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3:39: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司法所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进一步做好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
1、按照“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物质保障好、党委政府群众评价好”五个好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已创建的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充分发挥示范化司法所典型示范作用,抓点带面,提高我县示范化司法所的比例,促进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再上新台阶。
2、2012年县局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司法所队伍活力,继续抓好国债所建设,把基层司法所职能发挥作为评判司法所工作优劣的首要因素,努力打造1-2个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精品司法所。
3、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核心,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拓展基层“两所”业务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4、通过有效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人民调解条例》,适时举办一期全县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重点内容为《省人民调解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调解工作技能,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5、结合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六统一”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调整和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基层对调解员开展分级培训。
6、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选择2-4个乡镇,以《省人民调解条例》为依据,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法庭调解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并逐步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与调解员工作补贴。
7、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布署,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百日大会战。
(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继续规范以健全一人一档为核心的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明确帮教人及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帮教联系责任人和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9、在全县推出2个以上的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典型和2个以上优秀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或个人的典型,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把全县期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10、积极使帮教安置工作向大墙内延伸,选择部分籍在押人员,以县、乡(镇)、村(居)及监所人员亲属名义发关爱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教前延工作。
(三)社区矫正工作
11、2012年是我省社区矫正全面推广的第二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规范、提高,将突出抓“公益劳动制度、矫正奖惩制度、分阶段分等级教育管理制度”等矫正制度的落实,县局直接深入部分所督查制度落实,并召开一次小范围的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出典型,做好宣传。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为落实法律服务承诺制度,以提高法律服务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主线,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的空间,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20xx年上半年司法所在天湖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宁国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开拓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天湖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们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们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职,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党委政府分忧
2018年已接近尾声,现将一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调委会组成人员,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4次培训,提高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社区、村、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4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3件,全部化解。三是做好重要节假日和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前后会同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办公室等部门分别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梳理化解,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最大限度把群访集访和突发群体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参与劝访8次,劝回130余人次,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坚持落实调委会主任例会制度,积极调动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人情,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职能。
二、普法宣传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2018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了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调整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严格按照学法计划学习和抄笔记。组织公职人员对宪法和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联合镇妇联、镇综治办、派出所利用3.8妇女节、牛首山庙会、世界无烟日、鸿乐府亭子四次过年贴等节日,开展学习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禁毒法等为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三是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如悬挂标语、张贴专栏、会议学习、收听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法律八进”工作,通过开展街头宣传、“送法下村”等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发放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活动,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2018年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6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
(3)积极打造法律八进示范点,在鸿乐府拱北和团结新村广场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在公交站台及各村粘贴法治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受到市普法办的好评,并接受司法厅领导对普法工作的调研。
(4)我们还通过微信、QQ、电子屏、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是群众和干部、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明显提高。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1、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2018年以来,我所按照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工作思路,通过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社区责任人,强化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措施、注重关心帮扶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等工作举措,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有效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改过自新,全力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推动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今年,我所累计新增社区服刑人员7人,成功解矫3人,现登记在册15人,完成上级对13名犯罪嫌疑人的评估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没有重新犯罪的发生,并协调镇党委政府和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任某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
