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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申报材料

时间:2022-08-16 02:40:18

教研室申报材料

第1篇

1.取得国内重点院校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重点院校含C9高校、985高校或申请者现所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生专业

2013年我校限“理工农医”学科招收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推免生申请系统报名后打印);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必须≥440分);

5. 申请人如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

6. 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申请人务必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首先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阅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示的招生专业目录(限“理工农医”学科),登录 推免生申请系统(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各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底10月初,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 研究生院向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直博生发出预接受函。

4. 被预录取的推免直博生还须于2012年9月28-11月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本科直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路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sjtu.edu.cn)—网上报名—本科直博—在线登记及修改),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持我校的预接受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直博生专用)。上述两表一并寄送至所报学院(系)。未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在线报名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五、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参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4206123

传真:021-34206841;电子邮件信箱:skzhong@sjtu.edu.cn

第2篇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取得国内重点院校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重点院校含C9高校、985高校或申请者现所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生专业

2014年我校限“理工农医”学科招收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推免生申请系统报名后打印);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必须≥440分);

5. 申请人如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

6. 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申请人务必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首先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阅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示的招生专业目录(限“理工农医”学科),登录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考博英语新编考试参考书:wangwangw.com/product-92.html

推免生申请系统

(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各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底10月初,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 研究生院向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直博生发出预接受函。

4. 被预录取的推免直博生还须于2013年9月25-11月15日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本科直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路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sjtu.edu.cn)—网上报名—本科直博—在线登记及修改),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持我校的预接受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直博生专用)。上述两表一并寄送至所报学院(系)。未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在线报名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5.医学院本科直博申请办法见yzw.shsmu.edu.cn/zsys.asp,联系电话:021-53068810 马老师

五、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参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4206123

传真:021-34206841;电子邮件信箱:yzb-bs@sjtu.edu.cn

第3篇

一、 课题管理的组织制度

学校课题管理组织分三级管理模式:由学校课题评议组—教科室—课题组构成,以学校课题评议组为领导,以教科研室为核心和以课题组为基层单位,对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结题、存档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其中(一)学校课题评议组主要负责:(负责人:校长)

全面规划、监督和评价学校各类课题的组织和实施。

1. 确定召开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和结题会议,对课题报告进行审核。

2. 确立、组织和实施学校课题的研究。

3. 邀请专家加盟指导。

4. 课题经费的审定和发放。

1. 课题奖惩的审定。

(二) 教科室

(二)教科研中心主要负责:(负责人:教科室主任教科室主任)

1. 向全校传达每年的课题规划。

2. 组织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阶段总结和结题工作。

3. 参与和组织学校课题研究的实施工作。

4. 组织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座谈、思想交流、研讨、外出培训和观摩的活动。

5. 组织开展关于课题研究的讲座。

6. 联络和组织课题会议的召开工作。

7. 对学校和教师的课题的整个过程和所有内容进行备案。(包括:申报、立项、阶段性报告、相关论文和结题报告等)。

(三)课题组主要负责:(负责人:各课题题长)

1. 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的研究。

2. 向本组教师传达每年的课题规划。

3. 督促教师及时写出阶段报告和结题报告。

4. 及时向教科研室反馈教师在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于及时得到解决,使每位教师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

二、 课题实施的管理制度

(一)关于课题申报的管理1. 每个课题组,只能申报1项课题。

2. 凡是已被立项的课题在没有结题时,不再申报个人课题研究。

3. 对于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人都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4. 对于45周岁以下的中学高级教师,要积极承担课题研究。

5. 学校教科研对个课题组申报的课题进行整体平衡,确定理论价值、实践意义较高,课题组力量较强,预期效果较好的课题,作为学校申报新的市级规划课题。

(二)关于课题立项的管理

1. 对于申报立项的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同期课题的研究现状,并在立项后一个月以内,召开本课题组成员会议,研究开题报告、研究实验方案。

2. 课题组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研究方案。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3. 各课题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本课题组成员会议,总结分析上一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

4. 各课题组负责人每学期需向教研室汇报一次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并上交课题研究阶段报告或阶段成果,成果以总结报告、论文、论着等形式上交。

