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3:34: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变更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二条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第六条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第七条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负责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八条项目法人负责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并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的管理。
第九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
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
项目法人也可以直接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
第十条项目法人对设计变更的建议及理由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项目法人可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第十一条对一般设计变更建议,由项目法人根据审查核实情况或者论证结果决定是否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
对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建议,项目法人经审查论证确认后,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变更设计的公路工程名称、公路工程的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等;
(二)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
(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应当由公路工程的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
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审查确认后决定是否实施。项目法人应当在15日内完成审查确认工作。
重大及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经项目法人审查确认后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其中,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交通部批准;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交通部备案。若设计变更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不一致,应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在报审设计变更文件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说明;
(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三)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应当在20日内完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
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项目法人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并应当每半年将汇总情况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对管理台帐随时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时,工程费用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核定。
第二十条由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有关合同约定执行。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过审查批准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十二条设计变更审批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大设计变更审批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
第二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设计变更审查批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项目法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
(二)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的;
包括工程概况简述,建设单位、发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名称及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施工项目及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合同额,工程量清单,施工总工期及节点工期,质量环保要求等。
合同风险分析及策略。
二、项目部管理目标
质量目标:单元工程合格率 %,优良率 %,分部工程优良率 %;
安全目标:重伤率 %,生产性死亡为率 %;
进度目标:合同工期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成本目标:实现公司或分公司计划成本目标 万元。
三、应建立、健全如下规章制度(注明编写情况或计划编写时间,并严格执行。不限于以下规章制度)
1)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3)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4)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5) 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6) 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7) 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9) 项目分配与奖励制度;
10) 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11) 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12) 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13) 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四、本工程资源投入情况
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降低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机上人员),以精干、一人多专(岗)为原则,应有组织机构框图,可用于计算管理人员人工费。施工机械型号、数量(包括自有、租赁),租赁设备应详细说明租赁时间租赁地点租赁价格等信息,按照程序办理。
五、项目分包策划
分包项目及分包原因,对分包商考察及其信誉情况,包括分包风险分析、分包价格分析,降低成本的主要办法;如采用招投标方式分包,则招投标文件等应上报获得批准。
甲供材料价格(包括电、柴油等动力燃料)、大众物资材料价格,包括运输费用、装卸车费用、采保费等。
六、项目成本控制
1、项目经理部运行费用测算
应在WORD表格中插入EXCL表格计算(包括计算公式),包括业务费,表格形式反映。
2、项目工程成本测算
应在WORD表格中插入EXCL表格计算(包括计算公式),每项单价均应有成本单价计算过程,表格形式反映。
七、项目变更及索赔点的策划
变更项目分析,索赔阶段性工作计划等。
八、进度控制
项目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业主要求和经理部计划。
资源配置、工效和工程量等分析资料。
九、安全控制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控制并应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要求相符。
十、项目质量控制
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并应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要求相符。
十一、项目货币资金需求及资金策划、完工资金回收
表格形式反映。
十二、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
1、合同立项阶段的问题
(1)未与科研项目预算有机结合。部分项目在立项前未审核科研项目的预算,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的情况。(2)存在分解采购、规避招标等行为。为加快执行进度,或简化采购流程,同一个外协项目被拆解成若干金额较小的项目。(3)采购论证调研工作不充分。部分医院科研外协合同缺少询价比较过程,同时由于缺少专业人员的监督,采购价格无法控制。
2、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无专业人员审核,内容不严谨。科研外协合同无统一模板,多数医院使用对方公司提供的合同,部分合同漏洞百出,内容不完整。(2)授权审批程序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3)倒签合同现象普遍存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先履行合同,在需要付款时才签订合同或付款之后补签合同的情况。(4)合同会签流程繁琐,周期过长。(5)合同签订范围不明确,合同用章不规范。
3、合同执行阶段的问题
(1)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付款。部分项目由于临近结题,课题负责人为避免资金结余,不按实际执行情况申请付款,资金安全存在隐患。(2)成果验收缺乏有效监控。大多科研外协合同的成果验收仅由课题负责人把关,医院科研处无相关专业人员。(3)合同变更和解除程序不规范。(4)未对合同执行进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4、合同评价阶段的问题
(1)缺乏对合同管理情况的分析总结。大部分医院未定期总结经验,查找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2)未开展合同管理评价工作。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等未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原因
(1)医院领导对科研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多数医院领导更加重视医疗工作,没有意识到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大部分医院比较重视合同签订和执行环节的制度,而常常忽视对合同变更、解除尤其是对合同监督和控制的相关制度;部分医院合同管理制度过于笼统,无具体细则,缺乏可操作性。(3)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大多医院的合同管理系统比较简单,合同管理还是采取纸质和人工方式。
二、对医院科研外协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医院要对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合同管理制度要涵盖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解除和结束,以及纠纷处理等。明确合同签订的范围和审批流程,以及各审核部门的职责权限。同时合同管理制度要尽可能细化,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使之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合同管理的水平,医院可以吸收既懂科研业务又懂合同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要完善培训制度,不定期地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和相关审批部门参加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各方面的讲座。同时还可以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到合同管理水平较高的医院进行交流学习,取长补短。
