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15:25: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完善村庄规划
1、村庄建设要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进行,充分利用符合规划建设条件的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地、现有住宅用地和村庄周边荒地,做到集约用地、合理用地。
2、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新批房、原址翻建房、移址翻建房、南屋、厢房等住房,研究制定出地基标高、房高、檐高、房宽、外墙颜色等具体标准或指导意见,真正做到“建房有标准,放线有依据”。在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行为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3、各村务必于2011年9月29日前将村庄建设规划、建设标准(指导意见)报区管委批准,并报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备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未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村,一律不予办理新建审批手续,不予批准住房建设。
二、规范住房建设
1、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得批准。
2、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规范建设,村民在进行新建、原址翻建、移址翻建南屋、厢房等住房审批时,国土资源管理、建设管理部门要做到“两到场”,即要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依法批准后,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到场实地进行放线、验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3、申请移址翻建的,应腾出旧宅基地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否则,不予报批新宅基地使用手续。
三、严格审批程序
1、各村要对本村的住房建设进行严格监管,未经审批进行原址翻建、南屋、厢房建设的,要责令停工,依法审批后方能复工,否则,由国土、规划、城建部门依法查处。
2、畜牧养殖、农业种植、水产养殖等生产性项目临时性住房的新建或翻建,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否则强行拆除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3、住房建设按照户申请、村集中上报、区酌情按批次审批的程序进行。每月的25日至28日由各村集中上报到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四、加强监管
1、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所在村村庄规划和住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挂村领导担负领导责任,包村干部担负审核监管责任,参与各项会议,深入申请户调查了解,严格把关。对本意见,各村要视情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专题学习和传达,并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渠道广泛宣传。
2、国土所、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控制各建房户的建设规模,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各村要派专人对住房建设进行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年11月,县委、县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村镇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加快建设步伐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在我县村镇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指导和推进作用,确保了我县村镇建设工作的有序健康开展。为进一步发挥村镇规划在村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村镇生产、生活、生态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更扎实推进我县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几点补充意见:
一、注重规划先行,切实做好新一轮村镇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
各乡镇要切实把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会同县建设局对不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乡镇、集镇总体规划,依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时组织进行新一轮总体规划的调整或修编。规划应当立足村镇特点,突出资源节约、环境优美、提升层次、适度超前;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规划原则,符合国家、省城乡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并主动融入到跨越式发展需要,做到总体规划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统筹考虑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口规模、发展前景等因素,处理好生产、生活、休闲、交通、环保五大要素关系,重点做好新村建设、旧村改造、农村建房和各种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规划完成时限,到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要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或调整工作;村庄规划要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确保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所有行政中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根据“城关镇按照市区标准、小城镇按照县城标准、行政中心村按照城镇标准”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新一轮村镇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县建设局提供技术指导。县财政适当安排专项经费,解决村镇规划资金问题。对山区或经济欠发达的自然村,可先单独编制简明适用的村庄建设规划或整治规划,待条件成熟再逐步完善。
二、注重建设有序,着力形成设施配套、特色各一、环境美化的建设格局
要切实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建设。一是规范村镇建房行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要求,抓好新村建设、旧村改造的规划引导,对土地进行整合利用。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要实行“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建设、综合开发、分片实施”的办法,推进农村新型住宅建设,停止办理个人零星用地、零星建设审批。其它乡镇也要规划若干个集中建设的住宅小区,严格控制对个人零星用地、单独选址建设的审批。对分散、零落的农村住户,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群众自愿的原则,结合土地整治、拆旧建新,引导群众向集镇、居住小区集中。二是逐步完善配套设施。构建功能明确、等级结构协调、布局合理的乡镇道路网络,重点抓好过境路、主干道、镇区出入口、停车场的建设和改造。县城周边乡镇要开通公交线路,并尽量将周边村庄纳入公交线路覆盖范围。加快供排水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建设,逐步完善污水管网。扩大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覆盖范围,把所辖村庄垃圾一并纳入设施处理范围,有条件的要根据县城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的要求,将周边乡镇垃圾纳入处理范围。尚未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乡镇,要根据需要妥善选址,建设一座以上垃圾中转站或无害化处理场。三是体现建筑特色。注重城乡建筑特色设计,充分展示村镇建筑特色风貌,在建筑物的高度、体量、立面、色调等方面,要与当地人文历史、风俗民情、地域状况等相和谐,沿承村庄历史文化风貌。四是保护生态环境。注重保护村镇生态环境,实施村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水体、大气污染,控制污染源的排放。结合城乡绿化一体化,搞好乡镇所在地的园林绿化工作,发挥自然山水与乡土树种的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加快以行道树和街头绿地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建设。乡镇中心区内应规划建设一处公园,条件较好的镇村,可规划建设健身中心或农民休闲公园。
三、注重管理规范,全面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
