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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老人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21 18:17:11

留守老人调查报告

第1篇

关键词:农村留守老人;健康生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社会环境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4-0040-02

一、数据来源及样本信息

农村留守老人指全部子女每年在外务工时间累计在6个月及以上,自己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老人。为了对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状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本小组以湖南省耒阳市为调查地点,开展了以60岁及以上农村留守老人为对象的调查。此次调查采取老人口述、调查员填写问卷的形式搜集数据,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72份,剔除内容不全、有逻辑错误的20个,有效样本为252个,问卷回收率和有效问卷回收率分别为90.67%和92.65%。

在被调查的252位农村留守老人中,男性有116人,女性有136人。从年龄分布看,60~70岁的年龄老人比例最高,占总数的53.38%,80岁以上老人占比例最少,仅约占总数的14.68%。婚姻状况方面,已婚并有配偶的留守老人占65.48%。文化程度方面,留守老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留守老人占85.3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2.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8%。在子女个数上,拥有三个子女的老人最多,占到32.54%;被调查的留守老人中,老人平均拥有4个子女;拥有7个及7个以上子女的老人仅占到2.78%。在方面,大多数老人有。

二、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现状分析

(一)健康生活方面

1.身体状况一般、睡眠质量有待提高。在调查中,有152位老人患有疾病,其中将近100位老人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疾病。在睡眠方面,老人对自己的睡眠质量感到满意的占42.86%,有40.87%的老人认为一般,表示在睡眠时存在睡觉浅、易惊醒、夜间有效睡眠时间减少等情况,16.27%的老人对自己的睡眠质量不满意。美国圣地亚哥医学院的教授Soniacoli-Istael的研究指出,老人应每天保证7~8个小时睡眠时间。而样本中,老人每天睡眠时间的均值仅为5.4小时,也充分说明农村留守老人的睡眠质量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2.就诊情况较乐观。在患病后,73.81%的老人都会去医治,说明农村留守老人的就诊意识良好。选择去医治的老人,他们选择就诊机构的先决条件是看距离的长短,在没有诊所的农村,乡镇卫生院成为他们的首选。造成老人患病后不去医治的原因有经济困难、自认为病情轻、交通不便、有自我私行传统疗法等,其中经济困难是主要原因,可以推断在老人收入增多或医疗费用降低的情况下,就诊率还会上升。综上所述,认为农村留守老人的就诊情况是较乐观的。

3.生活照料缺失。农村留守老人因为子女不在身边的特性,平时的生活照料主要靠自己及配偶。样本中配偶健在老人的占65.48%,当一方生病后配偶还可以负责照顾;对于离异或丧偶的老人,就只能依靠自己。在自身生活缺乏相应的照料的情况下,有的留守老人还承担着照料孙辈的责任。

(二)物质生活方面

1.经济收入低、来源多样以子女供给和养老保险为主。在收入方面,老人月收入的均值为648.56元,总数值为450元。月收入在1 000元以上的仅占9.23%,500~1 000元占42.56%,500元及500元以下的老人占48.21%,农村留守老人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在收入来源上,农村留守老人有多种来源,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子女供给和每月的养老保险,分别占有效样本数的78.97%和65.87%,而自己或配偶劳动所得、离退休金及政府支助所占份额较少。

2.支出仅为保障基本生活且形式单一。在支出方面,老人月支出的均值为456.27元,月支出在500元及500元以下的老人占总人数的66.34%,占到一半以上。在日常消费支出中,吃饭和医疗支出为主要支出,在住宿、娱乐上的花费较少。可见在消费上,老人支出形式单一,主要为维持基本的物质生活,没有为追求更高的生活水平而在旅游、娱乐等方面有很大的支出。

(三)精神生活方面

1.老人与子女关系变疏远、希望与子女常联系。精神生活是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务工子女与老人的关系是留守老人精神慰藉的重要内容。对于在外务工拼搏的子女来说,常回家看看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愿望,打电话成为了外出务工的子女与留守老人联系的主要方式。本次调查中,外出务工的子女与老人平均每月联系2.39次,老人与子女的联系并不很密切,随着迁移的产生,子女与老人的关系变得疏远。对自己的生活评价中,6.75%的老人表示对现在的生活不满意,36.51%的老人认为自己的生活一般。因为留守老人缺少子女的陪伴,很多时候会感到孤独,他们都希望能与子女能常联系,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交流,沟通。

2.闲暇活动单调,主要为看电视/听广播、串门聊天。闲暇活动是农村留守老人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留守老人的主要闲暇活动为看电视/听广播和串门聊天,分别占到53.57%和51.59%,其次是打麻将/打牌,占到了33.33%,说明老人的娱乐活动单调。在与我们的交谈中,农村留守老人也表示希望在村中可以组织一些适合老年人的活动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四)社会环境方面

1.卫生医疗环境。在农村环境卫生方面,大部分村子整体环境都是比较好,很少有乱扔乱倒垃圾的现象,基本上每个村子都会有一两个公共的垃圾站,村民们都会自觉地把垃圾倒到那里,并且有专门的人负责将垃圾运到垃圾处理场。根据湖南省统计局的消息,2014年耒阳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69个,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39个村卫生室。有卫生技术人员3 372人,医院、卫生院床位2 431张。

2.基础设施环境。在用水方面,部分老人家里有单独的水井,可以获取地下淡水;另一部分老人是从村里公共水井处获取饮用水。不论从哪获取淡水,水质都基本达标,不会出现老人缺水、无干净水饮用的情况。在用电方面,所调查的农户基本都有通电,一般情况下供电充足,但在炎热的夏天用电高峰期时也会出现供电不足的情况。在道路建设方面,大部分农村都有可以通车的道路,村子的主道基本是水泥路面,村中其他的路则很多都是沙石路面,而且道路较窄;还有少部分村庄没有可以通车的主道,但目前在努力建设当中;村中道路两旁都没有安装路灯。另外,农村基本没有修建公共广场,也没有公共的健身设备,可以让老人锻炼身体,但有少数的老人会在较宽敞的地方在傍晚跳舞来健身。

三、结论及建议

在健康上,老人的个人身体状况一般,但就诊情况意识好,最大的问题在于生活照料缺失。在物质上,老人的经济收入水平低,支出中主要为了保障基本生活,并且老人的消费习惯过于节俭。在精神生活上,伴随着子女外出务工,子女与老人的联系程度直线下降,虽然保持着电话联系,仍然会变得疏远;在闲暇时,老人的娱乐方式也过于单一。当地的社会环境总体不错,老人在养老政策上积极参与,注意卫生,有追求更好的教育、文化环境的欲望,基础设施较为健全。

根据以上的留守老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本小组建议积极发展和推广机构养老,扩宽其服务功能,以满足老人各方面的需求,具体做法是政府利用资源,发挥财力、物力、人力,在乡镇为老人建造舒适,适于留守老人居住的养老机构,使老人的生活得到更全面的照料。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可根据留守老人的现实情况,提高养老金保障标准和水平,建立养老金待遇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正常增长与调整的长效机制,使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另外,在政府有能力的条件下,乡镇医院可以派车接送老人,定期举行医疗下乡活动。

在新农保、新农合高度普及的情况下,调查结果显示,尽管留守老人经济收入低,但已足够保障基本生活,老人对更高的收入并没有很大的期待,却对文化、教育环境改善抱有期望,并且有强烈的丰富自身精神生活的愿望。为实现留守老人的愿望,政府可以修建公共的娱乐设施,如公共广场等,使老人走出家庭,与更多的老人相互交流、认识,既锻炼他们的身体,同时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还可以由村干部牵线,成立老人自己的组织,为老人的生活服务,成立的组织可以联系一些旅游公司,为老人提供适合他们的出行方案,既提高他们的消费水平,也使他们开阔视野。

参考文献:

[1] 卢海阳,钱文荣.子女外出务工对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的影响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4,(6).

[2] 吴海盛.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9,(10).

第2篇

作者:叶望 指导老师:汪灵丹 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内容摘要】留守儿童问题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问题。基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XX年暑期三下乡活动成果和我们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我们针对留守儿童问题在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陵镇九嶷洞村进行了实地的调查和走访。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配合帮助下,我们的实践队员深入到典型留守儿童家中,与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和沟通。通过对留守儿童个案的调查以及网上收集的关于留守儿童的原始资料,我们掌握了他们的一些共性,也对他们的家庭教育问题有了清楚的了解,现撰写出调查报告。

【关键词】留守儿童 家庭 教育 调查报告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XX年8月17日—8月22日,我们在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陵镇九嶷洞村针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状况开展了本次调查。宁远县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南部,辖17个乡镇(其中少数民族乡4个),4个国有林场,688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2498平方公里,总人口77.8万,外出打工人员接近30万。其中调查走访的九嶷洞村,人口1390人,396户人家中有200多户有青壮年外出打工,正是由于此地农业人口多,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经济发展较缓慢,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放弃了种田而选择出外谋生,因而当地留守儿童的现象十分普遍。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以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为视角考察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即透过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折射出宁远地区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在调查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需求,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解决提出合理建议,以期为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和建设尽棉薄之力。

二、“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

留守儿童问题,不是农村之事,更不是农民工的家庭‘私事’,它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城乡二元分割的教育制度是产生“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原因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表面上看是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边造成的,其实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矛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农业比较利益的下降,工业和第三产业的飞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与国家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相矛盾的是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制度,进城务工农民虽然在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但享受的是与城市居民完全不平等的待遇。所以这样直接导致务工农民会把自己的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看管。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民政局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整合拓展保障资源,加大保障力度,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格局。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社会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数量明显减少、困境程度明显减轻,留守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安全更有保障,儿童成长环境更加优化。

三、保障范围

(一)困境儿童

1.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低收入家庭儿童等。

2.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的儿童,主要包括孤儿、社会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儿童等。

