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4:19: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伤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 参保 社会保险 分析
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度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261万人。而据国家人社部统计显示, 2012年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4543万人、4996万人、2702万人、7173万人,分别占农民工总量的17.2%、19.0%、10.3%、27.3%。从上述数据可知我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少、参保率低。对此笔者提出简要的看法及解决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建议。
一、现状分析
1.由农民工自身就业特点所决定
由于农民工就业具有不稳定性、流动性、跨行业就业等诸多特点,加之农民工受教育文化程度低,因此主要从事一些脏、累、苦和危险的工作。由于上述行业一般都具有时段性、规模小等特点,从而不利于他们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2.中小企业参保的意识仍不强
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机构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但由于绝大多数私营企业老板都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导致了绝大多数私营企业至今仍未参加社会保险。而绝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在此类企业工作,这就导致了他们参加社会保险的困难。
3.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初中及初中以下占农民工总数的76.3%,约为20037万人。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对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也就导致了他们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时,不知道怎么去维护。
4.社会保险制度设计不完善
有些社保经办机构对企业参保实行“五险合一”的参保办法,这样既加重了企业缴费负担,也影响了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尤其是中小企业。同时,社会保险制度还存在,信息化建设滞后,农民工参保后难转移,享受待遇难办理等问题,这都导致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预期收益期待不高,积极性下降。
二、提高农民工参保率、增加参保人数的建议
目前我国农民工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基数大、劳动年龄跨度大、流动性强、就业范围广,且在农村户籍地都有自留地;二是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就业;三是我国先后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等一系列的城乡居民保障制度,已覆盖了农民工。
由于存在以上三种情况,这就决定了农民工在较短时间内都按《社会保险法》来参加社会保险是不现实的。目前如何解决我国农民工参保率低的问题,笔者认为应根据农民工群体的上述特点,让农民工有选择地参加社会保险中的不同险种,具体建议如下。
1.按农民工群体文化程度不同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绝大多数不从事体力劳动,若失业,经过培训,他们也很容易掌握一技之长,因此将来他们留在城市生活的概率大,建议他们优先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强制他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他三项保险也应有条件参加。
2.按农民工群体年龄段不同
对40岁以下青壮年农民工,建议可强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他三项保险可暂缓。对41~50岁的农民工,建议应强制参加工伤保险,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三项保险可不参加。对50岁以上的农民工,建议应强制参加工伤保险,其他保险可不参加。
3.按农民工从业情况不同
建议应强制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他三项保险可自主选择参加。建议应强制从事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其他四项保险可自主选择参加。
三、农民工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农民工选择性参保也有现实可行性,就此简要分析如下。
农民工群体首先应该参加工伤保险,原因是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且费率低,而发生工伤赔付时待遇高。其次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因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虽缴费高,但转移方便,且缴费满15年后退休享受待遇规定明确。最后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实这三项保险对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多大实际的作用,因此作为农民工最后选择参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但缴费高,且转移关系难,加之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各地不统一,因此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是很难的。同时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若患重大疾病,还可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和刚实施的大病补充保险报销。
2007年1月,重庆市劳务办、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联合开展了一次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发现,进城农民(主要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和从事自主经营的农民两部分)对政府有期望――
一盼城乡户口一体化。在进城农民期望政府优先解决的问题中,选择城乡户口一体化的农民最多,比重达到39.3%。其中进城自主经营的农民主要关心城乡户口一体化后的身份平等问题及派生的社会歧视、子女上学与就业等问题,而农民工主要关心城乡户口一体化后的生活水平提高问题。
二盼提高收入水平。有38.3%的进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提高收入水平,其中,进城自主经营的农民更关心利润问题,而农民工更关心工资待遇问题。在利润问题上,进城经商农民期望政府尽量降低各种费用,使他们的成本进一步减少;在工资问题上,进城务工农民期望政府促使用工单位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同时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工资升降机制。
三盼改善工作环境。在进城农民期望政府优先解决的问题中,进城自主经营的农民与农民工最关心改善工作环境的人数所占比重分别为33.3%和33.6%。在软环境上,进城农民希望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对他们的管理能够更人性化一些,行政效率更高一些,希望城市居民理解他们,不要把他们当外人对待;在硬环境上,进城农民希望用工单位重视他们的安全生产并增加安全方面的设施投入。
四盼看病就医不再难。在进城农民中,有32.4%的人期望在看病就医上得到政府的帮助。
五盼工伤保险。期望政府优先解决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农民达到31.8%,而实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进城农民只有7.9%。农民工们期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强制要求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并通过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防止走过场。
六盼子女上学环境不断完善。在进城农民中,有8.1%的人要求政府首先解决子女上学问题。
七盼拓宽就业渠道。在进城农民中,有5.8%的人期望政府优先解决就业渠道问题。进城自主经营的农民更关心政府如何实现信息共享的服务问题,而农民工更关心如何畅通信息渠道问题。在信息渠道共享问题上,进城农民期望政府相关部门多提供一些指导性意见,而不是坐在办公室等他们上门询问;在信息渠道规范问题上,进城农民期望政府既要鼓励增设劳务中介机构网点,方便他们随时进行咨询,更要严厉打击黑中介,让他们放心地咨询。
八盼与父母住一起。在进城农民中,有89.7%的人没有与父母住在一起。他们认为,为了能够尽快做到让父母安享晚年,除了需要他们自身的不断努力外,特别期望政府在住房问题上提供帮助。一是希望普及廉租住房,让他们在目前经济条件尚不宽裕的情况下租得起房屋;二是希望能够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同时尽量搞活二手房市场,让他们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买得起房屋。
(摘编自《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就业与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消防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路外、民用航空、环境污染、核设施以及国防科研生产等方面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为安监部门)为事故调查的牵头部门,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实施。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五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事故。
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客观、公正地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值班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至事故发生地的市、区、县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急性工业中毒事故还应当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时间以值班电话记录为准。
建设工程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负责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人上报。
外市生产经营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至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第七条区、县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接报事故后2小时内,报至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接报事故后立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上报,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八条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事故信息后,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第九条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昼夜值班和事故接报记录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引发次生事故。
事故现场的拆除,应当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拆除事故现场或者清理、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和相关记录,或者使用拍照、摄像等手段采集证据,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痕迹和物证。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事故发生单位: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员工或者其他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生产经营单位为事故发生单位;
(二)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发生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的职责确定事故发生单位,未签订协议的,根据事故责任确定事故发生单位;
(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对作业区域内安全生产统一指挥管理发生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的职责确定事故发生单位,未签订协议的,该生产经营单位为事故发生单位;
