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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

时间:2022-02-14 06:31:15

电业局消防自查工作

第1篇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扬、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工商分局、区建设局、区建管站、区房产局、区水务局、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区经贸委、区国资办、广电处、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营业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办公,由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并集中办公。

各街镇乡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

(一)商场、市场;

(二)集住宿、仓储、经营、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三)公众聚集场所;

(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

(五)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各街镇乡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组织辖区单位集中统一行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隐患整改,大力改善本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区城管局负责消防通道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周边商户出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堵塞、侵占消防通道的现象;整治消防车道上空设置户外广告、架空雨篷等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的现象;整治建筑外墙设置户外广告牌,封闭或遮挡建筑外窗,阻碍消防灭火救援的现象。

(三)供电公司负责供电产权线路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供电线路私接乱拉、敷设不规范现象;供电设备老化、线路老化现象;建筑周围、消防车道上空架设电线电缆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现象。

(四)区水务局、市水务集团营业所负责市政消防供水系统的整治。重点整治现有消火栓被圈占、埋压、锈蚀、损毁现象;完善商业密集区街巷内的消防供水管网,按消防技术规范增设市政消火栓;结合城中村、老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安装消防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

(五)区房产局负责规范物业管理机构,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经费。重点解决多业主市场及多业主建筑物的统一物业管理问题;在商品房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中列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费用,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工商分局负责依法对市场、“三合一”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的发放。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场所,督促该场所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对公安、消防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需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按程序办理。

(七)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治安、户政、经保、文保、消防等业务部门及基层派出所,要按照属地原则、管辖权限,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违章用火用电、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用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三合一”场所及居住楼内私设仓库现象进行摸排清理,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功能;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主管理水平;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积极为其他部门提供技术、法律服务。

(八)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的整治。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楼梯和窗户设置铁栅栏、安全出口锁闭、灭火器材配备不足、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隐患;要坚决杜绝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蜡烛照明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开学第一周安排一堂“消防教育课”,每学期开设“消防教育课”不少于4课时,并组织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九)区文体局及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数,建立推进表,彻底整改一批突出的火灾隐患。区文体局要将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作为核发文化证照的前置条件;对于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或不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予以取缔。

(十)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整治。重点检查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重点部位和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建立、重点岗位人员职责是否明确、灭火和疏散预案是否制订并组织演练;治理走道设置临时病床、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以及病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酒精炉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对锅炉房、危险品库房、液氧储罐、高压氧舱等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储存和使用剧毒、麻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十一)区旅游局负责宾馆饭店的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室内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隐患;检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

(十二)区经贸委负责商业单位的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不全或遮挡、室内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隐患;查处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明火照明、电(气)焊作业,柜台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以及超员超时经营等行为;检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

(十三)区国资委负责所属出资企业的整治,督促出资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扩大防火分区、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经常、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

(十四)区建设局、区建管站负责在建工程的整治。重点解决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防火安全措施和值班巡查制度不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以及无消防水源、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检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灭火装备和施工作业防护设施情况,临时消防给水管线设置、运行情况;整治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大量可燃物品的问题;整治建筑外墙使用节能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章进行电(气)焊、动用明火取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行为,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十五)区委宣传部、广电处负责消防安全宣传,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加强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危机意识、扑灭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迅速掀起高潮,形成高压态势,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年至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份至7月份)

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办、协调,适时召开推进会、协调会、督办会、汇报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督查验收阶段(8月份)

区政府将对各街镇乡和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验收,对于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将实行问责制、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此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铁腕整治。各街镇乡、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以“铁面孔、铁手腕、铁纪律”认真督促整改,切实做到除患务尽。同时,要加强配合,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整治信息,对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曝光;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全面增强公众的消防意识、扑灭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关于立即开展冬季防火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查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商务系统一方平安。

二、组织机构

商务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以××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以××为成员的防火工作领导组。

三、方法步骤

此次冬季防火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和督促检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8月至15日)。

局组织召开系统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对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回去后,要进行防火工作再动员,制订符合本企业的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日)。

各企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之后,局里将组织督查。找问题,查隐患,不留死角。加大投入,进行整改,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月20日)。

根据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局防火工作领导组将采取整治措施,把隐患消除掉。重点整治:

1、系统内,凡营业性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通道。

2、保养好自动消防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3、凡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照明,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立即整改。

