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3 09:33: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保整治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年,流域(段)干流、支流水质功能达标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敖江流域(段)省控监测断面、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均达95%以上,交界断面水质浊度≤60度的比例达85%以上,敖江塘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二、整治任务
(一)流域
1、完成大北农生物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并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镇政府、区环保局
2、基本完成我区33条内河的整治工作。
3、完成省嘉合泰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的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二)敖江流域
1、执行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拆除任务,防止回潮现象。8月31日前完成乡南峰村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9月20日前完成梓山村及插花地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3、8月底前完成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
4、完成村日处理5吨标准化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5、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工作,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乡政府、乡政府、镇政府、区环保局
6、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乡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各乡镇累计完成60%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环保局
7、完成铁坑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8、完成山仔水库周边饮食行业的摸底工作,确保餐饮废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长效管理,完善考核机制
1、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流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不断创新绩效考核机制;要落实乡镇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合力整治,共同做好流域和敖江流域的整治工作。
2、区政府按照省政府制定的重点流域整治考核办法对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流域整治工作组织考核,区效能办要将考核结果列为当地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区政府审定后抄送组织部门,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参考。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或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效能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并由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要相应扣减次年流域整治专项资金补助。
(二)加大行政监察力度
1、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手段,完善污染源例行检查、抽查、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按时报送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区环保局负责汇总上报,并定期通报流域、敖江流域水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治。
2、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巡查督查,切实遏制污染反弹,同时应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有关乡镇应要求有关自来水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理工艺;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卫生部门要严密监控水厂出厂水质,上下游要加强联动,及时沟通信息。
(四)加大整治资金的投入,强化政策引导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辖区流域整治专项经费,加大投入。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明确投资主体,采取直接拨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筹措治理资金,落实治理项目。省、市、区流域、敖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套设立流域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整治,提高资金效益。
(五)明确整治责任
一、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以上突发性环境事件,有效控制一般环境污染,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促进辖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考评单位
三秀社区、日东社区、马銮社区、西滨社区、锦园社区、前场社区、锦鹤社区、康城社区,共八个单位。
三、考评内容
(一)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监管,履行具体工作;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狠抓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协助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投诉及群众来访
1.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
2.即时发现并向街道环保办上报辖区环境违法行为。
3.协助开展垃圾焚烧专项整治。
(三)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1.制定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垃圾转运能力、彻底杜绝垃圾焚烧。
3.加强生活垃圾中转运站(清洁楼)、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
4.实施生活污水接管、环境面貌改善等综合整治工作。
(四)继续开展非工业区内企业调查
(五)积极创建安静小区及绿色社区
1.开展绿色社区、安静小区创建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提供工作计划、总结、图片及相关文字材料等资料。
(六)继续加大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巩固禁养区和限养区生猪清退成果,加大本辖区内监督力度,发现违规者即时上报街道生猪禁养办。
(七)积极开展环境宣传与教育
1.宣传国家环保政策法规,提高企业及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绿色社区、安静小区等创建工作宣传。
3.订阅《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与发展报》及相关环保知识材料,为居民提供环保阅读资料。
(八)档案材料
1.根据考评内容建立环保资料档案。
2.按时按要求向街道环保办报送相关材料。
在环境治理战略的下,在“送下游一江清水”的实践中,在当前各地城市河流“有河皆浊,有水皆污”的大背景下,**河也遭受到污染,俗话说:水是城市的眼睛和灵魂。确实,一座城市水,才充满生机和灵性,缺少水,便显得单调和乏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的部署,是科学发展观、和诣社会的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关系的安全和健康,关系本地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然而,**之美,尚有“美中”。水浊,水浊是因最近污染,**河水质大不如前,与真正的绿水常流还有不小差距。本次调查灾的带领下,源头,实地,多方检查,寻求良方,在各的联动下,意图分析水浊,真正“还美与前”、“还水与民”。
一、**河水环境现状
**河流经贵阳市**区党武乡、石板镇、**乡和**镇等乡镇。在**水库河段,人口、工业均很少分布,水质,属于清洁。在**水库下游,人口主要集聚在河段两岸和周边地区,段主要为生活污水的典型的有机(生活)污染,为do(溶解氧)、总磷和大肠菌群均不达标。结果下游的贵阳市中曹水厂的饮用水水源受到的污染,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为保护**河,近年来,各级多次投资,共计1200多万元,建设了贵州省首家生活污水厂,使城市污水率92%。为此,**污水工程被建设部和环保总局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十大成就”。该工程采用土地系统工艺,的主要工艺为截流将污水沉砂池,机械输入9.5公里的灌渠中不同的沉淀池,分别厌氧和氧化,水产养殖,最后农灌水排入农作土地。后的污水,其水质日本农灌水水质标准。
二、**河环境治理对策
(一)治理。以“河安、水清、景美、人欢”为**河环境治理总。河安**河防洪设施要五十年一遇标准,防洪安全;水清要**河溪水清澈、水质;景美要抓好**河沿岸景观工程建设,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等文章;人欢要人水环境,使**市民傍水而欢、亲水而乐。
(二)治理思路。**河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系统工程,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治标与治本方略兼顾,各和乡镇联合行动,综合措施,长效机制,计划3年努力使文溪水环境有,5年整治治理。
(三)对策。