(三)关于课题结题的管理

1. 课题研究在结题前,要及时上报结题材料,经学校课题评议组审核合格后,方可上报上级部门申请结题。

2. 每个课题组都要积极准备结题材料。力争研究成果通过学校课题评议组或上级专家的鉴定,并及时做好成果的推广工作。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要提出延期要求,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研究。

3. 对于已经结题的课题,要及时将课题材料备份上报到教科研室,材料要齐全,包括:申报表、立项表、阶段性报告、实验研究报告、调查问卷、相关论文和结题报告等。

(四)关于课题监督的管理

对于每个课题都要建立监督和评价制度,从申报、立项、阶段性报告、相关论文和结题报告等都要经学校课题评议组

1. 审查申报表的填写和做好审核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合格为止。

2. 审查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对于有困难的课题组给予适当的扶持和帮助。

3. 对当年要结题的课题要加强督促和评审工作。

(五)关于课题保障的管理

学校对各课题组在政策上、财力适当照顾。

三、课题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4篇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2.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材料审核小组:由各学科负责人选派相关领域5名以上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3.综合考核小组:在学院统一时间安排下,以学科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组织1~2个相对固定的综合考核小组(包括申请导师和相关研究领域5名以上教授),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范围

列入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均可对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

四、申请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按原办法执行)。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五、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审核申请材料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老师负责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检查合格者,可提交材料审核小组进行评估。

(2)由各学科负责人组织相关领域5名以上教授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审核小组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审核小组根据评审材料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4.综合考核面试

(1)在学院统一时间安排下,以学科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组织综合考核小组(包括申请导师和相关研究领域5名以上教授),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

(2)综合考核小组面试过程中要考察考生以下方面的内容: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3)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需提交现场记录,并填写《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表》,需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5.录取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根据报考导师名下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拟录取学生需与导师签订“诚信责任书”,并保证按时报到入学。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时间安排

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在以下两个时间段内完成,考生可选择其一并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报考。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时间安排一: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生物站A103-1) 300071 陈晨老师 收

电话:022-23503593

3.学院审核:“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由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工作需在2015年11月26日前完成。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时间安排二: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10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考生须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生物站A103-1) 300071 陈晨老师 收

电话:022-23503593

3.学院审核:“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打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由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工作需在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

七、其他

1.“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接收考核,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2.“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3.“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名额与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名额统筹使用。在第一个招考时间段内完成博士招生的导师,报考窗口将会被关闭,不能再招收博士生。

第5篇

1.

狭义理解。仅指“⑥课题管理”这一部分。

2.广义狭义的理解。

广义理解。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内容应包含有8个方面:①组织;②课题类别和选题;③申报;④评审;⑤经费(管理);⑥课题管理;⑦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⑧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评奖。

工作性质的理解。从课题管理的分工工作性质看,既包含有行政性的管理,又包含业务性的管理。

3.课题级别的理解。从立项课题的级别来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可以有5级。

国家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审批的课题;

自治区级——*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的,由*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课题;

地市级——由地市教科所教研室组织,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县(市区)级——县教研室组织,县(市区)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校级——学校自己组织并批准立项的课题。

4.管理层次的理解。

宏观管理——课题的规划管理属于宏观层次的管理,意在引导科研方向,形成研究重点,调动、组织和协调研究力量,有助于教育科研工作整体目标的明确与教育研究资源的合理组织。如区教科规划办对全*、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对本地市、各县教研室对本县区范围内课题的规划管理。

宏观管理较偏重于行政性的管理。

微观管理——以课题的研究进程为管理对象,以研究方法与技术为主要领域,以课题个体的成果效益最优化为管理目的,是落实课题规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关键。指课题自身独立的管理。

微观管理偏重于业务性管理。

中观管理——介于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之间。

5.工作过程的理解。从研究工作发展过程看,可分为规划管理、过程管理与成果推广应用管理三大板块管理。

总之,课题管理内容是相对而言的,站的位置(上、中、下)、角度的不同,所指的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也有所不同。有的时候是既有分别,又有互相包含,不是截然分开。

