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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论文

时间:2022-07-01 20:39: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制教育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制教育论文

第1篇

(一)认真做减法,建立“四位一体”帮教模式

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结合其家庭背景和身心特点,与学校做好对接,创设了“心理辅导、公益服务、跟踪监督、定期回访”四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模式,全力减少涉案学生再次犯案的情况发生。一是开展心理辅导。邀请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涉案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对于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修复家庭亲子关系具有明显效果。二是组织公益服务。组织未羁押未成年人前往养老院进行公益劳动,并将之作为日后案件处理的参考因素记录在案,帮助其增强社会责任感。三是全程跟踪监督。要求办案人与未成年涉案学生、家长和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根据案件情况在审查前、作出判决后及判决期满后分别向涉案学生的法定人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涉案学生表现,对行为不规范、表现不稳定的学生适时开展法制教育,进行训诫谈话,确保帮教工作覆盖整个案件流程。四是定期进行回访。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老师、社区志愿者、团区委工作人员、辩护人以及检察干警组成的帮教小组,定期对涉案学生进行回访考察,并每季度出具一份《监督考察报告》,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坚持每季度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人进行回访,做好相关记录,认真阅读涉案未成年人上交的思想汇报,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正面干预,切实提高帮教成效。

(二)科学做乘法,整合力量强化教育实效

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乘数效应,全力打造预防在校学生犯罪的社会化体系,从根本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一是与学校、团委、街道社区合作,与常州道街、天津第54中学、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等单位会签承诺书,建立法制教育宣讲长效机制。将街道社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军事教育基地、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作为检校共建的“连接点”,定期组织学生前往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二是与区教育局建立“法制风险评估及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涉及在校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总结梳理,对涉及罪名、发案学校、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科学评测校园案件易发“风险点”,并及时将评估结果通报区教育局,以便其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教育。三是举办“家长培训班”,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防线”。将学生家长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组织参加过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的干警深入辖区街道举办心理咨询会,围绕“如何陪伴孩子顺利度过青春期”、“如何看待孩子的小个性”等主题与家长展开深入探讨,特别加强对单亲、特困等家庭家长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营造关爱和谐、沟通良好的家庭氛围。

(三)用心做除法,增强对特定对象的犯罪预防工作

在校内和校外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在预防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的同时,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尽力消除涉及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犯罪隐患。一方面,在校内建立特别对象预防机制。会同学校开展基础性摸排工作,有效、及时地发现心理或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并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好分层、分类帮教,指定老师开展日常辅导,对其进行教育和矫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校外配合社区开展“蒲公英计划”,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法律知识、设立“小苗圃”读书园地、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从心理疏导、德育培养、自我认知等多个方面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帮扶教育,帮助他们摆脱心理困惑,实现自我能力和品格的提升,从而有效预防其参与犯罪行为,并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犯罪行为侵害。

二、当前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新形势、新情况也对我们如何开展好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观当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模式比较落后

目前对于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模式,往往是重视灌输、轻视综合性培养;重视理论、轻视实际锻炼;法制教育的方式也比较落后,很多学校中甚至都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有的学校尽管已经开设,但是方式很单一,而且讲授的理论与实际没有联系起来,使得本来很丰富的法制教育转变成为了一种课堂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二)法制教育的内容有待完善

很多学校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但很多教育内容不能与社会相适应,不能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的教育内容方面仅仅是注重义务、轻视权利,注重实体、轻视程序,这样就会导致义务、权利、程序、实体之间的错位,这种教育使得很多学生都以为自己不过是义务的主体,而不是权力的主体,导致的结果就是致使学生只是消极守法,难以自觉主动接受相关知识,甚至会形成逆反心理。

(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当前,各机关、部门及社会团体都认识到了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也都各自开展了一些法制教育活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并没有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能做到有机配合,从而制约了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应对措施

(一)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制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

在中小学深入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净化校园环境

有关部门要继续大力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加强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赌博、吸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司法部门要依照法律加大对相关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尝试现代化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开辟网上宣传途径,将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送上互联网,开通法制热线电话和QQ群、微信群,建立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的全方位网络平台。

(五)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全方位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提高家长素质与家教水平,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缺陷。

(六)落实依法治校

第2篇

美术(也称工艺美术或设计艺术),绘画分为油画、版画、中国画、水彩画、水粉画、壁画、素描速写等画种。学习美术第一步是学素描,素描是观察、表现对象形体、明暗关系、质量及空间感觉的艺术。素描被古今中外许多艺术大师称为一切造型艺术的基础。教师在美术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素描教学,这就是注重对学生艺术素质的开发和培养。教材中的素描等作品,都是优秀的文化,教育学生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雕塑是以可塑性的粘土或可雕刻的石头、木材及可铸造的金属为材料,塑造具有实在体积的空间形象的一种视觉艺术。它具有观赏、纪念等价值,我们要保护好这些艺术品,对有关雕塑的人物、事迹等,我们要尊敬有关的伟人,了解他们的事迹,学习伟人的精神。建筑具有审美性和实用性,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它不仅满足居住的需要,还能表达人们的审美观念、理想追求。建筑是历史和时代文明的象征,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伴随文明的进程,日益走向繁盛和辉煌。教育学生要遵纪守法,保护文物及建筑,要热爱劳动,劳动不但创造了人类自身,也创造了世界,创造了艺术。

二、新课程理念下的美术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1.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主动探究。

在教学中教师要采用创造性教学方式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引导学生对美术知识进行主动的探索和发现过程,并根据内容涉及的法制进行教育。如上面也谈过在欣赏课中,要通过比较、讨论、对话等方法,引导学生学会收集、体验、思考、鉴别、判断等学习方法,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进行自主学习与合作交流。

2.创设生活情境,迸发创新火花。

创设生活情境,给思维提供了较大的自由度,使学生的创造潜能能够得以充分的发挥。教师要积极运用各种生动有趣的教学手段,并渗透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如电影、电视、录像、参观、访问等方式来,来创设能激发学生创造精神的相关情境,以此来活跃气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表现力。要求学生要热爱生活,能够使他们产生强烈的获得知识的欲望。教学内容要贴近学生生活,使他们感到美术课趣味无穷,自己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学生更能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感受到自己的价值。那么学生在这种氛围中自觉遵法守法,努力学习,必然能够迸发出创造的火花,创作出优秀的美术作品。

3.多角度地组织教学活动,使学生乐于探索,勇于创造。

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时要注意灵活性,注意创作形式的多样性,不能总是采用老的教学模式而使学生对美术的学习无兴趣,创造潜能的激发更无从谈起。教师在教学时除了讲授教材中安排的内容外,也要课外进行地方学习。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事物不断涌现,而随之出现的许多新颖的创作手段深受学生欢迎喜爱。当然在教学中要渗透法制教育:要求学生要尊敬老人,向有手工的能人学习。同学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相互观赏,互相评价。

三、注重动漫实效,提高法制意识

第3篇

1.教育定位不清晰

虽然高校法制教育有着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现在高校对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并未搭建专属的课程平台,这造成在教育实践中一线教师对法制教育的定位认知不一。有的教师认为,高校法制教育是在全民普法的大背景下进课堂的,其任务就是普及法律常识;有的教师认为,应注重实用性法律知识的传授,应让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还有的教师认为,该课程的内容纷繁复杂,应设立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虽然这三种观点立论不同,但都把法制教育定性为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而知识教育属于智育范畴,从而认为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是智育。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大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以法条讲授为主。在“05方案”中,教育部将高校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这清晰地表明法制教育应着重思想品德的教育,课程目标应定位为法律素质的养成,而非法条的讲授。

