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1 23:05: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不良贷款分析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信用社持续、审慎、有效监管,促进乡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乡村信用社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
第三条乡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按照本方法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方法。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按照《乡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乡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等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划分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
第五条不良资产监测考核报告的数据和资料主要来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银监会要求的其他统计报表、乡村信用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及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所掌握的情况。
第二章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
第六条各级监管机构应按月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按季进行考核。
第七条各级监管机构应建立不良资产监测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监管机构要实施直接重点监测:
(一)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排前三名的地区或机构。
(二)连续三个月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不减反增,以及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降反升的地区或机构。
(三)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和新增不良非信贷资产居前三名的地区或机构。
第九条各级监管机构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一)建立不良资产考核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不良资产考核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
(二)从纵比、横比两方面对被考核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的进步度作出考核评价。
(三)建立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按风险分类对不良资产进行考核。
(四)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法人机构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并提出相应的内控管理和风险化解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第十条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资产质量指标和贷款迁徙率指标(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资产质量指标主要包括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例变化、不良贷款变化额、新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收现率、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变化、不良非信贷资产变化额。贷款迁徙率指标主要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新发放贷款余额为月日以后发放的贷款余额。
第三章不良资产分析
第十一条各级监管机构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情况要持续关注,按月对不良贷款、按季对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对乡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作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对风险状况严重和变化明显的要重点说明。不良资产分析包括不良贷款分析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建议等。
第十二条不良贷款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和年初比较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对重大变动和异常情况应进行重点分析。
(二)地区分布情况。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的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三)行业分布情况。各行业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情况分析。对国家宏观调控产业进行适当关注。
(四)投向情况。主要是对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集体合作组织)、自然人一般农户(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银行卡、住房按揭、汽车、自然人其他户、贴现及承兑汇票垫款等贷款投向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作出必要的分析。
(五)直接监测对象情况。确定为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情况分析。
(六)迁徙和清收转化情况。分析各类贷款形态之间的迁徙转化情况,重点分析向下迁徙的原因以及现金清收、贷款核销、以物抵债等清收处置情况。
对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作出专门说明,包括清收进度、清收费用、债务人资料、台账管理等。
(七)新增不良贷款情况。主要是月日以后新发放贷款的质量情况和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重点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内外部原因进行分析,对当年新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要作专门说明。
(八)对不良贷款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或监管的措施和意见。
第十三条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非信贷资产余额,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和比例、预计损失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及年初比较变化情况。特别是投资、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款等的变化情况。本期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动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分析。
(二)结构分析。不良非信贷资产的地区分布、主要非信贷不良资产项目余额前10名地区情况。
(三)清收、处置不良非信贷资产分析。
(四)新发生不良非信贷资产原因分析,特别是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
(五)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化趋势的预测,继续抓好非信贷资产管理或监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第四章监管措施与责任
第十四条各级监管机构应根据乡村信用社风险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辖内不良资产变化情况的汇报,同时向被考核对象通报不良贷款考核结果,并进行风险提示。
第十五条各级监管机构要在监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检查或实地调查,对确定的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不良资产总体情况及变动趋势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监管的意见和措施。
第十六条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制定和完善不良资产管理制度方法,包括明确不良资产管理部门及工作制度、不良资产清收、盘活方法和不良资产管理责任制等,并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制定明确的不良资产控制目标,包括年度、季度和当年新增控制目标以及分机构控制目标,并将控制目标报送当地监管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可后作为双方考核的依据。
第十八条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将辖内不良资产年度、季度及当年新增控制目标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综合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按期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和分析,及时报送监测、考核和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原因分析全面深入、趋势判断合理科学、措施切实有效。
第二十条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在不良资产情况出现重大变动时,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对辖内不良资产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机构和地区,各级监管机构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凡辖内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上(含)且余额上升、年内新增贷款(不含贴现)不良率超过2%以上(含)以及被监管机构列为重点直接监测的地区或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负责人须定期约见该地区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质询谈话,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明确管理责任。
(二)凡辖内乡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但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上升,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或年内新增贷款(不含贴现)不良率在1%-2%的,所在地监管机构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落实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措施和责任。必要时,由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质询谈话,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并明确管理责任。
(三)凡辖内乡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下降,但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所在地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或被监测机构分管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督促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
第二十二条监管质询谈话要做好记录,整理成谈话纪要,印发被监测机构,并抄送其上级管理部门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对新增不良贷款,特别是当年形成的不良贷款,监管机构应直接或责成被监测机构逐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被监测机构要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结果报当地监管机构。
第二十四条各省会城市所在地银监局要认真审阅省级联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形成独立、审慎的辖内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分析报告,分别于季后20日内、年后30日内报送银监会。
第二十五条凡不按本方法要求及时监测、考核分析不良资产和上报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的监管部门,上级机构将对其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辖内乡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恶化的,由上级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下级监管机构负责人谈话,落实监管问责。
第二十六条乡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根据监管部门关于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本机构或本地区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资料、报告和作专题汇报,接受监管咨询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和措施。
第二十七条凡不按监管部门要求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不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及报告的乡村信用社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银监局可根据本方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复制后的借据余额每月与会计报表相符,否则,每差1万元,扣0.5分。