(四)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工段、设备等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事故的,该生产经营单位为事故发生单位;
(五)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专业承包或者劳务承包单位发生事故,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为事故发生单位;非法分包的,总承包单位为事故发生单位;
(六)其他依法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事故的调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下(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查处情况应当及时报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监、劳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
(二)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区、县人民政府委托区、县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下列事故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较大事故
2、列入市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单位发生的事故
3、外市生产经营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
4、鼓楼、玄武、白下、建邺、秦淮、下关、栖霞、雨花台区发生的建设工程事故
5、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四)省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委托调查的事故,由被委托部门会同安监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所列事故的调查,市、区、县人民政府另有授权或者委托的除外。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工会等部门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必要时应当邀请卫生、质监、劳动保障等部门参加。
参与调查的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并与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没有利害关系。
第十四条调查组成员应当按照下列分工履行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者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罚的建议,按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事故中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人员立案侦查;
(三)工会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四)监察部门负责对事故调查工作实施监督,对事故中涉及行政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五)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查事故中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赔偿等工作,处理涉及劳动争议的问题和案件;
(六)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对建设工程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七)质监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
(八)卫生部门负责对人身伤亡、急性工业中毒等事故组织抢救、技术指导和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
(二)查明事故的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
(三)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按规定期限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的统一领导,密切配合、恪尽职守、信息共享,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并调取有关资料。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调查组组长应当根据多数成员单位的意见作出结论,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如实表述各方的不同意见。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60日。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批复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分,并于作出处理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批复的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事故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向组织调查的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并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档案制度和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分析事故情况,做好报告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监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所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调查组成员分工履行职责,相互推诿的;
(二)事故调查期间未经调查组组长允许,擅自有关事故信息的;
(三)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利用职权牟取部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她原本是一位勤劳能干的农家妇女,家住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维的乡桃苴村桃苴箐组22号。2008年8月30日的一场地震,造成了她家的房屋倒塌,2009年,当地政府恢复重建地震灾区,夏彬馨获得了一定的补助,此外,她还申请贷款5万元,建盖了自家的房屋。
为了偿还贷款,夏彬馨于2009年底来到永仁钒钛技术有限公司炼铁厂打工,岗位是运焦工。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一年多的时间都还比较顺利,挣了一点钱,偿还了部分贷款。
不幸却在此时来临。
2011年1月3日晚上10点多钟,夏彬馨正在运焦班上夜班清扫场地时,被公司同事驾驶的用于铲除焦炭的50型装载机出数米之远。
公司办公室的人当晚将其送到永仁县人民医院检查。照夏彬馨的说法,她本想是住院观察的,可是没有床位。而且由于没有外伤,医生说并无大碍,也未作任何处理。夏彬馨被拉回公司,住在公司的职工宿舍里休养。
第二天,夏彬馨感到双腿疼痛难忍,无法行走。又被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这一次,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右小腿多处软组织挫伤,建议住院输液观察。
1月6日,夏彬馨入住永仁县人民医院治疗。1月25日,夏彬馨曾到与永仁毗邻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作MR检查,结果为:未异常。
至3月20日共75天在永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时间,夏彬馨住得并不安心。据她说,公司的工伤管理员多次去到医院,找到主治医生,说夏彬馨无伤无病不须治疗;另一名在公司上班的职工,据说是公司老板的亲戚,也来到医院大吵大闹,还辱骂病人,并说夏彬馨是无病装病想赖老板。夏彬馨还反映说,她住院后公司存在不及时交费的情况,导致间歇性停医停药30多天。
到3月21日,眼治疗没有效果,经过患者多方争取,夏彬馨被转至楚雄州中医院治疗,期间,中医院曾对其做过神经肌电图检查,结果为正常。可是夏彬馨身上的疼痛并未消除,双腿越来越不听使唤。到6月3日,共住院72天,公司叫夏彬馨出院,并派车将她接回永仁,此时夏彬馨双手杵着拐杖,左脚有些麻木。靠右脚勉强拖着行走,由于无法着力,她多次摔倒在地。
从楚雄州中医院出院时,院方的建议是转上级医院治疗。为此,夏彬馨向公司再三要求,转往上级医院。6月30日,她被转到昆明市,住进了昆明总医院。经检查,夏彬馨脊髓损伤,右下肢周围神经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早在今年2月18日,夏彬馨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夏彬馨因多处软组织挫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2011年9月5日,夏彬馨委托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伤残等级评定,根据体格检查结果并结合医院诊断结果,该中心评定夏彬馨“胸10平面以下感觉减退,右下肢屈曲,伸直受限,肌张力高,左下肢肌力Ⅳ级,右下肢肌力Ⅱ级,达四级伤残。”
有了如此的鉴定结果,还说夏彬馨是“装”出来的,无论如何出入太大。
坐在轮椅上的夏彬馨双脚有些浮肿,穿的是平常只在家里才穿的宽大的睡衣,自己以前的其他裤子,现在已穿不进去。而且据她说,由于脊髓损伤,她的右下肢已萎缩了一截,双腿不一样长。
关于在各处住院及转院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问题,夏彬馨反映她在永仁住院时,公司有不及时支付住院费的情况;2011年6月3-30日这27天,夏彬馨被从楚雄中医院接回永仁后没有住院,只好自费购药服用;此外,夏彬馨还出示了一份昆明总医院的欠费通知,尚欠这家医院6000元住院治疗费。
而在楚雄州总工会向云南省总工会办发来的一份有关夏彬馨工伤情况的调查报告中,永仁钒钛公司已向夏彬馨支付了如下费用:一是2011年1-7月的工资7000元;二是在永仁县人民医院的住院费用7406.84元、在楚雄州中医院的住院费用39355.74元、在昆明总医院的住院费用41007.5元:三是支付生活费6700元。
在夏彬馨的伤情尚未痊愈之前,各种费用的计算似乎为时过早。当初她到钒钛公司上班时,公司已为她购买过医疗保险,按说她可以获得医保中心的补助,遗憾的是,永仁县医保部门也认为夏彬馨的伤是装出来的。据夏彬馨反映,她在昆明总医院住院治疗时,原本不到出院的时间,可是钒钛公司负责管工伤的人员和永仁县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曾到医院,向医生说明夏彬馨是装伤,并停止支付医疗费,在尚欠医院6000元费用的情况下,夏彬馨只好出院。医院在她的出院证明上的建议是“继续治疗。”
夏彬馨是否有伤,是否需要治疗,不是由公司一个负责管工伤的人说了算,也不是由医保中心的人员说了算,而应该由医生说了算。
夏彬馨被迫出院,只好滞留昆明,并到各处上访。今年8月,她由女儿推着来到云南省总工会,室的工作人员看到轮椅E的夏彬馨,感觉和“装伤”联系不到一起。工作人员一方面为母女两人安排了住宿,同时给予了1000元的生活慰问。
随后,云南省总工会责成楚雄州总工会对夏彬馨的工伤情况进行调查,永仁县总工会、劳动部门、钒钛公司派人将夏彬馨接回永仁。
云南省总工会室的李瑞华告诉记者,夏彬馨虽已进行司法鉴定,但她回到永仁的首要任务,就是到楚雄州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她本人和公司如有不服,可申请到省级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为最终结果。这是问题求得解决必须走的法定程序,因为只有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这是后续措施的依据。
2011年11月22日,距离夏彬馨被接回永仁两个多月以后,记者接到夏彬馨打来的电话,她说自己回到永仁后,就在着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中。永仁县劳动部门仍然认为她是在“装”病,并且将此情况报告了楚雄州劳动部门,致使她的劳动能力鉴定迟迟没有结果。也确定不了伤残等级。
我只能告诉她省总工会部门的电话,请她咨询工作人员,如果在州级劳动部门无法进行鉴定,是否可以凭借手上的材料直接向省级劳动部门申请鉴定?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牵头落实)。二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三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公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城区优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服务片区招生名额的公开公示力度。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依法及时公布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通报责任追究情况,逐步提高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情况的公开比例。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对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以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重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及时在主流媒体曝光。