(三)加大对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投入
建立完善的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合同信息化管理,实现合同网上审批流程,提高合同会签效率,实现合同信息共享。此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要与设备处物质系统、财务核算系统、成本核算系统和人事系统等集成起来,建立人、财、物统一的HRP系统。
关键词:建筑施工 企业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契约经济,企业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换句话说,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对于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决定着企业经营管理的胜负成败。笔者结合自身在建筑施工企业多年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从从思想观念、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手段、人员素质等方面就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合同管理进行分析研究。
一、转变思想观念,重视合同管理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受到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开拓市场、承揽更多的工程项目上,甚至为了拿到工程项目不惜迁就发包人苛刻的合同条件,草率签订施工合同,为日后生产施工、经营管理埋下隐患。施工项目到手后,又将合同束之高阁,对合同的履行过程漠不关心,最后带给企业的可能是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转变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作用及重要性的认识,是开展一切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条件。
二、制定管理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就要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入手,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层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次都应有各自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从
整体管控的角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则应根据自身具体工作的需要补充更为详细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制度;合同资信调查制度;合同评审、审批、会签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资料管理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履行情况登记、上报制度;履约风险排查制度;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定期考核检查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合同管理奖惩制度等。
通过明确合同管理制度的层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还应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做到合同管理层次清楚、内容完善、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三、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管理任务
建筑施工企业要自上而下地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合同管理任务,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在合同管理中,应建立分级管理与归口管理纵横交错的立体组织机构,将合同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与各业务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分口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
分级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设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签约主体资信调查、合同评审、出具法律意见书、履约监督检查、法律咨询、纠纷处理等整体合同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负责人,由项目经营经理或商务经理担任,负责履约过程管理、履约情况的登记上报、履约风险排查等具体合同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是指各业务部门(主要有材料管理、人力资源、设备管理、技术质量等部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评审部门及二级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及租赁合同、技术质量检测合同等)的主控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共同审查、监督合同签订和履行。
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业务部门和基层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四、强化过程管控,完善管理手段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对合同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合同管理可以分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一)事前防范
1、大力推行合同规范文本,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二级合同规范文本。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全面、准确、严谨的特点,有很强的操作性,是一份很好的合同文本,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尽可能采用示范文本。
二级合同主要包括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及租赁合同、技术质量检测合同等,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分类制定本企业的合同规范文本,合同规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条款,降低履约风险大有裨益。
2、详细调查签约主体的资信情况
签约前,对签约主体的资信调查非常重要,了解签约主体的从业资格、商业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是事前防范的一项重要工作。资信调查应对签约主体提供的各类执照、资格证、许可证、债权债务状况、涉诉状况及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有条件还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到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等。资信调查尽可能采取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3、认真做好合同评审及会签
建筑施工企业可建立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重大二级合同进行合同评审的相应制度。合同评审应由企业主管工程项目的领导主持,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加,以会议形式进行,要形成书面的评审材料,经过参会的各部门会签,相应领导签批认可。
在投标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市场投标、工程管理、物资设备、安全监管、技术质量、人力资源、财务等各业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以决定是否投标,分析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防止为中标而掩盖真实情况,留下隐患。
在合同签署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上述各部门,再次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重点是围绕合同文本反复推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全面衡量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均衡;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发包人是否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企业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达到合同目的。
在合同履行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或法律事务部会同工程管理、安全监管、技术质量、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单元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合同。
4、加强企业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专章具有法定的效力。在合同中,即便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该合同对企业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对于企业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要特别重视,一方面应安排专人专柜管理;另一方面加盖印章应履行严格的用印审批制度。
(二)事中控制
1、建立合同台账,跟踪履约情况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可以根据合同标的不同,建立总台账和分类台账。对合同号、对方名称、标的物、数量、计价方式、价款或酬金、已支付情况、未支付情况等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以便随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掌控。
2、落实评审意见
在投标、合同签署、合同履行三个阶段提出的合同评审意见,应分别视情况予以落实,需要在投标、合同签署前澄清的问题,应与招标人、合同对方及时沟通澄清,避免因理解的偏差造成不利后果;需要在投标、合同签署前修改的合同条款,应积极与招标人、合同对方进行磋商,最大限度争取对企业有利的合同条件;需要在合同履行中予以注意的问题,应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做好交底工作,履约过程中随时予以关注。
3、合同变更及时调整
发生合同条款变更,如价格条款、计价条款、支付条款、质量条款、工期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及程序,及时履行洽商、变更、索赔手续,避免因为手续不齐全、办理不及时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定期履约风险排查
定期的履约风险排查工作,是合同履约阶段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合同管理事中控制的关键,具体可分为债权、债务、洽商变更情况的风险排查。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风险排查报表,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定期上报总部合同管理部门,上报内容应是在合同台账的基础上重点反映债权、债务、洽商变更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总部合同管理部门可对风险的防范提出指导意见,协助项目及时化解风险,避免纠纷的发生。