1、健全管理机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括防洪排涝、污水截流、水质监控日常管理等方面,需要水利、建设、环保、创建等及各乡镇的与支持。的整治工作主要在水利主管,难免势孤力单。为此建议,,成了文溪水环境综合治理,由各和新城区管委会、安文深泽等组成,各自职责,工作计划和任务,,齐抓共管。的措施,解决好整治与管理相脱节的矛盾。**水环境管理内容多、任务重,既有堤防、橡胶坝等工程管理,又有蓄放水安全管理和防汛防洪职责,建议成立**河环境管理机构(如**河道管理站),编制和人员,管理的内容和职责,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管理工作长效有序。健全的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水利、城建、环保、创建等各及各乡镇在**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整治工作,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尽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以生态养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率为,**河上游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2〕63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2〕41号)要求,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农业农村污染整治的部署,对**河上游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检查和整治。总的整治思路是“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
各镇街(平台):
根据《关于印发<____区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区委办〔2015〕47号)、《关于印发<深化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四边三化”〔2015〕9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____区“四边三化”工作任务》的通知(余“四边三化”〔201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废品收购站(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深化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环保、公安等为执法主体,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一)加强有证回收企业管理
1.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对有证废品收购站(点)的规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支持行业发展,规范回收企业管理。
2.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依法实施治安、消防安全等管理。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其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有证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4.区城管局负责对回收企业经营场所外部环境进行管理。查处违反市容环卫条例、非法占道及违章搭建等违法、违章行为。
5.区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加强无证回收站(点)的查处和取缔
建立镇街(平台)、村(社区)二级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以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无照经营回收站(点),在属地镇街(平台)的统一组织下,由工商部门牵头,商务、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查处和取缔工作。同时,各镇街(平台)要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清洁绿化____”、“两路两侧”等工作,加强对无证回收站(点)经营场所的管理。
(三)加强行业自律
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每年组织一次回收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回收企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
1.各镇街(平台)、有关部门应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
一、全员动员,明确职责
(一)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搞好全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乡建立由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陈店乡水污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格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各级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环保局要求和2020年全乡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村、各相关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严格考核,将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明确奖惩,使水污染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针对少数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讲经济发展政绩,不讲环境污染的行为,我乡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切实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
三、精准管控,源头治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头排查工作。为确保全乡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农药化肥施用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列出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清单,需要治理或完善的规模化养殖场名单,同时还对其制定了关闭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部分畜禽养殖场,对其栏舍和污染物进行处理。
四、积极协助,加强监管
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水污染治理计划,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各项整治工作,为水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效保证。同时,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进度。对河流沿岸各村(社区)卫生环境、生活垃圾的治理,并认真抓好卫生保洁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流周边环境进行有效整治,同时,突出特色,努力做好环保日常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做好上报辖区内开展的环保信息工作。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指导、有检查、有成效,不断开创全乡环保建设工作新局面。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大全乡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乡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2021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证水平持续提升,为乡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提供保障,确保至2021年考核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逐年消减。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区农村村庄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阶段我区村庄整治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村庄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村庄整治年度目标任务。会前,大家实地参观了锡北镇光明村刘家庄、*羊尖村、安镇镇谈村等三个村庄整治现场,会上,这三个村将作交流发言,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待会儿,区委徐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前阶段村庄整治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建设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一年抓试点,二年抓突破,三年抓推进,四年呈亮点,五年齐达标”的工作目标,在全区48个村率先启动实施了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卫生洁化、服务集中化和管理长效化”等“八化”为核心内容的村庄整治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首批试点村庄中已有17个村庄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治任务,18个村庄的整治工作正有序推进,村庄整治的阶段性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今年以来,围绕“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卫生洁化”的目标,各整治村共硬化道路21.2公里,疏浚清淤河塘580条(个),新增绿化面积8.9万平方米,新建农村公厕11座、垃圾箱182个,修筑排水管道1.8万米,新装路灯336杆。安镇镇谈村对全村进行绿化靓化,对沿河两岸墙体进行美化,搬迁改造了农贸市场,并配套了文体活动场所。*羊尖村疏浚、清淤家河家塘55条,对住宅、道路、河塘周围进行全面绿化,道路硬化率达到了100%,并全面实现了亮化。东港镇黄土塘村在整治工作中,建设了休闲广场和门楼、改造了主要道路、修缮了古镇街道。经过整治,各试点村庄的投资环境、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有了显著改善,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明显增强。