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执行村镇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建设,不得随意调整和修改规划;确需调整修改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禁止村镇居民违反村庄、集镇规划建设住宅,对不按统一规划乱占地、乱建房的,实行严查严罚,坚决整治纠正,确保村镇规划落到实处。要科学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相互衔接。建立健全按规划实施的批地建房制度,严格旧宅基地退出管理,探索“旧宅基地退出保证金”制度,加快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流转,但仍然保留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鼓励村民对多余和空置的住宅用地在本村之间进行调剂使用;做好废弃杂地调查摸底和造册登记工作,但不确权发证,只将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原有人名下作为其土地置换指标,今后如该建筑物所有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申请宅基地时,可以在法定宅基地面积内使用置换指标获得新的宅基地,申请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费不予收取,原面积不足部分优先按程序报批,但需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农村村民申请新的住宅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乡镇总体规划,并按照“一户一宅”原则,旧住宅用地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新住宅用地由村委会负责统一规划安排,统一负责置换。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鼓励农村村民按照规划要求集中统一建设住宅小区,严格执行农村建房优惠政策,引导鼓励规范有序建房。要加快推进县城建监察部门职能向乡镇延伸,有条件的乡镇要尽快建立城建监察中队,强化乡镇规划监督指导职能,完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镇区管理整治作为突破口,强化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旧区改造、土地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示范带动,典型引路。调整充实县、乡镇村建机构人员队伍,加快引进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乡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确保专人专职从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实行乡镇村建服务中心人员联合执法,壮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力量。要积极探索垃圾收集、中转、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环卫人员监管办法,建立健全村镇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维护村镇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村镇建筑工程质量。要持续推进村容整洁。深化家园规划、家园整理、家园清洁、家园绿化活动,加强薄弱环节,提升工作水,加强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和人居环境优化。
当前,新医改政策向社会公布后,越来越多的医院都在想方设法克服管理的瓶颈,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以应对新形势的要求;而医院的综合实力不仅仅局限于医院的硬件设施和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还包括医院的文化内涵和外在形象,医院文化是医院综合实力中无处不在的软因素,它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因此,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我院将把2009年作为医院文化建
设年,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院开展医院文化建设活动,以“树立医院品牌、提供人性化服务、激励职工积极性”为主题,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立足点,逐步沉淀铸造起一持久的、具有我院独特风格和特色的医院文化,为确保我院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文支撑。现就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恰逢我院建院60周年,也是促进医院迅速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尤其是新形势下全党上下都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就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县域内的医疗服务中心,我院要想发挥自身优势,克服不足,必须发挥精神、作风、形象等“文化”层面的功效,才能全面、健康、快速、持续地创新发展。因此,我院这次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就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医院品牌、提供人性化服务、激励职工积极性”为主题,在院党总支、院委会的领导下,主动迎合新医改政策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物质、精神和政治三大文明同步推进,确立“理念、行为、视觉”三大文化识别系统,务求医院文化建设“建立于医院,受益于病人”,促使我院在县域同行业内继续发挥核心、主导地位,并保持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将医院文化融汇于各项工作中、渗透于职工言行中、植根于头脑中,逐步形成严谨务实的管理氛围、以德取才的人才氛围、钻研奋发的学习氛围、和谐愉悦的人际氛围、视野开阔的创新氛围,并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用共同的价值观凝聚员工树立爱院如家的团队精神。通过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院职工人人都围绕“理念、行为、视觉”三大文化识别系统想问题,办事情,自觉约束自己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提升管理层次,打造人才磁场。坚持“员工第一”的管理理念,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老敬贤。通过加大对各类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对有本事、做出贡献的人给予重用、重奖,充分发挥人的潜能,使我院成为吸引全县优秀人才聚集的磁场。三是提升服务层次,打造患者磁场。通过增强特色优势、加强专科建设、与上级医院开展技术合作、远程会诊等方式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简化就医程序,提供人性化服务,做到“用技术吸引患者,用服务留住患者”,使我院成为吸引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首选的磁场。四是建立机制,创建学习型医院。创建学习型组织是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医院只有成为学习型组织,才能不断超越自己,超越对手;全体员工要联系实际,边学边用,切实把这次文化建设的过程变成学习的过程。五是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问题尽职尽责。新医改政策在明确我国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同时,亦提出了“以人为本”,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广大医务工作者要越来越追求“文化”层面的东西,不但技术要好、服务要佳,而且收费要合理、环境要优美,以满足病人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六是创建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提高医院的凝聚力、向心力。通过优秀的医院文化把全体员工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引导员工积极进取,同心协力,以极大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自觉地为更高的目标而奋斗,从而为医院建设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医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医院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院职工人人参与,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为加强对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我院将成立医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当然的本科室文化建设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文化建设的责任,把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文化建设的排头兵。
四、具体内容
医院文化建设的过程,实质上是医院历史经验、历史传统总结扬弃的过程。我院经过历届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形成了很多“鄄医人”的优良传统和特有品格:如“质量、爱心、奉献”的六字院训,“团结严谨、求精务实、开拓奉献”的十二字医院精神,“发展医院、服务人民、富裕职工”的十二字办院方针,“真诚让每一位患者满意”的经营理念。同时也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一些同志大局意识、团队精神不强,学知识、钻业务、比技术、搞项目的气氛不够浓厚;为病人主动服务的自觉性尚未形成;会场上还时常出现台上大声讲,台下小声说的情况等,这些都是一些不好的医院文化,需要通过文化建设,自觉地加以克服。我院文化建设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其他医院文化建设当前,新医改政策向社会公布后,越来越多的医院都在想方设法克服管理的瓶颈,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以应对新形势的要求;而医院的综合实力不仅仅局限于医院的硬件设施和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还包括医院的文化内涵和外在形象,医院文化是医院综合实力中无处不在的软因素,它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因此,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我院将把2009年作为医院文化建