(二)收集信贷档案资料(10分)
1、信贷员应收集如下信贷档案资料:
(1)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身份证明、经济性质、经营项目、贷款余额、贷款方式、贷款期限、信用等级(如果进行贷款分类需要评定借款人信用等级,应按相关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
(2)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财务信息,主要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等。
(3)重要文件,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信贷调查报告和审批文件、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信书、贷款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如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等)、借款人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
(4)往来函件,包括信贷员走访考察记录、备忘录。
(5)借款人的偿还记录和信用社催收通知。
(6)贷款检查报告,包括定期、不定期的信贷分析报告、内审报告。
以上借款档案内容,每户贷款差1项(不能提供足够理由)扣0.5分。
(三)初分及填表(10分)
分类人员根据收集的资料及掌握的信息,在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担保情况、非财务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分类标准,逐笔对信贷资产提出初步分类意见,并分别填写自然人一般农户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文本中的《自然人一般农户信贷资产分类认定表》和自然人其他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文本中的《自然人其他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表》。
检查发现,初分理由不合理,认定文本填写不准确,内容不全,每笔贷款差1项扣0.5分。
(四)信用社审核(10分)
1、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成员根据信贷人员提出的分类理由,逐户进行分析讨论,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初分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详细记录审核对象、参与讨论人员的意见、审核结论等。
以上会议纪要每缺一户贷款或内容不全,扣0.5分。
(五)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动态调整。(5分)
对贷款风险情况已经发生变化的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5万元以下(含)自然人其他贷款,应填写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风险分类认定文本中的《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风险变动情况记录表》。
对贷款风险情况已经发生变化的5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应重新填写自然人其他贷款风险分类认定文本中的《自然人其他贷款风险分类认定表》进行调整。
检查发现,应调未调整贷款或填写文本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每差1笔扣0.5分。
(六)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结果(50分)
根据上报报表与实际检查结果的差异情况,将信贷资产质量真实程度划分为以下三个档次:
(一)实际检查认定的不良信贷资产比例与上报数据相差2个百分点(含)以下,为基本真实。
(二)实际检查认定的不良信贷资产比例与上报数据相差2-3个百分点,为不够真实。
(三)实际检查认定的不良信贷资产比例与上报数据相差3个百分点(含)以上,为严重失真。
检查发现,认定结果为不够真实扣10--20分,严重失真扣50分。
(七)定期分析(10分)
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xxxx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xxxx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贷后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管理、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风险责任认定、贷款管理责任移交、贷款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及时预警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责任人包括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
贷款发放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过程中履行调查、审查、审批等职责,并对形成贷款风险需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人员。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后履行搜集整理信贷资料、客户维护、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总结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信用社信贷岗位人员。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五条信贷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建立,内容包括客户及担保人基本情况(含评级授信情况)、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本息收回、呆帐核销等过程中形成的与贷款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移交、销毁等。
第七条信用社是本级信贷档案管理的责任机构,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信贷档案管理。
第八条具体管理办法按2004年下发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档案管理整理工作细则》执行。
第九条信用社信贷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十条县联社对辖内基层社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基层社对辖内信贷档案管理情况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章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
第十一条客户维护内容包括收集客户意见,提供宏观政策和市场信息,推介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提供结算便利、做好客户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合理安排资金,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第十二条信用社对重点客户和优良客户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回访。
重点客户包括经县联社主任贷审委员会审批的客户、行业龙头客户及本社贷款余额最大十户。重点客户回访内容主要是提供最新经济金融政策和市场行业信息,掌握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做好客户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安排资金,促进客户提升经营水平等。
优良客户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信等级评定为二级(含)以上、信用等级为AA级(含)以上及近三年在信用社借款均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客户。优良客户回访主要内容是了解客户服务需求,提供优先便捷服务,推介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拓宽合作领域等。
贷款管理责任人对管辖客户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回访,做好客户的咨询服务工作,帮助客户解决困难等。
第十三条信用社将回访的情况每次以文字记录并归入信贷档案,回访总结材料分别于每年的6月20日혁Ð2月20日前上报县联社计划信贷科。
第十四条贷后检查分为贷后管理检查和信贷资金跟踪检查。
(一)贷后管理检查是指贷款发放后,贷款管理机构对贷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基本内容包括信贷制度建设及执行、贷款台账与统计准确性、信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性、操作程序规范性、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及时性、不良贷款管理等情况。
(二)信贷资金跟踪检查是指贷款管理责任人对客户履行借款合同、生产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情况进行的检查,基本内容包括客户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客户及担保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客户资金回笼及归社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后管理检查的重点
(一)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重点检查贷款“三查”、审贷分离制度执行及信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性等情况。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检查对客户调查的真实性、资信评级和核定信用额度的合理性、贷款流程的合规性。
(三)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之外的贷款,重点检查信贷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性、操作程序规范性。
第十六条信贷资金跟踪检点
(一)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重点检查客户和担保人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重大事项(包括资产、负债、机构、体制等)变动、按约使用信贷资金、抵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客户资金回笼及归社等情况。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检查客户个人信誉、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
(三)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之外的贷款,重点检查客户履行借款合同、经营效益,到期偿债能力等情况。
第十七条县联社对经主任贷审会同意后发放的贷款每年将组织一次序时检查。信用社贷款管理责任人对所管辖贷款必须坚持壹万元(含)以下的每年、壹万元(不含)以上至伍万元(含)以下的每半年、伍万元(不含)以上的每季至少要进行一次信贷资金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归入信贷档案保管。
第四章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
第十八条贷后风险预警是指各级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发放后,通过多种渠道获悉客户经营环境因素已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客户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贷款本息的按期收回,及时发出贷后风险预警提示。
客户经营环境因素分为内部经营环境因素和外部经营环境因素。内部经营环境因素包括客户信誉程度、企业高层变动、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重大诉讼事件等情况。外部经营环境因素是指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市场行情、自然灾害等情况。
第十九条县级联社在客户经营外部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发出贷后风险预警信号,提醒并督促信用社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条信用社在发现贷后风险预警信号或收到上级部门贷后风险预警提示后,应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并督促贷款管理责任人落实。
第二十一条贷后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客户内部经营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在向县联社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出贷后风险预警信号。
第二十二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在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中发现客户内部经营环境因素变化或收到贷后风险预警提示后,应及时提醒客户采取措施,并与客户协商提前归还贷款或补充担保;对客户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置抵押物等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要求限期纠正、补充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停止发放新贷款、加罚利息、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降低信用等级或取消授信额度等信贷制裁措施。
第五章贷款本息的收回
第二十三条客户提前还贷的,应向贷款管理责任人提出申请,其中法人客户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四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应按月建立《到期贷款登记簿》,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内,向客户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提示并督促客户在到期日前筹措还款资金。
