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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

时间:2022-02-24 09:06:02

纪委监察室工作总结

第1篇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委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室执纪监督围绕市纪委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践行“四种形态”,忠诚干净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抓好核心业务,强化执纪监督。

我室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关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精神,坚持全面从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积极做到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今年以来我室查办案件39起,其中函询了结14起,立案12起,初核了结13起,党政纪处分18人。

(二)配合上级工作,实干担当履职。

我室自3月成立以来,按照委领导安排,分别参与配合上级纪委工作。

***同志于今年3月1日至4月1日配市纪委执纪审查7室办案工作;***同志于今年配合省纪委案件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均能较好的完成配合任务。

(三)尽心扶贫帮扶,助力脱贫攻坚。

积极与各自分包贫困户对接,尽心帮扶,核算2017年全年收入和2018年一、二、三季度收入情况,查看各项政策扶持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帮助贫困户解决日常生活中遇见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联系贷款、提供种植优质核桃树苗、协调危房改造资金、联系安排就业岗位,精准帮扶,助力贫困户尽早脱贫致富。

(四)积极配合参与,完成临时工作

我室成员作为扶贫督导服务组和违规吃喝专项检查组的组成人员,按照委统一部署,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理论学习有待加强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落地,新事物、新思想、新要求,各类新制度新政策相继出台,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我室人员所掌握的知识储量明显不足,尚不具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的硬件条件,在学习和结合实际上做的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办案力量需要充实

本年度我室分配案件数量增加,因为我室人员借调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目前只有两名同志参与办案,工作量与办案力量有错位,办案力量有待加强。

三、2019年工作计划

展望2019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市纪委监察委工作安排,创新执纪监督思路,强力执纪监督问责。

一是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和内容,不断提高执纪监督人员案件查办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政治教育,不断加强执纪监督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提升执纪监督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2篇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学习教育

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4月初前,指导各党支部开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阶段性总结,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都开展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学习教育材料汇总归档工作。下半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制订下发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部署会,指导各党支部制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和“三会一课”计划,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协助党委组织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上海”系列报道;组织全体员工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全程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及时发出提醒,要求大家自行收看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媒体见面会;组织召开公司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向公司全体干部、党员传达大会概况和主要精神,发放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单行本;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传达上级要求,原原本本读报告、结合实际谈体会。

(二)班子建设

完成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配合党委做好方案计划准备、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以及会议其它材料的准备等工作,按计划步骤推进会议进程,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协调相关工作,确保了会议有序推进、按时召开,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完成推荐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相关工作。按照集团统一安排和部署,自下而上开展了党的十九大代表和市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配合集团组织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的相关工作。

配合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协助党委制订印发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体干部参加集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书记亲自给全体干部上党课,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行宣讲辅导。

调整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实际,配合党委完成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联系党支部分工调整。

配合完成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修订公司章程,将党建要求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配合完成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

(三)基层建设

完成党支部组织调整工作。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工调整实际,配合党委对公司党支部组成和领导班子联系支部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公司6个党支部调整为5个,根据党支部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2次组织支部班子成员调整配备工作,确保基层组织健全。

指导各党支部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和“三测评”工作。召开专题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并全程指导各党支部做好“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三测评”的准备和会议召开工作。

指导第五党支部做好市国资委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的申报和考核检查相关工作。指导做好申报材料准备、迎接市国资委系统第四考核组的考核检查,组织开展网上投票工作。第五党支部荣获市国资委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称号。

做好集团党支部书记座谈会相关工作。做好会务准备和保障。指导相关党支部准备汇报材料,组织试讲和材料修改,配合做好相关保障。

指导相关党支部开展军民共建、捐资助学等特色党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我的电影党课”活动,开展党课教育。做好主题党日案例征集工作,上报案例4个。指导第五党支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8月1日赴部队慰问。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捐资助学,与徐家汇街道沟通联系,今年各党支部共捐助学生3名,并分别派代表上门送上助学金。

完成“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相关计划协调,完成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考察等相关工作。年度共有1名党委书记、4名支部书记参加“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根据上级安排,对全体党员的信息重新登记校对并录入党管系统,及时做好党管系统的维护工作。年度发展1名新党员,新增2名入党积极分子纳入考察范围。及时做好新入职员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信息录入工作。

(四)精神文明

配合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相关工作。三月中旬完成拟写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并在月底获得公司党政会议通过。四月初正式启动老员工访谈,已完成企业文化故事的初步整理工作,推进企业文化核心要素确定。积极参与集团风采录征稿活动,征集并上报稿件18篇。定期更新宣传栏。协助工会安排春季踏青等活动。

完成申报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相关工作。配合党委成立创建精神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拟制创建方案和任务清单并获集团批准,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基本完成申报工作,积极推进网上申报工作,开展网上展示页面的设计和材料征集。

(五)纪检监察

制订、发布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签订责任书,完成两个党风廉洁教育日相关工作、组织看教育片、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完成干部任前谈话等相关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材料准备、会务组织工作,党委书记亲自向全体干部党员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配合党委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委、纪委传达学习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纪委相关会议精神,邀请上海市委学校教授刘卫平来司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记录片、《巡视利剑》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根据需要为新提任干部出具廉洁自律评价意见,年度共对11名新提任、转任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洁谈话,并签订党风廉洁从业承诺书。纪检人员根据需要参加招标会、遴选会、采购会,加强日常监督。

