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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用

时间:2022-07-17 01:22: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申报材料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申报材料用

第1篇

     加强管理   提高效益           

     我叫***,男,现年**岁,大专文化,现任*****农村信用社主任。今年以来,在县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牢固树立了“以社为家、社兴我荣、社衰我耻”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全体员工能经常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发展各项业务为中心,以提高职工素质为前提,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一、以人为本大力抓存款

我自担任****信用社主任以来,对近几年***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深刻认识到农村信用社之所以始终在经营困境中排徊不前,其关健原因就是没有科学系统的工作思路,信用社要发展关健要解决如下问题:(一)职工信心的问题。历史包袱、外部环境、员工等都给职工增加了无形的压力,有的职工产生了畏难情绪。因此,在工作中我教育职工要正确对待困难,克服畏难情绪,树立信心,变“让我发展”的观念为“我要发展”的观念,农村信用社才能走出困境。(二)观念的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科技先学的观念、贷款兴社的观念。(三)务实的问题,务抢抓机遇之实,务只争朝夕之实、务争创一流之实、务科学管理之实,我们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爱岗勤敬业,“爱社如家、社兴我荣、社哀我耻”的教育,充分调动职工吸收存款的积极性,人人都站在信用社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存款工作,不论份内份外,班上班下,都把动员和吸收存款做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树立“贷款兴社”观念

    存款是基础,贷款是关键,****信用社信贷资产少,质量差,历史包袱沉重,抗风险能力弱。我们加强了信贷责任机制建设,对信贷运行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和贷款责任AB制,从根本办法,把新增贷款收息率和盘活贷款任务完成情况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把每个信贷人员的经济利益,各种荣誉、福利待遇同贷款运行质效的好坏紧密的结合起来,以增强信贷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充分调动他们管好、放好、收好贷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源头上扼制贷款质量的下降,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目标的实现。在全体员工走村串户,早出晚归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不良贷款下降了***万元,实行了“包放、包收、包效益”的终身责任追究制管理办法,使信贷资金步入一个良性循环轨道。各项贷款累计投放***万元,到期贷款本息收回率达95%以上。

    三、改变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我社在抓好增收的同时,还千法百计地搞好节支工作。围绕扭亏增盈这一中心工作,我社全面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全社员工把实现扭亏增盈作为全年的中心工作。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支农力度,增加利息收入。同时,针对高息存款比重大,利息支出的情况,要求全社职工在壮大存款规模的同时,还应调整负债结构,大力吸收低成本存款;加强财务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了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2005年实现利息收入***万元,全年盈余***万元,完成盈余计划***万元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理念,更新观念,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严格制度,尽快步入信用社发展的快车道。

                          

第2篇

我县位于湘中腹地,是邵阳市东大门,同娄底、衡阳两市接壤,辖17镇9乡1场,面积1768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0.83%,占邵阳市面积的8.49%。人口120万,占全省人口的2%,居全省第5位;占全市人口的16%,居全市第1位,人口密度为673人/平方公里。县城两市镇位于县域中北部,城区面积18.2平方公里,人口20万。

XX年,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审核批准我县县城人口和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19万人、18.5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28万、27平方公里(湘建[XX]规字第4号)。近几年来,我县经济和城镇建设快速发展,到XX年底,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1.08亿元,财政总收入4.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7.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8亿元,现规模已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县域经济健康协调又好又快发展,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政函[XX]59号),我们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深圳分院对县城总规模进行修编,提出县城人口与用地规模如下:近期(2010年)24万人,25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38万人、40平方公里。我们选择这样的规模,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的:

一、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赶超的需要

XX年国家提出实施中部崛起发展战略,XX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协议》签订,标志着“9+2”的区域合作联盟形成。为寻求在未来区域发展中的新的增长点,XX年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湘西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其中邵阳市西部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隆回等6县(市)为湘西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XX年省第9次党代会又提出了“3+5”城市群建设,邻近邵东的娄底、衡阳属“3+5”城市群。我县正好处于 湘西大开发和“3+5”城市群建设的接口处,随着怀邵高速公路、洛湛铁路和衡邵高速公路的建设,邵东的湘中区位作用将更加明显,承接资本和产业转移的发展机遇也更加明显。