4、严禁小孩在商场内的电梯上玩耍。

5、使消防器材保持在良好状态。

(四)督查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25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的基础上,局防火领导组将再次检查各企业的防火工作,对各企业冬季防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扬先进,对防火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当,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如发生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第3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我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健全灭火应急求援体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增强我局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平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于年月25日进行全局消防安全检查。

2、排查整改。局属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反复排查事故隐患,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的“五落实”。与此同时,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局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安全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和事故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整改。尤其是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工作节点更要加强检查与督查,确保安全。

3、责任追究。要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部门要进行表扬、总结,同时,对因管理失职、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直管公房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具体排查整治内容如下:

1、直管公房管理区域

检查直管公房非住宅、自管产业出租作为经营娱乐项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情况及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违章建筑(擅自加层、加高、扩建、占用公共消防通道)情况;改变房屋居住性质作为营业用房(含破墙开店)情况;用电、用火不当行为及其它危及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2、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

对受委托实施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指导、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共用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供配电系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特种行业资格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以及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和交接的相关规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情况。

第4篇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本行业全年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全年未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健全领导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张政杰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新都区交通运输局20xx安全(消防)工作安排意见》,与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消防)目标责任书》和《综治(维稳)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坚持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组织学习各级关于加强安全消防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事故案例和局季度安全消防大检查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任务,强调安全(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三、认真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排查,确保行业安全与稳定。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都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新都交运〔20xx〕341号),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成立了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全行业开展了一次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查火灾隐患1起,整改1起。

四、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及《成都市消防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办宣传专栏5期,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利用广播宣传消防知识140余小时。局属各运输企业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据不完全统计,下属企业全年共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演练)10期,培训员工1000余人。

五、强化检查力度,杜绝火灾隐患。

第5篇

一、加强领导,形成机制

我局把消防安全工作纳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及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齐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或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确保消防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等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统筹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我局先后研究制定了《**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持续推进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县卫健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工作重点明确。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我局重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对消防事故的防范能力。系统各单位通过LED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横幅等宣传形式,使消防知识人人皆知,切实营造全系统人员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我系统举办一系列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场,参与***人次。

四、强化排查,消除隐患

由局党组成员带队,按片区组建*个督查小组,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检查,重点整治消防措施制度不落实、消控室等重要岗位未按规定值班、值班登记不规范、重点部位巡查不到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疏散通道不畅、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本次累计排查出消防隐患**条,均为一般隐患,均已落实整改。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在全系统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五、狠抓落实,凸显成效

1.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为提高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医院、**医院和***医院现已达到消防标准化二级水平,其他医院均达到消防标准化三级水平。**医院和**医院消控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均持证24小时在岗在位,在**医院和**医院组建2支义务消防队,按标准规范配齐消防设备,做到年年有演练有实践。

2.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杜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强电气火灾治理。针对夏季高温特点,重点整治病房、员工宿舍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电等问题。根据《***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在医疗密集型单位等重点场所应用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现已完成***家**套智慧用电建设任务。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暂存、使用和废弃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发电用油、制氧、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开展食堂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5.积极开展消防演练。为提高我县卫健系统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暨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强化了医务人员防火、灭火、组织应急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各单位共组织消防演练**场,参与**人次。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卫健系统基层单位点多、线长、面广,管理人员人数偏少,个别单位重视程度和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公共消防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些基层卫生院建造时间较早,规划设计不合理不科学以及消防经费不足,消防基础设施有待改善。

七、意见建议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分工,完成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其员工宿舍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县内规模企业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率达90%以上,消防安全用电常识普及率达90%以上,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重点是县内规模企业劳动密集的生产生活场所,如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物质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三、整治内容

(一)对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等劳动密集区域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建立专项档案率100%。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率达100%。场所内电气线路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率达100%。完成安全用电智能控制装置安装率达80%以上。

(二)企业内部职工安全用电常识普及率达90%以上。

(三)企业的电气线路安装规范,严禁私接乱搭,灯具、电气线路接头等易产生电弧火花的物体不得紧贴易燃易爆物品。

四、组织机构和具体分工

经信局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电气线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由电力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汉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内部要求分工合作,责任捆绑到人,安排组织电工作业人员对本企业电气线路安全隐患认真排查,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级

认真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全面排查,对隐患点进行填写登记,建立花名册并及时进行整改,企业要落实足够资金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于11月30日前对相关资料(包括影像资料)汇总,以书面材料报经信局电气线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验收阶段