第二十五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对客户申请展期且符合展期规定的,在收回全部贷款利息后方可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第六章不良贷款管理
第二十六条信用社会计人员对到逾期贷款应严格按照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及时调整贷款形态,进行帐务处理,并与贷款管理责任人的台账进行核对,以确保不良贷款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二十七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对贷款余额10万元(含)以上的不良贷款,每季都应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对贷款余额10万元以下、5万元(含)以上的不良贷款,每半年应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对贷款余额5万元以下的不良贷款,每年应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回执。同时要约见客户(客户为法人企业的,还应约见其主要经营管理人)谈话,要求其制订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
第二十八条符合转贷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贷手续。
以物抵债、权利抵扣的,按抵债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处置。
不良信贷资产重组和置换的,按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处理。
符合呆帐核销条件的贷款,按呆帐核销管理有关规定核销。
第二十九条信用社对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单笔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且逾期90天以上的,应在次月5日前向县联社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客户基本情况、不良形成原因、贷款责任认定与划分以及清收处置措施等;对不良贷款绝对额当季上升在50万元(含)以上或不良贷款占比上升的,应在季后10日前向县联社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原因、责任落实情况及处置措施等。
第三十条县联社对新增单笔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且逾期90天以上的,不良贷款当季新增50万元(含)以上或不良贷款占比上升的信用社,要求信用社负责人到县联社当面汇报,并按照稽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信用社对新发生不良贷款应在次月15日前向县级联社书面报告,逐笔说明贷款客户基本情况、不良贷款形成原因、贷款责任认定与划分及清收处置措施等。
第七章贷款风险责任的认定
第三十二条贷款风险责任的认定是指对贷款责任人工作失职的责任认定。
第三十三条县联社成立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小组,负责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县联社理事长担任组长,主任、副主任、总稽核、信贷、稽核、人事、资产保全、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三十四条县联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小组主要对经县联社主任贷审会审批通过后进入不良形态的贷款、信用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不能形成决议的贷款、反映信用社责任认定有失公正公平的贷款、涉及信用社主要负责人责任认定的贷款进行认定。
对县联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不能形成决议的贷款、反映县联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小组责任认定有失公正公平的贷款、涉及县联社主要负责人责任认定的贷款可上报省联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小组进行认定。
第三十五条信用社负责人对贷款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工作失职进行责任认定。
第三十六条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后,由相应的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承担。
(一)贷款调查人对调查内容真实性、调查行为规范性,以及调查报告结论承担调查责任。
(二)贷款审查人对贷款业务合法合规性、贷款手续完备性、资料完整性承担审查责任。
(三)贷款审批人(小组、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决策者,应在审阅贷款调查和贷款审查报告的基础上,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判断,承担审批责任。
(四)贷款管理责任人对日常贷后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具体贷款风险责任划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提保贷款等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的风险责任认定,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除实行审贷分离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中已明确了风险责任认定之外的贷款,由贷款发放人承担100%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免责事项。
(一)因自然灾害等难以预见且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相关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及时采取了积极补救措施仍无可挽回的,相关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免责。
(二)贷款调查人提供虚假、伪造调查资料,误导审查(批)判断的,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的,贷款审查(批)人免责。
(三)贷款调(审)查人调(审)查后,书面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但贷款有权审批人未采纳,致使贷款形成风险或损失的,贷款调(审)查人免责。
(四)贷款有权审批人逆向操作,强行要求贷款调(审)查人办理信贷业务,致使贷款风险形成或损失,贷款调(审)查人在其分析报告中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并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免责。
(五)参与贷款集体调查、集体审查、集体审批的个人,书面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免责。
(六)贷款管理责任人全面履行贷后管理职责的免责。
第八章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
第四十条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是指贷款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移交。贷款发放责任人的责任不随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变动而改变。
第四十一条贷款管理责任人工作岗位、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进行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
(一)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由信用社负责人和县联社稽核部门负责人主持并监交。
(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的移交,由所在信用社负责人主持并监交。
(三)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之外的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由县联社稽核部门主持并监交。
(四)信用社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由县联社稽核部门负责人主持并监交。
第四十二条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经交接双方与监交人三方在贷款管理责任移交登记簿上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九章贷款总结评价
第四十三条总结评价内容包括:客户基本评价、贷款基本情况评价、贷款发放责任人评价、贷款管理责任人评价、经验教训总结等。
第四十四条贷款总结评价由信用社组织实施,进行贷款总结评价后将结果上报联社业务科。
贷款本息全部收回的,贷款管理责任人应在贷款收回后一个月内,进行贷款总结评价,并作为客户长期信用记录和该客户今后评级授信重要参考依据入档保管。
贷款形成不良的,信用社应对该户贷款进行贷款总结评价,通过分析信贷风险成因,提出重要警示和清收处置措施。
贷款进行呆帐核销的,一律上报县联社。在严格保密、帐销案存、继续追偿的同时,由信用社就该户贷款损失教训进行总结评价并上报县联社。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按《xxxx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键词:资产处置 工作思路 调研 改进
随着农行完成逾8000亿元不良贷款剥离及注资,农行的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信贷资产质量显著改善,为农行的成功上市铺平了道路。农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不同于其他三家国有银行,以前的银行,包括中行、工行、建行,都是最后不良贷款交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来进行处置。农行这次的不良贷款,是由财政部和农业银行建立共管帐户,财政部委托农行成立专门的资产处置机构进行清收。对于农行而言,加快财政部委托不良资产的处置,既是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也是拓展收入来源,加速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资产处置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农行资产处置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在深入分析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既有有利因素,也有不利因素。
有利方面:一是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投资,扩大内需,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有利于制定和实施整体的不良资产解决方案,提高各类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三是有利于通过整合当地多方面信息资源,以及在金融、财务、司法等领域的资源和其它各种社会关系资源,依托专业清收队伍,以专业技能和操作手段,提高了资产处置的力度;四是有利于集约经营管理,节约清收费用和人力资源。
不利方面:一是宏观经济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将更加趋紧,尤其是我国经济内生性变化带来的周期性调整压力可能会明显大于往年,经济进一步向下调整的压力已经显现,出口增长压力较大,消费增长趋于放缓,劳动力成本增加,企业赢利能力明显下降,客户现金流趋紧,不利于贷款清收;二是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不良资产剥离后,客户心态会发生变化,存在逃废债倾向;三是地方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利益分配等原因,不同程度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四是虽然近年来执法环境有所改善,但执行难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尤其政策性放款如供销系统、公共事业单位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资产处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托资产质量低下,清收难度大。损失类贷款占比较高,经过多年的清收,并且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依法清收等等,剥离的不良贷款的清收难度很大。
二是地方政府保护。近年来,由于企业转制等诸多原因,导致职工上访事件增多,地方政府为保持稳定要求有关部门在处理企业资产时要做好稳定工作,结果造成在执行企业资产时难度很大,执行不下去。
三是存在逃废债现象。由于农行股改不良资产剥离,经过媒体等报道,目前,贷款客户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存在拖、赖债等现象,所以在清收过程中要比剥离前付出更大的精力,采取更强更有力的措施。
四是剥离的个人客户笔数较多,金额较小,分布区域广,管理和清收难度较大,缺乏更为有效的清收措施。
五是贷款正常维护都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而预期的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何在成本和效益之间权衡,也是一项难以抉择的现实选择。
三、资产处置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
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整体推进,我行的资产重组和财务重组目标已经实现,目前正稳步推进IPO融资上市,业务经营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为此,结合总行制定的3510战略目标,将“风险控制”理念贯穿于资产处置全过程,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平衡,致力于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确定我行总体工作目标:即最大限度收回不良资产,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
管理目标:全面落实风险管理责任体系。不良资产抓降、监测、控制有机结合,实行客户、风险管理、资产处置等部门的一体化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快资产处置工作职能转变,打破传统的工作模式,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变以往的事后补救式被动管理为事前、事中风险隐患的预防。