5、履约资料的整理、保管
妥善保管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约中往来的全部书面记录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企业应设立专人整理、保管履约资料,一份合同一个编号,不要重复或遗露。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双方变更、修改合同的协议或往来传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合同订立再好,如果这些原始证据保管不善,也会陷企业于被动。
6、定期考核检查,奖惩与考核挂钩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履约情况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项目整改。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基层单位,定期考核检查,可以帮助项目严把履约的第一道关,真正做到合同管理重心下移。此外,企业可以建立奖惩制度,将奖惩与考核检查的结果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三)事后应对
合同管理的事后应对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发生纠纷的应对处理,可视情况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事后应对处理是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没有奏效的情况下,为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因此,合同管理的重点不应放在事后应对,而应放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做到关口前移,合同过程管控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与咨询单位合作进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导实践。同时,选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在企业范围内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 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性的科学管理,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在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归纳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签约主体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文显. 法理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王利明. 合同法(第四版)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一、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控制须贯穿于施工控制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制定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制度, 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建立健全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的协议,要求施工单位设定专、兼职安全员,定期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并落实安全责任制。抓好阶段性的安全工作重点,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特点作重点防范,基础施工阶段重点抓好支护及围挡;主体施工阶段重点抓好、脚手架的稳定、防高空坠落;装修阶段突出抓好防火工作,而施工全过程必须抓好安全用电控制。
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施工项目现场控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在质量控制方面,首先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保证体系和领导体系,强化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并强化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一)严格控制建材、配件和设备质量,打好工程建设物质基础。
1、优选检验人员,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挑选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守信于企业的人任检验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巡回检查,走动控制,对发现的问题必须查明原因,追查责任,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在全面抓好施工质量的同时,应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大控制措施,严把材料进场质量验收关,杜绝不合格品材料混入现场。
2、掌握信息,熟知国家认证许可标准和企业的具体要求,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施工项目所有主材严格按设计要求,应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质保书,对进场材料,除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外,质保书项目不全的产品,应进行分析、检测、鉴定,不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二)、推行科技进步,全面质量控制,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为了工程质量,应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各专业、各工序都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进行全方位控制,从各个侧面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三、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施工项目现场控制中最主要的环节,是施工项目按照合同工期顺利完成的有力保证,施工进度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施工方提供的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了解确定各施工工序之间的工艺逻辑关系及工艺网络。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施工的逻辑进行合理安排,以反映施工顺序和各阶段工程面貌及完成情况,然后确定各个工序所需的时间,明确逻辑关系,目的是使项目施工有章可循,这种顺序不能随便改变。确定用来控制项目施工进度的计划是优化的计划。以总进度为大纲安排好月、旬、周施工作业计划和主要工期控制点,并以此为依据,科学的组织好各施工方的配合,实现分段并进、立体交叉做业,以创造更多的作业面,投入更多劳力加快施工进度,做到宏观控制好、微观调整灵活,各关键工期控制点均在控制期内完成;同时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施工方按计划有序的进行施工,确保各分项工程按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要求施工方项目部人员和工人立即进场,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材料设备进场,搭设施工用临建、布置临时用水用电线路等,将开工前的准备时间压缩到最短;二是竣工收尾阶段加大控制协调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防止因各分项工程同时施工可能发生的混乱,使各项工序积极有序地进行。
四、成本控制
(一)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严格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二)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
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工程实际与二次设计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
(三)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全面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一、法律合规管理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管理制度的法律风险。目前农发行贷款业务主要分为政策性贷款业务和商业性贷款业务两大块,农发行成立以来多年的政策性贷款管理实践经验促使政策性贷款业务管理呈现相对稳定的发展模式,贷款风险相对较小,而由于商业性贷款业务范围日益拓展,贷款业务法律风险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往往是新的贷款业务品种已经介入操作了,相对应的贷款管理制度却没有跟上,甚至是仍然沿用以前其他贷款业务品种的管理规定进行业务操作,这样一来,过时的业务操作管理规定将出现不少的“法律漏洞”,带来新的信贷风险。
(二)系统操作的法律风险。目前,总行已开发了综合业务系统、CM2006系统、综合报表平台、综合办公平台等业务系统,实现了以“大集中”为基本特征的整体数据处理模式,农发行电子信息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目前很多的分支行在柜员密码管理上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密码过于简单,拿CM2006系统来说,系统刚上线运行时,9位数字的柜员号,密码一般为柜员号的后6位,总行曾经建议系统正式上线后各行自行修改柜员密码,而有相当部分的操作人员为图方便仍然继续使用以前的密码甚至密码长期不更换,因此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小则会使系统出现数据混乱,大则会出现贷款风险问题。更重要的一点是,若其他人用了你的柜员号进行业务操作,遇到贷款风险出现的时候,追究责任的话,就只能按照柜员号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而实际操作人却能逃脱责任追究。
(三)信贷管理制度的法律风险。目前,我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均由总行和省级分行制定,上级行虽然加大了对信贷管理制度实用性的调研,但阶段性的过于频繁变更信贷管理制度,给基层行客户管理人员带来不小的工作压力,更重要的是基层行刚刚吃透上次信贷管理制度变更内容,新的信贷管理制度内容又发生变化了,基层行疲于应对信贷管理制度学习,甚至整天疲于应付因信贷管理制度变更带来的更换完善信贷监管文本资料工作,对贷款企业的实地监管却抽不出时间。
(四)贷款担保的法律风险
一是贷款主体的法律风险。1、保证人问题。我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而目前农发行贷款业务已经涉及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城镇建设等范围,若以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作为保证人,会引发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带来的信贷法律风险。同时,作为农发行的分支机构,绝对不能出现给其他经济实体贷款担保现象,若发生这样的事件,会使农发行陷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案件中。2、贷款人问题。目前我行的信贷客户主要分法人、非法人二种。有些行在贷款考察中依然存在这样的法律漏洞:只是粗略的审查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贷款卡等基础性资料的复印件,没有认真去核对原件,更重要的是没有去相关部门核实企业实际登记情况。如果没有实际核实,在贷款出现风险时,银行就很难做好贷款追偿工作了。