由经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未处理的隐患点,督促企业完善整改,对整治工作不重视、问题突出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强化和巩固整治成果,全面建立健全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严格督促各相关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和内容加强对电气线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量化工作任务。凡登记、检查、复查、督导过的单位都要由企业相关责任人签名。

第7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向宏国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张青山副县长、杨志慧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消防大队、安监局、公安局、法制办、商务局、广电局、城管局、市管服务中心、工商局、电力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姚绍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整改情况的落实。

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指导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制定安全逃生路线图,协助广电局制作消防公益广告、发放消防整改通知。

安监局:负责依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对整治活动予以指导。

公安局:依法制止和打击阻挠整治的违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对整治工作依法行政上把关。

商务局:负责组织发放宣传单。

广电局:负责消防活动的宣传报道,制作消防专题片。

城管局:负责拆除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及后续管理工作、宣传单。

市管服务中心:负责拆除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加强市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户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做好消防安全日常检查、上报工作,做好宣传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经营户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宣传工作。

电力公司:负责检查私拉乱接电线,检查用电安全,指导用户电线整改。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火灾隐患得到整改,重、特大火灾得到控制甚至是杜绝。消防能力得到增强,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齐全,建立了完整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为全县创造安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整改活动从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5月10日一5月底)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煤体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攻势,发放大量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动员经营户对自身的违章行为进行整改,主动配置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增强自救能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一6月底)

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整治工作:一是对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整治。二是对电路安全整治,查处私拉乱接电线用户,检查用电安全。三是对消防通道整治,疏散消防通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防火间距。四是对消防器材配备整治。财政落实专项资金,添置公共场所的消防水带、水枪和灭火器等器材设备,检查消火栓水压情况,督促经营户配置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五是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消防大队要组织消防安全应急实战实兵实地演练活动,制定安全逃生路线图。

(三)巩固、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一7月底)

消防、安监等部门集中对城区重大火灾隐患地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检查意见。对经营户和住户进行防火和用电安全知识考核。

五、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城区内几处消防隐患点都存在隐患时间长、社会影响面大、整改难度高的特点,已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XX年省政府对民安综合市场消防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目前,距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较在差距。各部门各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开展“龙山县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为契机,抽调专人参加整治工作,服从领导小组安排,切实落实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严密组织,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关系重大,各部门各单位应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县政府办牵头各部门,要发挥好协调督促作用,协调各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积极投入到整改工作中来;消防大队作为主要业务指导和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进行防火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积极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目标的实现。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学校教学楼、宿舍区及周边单位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确实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前一阶段实施校安工程基础上,集中警力对全市校园进行集中清查治理,做到各类学校100%排查到位,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100%整改到位,确保“两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确保校园不发生有影响火灾,校园周边不发生亡人火灾,全力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林冠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策划、落实、督办以及各种材料的收集、起草和上传下达。联系电话:0898-62223119。

(二)联合检查分组。

四、整治时间、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整治重点。

全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校,全市中、小学校及学校在建建筑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非法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迪厅等娱乐场所。

(三)整治内容。

1、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投入资金较多的火灾隐患,应提出整改方案,报市政府提请列入校安工程改造,同时跟踪督促整改,力争年底前整改完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要依法加强对校安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严格质量监督,确保不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2、进一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区域要进行重点排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与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特别是对存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报请市政府责令停业整改,停业整改,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死看死守措施,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筑物消防安全手续是否齐全;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3)校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4)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5)日常消防安检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是否落实等;

(6)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和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具备。

3、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教育局要按照《消防法》、《社会消防教育培训规定》有关规定,督促各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组织引导学生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要检查督促学校配齐配足灭火器,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当一旦发生火灾和人身受到攻击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灭火和用作防范武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不断促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各检查组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督促各类学校要做到“三严禁”、“三加强”,即: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严禁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违章操作;加强本单位日常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强防火巡查,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1),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舍逐楼、逐栋进行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情况,逐校填写《学校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组织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各组检查情况于月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教育、消防部门要责令单位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类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筹集整改资金,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学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教育、消防部门将联合报告市政府,建议列入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予以改造或迁建,并与其他安全工程项目同步实施。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开展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先天性”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各部门总结于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

