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法制教育论文

法制教育论文

时间:2022-07-01 20:39: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制教育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制教育论文

第1篇

1.1部分民办高校法制教育针对性不强,法制教育体系不健全,法制教育内容形式单一由于民办高校办学时间段短,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尚未建立专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法制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参差不齐。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政治课教师和辅导员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掌握的一些理论知识和一些简单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当遇到实际问题时,就显得束手无策,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民办高校的法律基础课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其内容简单,形式单调,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仅仅学习法制理论知识,没有结合高校典型案例分析,导致学生认为法律与自己无关,甚至离自己很遥远。

1.2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薄弱大部分学生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漠,一方面表现在部分学生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另一方面表现在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打架、盗窃案件、恶性杀人伤害事件、、传销、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恶意跟帖、利用组织破坏法律的实施等时有发生。他们的思想和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当面对社会的种种现象时他们缺少理智的判断,往往容易冲动走极端,悔恨终生。

2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1做好高校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学改革工作法制教育理论课作为一门极具专业性和实践性的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法制教育理论课肩负着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使命,有着其他专业课不能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教学现状看,高校法制教育理论课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教学效果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一些民办高校忽视了法制教育课的设置。做好高校学生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学改革工作,需要深入研究,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认真研究学生的思想问题,组织好教学,同时开设相应的选修课,形成与必修课配套的结构合理、内容互补的课程体系,以更好地增强法制教育课的时效性。制定合理的法制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进一步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在传授知识过程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

2.2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在高校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必须加强法制教育。高等教育应该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责任意识,教会他们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由于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不扎实,未能深入人心,在学生中会产生一些违法行为,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2008年汶川地震,全国人民一方面都沉浸在无限的悲痛中,另一方面都担心是否会再次发生地震或余震,政府和高校都在积极关注,想方设法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是西安某高校学生张某不仅仅对地震灾区没有正确的认识,还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技能在网上散布谣言,引发市民恐慌,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这种做法是自身行为的肆意放纵和社会责任感的严重丧失的表现,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他也会因此而付出应有的代价。一些案例中的相关人员虽然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作为学校和教育工作者,也应进行深刻的反思,进一步认识高校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校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2.3提高辅导员的法律素养,使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辅导员应注意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任何管理岗位都应树立起法治的思维,因此,要学会利用一切机会,学习法律的相关知识。我校也为辅导员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例如,利用各大高校的特殊案例,为全体辅导员开展关于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的讲座,普及《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而增强了全体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和整体防范能力。

2.4建立完善预警机制是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的有效手段未雨绸缪,应当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才能把各种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我校在这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也是显著的。第一是制定了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做到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处理。第二是学校制定了辅导员处理突发事件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指导辅导员在遇到突发事件后怎么有效、及时处理问题。第三是学校经常组织辅导员参加突发事件模拟演练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四是建立了安全隐患信息员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第五是建立了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使学校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事态发展情况,以便作出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第六是加强了辅导员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力度,注重发现和处理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今后随着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建立的预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使之更加科学,更加有可操作性,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2.5发挥新型媒体的影响和教育作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样也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希望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继续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把法律法规、法治建设资讯、热点社会问题法律解读和法治舆论引导等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我校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实际,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表现形式多样性的优势,及时、全面反映依法治理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高度重视、积极利用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着力打造高校较强影响力的普法网站、普法官方微博、官方微信。

2.6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要求学校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师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党团组织建设、班级建设等结合起来,精心安排主题班会等活动以及座谈交流、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书画征文、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并组织和邀请专家学者、党政领导、英雄模范人物等到校进行法制讲座和演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引导广大师生共抒爱国情怀、共话祖国新貌、共享国庆喜悦,增强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

2.7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个人一生中要接受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受学校的教育非常重要,但一个人接受的家庭教育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大学生虽然在校学习,但是不能脱离家庭父母的教育,学校与家庭配合对学生的教育非常必要,收效也十分显著。我校和家长建立联系制度,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影响学业的个案逐渐减少,独生子女对学校的理解多了;自理自律意识强了,有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多了;心理原因诱发恶性事件少了,家长与辅导员主动联系的多了。

3法制教育初现成效

3.1学生的法制观念得到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他们进入社会,踏上工作岗位以后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与权威。

3.2促使大学生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了大学生犯罪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屡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这与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无关系。我校深入开展的法制教育,切实提高了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增强了学生明辨是非、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影响的能力。使大学生养成理性思维的习惯,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去面对所遇到的困难,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以理治事,依法行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促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3.3有效提高了大学生综合素质我校通过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从历史和现实的大量素材和生动事例中,汲取有益的精神养料,获得真、善、美的心理启迪,提高了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大学生虽然能快速接受新事物,但容易感情用事,法制教育培养了他们养成健康的思维方式,在遇事处事时能从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从而逐步养成理性思维的习惯。

第2篇

1.教育主体面较窄

首先,学校教育不到位。相对而言,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都是落在学校身上,但是现实中,部分学校把这个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并没有深入将法的精神和权利意识交给学生。学校教育中心始终在教学和考试上,农村学校更是多问题,,都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留守儿童无心上学,农村整体教育水平差,学生更无法得到良好教育。其次,社会主体群体效应发挥不充分。我国整体国民的精神生活还跟不上速度,青少年在各种诱惑之下很难自我鉴别和自我控制,容易引发各种犯罪。社会主体在实施自己的行政职能时,要认真起到社会引导教育的作用,例如公安、看守所、司法局、社区,及其他公益组织,都可以发挥自身的法制教育作用,为社会法制发展贡献力量,教育好祖国的下一代。再次,家庭法制教育的缺失与不足。我国整体国民的法制意识相对不高,因此,家庭在实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时必然受到限制,家长本身就不懂法,所以也很难教育孩子。家庭教育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环节。家长应该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切实对孩子履行法制教育的义务。家长的过度溺爱、法制观念淡薄,都将制约法制教育的效果。

2.教育内容不明确

当前很多教育主体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混淆。教育层面还仅限于“知法”层面。知法要明义,最后要做到的是守法,守法是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我们法制教育要做到让学生守法,并且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教育的对象应分层化,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特点,进行小学、中学、大学的法制教育,内容和教学方式手段要相应同步变更,不可照搬照抄,全盘均一个教育模式。

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多元化探索

针对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诸多缺失,有必要结合当前新形势,综合利用多方力量,进行多元化法制教育探索。以下提出几点建议:

1.教育主体多元化,联合力量,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综合机制

第一,学校是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必须从源头上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可以定期让学校领导和老师参加司法系统做的法制培训,同时可以聘用有教师资格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他们既可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又可以定期做讲座,为学校师生作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厅主管部门可以尝试将法律知识水平引入成绩评定,教师的绩效和年底考核也要跟法律知识水平相挂钩。还可以考虑将学生法律知识水平的高低列入到学校教育水平的评估中去,激发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自觉性。另外法制教育教材要深入浅出,要结合最新案例,学生感兴趣,能看懂能掌握法制知识为目的,教学计划要制定具体详细,具有可执行性。

第二,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要随时跟家长沟通,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飞信等信息手段经常发送法制教育知识点,班主任可以建立微博,家长通过微博法制知识学习后来教育学生。另外,定期召开家长会也是把握学生的身心动态发展的较好方法。

第三,社会应该成为家庭和学校的支柱力量,联合发挥最优力量。首先,司法系统部分可以连同教育局,建立“警校共建”机制,定期关注学校周边环境,实施行政手段对学校周围的网吧,有黄色活动的场所进行整治,防止青少年受到不良影响。另外,可以发挥公安监所的教育作用,公安监所包括看守所、妇女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拘留所。可以让学生参观这些场所,听取反面案例,让犯案之人做些改造后的感想,这会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看守所可以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宣传栏上做些相关的典型案例,这无疑将对参观者起到深刻的震撼和警示作用。典型案例要是真实发生的,切合学生生活,能触动他们心灵的案例,并且可以结合法律知识,生动活泼地进行青少年教育,让他们养成懂法、守法的习惯。公安、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还可以联合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教育基地的宣传展板要不断更新,与时俱进,放更多实际的案例,图片真实展示,以此保证教育的长期性。社会各力量可以联合起来,建立综合教育机制,主动走出来到广场,进校园教育。

