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1 15:36: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文件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为主要内容,围绕安全发展这一中心,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深化煤矿瓦斯和灾害治理为重点,以安全教育培训为抓手,以严格监管执法为手段,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亡人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保持煤矿安全平稳良好发展态势。
三、重点内容
(一)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原则;以全省第三轮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抓手;严把安全准入关,提升煤矿整体安全水平。
(二)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把“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管矿。
(三)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一是始终将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简化通风系统、合理风量分配、完善通风设施为重点内容的矿井通风系统优化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二是深化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政策,加强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和维护,严防瓦斯事故发生。三是建立防灭火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防灭火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煤层自燃规律,加大防灭火工作力度,淘汰明令禁止设备和木支护,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四是加强煤尘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矿井防尘供水系统,强化源头捕尘和除尘工作,抓好隔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测尘工作,不断改善井下作业条件。
(四)提高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煤矿防治水规定》专题学习,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制定相应的“防、排、探、放、疏、截、堵”等综合防治水措施。淘汰明令淘汰设备和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完善机电设备的“三大保护”,杜绝失爆现象,加强防灭火基础工作,落实工作面防灭火措施。
(五)不断完善矿井“六大系统”建设,确保系统可靠,运行正常。
(六)严格安全监管检查执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把煤矿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和特殊时期安全专项大检查,确保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七)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用工安全培训管理。
(八)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督促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向县局报告备案。
(九)严格证照管理,确保证照齐全有效。
(十)煤矿要按时每月进行图纸交换(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四、计划安排
(一)日常检查。全县所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每月至少1—2次日常检查的安排进行。全年共组织检查80矿次。
(二)安全大检查。全年安排4次季度安全大检查及特殊时期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检查40矿次。
(三)专项检查。全年计划4次专项执法检查:3-4月份重点做好煤矿复产检查验收,5-6月份开展以防治水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煤矿安全度汛。7-9月份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10-12月开展以顶板管理为主的专项检查。全年共组织检查20矿次。
(四)联合检查。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及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4次。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达标评级办法》,每季度初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进行考核验收。
(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七)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行为,提高水平。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切实做到流程合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一、加快化工集中园区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根据市的要求,发改、规划、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做好化工集中园区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园区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为进驻园区化工建设项目提供基础安全设施条件,为园区建设、管理和建设项目布局提供指导和依据。按照市的要求,年1月1日起,新建化工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规划的化工集中园区内建设,不在规划的化工集中园区内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安全审查申请;不再受理化工集中园区以外化工企业以改变种类、扩大规模为内容的改、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申请。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
(一)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对新设立危险化学品项目的规划定点、投资规模、从业人员等条件严格审查,强化源头控制措施,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一是新建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须达到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下同)以上,经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新建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搬迁企业的建设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二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涉及15种危险工艺的生产和储存装置必须设计装备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以及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三是按照《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安全审查。
(二)、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和管理。严把安全准入关,实现零隐患准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许可。已取得许可证,但降低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条件,经责令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或安全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注销其安全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关闭。
(三)、严格从业单位负责人学历和从业经历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否则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
三、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作为安全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达不到安全标准化要求的,一律不予换(发)许可证。年底前,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其中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重点生产企业,要达到二级以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继续做好液氨使用单位隐患整治工作。液氨使用已列入重大安全隐患,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按照《市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市液氨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方案》和《市液氨使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液氨使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大液氨使用单位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预防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年内,完成液氨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设备老化严重、没有整治必要和年底前未完成整治的单位,将提请依法予以关闭。二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年安全监管的重点,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真正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有效整治。三是要继续加强对液氯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巩固“两隔离”整治成果,加强各类安全设施定期检测和保养,确保运行状态安全,防止因疏于管理和使用造成隐患常态化,对因整治不到位或整治后使用保养不到位而造成液氯泄漏事故的,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四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严厉查处不符合城建规划、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等非法和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加油站租赁、承包单位不具备经营条件擅自经营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五是推进高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改造。有关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化工装置涉及的危险工艺,认真制定自动化改造方案,于年底前,完成自动控制改造工作。六是继续完善“保健式”监管。要明确检查的重点和内容,规范检查结果反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七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生产企业检修复产环节的安全监管。试生产和复产开车环节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制度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及《十个严禁》的规定,要按照试生产、复产试车方案确定的安全措施,落实试车前的各项准备和应急措施,确保化工装置开车和试生产期间的安全。
