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9 19:20: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道路交通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道路交通标线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009)的规定来规范设置,交通标线的形状、颜色等都要认真地研究、严肃地对待,避免随意性。目前部分城市设置的交通标线存在文字、颜色、规格、种类等不规范等问题,随意性较大,既损害了交通标线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给交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1交通标线的种类使用错误交通标线主要分为黄色、白色、蓝色,不同颜色的标线有不同的含义和作用。然而有些地方在实际的设置中,没有充分正确认识到不同颜色标线的含义,存在滥用标线的情况,损害了标线的严肃性,并且存在一定的执法隐患。如图1-a)中,道路中心线采用四条白色单实线,应改为双黄实线;图1-b)中,同向车道分界线采用黄色单实线,应改为白色单实线。
1.2路面文字设置不规范合理正确的路面文字对于驾驶人的提示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路面文字字符顺序、字符大小都应符合驾驶人的识读习惯。然而某些路面文字的字符顺序错误、字符过大或过小,导致驾驶人识读不便,加重了操作负担。如图2-a)中,路面文字“公交车道”排列顺序不正确,图2-b)“公共汽车”排列顺序不正确,且字符大小不符合规定。
1.3交通标线的设计不够灵活,未充分利用道路空间在实际设置过程中,有些标线设置时未充分利用道路面积,也米有充分考虑到交通参与者的实际需求与使用习惯。较为普遍的现象是,有些城市在设置人行横道的过程中,无论路口大小,都采用一样的标准,例如5m、6m。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小路口,势必会造成行人过街较为随意,同时也是对路口空间资源的浪费。根据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3m,可根据行人交通量进行加宽。此外,在交叉口标线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车辆的转弯半径需求。因此,在交叉口渠化中,在转弯半径不足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设置后退式停车线来扩大相邻道路右侧车道左转弯车辆的转弯半径。而如果转弯半径足够时,就没有必要设置后退式停车线,但实际中,在一些城市的大面积交叉口渠化中,虽然路口车辆左转半径足够,但仍设置后退式停车线,浪费了路口的空间,降低了路口的通行效率。
1.4部分标线的设置不够人性化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规定,导向车道的长度应根据路口的几何线形及交通管理的需要,一般不小于30m。然而在实际设置过程中,存在导向车道长度过长或过短的现象。有些路口设置过长,导致驾驶人在未看到指路标志前,就不能再次变道,影响到了驾驶人对道路的选择,就不利于交通参与人的出行,影响交叉口通行秩序。另外,有些导向车道过短,完全不能满足红灯时的排队需求,车辆在进口道换道频繁,容易带来交通拥堵和安区隐患,如图3-a)所示,导向车道仅有10m左右。此外,部分城市在路口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标线与周边道路设施的关系,从而导致交通标线连续性差。例如,图3-b)中人行过街横道与绿化岛相衔接,行人行走不通,不够人性化。
1.5道路交通标线的缺失市区主干道交通标线较为齐全,而城郊结合部道路、市区次干路、支路存在交通标线缺失的情况,标线在空间上不具有连续性,如图4-a)所示,非灯控交叉口大量缺乏让行标志标线。在有些畸形、面积大的路口,应根据需要设置左转弯导向标线以及路口导向线、导流线等,导致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性都不够高,如图4-b)所示。
1.6交通标线与交通标志或信号灯之间不协调交通标线应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传递的信息互相配合,互为补充。然而有些地方在设置交通标线时,由于对有些交通标线的含义理解不当或未及时调整等,未考虑与交通环境、交通组织方式以及其他设施的协调,造成道路交通信息不匹配,甚至互相矛盾,使得驾驶人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和执法困难。如图5-a)中,停车让行标志与减速让行标线不匹配;图5-b)中直行右转混合车道与右转专用信号灯不一致,在前方有直行车排队时,后面的右转车尽管有信号通行权,但由于直行车的阻挡,无法正常行驶。此外,不同的交通标线之间应该信息一致、不冲突。然而,在设计或施划中,由于疏忽等原因,造成部分交通标线之间相互冲突,不仅失去了交通标线应有的作用,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例如,在交叉口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设置左转弯待行区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然而在设计或施划的时候,却存在左转弯待行区与对向车辆的直行车辆的行驶路线相冲突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1.7未对交通标线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增加了橙色和蓝色标线。