心组织准备,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列入区人大常委年度工作要点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活动方案,向全体区人大代表下发了活动通知,积极动员,强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机构认真筹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加强对社区、镇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工作指导。本次报告履职活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甘泉代表组组长担任主持人,邀请了区其他社区、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的负责人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莅临指导并作动员。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后,大家感到甘泉代表组此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准备工作充分、组织严谨有序、程序依法规范,代表报告有实质性内容、百姓愿意听、效果很好,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对其他社区、镇开展此项活动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

三、代表广泛参与,逐步推广完善

今年普陀区将有五十多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今后每年都将开展这项活动,按照部署,区人大代表在届内以多种形式至少向选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机构将吸取甘泉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在形式和做法上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共同深化和推进此项活动,如规范对代表履职的指导,采用多种方式向选民报告,报告结合评议、互动,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记录,评议结果归入“代表履职档案”等,形成符合普陀特色的工作模式。区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活动,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服务保障”作进一步深入研究,推动代表工作。为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勤勉履职,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区域发展、民生问题,积极开展代表履职活动。代表将依托“代表之家”、“代表信箱”、“代表接待选民处”和“代表接待日”等平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向群众宣传宪法、政策和人大工作,担当群众的“代言人”和“宣传员”,切实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作用。

第3篇

一、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

2015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推进。

(一)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抓好党建工作的思考、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加强改进工作的思路情况;2014年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自己查摆、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围绕推进重建扶贫“双攻坚”、“四大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党建重要工作,推动落实重点任务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

(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情况。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全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情况;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情况;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区、街道具体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

(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情况。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法纪警示、先进典型”三项教育,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把严实作风转化为单位的自觉行动,抓班子带队伍,严要求和重激励相结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四)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情况。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情况;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加强社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情况;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加强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等情况。

二、述职评议考核总体安排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1.述职要点:参照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突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侧重从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社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加强社区活动阵地建设、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加强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述职。

2.2016年1月15日前,街道党工委主持召开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会议议程:街道党工委书记作抓党建工作述职;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开展满意度测评。

参会范围:街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辖区内省、市、区党代会代表;社区党组织书记、部分党员代表。

3.2016年1月15日前,党工委书记个人书面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测评结果通过公文交换箱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二)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廉政集体约谈,由街道党工委从实际出发,以适当形式组织开展,时间安排在2016年1月下旬完成。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分级开展,分别由上一级党委负责组织,重点抓好以下5项工作。

(一)开展调研摸底。一是上级检查。由党工委牵头,深入开展督促检查,为述职评议考核提供依据。二是书记调查。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抽出时间,深入调研党建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反思查找问题和不足,为述职作好准备。三是社会评价。结合工作督促检查,采取样本抽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

(二)撰写述职报告。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抓党建工作情况,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一是列出成绩清单。实事求是总结成绩,主要反映党组织书记作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如何思考谋划、督促落实、排忧解难、带头示范等,回应2014年党建述职问题,梳理出抓党建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二是列出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着重从主观方面查找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症结,注重用数据、实例说话,防止虚、空、飘。写成绩的篇幅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查找问题的篇幅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三是列出整改清单。主要是明确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情况,讲清今后努力方向,防止只讲成绩、不讲差距,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履职情况,只讲下面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只讲客观原因、不讲主观原因,只提方向目标、不提具体措施。

(三)审核述职报告。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形成后,要分级严审把关。一是由党政办审核把关。重点审核内容是否聚焦党建工作,问题查摆和原因分析是否深刻具体,办法措施是否实在管用。二是由党务副书记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是否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不符合要求的,不深入查找问题的,要严肃指出、督促修改。三是由党工委书记审阅把关。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述职报告高标准、高质量。对审核没有通过的,述职评议会推迟召开。

(四)召开述职评议会议。一是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以党工委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二是党工委书记点评。党工委书记突出问题导向,严肃认真点评,点出存在的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其他班子成员也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三是现场评议。述职评议会上对述职人员进行现场测评,一般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评价,会后及时将测评结果上报区委组织部。四是集体约谈。党工委书记对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五)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实绩档案,记载自己查摆、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中指出的问题以及述职评议结果,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健全问题清单和目标承诺,作为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依据,党组织书记要在次年述职会上报告整改和完成情况,街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问题清单和目标承诺强化督促检查。三是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标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评议考核结果为“好”的,进行通报表扬;评议考核结果为“一般”的,除进行约谈、责成限期整改外,当年年度综合考核不能评优;评议考核结果为“差”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因领导责任不落实导致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较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第4篇

局属各党组织:

经研究,现将2018年度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述职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教育系统所有单位党组织书记(不包含学校党总支下辖的党支部书记)。