某某县林业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某某食安委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某某县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及《2016年度某某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文件要求,我局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我县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年无一起果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果品食用安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果品安全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一是作为我县食品安全委员成员单位,我局年初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站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各站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调整了领导班子及单位一般职工的分工工作,并制定印发了《2016年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果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2016年林果品抽检计划》、《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划》、《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某某县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方案》、《某某县果品“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健全完善了《果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某某县果品安全重要信息通报制度》、《果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与责任追究办法》、《某某县果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某某县重大果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某某县果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并在果品生产过程中严格实行各项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全年共参加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议3次,组织召开果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8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部署果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解决果品安全突出问题,有力推进了果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农资投入品使用监管,严控源头污染。
农资投入品的使用,是影响果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严把农资投入品使用,可从源头有效控制违规农资投入品和假劣农资投入品的使用,使果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通过每月定期检查及开展举办培训会相结合的方式,大力进行宣传,严禁果农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和违规使用农药及化肥,控制果品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二是建立果品生产过程中农资投入品使用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农大户做到有生产记录、有产品品牌、有检测设备、有包装标识、有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完成逐环节、逐区域开展果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切实防范区域性果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生产环节,全面落实标准化管理措施。
为做好生产过程中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严格按照《某某县果树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全面提升果树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果园标准化管理技术措施,全县推行果树套袋、果园释放“哺食螨” 、使用“灯、板、带”等生物物理防治新技术。今年,全县共完成果树套袋9亿枚,悬挂粘虫板20万张、杀虫灯100盏。二是大力推广果园使用人粪尿、畜粪、有机肥等农家肥及“果畜沼”型生态果园建设,极大提升果品生产质量。三是设立监测点,加强果品监督检测。全县共设立50个监测点,每年实行对50个监测点从生产、贮藏、包装、销售等环节监督检查4次以上。今年,已完成对50个监测点的专项检查活动3次,生产记录齐全,果园投入品使用良好,管理规范,果品抽样检验合格率100%。
四、树立宣传理念,大力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结合今年果业培训工作计划,重点完成每个阶段性的培训任务,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果农安全生产技术,果园安全用药等知识宣传到生产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中,使全县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参加 “12331”投诉举报宣传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2次;围绕果品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治等果园管理知识,分阶段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5200多张。完成100人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
总之,我局果品安全监管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国家有关规定,目前还存在着农药流通管理不规范、农民对果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抓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我局将继续把保障果品生产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贯彻执行省市、县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力气抓好下一年果品安全生产监管和农药等投入品监督工作,保持果品安全事故零出现;二是继续通过调查研究,完善各项制度,继续做好果品安全联合监管,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监测点的抽检任务,做到果品合格率100%;三是做好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农资使用的监管力度,定期上报果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四是完善果品质量追朔制度,建立台账,在果品采收季节,确保果品质量安全,为我县果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做好保障;五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果农安全生产意识,做好“12331”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这些工作的实施,确保全县果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切实掌握全区食用林产品种养殖基地和林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隐患,采用日常督查、单位自查和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计划配合省市开展集中抽查,检一批重点品种,整治一批重点隐患。通过安全监测和监管,着力解决食用林产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食用林产品安全整顿治理,实现对辖区内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继续深化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确保食用林产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行为规范有序,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用林产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对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监督食用林产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用林产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进、销货台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经营主体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质量监管。强化食品林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用林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开展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配合完成国家、省级、市级对本区的抽检任务,组织开展区级抽检,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开展自检工作。