3.因罹患重病或身体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

4.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陷入临时困境的儿童,主要包括打拐解救儿童、临时失去家庭依靠的儿童等。

(二)留守儿童

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留守儿童中符合困境儿童条件的,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

四、主要任务分工

(一)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工作

1.强化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文教、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

2.落实困境儿童监护职责。对纳入孤儿安置渠道的困境儿童,按照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和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公安部门发现未成年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处于无人照顾等危险状态的,应当将其带离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于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公安部门护送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办理书面交接。未成年人有表达能力的,应当就护送地点征求未成年人意见,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对于决定执行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或采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询问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护,并协助其联系有关人员或民政部门予以安排。对于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执行机关应当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护提供帮助。对于多重困境儿童的监护问题要重点关注,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综合帮扶。(牵头单位:镇政府;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3.发挥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家庭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指导外出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在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委托监护情况的监督。切实掌握儿童家庭监护情况,镇、村级建立详实完备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牵头单位:镇政府)

4.加强对家庭监护工作的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的培训与指导。要把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访帮扶工作作为驻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干部工作任务之一,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村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建立以监护人抚养监护能力为核心的收养评估制度,强化被收养儿童抚养监护状况跟踪评估。(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民政所)

(二)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1.源头预防。村民委员会要设立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配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落实相关待遇。儿童福利督导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村民委员会对于发现的儿童及其家庭,属于家庭经济贫困、儿童自身残疾等困难情形的,要告知或协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属于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并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妇联、教育、卫计、人社等部门及公安派出机关、残联组织开展儿童保障相关工作。(牵头单位:镇政府)

2.强制报告。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要动员社会公众通过110指挥中心、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热线、救助电话等各类渠道途径,主动报告处于困境或遭受侵害的儿童有关信息。其他公民、社会组织向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投诉、反应或举报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受理,及时给予帮助。(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文教、派出所、民政所、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站)

3.应急处置。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对不满16周岁的儿童单独居住生活或将低龄儿童置于监护照料、安全保护范围之外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要对父母或监护人进行训诫教育,责令改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能充分履行监护责任的,要协助落实委托监护,必要时可由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照料。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就近护送至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政府。(牵头单位:派出所;参加单位:民政所、司法所,团委、妇联,各村委会)

4.评估帮扶。镇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相关组织及个人的协助下,对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紧急庇护、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或协助申请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法律援助等待遇。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民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组织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入法律、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教育、医疗、康复等领域专业力量,同时组建有资质的帮扶师资队伍,共同开展儿童帮扶工作。(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文教、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财政所、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扶贫办)。

5.监护干预。对长期疏于儿童监护、实施或放纵他人实施侵害儿童行为或遗弃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以及放纵他人实施侵害儿童行为、遗弃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民委员会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由儿童福利机构等机构收留抚养。(牵头单位:派出所;参加单位:民政所、司法所,团委、妇联,镇政府)。

6.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教育部门、镇人民政府要指导中小学校健全辍学学生登记制度、辍学失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辍学学生书面报告制度。中小学校发现困境儿童、留守儿童逃学旷课、辍学失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教育养育责任。对于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中小学校要在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及时书面报告教育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要依法采取措施,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镇级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督促做好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村干部要加强对辍学和不入学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监控工作。适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镇政府,文教;参加单位:综治办、民政所、财政所)

(三)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1.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对于无法定抚养人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民政所、财政所)

2.加强医疗康复保障。整合保险、应急救助及慈善援助等资源,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困境儿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按规定将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对于低保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民政所、村委会、残联)

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需求。社会散居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保障范围。鼓励引导慈善力量开展针对困境儿童的慈善医疗救助项目,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牵头单位:镇政府;参加单位:民政所、财政所、残联)

3.完善教育保障。发挥家庭教育主体作用,指导、支持、监督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各村要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培育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村民委员会要将儿童社区教育活动经常化,促进儿童与家庭的社区学习与交流互动。

对学前教育阶段、基础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提供分类教育资助。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特殊教育,并适当提高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和比例。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要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孤儿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中重度、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儿童,帮助到特殊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列入镇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镇政府,文教;参加单位:民政所、财政所,妇联、残联)

(四)健全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体系

1.健全工作网络。构建镇、村委会二级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网络。

发挥枢纽平台作用,统筹做好儿童保障培训、示范和服务工作。镇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建立面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安全保护机制。要依托市、县区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健全儿童服务网络,辐射城乡社区,发挥临时庇护、收留抚养、福利服务等功能。

镇政府要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采取“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模式,指导儿童福利督导员开展工作,面向本地区儿童提供服务;及时办理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要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初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有关保障政策的申请,协助做好申请批准和资金发放工作。统筹设置临时庇护场所,探索开展儿童就近庇护工作。

2.加强部门协同。民政、教育、司法、人社、卫计、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得到有效帮扶。民政、教育、卫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督促和指导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赋予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职责,保障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3.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利用职工之家、妇女之家、儿童家园(之家)、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和维权活动。工会组织要重点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为其探视留守子女提供便利。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动员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引导。残联组织要落实残疾儿童政策,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做好残疾儿童教育服务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4.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规定,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帮助。

5.强化激励问责。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问题严重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适当给予奖励。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建立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社、卫计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要按照儿童福利事业优先发展的要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要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明确督查指标,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每个村民委员会配备1名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要落实各级儿童保障服务工作网格的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确保做到有岗位承担职能、有人落实任务、有经费开展工作。

(二)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会同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卫计、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组织,推动各方面共同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加强各级各部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村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慈善资源积极参与,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第4篇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概念;数量;行为特征;对策研究

全国妇联于2013年5月份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超过了六千一百万,且其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留守儿童主要是指在我国农村中由于父母中一方或者双方外出务工等原因所导致的与父母分离时间超过四个月、在家中与其他亲属共同生活或者自己单独生活的未成年儿童。他们的特殊之处就在于缺乏来自父母的关爱照顾和引导规范,极有可能产生心理、行为、思想等方面的问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留守儿童概念研究

多数文献是从父母(外出数量、时间、离家远近、回家频率、外出事项)、留守儿童(年龄、性别、监护人类型、见父母的频率)、居住地等方面进行界定。其中在父母外出时间、留守儿童年龄方面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在留守儿童是弱势群体、父母外出数量以及监护人类型也就是儿童的留守类型方面达成了共识。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背景、概念、规模、监护人类型、留守的原因、留守的影响、解决的对策等是众多学者都会研究的方面。但具体内容之中又存在差别。研究的方法也各不相同,有的通过对比研究的方式,比较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问题行为以及同伴接受性之间的差异.[1]比较国内与国外的留守儿童的不同情况,进而为我国的留守儿童问题提出相对应的解决路径。有的采用量化研究的方式,对留守儿童的现实情况进行了真实的调查,通过具体的数据进行分析,尽可能的展现了留守儿童的客观情况.[2]也有人采用叙事方法进行了留守儿童心理状况的研究.[3]

很多文章都赞同留守儿童这一概念最早是由一张在1994年的望上提出的,他将留守儿童界定为父母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被留在国内的孩子.[4]他也界定了留守儿童的居住问题,但并未对留守儿童的年龄、与父母分离时间的期限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长久以来学术界对留守儿童的定义也各不相同,例如,范先佐就认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而被留在老家的那些孩子.[5]这个概念的界定与一张的界定十分相似。不同点在于对留守儿童居住地的界定,即国内与贫穷落后地区的区别。诚然留守儿童中,农村地区的儿童占了绝大多数,根据学者已有的相关研究证实全国的留守儿童超过80%居住在农村地区.[6]即我国的留守儿童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转型带来的农村人外出务工而造成的。丁杰、吴霓就进一步指出了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而且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6-16岁).[7]吴霓从留守儿童的受教育阶段进行了年龄的界定,这有利于调查对象的选定,方便了问题的研究,同时也容易造成对非在读留守儿童及学前留守儿童状况的忽略。赵景欣等对这一概念的界定是:所谓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8]在此对父母的外出数量做出了规定,但并未对父母的外出时间作出规定,并提到了户籍的问题,同时对留守儿童的年龄也做出了限制,指的是未成年人,这就为涉及到留守儿童的一些合法权益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方便。而江荣华则认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留守在家乡,并需要其他亲人照顾的16岁以下的孩子,江荣华在此对留守儿童的年龄提出了限制.[9]最早对留守儿童父母的在外时间进行限制的是吕绍清和叶敬忠,他们分别将这一时间限定在半年以上和四个月以上.[10,11,12]这有利于实现调查研究的可操作化,同时也会使对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时间的不同对留守儿童产生的不同影响的研究进一步深化。林培淼等认为概念的界定可以从儿童所在地域差异、是否在校学习、儿童年龄差异、儿童所在家庭结构情况、儿童留守时间的长短、是否完全留守(父母双方均外出称为完全留守儿童)以及留守期间主要监护人等7个维度来考察研究对象.[13]

综上所述,本人将留守儿童界定为在我国农村中由于父母中一方或者双方外出务工等原因所导致的与父母分离时间超过四个月、在家中与其他亲属共同生活或者自己单独生活的未成年儿童。

二、留守儿童数量研究

段成荣等人的研究利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估算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结构、地域分布等基本情况。此文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比例为87.52%,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28.52%,占全国儿童21.88%。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全国共有27891万0-17岁的儿童,由此推算,全国留守儿童规模为6972.75万,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为6102.55万.[14]全国妇联于2013年5月份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超过了六千一百万,且其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罗国芬在研究留守儿童的规模中指出当前对农村留守儿童规模的估算,公开发表的有1000万、6755万、7000多万、1.3亿等几种看法。他分别分析了每个数字背后的计算方法及其优缺点.[15]虽然对留守儿童的具体规模没有一个公认的确切数字,但大家对留守儿童的数量之多、增长之快达成了共识,及大家一致认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重视。