二是村庄功能得到增强。围绕“布局优化、服务集中化”的目标,各整治村根据整治规划,立足村庄规模、配套设施、文化特色等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在保持农村传统文化特色、突出农村田园风光的基础上,合理优化生产区、生活区、生态区与综合服务区布局,加快建设综合服务设施,提升了村庄的综合服务功能。安镇镇谈村建立了综合服务中心和综治中心,建成了集休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村民健身广场。东港镇顾巷头村、东北塘镇浦巷村等村也分别投入20多万元建造了村民活动中心、康乐中心等设施。
三是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围绕“管理长效化”的目标,各整治村加强专业管理队伍建设,落实管理经费,完善管理制度,有效巩固了整治成果。同时,组织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积极探索共建共管的新机制。*羊尖村组建了一支48人的保洁环卫管理队伍,把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制定了《村文明卫生管理制度》等6项村规民约,形成了村与村民共同参与长效管理的良好局面。
四是群众参与热情高涨。通过各级的思想发动和工作开展,特别是通过村庄整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广大群众参与村庄整治、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得到了充分激发,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安镇镇谈村村民义务参加村庄整治达1000人次。锡北光明村刘家庄的村民自觉将门前屋后的卫生实行“三包”,并腾出空地进行绿化,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整治村庄、共建共享已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回顾前阶段工作,以下五个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推广。
一是各级重视为村庄整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区委、区政府把村庄整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纵深开展。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村庄整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村庄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对农村村庄整治工程实施考核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构建领导体系和责任机制,完善运行机制和工作措施,确保了村庄整治工作稳步、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区、各镇(街道)及各整治村也高度重视村庄整治工作,搭建专门班子,制定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从而保证了村庄整治的顺利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为村庄整治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各级坚持把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各方参与作为开展村庄整治活动的重要切入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各整治试点村在实施过程中,按照整治规划,把目标任务同本村实际结合起来,把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和发动群众作为工作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开展村庄整治、共建美好家园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在思想和行动上由过去的“要”变成现在的“我要干”,营造了浓厚的村庄整治氛围。
三是规划先行为村庄整治提供了科学的实施依据。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是政府引导、规范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组织实施村庄整治的工作指南。在通过现场勘查、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全面掌握每个村庄的地形地貌、公共设施及历史文化资源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营造特色、打造亮点”的原则和“八化”的标准,区政府投入专项资金近200万元,委托2家专业机构对204个村庄进行了规划布局和景观特色塑造。按照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反复征求意见和组织专题论证,对规划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提升了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目前204个村庄的整治规划已编制完成,为顺利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是多元投入为村庄整治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撑。各地结合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生态村、卫生村创建和“百村康乐工程”等创建活动,积极创新思路,广辟资金渠道,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支持的村庄整治多元化投入机制。锡北镇光明村、鹅湖镇蔡湾村等村积极引入企业资金参与村庄建设,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48个整治村已投入建设资金达1800多万元。
五是齐抓共管为村庄整治提供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在推进村庄整治过程中,我区坚持把强化区级主导性,调动镇级主动性,提高村级自觉性和发挥农民的主体性结合起来,努力增强推进合力。区里成立了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规划、政策研究、指导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区规划、建设、农林、水农、卫生、城管、环保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服务,主动对接,密切配合,积极为村庄整治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了整治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
前阶段的村庄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应看到,对照既定的目标任务,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少数单位对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中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二是工作进度还不够平衡。村与村不平衡、镇与镇之间也不平衡。投入大的村已经投入几百万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进度慢的村组织发动群众力度不大,投入不足,甚至还停留在原来的建设水平上。目前,列入第一批整治计划的村庄有13个还未正式启动。三是资源整合还不够充分。村庄整治的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创新办法不多。各级各界在村庄整治工作中的力量、资金、资产等各类资源尚未得到充分整合。四是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基础设施、环境绿化比较重视,而对公共服务、日常管理重视不够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已经整治过的村在卫生保洁、环境管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在下阶段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二、全面完成年度村庄整治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我区年初的部署,今年全区要完成48个试点村的整治工作。现在离年底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村庄整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村庄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关键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一要抓进度,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各整治村要围绕年度整治目标,认真排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结合自身的区位条件、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等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要考虑当地农民的承受能力、财政的投入能力和社会的支持潜力,从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和相关环境卫生条件入手,让农民得到实惠。要根据确定的项目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时序要求,倒排计划,明确职责,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激励制度,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要积极借鉴学习谈村、羊尖村、黄土塘村、光明村等先行村在村庄整治中的工作理念和创新举措,特别是在组织发动群众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
二要抓重点,切实提高整治质量。从我区实际情况看,以往村庄建设多以农民住房自建为主体,村庄环境建设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普遍存在路面不硬、四旁不绿、路灯不亮、河水不清等现象。下阶段推进村庄整治,要重点在“描、清、疏、拆、建”五个字上下功夫、做文章。“描”就是要注重挖掘和开发乡村特色,切忌生搬硬套城镇建设模式;“清”就是要完善垃圾集中处理机制,集中清理卫生死角;“疏”就是要对水塘河道进行疏浚、清淤和整治,努力还原江南水乡的风韵;“拆”就是要对破旧房屋和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整治,对主要路段两侧的老建筑粉刷出新;“建”就是要在实施绿化、道路工程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公厕、封闭式垃圾房、垃圾中转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和综合服务中心。