加强食用林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三)严查违法案件。对食用林产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用林产品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生产环境,进一步提高食用林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推进社会共治。在新形势下,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林业站。将乡镇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建立主体档案,强化规范运作。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食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该项目已纳入2021年省、市林长制目标考核任务,为进一步落实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生产环节食用林产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生产环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的重点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突出事前监察,提高执法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服务指导,紧紧围绕市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二个工作目标:一是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为100%;二是对列入执法计划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确保年度执法计划的圆满完成。不断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确保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法监察工作。市重点检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与年度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高标准完成各项执法行动。
(二)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等。
(三)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等单位的许可后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
(四)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率达到100%。二是依法查处“12350”举报投诉电话、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三是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各项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工作的开展。四是完成市安监局、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和我局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高危行业专项整治及建设工程等领域综合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和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参与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015年市安监局在册人员28人,按照《编制办法》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本局直接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8×80%=23人),占在册定编人员的82.1%,符合国家安监总局183号文件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
(一)2015年总法定7000个工作日
2015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共计11天法定假日,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共计115天,365天(全年天数)-115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工作日)。
目前,局定编在册人数为28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8=7000日。
(二)行政执法检查需1308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000-4320-1372=1308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及检查频次。全年共计划执法检查291家、需要1308个工作日(检查和再次检查,不包括复查)。安全监察科、综合科、宣教科和执法大队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为一组。办公室执法人员配置给四个执法组参与执法。
各执法组详细安排分工见附件2。
各执法组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3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市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检查方式
以日常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为主要形式,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聘请专家、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1.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根据本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数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编制本科室的季度执法检查安排。
(2)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当明确每次具体执法任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规定的19项主要检查内容,分季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单位、名称、地点,检查内容及方式,由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全市执法对象的落实。
2.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将相关违法证据材料移交行政执法大队,由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归档
执法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4.总结
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应当按照重点执法检查名单,严格执行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半年执法工作小结和年度执法工作总结。
5.调整、报批程序
局执法工作计划一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和市安监局备案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一、责任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食品安全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配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健全基层食品监管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二)积极配合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乡和村委会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摸清并掌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落实村委会和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配合职能部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入市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继续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六)配合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与辖区进出食品有关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七)继续推进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着力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质量。
(八)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和学校、企业的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及时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九)完成乡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责任考核
(一)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因履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人若有人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本责任书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上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驻矿安监员例会,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监管要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工作重点。“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重点时段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了《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细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早安排、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制定”。局领导、局监管干部、县驻矿安监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
1、突出抓实瓦斯治理工作。