设年,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院开展医院文化建设活动,以“树立医院品牌、提供人性化服务、激励职工积极性”为主题,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立足点,逐步沉淀铸造起一种持久的、具有我院独特风格和特色的医院文化,为确保我院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文支撑。现就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恰逢我院建院60周年,也是促进医院迅速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尤其是新形势下全党上下都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就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县域内的医疗服务中心,我院要想发挥自身优势,克服不足,必须发挥精神、作风、形象等“文化”层面的功效,才能全面、健康、快速、持续地创新发展。因此,我院这次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就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医院品牌、提供人性化服务、激励职工积极性”为主题,在院党总支、院委会的领导下,主动迎合新医改政策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物质、精神和政治三大文明同步推进,确立“理念、行为、视觉”三大文化识别系统,务求医院文化建设“建立于医院,受益于病人”,促使我院在县域同行业内继续发挥核心、主导地位,并保持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将医院文化融汇于各项工作中、渗透于职工言行中、植根于头脑中,逐步形成严谨务实的管理氛围、以德取才的人才氛围、钻研奋发的学习氛围、和谐愉悦的人际氛围、视野开阔的创新氛围,并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用共同的价值观凝聚员工树立爱院如家的团队精神。通过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全院职工人人都围绕“理念、行为、视觉”三大文化识别系统想问题,办事情,自觉约束自己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提升管理层次,打造人才磁场。坚持“员工第一”的管理理念,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老敬贤。通过加大对各类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对有本事、做出贡献的人给予重用、重奖,充分发挥人的潜能,使我院成为吸引全县优秀人才聚集的磁场。三是提升服务层次,打造患者磁场。通过增强特色优势、加强专科建设、与上级医院开展技术合作、远程会诊等方式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简化就医程序,提供人性化服务,做到“用技术吸引患者,用服务留住患者”,使我院成为吸引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首选的磁场。四是建立机制,创建学习型医院。创建学习型组织是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医院只有成为学习型组织,才能不断超越自己,超越对手;全体员工要联系实际,边学边用,切实把这次文化建设的过程变成学习的过程。五是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问题尽职尽责。新医改政策在明确我国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同时,亦提出了“以人为本”,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广大医务工作者要越来越追求“文化”层面的东西,不但技术要好、服务要佳,而且收费要合理、环境要优美,以满足病人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六是创建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提高医院的凝聚力、向心力。通过优秀的医院文化把全体员工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引导员工积极进取,同心协力,以极大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自觉地为更高的目标而奋斗,从而为医院建设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医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医院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院职工人人参与,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为加强对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我院将成立医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当然的本科室文化建设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文化建设的责任,把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文化建设的排头兵。
一、简化审批程序
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办公、集中会审、分头承办、限期办结”,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验资、注册及开工建设等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
对属平遥县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只要符合国家企业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报批手续齐备,管委会在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营业执照并转交投资商;对在平遥县审批权限外的项目,管委会在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营业执照并转交投资商。
二、优化投资环境
工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园区管委会一个窗口对外,各种检查评比、费用收取必须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和管委会许可,方可进行。
三、基础设施配套
工业园区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实行“六通一平”(即建设主干道和次干道,配套邮电通讯、宽带网,供电、供水、排水,建设场地平整),逐步实现整个园区的绿化、美化、亮化,将园区建设成为高标准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四、土地使用政策
工业园区内土地使用,如属租赁性质,前三年土地租赁费由县政府承担,但每亩土地企业需垫支3000元,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以后在综合设施租赁费中逐年抵顶。三年后,土地租赁费由企业支付,每亩租赁费为300—1500元。
企业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每亩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税费),并视项目投资规模、产品科技含量、发展前景等情况予以相应优惠。
五、人才、户口、用工政策
工业园区内企业所聘的各种人才,其劳动关系可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同时由公安局负责办理户口手续;属国家干部或聘用制干部身份的,可在档案中保留原身份;符合国家晋级、调资条件的,由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政策办理晋级调资手续。
工业园区内企业中的经理级管理人员属外地城市户口的,可直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属农业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并免收一切费用;董事会成员未成年子女的入园、入学可按本人意愿安排,并视同本地居民收费。
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经劳动部门备案,免收手续费和订立劳动用工合同成交费,用人单位除可使用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外,也可以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但需经劳动部门审批,如劳动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该合同文本即可使用。
工业园区内从业人员如须办理暂住证的,经公安机关备案后免收管理费。
六、扶持政策
从搬迁到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达产达效后的当年新增税金和新建企业达产达效后的上交税金的地方留成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返还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用于扶持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前三年返还管委会80%(其中:20%用于园区的继续建设,70%用于扶持企业,10%建立工业发展奖励基金);第四年至第六年返还50%(其中:30%用于园区的继续建设,60%用于扶持企业,10%建立工业发展奖励基金);第七年以后每年返还管委会10%,主要用于园区继续建设和建立工业发展奖励基金。
七、招商引资奖励
凡是为工业园区内引入内、外资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给予奖励,奖金来源为工业发展奖励基金。
1、独资经营项目(含内资):对引进独资项目者,实际到位投资固定资产在500—3000万元(有证明手续)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按1%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到位资金折算成人民币,奖金以人民币支付),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其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2、合资、合作经营项目:对引进合资、合作项目者,在外部(平遥县外)资金到位后,比照独资经营项目奖励办法,按外部出资额给予奖励。
3、如引进500万元以下符合高新技术项目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项目经工业园区管委会确认后,给予到位资金1%奖励。对引进外资大项目,如世界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含独资、合资、合作)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除按以上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外,政府按下列标准另外奖励:
实际投资金额在2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之间(含30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20万元。
实际投资在3000万元美元至5000万美元之间(含5000万元美元),奖励人民币30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在5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之间(含1亿美元),奖励人民币40万元。
经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认定后,管委会从所设立的奖励基金或财政资金中对引进项目、资金或技术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每次奖励只奖励一个认定的引进者,奖金兑现不超过六个月。