(二)方式。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向教育局党委述职。其中五中、实验中学、荷叶塘学校、黄田铺镇教育组、水口山镇教育组、菱角塘镇教育组、大庆坪学校、华阳学校现场述职,其他党组织书记书面述职。所有述职报告将装订成册,发到各个单位学习,请勿网上下载。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撰写本人的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意见,实事求是地总结亲力亲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述职报告限2500字以内,做法和成效限1000字以内,750字谈存在的问题,750字谈改进措施和打算。自我评价意见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意见于1月23日下午3:00前发党委办邮箱llqjyjdwb@163.com。

(二)大会述评。2019年1月下旬,召开述职评议大会,会期半天。会议程序为:1、述职评议。述职评议对象就履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生动直观可以制作PPT。2、领导点评。局党委主要领导对述职对象逐一点评,指出存在问题。

(三)反馈整改。述职评议会后,述职评议对象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组织力量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在2月28日前发送到党委办邮箱。

     三、其它事项

     原通知只是安排了党建工作述职,部分单位党组织已经将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意见发送到党委办,现在为节约时间,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三个述职一起进行,请重新撰写本人的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意见,发局党委办邮箱。 

 

第5篇

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一

一、主要做法

(一)责任清单明任务。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印发《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细表》,厘清了乡(镇)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40项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3个层面44项监督责任,做到责任清晰、履职有据。

(二)签字背书促落实。由县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36份,督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签订xxxx年xxxx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18份,督促乡镇纪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各乡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三)执行制度严约束。严格实行乡(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县委、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纪委每季度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双报告制度。出台并严格执行《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试行)》和《xxxx县纪委书记约谈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机制,通过日常督点巡查年终检查等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开展专项巡察,督促整改,力促责任落实。

(四)强化培训增素质。以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执纪能力为主题,采取四种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每月一讲专题培训。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各室轮流讲学,每月开展一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教学方式,有针对性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跟班锻炼顶岗培训。轮流抽调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各室顶岗锻炼,促进新人尽快适应角色,了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情况,明晰工作职责和方法。三是外出学习脱岗培训。抓住机遇,适时选派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去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深入了解当前形势,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同时建立本县外出培训优秀学员师资库,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培训课堂确定命题,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听取外出培训人员交流学习收获和感悟,分享培训学习经验,促进培训成果运用。四是实战演练以案代训。从乡镇纪委或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纪委办案,进行现场办案培训,通过实战演练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五)案件查办增实效。为更有效督促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要求重点乡镇查办4件案件,部分乡镇至少查办3件案件,一般乡镇查办2件案件,并加大目标考核分值,确保乡镇纪委发挥监督作用,敢动真格,抓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更好为群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两个责任意识有待提升

1.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一是部分乡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负什么责?怎样承担责任?二是部分单乡镇认为单位主要是负责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灾后重建及完成本职业务工作,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当着单位分内的主业来抓,党委负责人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业务,与单位业务工作联系不大,凡是涉及纪检监察的工作,都是纪委的事情,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给纪委去做。三是有的乡镇党委负责人把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习惯于开会布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没有真正做到四个亲自。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只重视具体业务工作,把一岗双责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没有用实际行动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一岗双责的观念淡薄。

2.监督责任意识不强。一是有的纪委认为党委是主体责任,自己只是监督责任,责任有主次之分,党委布置什么、关注什么就去做什么,没有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的作用。二是有的纪委不能尽快适应三转要求,理解和把握监督责任上存在偏差,工作方式相对简单,停留于抓效能、抓工作纪律,没有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监督浮于表面、监督不深入、监督不到点子上。三是有的纪委定位不准,习惯于对一般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愿、也不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

(二)责任体系不够健全。一是在制定落实责任制上,存在照搬照抄、上传下转等问题,与实际结合不够,使责任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内容空泛。二是在落实责任分解上,定性指标偏多、定量指标偏少,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对重点牵头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任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在落实监督责任上,纪委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不能保持相对独立性,导致职能定位不准、履责存在错位。四是在落实责任考核上,缺乏统一规范的量化评价机制。考核流程停留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考核形式多以听汇报、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考核扣分一般也只在发生案件或问责事件后才会出现,考核结果差异化程度较低。公众参与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考核结果运用不够,与激励机制挂钩不够,以致存在责任履行好差一个样。五是在责任追究上,追究的尺度难以量化,条款笼统,操作性不强,追究由谁决定、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惩戒性、科学规范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责任落实措施不力。一是主体责任流于形式。乡镇领导班子未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一些党委负责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时,常采用形式主义的套路,满足于开会、讲话、签责任书等样板动作,习惯于年初开会部署、年中发文落实、年终考核评比等传统模式,重部署轻落实,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检查、考核,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二是监督责任缺乏担当。主要表现在乡镇干部职工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不强,认为纪委的监督是来挑刺和出难题的,对同级纪委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乡镇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管理不愿抓不敢管,制度形同虚设,对出现的腐败问题或作风问题存在当老好人、睁只眼闭只眼现象,不敢处理,怕得罪人,又担心影响个人政绩,还怕影响到单位考核,故而导致单位内部管理缺失,监督缺位。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系统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前提,迅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做出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1.切实增强党委主体责任的担当,需要着力提高四种意识。一是知责明责尽责意识。党委和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决破除认识上的诸多误区,消除思想顾虑,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二是工作主体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和具体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具体、具体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责任田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将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视作自己的责任田,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研究方针策略,创新开拓实践,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四是表率示范意识。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党员干部做出示范、树立榜样。