三、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研究

(一)留守儿童行为特征研究

2011年制定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强调了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工作规划,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对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的表现及其严重性和行为问题研究的必要性的文献主要有:

张文新指出儿童行为问题是指个体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符合或违准则与行为规范,或者是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或自身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危害的各种行为.[16]张文新对行为问题的界定主要是指违背社会准则,程度分为危害社会与非危害社会之别。留守儿童所表现出的这些行为问题很难说就是因为留守即缺少父母的关爱而导致的特殊问题,但确实是留守加重了这些问题的发生。杜勇也对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的特征进行了相应的阐述,如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撒谎、抽烟、拉伙结派、欺负同学、骂人打架、花钱大手大脚,在家里顶撞临时监护人,养成了以我为中心,专横跋扈的恶习。一部分还表现为行为两面性,在学校是乖学生,回到家就为所欲为.[17]胡昆等人的研究中指出留守儿童与父母分离带来的不安全感,容易使他们产生的行为问题是:对周围的人产生戒备和敌对心理,不服管教,违反校规,小偷小摸,看不良录像,同学之间拉帮结派,甚至抽烟、酗酒、赌博、抢劫等.[18]赵红等人也指出留守儿童容易出现适应不良行为,如退缩或冲动、内向孤僻、敏感多疑、性情古怪、人际关系紧张、学习与发展的能力降低等.[19]王坤等人在调查中发现,相比城市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行为更多,如抽烟、打架、旷课等,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明显增加的趋势.且家庭亲子关系越差,儿童的问题行为就越多.[20]以往还有研究发现与父母分离带来的不安全感,容易使留守儿童对周围他人产生戒备和敌对心理,这种敌对心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攻击行为.[21]目前的研究中较多针对留守儿童外显问题行为进行研究,情绪问题和内隐问题行为倾向研究较少.[22]刘霞,范兴华,申继亮对初中阶段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与问题行为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将留守儿童的问题行为分为危害健康的行为、欺骗行为、违纪行为、违法行为.[23]胡宇芬的研究中得出结论为说谎、逃课、沉迷于游戏等行为问题,留守儿童组的检出率高达44%,而对照组的检出率仅为17%.[24]

国外研究表明,相对于其他儿童,被抚养儿童具有较高水平的情感创伤症状和其他行为问题.[25]亲属抚养是一个痛苦的经历,可以导致诸如抑郁、行为障碍或创伤后应激障碍等行为问题和心理创伤以及社会人际关系问题.[26]

由这些研究可以得知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的确存在并且有的还很严重,很有可能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对此问题值得引起关注,我们应该帮助留守儿童解决这些问题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但这些研究对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的分类并不明晰,只是指出了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的一些具体表现,并没有按行为问题的性质、地点等进行分类,也就难以做到‘对症下药’。

(二)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的对策研究

周全德、齐建英指出,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才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27]专家们认为应以政府为主体,进一步制定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规条例的实施细则,尽快出台留守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农村父母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和教育方面的职责,从而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保护儿童的法制环境.[28]曹建平在研究中提出的策略主要是通过借助同伴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密切家校关系、开设心理课程、改变家长外出务工方式、优化社会环境等六个方面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29]聂鹏、姚云等很多研究人员都认为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政府、学校齐抓共管.[30,31]王坤等在对留守儿童的问题解决策略的研究中提到有效的社会支持可以减少留守儿童问题行为的发生,社会支持越多,留守儿童的违法、违纪行为越少.[32]陈曦等人的研究结果对流动儿童问题的政策建议是尽力去减少弱势群体的经济压力,改善他们的学校及师资,对其家庭及居住社区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并从宏观角度尽力消除现存教育系统的种种户籍限制.[33]社会支持理论认为留守儿童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主要是缺乏社会支持所致.[34,35]研究发现,良好的社会支持不仅可以缓解儿童的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反应[6,7],还可以减少一些外向性问题行为的出现,如打架、逃学等违纪行为以及吸烟、酗酒等危害健康的行为.[36,37]

四、结论:

(一)存在的问题:

1.对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成果丰硕,但缺乏概念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对留守儿童数量的计算方法不一,结果各异,这就难以形成对留守儿童群体的客观认识。

2.大多研究缺乏深刻地理论积淀,未能将留守儿童问题与哲学、社会学等理论充分的结合起来。很少有文章能将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思考留守儿童问题。

(二)进一步研究意见:

1.厘清留守儿童行为问题的概念,对留守儿童的行为特征的形成机制和行为模型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

2.力求通过社会学、心理学中的越轨理论、文化资本理论、人格发展阶段理论等对留守儿童的行为进行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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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吕绍清.150个访谈个案分析报告(下)孩子在老家――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与心理的双重冲突[J].中国发展观察,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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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也导致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总体目标。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五、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地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第6篇

社会实践是每一位大学生、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巩固知识,社会实践又是对每一位大学生、毕业生知识的一种检验,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空巢老人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空巢老人德育实践报告1爱暖夕阳,青春在志愿中飞扬。为培养大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实践能力,践行暑期“三下乡”的志愿精神,7月7日,信阳师院物电学院成立多支调查小组,开展了以“关爱空巢老人,践行青年志愿精神”为主题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

首先,调查组在指导老师洪亮的带领下奔赴浉河区清塘乡董家河村进行实地调察,搜集空巢老人相关资料并拜访空巢老人。该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向队员们介绍了政府对老年人的扶助政策以及该村特有的空巢老人扶持政策,并将村里空巢老人的具体现状作了详细的介绍。通过对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访谈以及他们提供的相关资料,志愿者们获取了关于该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福利状况以及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一些解决对策等方面的相关信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对志愿者的实践活动给予充分的肯定,在赞扬该院大学生的实践服务精神之余,他还就此次调查活动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建议。

随后,调查组成员分两组实地走拜访了该村空巢老人,对老人的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健康状况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志愿者们还和老人们话起了家常,75岁的王大爷听力有些障碍,志愿者们十分耐心地与王大爷进行了交谈。志愿者左炎春告诉记者:“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希望通过我们的调查分析,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也希望我们可以为老人们的生活带来些许快乐。”

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中,志愿者们严格遵守学校三下乡纪律,坚持社会工作的博爱、尊重、助人自助的精神价值理念,把所学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运用到调查实践中,展示了师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受到了地方群众的热情接待和高度赞扬。据悉,在未来几天里,他们还将开展关爱老人的回访工作,再次返回董家河村,将大众的心意转达给“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德育实践报告2尊老爱幼自古以来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加强我们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今年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们选择去了敬老院看望并照顾那里的孤寡老人,目前,我们身边老人的生活质量比较差,他们缺少关爱,缺少文化娱乐,我们利用团队的优势,组织大家去敬老院看望老人,并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和水果以及一些小礼物,给他们表演节目,带去温暖。再精神和物资上尽我们的一份力。

七月二十八号上午九点左右,我们一行人在常熟市敬老院门口集合,并我们集体合影了一张,让照片把此刻的岁月留下,飘扬的旗帜定格在温暖得太阳下,,激情的召唤。我们迎着东方走向了常熟敬老院内,当我们经过一片大树时,顿时感到天朗气清,心胸开达,充满了豪迈之气,我们每个人都忍不住用全身的力气大喊,仿佛自己的人生将在此刻开始走向成功。有一种雄心想与天工比天高的冲动,毕竟我们闯过独木桥的艰辛在此得到回报,他们疯狂的喊出心中的压抑气息。毕竟谁都努力过,谁都不太容易,此一刻我们彼此心意互通,都想为自己的人生拼搏一番。

一路上汗水淋淋,正值酷暑之际,一路的汗水,一路的鸟鸣,一路的歌唱,一路的热情,在阳光中弥漫。青春的喜悦让某位同学唱起了他们家乡的民歌虽然我们听不懂他在唱些什么,但是我们都在努力为他鼓掌,难得释怀一次,何不尽兴痛快呢?

当我们到达敬老院后,老人们一看到顶着酷暑赶来看望他们的学生,立刻关心起来,拉着我的手嘘寒问暖,十分关心我各方面的情况,体现出了老一辈对年轻一代殷切的希望和关怀,还有一些老人们也是高兴的合不拢嘴,与我分享自己当年的“金戈铁马万户候”的战争岁月,还与我聊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我也很关切地询问了老人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并与他们聊起了家常,帮助他们打扫卫生,很快就融入其中,老人们都感慨的说,正是国家的各种福利和党的政策才能像今天这样无忧无虑的安享晚年的生活,更多的老人表示同学的到来为他们平淡的生活增添了生机和乐趣,我并没有因为酷热的天气而埋怨一句,取而代之的是满腔热情,因为这次看似普通的活动中实际上蕴涵了巨大的人性价值和人文关怀,它是一种美德,更是老人与大学生之间心与心的交流与沟通,而平时娇生惯养的我,走出校园来到社会,走进老人,把老人当作朋友一样聊天,听老人们过去的事迹是如此的着迷,我还又跑到外面的小卖部给老人买东西,虽然来的时候给老人们带来了些水果、点心,可那些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我又用我的零花钱为老人买东西来表达我的心意,然后我们为老人们送上水果,有的老人行动不太方便,我们就亲自喂他们吃,虽然笨手,但见到老人们开心的笑脸就心满意足了。我感觉到了一家人似的其乐无穷。大多数老人在这里过的很开心,他们有时在房间过楼下的广场看电视或者锻炼身体,因此,老人们在这里可以算是晚年安康了!最后我们还给了一位老奶奶过生日,我们带去了蛋糕,并送上了我亲手做的999个千纸鹤,希望老人开心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

在我们即将离开敬老院的时候,我们和所有的老人合影留念,我们祝福他们的生活可以永远的开心,快乐!