强化镇、办药具发放主渠道的管理服务功能,为进一步加强药具管理工作基础。促进药具发放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市计划生育药具站关于开展创药具工作先进乡镇、办事处活动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区全面开展创建药具工作先进镇、办活动。现对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依照国家计生委提出的药具工作“要在改革上提速、服务上提质”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采取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发放到位、突出优质服务等三项措施,全面提高镇、办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水平。通过“药具工作先进镇、办”创建活动,推动我区药具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规范、便当和高质量的药具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镇、办药具服务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符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的药具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完善服务记录,真正达到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制度依据,每个工作环节都有规范有标准。对工作制度、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与年终的目标考核、奖优的活动相结合,促进镇、办事处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抓实药具发放到位和随访服务工作。各镇、办要进一步摸清使用药具人员底数。按人发放经具,本着“满足需要、防止浪费”原则,按月、按量、按人发放到位。健全药具发放随访记录,确保常住及流动人口免费药具的发放到位率达到100%对使用药具人员加强随访,严格落实镇(办)村(社区)两级对使用药具人员的随访率,掌握使用药具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保证育龄群众使用避孕节育药具的平安有效。
(三)开展药具个性化管理服务。坚持“主动发放和需求服务相结合。针对用药具对象的年龄阶段、身体状况、品种喜好等多样化需求,提供知情选择和随访指导服务。药具随访按类别进行服务,对40岁以上使用口服药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建立重点人群服务档案,做到药具发放到手、药具知识宣传到户、药具使用随访指导服务到人,实现药具服务的个性化,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药具政策、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实行工作周记制度,提高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采取以会代训、现场提问、试卷考试等方式,强化药管员的服务技能、岗位职责、工作规范,提升服务能力。紧密结合村级工作实际,针对性的抓好村级药具干部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村药管员为育龄群众提供药具优质服务的意识和服务技能。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加强药店及保健品店的清理清查力度,确保无免费计生药具流入市场现象,每两个月一次,一年不少于六次。
(六)开展避孕节育需求信息调查。全区育龄群众中开展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需求信息调查。以便更好的指导工作,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考核评比
为促进全县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不断推动畜牧业向规模、高效、安全、环保、节能发展,切实改变养殖发展环境,持续增加养殖效益和农民收入,加快畜牧强县建设步伐,实现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新突破,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畜牧强县、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高畜牧业整体效益为核心,依托资源优势,全力推动规模健康养殖及畜产品加工业发展,统筹推进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实现养殖大县向畜牧强县的跨越。
二、发展目标
通过政策、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的扶持,大力推进规模健康养殖发展,用3-5年时间,扩规模、提标准、增效益、保安全,逐步实现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县猪、牛、羊、鸡饲养量分别达到61万头、10万头、30万只、1900万只;肉、蛋、奶总产达到20万吨以上;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5%;打造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力争每年新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15个。到“十二五”末,全县各类规模养殖场(区)累计新增60个以上。通过县财政持续扶持,力争拉动包括房地产、煤焦等行业在内的社会资金5亿元以上转投畜牧产业,带动全县1/3农户从事畜牧行业,形成养殖、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畜牧生产产业链,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步增加。
三、工作重点
(一)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规模健康养殖。
依托我县资源优势和蛋鸡基地县政策优势,突出发展蛋鸡,大力推进猪、牛、羊养殖,形成“猪鸡牛羊四轮驱动、四大畜种各显神通”的发展局面。今后五年要拿出专项资金持续扶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转变饲养方式,提升饲养标准,扩大饲养规模,增加养殖效益。
1、建设任务。除古陶镇、孟山乡外,其余12个乡镇每年至少按标准完成1个养殖小区(场)的建设任务。
2、建设标准。重点发展蛋鸡3万只以上、生猪2000头以上、奶牛100头以上、肉牛500头以上、肉羊2000只以上、肉鸡肉鸭5万只以上的规模健康小区(场)。
3、强化扶持。今后五年,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新建和改扩建养殖小区(场)予以扶持。凡是当年已提交申请且由县畜牧中心统一规划设计后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养殖小区(场),根据不同畜种和建设规模,按标准进行统一补贴。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的信贷扶持,对建成并验收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场)优先予以扶持。畜牧、农业、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对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优先予以捆绑扶持。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积极推广先进养殖技术,促进科技转化。加速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大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搞好畜牧业集成技术创新。
一是重点推广养殖小区规模生产技术、瘦肉型猪配套养殖技术、高产奶牛繁育与规范化饲养技术、优质牛羊经济杂交技术、禽类生产技术、疫病综合防控技术、全株玉米青贮及秸秆利用技术、配合饲料生产应用技术、活性乳酸菌饲料添加饲养技术等。
二是重点支持建设1-2个奶牛、肉牛、生猪、肉羊、家禽等各类畜禽高代次的种畜禽场,配套建设2个以上一、二级繁育场。加强人工授精改良站点建设,通过政府建设和企业自建,培训200名技术人员,形成7个瘦肉型猪站点、14个良种牛站点、4个良种鸡站点的人工授精改良网络。同时,加大对畜禽良种引进、繁育和推广的支持力度。到2015年,鸡、猪、奶牛、肉牛、羊良种覆盖率要分别达到100%、90%、95%、80%、50%。
2、健全防控体系,提升疫病防控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县、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平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要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体系,实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重点强化县级兽医部门的责任和力量,逐步补足缺员,建立布局合理的骨干防疫队伍和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是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每个行政村须配备1名村级防疫员的要求,补充114名村级防疫员,完善以县、乡、村为主干,以防检疫人员为支点的疫情测报网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科学指导疫病防控。不断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物资不少于30万元。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提高快速反应和果断处置疫情的能力,县级组建15人的技术专家组和120人的应急队伍,各乡镇要成立不少于100人的疫情应急队伍。
三是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用3年时间,逐步解决杜家庄乡畜牧兽医站无站址和香乐、襄垣、南政、中都、段村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危房改造,以及东泉镇畜牧兽医站办公场所面积不足的问题。改扩建县级畜产品安全检测化验中心,并把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全县疫病防控提供技术保证。启动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为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四是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
3、强化执法监督,保障畜产品安全。切实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行业管理,严格执法监督,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一是强化动物检疫。切实抓好动物产地、运输、屠宰检疫,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进入市场。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对养殖、生产、加工、经营动物产品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对生产、销售、使用兽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监管,严禁使用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有害、有毒兽药饲料,严格控制药物残留超标。
三是实行市场准入。凡进入我县的动物产品、兽药、饲料均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备案追溯制度,严禁病害动物产品和伪劣兽药、饲料进入我县。