第四,社区法制教育。可以让青少年学生深入基层,进社区以自身所学法律知识,在社区中作法律宣传,为老百姓做法律知识服务。村、镇等基层有专人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制定具体的行政职责。

2.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

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要根据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设计教育方法和手段,他们喜欢活泼,丰富,直观化的教育方法,所以教育方法和手段的设计必须激发他们的兴趣,要具备新颖性和直观性。并且最好能让他们同时参与到其中,有互动的环节,比如定期举办法制知识竞赛,有丰富的奖品奖励,还可以通过社区日的互动,让家长带上孩子到社区活动室参观,参与法制游戏,定期举办法制类晚会,通过小品相声等传递法制精神也是青少年喜欢看的。另外,可以有效利用多媒体网络和多媒体直观教学手段。现在青少年们拿着一台手机上网,就随时随地可以搜到各种信息,但是在网络的便捷化的同时,也要看到网络信息混杂,辨别能力不高的学生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因此,首先,可以在学校建立法治教育网站,让学生可以自由上网站浏览法制教育视频和学习专业知识,另外学校可以开发网络法制教育资源库,课程教学可以从资源库中选取内容讲授,这样会更加系统。其次,学校可以建立法制教育在线交流平台,教师可以与青少年学生网上聊天,这是学生喜欢的互动方式,可以随时解答他们的疑惑,学生思想道德的状况和法律意识,以便随时发现存在的隐患。最后,可以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等社会机构网络沟通机制。

三、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特殊群体的特殊教育

农村留守青少年常年跟父母分离,父母远在他乡打工无法照顾到孩子,导致他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心理和生理都缺乏有效动态监督,在外在诱惑之多的社会环境下,农村留守儿童他们的识别鉴别力更差,导致犯罪爆发率极高。有的青少年是年迈的隔辈亲属代看,但这辈人基本上都是文化程度低,身体有病,年龄大精力有限,无法有效对他们进行精神引导和道德管束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农村留守儿童更容易走向岔路。对此,社会和学校应该负起更多的责任。首先,村中应设置法制教育办公室,由专门部分专门人负责,调查所在区域有多少留守儿童,要动态监管他们的状态。另外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将村的中小学学生集中在一起,讲述法制知识。

其次,可以在学校开展丰富的法制知识文化活动。例如可以创办法制主题的板报,带领学生观看法制电影,中学晚自习开始前让学生看中央台12频道法制与社会频道,开展小组辩论赛,举办法制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再次,要整治村中的诸多网吧,禁止青少年进入,如果有违反的商家,将予以重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工商文化出版部门,广播影视传媒等部门可以联合展开扫黄打非互动,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对游戏厅娱乐场所定期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青少年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此同时对村中闲散人员经常聚众赌博的,要对他们进行教育,以往青少年学这些人的行为,迷上赌博。最后,心理辅导必不可少。村里可以组织热心人士或者退休的心理医生,大学教授到留守青少年中进行心理辅导,如果比较特殊的家庭还可以整体家庭心理辅导。

四、结语

第3篇

1.教育定位不清晰

虽然高校法制教育有着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现在高校对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并未搭建专属的课程平台,这造成在教育实践中一线教师对法制教育的定位认知不一。有的教师认为,高校法制教育是在全民普法的大背景下进课堂的,其任务就是普及法律常识;有的教师认为,应注重实用性法律知识的传授,应让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还有的教师认为,该课程的内容纷繁复杂,应设立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虽然这三种观点立论不同,但都把法制教育定性为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而知识教育属于智育范畴,从而认为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是智育。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大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以法条讲授为主。在“05方案”中,教育部将高校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这清晰地表明法制教育应着重思想品德的教育,课程目标应定位为法律素质的养成,而非法条的讲授。

2.教育内容有局限

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的教材包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法律基础部分占到整本教材的1/3,但集合了宪法、刑法、民法、程序法、社会法等各大部门法,受篇幅限制,法律基础部分出现了门类多、介绍简单的情况,整本教材停留于法律规范的罗列,缺乏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的剖析。因此,所占教材比例的减少、教材内容的局限,再加上这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大多没有法律专业背景,使很多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将法律教育边缘化,有些强化法律基础知识的讲解,缺乏理论、精神的深入探究;有的教师以个别案例讲授代替所有内容;甚至有些教师以视频教学代替课内讲授。高校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出现以上种种问题,其实效性当然无法保证。

3.教育环境不协调

由于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属于公共课程,因此多数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认为法制教育与其教育毫无关系。即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教师,也有将法制教育部分孤立起来、因为讲法而讲法的现象,致使法制教育处于极其尴尬的境地。虽然有国家文件的要求,但是实践中被忽视;虽然有课堂讲授,但是环境与理论不一致。法制观没有和道德观结合起来,也没有和专业精神结合起来,这样的教育纯属说教,当然无法深入学生的心灵,出现大学生违法违纪案例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高校法制教育改革的理论根基

教育理念是教育行为的一面旗帜,法制教育也需要树立符合自身特色的教育理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了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生活,思想的形成也离不开社会实践生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教育学专家学者提出的“主体教育理论”正是从学生、社会的角度,主张“弘扬学生主体性是当代教育的主题,是正确做出教育价值取向、提高教育质量与人的素质的关键”。基于此,笔者认为,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法制教育理念,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从社会出发,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的法制教育使学生对社会现实认识模糊,导致学生无法应对现实生活。

三、高校法制教育的理性选择

在“以人为本”的法制教育理念指导下,笔者认为,应走出以往法制教育的种种误区,选择以培养法制观念为中心的高校法制教育方式。

1.改变对法制教育的狭隘认知,注重法制观念的培养

大学是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备正确的“三观”是大学生的基本素养之一。其中法律观念是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的法律价值观对其行为有指导和调节作用。一个具有正确法律价值观的人,会自然地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的习惯。因此,法制教育应从学生的主体出发,从根本上培养其法制观念,走出重法规条文、轻法制精神,重形式、轻效果的误区。大学法制教育应在基本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着重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从法的精神、法的内容等角度去认识法,改变学生“法有权力,己无权利”的认知。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尊重、信任法律,形成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能自觉地守法、护法,并能够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始终以法作为人生的标尺。

2.重新构建教学内容体系,强化大学生对法的认知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法律基础部分与道德部分被生硬地划分为两个板块,修订后的版本在最后一章将两个部分融合起来,略显牵强。笔者认为,教材应始终坚持一条主线,即道德与法律是辩证统一的,二者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这样的思路能使学生对法的认知不会过于疏远。同时,我国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材的编写反映出重现行法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公法轻私法等情形。笔者认为,应从法理学、宪法等基础知识入手,强化学生对法的本质、价值、功能,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认知;对民法应优于刑法进行介绍,体现生活实用性。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增设法律选修课程,如法哲学、人权保护、劳动合同、婚姻继承等,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在坚定政治信念的同时信服法律。

3.创新教育方法,重塑大学生对法的情感

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容易使学生对法律做出“枯燥无味”的评价,理想的教学效果自然无法达到。高校应充分挖掘各种法制教育方法,培养学生对法的情感。一是课内教学方法应更多元化,除了传统的讲授法外,可以更多地使用典型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法、讨论法、视频教学法等。通过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吸引学生,启发其法律思维。二是应增加课外实践。通过社区法律宣传、模拟法庭、到司法机关进行参观调研、组建法律社团等方式,使法律变得真实,触及其灵魂,有利于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形成法律信仰。