2.切实增强纪委监督责任的担当,着力提高三种意识。一是依规履职的意识。纪委要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按照赋予的法定职能,开展执纪、监督、问责,既要协助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二是聚焦主业的意识。以三转为主轴,深入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力量抓好主责主业,树立再监督的意识。三是铁面执纪的意识。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大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在面对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执纪问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把握好落实两个责任的根本,建立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取得实效。

1.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认识、理解、厘清两个责任的意义和内涵,并自觉履行到各自的工作职责中去,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系统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廉政文化九进活动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展专家讲课、警示教育、廉政承诺、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传播廉政文化,浓厚落实两个责任的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导作用,坚持廉政建设逢会必讲,组织开展好党政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切实当好表率,唱好主角。每年讲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三是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传播作用,精心编发廉政短信、廉政专栏、廉政汇编,用好用活一墙一屏一栏一网一节目(即廉政文化墙、电子屏、公示栏、纪检监察网站、廉洁xxxx节目),动态宣传各级关于廉政建设的讲话、政策、案例,增强全县上下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双谈话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严格执行双背书制度,即每年由县委向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县纪委向下级纪检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层层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每年由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向同级党组织和县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每季度报告不少于1次。

3.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一是改进检查方式,探索建立日常督查、重点巡查、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立体式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坚持县委领导带队检查考核的同时,创新方式方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大督查、专项检查、执纪查案等形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二是建立五廉监督制度,即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县纪委全委会对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访廉、问廉、评廉、督廉的五廉监督机制,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导入和建立群众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建立巡察机制。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监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每季度开展巡察不少于1次。四是严格执行年终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单位(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年终检查考核与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等相结合,严格兑现奖惩。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实行纪委约谈。对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了解情况,提醒约谈,抓早抓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启动责任追究。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方式、力度,准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纪检组织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避免出现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两个责任落实调研报告二