四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各单位、各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逐项落实。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存有恶意添加违禁物行为的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突出龙头建设,提升产业化水平。按照“上联市场、下联千家万户”的要求,不断强化龙头企业建设,积极发挥龙头企业的桥梁纽带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在发展方向上,继续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突出实施几个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优、设施水平先进、具有样板和示范作用的精品畜牧业工程,提高畜牧业产业化水平和层次。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力强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提高深加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把重点放在冠云、龙海、国青、全根等加工型和流通型企业的培育壮大上来,提高企业带动发展能力。
二是在发展方式上,重点抓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资畜牧业,逐步使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成为畜牧业生产新的经营主体,致力提高畜牧业基地化水平。充分整合项目、资金、服务等优势资源,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特别要扶持冠云牛肉、同盈鸡蛋、辰宇鸡肉等特色产品向规模化、工业化方向发展,提高产品档次和竞争力。
三是在经营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产业化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契约制、合同制、会员制、股份制等形式,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市场+饲养场+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户)”等经营模式,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是在发展重点上要抓好“三创”。一是创新品种。培育、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提高生产能力,为健康畜牧业提供良种保障。二是创优品质。加强畜产品质量建设,加大无公害畜产品基地监管力度,提升无公害绿色产品档次。三是创响品牌。积极拓宽“冠云牛肉”、“同盈鸡蛋”、“辰宇鸡肉”等品牌效应,加强新品牌的培育创建,努力新增10个以上注册商标。狠抓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与标准化生产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养殖小区(场)污物治理相结合,与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相结合,与畜禽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相结合。通过建设养殖示范小区(场),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根本改变,逐步实现畜牧业转型跨越发展。各乡镇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奖惩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要把畜牧产业发展(包括畜禽饲养量、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等)作为考核各乡镇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县畜牧中心要严格按照畜禽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畜禽养殖小区(场)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的技术支撑作用,从品种引进、饲养管理、疫病防治、严格消毒、封闭管理等多方面对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严格把关,提供全方位服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疏缓资源环境约束瓶颈,构建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宜居的生态环境体系、安全的生态支撑体系和生态的社会文化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和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坚持发展第一、环境优先,遵循生态经济规律,遏制牺牲环境和以生态换经济的粗放型发展;坚持重点突破、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一岗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所提高,城乡生态系统功能得以增强,生态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综合质量稳定良好,完成5个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基本形成城乡环保一体化均衡发展基础。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显著上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以及消费模式,经济社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14个郊区(市)县80%以上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全市达到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基本形成城乡环保一体化均衡发展优势,基本建成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级生态市。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建立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
1.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生态市建设重点保护区的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禁止建设除国家规定许可以外的项目;控制限制开发区的土地开发规模和强度,限制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加快优化开发区的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提升生态经济效益。
2.转变发展方式。推进ISO14000环境认证;培育优势产业及优势环保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落后工艺、产能退出机制。
3.完善政策导向。健全特许经营制度,落实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垃圾与脱硫发电等优惠政策;制定排污权交易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水源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保护的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机制,建设“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
(二)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体系。
1.加强环境整治。深入推进流域整治和雨污分流工作,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备用水源建设;综合治理扬尘、燃煤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噪声及油烟污染;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与综合利用体系。
2.突出生态保护。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协调农村聚居点与自然生态环境关系,均衡城市绿地与乡村耕地、基本农田布局;加快推进198区域生态建设整治和各类保护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防止外来有害物种侵入;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台账。
3.加快生态恢复。实施组团式、复合型城市群发展战略;疏缓径流污染、湿地退化、“热(浊)岛效应”、酸雨影响、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生态制约瓶颈;加快地震灾区生态恢复,推进建设人工生态系统,加快恢复城市区域生态承载能力。
(三)构建安全的生态支撑体系。
1.构建诚信体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行为等级定期审核和评估制度,定期通报优秀环保信用企业和环保诚信污点企业名单,实施评优创先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2.完善预警体系。健全重大生态环境灾害预警系统,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环境灾害应急监测和环境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生态遥感监测为主、地面监测为辅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专业队伍等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健全监管体系。明晰环境监管职责,形成全覆盖、网格化的监管体系;逐步开展土壤、核与辐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态质量等领域的监测监管,形成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环保会商、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制度。
(四)培育生态的社会文化体系。
1.倡导绿色文化。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生态文明观;将环境保护意识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绿色环境文化。
2.创建绿色单位。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村镇、绿色企业、绿色工地、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创建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加快推进生态区(市)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建设。
3.鼓励绿色消费。增强绿色出行和节水、节电、节能环保意识,推广清洁能源改造和使用;支持生产使用绿色、有机、无公害生态产品,抑制过度包装,避免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制定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推进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成立成都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协调、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