2.教育内容有局限

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的教材包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法律基础部分占到整本教材的1/3,但集合了宪法、刑法、民法、程序法、社会法等各大部门法,受篇幅限制,法律基础部分出现了门类多、介绍简单的情况,整本教材停留于法律规范的罗列,缺乏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的剖析。因此,所占教材比例的减少、教材内容的局限,再加上这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大多没有法律专业背景,使很多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将法律教育边缘化,有些强化法律基础知识的讲解,缺乏理论、精神的深入探究;有的教师以个别案例讲授代替所有内容;甚至有些教师以视频教学代替课内讲授。高校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出现以上种种问题,其实效性当然无法保证。

3.教育环境不协调

由于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属于公共课程,因此多数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认为法制教育与其教育毫无关系。即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教师,也有将法制教育部分孤立起来、因为讲法而讲法的现象,致使法制教育处于极其尴尬的境地。虽然有国家文件的要求,但是实践中被忽视;虽然有课堂讲授,但是环境与理论不一致。法制观没有和道德观结合起来,也没有和专业精神结合起来,这样的教育纯属说教,当然无法深入学生的心灵,出现大学生违法违纪案例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高校法制教育改革的理论根基

教育理念是教育行为的一面旗帜,法制教育也需要树立符合自身特色的教育理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了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生活,思想的形成也离不开社会实践生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教育学专家学者提出的“主体教育理论”正是从学生、社会的角度,主张“弘扬学生主体性是当代教育的主题,是正确做出教育价值取向、提高教育质量与人的素质的关键”。基于此,笔者认为,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法制教育理念,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从社会出发,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的法制教育使学生对社会现实认识模糊,导致学生无法应对现实生活。

三、高校法制教育的理性选择

在“以人为本”的法制教育理念指导下,笔者认为,应走出以往法制教育的种种误区,选择以培养法制观念为中心的高校法制教育方式。

1.改变对法制教育的狭隘认知,注重法制观念的培养

大学是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备正确的“三观”是大学生的基本素养之一。其中法律观念是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的法律价值观对其行为有指导和调节作用。一个具有正确法律价值观的人,会自然地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的习惯。因此,法制教育应从学生的主体出发,从根本上培养其法制观念,走出重法规条文、轻法制精神,重形式、轻效果的误区。大学法制教育应在基本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着重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从法的精神、法的内容等角度去认识法,改变学生“法有权力,己无权利”的认知。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尊重、信任法律,形成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能自觉地守法、护法,并能够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始终以法作为人生的标尺。

2.重新构建教学内容体系,强化大学生对法的认知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法律基础部分与道德部分被生硬地划分为两个板块,修订后的版本在最后一章将两个部分融合起来,略显牵强。笔者认为,教材应始终坚持一条主线,即道德与法律是辩证统一的,二者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这样的思路能使学生对法的认知不会过于疏远。同时,我国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材的编写反映出重现行法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公法轻私法等情形。笔者认为,应从法理学、宪法等基础知识入手,强化学生对法的本质、价值、功能,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认知;对民法应优于刑法进行介绍,体现生活实用性。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增设法律选修课程,如法哲学、人权保护、劳动合同、婚姻继承等,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在坚定政治信念的同时信服法律。

3.创新教育方法,重塑大学生对法的情感

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容易使学生对法律做出“枯燥无味”的评价,理想的教学效果自然无法达到。高校应充分挖掘各种法制教育方法,培养学生对法的情感。一是课内教学方法应更多元化,除了传统的讲授法外,可以更多地使用典型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法、讨论法、视频教学法等。通过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吸引学生,启发其法律思维。二是应增加课外实践。通过社区法律宣传、模拟法庭、到司法机关进行参观调研、组建法律社团等方式,使法律变得真实,触及其灵魂,有利于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形成法律信仰。

4.营造校园环境,烘托法制氛围

教育内容与实际的不一致是教育难以推进的重要阻碍之一。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高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管理制度上,学校应制定维持学校正常秩序的规章制度,且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制度。在管理程序上,学校应体现程序性。任何一个环节都应考虑细致,做到学生即使是被管理一方,但具有有效的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高校,应形成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价值的氛围,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有效地促进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的实现。

5.优化师资队伍,积极引进法学专业人才

第4篇

一、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

1.实例分析法。法制教育十分重要,但受到年龄小和社会经验少等方面的制约,学生对法制教育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掌握和了解,这种模糊的概念让学生没有充分意识到触犯法律法规的后果。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时,要注重引入实际案例,通过违法犯罪人员受到的处罚措施和悔恨话语,深深打动学生的心灵,让学生在内心深处建立起法律准绳的强制性和庄严性。在课堂教学中,适时地提出相关问题,供学生们讨论分析,在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中,既完成教学目的,又开展了法制教育。实例分析法能在学生和案例之间建立联系,健全和完善学生的法制观念,保证学生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2.习作关注法。课堂只是法制教育的一个部分,教师还应加强课后的法制教育。通过写日记、周记、作文的形式,让学生结合身边或者电视上的法制事件,谈论自己的法制观点,教师在批阅过程中,能够掌握学生的法制认识水平,从中发现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的学生,重点关注和教育,在班上阅读这些文章,让学生展开一系列的思考,案例的众多给学生们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通过习作关注法,培养了学生善于观察的能力,针对法制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抒发自己的情绪,与此同时,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将有明显的改善。

3.讨论认知法。对于学生来说,课堂上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课堂表现不够积极,但课堂以外,学生往往打成一片,教育工作者应意识到这个问题,在课堂上引入讨论的教学新模式,这也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在谈论的过程中,课堂具有了灵活性,而学生也具有了积极性,在和同龄人的讨论过程中,观点更加容易接受,没有抵触的情绪。教师把法制知识和口语交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知法守法,通过讨论,学生的法制观念更加全面,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注意事项

1.找准渗透点。各个学科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学生从中都能学到科学文化知识,而法制教育也是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教师应找准渗透点,提高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效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离不开课本,法制教育也应借助教材来开展教育工作,通过法律概念的挖掘,让学生能准确掌握法制知识,而课本也能让学生在课后继续进行法制方面的学习。学生是法制教育的接受者,教育工作者应站在学生的角度上来思考问题,拉近学生与教材之间的距离,通过把握渗透点,学生才能真正意义上培养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才能显现。

2.把握渗透时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可见渠道对时间的影响和作用。教师在找准渗透点的基础上,还要把握渗透实际,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让学科之间和法制教育之间能完美融合。依据教材的结构分布,结合学生课堂上的实际表现,在适当的时机,把法制教育引入到课堂之中,这样,一方面不会影响教师的正常授课进度,另一方面,学生对法制教育能够接受,法制教育的效果才能得到保证。渗透时机的确定很难把握,这客观上给教师提出了要求,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利用教学方法的多样性,达到最佳的教学成果。