(六)其他工作

完成党委、纪委工作总结和筹划部署,完成党委、纪委会议保障和相关文件发布工作。协助党委、纪委完成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起草、审议和发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工作会议、年度考核、领导调研等材料中党建相关材料起草工作。完成党政会、党委会和纪委会的会务组织和保障工作,并做好会议文件的发布工作。配合合署部门做好新入职员工外调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在推进常态化学习教育上力度不够。客观上上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方案下达需要时间过程,主观上存在等 靠思想,在上级方案下达前的时间跨度内,部门和各党支部主动性不够,筹划和组织党支部“三会一课”常规性的组织生活不够积极,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能做到一以贯之地开展。二是部门人员在相关工作推进上有时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成质量还有欠缺,工作协调上有时还有不够到位。

三、2018年工作要点

(一)学习教育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协助党委抓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配合党委加强中心组学习的计划、组织工作。

(二)班子建设

加强党的领导,建强领导班子。配合党委深化党委班子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学习贯彻全国、上海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党建要求纳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配合党委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做好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巡视整改落实的督促工作;配合党委、纪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基层建设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意见,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做好“两学一做”常态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常态化工作清单,逐一落实相关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

(四)精神文明

加强与上级联络,根据工作进度和要求,积极开展创建精神文明的各项工作,全面接受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达标。积极参与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和行为准则的宣贯,推进建立企业文化制度。

(五)纪检监察

第3篇

一、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除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外,共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85个[其中:派驻纪检组14个、派驻监察室12个,纪工委4个、内设监察室2个,镇纪委、监察室各8个,市机关(公司)单位纪委、监察室各15个,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单位内设监察室7个],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69名。具体如下: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根据2001年市委核定的《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七个室: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教育调研室、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41名,目前在编干部34名,其中副处职干部1名、正局职干部2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局职干部9名、副局级干部6名(包括2名退二线干部)、副主任2名、副股级干部8名、科员4名、长期病假1人保留正股级干部待遇。附属编制5人(其中1名为国家干部身份)。另外,借用干部3名。

干部平均年龄39岁,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7人)、大专6人。

2、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工作室

根据省委、省纪委及*市关于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各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吴发[2008]35号),成立松陵、盛泽、震泽三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主任3名、副主任6名。目前到位14名干部,其中正科长级干部3名、副科长级干部3名,正股级干部8名(其中4名为行政选聘制干部)。

3、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部门共有14个,其中实施纪检组、监察室双派驻的单位有12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外经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实施纪检组单派驻的单位有2个: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

目前,配备的14个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领导的有7人,纪检组长中由市纪委机关转任的有5人。12个派驻监察室配备主任6名,其中4名由单位中层兼任,另外2人虽未兼任中层职务但主要精力在兼管的其他方面。

4、乡镇纪委、监察室

目前全市下辖9个镇级建制,由于汾湖实行镇区合一,故日常管理为8个镇级纪委、监察室。目前8个镇纪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并均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所配备的8个镇纪委副书记全部为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的有1人。实行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各镇专职纪检委员人数有所减少,为11人。

5、市机关单位纪委(同时内设监察室)

一般在设党委的机关单位设纪委和监察室,共有15个: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文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城管局、南邮*学院、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

目前,已配备14名纪委书记,其中有4名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有1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同时配纪委副书记5名;设纪委同时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8名。

6、两个开发区、市级机关、丝绸市场纪工委

目前设纪工委4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东方丝绸市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两个开发区纪工委为副处级建制(两个开发区的监察室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市级机关纪工委为副科级建制,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为正科级建制。

*经济开发区目前配备一名纪工委副书记,由一名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另配科长一名。汾湖经济开发区配备一名书记为党工委副书记,一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两名副主任和三名科长。市级机关纪工委配纪工委书记一名,由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由于刚刚完成机构升格工作。

7、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市机关单位内设监察室共有7个:市政府办、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目前只有旅游局尚未配备监察室主任。

二、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须解决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一向以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配备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出现断层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现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核定为编制41名,但一直未配足使用,目前由于工作室建立调出人员等原因在职34人。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导致部分室人手紧张,不得不外借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干部的培养出现断层现象,目前在职的副主任共6名(其中4人为副主任科员),大部分副股级科员的任期未满2年。

2、市级机关各监察室干部兼职现象突出。目前,机关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普遍由所在单位行政中层干部担任,大部分为人事、办公室等干部。由于兼职情况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中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跨部门交流有一定影响。

3、干部配备没有完全到位。有的部门纪检岗位尚未配备到位,有的地方纪检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平时开展纪检工作人员和力量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落实。

(二)干部提拔交流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干部岗位交流渠道比较单一。一是出口比较单一。一般交流、轮岗出市纪委机关的干部除纪委副书记去其他单位担任党委书记或局长外,其他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发展面不够宽。二是交流速度较慢。2006年以来,共交流出3人,占纪委干部总数的比例较低,导致在纪委机关工作时间过长,目前在纪委工作10年以上的干部有15人,其中5名工作15年以上;5—10年的有5人。同时,委局内部人员交流也不是很大,很多同志都是多年从事某一项纪检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的渠道不畅。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获得提拔的先例并不多,主要表现有以下二种情况:一是镇纪委副书记晋升纪委书记的渠道不畅。大部分纪委书记职位出缺后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晋升或由市级机关下派。由于副书记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晋升渠道不畅,很大程度上影响纪委副书记的工作职能的发挥。二是镇纪委委员职务晋升的不多。近年来,只有一名纪委委员去年底晋升为副镇长。