(一)组织实施通信枢纽重大基础工程。按照《*通信枢纽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形成海量数据从传输、交换、存储、灾备到计算、处理的基础技术承载能力。
1.加快建设国际直达专用电路项目。支持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建设*至国际互联网出入口的直达电路,争取配置带宽资源,形成汇聚西南、辐射西部的国际通信传输能力。
2.加快建设西部网络交换项目。加快推进中国电信“西部信息中心”、中国移动“南区交换枢纽”和中国联通“西南通信枢纽”工程建设,实现*至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重庆、昆明、兰州等8个方向的光缆出省数达30条以上,干线传输带宽达8000Gbps以上,城域网出省带宽达450Gbps;加快推进电信、移动、联通、教育、科研、经贸等互联网网际同城互联,积极争取国家在*部署实施互联网直联枢纽规划建设,形成面向西部的互联网网际通信能力。
3.加快建设数据存储与灾备项目。加快推进中国电信*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容工程、万国数据公司“*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积极促进中国移动*IDC落户投建。形成可容纳3.8万台服务器托管能力和2万TB数据存储灾备能力。
4.加快建设高性能计算中心项目。积极促进曙光信息产业公司与相关企业、在蓉科研院校的合作,推进*大型商用超算中心建设,形成200万亿次/秒的数据计算能力,实现大型科学计算与密集数据运算的综合应用和海量数据存储与海量数据计算的高度融合。
5.加快建设无线城市基础项目。按照全域化、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实施3G(包括TD-SCDMA、CDMA2000和WCDMA)基站及传输体系的建设,加快推进基于WiFi的热点区域无线宽带网建设,继续推进全域*无线覆盖“无盲点工程”,为无线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网络保障。
6.加快建设广播电视基础网络项目。继续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实现数字电视双向互动;实施广播电视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现数字电视的综合应用;大力发展手机无线数字电视(TD+CMMB)并积极争取国家在*部署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区域交换枢纽及信息数据中心试点项目;开展TD-MBMS+TIVC电视广播组播试验网和网络电视(IPTV)试点建设。
7.加快建设应急指挥通信专网项目。在现有网络覆盖基础上,实现物理范围和应用领域的双向延伸和通信终端基于系统与应用的双向摆渡,构建天地一体、综合应用的城市应急指挥集群调度通信体系。
(二)组织实施通信枢纽重大应用工程。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为通信枢纽基础体系建设提供消费市场和应用保障。
1.加快建设无线城市应用项目。引导相关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内容开发商和服务支持商合作,加快建设“无线城市开放式多媒体综合应用服务平台”;推进“多媒体呼叫中心”、“数字音乐公园”建设和“无线音乐基地”扩容;推进“无线移动天网”向城市管理和便民视频信息查询等综合应用方向发展;支持信息服务商与网络运营商联合建设面向全国的网游多媒体运营及服务平台,打造*“手机游戏工厂”;加快推进“温江金马无限城”建设,打造数字产业与休闲旅游、生态居住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无线政务应用,广泛开展基于无线*门户平台和无线移动终端设备的公共服务。
2.加快建设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平台项目。整合技术、产业和市场资源,引导企业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区域电子商务综合门户”;鼓励有技术、产业和服务优势的企业共同建立“电子商务安全支付服务平台”,构建集信息、产品展示、商品交易、网上展会、电子支付、物流配送、信用咨询和安全认证于一体的本地电子商务和物流体系信息综合平台。
3.加快建设基础数据资源体系项目。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推动法人单位数据库和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开放共享;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和宏观经济数据库、自然资源数据库、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4.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应用项目。深化和扩大政务门户网站、并联审批、电子监察等系统的应用范围;加快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应用体系开发;建立完善工业园区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引导企业开展信息化技术改造。
5.加快建设社区信息化应用项目。以社区为载体,通过实施数字社区应用示范工程,推进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信息服务、数字文明城乡一体化发展。
6.加快建设无线射频识别综合应用项目。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交通管理、物流配送和城市危险源、特种设备监管等领域广泛推广RFID(无线射频识别)管理;引导企业投资建立RFID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和运行服务综合平台。
7.加快建设*高新区“E托邦”项目。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规划建设基于互联网理想城市发展思路的“E托邦”项目,打造具有创新网络、创新环境和创新生活的现代高科技园区。
8.加快建设*空间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项目。加快推进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实施和四川应用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空间信息的技术体系、资源体系和服务运行体系。
(三)组织实施通信枢纽重大产业工程。推进信息化与信息产业互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为通信枢纽基础建设和应用推广提业支撑,带动现代产业体系发展。
1.加快建设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实施农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信息网络为支撑、信息处理为内容,打造具有技术集成化、过程机械化、经营信息化和远程数字化、可视化特点的现代农业;实施工业企业信息化改造示范工程,实现设计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经营管理信息化,推动现代制造业加快发展;实施服务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加快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平台建设,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2.加快建设安全存储产业基地项目。加快推进华为-赛门铁克公司绿色节能安全存储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支持EMC、HP、IBM、ORACLE等国外知名企业加大在蓉研发生产投入,加强与本地信息安全研发生产企业的产业协作,培育和打造具有本地特色和安全特征的存储装备产业集群。
3.加快建设3G通信产业基地项目。加快推进国内重点通信企业在蓉建立新一代无线通信射频研发中心,引导其在蓉建立产业化基地;围绕3G技术体系,支持国内外知名通信设备研发、制造企业在蓉建立基站设备、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研发制造基地;围绕3G应用体系,支持软件、数字媒体、动漫和信息服务企业在蓉聚集发展,开展内容开发、技术咨询和网络服务等业务;支持平台开发企业集聚*,建设移动信息产业园和孵化园,做大做强芯片、终端和系统装备等移动信息产业,形成移动互联网产业体系;积极推进*高新区西部通信科技研发与增值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围绕通信芯片、整机、应用软件及安全等核心技术,完善通信研发产业链,将*打造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通信科技研发与增值服务产业基地。
4.加快建设RFID产业基地项目。围绕RFID芯片研发、标签封装、软件嵌入、安全保障和应用推广开展产业链招商,引入RFID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和配套企业,形成RFID产业集群。
5.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产业化项目。争取国家将*列为NGB建设首批试验城市,加快建设NGB西部核心交换节点和内容交换节点,确立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枢纽地位;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业开展NGB专项科研攻关、项目研发及标准制定,形成NGB产业联盟;整合IT制造、软件开发和数字内容、数字传输、网络运营业态,积极培育和打造国家NGB产业化基地。
6.加快建设数字多媒体产业基地项目。支持数字动漫、网络游戏、音效制作、现代传媒、电子广告和网络运营等企业大力发展内容开发、数字生活、数字发行、网上营销、体验展示、竞技比赛和推广应用等业务,培育数字多媒体产业集群。
7.加快建设通信卫星产业基地项目。整合我市卫星通信资源,支持本地卫星通信骨干企业发展壮大;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加快推进国家通信卫星产业基地的申报和建设;加大卫星通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标准制定,加强应用技术研究,推动卫星通信装备、成套设备和终端全谱产品生产,积极培育通信卫星产业集群。
二、总体要求
(一)目标定位。在巩固西南地区通信枢纽地位的基础上,将*打造成为汇聚西部、服务全国和沟通世界的国家级通信枢纽。
(二)突出特点。充分利用试验区建设、灾后重建等特殊政策,借助现代通信、网络、信息等技术资源,突出先进性、系统性、资源集聚性和综合创新性等特点,打造集资源、技术、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通信和信息服务产业体系。
(三)提升水平。着力提高国际通信保障能力、区域干线传输能力、信息汇聚处理能力、信息安全支撑能力和应急通信适应能力,做到通信枢纽建设与培育带动现代产业体系相衔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应用体系相融合,与构建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相协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西部通信枢纽建设的重大问题,市信息办负责西部通信枢纽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通信枢纽建设重点项目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跟踪推进,责任主体单位负责落实项目的建设实施,协作部门配合做好项目推进中的相关保障和服务。将西部通信枢纽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
