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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服务

时间:2022-06-28 15:15:32

家庭教育服务

第1篇

1.分析的目的

通过对家长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望接受率与现实接受率的比较,了解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盼和需要,认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现状与家长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为构建覆盖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供依据。

2.分析的方法

分别计算家长现实接受与期望接受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18个项目不同选项的比率;比较各项目各选项期望接受率与现实接受率并计算期望率高出现实率的期望提升率;以期望提升率超过10个百分点为标准,筛选出期望明显高出现实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11项。

3.我们的认识

仔细阅读并体会表内数据反映的、家长期望率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的11个项目的含义,可以将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待概括为:(1)在指导观念上,指导者要尊重家长的“参与意识”,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2)在指导能力上,要求指导者提高指导服务的“专业性”素养,进行“高水平”的指导服务;(3)在指导方法上,期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个性化”,满足不同家长的需要;(4)在指导服务手段上,要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家长与指导者、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互动;(5)在指导内容上,要深入家长和儿童的情感领域、正确处理情感与理智关系和重视榜样、氛围等隐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二、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父母中“80后”比率的比较

1.分析的目的

通过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父母中出生年代为“80后”比率的比较,认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群体的出生年代变化趋势。

2.分析的方法

分别统计儿童父母中幼儿父母、小学父母和中学生父母三类父母中“80后”出生的比率,并将统计结果编制成表2。

3.分析的结果

表内数据表明: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父母“80后”出生的比率有明显的不同,幼儿父母“80”后的比率已经达到59.9%,小学生父母为17.1%,中学生父母还只有1.6%。

4.我们的认识

“80后”父母已经成为幼儿父母的主体,随着时代的推移并将逐渐替代“80前”父母而成为小学生父母和中学生父母的主体。

三、“80后”与“80前”家长对指导服务期望的比较

1.分析的目的

通过对“80后”与“80前”两类对象上述11个项目选项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期望提升率的比较,揭示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期望接受率的提升与对象群体出生年代变化之间的关系。

2.分析的方法

出生年代为“80后”的家长均为孩子的父母;而且,前期研究已经发现:3~18岁儿童父母中,“80后”父母主要集中在幼儿父母和小学生父母两个年龄段儿童的父母中。分别统计以上11个指导服务项目选项的3~12岁儿童父母中“80前”和“80后”的期望接受率的提升百分点,并将结果编制为表

3.分析的结果

项目期望值提升10个百分点的11项指导服务项目中“,80后家长”提升百分点数明显超过“80前家长”的有10项。就“指导服务形式的集体指导”中“组织家长的讨论辨析活动”而言,虽然“80后”父母的期望“提升百分点”低于“80前”父母,但这一差别不足1个百分点。

4.我们的认识

前述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期望变化,主要与“80后”父母大量进入家长群体有关。

四“、80后”与“80前”家长自身特点的比较

1.分析的目的

通过相关分析揭示“80后”父母的自身特点,为认识大量“80后”父母进入家长群体后,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期望变化的原因提供依据。

2.分析的方法

继续以3~12岁幼儿园和小学生的父母为对象,统计反映孩子特征、家长特征和家庭特征的基本情况各项目(所谓前置变量)与“父母出生年代是否‘80后’”之间的相关系数,并进行显著性检验。

3.分析的结果

(1)在本调查范围内,发现与“是否‘80后’父母”之间的联系存在显著性意义的前置变量有9项;(2)其中呈现正相关的前置变量有6项,它们分别是“父母是独生子女“”孩子是独生子女”“家庭结构是主干家庭”“业余时间忙于亲子游戏”“家庭收支平衡”和“父母学历层次”;(3)呈现负相关的有3项,它们分别是“家庭结构是核心家庭“”业余时间忙于辅导孩子功课”和“家庭收支比较困难”。

4.我们的认识

80后父母具有下列特点:(1)父母中自身是独生子女的增多;(2)孩子是独生子女的增多;(3)业余忙于与孩子游戏玩耍的增多,而辅导功课的减少;(4)核心家庭减少而主干家庭增多;(5)家庭收支层次改善;(6)学历层次提高。

五、结语

第2篇

   

关键词:教育服务功能 隔代教育 现代家庭 教育子女 家庭教育 教育形态 亲子教育 现代社会    

 

一、隔代教育在当代家庭教育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1、祖辈具有教育、抚养孩子的实践经验 

作为已经养育过子女的祖辈,在教育、抚养孩子的实践经验方面较之年轻的父母更为成熟。他们对孩子成长发育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处理办法要比孩子的父母知道得更多。祖辈社会实践比父母丰富,积累了丰富的阅历,重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将要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孩子的营养和身体状况)并提前加以预防。因此隔代教育的子女,一般而言,身体的素质较好,他们在对孩子的生活照料和安全保障方面明显要优于非隔代教育的子女。 

 

2、祖辈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养育孩子 

相对年轻的父母而言,祖辈不再有工作的繁重压力,时间和精力比较充足,而且心态平和,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同时,祖辈的带养可以减轻父母在事业和生活上的负担,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和发展,使孩子的成长有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上有了较好的保障。 

 

二、隔代教育在现代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不足 

 

纵然隔代教育具有优势性,但由于祖辈在教育观念上比较保守、落后,在教育方式方法上比较片面、单一,以经验育人,因此隔代教育也存在不足。不恰当的隔代教育将对孩子的成长带来难以弥补的缺陷。我们要正确认识其弊端,并将之尽量地最小化。 

 

1、不利于孩子的个性发展 

隔代教育中的孩子往往受到祖辈极度小心的保护,与父母相处时间不多,与外界接触的机会较少,使孩子的性格比较内向,心胸不开阔,不利于孩子独立人格的养成。祖辈的过分溺爱和迁就,对孙辈的要求几乎有求必应,余逸群在对首都1000户独生子女家庭的调查结果显示,老人过分溺爱孙子的占86%。这容易导致孩子形成“自我中心”意识,增强他们的依赖感,变得任性而娇气。由于祖辈本身的思想观念比较落后,不易接受新事物、新信息的影响,不懂得因特网等现代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孩子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创新能力的提高。 

 

2、不利于孩子优良品德的培养 

同样由于祖辈对孙辈的无限度溺爱,事事包办,百依百顺,导致孙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利于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的意识,从小养成怕脏、怕累、怕吃苦的坏习惯,更不利于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及探究问题的能力。祖辈对他们的百依百顺,纵容护短,致使孩子自高自大,不利于培养他们中华民族传统的谦虚、礼让等优良品质。同时,祖辈想尽一切办法来满足孙辈的物质需要,宁可自己节省也不亏了孩子,导致孩子从小不知道勤俭节约,浪费成习。 