三要抓投入,全面拓展筹资渠道。资金投入是村庄整治顺利实施的关键,要创新工作理念,拓宽融资渠道,突破资金瓶颈,建立多元化的村庄整治投入机制。要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区财政尤其是开发区、各镇(街道)要安排相应的以奖代补和配套资金扶持村庄整治,真正使财政投入向“三农”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吃透政策,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要立足机制创新,整合各类资源,把政府的引导扶持与农民的主体作用和社会的支持结合起来,鼓励全社会参与支持村庄整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公益性事业实行政府补贴、社会资助和农民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对准公益性事业可实行政府适当补贴,吸引农民和其他主体投资的方式;纯经营性项目则由社会投资兴办,鼓励引导工商企业以工投农、以工促农、以企带村,改善村庄面貌。
四要抓协作,有效增强推进合力。村庄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依靠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参谋和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对接,搞好服务。开发区、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人员,落实经费,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村庄整治的工作力量。要定期、不定期深入试点村、整治村,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努力形成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村庄整治的效率和水平。
五要抓管理,建立完善建管机制。要加强村庄整治的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强化投资控制,规范资金监管,努力让每一项工程都成为放心工程、优质工程。要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治的村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长效管理上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正在实施整治的村要坚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在建设的起步阶段就使各项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进一步强化农民群众的自主保洁意识,自觉投身到村庄日常管理中,努力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格局。要以村庄整治为契机推动农村全面发展,大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和日常管理水平,努力构筑城乡一体化的供水供电、公共卫生、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等公共服务网络,努力把我区的村庄整治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公路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使我县境内国省干线达到“畅、安、舒、美”的标准,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及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治理。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2、桥梁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平交道口的整治,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
4、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占用公路及用地(包括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力度,对未经许可违法占用公路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私设路口等违法行为,依法并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5、管理信息化。整合公路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6、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严查超速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公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法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市工商局分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及污染物,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示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4、公路用地范围外沿两侧500米内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的实际、加大种植面积、提升绿化档次、提升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中旬—年月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县公路局根据治理要求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公路两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计划、工作标准、考评办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年月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月日—月日)。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年月份进行半年评比,年月进行年终考评,对在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县公路部门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国省干线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对公路两侧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交通、公安、公路执法部门要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确保新修路面不受损,延长境内公路使用期限。县国土资源、建设管理、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破损山体、荒山荒坡、河道等生态环境的修复、绿化、美化工作,停止非法开采山体的石料厂、灰窑和违章建筑,收回被侵占的土地,恢复山体景观。县法院、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执法力度,对在这次活动中出现的扰乱秩序、影响治安、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事件要从快从严处理。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治理措施,制订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强化重点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全面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切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确保重点行业排污强度(废水排放量/生产总值)在2015年基础上再下降3%以上,废水纳管率、集中供热率、入园率进一步提升,完成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任务,完成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包括涉及酸洗工序的工艺品、洁具等行业)、农副食品加工(包括水产冷冻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
积极培育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培育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等医化示范企业,启动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领跑园区建设。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进一步提升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末端治理水平,确保完成年度深化整治任务。完成临海污染整治危重企业消减工程建设。建立重点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各地建立六大行业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和定期评估制度,建立末尾淘汰或督办整改机制,切实巩固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成果。
(二)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
加强重点区域、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省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园区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7月前临海、温岭编制省级重点市专项整治方案,三门工业园区、化学原料药基地黄岩区块编制省级重点园区专项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专项治理方案应明确治理目标、整治内容、主要措施、主要工程项目等,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工作推进机制和评价制度。加强主要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年底前工业园(集聚)区应按规定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集聚)区资格;所有工业园(集聚)区排查劣V类水体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三)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