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特别是省委出台一意见一办法以来,湘潭市委、市纪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凝聚共识,认真谋划部署,以追责问责为导向,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狠抓宣传督导,营造问责氛围。一抓学习。市委书记陈三新专程到市纪委调研座谈,在全市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多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要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纪委紧跟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在去年编发和同志关于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全国部分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探索等学习资料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各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和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搜集起来,以内刊形式印发学习,还编印《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各级各部门将两个责任纳入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本级开展两个责任在线专题访谈,10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结合实际谈体会、作承诺、讲打算。二抓约谈。市委书记陈三新率先垂范,带头亲自约谈部门负责人,8月11日,对全体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反复强调坐着领导干部的位子就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或分工对口的部门负责人20余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园区)、市直单位纪委(纪工委)书记。约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遮遮掩掩,不轻描淡写,既包括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也有举报问题和个人自律不严等问题。三抓督导。去年,市纪委开展2轮专项督导。今年来,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带队到各县市区(园区)和10个乡镇街道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逐一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委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市直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在市委、市纪委的示范和督促下,各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传、约谈、督导,基本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在全市营造不担责就要被追责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链条,划出问责依据。一是出台实施办法。去年,市委在全省较早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规定: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还修改完善《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了决策违规、执行不力、管理不善、行为示范等4个方面的行政问责情形,规定了4种对行政机关的问责方式和11种对当事人的问责方式。二是制定5+1责任清单。协助市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即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的主体责任包括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8个方面25条。市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为18条,市长的为17条,市委常委会成员既有共性清单,又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列出了个性责任清单。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具体化、条目化的清单制度,不仅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倒追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也将参照制定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书记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纪委也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均实行签字背书,存入档案库,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年初,全市共有191家单位和750名党政领导干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制,分别由市委和市纪委领导带队检查,改变了以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分的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去年,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单位和50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今年1至7月,全市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盯紧一把手。在受到责任追究的110名党员干部中,一把手有29人,占26.4%。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对该局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没有制止,受到诫勉谈话。还比如,市福彩中心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存在违规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禹尚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二是不搞法不责众。市福彩中心一案,同时问责了一把手、分管副局长、纪委书记、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原副局长、市福彩中心主任共7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案也有4人被问责。三是不因退休免责。市民政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龙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旅游,并干扰组织调查,虽然于今年5月4日退休,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些典型案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市反腐体系的全面升级,彰显出反腐零容忍、问责无已成新常态。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一样动刀子,决不护短。比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刘胜利,对该单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等问题不制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又比如,雨湖区鹤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新元,对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显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行为不反对、不制止,还以促发展、讲团结、顾大局之名表态支持,受到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1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落实两个责任以来,基层普遍反映有三个变化:第一个变化,一些党委从以前的只挂帅不出征,逐步向既挂帅又出征转变。一些单位原来由纪委书记推着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现在经常是党委书记推着纪委书记做事。第二个变化,各级纪委聚焦主业,责任田更加丰收。去年全市共立案431件4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同比分别增长97.7%、26.8%和24.3%。今年1至7月,全市立案406件407人,单纯违纪政纪的案件397件,占立案总数的 97.8%,给予党政纪处分270人(含往年遗留案件),其中县处级8人,撤职以上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许多干部群众深有感触地说:纪委还是那个纪委,人还是那些人,但工作却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三个变化,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明显增强,有的领导在决策拍板前都要问问纪委书记,这个事情搞不搞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是有差距、不平衡的问题:总的来看,两个责任的落实,县市区好于市直部门,上级机关好于基层单位,党政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好于副职。主要问题是:一是不愿抓。有的重业务不重党务,讲业务一整天,谈党建一支烟,对主体责任说不清、道不明,心中一本糊涂帐。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事,如果我这个分管领导把教育提醒、监督约谈全包了,那纪委书记干什么?还有的分管范围接连出问题,自己不查漏补缺,反倒认为纪委盯着我搞,挖洞寻蛇打没事找事。有的习惯于依赖纪委,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不是个别。二是不敢抓。在乡镇调研时,问乡镇党委书记:一年下来找过哪些干部谈过话?大部分支支吾吾、一脸茫然。三是不会抓。有的党组织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上,开个会议、发个文件、看个教育片、签个责任状,没有抓深抓细抓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二)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能力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党的十以后,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量激增,举报件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间办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个简单的违纪案件也要走完所有的程序。这就呈现出案多人少的局面,有的新进干部还未扛过枪就要上战场。基层纪委工作任务本来繁重,加上上级纪委层层抽调基层纪委办案骨干,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各乡镇纪委一般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干事3人和兼职纪委委员3人,但纪检干部很难专职专用。二是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基层纪委专业人才短缺,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工作经验不足,发现问题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欠缺。腐败分子反调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作案手段越来越高,相互串供屡见不鲜,非党员和监察对象不配合调查的现象也不少见,而纪检机关手段不足,基本依靠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调查取证往往举步维艰。三是快查快结有困难。上级纪委交办下来的件,要求规定时间办结,而调查核实一个件需要人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有的问题时间跨度长,证据遗失严重,调查取证困难。快查快结要求纪检机关重视核查违纪部分,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有的群众对这种做法不理解,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被摆平、被收买,包庇被举报人。四是定性量纪难把握。有的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理依据,基层纪委在定性量纪上存在困扰。如对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往往因缺少制度依据,造成处理难度大。另外,由于党政纪处分存在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各地纪检机关对同类案件的理解和处理存在差别,客观上存在执纪不平衡的问题。五是有的纪检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纪检组长说大案要案让上级查,我检查上下班纪律就行。有的拈轻怕重,得罪人的事、急难险重的事不愿意干,而借花献佛的事、露头露脸的事争着干;有的习惯于当甩手掌柜,让抽调或借用的干部当主攻手。有的纪检组长三转之后不知所从,坐等上级发文开会,推一下、动一下,不愿主动开展工作。六是纪检干部面临围猎的严重考验和挑战。当前,腐败与反腐败处于两军对垒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比普通党员干部更容易面临围猎的严峻考验。有的被调查对象一听到风吹草动,就四处打探消息,纪委还没开展调查,说情打招呼的就找上门来。有的为逃避查处,千方百计诱惑、拉拢、腐蚀纪检干部,或者对办案人员及其家庭进行骚扰、恐吓、威胁,扬言你们现在让我难过,我出去了绝不让你们好过等等。有的实施反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围追堵截和跟踪拍摄,企图抓住纪检干部的把柄。少数受到惩处的腐败分子不甘心自己的灭亡,利用媒体、网站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极尽诬告、诋毁之能事。比如,去年4月,湘潭县政府办原副主任朱修仁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朱不甘心受到法律制裁,在网上发帖恶意控告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以达到博取社会同情、减轻个人刑罚的目的。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围猎,使纪检干部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报告制度,由于没有详细规定,报告内容不规范,比较笼统,有的把述责述廉变成了述职诉苦。又比如考核制度,现有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也很笼统,缺乏量化的指标,使得实际工作中考核评价者只能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价值取向。考核安排也不科学,将纪委书记与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考核,纪委书记认真履职肯定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分,推选干部时会丢票,纪委书记不认真履职又会被追责,好比猫负责抓老鼠,反而让老鼠来评价猫,显然不合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要在认真总结盘点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摘编,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取得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成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抓责任落实,持续传导压力。以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5〕5号)两个文件为抓手,坚持市委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继续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督导力度,用好约谈、检查、考核等有效手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继续加大责任倒查力度,以严格的追究制推动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是严抓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让纪律成为变形金刚。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作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盯紧突出问题,深化作风检查。始终坚持以烧船称钉的决心惩治腐败,零容忍、无、全覆盖,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第6篇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2018年2月5日前召开乡党委会,听取各村(社区)支部抓党建工作履职情况,2月10日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支部书记对全村(社区)党员进行述职。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的建设重大部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方面进行,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等情况。及时传达大会精神,采取党支部“”、“党员活动日”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情况,组织宣讲小分队、理论宣讲员深入各村(社区)宣讲大会精神情况;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大会精神谋划推动本村(社区)工作等情况。