 

三、改进方式,积极发挥隔代教育对现代家底教育的服务功能 

 

虽然隔代教育具有其不足之处,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认为隔代教育一无是处,历史上许多大家都是由祖辈养育成才的,如英国的哲学家罗素是由其奶奶带大的,俄国文学家高尔基是由其外祖母实施的早期启蒙教育。可见,要想发挥隔代教育的积极作用,关键就在于改进隔代教育的方式方法。 

1、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对隔代教育进行正确指导 

家庭是儿童的第一级学校,家庭教育是儿童整个教育的基础,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极

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家庭教育所具备的特点,决定了其始终是学校教育的有利补充。因此,家庭教育不是盲目进行的,应该接受学校的指导和帮助,对于隔代教育问题更是如此。学校是传授系统知识的场所,是接受最先进教育理念的机构,可以对隔代教育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加以正确的指导,让祖辈从理论层面上对隔代教育有清晰的认识,在教育孙辈的过程中能够用正确的理念和方式方法进行指导。

学校对隔代教育的指导在时间和方式上可以灵活多样。一是可以通过开展讲座的形式,对教育、隔代教育的理论知识进行系统的培训;二是可以通过开展座谈会的形式,了解隔代教育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加以解决;三是建立学生的有关隔代教育方面的档案,随时了解学生家庭教育中隔代教育的状况,并及时解决问题;四是在隔代教育出现问题时,可以点对点地开展个别性的沟通和交流,深入地了解学生家庭中隔代教育的困难,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参考性方案。 

 

2、祖辈主动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以适应现代家庭教育的需要 

时代在变,环境在变,祖辈应该知道,再用以前教育孩子的方式来教育孙辈已经不合时宜了。因此祖辈要想使隔代教育发挥积极作用,就应该努力更新观念,主动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从以往的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 

首先是努力学习有关教育、家庭教育、隔代教育的基本知识,特别是要学习隔代教育的正确方法和方式。这就需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交流。参加学校举办的有关隔代教育的培训,主动向老师咨询有关问题。其次应该努力了解现今儿童的普遍心理特点以及自家孩子的个性特征、兴趣爱好。第三是跟上时代的步伐,学习能与孩子进行畅通交流的新知识与新信息。能听懂孩子们流行的话语,知道孩子们喜爱的文艺、体育、政治明星,与孩子有共同的话题进行交流。明白孩子的想法,教育起来才能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发挥好的效果。电视、书籍报刊、因特网等媒介在祖辈获取新知识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祖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加强新技能的学习。比如获取新知识、查阅新信息的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使用技术等等。 

 

3、祖辈要主动参与学校、家庭及社会等各方面协调、配合与沟通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的协调和配合,单靠某一个方面的作用不可能达到好的效果,因此隔代教育中的祖辈也要与各个方面作好协调、沟通等工作,以促进教育合力作用的发挥。 

首先,祖辈应该从思想观念上认识到与各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教育合力的意义,改变以往独力教育孩子的错误看法。只有在思想观念上有了改变,才能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做到积极、主动地加强协调与沟通。第二,祖辈要协调与沟通的对象是多维的。对象一是学校中的老师。老师不仅可以对祖辈的教育方式方法加以指导,解决在隔代教育中遇到的问题,同时通过与老师的交流,可以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孩子在学校中的近况表现,并使老师掌握孩子在家中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共同协商如何教育好孩子。对象二是孩子的父母。虽然现在年轻的父母较之老一辈人更重自己的事业发展,为接受日益激烈的挑战而不断地进行学习和教育,关心子女的时间非常少。但作为人之父母则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尽量抽出时间与孩子在一起,关心他们,了解他们的亲情需要。经常性地与祖辈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状况,通过协商使两代人在教育子女的意见上达到一致。而且父母较之祖辈经常接触社会的新信息、新经验,更容易接受养育子女方面的新知识,可以在某些教育问题上对祖辈加以纠正和指导,帮助祖辈教育孩子,使孩子取得进步。对象三是隔代教育的对象,即孙辈。我们常说,孩子是具有主体性和能动性的人,祖辈在教养孩子时应以民主平等的心态与孩子沟通、交流,明白他们的感受,考虑孩子的需要,让他们自己动手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而非事事代劳包办,培养他们基本的优良素质和公民意识。 

第3篇

关键词: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3)05-0152-05

一、引言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大量流动、留守儿童随即产生。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跨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3万人,十年间流动人口数量增加逾80%。据此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21,88%。五年间全体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为242万。同时,0-17岁城市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同属于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随父母迁移或与父母长期分离的状态可能会对儿童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他们的家庭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有研究认为:家庭经济条件根本制约着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流动儿童父母自身素质影响家庭教育的质量。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状况更加不容乐观。这些留守儿童或仅由在家的单亲看护,或由祖父母、亲戚等父母之外的人代为照料,他们无法享受到家庭正常的抚养、教育和关爱,儿童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因此,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使其有效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势在必行的。

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内地31个省的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状况,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状况进行总体描述,并对当前中国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政策环境、现状与问题

近十年间,各部委相继出台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通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文件。从参与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部委来看,部门数量显著增多,有利于从多个角度开展工作;与此同时,中国家庭教育工作已将流动、留守儿童作为独特的群体开展工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逐渐明晰;特别是从新的“五年规划”来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法更加强调了政府的职能和接受指导服务的社会福利性质。

(一)全国各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与成绩

近五年来大多数地区采取了措施,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普遍开展了“共享蓝天”等关爱行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贫困家庭进行济困扶助和指导服务。

1 党政领导对流动、留守儿童工作重视,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

相比于对其他人群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很多省份对流动、留守儿童的重视程度最高,均建立了党政领导、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如云南省、黑龙江省妇联均组织协调十余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相关文件。甘肃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教育、民政等16个政府相关部门全部纳入,各地均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构建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司法五大关护网络。

2 探索校外托管机构建设,深化“家长”模式

调查发现,在阵地保障上,各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如:2010年,安徽省政府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计划3年在全省2万所农村小学、1308个乡镇建设留守儿童之家。

