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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多元系统理论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多元系统理论简述
多元系统理论(Polysystem theory) 是以色列学者伊塔马・埃文-佐哈尔(Itamar Even-Zohar) 于20 世纪70 年代提出来的一种文学理论。该理论认为各种由符号支配的人类交际形式,如语言、文学、社会、经济、意识形态等,形成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大系统,即一个网络系统。文学本身是一个多元系统,可以划分为经典文学、非经典文学;、儿童文学;原创文学、翻译文学等一系列互相对立的系统。这些系统相互交叉、相互依存,但它们的地位并不平等,有的处于中心,有的处于边缘,而且这些系统处于相互对立和不断的斗争中。在不断的斗争中,中心和边缘的位置可以转化。在一定的条件下,处于中心地位的系统会向边缘移动,而处于边缘地位的系统则有可能占据大系统中的中心地位。
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的位置既可以是主要的,又可以是次要的,视当时该文化里其它文学系统的状态而定。通常翻译文学在文学系统中处于边缘位置,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它的地位也可以发生转化。佐哈尔提出,在以下阶段或条件下,翻译文学可以占据文学多元系统的中心位置:(1)当文学多元系统还没有完全确立,即文学还处于发展初期。(2)当文学多元系统在大多元系统中处于边缘或弱势时。(3)当文学多元系统出现转折、危机或真空时。
根据佐哈尔的多元系统理论,当翻译文学处于文学多元系统的边缘位置时,译者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外国的文本,找来最佳的现成二级模式,其结果是译本的“充分性”不足,“可接受性”增大;反之,当翻译文学在译入语文学多元系统中占据中心位置时,翻译活动是参与创造移入语文学中的一级模式,这时,译者的主要任务就不是在本国的文学形式中寻找现成的模式,把原文套进来,而是译者不顾一切地打破本国的传统规范。在这种情况下,译文在“充分性”方面接近原文的可能性最大。也就是说,当翻译文学处于文学多元系统的边缘位置时,译者倾向于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而当翻译文学处于文学多元系统的中心位置时,译者则倾向于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
二、鲁迅翻译策略的多元系统理论阐释
1.从多元系统理论角度看鲁迅翻译的时代背景
鲁迅的翻译活动从1903年翻译雨果的随笔《哀尘》开始。当时的中国处于晚清时期,清政府闭关锁国的政策使人们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仍盲目地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实际上从18世纪到19世纪中期,西方国家已进入到快速发展阶段。这种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和社会方面,而且体现在文化,尤其是在文学上。西方的文化和文学变得繁荣,涌现出了大量杰出的作家及作品。相反,在腐朽的清政府统治下,中国的国力衰败,加上西方列强入侵,中国被推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经济和文化也几乎进入停滞阶段。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开明的知识分子认为要挽救民族危亡,就必须学习西方。而学习西方当时最可行的办法便是翻译西书。起初,他们把西方的强大归因于其先进的科技。随着与西方列强的进一步接触,他们觉得是西方先进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使其繁荣。最后他们意识到文学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和文明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梁启超等人的大力倡导下,一些开明的知识分子认为文学,尤其是小说有改良社会、唤醒民众的作用。于是大量的文学作品得到译介,由此,文学翻译活动便活跃起来;到了五四时期,人们高举“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的大旗,通过翻译改造中国的旧文化,使翻译活动达到了。
从多元系统理论角度来看,当时的中国经历了一系列政治和社会剧变,在文化和文学系统方面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中国文化曾经在世界文化多元系统中处于中心地位,到了清朝,中国文化发展非常缓慢甚至已经停滞。另一方面,随着西方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其经济得到巨大的发展,文化也繁荣起来。因此,中国文化逐渐落后于西方文化,在这个新的文化多元系统中也处于落后地位。中国的文学多元系统也不能继续保持其原来的中心地位,而在这个大多元系统中逐步走向边缘。根据多元系统理论,当文学多元系统在大多元系统中处于边缘时,翻译文学会占据文学多元系统的中心位置。所以从晚清到五四前后,中国的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的地位逐渐从边缘走向中心。