本讲座所讲的管理内容和要求,主要是确定在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自治区一级课题的管理问题来讲。

二是针对与大家关系比较密切,目前大家比较关注和急需了解的关于“课题的管理”、“课题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两大问题来讲。

第二部分关于*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分级管理。

*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主要遵循“上管下”、“自管自”和“委托管理”的办法进行。

1.*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有管理职责,直接管理*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指导委托课题管理单位进行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A类、B类的C类)的日常管理,委托地市和高校教育科研机构进行,具体为:

①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地、市、柳铁管辖的,委托地、市教科所(教研室)、柳铁教委普教科进行管理。

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高等学校的,委托该校分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部门(如:科研处、教务处、高教室、教科所等。)进行管理。

其余(指上述提到的“地市或高校所管辖”以外的其他单位,如区直单位、区直中专、区直幼儿园、教育学会),由区教科规划办直接管理。

我们把以上①②所提到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和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称为:委托课题管理单位。

3.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课题的自我管理、具体管理。

二、*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委托课题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及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负责对课题的日常管理。协助*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所属范围的重点(A类、B类)课题,代为管理所属范围的一般课题(C类),做好有关工作。

2.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了解、检查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对研究工作尽可能

提出改进意见,为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课题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同时可通过召开研讨会、现场会、印发课题简报等各种形式,沟通信息。

3.对课题更改项目的请示及课题结题申请进行审核盖章。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变更的7种情况(后面“二、2.”在对立项课题的规定和要求中将详细提到)的请示,进行审核和盖章。

4.协助做好课题结题及成果鉴定工作,协助做好成果推广工作。

5.协助做好其他工作。①督促课题组报送《课题实施方案》及开题情况,及每年的《课题研究工作年度总结》;②根据区教科规划办要求代为转发某些通知给所管理的各课题组;③对各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更改项目批复、《课题实施方案》及开题情况汇报、每年的《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等资料进行保存备案。

三、*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各立项课题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1.需要报告和汇报的工作。各立项课题在研究过程中,要按有关规定完成,并向*教育科学规划办(含委托课题管理单位)报告和汇报的以下工作。

①课题的开题启动。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3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课题实施方案》及《开题情况报告》。

分别报送: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管理单位。

②课题的每年总结汇报。立项课题要在每年的12月前(最迟不超过次年2月),需将《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

分别报送:区教科规划办、委托课题管理单位。

2.对课题有关项目进行更改的专题请示。

(1)需要请示批复才能更改的项目。

①变更课题负责人;②改变课题名称;③改变成果形式;④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⑤变更课题管理单位;⑥课题完成时间延续一年以上;⑦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不属于上述7种情况的,如要求变更子课题负责人、增加课题组成员等,今后不需报告。

(2)更改手续及具体要求:

①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要讲明更改原因、理由。原来是什么情况,要求改为什么情况要写明。如果是更换负责人,还要将新更换负责人的业务情况,职称、职务、工作保障研究水平等加以说明,以便区教科规划办审查其能否胜任)。延长时间的,要讲清原定什么时间,现定什么时间等。

②课题负责人签名。

③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如果是更换课题管理单位的,除了接任单位同意盖章外,还要原所在单位盖章。

高等学校的“所在单位,”可以由所在系、处,不必到学校盖章(愿意到学校办也可以)。

④委托课题管理单位审核盖章(指属于地市及高校管理的课题)。

⑤寄交*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批。

3.强调有关公文的几个问题。

①凡是给区教科规划办的公文(请示、报告或汇报),一律要写清写准课题的名称、年度、类别、编号(要立项当年的编号,20*年课题搞的一次总编号不要了),一定要记得写上课题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找归档和及时回复联系。

②“请示”与“报告”文种的区别。

“请示”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文种,它的区别:“请示”一般要求上级单位给予直接的答复,即批复,如“关于更改课题负责人的请示”、“关于课题延长时间的请示”等。

“报告”则主要下情上达,不要求批复,如《开题情况报告》、《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等。