在服务模式上,“托管家园”和“妈妈”成为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主要模式。如:湖北省开展了“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其中实施了“11135工程”,即开通1条留守流动儿童维权服务热线,创办10个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创建100个留守儿童服务站,招募30000名“爱心妈妈”,安装50000部亲情电话。重庆市、杭州市、长春市均开展了“家长”行动,参与家庭数万乃至数十万。北京市西城区创新活动形式,将不同年龄段的未入园流动儿童组织起来成立了“四环游戏小组”。2007年广东省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2010年该活动建立健全项目各种标识要素和行动规则,建立活动长期开展的网络平台和爱心父母的支持系统。

3 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困境儿童教育、救助工作

调查发现,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省积极募集资金用于流动、留守及其他困境儿童的帮扶工作。广东省帮扶困境儿童总数40万人次,帮扶款1.5亿元。黑龙江省共开展关爱活动4000余次,募集资金(物资)约5千万元,救助儿童5万余名。

4 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监护人素质及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能力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涉及的人群主要是三类:管理者、指导者和家长。调查发现,一些地区为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水平,开展了针对特殊群体的培训工作。如:云南省举办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管理人员培训。重庆市举办了首期争创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示范校骨干培训。黑龙江省建立了30所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注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咨询、指导。北京市丰台区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成立了全市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将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同时列为法制学校宣传教育对象。

(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问题与不足

1 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政策不断完善,但对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

从党政与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来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工作组织形式、内容都进一步明晰,从宏观的关爱支持趋向对家长的直接指导。但从实际工作成绩来看,尚未全面体现政策指导的内容。当前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以关爱、帮扶等活动为主,真正开展对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较少,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

流动、留守儿童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多发群体,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关爱和管教的不足。因此增强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关爱孩子的情感,掌握教养技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尽管当前相关政策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但基层开展的活动多是直接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活动,这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流动、留守儿童的困境,但是这些治标不治本。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救助活动对于庞大的流动、留守儿童群体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在采取“家长”、“留守儿童托管”措施的地区,一些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更加安心地将孩子交给托管机构,没有后顾之忧地外出打工,甚至连春节都不与孩子团聚,与活动的初衷出现了背离。

因此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在抓政策制定的同时,还要抓政策的落实,抓效果的评估;变指导性文件为可执行的目标任务,并确保有效的保障措施。

2 管理系统有待完善,缺乏统筹安排

(1)各管理部门缺少协调沟通

目前中央多个部门,如教育部、民政部、妇联、关工委等,都在参与全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多部门管理的格局,有助于从多角度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体系,让家庭教育工作在短时间内有较大发展。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合作还仅限于一起指导文件、开展调研的层面,在具体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上大多是依托各自的体系展开,没有系统的分工,经常出现一些工作重复做、一些工作没人做的局面。相互之间也缺少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影响了指导工作的成效。

(2)地方的管理体系、管理政策仍需完善

目前各地都出台了一些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过于笼统,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考核评价也不规范,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大多是教育或妇联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搞家教指导工作。家教指导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推进机构和专业人员,各地家庭教育工作的进展比较缓慢。

3 指导机构数量不足,指导阵地有待开发

(1)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往往更需要个性化的指导服务,目前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与此同时,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质量普遍不高,持续发展困难。例如,广东反映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工作普遍存在缺经费、缺场地、缺师资、组织家长学习难的“三缺一难”现象。山东也强调针对留守儿童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学内容不够科学规范,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经费不足、人员缺少培训也是困扰其他各省市家庭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目前经费困难一方面是和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量不足有关系,另一个原因是流动、留守儿童的工作经费往往用于活动室的建设、疾病救助、助学等方面,真正用于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经费非常少,严重制约了指导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2)社区和企业在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的作用有待加强

据本次调查研究统计,全国目前已建立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35万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阵地,但受资源和工作体系的制约,各类家长学校在开展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时存在不便。同时,在校学生不能覆盖所有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社区、企业组织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本应更具优势,但目前建立的街道、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仅有5万所,企业的参与率更低,这和实际的需要还相差太远。

4 指导服务的对象主体存在易位,指导服务的针对性不足

(1)实际工作中未体现“家长”的主体地位

每种教育活动都有其特定的指导对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指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长”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体,而当前实际工作中主要指导服务的主体是“儿童”。其原因之一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要大得多,面临着很多的实际问题,如人员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参差不齐,需求各不相同,培训周期长、见效慢等。

(2)流动、留守儿童中的低龄和大龄群体更易被忽视

从留守、流动儿童的年龄结构来看,在全部留守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07%,6~14周岁的占55.37%,15~17周岁的占17,56%;在全部流动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97%,6~14周岁的占44.43%,15~17周岁的占27.59%。可见,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后的流动、留守儿童数约占到全体流动、留守儿童总数的一半。然而,这部分儿童及其家庭往往不是中、小学家长学校能够覆盖服务的对象。他们的家庭教育又不容忽视,就学龄前儿童而言,早期家庭教育决定了其生长发育、认知发展、情感及社会性等诸多方面;就义务教育后儿童而言,求学与就业中的诸多问题均亟待解决,同时,有数据表明这些大龄流动儿童已成为犯罪高发人群,他们的家庭教育亟待加强。

(3)流动、留守儿童是需要被区别对待的两个群体

流动、留守儿童同样是受人口流动产生的群体,但其境遇的改变及因此带来的一系列生活和心理的改变却截然不同。有研究比较了两类人群其环境资源的不同,同时两类儿童的家庭互动模式也不同,其家庭功能及由此产生的家庭教育问题也截然不同。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般活动并没有将两类家庭区分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而仅把“流动”和“留守”视作两个连续的“词汇”。

5 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1)活动流于形式,专业性不足

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呈现出一种“过节性”重视的状态,只有在过重要节日时,或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时才开展活动,其他时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浅层原因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较大,深层原因是指导人员的非专业化问题。中国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以非专业人员居多,工作人员往往缺少流动、留守家庭指导服务方面的培训,不知道指导工作如何开展,因此流动、留守儿童工作的内容上体现出重对儿童的“情感补偿”,轻对家长的“效能训练”的特点。因此,投入专业工作队伍、进行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开展专业指导服务项目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

(2)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研究不对接

在调查中,很少有地区提及开展过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的相关工作与实践研究。同时,本研究发现在目前发表的相关文献中,一般仅限于对问题的研究及一般性建议,很少有对干预及其效果的研究。理论与实践存在差距,这是今后实践和研究工作需要提升的空间。

三、对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1 对政策文件落实的建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策的制定既要考虑政策的全面性,又要考虑政策的实践指导价值。从政策的文本分析和各省的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政策存在两大落实难点。