(三)机构和干部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纪委职能室设置离工作要求有距离。我们现在的室设置是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时的设置。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涉及面不断扩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调整,我们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要求。比如,*市纪委已经成立纠风室,而其所布置的工作涉及我们执法室和党风室两个室,有时界限不明确,需要领导进行协调。再比如案件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定需要与案件检查部门分开实行综合统一管理,而我们目前只能由纪检监察室承担。

2、派驻纪检组的设置问题。目前我们执行的是1996年市委批复的市纪委关于纪检组的设置的请示,但对目前已经派驻的如水产局、人事局、体育局等单位纪检组没有明确的设置文件,是因人而设的纪检组,同时其监察室按1996年文件都为内设监察室,但目前已经按派驻管理,所以有时与派驻单位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沟通问题。

(四)干部任用程序方面的问题

10月7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对200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中规定的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市至今未对镇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进行过明确,因此产生:一是市纪委常委会对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调整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产生尚不规范。在实际任用中比照市委组织部门制定的镇局级单位任免干部的程序和*市纪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来进行,但有时往往不能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内设纪委、监察室的干部的任用,往往等各单位自行任命后才发现要报纪委同意或应由纪委、监察局任命。

三、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一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关系到能否为建设和谐新*提拔强有力保证的问题,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作的成效、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信任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一)必须抓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任用规范,切实加强干部管理

1、制定干部任用程序规范。我们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进行了研读,发现新修订的程序与2002年下发通知规定的程序更加注重了市纪委常委会的任免建议,这样使纪委对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尤其是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可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我们建议比照此次下发的通知,尽快制定我市镇局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尽快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的程序规范。

2、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规范。(1)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对1996年市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未明确设立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设党组的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设置。中央纪委1991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机关组织建设提高纪检队伍素质的意见》要求:设立党组的并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部门,应建立纪检组(纪委)或由地方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我市设立党组的单位共34个,已经派驻纪检组的15个(其中国土局现属条线管理),除去人大、政府、政协外还有16个单位没有派驻纪检组(包括7个已经设立内设监察室的单位),其中12个单位已经具备派驻条件(除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文联外)。(2)规范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设置。近期考虑可增设纠风室,与*市纪委对口承担相关工作;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申请事业编制2—3名,解决部分调入干部编制难处理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力度

1、制定市纪委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一般任室主任同一职位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时,加大各室副主任、一般干部的交流、培养和轮岗力度,特别是加大与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中层干部交流使用。在市纪委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的机制。

2、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配备力度。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机构改革中市级党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方案的请示〉》精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市级党政部门设纪委的不少于2人(公安局纪委不少于3人),其余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1人。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不受部门内设机构限额的限制,其人员在各部门单位总编内单独列编,所在部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在干部配备中,尽量避免所在单位挤占编制现象,特别是应减少派驻监察室干部兼任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现象。在干部配备中,可考虑加大市纪委机关干部下派担任市级机关各纪委、纪检组和各镇纪委负责人的力度。

3、配足配强委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一是加大培养力度。要多岗位培养干部,要通过有计划培训、有目的的交流挂职等手段,大力培养干部,使他们早日成为复合型的纪检人才。二是注重补充委局机关优秀干部任室主任一级干部。要注意发现和选择具有复合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培养、锻炼,及早充实到室主任一级岗位上,使纪委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创新、开拓的工作局面。三是在全市公务员范围内择优选调年纪轻、学历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委局机关。

(三)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力度,全面确立以工作谋地位的氛围

1、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力度。要严格制定效能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岗位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的要求,考核坚持公平、实效、规范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自评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注意加大对工作突出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拔使用力度。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的思想、业务、作风和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和干部队伍,做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切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有实用主义思想。

(二)敬业精神、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现象。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下基层深入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不够,有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四)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五)自身建设要求不够严格,对一些问题缺乏高标准、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尚需加大。

(六)群众要求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公车管理、纠风治乱、减轻农民负担、查办案件等工作的力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思想建设。

1、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做好委局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2、按照台纪发〔20__〕12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办公室)

3、认真落实台纪发[20__]13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4、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坚持周一夜和支部每周集中一次学习制度,抓好委局机关党委年度的政治理论学习。(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加强业务建设。

1、制定委局机关年度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纪检监察业务、“十一五”规划、新农村建设、财经、审计等知识系列讲座,更新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2、组织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举办纪检监察举报、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新进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干部室牵头,教育调研室、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配合)

3、定期组织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工作交流,以会代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责任单位:机关各室)

(三)加强作风建设。

1、认真落实《市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和《台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议事制度,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责任单位:办公室)

2、建立实施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群众接待日、集中下访和机关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认真做好工作。(责任单位:室)

3、健全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调研制度,深入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总结基层经验,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4、认真落实市委“七个减少”和“四个不”,推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5、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外出执行公务纪律规定,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严肃办案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6、开展联系村扶贫帮困活动,完成好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任务。(责任单位:办公室)

7、进一步梳理完善委局机关办文办会、考勤、考核、车辆、财务、接待、执纪办案等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

8、建立室主任季度工作汇报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建设。

1、结合县乡两级换届,配齐配强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责任单位:干部室)