(二)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村(社区)党支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三)加强政治建设的情况。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面、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管好阵地、管好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等情况;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制的各项制度,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等情况。

(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的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部署等情况。

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等情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支部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办好办实农民夜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五)查摆存在的问题,加强问题整改。

深查细找支部在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差距,查找支部书记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到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方法步骤

(一)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深入开展督查。乡党委组织力量对村(社区)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全面了解情况,持续推动落实。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安排部署,认真总结,列出成绩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述职报告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防止“虚、空、飘”。

(二)召开述职评议会。

1、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职的支部书记要紧扣重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讲清楚履职尽责抓党建工作情况,工作中的不足和下步打算,作出整改承诺。

3、现场测评。组织参会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评价。

4、公开有关情况。村(社区)支部书记述职后,对述职评议会议结果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7篇

第二条: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向局党组述职制度,每年6月、12月各举行一次。

第三条:述职内容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

议、决定和要求等确保政令畅通的情况。

2.本地、本部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

3.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4.基层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5.党员教育管理及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情况。

6.扩大组织覆盖,创新组织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情况。

7.带领党支部一班人和基层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情况。

8.联系村(社区)及结对帮扶贫困党员和群众的情况。

9.党建工作机构设置、人员落实及经费保障情况。

10.基层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互动、同步推进的情

况。

第四条:述职方式

1.上述述职报告。述职人按照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自查,形成书面述职报告上报局党组。

2.大会公开述职。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大会公开述职。参加大会的人员原则上为局党组相关领导、支部全体党员、部分群众代表。

3.述职满意度测评。

(1)参评人员原则上为所在支部全体党员、部分群众代表。

(2)测评前应先由述职人向参评人员作述职报告,并回答参评人员的质询。

(3)参评人员应根据述职人平时的履职情况和述职报告,对述职人进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五条:履职评定及结果运用

第8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单吊一索男白板”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百色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参政议政。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中心,扎实开展政治协商

依照《百色市政协2020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本委今年承担常委会安排的“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界别协商任务。为做好课题调研及协商工作,本委制定了详细的协商调研方案,常委会成立了由黄建平副主席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邀请本委相关委员及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协商活动,在协商调研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注重实效。从7月上旬至8月中旬,调研组先后到本市平果市、田东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右江区等县(市、区)开展调研活动,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部门介绍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进行研究探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对我市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专程赴区内来宾、贵港等市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进行专题考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创新做法和先进工作经验。8月下旬,调研组认真组织起草《百色市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报告》,向相关委员和专家学者征求修改意见建议。8月27日,市政协组织召开界别协商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作情况介绍,调研组通报外出学习考察和在本市开展调研的情况,并就调研报告作了详细说明,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达成共识。会后,调研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市委作决策参考,得到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晓春“转相关部门借鉴”的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智宇批示“请检察院将报告所列问题分别对应部门列明并初步对接,提出具体解决路径,我再召集开一个协调会”。