第一,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提高其能力水平。这一点从近十年的政策来看是在不断的明晰并愈加强调,但在落实中的关爱活动多、直接指导少。原因可能在于指导者的能力不足及指导服务渠道不畅。因此在政策落实中首先要加强对指导者能力的建设、理顺对家长开展指导的渠道,如加强在劳动力转移中的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对学校、社区、企业单位等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另外,各地在制定家庭教育发展规划时要制定配套的评估标准,切实推进政策的落实及对政策效果的评估,保证各项指导工作的完成。

第二,从新的政策文件看,强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向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提法对政府角色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般来讲,对于成人进行的教育旨在提升生活品质,属于支持性公共服务。但对于流动家庭而言,它牵涉到社会的发展并对个体的生存状态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个别省份已经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为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而进行。如何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是需要政府、研究者及实践工作者共同解决的难题。

2 对组织管理的建议。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及人群分布广、层级多、差异大,完全由一个部门承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现有资源和体系上都不现实,由各级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还会保持,因此目前的重点是继续完善这种工作模式。第一,政府应提升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角色,合理设立家庭教育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庭教育特别是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科学分工,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需要和各部门的优势合理划分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和指导人群,实现人群的全覆盖和各项指导内容的全落实。第三,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妇联、教育等部门虽然有分工,但是在各项工作上经常有交集,因此有必要建立沟通机制,如定期召开各部门参与的工作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第四,完善基层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政策,注意理顺上下级关系。第五,尝试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建立横向的业务联系,打破以往工作运行以“体制内”进行的传统方式。

3 对健全指导服务阵地的建议。加强街道、社区、企业家庭教育指导力量,完善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网络,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者素养;发挥社区功能,帮助流动家庭提升家庭外社会资本;利用社区活动中心、远程教育网等资源,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多元化的指导服务;建立稳定的专家队伍、师资队伍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企业的社会服务意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参与度。

第4篇

(一)全国各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与成绩

近五年来大多数地区采取了措施,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普遍开展了“共享蓝天”等关爱行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贫困家庭进行济困扶助和指导服务。

1.党政领导对流动、留守儿童工作重视,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

相比于对其他人群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很多省份对流动、留守儿童的重视程度最高,均建立了党政领导、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如云南省、黑龙江省妇联均组织协调十余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相关文件。甘肃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教育、民政等16个政府相关部门全部纳入,各地均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构建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司法五大关护网络。

2.探索校外托管机构建设,深化“家长”模式

调查发现,在阵地保障上,各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如:2010年,安徽省政府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计划3年在全省2万所农村小学、1308个乡镇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在服务模式上,“托管家园”和“妈妈”成为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主要模式。如:湖北省开展了“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其中实施了“11135工程”,即开通1条留守流动儿童维权服务热线,创办10个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创建100个留守儿童服务站,招募30000名“爱心妈妈”,安装50000部亲情电话。重庆市、杭州市、长春市均开展了“家长”行动,参与家庭数万乃至数十万。北京市西城区创新活动形式,将不同年龄段的未入园流动儿童组织起来成立了“四环游戏小组”。2007年广东省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2010年该活动建立健全项目各种标识要素和行动规则,建立活动长期开展的网络平台和爱心父母的支持系统。

3.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困境儿童教育、救助工作

调查发现,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省积极募集资金用于流动、留守及其他困境儿童的帮扶工作。广东省帮扶困境儿童总数40万人次,帮扶款1.5亿元。黑龙江省共开展关爱活动4000余次,募集资金(物资)约5千万元,救助儿童5万余名。

4.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监护人素质及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能力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涉及的人群主要是三类:管理者、指导者和家长。调查发现,一些地区为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水平,开展了针对特殊群体的培训工作。如:云南省举办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管理人员培训。重庆市举办了首期争创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示范校骨干培训。黑龙江省建立了30所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注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咨询、指导。北京市丰台区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成立了全市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将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同时列为法制学校宣传教育对象。

(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问题与不足

1.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政策不断完善,但对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

从党政与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来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工作组织形式、内容都进一步明晰,从宏观的关爱支持趋向对家长的直接指导。但从实际工作成绩来看,尚未全面体现政策指导的内容。当前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以关爱、帮扶等活动为主,真正开展对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较少,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流动、留守儿童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多发群体,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关爱和管教的不足。因此增强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关爱孩子的情感,掌握教养技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尽管当前相关政策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但基层开展的活动多是直接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活动,这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流动、留守儿童的困境,但是这些治标不治本。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救助活动对于庞大的流动、留守儿童群体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在采取“家长”、“留守儿童托管”措施的地区,一些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更加安心地将孩子交给托管机构,没有后顾之忧地外出打工,甚至连春节都不与孩子团聚,与活动的初衷出现了背离。因此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在抓政策制定的同时,还要抓政策的落实,抓效果的评估;变指导性文件为可执行的目标任务,并确保有效的保障措施。

2.管理系统有待完善,缺乏统筹安排

(1)各管理部门缺少协调沟通

目前中央多个部门,如教育部、民政部、妇联、关工委等,都在参与全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多部门管理的格局,有助于从多角度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体系,让家庭教育工作在短时间内有较大发展。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合作还仅限于一起指导文件、开展调研的层面,在具体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上大多是依托各自的体系展开,没有系统的分工,经常出现一些工作重复做、一些工作没人做的局面。相互之间也缺少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影响了指导工作的成效。

(2)地方的管理体系、管理政策仍需完善目前各地都出台了一些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过于笼统,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考核评价也不规范,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大多是教育或妇联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搞家教指导工作。家教指导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推进机构和专业人员,各地家庭教育工作的进展比较缓慢。

3.指导机构数量不足,指导阵地有待开发

(1)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由于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往往更需要个性化的指导服务,目前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与此同时,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质量普遍不高,持续发展困难。例如,广东反映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工作普遍存在缺经费、缺场地、缺师资、组织家长学习难的“三缺一难”现象。山东也强调针对留守儿童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学内容不够科学规范,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经费不足、人员缺少培训也是困扰其他各省市家庭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目前经费困难一方面是和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量不足有关系,另一个原因是流动、留守儿童的工作经费往往用于活动室的建设、疾病救助、助学等方面,真正用于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经费非常少,严重制约了指导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2)社区和企业在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的作用有待加强据本次调查研究统计,全国目前已建立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35万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阵地,但受资源和工作体系的制约,各类家长学校在开展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时存在不便。同时,在校学生不能覆盖所有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社区、企业组织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本应更具优势,但目前建立的街道、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仅有5万所,企业的参与率更低,这和实际的需要还相差太远。