2.从多元系统理论角度看鲁迅的翻译策略
鲁迅的第一部翻译作品是1903年从日文转译的雨果的随笔《哀尘》,后来他又翻译了儒勒・凡尔纳的两部科学幻想小说《月界旅行》和《地底旅行》,以及路易斯・托仑的《造人术》。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受当时翻译风气的影响,鲁迅在翻译这几本书的过程中采用的基本是归化的翻译策略,即“意译”的方法:对原文任意删改,用文言文进行翻译,并借用了中国传统小说的“章回体”形式。比如他在翻译《月界旅行》时,就把原来28章的小说改成14回;《地底旅行》原文有45章,翻译后仅剩下12回。后来谈到这些翻译时,连鲁迅自己也说“虽说译,其实乃改作”。
1909年,鲁迅与周作人合译的《域外小说集》出版,代表了鲁迅翻译策略上的一个重大转变。从这本书的翻译开始,鲁迅就放弃了之前的“意译”方法,而采用了“直译”。在《域外小说集・序言》当中,鲁迅说:“《域外小说集》为书,词致朴讷,不足方近世名人译本。特收录至审慎,译亦期弗失文情。异域文术新宗,自此始入华土。”这里的“近世名人”指的就是林纾。这句话不仅表明了在翻译《域外小说集》时,鲁迅(以及周作人)采用的译笔质朴,还表达了鲁迅对以林纾为代表的当时的译意风尚的不满。所以在翻译时,即使人名和地名,也是直接的音译,而不是改用中国人名地名。此外,他又加入著者小传,并把小说中的一些典故,加以括弧注解,一些不太重要的资料,以及“未译原文”,都录在书末的“杂识”中。这样忠于原著的译法,与当时流行的“意译”法有很大的区别,代表了鲁迅“直译”的主张。在此后的翻译实践中,鲁迅坚持用直译的方法。1924年,在为译作《苦闷的象征》写的《引言》中,鲁迅说:“文句大概是直译的,也极原意一并保存原文的口吻。”在1925年为所译的《出了象牙塔之后》写的《后记》中他又强调:“文句仍然是直译,和我历来所取的方法一样:也竭力想保存原书的口吻,大抵连语句的前后次序也不甚颠倒。”在理论方面,他也多次对他的翻译方法进行论述和争辩。1929年,鲁迅在《〈托尔斯泰之死与少年欧罗巴〉译后附记》中写道:“因为译者的能力不够和中国文本来的缺点,译完一看,晦涩,甚而至于难解之处也真多;倘将仂句拆下来呢,又失去了原来了精悍的语气。在我,是除了还是这样的硬译之外,只有‘束手’这一条路――就是所谓的‘没有出路’――了。”1935年在《“题未定”草・二》中更是明确地提出:“动笔之前,就先得解决一个问题:竭力使它归化,还是尽量保存洋气呢?……如果还是翻译……它必须有异国情调,就是所谓洋气。其实世界上也不会有完全归化的译文,倘有,就是貌合神离,从严辨别起来,它算不得翻译。凡是翻译,必须兼顾两个方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风姿。……”可见,自《域外小说集》之后,不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鲁迅都坚持“异化”的翻译策略。
之前提到,当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占据中心地位时,译者的主要任务不是在本国的文学形式中寻找现成的模式,而是打破本国的传统规范,因此他们往往采取“异化”的翻译策略。在鲁迅从事翻译的时期,中国的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的地位逐渐从边缘走向中心,按照多元系统理论,译者应该采取“异化”策略,但是鲁迅在翻译初期仍是采用的“归化”策略,这是不是说多元系统理论解释不了鲁迅翻译这一“特殊现象”呢?事实上,翻译文学在多元系统中从边缘到中心都是一个逐步的过程,而不是一朝一夕可完成的,而且译者对一个国家文化地位的认识也需要一个过程。当鲁迅意识到中国文学的落后地位之后,便放弃之前的“归化”策略,转而采用“异化”的策略,这正论证了多元系统理论关于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内的文化地位制约译者翻译策略的正确性。
三、结语
佐哈尔的多元系统理论基本确定了翻译文学跟译入语文化文学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关系,并认为翻译活动实际上是由译入语文化里的各个系统所决定的,从而为翻译学科提供了新的研究视野。从多元系统理论角度审视鲁迅的翻译策略,我们能更好地理解鲁迅翻译的时代背景和文化因素,以及为什么他会从意译转向直译,并坚持主张异化的翻译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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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延礼.中国近代翻译文学概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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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鲁迅.“题未定”草[A].翻译研究论文集[C].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
[5]鲁迅.域外小说集序言[A].鲁迅全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6]王宏志.民元前鲁迅的翻译活动――兼评晚清的意译风尚[J].鲁迅研究月刊,1995,(3).