2、开展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在第三季度前完成。(责任单位:干部室)

3、在机关开展“规范化党委”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五)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落实好《台州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党风室)

2、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加强村级基础设施招投标的廉政监督。(责任单位:党风室牵头,教育室、执法室参与)

3、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开展对公交、供水、供气等窗口单位的行风评议,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巩固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制,深化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纠风室、执法室分工负责)

4、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效能监察,推进机关转变作风,促进“两年”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效能监察室)

5、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责任单位:纠风室)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围绕市纪委四次全会确定的办案重点,坚持有案必办、深挖细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责任单位:纪检一、二室)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整改重点。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和学风,增强开拓创新意识,模范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做党的忠诚卫士。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群众的贴心人。

第5篇

1、提升文字综合质量。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直接服务于领导决策,关系工作大局,分量重、要求高。因此,我们要把文字综合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头戏”认真抓好。(1)注重做好“传、帮、带”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公室人员文字综合能力。(2)注重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对我区的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品牌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力争多出精品、多出成果,扩大工作影响。

2、提升信息工作水平。(1)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督促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每月报送信息任务数不少于3条;各纪检组(纪委)和本委各室每月上报信息任务数不少于2条。办公室每天至少要向市级以上报送2条信息,每月自编《党风廉政简报》1期。(2)完善信息预约制度。认真分析不同阶段所能出现的信息情况,捕捉信息敏感点,每个月编发一期信息报送要点,向有关单位预约信息稿件。(3)完善信息评析制度。由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分析会,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线索,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4)完善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单位报送、采用信息情况通报一次。年终根据各单位全年信息采用得分情况,进行名次评比、通报表彰。

二、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

围绕贯彻落实中纪发〔〕9号、纪发〔〕13号和纪发〔〕16号文件,以区委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

1、制度建设方面。结合委局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公文处理、机要档案、网络安全、财务管理、公务用车、考勤管理、机关学习等内部管理制度,编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规章制度汇编》,着力以制度搞好服务,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运作。

2、组织建设方面。(1)健全完善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成立监察室,配齐配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3)制定出台《区纪检监察系统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的暂行规定》,加强后备干部培养;(4)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区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5)做好委局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6)做好“三员”选聘工作。

3、装备建设方面。按照省定一类标准,继续推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比作风、比纪律、比绩效,创亮点、创品牌、创一流”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履职意识、责任意识。

第6篇

今天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我受局党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__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__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国家安监总局和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力开展。

一、20__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主线,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初,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明确任务,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全年我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即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的中心任务,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严明党纪政纪,维护政令畅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使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并制定了工作内容、基本步骤、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

2月17日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了中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部署了20__年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8月9日,又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国家总局和市委的要求,总结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中,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的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纪检组、监察处安排专人具体抓,局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参加答题。全局108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竞答活动,其中局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24名。参与率100,优秀率97。全局干部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觉悟。在这次“学习纲要”活动中,我局纪检组获得了全国优秀奖。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重新制定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并以局党组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处室、各单位。同时,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和“两手抓”的意识。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录用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考核,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去年上半年在全局组织的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8名执法监察员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监察处参与组织招考工作,并进行全程监督。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工作中,纪检组和人教处、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处级干部任前考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家总局《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四是根据中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国家总局的“九条纪律”,制定了本局《工作人员十不准》。去年我局工作人员拒收礼金18000元,退回购物卡金额5000元。

五是建立了《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凡是提拔任用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或有情况反映的干部,局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处分别进行廉政谈话或戒免谈话。去年一年对提拔的干部廉政谈话10人,对有反映的干部戒免谈话3人。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约束制度,规范了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了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化,有效地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注重源头治理,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增强工作超前意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在规定的处罚浮度范围内,给予监察员的执法处罚权,我局党组十分重视,为了避免执法处罚不公平,煤监分局提出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这既保证了公证执法,同时也保护了监察员。

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涉及各处室业务的资金需求,财务部门督促业务处室进行 计划管理,要求在上一年末作出下一年度完整的工作计划和详细的经费预算,并严格履行项目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并由办公室审核、纪检监察处把关。我们还对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复审,并与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大额资金追踪回访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经费支出原则与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从制度上严格把关,从源头抓起,完善财务制度。比如在合同审批工作中,按我局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必须经纪检监察处、办公室、法规处等处室审核;还主动请市审计局对我局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把关,对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做到把审计、纪检监察工作重心前移。

三是认真做好“小金库”的清理工作。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严查“小金库”问题的通知》要求,[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局领导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部署自查“小金库”工作,制定了严密的自查方案,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市监察局写出了书面报告。

四是按照市纪委、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关于继续做好全市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清理纠正工作的通知》要求,局纪检组、监察处、办公室对全局在用小汽车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我们实事求是地将我局现有车辆情况主动向市自律办作了汇报,经市纪委、市监察局与市财政局协调,同意本着既按规定清理、又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原则,做好清车工作。同时借清车工作,纪检组明确提出了加强车辆管理的要求,办公室制定了《机动车管理办法》。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集中精力抓好机关队伍建设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一是集中组织学习了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和市纪委会议精神,学习国家总局提出的“九条纪律”;二是加强正反典型教育。集中组织收看了有影响、有教育意义的电教光盘,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观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举办的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参加了宋鱼水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

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执政为民意识。局纪检组、监察处还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了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力度。