全面开展特色行业污染整治,明确特色行业整治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特色行业整治督查和执法监管,确保完成特色行业整治任务。4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包括涉及酸洗工序的工艺品、洁具等行业)、农副食品加工(包括水产冷冻行业)等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整治清单报市环保局备案,年底前基本完成原地整治企业整治任务;对于搬迁企业要求落实土地,原厂过渡性生产达到达标排放标准。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砂洗、废塑料等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确定整治基数和整治工作计划,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年底前完成椒江、临海眼镜行业等行业整治任务。
(四)提升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水污染行业环境监管,进一步筛选重点污染源,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实现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全覆盖,其他主要水污染行业推广刷卡排污工作。加大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违反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的问题及废水直排企业调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黄岩区、三门县等重点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临海市、温岭市等地主要污染因子预警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地根据市里出台的《十三五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相应的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2016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清单、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虞政办发〔2014〕151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按照《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东进闸排涝河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东进闸排涝河,起点驿亭西陡门至终点新东进闸,全长21.8公里。其中驿亭镇约0.6公里,小越镇约4.5公里,谢塘镇约3.9公里,百官街道约2.0公里,盖北镇约2.2公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约8.6公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管理,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东进闸排涝河新环境。
三、职责分工
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单位为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科技局为联系部门,区农办、水利局、环保局、农林渔牧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政协办、党校、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审计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服务业发展局、围垦局、港务局、城改局、公积金中心、国土局、供电局、联通公司、民生银行、人保公司等为分段联系单位。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⒈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作为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区域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和支流的垃圾、杂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拦截;负责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以及河岸内滩涂陆域的日常保洁和沉船打捞工作。
⒉区科技局为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上情下达、信息收集报送等联系工作;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实施单位上报计划,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开展督促考核。
⒊区农办负责农村生活污染排放管网建设,加快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纳管;负责指导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沿线农村环境整体建设。
⒋区环保局负责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负责水质监测的设点和定期检测工作;做好污染源治理计划的编制,着重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⒌区农林渔牧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渔簖的管理工作,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政策制订;负责原国营农场水面保洁工作。
⒍区水利局负责牵头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河道违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和配合有关部门及乡镇水面保洁等工作;负责水体置换工作。
7.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8.区财政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9.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0.区国土局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11.水务集团配合建设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设。
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2号)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分段联系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支持,确保东进闸排涝河治理工作绩效。
四、内容及措施
⒈加强对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把水污染项目落户。持续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对重污染行业产业转型升级进行量化考核、综合排序和分行业排序,对排名靠后的企业依法实施排污权指标削减和限期整治等综合措施,倒逼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依法采取高额罚款、追缴超标排污费、停产整改、媒体曝光、人员拘留等严厉措施,不断加大对东进闸排涝河沿线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清除沿线排污口。
⒉加快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加快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百官街道、盖北镇、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纳管率。
⒊清理整治沿线畜禽养殖和水面养殖场所。限期清理关停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岸100米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整治限养区内主河道两侧200米及支流纵深500米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畜禽和水面养殖场所。限养区内存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实行全面治理,配套农牧循环处理设施,实行生态养殖;存栏2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应结合“三改一拆”专项整治逐步实施关停。
⒋加快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百官街道、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盖北镇等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六小行业”污水整治,努力提高集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村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⒌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两侧河道环境。全面清理、整治东进闸排涝河主河道两侧各200米支流河道上溯500米两侧200米各类违章建筑、沿河瓜棚、非法渔业养殖设施、垃圾集中收集点、厕所,及时清理河面打捞上来的垃圾堆放点。
⒍切实加强河道保洁管理。进一步健全东进闸排涝河河道长效保洁机制,东进闸排涝河水域范围和主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由区域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区财政按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3000元/公里·每年,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套〔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保洁长度汇总表见附件3〕。
7.确保河道安全畅通排涝。按计划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河道清淤常态化管理,实施河道沉船打捞、鱼簖、鱼网(鱼箔)、船屋整治任务,保障河道排涝顺畅。
8.加强东进闸排涝河水体水质监测。在东进闸排涝河沿线各乡镇、街道设立固定监测点,加强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五、时间安排
⒈调查摸底阶段(1月6日——4月24日)。完成东进闸排涝河主干河道两侧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状况和沿河河道环境情况的调查。
2.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2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工作方案。