关键词:广告语;多元系统;等效翻译一、引言
我国对广告翻译的研究起步较晚,大约是上世界80年代中期,有关广告的语言研究在个别期刊零星可见。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国内对广告翻译的研究才见雏形。就研究内容而言,早期论文主要为具体广告用语译法的探讨以及汉语应以中所存在的问题。此后研究的内容就开始设计广告翻译的原则和方法。
广告属于以呼唤功能为主的文本,其核心是“号召读者去行动,去思考,去感受”。廖先生将广告翻译的原则归纳为三种:一是“效果优先”原则,二是符合译语文化原则,三是符合译语广告规范及特色。现在广告的翻译应该从一个更加多元化的角度去审视、雕琢才能完成其应有的使命。佐哈尔提出的多元系统理论虽然是用于文学翻译的领域,它强调在翻译的过程中,不仅仅关注文本本身,而是把各种社会符号现象,如语言,文学,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各个元素综合起来形成一个混合体。本文就文化,社会风俗、社会形态三个方面对广告翻译的影响进行探讨。
二、文化差异对广告翻译的影响
原语与目标语之间的文化差异会使广告的接受效果产生很大的不同。例如:中国的“金丝小枣”译成英文“Golden Silk Small Dates”就会给外商留下该枣“长着蚕丝,形体小”的印象,这就彻底改变的中文中“金丝小枣”的特质,而变成一种怪异的食品形象。若把其译为“Honey-Sweet Dates”就会给顾客留下美好的印象,让顾客感受到这种枣是想弥一样甜的食品,而且Honey在英语国家中可以用来形容喜欢的人或物,更增加了这个产品的可接受度。在文化这一层面上讲,翻译的障碍就是在两种语言的接受者中要产生相同的文化意象才能达到宣传的效果。而对中国人而言,更喜欢有诗意的押韵的句子或是四字有韵味的翻译。
1.Good to the last drop.滴滴香浓,意犹未尽。(麦斯威尔咖啡)
2.Intelligence everywhere.智慧演绎,无处不在。(摩托罗拉手机)
3.M&Ms melt in your mouth,not in your hand.(M&Ms)只溶在口,不溶在手。(M&M巧克力)
从上面的广告词翻译,可以看出这些产品的广告在原语中的文化意象跟译入语的文化意象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虽然在表面的结构不对等,但是它们把产品所包含的信息已经深刻地,准备地传达给中国的消费者,他们也领略到原语文化中人们对这个产品广告的相同的感受。
三、社会习俗对广告翻译的影响
一个民族的习俗总会影响人们观察事物的角度,概括事物的方式。英汉民族文化的不同,对产品命名的审美观虽不相同,但是人们希望得到好运,驱邪避祸的心理去时息息相通。以此在翻译时必须要尊重不同民族的习俗,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否则非但不能得到接受还会让人产生抵触心理。例如:
金鸡鞋油,颜色有黑、棕、白、红、黄等。
Golden Rooster shot polish comes in black,brown,white,red and yellow。
国内的产品很多都习惯用“金”字,因为“金“在汉语里有多层意思,含义丰富。“雄鸡”在汉人眼里代表着一种雄赳赳气昂昂的姿态,表达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但是要是把这样一个积极意义的意象翻译成“Golden Cock”就犯了大忌,因为在英语里cock不仅指公鸡也是男性的生殖器的委婉语。这样的一种积极向上,准备蓄势待发的企业形象就因为这样的翻译就完全失去了自己本来的信息价值,而转变成一种低俗,不健康的广告传播。因此不注重社会习俗的研究就有可能会触及民族的禁忌,从而造成信息转播的断裂。
四、社会形态因素对广告翻译的影响
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人们形成的价值观,和对事物的认知态度都会大相径庭。在我国,我们大多强调集体主义,求同心理根深蒂固。每个人都认为别人都这么做,我也要这么做。这样的观念和态度在广告中也会有所体现。例如拉芳的广告语就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而美国人则非常崇尚个性,他们更注重自立,自信,追求个人价值跟个人梦想。因此广告语就把消费者都当成一个特别的个人,申明这个产品或服务是专门为消费者个人设计制作的。例如Gellette 公司为其Oral-B牙刷所作的广告中,便特别提出:“Ask your dentist which Oral-B brush is right for you”从上面这组广告可以看出,广告的设计者就是根据不同社会形态下人们的价值观来设计广告词,这样的广告词就很容易被大众接受。