对于爱,读到了很多,也听到了很多,但是它依旧美而朦胧,就像梦中的恋人。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也经历了十几年的人生,我似乎已经对爱有了些许的了解,可我渴望更加接近它,拥抱它!爆竹声中,我们身后起了尾尘,每一个心中都有了一份沉重,在我走的时候,瞥见了墙壁上还有其他学校的团体的赠品。再回首,老人们都手拿我们赠送的礼品目送我们,眼中有一种光亮。

走了,他们的一生将要走完了,他们有太多的辛酸和泪水,我们的欢声笑语只能带来片刻的忘记忧伤。我们该做些什么?每个人都在深思。那些曾几何时拥有我们同样梦想的老人们,他们也年轻过,我回家的时候和过来的时候拥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心境。同样,在敬老院里还有很多事情值得我们回忆!

社会需要关注孩子一般关注他们。

珍惜岁月,关爱老人

我觉得我们还需要做得更多!老人,是需要我们关心的一个弱群体,我们应该不懈努力的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以报答他们曾经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也将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继续更好的传承下来!今后我们会更多的投入到关爱敬老院老人的活动中。

空巢老人德育实践报告3一、前期准备

七月刚刚到来,我一边完善立项,联系相关人员。在我们协商将实践时间定在七月十日,于是我们便在十号当天一起准备实践所需物品。十号十一号两天,我与先到的两人一起到预先计划的实践地点分析实践进行的可行性和效果,并联系了一些居委会,以便为实践的实施提供便利。经过两天的实地考察,我们对团队的计划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其中变动最大的为志愿服务方面。预计的实践地点是在整个安乡县城,但是由于范围过大,孩子又比往年的多很多,所以我们将志愿服务地点改在了深柳区委会。十二号,所有队员返回,团队召开会议集中讨论了事件中可能发生的事情,以及就计划的调整重新明确了每个人的工作。我们都充满斗志,充满信心,准备迎接实践的正式开始。

二、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在行动

志愿服务是此次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此次志愿服务围绕留守儿童的主题展开,留守儿童多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然而一些孩子虽然不在农村但是父母长期在外工作或者父母因为工作原因很少和孩子在一起,这也属于留守儿童的一种。在常德市安乡县深柳居委会这边,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的父母长期在外工作,而这些孩子都聚在一个叫“深柳小饭桌”的地方,在这里有老师辅导孩子学习、照顾孩子们的起居。作为长沙民政的学子,了解这一情况后,我想我们有义务为他们做点事,于是我们队伍便在“深柳小饭桌”展开了为期十天的志愿服务活动。

去小饭桌的第一天,我们先与居委会的相关人员罗主任了解了情况,粗略的了解了这里每个孩子的特点。刚与这十几个孩子见面,我却不知道怎么着手融入到这群孩子中,没来之前的想法是陪小孩玩应该很容易,不用刻意的去准备。然而,真正开始做的时候却不知道从哪下手了。去的第一天,孩子们恰好在上手工课,我便与孩子们一起学起了手工艺品的制作,很快的我融入到他们当中,在随后的几天中逐渐的我们打成一片。每天的上午我们辅导孩子的学习,下午罗主任会给他们上绘画课、手工课等,到了傍晚我们会陪孩子们到楼下做游戏,实践过程中我们还带孩子游览了很多地方。

经过了解,他们的父母大多外出工作,除了周六周日很少与孩子接触。刘晓峰小朋友告诉我说,没来这之前,他通过玩游戏来消磨时光,通过玩游戏来打发无聊,对身体是非常有害的。在这些孩子中我就发现有个别的孩子有暴力倾向,有的孩子性格孤僻不爱与人交流。同时,通过与他们交谈了解到,虽然在这有人玩,但是他们希望父母能多陪陪自己,希望自己能像别的小朋友一样上学父母接送,周末与父母一起出去玩。

近年来,城市留守儿童的犯罪率也有所增高,凸现了外出打工和子女教育的矛盾。有关人士称,解决矛盾的根本是政府要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工作、收入稳定,并改革城市的教育体制,要让在城市里打工者的子女能够轻松地接受教育,大力发展经济,使外出务工人员可以不为生计困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留守儿童不仅仅是教育问题和社会问题,更是经济体制问题。而这对城市留守儿童造成的影响也不容小嘘。首先,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会造成孩子们的恐惧感,以致养成孩子胆小怕事的习惯;其次,城市中的诱惑多,从这个层面讲,城市留守儿童比农村留守儿童危险的多,稍不留心会产生各种不良后果。我们可以采取什么对策呢?

第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带孩子进城打工,但因为户籍问题在政策上却受很多限制,所以政府应该解除他们在就业、医疗、受教育等方面的限制。第二,社会应该多成立一些“留守儿童活动基地”之类的组织,积极的去关怀留守儿童。再者,应大力鼓励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大学生可以在志愿服务的同时,带给孩子先进的思想,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社会调查-给空巢老人多一些关注

以“空巢老人”为主题的社会调查是此次社会实践的有一大模块。“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离家后的中老年夫妇。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济南市作为省会,医疗条件较好,老龄化程度相对严重,空巢老人的数量也很多,针对此情况我们展开了关于社会各阶层对空巢老人现象认知情况的社会调查。

此次社会调查主要以一对一问卷聊天的形式展开,重要通过聊天辅以问卷,详细了解被调查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此次社会调查一共持续了3天,我们主要前往人流量大的景点及空巢老人集中的地点展开调查。我们先后赶往于深柳区、香港步行街(2次)、澳门步行街、西站、黄山头、大鲸港。虽然调查时间选在了下午,但是天气依然很热,在步行街和大鲸港调研时还遇到了大雨,但我们依然将调查进行下去。调查过程中遭到拒绝也是常有的事,一直遭到拒绝心里不免打起退堂鼓,但是我们彼此鼓励,一起解决困难。在步行街做问卷时,我们还遇到了传销人员,我们及时离开并将此情况报告给保安处。

调查显示,不同地点的及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对空巢老人这一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老人方面,黄山头的老人们生活条件较好,精神生活丰富,他们表示子女虽然不在身边但是生活比较丰富,他们倾向于让子女追求自己的生活;深柳区及步行街的大多老人认为人老了,对子女来说是一种负担,自己能生活就不去麻烦子女。青年人方面,他们普遍认为,这主要是经济的发展使子女们不得不离开父母去追寻更好的生活,作为子女应该多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而作为政府社会应该建立相关体制,给空巢老人多一些关怀。个人认为,城市中空巢老人增多的原因有三点。首先,我国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每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第二,社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丁克家庭(doubleincome nokids),即不要孩子的家庭观念越来越流行。第三,现在竞争对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人员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人们经常要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甚至出国深造、工作等。怎么去应对这一问题呢?我认为社区服务方面,社会各界人士,小区居委会应该根据老年人的特点为空巢老人设置相关的设施,建立相关的老年人服务机构,同时小区内多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精神生活;家庭赡养方面,我们应该加大对于老人空巢的危害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子女意识到应该尽量多花一些时间陪伴父母,让空巢老人尽量多的享受到家庭赡养;心里调节方面,小区居委会要及时掌握了解老人情况,多于心里出现问题的老人谈心,开展文艺活动,老人自身也要调整自己的心里状态。

四、单车宣传很给力

7月18日,我们通过骑单车的同时扛旗、扯横幅的形式展开“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的宣传活动。由于单车数量有限,参与此次单车宣传的共5人,四两单车。我们从深柳区出发,沿潺陵路、五总街行进,一路上新颖的宣传形式引来了很多人的目光,展示了民政学子的风貌。随后深柳大道我们转入深柳区,到达小饭桌与孩子们见面,并与他们合影留念。短暂的停顿后我们驶入黄山头路,由于处在下班高峰期,我们取消骑车宣传,转而采取了行进一段路程下车宣传的形式。

此次宣传活动形式形式新颖,相信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对外展示了民政学子的精神风貌。骑车的同时扯横幅比较困难,一路下来手都麻了,还有几次险些摔倒,但是有了收获付出也是值得的。

五、感悟

这是步入大学的第二次社会实践,寒假只是简单的生活体验。而今年的,我们有了自己的队伍,而且自己还担任队长,队中的成员虽然都是初中同学,但是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聚集起来,也是非常不易得,这带给我的考验是很大的。

虽然有雨经验不足,在立项上有些纰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队伍及时对实践有了相应的调整。实践的十天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对于经验缺乏的我们,每天早晨,我都要六点起床,准备社会调查与志愿服务的相关事宜。出去便是一天,午饭也会在路边小摊草草解决。七月中旬的天气是十分炎热的,有事还会遇到不期而至的大雨,但是我们仍然将调查持续下去。印象深刻的是在步行街做问卷时,我们的衣服已经完全湿透,但却没有就此返回,仍然按计划将调查工作继续了下去。志愿服务方面,虽然和孩子们在一起充满欢乐,但是与十几个孩子待在一起一整天也不是容易的事。到了傍晚6点多,所有人员才能返回,虽然浑身都是汗,但是我们都乐此不疲。晚上大家还要不顾疲惫的去写活动日志,发新闻,准备第二天的实践活动。

实践的收获也是不少的。首先锻炼了自己的随机应变能力,活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也会根据当天的情况对人员、地点进行相关调整,这些极大的锻炼了自己的应变能力。其次,是组织能力,自己要对所有成员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协调、安排,这些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再者,是交际能力,调研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让被调查者配合自己的问卷调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还有就是自己的耐心,实践的十天虽然不长,但是按照计划有条不紊的做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要每天早起,晚归,安排行程、协调人员、写活动日志总的来说这次实践是受益匪浅的,和这么多优秀的队员们一起努力,苦也变成了甜,“青春责任”团队,我们用青春,承担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向外展示了民政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空巢老人德育实践报告4__年是__大学一百二十周年校庆。“武大梦”承载着一代代武大人的梦想。不仅体现在学术,更在武大学子继往开来的精神传承,传承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

为了践行武大精神,为“武大梦”标记大学生的青春注脚。作为新时代的武大学子,更要求我们以青春的热烈姿态,奉献社会,回报社会。为此基础医学院12级临床五年二大班的同学们组建了“爱驻心巢”的暑期社会活动实践队,赴__黄陂的姚集村和蔡店乡,关注“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

“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留守儿童的父母远离家乡,用勤劳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却让留守儿童备受思亲的煎熬。他们不能像同龄伙伴那样欢绕在父母周围,遥远的亲情,留下太多的惆怅。缺少父母的关爱,在他们内心深处铸起了层厚厚的防护墙。“空巢老人”儿孙满堂,却孤守晚年;或许你习惯了在爷爷奶奶的膝下承欢,可那些孤寂的空巢老人面对的清冷生活,年迈体弱,却肩挑生活重担;疾病缠身,却硬扛硬撑。其实他们渴望爱的温暧,渴望亲情的呵护,孩子们的梦想可能就是看一场电影,得到一本好书甚至好吃的东西;而老人们的愿望可能是见一见亲人、有人多陪陪他们。他们的只是梦是那么纯粹、朴素!