同时对标线的类型进行了调整和细化,一是对部分标线的央视进行了调整,如用左转弯箭头代替左弯待转区的路面文字,二是新增了新型标线,如增设了4.5m的导向箭头,丰富了导向箭头的选型,增加了四六比例的黄色虚线,三是细化了标线的类型,如停车位标线根据停车对象分为蓝色标线、黄色标线和白色标线,分别用于免费停车、专属停车和收费停车位[3]。然而,有些地方的交管部门未及时按照修订情况对交通标线进行排查、更新,一方面,使得新型的标线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各地更新情况的不一致,容易让驾驶人形成误解,从而做出错误的操作。此外,部分城市在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发生改变后,未及时对标线进行调整,如图6所示,车道功能发生变化后,原有的左转加掉头标线仍清晰存在,既干扰了驾驶人的判断,增加了驾驶人的操作负担,又同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执法隐患。
1.8交通标线未及时维护,导致标线可视性差我国交通标线磨损情况严重,标线缺损、淡化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交通标志的视认性,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在一些城乡结合部,由于车流量大,尤其是大货车比较多,导致交通标线磨损严重,几乎无法辨认,如图7-a)所示,无法发挥交通标线的正常作用。市区特别常见的是路边公交停靠站,车辆较多地刹车、停留、起步,对路面磨损很大,造成站点周边的交通标线缺损、淡化,视认性较差。此外,部分交通标线清除不彻底,新旧标线同时存在,难以区分,容易造成驾驶人心理烦躁,带来交通隐患,如图7-b)所示。
2改进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参与者对于道路交通的要求必将越来越高,道路交通标线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针对交通标线设置中存在各类不规范之处,提出以下的几点改进意见,旨在促进交通标线的规范化设置,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首先,建议各地交管部门加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宣贯力度。在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管理等部门开展标准宣贯工作,提高一线部门规范化设置交通标线的能力,从而促进交通标线的规范化,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加强管理民警队伍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除了交通管理的基本知识外,还应具备交通工程、道路设计等专业知识。其次,建议各地持续开展交通标志的排查、养护和更新工作。建议交通管理部门成立专门机构,从事交通标线的设计方案的审查、验收、排查和维护。交管部门应定期、持续性地开展交通标志的排查工作,查找缺失、破损、不规范的交通标线,并及时进行养护、更新,保证交通变现功能的有效发挥[4],确保其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同时严格执法,维护交通语言的权威性。
3结语
一、休戚相关发挥社会组织及交通参与者的积极作用
政府部门必须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敢于创新交通安全治理,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发挥社会组织在交通安全方面作用,发动社会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道路交通活动的主体是人,道路交通正常秩序的好与坏,交通安全事故的多与少,通常取决于人们是否正确和自觉地遵循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能否养成安全的交通素养。要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中,始终贯穿百姓关注、群众参与的思想,选择切口小、贴近性强的宣传点,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生产和销售商、保险公司以及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并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中来。“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和宣传,终极的目标就是提高全民的文明交通素质。