原规划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大环境和当时县城实际的基础上提出的,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邵东不能默守成规,应抓住资源和区位新的优势,实行“后发赶超”,实现新崛起。如果不对上一轮规划确定的人口与建设用地进行修编,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一些大项目无法落户邵东,势必束缚邵东乃至湘中、湘西南的发展。

二、落实省、市规划对邵东定位的需要

《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XX-2020)》预测,全省2010年城镇人口和城镇化水平分别为2900万人和43%左右;2020年则分别为3850万人和55%左右;2020年邵东县将成为全省18个中等城市之一,成为地区次中心城市,县城人口20-50万。邵阳市城镇体系规划指出:邵东是市域东部工商贸发达的“门户型”城市,三级中心城市,湘中南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市域东部产业经济圈副中心及市域经济副中心,县城人口,2010年20-25万,2020年35-40万。

根据省、市对我县规划定位的要求,我县县城人口预测值近期(2010年)在23-25万人左右,远期(2020年)在36-40万人左右。如果2010年规划人口选择24万人进行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4平方米/人,则用地规模在24.96平方公里;2020年规划人口选择38万人进行控制,人口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人,则用地规模在39.9平方公里。按照XX年批准的县城人口和用地规模去安排,那么近期(2010年)用地规模缺口6.46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缺口12.9 平方公里,显然无法落实省、市对我县县城的定位和要求。

三、实现城市化和工业化协调发展的需要

邵东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市排名第一,在全省处于20强之列。XX年与XX年比较,地区生产总值由41.7亿元增加到81.08亿元,年均增长11.02%。财政收入由XX年的2.34亿元,增长到4.7亿元,年均增长13.6%。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0.09亿元,年均增长17.5%;各项贷款余额19.37亿元,年均增长8.2%。三次产业结构由XX年的31:24:45,调整到XX年的23.7:40.5:35.8,呈现出第一产业比重持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明显提高,第三产业稳定发展的良好发展格局。总体上看,我县经济已完成了经济起飞期的原始资本积累,处于为起飞创造前提阶段或“工业化初始阶段”(第一产业比重大于10%)的末期阶段,不久将跨入“起飞阶段”或“工业化加速阶段”。工业化推动了城镇化快速发展,XX年我县城镇化水平为33.6%,已经进入了快速城市发展阶段(30%-70%)。

如果我县生产总值平均增长11%,到2010年预期123亿元左右,到2020年预期315亿元左右;三次产业结构,2010年调整为15:40:45,2020年调整为10:45:45。从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来考虑,到2010年我县的城镇化水平应达45%左右,县城人口应达25万左右,县城用地规模应达25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我县城镇化水平应达55%左右,县城人口应达40万左右,县城用地规模应达45平方公里左右。因此,要保持城市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县城用地规模最低需40平方公里,否则,城镇化落后工业化,建设用地规模不够,工业化就缺少应有的发展载体和空间依托,从而限制工业化发展,最终背离城镇化的主要目标。

四、适应我县城镇建设发展的现实需要

县城两市镇先后成为全省综合实力第一镇,全省乡镇财政收入第一镇,全国1887个重点小城镇建设之一,是邵阳市迄今最大的建制镇。从XX年到XX年,县城建设共投入资金20.2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1亿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拥有道路108条,长达86公里,形成了五纵五横为主要框架的道路交通网络,建成区绿地覆盖面积212公顷,所有道路全部硬化、亮化、绿化。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民进城居家置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近期需规划1.5平方公里,远期需5平方公里做为住宅区,同时,各类公共设施用地等近期需1平方公里,远期需3平方公里,而且县城北面,经铁道部同意由广铁集团投资,将投资10亿元,新建一座二级客运站,可带动2平方公里开发。

【1】

从城镇面积来看,XX年8.5平方公里,至XX年18.2平方公里,6年增加9.7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1.6平方公里,按此速度,2010年县城面积将达24.6平方公里,2020年将达40.6平方公里。而且经规划批准的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19万,建设用地规模18.5平方公里,已提前4年完成。远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包括3平方公里的石膏采空区不能利用。因此,XX年批准的人口和用地规模,近期已基本用完,远期27平方公里根本无法适应城镇建设发展的现实需要。