去年,按照国家总局“在全国聘请百名煤矿安全监察廉政监督员”的工作部署,我们从市纪委监察局、产煤区主管部门、国有煤矿企业和产煤乡镇政府,向国家总局推荐的7名人选已被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聘用,并颁发了聘书。

(五)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把行政许可关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做好我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局党组决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工作中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对承担向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对安全评价机构负有监督管理工作的煤监一室、煤监二室、煤监三室、监管一处、危化处和法规处,都被列入了效能监察的范围。明确纪检组、监察处和办公室要通过听取有关处室的颁证工作情况通报;抽查企业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告知等程序材料;参与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工作;到有关部门和企业走访、座谈,听取各方面对我局颁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法,对有关处室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把关。有关工作人员是否有失职渎职、、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行为进行监督。

局党组还对此项工作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是要认真学习,把握政策;三是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去年,共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5个,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个。经过召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以及现场检查和调查,我局的行政许可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管理,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

(六)高度重视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积极办理群众来信

为提高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去年5月12日市政府在首都之窗政府网站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所有来信统一签收,主要领导批转到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限期办理,办理完毕统一回复。

到目前,我局共接到群众来信19封,其中建议类信件7封、咨询类信件5封、举报类信件1封,因非本 局职责范围事项合理退信6封。所有签收信件均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回复。

(七)认真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问题的清理纠正工作

8月份,中央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对贯彻国务院《紧急通知》、在规定时限内集中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市纪委要求,我们局认真开展了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登记清理工作。

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局务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会议进行动员。纪检组、监察处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并进行宣讲,将《通知》挂在局内网上广泛宣传,制作调查表,7位局领导带头、全局69名、预防中心39名工作人员都逐一签名表态,并将调查表存档备查。经过登记调查,目前没发现我局工作人员在煤矿有投资入股问题。

二、工作中的特点及体会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以贯彻执行中纪委廉洁从政的“五条规定”和局党组提出的纪律要求为主要内容,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精神,注重抓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问题,结合实际抓落实。

二是以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认真制定并落实局党组提出的《实施办法》和《任务分工》,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

三是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了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了纪律教育,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以贯彻执行国家总局提出的“九条纪律”,结合实际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为切入点,局党组对“九条纪律”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我局监管监察人员的“十条纪律”要求,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五是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形式,工作中注重抓过程,抓重点,重实效,促进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是局党组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二是注重抓基础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局党组十分重视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注意从抓教育入手,关口前移,重点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立足从源头上抓预防。对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如资金的使用管理,陆续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局党组结合重点工作提出的要求,为我们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更加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来进行。在工作中我们注意结合本局的工作性质、职能、任务和特点,来研究探索教育、制度、监督惩防并重的措施,通过监督检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20__年工作思路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

二要继续围绕全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这个中心任务,组织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加强对监管监察人员的勤政廉政教育。

第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受区纪委、区监察局直接管理,对驻在部门、街道(以下简称驻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是:通过改革领导体制,将派驻(出)机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及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管理为主;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确保工作成效,使驻在部门和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三条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按照分片分管派驻(出)机构的工作。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各职能室(中心)协助委局领导按照业务职能联系指导派驻(出)机构相关工作。区纪委、区监察局将12个街道、12个区直部门和5个工程建设指挥部派驻(出)机构分成5个片区。

(一)区直综合片,包括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贸易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城市建设片,包括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环保局、温州市中国鞋都产业化项目建设办公室、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建设工程指挥部、区进城口改建工程指挥部、区汇昌河水上公园建设指挥部。

(三)机关其他片,包括区直机关工委(监察室)和其他未设派驻(出)机构的区直机关(不含未纳入统一管理的单位)。

(四)街道一片,包括黎明街道、绣山街道、蒲鞋市街道、洪殿街道、江滨街道、南浦街道。

(五)街道二片,包括五马街道、南门街道、莲池街道、水心街道、广化街道、黄龙街道。

第四条片区成员单位在做好驻在单位纪检监察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同时,在区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和指派下,参与片区成员单位的、案件查处、党风、执法、纠风、宣传教育和其他区纪委安排的工作。片区成员单位由区纪委分管常委牵头,通过联席会议等制度整合力量,加强工作协作。

第五条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的决议和区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的情况;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或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派驻(出)机构应适时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并向区纪委、区监察局报告。

第六条派驻(出)机构通过参与驻在单位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以及其他有效的方式,履行对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向区纪委、区监察局报告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第七条派驻(出)机构收到反映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行政领导班子或其成员涉嫌违纪政纪问题的举报,或者发现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行政领导班子或其成员涉嫌违纪政纪问题及其他重要情况,应直接向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报告;其他干部的举报,由派驻(出)机构处理。

第八条经区纪委、区监察局批准,派驻(出)机构可对反映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政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调查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纪检监察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如有需要,派驻(出)机构可参与调查。

第九条经区纪委、区监察局批准,派驻(出)机构负责初核或立案调查驻在部门股级以下(包括股级)干部涉嫌违纪政纪问题或案件;也可由区纪委、区监察局授权、指定相关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初核或立案调查。

中央、省、市垂直管理部门授权委托区纪委、区监察局办理的干部涉嫌违纪政纪问题或案件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直接组织初核或立案调查;也可由区纪委、区监察局授权、指定相关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初核或立案调查。