2、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所注重加强同镇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帮教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彼此间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向,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帮教网络,及时核查平台信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两类人员给予临时救济,及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坚定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的信念,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全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6人。截至目前,刑释解教人员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四、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峡口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政策、法律,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台帐,并有咨询内容和解答记录。2018年来,峡口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群众80余人次,免费代书30余份,有力维护了辖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积极参与镇中心工作
积极配合参与封育禁牧、禁烟禁火、库区湿地补偿、拆除违章建筑等各项中心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工作,规范调解工作运作机制,完善各类台账,强化警民联调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在集镇社区等外来人员集聚地完善综合调解和“三调联动”两大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培训,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及协议文本格式,提升调解员理论水平,更好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20*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明年基层工作思路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照《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司法所全部达标,1-2家达到省“示范司法所”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百姓说事点”是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产生的,是“枫桥经验”在的生动实践,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百姓说事点”是在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为百姓搭建的说事、议事、调事平台。通过这个便捷的平台,畅通百姓的诉求表达渠道,就地解决问题。通过“百姓说事点”的创建,能够实现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践证明,“百姓说事点”的创建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实践,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二、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百姓说事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坚持服务为民。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百姓说事点”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坚持传统和现代治理理念相结合。在“百姓说事点”的日常工作中要把中华传统治理智慧和现代治理理念结合起来,着力预防、化解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努力促进“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
三、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推进“百姓说事点”规范化建设
1、在巩固县原有百姓说事点的基础上,县局决定在每个乡镇打造2个百姓说事点示范点,不断加强“百姓说事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统一制作上墙信息处理流程,制作统一规范的调解文书,配备相应的电脑、卷柜、专业调解书籍、调解桌椅等办公设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全县“百姓说事点”软硬件建设,努力做到建设一个、规范一个的要求。同时积极促进具备条件的“百姓说事点”向个人调解室过度。
2、计划在加强对“百姓说事点”硬件设施投入的基础上,同时加强对人员队伍的建设,注重选择乡贤社贤、特别是从党政机关尤其是政法机关退休的人员中党性强、热心公益事业、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参与到“百姓说事点”的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他们懂政策懂法律的优势,既能帮助调解矛盾纠纷,又能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对“百姓说事点”调解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础法律素养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员(信息员),为“百姓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室融合发展创造条件。
(二)充分发挥“百姓说事点”的职能作用
“百姓说事点”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解决基层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和平台,要重点通过以下5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1、社情民意收集点。要注意收集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到房屋拆迁、土地纠纷等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问题,通过“百姓说事点”反映出来,为政府服务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参考。
2、矛盾纠纷化解点。要注意通过"百姓说事点”积极搜集民情信息、化解矛盾纠纷,以其更早掌握信息来源、更贴近群众、更让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及时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3、公共法律服务点。邀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既要懂法守法,又会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致富信息传播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群众提业信息,聘请专家讲解种养殖以及外出务工、就业等方面的知识和信息,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所需帮助和服务。
5、干群关系联系点。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引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常到点上走访,与群众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不断提升和政府特别是基层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四、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建设的工作方法
要积极探索及时、便捷、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科学方法,强化为人民服务,着力在以下5个环节上下功夫。
1、事前问事。村(社区)调解员每周到“百姓说事点”排査走访一次,及时掌握“点儿”上收集上来的村(社区)的重点人思想动态、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排査梳理结果报告给司法所,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2.随时说事。说事点要开通“说事电话”,设立"说事记录本",信息员每天在点上现场倾听百姓说事,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到说事点来,提意见、说建议、谈看法,反映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3、及时调事。建立“百姓说事点”内容登记制度,根据不同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由信息员、村(社区)调解员或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答复,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4、定期议事。对于群众提出的重大疑难问题和事项,当场不能解决答复的,司法所要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其责成综治、等部门或报请上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明确办结时限,由司法所负责定期向提出问题的群众进行反馈。