五、实施“兴工旺商”战略发展的需要

我县是湘中、湘西南的商贸流通中心,商贸市场是邵东经济的特色,也是邵东的传统优势。县城以全国50强——邵东工业品市场为轴心,发展了中南五金大市场、邵东家电城、皮具工贸园等16个大型专业市场。XX年实施“兴工强县”战略以来,我县逐渐形成了以机械、化工、纺织为主导的工业体系,其中以打火机、小五金、皮革制品、中药材和铝制品为优势产业。基本形成了“一园六基地”的工业发展格局,县城开发区工业园,聚集民营企业266家,其中规模企业18家,皮具生产加工基地被确定为省创业基地,入园企业36家。近年来,积极引导出口企业努力拓展国际市场,已与6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合作关系,是全省十大出口基地县,三大加工贸易基地之一。

为发挥商贸传统优势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今年初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兴工旺商”发展战略,并决定在县城东部s315线和衡邵高速公路引线附近建立以机械、化工、轻纺为主导的15平方公里的生态经济产业园,在新一轮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自己的优势。

鉴于以上理由,我们恳请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批准我县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报告。按照报告,近期规划需扩大用地面积2188公顷,其中耕地375.3公顷(3.76平方公里)、园地210.2公顷、山林地516.1公顷、水面83.6公顷、弃置地648.1公顷、村居民点用地354.5公顷,我们将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来填补,达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湖南省邵东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XX-2010)》安排,全县将从XX年开始至2010年运用10年的时间,通过对现有耕地内道路、林网、沟渠等整理和农村置房、废旧村庄拆并,可增加农用地823.2公顷,其中耕地789.6公顷,按此规模数量,本规划新增用地中所占耕地面积在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范围内,达到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标准。另外,如该规划远期修编或调整,2010年至2020年进一步通过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存量和农用的增量将更具良性发展趋向。

第3篇

一、申报材料的种类、份数

(一)《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审批表》原件3份;申报表中须亲笔签名的地方一律用蓝黑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签名,并必须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栏和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意见栏加盖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司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三)申报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六张(其中三张粘贴在表上,其它三张背后写上单位,姓名随申报材料上交);

(四)申报通信工程师需提交论文一式三份(论文评审要求可参照附件1-3);

(五)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需提交论文和技术报告各三份(论文评审要求可参照附件1-3);

(六)申报人须提交与表中“主要获奖情况”、“主要、论(译)着情况”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申报人业绩成果须为担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其中着作复印件必须复印着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整齐;

(七)打印填写《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2);

(八)申报的各项材料,一律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樱

第4篇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122号)精神,现就**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8月24—25日为我厅受理省直、厅直单位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为省卫生厅办公楼4楼会议室。8月28日至9月1日为受理各市申报材料的时间,受理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市各单位自定。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严格按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的文件目录见附件1。

为帮助申报人员理解、掌握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我们归纳整理了《**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格条件摘录》(见附件2),供参考。如有不一致的,请以省人事厅的文件为准。

(二)凡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按考试专业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临床、中医、口腔、预防等专业主(副)任医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已登记注册,执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符。没有医师资格证书的,只能申报医技类(包含医学影像、病理)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分类表见附件3。

申报妇女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妇产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卫类的在疾控与公卫高评委会评审;申报儿童保健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为临床类的,在儿科专业高评委会评审,公卫类的在疾控与公卫高评委会评审。

(三)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311号)要求,经对19个专业随机抽取,今年申报外科、妇产科、皮肤、护理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内容由答辩委员根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确定,每人答辩的时间约15分钟。答辩的时间初步安排在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按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301号)的规定,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五)继续医学教育验证证明必须按一个验证周期(5年)计算学分。如果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不足5年,则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当年开始计算学分。

(六)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

(七)今年我省高级职称评审启用新的申报评审表,申报人应对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尤其对多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属于发包承揽关系由甲方乙方等多方完成的项目,以及工作中曾出现的负面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凡对负面情况未作说明、在评前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在评后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评审结果无效,或撤销已取得资格,且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八)申报材料的填写及审核请按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为方便评委查找,我们统一了装订方法。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4、5。