(十一)继续做好就业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及时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工作;定期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和培训信息。
(十二)继续做好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审计结果公告,重点公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审计情况及审计处理结果。
(十三)继续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及时主动公开科技经费及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重大专项的方案和配套政策、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应用信息,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
20、30人员成高失业率人群
福建省统计局的城镇失业人口调查报告显示,青壮年已成为失业率最高的群体,而高学历失业人口比例正呈上升趋势。在失业人口中,因本人原因(如主动辞职)失去原工作而失业的占30.5%,这部分失业人员以青年群体比重最大;因单位原因(如单位倒闭裁员)失去原工作的占27.8%,这部分失业人员中中年群体比重最大;毕业后未工作的也达到了失业人口的18.2%。
在2009年《社会蓝皮书》会上,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发展室李炜博士称,调查显示,城镇的经济活动人口失业率大概是9.4%。据社会学研究所所做的失业率调查,在一段时间没有工作,同时又有工作意愿,又找过工作,但是仍然没有就业的比例在中部和西部的一些大城市都超过10%,其中的85%大概是18~49的青壮年人口,年纪不是很大。依然想工作的人口,基本还是青壮年人口。而且他们其中有一半左右是失业了一年左右,另外还有一半是失业三年以上。而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的青年失业率也有较大攀升。
有关专家认为,20、30人员的失业,和目前的大学生失业问题关联度很大。首先目前一些高校的专业设置、教学安排和市场相脱节,造成毕业生无法被消化。另外年轻人的心态也是一个原因,不少人的抗挫折能力差,一旦在工作和求职中遭遇困难就容易出现放弃和懈怠,还有一些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工作时缺乏职业思考,缺乏理性的择业标准,对想做的与适合做的事分不清,就业面窄,这也导致了很多年轻人的失业。“事实上,20多岁这个年龄段最容易产生辞职和跳槽的情况,这种情况这两年有加剧的趋势,这也是导致目前青年人处于失业状态的原因之一。”翁坤海表示。此外,就业期望过高,不愿就业和就业能力差等主观因素,也扩大了高学历人员的失业队伍。
“黑领”析辩
不应以体面、温文的“领”来冠之
从白领到蓝领、灰领,再到陆续演化出的“金领”、“粉领”……近年来人们习惯于以“领”色来划分职业人群。当然,白领通常泛指那些在办公室里工作,在写字楼内从事文秘或其他文职业务的人员;蓝领主要指工人,包括具有专业技术的一线工人;灰领指的是既掌握较多的现代科学知识,又具有较高的操作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金领”、“粉领”则分别指高收入职业和女性集中的行业人群。这几大“领”的职业概念都较直观,亦好理解,但现在“领群”中又冒出个“黑领”。
“黑领”是什么?百度词条上说:黑领阶层主要是指下岗人员、待业人员、无业游民、农村中的困难户。可网上盛传的一位经济学家的解释却完全颠覆了先前的“黑领”之说:他们(黑领)开着“自己的”大排量名牌汽车,出入高档酒楼、高级夜总会,乘坐头等舱或软卧,住星级宾馆,拥有黄金位置的几处豪宅,购全套红木家具,在位置最好、景观最佳、装修最豪华、质量最安全的办公楼上班,他们有独立办公室,不打卡,喝茅台五粮液,品天价普洱,抽极品中华……收藏古玩字画珠宝黄金,出入高级会所,戴劳力士,挎路易威登,玩高尔夫,公派出国,免费疗养,带薪假……他们就是在全中国一线二线三线城市遍地开花,全面崛起的新兴黑领阶层。相对于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白领,他们的衣服是黑色的,汽车是黑色的,脸色是黑色的。他们的收入是隐蔽的,生活是隐蔽的,工作是隐蔽的……所谓隐蔽,就是像站在黑夜里的黑衣人,你知道他在,他也知道他在,但你不知道他什么样,在做什么……
上述林林总总对“黑领”的描绘,颇有前些年坊间“大盖帽”传说的遗风。不可否认,现实中确有这种借助权力过着腐败生活的“黑”人,也常现倚仗垄断而行不正之风的现象,但用“领”将其划分为一个职业人群,笔者认为并不恰当。对这些人可以用“黑”来形容,不过不应当以体面、温文的“领”来冠之,用“渣”更为合适。“黑渣”为大众所唾弃,“黑渣”现象应当引起社会重视,“黑渣”不应当成为一个阶层,更不能永远存在。
幸福管理
新时代管理的矫枉过正
TCL总裁李东升曾有言:20年前不看西方的管理学著作,那是无知,20年后的今天如果只看西方的管理学,那是另一种无知。从粗放经营到精细管理,有人说今天的企业,不管是以通用为代表的世界五百强企业,还是以TCL为代表的中国大型企业,还是一些普通的私企,都不同程度地患上了“管理综合症”。
“管理综合症”的病理即:职场对抗太多,职场压抑太重,职场痛苦指数太高,职场幸福感太低。而矫正“管理综合症”的妙药就是幸福管理。幸福管理的要义是管理以人为本,人以生命为本,生命以心灵为本,心灵以幸福为本,幸福以和谐为本,和谐以责任为本,责任以付出为本,付出以仁爱为本,仁爱以天道为本。所谓的幸福管理,直接的体现是实施“员工幸福计划”――营造幸福的职场文化和职场氛围。
专业人士认为,员工幸福计划反映的是中国式人力资源创新管理的六个转变趋势:文化管理从边缘走向中心文化就是组织的心灵;人力资源部门从传统的控制式管理到以服务为中心的人力资源开发模式;人力资源激励从“多劳多得”的薪酬独木桥转向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并重,而以精神激励为主导因素和内趋力;从全盘西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转向中西结合、以中(国学)为魂、以西为用的中国式人力资源管理;中国特色的传统组织人事工作的优点与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从以公司为边界扩大到家庭和社会范畴――责任心从家庭开始――员工福利向家庭延伸――工作与家庭、生活的链接。
新规通气
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伤害不算工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将《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工伤认定范围进行了调整,删去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删去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以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得到补偿,同时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解决。二是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未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范围的现行规定,导致了政策上的不平衡,各地方、各部门和职工强烈反映这一规定有失公平,要求修改。三是从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看,工伤保险主要为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伤害的情形提供保障,上下班途中虽然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但并不等于就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此,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从工伤认定范围中删除,并不会影响对工伤保险核心情形的保障,符合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原理。四是实践中,由于住房商品化和人员流动性的提高,对如何确定上下班途中争议繁多、操作难度大,如果再将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则操作难度更大、引发的争议更多。五是从国外情况看,许多国家未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纳入工伤认定范围;有的国家虽然将其纳入,但对“上下班途中”、“机动车”等概念作了严格限定,如仅限于单位提供的班车。不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的做法不仅更为简便、可行,而且妥善处理了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修改的几大亮点
一、调查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区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上级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内容和方法
整个调查工作包括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和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两部分。
(一)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卫生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格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区疾控中心按照卫生部确定的统一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和上报调查结果。调查内容包括:
1、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2、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4、职业病发病情况。
5、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我区的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后,市技术指导组将对3%的企业进行复核,并与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配合对我区企业进行抽查。
(二)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统计分析
区疾控中心牵头负责对全区近10年职业病报告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提出职业病发病地区、行业、企业类型和重点职业病的分布情况,并与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资料进行比较分析。
三、调查产出
(一)基本情况调查与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1、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数量及其行业分布。
2、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
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分布。
4、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及职业病检出人数。
5、上报职业病人数、类型、行业及地区分布。
6、劳动用工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7、结合全区相关调查资料,初步绘出有关的分布图。
(二)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估算
根据基本情况调查和近10年职业病报告资料,估算全区主要行业重点职业病发病的估计值,对全区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做出初步估计,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方案。
四、项目进度安排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
(一)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召开全区职业健康状况基本调查有关会议,分两期举办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培训班,各镇(街道)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
(二)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区疾控中心牵头完成全区年和年职业病发病数据的统计工作,并上报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完成近10年职业病报告统计分析。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
1、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局、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国资局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2、成立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培训技术骨干、技术指导、质量控制、资料分析以及撰写调查报告。技术指导组办事机构设在区疾控中心。
3、成立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具体表格填写由各企业自行负责。
(二)技术保障