③“请示”及“报告”的主送单位只能1个——*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行文,上行文只能一个主送单位,不能多头主送,否则造成受文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或产生矛盾、抵触,不利于尽快解决问题。一定要写清。

④“请示”要求一事一文。公文处理规范要求是,“请示”一事一文,“批复”也是一事一批复。因此要求一件事情、一个课题的事情(如更改负责人、延期)要单独专题请示或报告。

⑤请示、报告、汇报的落款要写明“……课题组”及日期。在报批的公文中,课题负责人要签名,还要经所在单位盖章。

⑥不要到处联系。*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及处理有关事情的自治区级联系单位,是*教育科学规划办,不是别的部门,不要到处联系,以免耽误工作。

⑦公文的收信人不

要写个人名字,以便公文登记和及时处理。

4.关于对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基地)、开展评奖活动、刻制印章的管理。

①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实验基地)和开展该课题子课题评奖活动,事前须经课题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由委托课题管理单位审核(盖章)。报区教科规划办审批。

②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实验基地)要严格掌握标准,适当控制数量,确保指导到位,并应得到实验学校(实验基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

③课题开展评奖活动要有明确的评奖标准,较规范的评奖办法和程序,防止过多过滥过于随意,评奖结果须报区教科规划办。

④课题组不得自行刻制印章,需要时以所在单位代章即可。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课题,由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撤销课题。

①有严重政治问题;②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③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④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⑤超过批准延期时间仍不能完成;⑥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四、各个立项课题的自我管理。

(一)加强课题自我管理的意义。

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就是课题自我管理,主要针对课题负责人而言。加强课题的自我管理是提高课题质量的重要保证。教育研究的成效好不好,很大程度取决于过程管理是否严谨和方法选用是否得当。要取得好的成果,必须要在“管理”上下功夫。一定要切实树立研究过程重于研究结果的意识,让研究成果成为研究过程的自然产物,而不是虚假的包装品。

(二)自我过程管理的主要内容。1.把握研究问题和研究方向;2.协调研究力量解决研究难点;3.资料档案的收集和整理;4.研究力量的投入与分配;5.阶段任务的验收;6.研究思路和方法的调整;7.经费的使用;8.研究的进度;9.专家咨询;10.学术研讨;11.研究报告的执笔;12.成果宣传等等。

(三)需要抓好几个重要环节的工作。

各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做好课题的自我管理,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和督促。要抓好几个重要环节的工作。

1.搞好开题会。开题会是教育科研的一个重要环节。开题会在课题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是课题设计论证方案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从管理的角度讲,开题会主要做好3件事:①明确研究的方向与目标。使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在重点与难点做到心中有数;②明确分工。使每个参与者对自己在课题中的职责以及各阶段的任务都比较清楚;③明确每个阶段研究的主要任务,尤其是第一阶段的任务。

例1:柳州市教科所唐丽《小学生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B35)课题实施方案:一、课题的提出及名称;二、研究假设;三、研究内容;四、研究对象及范围;五、研究变量及其操作定义;六、研究方法和具体措施;七、经费管理与使用;八、人员分工;九、研究步骤及时间安排。

例2:浦北县中学高德良《农村中学教学方法优化的研究与实验》(20*-C138)开题报告内容:一课题的提出1.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状况;2.研究本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二、课题的界说。三、课题研究的内容。1.研究目标;2.研究的基本内容。3.本课题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四、课题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基本步骤。五、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进度。六、研究成果的表达形式。七、课题组成员分工。八,经费预算。

其余都大同小异。

2.课题进展中的检查和督促。按照研究工作计划的阶段任务和人员分工,逐项检查,研讨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沟通信息,在课题原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论证,并及时调整。

3.定期召开研讨会及建立例会制度。主要是加强理论学习和指导。包括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聘请专家指导、讲学,阶段研讨与交流、研讨课和示范课的展示以及文献的检索与整理等。

课题立项获准后,应该建立例会制度。例会由课题负责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根据课题研究的内容和参与人员范围不同,确定例会时间。大的课题至少半年一次。