4.营造校园环境,烘托法制氛围

教育内容与实际的不一致是教育难以推进的重要阻碍之一。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高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管理制度上,学校应制定维持学校正常秩序的规章制度,且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制度。在管理程序上,学校应体现程序性。任何一个环节都应考虑细致,做到学生即使是被管理一方,但具有有效的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高校,应形成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价值的氛围,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有效地促进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的实现。

5.优化师资队伍,积极引进法学专业人才

第4篇

一、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

1.实例分析法。法制教育十分重要,但受到年龄小和社会经验少等方面的制约,学生对法制教育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掌握和了解,这种模糊的概念让学生没有充分意识到触犯法律法规的后果。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时,要注重引入实际案例,通过违法犯罪人员受到的处罚措施和悔恨话语,深深打动学生的心灵,让学生在内心深处建立起法律准绳的强制性和庄严性。在课堂教学中,适时地提出相关问题,供学生们讨论分析,在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中,既完成教学目的,又开展了法制教育。实例分析法能在学生和案例之间建立联系,健全和完善学生的法制观念,保证学生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2.习作关注法。课堂只是法制教育的一个部分,教师还应加强课后的法制教育。通过写日记、周记、作文的形式,让学生结合身边或者电视上的法制事件,谈论自己的法制观点,教师在批阅过程中,能够掌握学生的法制认识水平,从中发现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的学生,重点关注和教育,在班上阅读这些文章,让学生展开一系列的思考,案例的众多给学生们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通过习作关注法,培养了学生善于观察的能力,针对法制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抒发自己的情绪,与此同时,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将有明显的改善。

3.讨论认知法。对于学生来说,课堂上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课堂表现不够积极,但课堂以外,学生往往打成一片,教育工作者应意识到这个问题,在课堂上引入讨论的教学新模式,这也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在谈论的过程中,课堂具有了灵活性,而学生也具有了积极性,在和同龄人的讨论过程中,观点更加容易接受,没有抵触的情绪。教师把法制知识和口语交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知法守法,通过讨论,学生的法制观念更加全面,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注意事项

1.找准渗透点。各个学科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学生从中都能学到科学文化知识,而法制教育也是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教师应找准渗透点,提高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效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离不开课本,法制教育也应借助教材来开展教育工作,通过法律概念的挖掘,让学生能准确掌握法制知识,而课本也能让学生在课后继续进行法制方面的学习。学生是法制教育的接受者,教育工作者应站在学生的角度上来思考问题,拉近学生与教材之间的距离,通过把握渗透点,学生才能真正意义上培养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才能显现。

2.把握渗透时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可见渠道对时间的影响和作用。教师在找准渗透点的基础上,还要把握渗透实际,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让学科之间和法制教育之间能完美融合。依据教材的结构分布,结合学生课堂上的实际表现,在适当的时机,把法制教育引入到课堂之中,这样,一方面不会影响教师的正常授课进度,另一方面,学生对法制教育能够接受,法制教育的效果才能得到保证。渗透时机的确定很难把握,这客观上给教师提出了要求,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利用教学方法的多样性,达到最佳的教学成果。

3.掌握渗透度。除了渗透点和渗透时机以外,渗透度也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影响因素之一。渗透度过低,法制教育就成为了形式,预期效果和目标难以达到;渗透度过高,法制教育有了喧宾夺主的倾向,影响了学科的正常教育,这种顾此失彼的现象得不偿失。因此,教师应把握法制教育的渗透度,权衡学科和法制教育的关系。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掌握足够的学科知识,同时培养健全的法制意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

三、结语

伴随着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法制教育也逐渐成为教师教学任务的一部分。针对青少年法制意识淡薄的现象,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教师应总结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把握渗透的适当、适时、适度,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构建遵纪守法的和谐社会,为国家的法制教育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潘玉来 单位:贵州省三都县九阡镇红星小学

第5篇

来华留学生作为我国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留学期间应做到学法、懂法以及守法。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留学生的法制教育现状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对留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和留学生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缺失等。

1.注重留学生的文化教育,轻视法制教育

自2005年教育部联合其他部门颁布《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后,我国各高校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课程,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该课程主要面向中国学生,而面向来华留学生的专门法制课程几乎是一片空白。综观我国当前各省高校来华留学生的课程计划,无一例外地开设中国文化教育相关课程,内容包含中国文化、历史概况等。即便是医学专业的留学生,教育部同样要求高校对其开设中国文化课。由此可见,中国各高校对留学生的中国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相比之下,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就相形见绌。首先,留学生法制教育理论课缺失。几乎全国各高校都未设置相应的法制教育课程,包括留学生教育走在全国前列的北京语言大学、浙江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高校。其次,适合留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短缺。当前高校采用的法制教育教材无一例外的只针对中国学生的中文教材,留学生因为中文水平低下,对中文法律知识教材阅读的能力有限,通常通过阅读学校颁发的中英文《学生手册》来了解相关制度规范。

2.语言沟通障碍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担任中国学生法制教育的教师,既有法学专业科班出身的教师,又有法律素养较高的政工干部,可谓师资力量雄厚。因为语言原因,留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主要落在留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身上。留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主要由普遍未接受过系统法律专业培训的留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即便他们开展一些法制教育活动,内容也往往局限在法律常识或涉及日常工作的内容,如签证、外住安全、交通法规等。与留学生息息相关的《民法通则》《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及中国的法律常识等,由于他们自身的法律素养的薄弱,致使无法有效地进行施教。

3.留学生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的缺失

良好、浓郁的校园法制文化氛围,会对留学生法制教育起积极作用。目前,我国高校留学生法制文化氛围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以法律知识为载体的法制宣传活动缺位。校园文化建设作为高校德育的重要举措,一直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大多集中于青年志愿者服务、文艺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社团等活动,而以法制教育为内容的文化建设却相对缺乏。第二,留学生缺乏参与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的平台。综观全国各高校所举办的各类普法活动,不管是学校层面开展的普法宣传,还是各二级学院开展的一些法律知识竞答、法律讲堂,均以中文为主。由于语言的障碍,致使留学生无法参与到这类活动当中。此外,在普法内容的宣传上基本不包含任何的涉外法律法规,尤其与留学生息息相关的出入境管理条例、交通条例等。可以说,留学生基本上被排除在校园法制教育的门外。

二、加强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1.开设留学生法制教育公共课,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学校应该高度重视留学生的法制教育,让留学生法制教育贯穿于留学生培养的全过程。良好的法制教育必须立足于课堂,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对此,学校可以通过开设法制教育公共课,结合留学生所学的专业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比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以及教学内容,如此才能使留学生在理解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有所侧重,满足其所学专业的发展要求,为留学生以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法律基础。比如医学专业的留学生,面对当前严峻的医患关系,应当增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章节,以便来华医学留学生对将来在医院实习或工作中所涉及的具体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效果,离不开理论教材的支持。鉴于我国当前所采用的普法教材中未涉及外国人的法律知识点,且大部分为中文教材,并不适合留学生进行阅读学习。对此,学校在日后对留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可以组织专门人员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编写符合留学生实际情况的法制教育中英文版教材并推广应用,以此推进留学生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2.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发挥德育无形手的功能

法律与道德同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它们之间既相互影响又相互渗透。在对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应当结合德育,发挥其教育指导功能。虽然留学生来自不同国家,他们本国的法律体系与道德价值评判等方面与我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但是古今中外在遵守法律法规、他人人身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平等性等价值标准方面是具有许多相通之处的。而这些普遍性的要求,超出了国家、地区、民族以及文化背景的限制。可见,在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环节当中,结合德育,适时地引入我国的传统美德,规范留学生道德品质,以道德内化提升自觉守法的意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正如李交法在《法治建设论》中指出,“法律与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两大方面是缺一不可的。任何外在硬性的社会规范只有诉求于人的心理情感,并获得人们的真正的道德支持,才会真正扎下根来,而单纯依靠外在的推动力或强制力则是远远不够的”。