4.指导服务的对象主体存在易位,指导服务的针对性不足

(1)实际工作中未体现“家长”的主体地位每种教育活动都有其特定的指导对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指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长”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体,而当前实际工作中主要指导服务的主体是“儿童”。其原因之一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要大得多,面临着很多的实际问题,如人员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参差不齐,需求各不相同,培训周期长、见效慢等。

(2)流动、留守儿童中的低龄和大龄群体更易被忽视从留守、流动儿童的年龄结构来看,在全部留守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07%,6~14周岁的占55.37%,15~17周岁的占17.56%;在全部流动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97%,6~14周岁的占44.43%,15~17周岁的占27.59%[4]。可见,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后的流动、留守儿童数约占到全体流动、留守儿童总数的一半。然而,这部分儿童及其家庭往往不是中、小学家长学校能够覆盖服务的对象。他们的家庭教育又不容忽视,就学龄前儿童而言,早期家庭教育决定了其生长发育、认知发展、情感及社会性等诸多方面;就义务教育后儿童而言,求学与就业中的诸多问题均亟待解决,同时,有数据表明这些大龄流动儿童已成为犯罪高发人群,他们的家庭教育亟待加强。

(3)流动、留守儿童是需要被区别对待的两个群体流动、留守儿童同样是受人口流动产生的群体,但其境遇的改变及因此带来的一系列生活和心理的改变却截然不同。有研究比较了两类人群其环境资源的不同,同时两类儿童的家庭互动模式也不同,其家庭功能及由此产生的家庭教育问题也截然不同。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般活动并没有将两类家庭区分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而仅把“流动”和“留守”视作两个连续的“词汇”。

5.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1)活动流于形式,专业性不足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呈现出一种“过节性”重视的状态,只有在过重要节日时,或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时才开展活动,其他时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浅层原因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较大,深层原因是指导人员的非专业化问题。中国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以非专业人员居多,工作人员往往缺少流动、留守家庭指导服务方面的培训,不知道指导工作如何开展,因此流动、留守儿童工作的内容上体现出重对儿童的“情感补偿”,轻对家长的“效能训练”的特点。因此,投入专业工作队伍、进行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开展专业指导服务项目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

(2)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研究不对接在调查中,很少有地区提及开展过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的相关工作与实践研究。同时,本研究发现在目前发表的相关文献中,一般仅限于对问题的研究及一般性建议,很少有对干预及其效果的研究。理论与实践存在差距,这是今后实践和研究工作需要提升的空间。

二、对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1.对政策文件落实的建议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策的制定既要考虑政策的全面性,又要考虑政策的实践指导价值。从政策的文本分析和各省的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政策存在两大落实难点。

第一,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提高其能力水平。这一点从近十年的政策来看是在不断的明晰并愈加强调,但在落实中的关爱活动多、直接指导少。原因可能在于指导者的能力不足及指导服务渠道不畅。因此在政策落实中首先要加强对指导者能力的建设、理顺对家长开展指导的渠道,如加强在劳动力转移中的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对学校、社区、企业单位等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另外,各地在制定家庭教育发展规划时要制定配套的评估标准,切实推进政策的落实及对政策效果的评估,保证各项指导工作的完成。

第二,从新的政策文件看,强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向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提法对政府角色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般来讲,对于成人进行的教育旨在提升生活品质,属于支持性公共服务。但对于流动家庭而言,它牵涉到社会的发展并对个体的生存状态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个别省份已经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为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而进行。如何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是需要政府、研究者及实践工作者共同解决的难题。

2.对组织管理的建议

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及人群分布广、层级多、差异大,完全由一个部门承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现有资源和体系上都不现实,由各级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还会保持,因此目前的重点是继续完善这种工作模式。第一,政府应提升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角色,合理设立家庭教育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庭教育特别是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科学分工,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需要和各部门的优势合理划分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和指导人群,实现人群的全覆盖和各项指导内容的全落实。第三,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妇联、教育等部门虽然有分工,但是在各项工作上经常有交集,因此有必要建立沟通机制,如定期召开各部门参与的工作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第四,完善基层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政策,注意理顺上下级关系。第五,尝试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建立横向的业务联系,打破以往工作运行以“体制内”进行的传统方式。

3.对健全指导服务阵地的建议

加强街道、社区、企业家庭教育指导力量,完善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网络,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者素养;发挥社区功能,帮助流动家庭提升家庭外社会资本;利用社区活动中心、远程教育网等资源,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多元化的指导服务;建立稳定的专家队伍、师资队伍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企业的社会服务意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参与度。

4.对指导服务活动的建议

活动的最大价值在于它的切实效果,而活动的针对性即对问题的明晰是保证活动效果的前提。在家庭教育指导的层面上,应确立以家长为主体的意识,帮助家长转变观念,与孩子建立起一种平等的相互尊重、理解、双向沟通的亲子关系;加强对学龄期前后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的家庭教育状况的研究和指导;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不同群体面临的问题。如:为学龄前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提供营养、保健、认知发展、情感及社会性等培养与教育的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大龄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提供法律、社交、职业规划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留守女童的家庭提供安全教育、权益保护、青春期教育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流动儿童家庭提供社会融合指导服务;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亲子沟通指导服务等。

5.对指导服务专业化发展的建议

第5篇

文章摘要:引领全市的家庭教育科研工作.我市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家庭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学校(幼儿园)将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记者刘淼…… 28日,青岛市正式发布《开展家庭教育实验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实验工作,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绩效考核,同时搭建平台推广家教工作经验,计划到2018年建成100家市级优秀家庭教育服务站.

我市将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平台,制定并实施《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评价标准》、《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评价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家庭教育工作评价标准体系.

我市还将建立标准的家庭教育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站、成立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教育局将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经验推广平台,充分培育、挖掘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到2018年建成100所市级家庭教育示范中小学幼儿园.