年内,本委还配合提案委开展“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界别协商工作。常委会成立了由市政协韦晓东副主席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于5月至9月间先后在市内及区内外开展专题调研及学习考察活动。通过市内实地走访询问、现场听取介绍及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我市在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赴区内的河池市、柳州市、南宁市及区外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市等地考察和学习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探索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为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项创建工作,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民族团结和谐、边境安宁稳固建言献策。

(二)聚焦热点,努力推进民主监督

一是以提案督办为抓手,履行监督职责。依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今年本委领衔督办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第63号提案《关于加大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力度的建议》。11月下旬,本委制定了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方案,按照“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注重实效、委员满意”的原则,在承办单位办结并书面答复之后,组织邀请提案委员及承办单位深入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实地召开提案督办座谈会,由提案人对提案事项及原由作说明,承办单位就提案办理及问题处理情况作介绍和答复,面对面交流沟通、充分协商、达成共识,提案委员对该提案的办理过程表示满意。年内,专委会还协助做好分管副主席领衔督办的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第129号重点提案《关于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提案》的联络服务工作,确保督办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落实特约监督员制度。积极组织专委会委员和界别委员担任执法部门工作监督员,及时掌握社会法制建设情况,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服务大局,积极建言参政议政

今年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期间,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共提出提案15件;本委向大会提出的《关于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提案》被列为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重点提案,得到承办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办理,在草拟《百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易地扶贫安置点作为创建活动“十进”亮点工作之一,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下发实施。

7月中旬,受自治区政协委托,本委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专题协同调研活动,邀请市民宗委、发改委、沿边管委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部门和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凌云县等少数民族聚居县、靖西市、德保县、那坡县等边境县共同开展调研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起草上报《百色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调研报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我市的调研任务。

(四)深化学习,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履职基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开展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工作的理论根基。二是积极服务委员履职。为界别委员开展“五个一”履职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坚持走访委员制度,了解委员履职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建议。三是切实加强联谊沟通。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宗委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出问题;做好区内外政协到我市考察学习的接待陪同和联谊交流工作。四是增进机关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领导班子建设巩固提升年”、“书香政协?香飘红城”及机关党建等工作,加强与市政协各委室的团结协作,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会议服务和机关管理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百色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工作创新不足、深入基层了解反映社情民意不够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密切联系专委实际,以先进的思想引领工作。

(二)继续围绕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政治协商活动,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常委会协商课题。

(三)继续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推进法制建设、维护民族团结、改善社会民生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扎实做好重点提案督办工作。

(四)继续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第9篇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增强全矿各级干部的安全履职意识,确保安全履职到位,矿研究制定《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抄报:集团公司党委、行政

抄送: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党委宣传部、矿领导、副总、井领导

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督导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督导:

1 、在安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估不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

3、基层单位当班发生严重“三违”、重伤或瞒报工伤事故的跟班干部;

4、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存在隐患较多或重大隐患单位的党政主管;

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

6、精神状态差,安全工作处于后进的。

三、督导时间

督导实行旬督导制度,时间为每月的2日、12日、22日。(逢双休日顺延)

四、督导程序

1、安监部、生产部每月1日、11日、21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统计领导干部“三违”治理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和生产事故等督导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列出需要督导谈话的干部名单,报矿领导和政工部。

2、政工部按要求进行考核,并负责通知被督导人员和督导员按时进行督导。

3、督导谈话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统一协调,按照矿领导分管范围,实行分线督导。党支部书记、政工部室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督导谈话,科区长由分线矿领导干部负责督导谈话,技术干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督导谈话,井级和副总由矿党委书记或矿长负责督导谈话。涉及东城、张小楼井的干部时,两井党总支书记、井长分别参加督导谈话。

4、督导谈话议程:①被督导者查找安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以主观原因为主;②被督导者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③督导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

5、政工部、安监部、企管部必须派员参加督导谈话,并分别做好谈话记录。

五、处罚规定

1 、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执行;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评估不达标者,按庞矿发[XX]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生严重“三违”、重伤、瞒报工伤的跟班干部,按严重“三违”处理;

4、当月内连续受到二次被督导谈话者,罚款200元;

5、当月内连续三次被督导谈话,进行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两次黄牌警告给予撤职、免职、解聘;

6、被督导者无故迟到短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0元;

7、被督导者在督导谈话后一周内向督导员和政工部反馈整改信息,否则罚款200元。

六、相关规定 文秘资源网

1、干部因公出差、学习、因病(事)假不在岗上班,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部和政工部,在考核时给予充分考虑。

第10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三述”活动,促进区属单位“一把手”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为建设廉洁法治城区提供政治保障。 “三述”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简便高效的原则。

为确保“三述”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纪委成立口头“三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__同志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__、区纪委副书记__任副组长。