首先,提高全民的文明意识。随着中国进入汽车时代,提高全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文明礼让意识迫在眉睫。其次,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让全体参与者学习并且掌握交通法律条例、法规和各项交通安全教育知识,逐渐增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实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自觉地保护好交通正常秩序。第三,增强公民的安全意识。使全体交通参与者尽可能的认识交通安全中违法行为的巨大危害,在出行过程中改变旧的不良的交通习惯,逐渐更新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舆论关注发挥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
(一)广播电视等有声媒体。电视媒体应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推出专题节目,采取嘉宾访谈、分析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知识等方式,阐述汽车社会弘扬法治理念,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倡导、呼吁部门依法尽职,人人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重点选题包括:公安机关酒驾整治实践,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有机衔接,为法治社会建设带来诸多启示。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如客货车、危化车“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危害,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责等。
(二)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可以利用平面媒体的优势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刊登系列报道、评论文章。剖析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性、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利用评论文章引起人们思考。要利用汽车杂志的受众定位目标准的特点,通过主题增刊、图文报道、专题文章等形式刊发相关报道,唤起汽车爱好者的关注,让其享受车辆的同时注意交通安全。
(三)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利用新闻门户网站点击率高的特点,在首页醒目位置推出专题页面、专题链接。充分发挥微博公众账号、微信公众平台互动性强的优势,开展“晒”、“评”、“议”等系列在线活动,吸引广大网民参与。除此之外,还可以创新宣传方式,例如协调电影院线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播放122主题贴片公益广告;邀请名人制作视频、音频公益广告在网络进行预播和“炒作”,在广播、电视进行播放。
作者:马继飙郑钊铭
【关键词】景观设计 交通安全
景观设计是高等级公路及城市道路整体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有其自身的功能及效用。总体来说,栽植的植物有三大类功能:安全驾驶功能、美化功能和保护环境功能。
道路景观是指道路使用者在道路上以一定速度通行时,视野中的道路及环境四维空间形象,同时,它也包含路外人视觉中对道路及其环境配合的宏观印象。
影响道路景观构成的主要因素是道路性质与用路者的视觉特性。由于这些性质、特性不同,对景观设计、建筑尺度也会有不同的要求。
论文主要从高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这两个角度来研究景观设计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及设计原则。
1.高等级公路
路旁栽植设计
(一)视线引导及线形预告栽植
路旁栽植主要是提高行驶的安全性,其次是协调高等级公路的环境景观。驾驶人员的视觉判断能力与车辆及速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车速高时,驾驶员注视前方的距离越远,从而导致视野变窄(驾驶人员的视野仅有40度左右),其主要集中力是观察视点较远路幅的线形变化状况以及道路的现行情况。为避免驾驶人员因判断错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必须要使驾驶人员能明白无误地了解其道路的线形。
解决视觉与线形的关系,其出发点在于研究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从驾驶人员的角度分析路线的立体线形设计是否顺适,是否容易产生判断错误或存在盲区。
因此路旁栽植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1)在曲线半径R=700m以下的小半径,凸型竖曲线顶部及平面线形的右转曲线段应在路旁栽植。
(2)在凸型竖曲线爬坡一侧有弯道时,为能预估曲线的弯曲程度,可在曲线内侧部位路旁栽植,其树高在3m以上。
(3)填方路段路肩处应进行栽植,并应根据曲线半径的大小及背景等条件考虑。树木的间距一般取1m-5m,树高应选1m-3m左右的中高树。
(二)适光栽植
由于高速公路上行车速度快,为使驾驶员能很快地看清路况,辨清路线,对路旁栽植有以下要求:
(1)为解决突然出入隧道时司机视力难以适应明暗突变的状况,在隧道进出口附近可密植。
(2)对低填方且大交通量的长辅道上,可以在主线与辅道之间植树,以达到遮光防止夜间眩目的目的;白天也可遮隔辅道和高速公路,达到保护沿途环境和保持视觉舒适性的效果。
