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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时间:2022-11-02 03: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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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第1篇

一、引进人才优惠办法

(一)适用范围

从自治县之外新引进到本县企业和县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并已按规定办理了人事关系、户籍迁移手续且符合本意见规定条件的人才,按本意见享受优惠政策。但从上级驻县单位和兵团调至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编制《**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自治县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汇总、整理、分析用人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编制目录,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目录每年更新一次,于当年度向社会公开。

(三)引进人才经济补贴办法

对依据目录引进的、个人条件与拟任岗位需要相一致、急需紧缺且在年度补贴名额内的人才,以人才在事业单位受聘工作时间,按月计发一定数额的引进人才经济补贴(包含安家费用、购房补贴、生活津贴和特殊保障津贴等引进人才财政性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为60个月。原则上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补贴名额。

引进人才在享受经济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产生的下个月起,由用人单位按原发放渠道报县人事行政部门停发补贴:

(1)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2)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应停发补贴的其他情形。

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要继续享受补贴待遇的,由新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符合当年度新公布的目录、仍属本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可按规定继续享受,但累计享受补贴的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四)引进人才租赁住房办法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房源,负责安排给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承租使用。具体租赁分配及管理办法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并报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五)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办法

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安排,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为主帮助解决。个人条件与岗位需要相一致(或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县重点引进人才、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其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从外地应聘到本县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暂不纳入本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按原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发退休费;其配偶应聘到财政核拨补助经费、经费自给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可按照自治县事业单位已在编职工的身份办理。

(六)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办法

给予县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特殊照顾,其子女由异地转入,就读公办初高中、小学、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负责办理入学手续,免收费用。

(七)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调整。

引进人才的经济补贴等优惠政策,可根据县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实际需求情况作适当调整,并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以适当方式公布。

二、优秀人才奖励办法

(八)加大对优秀高级人才的奖励

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评选名额在10名以内,根据条件按实表彰,获奖者获得现金奖励以外并授予“**县杰出人才”称号。成立“**县杰出人才奖”评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评选组织工作。评选办法另行制定。评选结果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委、县政府批准,适时给予表彰奖励。

县直部门确需新设人才奖励项目的,组织实施部门须拟定可行性报告,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审核,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人才继续教育办法

(九)鼓励人才继续学习深造

1、中、高级人才参加与所从事专业有关的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

2、鼓励人才参加在职提高学历教育,并切实落实报销学费等有关规定待遇。

3、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继续选拔有潜质的公务员公派培训。

4、遵循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县组织、人事部门继续组织中高级人才参加各类短期培训。

5、加强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有针对性地联合举办急需紧缺人才培训活动。

四、人才公共服务办法

(十)建立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优异、贡献突出的,不唯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以其业绩、能力为主要依据,进行职称的评审。

(十一)开展对外招聘高层次人才服务活动

坚持定期征集重要职位,开展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招聘信息等免费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经费预算。

(十二)高级人才的医疗服务

县卫生局要组织条件比较好的医疗服务机构,为高级人才提供特色医疗服务项目,适应高级人才的医疗保健需求。

(十三)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

企事业单位作为用人的主体,应在引才、用才、育才和留才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更新人才观念,加大人才投入,积极主动解决人才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十四)加强宣传指导,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大力宣传在引才、用才、育才和留才方面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着力宣传人才的突出业绩,在各行各业人才中树立建功立业的典型和标兵。围绕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定期举办各种主题、各种形式的人才活动。新闻单位、各主管部门、人才所在单位应以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优秀人才的精神风貌和奋斗业绩。

五、其他事项

(十五)加强监督检查

第2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2月份,我县完成规上工业产值12.8亿元,同比增速为-36%。

3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1.8亿元,累计完成规上工业产值24.6亿元,同比增速为-30.8%。

4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7.4亿元,同比增速29.3%,当月增幅全市第二。累计完成规上工业产值42亿元,同比增速为-7.2%。除去新钢因素,我县规上工业产值四月份已经实现正增长,增速为增速3.72%。

5月份,当月完成产值18.4亿元,当月产值增速30.2%。累计完成规上产值60.4亿元,产值累计增速-21.46%,剔除新钢因素产值累计增速10.48%。1-5月份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为-0.7%,全市第五位。

二、多措并举,全力扶持企业发展

(一)加快培育创新主体

1、强化企业运营数据监测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联合统计局走访所有规上企业的乡镇、园区,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确保规上数据应统尽统。二是加强统计业务人员培训。统计报表的单位是“千元”,不能按财务报表“万元”误统。营业收入与产值概念不同,同比增速的参考数据是去年同期数等。三是强化乡镇经济主管和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上报经济指数为负增长的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并作出分析,精准帮扶。不能因为规上企业任务重就不入统,规下企业是抽样就有侥幸心理。责任意识就是强化属地一把主要责任,业务分管直接责任。

2、精准服务实体企业

(1)积极发挥工业设计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工业设计宣传工作,并组织企业申报工业设计项目3个;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并通过认定;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并通过认定;申报国家空白产品2个。

(2)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组织15家企业申报省千项技术改造项目;加强“专精特新”政策指导。专精特新省级入库6家,申报市级专精特新项目8个。