第9篇

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为认真贯彻公安部等11个部委局《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决定于今年5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依法开展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为对象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督促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我市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的消防安全。二、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筹划、部署、指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监察局设督查组,督查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局长刘湘宝担任,在市公安局设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局长严明兼任,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黄辉、市消防支队刘福军支队长兼副主任。11个委办局和各县区政府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协调、指导和情况收集等工作。召开定期例会,了解和掌握专项治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具体抓好本地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市文化、广电、旅游、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处理。市公安局要严格执行有关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监督程序,从严把好有关消防手续的审批、补办关,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市工商局要严把登记注册关,及时吊销审批手续不全、治理后仍不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执照。市经委、劳动局要督促指导各地公众聚集场所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监察局要加强督察,对工作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循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市广电局要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曝光,对治理工作较好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市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工商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三、治理的范围和重点(一)专项治理的范围1、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娱乐场所。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和就餐超过200座的营业性餐馆。3、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含地下商场、市场)。4、礼堂、大型展览场馆,20层以上的写字楼。5、摄影棚、演播室。6、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7、医院。(二)专项治理的重点1、在《消防法》施行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建筑使用用途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设施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或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违法施工、使用、开业的。2、在《消防法》施行后依法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3、在现行的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施行之前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不符合现行规定要求的。4、学校、幼儿园、医院存在火灾隐患的。四、治理目标(一)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二)从业单位消防管理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有序,消防安全值班和巡查制度执行严格。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三)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消防安全审批手续齐全,消防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四)依法取缔审批手续不齐全、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公共娱乐场所;从严查处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五)杜绝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有效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五、工作步骤和措施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普遍检查,澄清底数,区分情况,作出处理,取缔违法经营,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动员部署、调查摸底和自查整改、集中治理、检查验收4个步骤进行。(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行业系统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人员。要通过召开会议、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周密部署。6月10日前,各地要将市政府印制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公告向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张贴宣传。文化、广电、旅游、工商、教育、卫生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就文化娱乐、影视、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专项治理,抓紧按照制定的治理方案按系统进行部署。各县区、市各委办局动员部署情况于6月10日前专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二)调查摸底和自查整改(7月26日前)各县区政府、11个委办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和本系统的公众聚集场所和学校、医院分类普查,逐一登记,分类建档,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底数。通过检查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各新闻媒介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宣贯各类场所验收标准,使各治理对象明确整改的重点和方法,督促其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公告》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对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和计划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同时责成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或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以及未经文化、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审批登记的公众聚集场所,尽快补办审批登记手续。6月26日前,各县区和11个委办局上报调查摸底情况,7月26日前上报自查整改工作情况。8月上旬,市政府将召开专项治理阶段性情况汇报会。(三)集中治理(9月15日前)各地要严格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和11个委办局根据需要,可借用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组成专家组,共同做好建筑防火审核、隐患认证等技术性工作,以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治理的进度。集中治理过程中,要坚持突出重点,依法监督,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工作。1、对属于专项治理重点第一项内容的,要先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然后实施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凡在7月31日前不申报补办相应消防审批手续或经申报审批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予以处罚。此项内容的治理,必须责令单位依法办齐法定的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可根据不同情况一并进行。2、对属于专项治理重点第二项和第四项内容的,要严格依法治理。对不依照《消防法》第14条、第16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要坚决责令其改正。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封堵、封闭的,要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拆除。对应当当场改正的违法行为,要责令其当场改正。对应当限期改正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学校、医院存在类似问题的,除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处理外,教育、卫生部门还要对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及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3、对属于专项治理重点第三项内容的,应对照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责令限期整改。对需要改动建筑结构或增加用地,必须结合改建、扩建才能整改的,要责成单位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迅速投入整改,9月15日前完成。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整改期限。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所在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闭或改变使用性质。4、依法取缔下列公共娱乐场所:(1)设在建筑物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的;(2)设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内的;(3)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品仓库的;(4)设在居民住宅楼内的;(5)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6)已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但因手续不全或者达不到消防规范要求的,逾期不补办审批手续或者经整改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5、对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员、现场工作人员以及电工、电焊工、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各工种、各岗位人员与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各单位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具结安全保证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增强从业单位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检查验收(10月5日前)集中治理结束后,县区政府和11个委办局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和专项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对专项治理情况逐级进行验收,认真检查和处理治理工作中遗漏的单位和火灾隐患以及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并将验收情况于10月1日前以县区和委办局为单位书面上报市政府专项治理办公室。市政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通报。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从实践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薄弱环节和重点治理对象,采取措施,抓出成效。专项治理期间,市政府适时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二)加大力度,整治火灾隐患。各地要严格将消防执法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动态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应依法予以处罚。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期限要求和部门责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组织评估认定,提出相应措施,积极督促整改,并报政府备案。对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的,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规定的基础上,各地要加大技防力度,积极推广消防安全推闩、高空逃生缓降器、音视频火灾警报装备、消防电子巡更系统、救生面罩及消防手电筒等技术装备的安装和使用,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提高安全保障系数。(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开辟宣传阵地,设置专题、专栏,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要正确处理依法严管与发展经济、繁荣文化市场的关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打击少数人违法经营活动的关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实施跟踪报道,及时予以曝光。治理中要积极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社会公益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对举报、投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和提供查处线索的群众,要进行表彰奖励,形成人人关心治理、人人参与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认真汲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修订有关管理规定,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尤其是审批登记制度,把好工程建设源头关,大力加强日常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五)坚持依法办事,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按国务院、省市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县区和11个委办局要加强专项治理活动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上报阶段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第10篇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我局以陈俊清副局长为主要领导,质安站具体负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且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认真建立健全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大消防安全设备、人员投入,使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二)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局结合安全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以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职工安全生产技能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责任,制度上墙,要求各在建工程制定专门的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拟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另一方面,切实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纳入常态监管,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手下不慌,并且将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实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三)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二是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三是要求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四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