3.实现留学生法制教育的主体多元化,全面提高法制教育质量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知识性都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必须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来执教。高校可以通过法制教育主体多元化的形式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一方面,高校通过加强对留学生管理教师进行法律专业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实现业务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建立一支以法学专业出身为主的教师队伍讲授法律知识公共课,并对其进行英语培训。另外,邀请专业人员如法官、检察官、出入境公安人员等人担任课外辅导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就法律实践问题进行专题讲座或案例剖析等,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留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4.依托社会资源开展第二课堂,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

留学生法制教育不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知识学习,开设课外实践活动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有目的地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能够使留学生有效地将法律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并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高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开展第二课堂,寓教于实践之中。一要依托校园法制文化建设,以中外学生社团为基础,以中英文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以中外学生志愿者为纽带,建立法制教育活动平台,提升法制教育和法制文化在校园文化中的地位。二要加强学校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合作,与其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法院旁听、知识讲座或假期实践等方式,用真实案例促进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的开展。三要借助社区、街道和居委会,通过相关活动扩大法制教育宣传,同时鼓励留学生参与其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以此来转变其法制观念,增强其法律意识。

5.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辅助留学生法制教育

第6篇

1.1在教学中,法制教育的目标不够明确

就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而言,初中在法制教育的方面更注重的是学生在高考的考试中的应试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学生的素质教育要求也随之提高标准,对教材的改革与对法制教育内容模块的增加,也是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结果。但是,在现实的初中思想品德课中,由于老师自身的教学经验不足,对法制教育的理解不够深刻,总会出现片面的高唱法制教学的目标。还由于政治教师只是一味地考虑到应试的需要,对法制教育这个模块的认识不够深层次,对中学生的受教就不够深入,就不能完整地将法制教育目标予以明确传播。初中教育中,法制教育的目标不够明确,许多教师传授给学生的法制教育知识也只是局限于其需要应试的部分知识,这样会使得学生不能理解其真正的内涵而断章取义。

1.2教师自身法律素养有待提升且教学观念相对落后

教师资源是一个学校教学实力的重要指标,教师自身的素质优劣,决定其教学的观念是否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层面不同。在教师的教学观念中,尽管其意识到法制教育在教学中的作用,但是,对学生的传授过程中,总会受到自身素质的局限。就目前而言,我国绝大多数中学,在对政治老师的选用上都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课程培训和法律专业背景的限制。由于这种门槛过低的低标准要求,使得法制教育无法在初中的思想品德课程中得以切实有效的执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会发现许多政治教师所传授的法制内容都会存在一定的疑惑和问题,还有一些教师不愿意对学生扩展其法律本身的知识教育,导致学生不能够很好地理解其真正的意义。

1.3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虽然,各个学校都在响应“依法治国”的号召,尤其是学校对学生在法律知识上的普及程度。由于初中在教学方式上的陈旧,使得其不能够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不能够完善法制建设。根据调查显示,多数学校都是通过书本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与讲解,而现在的社会是处于不断发展前进的,书本上的法律知识不一定能跟得上时展的潮流,会产生一定的滞后性。并且通过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够调动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的积极性,一味地生拉硬套不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吸收。学生在明确了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之后,只是停留在应试的记忆阶段,并没有深层次地理解。

1.4教材内容不够完善

在我国,政治教材的内容不够充裕,只是向学生传授部分法律知识,教材中的法律知识体系弱化,知识点的罗列不够明确。其理论与实践不能够搭配,不能够帮助学生对其进行合理化的理解,不能与自身的生活经历相联系。这些方面的问题,都使其不能够很好地将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不能推进社会整体的法制建设。

2对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2.1提升政治教师的自身素养和教学观念

要想提高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的法制教育,首先就要提升政治教师的法律素养,只有教师的政治素养提高了,才能够对学生在法制教育方面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政治教师教学素养不仅体现在教学上,还体现在其对课程的深度挖掘上,对学生在学习方法上的知道,能够用最短的时间,让学生能够对法律知识得以最好的理解与吸收。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能够对学校的师资队伍进行规模性的扩建。这就需要其在选用政治老师的过程中,选择具有专业法律性的人才,或者,学校对自己的老师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培养,使其能够在法律专业有一定的建树,能够使初中的思想品德课在思想意识领域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2.2对传统教学方法进行改良,使其行之有效

教学方法,是对教学任务的一种完成手段,能够推动教学目标的实现。传统的教学方法,只是机械地让学生进行书面的记忆,不能够调动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但是,通过对传统教学方法的改进,就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比如:在课堂上和学生们做互动游戏,模拟法庭等。

2.3将法制教育的内容丰富化,完善法制教育

由于我国在政治教材中的内容比较单一,许多时事政治无法及时载入教材内,就会造成学生与社会脱轨的现象。其内容的单一性,也会影响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丰富政治教材中对法制教育的内容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政治教材内容的科学化,是对现阶段学生的心里特点而来的,能够将其内容与学生的接受能力相结合,并且丰富化、多样化,以便于学生能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知,从而帮助其记忆。

2.4坚持以学生为建设发展的根本,对教学进行科学评价

在初中的教育中,学生是其教学与培养的主体,一切的教育发展与改革都要围绕着学生,不能脱离学生的实际需求而凭空臆造。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其加以具体的分析,进行科学地课程设置与内容的挖掘,保证学生在受教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着眼于实践当中去,科学合理地对教学体制做一评价,提升教师的自身素质,转换教学方法的使用,灵活运用教学的方式,选用适当的教学形式,调动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在法制方面提高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推动法制的建设进程。

3结语

第7篇

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联

从而让受教育者具有良好的法律行为和习惯。而道德教育是通过对受教育者传授道德伦理知识,使其提高道德觉悟,增强道德信念,并且做出良好的道德行为,令其的道德素养得到提高。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法制与道德的教育,可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使广大的大学生成为具有法律精神的合格公民,同时通过对大学生道德的教育,可以让大学生提高思想修养,塑造健全的人格,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总之,对大学生进行法制与道德的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依法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主要途径,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首先,法制教育以道德的教育作为基础和前提。道德既是法律教育的基础,又是法律教育的升华,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和对大学生的最低的要求。法制教育必须要以大学生的道德的自律为前提和基础,只有当法律内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的行为的时候,大学生才会主动去守法。再者,良好的道德基础可以对法制教育起到积极的影响。其次,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互相影响和渗透。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渗透和影响体现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们二者有相同的价值取向,道德和法律都在追求人类的公平、正义。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法律被不断地转化为人的道德,即使某些伦理道德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道德经过不断的发展,其约定俗成的观念被纳入了法律之中,使法律也显现出一定的道德情怀。最后,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之间互为补充。道德教育的主要作用是加强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法制教育的主要作用是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都是为了解决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的,而法律是国家通过强制力而保障实施的,道德则更多的需要人们“自律”,逐渐养成守法的习惯,当“自律”不够的时候,就要法律的“他律”,来弥补“自律”的不足。因此,将二者结合才能够起到更好的作用。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遵循的原则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二者的结合教育应该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和原则。第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首先应该以教育性与管理性结合的原则为基础。教育性与管理性相结合是指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既要采用说教式的教育手段,又要在一定程度上采用强制性的措施,将二者有效并用,才能在大学生的法制与道德教育中取得较好的效果。大学生道德教育主要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思想的引导,而法制教育则重在对大学生行为的规范上。坚持教育性与管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就是要对大学生进行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又要合理科学地规范大学生的行为,使二者形成统一,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第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应该秉承自律与他律结合的原则。自律是道德的主要特征,它支配着人的心理活动,可以说是人灵魂的“指南针”,决定着我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他律是法律的主要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且采用强制力保障实施来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与规范。自律和他律从表面来看是对立的,但二者在本质上是对立统一的,自律是他律所追求的结果,而他律是自律的必经过程,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转化,因此,要实现大学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需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第三,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要坚持主导性与主体性结合的原则。大学生和教师之间不是主导与被主导的关系,而是处于平等的地位,他们二者都具有主导性和主体性,不是主客体的关系,法制与道德教育的过程是师生互相施加影响、相互发展的过程。在高校要坚持这一原则,就要辩证地看待和处理师生之间的关系。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措施