人员目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资产处置专业队伍。实行精细化管理,选聘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员工专职负责委托资产处置工作,同时配备懂经营、会管理、理念新,道德水准高的管理人员。
经营目标:实际剥离的委托不良贷款,在充分尽职调查核查的基础上,形成真实可信的估值结果。通过尽职调查和估值,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定价依据,研究个案处理办法,制订全年乃至今后三年的处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当前资产处置工作重点:
1.制定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研究即将出台的委托资产处置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我行委托资产实际状况,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细化,研究探索委托资产处置的有效模式。
2.落实处置工作责任制。委托资产实行分户到人,双人管户原则,明确主要责任人,负责分管客户的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和债权的日常维护。
3.了解掌握客户资产现状。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全面的债务分类和回收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入了解与债务关联的可执行资产状况,对委托处置客户进行分类排队,确定潜力客户、一般客户、无效客户,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手段,使资产处置方式、方法更接近于实际,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4.确定处置清收工作重点。处置工作优先放在处置周期时间短,见效快的项目上。一是对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限制企业采取坚决措施,防止金融危机、经济衰退对上述企业造成冲击,导致资产迅速减值,资产质量进一步恶化。二是借股改之机存在逃废债侥幸心理的客户。三是产权制度变革、借款主体资格变更,特别是政策性破产企业,避免企业变更或破产造成债权的终结。
5.加大处置工作力度。分别采取依法清收、领导包大户、责任清收、减免表外利息等有效方式,集中人力、法律、费用等有效资源,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四、资产处置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剥离后的工作,明确部门人员职责和各单位的管理责任,树立大风险管理观念,实现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关口前移,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
2.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资产处置考核约束措施,制定不良资产监测考核细则,强化监测职能,严格考核。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信贷
银行是经营资金融通业务的中介,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核心业务。而在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001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了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宾塞、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在信息经济学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1970年阿克尔洛夫发表了《次品市场》,他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买卖双方重复博弈的结果使二手车成交量很小,其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1973年斯宾塞在其论文《劳动市场信号》中对劳动力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深层分析。1976、1981年斯蒂格利茨相继发表文章,分析了保险市场和信贷市场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本文将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缺乏信息,进而影响其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事后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两种情况。逆向选择是交易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阿克尔洛夫在分析二手车市场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有好车也有坏车,买主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好车的卖主索要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平均价,坏车的卖主很愿意以平均价出售。从而导致好车退出市场,只剩下坏车。金融市场上同样也存在这种事前的逆向选择,最终的结果也是好的借款人退出市场,市场上留下的是质量差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交易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企业用信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中,使得银行交易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大。
2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关系的信息不对称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2.1不良贷款问题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2003年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1999年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Akerloff.G.“TheMarketfor‘lemons’:QualityUncertaintyandtheMarketMerchanism”[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70(84)
2Stiglize,J.andA.Weiss,“CreditRationinginMarketswithImperfectInformation”[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81(71)
3阙方平.中国银企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及其对策研究[J].经济评论,2000(1)
4刘端.信息不对称对信贷市场结构的影响[J].当代经济科学,2001(3)
5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关键词]资产处置 工作思路 调研 改进
随着农行完成逾8000亿元不良贷款剥离及注资,农行的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信贷资产质量显著改善,为农行的成功上市铺平了道路。农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不同于其他三家国有银行,以前的银行,包括中行、工行、建行,都是最后不良贷款交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来进行处置。农行这次的不良贷款,是由财政部和农业银行建立共管帐户,财政部委托农行成立专门的资产处置机构进行清收。对于农行而言,加快财政部委托不良资产的处置,既是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也是拓展收入来源,加速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资产处置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农行资产处置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在深入分析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既有有利因素,也有不利因素。
有利方面:一是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投资,扩大内需,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有利于制定和实施整体的不良资产解决方案,提高各类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三是有利于通过整合当地多方面信息资源,以及在金融、财务、司法等领域的资源和其它各种社会关系资源,依托专业清收队伍,以专业技能和操作手段,提高了资产处置的力度;四是有利于集约经营管理,节约清收费用和人力资源。
不利方面:一是宏观经济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将更加趋紧,尤其是我国经济内生性变化带来的周期性调整压力可能会明显大于往年,经济进一步向下调整的压力已经显现,出口增长压力较大,消费增长趋于放缓,劳动力成本增加,企业赢利能力明显下降,客户现金流趋紧,不利于贷款清收;二是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不良资产剥离后,客户心态会发生变化,存在逃废债倾向;三是地方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利益分配等原因,不同程度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四是虽然近年来执法环境有所改善,但执行难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尤其政策性放款如供销系统、公共事业单位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资产处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托资产质量低下,清收难度大。损失类贷款占比较高,经过多年的清收,并且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依法清收等等,剥离的不良贷款的清收难度很大。
二是地方政府保护。近年来,由于企业转制等诸多原因,导致职工上访事件增多,地方政府为保持稳定要求有关部门在处理企业资产时要做好稳定工作,结果造成在执行企业资产时难度很大,执行不下去。
三是存在逃废债现象。由于农行股改不良资产剥离,经过媒体等报道,目前,贷款客户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存在拖、赖债等现象,所以在清收过程中要比剥离前付出更大的精力,采取更强更有力的措施。
四是剥离的个人客户笔数较多,金额较小,分布区域广,管理和清收难度较大,缺乏更为有效的清收措施。
五是贷款正常维护都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而预期的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何在成本和效益之间权衡,也是一项难以抉择的现实选择。
三、资产处置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
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整体推进,我行的资产重组和财务重组目标已经实现,目前正稳步推进IPO融资上市,业务经营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为此,结合总行制定的3510战略目标,将“风险控制”理念贯穿于资产处置全过程,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平衡,致力于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确定我行总体工作目标:即最大限度收回不良资产,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
管理目标:全面落实风险管理责任体系。不良资产抓降、监测、控制有机结合,实行客户、风险管理、资产处置等部门的一体化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快资产处置工作职能转变,打破传统的工作模式,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变以往的事后补救式被动管理为事前、事中风险隐患的预防。
人员目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资产处置专业队伍。实行精细化管理,选聘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员工专职负责委托资产处置工作,同时配备懂经营、会管理、理念新,道德水准高的管理人员。
经营目标:实际剥离的委托不良贷款,在充分尽职调查核查的基础上,形成真实可信的估值结果。通过尽职调查和估值,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定价依据,研究个案处理办法,制订全年乃至今后三年的处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当前资产处置工作重点:
1.制定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研究即将出台的委托资产处置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我行委托资产实际状况,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细化,研究探索委托资产处置的有效模式。
2.落实处置工作责任制。委托资产实行分户到人,双人管户原则,明确主要责任人,负责分管客户的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和债权的日常维护。
3.了解掌握客户资产现状。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全面的债务分类和回收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入了解与债务关联的可执行资产状况,对委托处置客户进行分类排队,确定潜力客户、一般客户、无效客户,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手段,使资产处置方式、方法更接近于实际,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4.确定处置清收工作重点。处置工作优先放在处置周期时间短,见效快的项目上。一是对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限制企业采取坚决措施,防止金融危机、经济衰退对上述企业造成冲击,导致资产迅速减值,资产质量进一步恶化。二是借股改之机存在逃废债侥幸心理的客户。三是产权制度变革、借款主体资格变更,特别是政策性破产企业,避免企业变更或破产造成债权的终结。