3、立足研发,突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各类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帮助中德汽车座椅制造有限公司、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通达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申报了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目前,已通过市专家评审,推荐到省厅待批。

4、服务转型,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全县企业分布情况,实行一企一策、梯度培育、差异扶持办法,深入推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动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已推荐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094家,组织完成复审29家,总数居全省全列,全市第一。

5、全力帮扶,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深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调研筛选,一是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科技活动周以及县政协组织的三下乡活动多次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科普活动。以悬挂条幅、发放彩页、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宣传与教育活动,现场发放《省科技管理业务一本通》2500余册。同时,利用下乡入企机会,随时随地宣讲、辅导科技创新相关知识和政策,使得企业专利意识、创新意识和参与创新积极性普遍提升,激发企业申报积极性。邀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人员10次,帮助30余家企业开展“一对一”培训,指导企业组织材料编写、专项审计和创新券申请等工作,全力做好高企申报服务,促进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高质量增长。截至目前,已推荐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企业14家,开展申报培训28家。

(二)大力激发协同创新

我县积极落实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今年以来,兑现科技创新各种奖励资金466万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自主创新热情,促使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机制逐步完善,与大学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更为密切,一些企业拥有了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注重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荐盛安线缆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双花热处理厂与天津工业大学技术合作;京华塑业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劲华锅炉有限公司对接西安交大、北华航天大学;顺兴机械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开展校企;厚丰有机硅制品有限公司对接工业大学,并就新材料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截至目前,我县技术合同认定登记30余项,合同成交额6.7亿元,已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5%,技术合同交易发展趋势良好。

(三)积极搭建创新平台

加强众创空间指导和评价工作,引导众创空间进一步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创业投资+特色服务”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新的服务功能和盈利模式。重点支持县荔枝众创空间、县金丝雀众创空间创建省级众创空间。

(四)切实优化创新环境

全面落实新普惠性政策,健全科研人员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跃升工程,确保2020年省考核达到B类。同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柔型人才引进,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绿色通道”评审相应职称,按特设岗位聘用,为科技创新聚智凝才。

(五)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培训和指导工作,鼓励企业积极与相关领域专家对接,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争取获得更大支持,省市级军民协同创新专项、省级创新能力提升、省级引导资金和省级研发平台等4个项目已推荐至省科技厅,待批复。同时组织和田生物有限公司、三田电器公司两家企业申报省人民政府燕赵友谊奖。目前两家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已上报到市科技局。

三、“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一)“散乱污”企业治理方面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已召开全县“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调度会,按照会议安排,县科技工信局制定了《“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并印发,方案要求各乡镇按照县供电公司提供的工业用电户清单全面进行排查,并分别填报《县“散乱污”企业排查表》、《县未涉企业排查表》及《县合规企业统计表》。经全面排查、梳理,累计排查工业用电户23614户。其中:未涉污19301户、“散乱污”企业313户、合规企业3017户、未在本辖区内983户。

(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市、县有关淘汰落后产能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县2020年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多次下发了有关“地条钢”排查的通知,经过多次排查,我县不存在“地条钢”违规生产企业。

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县环保等部门,完成了对物料堆治理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县金融局等有关部门,完成了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市工信局消费品科,完成了对我县盐业公司监管工作。

四、其它工作方面

(一)积极推进塑料包装厂企业改制工作

上半年为加快塑料包装厂企业改制进程,积极与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该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对上报的《关于县塑料包装厂整体资产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出资有偿收购的请示》及《关于县塑料包装厂清算安置推进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对该企业占地进行测量,争取早日提交县土委会议定进行土地收储手续,妥善安置职工。

(二)全力服务职工

年初按县人社局要求对全局2019年度机关、事业一般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31人,确定优秀等次5人;每月为单位职工缴纳缴医疗、养老、工商保险;核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保险清算;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变动、进档、岗位津贴调整、正常晋升工作;上报审批5名退休职工;办理了2名死亡职工的丧葬手续,为其遗属办理了享受遗属补助审批手续;目前为原下岗职工办理托管(转移)手续,累计达15人。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将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推动我县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半年将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方案,帮扶示范引领项目申报省市级技改项目,努力争取上级技改扶持资金200万元以上;努力完成新增5家以上规上企业列统任务,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家对外交流活动,组织4次外出培训活动。提升企业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3家以上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技术信息服务,融资和技术服务。

借助人造板产业协会的成立服务产业集群的发展,做好强链延链补链,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对集群企业进行咨询诊断入企帮扶,加快推进集群企业转型升级。

(二)加大雄安新区对接力度

将积极工作,超前谋划,积极同雄安新区科技工信部门进行对接,进一步加强两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对雄安新区的相关产业政策进行深入研究,为把我县绿色建材产品和企业向雄安新区进行推荐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继续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网格化”监管重视“散乱污”反弹。每名包乡镇的副处级干部都是“散乱污”责任人,乡镇长、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责任到村,网格到户。做到每一户企业帽子底下都能找到人。二是继续加大“地条钢”排查工作力度及时督导检查,确保我县无此类企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