⒊综合整治阶段(4月25日以后)。根据《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和分工要求,逐年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环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胡文炜常委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陈荣荣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⒉严格执法,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宣传,增强全体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东进闸排涝河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⒊规范制度,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东进闸排涝河辖区“河长制”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定期通报,督促落实,并建立起“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要落实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挂钩,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东进闸排涝河“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东进闸排涝河 “河长制”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分解表
2.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段污染源数量明细表
3.东进闸排涝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保洁河道长度汇总表
4.东进闸排涝河2014年—2016年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表
5.东进闸排涝河水环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任务表
按照市政府及市环保局的要求,现将我县环保目标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
(一)元至五月份我县出境水×河桥断面化学耗氧量3月份超标,1、2、4、5月份达标,氨氮2、5月份达标,1、3、4月份超标。
(二)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
20__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500吨,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935吨以内,减排任务非常艰巨,县委、县政府、县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一是我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减排目标,分析减排形势,明确了减排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二是详细核算了减排量,制定了减排计划;三是与有关单位签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减排任务科学分解了有关企业和单位,并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环境综合整治
我县印发了《20__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工作措施,确定新大地化工公司停产治理、康茂牧业公司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新野华兴酒精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纸业停产整顿,确定县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环保验收和管网配套任务,确定××乡××村完成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
(三)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3个,我县审批25个,上报省市审批8个,无违法新上项目和越权审批现象。二是加强了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监控,对重点污染源实行环保驻厂员长效监管机制,对其他污染源采取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保障了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集团公司、××酒精公司、××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污染源的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与省市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实现了自动监测数据的连续准确传输。三是完成了污染源普查的阶段工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置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清查登记工业源433个,生活源245个,完成了数据填报审核及汇总录入等各项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在进度及质量方面都位距全市前列。四是开展了××酒精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准备了有关材料。
(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一是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续;二是正加紧配套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目前已铺设管网31km。
(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了《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__-2020年)》编制筹备工作,搜集整理了有关资料;二是开展了生态文明村的创建,正组织我县上港乡果园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果园村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等已基本完善。三是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对新野康茂牧业公司、新野碧野牧业公司两家畜禽养殖企业下达了污染综合整治任务书,两家企业正积极开展综合整治。
(六)辐射环境管理和固废污染环境防治
一是加强了医疗固废的监督管理,落实了医疗固废联单管理制度,保证了所有医疗固废纳入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对全县固废进行了全面普查,全县粉煤灰年排放3740吨,炉渣年排放1021吨,污泥年排放751吨,为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加强了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存在射线装置的19个单位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辐射安全。
(七)环境和应急能力建设
一是站在关注民生、了解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高度,本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决矛盾于基层的原则,认真履行环境办理职责,妥善处理群众及上级交办等9件,及时化解了矛盾,无群众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完善了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具备了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监测处置能力,上半年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大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绍兴市委“13458”战略,根据既定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围绕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安全和生态文化四大体系和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人居、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文化、生态市建设支持系统七大重点建设工程,突出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强生态镇村建设三个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全面促进生态市建设。
二、具体目标
见《20*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书》。
三、主要任务
积极实施“十个一”工程,以点带面,确保生态市建设健康、稳步推进。
1、改造一批生态工业园区
(1)实施*湾精细化工园区生态化改造工程。以《*湾*新区生态建设规划》为依据,按照《浙江省生态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进行生态化改造;完成《精细化工园区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企业副产品、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重污染化工企业进园落户,淘汰10只工艺落后、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产品和项目;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80%以上,加快固废填埋场建设进度,年底前建成投运;强化废气污染整治工作,园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完善园区清污分流系统,封堵排向内河的废水排放口,督促企业建设规范化清下水排放口,完成北塘河整治工程,改善园区内河水质;督促16家企业完成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加快热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20*年实施省、市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3家,5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实施解放塘、北塘河、西直河、东直河防护林带建设和纬三路、纬五路、纬七路、纬十一路等沿路沿海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湾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局