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三)项目实施原则
1、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实施。
2、本着当事人知情的原则,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与用人单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
3、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区调查工作进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及评价。各工作指导组每天对上报表格进行复核。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人的待遇保障等个人隐私及社会关注问题,故本次调查资料仅作为内部资料上报,原则上不对外公开、不对社会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同时,要认真做好调查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敏感问题,要及时制定相应的预案以及舆论引导方案和口径,确保调查工作不引发大的负面舆论。
六、质量控制
(一)总体原则
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区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各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的质量控制工作。
1、统一方法。参照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制定的问卷调查、抽样、职业健康检查、临床检验、数据录入与分析等环节,确定统一的质量控制方法。
2、统一标准。统一调查问卷,统一调查表格和原始记录表等,规范检查方法。
3、统一培训。按照编制统一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统一进度。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调查工作应按照全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进度安排统一实施。
5、各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报表审核工作。每天调查工作结束后,于当日16时由联络员上报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
6、定期督导检查。市、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定期、不定期对调查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的调查进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
1、按照统一编制的填写说明,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2、对现场调查表进行抽样核查。
3、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在基本情况调查时,应现场抽查不少于3%的企业进行复核,具体由工作指导组落实。同时,将结果记录在调查表的质量控制检查结果记录表上,并分析漏项率、逻辑错误率、填写不清率。
(三)数据录入质量控制
1、数据录入采用国家统一编制的录入程序,对所有变量的合理取值及逻辑跳项进行有效控制。
2015年9―10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培训团一行22人赴美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培训,主要学习了解了美国职业卫生监管体系构建、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执法监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监管等相关情况。
美国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
美国法规标准体系大致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次是基本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其明确了职业安全与卫生的各项基本原则;第二层次是OSHA及各州制定的严格细致的各项标准,不但明确了安全与卫生措施的具体细节,甚至对各行业应该采取的不同的工程措施也作了详细规定。
法规体系历史沿革
美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最早从州级开始。工业的迅速发展使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越发突出,社会公众的谴责和劳工运动的发展迫使政府开始着手研究职业安全卫生问题。1877年,美国的马萨诸塞州通过了第一个《工厂监察法》,该法的颁布大大推动了其他各州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的制定工作,同时该法所规定的标准为其后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奠定了基础。
20世纪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的制定,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如《工人补偿法》《码头工人和港口工人补偿法》《铁路安全法》等,其中最主要的法律是1970年12月29日,由美国总统尼克松签署通过了《职业安全卫生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综合性立法,直接影响1972年日本《职业安全卫生法》和1974年英国《工作卫生安全法》的制定。该法的颁布,改变了过去只由各州制定安全卫生法规的局面,从而加强了对各州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领导。1977年,在总结以前有关煤矿和其他矿山安全健康工作的基础上,又将《金属和非金属安全法》(1966年)和《煤矿安全卫生法》(1969年)合并修改为《矿山安全卫生法》,从而形成了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基本法律框架。三十多年来,这2部法律几乎没有修改过,但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的标准却不断更新变化。
标准体系
美国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在其开端就直接阐明:通过授权来贯彻执行在该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项标准,帮助和鼓励各州作出努力,以保证安全与卫生的劳动条件,为职业安全与卫生提供科学研究、信息资料和教育训练,保障所有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同时,明确规定授予劳工部部长组织制定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的权力,企业必须遵守职业安全与卫生标准。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由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局负责制定,主要有四大类:一般工业标准、海运业标准、建筑业标准和农业标准,其内容涉及 20 多个方面。这些标准的规定十分详尽,为雇主改善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条件、有效保护雇员的身心健康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劳动安全与卫生执法提供了标准。同时,这些标准的某些条文如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经常引起申诉,经监察员实际考察,也认为存在缺陷的,则将列入下年度标准修改的范畴。如果某企业就标准某些条款提出申诉,经联邦复审法院判定申诉成立,则标准必须进行修订。标准经过反复修订与完善,能保证其所有条文符合实际生产操作的要求,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鼓励各州依据自身特点,制定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标准。各州可以根据自身特定情况,制定适当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监察标准,但其根本目的必须与联邦政府的标准保持一致,不得存在相互抵触和低于联邦标准的情况。
美国职业卫生监管体制
1970年颁布的《职业安全卫生法》中,国会授权建立三机构。这3个机构是:职业安全健康局(OSHA);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和职业安全卫生审查委员会(OSHRC)。其目的,一是制定或执行强制性的安全和卫生标准,二是研究职业方面的危险及其控制措施,三是审查一些有争议的执法活动。
法规标准的执法监督
美国联邦和各州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负责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执行和监察工作,负责受理本地区雇员对雇主违反标准或劳动条件不安全、不卫生状况提出的申诉,并派出监察员对各种工作场所进行日常检查。
监察员到工作场所去检查,不会提前通知和打招呼。监察员到了检查单位的步骤是:1.亮证,出示监察员证件。2.谈话,找雇主、经理或其他负责人谈话或召开会议,说明检查目的,并查阅有关档案。3.现场检查,由雇主和一名工人代表陪同,对全部或部分工作场所进行检查。监察员对现场的作业条件做记录、拍照、并适当地取样。4.交谈,召开总结会,在会上说明企业在哪些地方明显地违反了职业安全卫生的标准,通常监察指令通知书不在总结会上发,而是会后寄来;《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手册》就具体的违规事件的处罚程序、处罚金额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加州安全风险管控体系(IIPP)
根据加州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第8章第3203节规定,所有雇主都要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IIPP),10人以上雇员的企业必须制定书面的风险管控体系。有效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通过良好的管理和员工的积极参与,能提高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防控水平,同时降低生产成本。一般风险管控体系主要包括责任体系、工作计划、良好的交流和沟通、风险分析评估、事故调查报告、隐患排查整改、培训教育和档案记录8个方面。
企业是否建立书面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往往是安全监察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如果联邦监察机构或加州监察机构接到投诉或因为事故到某个企业,首先检查企业有没有制定书面的风险管控体系,如果没有制定,则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美国近年来工伤及职业病统计数据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对工伤和职业病情况统计结果,美国2014年共有4 679人死于工伤,2013年为4 585人,2012年为4 628人;可以看出,美国近年来工伤死亡事故基本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在职业病方面,美国近几年每年新增非致命性工伤和职业病300万例左右,但这里职业病的范畴非常宽泛,只要与职业相关的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腰肌劳损、眼部损伤等都包含在内。
培训体会和建议
尽管中美两国国情不同,职业安全卫生所处历史阶段不同,但从美国现行做法中能够得到一些有利于完善和推进我国职业卫生工作的启示:
1.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2.突出强调和落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3.以严格的执法促进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落实。
4.提高员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积极性。
5.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建立公开透明的企业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大力推进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与传统的农民工相比,他们更注重自我,更注重权益保护,更注重发展前途……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既和过去的农民工一样面临共同的问题,同时具有自身的新特征和新诉求。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年2月20日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正在面临“整体收入偏低、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工作稳定性差、社会保障水平偏低、职业安全隐患较多、企业人文关怀不到位”等问题,阻碍着他们外出发展的步伐。
新生代农民工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目前全国约1亿人。报告显示他们呈现5个特点:
――多在东部、沿海地区就业,外出谋求发展动机强烈。七成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前往东部就业,高于农民工整体水平。42.3%的人外出务工是为了“寻找发展机会”,出来见世面的比重为6%;而传统农民工中55.1%的人是为了“赚钱养家”。