五是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工程中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其燃烧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易燃材料应做到专库专存,彻底消灭火灾源头。

六是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七是要求施工单位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棚内门窗、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工棚应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通过采取以上管理措施,我区建筑施工消防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态,没有发生任何消防火灾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安全意识还很淡薄,管理也较松散,消防安全投入不足,暴露出一些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

二是有部分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还流于表面,宣讲力度不够,未能使施工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产生更高认识。

三是现场消防安全设备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对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工作有不利影响。

三、下一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虽然目前我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消防事故。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抓隐患治理。突出抓好在建工程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11篇

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为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增强宏观大局意识,抓住火灾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春季消防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重点

1、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两种以上用途的综合楼。

2、易燃易爆场所。

3、小歌厅、小舞厅、小游戏厅、小网吧、小饭店、小旅店、小商店等“七小单位”,各类洗浴场所。

4、社区和村屯。

(二)主要内容

1、公众场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已开业、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合格《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单位防火档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疏散预案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定情况。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中心等特殊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消防安全状况掌握情况;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及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情况。

5、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条件:建筑物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建筑物外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情况;建筑物防火间距情况;建筑物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扑救障碍物的清理情况。

6、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易燃易爆以及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单位固定用火设施维护情况;电气设备、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

7、社区及村屯防火情况:制定落实居民防火条例或村规民约,落实大风天火灾预防措施,以易燃建筑密集、柴草和木料等可燃物集中堆放的老城区、城乡结合部、村屯等易发生连营火灾的场所为重点,加强用火、用电和可燃物的管理;对电气线路、烟囱等进行检查和维修;对柴草、木料垛进行清理,严禁柴草垛大量进村;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禁止野外擅自烧荒上坟;要建立“十户联防”制度,挨家挨户地进行巡逻和检查,从严从重打击放火犯罪。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1日至4月25日)

各地、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自身无力整改者要及时上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5月25日)

市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所属行业、单位进行复查或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限期改正到位。对不能按期整改者,按有关规定责令停产、停业。

(四)督查验收阶段(5月26日至5月30日)

各地、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情况于6月1日前报市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电话2635027),同时做好迎接省政府春防工作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春季防火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韩军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海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市消防局局长邹吉文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安监、消防、监察、工会、工商、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旅游、商粮、人防、民委、质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春季消防工作。

第12篇

入冬以来,天气干燥,极易发生火灾。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的发生,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将从即日起至年2月16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采取集中检查和整治的方式,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城乡防控火灾能力,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网吧、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工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场所;

2、重要机构:党政机关、金融、通讯、电力等要害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4、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

6、城区居民楼院、农村住宅及家畜饲养、柴草堆放场所;

7、全县各大林区及荒山荒坡。

(二)检查的内容。

1、各单位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

2、各单位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材料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4、各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

5、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三、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及各村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范围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县级部门分工如下:

(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点等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县交通局、火车站分别负责组织车站候车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县电力局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六)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七)县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网吧、文物古建筑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县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九)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消防工作和林区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县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中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加油站(点)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检查整改阶段。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整改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检查督促本系统各单位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检查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各行业系统要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期间,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行业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和《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对《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以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年度整体消防安全目标任务完成。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措施,限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