年,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二五”规划新要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一主题,充分发挥我局关工委全体成员的优势和积极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提高,为开创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尽职尽责。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形成有效工作促进机制。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司法行政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局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抓落实,为司法行政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认真学习今年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在新的条件下做好本局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努力提升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老同志的作用,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一些实际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等工作,做到定期部署、检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狠抓关工委工作正常化开展;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安排部署及年度目标管理,完善工作规则,建立学习、会议、工作、走访、台帐、调研、奖励等相关制度。
二、发挥职能,凝聚全力,提高关爱青少年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各司法所对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专业指导,提高法制副校长工作能力,促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各司法所要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把青少年学生确定为重点普法对象,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列为青少年普法的重点学习内容,采用法制报告会、法制征文、模拟法庭、法制演讲会、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形式,提高学生学法兴趣,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维权意识。二是切实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各司法所要重视青少年的人民调解工作,要注意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努力做好“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在成功调解的同时,呵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并达到“一案一说法”的目的,杜绝青少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各律师事务所、乡镇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在案件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及青少年民事、刑事等案件,要做到“应援尽援,全程服务”,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要对本地区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认真进行摸排登记,逐人建立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加强对回归青少年进行跟踪帮教,坚持做到定期上门走访和法制教育,并与相关部门建立“五位一体”帮教体系,以结对帮教的形式开展长期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三是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方面司法所人员要主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专项矛盾排查环境,一月一汇报,一月一督查,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加强疏导、有效控制,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另一方面,要积极与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联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青少年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学习成长。四是要深入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工作,从生活、心理、思想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用爱心来温暖他们的心灵,避免此类“留守儿童”流向社会,走向犯罪,并继续配合本系统做好青少年的帮困助学工作,重点关注弱势群体中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上的实际困难,从物质层面体现关爱,献出爱心,帮扶贫困青少年度过生活学习难关,从物质和精神层面实行一对一的帮扶,鼓励他们好好学习,立志成才,走出困境,回报社会;
三、总结经验,勇于创新,探索和推进工作新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老同志配合社区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如加强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网吧、游戏机室,校园周边秩序的义务监督,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中青少年的安置帮教等。二是切实按照市关工委的要求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延伸和拓展关爱活动的内涵,帮助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认真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针对青少年情绪易波动、可塑性强的特点,和矫正对象深入交谈,注重心理疏导和思想沟通,了解其心理历程和心理变化,并适时对症下药,予以耐心帮助,引导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帮助其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思想和不良行为,并积极与妇联、教育局、共青团等部门加强联系,根据青少年服刑人员思想活跃、精力旺盛等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营造健康向上、宽松文明的矫正环境。
一、“大调解”机制的内涵
调解工作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效果好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矛盾往往交织在一起,互为因果、相互渗透,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新形势下建立“大调解”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建立“大调解”机制要坚持“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大调解”机制的内涵是指民间调解、治安调解、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机制,是由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街二级建立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社区建立调解服务站,是集中受理、集中办理或分流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正确认识“大调解”机制的内涵要防止出现以下几种片面认识:
1、“大调解”不是说所有的矛盾由中心统一调解,而是由中心根据矛盾的不同性质进行梳理,分流到基层调解站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或移送到相关的上级机关处理。
2、“大调解”不是说只负责调解,还包括对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报告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调解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大调解”不是说一切矛盾纠纷必须调解,还要遵循“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二、“大调解”机制的特点
“大调解”机制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大调解”机制具有便民性、高效性、前瞻性等三个突出的特点上。
(一)便民性
1、从组织网络的体系看便民性。
“大调解”机制在组织建设上,从上到下初步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体系,突出“服务”,确实是一件便民举措。群众可直接向基层调解站或调解信息员反映情况,调解站解决不了的有责任向上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反映,服务群众的关口前移了,群众跑的路少了、花的时间少了。区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领导小组及中心;街道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社区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居民小区5幢楼以上及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民调小组,少于100人的单位设立调解信息员。
2、从体系的受案方式看便民性。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本地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街、社区两级统一受理后,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进行。群众找到了中心(站),纠纷就有人处理了,解决了推诿、扯皮群众来回奔波花时间花精力的弊端,解决了“门难找、事难办”的难题。
3、从中心确定的领导接待日制度看便民性。
实行街道领导每周定期接待制度。接待领导对接访的矛盾纠纷可当场解决,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督办。领导能够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群众的疾苦,能够更好地履行执政为民的职责。
(二)高效性