三、申报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表格。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使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网址:)下载的表格,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不再接受此前印制的表格。省人事厅网站没有的其他部分表格,可在省卫生厅网站(网址:wn)下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请从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申报评审表的清单见附件6。

(二)申报前公示。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必须核实准确后方能上报。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所在单位应要求申报人剔除或按事实予以更正。

(三)单位审核。单位组建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对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等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历、能力考核表》,同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相关栏目加具意见。

(四)上报审查。申报材料应送主管部门和各级卫生、人事部门审核。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弥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呈送我厅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包括新的期刊杂志)。

第5篇

今年广州市律师高级、三级律师、三级公证员资格评审工作全面采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该系统实行“在线评审”。请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生成有关用表,并上传“证书、证明材料”。

二、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受理材料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4日(办公时间:上午下午)。请各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将材料报送至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810室)。

三、评审专业范围

(一)广州市律师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不设专业组

(二)广州市三级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不设专业组

(三)广州市三级公证员资格评审委员会不设专业组

四、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职称外语条件,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市外来穗人员申报评审,公示要求等有关政策,依照《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发〔82号)文件执行。

(二)根据文件要求,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申报人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因此,申报律师资格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申报公证员资格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各有关政策文件可在网址的“职改文件”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栏目查找。

五、论文鉴定

今年在律师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中开展论文鉴定工作,申报人须挑选两篇论文(著作)为代表作,并填写《论文鉴定申请表》(见附件2,可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职称评审”专栏“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六、申报及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按规定一次性向所在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之后一律不得对材料进行调整和补充。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今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时效性等方面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同时还应登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核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纸质材料是否与网上录入及上传的资料相一致,并在评审系统及纸质材料的相应栏目中加具意见。

(三)申报人所属主管部门应从材料的数量、程序、条件等方面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同时还应登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审核,并在评审系统及纸质材料的相应栏目中加具意见。纸质评审材料统一由主管部门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七、评审收费

评审费用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35号)规定收取。

(一)高级评审费,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

(二)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

附件:

第6篇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系统有:方案设置、个人申报、单位审核、资格审查、指标下达、单位推荐、大学科组推荐、高评委推荐、聘岗结果确认等功能。系统流程图表达的是系统各部件的流动情况,而不是表示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控制过程。职称评审系统流程如图1所示:

二、系统架构模块

职称评审系统包括权限管理模块和申报人信息模块,权限管理模块包含有4个子模块:登陆模块、用户管理模块、角色管理模块和菜单管理模块。申报人信息管理模块有2个子模块:基础信息维护模块、申报人信息维护模块。登录模块是给用户分配一个合法账号,根据登录用户的角色选择相应的功能菜单。用户管理模块是对系统用户的添加、删除、修改、查询。角色管理模块是对用户角色的添加、删除、修改、查询以及对角色的功能的查看、添加、删除。菜单管理模块是对功能材料的添加、删除、修改、查询。

三、系统设计

(一)应用领域与使用对象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系统运用于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工作,使用对象主要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老师、人事处的老师、学院相关评审工作的老师及学校相关领导。

(二)技术特点及开发平台

J2EE(Java2PlatformEnterpriseEdition)是一个标准的体系结构,它主要面向使用Java程序设计语言进行基于Web的应用开发与部署。J2EE平台的主干是EJB体系结构,它规范了如何用Java程序设计语言开发与部署服务器端应用业务逻辑组件。J2EE平台的其他部分,例如JSP和Servlet是对EJB体系结构的补充,提供呈示逻辑及客户交互控制逻辑等功能。J2EE具有以下优点:1.平台无关性。用户不必将自己捆绑在某一种硬件或操作系统上,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2.可移植性。J2EE作为一种组件技术,已完成的组建能方便地移植到其他任何地方。3.功能强大。J2EE作为中间件,提供强大的功能,使开发人员只需要关注业务逻辑,因而能加快开发速度,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4.节省成本。当用户更换平台时,由于基于J2EE的系统能方便地移植到其他平台上,而无需重新开发,因此能有效地利用前期的投资。5.广泛的支持。J2EE技术规范得到了从国际性大公司到自由软件开发者的广泛支持,SUN、IBM、ORACLE、NETSCAPE、BEA等纷纷推出了基于J2EE的软件产品。6.多层架构体系。基于三层或多层分布式计算结构已成为当今的主流模式,多层架构可以有效地分离数据层、逻辑层和表示层。J2EE架构允许开发人员将精力集中在应用的业务逻辑上,而不必关心系统的性能等问题。三层结构带来的最大好处是优秀的扩展能力和负载均衡能力。利用J2EE平台,可以构建一个由小到大、可健康发展的系统,并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得以持续地利用。