3.掌握渗透度。除了渗透点和渗透时机以外,渗透度也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影响因素之一。渗透度过低,法制教育就成为了形式,预期效果和目标难以达到;渗透度过高,法制教育有了喧宾夺主的倾向,影响了学科的正常教育,这种顾此失彼的现象得不偿失。因此,教师应把握法制教育的渗透度,权衡学科和法制教育的关系。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掌握足够的学科知识,同时培养健全的法制意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

三、结语

伴随着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法制教育也逐渐成为教师教学任务的一部分。针对青少年法制意识淡薄的现象,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教师应总结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把握渗透的适当、适时、适度,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构建遵纪守法的和谐社会,为国家的法制教育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潘玉来 单位:贵州省三都县九阡镇红星小学

第5篇

来华留学生作为我国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留学期间应做到学法、懂法以及守法。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留学生的法制教育现状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对留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和留学生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缺失等。

1.注重留学生的文化教育,轻视法制教育

自2005年教育部联合其他部门颁布《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后,我国各高校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课程,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该课程主要面向中国学生,而面向来华留学生的专门法制课程几乎是一片空白。综观我国当前各省高校来华留学生的课程计划,无一例外地开设中国文化教育相关课程,内容包含中国文化、历史概况等。即便是医学专业的留学生,教育部同样要求高校对其开设中国文化课。由此可见,中国各高校对留学生的中国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相比之下,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就相形见绌。首先,留学生法制教育理论课缺失。几乎全国各高校都未设置相应的法制教育课程,包括留学生教育走在全国前列的北京语言大学、浙江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高校。其次,适合留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短缺。当前高校采用的法制教育教材无一例外的只针对中国学生的中文教材,留学生因为中文水平低下,对中文法律知识教材阅读的能力有限,通常通过阅读学校颁发的中英文《学生手册》来了解相关制度规范。

2.语言沟通障碍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担任中国学生法制教育的教师,既有法学专业科班出身的教师,又有法律素养较高的政工干部,可谓师资力量雄厚。因为语言原因,留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主要落在留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身上。留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主要由普遍未接受过系统法律专业培训的留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即便他们开展一些法制教育活动,内容也往往局限在法律常识或涉及日常工作的内容,如签证、外住安全、交通法规等。与留学生息息相关的《民法通则》《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及中国的法律常识等,由于他们自身的法律素养的薄弱,致使无法有效地进行施教。

3.留学生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的缺失

良好、浓郁的校园法制文化氛围,会对留学生法制教育起积极作用。目前,我国高校留学生法制文化氛围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以法律知识为载体的法制宣传活动缺位。校园文化建设作为高校德育的重要举措,一直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大多集中于青年志愿者服务、文艺活动、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社团等活动,而以法制教育为内容的文化建设却相对缺乏。第二,留学生缺乏参与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的平台。综观全国各高校所举办的各类普法活动,不管是学校层面开展的普法宣传,还是各二级学院开展的一些法律知识竞答、法律讲堂,均以中文为主。由于语言的障碍,致使留学生无法参与到这类活动当中。此外,在普法内容的宣传上基本不包含任何的涉外法律法规,尤其与留学生息息相关的出入境管理条例、交通条例等。可以说,留学生基本上被排除在校园法制教育的门外。

二、加强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1.开设留学生法制教育公共课,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学校应该高度重视留学生的法制教育,让留学生法制教育贯穿于留学生培养的全过程。良好的法制教育必须立足于课堂,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对此,学校可以通过开设法制教育公共课,结合留学生所学的专业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比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以及教学内容,如此才能使留学生在理解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有所侧重,满足其所学专业的发展要求,为留学生以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法律基础。比如医学专业的留学生,面对当前严峻的医患关系,应当增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章节,以便来华医学留学生对将来在医院实习或工作中所涉及的具体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效果,离不开理论教材的支持。鉴于我国当前所采用的普法教材中未涉及外国人的法律知识点,且大部分为中文教材,并不适合留学生进行阅读学习。对此,学校在日后对留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可以组织专门人员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编写符合留学生实际情况的法制教育中英文版教材并推广应用,以此推进留学生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2.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发挥德育无形手的功能

法律与道德同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它们之间既相互影响又相互渗透。在对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应当结合德育,发挥其教育指导功能。虽然留学生来自不同国家,他们本国的法律体系与道德价值评判等方面与我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但是古今中外在遵守法律法规、他人人身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平等性等价值标准方面是具有许多相通之处的。而这些普遍性的要求,超出了国家、地区、民族以及文化背景的限制。可见,在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环节当中,结合德育,适时地引入我国的传统美德,规范留学生道德品质,以道德内化提升自觉守法的意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正如李交法在《法治建设论》中指出,“法律与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两大方面是缺一不可的。任何外在硬性的社会规范只有诉求于人的心理情感,并获得人们的真正的道德支持,才会真正扎下根来,而单纯依靠外在的推动力或强制力则是远远不够的”。

3.实现留学生法制教育的主体多元化,全面提高法制教育质量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知识性都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必须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来执教。高校可以通过法制教育主体多元化的形式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一方面,高校通过加强对留学生管理教师进行法律专业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实现业务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建立一支以法学专业出身为主的教师队伍讲授法律知识公共课,并对其进行英语培训。另外,邀请专业人员如法官、检察官、出入境公安人员等人担任课外辅导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就法律实践问题进行专题讲座或案例剖析等,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留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4.依托社会资源开展第二课堂,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

留学生法制教育不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知识学习,开设课外实践活动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有目的地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能够使留学生有效地将法律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并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高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开展第二课堂,寓教于实践之中。一要依托校园法制文化建设,以中外学生社团为基础,以中英文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以中外学生志愿者为纽带,建立法制教育活动平台,提升法制教育和法制文化在校园文化中的地位。二要加强学校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合作,与其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法院旁听、知识讲座或假期实践等方式,用真实案例促进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的开展。三要借助社区、街道和居委会,通过相关活动扩大法制教育宣传,同时鼓励留学生参与其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以此来转变其法制观念,增强其法律意识。

5.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辅助留学生法制教育

第6篇

1担任诉前调解协调员调解纠纷

根据于俊平介绍,通州法院法官会深入校园,在共建院校担任诉前调解协调员,指导学校妥善处理校园纠,这在北京各地区法院中是一项新的尝试。在学校发生的纠纷中,少年庭法官提前介入,案件双方都会对作为有司法权威的中立第三方产生信任,从而调解工作也方便展开。除了法律知识的耐心讲解,法官们设身处地地站在双方角度为其考虑,积极促进双方和解。例如学生与学校发生矛盾,如果学生及家长与校方彻底闹翻,可能会导致学生转学,而学生再适应新的环境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而会影响学生学习,学校则可能被诉至法庭,影响校方声誉,这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另外,如果双方调解不成,走诉讼程序,也会将案件归于少年庭审理,力求保证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于俊平说,法官介入调解的成功率很高,但有时也会有不成功的例子,原因是部分学校投了校方责任险,保险公司不接受调解,学校顾虑不能保险理赔,选择诉讼判决方式。