二是抵押物的法律风险。以未足额缴纳或未缴纳出让金的划拔土地使用权抵押、以产权不清或未取得财产共有人同意的资产作抵押,这些权属不清的抵押物均会不同程度的引发法律风险。同时抵押物登记程序上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小视,例如,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分离,出现贷款风险时,抵押权将很难实现保全。
(五)法律误区带来的风险。目前农发行分支机构法律专业人才极为缺乏,既懂金融知识又熟悉法律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往往贷款已经出现风险,而由于不懂法律知识,没有把握住最好的诉讼时机,同时没有对贷款进行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致使贷款出现不必要的风险。个别行甚至存在道德风险,违规操作、违章放贷、监督不力造成债权丧失等严重事件时有发生。
二、信贷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管理制度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加强法律风险预警和法律审查指导,健全法律制度完善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加快和完善制度流程管理,法律事务部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善于归纳总结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通过下发相应的制度工作指引,使基层行能够更快更好的理解吃透制度,并更加好的加以执行。
(二)随着目前农发行几大业务操作系统的逐步升级完善,相对性的各项系统操作规章制度也要跟上节奏,尤其是细节性的业务操作一定要严格规范,同时建议上级行加强法律审查的频率和力度,最大限度地杜绝系统操作风险隐患的发生。
(三)规范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切实核准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确保贷款担保合法有效,在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切实做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针对贷款人和保证人担保法律风险,通过制定严谨的业务操作规程,做好贷前法律审查工作。
关键词:水电工程;合同变更;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变更相关规定
水电工程合同变更是指已签订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之前,出现的合同内容发生改变,主要包括设计对工程设计方案所进行的调整、补充和优化,以及进度计划、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变化等情形。
(一)施工合同约定情况
依据GF-2000-0208水电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0版)合同条款约定,变更必须由监理人发出指示,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即可开始变更工作,任何一项变更引起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到合同价格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完成审核并确定变更价格。2010年版合同范本,对变更的约定与以上描述基本一致。
二、水电工程建设中工程变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处理时间过长的主要原因分析
(1)设计分期供图制约。由于设计周期及设计习惯原因,施工所需图纸,设计单位往往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提供。不少工程项目在施工蓝图不完整情况下,难以及时对比并发现设计蓝图与招标图纸(合同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变更),当发现存在变更时,往往已部分或全部实施。
(2)设计变更文件滞后。根据施工实施揭示的地质情况,需要调整设计参数(如边坡及隧洞支护),经常出现变更后再继续变更的情况,设计单位往往在经现场几方共同商议后,先给出非正式电子版图纸(尤其是可能存在继续调整的情形),以满足现场连续施工的需要,同时再按程序完善内部程序后提供正式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此,变更申报所需要的设计文件具备了,可变更项目已经实施或部分实施。
(3)设计图纸审核不及时。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经监理人转发给承包人用于施工,通常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人在转发图纸前要组织审核,合同也要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后,要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变更,若存在变更,应在开始实施前通知监理人。由于一些原因,目前各方对图纸的审核工作不够重视,基本上未及时审核,当发现设计蓝图与招标图纸有差异和变化,往往项目已实施或部分实施。
(4)审查环节多、流程长。目前很多在建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程序一致,审批过程均设置了多个环节,不同的项目业主之间仅因管理模式不同而略有不同。业主内部还需要多个环节审查,每一环节均需一定的时间。
(5)现场管理力量不足。现场合同管理力量总体偏弱,人员总体偏少、经验不足,尤其是施工单位更是如此,变更发生时不能及时发现,过程支撑材料缺失,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存在多次补充和修改,变更申报占用时间长。
(6)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制约。承包人因为变更发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是有条件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其要免责,否则存在责任划分和责任分担。尤其是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变更,导致发生变更的原因复杂,往往是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发包人原因,也有承包人原因,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多方求证,才能形成满足合同及管理制度要求的变更申报和审批文件。
(7)变更价格分歧。部分变更存在新增单价项目,且在合同中又找不到与其相同或相近的单价项目,承包人的申报单价与项目业主的审核单价差距较大,部分变更因此影响到分级审批的审批权限界定,实践中项目业主采取与承包人多次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按审批权限申报处理,导致处理时间延长、申报不及时。
(8)承包人申报态度影响。基于对合同关于变更处理的相关约定、变更的动态变化以及可能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的不同研判,承包人事实上对变更申报的积极性和时机把握有所不同,尤其是当他认为事后处理更有利时,往往在过程中申报不积极、不及时。
(二)处理程序不符合制度规定
1.处理程序不符合业主管理制度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实践中监理指示均由现场参建几方共同研究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发出后,承包人随即开始施工,随后才根据要求,启动业主内部管理审批程序。因此较多的合同变更在审批程序完成前已开始施工,甚至已施工完成,不符合“先审批,后实施”的要求的。
2.原因分析
(1)客观因素的制约。前面分析中所说的设计分期供图制约、设计变更文件滞后、设计图纸审核不及时、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制约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发现变更或申报变更时,变更项目已实施或部分实施。部分变更即使在实施前已发现并确定,由于时间相距较短,基于施工的连续性要求,往往也是“边实施、边履行制度管理要求的审批程序”。这些变更,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难以满足业主现行管理制度要求,从另外一方面外反应出现行管理制度规定与实际有一定的脱节。
(2)过程管理不到位。由于现场参建各方合同管理力量总体偏弱,人员总体偏少、经验不足,对变更管理重视不够,实施前对施工图纸审核不及时等原因,重工程实体施工,轻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变更材料申报、审核处理等各环节都存在问题,过程跟踪、指导、协调、督促不到位,致使原本能做到“先审批、后实施的”的变更项目也没有做到。
三、加强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管理
1.加强和改进设计管理。要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和年度供图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要根据招标设计成果和招标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努力控制并减少变更;要加强现场设代力量并及时复核设计成果,根据需要,及时提交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对于设计不能及时出具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的,可考虑采用四方现场联系单、现场会议纪要等作为变更申报依据,尽量提前申报时间。
2.加强现场管理力量。针对管理力量薄弱情况,要加强与承包人和监理人的沟通,督促其增加或调换相应的管理人员,重点把握相关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项目业主需要增加或合理调配合同管理人员。业主相关部门要加强并改进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要进一步重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增强责任心。
3.重视施工图纸审核。要重视施工图纸审核工作,增加必要的专业人员,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审查。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监理和承包人认真对照合同检查施工图纸是否存在变更,对发现的变更及时研究,或要求设计修改,拒绝或尽量减少变更,或按合同及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申报处理。
4.加强和改进审查方法。合同变更审查的重点要放在变更的必要性、方案的合理性上,而不是变更工程量和价格上。如此,则不少变更就不需要承包人先提出申请,且双方对变更价格基本上都达成一致后才正式履行业主内部管理审批程序,可大大缩短审批时间。对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同时能减少投资的,应尽量采纳;对可变可不变的,尽量不变;对不得不变的,要高度重视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比较。
5、改进变更管理流程。鉴于目前变更审核环节多、流程长,宜进一步研究根据不同的变更类型、变更金额等,采取适当合并和压缩审批环节、适时召开审批决策会议等多项措施。
6、完善变更管理机制。针对变更处理实际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咨询会等,对变更项目进行清理分析,协调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环节加快变更处理。
(二)完善管理制度
关键词:安全播出 供电系统 发射系统 运维与技术管理 规范
安全播出是每个发射台站的生命线,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县级发射台应达到三级保障的基本要求,本文探讨县级发射台站在安全播出保障工作中规范做法。
供电系统安全播出要求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细则》规定,县以下转播台应该达到三级保障要求,即应该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必须配置自备电源;三级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独立低压回路,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调频、电视发射台的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必须满足实际负荷。三级保障应配置信号切换、分配等设备,并在相应节点配置应急跳线端口。
发射系统要求