一是抓实了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要求各煤矿严格按照经审定的2014年度采掘方案,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建立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巷,实现水平和采区分区通风;同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矿井各区域、各工作面风量足够、分配合理。杜绝了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现象,坚决做到不超产、不超标、不超人组织生产。
二是抓实了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在督促各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盲巷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了瓦斯报表“三对口”、“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无计划停风停电等专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狠抓“超限”的处理,对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的煤矿,专门下达《通知书》,责成煤矿企业召开事故分析会,予以严肃处理。
2、突出抓实“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按照防治水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措施、有落实”的总体要求,督促各煤矿成立了防治水领导机构,建立了探放水队伍,配备了专职探放水人员,购置了合格的探放水设备,制定了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在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了“三线”,进一步完善了防治水措施。加强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对恶劣天气实行预警,实行暴雨雷电时期“停电撤人”的措施,有效防止了水患事故的发生。
3、突出抓实顶板管理工作。针对我县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现实情况,我们在推行“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改革”的前提下,今年强力推广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要求所有矿井至少要配备两组金属单体支柱和两组金属前探梁并投入正常使用,新开掘的主要巷道一律淘汰木支护,为全县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形势全面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顶板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4、突出抓实火灾防治工作。为了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责成各煤矿对废弃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密闭,保证密闭施工质量,加强CO的检测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发生过煤层自燃的矿井,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火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火区管理方案和防灭火预案,做到管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5、突出抓实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机电设备检查,重点检查防失爆、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对一坡三档、提升设备后备保护、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开启,能否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要求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煤矿立即整改,有效防止了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6、突出抓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定期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完善职工健康档案;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各扬尘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按照规定对井下主要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测尘。使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消除了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7、突出抓实了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矿井“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提高了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三、创新方法,加强监管
我局采取包片监管、监管人员联系矿井、驻矿监管、分组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监管检查方式,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包片监管。为了更好地落实全县煤矿监管责任,我局以职能股室“分片包干”的方式,把全县煤矿的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要求各股室按照《监管工作计划》主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监管人员联系矿井。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县煤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帮助煤矿企业解决有关实际问题,我局要求每个监管人员都要落实两个煤矿企业,保持日常联系,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3、分组检查。为了保持全县煤矿巡查频率,我局按照“包片监管”的划定范围,分成两个监管组对全县煤矿进行巡回检查,使每个煤矿每月至少保持检查两次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各煤矿企业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交叉检查。考虑到监管人员的专业不同,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我局每个季度都会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使全县煤矿监管执法工作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有效地推动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
5、突击检查。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打破常规检查模式,利用清晨、夜间等非正常时间,不定期地开展突击检查。促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刻不忘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6、组织专项检查。根据各个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特点,我局有所侧重地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
7、加强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监管。在“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敏感重点时段,我局成立了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
四、强化检查,严格执法
1、上半年年我局监管人员共检查煤矿109多矿次,查出隐患614多条,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了对煤矿隐患的督促整改,要求煤矿成立了隐患排查专职队伍,建立了隐患治理台帐,并对各级检查部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挂牌管理,制定了隐患挂牌、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形成了严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煤矿,按照“铁心硬手抓整治”的原则,加大了对煤矿的处罚力度。
2、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乡镇煤矿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县开展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了我县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煤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信安字〔2014〕1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4、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五、加强指导,强化服务
1、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引导全体监管人员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树立监管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发展的理念,积极为煤矿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市场、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无偿为煤矿企业服务,主动帮助煤矿解决了一系列困难。
2、积极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行业部门要求编制2014年度采掘方案。对各矿上报的采掘方案仔细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内容予以指正,并指导煤矿修改。
3、帮助煤矿企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六大系统建设。为了淘汰和改革落后的巷道支护方式,积极推行“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安全先进的支护方法,提高顶板管理技术水平。