(二)强化应用配套。在推进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中,坚持优先采用通信枢纽基础资源,保护社会和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通信枢纽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注重与城市规划管理衔接配套,将信息基础设施“统规、统建、统维”落到实处;在政府信息化建设中,尽可能以技术外包和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先采购通信枢纽项目所提供的服务。
一、指导原则
县城区建设总指挥部对区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并对各片区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的服务主体,应根据职能和管辖范围,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各片区指挥部负责各自片区项目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各片区牵头部门作为片区项目建设的责任服务主体,牵头做好片区内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片区运作公司是各自片区建设的融资和运作平台。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要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健康有序地全面推进。
(一)统一政策原则。各片区指挥部按照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区建设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区政府投(融)资城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二)统一标准原则。县城区项目建设必须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执行政府投(融)资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三)统一规划原则。各片区指挥部在县城总体规划、县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片区详细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四)统一领导原则。各片区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片区建设项目的运作和管理。
二、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
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前期、实施到审计决算以及后期评价整个工作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主要有以下五个阶段:
(一)项目的决策阶段
1、五年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土地利用)的编制(调整)、审核和审批。各片区指挥部依据县城总体规划、县城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编制(调整)片区五年近期项目建设规划,报总指挥部审核后,由总指挥部统一提交县政府审批同意后下达实施。
2、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制定(调整)、平衡和审批。各片区指挥部根据五年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制定(调整)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报总指挥部审核,总指挥部统筹平衡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由各片区指挥部具体实施。
3、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的制定(调整)、平衡和审批。各片区指挥部根据五年近期项目建设规划制定(调整)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报总指挥部审核,总指挥部统筹平衡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由各片区指挥部具体实施。
4、年度项目资金筹集计划的制定(调整)、平衡和审批。各片区指挥部根据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制定(调整)年度项目资金筹集计划,报总指挥部审核,总指挥部统筹平衡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由各片区指挥部具体实施。
(二)项目的前期阶段
各片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各片区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报批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报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编制项目建议书,发展改革部门批复;
2、根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业主单位分别向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条件、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关部门意见,发展改革部门批复;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5、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投资概算,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复;
6、编制规划方案文件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并公示;
7、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图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
8、进行工程招投标,确认监理、施工单位,办理质监手续后,办理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手续。
重大建设项目(以年度项目计划为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等的评审应邀请总指挥部参与,相关合同、正式成果报总指挥部备案。
(三)项目的实施阶段
各片区指挥部具体负责片区内项目的资金筹措与运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投资控制、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制。各片区指挥部以每周快报、每月月报等方式,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各片区指挥部应建立完善的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并接受总指挥部的监督和检查。
各片区重大建设项目(以年度项目计划为准)的关键节点性工作由总指挥部具体派员参与并监督:
1、各片区指挥部应向总指挥部报送重大建设项目(以年度项目计划为准)的设计、监理和施工等招标方案,并接受总指挥部的全过程监督;由总指挥部负责筹措资金的项目,建设合同需报总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签订。
2、各片区指挥部接受总指挥部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投资、质量、安全、建筑节能、进度及阶段性验收等的检查;
3、各片区指挥部对重大建设项目的重大变更,经专家论证,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具体的设计变更内容和调整概算,并报总指挥部备案,否则不得进入竣工结(决)算程序。
(四)项目的审计和决算阶段
区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准备、项目实施、初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控。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邀请接管养单位参加,同时将建设单位的质保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质保金的支付权转移给接管养单位;
2、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初审;
3、建设单位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
4、建设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5、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监督;
6、各片区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党的将新农村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农民建房新一轮平房改楼房已经在我镇凸显。如何做好新时期村庄规划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镇始终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先后完成了镇村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平面布局规划等文件的编制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重点
目前,我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随意性、不按规划建设、不按程序审批、不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等情况,尤其是建筑红线退让不足、地坪肆意提高、挤占巷路道情况时有发生,因房屋引发的建房矛盾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将依据“全面规划、分步实施、节约用地、注重特色、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指导方针,实行一套“村民自治、政府监督、部门服务”的一体化管理模式,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为依据,由建管所对各自然村测出地形图,根据村庄地形差异确定若干个水准点。
(二)根据村庄规模和地形特点,划片确定统一建筑物地坪标高。在填写新建、翻建报表时注明水平、层高模式。
(三)按照村民意愿每村确定一两个建筑样式,体现一村一品或一片一品,整齐划一。
(四)尊重利害关系人意见,实行建房户四邻签字制度,严禁无序攀比。
(五)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在申请表上要签字盖章,并负责制止村中无证建房、违规建房。如有发现,制止不了应及时向镇建管所反映。