五、结论
现在广告的翻译已经不仅仅限于语言结构上的对等,而是要综合目标语国家的文化、社会习俗、社会形态以及历史等多种因素才能准确地传达商品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让广告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传统的功能对等在语言上对广告翻译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在商业高度发展的今天,广告的翻译更要放在一个大的系统中来审视,考量,让广告翻译不仅达到商业目的,也能成为各个不同国家或民族之间交流的一种方式。(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参考文献:
[1]李马彩梅.国内广告翻译研究一览[J].中国科技翻译,第18卷 1期.
[2]李克兴.论广告翻译的策略[J].中国翻译,第25卷 第6期 2004年11月.
[3]蒋磊.谈商业广告的翻译[J].经贸翻译.
传统翻译研究强调原语和目标语在语言和形式上的对等,侧重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的好与坏的评判标准是译文是否与原文对等,译者比较没有自主性,译者的地位也长期得不到肯定,翻译者往往被比喻为戴着枷锁的舞者。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翻译研究开始出现了“文化转向”(culturalturn),该理论最早由霍姆斯提出,他在《翻译的名与实》(TheNameandNatureofTranslation)中首次使用了此概念,从此将翻译的研究拉向了更广阔的空间。一大批的学者为这个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有Zoha(佐哈)的多元系统理论,有操纵学派代表勒菲弗尔的意识形态观和描述学派代表Toury(图里)的翻译规范理论。其中勒菲弗尔的意识形态观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勒菲弗尔的操控理论在他的《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1]这本译论中得到详尽的论述。在这本书中,他指出翻译实质上就是译者在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标准的影响下对原文信息的摆布和重写的过程。这种重写的目的是译者使翻译以特定的方式适应特定的时代的体现。勒菲弗尔操控理论的提出突破了传统翻译研究的局限性,有些翻译中难以解释的现象,比如文本的选择和特定的翻译策略的选定就可以从意识形态的操控理论中得到解释。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这个理论的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著名的相关学者有王友贵﹑王东风﹑蒋骁华﹑孙艺风﹑王晓元等。《中国翻译》2003年第5期辟出专栏描写意识形态与翻译的关系,如王友贵的《意识形态与20世纪中国翻译文学史(1899-1979)》、王东风的《一只看不见的手———论意识形态对翻译实践的操纵》、蒋骁华的《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阐发与思考》[2-4]等等,从此开始了意识形态与文学翻译的关系的研究。
二、勒菲弗尔的操控理论
翻译研究文化学派的代表人物勒菲弗尔认为,翻译并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从原文文本的选择到翻译策略的执行,再到译文的编辑、阅读和评论,都是由不同的译入文化价值造成的,因此翻译是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取向的产物,是一种操控的结果。勒菲弗尔认为翻译应该与权力、政治、思想意识结合起来,强调翻译受到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的影响,其中诗学属于审美意识形态,赞助人所关心的还是译文的可接受性,主要还是意识形态的问题,因此归根结底翻译主要是受到意识形态的操控。[5]本文以勒菲弗尔的操控理论为理论框架,以林纾先生翻译的《黑奴吁天录》为主要案例进行分析。翻译特别是文学翻译是社会文化的产物,社会和译者自身的意识形态以及当时的主流诗学形式都会影响译者对文本的选择和翻译策略的选定。本论文通过理论描述和具体实例的分析,旨在论述意识形态对文学翻译的操控作用,说明翻译是社会文化的产物,文本和翻译策略的选择受意识形态的影响,译者并不是简单地复制原文而是具有主观能动性,译作的文学价值和社会影响不会输于甚至可能优于原作。