5.加大处置工作力度。分别采取依法清收、领导包大户、责任清收、减免表外利息等有效方式,集中人力、法律、费用等有效资源,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四、资产处置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剥离后的工作,明确部门人员职责和各单位的管理责任,树立大风险管理观念,实现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关口前移,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
2.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资产处置考核约束措施,制定不良资产监测考核细则,强化监测职能,严格考核。
3.发挥协同作战的整体优势。充分发挥原经营行的人员优势和信息优势,协调原经营行与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的协同工作,对已落实还款计划的委托资产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悬空债权承债协议进行落实,使其有实质性的进展。
4.加强资产风险防范。强化监管、强化检查,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以人为本,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加大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实行客户寻访双人及登记汇报制,收贷收息客户到行,内外勤分离;抵债资产收取审查、审议审批程序化;处置项目审查审批制,通过市场寻价、合理评估,处置损失认定适当,严格处置方式,坚持公平的市场运作,确定拍卖保留底价,对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或邀请招标,协议处置实行“阳光”操作。对我行的实物资产权属情况进行重新确认,特别是防止抵债资产产权过户风险和看管风险,杜绝接收后资产因管理造成的人为减值。
5.注重贷款时效维护。加强贷款诉讼时效管理,使我行的到期未到期债权始终置于司法保护之下。及时向债务人或担保人发催收通知书、律师函等形式延续诉讼时效保全债权;密切重点行业产权制度变更,争取最大限度获得破产债权的清算额度,避免企业破产成为我行债权的终结日。
6.加大以下几种委托资产的清收力度:借款人有还款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行为或各种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借款人虽无还款能力,但有可变现资产暂未变现的;借款人虽无还款能力,但保证人有能力和有资产的。
7.加大诉讼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清收。组建诉讼案件管理团队,实现对本行委托不良资产诉讼案件的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对已涉诉的客户进行梳理,区别已胜诉在执行、已胜诉未执行、已尚未判决等情况,加强与县区两级法院的沟通,尽量加快判决及执行速度,尽早处置,取得清收效果。对债权债务关系明晰、诉讼时效有效、借款人确有可执行财产的不良资产项目,收集相关资料,制定项目处置预案,在充分论证效益评估的基础上,确有必要诉讼的,果断诉讼,力争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和快执行。强化诉讼时效管理,明确时效管理责任,建立诉讼时效台帐,采取各种催收措施保证诉讼时效的连续,维护我行的权益。
8.对政府干预形成的或有公务员参预形成的委托资产采取向借款人单位发函、公开曝光等措施,借助社会舆论的压力促使其还贷。
9.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积极探索国有企业老陈欠贷款的解决途径,使不良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五、对资产处置工作的建议
一是建议出台有针对性的清收政策,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贷款方式出台包括减免息、打折、打包、拍卖债权等清收政策。
二是建议出台减免税费等优惠措施,使资产处置效率高、收益大。
三是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资产处置工作,对财政担保的不良贷款由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偿还不良贷款,同时对其他政府或企业贷款财政部门也可协调清收工作。
四是建议在严防道德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加快处置抵债资产措施,对于抵债手续存在瑕疵、自然贬值速度较快(厂房、车辆、原材料等),不再深挖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最大程度地减少这部分资产损失。
参考文献: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惺惺惜惺惺村镇银行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下半年工作措施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经营情况:
截止6月末,我行各项资产总额万元,较年初增加 万元,增幅为4.80%,其中各项贷款余额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幅%;负债总额万元,较年初增加 万元,增幅为 %,其中各项存款余额为 万元,较年初增加 万元,增幅 %;所有者权益总额 万元,较年初增加 万元,增幅为 %。
截止6月末,我行各项收入为 万元,各项支出为 万元,实现拨备前利润 万元。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员工工作作风提升明显
2021年上半年,我行通过调整任务指标、修改绩效考核办法等手段,初步改变了员工“庸懒散”的工作作风,自二季度以来, “站起来、走出去”的员工越来越多,工作效率相比以前大幅提升,工作作风提升明显。
(二)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2021年上半年,我行深入贯彻总行年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调结构”这条主线,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开门红”、“走千家、访万户”、“幸福粽享”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加大活期存款、小额农户贷款营销广度。截止2021年6月末,我行活期存款余额为 万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 %,占比较年初增加 个百分点,余额较年初增加 万元,增幅为 %;贷款客户数为户,较年初增加户,增幅为%,户均贷款额从年初的 万元下降为 万元。在支持乡村振兴过程中,我行为小额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党委的肯定,并在《光明日报》发表。
(三)支付渠道日趋完善
2021年上半年,我行积极与三方支付渠道磋商、合作,借助农信银、通联支付、银联云闪付平台,顺利实现了我行银行卡与支付宝平台绑定消费、转账功能,推出扫码付、超级收银机两款收单产品,并制定了相应的营销奖励办法,进一步丰富了我行支付手段和结算渠道。
(四)二代征信系统完成报数
2021年上半年,在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的正确指导下,在我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系统提供方的大力支持下,个人征信数据经过6轮测试,顺利通过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验收,现已实现正常报数功能,预计在三季度末四季度初就可实现征信查询功能,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区金融机构前列。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行上半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资本不足的问题;二是存贷比过高的问题;三是存款非标产品面临下架的问题;四是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五是异地大额贷款压降困难。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一)加大存款营销力度
为进一步巩固上半年经营成果,下半年,我行将进一步完善营销方案,细化营销措施,充分运用“ ”协议存款、扫码付、超级收银机等产品,有效利用相关手续费减免措施,重点加大活期存款营销力度,同时通过加大对营业机构贷款客户资金归行率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客户经理积极性,确保活期存款稳步增长。
做好非标存款产品下架应对工作,重点研发符合监管要求、符合居民需求的定期存款产品,努力做好定期存款的稳定,确保存款余额稳步增长,存贷比逐步下降,流动性风险日趋降低。
(二)加大不良、大额异地贷款清收压降力度
下半年,针对不良贷款的问题,我行将摸清底数,实行名单化管理,明确重点清收目标,制定清收进度,分类施策,一户一策,责任到人,加大考核。对恶意赖账的钉子户,通过法律手段“虎口拔牙”;对阳光保险担保的逾期贷款,加快与阳光保险协商进度,确保理赔资金准时到位;对资金周转确实存在困难、但还款意愿良好的客户,采取借新还旧、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手段化解盘活。针对异地大额贷款的问题,下一步我行将通过制定分期还款计划、逐户逐步压降贷款余额的手段压降,并通过公证手段完善法律依据,减小法律风险。
(三)严格落实“三查”管理
下半年,我行将全面提升客户准入调查能力,严格信贷业务准入关,确保准入符合要求。调整贷审会成员,将风险合规做作为贷款审查的第二道防线,加大审查力度,完善审查意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健全贷后管理制度,规范贷后管理内容,设置贷后管理高压线,客户经理要定期写出客户风险分析报告,逐步将贷后管理与提升贷款质量与客户退出计划相联系,化解风险,提高质量。
(四)加大合规、安全督察力度
下半年,我行将进一步加大合规文化建设,强化合规监督职能,从操作风险、员工行为排查、安全评估几个维度开展工作,确保全年无案件、无事故发生。
五、需要总行解决的问题
在发展过程中,还有两个问题需要总行帮助解决。
【关键词】西部化工企业 生产经营 政策建议
一、我国西部5区县化工企业经营现状
(一)开工不足,部分企业停产或面临停产
截至2013年6月末,5区县28家化工企业已停产或面临停产,占比达71.79%,其余11家企业均减产30%以上。其中云南省盐津县已停产或面临停产企业占比达75%;贵州省盘县已停产企业数占比达87.5%。
(二)利润同比锐减,亏损严重
2012年,5区县39家被调查化工企业实现利润-63960.89万元,同比下降180.53%。24家被调查化工企业亏损,亏损面达61.54%,亏损额达7.93亿元;38.46%的被调查化工企业实现盈利,共计利润仅4.91亿元,同比下降61.84%,8家企业利润降幅超100%,最大降幅为349.96%。其中,云南省盐津、水富2县企业亏损面达100%。
(三)大部分企业裁减生产型员工
截至2013年6月末,5区县39家被调查化工企业中27家都不度程度裁减了生产型工人,占比达69.23%。其中,云南省水富县裁员企业数占比达100%。
(四)财务困窘,还贷力大幅下降
据对贵州省钟山区、盘县、云南省水富县和重庆市涪陵区化工企业调查,因经营大面积亏损,化工企业财务呈现困窘,支付力大幅减弱,第一还贷来源受到极大影响,银行贷款质量大幅度降低,关注类及不良贷款占比均在17%以上。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末,贵州省盘县等4区县化工企业获得22家银行148.36亿元信贷支持,其中,关注类及不良贷款额27.30亿元,占比达18.40%。
二、化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
(一)生产经营成本急增
据调查,2012年,5区县化工企业用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涨幅均在12%以上;企业员工人均月工资较上年同期增加150~600元,增幅均超过10%。受此2因素影响,化工产品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5%~18%。其中,云南盐津红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涨幅最高,达30.4%;重庆市宇洁化工有限公司员工人均月工资增幅达33.3%。
表1 2012年部分化工企业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吨、元/月/人、%
(二)产品出厂价剧降
据5区县被调查化工企业反映,受市场经济疲软影响,下游企业产品需求量大幅减少,产品价格完全由买方主导。为维持企业运转和减少库存量,5区县化工企业被迫降低产品价格,降幅均超过10%(见表2)。其中,贵州水城县盛宇焦化有限公司产品降幅达28%;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以200元/吨价格出售其液氯产品,较上年同期最低价降幅达84.62%。
表2 2012年部分化工企业产品售价情况表
(三)产品单一,生产工艺落后
调查发现,截至2013年6月末,5区县39家被调查化工企业中28家企业产品较单一,占71.79%;21家被调查化工企业仍使用较落后的传统型生产工艺,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占比为53.85%;62.05%的(24家)被调查化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议价力弱。
三、相关建议
(一)强化引导,加大化工业信贷支持力度
建议出台化工业信贷指导意见,引导银行区别对待,有效加大化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工艺先进、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加大流动资金支持力度;对工艺设备落后企业,增大技改信贷支持规模。
(二)加大财税扶持,缓解化工业经营困境
设立化工业专项发展基金,积极支持化工企业技改,加快提升工艺水平,开发多种新产品;将化工企业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减免相关税费,减轻企业财务成本;出台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
(三)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技术改造,增强竞争力
建议化工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走精细化工发展道路,加大科研投入,加快传统工艺技改和新产品开发步伐,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同时,积极参与兼并重组,加大合作伙伴引进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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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去产能;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创新