立案由实施案件调查的派驻(出)机构所在党委(党组、党工委)或区纪委、区监察局授权、指定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准。

由派驻(出)机构立案调查的,应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察局报送备案;由授权、指定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立案调查的,应及时告知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

第十条各片区在区纪委指导下负责对片区部门查处的案件审理工作,并提出定性、处理意见,必要情况下,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区纪委、区监察局授权、指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查办的案件,其案件审理工作由授权、指定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负责,并提出定性、处理意见,必要情况下,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必要情况下,区纪委审理室可直接审理上述案件,并提出定性、处理意见,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审理意见与党委(党组、党工委)、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区纪委审理室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对正科级以下(包括正科)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处分程序和批准权限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派驻(出)纪检组长可以兼管与监督其他有关工作,并参加驻在部门的行政领导会议;派驻(出)监察室主任列席驻在部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

第十三条派驻(出)机构按规定在驻在部门阅看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参加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区纪委、区监察局印发的文件,根据工作需要发派驻(出)机构;派驻(出)机构可参加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有关会议。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可直接向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派驻(出)机构应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察局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工作信息等文件和材料。

第十五条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有关职能室(中心)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商派驻(出)机构制订相应的工作联系办法。

第三章干部管理

第十六条考察任免

(一)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人选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共同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呈报区委任免。

纪检组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的聘任工作,一般应按中层以下干部职务聘任办法要求进行,由区纪委、监察局发文;确有特殊情况的,可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征求派驻(出)单位意见后提名,并予以聘任。

(二)派驻(出)机构的区管干部,其任免、考核、交流和管理等执行区委的有关规定。

(三)为理顺派驻(出)机构组织关系,切实强化派驻(出)机构的监督职能,确定派驻(出)街道的纪工委书记排名位于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之后。

第十七条交流和录用

(一)派驻(出)机构干部在同一派驻(出)机构工作时间较长的,应予以交流。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的交流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共同提出初步方案,报区委决定。

第十八条教育培训

(一)派驻(出)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共同负责,培训经费由驻在部门负责。驻在单位根据需要,可安排派驻(出)机构干部参加有关继续培训和出国(境)考察活动。

(二)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参加省委、市委、区委党校进修,按照区委组织部的部署,统一安排;派驻(出)机构干部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安排。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和奖惩

(一)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和要求,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二)派驻(出)机构干部按照规定向区纪委、区监察局述职述廉。

(三)派驻(出)机构及其干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表彰奖励;其他方面的表彰奖励,由驻在部门负责。

(四)派驻(出)机构及其干部有违纪政纪行为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会同驻在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一)派驻(出)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群团关系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派驻(出)机构干部享受驻在部门同职级干部待遇,工资外津(补)贴以及生活福利、住房、医疗、退休等事宜由驻在部门负责。

(二)派驻(出)机构干部持有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的工作证件和驻在部门的工作证件。

第四章附则

第8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办公室党组成员集中两次,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李希书记在市委电视电话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要求办公室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总书记倡导的党员领导干部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内容,默记于心,深刻领会,严谨践行。尤其要对照李希书记提出的七个方面重点改进内容,深刻反省,自我检查,自我警示,自我提高。通过深入学习,大家对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和目的,有了真切的感受和认识,提高了作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联系党员承诺制,党组成员都做了廉洁、务实、为民方面的表态发言和新的承诺。同时,还召开了办公室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和学习了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组织安排,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已成为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个思想共识和工作态度。办公室党组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下发执行。成立了办公室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和监督检查。

二、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为避免学习流于一般形式,我们把学习教育的重点放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和勤政务实上,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并有具体的规定任务。党组各成员和其他副处级领导,每人要完成一个关于市三次党代会确立的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延安战略任务方面的研究课题;各科负责人,也要结合各科业务,完成一个研究课题。年末由党组评选出优秀论文,并予嘉奖。对各科室也明确要求,结合实际推行党员承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办公室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严肃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和监察活动

党组各成员和其他党员副处级领导,安排在专题教育的第二阶段对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开展一次严格的自查自纠活动,并由纪检组、监察室进行监督监察。自查和监察的重点是各级纪委特别要求查处的几个方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谋取不当利益。自查结果要向党组进行书面报告,同时,还要主动向党组报告配偶、子女就业情况。

四、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巩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中、省、市出台的反腐倡廉有关规章制度,在办公室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正在抓紧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内容,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二是进一步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三是对领导干部管权、管钱、管人、管事等重要环节做出具体的监督规定。施行重要人事、事务、财务专项监督。拟提拔和新调人员,由行政科会同监察室全面考查,报党组研究决定;办公室各科三千元以上业务开支,由相关科室、财务科会同监察室,共同进行市场考查;未纳入政府采购的一万元以上的办公配置,物业、维修和工程等,由监察室对相关科、室、队、所和事务中心,进行开支监督。没有经过监察室会鉴的大额票据,主管领导不予审批;四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目标责任书》,述廉报告和其他规定报告、申报,考核结果和违纪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等。