县级发射台站应根据省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的频率、功率等参数配置发射机和天馈线系统。电视发射机应按1+1方式配置,调频发射机应按1+1或N+1方式配置。电视和调频天馈线系统的配置应符合《电视和调频广播发射(转播)台(站)设计规范》(GY 5062)的规定,应该采用双馈结构,并配备相应的倒换装置。天线塔桅杆的配置应符合《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GY 5001)的规定。机房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护、接地、布线及外部环境等应符合《中、短波广播发射台设计规范》(GYJ 34)、《电视和调频广播发射(转播)台(站)设计规范》(GY 5062)的有关规定,满足设备安全运行要求。机房应采取必要的防鼠、防虫等措施。防护围墙、通风采暖或空调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电视和调频广播发射(转播)台(站)设计规范》(GY 5062)的有关规定。
运维与技术管理
县级发射台站应遵循《广播电视发射台运行维护规程》(GY/T179以下简称《运维规程》)相关规定,按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的节目、频率(频道)、功率及其他技术参数满时间、满功率、满调制地发射广播电视节目。
无线发射台安全播出年度运行指标应满足三级,停播率≤180秒/百小时,即可用度≥99.95%。
机房管理制度应包括机房出入人员管理、机房禁止性规定等;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应包括交接班要求、值班内容、纪律要求、监听监看要求等。安全制度应包括技术安全、信息安全、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规定等;供配电管理制度应包括用电规范、操作规范、安全规范、主要运行参数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巡查规定等;播出变更管理制度应包括播出变更的启动条件,播出变更前的各项准备措施,播出变更的检查确认规定等;事故报告制度应包括不同等级事故的报告原则、报告内容(事故原因、事故时长、影响情况、处理过程等)、报告要求等;维护检修制度应包括维护检修的项目和周期、检修规范、责任分工、重要数据的存储与备份规范、维护记录规范等;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管理责任分工、日常管理要求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技术档案的范围、分类明细、存档要求、出入库管理规定、销存时限规定等。
执行安全播出规范
县级发射台站应遵循《运维规程》的规定,建立“计划科学、分界明确、操作范、管理严格”的维护机制,做好各技术系统日常维护以及大修、更新改造等工作。应参照《运维规程》的相关要求,针对不同系统和设备分类制定周检、月检、季检、年检等周期性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维护工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
预案流程:检查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考核值班人员的掌握程度,评估各项应急预案和关键操作流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文件资料:检查值班日志、运行记录、播出运行文件、维护计划、维护记录、安全播出报表、安全播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设备器材档案等资料,评估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安装 工程 造价 控制
引言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工程、设备、技术等特定商品形式作为交易对象,通过招投标或其他交易方式,在各方进行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主要分为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等五个分部,与土建工程的四个分部共同组成了工业及民用建筑的九大分部。在民用建筑总造价中,安装工程造价约占到10%~30%,因此控制和管理好安装工程的造价对控制工程总造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建设工程的特点,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应该贯穿于工程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下面就此四个阶段以本市某花园A栋工程为例分别阐述。
本市某花园A栋面积35608m2,1层为商业用房,2层为车库,3层为住户主要入口,4层~20层为住宅。裙楼面积约9000m2,住宅面积约为26000m2。
1.工程项目设计阶段
工程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由计划变为现实具有决定意义的阶段,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环节。设计是否合理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影响。
从图中可以看出,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0%,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40%,施工图设计准备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5%,由此可见,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因此,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1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及设计方案竞选
我们邀请了4家设计院参加方案竞选,通过专家评审,其中本市建筑设计院以其设计方案功能合理,技术先进、安全且经济适用,能切实满足大家需要而中标。
1.2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设计任务书批准的投资估算额进行初步设计,按照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施工图预算造价对施工图设计的各个专业设计文件做出决策,使整个设计过程达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要求建筑设计院在整个花园A栋的设计过程中严格进行限额设计,将设计概算严格控制在投资估算内,真正做到从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3严格把握施工图设计标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施工图设计标准有两个:一是质量标准,二是造价标准,应做到两者协调一致,相互制约,防止只顾质量而放松经济要求的倾向,也要杜绝因经济上限制而消极降低质量的现象。要求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的深度,一定要达到指导施工的要求,真正成为安装施工的依据,减少因设计图纸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或图纸设计精度不够,而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的设计更改,从而使投资增加的问题。据统计,此类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加如果不严格控制,甚至可以占到安装总造价的5%~10%,因此,我们在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明确约定了设计图纸的标准以及变更不能超过的次数和设计院由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此来要求和控制施工图的质量标准和造价标准,严格控制因设计质量不达标而造成的不必要的设计变更,严格控制投资增加。
2.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和施工招投标两方面。安装工程是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中的未计价材料及设备的造价在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控制未计价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是控制安装工程造价的关键,进行未计价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招投标是控制其价格的有效手段,这里仅就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投标谈一些认识。目前国内机电产品生产及经销商众多,且良莠不齐,要想真正通过招投标选到质优价廉的设备材料,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科学选择投标单位
根据设计概算,确定工程所需用的设备材料的档次,然后邀请同档次产品的厂商和供货商作为投标单位,这些投标单位必须财务状况好、信誉好、产品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质量可靠。这样既可避免产品质量低劣的厂家及供货商低价竞争,使设备材料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又可以使档次相同的设备材料价格具有可比性,从而选出质优价廉且性价比高的设备材料。以该花园A栋的电梯设备招标为例,工程共有3部电梯,20层站,两部普通电梯,一部消防电梯,公司根据设计概算的要求及电梯安全的重要性,决定选用国内生产的中等偏上档次的品牌,于是我们邀请了上海三菱电梯、广州日立电梯、帝森克虏伯电梯、上海富士通电梯、天津奥的斯等五家同档次单位进行投标,结果上海富士通电梯以其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价格最低而中标。通过竞争,最后购买3台电梯的单台价格和本市一家地产公司购买30台同标准电梯的单台价格一致,既为建设单位节省了投资,又为工程采购到了质量可靠的设备。
2.2招标文件的内容应该全面、准确、详尽
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文件中设备材料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甚至一些元器件的品牌都要作出约定,避免因技术要求不明确,使得设备材料达不到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随之产生一系列不必要的投资增加。仍以该花园A栋电梯招标为例,我们在招标文件中对电梯的所需功能、对主要元气件及配件的型号规格以及品牌、对电梯内饰的标准、对电梯重要部件是否采用全进口元件、对付款方式及电梯的运输安装等都做了非常明确的约定,结果在后来的电梯到货、安装以及市技术监督局的验收和最后投入使用的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合同变更及投资增加。厂商曾经想以电梯的三方通话功能加收合同款,但经双方查证,此项功能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属合同变更内容,因此,最后的合同结算价就是合同价款,有效地控制了设备投资。
2.3采用最低价中标
有了2.1、2.2两项措施的保证后,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选出最后的设备材料供货商并确定设备材料的采购价格。由上述方式选出质优价廉的设备材料,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3.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
这个阶段虽然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只有10%左右,但是工程投资却主要在这一阶段完成,如果不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及签证,同样会对工程造价造成很大影响,因此,此阶段也是工程造价控制不容忽视的环节。
3.1必须有一套严格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必须有一套严格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例如现场收方及签证管理制度、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工程索赔管理制度等,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做保证,才能使施工管理规范有序地进行。仍以地产公司为例,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现场收方必须有工程部、合同预算部、监理公司同时参加;签证单上除监理工程师外,建设单位必须两人以上的签字方为有效签字;工程变更必须有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总工程师共同认可才能实施等,如此严格和完善的制度使建设单位从行为上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保证了各种签证及变更的必要性、真实性、准确性,既控制了工程质量,又有效控制了变更和签证的发生。