(2)实施市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工程。严格控制污染型企业进区落户;制定重污染企业转产或搬迁计划,完成华宝化工、舜联化工和精益生物化工等企业搬迁工作;实施集中供热工作计划,扩大供热范围;加快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污水泵站尽早投运,完成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清理修复工作,建立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20*年通过省、市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家,ISO14000认证企业4家。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局
2、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1)按照“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部署,进一步开展*湾精细化工园区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7家废水污染和22家废气污染企业整治任务,化工园区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实现“摘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湾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
(2)市污水处理厂截污范围内的排污企业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截污范围外的排污企业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对废水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开展全市氮、磷排放情况调查,对氮、磷超标排放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督促148家企业设置规范化清下水排放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开展道墟化工小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改善道墟片大气环境质量;开展印染企业定型废气治理,确保治理面和污染物治理率均达到8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对35吨以上(含)燃煤锅炉实施脱硫工程,脱硫率达50%以上,其中75吨以上(含)燃煤锅炉脱硫率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建设一批污染治理项目
(1)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扩大生活污水收集范围;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7%。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加强城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章镇标准垃圾填埋场和44座垃圾中转站建设,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拓展截污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开展脱氮、除磷设施建设,尾水排放达标率大于80%。着手筹备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4)*湾精细化工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湾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
(5)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力度。建设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系统,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加强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推进辖区内乡镇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镇(乡)独立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派驻机构或建立环境保护专管员制度,配备相应的人员编制和装备;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市级重点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强化重点源的监控;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运行管理办法,完成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确保在线监测装置运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创建一批生态镇村
(1)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年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行政村达20个。
责任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农办)
(2)开展省级生态镇创建活动,小越镇、章镇镇创建成省级生态镇。
责任单位:小越镇、章镇镇、市环保局
(3)创建绍兴市级生态镇、村。
沥海、陈溪、汤浦等3个乡镇建成绍兴市级生态乡镇;5个行政村建成绍兴市级生态村。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市环保局
5、培育一批清洁生产企业
(1)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以化工、医药、印染、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40%以上的省级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20*年通过省、市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家,累计达到23家。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年全市通过ISO14000认证企业数达20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创建绿色企业。20*年,争创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环境清洁优美、经济效益显著的省级绿色企业2家,绍兴市级环境友好企业2家。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环保局
6、实施一批农业面源治理工程
(1)落实畜禽禁养、限养规定,完成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的关停转迁,限养区内畜禽散养存栏量削减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畜禽排放物的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年度推进计划,曹江牧业有限公司、天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2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市环保局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使用有机肥,削减化肥、农药施用量。推广平衡施肥技术,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推广科学用肥和使用有机复合肥料等措施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并采用生态工程技术,使化肥施用强度达到260千克/公顷(折纯)。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4)开展秸杆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露天秸秆禁烧规定,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使秸杆综合利用率达98%。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5)加强农用塑料薄膜回收工作。推广可降解农膜的使用,鼓励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使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达89%。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7、开展一批山水整治工程
(1)开展“饮用水卫生达标”建设工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源长效监管工作,制定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督促水源附近企业制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水源保护,建设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开展保护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
(2)整治农村水环境,实施千里清水河道工程。20*年整治河道61.72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2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9.0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自然景观,实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对需治理的废弃矿山实行生态化综合治理,使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73.3%,治理废弃矿山4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实施城北休闲绿地等建设工程,20*年,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20公顷,绿地率达到34%,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3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6)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20*年,建设绿色通道2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7)通过封山育林、宜林荒山人工造林、平原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保护手段,加强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农田林网等生态林建设。累计建设生态公益林22.07万亩,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16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8)开展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积极运用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使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到94%。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9)大力推进文明殡葬,实施“青山白化”治理和生态墓葬。对“三沿五区”(沿公路、铁路、航运河道;耕地区、开发区、住宅区、保护区、风景区)已建坟墓进行复绿,逐步恢复坟地植被和自然景观,到20*年底,使“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97%,生态墓葬覆盖100%的行政村。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通过一批绿色有机农(林)产品认证