六、认真监督煤矿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严格要求煤矿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技措费用,用于完善“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煤矿重大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做到足额提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七、认真抓好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制定了县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起事故均严格执行了事故报告制度,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锦发煤矿“3·22”事故后,我局立即督促全县各煤矿企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认真落实整改,完善措施,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技术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分析,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三是督促企业抓好职工培训,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培训考核,要充分发挥老工人的“传、帮、带”作用,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在监管工作中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这个重点,严格按《规程》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八、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省、市二、三级培训要求,积极组织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培训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上半年,组织送培训人员230多人次;另一方面我局加大了煤矿企业本级培训工作检查力度,要求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实行全员脱产培训,提高了培训效果,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技能。
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点穴式”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驻点监管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由省、市、县(市、区)业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派驻人员,对管理对象进行驻点监管。
二、驻点监管安排
(一)驻点监管时间。暂定为2年,分批次进行,每半年轮换一次。
(二)驻点监管方式。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省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驻点对象可根据风险、规模和日常监管等情况确定,必要时可进行动态调整。
(三)派驻单位及监管对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向化工、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等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公安厅组织向爆破作业企业、重点路段等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向“两客一危”重点道路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企业、港口客运站、城市轨道运营单位、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等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水利厅组织向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工地等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向渔港、农药生产企业等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向重点旅游景区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应急厅组织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企业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场所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省能源局组织向煤矿企业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山东海事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向重点水路客运企业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能源局组织向发电企业派驻人员驻点监管。
其他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开展驻点监管工作。
三、驻点监管任务
(一)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育企业安全文化。
(三)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四)督促企业组织员工查找身边隐患,对发现隐患和对整改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五)对驻点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或派出单位报告,提出行政处罚或责任追究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和指导本行业领域共同做好驻点监管工作。要抽调政治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安全生产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干部进行驻点监管,每个驻点不少于2人;可组织相关单位、企业业务骨干或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在驻点人员的统一组织下共同做好驻点监管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派驻同一企业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
(二)派出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驻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向派驻人员安排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驻点人员进驻到位后,要设置办公地点,日常化开展监管工作;要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完成节点,至少每半月向派出单位报告一次驻点监管工作情况。
(三)选派人员要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派驻期间不承担派出单位相关工作。驻点期间,驻点人员待遇标准参照《省派“四进”攻坚工作有关费用报销和干部待遇保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驻点人员党员超过3人以上的,可设立临时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一并参加所在地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党务活动。驻点时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四)驻点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在组织大型集中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时要加强防护措施。
2021年2月28日前,省有关部门要确定驻点对象、派驻人员,全面开展驻点监管工作,并将驻点工作联系人、驻点对象及驻点人员名单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省有关部门驻点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田番臣,81792272,16653116560,
电子邮箱:sdyjzhc@shandong.cn
附:驻点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附:
驻点情况统计表
序号
部门单位
驻点企业名称
驻点企业所在地
驻点人员名单
驻点人员联系方式
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印发
[关键词]通用航空;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V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5-0115-01
近几年,通用航空在我国的发展趋于平稳。但是,在通用航空的整体实力、安全水平和状况以及监管能力上,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通用航空领域发展迅速,我国私人飞机的拥有率越来越高,未经审批的“黑飞”现象日益突出,给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本文在我国通用航空发展背景下,对目前存在我国通用航空安全监管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合理化建议。
一、通用航空安全概况
民用航空包括了通用航空和公共运输航空两部分。其中,通用航空是指使用航空器从事了诸如农业、工业、林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卫生、气象探测、抢险救灾、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等方面的飞行活动的这些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它在新经济环境的刺激下,我国通用航空的发展势不可挡。我国私人飞机的拥有率越来越高,促使未经审批的“黑飞”现象日益突出,在通用航空的整体实力、安全水平和状况以及监管能力上,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
二、我国通用航空安全监管中的问题
1.法律体系不完善
一直以来,我国对通用航空的发展重视度不高,使得通用航空空安全监管方面法规和标准体系非常落后,通用航空有关飞行标准和飞机适航法规很不完善。现行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缺乏实用性,许多规章制度和运输航空管理掺杂在一起,或是照搬运输航空管理的内同,缺乏独立性和针对性,非常不利于通用航空的安全监管。
2.监管方式不规范
目前,我国民航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主要集中在事前监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进入监管,而对于监管对象进入市场以后的运营和市场中的行为监管力度还很薄弱,使得监管呈现失衡的状态。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时常出现“重许可,轻日常管理;重符合规章性监管,轻真实性监管;重事后处罚,轻事前引导和事中跟踪”等非正常执法现象。这些选择执法、随意执法和裁量不规范等不良执法现象,不但让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受到损害,还使通用航空的监管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3.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