3.2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的发生
尽管在文章的前半部分提出在设计阶段必须对施工图的设计标准和设计深度严格把握,以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现场实际情况与图纸不符而引起不必要的投资增加;在设备材料采购投标阶段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对设备材料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有细致明确的要求,以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因设备材料与设计及规范不符而引起的合同价款追加。在施工阶段仍然应架起第二道防线,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的发生,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经济人员应密切配合,依据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认真处理每一个必须发生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控制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
在该花园A栋的工程管理中,通过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有效控制变更发生等手段,使得此类投资的增加比一期工程少了50%,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4.工程项目的结算阶段
工程项目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经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最终向工程承包方支付价款的依据,更是今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依据,因此此阶段是造价控制非常重要的阶段。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4.1核对合同条款
首先应坚持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进入竣工结算的原则;其次,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4.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应着重审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手续是否完整。
4.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着重审查变更的手续是否完整齐备,坚持没有设计人员和校审人员签字、没有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没有经过建设单位和监理认可的变更签证一律不进入结算的原则。
4.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严格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4.5认真核实材料单价
认真检查未计价材料价格审核手续是否完整齐备,检查结算套用的材料设备单价是否与价格审核单一致。
4.6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
首先检查取费标准是否按照合同要求、是否按照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再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者换算系数是否正确。该花园A栋就是严格按照以上六个方面进行结算阶段造价控制,防止结算中出现漏洞和误差。我们在施工合同中还明确约定了承包单位所报工程结算经审核后,当审减金额超过工程造价一定比例时,工程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从多角度多方位进行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通过以上四个阶段的有效控制,该花园A栋的安装工程造价(含电梯设备、配电设备、消防工程及设备、可视对讲系统、普通水电工程等),最后工程造价为175元/平方米左右,完全控制在施工预算内,得到领导的好评。
5.结语
由于安装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工程实施阶段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图纸外工程项目或隐蔽工程。建设单位,要随时检查隐蔽工程并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会签,坚持按图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控制造价。工程造价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搞好动态结算,为工程款支付提供可靠依据。只有这样才逐步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规范的市场,促进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明轩.影响安装工程造价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4.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我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三条本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我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奠定基础。
第四条校长对本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建立学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我校内部控制工作,我校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本校内部控制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全体管理人员
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设办公室,肖海波兼办公室主任,缪校长负责牵头、组织我校具体的内部控制工作。
第六条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第七条财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正常经费的管理控制
1.学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
(5)学校公用经费、营养餐经费由专人管理接受监督。
2.学校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等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3.学校合理设置岗位,学校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学校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学校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学校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学校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等控制制度内容。
(二)学生食堂(含营养餐)管理控制。
学校建立学生食堂(含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设置学生食堂(含营养餐)管理经办人员;明确经办人员职责权限;建立学生食堂(含营养餐)管理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我校成立账务审核成员对相关经费进行审核,每月都进行账务审核,平时参与食堂卫生、食品质量、数量的监督。
(三)学生营养餐管理控制。
学生营养餐管理人员职责是领、发学生营养餐。坚持领多少发多少,不挪用,不截留。
(四)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控制。
雅周镇王垛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月明(校长)全面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事宜。
副组长:徐达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事务,监督营养改善计划,账务管理,营养餐质量和数量等。
成 员:各班班主任
具体落实每天营养餐的具体事务,监督学生吃营养餐,做好相应表册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八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1.采购制度的建立:学校开学初建立健全大宗物品或固定资产采购制度。
2.经办人员设置:采购计划:
采购预算:
3.职责权限:
校长:根据学校的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计划采购项目,并上报教办审批。
总务主任:进行采购预算并进行采购。
学校要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学校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的内容。
第九条资产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的建立: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定期清查、定期盘盈盘亏情况、采购物品及时登记上册、专人保管制度。账本与实物保管实行分开管理制度。
2.经办人员设置: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是吴梅。
3.职责权限:
我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处置资产,学校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学校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学校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学校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建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对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按照概算投资;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绝对不能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学校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学校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学校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学校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学校应当按照审批学校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学校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学校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学校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竣工后,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的内容。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制度。