(三)突出目标栽植
这种栽植主要是从驾驶员的心理或视线上的考虑,达到提示或引起驾驶员重视的目的。
(1)在单调地形延续不变的适当路段栽植。连续填方地段,应在坡顶、坡面种植1m-3m左右的树木;挖方地段,则宜在坡脚栽植不高于1.0m 的矮树及花木等,坡面只宜播种花草。这种栽植可以消除因景观单调使大脑易于产生的困倦和疲劳,还能起到突出目标的作用。
(2)在沿途景观、地形无甚变化及因长途驾驶难以判断所经地时,要在休息、服务、联络、进出口等设施构造物前适当里程处,栽植与沿途植被不同的树木。比如,在周围原是常绿针叶树的地方,宜栽阔叶树;在落叶处,则用常绿针叶树效果更好。
(四)防灾栽植
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有时会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如雷、电、风、雨、火的影响而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要在景观设计方面进行预防。
(1)选择防雷用的树木,要求成长快,能够很快发挥作用,分枝性好且枝叶密度大的,可采用30m以上的间隔进行栽植。
(2)在风大处,如海岸沿线、平原填方地带、隧道进出口和挖方地带的断开处,应进行防风栽植,海岸沿线,还应选择耐盐树种等。
中央分隔带的景观设计
中央分隔带植树的功能要求主要是遮蔽眩光、引导视线和协调景观。
(1)中央分隔带的植树间距以不小于中央分隔带的设计宽度为原则,一般为3m或<3m。
(2)进行栽植设计时,要考虑道路的结构、地区条件和土质特性、栽植后的维修管理等来决定栽植形式和树种等方面。
(3)树高要从司机驾驶车辆座位的平均高度考虑,以高出路面1.5m为准,并在考虑纵坡等条件的基础上,按高出地面1.5m-2.5m的范围变化。
(4)在直线平坡地带,树木应种在中央分隔带的中线上,当平曲线半径过小时,应将植物中线定在靠近曲线内侧车道的路缘带上,以保证其行车视线。
(5)在中央分隔带每2km的范围内设计一个开口,在接近开口端的6m范围内应停止栽树,保证视线不受阻。
(6)在小半径的凹形竖曲线部分,应栽植1.5m以下高度的树木,以防止眩光,并引导视线。
(7)在中央分隔带植树,还要考虑选择对废气排放有抵抗能力、而且容易修剪、下枝生长缓慢的树种。
2.城市道路
现代城市道路景观设计的概念中,车速一般以40―60km/h作为界限,在此之上,街景要考虑车速影响,反之车速则不成为环境控制因素。换而言之,也就是将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作为线形景观设计的对象;商业街、居住区道路仍可根据一般街道美学概念处理环境及景观问题。
关于城市快速路与主干路景观问题可归纳为两个重点问题:
(1)线形设计要突破以往以交叉口作为节点的折线连接手法,要将道路自身作为几何线形设计的对象。
(2)道路两侧建筑也要有变化,宜高低有错,这样可以从天际看清楚建筑物的轮廓线,这种高低变化和必要的绿地配合形成一种虚实变化,会使环境充满时代气息。
为了美化街道,同时在盛夏可以为行人遮阳,应进行道路绿化设计。它包括人行道绿化、分车带绿化、基础绿带、防护绿带以及广场、停车场绿化和街头休息绿化等形式。城市道路绿化宽度宜为道路红线宽度的15%―30%,对游览性道路、滨河路及有特殊美化要求的道路可适当提高绿化比例。设计规则如下:
(1)在距交通信号灯、标志牌及其它交通设施的停车视距范围内,不应有树木枝叶遮挡;同时,绿化不应遮挡路灯照明。
(2)分隔带与人行道上的树的枝叶不得侵入道路限界。弯道内侧及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最外侧机动车道路面标高1.2m的树木;弯道外侧应加密种植以诱导视线。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上不宜种植乔木。植树的分隔带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5m。
(3)靠车行道的行道树应满足侧向宽度的要求,株距为4―10m。树池宜采用方形,每边净宽不宜小于1.5m;采用矩形时,净宽与净长不宜小于1.2m×1.8m。
(4)广场绿化应根据广场的性质、规模及功能进行设计。结合交通导流设施,可采用封闭式种植。对于休憩绿地可采用开敞式种植,并可相应布置建筑小品、坐椅、水池和林荫小道。对于交通广场.绿化必须服从交通组织的要求。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可用矮生常绿植物点缀交通岛。
(5)停车场绿化应有利于汽车集散、人车分隔、保障安全、不影响夜间照明。风景区停车场,应允分利用原有自然树木为车辆遮阳,因地制宜布置车位。
(6)改造旧路时,应注意保护现有绿化,尤其是现有树木。
参考文献:
[1] 杨晓光等,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2] 叶一飞,杨少伟,高速公路设计,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3] 陈胜营,汪亚干,张剑飞,公路设计指南,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
[4] 金仲秋,夏连学,公路设计,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
[5] 张殿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指南,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
[6] 肖贵平,朱晓宁,交通安全工程,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