4.重视课题的档案管理。

(1)课题档案管理的意义及要求

①在课题的研究中,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是课题研究成果的重要依据,是撰写《研究工作报告》和《研究报告》及论文等重要参考资料,每一项课题都必须自己建档立案,设立专、兼职资料员,确保档案的完整。

②重要档案资料将来结题时作为成果的重要的主件和附件

。否则在进行阶段或结题总结时,就会缺乏论据,降低说服力。

(2)结题时必不可少的档案材料。①申报课题时的《申请.评审书》;②获得立项课题的通知;③关于更改有关项目的请示及批复。(①和③到结题鉴定时,需将复印件放进每位专家评审的材料中,一定要保存好。)

(3)档案资料内容

包括课题研究成果的文字资料和实物等。不同级别、不同研究内容的课题,要求有所不同。

例1:浙江洞头县教科室,强调县市以上课题立项负责人,要过好课题研究的“材料积累关”,对自己的研究课题,要建立“课题材料档案袋”。必须有:1.课题方案;2.课题相关的背景学习资料;3.研究过程的体会及论文;4.研究过程的典型个案;5.研究过程取得的成效凭证;6.课题活动的大事记。其他还有调查测量表,课题阶段总结报告等等。

例2:柳州市教科所要求课题结题时成果附件要有:

档案资料:①立项申请报告、方案、审批文件;②计划、小结、阶段成果报告等;③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测查报告、论文、专著等;④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教育教学效果信息反馈情况;⑤成果获奖文件、奖状、证书。

过程资料:①典型教案、作用、课堂实录、观察记录;②各种调查、检查、测查的数据及评价记录;③典型事例、方案;④研究日记、过程记录(记事本)⑤文献检索等渠道所得的相关课题信息、动态;⑥会议式研究活动记录、纪要;⑦心得体会、随笔;⑧资料性照片、音像资料。

例3:上海市金山区兴塔小学五年来开展"农村小学环境教育实践研究"的课题全过程管理资料:包括开题设计方案,情报资料综述,实施操作中积累的调查问卷,教师教学案例、活动方案设计,学生、家长、教师在环境教育活动中的体验,课题研究成果。

例4: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要求课题组要建立规范的资料收集工作制度。

课题管理材料(立项书、实施方案、实施过程、阶段验收、结题)

科研工作计划、总结(每学期一份)

科研工作制度(长期使用)

科研工作会议记录簿(会议主持人、会议内容、效果、参加人)

科研活动记录簿(课题运作的各项活动、时间地点)

报告、学习、讲座记实(主讲人、参加人、时间、地点、内容)

课题研究、经验材料汇总(各种经验总结材料、讲话材料、现场会材料)

信息材料登记(书籍、小报、照片、图片刊物等)

论文登记表(时间、姓名、论文题目、发证时间、单位)

论文集(打印精装或文件简装)

投入经费登记表(时间、名称、单价、合计)

个人科研学习记录(科研活动内容记实、材料剪辑等)

第三部分*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一、申请结题验收及成果鉴定的程序及要求。

1.填写《结题申请表及成果鉴定书》。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需要进入结题及成果鉴定的,课题负责人向*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索要(或网上下载)并填写《*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及成果鉴定书》(简称《结题申请及成果鉴定书》,接受由区教科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鉴定及结题验收。

2.申请结题时需向区教科所规划办报送的材料。

①填写好的《结题申请及成果鉴定书》(含所在单位盖章;地市教科所教研室或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盖章)。

②研究工作报告(报告研究工作概况。一般不超过3000字)。

③研究成果主件(即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有:研究报告、论文、专著、译著、工具书、电脑软件等等的其中一种。多数为研究报告。)

④研究成果必要的附件。(能够辅助说明成果,增强成果可信度的的材料。)

⑤(A类课题)资助经费与使用经费情况决算单。

上述一起送交区教科规划办后,等待批复。

3.区教科规划办进行批复。区教科规划办对课题组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发批复文。同时附上给专家的《邀请信》及《鉴定意见表》(空表)。