敬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我们更要起到带头作用,为社会奉献一份爱心,传递一种正能量。就好像火炬传递一样,在每个人手中传递,同时也能汇聚所有人的热情,共同促进社会进步。

“爱驻心巢”实践队26名成员来自全国各地,有缘汇聚在__大学,都是临床医学五年制12级二大班的积极分子,并邀请团委副书记刘馨老师做团队指导。实践队具有各种才艺的的社团达人,文字图像,数据统计,交流沟通均具有一技之长。实践队将分别带着“自强、弘毅、求是、拓新”四种精神赴__市黄陂的姚集村和蔡店乡,以二人小组的形式走访当地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携手留守儿童,慰问空巢老人。对其生活进行调查和了解,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与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切身交流。帮助其解开心结,倾听他们的忧愁苦衷,传递正能量,以武大精神为指引化解他们的心理阴霾。同时有助于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有助于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改善这些社会问题。

在活动中,我们实践队队员会通力合作,营造一个温馨的巢,将温暖与正能量带给他们,将武大精神传递播撒在他们的心里、为他们编织出心中的灿烂的“中国梦”。

同一片天空下,让我们将爱驻心巢,将怀洒满人间!

空巢老人德育实践报告5一、调查概述

“空巢老人”是指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其中既包括无子女的老人,也包括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人。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行列,(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全国老年人占到人口总数的10%,并将在2014年达到两亿。)如何安置老年群体度过晚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老龄化成为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为了仔细了解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存状况,与老年人和谐相处,我们“爱尚崇阳”实践队将“空巢老人”作为社会实践的调查主题之一。

本次的调查目的地为湖北崇阳县路口镇。路口镇位于崇阳、通山、赤壁、咸安四县市区交界处,是崇阳县的“东大门”。面积235平方公里,辖21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231个村民小组、12个居民小组。截止到2005年总户数为8962户,其中农业户为8409户,总人口约4万人,农业人口约3.6万人。2004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7亿元,财政收入达到800万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17%和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80元。

路口镇区位条件优越。106国道和省道横路线穿境而过,与京广铁路相距35公里,2008年建成通车的宁樟高速公路贯穿集镇腹地,交通十分便捷,1小时可到达省会武汉。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路口镇地区55岁以上的老人。他们中或者子女外出务工、定居,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或者子女虽与自己居住在同一地区,但不与自己共同生活;或者甚至膝下无后人照料。调查的题目包括:经济状况、日常生活状态、健康与医疗问题、心理状态、娱乐活动等方面共计28个题目。调查问卷共计200份,全部回收有效。问卷回收后,我们对问卷进行了系统的整理、统计和分析。

二、调查结果

走访调查中,我们小组选择了路口镇市老人作为调查对象,通过采访交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的老人对现在的生活状况比较满意。通过我们与老年人的交流得知,他们认为满意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随着经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再因为吃喝问题而发愁。多数老人期待和儿女一起生活,他们认为和家人一起生活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而对生活水平的要求比较低。但由于住房、代沟或者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等种种原因未能够与子女一起生活。

我们调查对象年龄在60~80岁,其中60~70岁的老人占57.10%,71~80岁的老人占42.90%;另外,男女比例各占50%。

“空巢老人”外出务工的子女由于忙于生计,有的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甚至几年没回过一次家,有的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不与老人通一次电话,让老人陷入孤寂之中。有些老人的.子女并未外出,住得也不太远,但由于“代沟”等问题,共同语言少,也就自然而然相互疏远,甚至逢年过节都是两家分开度过。老人们只能围着自己的“空巢”打转转,生活在封闭的狭小空间里,情感得不到倾诉和释放,整天郁郁寡欢。除了天伦之乐的缺失,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日常社交也十分贫乏。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的限制,路口镇没有活动室,没有图书室,更没有健身、康复的器材设备。在我们调查的对象中35.7%的老人独自在家感到孤独,

30%左右的农村困难“空巢老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大多每人每月30元,加上子女提供的少量供养金,一般每人每月100元左右,这点钱用于买油、买盐、穿衣、治病等都很紧张,更不要说其他方面了。这些六七十岁乃至七八十岁的“空巢老人”,如不下地种粮、种菜生活将更加艰难。

而85.80%的老人经济主要来源是农耕,自给自足;而14.20%是靠低保或者子女的赡养;57.10%的老人生活基本得到保障,但是仍有35.80%是没有保障的。

三、现状分析

(一)健康问题——人老了,病痛自然多。

关于老年人健康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身体状况比较健康,而有42.90%的老人多病缠身。令人难过的是,有一位老爷爷凄凉地表示老人一生病就没有人愿意照顾了。虽然农村老人绝大多数参加了新农合,可由于自费部分难以承担,门诊费用又不能报销,针对老年人的就医保障或者医疗保险,虽然党中央一再颁布各项优惠政策,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旧有34.80%没有享受到任何的就医优惠。

(二)娱乐活动—— “老有所乐”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共同心声。在我们进入福利院进行文艺表演的时候,爷爷奶奶们都看得很认真,也看得很开心。我想这样的文艺表演虽然简单,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却是一天中的亮点,一天中的美好回忆。像路口镇这样的小乡村,老年人的娱乐文化比较单调且落后,不像城市那样有专门的老年人文化中心或者俱乐部。但是,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也有自己娱乐的小圈,打麻将,下象棋,钓鱼,看话剧等等,在空巢老人中,也存在着两极分化。

在我们调查的尾声,老人们提出的意见和希望:社会保障制度落到实处;多组织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在农村给年轻人提供工作机会,从而可以保障家庭经济收入,从而能够保障他们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

四、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老龄化的问题已经席卷全球。西方发达国家早就面临着老龄化问题,因此,在解决“空巢老人”的问题上,发达国家比我们更有经验。例如,德国政府通常会安排一些大学生同“空巢老人”一同居住,平时帮助老人洗衣、做饭等,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不用缴纳房租。这样,即节约了大学宿舍资源,还能保证“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在日本,政府为更好的关爱“空巢老人”,防止老人发生意外情况,甚至出现在家中死亡而无人知晓的状况,日本政府会把“空巢老人”家庭进行统计,并将老人每月的用水量,用电量等基本生活信息通知其子女,使子女能够及时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这些措施可以给我国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带来启迪我觉得这些做法值得借鉴推广,对解决人口老龄化,“空巢老人”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7篇

关键词: 留守儿童 教育问题 教育措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儿童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占我校学生总数的25%。我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一、留守儿童的管理现状

(一)监护人溺爱放纵,学校教育难以奏效。家长爱孩子是人之常情,孩子得到爱的满足是心理正常发展的必需。但是外出打工的家长,一般一年回家一次,最多两次。在家时,给予“100分”的爱,恨不得把全身心的爱给孩子,甚至把变味的爱也给孩子。孩子要钱给钱,要物买物,要干什么就干什么,家长对他们娇生惯养,百依百顺,甚至是溺爱放纵。

(二)留守儿童缺乏管护,节假日安全难以保证。留守孩子由于父母不在家,缺乏家庭管护,加之节假日是孩子的自由活动时间,这就造成学校与家庭管理的“真空地带”,他们年纪尚幼,思想单纯,自我保护能力差,往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节假日在水塘中游泳,在水坝边垂钓,在公路上飞车,在网络中沉迷……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成为影响学生安全的一大隐患。

(三)留守儿童隔代管教,监护管理难以到位。留守孩子一般是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朋友临时监护,大多数监护人是爷爷奶奶。这样隔代管教、监护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是极端溺爱,一是极端粗暴。爷爷、奶奶年纪大,对小辈往往溺爱放纵,小孩要钱给钱,要吃给吃,每天上学就行,至于在外面干什么,就不管了,想管也管不了。失去约束的留守儿童特别顽皮任性。有一些老人,一生辛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把儿女拉扯长大成人,现在又要照看孙子、孙女,又要处理家庭琐事,身心极度疲惫,脾气粗暴,教育方法简单,对留守儿童非打即骂。这样不但不能管教好留守儿童,反而发生了许多不该发生的事。

(四)家校管理脱节,心理磨合难以实施。

二、留守儿童的教育措施

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必须构建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覆盖到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各个环节。在深入了解了影响这些“留守儿童”的表现和原因后,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可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和教育内容。

(一)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在关爱留守儿童中的积极作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学校要起积极作用,努力帮助外出务工的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片。

2.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责任帮扶制度。签订承包责任书,建立教师关爱学生校务日记,让有条件的教师成为“家长”和“爱心妈妈”。部分教师与学生同吃同住,随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教师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孩子的情况,帮助监护人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3.实行留守孩子“谈心日”制度。学校定期召开留守儿童会议,每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于留守儿童的主题队会活动。通过正面引导,学生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艰难,认真学习,遵规守纪,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的辛劳,明白父母打工挣钱来之不易,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好习惯。班主任、科任老师平日要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身心健康,让留守儿童深切感受班主任、老师对他们的关爱,增强师生的亲切感和信任感,进而成为可信赖的朋友。