首先,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用学校规章制度的形式使其制度化。虽然大学生的思维发展成熟,但是对很多新鲜的事物缺乏准确的判断力,其思想道德观念以及法制意识的培养既需要被教育,更需要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强制力保障与约束。科学合理的学校规章制度可以保障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效运行。可以通过建立完善有效的高校规章制度来完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可以通过建立科学民主管理规章制度来让法制的民主与集中原则得到体现。其次,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于大学生实际的教学活动之中。课堂是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最主要的场所,因此,课堂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最有效和最重要的途径:一是课堂可以集中有效地对大学生传授法制与道德的理论知识,二是课堂上师生之间可以进行思想的交流。对此,高校应该为大学生法治与道德教育提供课堂教学的渠道。最后,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融入大学生的社会实践之中。社会实践是以锻炼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为主的一种教学方式,但是,它是以实践理论为基础的,教育者必须认识到实践理论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让大学生多接触与现实生活相联系的、直观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案例。

作者:李玉德单位: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政法与经济管理系

第8篇

幸福和就业是两个被这个社会经常关注的概念,幸福是人生追求的终极目标,而就业则是实现幸福目标的重要条件。就业价值观不仅仅体现在社会价值的创造,也要突显出人的内心需求,有学者认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充分认识到培养和引导大学生构建正确的就业价值观是其最重要、最核心的一部分。”幸福就业观教育应该是高职院校进行教育的一部分,现在的高职院校学生绝不能成为像马尔库塞所说的经济人、技术人,而是应该是一位具有幸福就业观的社会人,技术只不过是他们获得幸福生活、就业的一种工具,而不是他的全部,要体现出就业价值。幸福就业观是指合法劳动者对未来就业或从事的职业的一种能够使自己内心幸福和快乐的观念。因此,幸福就业观对人本身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高职院校大学生一般偏重于专业课的学习和实践,对人文社会类课不是很关注,包括法律知识,而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接受法律知识的学习是必需的,以便适应社会的发展。幸福就业观的建立和完善不是孤立的,需要通过法制教育的形式推动和保证。法制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和就业观,提高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幸福就业是大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目标,虽然在通往目标的道路上会有很多的途径来推进,但是,法制教育是建立幸福就业必不可少的手段,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离的。现在高职院校获得法律知识的主渠道还比较有限,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还有待提高,没有法律素质的提升,就会弱化进入职场后未来的发展以及对职业兴趣的态度。因此,针对大学生,特别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必须做到“调整心态,侧重于择业指导、升学指导和创业指导,引导大学生顺利实现角色转换,适应现实社会,实现职业理想”。幸福就业观教育与法制教育是实现职业理想的重要保证。没有法制教育的推进,提高幸福就业观就难于实现,这既符合社会的发展,又是人性的需要。未来社会发展需要法制制度的建设和教育进行管理、保障,又能够调动人本身幸福的需要。高职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内部有很多方面的元素,但是,法制教育和幸福就业观指导在整个系统内有着特殊和深远的影响。“现在大学生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存在着不少误区,而要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不断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走向职场的最后阶段,进行合理的法制教育,完善适合自己的幸福就业观,能够提升高职教育的质量,充实高职教育系统的内容。高职教育不仅仅是高等教育一个分支,更体现出高职教育的特殊性、职业性和发展性,高职教育与市场要密切对接,形成高职教育市场化。高职教育市场化强调其发展的市场性,从市场经济发展来看,高职教育比普通高等教育发展更有实效性。

二、高职院校进行法制教育和幸福就业观教育的结合

(一)强化法制教育和幸福就业观教育的有机性

1.幸福就业观是心理需求和社会实践的结合体。

现在高职院校大学生一入校就开始接受不同形式的职业指导,有理论的也有实践的,但是始终围绕着就业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指导,缺少大学生对职业内在需求的教育。“大学生受到市场经济和各种各样的文化及价值的负面影响和剧烈的冲击,面对这样的现实难题,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需要在观念上对学生进行教育,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从单纯的打工就业向创造性创业的质的转变,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长远发展的观念来指导学生的就业,让大学生远离急功近利的思想,树立实现自我价值和贡献社会的就业价值观”。职业内在需求是大学生形成幸福就业观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大学生才能对未来充满期待和憧憬,希望把自己的专业和兴趣看作未来的职业取向。职业的选择需要有内心需求做保证,如果个人对职业没有内在需求,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幸福就业观。

2.幸福就业观教育与法制教育是有机统一的。

幸福就业也有层次的差异,有低层次也有高层次的,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提高的过程。对幸福就业观的提升,要从大学生最基本的就业需求进行指导和教育,但是,对于大学生要有更高的要求和目标。大学生始终要走向社会,在大学要树立起自己的幸福就业观,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分子。和谐社会追求的是有机统一,和谐社会需要依靠建立法治社会保障其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未来的社会主力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市场经济发展推动着大学生就业,提供着大学生多元化的就业途径,需要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制维权,明确权利和义务。有学者提出高校就业法制教育“335”模式,“围绕着大学生就业法制教育的主体、理念、步骤、内容、教学形式等内容展开的,是针对现有的就业法制教育的弊端构建的框架式结构”。法制教育是对幸福就业观的重要保证和补充,因此,为了提高幸福就业观的水平,也需要加强法制教育,两者是有机的结合体。

3.幸福就业观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双螺旋发展模式。

幸福就业是每一个人就业的终极目标,同样,高职院校大学生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幸福就业观要不断进行提升和升华,法制教育也要结合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这就需要幸福就业观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一一对接,形成共同发展的双螺旋模式。双螺旋模式是指法制教育与幸福就业观教育两个方面通过制度、管理模式和机制创新等联系起来,建立对应关系,实现环绕和谐线螺旋上升不断发展的一种结合模式。法制教育可以拓展幸福就业观的范畴,提升幸福就业观教育的质量,有利于幸福就业观形成的社会认同感,幸福就业观的转变和提升可以增强大学生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心。如何让两者结合更紧密,有效性更强,更符合高职院校的内涵性建设,加强制度、管理和机制的创新,使两者最终达到和谐,这也是职业指导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应该研究的课题。作为社会人不仅仅有获得幸福就业的权利,也有义务不断接受法制教育,既有自由发展的要求,又要遵守社会的规则。每一个大学生都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通过合法的追求来满足自己内心幸福的需要。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的不断变化、更替,就业与法制并行发展,同步互补,形成新的高职教育就业模式。

(二)重视幸福就业观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理论性、实践性的结合

1.理论学习是幸福就业观完善的基础。

幸福就业是大学生追求的终极目标,幸福就业观的训练要从基本理论进行学习,但是不能像专业课那样学习,而是要有针对性。幸福就业观涉及的理论知识应该从格拉瑟和马斯洛的需要理论、弗洛伊德人格结构中的“本我、自我与超我”、阿德勒的人性观以及罗杰斯的自我概念等,罗素关于幸福与不幸福的因素,还有沙哈尔关于幸福的方法一系列理论。除此之外,必不可少地要学习《宪法》、《民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这些理论的学习,大学生既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自我认知水平,又可以让大学生明白自己对就业的内在需求,以及幸福获得保障,通过理论的学习可以使大学生找到自己不足,在哪些方面应该学习和补充,正确认识自己,提高自我概念水平。人性的挖掘更能够使大学生认清自己,正确认识人性的需求。