4.课题组接到批复后,向专家送交鉴定材料。课题组向鉴定组每位专家提供的鉴定材料应有:①给专家的《邀请信》及《鉴定意见表》(空表)。②申报课题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含更改项目的批复文);③研究工作报告;④研究成果主件;⑤研究成果必要的附件。⑥成果简介。包含:成果提要(完成目标情况);创新点;成果学术价值

及社会效益;自我评价(含了解到的社会反映,但不一定所有课题都有,有的才写)。⑦会议鉴定的日程安排(通讯鉴定不用)。

如果是C类及部分B类课题需要委托课题管理部门组织会议鉴定的,还需将材料多备一套给受委托组织鉴定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或高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部门。

属于会议鉴定的,需将鉴定材料提前至少一周时间送给专家,同时课题组还要做好应对专家现场提问的答辩准备。

5.专家提出鉴定意见。专家在认真通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申请.评审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

6.区教科规划办进行最后验收及颁发结题证书。所有鉴定材料经区教科规划办最后验收合格后,由区教科规划办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特别说明:过去规定,所有课题结题都必须进行成果鉴定,对“十五”课题,我区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的办法和外省做法,考虑鉴定需要经费,而一些课题研究内容较小,感到经费较困难的C类课题,允许选择“不进行成果鉴定,直接办理结题验收。”对不进行鉴定的课题,在完成上述1.和2.的要求后,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对课题研究是否达到《申请.评审书》预期的目标,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结题证书”。两者区别:一个有鉴定意见,一个没有专家鉴定意见。

二、选择结题及成果鉴定方式、时间。

1.申请结题方式。①通讯鉴定;②会议鉴定。

2.鉴定时间。会议鉴定一般为1—2天。通讯鉴定可限定在10天左右。

三、成果鉴定专家组的确定及鉴定费标准。

1.成果鉴定专家组人选的确定。

鉴定专家组应该是本领域、本学科威望较高的、副高及相当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特殊的情况,如幼儿园研究内容、小学教学等的也可个别中级职称)。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人,最多不超过7人。课题组成员及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成果鉴定专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能超过2人。

目前办法:专家组建议名单先由课题组自己或通过委托管理单位提出,最终由区教科规划办确定。

第6篇

物理学科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主持“申请考核制”博士选拔工作,组长为刘玉斌教授,组员为孔勇发教授、罗延安教授。成立审核小组,负责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组长为罗延安教授,组员为王菲斐老师。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评,组长为被申请导师,组员由5名以上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构成。

一、选拔范围条件

1、普通招考的博士考生(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博士申请导师为南开大学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教授。(许京军,田建国,王慧田,李宝会,廖益,陈志刚)

3、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4、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5、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6、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7、参加推荐选拔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科研成果(发表学术论文或者参与科研课题)。

8、参加推荐选拔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必须修完所有主修课程,主修课程不允许挂科。

二、选拔步骤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审核申请材料的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4、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包括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注重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包括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为两门专业课考核(考试科目与招生简章相同),面试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学生进行不少于20分钟的面对面考查(含英语)。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各占50%。根据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十天。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选拔时间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物理科学院及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三教教学科研办公室,王老师收,电话:022-23508052。

第7篇

我校在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名额

2014年我校拟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18人,招生人数纳入2014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导师2014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申请人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4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提交材料

1.《长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长安大学201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

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还可提交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

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及复试

1.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26日前将全部申请

材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研招办组织相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来

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4年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15日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在我校报考博士生网上报名阶段,登陆我校研招网填写报名

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录取;

5.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随统招考生一并发放。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

2.如在入学前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有违纪处分

记录,必修课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

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第8篇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18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导师、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资源环境学院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资源环境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试方式的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名

1.报名网址:yz.lzu.edu.cn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3.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照《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执行,并登录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网站,在《资源环境学院2018年博士生报名须知》中下载所需要的报名材料。

注意:(1)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位(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上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2)按网报系统要求提交部分材料的电子版,作为准考资格复审的必要材料。(3)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请认真准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三)报名考试费

1.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2. 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的模板可在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下载,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以EMS邮寄方式将有关报考材料于2018年1月9日前寄送到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硕博连读考生将材料直接交到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逾期未寄(交)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须本人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非应届考生可由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一份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填写。