“廉洁高效”是行政机关的宗旨,调解工作也应与时俱进,面对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复杂突出的问题,采取“大调解”的新举措,改变重复接待、单兵作战、久拖不决浪费人力、失信于民的状况。
1、由重复接待转变为一次性受理。
“大调解”机制建立前,各类社会矛盾按归口受理的原则办理,即民间纠纷归司法所、老上访问题归、拆迁拆违的矛盾归城管开发等部门、治安矛盾归派出所、涉诉问题归法院,而且有些问题有交叉性、性质难以分清,群众找政府要跑好几个部门反映情况,有些群众对同一问题重复向多个部门反映,既浪费了群众的时间,也耽误了接待部门人员的时间。建立“大调解”机制后,由中心(站)统一受理,由原来的重复接待转变为一次性受理。中心受理后,进行分类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依据有关政策转到城管、房产、开发、、司法、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解决;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到司法部门依法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无理访、异常访,劝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2、由单兵作战转变为联合性作战。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可由中心直接调解,中心的组成人员由归口管理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过去的单兵作战转变为联合性作战。如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综治办主任为中心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街道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科长、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等组成。
3、由久拖不决转变为及时性调结。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了中心有案件分流指派权、矛盾纠纷调解调度权、矛盾纠纷调解督办权、“一票否决”建议权。如街道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可由中心指派给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调解,真正来处理矛盾纠纷的实体单位多了,同时中心有权限定调结时间并要求报告调解结果,促进了基层提高工作效率,由过去的久拖不决转变为必须及时调结,否决有被“一票否决”的可能性。
(三)前瞻性
1、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有利于矛盾的预测。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规定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体系必须实行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改变了过去对社会矛盾纠纷闹大了再调、上门了再调“重调轻防”的现象。如街道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制定了月排查、季讲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实行主动调解,控制事态,避免矛盾激化。
2、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制有利于矛盾的控制。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规定了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制,对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众性上访的事件,严重干扰正常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及自杀事件等矛盾纠纷的线索、苗头,应在第一时间向街道工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应尽快形成书面专报,否则要依据责任追究制处理。这充分体现了重“事前预防”的原则,矛盾的前瞻性得到了加强,矛盾的发生和激化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三、当前落实“大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大调解”机制是新生事物,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成长、发展、完善的过程,当前落实“大调解”机制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中心日常工作人员得不到落实。
当前“大调解”机制规定街道中心日常工作由司法所牵头,而司法所的编制只有2人且因公务员编制有限不能到位,司法所的本职工作具有九项职能,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单靠司法所人员难以很好地处理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人员轮流坐班接待制,也因各自工作忙,而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2、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拆违引发的集访、越级访问题相当突出,工地建设单位与居民的矛盾有增无减,婚姻家庭财产邻里等纠纷呈上升趁势,历史遗留的“陈案”、久拖未决的“难案”、情况复杂的“大案”日趋增多,这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今的调解人员不仅要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而且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街道、社区懂法律的人员屈指可数,派出所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也严重缺乏,法庭有司法执业资格的人员也没有达到100%。
3、调解中心制作的调解协议书与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没有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这实现了人民调解到民事诉讼的顺利衔接,是调解法律化的重要体现。调解中心则属于工作机制范畴,不是一个具有群众自治性质的调解组织。而调解中心其调解性质既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人民调解,也不属于法定的行政调解,更不属于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司法调解,因此,调解结果是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没有明确规定。
四、建立完善“大调解”机制的对策
要建立完善“大调解”机制,必须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相应的对策。
1、强化人员选配工作,确保中心日常工作有一支专门的队伍。
街道可成立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司法所及其他科室配合。中心办公室可安排1名公务员,聘用2名临时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可聘请老政法干警,法律服务所人员以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社会其他人员。
2、强化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
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鼓励调解人员参加法律自学、函授等学习,采取报销学费、考试毕业奖励等制度;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调解人员与法律顾问保持热线联系;有计划地安排街道、社区调解人员参与法庭、派出所调解、庭审工作的旁听,边学边干;加强法院、司法局对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指导;选聘有法律基础的人员担任调解人员。
3、发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中心直接调解的优势。
中心要坚持“多发性矛盾集中调解、突出性矛盾重点调解、季节性矛盾提前调解、经常性矛盾随时调解”的工作方式。同时,提高中心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成功率,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提高中心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给上级政府、公安、法院等部门减轻压力,为群众节省人力物力。一是中心成员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中心成员要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人人重视调解工作,个个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调解。二是请求主管领导指导调解。中心在调解纠纷时,对拿不准、吃不透的纠纷可请公安、法院、司法局、街道等部门的领导参与指导调解。三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原则问题不迁就、不退让,一般问题不计较,达到当事人满意、息访息诉的效果。版权所有
一、__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制定下发了__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二是镇委镇政府与基层各单位签定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镇的工作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机制;三是明确镇领导机关各部门分片责任制与工作实绩挂钩,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维稳工作机制。
(二)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确保社会平安、和谐。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二是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治调主任和民调中心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坚持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今年以来共发生矛盾纠纷67起,已调处67起,调处成功率100%,无民转刑。
(三)加大各类案件的侦破和查处打击力度。