――绝大多数从业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国企就业比重近期有所攀升。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聚集度最高,为58.2%。从发展趋势来看,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较2009年有所增强,分别上升17.9和3.4个百分点。
――多聚集在第二、三产业就业。调查显示,81.7%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于第二产业,近两成在第三产业就业。从行业分布来看,73.9%的新生代农民工集聚在制造业。
――过半未婚,生活经历简单。处于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59.9%尚未结婚,务工前他们的生活经历更简单,74.1%外出务工前“在学校读书”。
――受教育时间较长,专业技能较欠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为67.2%,比传统农民工高18.2个百分点。拥有中专(中技、职高)、大专(或高职)、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经历的比重分别是过去农民工的1.6倍、2倍与2.3倍。
全总的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着6个亟待破解的问题。
首要问题就是整体收入偏低。据调查,他们平均月收入为1747.87元,仅为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时也比传统农民工低167.27元。
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4.5%,低于城镇职工4.1个百分点。合同签订质量较差,执行情况差。68.2%的合同对于月工资数额没有具体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后,16.8%的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这为他们与用人单位一旦发生争议时认定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埋下隐患。
工作稳定性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后更换工作的平均次数为1.44次,且每年变换工作0.26次,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他们更倾向于采取主动与用人单位结束合同的行为。换工作时,88.2%的主动提出结束合同。37.6%的主动辞职是因为工作“没什么发展前途”。同时,他们更换工作的意愿更强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换工作的打算。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满足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导致他们工作满意度较低。
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为67.7%、77.4%、55.9%、70.3%和30.7%,分别比城镇职工低23.7、14.6、29.1、9.1和30.8个百分点。总体看,他们的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对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知情度不高。
职业安全隐患较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其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
企业人文关怀不到位。新生代农民工更渴望和企业能够密切相融。96.1%的人表示他们关心企业发展,但认为企业“不怎么关心”或“完全不关心”他们的达16.9%。认为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关系不融洽的最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不关心职工疾苦”,他们更渴望得到来自企业管理者的关怀和关注。
此外,职业培训不理想、加入工会比例较低等因素,也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不利因素。
全总调研建议,以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集中的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业集中度较高、小企业密集的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提高协商覆盖范围,使之成为企业工资决定的主要形式。
此类题型一般是用“应该如何做”“提出解决xx的措施”“就xx问题提出对策”等来进行设问的,这类设问前面一般有相关材料,旨在考查同学们对当前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程度,要求同学们能从材料中提取有效信息,再将所提取的信息转化为相应的经济学语言,组织成答案。
二、解题技巧
当设问中明确点出了主体时,应该注意对主体可实施的主要行为详细列举,并尽量结合书本、材料、时政等资料进行分析。当设问中没有明确点出主体是谁时,应该尽量搜索相关的主体,再结合材料提出解决方案。解答此类题型,最关键的是明确谁是措施的实施者,在表述措施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各司其职,切记不要越俎代疱。
在经济常识中,常见的主体及其行为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活动中始终贯穿着市场调节作用和国家的宏观调控,因此,在解答经济常识的措施类题型时,要注意涉及到这两点。
三、例题解析
例1 (2005年天津卷)在我国煤炭生产中,每年产生的有毒废料煤矸石高达1亿多吨,严重危害环境。为此,利用煤矸石制砖被列入国家“863计划”。某煤矿利用该项科研成果,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了两条生产线,年产1亿块标准砖,可消耗煤矸石40万吨。由于煤矸石砖成本较高,销路不畅,致使一条生产线闲置。而当地生产的粘土砖,虽消耗大量土地资源,却因价格低廉,产销两旺。这一现象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和忧虑。
请用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上述材料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提出合理化建议。
[解析]试题设问没有明确指出主体是谁,必须搜索与之相关的主体。通过认真审题会发现题目涉及到的主体其实主要是国家和企业,因此要围绕这二者答题。从国家这个主体来说,针对上述现象主要是进行宏观调控;从企业来说,主要是提高科技,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
[答案]①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政策支持。
②政府应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加强对经济的监督和管理。
③企业应不断进行科技创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④企业经营者应提高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例2 (2005年广东卷)2004年以来,东南沿海地区的“民工荒”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理论界指出,这是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长期漠视农民工权益的一种“报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9月8日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显示: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劳工权益缺乏保障是导致民工短缺的主要原因。
试从职工和企业两个方面,说明如何维护和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解析,试题设问明确指出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因此要从这二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从职工这一角度看,要珍惜自己的权利并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企业这一角度来看,可从劳动合同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说明。
尽职调查报告怎样写?尽职调查已经成为公司并购中的基本流程之一,世界各地的公司并购中都践行着尽职调查。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企业公司尽职调查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尽职调查报告1有限公司: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____、____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 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2)中国自然人、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w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w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w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w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w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1、概述
w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w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我们建议w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2、w公司的会计政策
(1)执行中国《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w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w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w公司依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
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
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w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w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____年10月底)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____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2)损益表(所属期间:____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3)会计报表提示:
(略)
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
六、税务风险
1、w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1)w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
①____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②____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四、w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____〕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w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
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
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
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w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
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务委托合同书》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w公司股权或对w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尽职调查报告2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最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六、法务情况尽职调查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尽职调查报告3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宝雅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尹义峰等5名律师于2011年9月1日前往武城县,对收购标的公司山东齐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现将9月1日至9月2日两个工作日的工作情况向公司汇报如下:
2011年9月1日至9月2日,在县政府的配合下,本所律师先后前往了工商局等十几个部门对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在各部门的调查情况分述如下:
1、武城县人民法院
武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佃富出具《关于山东齐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情况说明》一份,证明标的公司在武城县人民法院有涉诉案件一件,为案件原告,后撤诉,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诉讼。根据企业人员介绍,该案后达成调解,但现法院与企业均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文书证明该案,该情况还需公司配合提供调解结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人社局
武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供《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社会保险征缴计划的通知》一份,证明标的公司2011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征缴计划为:
武城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提供的《2011年1至6月齐鲁客车养老保险名单》显示,标的公司仅有16位员工有养老保险,共交纳39888元,其中企业交纳28492.8元,个人交纳712.2元。
根据上述情况,标的公司仅为其16位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未缴纳其他四险,且现无法得知企业具体有多少员工,无法核实欠缴社会保险金额,该情况还
需公司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
3、环保局
环境保护局提供2008年7月4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鲁环报告表
【2008102号审批意见一份,对《山东武城齐鲁汽车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客车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1、同意项目建设;
2、施工及运营应符合相关环境标准;
3、落实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
4、项目建成试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如工程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
6、公司在受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德州
市、武城县环保局。
根据武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标的公司在项目建成后,一直未向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标的公司搬迁改造客车厂项目一期工程一直未通过环保验收,该情况请公司特别注意,应在收购前要求标的公司进行环保验收。
4、房管局
武城县房产管理局提供标的公司所有的房产及土地情况一份,具体情况如下:
武城县房产管理局出具《证明》一份,证明上述两处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
5、国土局
国土局出具《证明》一份,证明标的公司所使用的位于武城县城驻地北方街北运河路东346668.66平方米工业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但该局未提供相应的地籍档案,无法查证核实。现所掌握的土地情况源自房管局所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该情况请公司与政府进行协调,以便顺利调取该宗土地的地籍档案供查证核实,避免法律风险。
6、工商局
工商局提供标的公司全套工商材料档案,基本信息如下:
工商局提供《证明》两份,分别证明标的公司的动产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据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不办理股权查封登记,因此未提供股权查封情况的证明,该情况请公司与政府协商要求工商局配合提供相关证明。
工商局提供武城旅行车厂全套工商档案材料,现该企业已经吊销,吊销情况如下:
根据现有工商信息,无法查明标的公司与武城旅行车厂的关系,该情况请公司特别注意并与政府商议查明老企业改制主管部门以便于查明标的公司生产资质的历史沿革。
7、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出具《关于山东齐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贷款和担保情况的证明》一份,证明标的公司现有贷款余额2300万元,分别是2010年12月8日贷款1500万元、2010年12月23日贷款800万元,两笔贷款到期日均为2011年12月7日。该情况与律师于2011年7月8日在该行调取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一致,但《信用报告》“未结清信贷信息”一栏中还显示有承兑汇票50万元,此笔重大债务并未在本次证明中提及,该情况请公司特别注意并与政府商议要求人行提供最新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以降低法律风险。
8、商标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标的公司现有商标情况如下:
9、经信局
经与县经信局冯局长、刘局长联系,其称需与上级领导联系后方可协助调查,未能调查。在经信局需调查有关武城旅行车厂与齐鲁汽车公司之间的承继关系、债权债务处理、国有职工处置等事宜。需进一步调查
以上即为本次尽职调查之初步工作报告,请领导批阅,本所律师会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向公司汇报最新情况。
尽职调查报告4此尽职调查报告力求通过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一个全面深入的审核,以发现企业的内在价值、判明潜在的缺陷及对上市的可能影响,为上市方案设计做准备。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改制与设立情况、企业的历史沿革、发起人和股东的出资情况、重大股权变动情况、重大重组情况、主要股东情况、员工情况、发行人独立情况、内部职工股(如有)情况、商业信用情况。重点关注企业改制后经营业绩能否连续计算、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控股股东是否存在改变的风险、员工持股问题。
2.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组织结构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环境、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组织结构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公司治理是否合规。
3.高管人员:
高管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高管人员的经历及行为操守、高管人员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高管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报告期内高管人员变动、高管人员是否具备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高管人员持股及其他对外投资情况。重点关注报告期内高管人员变动情况、高管人员兼职情况
4.财务与会计:
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评估报告、内控鉴证报告、财务比率分析、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与销售毛利、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债务、资金流量、或有负债、合并报表的范围、纳税情况、盈利预测。重点关注企业资产权属问题、是否正确申报纳税、是否存在税费补交风险、企业盈利是否持续增长、主营业务是否突出、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行业依赖、是否存在客户依赖
5.业务与技术:
包括企业所属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采购情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况。重点关注企业的行业地位、企业的核心技术或业务优势
6.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重点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与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等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同业竞争。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及与联方业务往来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7.业务发展目标:
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投向与未来发展目标的关系。重点关注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清晰、发展计划是否明确
8.募集资金运用:
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重点关注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规划、募投项目扩大的产能可否被消化。
9.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风险因素、重大合同、诉讼和担保情况、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中介机构执业情况。重点关注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公司诉讼和担保情况、过往是否有被行政处罚及影响评价
10.上市可行性分析:
对企业上市存在的潜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尽职调查报告5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中。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账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概述
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
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咨询公司尽职调查提纲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
2、公司历史沿革;
3、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
5、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6、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主要单位情况介绍;
7、公司员工状况,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结构、岗位分布结构和技术职称分布结构;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9、公司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公司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公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计划情况。
二、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现在建立的组织管理结构;
2、公司章程;
3、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4、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情况、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
5、公司和上述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
6、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7、公司附属公司(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
8、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内资金河谷业务往来情况;
9、公司与上述全资附属公司(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
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
10、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介绍。
三、供应
1、公司在业务中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及其他辅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上述原材料主要供应商的情况,公司有无与有关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若有,请说明合同的主要条款;