2在校安置缓刑考验期学生

缓刑考验期的在校学生安置是法制共建协议的重要内容。部分高年级已经完成义务教育,学生犯罪后,一旦判处刑罚,学校一般按照校规校纪开除处分,将这类学生推向社会,如果不加管理,极易再犯罪或自暴自弃。缓刑考验期学生应当接受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也就是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定期管理。但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在不影响学生学业并保护其隐私的情况下,也会定期回访,和学校、社区矫正机关共同做好帮扶、教育工作,对于存在生活等困难的,法院也会予以救助。成年后步入社会的,法院也会对有些学生进行适时跟踪,但本人拒绝的,法院不会强行教育或督导。

3增强法制教育团队专业力量

作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的重要一环,法院承担的任务不仅仅局限于与学校的法治共建,更承担着对其他教育力量的督促与指导。严格培养教师的法制教育素养通州法院对全区新入职教师、小学德育校长德育主任及幼儿园公招人员进行过法制教育讲座。于俊平表示,这三类人员均需学习必要的校园纠纷案件应对和法律知识,需要了解法律对学校和老师的责任要求。他认为,一些教师确实存在着法律知识匮乏的情况。针对这三个实施法制教育工作的群体,培训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针对新入职教师,会通过讲解一些违法犯罪预防的知识和案例,尤其是本辖区教师违法以及犯罪的案例,以接近性和生动性感染老师,提升他们的守法意识。针对小学德育校长、德育主任,重点在未成年被害预防讲解,并强调法制教育的大局观。针对幼儿园公招人员,主要从他们的具体工作入手,如饮食安全、校园安全事故等。幼儿园老师和小学老师培训的不同点还需参照侵权法38条至40条,因为分别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做了不同规定,前者责任要求更高,故要求和注意的问题也更多。促进家校联合,建立有效地未成年人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通州法院会定期与学校协商,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由法院的法制副校长到校授课,以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守法意识,促使其承担起监护责任。组织涉事家长到法院开展系统、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用合理方式教育孩子,强化对孩子的保护意识。同时,将未成年学生被侵权、被侵害案件情况及时通报校方,提高学校法制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另外,法院也会向相关部门建议或进行联合发文的方式,建立有效地未成年人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关注来京务工人员的生活境况;同时,针对刑事案件多发问题,建议治安重点地区的派出所、治安巡防部门做好警务防范工作,堵塞社会管理漏洞。

4多方联合创新法制教育形式

缺乏分年龄分年级的法制教育教材及学生接纳程度高的法制教育形式是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两个困难。通州法院结合本辖区学校情况,根据不同年龄年级学生的特点,积极调动社会各界的资源,对这两方面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探索与创新。

作者:田歆炜

第7篇

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联

从而让受教育者具有良好的法律行为和习惯。而道德教育是通过对受教育者传授道德伦理知识,使其提高道德觉悟,增强道德信念,并且做出良好的道德行为,令其的道德素养得到提高。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法制与道德的教育,可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使广大的大学生成为具有法律精神的合格公民,同时通过对大学生道德的教育,可以让大学生提高思想修养,塑造健全的人格,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总之,对大学生进行法制与道德的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依法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主要途径,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首先,法制教育以道德的教育作为基础和前提。道德既是法律教育的基础,又是法律教育的升华,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和对大学生的最低的要求。法制教育必须要以大学生的道德的自律为前提和基础,只有当法律内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的行为的时候,大学生才会主动去守法。再者,良好的道德基础可以对法制教育起到积极的影响。其次,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互相影响和渗透。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渗透和影响体现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们二者有相同的价值取向,道德和法律都在追求人类的公平、正义。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法律被不断地转化为人的道德,即使某些伦理道德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道德经过不断的发展,其约定俗成的观念被纳入了法律之中,使法律也显现出一定的道德情怀。最后,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之间互为补充。道德教育的主要作用是加强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法制教育的主要作用是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都是为了解决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的,而法律是国家通过强制力而保障实施的,道德则更多的需要人们“自律”,逐渐养成守法的习惯,当“自律”不够的时候,就要法律的“他律”,来弥补“自律”的不足。因此,将二者结合才能够起到更好的作用。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遵循的原则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二者的结合教育应该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和原则。第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首先应该以教育性与管理性结合的原则为基础。教育性与管理性相结合是指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既要采用说教式的教育手段,又要在一定程度上采用强制性的措施,将二者有效并用,才能在大学生的法制与道德教育中取得较好的效果。大学生道德教育主要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思想的引导,而法制教育则重在对大学生行为的规范上。坚持教育性与管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就是要对大学生进行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又要合理科学地规范大学生的行为,使二者形成统一,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第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应该秉承自律与他律结合的原则。自律是道德的主要特征,它支配着人的心理活动,可以说是人灵魂的“指南针”,决定着我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他律是法律的主要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且采用强制力保障实施来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与规范。自律和他律从表面来看是对立的,但二者在本质上是对立统一的,自律是他律所追求的结果,而他律是自律的必经过程,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转化,因此,要实现大学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需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第三,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要坚持主导性与主体性结合的原则。大学生和教师之间不是主导与被主导的关系,而是处于平等的地位,他们二者都具有主导性和主体性,不是主客体的关系,法制与道德教育的过程是师生互相施加影响、相互发展的过程。在高校要坚持这一原则,就要辩证地看待和处理师生之间的关系。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措施

首先,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用学校规章制度的形式使其制度化。虽然大学生的思维发展成熟,但是对很多新鲜的事物缺乏准确的判断力,其思想道德观念以及法制意识的培养既需要被教育,更需要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强制力保障与约束。科学合理的学校规章制度可以保障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效运行。可以通过建立完善有效的高校规章制度来完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可以通过建立科学民主管理规章制度来让法制的民主与集中原则得到体现。其次,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于大学生实际的教学活动之中。课堂是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最主要的场所,因此,课堂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最有效和最重要的途径:一是课堂可以集中有效地对大学生传授法制与道德的理论知识,二是课堂上师生之间可以进行思想的交流。对此,高校应该为大学生法治与道德教育提供课堂教学的渠道。最后,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融入大学生的社会实践之中。社会实践是以锻炼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为主的一种教学方式,但是,它是以实践理论为基础的,教育者必须认识到实践理论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让大学生多接触与现实生活相联系的、直观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案例。