一是认真抓好夜班巡逻,特别是对镇头山社区治安环境复杂、发案率比较频繁的特点,由公安干警带队,镇消防安保队员参与,坚持24小时不失控。二是镇综治办、安全办、派出所、司法所组成专班,对金融、消防等重点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改。三是加大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力度,各类案件明显下降,破案和查处率明显上升,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明显提高。四是实施“天眼”工程,目前镇委镇政府已投资20万元安装监控探头36 处,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为侦查破案和打击犯罪起到了震摄作用。
(四)加大社会面的控制,确保春节、两会社会稳定。
一是对全镇不稳定因素进行大排查,对重点人进行稳控,做好思想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了全年无越级赴省进京上访。二是坚持镇领导接待和值班制度,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依据政策及时给予答复和办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46批107人,受理群众来信14件,其中受理上级交转办3件,办结率88%。
(五)集中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根据中央、省、市电视电话紧急会议要求,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检查督办,镇主要领导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安全办、教育等部门参与对辖区内所涉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督办。做到组织、人员、防范器材、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狠抓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狠抓基层治调委员会和民调中心户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类案件纠纷档案资料管理;二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管理,落实帮教措施,聘请社区矫正志愿者,关心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目前无一人重新犯罪。
二、__年工作打算
(一)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坚持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较大影响的集体访、非正常访,,恶性治安刑事案件要追究其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一是突出解决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事关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二是突出解决难点问题,防止和避免因问题久拖不决造成非正常赴省进京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力求问题解决在基层,不稳定隐患消除在基层,预防 和妥善处理和突发性事件。
(三)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
加快推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化,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帮教措施,加强监外执行人员监督和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严防脱管和漏管,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分类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四)认真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整治,确保明显效果。
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理权限,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治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并取得明显实效。
2019年以来,水阳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禁毒工作,有效遏制渗透蔓延,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无毒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和“6.27”青少年预防教育工程,强化了全镇禁毒工作的具体落实,形成了人人原理、人人抵制、人人参与禁毒的良好局面。现就全镇今年以来禁毒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镇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妇联等站所负责人和群团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对禁毒活动内容、宣传重点、各方职责等进行讨论,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水阳镇镇2019年禁毒工作要点》,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并同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全年的禁毒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全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在禁毒工作中,禁毒预防是关键,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是做好禁毒工作的根本举措。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流动务工等重点人群,层层发动宣传,切实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全民的识毒、防毒和拒毒能力和禁毒意识。
1、以村社为禁毒宣传重点区域,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站所,紧紧围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这一主题,以 “6·3”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毒宣传标语、散发禁毒宣传单等形式,各村大喇叭、QQ群、微信群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预防的基本知识、新型的危害、青少年预防以及近年来我省禁毒斗争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典型案列和先进单位、个人等,通过宣传工作,营造了全镇良好的禁毒氛围。
2、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提升预防教育实效。利用“6·26”国际禁毒宣传日,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集中三天时间分别给水阳初中、明德小学和牟坝小学举办了法制宣传讲座,教育学生禁绝、珍爱生命,并组织广大学生进行远离承诺宣誓、禁毒承诺签名仪式、制作手抄报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加深青少年对危害的认识,形成了珍爱生命、拒绝的浓厚氛围,取得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良好效果。
3、以镇村社干部为禁毒宣传力量,提高禁毒预防针对性实效性。利用农闲及暑假时间,组织、培训禁毒志愿者,针对全镇范围内的社会闲散人员,通过禁毒志愿者队伍入户宣传讲解、发放资料,有针对性、持续性的开展预防教育活动,最大限度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务工人员,通过务工人员微信群、各村村民微信群及各村党员微信群为宣传阵地,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并通过禁毒志愿者、镇村干部联动走访的形式,开展到户宣传活动,使群众抬头可见禁毒宣传,形成社会帮教、全民参与的多元化禁毒宣传方式,调动全镇社会力量营造全民知毒、防毒、拒毒、禁毒的社会氛围。
(三)靠实责任,严格管控,切实做好涉毒人员不漏管不失管。
我镇共有吸毒人员三名,其中社区康复一名,社区戒毒两名,综治办联合派出所对3名涉毒人员的开展了、摸底、走访、建档工作,按照户、社、村、镇、派出所“五位一体”抓帮控的原则,对帮教对象做到知基本情况、知主要社会交往范围、知家庭经济状况和近期动态。并通过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场所进行了排查走访,全镇没有发现新涉毒人员的存在。自我镇禁毒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镇禁毒排查工作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效果较好,全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坚决遏制涉毒案件再次发生。
为加强推进我镇禁毒工作全面展开,根据上级禁毒部门安排部署,将全镇区域划分成三级网格,由镇禁毒专干、村党支部书记、社长分别组成镇、村、社三级网格员,共同履行职责,开展工作、靠实责任,发挥作用。由各个网格员发动本网格辖区内的党员、离退休老干部、综治(法治)中心户,利用村规民约等规定,例行日常的排查管控,从而扑灭流进我镇辖区的源头,防止涉毒案件的再发、复发。
(五)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加强源头治理力度。
一是结合禁毒铲毒“天目”行动,今年春播期间和夏收季节我们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搜山踏查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各包片领导全力以赴按中、东、南、西四片,分别带领镇、村、社三级干部,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人烟稀少的荒山深沟,每块地、每座山、每条沟都进行了细致踏查,绝不留死角,尤其把地域偏僻的村社作为踏查的重点。凡踏查过的地方一律造册登记,人人签字,完善档案。通过近两月的地毯式搜查铲除原植物工作,没有发现种植现象;二是针对我们水阳地处城郊流动人口多的特点,把禁毒、贩毒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联户联防体系的作用,严格审查流入流出人员,对可疑人员重点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查处,有效遏制了的流入。