(六)所有房屋建设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图纸,统一管理,统一验收。
(七)村、支两委要主动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从选址到报批,跟踪服务到验收办理证件,至建房矛盾纠纷调解,要全程参与。
三、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下列办法:
(一)在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审批程序。建房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镇建管所并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批表。经建管所现场勘察,镇政府初审同意后报县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建房户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到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按程序到县规划局办理《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村庄规划区内的村民个人在原有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由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批表,镇建管所根据村委会意见并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见,报镇政府会办同意后办理规划手续。
(三)村庄规划区内的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应持相关批准文件和现状地形图,经镇建管所初审,镇政府同意后上报县审批中心规划局窗口,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对村庄内空闲地新批建房审批程序。须建房户本人提交个人建房申请书、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函(书)》报批表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村、支两委会研究同意,村委会主任需签字。报经建管所和国土管理部门现场勘查,对符合规划和用地的建房户,由镇政府会同建设、国土及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进行会办,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发放有关建房手续。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导语:随着社会发展,医疗方面的信息越来越被大家重视,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具体内容,欢迎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意见》指出,到2019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意见》明确了两大方面工作举措:一方面,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主要采取6项措施:一是明确城市二、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三是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开办个体诊所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五是整合并开放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等资源,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六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主要包括6项制度机制:一是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二是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团队,与居民或家庭自愿签约。三是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四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五是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六是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宣传引导。2019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改、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自2019年以来,各地相继开展分级诊疗探索工作,目前已有16个省份、173个地市、688个县启动了试点,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加有序、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实施和用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城市规划得到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0号)的规定,现就加强市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的监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监督,严格规划、用地管理
(一)各建设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设各类项目。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类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
(三)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用地的规定实施开发建设。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规划管理部门和国土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和土地复核验收结果通知单等文件后,相关部门才能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依法处理超过规划许可建筑面积、出让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违规行为
(一)建设项目竣工复核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也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但该超出幅度在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的,经规划管理部门、国土部门同意,按原出让时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超出幅度在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以外,但基本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规划管理部门、国土部门依法处理并同意补办后,对其超过部分建筑面积按规划验收时的市场楼面地价(低于原合同楼面地价的按原合同楼面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市城管执法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三、依法查处超过批准用地面积的违法行为
(一)建设项目竣工,经国土部门复核验收后的实际土地面积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经依法查处后,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规划管理部门、国土部门同意,给予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并缴纳有关规费。
原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项目用地,依法补办审批手续时,土地出让金按该项目出让时的地价缴纳;原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按国土资发〔2001〕255号《土地分类》二级类)按规划验收时相应的基准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其他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如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按原批准时的地价补缴有偿使用费,如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按原取得时实际支付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等收取划拨土地取得费。
(二)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管理部门、国土部门不予补办,并按照各自的职能依法予以查处。
四、采取措施,加强规划许可的实施管理
(一)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实施建设和使用,市城管执法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反规划要求的行为。
(二)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时,要认真核对注册场所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用途,涉及建筑物使用性质改变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到规划管理部门先行办理建筑物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三)建设用地转让过程中需要进行分割和改变规划控制指标的,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并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国土部门应根据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对允许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变规划控制指标的,应对照原批准用途及规划指标情况,依法补办有关手续,当事人应依法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规费。
五、依法规范,加强对国有存量土地上建设的管理
(一)在已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扩、翻、改建的项目,须经规划管理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超过原批准建筑面积的,应到国土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规费后,规划、建管等部门才能核发规划、施工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