学校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学校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学校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学校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学校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学校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财会部门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学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学校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学校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学校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党支部
关键词:监理;履职;变更签证;有效控制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按照项目业主的委托,监理公司按照国家、省、市等各级关于工程项目的建设文件、法律法规、监理委托合同及各类建设合同等直接依据,代表业主对工程建设各阶段进行的专业监控服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履职情况和对工程变更签证的有效控制是关键性环节,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造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1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目前的状况
1.1 较低的收入水平导致监理人员工作主动性较差 同开发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比较,监理人员的收入水平较低,造成部分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较低,部分业主甚至认为监理人员没起到应有的作用,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重视不够。
1.2 缺乏高素质人才,且流动性较大
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流动率接近40%,超出正常范围,严重影响了监理业务的正常开展。部分监理人员工作经验不足,有些从业人员是应届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无法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监控,制约了监理行业的业务执行力。
1.3 行业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中大部分属于股份制中小型企业,受资金、压力等各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导致难以对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管理,甚至造成部分监理人员处于反复招聘的不良状态。
2 目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
2.1 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业主与监理单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业主虽然在合同中对监理单位委托必要的权利,但往往不能很好地履行,特别是工程款支付方面缺乏制约力,导致监理在工程管理中处于较被动的地位; 业主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号施令,使施工单位受到多头管理,制约了监理的监管作用,使监理工作不能顺畅实施。
2.2 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丰富管理经验,为业主提供差别化、个性化和人性化的专业服务,在工作中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管理情况,为业主提供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合理执业。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和执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和总结。
业主应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合理、平等的工作平台,合理授权,尊重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立场,在技术审定、质量评定、进度确认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授权,为保证工程如期完成提供保障条件。
3 工程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1)工程变更是引起工程造价变更的最直接因素,工程变更应在保证功能的前提下合理降低工程造价,规避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单项减少,但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虽然材料单价相差不多,但如果工程量巨大,单项费用累计增加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的决策时间、设计周期和施工时间应服从项目工期进行安排,合理避免延误工期。
3)要防止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如监理工程师没有下达变更指令,业主人员提出的变更要求,以及监理人员提出的超过设计质量和材料控制标准等,都可能造成工程管理失控,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随意性的变更缺乏充分的根据,应予以避免。
4 工程签证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
4.1 控制管理制度对工程签证水平有直接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安全方面的责权利规定的比较明确,但造价管理部门对监理工程师签证的重视程度不够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签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制约工程签证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控制管理制度应进一步完善。
目前监理大多停留在工程施工阶段,没有参与设计、合同签订和保修等阶段,从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角度讲,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共同参与管理能取得较好的控制效果。
4.2 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对工程签证的水平有较大影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的素质高低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工程项目复杂和多样,工程签证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补充,工程签证具有临时性和无规律性的特点,需要监理工程师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执业操守,为项目业主当好参谋,做好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5 控制工程签证水平应采取的措施
1)应该明确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签证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从法律制度上明确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对工程签证的控制权限。
2)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应寻各方的责权利进行审慎地斟酌,在合同实施前对合同履行协商一致;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及时处理各种问题,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3)国家监理执业制度的有待完善造成部分实际监理从业者素质不高。监理费偏低,监理人员待遇不高是影响监理人员素质的重要影响因素。国家应限制恶意压低工程监理费的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让工程监理执业制度得到全面有序的发展。
4)国家应该提高监理工程师的进入门槛,完善注册从业后的管理,增强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管理能力,提高监理工程师管理工程签证的处理能力,完善监理工程师考试及注册制度。
5)工程签证的业务流程应进一步完善。工程签证应在施工现场签认,按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及时、有效和规范。
关键词:高职;学生管理制度;认识度;认同度
作者简介:顾艳梅(1979-),浙江杭州人,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5-0085-03
规章制度的建立,只是完成了制度管理的第一步,下一步的关键在于制度实施。尽管很多高职院校制订了方方面面的学生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度的出发点是规范校方运作,管住学生,注重的是制度的管理功能,加上部分制度本身存在的不合法、不科学、缺乏可操作性等因素,使制度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在问卷调查中就反映了几个比较突出问题。
一、对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认识
学生管理制度运行是否合理并没有一定的评判标准,但对管理制度的认识却成为影响制度实施的关键因素,因此这里主要根据对学生、教师及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访谈所获取的信息,分析在学生管理制度认识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学生对学生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较低
要让学生遵守现行的学生管理制度,必须使他们知晓制度价值,并对现有制度内容有清晰认知。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学生对其并没有清晰的认知,他们认为这只是摆设,真正用到的时间很少,所以都没把它当回事。当被问及了解学生管理制度的途径时,被调查的学生能举出的方式基本上都是“通过学校发放的学生管理手册”和“老师直接宣布”,说明大部分学生了解学生管理制度的途径都比较单一,学校也较少组织学生学习和讨论,学生直接参与管理制度的制订比例较低。
(二)教师对学生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并不一致
除了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象以外,教师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主要因素对制度本身及执行情况的认识也相当重要。从访谈的情况看,对现有的学生管理制度,逾60%的教师认为目前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够用;但认为不健全和没有管理制度的教师也占到调查总数的40%。同时,大部分教师认为本校学生管理制度“落实得很好”或“基本落实”。说明大部分教师认为学生管理制度在各校实施过程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然而仍有20%左右对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不乐观。
(三)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管理制度的理解有失偏颇
通过对学生工作负责人访谈可以看出,管理者认为学生管理制度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作为一种手段对学生的行为实行规范管理,其自身也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做出合乎理性的判断,因此从管理制度的提出、制订、实施以及变更都由管理者完成。而且出于校方的担忧思想,在制订和实施学生管理制度时与学生沟通较少,也缺乏有力的监管机制,多数学校采用加强监管、严格管理等措施保证制度的切实推行,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同样是一个学生管理制度,为什么不同的调查对象对它的认识和了解却不一致呢?