当前“去产能”是国家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去年年初,国家在钢铁、煤炭行业率先突破启动“去产能”任务,部分省份相继公布了地方版的实施方案。从产能过剩行业当前情况及中央和地方政策导向看,本轮“去产能”的范围广、程度重、力度大,对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业务经营的影响深远。本文跟踪研究当前“去产能”行业的新情况、新特点,对中央和地方政策进行了梳理,初步分析和预测了“去产能”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影响,并提出相的策略建议。
一、 这一轮“去产能”在成因、行业和政策上与以往不同
1. 本轮产能过剩成因复杂,去化难度大。2008年,政府推出“四万亿刺激计划”,并取消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高投资加高杠杆,刺激基建、重工业行业膨胀发展,提前“透支”了未来需求,近年来经济增速下行,这些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不断加剧。与之前的几次“去产能”相比,本轮“去产能”难度更大、周期更长。一是过剩产业属性不同。20世纪90年代产能过剩主要表现为纺织和家电等下游生活资料过剩,以纺织行业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去产能一定程度上就是去劳动力;本轮产能过剩主要表现为煤炭、钢铁、有色等上游生产资料过剩,行业资本密集型特征明显,去产能主要是去设备、去资产,对整个产业链影响更深,去化难度加大。二是潜在经济增速下降。90年代,我国人口红利不断释放,房地产、外部市场等需求较为旺盛,充足的需求成为当时去产能的重要引擎;而本轮去产能,我国经济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和结构调整转折期,新兴产业承接不继,国内外需求放缓,去产能面临着潜力小、阻力大。三是去产能内生动力不足。90年代过剩产能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融资来源主要依赖于银行信贷,适度收缩信贷就可以出清过剩产能。但本轮产能过剩很大程度上与地方政府相关,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竞争”后遗症的特征,去产能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决心和执行力。
2. 煤炭、钢铁行业是本轮产能的去化重点。从近几年国家公布的政策文件看,过剩产能涉及钢铁、煤炭、电解铝、水泥、玻璃、造船、冶金等多个行业。其中,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据测算,2015年这三个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均只有67%左右,低于国际上80%左右的的合理标准。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外需求减少,行业整体进入收缩期,产能过剩已成为影响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针对这种情况,2016年2月份,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及《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从钢铁、煤炭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入手,切实清理“僵尸企业”,加快过剩产能市场出清。
3. 过剩产能在区域上集中、在行业上分散。从区域看,钢铁、煤炭行业产能高度集中在中西部省份。2015年,河北、山东、天津、江苏、辽宁5省的粗钢产能占全国的56%,其中河北一省就占到1/4;山西、陕西、内蒙古、河南、山东5省的煤炭产能占全国的70%,其中山西、内蒙占全国50%;从行业看,产能过剩行业“散小乱差”问题突出。我国煤炭行业排前三名的企业市场份额21%,而美国四大煤企2014年供给量全行业占比达到50%以上;我国10大钢企粗钢产量全国占比37%,而美日韩前四大钢企占比均在60%左右。因此可以看出,今后“去产能”过程中,区域性风险将持续暴露,行业整合重组步伐将趋于加快。
4. 去化政策更加重视使用市场化手段。上世纪末,行政手段在去产能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如纺织行业,1991年政府提出压缩1 000万锭棉纺锭,但截至1997年压缩量仅20万锭,1998年提出行政力量主导去产能,到1999年底棉纺织业就去掉了超过30%的产能。但是本轮“去产能”中,政府多次强调要注重运用市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2016年1月总理在太原主持召开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座谈会,提出本轮去产能的核心是“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强调通过财税、金融、标准制约等市场化手段,将压力传导到僵尸企业,倒逼企业自我竞争、自我淘汰。
5. 地方去产能目标大于预期、进度慢于预期。从“去产能”目标看,国务院规划对钢铁行业的去化目标是“用3年-5年内压减粗钢产能1亿吨~1.5亿吨”,对煤炭行业的去化目标是“用3年~5年时间,退出产能5亿吨、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但仅仅截至2016年5月,已公布钢铁过剩产能压降目标的7个省份的合计目标已达到1.13亿吨,其中河北省压降1亿吨,承担了绝大部分重要制定的去化目标;已公布煤炭过剩产能压降目标的10个省份合计压降目标已超过6.4亿吨,其中河北、江苏、重庆、贵州产能去化比例超过50%。但由于受到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地方政府去化动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各省产能去化进度总体较慢,到2016年7月底,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分别只完成全年目标的47%和38%。三季度以后,随着国务院督察力度的加大,产能去化进度有所加快。截至9月末,钢铁、煤炭两个行业退出产能均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的80%以上。
二、 “去产能”对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形成冲击
总的来看,本轮化解过剩产能涉及范围广、政策力度大、持续时间长、行动目标明确、去化态度坚决,对银行业影响深远,银行资产质量进一步承压。
1. 过剩产能行业信用风险持续暴露,银行资产质量持续下行。实际上国家从2003年开始便开始了“去产能”进程,分别经历了淘汰落后产能、控制新增产能、化解严重过剩产能等几个阶段,产能过剩行业在结构调整和产能去化过程中,信用风险持续释放,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化解过剩产能力度的加大,行业不良贷款经历了快速反弹的过程,目前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已连续20个季度上升,其中产能过剩行业较为集中的制造业是重灾区。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制造业不良贷款近4 000亿元,较2012年末大幅上升了120%,占全部不良贷款的比例超过30%。从主要大型银行看,近年来制造行业不良贷款呈加速上升态势,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风险暴露更快。2015年末,工行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514亿元、不良率3.43%,分别较2012年末上升了289亿元和1.82个百分点。其中,金属加工、纺织、化工等行业不良率分别上升了2.69个百分点、2.39个百分点和1.92个百分点。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产业转型升级较慢的资源型省分行不良贷款暴露压力持续增大。2015年末,工行环渤海地区、西部地区行贷款不良率高_1.52%、1.5%,分别较2012年上升0.67、0.79个百分点。
2. 随着僵尸企业出清力度的加大,银行将迎来新一轮不良高发期。2015年末,中央提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去产能摆在“五大任务”的首位,其中最迫切的就是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化解过剩产能进入了新的阶段。当前中央和地方对僵尸企业的处置态度比较坚决,认定标准、客户名单以及处置时间表陆续出台,如果政策执行到位,未来三年随着僵尸企业逐步关停,银行不良贷款将进一步承压。根据波士顿咨询研究显示,目前中国钢铁、煤炭、有色、水泥四大行业,负债合计高达5.4万亿元,预计未来三年将释放坏账1万亿元~2万亿元,在压力最大的情况下,整个“去产能”过程可能将银行业的潜在不良率推升到8%~10%的高位。据初步测算,目前钢铁、煤炭两个行业的“僵尸企业”,在银行的用信余额大概1万亿元左右,悲观的情况下,预计将形成不良贷款2 000亿元,直接抬升银行不良率20个BP左右,其中绝大部分将形成损失。如果再加上债券、理财等其他融资品种的风险敞口,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3. 产能去化压力沿上下游链条传导,风险呈现蔓延扩大趋势。随着去产能去杠杆、淘汰“僵尸企业”步伐的加快,过剩产能出清将引发连锁效应,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风险将沿着产业链条扩散蔓延,行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银行信用风险将雪上加霜。如钢铁行业风险首先在钢贸行业爆发,之后逐渐向钢铁冶炼加工、铁矿石批发、铁矿石开采等行业蔓延。煤炭行业风险也是首先爆发在煤贸行业,并逐渐向煤化工、炼焦、煤炭批发、煤炭开采等行业扩散。2015年末,农行批发零售行业不良贷款额较上年翻了一番,不良率达到了12.31%的历史高位;中行采矿业贷款不良率由去年的0.55%,大幅上升到目前的1.46%;建行采矿业贷款不良率甚至超过了4%。产业链传导在区域上也有体现,东部地区风险逐步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蔓延。钢贸、煤贸风险最先在东部沿海地区爆发,逐步沿产业链向上游加工、开采等环节蔓延,中西部和东北省份风险高发。值得关注的是,目前钢铁、煤炭行业不良多来自民营企业,如山西银行业煤炭行业不良贷款基本为民营企业贷款,河北钢铁企业新发生不良也以非国有为主,但随着去产能逐步深入,国有企业风险开始暴露,渤钢、东北特钢等企业风险值得关注。
4. 去产能将产生多方面影响,各种关联风险需引起重视。产能过剩行业多数是劳动、资本密集型大企业,去产能、出清僵尸企业不仅直接影响银行债权,还会对政府税收、人员就业、社会稳定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进而对银行资产质量造成二次冲击。有学者根据国务院最新去产能目标测算,未来2年~3年内面临失业的人数将达到300万人左右,推高失业率0.2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随着失业人员的增多,居民收入水平将趋于下降,银行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小微企业贷款等领域风险不断积聚。2015年,农行个人经营贷款、个人卡透支不良率达3.69%、2.73%,分别较上年上升了1.99和1个百分点。同时,去产能导致政府税收下降,和财政收入相关的平台贷款、地方政府债、公共事业贷款等领域风险也趋于增大。2015年末,工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行业贷款不良率虽然总体不高,但不良贷款余额已达到2.8亿元,一年之内增长了五倍。
三、 “去产能”变局下商业银行的策略应对
随着新一轮去产能、出清“僵尸企业”工作的深入推进,银行资产质量将全方位承压,商业银行必须积极迎战、全面应对,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风险化解理念和手段,全力降低风险冲击。
1. 做好信贷资产“保进控退”,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商业银行要主动调整信贷结构,有保有控、有进有退,“步调一致”服务好国家“去产能”。“保”就是保持对产能过剩行业中国家支持类优质企业、优质项目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对于具有新兴技术、技改升级、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和项目,保持信贷支持的方向和力度不变,积极发展并购贷款、夹层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对接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信贷机遇。“控”就是有效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风险敞口,尤其是对产能过剩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采取行业和区域限批、减批措施,稳步压降信贷增量。“进”就是积极开辟新的信贷增长点,信贷增量向新型城镇化、消费升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及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领域倾斜。“退”就是对于产能严重过剩高风险行业和企业的客户,列入国家限期退出落后产能的存量客户,以及不能整改到位的违规建设项目,必须坚决退出。
2. 全力抓好高危客户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针对去产能力度不断增大的形势,当前银行要在做好过剩行业客户风险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超常规措施,前瞻性化解风险。深入开展产能过剩行业风险排查,及时对接国家关于“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各地“僵尸企业”名单,摸排诊察银行“僵尸客户”,确定客户名单,定期做好压力测试,一户一策做好风险化预案。根据国家去产能方案标准,修订完善钢铁、煤炭等产行业信贷政策,严格客户准入和增量管理,加快调整存量客户信贷结构和担保结构,切实降低风险敞口。在核定行业限额时,将贷款、理财融资等表内表外品种全部纳入限额管理,严控产能过剩行业的整体风险敞口。此外,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适度提高行业风险容忍度,做好风险分类、信贷政策调整等,最大限度地确保风险资产安全。
3. 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去产能”^程中,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快速上升,传统的清收、核销手段难以跟上不良资产生成的速度,亟待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从国际经验看,成立“坏账”子公司、发展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是主要的处理途径。“坏账”子公司也就是母银行将不良资产转让给一家单独成立的子公司,子公司成为专业处置不良资产的“坏账银行”,在当前商业银行打包转让“回收率”只有20%左右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是“两权相较”后的次优选择。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择优选取回收潜质好的客户和项目,通过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代持等方式加快不良处置,以时间换空间,对问题资产精雕细琢,挖掘潜在价值,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债转股是金融危机后西方商业银行采用较多的一种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近期国家采取了开放和支持的态度,银监会研究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制度设计和技术标准,银行应结合自身资产处置的经验,尽快开做好政策对接。同时,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重点从产品分层、基础资产选择和增信措施等方面,研究设计好证券产品结构,提升市场投资需求,防范产品风险。目前,不良资产证券化已在工农中建等银行进行了首批试点,共发行了近百亿元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处置不良资产总额近300亿元。2016年10月,国务院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银行债转股进入了实施阶段,目前建行已与云南锡业集团签署了总额近50亿元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相信,今后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等不良处置手段将不断放量,银行必须积极加以运用。