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由区监察局副局长程庆红任办公室主任,分四个工作小组: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报告区属单位“一把手”抓好本单位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等情况。

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根据《__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和《__市__区建设廉洁城区实施方案》,重点报告2015年上半年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情况,以及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廉洁城区责任分工的情况。

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市委《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重点报告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遵守“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执法等事项;是否对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即 “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在集体议事中是否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是否存在个人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事项的情况。

2、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封官许愿、任人唯亲、暗箱操作、违规打招呼的情况;是否公平公正,有无分亲疏、拉帮结派的情况。

3、公共财物管理使用情况。是否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本单位的资金使用是否严格审批程序;有无随意审批、动用专项资金的行为;是否在公务消费、公款接待上存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的情况。

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有强令、同意、授意、默许将本单位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改为直接发包工程、应急工程、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或将不是应急工程的项目拖延为应急工程,或通过“化整为零”等形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或擅自变更招标方式等行为。

5、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是否拒收或按规定上交红包、礼金及有价证券;是否存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现象;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要求或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是否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是否存在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等生活作风问题。

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纪律建设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作风建设,践行党的宗旨;加强品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一)准备阶段(2015年4月-2015年5月30日前)

1、确定“三述”对象。根据《__区区属单位“一把手”口头述责述廉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本年度第一批(总第七批)口头“三述”对象4人,分别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廖锦文;区投资推广局:赖建华;区妇联:罗安娜;清水河街道:文忠。请上述单位指定一名专责工作人员,于2015年5月12日前提供附件2相关资料报区党廉办。

2、报送“三述”报告。根据“三述”内容,各“三述”对象实事求是地对履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撰写报告。“三述”报告字数约为3000字,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送区党廉办。

3、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区口头“三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小组到“三述”对象所在单位召开测评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区工作组通过以下途径,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1)到所在单位张贴公告征求意见,公布区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2)到所在单位召开问卷测评会,对“三述”对象及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测评;

(3)找“三述”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三述”对象履职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4)查看“三述”对象所在单位会议记录、纪要等资料,了解“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和有关制度规定落实的情况;

(5)走访了解所在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或建议,并收集有关情况反映。

(6)梳理及网络舆情,收集群众反映和意见。

(二)实施阶段(2015年6月中旬)

准备阶段工作完成后,区纪委常委会将适时召开口头“三述”会议,参会人员为区纪委常委、区党廉办工作人员及口头“三述”对象。会议由区纪委书记(或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主要程序为:

(1)“三述”对象自述(约20分钟)。向区纪委常委会当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廉洁从政的情况。

(2)现场询问和说明。会议主持人根据问卷测评结果、走访了解掌握的情况及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询问,由“三述”对象当场说明有关情况。

(3)会议主持人点评。一是对“三述”对象的自述进行评价;二是结合问卷测评、群众反映等情况,指出“三述”对象存在的不足或者应注意的问题,提出有关要求。

五、结果运用(2015年6月下旬)

第11篇

四川省日前集中出台有关干部选任的5项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监督制度体系,为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凤、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这5项制度具体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关于加强违规违纪选人用人问题查核工作的六条规定》。

据四川省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些制度的着力点,一是强化过程监督和事前防范,二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强化问责追究和查处。如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任工作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重点,确保干部选任工作过程的合规合法。

四川省要求,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干部、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干部调动时提拔干部等9种特殊情况下的干部任用事项,需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批,并对工作运转程序、纪律等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下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的事前把关,防止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打“球”、搞“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

针对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监督,四川省规定县(市、区)委书记在提拔任职、平级交流、到龄退休时,要对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

(摘自9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海限制公务员离职经商

上海市纪委披露,近年来,有些领导干部离职后利用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的若干规定》对规范公务员退休(辞职)后从业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明确规定: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或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活动。

(摘自9月3日《京华时报》)

太原要求副科以上官员操办婚丧嫁娶需申报

自9月1日起,山西省太原市副科级以上官员,本人和直系亲属操办的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国外留学、国外定居等喜丧事宜,必须全部进行书面报告。

其中,喜庆事宜应提前15天,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丧葬事宜办理前,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相应内容,口头报告的,需在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近年来,太原出现了多起领导干部为本人或亲属操办婚丧嫁娶等事件时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此,太原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的通知》,专门规范领导干部的此类问题。

通知要求,凡太原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中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或国有(集体)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的领导人员,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时,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

第12篇

尊敬的xxx书记及考核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十x届x中全会精神之际,xxx书记带队的州委考核组莅临xx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在此,我谨代表县四大班子对xx书记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xx县委20xx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一汇报,请予以评议。