2.幸福就业观教育和法制教育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超越。

理论的学习和积累是大学生化理论为实践的基础,只有掌握了基本的理论,才能够把实践能力提高上去。马克思在就业和职业方面有所论述,倡导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理性的就业观,择业应该有长期性和持久性,正确把握个人就业主观性与社会客观性的有机统一。理论和实践是一对辩证关系,没有理论的学习,实践就缺少发展方向,理论没有实践去验证,理论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幸福就业观不仅仅是一种观念,更是一种哲学思想,是一种安身立业的态度,也是一种自觉遵守社会规范的法治理念。幸福是人类社会不断追求的方向,获得幸福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幸福的超越不能只停留在衣食住行上,更要有深层的超越和突现。

3.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法制教育。

法律素质是大学对大学生进行素质教育重要的一部分,幸福就业观的培养包含着对法律素质的培养,法律素质包括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治精神和相关的法律内容,另外,对就业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提高大学生在就业过程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学者也提出大学生就业法制教育内容方面的研究,认为应该包括:“招聘就业陷阱意识教育、反就业歧视意识教育、契约意识教育、劳动基准保障意识教育和依法维权意识。”幸福就业观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要归于法制教育的提升,幸福就业教育才有保证,幸福就业才可以真正落到实处,才可以把观念转化为实践,转化成内在的需求。

(三)提高幸福就业观教育对于法制教育有现实的需要

1.信息社会中的大学生需要建立幸福就业观。

日益快速发展的信息社会,生活节奏也变得越来越快,心理的不安分和职业的不安全感也越来越影响着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很多大学生一入校就表现出就业狂躁症、就业忧虑症,这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对生活和学习的态度与方式,甚至漠视学校的制度、法律的存在和尊严。现实校园环境和现实社会环境要求大学生端正对就业价值观的认识,提高就业认知水平,加强面对就业的综合素质。大学生是实现中国梦的主力军,积极的心态、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恬静的幸福就业观可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信息社会中的大学生学习和就业压力比较大,大学生要健康成长,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就业法律体系,促进幸福就业观的形成和发展,提高信息社会中大学生的幸福理念。

2.幸福就业与幸福就业的法律保障。

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的社会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现实可以看出就业需要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合法的收入,就业始终和法律密切相关,离开法律的就业就失去了就业的合法性。就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这些是保障幸福就业的基础,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就不会有幸福就业的结果。就业是获得幸福的重要途径,而就业合法性是幸福就业的根本保障,所以健全的就业法律保障体系显得尤其重要。在构建法律体系的同时需要加强法制教育,推动依法治国,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理念,夯实幸福就业基础。

3.幸福就业观有利于加强对法制教育的认识。

社会就业压力和市场压力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观,所以培养幸福就业观,打破就业压力影响和社会职业倦怠的影响。幸福就业观属于积极心理学范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心理健康研究的需要,提高心理健康研究的发展。科学的心理健康研究需要为实践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市场经济服务,为与幸福就业相关法律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建立正确的幸福就业观能够提高大学生对法治社会认识,提高公平、公正意识,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适应了法制教育的需要,也为现实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思路。

三、幸福就业观教育与法制教育未来的走向

第9篇

论文摘要: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的需要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突出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技术特长、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技校毕业生工作在生产和社会实践的第一线,直接体现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因此法制教育对技工学校的学生尤为重要,有助于学生快速了解社会、熟悉社会、适应社会,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1技工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1.1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办法。 

未成年人自身辩知能力差、心理不成熟和易于教化等特点,在刑法上普遍采取了从宽处理的政策。但现在的情况是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 

1.2 法制教育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教育内容。 

技工学校学生多是初中毕业生,有的还没有初中毕业,学生来源复杂,学生的文化程度、自身素质普遍较低。有的学生甚至已经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培养和教育的重要场所,担负着为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任务。所以我们在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教育,强化技能训练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理想情操的培养,特别加强了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其更加符合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和需要。 

1.3法制教育是青少年个性发展和成材的前提。 

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个性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该看到:“应试教育”虽然已受到社会的强烈抨击,但它仍有一定的教育市场;大众化教育中的职业技术教育有待于发展和规范;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的个性得不到发展和充分利用,缺乏动手、生存和就业等能力。 重视和加强青少年的个性发展,使各具个性的青少年人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最终实现人人都成才,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栋梁之才,是我们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当务之急。 

 

2 技工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技工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缺乏对技工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没能较系统地研究出一套将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职业指导相结合的素质教育体系。 

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参与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参与性可言。起不到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和创业教育的目的。 

教育导向错误。目前的学校教育虽然一再强调素质教育,但这是一种断层的教育概念,它和后面更高阶段的教育目标是不衔接的。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没有一方会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因此在素质教育或整个教育理念中事实上存在着自我矛盾自我否定的东西,它必然异化了素质教育而使它形同虚设。 

教育方式不当。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降低了教育的效果;有的对学生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善于教育引导,未能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作用;更有一些教师师德不彰,不注重品行修养,陋习不避学生耳目,污染了学生的视听。在这种缺位教育的环境下,青少年未能得到良好的身心辅导,其生理、心理健康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旦处于诱发环境中,极易酿成违法犯罪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这就给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3技工学校法制教育的对策建议 

 

技工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应引起高度重视,将技工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整个社会普法的系统工程。将法制教育作为强化学生素质,深化德育教育,完善就业和创业的重点。 

3.1国家必须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责任。作为公权力的人,国家是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负责的主体,因为它掌握了国家的所有资源,只有它有条件也应该为此负责。一要有明确可行的立法。首先要修改完善青少年立法,建立一个全面的青少年立法体系。其次要明确立法的主旨。从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角度出发,青少年立法的基本理念应是对青少年进行保护,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因而,相对应的,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受理机构的设置、处理原则的确立以及保护措施的制定等方面进行论证探讨,以期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体系。 

3.2技工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体系。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使教育真正成为泽被后世的好事。针对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加以重视的:要明确教育理念。尽快着手解决与“素质教育”这一理念不相配套的教学体系,以使这一理念切实落到实处;要增加学生的法律教育。把法律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培养一批法制教师,开展系统的法律教学,以期培养青少年具备法律素质;要重视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人格品德和思想品德。要改进教育方法,更加关心青少年的心理、思想发育状况,及时给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合理引导,保护他们的个性发展,逐渐形成良好的人格品德和思想品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认识方法,学会正确地对待社会事物,形成良好的辨别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为青少年以后独立自主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教育内容要丰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教学要规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教育质量要提高。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3.3社会和家庭要积极参与共同加强技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晋级、晋职挂起钩来。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校外的法制教育要通过开展法律进万家、依法治家、依法治村、依法治区(片区)、依法治厂等活动,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共育单位,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定期家访,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第10篇

尊敬的各位代表,大家好。

一学期以来,本人在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团结带领政教处成员和全体班主任认真完成学期既定工作计划,现汇报如下,请各位代表评议。

1、进行政教处工作的整体谋划及相关计划、方案的拟定和班级评价等工作。

一学期以来主要完成了政教处学期工作计划,学生军训计划,加强大课间活动的管理规定,迎春学校班主任工作一日常规,学校体验式班会课活动通知等工作的计划方案的制定。认真完成了班级学期评价工作、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和每月一次的班级评价等工作。

2、进行德育经验类材料的撰写及各类档案材料的梳理评选。

本学期主要承担并完成了以下材料的整理报送:一是梳理了四学会德育课程并参加市优秀校本课程评选获二等奖。二是对已经结题的“四学会”课题进行了市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整理上报。三是重新对“四学会”课题进行总结梳理,并进行了省级德育课题的撰写申报。四是进行了省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撰写申报。五是准备档案材料迎接了市教育局对我校进行的文明礼仪教育检查指导。六是完成了教育局工会安排的家庭教育档案以及家庭教育论文的整理上报。七是撰写并向市教育局报送了全国德育经验交流会案例材料。八是为学校安全教育迎检、课程实施水平迎检和文明单位迎检准备相关档案材料。对以上材料的整理既梳理了工作又锻炼了自己的写作水平,这是自己本学期收获最大的地方。