4. 建立高效的政策预判和政府沟通协调机制。当前过剩产能行业虽然整体困难,但分化现象仍较明显,这对银行落实“去产能”政策、全力保全资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下一步银行要高度重视做好过剩产能风险化解工作,对于维护资产质量稳定、确保打赢风险歼灭战的重要意义,前瞻性做好市场分析、政策研判和政府、企业信息沟通工作。要加强对钢铁、煤炭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监控分析,强化细分行业团队研究能力,缩短分析报告周期,按月跟踪研究行业动态,为信贷政策制定和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密切跟踪重点省份的去产能政策动向,及时动态了解去化产能的目标、相关配套政策,以及辖内僵尸企业名单、出清时间表等,第一时间做好应对。建立健全银行与政府、企业三方信息共享和联动协调机制,特别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发改委、监管、银行同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于高危客户及时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努力维护好银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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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策略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9. 038
[中图分类号] F830.51;F830.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9- 0053- 02
信贷风险,是指银行在信贷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使贷款不能按期收回,从而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当前,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不完善,银行借贷依然是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其近年来利息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了80%,远大于西方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收入占比。由此可见,信贷业务在国内商业银行的运营中依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信贷风险成为国内银行业所面临的重大风险。
1 国内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具体成因及表现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贷风险一般包括以下两部分:其一是由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所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即由于国家经济制度变化而引发的政策性风险;其二是由单个企业自身因素造成的非系统性风险。当前,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商业银行信贷体系,其信贷业务所遭受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系统性或政策性风险,如近年来的频繁加息或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即是如此,但从另一角度来说,对于此类风险银行自身无法掌控,而对于非系统性风险则可以有效规避。
从理论上说,商业银行的内部经营与管理机制对银行信贷风险,尤其是非系统性风险的产生有着直接的作用,内控机制的缺陷可使此类风险的危害急剧放大,而风险检测与预警机制的不完善性也使该风险得以迅速滋生。例如,当前各商业银行对客户信用评估所沿用的方式存在较严重的滞后性,客户所提供的评价资料大多反映其前期经营情况,与当前实际经济状况并不相关,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与客户之间还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银行对客户信用状况无法充分掌握。与此同时,现有客户信用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也备受质疑,不同的定性评价方法对同一客户的信用评级结果存在较大差距,而定量分析方法的依据普遍不足。
再如,由于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主要由前台业务条线、授信管理条线和风险资产管理条线构成,而这3条管理线上的各部门职责与其分工属性并不完全匹配,例如负责经营的部门同时负责包括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制定在内的风险管理必然与其属性产生冲突,本身具有不良资产清收任务的部门不应再参与清收指标的制定。此外,许多商业银行的基层信贷部门由于缺乏对各类信用风险的预测与驾驭能力,资产保全部门对不良贷款个案长期搁置,忽略了对风险的归类与综合分析,从而也失去了为前台部门提供信息支撑的能力。
2 现阶段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策略
2.1 建立信贷风险计量制度
在各项信贷业务开展前,各商业银行首先需对其信贷风险加以科学、合理的度量,并以此作为信贷业务决策的判定基础。一般而言,信贷风险的度量有3种方式:其一是预期收益标准差的离散度分布,即该项业务收益率与其期望值的离散程度越高,则表明其不确定性越大,风险也越大;其二是风险值标示,即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在既定的概率或置信区间下,该项业务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值;其三为风险度计量,包括贷款前对企业信用分析时所做的贷款风险度测算和贷款后进行风险监测时所做的贷款资产风险度测算,后者等于贷款风险度与贷款形态系数的乘积。以风险度计量为例,若所测定的风险度较高,则对其授信额度必须严格控制,同时还需不定期对债务人的财务报表、抵押物有效性等进行审查。
2.2 构建客户信用评级体系
从理论上说,客户对商业银行的贡献等级应从信贷资源回报率、经营成果依存度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和评判。为实现风险可承受条件下的盈利最大化,各商业银行既要重视所取得的客户盈利额或营业收入额占该行盈利总额或营业收入总额比重的大小,也要注重商业银行所取得的客户营业收入或盈利与投入该客户信贷资源、成本资源之间比率的大小。在这种状况下,商业银行应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贡献度等级分别确定其系数,运用加权平均法对客户的授信等级进行定量评估,并根据其评估结果做出对客户的授信等级判断。例如,可将客户群体按此标准分为甲、乙、丙、丁四大类,而每一类又可再细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每一年末,银行可根据该客户的实际表现调整其信用等级。
2.3 完善风险考核激励机制
首先,各商业银行要提高对客户财务风险、发展态势、对银行贡献度的监测频度,至少每月实施监测一次。其次,从制度上规定信贷员完成并上报客户信用和对银行贡献度评定与监测分析报告的时限,并根据岗位责任制对信贷风险的监控与反馈责任人予以明确,逐步加大检查、稽核力度,实现信贷风险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在此基础上,各商业银行还要进一步优化信贷风险防控的激励机制,在贷款营销考核时要重点考核贷款投向与投量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潜在风险性,适当调整贷款发放量的考核奖励机制,对信贷风险控制的考核奖励应以贷款质量为核心。此外,各银行还应继续延续对不良贷款清收的激励机制,对超额完成目标的给予适当奖励,从而形成信贷业务、安全与效益的协调发展。
我部在联社的正确领导和省联社、银监局、人民银行的监管与指导下,按照年初制订的年度财务会计工作计划,紧紧围绕联社经营目标,积极投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认真组织会计核算,保障改革的顺利开展;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强化对内勤人员考核,充分调动主办会计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会计人员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强会计辅导检查监督工作,积极防范化解内控风险,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现将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积极投身信用社改革。根据《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信用社申请兑付专项央行票据工作的通知》(农信改办发[]号)精神,我县信用社参加年第一批申请票据兑付的工作计划,为确保如期兑付,在此新形势下,我部积极与人行和银监部门沟通,领会、吃透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政策,规范经营管理,积极做好票据兑付准备工作,负责有关数据预测、采集和核定,票据兑付申请材料撰写、修改。在市办、联社正确领导和全体,票据兑付申请成功通过人总行审核,成功地兑付央行专项票据,专项央行票据资金在月日到帐,本部按规定通知各信用社及时作帐务处理。
二、做好清产核资工作。为稳步推进统一法人工作的开展,做好辖内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县联社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对辖内信用社清产核资的指导、复查、验收和结果确认,并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资产核资方案》。在月日召开了县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资产核资培训班,对资产核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和工作底稿、相关表格的填制等进行培训讲解、要求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资产核资工作。月日顺利通过省联社清产核资验收工作小组验收,月日净资产处置方案已上报省联社。
三、积极参与修订考核办法,科学合理地下达相关经营目标,严肃认真地进行考核兑现。。我部在联社统一领导下,制定《县农村信用社年经营目标考核办法》,对考核办法和工资分配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参照省联社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以及我市联社确定的经营目标,我部在充分调查、测算的基础上,下达各社…等考核指标。为了使下达的指标更具科学性,我部参照各社前几年的实绩,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努力使我们下达的指标更具合理性,从而增强了基层社完成相关指标的信心。指标下达后,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我部每季都及时地对各社完成指标的情况进行考核,不断加强对各社完成指标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帮助基层社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至月底,全辖农信社各项存款万元,比年初增长万元,增长%;各项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全辖不良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长万元,不良贷款占比%。全辖实现各项收入为万元,各项支出万元,账面盈余万元。
四、做好呆账核销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省农村信用社损失资产清理和申报核销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部组织各社对损失资产进行逐笔清理和认定,搜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证明的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积极协助提供中税税务有限公司出具损失资鉴证报告书所需证明材料。经中介机构出具鉴证符合税前扣除的损失资产共计万元,在月底前已将损失资产鉴证报告书和符合税前扣除的损失资产材料向国税局核销申报。
五、加强制度建设,积极规范经营,促进信用社健康持续发展。今年,我部在联社的统一领导下,相继制订了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县农村信用社大额汇划业务管理规定》、《关于建立县农村信用社财务经营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事后检查监督暂行办法》等,从各个方面完善了制度,规范了操作行为。组织了对年度会计决算真实性进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项资金清理核实自查等,通过认真检查和不断规范,促进了我县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加强费用管理,努力降低经营成本。牢固树立勤俭办社、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省一切可能节省的费用,严把费用支出关,一是以“增收节支”为重点,严格执行省联社、办事处《三项财务列支管理暂行办法》和《县农村信用社费用开支管理规定》,加强财务审批权限,对于大额费用开支实行事前申报,从严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经济效益,确保年度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
七、规范大额资金汇划操作,做好反假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资金运营业务的管理和风险防范控制,规范资金审批管理权限,对大额汇划业务实行书面审批机制,大额汇划业务必须经有权人审批后,按照《县信用社柜员收现、付现、转帐额度及授权额度的管理规定》(农信联发{}号)规定的授权额度权限范围内办理,促进了汇划业务的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作。