此外,市教育局还将设立家庭教育工作科研课题,引领全市的家庭教育科研工作.我市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家庭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学校(幼儿园)将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记者刘淼)

第6篇

我国家庭教育发展的两个转折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庭教育工作出现了两个发展的转折点。第一个转折点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家庭教育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研究认为,中国家庭教育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标志是1980年第一个家庭教育团体―北京市家庭教育学会成立。15年后到1996年,全国妇联、教育部颁布第一个家庭教育五年计划,即“九五”计划,其后3年配套颁布了《家长学校工作意见》、《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标志着政府出面承担起主导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这是家庭教育发展中第一个转折点,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从此,家庭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政府主导、行政管理的发展轨道。

第二个转折点,从1996年起历经16年,以2012年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为标志,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由“重点发展”转变为“普及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完善基本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以上三个方面目标,其核心是“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我认为,提出这个目标,是全国妇联七部委对家庭教育三十多年发展态势的一个判断,即三十多年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主要建在省、市两级,广大农村的服务空白较多。这种主要在城市等重点地区发展的倾向,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必须要转变到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这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由局部转向城乡全覆盖的历史性转变。“十二五”规划的这个战略性决策,又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

我国家庭教育的发展趋势

中国家庭教育未来发展的格局,需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我们已达成“构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共识,即政府主导、社会组织为主体、企业参与,这种三方互动合作的格局。这就是现代社会三大组织支柱,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发挥作用。因此,社会组织、民间社团在家庭教育领域里,是有充分的发展空间的,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将来,还有第三个转折点,大概到“十三五”甚至“十四五”,在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后,要由“数量基本全覆盖”转变为“以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为主”的新阶段。

“家庭文化”重在传“道”

英国哲学家怀特海说“对人类真正的研究不是人的研究,而是文化的研究。”可以说,对家庭教育真正的研究不是“教育”的研究,而是文化的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文化是家庭教育的灵魂。

家庭教育,实质上是“家长教育”,是“双亲教育”。教育家长什么?或者说,给予家长什么?我认为,有两个层面,一个是“道”,另一个是“术”。实践中,教授的更多的往往是“术”,即教育子女的方法、窍门和技巧。如孩子做作业拖拉怎么办?这是家长的需要,家庭教育工作应当满足这种需要。但是,家庭教育工作不应当停留在这种需要上,而应当“引领”家长。“引领”家长关注和认识家庭教育的“道”,这是家庭教育的根本。

中国的家庭无不关注孩子的学习,这不应当视为问题。问题出在哪里?如早上孩子上学时,中国的家长会说:孩子,到学校好好听老师的话!西方的家长却说:小约翰,今天到学校给老师提两个好问题!还拍一下孩子的屁股,以示加油。诺贝尔奖获得者犹太人布朗在文章中写道:“我的父母一直鼓励我自己提出疑问;我的外祖父经常问我们:今天和昨天有什么不同?”这―问,孩子就要注意观察,注意想问题了。心理学认为,思维是从问题开始的。在智力教育方面,中国家庭关注的是“好好听老师的话”,学好老师教给的知识。西方家庭关注的是提出问题、观察能力。这是中西方“家庭文化”又一重大差异。正如物理学家劳厄所说:“重要的不是获得知识,而是发展思维能力。”这大概是西方家庭在智力教育方面信奉的价值取向,是不同于中国的家庭教育之“道”。

家庭教育的成败,取决于家庭教育的“道”,而不是“术”。实际上,家庭教育的方法、技巧这些“术”,是很个性化的,因人而异,并不一定适合所有孩子。只有关注和认识家庭教育的“道”,大“道”成大“器”,才能培养出“道德、智慧和幸福”的子女。

第7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城市;0-3岁婴幼儿

【中图分类号】G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09)12-0049-05

家庭教育是家庭内在的固有的基本功能之一。为提升我国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质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3]13号)中明确要求,幼儿园要“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实现“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的总目标。基于此,我们对武汉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自编《武汉市教科院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现状调查问卷》,问卷设计多为单项选择,个别题为多项选择。课题组于2007年6月~2008年1月期间随机抽取武汉市5个中心城区(武昌、江岸、洪山、口及武钢)和两个新城区(江夏、东西湖)的125所幼儿园中的托班和亲子(班)的0~3岁婴幼儿的主要教养人进行问卷调查。实发问卷3480份,回收有效问卷2930份。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

二、结果与分析

(一)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的结构特点

家庭结构对0~3岁婴幼儿的家庭教育产生重要影响。家庭结构主要包括:两代、父母双全的核心家庭;三代、父母双全的扩大家庭;三代、父母一辈有两个或以上家庭的联合家庭;单亲家庭;其他家庭。本次调研发现:两代、父母双全的核心家庭和三代、父母双全的扩大家庭为武汉市0~3岁婴幼儿家庭的主要结构,各占42.3%和41.2%。这表明,在孩子处于0~3岁年龄段时,家庭结构正悄然发生改变,三代同堂的扩大家庭明显增多。[2]为此,我们特意组织了部分家长进行访谈,发现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其一,年轻的父母以第一代独生子女居多,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较高。自主意识较强,但社会竞争压力大,照顾孩子精力有限,但又希望能按自己的想法教育孩子,因此,许多本已独立生活的年轻夫妻选择带孩子一起回归祖辈家庭。其二,有些第一代独生子女成家后依然对父母具有很强的依恋,怕自己对孩子照顾不周,因此依赖祖辈家长教养孩子。其三,祖辈家长退休后生活比较单调,心疼孩子和孙辈,主动要求照顾孙辈。可以说,第一代独生子女所建立的核心家庭比较“缺乏独立性和比较脆弱,在实际生活中迫切需要外来的支持和帮助,而夫妇双方的父母则是最直接可靠的资源”。

然而,在三代同堂的现实环境中,家庭内部关系发生了本质变化,由核心家庭的横向夫妻关系为主转变为扩大家庭的纵向亲子关系为主,家庭成员人际关系比较复杂。由于年轻父母和祖辈在年龄、精力和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二者容易在教育思想、教育方式上出现矛盾。在“因为宝宝与家庭成员发生冲突”的调查中发现,总是发生冲突的家庭占11.8%,经常发生冲突的家庭占68.5%。

(二)城市(0~3岁婴幼儿家长的家庭教育价值观

家庭是0~3岁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的重要场所。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高低,与家长的家庭教育价值观密切相关。家庭教育价值观是家长对家庭教育的根本看法,包括教育观、儿童观和人才观等。

1 教育观

教育观即家长对0~3岁婴幼儿进行家庭早期教育的根本看法。在本次调查中,有59.8%的家长认为家庭早期教育对0~3岁婴幼儿的发展有“非常大的作用”,24.6%的家长认为“有点作用”,14.2%的家长则表示“说不清楚”,还有1.4%的家长认为家庭早期教育对于0~3岁婴幼儿而言没有作用。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仅有一半的家长充分肯定家庭早期教育的作用,这与我们的预测存在一定的距离。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已经为生物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大量研究所证实,为何还有如此多的家长对其持怀疑态度呢?笔者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在本质上存在偏误,趋于急功近利地开发0~3岁婴幼儿的各项潜能,没有认识到0~3岁婴幼儿家庭早期教育的效果具有延迟性和周期长的特点。也有部分家长认为,0~3岁婴幼儿应以营养和护理为主,不必强调教育成分。还有少数家长从自身成长的经历出发。认为树大自然直。如有位父亲说:“我从小生活在农村。没接受过什么早期教育,不也一样成才了吗?”