今年以来,xx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x中、x中全会和中央纪委x次全会、省纪委x次全会精神,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纪委的正确指导下,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工作导向,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在xx落细落实。

一、以“四个强化”担当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调整完善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xx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制定了《关于构建党委“四个主体责任”和“四项重大任务”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将

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领导、乡镇和部门。县委书记与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和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针对每个部门的不同工作性质和职能合理设置了个性化目标任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单独奖惩,使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强化部署。结合党代会、县纪委全会等会议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先后9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县政府党组、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组织召开了廉政工作会议,对本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具体安排;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贯彻落实。县委书记专门听取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乡镇党委书记专题汇报20余人次,听取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案件查处情况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势分析汇报6次。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委班子成员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按照《xx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20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2个乡镇、13个县直单位进行了表彰。

强化考评。按“六个一”考核办法,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

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个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强化监督。始终把监督工作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注重做到关口前移,以监督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今年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及时成立了以县级领导为组长的四个督查组,制定了《xx县换届纪律督查工作方案》,对7个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情况尤其是对换届纪律、换届风气等进行督查,做到细督查、严督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奠定了基础。期间,先后开展督查14次,换届纪律谈话50余人次,随时掌握乡镇换届工作中的苗头性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处置热点、难点问题。以县、乡、村三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分别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400余份。严把代表入口关和审批关,保证代表质量,根据“十不选”标准,层层筛选、层层把关、层层审核,共选出乡镇党代表293名,县党代表150名,州党代表56名。全面完成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所有组织确定的候选人均全票或高票当选。按照省州换届工作相关要求,对有举报反映尚未查实的4名拟提任乡镇班子副职人选取消了提名资格,全面落实了“零偏差、零落选、零容忍”要求。

二、以“四个体现”落实主体责任

在深化教育上体现责任。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县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也及时开展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会。依托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等载体,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

20余次。组织县级领导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中央十x届x中全会精神,通报了各类反腐倡廉典型案例,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特别是县乡换届期间,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3000余人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87次。逐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和《青海省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手册》8000余人次,开展培训16班次1210人。发放以“九严禁、九一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卡片25000余张,做到换届纪律三个百分之百。

组织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会,县委主要领导和部分党组(党委)书记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畅谈认识体会和工作思路,让各级党组织书记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运用讲话精神推动实际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积极支持上体现责任。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纪委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7个乡(镇)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6个县直部门配备了纪检组长,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在专项整治上体现责任。针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措施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活动4项。加强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全县所有公车张贴公车标识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开展执法部门、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

4次;查纠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起3人。在严格问责上体现责任。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26件,初核、函询18件(其中立案2件),正在办理3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7人。

三、以“四项措施”保障主体责任

给“一把手”提醒。研究制定《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约谈提醒实施办法》,县委书记与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勤政廉政提醒谈话;各常委与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了廉政谈话,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层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大家强化纪律意识,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常管常严、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目前已谈话140余人次。为“一把手”分权。严格实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公共资源交易、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明确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让“一把手”亮底。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和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坚持每半年作一次述廉报告。促“一把手”带头。坚持“四个带头”(带头执行责任制,带头执行县委决定决议,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各党组(党委)书记带头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做出廉政承诺,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促使领导干部做出表率和示范。

一年来,县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理清了责任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是夯实了主体责任。实现了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到“全面”责任的转变,让党风廉政建设成了党委的中心工作之一,不但是领导,还要负总责、担主责,改变了以往由纪委“一家在奋斗”的局面。三是狠刹了不正之风。落实“两个责任”,督查问责,双管齐下,纠正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思想认识不到位等不正之风,净化了社会风气,传递了正能量。

总结工作,仍然存在个别党组织向县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还不够主动;宣传力度不强,氛围不够浓厚;个别领导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够到位、不够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时“敷衍了事”的想法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地区的好经验,以此次会议精神和州委巡察组、州纪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为导向,以规矩为“薪柴”,烧旺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以制度为“针线”,织密党内监督之网这两个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抓牢工作责任、抓严工作纪律、抓实工作举措,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注重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明确“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开展好各乡镇、各单位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年底对新一届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工作。

二是增强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性。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永恒的主题,常抓不懈,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听取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县政协和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安排部署,并形成常态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好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抓“四加四”主体责任,拟定于11月中旬召开全县20xx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四项主体责任工作观摩述职点评会。

三是加强经济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对经济领域的有效监管,不断强化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项目、资金、土地利用等环节的审计。特别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筑牢廉政防线,杜绝资金违规使用、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强化政府投资监管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经济领域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效能督查。

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加大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村务监督员作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创建,强化村监会对“一事一议”工程建设的监督,确保农村牧区“阳光”村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