(三)运行环境和设备要求

1.硬件设备要求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services03/08,linux,unix。数据库:Oracle11G。应用服务器:ApacheTomcat6/7。运行环境:JDK1.6以上和100G以上磁盘空间。客户端:建议安装IE8.0或以上版本;建议安装有TCP/IP协议,能够支持网络功能;建议安装Windows7操作系统。2.支持软件支持WINDOWSXP/7操作系统。

四、系统实现

(一)申报人员功能模块实现

申报者以申报人的角色登录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系统。选择当前评审业务(即人事处设置的岗位聘用方案),选择要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信息并填写个人的材料有: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教育经历、教学业绩、科研业绩、计划和目标等。资料填写完毕可以保存或导出申报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材料。进入系统后,个人页面如图2所示:1.填写申报材料:单击“评审业务”出现如图2子菜单,选择“填写申报材料”。2.申报人员依次添加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情况、、出版著作以及获奖情况,如图3~4所示:3.填写完毕并保存提交申报材料,提交以后,院级单位负责对填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二)审核人员功能模块实现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首先是由学院审查所有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学院管理员可以设权限给本单位工作人员,指定审查申报资料的某一部分(如:工作经历),审查人员可以修改申报材料,系统记录修改痕迹。最后学院管理人复审申报资料,设置指标类型,提交复审资格审查结果。学院单位审核:授权的学院审核人,只有“单位审核”子菜单并且只有审核“该指定部分内容(如工作经历)”的权限。如图5所示:

(三)校级职能部门功能模块实现

学院在对申报者提交材料逐项审核属实的前提下,向上一级单位学校人事处提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单位提交筛选合格名单后,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人事处可以点击“申报材料”查看申报表和一览表。点击“单位审核情况”可以查看单位筛选后各单位的提交人数。点击“资格审查”可以看到申报人的申报信息如:所属“部门”、“系列”、“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职务”、“申报岗级”,最后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审核结果。如图6所示:岗位聘用工作的最后一步,聘岗结果确认。人事处管理员登录系统选择“聘岗结果确认”,选择待确认列表中的“确认”按钮,填写聘期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最后提交结果并归档。

五、小结

第7篇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85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个体医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20号)、《关于印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依据及要点摘录〉的通知》(浙卫人〔2009〕36号)、《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具体问题解答的通知》(浙卫发〔2008〕149号)、《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的通知》(浙卫发〔2010〕138号)等规定执行。

(二)破格申报条件(不包括社区卫技高级资格)按《关于印发<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的通知》(浙职改办〔1992〕第23号)、《关于2003年度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3〕121号)规定执行。破格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学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得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申报社区卫技高级资格,按《浙江省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试行)>》(浙人专〔2006〕1号)和《关于2007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发〔2007〕163号)执行。

申报社区系列资格提供的三级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期刊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粘贴在杂志封面。

(四)其他条件

1、关于专业工作年限。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2.关于任职资历。从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对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除按有关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3、关于论文要求。

截止时间统一为2013年6月30日。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交论文名录,按《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的通知》(浙卫发〔2010〕138号)执行。所有申报提供的国内论文,须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印章。未被数据库收录的须提供由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2.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3年(不含评审当年,下同);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1年。3.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4.伪造学历等申报材料未满3年者。5.经查实收受“红包”未满1年者,经查实索取“红包”未满3年者。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7.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

1.职称外语要求,按《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

2.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凡4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4个模块合格证书。免试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填写计算机免试审核表。

(七)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按《关于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的通知》(浙卫发〔2003〕64号)文件规定,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资格人员,都须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或中医药继续教育,每年须取得Ⅰ类学分5—10学分,5年内累计25—5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5年内累计75—100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同时5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以上。未取得规定学分者,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资格。