作者:李玉德单位: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政法与经济管理系

第8篇

幸福和就业是两个被这个社会经常关注的概念,幸福是人生追求的终极目标,而就业则是实现幸福目标的重要条件。就业价值观不仅仅体现在社会价值的创造,也要突显出人的内心需求,有学者认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充分认识到培养和引导大学生构建正确的就业价值观是其最重要、最核心的一部分。”幸福就业观教育应该是高职院校进行教育的一部分,现在的高职院校学生绝不能成为像马尔库塞所说的经济人、技术人,而是应该是一位具有幸福就业观的社会人,技术只不过是他们获得幸福生活、就业的一种工具,而不是他的全部,要体现出就业价值。幸福就业观是指合法劳动者对未来就业或从事的职业的一种能够使自己内心幸福和快乐的观念。因此,幸福就业观对人本身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高职院校大学生一般偏重于专业课的学习和实践,对人文社会类课不是很关注,包括法律知识,而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接受法律知识的学习是必需的,以便适应社会的发展。幸福就业观的建立和完善不是孤立的,需要通过法制教育的形式推动和保证。法制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和就业观,提高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幸福就业是大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目标,虽然在通往目标的道路上会有很多的途径来推进,但是,法制教育是建立幸福就业必不可少的手段,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离的。现在高职院校获得法律知识的主渠道还比较有限,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还有待提高,没有法律素质的提升,就会弱化进入职场后未来的发展以及对职业兴趣的态度。因此,针对大学生,特别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必须做到“调整心态,侧重于择业指导、升学指导和创业指导,引导大学生顺利实现角色转换,适应现实社会,实现职业理想”。幸福就业观教育与法制教育是实现职业理想的重要保证。没有法制教育的推进,提高幸福就业观就难于实现,这既符合社会的发展,又是人性的需要。未来社会发展需要法制制度的建设和教育进行管理、保障,又能够调动人本身幸福的需要。高职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内部有很多方面的元素,但是,法制教育和幸福就业观指导在整个系统内有着特殊和深远的影响。“现在大学生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存在着不少误区,而要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不断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走向职场的最后阶段,进行合理的法制教育,完善适合自己的幸福就业观,能够提升高职教育的质量,充实高职教育系统的内容。高职教育不仅仅是高等教育一个分支,更体现出高职教育的特殊性、职业性和发展性,高职教育与市场要密切对接,形成高职教育市场化。高职教育市场化强调其发展的市场性,从市场经济发展来看,高职教育比普通高等教育发展更有实效性。

二、高职院校进行法制教育和幸福就业观教育的结合

(一)强化法制教育和幸福就业观教育的有机性

1.幸福就业观是心理需求和社会实践的结合体。

现在高职院校大学生一入校就开始接受不同形式的职业指导,有理论的也有实践的,但是始终围绕着就业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指导,缺少大学生对职业内在需求的教育。“大学生受到市场经济和各种各样的文化及价值的负面影响和剧烈的冲击,面对这样的现实难题,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需要在观念上对学生进行教育,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从单纯的打工就业向创造性创业的质的转变,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长远发展的观念来指导学生的就业,让大学生远离急功近利的思想,树立实现自我价值和贡献社会的就业价值观”。职业内在需求是大学生形成幸福就业观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大学生才能对未来充满期待和憧憬,希望把自己的专业和兴趣看作未来的职业取向。职业的选择需要有内心需求做保证,如果个人对职业没有内在需求,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幸福就业观。

2.幸福就业观教育与法制教育是有机统一的。

幸福就业也有层次的差异,有低层次也有高层次的,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提高的过程。对幸福就业观的提升,要从大学生最基本的就业需求进行指导和教育,但是,对于大学生要有更高的要求和目标。大学生始终要走向社会,在大学要树立起自己的幸福就业观,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分子。和谐社会追求的是有机统一,和谐社会需要依靠建立法治社会保障其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未来的社会主力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市场经济发展推动着大学生就业,提供着大学生多元化的就业途径,需要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制维权,明确权利和义务。有学者提出高校就业法制教育“335”模式,“围绕着大学生就业法制教育的主体、理念、步骤、内容、教学形式等内容展开的,是针对现有的就业法制教育的弊端构建的框架式结构”。法制教育是对幸福就业观的重要保证和补充,因此,为了提高幸福就业观的水平,也需要加强法制教育,两者是有机的结合体。

3.幸福就业观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双螺旋发展模式。

幸福就业是每一个人就业的终极目标,同样,高职院校大学生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幸福就业观要不断进行提升和升华,法制教育也要结合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这就需要幸福就业观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一一对接,形成共同发展的双螺旋模式。双螺旋模式是指法制教育与幸福就业观教育两个方面通过制度、管理模式和机制创新等联系起来,建立对应关系,实现环绕和谐线螺旋上升不断发展的一种结合模式。法制教育可以拓展幸福就业观的范畴,提升幸福就业观教育的质量,有利于幸福就业观形成的社会认同感,幸福就业观的转变和提升可以增强大学生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心。如何让两者结合更紧密,有效性更强,更符合高职院校的内涵性建设,加强制度、管理和机制的创新,使两者最终达到和谐,这也是职业指导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应该研究的课题。作为社会人不仅仅有获得幸福就业的权利,也有义务不断接受法制教育,既有自由发展的要求,又要遵守社会的规则。每一个大学生都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通过合法的追求来满足自己内心幸福的需要。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的不断变化、更替,就业与法制并行发展,同步互补,形成新的高职教育就业模式。

(二)重视幸福就业观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理论性、实践性的结合

1.理论学习是幸福就业观完善的基础。

幸福就业是大学生追求的终极目标,幸福就业观的训练要从基本理论进行学习,但是不能像专业课那样学习,而是要有针对性。幸福就业观涉及的理论知识应该从格拉瑟和马斯洛的需要理论、弗洛伊德人格结构中的“本我、自我与超我”、阿德勒的人性观以及罗杰斯的自我概念等,罗素关于幸福与不幸福的因素,还有沙哈尔关于幸福的方法一系列理论。除此之外,必不可少地要学习《宪法》、《民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这些理论的学习,大学生既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自我认知水平,又可以让大学生明白自己对就业的内在需求,以及幸福获得保障,通过理论的学习可以使大学生找到自己不足,在哪些方面应该学习和补充,正确认识自己,提高自我概念水平。人性的挖掘更能够使大学生认清自己,正确认识人性的需求。

2.幸福就业观教育和法制教育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超越。

理论的学习和积累是大学生化理论为实践的基础,只有掌握了基本的理论,才能够把实践能力提高上去。马克思在就业和职业方面有所论述,倡导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理性的就业观,择业应该有长期性和持久性,正确把握个人就业主观性与社会客观性的有机统一。理论和实践是一对辩证关系,没有理论的学习,实践就缺少发展方向,理论没有实践去验证,理论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幸福就业观不仅仅是一种观念,更是一种哲学思想,是一种安身立业的态度,也是一种自觉遵守社会规范的法治理念。幸福是人类社会不断追求的方向,获得幸福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幸福的超越不能只停留在衣食住行上,更要有深层的超越和突现。

3.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法制教育。

法律素质是大学对大学生进行素质教育重要的一部分,幸福就业观的培养包含着对法律素质的培养,法律素质包括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治精神和相关的法律内容,另外,对就业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提高大学生在就业过程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学者也提出大学生就业法制教育内容方面的研究,认为应该包括:“招聘就业陷阱意识教育、反就业歧视意识教育、契约意识教育、劳动基准保障意识教育和依法维权意识。”幸福就业观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要归于法制教育的提升,幸福就业教育才有保证,幸福就业才可以真正落到实处,才可以把观念转化为实践,转化成内在的需求。

(三)提高幸福就业观教育对于法制教育有现实的需要

1.信息社会中的大学生需要建立幸福就业观。

日益快速发展的信息社会,生活节奏也变得越来越快,心理的不安分和职业的不安全感也越来越影响着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很多大学生一入校就表现出就业狂躁症、就业忧虑症,这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对生活和学习的态度与方式,甚至漠视学校的制度、法律的存在和尊严。现实校园环境和现实社会环境要求大学生端正对就业价值观的认识,提高就业认知水平,加强面对就业的综合素质。大学生是实现中国梦的主力军,积极的心态、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恬静的幸福就业观可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信息社会中的大学生学习和就业压力比较大,大学生要健康成长,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就业法律体系,促进幸福就业观的形成和发展,提高信息社会中大学生的幸福理念。