2 儿童观

儿童观即家长对0~3岁婴幼儿的根本认识。在关于“宝宝在家庭中的地位”的调查中,41.5%的家长能客观地认识到“宝宝是平等的独立个体”,有39.4%的家长认为“宝宝是家庭的中心”。还有19.1%的家长认为“宝宝是成人的一切”。总体来看,0~3岁婴幼儿在家庭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部分家长忽视了0~3岁婴幼儿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普遍存在过分重视、过度保护和溺爱等家庭教育误区。

3 人才观

人才观即家长对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培养目标的根本定位。在“你希望宝宝将来成为哪类人才”的调查中,家长的选择依次为“快乐的人”(19.4%)、“有能力的人”(16.5%)、“品德高尚的人”(16.3%)、“对社会有用的人”(14.7%)、“会生活的人”(11,7%)、“事业有成的人”(9.4%)、“伟人”(8.3%)、“普通的人”(3.3%)。数据显示:家长对0~3岁婴幼儿的期望具有人文化、实用化、平民化的特点。体现了现代家长对未来社会人才观的期待:性格好、有能力、品德高尚。但调查也发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观念仍然普遍存在。家长的期望值普遍较高,95.6%的家长希望子女获得大学以上的学历。有些家长甚至要求0~3岁婴幼儿识字、学习英语、训练跳舞、练习乐器等。

(三)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在现代和传统家庭教育价值观并存的背景下,武汉市O~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的内容与方法也有自己的特点。

1 教育内容

当问及“0~3岁宝宝哪方面的教育最重要”时,家长的选择情况是:17.0%的家长选择“品德行为习惯”。12.7%的家长选择“学习兴趣”,12.4%的家长选择“智力发展”,12.2%的家长选择“语言表达”,11.8%的家长选择“社会交往”,以后依次为身体素质(10.8%)、自我服务(8.6%)、个性发展(7.3%)、心理健康(7.2%)。可以看出,家长普遍注重0~3岁

婴幼儿品德行为习惯的培养,这与我国传统的“要成材,先成人”的教育观念分不开。许多家长对学习兴趣和智力发展也高度重视,而将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身体发展、心理健康和自我服务放在次要的位置。

2 教育方法

当问及“宝宝犯错家长会选择的教育方法”时。80.7%的家长表示“能做到说服教育”,12.6%的家长持“顺其自然”的态度,3.2%的家长选择了“百依百顺”,还有少数家长(3.5%)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对宝宝采取高压教育。

对玩具和游戏等问题的调查数据显示:85.4%的家长认为玩具对0~3岁宝宝的成长是“必不可少”的,12.9%的家长选择了玩具“可有可无”,还有1.7%的家长认为宝宝“不需要玩具”。业余时间中,50.3%的家长表示愿意与宝宝一起游戏,20.9%的家长表示会去做家务,15.5%的家长表示会为事业而进修,13.3%的家长则会去休闲娱乐。这说明,玩具和游戏作为宝宝成长中的重要伴侣,已经被大多数家长认同。笔者在访谈中也了解到。有部分家长缺乏对0~3岁婴幼儿心理特点的了解,如认为玩玩具和做游戏是丧志,错误地将成人学习方式强加给婴幼儿,导致家庭教育低效甚至无效。

(四)城市家长了解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信息的渠道

0~3岁婴幼儿主要散居在家庭中。作为非专业教育人员,家长也在主动地了解家庭教育信息,而且了解的渠道也比较丰富。调查结果显示,报刊是家长了解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信息的首选渠道,占27.0%,其次是电视(24.5%)、广播(18.1%)、长辈(12.4%)、网络(9.7%)、亲朋好友(5.7%)、讲座(2.6%)。这一结果与我们的预测有一定的出入,为何我们认为效果最好最快的“讲座”并不为家长认可呢?笔者访谈了解到,大部分家长平时工作较忙,抽不出整块时间去听讲座,而是更喜欢轻松、随意、自由的学习方式。这也给我们启示:今后在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中,相关部门可以更多地与各种媒体联手,做好家庭教养知识普及工作。

三、思考与建议

(一)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必须深入社区

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芝加哥大学詹姆斯・赫克曼教授曾指出:“许多关于儿童发展的研究证据表明,在儿童不同人生阶段的教育投入对其不同能力的形成至关重要。儿童在某一阶段获得的能力不仅影响他在该阶段的总体发展,更会影响他在下一年龄阶段的学习和发展。如果错过了学习某一特定技能或发展某一特定能力的机会,以后补救的代价会相当昂贵。”因此,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关系着民族素质的提高,需要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由于城市0~3岁婴幼儿主要散居在社区家庭中,国内外先进经验表明,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必须依托社区,才能深入民心,惠及更多民众。但鉴于我国国情,大部分地区社区发展还不成熟,社区无法独自承担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为此,我们认为,理想的办法是:建立政府主导、媒体引导、专家指导、社区承担、家庭参与的指导与服务网络。由政府部门牵头,营造全社会关心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氛围,有效整合、开发利用和拓展我国现有的计划生育、儿童保健、幼儿教育工作体系等资源。具体实施由社区承担,社区可以充分利用和开发现有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资源,如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计生干部及周边相关单位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实施模式可分为三类:一是社区主办。以社区为主导,利用社区的场地和网络优势,由社区自己组织或邀请相关人士为0~3岁婴幼儿提供家庭教育服务;二是与相关机构联办,如与教育、卫生、儿保、计生等部门或有志于儿童教育的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它们的专业优势,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共同开展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三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如幼儿园为社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由于幼儿园大多位于社区内,具有丰富的人力、物力、场地和信息资源优势,我们认为这是最简便易行,且“低成本,高质量”普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途径。社区可以授权给幼儿园。并对幼儿园提供一定的资助。幼儿园作为幼儿教育的专业机构,也应该主动承担起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的社会职责和使命。幼儿园要打破传统的单位意识,将服务对象不断向低年龄段的婴幼儿及其家长延伸,服务范围向社区散居婴幼儿及其家长扩展,加强对城市散居0~3岁婴幼儿家长指导和服务的力度,使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不断科学化和优质化。