(八)城市医疗机构医生到农村(社区)服务要求按《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具体问题解答的通知》(浙卫发〔2008〕149号)文件执行。

(九)申报评审专业类别要求

申报对象应按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申报评审,不得随意更改申报专业。并分别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其中部分专业应具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申报临床类、中医类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限报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

(十)申报材料公示

各地各单位在上报材料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结果报送局组织人事处。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级监督电话:地址:驻宁波市卫生局监察室(永丰路237号)。

三、上报材料的要求与时间

(一)申报材料目录、份数和装订要求见附件4。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须经逐级审核上报,其中县(市)、区申报材料须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我局不予受理。

(二)申报采取网络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对象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单位应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经本人确认签字后,逐级上报,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和规范。

(三)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止为7月10日。材料接收部门为宁波市医学考试办公室,地址:迎风街21号(市医鉴办内),联系人:丁一波、阮晓曦,联系电话。

四、业务考试要求

申报对象必须按申报的专业,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8)。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试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第8篇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8号)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工[20**]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只能通过一个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推荐单位和有关主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国人部发〔20**〕18号文件中对申报材料的规定进行申请、审查和复审。

3.对于工作调动且在新的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满1年者,应由原单位出具业绩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证明应由原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应将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意见函、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记录表(附表2)、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审查一览表(附表1)(以上附表均需报送电子文档)认真汇总,连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5.申报人员及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准确无误,并且与申报表相符。获奖人员必须提供发奖单位认可的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排名表。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并通过聘用单位按程序申报;

2.聘用单位在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按隶属关系将申请材料上报:省直属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中直驻皖甲级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核实;其余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核实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并出具意见函。于20**年7月15-20日内报**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进度安排

1.为了保证工作进度,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应于20**年7月15日—20日期间将经审核同意推荐的申报考核认定人员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对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合,提出意见,并整理汇总上报道路专业委员会。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执业领域问题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执业领域包括公路、城市道路、林区、厂矿及其他专用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及相关业务。申报资料中凡涉及上述4个专业方向,并符合国人部发[20**]18号文附表2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有效。

(二)、新旧专业范围问题

道路工程涉及面广,各院校专业设置庞杂。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国人部发[20**]18号文附表1中,但与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近的,申报时须提供其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的意见,通过各地有关部门初审后,报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审查确认。

(三)、考核认定范围和单位资质问题

申报人员须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中要求的单位资质条件包括各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甲、乙级资质,不特指道路工程类设计资质。

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内设机构和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院、所)不得单独推荐申报。

(四)、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问题

1、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是指道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设计单位从事道路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累计计算。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后,又取得本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其本专业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计算。

(五)、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问题

1、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系指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经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中道路工程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审核人和审定人,但不包括工程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包括获奖证书上的人员或原始申报表上的人员。

(六)、工程业绩问题

1、道路工程专业设计项目规模按《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2号)确定。

2、申报人员应提供本人签字的每个大、中型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图签的复印件一张。

(七)、获奖项目问题

1、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和省、部级道路工程专业优秀工程设计奖包括设计奖和标准设计奖。

2、道路工程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省级奖评审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与道路工程专业相关的科技进步奖。

3、获奖证书上的所有人员均可视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在获奖名单内的不予认定。对已获奖而未颁发个人获奖证书的获奖项目,申报人员须提供该项目申报奖项时的原始申报表,优秀工程设计奖还应提供由申报人签字的主要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一张。

(八)、离、退休人员的考核认定问题

1、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在岗、在编人员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但受本单位返聘的人员,由本单位负责推荐申报考核认定。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受聘于其他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的人员,由现聘用单位推荐申报考核认定。

(九)、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申报考核认定问题

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申报考核认定时,其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和技术业绩按下列原则认定:

第9篇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的整体水平,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我厅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作,同时组织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示范中心立项建设

(一)建设要求与遴选条件

省级示范中心建设要求立足高起点,高标准,进一步突出以学生为本的建设宗旨,通过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通过建设,在建设理念、运作机制、教学改革、管理机制、资源建设、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同类高校、同类学科中争创一流,形成特色。具体要求详见苏教高8号文件的附件一《*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遴选以受益面大、影响面宽、基础性强的学科专业为主,要求充分体现学校发展定位与专业建设特色,充分体现实验教学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充分体现在同类实验教学中心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学生受益面较大的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社科类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遴选作为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为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在学校层面,实验教学工作归口集中,实验教学资源集成整合,根据学生需求,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开放运作。