根据人行文件精神,做好反假币工作。我们在月份、月份进行了反假宣传活动,在营业网点、各反假义务宣传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柜台内外散发宣传手册,网点外主干道旁设咨询点现场提供反假服务,有效地打击假币违法犯罪,维护人民币信誉。
八、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会计辅导与检查的力度,加强会计人员与一线员工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技能。杜绝安全隐患。
内容摘要:2008年底,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执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房地产信贷呈现爆发性增长,各家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业务表现突出。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融资模式过于单一,风险高度集中在商业银行内部,因此加强对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研究,对于银行业的安全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金融危机 房地产 信贷风险
问题提出
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模式过于单一,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步伐缓慢,因此风险高度集中在商业银行内部。一旦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市场发生波动,就可能会给银行造成资产损失,形成不良资产。所以加强对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研究,不仅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稳定和发展的要求,而且对整个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也至关重要。
当前经济背景下我国房地产信贷市场的基本状况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使得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出口下滑严重,我国政府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增长,实施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同时,鉴于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尤其是在地方财政中的特殊地位,我国相关部门于2009年底接连出台了惠及购房者的政策,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救市政策。这些政策给市场带来极大的信心:对于消费者而言,其得到的信号是政府鼓励买房;对于炒房者而言,政府的政策令其感到房价还将上涨;对于开发商而言,政府的政策令其对房地产业的前途乐观;而对于银行而言,积极的信贷政策使得房地产业成为银行的优先放贷对象。
2009年1-10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国内贷款9119亿元,同比增长53.0%,是2000年来的最高增速,总量超过2007年和2008年全年。以工商银行为例,2009年上半年工行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639亿元,较上年增长18.7%,占同期公司贷款的10.6%。此外,万科、龙湖、绿城等13家房地产企业在2009年获得工行等银行的巨额授信,总额接近3000亿元。房地产业作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其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200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统计,截至2009年9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为6.81万亿元,同比增长28.3%,增速比上年同期高14个百分点,比6月末高9.5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47万亿元,同比增长25.3%,增速比6月末高4.8个百分点;购房贷款余额为4.35万亿元,同比增长30.1%,增速比6月末高12.3个百分点。
对于由房地产市场过度繁荣所引发的银行及金融体系安全问题,众多专家学者都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房地产市场加以分析研究。
刘明兴和罗俊伟(2004)分析了东亚国家的泡沫经济,总结了泡沫经济与金融安全的关系。他们认为银行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炒作,促使房地产泡沫的出现,从而使得银行部门高度脆弱,由于房地产泡沫破灭,可能引发银行大量坏账的产生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谢经荣(2002)研究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日本以及美国战后的房地产泡沫历程,他认为房地产泡沫是金融危机的前兆和诱因,前期房地产泡沫越严重、时间越长,对国民经济的扭曲也就越严重、危害也越大、调整时间也越长。
郭自灿(2006)指出由于经济繁荣时期信贷条件的放松,银行系统的处境也是因此而变得比较脆弱。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必然会引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急剧增加,出现大量呆账、坏账;由于抵押、担保物价值丧失,金融机构将面临巨大损失,脆弱的银行系统也将受到冲击,运转失灵,最后可能导致汇率体系的失衡,爆发全面的金融危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赖小民则认为一个国家长期靠投资拉动,特别是靠房地产支撑,是不可持续的,会产生资产泡沫。而尽管大量贷款会对未来经济有拉动作用,但是有一部分资金肯定会产生不良贷款,这会对未来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当前经济背景下我国银行业房地产信贷的风险
房地产的融资渠道通常包括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房地产债券融资、夹层融资、利用外资、信托、REITS、产业基金等方式。但就我国而言,目前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单一,主要还是依赖于银行贷款。据统计,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银行对开发商发放的贷款占23.86%,企业自筹占28.69%,定金及预收款占38.82%。而在定金及预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银行对购房者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因此,房地产开发资金约有60%以上来源于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资金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
同时,在经过2009年的天量信贷以后,中国银行业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平均水平也从2008年的10%以上降至2009年9月份的8.89%,这意味着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问题,对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将难上加难。此外,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资产证券化水平较低,没有一个成型的房地产贷款债券市场,不能有效地将堆积在银行体系内部的风险分摊给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个人消费者,也就不能有效地转嫁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国企拿到“地王”的信用不确定风险
在经济尚存在不确定性情况下,天量信贷大多流入了央企及国企的口袋,而在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尚未复苏的情况下,拿到足够的土地储备成为了众多国企房地产开发商的首选。于是,在地王频出的背后看到的大多是国企的身影。因为国企通常意味着政府的信用,资金保障性强。但是2009年11月的阿联酋迪拜世界推迟还债的事件则表明,在泡沫破裂的时候,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必须为自己的决策负责。
(二)通货膨胀预期下的投资和投机风险
从投资和投机行为来看,投资性买房诱发价格泡沫,这很容易导致房地产信贷抵押品价值不充足。目前,在其他投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大量社会资金为了实现保值增值,转向购房投资。然而投资性买房属于不真实的购房消费,本质上是住房价值循环中多余的环节,但是由于炒作,投资或投机行为会进一步不合理地推高房价。
(三)继续维持房价高位运行的风险
由于我国的银行在房地产里的贷款(包括开发商性贷款、土地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量惊人。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往往不敢轻易紧缩房贷政策。否则,房地产价格迅速下跌,银行存量房贷将面临巨大风险。金融机构只有向开发商继续增加贷款,继续给投资投机者提供按揭贷款,维持房价继续走高,这样其贷款才会安全,房产作为抵押物才不会缩水。同时,房地产作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收大户,通常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0%-40%,地方政府也有足够的动力希望银行能够支持房地产的发展。
(四)银行的房地产信贷监控不力风险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出于对经营利润的追求,往往重视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市场拓展。但是其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风险和控制认识不够,对于贷款项目的审查主观判断多,定量分析往往基于房地产项目可研分析报告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没有科学、完整的风险度量指标体系;也是没有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信贷市场变化、银行信贷资金流动性和内控制度要求的变化,对于房地产信贷项目的量化分析指标进行动态调整。由于信贷风险度量工具的缺失,这将使得房地产信贷风险控制要求难以实现精细化。
防范银行业房地产信贷风险的建议
(一)改革土地出让制度
2004年8月,我国土地出让制度由“协议出让”变为“招拍挂”制度,减少了在协议出让中出现的毛地出让所带来的由开发商主导拆迁的不和谐因素,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等不当手段,是土地资源分配的一大进步。但是,“招拍挂”制度存在着天然的缺陷。
首先,拍卖产生天价地王给开发商、银行以及购房者很强的房价上涨的预期,从而导致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其次土地招拍挂是供给方政府高度寡头垄断、需求方房地产商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政府有足够的卖地动力和价格掌控权。地方政府也希望能够通过卖地获得巨额收入。所以说,房地产投资的快速增长迎合了地方政府的迫切需求。因此,改革现行土地出让制度从而避免更大泡沫的产生,是保持房地产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控制银行系统对房地产贷款的过快增长
大量资金的注入,一方面不利于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往往会对整体经济产生巨大的危害。信贷资金对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渗透是推动房地产泡沫的重要原因,也是泡沫破裂后巨额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银行业出于追逐利益的出发点扶植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可是又因为体制等原因陷入了房价疯涨、信贷风险剧增的怪圈。因此,必须要采取窗口指导的措施监控房地产业的发展,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更为有效的手段来阻止房地产的过度投机行为。
(三)实现房地产开发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从长期来看,“信托十银行+证券化十资本市场+PE”将是地产融资的主流组合模式。而从现在及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房地产融资发展将逐渐呈现如下层次:第一层次,商业银行目前仍然是我国房地产融资的主流载体;第二层次,信托是我国房地产融资创新的主流范式,这是由于信托的特殊优势造就的;第三层次,“信托+银行+REITs”将成为我国房地产融资的主流模式。
(四)构建成熟房地产市场
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市场应该包括三个小循环,三个小循环合在一起又组成了一个大循环。这三个小循环分别是:以房地产开发商为核心的房地产开发循环;以房地产投资管理公司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为核心的房地产投资循环;以按揭抵押债券为核心的资产证券化循环。我国的房地产商到目前为止,基本上还都是兼具房地产投资功能的房地产开发商。纯粹的房地产投资管理公司和信托基金都还没有出现,一些房地产企业希望能够早日通过REITs为自己开发物业,尤其是永久性商业物业寻得强有力的靠山。而国内信托公司推出的一系列准投资信托基金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国内信托公司已经具有运用房地产基金模式进入房地产领域的能力和意识。应该相信投资循环的形成过程,是我国房地产开发商在未来五到十年所面临的最大的一次商业机会。谁把握住这个机会,谁就可以成功地完成从房地产开发向房地产投资管理、从物业驱动到资本驱动、从经营项目到经营企业的价值链上游转型。
参考文献:
1.刘明兴,罗俊伟.泡沫经济与金融危机.经济学家,2000.4
2.谢经荣.地产泡沫与金融危机:国际经验及其借鉴.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3.易宪容.中国房地产市场过热与风险预警.财贸经济,2005.5
4.郭自灿.房地产泡沫的危害性及防范措施.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
5.张雯.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研究的启示.金融论坛,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