第一,各高职院校普遍比较注重制度的表面宣传,希望透过宣传成为指导学生行为的规范,使学生管理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而通常使学生了解管理制度的途径也大多是“通过学校发放的学生管理手册”和“老师直接宣布”这些单一的途径公布相关制度,从访谈的情况看,大部分学生并没有对其产生清晰的认知,“比较清楚”和“十分清楚的”现有学生管理制度的仅占调查学生总数的约1/3,说明这种制度宣传方式没有收到理想的效果。
第二,从访谈的情况看,学生认为很多制度对他们而言只是“摆设”,认为制度具有消极作用,是“学校约束学生的手段”,造成学生更加不愿意主动认识和了解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学生管理制度。
第三,从学生访谈情况来看,有2/3的被调查学生并不清楚制度制订过程,因此大大削弱了学生对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而有着丰富学生经验的教师直接参与和了解制度制订和实施的途径也很少,因此,造成教师对管理制度的认识也并不一致。
第四,学生工作管理者对学生管理制度的理解不够全面的原因是他们只看到管理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功能,忽略了它的激励功能,由于害怕学生过多的参与带来的是争吵,而不愿意学生参与制度制订和实施之中。同时也认为自身有能力,所以以“包办”的形式来垄断制度变更。
二、对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认同
学生管理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功效,落实到位的话,不仅需要教师和学生了解管理制度,还需要认同管理制度。但是调查中我们发现在被调查的五所高职院校中教师和学生对学生管理制度的认同度并不十分理想。
(一)学生认为学生管理制度没有充分照顾他们的情感取向。学生对管理制度的情感取向影响制度实施效果和其参与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大部分被调查的学生表达了他们总体满意的态度,但也有超过1/3的学生对现有的学生管理制度不认同。主要情况是:认为条例太多了,限制自我发展,如几所高职院校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中都规定了学业成绩所占的比例,学生认为过度强调理论课程的重要性,不够重视实践课程,不符合高职学生培养模式的要求等等,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很多制度基本上是名存实亡,降低了管理制度的实效性等等,还有部分学生表达了他们不认同管理制度的原因是学生很少知道有表达不同意见的渠道,学校也较少考虑到学生提出的制度改进措施。
(二)教师认为学生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不够突出。作为学校中与学生关系最密切的教师而言,他们能运用对学生直接、深切的了解,以及自身专业判断能力,直接参与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或提供修改建议,但实际上大多数高职专业教师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往往只会关注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的事情,对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很少留意;而管理者在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提出、制订、实施过程中很少或没有咨询教师的意见,导致辛苦制订的学生管理制度老师不十分了解,使用频率不高,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第一,学生管理制度内容的更新速度快,但过程没有征求学生和老师的意见,存在不合理规定,学生认可度不高。调查的五所高职院校均是参照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订本校的学生管理制度,出台的速度很快,但过程比较匆忙,这种状态大大消减了学生对制度的认同度,致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没能很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学生难以形成制订规章制度的主人公意识。如某高职院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异性宿舍;不允许任何外来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亲友来访,须经宿舍管理人员查验个人有效证件后在指定地点会面。”男女同学、朋友串门聊天其实很普遍,这种“一刀切”的禁令让许多学生感到不满;关于亲友来访的规定学生也认为并不合理。
第二,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通常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当出现这种情况,部分高职院校往往通过加强制度执行的方式来改变局面。采取最多的方式就是进行思想教育和加强监管、严格管理等,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思想教育,对学生自身的特点而言,比较势单力薄;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但总是难阻“风险偏好者”[1]。因此,对于学生而言,贯穿着这种方式的学生管理制度难以得到学生的认同。
第三,就学校管理而言,我们常常提出“以人为本”的思想,然而真正落实到具体制度制订中,我们往往又会忽略学生这些“人”。些制度往往带有目的性的叙述,例如在某高职院校的《学分制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处理规定》,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学生管理,制订本办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结合实际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估,体现高校教育和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等等,无一例外地都是为了贯彻上级指示,重点要维护学校教学需要而制订的。这恰恰是目前学生管理制度本身定位上的重大偏差,因此,学生对这些近似转发上级指示的条条框框并不认同。
三、提高学生管理制度认识度和认同度的建议
各高职院校应依据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精神,总结学生管理制度实施中存在的认识度和认同度问题,推动学生管理部门、教师以及学生之间的合作,提高学生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一)采取讨论、宣讲、组织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规章制度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很多学生在刚进校时对具体的学生管理制度并不了解,往往到了违反管理制度的时候才后悔不已。由此可见,学生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学习是一件长期工作,它必须贯穿于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同时要注意把握好阶段性,按照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对学生实施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导。如对刚入学的新生,学校可以通过讲座、班会等宣传方式,安排专门的校规校纪教育,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对于日常的学生管理,可以通过系列板报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每个月的主题班会,组织违纪学生参加校规、校纪培训班等方法,将管理制度教育贯穿于每个学生在校的全过程,使学生事事有规范,处处有规矩,增强自觉遵章守纪的意识和能力。
(二)采取集中讲座、学习、讨论等形式,让教师更深刻,更清晰地了解学生管理制度,热情投入到学习、宣传学生管理制度的队伍中,自觉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学生管理制度。使教师意识到只有落实、抓好学生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进行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即使是多年来一直执行的管理制度,也要进行充分的宣讲和教育,增大师生对制度的认同度,以提高实施中的实效性。
(三)注重提高学生在管理制度制订中的参与度。学生管理工作者应当承担的是引路人或障碍扫除者的责任,学生才是管理制度制订的主体。教育自由意味着教育必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限制,以保证没有任何外在的权威强迫教育者朝某个规定好的目标前进。只有这样,个人才能摆脱外在设置的障碍,同时教育必须提供条件和引导,以促使个人摆脱内在障碍(如虚假意识、内在压抑、自我蒙蔽等),这两方面都会破坏精神的自我创造[2]。所以学校应该主动提供学生参与制度制订的途径和机会,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四)学生工作管理者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应重视制度的激励和引导功能。开辟途径让学生和教师参与制度制订和实施,广开言路,聆听学生建议,加强相互沟通,接受大家的监督。第一,学生工作管理者应定期组织或参与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信息反馈制度是师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座谈,可以及时了解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状况,了解学生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出管理制度的修正。第二,学生管理制度要改变给人以“管”和“罚”为手段的印象,在各高职院校财政许可的情况下,根据高职教育培养模式的特殊性,开设各种专业技能大赛,科技比赛,鼓励学生参加校外多种实训比赛,通过国家认可的各类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考试等等,都可以获得专项奖学金,充分体现以生为本,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的精神。相信长期坚持下去,一定能改变教师和学生对管理制度的观感,重塑信心和认同感。管理制度也能切实起到桥梁沟通作用,有力的促进教学管理活动进一步完善。
(五)改善教育管理方式。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没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学生工作者应当使用柔性管理的模式,注重运用说服教育、关心体贴、心理沟通等多样的管理方式,让硬性的管理变成人性的服务,做好管理者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疏导工作,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环,让学生从多个侧面了解学生管理制度,从而得到学生的认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六)在制度制订和实施层面上,要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如果学校把自己视为与学生平等的民事主体,注重尊重,维护学生的权利;如果学校身体力行维护法制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追求公平正义,那么体现出的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文精神,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乃至成长发展,所起到的将是说教难以达到的深层次的熏陶作用[3]。然而,目前高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总的特征是抽象、笼统、粗糙,学生管理制度充斥着“不准”、“不得”、“严禁”、“必须”等带有浓厚命令和禁止意味的用语。对学生要求十分苛刻,对学生合法权益作出种种限制等等,如“除节假日外,必须返校住宿,有特殊情况须外宿者必须经请假批准”、“宿舍内不得使用电视机和音响设备”等。因此学生对这些条例不愿接受,也并不认同。所以,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能增加学生对管理制度的认同感。
参考文献:
[1]张邦伟.学生管理制度的变迁与创新研究[J].论文检索,20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