4.加强对留守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一些留守孩子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学校开设心理教育课,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教学方式,从根本上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注重因材施教,发挥每个学生特长,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学有所长。

6.建立关爱留守孩子的应急机制。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任何情况下,以保证学生的安全为第一要求,不得拖延推诿。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包保责任制,对重点留守儿童实行师生“一帮一”、“一带一”包教帮扶,使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二)加强沟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合力。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必须构建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覆盖到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学校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公布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开设亲情专用电话,让孩子跟家长保持联系,家长可以随时通过电话,知道孩子在校的情况;通过书信的方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如通过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汇报学校工作和孩子学习状况,并把家长务工情况告诉学生,让家长在外务工放心,学生在校学习安心。

2.重视家庭教育。关心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不仅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且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孩子在幼儿时期,父母尤其是母亲不应该离开孩子,外出务工要尽量带孩子随身就读或把孩子寄养在有一定条件、有教育能力的人家。做到在外地多联系孩子,多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利用务工淡季尽可能多地回家与孩子见面,在孩子生日期间或传统节日时捎寄些衣物、食品,让孩子体会到父爱母爱。

3.注重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培训。学校通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加强对孩子家长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和监护孩子的水平。

第8篇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引言

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城打工,于是我国广大农村中出现一个新的群体——留守儿童。据全国妇联统计,截止2010年底,全国留守儿童的人数约为5800万,逾八成隔代或临时监护,其中4000多万年龄在14周岁以下,面临着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孤僻、厌恶、焦虑、忧郁等心理健康问题将可能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不良影响,甚至阻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为此,本文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及形成原因,提出了改善这些问题的对策,以期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参考。

一、调查设计与样本特征描述

(一)调查设计

据南京市有关部门做的留守儿童调查报告显示,截止到2007年,南京市的留守儿童大约有10万多,主要集中在高淳县、六合区、溧水县、江宁区和浦口区这5个区县,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40%,部分农村地区达70%。相对于其他地区,南京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普遍较好,孩子的物质需求基本能够满足,但其心理健康状况存在较大问题。本次调查在南京市六合区选取了横梁镇、龙袍镇两个样本乡镇,随机抽取了80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年龄主要分布在8~16岁之间,班级覆盖二~八年级。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共发放问卷80份,实际回收80份,有效问卷8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

(二)样本特征描述

本次调查抽取了80名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样本,其样本特征如下(如表1):①性别特征:调查的男性留守儿童相对较多,其中女生36名(占总人数45%),男生44名(占总人数55%)。②年级分布:班级覆盖二~八年级,小学生主要集中于四年级留守儿童的调查,初中生的调查对象分布则相对均衡。具体分布为二年级5名(占6.25%),三年级11名(占13.75%),四年级18名(占22.5%),五年级11名(占13.75%),六年级10名(占12.5%),七年级13名(占16.25%),八年级12名(占15%)。③年龄特征:被调查者的年龄从8岁到16岁,主要集中于9岁、10岁、12岁、14岁留守儿童的调查。样本总体被分为三个年龄层次,分别为8~10岁32人(占40%),11~14岁36人(45%),15~16岁12人(占15%)。

表1 留守儿童的性别与年级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作者调查,2012

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存在的问题

心理健康是形成良好品德的基础,是做好工作的保障。对于儿童而言,心理健康可以促进其智力的全面发展,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还可以促进其审美能力的发展,提高自身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本研究从自我评价、是否开心、是否喜欢参加集体活动与见到陌生人的表现等方面调查了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

(一)心情愉悦度较低,自卑心理较重

保持心情的基本愉悦有助于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也可以促进自信心的增加,从而保持乐观向上的人生观。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并不是很开心的。虽然孩童时期应该是孩子最开心的时候,但是调查中只有11.75%农村留守儿童认为自己一直比较开心,45%认为自己多数时间比较开心,却有27%认为自己多数时间不开心,更有16.25%认为自己一直不开心。而从自我评价方面考虑,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自我评价较低,多数比较没有主见,甚至没有自我肯定的信心。在调查中,仅有11.25%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做得很棒、很好,而有70%认为自己做得一般,甚至有15%认为自己做得比很多人差,还有3.75%认为自己做什么都不成功。

(二)集体活动参与较低,人际交流能力较弱

集体活动是增强团体凝聚力的一种有效方法。对于儿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将成为他们一生的财富,将有利于其人际交往能力、适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提高。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桥梁,它将可以促进自我认识,促进更好的人际关系的形成。从调查数据来看,非常喜欢参加集体活动的留守儿童占11.25%,比较喜欢的占25%,一般的占42.5%,不喜欢的占21.25%。由此说明,农村留守儿童对集体活动的兴趣不高,性格比较内向、孤僻。与此同时,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外且临时监护人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长期的督促,留守儿童在人际交往方面也显现的更为随意。据调查数据显示,见到陌生人时,仅有5%的留守儿童是感到新奇,而选择感到一般的占73.75%,选择讨厌的则有21.25%。

(三)心理需求满足度较低,心理不健康倾向较多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长期留守的现状,留守儿童也是有着自身的需求的,他们渴望与家人的交流与沟通,希望得到别人的关心与关注。在调查中,有17.50%的儿童认为自己时常被别人欺负,36.25%认为有时被欺负,20%认为很少被欺负,26.25%认为没有被欺负。而在被欺负的儿童中,有40%认为是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而受到他人的欺负,35.5%认为是因为自己胆小怕事,18%认为是因为别人挑衅,15%认为是其他原因。这显示出,留守儿童希望得到父母的保护与关爱,但由于其心理需求无法实现,留守儿童将会对父母更加失望,甚至走向更大的误区,认为父母不爱自己。

三、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留守儿童与父母情感交流相对缺乏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将影响孩子一生的发展。本次问卷调查的调查对象主要是处于8~16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这个阶段,正是儿童身心发展过程的关键时期,良好的亲子关系将帮助满足孩子的基本生理需要,增强孩子对社会的安全感和信任感。而在农村留守儿童中,更多的孩子缺乏与父母适当的沟通与交流,使其性格更加孤僻。在调查的80名留守儿童中(如图1),仅有21名儿童固定每周与父母联系一次,更多的是一个月内联系一次或者不固定的联系,而问及其希望多久与父母联系一次时,有83.75%的儿童希望每天或者每周与父母联系一次,也有5%的儿童对此持无所谓的态度。这意味着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与此同时,表明儿童们希望与父母沟通,希望父母能帮助自己解除困难。但已有部分留守儿童由于这样的长期分离,与父母的亲情关系已逐渐趋于淡漠,无法在良好的亲子关系基础上与父母进行正常的情感交流,无法获得真切的情感经历,留守儿童形成不愿意与他人交流的性格特征。

图1 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的实际周期和期望周期比较

数据来源:作者调查,2012

另外,在其仅有的交流中,父母更多的是关注学习、生活等物质需求,心理关注程度较低。调查显示(如图2),有63.75%的家长更多的是关心子女的学习情况,17.5%的家长更多的是交流吃穿住等日常生活,16.25%的家长谈及到身体健康方面,仅有2.5%的家长会涉及到心理健康方面。这说明了家长关心更多的是留守儿童的学习等其他情况,而非心理健康方面,留守儿童在心理方面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使其性格不能健康发展,从而难以形成健康向上的情感道德品质,而在正常的情感道德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

图2 父母与留守儿童联系时主要交流内容分布

数据来源:作者调查,2012

(二)留守儿童实际监护人对孩子心理关注度不够

家庭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首先接触到的集体,因此家庭环境对儿童心理健康成长发挥着最直接且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儿童的发展和稳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教育化程度较低,农民缺乏对心理问题的关注度,而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则更是缺少了父母的关心。在所有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父母外出打工情况如下:只有父亲在外打工的占42.5%,只有母亲在外打工的占12.5%,父母亲都在外打工的占45%,其中还有5%的离婚率。父母外出打工的连续时间也是清晰可见的。23.75%的父母为1~3个月,35%为3~6个月,36.25%为半年至一年,而5%为一年以上。这样的外出打工现状,意味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几乎缺失,且暂时无法改变。而农村家庭的离婚情况也将成为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关键因素。

那么,在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期间,其临时监护就尤为重要。然而据调查数据显示,56.25%的留守儿童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22.5%与母亲一起生活,13.75%与亲戚一起生活,3.75%与其他人一起生活,还有2.5%自己生活。由此显示出,其临时监护人的重要性,他们关系到儿童整个成长状况优良程度。然而这些临时监护人也有着本身的局限性,对于年纪较大的(外)祖父母们,他们普遍自身科学知识匮乏,仅能用传统的观念培养自己子孙,且忽视了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问题,这对于儿童的成长是十分不利的,甚至导致其价值观的偏离。与此同时,部分不完全留守的儿童中,多数也只是母亲留守,而在农村地区女性在家庭中的威望普遍不高,且文化水平也相对较低。据调查结果显示(如表2),农村家庭中父亲的文化程度相对于母亲来说略高,总体文化程度集中于初中阶段。因此,儿童一般不听从母亲的管教,有时甚至会与其发生口角和摩擦,母亲的管教作用几乎难以得到发挥。对于那些与亲戚或其他人生活在一起的儿童,他们也多数只能得到物质生活上的照顾,心理问题多数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另外,那些自己生活的儿童,更是缺乏各方面关心与照顾,其心理健康问题更为突出。