民航监管人员素质不是很高,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由于在民航改革时,第一线的民航监管工作人员大多是从航空公司和机场被调度过来,他们对民航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知之甚少,在综合执法和安全监管方面的经验更是匮乏。在改革后,民航监管部门没能及时开展相关的培训,使得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出现部分监察员监管不到位、不专业的情况。
三、我国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
1.通用航空安全监督机构
在通用航空安全监管机构上,需要通用航空各企业内部制定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和程序,建立通用航空准入与运行的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并不断完善。在通用航空国家行政机构上,组建专业团队开展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工作和加强培训方面的建设。对于通用航空监察员的录用资格要严格要求,对相关培训作出明确的规定,大力落实好安全监管员监管年度监察工作计划和信息跟踪工作。
2.采用全程监管模式
要从通用航空准入审批的初始阶段和通用航空运行阶段进行全面的监管,使通用航空安全监管体系更具完整性。在初始阶段的监管中,严格要求通用航空企业准入资格,在基本的运营许可证和运营规范安全许可证上,都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及民航局的企业运行审定。在安全审批许可证审核上,至少应涵盖拟成立企业的主营业务、资质审查、运行文件、安全设备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在运行阶段的持续监管中,要把日常监察、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方式相结合,集中精力检查运行过程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其中的风险。通过立法和严格的执法,落实通用航空的安全责任、规范运行工作。健全通用航空安全监督系统,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通航行业系统安全管理进行组织和协调,对航空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在通用航空航空器维修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对航空器的维修机构进行合格审定及持续监督,管理维修人员资格和执照。
3.转变监管方式
转变安全监管原有的方式,使用“监察、指导、服务”的闭环式监管方法。采取监察活动,时刻关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并了解国家、民航局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企事业单位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利用指导的方式,行业政府对企业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管理起到督促的作用,使得企业能在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下组织生产运行工作。在服务方面,则是需要政府帮助通用航空企业协调、解决安全问题。总的来说,就是利用监察职能,为企业打下安全生产的运行基础;行驶指导职能,为企业指明持续安全发展的方向;通过服务职能,帮助企业排除发展的阻碍。这种闭环式安全监管模式,对隐患排查和提升安全监管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总结
低空空域的逐步_放,通用航空市场领域受到很多企事业的青睐,通用航空的安全监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国在通用航空安全监管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通用航空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方式不规范;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三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通用航空安全监督机构;采用全程监管模式;转变监管方式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为完善我国通用航空安全监督提供有力的、可行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田有珍.航空安全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分析[J].民营科技.2014(10).
[2] 纵立志.我国空中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之构建[J].科技经济市场.2015(08).
[3] 陈铁民,林金宇,杨旭毅.民航安全监管需做好五个注重[J].中国民用航空.2011(09).
根据大安委办发[20xx]16号文件“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中山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中山区20xx年冬季及20xx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入贯彻11月3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筹备召开中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季度工作会议。
二、认真总结20xx年中山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召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三、大力推进中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证工作;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的力度,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
四、严密部署、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发证和安全监管工作。
五、按照大政办发[20xx]154号文件的要求,深入开展中山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开展元旦、春节“两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安全隐患整改的力度,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七、进一步探索、研究安全生产属地化监管的有效模式,逐步解决安全生产属地化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八、研究和推进街道安全监管组织的设立工作,夯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
九、总结年度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经验,推动中山区安全社区建设向纵深层次发展。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1)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春湾镇人民政府(甲方)与(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二)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统一领导、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针、政策,统筹领导、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可对乙方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对乙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年终考评。
二、乙方责任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查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查督促。对容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食品药品,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限期消除。
(四)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积极支持、配合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保证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六)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春湾镇人民政府(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责任人(签名):_________
二___年___月___日 二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广丰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合我乡(镇、街道)实际,与你村(居、社区)委会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村委会主要领导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村委会高度重视创建食品药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
三、积极维护本地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协助打击游医药贩行为,发现可疑食品药品信息、食品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四、积极完成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六、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居、社区)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各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乡(镇、街道)政府 村(居、社区)委会
签字人: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3)
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19年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建立管理处(场)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管理处(场)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及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单位具体工作。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管理处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2、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4、在管理处(场)统一领导下,配合实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实现工作目标。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参与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制度,定期食品安全和市场检查信息。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7、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网、责任网和流通网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确保本辖区食品安全。