3、请列出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总采购中所占的比例;
4、公司主要外协厂商名单及基本情况,外协部件明细,外协模具明细及分布情况,各外协件价格及供货周期,外协厂商资质认证情况;
5、公司有无进口原材料,若有,该进口原材料的比重,国家对进口该原材料有无政策上的限制;
6、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交易的结算方式、有无信用交易;
7、公司对主要能源的消耗情况。
四、业务和产品
1、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描述,各业务在整个业务收入中的重要性;
2、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的该行业背景资料;
3、该业务的发展前景;
4、主要业务近年来增长情况,包括销量、收入、市场份额、销售价格走势,各类产品在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中各自的比重;
5、公司产品系列,产品零部件构成细分及明细;
6、公司产品结构,分类介绍公司目前所生产主要产品情况和近年来销售情况;产品需求状况;
7、上述产品的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功能和用途、应用的主要技术、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竞争力等情况;针对的特定消费群体;
8、公司是否有专利产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护措施;
9、公司产品使用何种商标进行销售,上述商标是否为公司注册独家使用;
10、上述产品所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
11、公司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增强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将采取那些措施;
12、公司新产品开况;
五、销售
1、简述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市场开拓及销售网络的建立历程;
2、公司主要客户有哪些,并介绍主要客户的有关情况,主要客户在公司销售总额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户的地域分布状况;
3、公司产品国内主要销售地域,销售管理及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4、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外销主要国家和地区分布结构及比例;
5、公司是否有长期固定价格销售合同;
6、公司扩大销售的主要措施和营销手段;
7、销售人员的结构情况,包括人数、学历、工作经验、分工等;
8、公司对销售人员的主要激励措施;
9、公司的广告策略如何,广告的主要媒体及在每一媒体上广告费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总支出数额及增长情况,广告费用总支出占公司费用总支出的比例;
10、请列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主要竞争对手主要资料,公司和主要竞争对手在国内外市场上各自所占的市场比例;
11、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哪些售后服务,具体怎样安排;
12、公司的赊销期限一般多长,赊销部分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多大;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坏帐,每年实际坏帐金额占应收帐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赊销客户的情况及信誉;
13、公司是否拥有进出口权,若无,公司主要委托那家外贸公司,该外贸公司主要情况介绍;
14、我国加入WTO后,对公司产品有哪些影响;
六、研究与开发
1、请详细介绍公司研究所的情况,包括成立的时间,研究开发实力、已经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主要研究设备、研究开发手段、研究开发程序、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结构等情况;
2、公司技术开发人员的结构,工程师和主要技术开发人员的简历;
3、与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开发机构名单及合作开况;合作单位主要情况介绍;
4、公司目前自主拥有的主要专利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情况,包括名称、用途、应用情况,获奖情况;
5、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6、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及新产品有哪些;
7、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8、未来计划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七、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经营设施
1、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包括主要设备名称、原值、净值、数量、使用及折旧情况、技术先进程度;
2、按生产经营用途、辅助生产经营用途、非生产经营用途、办公用途、运输用途和其他用途分类,固定资产分布情况;
3、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等物业设施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原值、净值、折旧情况以及取得方式;
4、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名称、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进展情况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门的许可;
5、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土地的性质、面积、市场价格、取得方式和当时购买价格(租赁价格);
八、公司财务
1、公司收入、利润来源及构成;
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3、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5、公司主要支出的构成情况;
6、公司前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资产负债比率等财务指标;
7、公司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8、对公司未来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有哪些。
9、公司目前执行的各种税率情况;
九、主要债权和债务
1、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债权,该债权形成的原因;
2、公司目前主要的银行贷款,该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贷款;
3、公司对关联人(股东、员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况;
4、公司对主要股东和其他公司及企业的借款进行担保及低抵押情况;
十、投资项目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可行性、立项情况、用途、投资总额、计划开工日期、项目背景资料、投资回收期、财务收益率,达产后每年销售收入和盈利情况;
2、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技术先进程度,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和对整个公司发展的影响;
3、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主要投资项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项目情况介绍。
十
一、其他
1、公司现在所使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先进程度、成熟程度、特点、性能和优势;
2、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经营优势、管理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
3、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涉及有法律诉讼,如有,对公司影响如何;
十二.行业背景资料
1、请介绍近年来行业发展的情况;
2、国家对该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管理措施,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
3、该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并介绍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年生产能力、年实际产量、年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市场分额、在国内市场地位;
4、国外该行业的发展情况;
为了省点儿菜钱,又能吃得顺口些,自忖打工经验丰富的向春平这次出门前往随身的帆布袋子里塞了好几瓶辣子,带了几套换洗衣服,就是没想到带棉衣。一路瑟缩着,向春平跟着带头的老乡到达工地时,感觉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你有60岁了吧?那不行——我们这的活儿岁数大的干不动,要是出点啥事,我们也担待不起!”老乡赶忙赔了笑脸迎上去,指着向春平对包工头解释:“他才50多,就是长得老!”包工头转身走了,已经63岁的向春平手心里捏着身份证,紧张得出了一身冷汗。
确实年岁不饶人啊,第二天晚上,白天和向春平搭档搬砖的老乡也忍不住发出抱怨:“唉,真不应该带你过来,你说你也干不动了,这么大岁数还非得出来做啥?”
那一晚,在外面寒风呼啸、里面冷嗖嗖的工棚大铺炕上,向春平又做了同样的一个梦,梦里他回到了30年前——1983年,向春平成为小山村里第一个外出打工的人。那个鸟鸣啁啾、山花烂漫的早晨,33岁的壮小伙穿着洗得发白的黑背心,沿着迤逦的山路一路南行……
据国家统计局的《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达2.6亿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首次突破3600万。像向春平这样30年前走在打工路上、30年后仍然行走在这条路上的“打工一代”,并不在少数。也就是说,那种靠打工赚到钱得以安享美好晚年的例子不是没有,但并不是这一群体中大多数人的常态归宿。
正因如此,在春节后万头攒动的农民工返工大潮中,时不时掠过的向春平们那一缕缕随风翻飞的白发,一张张满是皱纹的脸孔,一双双粗糙无力的手,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50岁以上的“高龄”与“超龄”农民工现象,这3600万人打工生活背后的辛酸,以及他们养家、养病、养老的困局,已拨动了全社会的神经,进入人们深层思考的视线。
还得“衔泥筑巢”的倦鸟
“不打工,哪来的钱供儿子读大学?”面对工友们夹杂着同情的质疑,向春平无奈地如是说。
向春平早年丧父,家庭生活贫困,1980年,已经30岁的他连50元的提亲费都拿不出来。一跺脚,1983年,他仅凭着从广播里听到的一则新闻就走上了外出打工的路,这一走,就打了足足30年工。他37岁才回到老家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儿女,但每年还是会外出打工。如今,体弱多病的老伴已过世,23岁的女儿已成家,20岁的儿子在湖南株洲读大学。
2010年,向春平就已步入60岁老人的行列,然而30年的打工积蓄仍不足以供儿子读完大学,于是他“咬咬牙,继续外出打工”。
2013年以前,向春平一直在广东湛江、茂名一带的建筑工地。不过,为了每天多赚30元,2013年4月,他从温暖的南方跑到了东北辽宁,尽管“辽宁4月还飞雪,风吹刺骨,刷牙都冻口”。就这样,他用130元一天的苦力钱,为儿子赚取学费和生活费,还口挪肚攒了6800元为儿子买了电脑。
每当提起儿子,向春平全是褶皱的面颊就会挂满笑容。他说现在搅拌混凝土的工作还能“撑得住”,等2016年儿子大学本科毕业,自己就不再外出打工
了。不过他可能忘记了一点,到那时,他已66岁了。
……
59岁的谢国万蹲坐在家门口,嘴里念叨着“我老了,没用了”,但心里却在盘算着再次南下广州的建筑工地。
谢国万64岁的老伴去年得了一场大病还动了手术,如果在家陪老伴不去打工,就断了生活来源。为此,他很纠结。
谢国万是重庆开县团凤村人,36岁开始外出打工。这些年,几乎每年春节他都在纠结“走还是留”,但在吃完元宵节的汤圆后,他最终都扛起行李,坐上了南下广州的客车。
打工所得占谢国万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在攀升,2012年已高达90%,若停止打工的脚步,每年就只剩下960元养老金、1000元低保,外加500元的土地收益,这些钱根本难以维持夫妻俩的生活。为此,年近六旬的他,还是想咬牙再赚几年100元一天的苦力工资。
然而,“卖苦力”终会有枯竭的一天,谢国万也不知道自己的身子骨还能坚持多久。4年前还行动敏捷、看不出是55岁的他,如今虽未及60岁,但走路已略显蹒跚,头发落了大半。23年的打工生涯似乎压垮了他的身体,只有在与人握手时,他的手掌才传递出“还有干活的力气”。
“体力活现在还撑得住。”谢国万抡了抡臂膀说,“你看,我的体格还过得去。”不过,他还是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并注意挑些轻活干。2011年他就想返回开县务工,但连续两年走访了开县数家建筑工地后,还是发现自己不适合返乡打工。原因只有一个:开县工程队配备的机器设备不全,很多活儿需要拼真力气。
团凤村50岁以上的农民工有300多人,其中55-60岁的就有50多人。岁月徒增,不变的是,这些逐年变老的人像候鸟一样,每年还是会外出打工。
也有年轻人问,老板对你们的年纪不介意吗?