五、解决好干部职工集中反映的几个实际问题

当前干部职工集中反映的几个实际问题,一是提高医务室服务水平;二是改进机关食堂服务;三是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四是创造干部职工学习考查、开阔视野、提高业务水平的条件。办公室党组认真听取了这些意见,正在积极着手解决。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对提高医务室服务水平和改进机关食堂服务,进行了专题研究。医务室拟配备2套以上观察床位和输液等一般救护相关设备,面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正常的就诊就医服务。机关食堂本着质优方便的原则,从提高饭菜质量、整顿就餐环境入手,积极改进,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行政科在搞好每年一次的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落实干部职工休假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尽量为干部职工创造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提高业务水平的机会。行政科、财务科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意向征集和计划,拟定具体的操作办法,积极为干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习考查提供条件。

六、加强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在加强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中,起着积极的主导作用,党组继续加强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定期听取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培养。要求严肃开展廉政鉴定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纪检监察在干部晋级、晋职、评优树模中的廉政鉴定功能。

第9篇

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员办公室围绕辖区内镇(区)纪委办案中出现的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的短板,熟人办案阻力和干扰,案件移送审理后的补证较多等问题,依据省纪委、监委《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指引(试行)》,探索建立了交叉办案“四步工作法”机制,即以监察员办公室为牵头室,一案一授权初核、问题线索集中评估、兼职监察员协同办案、总结案例促进整改,擦亮监督“探头”,扎实推进监察全面有效覆盖,推动监察员工作有效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监察员办公室牵头对问题授权初核,不放松每条线索“蛛丝马迹”。监察员办公室统筹辖区内的问题线索,坚持“一案一授权”原则,要求镇(区)纪(工)委按照“线索必核、证据必采”的要求先期初核,甄别问题线索真伪,向监察员办公室提出处置建议。在线索初核中,把握好“全”“细”“精”三字诀。“全”,全面收集证据,辖区内镇(区)纪(工)委根据转交办的问题,制定初核方案,列明相关书证清单;在初核中,仔细甄别每一条问题线索,注重证据链的关联,判断涉及证据是否实用,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提请监察员办公室集体会商研判,向监察员办公室提出进一步处置建议。“细”,深挖细究每一处问题细节,围绕问题的隐蔽性、可查性以及被反映人职务等因素,对初核方案予以细致安排周到,形成环环相扣的调查取证措施;针对被反映人的年龄、健康等特殊方面的要求,制定相应应急方案,为“安全办案”提供必要保障。“精”,突出问题重点,精准调查取证,紧盯农村基层风险易发高发领域,将扶贫优扶、惠农资金发放、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作为监督调查的重点方向,通过内查外调的方式,摸清问题线索去向。

二是监察员办公室集中评估问题线索,为准确研判处置“把向转舵”。监察员办公室按照“一事一授权”的原则,建立问题线索集中评估机制。(一)周例会集中评估线索。每周例会,除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最新精神外,共同研究疑难复杂的信访处理、问题线索处置作为“必修课”,监察员办公室将辖区内镇(区)纪(工)委收集整理的初核材料进行一一过堂,摸排问题线索涉及人和事,综合分析研判。(二)专题会议集中评估线索。线索经评估不能成案,作了结处理的,该室联合辖区内镇(区)纪(工)委,邀请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信访室、党风室等室共同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集中评估、反复研判,制定规范化、个性化核查调查方案,分类确定处置意见,明晰案件调查方向。(三)借助外力集中评估线索。该室利用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审计、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沟通配合,主动获取问题线索并邀请相关部门集中研判,深挖窝案、串案、案中案,找出案件背后的问题线索。

三是构建“大协作”办案机制,抽调辖区内监察员交叉办案“兴利除弊”。监察员办公室构建“大协作”办案机制,整合镇(区)执纪审查力量,避免“熟人”对监察调查工作的干扰,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一)建构多方核查调查组。成立由监察员办公室主任、专职监察员、镇(区)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等兼职监察员组成的核查调查组,组内再细分为内审谈话组和外调取证组。(二)因案施策及时调整措施。核查调查组在调查工作中,发现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监察员办公室。核查调查组对其中需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的,交由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直接办理。监察员办公室也可依据工作需要指导调整取证方式方法,并请委机关相关职能室适时介入、协调配合,做到快查快结。(三)统筹开展交叉监督和专项治理。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扶贫领域截留挪用、与民争利等问题,农地征收背后的一些利益输送问题,村霸和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及社会保护伞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统筹使用辖区镇(区)纪(工)力量开展交叉监督和专项治理,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四是总结发案缘由推进整改,做到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标本兼治”。该室注重把查处问题与长效整改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实行面上同步整治。一方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向辖区镇(区)政府(管委会)提出工作建议,同时注重从典型案例中发现重点领域和部门存在的普遍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通过监督评议,执法监督建议等形式,推动辖区内镇(区)及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今年,对镇(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点建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集中居住点建设规范高效开展,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其他镇(区)同步排查,同步整治,同步监督;运用反面典型,精准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各镇(区)党组织召开支部会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已发案件进行全面剖析,组织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完善廉政防控措施。

【总结与思考】

一、 监察员办公室要发挥“引”力作用整合资源,有的放矢初核问题线索,转“粗放”管理为“精细”核查,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消除人为因素办案影响,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 监察员办公室要加强“调”配协助同向发力,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走出“单打独斗”办案窠臼,发挥县级办案经验足方法多的特长和镇(区)熟悉案情的优势,协调一致办案。

第10篇

第二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同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之间的关系为系统工作联系和一定的指导关系。

第三条系统工作联系坚持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系统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工作联系必须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根据全省发展计划部门工作业务实际,着力抓源头和治本工作。