三、林纾生平及其主要译作
林纾(1852-1924年),字琴南,1852年出生于福建闽县(今福州)。林纾父辈经营盐业生意,但由于经营不善,经常亏损。他自幼好学,从小师从薛则柯学习古文,古文功底深厚。为生计所迫,他只好边读边教,31岁中举人,以后因屡试不中进士而放弃科举考试。林纾的思想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既有受西方新文化的影响而追求新思想,也有旧文化的痼疾难以摒弃,从而呈现出矛盾性。林纾并不懂英文,接触翻译是偶然之举,他最初和王寿昌合作,通过王口授、林纾笔录的方式翻译是出于遣散丧妻之痛,而译作《巴黎茶花女遗事》因其凄美的爱情故事以及林纾深厚的古文功底,在当时深受中国读者的欢迎,林纾因此名声大震,从此笔耕不辍20年。[6]虽然林纾起初翻译并不像梁启超那样是出于救亡图存,但是他后期的大部分译作都是以“开民智”、“救国”为目的,在他所译的《黑奴吁天录》序言中,他明确地表明他的目的:足为振作志气,爱国保种之一助。在不懂外语的情况下,林纾在20年左右的翻译生涯中与王寿昌、魏易、陈家麟等曾留学海外的学子们一起合作,先后翻译了近180多部西洋文学作品。很多西方著名作家是通过林纾的译作才被国人认识的,包括英国的莎士比亚、法国的大仲马、美国的斯托夫人、俄国的托尔斯泰等。林纾所译的这些西洋小说向国人介绍了西方的先进思想意识,开拓了人们的视野,让国人更形象地了解西方文化。林纾译作数量之多,文采之丰富实为近代译界之泰斗,林纾也因此留下了“译才并世数严林”的佳话。钱钟书先生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说:“最近,偶而翻开一本林译小说,出于意外,它居然还有些吸引力。我不但把它看完,并且接二连三,重温了大部分的林译,发现许多都值得重读,尽管漏译误译触处皆是。我试找同一作品的后出的———无疑是比较‘忠实’的———译本来读,譬如孟德斯鸠和迭更司的小说,就觉得宁可读原文。这是一个颇耐玩味的事实。”
四、意识形态与译本的选择
林纾于1913年2月2日在北京《平报》上发表了《译叹》一文,表述了他为救国而从事翻译的一片赤诚之心。在他1900年12月22日为《译林》月刊写的序中,明确指出只有发展翻译事业,才能“开民智”,才有可能抵抗欧洲列强。否则,就像“不习水而斗游者”一样愚蠢。这篇《译林•序》中有这么一段话:呜呼!今日神京不守,二圣西行,此吾曹衔羞蒙耻,呼天抢地之日,即尽译西人之书,岂足为补?虽然,大涧垂枯,而泉眼未涸,吾不敢不导之;燎原垂灭,而星火犹爝,吾不能不燃之![8]这里,作者的爱国热情跃然纸上!他把翻译的功能,比作疏导将枯之泉眼、复燃垂灭之火星!这篇序文,被阿英称作“实为翻译界之重要文献”。[9]在他大量的译作序跋中,他的有关译学思想的论述都集中在翻译的目的和功能上,一以贯之的就是爱国与救世。为爱国与救世而译书,林纾为后世的翻译工作者树立了一个光辉的榜样!康有为有诗赞扬林纾云:“译才并世数严林,百部虞初救世心。”①(《琴南先生写〈万木草堂图〉,题诗见赠,赋谢》)林纾选择翻译MrsStowes的UncleTom''''sCab-in(《黑奴吁天录》)是受当时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以及他个人爱国思想的影响。当时的社会正处于被列强欺凌的水深火热之中,爱国志士寻求各种救国的方式来富国强民。林纾是一个古文学家,笔是他最锐利的救国武器。当时的UncleTom''''sCabin在美国掀起了一阵热潮,林肯先生就曾对MrsStowes说:“Why,MrsStowes,rightgladtoseeyou!SoyouarethelittlewomanwhowrotethebookthatmadethisGreatWar.”(你就是引起这场美国内战的小妇人呀。)而当时中国的处境和美国黑人的状况十分相似,出于爱国、救国救民的翻译目的,林纾选择了翻译UncleTom''''sCabin。自19世纪50年代开始,在美华人遭殴打甚至被屠杀,而腐败的政府竟然不敢对美国政府提出交涉,华人受尽欺辱。林纾在当时选择翻译此书就是出于警醒沉睡的政府和国民起来反抗,争取权利和自由。如林纾在译文的序跋中就说到:近年美洲厉禁华工,水步设为木栅,聚数远来之华人,栅而钥之。一礼拜始释其一二人,或逾越两礼拜,仍弗释者。是书系小说一派,然吾华丁此时会,正可引为殷鉴。且证诸秘鲁华人及近日华工之受虐,将来黄种苦况,正难逆料。冀观者勿以稗官荒唐视之,幸甚!