2.幸福就业与幸福就业的法律保障。

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的社会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现实可以看出就业需要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合法的收入,就业始终和法律密切相关,离开法律的就业就失去了就业的合法性。就业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这些是保障幸福就业的基础,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就不会有幸福就业的结果。就业是获得幸福的重要途径,而就业合法性是幸福就业的根本保障,所以健全的就业法律保障体系显得尤其重要。在构建法律体系的同时需要加强法制教育,推动依法治国,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理念,夯实幸福就业基础。

3.幸福就业观有利于加强对法制教育的认识。

社会就业压力和市场压力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观,所以培养幸福就业观,打破就业压力影响和社会职业倦怠的影响。幸福就业观属于积极心理学范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心理健康研究的需要,提高心理健康研究的发展。科学的心理健康研究需要为实践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市场经济服务,为与幸福就业相关法律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建立正确的幸福就业观能够提高大学生对法治社会认识,提高公平、公正意识,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适应了法制教育的需要,也为现实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思路。

三、幸福就业观教育与法制教育未来的走向

第9篇

论文摘要: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的需要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突出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技术特长、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技校毕业生工作在生产和社会实践的第一线,直接体现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因此法制教育对技工学校的学生尤为重要,有助于学生快速了解社会、熟悉社会、适应社会,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1技工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1.1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办法。 

未成年人自身辩知能力差、心理不成熟和易于教化等特点,在刑法上普遍采取了从宽处理的政策。但现在的情况是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 

1.2 法制教育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教育内容。 

技工学校学生多是初中毕业生,有的还没有初中毕业,学生来源复杂,学生的文化程度、自身素质普遍较低。有的学生甚至已经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培养和教育的重要场所,担负着为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任务。所以我们在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教育,强化技能训练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理想情操的培养,特别加强了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其更加符合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和需要。 

1.3法制教育是青少年个性发展和成材的前提。 

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个性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该看到:“应试教育”虽然已受到社会的强烈抨击,但它仍有一定的教育市场;大众化教育中的职业技术教育有待于发展和规范;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的个性得不到发展和充分利用,缺乏动手、生存和就业等能力。 重视和加强青少年的个性发展,使各具个性的青少年人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最终实现人人都成才,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栋梁之才,是我们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当务之急。 

 

2 技工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技工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缺乏对技工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没能较系统地研究出一套将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职业指导相结合的素质教育体系。 

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参与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参与性可言。起不到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和创业教育的目的。 

教育导向错误。目前的学校教育虽然一再强调素质教育,但这是一种断层的教育概念,它和后面更高阶段的教育目标是不衔接的。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没有一方会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因此在素质教育或整个教育理念中事实上存在着自我矛盾自我否定的东西,它必然异化了素质教育而使它形同虚设。 

教育方式不当。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降低了教育的效果;有的对学生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善于教育引导,未能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作用;更有一些教师师德不彰,不注重品行修养,陋习不避学生耳目,污染了学生的视听。在这种缺位教育的环境下,青少年未能得到良好的身心辅导,其生理、心理健康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旦处于诱发环境中,极易酿成违法犯罪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这就给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3技工学校法制教育的对策建议 

 

技工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应引起高度重视,将技工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整个社会普法的系统工程。将法制教育作为强化学生素质,深化德育教育,完善就业和创业的重点。 

3.1国家必须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责任。作为公权力的人,国家是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负责的主体,因为它掌握了国家的所有资源,只有它有条件也应该为此负责。一要有明确可行的立法。首先要修改完善青少年立法,建立一个全面的青少年立法体系。其次要明确立法的主旨。从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角度出发,青少年立法的基本理念应是对青少年进行保护,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因而,相对应的,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受理机构的设置、处理原则的确立以及保护措施的制定等方面进行论证探讨,以期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体系。 

3.2技工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体系。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使教育真正成为泽被后世的好事。针对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加以重视的:要明确教育理念。尽快着手解决与“素质教育”这一理念不相配套的教学体系,以使这一理念切实落到实处;要增加学生的法律教育。把法律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培养一批法制教师,开展系统的法律教学,以期培养青少年具备法律素质;要重视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人格品德和思想品德。要改进教育方法,更加关心青少年的心理、思想发育状况,及时给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合理引导,保护他们的个性发展,逐渐形成良好的人格品德和思想品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认识方法,学会正确地对待社会事物,形成良好的辨别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为青少年以后独立自主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教育内容要丰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教学要规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教育质量要提高。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3.3社会和家庭要积极参与共同加强技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晋级、晋职挂起钩来。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校外的法制教育要通过开展法律进万家、依法治家、依法治村、依法治区(片区)、依法治厂等活动,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共育单位,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定期家访,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第10篇

尊敬的各位代表,大家好。

一学期以来,本人在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团结带领政教处成员和全体班主任认真完成学期既定工作计划,现汇报如下,请各位代表评议。

1、进行政教处工作的整体谋划及相关计划、方案的拟定和班级评价等工作。

一学期以来主要完成了政教处学期工作计划,学生军训计划,加强大课间活动的管理规定,迎春学校班主任工作一日常规,学校体验式班会课活动通知等工作的计划方案的制定。认真完成了班级学期评价工作、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和每月一次的班级评价等工作。

2、进行德育经验类材料的撰写及各类档案材料的梳理评选。

本学期主要承担并完成了以下材料的整理报送:一是梳理了四学会德育课程并参加市优秀校本课程评选获二等奖。二是对已经结题的“四学会”课题进行了市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整理上报。三是重新对“四学会”课题进行总结梳理,并进行了省级德育课题的撰写申报。四是进行了省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撰写申报。五是准备档案材料迎接了市教育局对我校进行的文明礼仪教育检查指导。六是完成了教育局工会安排的家庭教育档案以及家庭教育论文的整理上报。七是撰写并向市教育局报送了全国德育经验交流会案例材料。八是为学校安全教育迎检、课程实施水平迎检和文明单位迎检准备相关档案材料。对以上材料的整理既梳理了工作又锻炼了自己的写作水平,这是自己本学期收获最大的地方。

3、进行校园文化展板的设计及更换。

上半学期通过加班加点总计完成了各处室、教研组、班级、实验室及迎检展板约15类近300件校园文化版面的设计制作。为节约资金,有近一半的展板自己亲自动手进行了装订和悬挂。同时,进行了中小学班级文化建设评比,评选表彰了文化建设十佳班级。

4、严格按照形象进度组织开展德育工作。

一学期以来,对政教处安排的各项工作既做到了宏观的构思,同时又对每项具体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落实。本学期重点落实好了四学会主题教育活动、每月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例会,艺术节活动、习惯养成月“学、查、纠”活动、初一初二的学生军训工作、大课间活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法制教育活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四学会”教育体验式班会课达标课讲课活动等重点工作。

我的述职完毕,请各位代表评议,谢谢大家。

第11篇

关键词 师范生 教育法律素养 教育法律

中图分类号:G652 文献标识码:A

Survey and Research on Normal Students'

Literacy Situation of Education Law

LI Jing, GAO Rui

(School of Education Science,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36)

Abstract Education legal literacy is one of professionalism teachers should have, and is also one of professionalism normal students must have. Legal literacy training and education for the growth of normal students is necessar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also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However, normal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generally weak literacy education laws, resulting in one of the main reasons for this phenomenon is the law school of their education is not enough emphasis on literacy training.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relevant degree course, increase the proportion of education teaching legal knowledge, the creation of good educational legal environment, and promote normal students' self-improvement,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develop legal literacy education of normal students.