表2 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文化程度情况

数据来源:作者调查,2012

(三)心理教育缺乏严重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学校有责任和义务关心留守儿童的成长,而在心理教育这一方面农村教育略显匮乏,老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认识不够,也缺乏与家长之间的沟通,造成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愈演愈烈。据调查显示,仅有6.25%的留守儿童所在学校有心理健康课,而在仅调查到的上过心理健康课的学生中,仅有1人喜欢,1人一般,3人不喜欢。一方面说明农村学校缺乏心理健康这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说明其教育方法、教育程度以及学校的重视程度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农村家庭中,儿童的父母多数在外打工,学生的教育问题(不管是学习方面,还是心理方面),学校都承受着较大的压力。

关心与关注留守儿童在学校的心理变化和突发状况,是学校特别需要关注的点,但由于父母在外打工,学校不能与其取得及时有效的沟通和联系,使得留守儿童所出现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这也是学校对留守儿童管理所无法避免的障碍。

(四)特殊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错误引导

由于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使得工业发展相对较快,而农业发展滞后,致使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加上经济条件的各种限制,使得农村父母不得不把子女留置家中,从而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越来越多。另外,由于社会教育制度还没有完善,社会上仍存在一定数量的不良少年,他们是一些不良风气的携带者,整日不做实事,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关心与管教,缺乏及时的正确引导,很容易受不良分子的引诱,沾染不良习性,从而带来价值观念偏差,最终误入歧途,产生恶性循环。

与此同时,因有关部门缺乏对各种媒体的有效管理,传播出不适宜儿童了解的信息(如:虐待儿童、城乡歧视等),致使众多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不良心理,使其更加孤僻、自卑;互联网的不正确传播与引导,也使许多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了厌学、逃学、辍学等不良的学习心态和学习行为,整天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

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对策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应给予高度的关注。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政府之间的相互协调合作。

(一)家长应加强与子女的情感交流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孩子最好的医生。父母的言行是影响子女成长的关键因素。面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打工在外的父母更需要与其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保持较为畅通的联系与沟通,多关注其生活细节、情感变化,完善整个家庭教育环境。对于临时监护人,也要多关心小孩,避免粗暴式与自由式教育,保持与其父母的密切沟通,将其情况告知其父母,帮助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而对于整个家庭,父母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保持和谐的家庭环境,为孩子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

(二)学校应加强孩子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是学生进行学习,是教书育人的场所。首先,开设相关的课程来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是学校心理教育的必要环节。其次,提高教育管理者的心理健康知识水平,这有利于强化其对学生的了解,加强对家长的指导,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再则,通过结合学生的实际问题,展开一对一的帮扶活动,了解其想法与困难,帮助其解决问题。除此以外,学校还可以安排专门的心理健康老师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疏导。

(三)社会应更多关心与引导留守儿童

农民外出打工是目前无法改变的现状,所带来的留守儿童问题也是无法避免的问题。作为社会人,应当给予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有效地弥补其家庭教育的不足,为留守儿童创造更好的生活、学(下转171页)(上接50页)习环境。除此以外,还应宣传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发挥舆论作用,杜绝不良思想及行为的传播,呼吁更多社会成员多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情况,给予他们热心的关怀与帮助,让他们感觉到社会的温暖。

(四)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

心理疾病是21世纪的常见病,需要更多关注。然而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祖国的花朵,其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界的帮助。政府应加大财政支出,发挥媒体作用,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农村的心理健康知识教育,让农村人民了解心理健康疾病的严重性,从而使他们开始重视其子女的心理教育问题,以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对于政策实施,应该设定明文规定,让有关部门之间进行互相监督,同时针对此项目设立专门部门进行负责,并对每个留守儿童资料进行存档,确保每项政策具体实施到每家每户,保证工作的有效、透明。

参考文献:

[1]全国妇联课题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2010-10-20.

[2]江苏新闻.南京留守儿童调查 留守孩子成长过程危机重重[N].金陵晚报,,2007-6-28.

[3]南京新闻.在农村建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组图)[N].南京日报,,2011-1-19.

[4]邓承杰.从农村离婚案谈留守妇女婚姻状况[]. http:///html/article/201008/20/424410.shtml,2010-10-20.

第9篇

[关键词]离异家庭 留守儿童 问卷调查 座谈

近年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一种现象:夫妻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后因情感破裂而离异,子女判给一方后留在家里由亲属照管,父或母一方再次加入到“打工族”的行列,他们的子女就形成一个社会群体――“离异家庭留守儿童”。笔者就此种现象对四川绵阳市龙门镇的留守儿童进行了一次走访调查,发现在这群孩子的年龄大多在9~13岁之间,而且普遍存在心理、学习、生活以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此次调查笔者采取了问卷调查及座谈的方法,对龙门镇的八个大队的所有留守儿童进行了抽样调查,由当事人亲自填写调查问卷或用谈话的方式进行纪录并与其监护人进行座谈的方法来开展此次调查工作。最后根据所得到的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总结出离异家庭留守儿童在心理、学习、生活以及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措施。

一、表现出的问题

1.心理缺陷

(1)怨恨心理。调查结果显示有18.2%的孩子对离异的一方表示非常的怨恨,认为“自己是被父亲或母亲抛弃的”,这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心理学家指出:和睦、温馨、健全的家是保证儿童人格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家庭的破裂残缺往往会使孩子过早地品尝人生的不幸,从而消极地看待社会,对待生活,他们比一般的孩子更容易产生怨恨情绪和心理障碍问题。

(2)自卑心理。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留守儿童大部分认为自己失去了亲人的疼爱,整天忧心忡忡,在其他孩子面前抬不起头,有种“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的感觉,对自己失去了自信和动力。长期下去,他们会变的自卑、沉默、悲观、孤僻或表现为冷漠、内向、烦躁等极端的性格,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

走访调查中,有36.4%的小孩对自己没有信心,72.7%的小孩觉得自己很孤独,认为自己并不快乐,他们认为拥有幸福的家庭,得到父母的疼爱才是真正的快乐。有54.5%的小孩表示从不和陌生人说话。

(3)自我封闭心理。调查中,有45.5%的孩子在自己遇到挫折时总是闷不吭声,不愿与监护人沟通,也不会和同学或其他的人倾诉。心理学家指出,长期的自我封闭会导致抑郁,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4)防御心理。调查显示有9%的孩子不信任别人,无论快乐与忧伤都独自享受,认为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12岁的张利就是这样的,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遇到困难或心里难受,她都不愿告诉别人,认为别人根本就不理解自己,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毫不相关,她只相信自己。

2.学习成绩滑坡

在离异的家庭中,有36.4%的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有90.9%的孩子学习时遇到困难却没有人指导。心理学家指出,儿童学习过程要有良好的心境为基础,由于父母离异前后,都有一段时间的相互攻击和自怨自艾过程,当事人本身也心绪不宁,更无心过问孩子的学习了。

3.生活问题

由于父母离异,父或母一方会外出打工,留守孩子的饮食,家务以及身体状况就会比一般孩子的问题多一些。调查中有54.5%的孩子都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也会承担一点家务,81.8%的孩子会偶尔生病,还有5.3%的孩子经常会生病。他们表示在自己生病期间最难过,最希望父母能陪在自己的身边。渴望亲情是每个单亲家庭孩子最大的希望,更何况这些离异家庭的留守孩子。

4.安全隐患

在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中,由于留守儿童的这种特殊家庭背景会被同学知道,所以经常会受到同学的欺负。因此,离异家庭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也值得关注。

二、对离异家庭留守儿童的责任

离异家庭的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的一个独特问题,关系到单亲家庭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当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应共同为这些孩子创建美好的明天。

1.家庭的责任

(1)家长要调整好自己的思想和心理情绪,引导孩子对家庭环境有个正确的认识不要试图将自己的创伤转嫁给孩子,不要向孩子控告对方的不负责任和无情,会使孩子对对方产生强烈的怨恨感,这将严重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中伤对方的话语会使孩子失去对别人的信任和对未来的信心。

(2)父母的一方要对孩子实行积极的帮助,稳定情绪,耐心地和孩子谈话,表扬他(她)的优点,使孩子变得自信和开朗。

(3)家长要尽释前嫌,尽量做朋友,都与孩子经常保持联系,使孩子享受亲情的温暖,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上遇到困难时使孩子有倾诉的对象,缓解心理压力,走出自我封闭的阴影。

(4)父母都应当经常保持和老师的联系,及时获得孩子的相关信息。

2.学校的责任

(1)学校要重视对离异家庭孩子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对其专门建档,老师要提高心理理论水平,掌握相关心理教育的技能和方法,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及时给予关爱,启发孩子自觉进行自我调节和适应,激发孩子的内在动力。学校要加大对留守不生的心理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增加留守儿童与老师接触的机会,通过教师与留守学生一对一帮扶制度,让学生得一学校和老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

(2)学校要营造良好的集体氛围,开展夏令营活动及课外兴趣小组,竞选“文明标兵”“优秀学生”等活动,让孩子在集体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中淡忘家庭的不幸带来的忧伤。

(3)学校要负责培养孩子的自主、自立、自强能力,充分发展自己的人格,不断增强自主性,判断力和个人责任感。让孩子们学会“求知,做事,与人共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孩子面对生活的自信。

3.社会的责任

(1)社会要建立应急机制,确保孩子的安全问题。在中小学建立寄宿制,并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基础设置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学校和教师及时填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

(2)社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社会合力,妇联要广泛开展“代管妈妈”活动,让离异家庭的留守孩子感受母爱的温暖。有关部门要开设心灵沟通热线,给内心存在问题的孩子提供一个倾诉的平台。

(3)政府要加强对民间托管机构的监管。父母离异后,监管孩子的一方将孩子送到民间托管机构,自己外出务工。这时政府应该加强对民间托管机构的清理和整顿,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消除民间托管的安全隐患,规范民间托管的服务市场。

第10篇

[摘要] 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心理健康与体质健康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对留守儿童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对比,发现留守儿童身体素质较差,心理存在大量问题。要解决留守儿童健康发展问题,需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网络体系,尤其在媒体宣传、政策措施、直管教育机构、家庭教育等方面更要加大力度。