3、进行校园文化展板的设计及更换。

上半学期通过加班加点总计完成了各处室、教研组、班级、实验室及迎检展板约15类近300件校园文化版面的设计制作。为节约资金,有近一半的展板自己亲自动手进行了装订和悬挂。同时,进行了中小学班级文化建设评比,评选表彰了文化建设十佳班级。

4、严格按照形象进度组织开展德育工作。

一学期以来,对政教处安排的各项工作既做到了宏观的构思,同时又对每项具体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落实。本学期重点落实好了四学会主题教育活动、每月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例会,艺术节活动、习惯养成月“学、查、纠”活动、初一初二的学生军训工作、大课间活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法制教育活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四学会”教育体验式班会课达标课讲课活动等重点工作。

我的述职完毕,请各位代表评议,谢谢大家。

第11篇

关键词 师范生 教育法律素养 教育法律

中图分类号:G652 文献标识码:A

Survey and Research on Normal Students'

Literacy Situation of Education Law

LI Jing, GAO Rui

(School of Education Science,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36)

Abstract Education legal literacy is one of professionalism teachers should have, and is also one of professionalism normal students must have. Legal literacy training and education for the growth of normal students is necessar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also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However, normal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generally weak literacy education laws, resulting in one of the main reasons for this phenomenon is the law school of their education is not enough emphasis on literacy training.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relevant degree course, increase the proportion of education teaching legal knowledge, the creation of good educational legal environment, and promote normal students' self-improvement,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develop legal literacy education of normal students.

Key words normal students; education law literacy; education law

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1.1 问题的提出

“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也日益朝法制化的轨道迈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①然而,在现代社会的教育环境下,像佛山市“女教师体罚小学生面壁磨嘴直至出血”、陕西省的“让50名学生轮扇耳光”等等这些教师体罚、变相体罚伤害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却是屡见不鲜。更有甚者,许多教师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一无所知。由此可见,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较低,教育法律素养欠缺。

笔者认为,教师职前法律素养教育的缺乏可能是导致教师法律素养不足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为此,笔者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希望通过这一研究,能找到提升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方法。

1.2 概念的界定

所谓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认识、掌握和运用教育法律的能力或素质,其通常是通过教师掌握教育法律知识、具备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律行为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教师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律行为。②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对象

“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现状”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就读师范专业院校的学生进行调查研究,笔者以杭州师范大学为例,选取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四种师范专业大一、大二的师范生进行了调查。

2.2 研究方法

2.2.1 问卷调查法

笔者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在设计问卷前,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研究,参考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调查问卷,自行设计本问卷。笔者主要从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律知识和教育法律行为三个维度来设计问卷,一共21道题,其中前20个为选择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

2.2.2 访谈法

笔者在教育见习活动中,针对学校里发生的一些日常违法行为,有意识地与周围师范生进行交流探讨,在轻松自在的交流环境中,使得受访者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从而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在访谈结束后,针对这些信息进行一定的整理,以供论文分析需要。

2.3 研究数据统计

笔者选取了杭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的本科学生作为调查样本共发放了180份问卷,回收了问卷171份,其中有效问卷为149份,有效率为87%,符合样本数据要求,所得结果可以作为参考。获取数据后,运用Excel等相关软件进行统计得出相应的结论。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根据问卷、访谈结果,结合笔者的思考,得出以下数据分析:

3.1 师范生教育法律意识现状

3.1.1 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的评价

调查数据显示,61%的师范生都认为教育法律与学习、工作、生活关系密切,25%认为关系不大,12%的人不清楚教育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学习还有工作是否有关系,还有2%的觉得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可见,师范生的教育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3.1.2 师范生维权救济意识现状

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师范生想到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只有13%,且在19个人中,只有一个人想到使用诉讼救济,绝大多数的人都选择了与学校协商,把希望寄托在和解上,而忽视了法律武器。

3.2 师范生具有的教育法律知识现状

3.2.1 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的了解情况

数据显示,32%的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一点也不了解,59%的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了解一点,而9%的师范生对教育法律不太关心,不曾想更没有刻意去了解或是学习;“非常了解”比例为零。

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的了解主要来源于社会,来源于关注教育违法事件,大三占46%,大二占56%。其次是通过学校法制宣传,大三24%,大二22%。而出于自身需要积极主动了解的人数大三仅占12%,大二仅占10.29%。同样,通过学校开设的相关法律课程学习了解的比例也不高,大三仅14%,大二仅12%。可见,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的了解都非常被动,学校开设的法律课程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

3.2.2 教育法律知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所占比重情况

数据显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中,老师把教育法律知识作为一个模块内容进行专题讲解的只有18%。65%的是提及稍许,还有16%的是完全没有涉及到相关内容。教育法律知识在这门课程中并非主要内容,学生从中所收获的相关知识也比较匮乏。

3.2.3 师范生对教师权利义务的掌握情况

在“对教师权利的认知”一题的调查中,只有14%的师范生能正确选出所有选项;58%的回答中包含了C选项这个错误答案,均认为老师“享有管理学生在校一切日常事务的权利”,其中6名同学只选了C项,说明这部分同学对老师的权利的认识存在严重的偏差;剩下28%的同学虽然没有选择C选项,但是对教师的权利没有全面的认知。

在“对教师义务的认知”一题的调查中,65%的师范生答对了题目,选出了所有属于教师义务的选项;35%的师范生没有选对。且在这部分同学中,只选择一个选项的人数最多。

3.2.4 学校、教师与学生法律关系的认知情况

教师与学生是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明确学校与学生关系的法律性质是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确定学校事故责任的法理基础。所以,正确理解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师范生必须掌握的教育法律知识之一。

师范生认为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的人数高达50%以上,尤以大三学生为甚,为57%。根据《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但师范生对学校、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并没有一个准确和明确的认知,而对这个关系理解的偏差,恰恰是导致很多违法行为出现的根源。

3.2.5 学校事故责任的认定与分担

学校事故,又称“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③

问卷中的案例事实很清楚:但是只有42%的同学选择了不需要承担责任,而45%的认为需要承担责任,还有13%的人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笔者随意地挑选了选择“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被调查者进行访谈,发现有的同学是凭直觉认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有的同学是碰巧猜对。也就是说其实真正清楚这一法律规定,明确这一法律事实的人并不足 42%。

3.3 师范生对教师教育法律行为的认识

3.3.1 师范生对日常教育管理行为的看法

教师“不下课”在中小学里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数据显示,86%的师范生都反对教师“不下课”的行为,但并不觉得教师“不下课”是违法的。只有13%的师范生觉得这种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教师课间“不下课”的行为已经违背法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3.3.2 师范生对惩戒行为的认识

对于罚站、罚跑等惩戒行为,49%的师范生都认为这种行为已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 31%的认为这是常用的管理手段,是正常的;还有20%的认为这种行为不尊重学生,但是没有违法。“体罚”一词对于师范生来说并不陌生,笔者通过访谈也了解到大部分师范生也都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虽然他们知道这一法律规定,但是对实际教学管理中的这些惩戒行为的违法性判断还不是很清晰。

4 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对调查数据整理和分析,笔者认为,当前师范生的教育法律素养比较薄弱,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4.1 知法,不能悟法——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缺乏的系统、完整、全面的认识

一定的教育法律知识是提高法律素养的前提,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作保证,提高法律素养只能成为一句空话。目前师范生或多或少地了解一些教育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但是,这些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是远远不够的。

从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广大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的认识还处于迷茫陌生的阶段,对教育法律只停留在对教育基本法的认识上,没有一个完整、深刻的了解和认知。知法是守法和用法的前提,只有对教育法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有较强的教育法律意识,才能更好的掌握教育法律知识,注重教育法律行为,运用教育法律武器。