Key words normal students; education law literacy; education law

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1.1 问题的提出

“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也日益朝法制化的轨道迈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①然而,在现代社会的教育环境下,像佛山市“女教师体罚小学生面壁磨嘴直至出血”、陕西省的“让50名学生轮扇耳光”等等这些教师体罚、变相体罚伤害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却是屡见不鲜。更有甚者,许多教师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一无所知。由此可见,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较低,教育法律素养欠缺。

笔者认为,教师职前法律素养教育的缺乏可能是导致教师法律素养不足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为此,笔者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希望通过这一研究,能找到提升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方法。

1.2 概念的界定

所谓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认识、掌握和运用教育法律的能力或素质,其通常是通过教师掌握教育法律知识、具备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律行为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教师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律行为。②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对象

“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现状”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就读师范专业院校的学生进行调查研究,笔者以杭州师范大学为例,选取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四种师范专业大一、大二的师范生进行了调查。

2.2 研究方法

2.2.1 问卷调查法

笔者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在设计问卷前,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研究,参考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调查问卷,自行设计本问卷。笔者主要从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律知识和教育法律行为三个维度来设计问卷,一共21道题,其中前20个为选择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

2.2.2 访谈法

笔者在教育见习活动中,针对学校里发生的一些日常违法行为,有意识地与周围师范生进行交流探讨,在轻松自在的交流环境中,使得受访者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从而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在访谈结束后,针对这些信息进行一定的整理,以供论文分析需要。

2.3 研究数据统计

笔者选取了杭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的本科学生作为调查样本共发放了180份问卷,回收了问卷171份,其中有效问卷为149份,有效率为87%,符合样本数据要求,所得结果可以作为参考。获取数据后,运用Excel等相关软件进行统计得出相应的结论。

3 调查结果与分析

根据问卷、访谈结果,结合笔者的思考,得出以下数据分析:

3.1 师范生教育法律意识现状

3.1.1 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的评价

调查数据显示,61%的师范生都认为教育法律与学习、工作、生活关系密切,25%认为关系不大,12%的人不清楚教育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学习还有工作是否有关系,还有2%的觉得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可见,师范生的教育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3.1.2 师范生维权救济意识现状

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师范生想到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只有13%,且在19个人中,只有一个人想到使用诉讼救济,绝大多数的人都选择了与学校协商,把希望寄托在和解上,而忽视了法律武器。

3.2 师范生具有的教育法律知识现状

3.2.1 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的了解情况

数据显示,32%的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一点也不了解,59%的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了解一点,而9%的师范生对教育法律不太关心,不曾想更没有刻意去了解或是学习;“非常了解”比例为零。

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的了解主要来源于社会,来源于关注教育违法事件,大三占46%,大二占56%。其次是通过学校法制宣传,大三24%,大二22%。而出于自身需要积极主动了解的人数大三仅占12%,大二仅占10.29%。同样,通过学校开设的相关法律课程学习了解的比例也不高,大三仅14%,大二仅12%。可见,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的了解都非常被动,学校开设的法律课程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

3.2.2 教育法律知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所占比重情况

数据显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中,老师把教育法律知识作为一个模块内容进行专题讲解的只有18%。65%的是提及稍许,还有16%的是完全没有涉及到相关内容。教育法律知识在这门课程中并非主要内容,学生从中所收获的相关知识也比较匮乏。

3.2.3 师范生对教师权利义务的掌握情况

在“对教师权利的认知”一题的调查中,只有14%的师范生能正确选出所有选项;58%的回答中包含了C选项这个错误答案,均认为老师“享有管理学生在校一切日常事务的权利”,其中6名同学只选了C项,说明这部分同学对老师的权利的认识存在严重的偏差;剩下28%的同学虽然没有选择C选项,但是对教师的权利没有全面的认知。

在“对教师义务的认知”一题的调查中,65%的师范生答对了题目,选出了所有属于教师义务的选项;35%的师范生没有选对。且在这部分同学中,只选择一个选项的人数最多。

3.2.4 学校、教师与学生法律关系的认知情况

教师与学生是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明确学校与学生关系的法律性质是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确定学校事故责任的法理基础。所以,正确理解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师范生必须掌握的教育法律知识之一。

师范生认为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的人数高达50%以上,尤以大三学生为甚,为57%。根据《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但师范生对学校、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并没有一个准确和明确的认知,而对这个关系理解的偏差,恰恰是导致很多违法行为出现的根源。

3.2.5 学校事故责任的认定与分担

学校事故,又称“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③

问卷中的案例事实很清楚:但是只有42%的同学选择了不需要承担责任,而45%的认为需要承担责任,还有13%的人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笔者随意地挑选了选择“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被调查者进行访谈,发现有的同学是凭直觉认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有的同学是碰巧猜对。也就是说其实真正清楚这一法律规定,明确这一法律事实的人并不足 42%。

3.3 师范生对教师教育法律行为的认识

3.3.1 师范生对日常教育管理行为的看法

教师“不下课”在中小学里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数据显示,86%的师范生都反对教师“不下课”的行为,但并不觉得教师“不下课”是违法的。只有13%的师范生觉得这种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教师课间“不下课”的行为已经违背法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3.3.2 师范生对惩戒行为的认识

对于罚站、罚跑等惩戒行为,49%的师范生都认为这种行为已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 31%的认为这是常用的管理手段,是正常的;还有20%的认为这种行为不尊重学生,但是没有违法。“体罚”一词对于师范生来说并不陌生,笔者通过访谈也了解到大部分师范生也都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虽然他们知道这一法律规定,但是对实际教学管理中的这些惩戒行为的违法性判断还不是很清晰。

4 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对调查数据整理和分析,笔者认为,当前师范生的教育法律素养比较薄弱,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4.1 知法,不能悟法——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缺乏的系统、完整、全面的认识

一定的教育法律知识是提高法律素养的前提,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作保证,提高法律素养只能成为一句空话。目前师范生或多或少地了解一些教育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但是,这些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是远远不够的。

从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广大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的认识还处于迷茫陌生的阶段,对教育法律只停留在对教育基本法的认识上,没有一个完整、深刻的了解和认知。知法是守法和用法的前提,只有对教育法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有较强的教育法律意识,才能更好的掌握教育法律知识,注重教育法律行为,运用教育法律武器。

4.2 明法,不能守法——师范生无意识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师范生并不是完全没有教育法律意识,大部分师范生都认为自己能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尽量不出现违法行为。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对存在于教学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师范生在潜意识里都能做出一定的认识和判断。这说明,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教育法律知识,明白教育法律的法治性和权威性。然而,当遇到实际问题时,他们又会不自觉地做出违法行为,如害怕学生受伤,出于安全考虑就不让学生下课,或者是用罚站,罚跑这种变相体罚的惩戒措施惩戒学生等等。

拥有一定教育法律意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不意味着就具有了相应的法律素养。素养的形成是个持续不断内化的过程,只有经过个人不断的内化和融合,并且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方面真正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素养。④师范生明法,却不能严守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行为,正是因为他们的教育法律知识没有得到充实、教育法律意识没有得到形成,以至于教育法律素养得不到提升。