五、意识形态与翻译策略的选择
勒菲弗尔认为:“ideologycouldberegardedasopinionsandattitudesacceptedinacertainsocie-tyatacertaintime.”(意识形态是指在某个时间里某个社会里被普遍接受的观点和态度。)林纾所处的年代是一个华人受尽欺凌的年代,中国文化在世界的地位已经沦陷,当时的知识分子纷纷站出来“强国保种”,翻译策略的选择也与增进民众的爱国意识和反抗精神有关,同时也是为了介绍国外的一些先进的思想和社会意识。
1.增译。在林纾的翻译里,经常采取增译的方法,目的是向国民介绍一些国外的文化也暗含自己的一些思想意识。如:例1Thebillofthesalearealreadysigned,andinHaley''''shands.[11]译文:因吾已自签押,彼理直而吾情曲,奈何?彼若气动,尽可以卷赴诉刑宪,则吾家所有将为诉而空。[10]有时,林纾进行适当的增译是为了增强对仗感,体现他良好的古文功底。如:例2Butthentherecametheeviltimes.译文:孰知日丽春浓之际,即为水流花谢之期。例3Stillwaterrundeepest.译文:凡极深之水,阴冷到底,转无风涛。浅濑恶溪,一望见底,而雷喷雪溅之声,转嘈嘈震耳。林纾采用增译是为了表达他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为了鼓舞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武装起来为自由而战斗。如:例4Thelongestdaymusthaveitsclose,thegloomiestnightwillwearontoamorning.译文:凡天色浓黑,必有破晓之时。人到苦恼烦冤,无可申诉,亦终有解脱之一日。从上几例可看出,虽然采取增译的方式不同,但他的目的是相似的,且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删减。我们知道UncleTom''''sCabin主要倡导的是基督教精神,而这并非林纾译介此书的原意,况且中国民众大多信奉佛教,如果根据原文直接翻译如此众多的基督教内容,那恐怕此译本在中国读者中很难引起那么大的共鸣。因此,林纾在处理这些宗教信息时总是小心翼翼,有些内容他就不客气的进行了删减。正如林纾在译序中说:“是书为美人著,美人信教至笃,故多以教为宗。故译者非教中人,特不能不为传述,识者谅之。”[10]如:例5“O,Tom!”saidQuimbo,“we''''sbeenawfulwickedtoye!”“Iforgiveye,withallmyheart!”saidTom,faintly.“O,Tom!DotelluswhoisJesus,anyhow?SaidSambo;“Jesus,thatisbeenstandin''''byyouso,allthisright-whoishe?”Thewordrousedthefailing,faintingspirit.Hepouredforthafewenergeticsentencesofthatwon-drousOne,……hislife,hisdeath,hiseverlastingpresence,andpowertosave.Theywept,———boththetwosavagemen.“whydidn''''tIneverhearthisbefore?”saidSambo,“butIdobelieve!—Ican''''thelpit!LordJesus,havemercyonus!“Poorcritters!”saidTom,”I''''dbewillingtobar’allIhave,ifit‘llonlybringyetoChrist!O,Lord!Givemethesetwomoresouls,Ipray!”译文:三蒲见汤姆死,乃曰:“汤姆果死,主人当有懊悔之时。”昆蒲亦视汤姆曰:“吾辈平日处尔果未善,幸勿为厉。”汤姆忽言曰:“吾尽赦尔罪恶,时有他奴饮汤姆以酒,又按摩伤处,状甚诚恳。”