(1)大力发展无公害农、林产品,加大基地建设力度,控制农业污染。20*年,建设无公害农、林产品基地5万亩、6千亩。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2)加强绿色、有机食品认证。20*年,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数达到10个。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加强有机及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20*年主要农(林)产品中有机及绿色农(林)产品的比重达到17%。
责任单位:市农林水产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9、建成一批绿色单位
(1)强化绿色生活理念,创建绿色社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20*年创建2个省级绿色社区。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绿化办、市环保局
(2)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创建绿色学校。加强学校生态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20*年创建5所省级绿色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倡导绿色消费,创建绿色饭店。提升服务档次,20*年创建绿色饭店1家。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4)创建绿色医院。完成1家省级绿色医院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建设生态住宅,创建绿色家庭。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20*年创建2户省级绿色家庭。
责任单位:市妇联
10、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分别开辟生态宣传专栏1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组织开展生态市宣传主题活动1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
(3)在党校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生态课或生态讲座。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4)中小学环保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中小学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编制生态环保知识宣传资料,开展环境保护知识讲座,中小学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创建省级环境教育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规划执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0*]34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实施意见》(*委发[200*]103号)有关精神,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开展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又快又好发展,努力实现“三最”奋斗目标,加快构建和谐**。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处,坚决制止、查处一处。
(二)全面清理已有违法建设。对已有违法建设,在3年内分步、分类依法予以清理和解决。
(三)建立和完善全区违法建设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市**区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指挥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违办)设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市整治违法建设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协调我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各镇、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新组建的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工作。
(二)实行拆除属地包干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原则,各镇、街办抓好本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和整治工作。区治违办统一些协调、监督各镇、街办的拆违工作。
(三)实行违建当事人市场禁入制。要定期将情节、性质严重的违法建设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凡被列入曝光范围的,规划、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受理其许可或登记申请(已受理的可不予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可不受理其土地招拍竞标竞买申请。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受理其设计、施工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及时将违法建设单位及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之中,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和实行整治工作联动机制。对已查证属实的违法建设,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房管、工商、卫生、环保、市政公用、供电等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严格执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违法建设的协查协处工作。对违法建设严重尤其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有关镇、街办,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限制、减少该区域建设用地供地指标,或不予受理、批准该区域规划调整。
(五)切实做好配套保障工作。各镇、街办及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拆后建渣清运和绿化整治工作,积极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区监察部门要尽快出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整治的法制保障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拨出专款,保障区治违办、违法建设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建设、违法建设拆除补贴、违法建设整治奖励等工作经费。
(六)实行专项目标管理督查制。要及时制定整治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及督办机制。
五、2006年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安排
(一)主要任务
1、组建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伍,制止城市重要区域、特殊区域及主干道两侧新增违法建设,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完成上级下达的违法建设拆除目标任务。
3、区级相关部门完成违法建设整治配套保障工作任务。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06年2月24日——3月15日):制定违法建设巡查方案和违法建设整治专项目标分解方案;向市治违办上报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防违治违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2006年3月16日——11月20日):实行严格的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组建违法建设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普查工作;集中整治、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严重违反“三个集中”要求及危害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建设。
第三阶段(2006年11月21日——12月底):迎接市治违办对我区违法建设整治任务进行的验收考评,并拟定2007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形成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违法建设列入各部门和各镇街办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各镇街办要成立拆除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及职能职责范围内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确保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得到落实。
(二)疏堵结合,发挥各级力量防违治违。要区别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努力引导违法建设单位自行拆除违建。区级各机关、事业、群团单位及各镇、街办及党员干部要个人带头自拆,切实做到不实施、支持、参与、包庇、放任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