4.2 明法,不能守法——师范生无意识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师范生并不是完全没有教育法律意识,大部分师范生都认为自己能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尽量不出现违法行为。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对存在于教学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师范生在潜意识里都能做出一定的认识和判断。这说明,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教育法律知识,明白教育法律的法治性和权威性。然而,当遇到实际问题时,他们又会不自觉地做出违法行为,如害怕学生受伤,出于安全考虑就不让学生下课,或者是用罚站,罚跑这种变相体罚的惩戒措施惩戒学生等等。

拥有一定教育法律意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不意味着就具有了相应的法律素养。素养的形成是个持续不断内化的过程,只有经过个人不断的内化和融合,并且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方面真正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素养。④师范生明法,却不能严守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行为,正是因为他们的教育法律知识没有得到充实、教育法律意识没有得到形成,以至于教育法律素养得不到提升。

4.3 懂法,不会用法——师范生用法意识薄弱,护法精神不足

具备良好的教育法律素养不仅要具有敏锐的法律意识和丰富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能付诸于实际行动中。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师范生都能认识到教育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这表明师范生已经意识到了教育法律的重要性。但是,当遇到事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师范生想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却非常少。这就说明,师范生的用法意识非常薄弱,他们不会利用教育法律这一强有力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也没能坚决勇敢地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权威性的护法意识,护法精神也不够,体现出了教育法制观念的淡薄。或许是受中国传统的“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思想的影响,所以大家认为协商是解决问题最好的途径。但是在现实的社会里,我们会发现,很多事情仅仅靠协商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以和为贵”的思想不但会助长一些教育侵权行为的频发发生,甚至日益恶化,而且还会阻碍教育的法制化进程,不利于教育事业乃至社会的稳定发展。

笔者认为导致师范生法制素养缺失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师范院校法制教育力度不够。师范院校对于提高师范生的整体素质、保障教育质量等具有先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但在对师范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方面,师范院校却同其他高校一样,都强行划一地只开设一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来应付“法制教育”,这对从事教师职业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这种“法制教育”是在教师忙于赶进度、学生疲于应付的过程中完成的,其效果是不能高估的。⑤正是由于师范院校对教育法律学习的组织工作不到位,才使得广大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的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完整、不全面,甚至还可能是错误的。这也是导致师范生教育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养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2)教育法律课程的改进速度滞后。调查结果显示,大二、大三教育法律素养的程度差异性不大。原因是学校教育法律课程的标准、教学的内容、教学模式都是一成不变的,教师在每一轮课程教学结束后,没有进行很好的总结,改进,从而使得师范生的教育法律素养并没有随社会的进步而得到提升。

5 结束语

教育法律素养对教师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对于师范生来说,更是一项必备的职业素养。

(1)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是现代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合法实施学校教育管理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⑥师范生作为未来的人民教师,具备较高的教育法律素养,有助于教育法律在今后教育活动中行动的切实落实,也有助于促进教育机制的法制化进程。

(2)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还具有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学生法律素养的养成。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过:教师是学生心目中最完美的偶像。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学生 的模仿对象,有助于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法律是一种制裁的手段,也是一种有力的自我保护的武器。师范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可以使其以后的教育工作中,对待学生管理班级时,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从而避免做出违法行为。同时,在面对自身问题上,也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论文为教育部重点基地重大课题“中国初等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研究”(11JJD880033);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于初等教育视阈下师范生法律素养的培养”(B13JY06)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① 孙战民,陈鹏.浅谈从认知到行动: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概念、意义和结构[J].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版),2010(2):72-73.

②⑥张涛.论教师教育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J].福建论坛,2008.8:79-82.

③ 申素平.教育法学原理、规范与运用[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3.

④ 张新.浅谈师范大学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和提高[J].中国成人教育,2007.7:101-102.

⑤ 董爱玲.浅谈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及其培养[J].教育探索,2008(8)(总第206期):104-106.

参考文献

[1] 李叶欣.教师教育法律意识的缺失与教育法律素养的提高[J].教学与管理,2012(11).

[2] 张周光.论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02(2).

第12篇

一、园务管理: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我们通过定期学习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通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园务管理关注“人文关怀”,对教工从思想、生活上实行人文关怀。发挥党、工、妇、团各组织的作用,以及教代会督促民主管理的作用,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开展集体过“三八”活动,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对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为女教师人人上安康保险。搭建园长、保教、后勤主任学习、培训交流平台,每月为教职工或家长培训讲座一次。组织教师参加普法考试,发挥党支部作用,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和党员义务服务活动。加强对保育员、炊事员的培训考核,举办保育员基本功技术比武。努力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幼儿食品卫生工作、安全工作、档案工作、通讯报导工作。

成绩:2010.3获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0.5获全国百佳特色示范幼儿园、

二、师资队伍:

幼儿园树立目标意识,加强对骨干教师队伍与新教师、临时代课教师的管理与培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基本功的培训和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能力。全体教师参与园本教研与评价课程实践。

全园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园本培训活动,加强师资队伍每月一次的培训,在教师中开展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教育名著,写出读书随笔;上一节公开课,写出教后反思;整理一个教育故事,写出案例评析;开展一个小课题研究,写出教育论文;研究一位名师授课,写出成长感悟”通过评价,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成绩:2010.2评全国教科研实验工作者3名,2010.4评区劳模1名,2010.5评市骨干教师1名,2010。5推荐市教科研先进个人3名,推荐市骨干教师2名。推荐区优秀教师1名,

三、卫生保健工作

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是完成好幼儿园“保育”工作的关键。一是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保证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幼儿身长、体重达标。二是常规性与季节性卫生保健工作相结合。幼儿与员工体检率达100%;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外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质。我园坚持开展户外体育活动,把早操活动、体育课、户外活动作业每天、每周有计划的活动,家园配合自制了一批体育玩具,丰富了各班户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坚持做好每日的晨、午检工作,常规的卫生及消毒工作我园一直长抓不懈,配合区医院做好牙齿测查保健等检查工作。今年6月份区卫生防疫站到园检查效果良好,另发现紫外线光度不足我园及时进行了更换。

成绩:本学期手足口病、流感为零,幼儿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教研工作

园本教研以教科研为抓手,重点搞好“园本教研制度建设与教师发展”教研重点:围绕如何进行有效教学?保教并重在日常环节中的渗透。开展园本教研“同课异构”活动的外出观摩与本园语言教学二次研讨,通过“示范课、特色课、模仿课”多样化的方式活动;开展音乐、计算教学轮教活动。骨干教师下乡支教活动,师徒帮教结对活动不同范围开放活动。不断摸索与研发具有实幼特色的课程。加强教师对教育案例、教育教学的反思能力,提高她们的业务素养。园内教师优秀案例、课例的解读学习活动。激发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并形成课题定期交流研究进度制度。保育员双周四例会制度。并进行操作规程再学习活动。彰显国际象棋办园特色。开展园本教研,不断摸索与研发具有实幼特色的课程。

成绩:参加区保教能手比赛1名,骨干教师下乡支教帮教2次,接待杨家峪红星幼儿园开放活动1次。接待太原市师范学院公开教学3节。

五、家长工作

我园把做好班级家长工作作为基础,以全园、年龄段、各班、个别为不同形式的组织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家长活动。先后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讲座4次、举办校园家长开放日1次,邀请家长参加家园亲子运动会、放飞梦想迎六一家园文艺成果展示会,周末早操时间特色汇报反馈,向家长发放幼儿半日活动观察记录表,学期致家长的一封信。“六一”与各共建单位实现联动,扩大本园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园还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议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开展家长对幼儿园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虚心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

六、后勤工作

幼儿园后勤管理为教育教学服务,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物质条件。添置盆花350盆。做好幼儿园内绿化养护工作。强化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和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法制教育、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定期做好安全卫生工作的宣传工作。后勤厨房人员做好各类餐点按时提供给幼儿,把好采买关、认真做到餐具一餐一消毒。

行政人员积极为保教第一线服务,及时提供教学用品、安排器具用品的维修保养等,保证班级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