2.面向多学科、多专业开展实验教学,实验任务饱满,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开设充足,创新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3.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与时俱进,注重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工作富有特色,在培养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方面基础较好、教学科研成果丰富,在同类高校本领域中有较大影响。

4.实验教学师资与管理队伍梯队整齐,结构合理,注重培训,整体素质较高。

5.学校注重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经费充足,实验室装备先进。

(二)立项数量与申报名额

1.省级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仍采取集中申报立项、分年度建设、分批验收挂牌的方式进行。2009年拟在全省高等学校中继续遴选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100个左右。

2.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在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上择优申报。根据学校类别、在校生人数和专业设置情况,确定学校申报限额。

(三)经费资助

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由学校按省确定的要求负责建设,省教育厅根据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类别与规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省教育厅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四)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申报表。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经学校审核属实后加盖学校公章。

2.电子材料

(1)*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申报表。

(2)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有关情况表。

3.网站材料

申报省级示范中心的实验中心需建设其独立的网站。网站建设要求从立项申报、过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展示、总结验收等方面系统考虑,便于省教育厅进行过程监控,便于校际间相互交流学习。

立项申报阶段要求网站信息包括立项申报材料、实验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学校及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项目论证报告、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

实验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请采用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图文并茂,便于网上评议专家了解实验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

学校现有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按照以上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材料,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二、关于国家级示范中心推荐申报

(一)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教育部2009年在全国本科高等学校中开展土建类,环境类,轻工纺织食品类,能源动力类,资源勘探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水产类,农林工程类,临床技能类,中医类,公共卫生类,法学类,艺术类,考古类,文科综合类等16个类别国家级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各类别评审数量及具体要求请以教育部2009年正式文件为准。

(二)推荐对象与数量

国家级示范中心从省级示范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可以是已列为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也可以是2009年推荐申报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每校限报1项。推荐时请从全省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学校类型与学科特点,力求形成最佳的专业布局。

(三)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2.电子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3.网站材料:请在省级示范中心网站材料要求基础上,参照国家级示范中心申报要求准备网站材料。其中,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和典型多媒体课件暂不作要求。

三、关于国家级示范中心推荐、省级示范中心立项的评审方式

省教育厅将通过学校申报、网上评议、会议评审、答辩评审、材料公示、省教育厅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2009年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和国家级示范中心推荐名单。

1.学校申报:学校按照限额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实验中心,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网上评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网上评议方式,全面认真审阅学校申报材料,形成网上评议意见。

3.会议评审:省教育厅从网上评议专家中,遴选部分专家进行会议评审,集中审议网上评议意见,研究讨论需宏观调控的特殊问题,确定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名单和国家级示范中心意向推荐名单。入围国家级示范中心意向推荐名单的实验教学中心再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全面准备申报材料。

4.答辩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意向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中心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答辩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5.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根据网上评议、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情况,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名单,同时正式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中心。

第10篇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对本省第一、二类医疗器械和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委托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核查。

第三条本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和受国家局委托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核查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开展,并由****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具体实施;本省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由注册申报单位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受国家局委托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核查,由国家局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副本寄交省局核查。省局接到注册申报材料副本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核查工作,并出具《****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记录》(附件1)。核查记录一式两份,一份寄交国家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另一份由省局存档。

第五条本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向省局提出产品注册申请时,须同时提交注册申报材料正本、副本各一份。省局收到注册申报材料后,组织核查工作应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记录》。核查记录一式一份,存入企业注册申报材料中,作为注册审批的依据。

本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适用于对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和产品临床适用范围发生变化的重新注册申请的核查。

第六条本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向市局提出产品注册申请时,须同时提交注册申报材料正本、副本各一份。市局收到注册申请资料后,组织核查工作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记录》。核查记录一式一份,存入企业注册申报材料中,作为注册审批的依据。

本省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适用于对产品首次注册申请的核查。

第七条医疗器械注册核查主要包括核查临床试验资料的真实性、注册检验样品的真实性和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有效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具体核查内容参见《****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内容和方法》(附件2)。