(一)以“法律六进”为落脚点,努力营造法治氛围,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以开展“法律六进”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各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人大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通过了法律知识考试。10月份对全市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达到99.2%。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农民工权益相结合,帮助农民工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法律农村行”活动,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镇(街道)基层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专题调研后确定华驰机械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并帮助其建立普法专栏、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基本上形成符合“诚信守法企业”条件的框架,这一做法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得到交流。进一步探索对农民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工作,在大溪镇开展“1+3”法治新农村建设,重点指导如何规范运作,并对镇普法讲师团进行培训,该模式于3月份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得到省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2、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各普法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市、镇(街道)、片、村四级普法组织网络,保证全市普法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通过召开普法成员会议、协调会议、行政执法部门季度例会和镇(街道)普法网片会议等形式,促进“大普法”格局的形成。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监督检查、考试考核等,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虚变实,实现普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3、切实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按照“四民主、两公开”标准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任务分解,把“民主法治村”建设和村民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使全市农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的民主法治水平得到提升,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由注重覆盖面到注重创建质量的转变。同时对“民主法治村”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创建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4、大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发挥法制宣传导向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3月8日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3月15日开展了消费者维权活动;3月22日开展了水利法律知识竞赛活动;6月5日开展了环保宣传活动;6月25日开展了禁毒宣传日活动;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擂台赛;联合市农林局组织农业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2月4日组织市政法系统、行政执法单位集中开展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全年共编发《*普法依法治理简报》4期800余份,刊出《*司法报》8期20000多份,*普法网更新图片30余张、文章40余篇,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实行年初筛选、年中扶持、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步骤,重点加以检查指导。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开展直属司法所建设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强化司法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职能。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将新录用的3名公务员和3名干部充实到基层一线。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对司法所的绩效考评机制,逐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每季度一次召开司法所长会议,搭建交流平台,实现横向互动。
2、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镇(街道)审核、市司法局备案的程序,及时调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落实镇(街道)调委会“五有”、“六统一”标准。大力发展行政接边地区、学校、海上渔场等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与市交警大队及人民医院等协调联系,筹备建立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19个,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316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6个,其他特色人民调解委员会56个,标准化调委会的比例达95%,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7月份召开全市第九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两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起草并由市两办转发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意见》,出台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统一组织调解员理论测试,对具备条件的348名人民调解员授予等级资格,给予相应补贴。开展每季一次和重要政治活动、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改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共排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730件,调解724件,移交2件,调解成功率为99.2%,
3、完善刑罚执行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密切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法律文书送达、奖惩措施及审批、请销假各项制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和所在群体情况,做到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汇报,有效地防止脱管、漏管。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和教育基地,规范对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改造的组织实施,*镇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务工多的特点,在*市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建立公益劳动和教育基地17个,今年共组织公益劳动890人次,集中教育1303人次。联合团市委等单位,着手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采用“LBS”手机定位技术,发挥定人定位、出市域警示和短信教育等功能,全程监控社区矫正对象的运动轨迹。招聘了2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建了由村居干部、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及关工委成员等为主体的592人志愿者队伍;联合团市委组建一支76人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年度集中培训和市、镇(街道)分级培训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购置社区矫正业务书籍与资料,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年共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188人次,发放书籍资料8000册。
4、强化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年初开展2003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和定向社会监察调查工作,逐一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组织开展五年内刑释人员、三年内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完善归正人员数据库,据统计,全市共有归正人员3472人,其中刑满释放3032人,解除劳教440人。春节前,选择14户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发给救济金4200元。向各监(所)了解掌握服刑、劳教人员的底数及其基本情况,目前我市籍在省内各监(所)服刑、劳教学员共1327人。组织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协会等赴省第四、第五监狱开展社会帮教,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利用中秋佳节,组织相关部门到市看守所,对20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送温暖帮教。注重工作调研,起草《*市规范化安置基地考核标准》,不断提升基地安置和帮教归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市共有7家安置帮教协会,48家安置基地,共安置归正人员481人次。
(三)以执业人员教育为手段,努力规范行业管理,确保法律服务水平提高。