57岁的陈四九提起这个问题直皱眉头:“唉,我就在烦恼这个事儿,工头老是说我年龄大了,跟我说到了60岁就不让我做了。”
“老板当然介意你的年纪,”谢国万说,“不过,老板选人也看人品,那些干活认真、肯吃苦的人,即使年纪大点儿,老板也喜欢。老板最怕招进那些干几天就跑路的年轻人。”
不幸的是,还是有“超龄”农民工倒在了异乡。2012年,团凤村62岁的陈昌全在新疆突发脑溢血,医疗费“花光了打工的所有积蓄”。如今虽已基本康复,但他26年的外出打工生涯也宣告结束,家中重返多年前一贫如洗的状态。
谁为冒死返乡的病人买单
56岁的老谢在午休的间歇,辛酸地给工友们总结了几句打工族看病秘籍:“不怕挣钱少,就怕身体不好——头疼发烧自己抓药,胃炎肠炎诊所省钱,工伤大病直拨120。”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分析显示,目前在我国两亿多农民工中,有医疗保险的还不到一成,农民工群体健康医疗保障出现了巨大的“真空”。
日前河南省商丘市一家医院收治了一名工伤患者老徐。他本在海南一家私人工厂打工,在操作机床时,其右手拇指、食指、中指被轧成粉碎性骨折。老板把他送到当地医院进行简单的处理花了2000多元后,当听说还要拿8000元住院费和手术费,老板借故离开了,再无音讯。无奈,老徐只得回河南老家治疗。虽然后期治疗只花了3000多元,但他几个手指头的功能再也没能恢复。
61岁的欧元凤来自河北农村,在北京海淀区做家政陪护工。由于有护理患者的经验,当她发现自己有突发性失明、半边脸麻木,还有头晕、站立不稳的症状时,意识到自己可能患了中风。想到卧床后的巨额花费,为了节省开支、不给子女添麻烦,欧元凤连夜坐火车赶回河北。可惜等她赶到家时,已经出现休克症状,浑身发凉,意识模糊。虽然家人将她紧急送医,仍未能将其从死亡线上拉回。
据河南省商丘市人民医院介绍,2013年他们先后收治了29个返乡看病的农民工,其中一半以上是老年人。
这些老年打工者为什么非要冒着生命危险返乡看病?说到底,就一个字:“钱”。由于他们前往打工的往往是一线城市,医疗费用要比家乡高出不少,在难以承受的“天价医疗费”面前,这一弱势群体中的最弱一层不得不选择返乡看病这样冒险的方式。
在福建泉州的制鞋、树脂、石材、矿山等行业中,职业病危害作业点超过一万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达到七万多人。据泉州市总工会调查,当地有些企业劳动安全措施长期处于空白状态,有的企业甚至连最基本的防护措施——口罩都不发放。实际上,不少农民工是以透支自己的健康为代价来赚取有限的工资报
酬,有些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从表面上看,农民工返乡看病与医院收费的高低有关系,实际上,这种现象背后反映的却是一个社会问题: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致使在遇到工伤或自身突发重大疾病时,也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返乡看病。于是,在这个被医疗保障“遗忘的角落”,就有更多老徐和欧老太们的悲剧在重复上演着……
一个群体的养老困局
大多数50岁以上的农民工,是因“经济压力大”才选择外出打工的,他们或没职工养老保险,或无儿女,或子女的日子也过得紧巴。像前文所述的团凤村,谢国万膝下无儿女,“趁着还能干得动,就多攒点儿积蓄养老”;李家定说儿子只是保安,女儿闹离婚,“根本指望不上他们”;而50岁的李先福在惆怅,女儿17岁、儿子才11岁,“日后需要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64岁的陈龙源说,儿女们现在日子都过得紧巴,“我能多干一点儿是一点儿”……
自2010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已连续3年了我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09-2011年),其中一项数据引人注目: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已由2009年的4.2%飙升到2011年的14.3%,暴涨了近3倍。然而,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总人数仅为4140万人,所占比例只有16%。
今年67岁的轩元城是河南省太康县独塘乡轩庄村村民,算是第一代农民工,在外一干近20年。5年前,再也干不动的轩元城回到老家,但生活变成更艰难了。
“手头没钱,地也种不动,老伴还得看病买药。”轩元城头些年打工挣的钱都花在了孩子们身上,没有任何积蓄。在外打工时,老两口生活基本能自足。回村后,老轩没有了收入来源,开销却越来越大。“政府每月给俺发80元养老金,但明显不够,养老还得靠儿子。”轩元城和老伴两个人每月一共160元养老金,在农村也只够买油盐交电费,他跟老伴现在带着孙子和孙女生活,生活费则全由在北京打工的儿子负担,每月能收到1000块左右的汇款,但这对于两老加两小的四口之家来说,仍是捉襟见肘。
第一代农民工回乡后,年龄渐长,劳动能力慢慢消退,老年生活基本靠子女。“养儿防老”的观念和“以儿养老”的现象仍占主导。没有子女或者儿女指望不上的,就只有望天悲叹了。
农民工最期待的当然还是享受社会养老保险。但农民工进城务工,要办个养老保险挺难的。
很多年轻时就出去打工的农民工,自身没有养老意识,而用人单位为节约用工成本,不为他们投保。“厂里没给买养老保险,俺也没往那方面想过。”自17岁就去温州打工的轩慎杰说,他在箱包厂做了多年,老板一直没给买养老保险。
“买养老保险,每月都得交钱,不如工资高点儿实在。”在郑州一家工地打工的赵安平说。54岁的他家里两个孩子都在上学,他的工资根本不够用。老赵所在的建筑公司让农民工自愿选择是否参保,他没参保。尽管也想在老了以后能有份生活保障,但现实的经济压力迫使他只能选择多拿点儿钱回家。
而在全国第一劳务大县——重庆开县团凤村抽样调查的72人中,有19名50岁以上的农民工,只有用工单位曾给其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后每月可领700多元的养老金,其余18人选择了新农保缴费标准中的最低档即每年缴纳100元,每月只能领取养老金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