3.归化(Domestication)。UncleTom''''sCabin主要传递的是基督教精神,这与当时中国民众的相差很远。中国民众大都信奉佛教,崇尚理学。由于两国文化的差异,在长期的生活中积累下来的与文化意识相关的表达方法区别也很大,但是,有些是可以找到相对应的表达,在这种情况下,林纾通常采取的是归化翻译,以满足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例6EvilrollsoffEva''''smindlikedewoffacabbage-leaf.译文:此女盖出水新荷耳。Cabbage-leaf指的是白菜叶,这在中国的文化背景里找不到与新生事物相关的关联,因此,作者将它改为“出水新荷”,符合目标语的文化背景,更易于中国读者接受。例7MrsShelbywasawomanofhighclass,bothintellectuallyandmorally.Tothatnaturalmag-nanimityandgenerosityofmindthatoneoftenmarksascharacteristicofthewomenofKentucky,sheadd-edhighmoralandreligioussensibilityandprinciple,carriedoutwithgreatenergyandabilityintopracti-calresults.译文:爱密柳者,贵家女也,识力高旷,心术惠懿,泾脱沟之第一闺秀也。恒人仁爱,特托空言,而爱密柳之为人,实于行为中推见其仁爱。“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可见,译者为了社会的主流意识和个人意识思想的影响,会对原作进行适当的修改,以期译文符合译入语的主流意识形态。例8Wal,she''''sclar''''crossJordan.Asabodymaysay,inthelando''''Canaan.译文:意里赛已过约旦河,到安乐窝中去矣。Canaan在旧约中指的是富饶之地,是上帝赐予以色列的领地。原文是一句富有文化意味的句子,而译者为减少接受语读者的阅读障碍对其进行归化翻译。例9“ObeyingGodneverbringsonpublicevils.Iknowitcan''''t.It''''salwayssafest,allround,todoasHebidsus.”译文:吾仅知违理者生乱,焉有合理而乱者,吾故未尝知之。上例是典型的归化例子。“理学”(LiXue)是起源于宋朝的一种哲学思想,主要讨论的内容为义理、性命之学,故称为理学。是融合佛、儒、道三教三位一体的思想体系,代表人物是朱熹。归化翻译不是对原文的扭曲和干预,而是消除读者对原文的理解障碍,使得译文更容易被目标语读者接受,从而引起更多的共鸣,启发他们去重新思考和审查他们自身的处境。
4.更改(Shifting)。晚清的翻译家在翻译作品时较少受原文本的操控,他们对原作是批判的接受,作品的选择与翻译策略的使用都有较大的目的性,或出于个人爱好或出于当时社会的主流意识需求。UncleTom''''sCabin对应的中文翻译是《汤姆叔叔的小屋》,然而,林纾个人似乎并不喜欢此名,他说“余恶其名不典,易以今名”。事实上林纾和魏易翻译这部小说的目的非常明确,主要是激起民众反抗的精神意识,因此,从翻译目的来看,似乎译成《黑奴吁天录》更为妥帖。例10也是采取更改的方式:例10I''''llfightformylibertytothelastbreathIbreathe.Yousayyourfathersdidit,ifitwasrightforthem,itisrightforme.译文:盖吾之自由,必与持压力者抵死争之,必胜而后已。且美国之自由,美国同英伦力争而得。今吾之自由,必当力与美人争之。林纾翻译的目的是激发民众对自身处境的思考,因此,适当的更改并不影响读者对整篇著作的理解,就如林纾在译序中所说:“华盛顿以大公之心,官其国不为私产,而仍不能弛奴禁,必待林肯奴籍始幸脱,迩又浸迁其处黑奴者,以处黄人矣……黄人受虐,或加甚于黑人……方今嚣讼者,已胶固不可譬喻;而倾心彼疾者,又误信西人宽待其藩属,跃然欲趋而附之。则吾之书足以儆醒之者,宁可少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