1、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4月1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暨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到集中精力重点抓、明确目标两手抓、把握关键突出抓“三抓”和认识、精力、工作、措施四到位,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业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完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走访市人大、政协和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向近期办结案件的当事人和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发函236封,同时抽查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近期办结案卷450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在全市律师中开展了“怎样做一个合格律师”有奖征文活动和学习金启和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每个执业律师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接待陪同,提供法律服务,为来访群众依法解难释疑,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参与领导接待陪同27人次,其中*市领导2人次,市领导19人次,乡镇领导6人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以“三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接边边界问题为重点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活动、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和十家法律服务所联合与全市26个村居(社区)结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形式,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村重大决策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联合松门镇开展以“植法律树、开法律花、结法律果”为主题的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以镇下属管理区为单位,为各村(居)配备法律顾问,要求每个法律顾问每月上门走访不少于两次。
3、开展“公证创新服务进乡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便民工作制度,针对年老体弱、病残、经济较差、交通不便的特殊公证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为当事人办证提供便利。聘请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调委会以及镇、街道综治办人员共二十余人为公证信息员,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每位公证员均确定一个重点联系村,加强与农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与“法律农村行”活动,会同局职能科室送法进村入户,分发公证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普通关心的财产继承、分家析产、拆迁等公证事项。
(四)以为民服务为着眼点,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有效发挥法律援助职能。
1、突出工作重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近60万,农民工申请援助案件占较大比例的现状,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开辟绿色维权通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农民工的维权力度,对涉及工伤赔偿及劳动报酬纠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出具困难状况证明,其他案件采取先收案后补交证明的方法,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为使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移,联合市总工会在外来民工较为集中的泽国镇牧屿管理区设立首家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聘用专职人员开展接待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初审工作,每月接待外来务工人员2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大对基层农村的宣传力度,编印了《法律援助案例选》分发至市人大代表和全市每个村(居)。重大节日和两个《条例》实施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并会同市残联、妇联、老龄委和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免费法律援助咨询活动。中心主动争取媒体支持,在“东辉星辰”、“今日说法”电视栏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专题节目,《*日报》等报刊杂志先后报道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及动态。
3、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健全法律援助信息专报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刊出法律援助简报,坚持在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市的残疾人和低保户建立了电脑数据库,只要持残疾证、低保证就可直接受理案件。相对固定了10余名水平较高、热心办理援助案件且与该中心联系比较方便的律师,平时受理的案件以他们办理为主,并视情将一部分案件分配给其他律师,尤其是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交名律师办理,做到固定办案律师与其他律师相结合,名律师办案与一般律师办案相结合。同时,重视援助案件的胜诉率和执行率,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来无出现办案拖拉现象,也无出现一起群众投诉案件。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453件,其中民事案件262件,刑事案件191件,12348咨询电话1230只,接待来访4760人次。办结援助案件453件,案件满意率达100%。
(五)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基础,努力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分七个专题学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新、邀请机关党委书记作报告等形式,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精髓及内涵。根据*市局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专门成立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要求机关同志做到“五结合”即:把“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教育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业形象相结合;与拓展“新班子、新局面、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开设“中层干部讲坛”每个中层干部每月1次讲课,以提高中层干部的能力水平带动全体干部素质的提高。
2、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和电化教育手段,系统观看了纪委党风廉正建设录象片和《金启和同志先进事迹教育片》,一方面通过正面典型宣扬正面事迹,使同志学有榜样;另一方面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同志们吸取教训,使同志们行有警戒线。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办公桌的形象牌上印上“从政警言”,印制廉政十五项规定的小卡片发放到全体党员干部,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我街道在上半年开展了街道干部学法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定。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了搞好法治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夯实了依法治理基础。
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街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普法培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拆迁安置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街道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了《刑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五五”普法读本剩余内容及其它法律法规知识。在八月份还组织了机关干部的普法学习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开展了专题学法讲座,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我们还征订了《物权法》读本,为下一步的学习做了准备。
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等“六进”活动。为进一步推动街道居民学法活动的开展,我们在社区广泛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和创建社区“家庭零暴力”活动。3月7日下午,街道在太平村社区举办了创建“家庭零暴力”讲座,讲解了什么是家庭暴力、为什么会产生家庭暴力、如何在家庭暴力面前保护自己以及制裁家庭暴力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就大家在工作中的实际需求讲解了与女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家庭纠纷、婚姻等相关法律知识,还现场对代表们的一些现实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受到了广大妇女的好评。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张挂展牌20块,为3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了咨询帮助,实实在在为相对弱势的妇女群体办实事、办好事,在妇女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各社区、各单位也积极通过板报、宣传栏、座谈会、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5月31日,街道司法所、关工委、妇联、计生办、团工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弘扬‘四自’精神,共创文明社区”社区行活动,我们在燕华花园社区举办了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为160多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配发宣传资料700多份,受教育者达1200多人,悬挂展板20多块,解答了社区群众在房屋产权纠纷、赡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家庭暴力、劳动工伤、妇女、青少年维权等问题,效果良好。根据区司法局部署和今年普法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对基层普法的“六进”活动,共完成普法教育32场,辖区内18209人受教育,发放资料21712份,咨询3857人。