专家推荐书是资源环境学院确定博士生考生报考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高度重视。专家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说明与考生的关系和对考生的了解程度、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专家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并签字密封。如果专家推荐书的传递过程和撰写真实性受到质疑,资源环境学院不再进行真伪判断,直接取消该生参加“申请考核”的资格。专家推荐书格式请从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下载。

(3)《科研计划书》:考生结合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鼓励学生自主创新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题目、目的与目标、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除了寄送纸质版,还请将电子版科研计划书发送至ldzyhjxy@163.com。

(4)《兰州大学2018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以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主要结果)。

(5)硕士学位、学历证书(或证明书)的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请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硕博连读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硕博连读考生除提交(四)中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交的(1)、(2)、(3)、(4)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五)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申请条件统一完成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准考考生名单,将于报名现场确认前一周在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电话咨询是否准考情况。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对象:普通招考方式准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2.确认时间:2018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网页或电话通知。

3.确认地点: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409室)。

4.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所有准考考生的各项考核均由资源环境学院组织实施,包括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页。

(一)申请材料考核

资源环境学院按专业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包括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分别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申请材料评价和科研计划书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考核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两部分的考核。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笔试考核。

1.专业英语

主要考察各专业英语的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课

主要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1)自然地理学专业笔试科目:自然地理学

(2)地球系统科学专业笔试科目:自然地理学

(3)人文地理学专业笔试科目:经济地理学

(4)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笔试科目:遥感与地理信息科学

(5)环境科学专业笔试科目:环境学

(6)第四纪地质学专业笔试科目:地貌学与地质学基础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政治理论:包括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科学哲学。

(2)自然地理学专业加试科目:全球变化,地理环境总论。

(3)地球系统科学专业加试科目:气候学、地貌学、综合自然地理学任选两门。

(4)人文地理学专业加试科目:人文地理学、旅游地理学。

(5)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加试科目:专题地图制图原理、遥感数字图像处理。

(6)环境科学专业加试科目:环境地学信息系统、环境生物学、有机地球化学任选两门。

(7)第四纪地质学专业加试科目:全球变化,地球科学进展。

(三)综合面试

资源环境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综合能力,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无记名打分。每位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PPT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2)前期成果介绍;(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党委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复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参加复试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需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同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成绩排名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申请材料评价、科研计划书、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同等学力加考科目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达到学校及学院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按照申请材料评价占10%、科研计划书占30%,综合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进行排名。

2.成绩公布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在资源环境学院网页予以公布。

3.拟录取名单确定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录取要求,结合本单位博士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

四、招生纪律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在岗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吕卉

学院网址:geoscience.lzu.edu.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409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1843

六、其他

第9篇

1.新教师培养

按照学院要求,对本专业2位刚入职的和入职1年的2位新教师进行导师制培养。在课堂教学、教学资料、课题申报、个人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提高新教师对学院的认可感,强化新教师的教学素质。

2.积极筹备各类比赛

今年因疫情的影响,建筑装饰大赛被推迟,具体时间不定,但是作为常规赛项,仍要继续组织该比赛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如比赛内容、比赛方案、比赛试题等资料整理,争取在今年完成该项比赛的试题库建设、完善比赛组织训练方案,形成可操作、可推广的训练模式,为后续比赛打下基础。

组织教研室老师参加其它和专业相关的比赛,如第八届知识产权创意比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目前已进行报名和指导。

3.继续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对已建好的在线课程,要加大使用和管理力度,争取在下轮评审中立项。

4.组织教研室课程团队进行核心课的课程教材建设,按照职业本科的标准做好本科教材的编写,为正式出版做好准备。

5.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力争本学期把“工作室+项目全流程”育人模式和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形成特色,凝练成果。

6.落实校级教学创新团队工作任务的布置和管理。对本专业已有的教学团队,按照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年底考核。

7.加大本科重点培育课程的建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共有3门培育课程,已经落实到人,进行申报和建设,按照计划进行逐步做好课程建设。

第10篇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

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人左右(具体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此招生规模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各培养单位录取的非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初试选拔、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