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力争每个行政村创办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创建达标率不得低于90%。
10、建立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档案。
11、加强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监管,辖区内集中供餐学校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农村集体集餐备案率达80%。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率达100%。
二、药品安全
(一)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1、在管理处(场)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督促。
2、支持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依法开展检查。
3、协助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5、完成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药品安全工作。
(二)药品安工作目标
1、辖区无假劣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药,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2、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以行政监管为主体,技术监测为支撑,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实现农村药品监督网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切实提高监管网络运行实效,确保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诚信规范、主体清晰、效用稳定、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到95%以上的行政村,力争覆盖到100%的行政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三、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省药品管理条例》,乡镇食品药品干事和村级(社区)信息员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四、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示范单位和示范经营户创建工作;完成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市)相关工作。
管理处(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予以确认,年终据此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_____管理处 (单位)
领导签字: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4)
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有效防止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村委会、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成立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2、及时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
二、市场整治及监管
1、继续开展利剑行动,整治学校周边小卖部、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和节假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完善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制度,强化申报备案,村监管员负责对各个环节监管,确保农村家宴不发生安全事故。
3、开展快剑行动,整治药品经营秩序,对本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监督。
4、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等环节诚信建设,加强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和药械经营诚信建设,保证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并杜绝利用义诊等形式在乡村销售保健品的行为。
三、应急救援
1、修订完善本村(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反应事故处置方案》,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上报乡政府办、食安办。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四、宣传教育
对村民、从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安全饮食、合理用药。
五、推进三统一工作
按照县政府三统一工作目标,对本辖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进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对配送药品实行全覆盖抽检,保证老百姓用药及时,价廉质优。
六、夯实责任
按照监管职责细化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保证不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七、本责任书从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日有效。
___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委会、单位(盖章)
三是进一步挖掘技术执法潜能,加大对违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生产企业。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在查处食品质量案件中的专业执法优势,对巡查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违反《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展开立案调查。截止目前,立案调查98起,捣毁黑加工点5个,收缴罚没款110.6万元。
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高巡查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提高了巡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及巡查执法能力和水平,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采取集中学习和个别指导相结合,座谈讨论和聘请专家讲课相结合等方式,提高队内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通过定期培训及以老带新等分组方式,克服了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建队之初新人新手多等困难,发展到今天人人都是办案能手,各个都是执法骨干了良好局面。使得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调出人员成为基层办案主力,调入人员较快适应巡查执法工作,保证了巡查执法队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稳步前行。
五是多方探索队伍建设的好做法,加大执法装备建设,巡查执法条件初步改善。随着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工作的不断发展,食品生产企业巡查监管任务的加重,以及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由原来的两个巡查执法组扩大到三组。由于原有执法车辆不足,制约了巡查执法领域的进一步扩展,因此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多方探索,为巡查执法科室新添置了2台专用执法车辆,以及证据采集用摄录像、条码识别等设备。仅仅经过半年时间,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的固定资产总值已由建队之初的10万元,发展壮大到原有资产的4倍多,食品安全巡查执法装备初步成型。
六是依托舆论媒体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社会影响力。上半年,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加强了信息交流,畅通了信息渠道,及时总结工作成果,提炼工作经验,编发简报18期,被省局采纳8 篇,市局采纳3篇。省市各级媒体更是给与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工作以极大关注,充分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典型案件以及关注民生、服务企业好做法、好经验,其中电视报道5次,报纸报道7篇,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制约执法队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执法人员不足。目前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现有执法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由全队组成的3个执法组,不能满足对全市范围内食品获证企业进行巡查监管的工作要求。
(二)执法车辆欠缺。巡查执法队现有4台执法车辆中,仅有2台属食品巡查执法队固定资产,其余2台归还给市局食品处和稽查支队后,面临现有执法组无法开展巡查执法工作的窘境。
(三)办公条件紧张。巡查执法队现有办公室4间,其中执法二科和三科合用一间办公室,影响案件调查处理效率。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工作规范,增强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巡查监管法制化水平。
(二)完善“三位一体”电子监管模式框架,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健全完善培养教育机制,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打造一支“刚正、明法、博学、拓新”的专业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巡查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执法打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