着力开展社区青少年法律 学校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育效果。年初,街道制定了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教育计划,根据计划内容,我们主要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反法制警示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定理想道德信念。开展了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案例分析会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并结合暑期特点,举办家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我们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看法治教育片和军营一日游活动,举办了56期法制讲座,辖区2783人次受到了教育,学生上课覆盖率达98%。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配备了8名法制副校长,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任务。在学校开展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工作,全年开箱94次,收到学生来信930件,解答学生提出问题892次。学生法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辖区无青少年违法犯罪,受到了社区、学校、家长的欢迎和好评。7月21日,由市文化局、区禁毒办、区治安大队、__派出所和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共同组织在“别样年华”歌舞厅进行了主题为“珍爱生命,关爱自己,杜绝娱乐场所黄、赌、毒”的法律宣传。
二、以创建平安街道,促进社会稳定。
以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建设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办事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每月进行排查疏理,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妥善化解和处理。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主动、及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
20__年全街道共调解各类纠纷226起,调解成功226起。调处率、调解成功率都达到100%。我街道幕府山庄社区调委会还被评为江苏省“人民优秀调解委员会”。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街道20__年刑满释放人员13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__年全街道累计接收57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已解除矫正27名,有30名在矫正,无一名重新犯罪,矫正秩序持续稳定。建立健全了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拓展了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了个案矫正的效果。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全部规范化,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全面强化了帮教组织机构建设,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紧抓社区矫正的重点环节,规范“接收”、“解矫”程序,落实矫正对象分类帮教,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确保了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三)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地区稳定
突出重点,搞好服务保障。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双拆”,任务繁重,点多面广,涉及户较多。为了确保地区稳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由司法所牵头组织街道机关各科、室深入社区,宣传新拆迁政策,明确“双拆”范围和标准,消除群众疑虑,争取广大群众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经过思想发动、组织协调、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拆迁任务。9月份,吉祥村社区陆家洼地段及幕燕风景区拆迁,工程的进展直接影响任务的完成。街道本着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思想,专门组织了司法所、办、城建科、农副科、经济科等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第一线,上门做老百姓思想工作,了解可能发生纠纷矛盾的重点人和重点户,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通过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到10月底工程基本顺利完成。
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排查凋处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加强“两会”、“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街道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力量做好集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分类调处各类纠纷,重点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中的重点人头,集中排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学区划分、农民撤队等纠纷。为了确保“四会一节”期间的社会稳定,9月份,我们在全街范围内组织进行了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认真疏理,切实做好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仔细地反复查找出可能影响地区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努力把集体上访、越级上 访、重复上访矛盾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十七大的顺利召开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载止目前,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9起,调处率100%,成功率100%,劝阻群体性上访15起215人次。没有因调处不当或者措施不力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了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监督、处罚机制。法律服务所全部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财务手续齐全,并实行风险告知、首次接待、事中联络和事后回访制度。截止目前,法律服务所共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2家,案件41件,非诉讼案件6件,解答法律咨询240人次,法律文书65件,参与司法行政37次,为全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与此同时,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查处工作,对群众投诉法律服务人员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工作制度,并由专人接待,登记在专门的投诉登记簿上。对每一起投诉,我们认真调查取证,做好认定和处理,并及时反馈给投诉人。街道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栖霞区对困难群众实行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按照“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原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法律援助取信于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148法律援助知识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为部分“双失双下”困难职工家庭和“低保”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29张,切实解决了这些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法律援助人员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件,开展送法进社区12场次,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取得明显实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__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四、20__年度工作要点
一以党的十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继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抓好“五五”普法教育,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发挥大调解中心的优势,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