(二)“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18年我校在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物质科学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所有招生专业和中国农村研究院部分导师中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在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化学学院、体育学院和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所有招生专业开始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5〕288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我校2018年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中含2015年度和2016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研究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仅限招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2018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达到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18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22日

普通招考:

2018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

(二)报名网址:

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 月28日——2018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2017年12月29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8年3月2日上午9:00---2018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4、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8年4月9上午9:00---4月15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4月14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 费

第十二条 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元/生、学年

10000

教育博士(学制4年)

元/生、学年

20000

第七章 奖 助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设有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部分单位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这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将会在普通招考报名前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将于2018年1月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在报名前关注公示信息。

第十九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gs.ccnu.edu.cn/zsxx/qrzbsz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218.199.196.90/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doc.doc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专家推荐书.doc

未办理身份证的军人考生证明.doc

第11篇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学习目的明确,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综合素质;

(3)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生物与医药领域实际工作经验;

(4)具有从事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经历和能力,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认知度的工程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

(5)报名者须由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推荐;

(6)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招生名额及领域方向

(一)名额:5 人(二)领域:生物与医药 1.化学制药工程技术 2.中药制药工程技术 3.生物制药工程技术 4.医疗器械工程技术 5.医药监管科学与工程 6.生物医药临床评价工程

三、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12 月 8 日 12:00,届时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200 元。

2、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者需要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 17:00 前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 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 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 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外语要求:申请人英语达到以下条件的任何一项,提交三年之内(时间截点为 2017 年 10 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60 分以上(考试详情请见学校相关通知); b) TOEFL 成绩 100 分以上(IBT); c) GRE 成绩 325 分以上; d) WSK(PETS 5)考试合格; e)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优良; f)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g) 雅思(A 类)成绩 6 分以上; h)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i)在英文专业期刊上发表过专业性学术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过主题发言,其文稿经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定。请将上述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后以 EMS 方式邮寄至如下地址:(北京本地学校学生可直接前来提交):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静园 1 号院 108 室 北京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收件人:教务办公室 电话:010-62760228 邮编:100871

3、申请者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通知复试时间地点。

四、 选拔录取

招生将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即考生申请、单位及专家推荐,研究院考核的方式。为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本研究院成立工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在相关领域各专业方向组成招生专家组(由具有博导资格的副教授或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五名),组织初审及进行复试审核:

1、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包括对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研究的问题的陈述和论证等答辩考核。

3、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五、 学习方式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

2、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总年限不超过 8 年;

3、在学期间,学生需要完成本领域规定的总学分,并完成工程博士论文工作。

六、 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七、 收费

学生须按学校政策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交通食宿费用及出国学习交流费用等自理。

第12篇

中级和高级职务材料:

⑴申请表一份;

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⑶年度考核表各一份(原件);

⑷现任职务资格证书或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份;

⑸最高学历和参加工作时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⑹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等级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符合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教师),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的侧面;

⑺继续教育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⑻中专讲师系列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的侧面);

⑼推荐表一式十二份;

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并用“广力软件系统”录入3.5寸软盘(仅限中学高级);

⑾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等资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⑿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述职报告一份(打印);

⒀《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⒁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⒂学校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⒃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学校团委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历材料一份(在年度考核表和评审表中注明);

⒄年度最后一本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原则上交手写体原件;

(二)装订材料要求

1、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能代表本人学术最高水平的1500字以上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若是集体完成(如课题),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若是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何种范围内交流。以上资料和获奖文章证书装订成册,要求做封面和目录。

2、学历证书、职称证、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复印件(除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粘贴在评审表第一页侧面。

3、其他文字材料按获奖证书(如名优教师证书)、赛课类、辅导学生类、班级获奖类、指导青年教师类顺序装订成册,做封面和目录。

4、除《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为A3规格以外,所有材料纸张均为A4规格,凡复印件经学校(单位)审核无误后,到学校档案室加盖本单位公章。纸张、袋子大小一致,装订牢固。

5、评审材料书写(手写)规范,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所反映的内容客观、真实,依据可靠。

(三)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