[关键词] 留守儿童;健康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A84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8(b)-128-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大批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充当劳动大军,这种新型的人口转移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城市现代化注入了新鲜活力。然而,人口转移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如农民工进城后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把大量的儿童留在了农村,形成了所谓的留守儿童, 即父母一方或双方出外打工,却将孩子留在原籍的那些儿童。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共青团中央的统计显示,我国目前大约有2 300万留守儿童,占全国农村儿童的20%。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留守儿童的健康、教育与犯罪等诸多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1]。

1留守儿童的健康问题

儿童的健康状况至少包括体质健康与心理健康两个方面。与其他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明显偏多,究其原因,是与留守儿童生存的特殊背景密切相关。

1.1心理健康

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与成年人相比,由于年龄偏小,对社会缺乏认识,自我调控能力差,因而,心理健康问题就成为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之一,而且通常又比较隐蔽,难于发现,其影响极其深远。

留守儿童自幼就离开父母,儿童应有的父母关爱严重缺失,大多是在爷爷奶奶等老人的监护下成长,外出务工父母与孩子交流的时间间隔也参差不齐,父母一个星期、一个月、半年、一年甚至几年才回家一次,缺乏交流,严重影响到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2]。湖南省的一份调查报告更清楚地显示,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孩子没有去过父母的工作地或很少有亲子联系(表1)[3]。还有实证研究表明,留守儿童患有焦虑心理的约占27.4%,抑郁的占27.6%,有恐惧感的占24.5%,易怒的占22.7%。缺少了父母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再加上社会缺少应有的关注与帮助,留守儿童在心理上极易产生自卑感,精神空虚,寂寞无聊,以致学习上不去,学习上如果遇到困难常常感到无助,成绩较差,久而久之,信心受到极大挫伤,最后甚至自暴自弃。进而与父母产生情感隔膜,以致怨恨父母,逆反心理加强。更有甚者,对社会产生极大不满,最终演变为报复和犯罪行为,农村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占了相当的比例[4]。

1.2体质健康

儿童是21世纪的主人,肩负建设现代化与中华民族繁荣的重任。儿童身体健康是重要保证,因此健康的身体要从儿童幼年开始抓起。由于没有父母在身旁照顾,大量留守儿童严重营养不足,患病率高,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江苏省东海县妇幼保健所和县疾病控制中心,对全县528名5岁以下留守儿童的体格发育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低体重患病率为4.0%、生长迟缓病率为5.1%,显著高于同地区非留守儿童(1.3%和2.2%);6~12个月龄组的贫血患病率高于其他年龄组。留守儿童总体营养水平低,体格发育情况也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这与抚养人家庭经济收入、抚养人的文化、年龄等因素有关。

表1湖南省留守儿童的基本数据[n(%)]

留守儿童家庭一般经济条件较差,没有足够能力为孩子提供足够的营养,而照顾孩子生活的大多是些老人,他们不懂得如何科学抚养,从而导致儿童饮食结构不合理,使得不少留守儿童出现营养不良,甚至影响身体正常发育。

2对策与措施

留守儿童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有其特殊性,单单依靠某一部门是不行的,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培养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协作才能更好完成。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才是解决问题的良好途径。

2.1媒体宣传

对于留守儿童问题,人们往往忽视媒体的宣传作用,试问,在中国十几亿人口中到底有多少人知道什么是留守儿童?他们的健康状况到底如何?因此,笔者认为,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千千万万个家庭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需要动用全社会力量才能解决或缓解。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培养已涉及经济、政策、文化等诸多方面,因此,为使广大留守儿童获得更多更好的生活教育机会,媒体的宣传呼吁作用必不可少。大力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程度,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各群体单元(如共青团、妇联、工会、村委会、派出所等组织)对留守儿童教管的积极性,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相关制度的可执行性,敦促建立良好的社会监护体系,以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同时,媒体还可以为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树立健康的舆论导向,采用多种方式引导留守儿童形成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5]。

2.2政策措施

推动关注留守儿童政策措施的出台。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人口管理体制,农民工在城里不再仅仅扮演“外乡人”的角色,而是应切实关注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兴办相应的学校,以缓解留守儿童与父母接触少的矛盾[6]。同时,尽可能地降低城市高额的教育费用。对于那些滞留于农村的留守儿童,也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政策,减免相应的学杂费,以缓解留守儿童家庭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很好地接受教育的尴尬局面。

2.3直管教育机构

直管教育部门与学校,尤其是县、乡、村的相关教育机构在引导、监督留守儿童的思想变化、身体发育等方面要发挥其自身优势,因为他们更能真实地了解到每一个留守儿童的发展变化及其家庭情况,在处理问题时会更有针对性与时效性,能够做到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采取相应措施。

2.4家庭教育

家庭是离留守儿童最近的一个社会单元,因此,父母一定要及时转换观念,重视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采取多种途径,如电话、互联网、寒暑假期等尽可能和孩子加强联系与沟通,有条件的最好把孩子接到城市就学,确实没有条件的,也一定要确定孩子的监护人,并认真地落实孩子的监护权,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的责任,才能对孩子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7]。

[参考文献]

[1]王勇鹏,彭科莲.对当前农村犯罪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调查与思考[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6):83-86.

[2]陈厥祥,蒋建军,陈三俊,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现状调研[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8,21(1):13-16.

[3]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报告[R].2006-19-20.

[4]李婷婷.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6):72-75.

[5]王泽淮,李翠英.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对策分析[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4(1):14-17.

[6]郭三玲.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5,22(6):86-88.

[7]李雪英,高超.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问题[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6,(3):103-105.

第11篇

一、森林防火指挥所机构职责

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及成员单位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1、指挥长、政委:调度指挥火灾扑救;召开有关人员或指挥所成员会议,安排扑火救灾工作。

2、副指挥长:靠前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协调安排指挥所成员单位和村场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3、林业站:接到火情报告后,了解火场准确情况,上报指挥长、政委、副指挥长;通报火灾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拿出扑火意见,组织指挥现场进行扑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4、派出所: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和需要,迅速调集消防大队官兵及火场周边派出所干警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在扑火抢险紧急期间,协助当地村场和有关部门转移群众;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5、人武部:组建一支450人的专业扑火民兵应急队伍;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和需要,分成四个组,按三个指挥梯队调集、组织民兵赶往火场参与扑火救灾。

6、财政所:保障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质和资金。

7、民政办:负责妥善安置灾民,按规定对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人员进行抚恤。

8、教育联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生配合乡防火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设森林防火专题讲座。

二、森林火灾扑救

9、各村、部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同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

10、乡防火办迅速通知森林火灾扑救指挥所,赶赴火场统一指挥火灾扑救。

11、发生森林火灾,各防火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乡林林防火指挥所统一调配,凡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乡各成员单位在接到指令后,必须在半小时内组织扑火人员赶到火场扑火。

12、在扑救森林大火时,应本着保护自己、积极扑救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严禁老幼病残参与火灾扑救。

13、为便于报警和组织扑救,村场应统一报警信号。

14、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全面清理余火,留足看守人员,经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撤离留守人员。留守人员撤留火场时必须报告乡防火办。

三、森林扑火纪律

15、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16、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党支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能,落实好预防和扑救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7、发生火警、火灾,广大干部和群众要积极投入扑火救灾战斗,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8、各级干部和森林防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明纪律,扑火救灾期内不得擅离岗位和不请假外出。

19、坚持值班制度,记好值班日志,确保上下信息畅通,严格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虚报、瞒报灾情。

20、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森林扑火救灾的物资供应准备,不得有碍扑火救灾工作。

21、严肃查处违反森林防火纪律的人和事,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严追究。

⑴拒不执行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度或指令的;

⑵拒不服从组织领导或临阵脱逃的;

⑶、工作失职或组织扑救不力,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

第12篇

一、加强组织建设,延伸关工委工作面。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名誉主任,分管领导为关工委主任、退休老干部担任常务副主任的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老年宫,由退休干部,镇老年体协主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关工委日常工作。同时各村也成立了关工委,由村党总(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全镇中小学校也成立了关工委小组,学校负责人为组长,协调负责具体工作。

二、积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上级关工委工作会议指示精神。通过召开全镇关工委工作会议,积极贯彻县关工委主任会议精神,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布署。

三、结合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1)认真摸清全镇”留守孩子”情况,做好“留守孩子”调查摸底登记,成立多个“留守孩”关爱团体,切实做好“留守孩子”关爱工作。我镇中小学生共913人,留守孩就有185人,占总人数20%,结合实际,通过与镇中小学联系,组建5个校外留守孩学习小组(吸纳90名留守儿童),聘请4位“五老”担任校外辅导员;成立“留守孩”托管中心两个,(其中校办两个,托管留守孩28人);成立“留守孩”成长乐园一个(吸纳留守孩18人);组建爱心家庭7个(吸纳14人)。通过这些关爱团体,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有的放矢对这群孩了做好关心教育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2)组建青少年教育报告团,积极开展青少年的道德和法制教育。组建由县镇退休干部为主的7人报告团(其中镇干部4人,村干部3人),共成立镇级报告团1个,村级报告团2个,组织安排全镇各校学生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西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聘请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定期到校进行法制教育,近一年来,共为全镇中小学生作宣讲报告5场次,受教育青少年900余人。

(3)开展心理素质教育。针对现在学生方方面面的情况,加强了与全镇中小学校的联系,在镇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采取了“心理导师制”,由学生和老师结对,开展心理疏导,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

(4)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通过“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以县教体局开展的教苑艺术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篮球赛、乒乓球赛、少儿才艺大赛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爱好,全面培育了下一代的综合素质。

(5)多方筹措,结对救助贫困学生。结合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契机和“手拉手爱心工程”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多方筹措资金,与贫困中小学“一对一”结对帮扶救助困难学生。

四、继续办好示范家长学校,大力提高家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