第八条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应组织核查工作组进行,核查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现场核查按《****省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程序》(附件3)进行。

第九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中对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可结合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一并进行,省局在出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报告》的同时,出具《****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记录》。

第十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核查工作,必要时省局可委托有关市局开展,市局应在省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注册核查工作,并上报《****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记录》。

第十一条核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并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一)能正确理解和掌握核查工作标准及相关规定,并准确运用于核查工作实践;

(二)在执行核查工作时应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做出核查结论;

(三)不得接受行政相对人或利益关系人的礼品、纪念品、现金、有价证券等馈赠,不得参加行政相对人或利益关系人安排的游览或经营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四)不得向行政相对人报销核查工作的任何费用;

(五)对核查结果和企业的技术资料负保密责任;

(六)核查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向新闻媒体、行政相对人透露任何有关核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检查内容,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七)向行政相对人索取资料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索取资料;

(八)核查工作期间不得携带无关人员。

第十二条核查人员违反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其所在单位应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告诫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第十三条经核查证实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存在虚假等违规问题的,省局或有关市局将不予其注册并退回注册申请材料,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记入生产企业不良记录。

第11篇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要求。

一、总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企业,须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评价,并于当年取得入库编号。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较好研发条件。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到本次申报项目截止日期时没有无故拖期的项目。  

4.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涉密自查,并承诺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吉林省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企业作为申报主持单位,2020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科技服务类企业不做R&D投入要求)。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三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纳入长春市“十四五”科技项目储备库项目;优先支持围绕长春市主导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县(市)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条件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 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单位限项。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新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作为申报单位的,按照各个计划类别具体要求执行。

(2)项目负责人限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新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3)其他限项情况。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项目申请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7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所有申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均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长春市科技局对应项目管理处室。

推荐单位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等5类纸质材料(一式4份,胶装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1.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组现有研究基础中,不能填写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其中论文成果按照《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要求执行。

2.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后补助类项目不需要提交)。依照《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长财教[2017]1345号),项目预算书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10%,不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3.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承诺书。按照《关于建立科研诚信承诺与审核制度 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的通知》要求,分别签订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其中,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I类)适用于申报非验收类且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II类)适用于申报验收类且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适用于申报验收类且分阶段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参加人员。

4.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

5.各专项(计划)单独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各专项(计划)单独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须按照项目申报系统要求为准,原则上不在各专项(计划)指南中单独列出。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资金支持方式和拨款方式。本年度项目支持方式分为前补助和后补助两种方式。前补助类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先期拨付70%项目资金,事后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30%项目资金的方式(科学家工作站专项除外);后补助类项目采取一次性拨付。

2.配套资金要求。以前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企业为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的,企业须为本项目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3.项目执行周期。除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外,其他项目执行周期时间统一为2年。

4.知识产权要求。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项目申报人或参加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惩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的,不能申报本年度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5.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有效期为 2 年界定。

6.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答辩要求。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单位相关证明),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项目

1.受理网址:cckjxm.com/

2.受理项目类别: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的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3.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指南之日起至7月30日17:00截止(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引导专项、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后补助专项除外),推荐审核时间为8月2日17:00截止,纸件受理时间为8月2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模板可在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待系统调试结束后正式网上填报(系统预计7月8日开通)。

 

 

 

 

 

4.申报流程图:

 

5.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发展规划处 88777251(具体项目问题请与指南中各项目类别对应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6.网上申报操作技术支持电话: 88777251  孙洪江

7.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申报项目

1.受理网址:116.141.0.164:8800/hqw-bsdt-web/static/home

2.受理项目类别: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的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专项(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项目、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认定后补助项目)及科技金融专项(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后补助项目)。

3.受理时间:申报系统预计7月初开通(具体详情关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的通知或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网上申报操作技术支持电话: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  赵艳玲  88779404

5.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长春市财政局

第12篇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我省高校“*”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本科及以上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内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5.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所在学校能落实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6.申报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7.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特别是“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

二、申报范围与名额

1.创新团队的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推荐范围限于高校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2.本次确立20个左右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并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211工程”高校每校不超过2个,其他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3.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2009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2.申报材料一式5份,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