4.3 懂法,不会用法——师范生用法意识薄弱,护法精神不足

具备良好的教育法律素养不仅要具有敏锐的法律意识和丰富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能付诸于实际行动中。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师范生都能认识到教育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这表明师范生已经意识到了教育法律的重要性。但是,当遇到事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师范生想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却非常少。这就说明,师范生的用法意识非常薄弱,他们不会利用教育法律这一强有力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也没能坚决勇敢地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权威性的护法意识,护法精神也不够,体现出了教育法制观念的淡薄。或许是受中国传统的“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思想的影响,所以大家认为协商是解决问题最好的途径。但是在现实的社会里,我们会发现,很多事情仅仅靠协商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以和为贵”的思想不但会助长一些教育侵权行为的频发发生,甚至日益恶化,而且还会阻碍教育的法制化进程,不利于教育事业乃至社会的稳定发展。

笔者认为导致师范生法制素养缺失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师范院校法制教育力度不够。师范院校对于提高师范生的整体素质、保障教育质量等具有先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但在对师范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方面,师范院校却同其他高校一样,都强行划一地只开设一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来应付“法制教育”,这对从事教师职业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这种“法制教育”是在教师忙于赶进度、学生疲于应付的过程中完成的,其效果是不能高估的。⑤正是由于师范院校对教育法律学习的组织工作不到位,才使得广大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的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完整、不全面,甚至还可能是错误的。这也是导致师范生教育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养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2)教育法律课程的改进速度滞后。调查结果显示,大二、大三教育法律素养的程度差异性不大。原因是学校教育法律课程的标准、教学的内容、教学模式都是一成不变的,教师在每一轮课程教学结束后,没有进行很好的总结,改进,从而使得师范生的教育法律素养并没有随社会的进步而得到提升。

5 结束语

教育法律素养对教师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对于师范生来说,更是一项必备的职业素养。

(1)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是现代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合法实施学校教育管理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⑥师范生作为未来的人民教师,具备较高的教育法律素养,有助于教育法律在今后教育活动中行动的切实落实,也有助于促进教育机制的法制化进程。

(2)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还具有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学生法律素养的养成。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过:教师是学生心目中最完美的偶像。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学生 的模仿对象,有助于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法律是一种制裁的手段,也是一种有力的自我保护的武器。师范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可以使其以后的教育工作中,对待学生管理班级时,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从而避免做出违法行为。同时,在面对自身问题上,也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论文为教育部重点基地重大课题“中国初等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研究”(11JJD880033);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于初等教育视阈下师范生法律素养的培养”(B13JY06)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① 孙战民,陈鹏.浅谈从认知到行动: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概念、意义和结构[J].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版),2010(2):72-73.

②⑥张涛.论教师教育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J].福建论坛,2008.8:79-82.

③ 申素平.教育法学原理、规范与运用[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3.

④ 张新.浅谈师范大学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和提高[J].中国成人教育,2007.7:101-102.

⑤ 董爱玲.浅谈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及其培养[J].教育探索,2008(8)(总第206期):104-106.

参考文献

[1] 李叶欣.教师教育法律意识的缺失与教育法律素养的提高[J].教学与管理,2012(11).

[2] 张周光.论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02(2).

第12篇

一、园务管理: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我们通过定期学习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通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园务管理关注“人文关怀”,对教工从思想、生活上实行人文关怀。发挥党、工、妇、团各组织的作用,以及教代会督促民主管理的作用,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开展集体过“三八”活动,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对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为女教师人人上安康保险。搭建园长、保教、后勤主任学习、培训交流平台,每月为教职工或家长培训讲座一次。组织教师参加普法考试,发挥党支部作用,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和党员义务服务活动。加强对保育员、炊事员的培训考核,举办保育员基本功技术比武。努力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幼儿食品卫生工作、安全工作、档案工作、通讯报导工作。

成绩:2010.3获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0.5获全国百佳特色示范幼儿园、

二、师资队伍:

幼儿园树立目标意识,加强对骨干教师队伍与新教师、临时代课教师的管理与培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基本功的培训和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能力。全体教师参与园本教研与评价课程实践。

全园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园本培训活动,加强师资队伍每月一次的培训,在教师中开展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教育名著,写出读书随笔;上一节公开课,写出教后反思;整理一个教育故事,写出案例评析;开展一个小课题研究,写出教育论文;研究一位名师授课,写出成长感悟”通过评价,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成绩:2010.2评全国教科研实验工作者3名,2010.4评区劳模1名,2010.5评市骨干教师1名,2010。5推荐市教科研先进个人3名,推荐市骨干教师2名。推荐区优秀教师1名,

三、卫生保健工作

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是完成好幼儿园“保育”工作的关键。一是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保证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幼儿身长、体重达标。二是常规性与季节性卫生保健工作相结合。幼儿与员工体检率达100%;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外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质。我园坚持开展户外体育活动,把早操活动、体育课、户外活动作业每天、每周有计划的活动,家园配合自制了一批体育玩具,丰富了各班户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坚持做好每日的晨、午检工作,常规的卫生及消毒工作我园一直长抓不懈,配合区医院做好牙齿测查保健等检查工作。今年6月份区卫生防疫站到园检查效果良好,另发现紫外线光度不足我园及时进行了更换。

成绩:本学期手足口病、流感为零,幼儿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教研工作

园本教研以教科研为抓手,重点搞好“园本教研制度建设与教师发展”教研重点:围绕如何进行有效教学?保教并重在日常环节中的渗透。开展园本教研“同课异构”活动的外出观摩与本园语言教学二次研讨,通过“示范课、特色课、模仿课”多样化的方式活动;开展音乐、计算教学轮教活动。骨干教师下乡支教活动,师徒帮教结对活动不同范围开放活动。不断摸索与研发具有实幼特色的课程。加强教师对教育案例、教育教学的反思能力,提高她们的业务素养。园内教师优秀案例、课例的解读学习活动。激发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并形成课题定期交流研究进度制度。保育员双周四例会制度。并进行操作规程再学习活动。彰显国际象棋办园特色。开展园本教研,不断摸索与研发具有实幼特色的课程。

成绩:参加区保教能手比赛1名,骨干教师下乡支教帮教2次,接待杨家峪红星幼儿园开放活动1次。接待太原市师范学院公开教学3节。

五、家长工作

我园把做好班级家长工作作为基础,以全园、年龄段、各班、个别为不同形式的组织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家长活动。先后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讲座4次、举办校园家长开放日1次,邀请家长参加家园亲子运动会、放飞梦想迎六一家园文艺成果展示会,周末早操时间特色汇报反馈,向家长发放幼儿半日活动观察记录表,学期致家长的一封信。“六一”与各共建单位实现联动,扩大本园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园还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议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开展家长对幼儿园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虚心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

六、后勤工作

幼儿园后勤管理为教育教学服务,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物质条件。添置盆花350盆。做好幼儿园内绿化养护工作。强化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和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法制教育、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定期做好安全卫生工作的宣传工作。后勤厨房人员做好各类餐点按时提供给幼儿,把好采买关、认真做到餐具一餐一消毒。

行政人员积极为保教第一线服务,及时提供教学用品、安排器具用品的维修保养等,保证班级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