第五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与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联系坚持"调查研究,商讨对策,沟通信息,强化监督,协调行动,标本兼治"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分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商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路和对策。

(二)协调党风廉政建设中有关规定的制定和实施。

(三)协调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相关工作。

(四)交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五)沟通来信来访涉及到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工作人员有关廉政的情况。

(六)了解省发展计划委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发展计划部门进行公务活动的廉政情况。

(七)提供查办案件工作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省发展计划委纪检组、监察室与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联系的具体内容是:

(一)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组长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二)适时召开座谈会或专题研讨会,研究全省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系统特点,有指导意义的问题。

(三)组织调研或会同各市、州、地发展计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联合调研,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带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下发纪检监察工作年度总结,工作安排,推广好的做法及经验。

(五)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和省纪委的业务培训。

(六)不定期收集省发展计划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中的勤政廉政情况。

第七条各级发展计划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联系中要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一)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同业务干部的联系与合作。

(二)坚持原则,模范遵守党纪政纪条规,自觉接受监督。

(三)注重调查研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

(四)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11篇

20xx年上半年,我室在州纪委、监察局的正确指导下以及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贴我县经济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好执法监察工作。现将上半年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

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在学习过程中,重点学习了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县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领导的讲话;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开展学习,进一步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自学的基础上极积参加单位组织的周一学习。今年上半年正值乡镇党委换届,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综合室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了中纪委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相关文件,为顺利完成乡党委换届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上半年共完成政治理论学习20余次。

二、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全力配合支持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工作座谈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州委六届十次会议精神,我室根据州委“千名干部进村人户(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活动,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抽调人员投身到“千促”活动中,经过一个月的努力自始至终地完成了“千促”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为使我县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我室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认真总结招投标统一平台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廉洁、高效、公开招投标的有效形式。上半年我县共进行招投标5个,共涉及工程金额400多万元。签定《工程廉政合同》12份,涉及金额1102.9万元。

(三)认真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我室会同发改、审计、财政、城建等部门和具体实施建设项目的单位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上半年共计验收各种工程建设项目18项,累计资金:16539.13万元。

(四)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问题工作

根据迪庆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迪治工法(20xx)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室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了认真的自查,分别对**县市政综合建设项目、**县(看守所、拘留所、防爆中队)三个项目、**县(塔城镇派出所、巴迪乡派出所)建设项目、**县(攀天阁乡、叶枝镇、白济汛乡)中心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迪庆州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治理排查整改。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迪庆州扩大内需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对照整改。经过整改,**县市政综合设施建设项目、塔城派出所、巴迪派出所、迪庆州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看守所、拘留所、防爆中队、攀天阁计生服务站、叶枝计生服务站、白济汛计生服务站中存在的缺环境影响评价的问题已整改,缺土地审批手续的问题因历史原因久远,造成整改困难,我室正加紧对以上未完成全部整改的单位跟踪监督,督促尽快完成整改。

(五)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责任追究不严、不到位的问题

为强化行政责任,促使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室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事实求是,分清责任,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上半年针对县政府办公室陈继红同志未组织人员参加云南省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给予行政问责,在具体实施问责过程中,执法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方针政策,充分调查了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对县政府办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认真反省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一是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和完善我县政府采购配套制度,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的法制化、透明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操作。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使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有效地防止采购资金的监督失控。通过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

(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

针对巴迪乡的水电开发正处于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中,各种投资者、技术人员、务工者纷纷涌入巴迪乡参与开发建设,**县纪委监察执法综合室、**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政务落实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四部门联合到巴迪乡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检查,经过检查明确要求巴迪乡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保障好食品安全等后勤供应保障工作。最后,检查组对巴迪乡生猪定点屠宰场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巴迪乡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屠宰、检疫管理,在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确保肉品质量。二是加强新出台的定点屠宰管理法律法规和肉制品检验检疫知识的学习,确保依法、科学地做好屠宰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三、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工作范围广、领域宽、任务重、人力少,造成顾此失彼的现象。如项目资金检查,项目多、资金大,不可能逐一地检查,只能靠单位自查,自查又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揭露问题,导致检查流于形式。

(二)知识面不够宽、业务不够精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力度不大,对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四项制度开展好上级统一部署和安排的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紧紧围绕委局安排的工作目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拓宽知识层面,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抓住不放,跟踪督察,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四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查找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漏洞,推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机关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事件的发生。

六是抓好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是继续抓好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的事中监督。

八是加大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新农村提供保障。

第12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非常荣幸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xxx街道监察办公室挂牌成立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是贯彻落实《监察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监察全覆盖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部署,是中央、自治区、州、市党委为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市纪委、监委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身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我感到非常自豪,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我谨代表xxx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作如下表态: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守政治责任

以“四个意识”意识引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树立职位就是职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意识,抓好职权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巩固xxx街道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始终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在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市委、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按照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摆正自己的位置,加强与街道班子成员的团结,密切同志间的协作,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满腔的热忱和敢于碰硬的作风,尽职尽责地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到街道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找准工作定位,积极主动作为,为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三、强化规矩意识,持续深化自身建设

律人先律己,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查办案件工作纪律,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本着对党、对组织、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职,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和可爱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监察办公室和纪工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发挥监察办公室“探头”和“前哨”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绝对忠诚、担当作为、干净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市纪委、监委及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职责履行,加大监察力度,实现监察全覆盖,确保无盲区,切实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