(二)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应关注不同类型家长的需求

此次调研结果显示。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三代同堂的“扩大家庭”增多,家庭教养人员复杂化,这势必会提出新的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其一,0~3岁婴幼儿的教养人呈现群体焦虑现象。由于0~3岁婴幼儿年龄小,个体差异大,教育情境复杂,专业性更强。不仅是年轻的父母因缺乏养育经验存在焦虑,许多经验相对丰富的祖辈,也因只养育过一个子女而出现焦虑。如一位“外婆”强调:自己只养育过一个女儿,没有教育男孩的经验,教育外孙时只能从头摸索。其二,两代人教育观念不一的问题如何解决?两代人在教育中各有优势,如能取长补短,家庭教育的质量自然能得到保证。反之,则会相互干扰,甚至引发矛盾,影响家庭和谐,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其三,孩子在大家庭中成长,要与三代人打交道,扮演多种角色,这有利于孩子社会交往能力的培育,但同时也容易导致孩子双重性格的养成。

因此。开展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时。应该根据不同教养人员的要求,提供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的指导。可以根据不同家长的性别和年龄特点,开办诸如“准妈妈培训班”“好爸爸培训班”“优秀奶奶培训班”“能干爷爷培训班”“家政员(保姆)培训班”等学习班。可以根据家长的不同需求给予专题指导,提供菜单式的个性化服务。如开设这些专题:如何养育女孩?如何培养男子汉?怎样给宝宝讲故事?怎样陪宝宝玩游戏?如何让宝宝长得更高?宝宝一日三餐应如何合理安排?怎样让宝宝少生病?等等。可以根据家长的空余时间。科学合理安排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和服务。如果祖辈带孩子较多,根据祖辈更喜欢语言交流和沟通等特点经常组织祖辈参加育儿沙龙等育儿经验交流活动,鼓励家长之间相互学习。双休日时,年轻父母陪伴孩子居多,则可以组织一些具有现代气息、生动有趣的亲子活动,让他们感受育儿的快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三)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的重点应定位于家庭教育价值观的更新

“家庭最重要的教育功能是它的社会化功能。家庭自产生之日起,就担负着为社会培养未来公民的重要使命。这不仅是家庭亘古不变的功能。也是家庭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之一。”目前我国专门的0~3岁托幼机构较少,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处于一种自发、自然、自由的状态,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家长面临很多教育困惑,如缺少教育方法(24.7%)、态度不够耐心(23.4%)、知识经验不够(22.3%)、精力不够(14.6%),家人态度不一致(7.7%)。许多家长非常希望得到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

第8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 父母素质 家长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类社会的基础组织形式。几乎对每个人来说,家庭都是个体出生后接受社会化的第一个社会环境。家庭的教育与影响对孩子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以及身心的健康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即使到了大学阶段,家庭教育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家庭环境中父母的权威更是对子女的心理和观念具有强大的渗透力和塑造力。个体能否成功的社会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的示范和引导。因此,家庭教育必须关注教育的主体――父母。

一、家庭教育的本质及特点

1.家庭教育的本质是教育父母

家庭教育是人类教育实践的主要形式,是家庭互动过程中父母对子女有意识、有目的地施加的教育影响。从字面上理解,家庭教育当然是指父母教育孩子。然而,家庭教育专家们却说:“要教育好孩子,关键是要提高父母的素质。”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父母必须首先进行自我教育,进而改善自己。换言之,家庭教育要教育的是父母。

2.当前中国家庭教育的特点及所面临的新挑战

(1)独生子女成为家庭生活的中心,家庭中人际关系趋于简单。自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已造就了9000万之众的独生子女社会。双亲对子女易形成过度关心、过高期望及以溺爱子女为特征的不良教育态度,不利于青少年的心智成熟与发展。另外,家庭成员的相对减少,使家庭人际关系由复杂走向单纯。这也使孩子在家庭生活中领会不到全部复杂的人际和交往关系,也就体验不到传统式家庭生活的社会经验。这会给家庭教育带来较大影响。

(2)家庭教育受到大众传媒的隐性冲击,向社会化、多元化发展。随着电视、电话的普及,加之电脑大量涌入家庭以及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社会影响进入家庭领域的途径越来越多,周期越来越短。家庭教育已不再是传统家庭那种古老、封闭的“成人”教育,而是面向社会、面向世界的“成人成才”教育。如今家庭教育目标体系更加细化,开放式、社会化、多元化已成为其最为显著的特点。现代家庭如何调节和控制社会影响,如何行之有效地在教育子女方面实行家庭影响和社会影响的良性组合,是当前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3)家庭教育施教主体的教育素质参差不齐。城市许多家庭中教育学校化或过度与广大农村地区家庭中教育的不足或放任并存成为过与不及的“两极”。这极大影响着教育的整体均衡发展。

(4)中国父母育儿观存在偏差。许多调查表明,中国大多数家庭父母多关心的是孩子的智育,至于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对未来社会的适应能力等则很少考虑。另外,由于家长最多关心的是分数,造成了家庭教育学校化。

二、父母素质对于家庭教育和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1.父母素质是家庭教育的主体要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家庭教育是人生最初的教育,在家庭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儿童的家庭教育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祖国人才的培养。和谐的家庭是和谐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的构建源于完善高效的家庭教育。作为家庭教育主体要素的父母素质,理所当然是构建和谐家庭乃至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2.父母素质的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动力

21世纪是以人为本的世纪,教育是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途径。我国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离不开人才这个重要的战略资源。而人才的第一个摇篮是家庭,第一位老师就是父母。父母的自身素质对孩子的聪明才智、思想品德和人格品质具有重要影响。父母自身素质的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动力。

三、当前社会家庭教育的误区及其引发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但社会一直未能重视家庭教育,即使到今天也没有摆正家庭教育的位置。社会的家庭教育氛围及理念离社会经济发展相差太远。

近年来,部分中青年家长重智轻德、重物质轻精神、重养轻教、重孩子素质教育轻自身素质提升等家庭教育理念,导致“由宠爱而溺爱、由期望而狂热、由怜爱而包办、由失落而冷漠、由失望而暴力、由保护而怂恿、由爱护而袒护、由托付而托教、由单亲而失教、由分歧而误教”等十大不容忽视的家庭教育误区和问题日益凸现,成为影响和阻碍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思想品德,甚至健康人格、体格形成的隐患;也成为影响家庭和谐、稳定和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的隐患。

现代社会绝大多数的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综合素质等可以说无暇顾及,对孩子的情感和人格缺乏应有的尊重,许多大学生养成了懒惰习惯和依赖心理,这导致了大学里出现了幼稚园现象;导致孩子追求生活享受,社会适应能力差,不善于与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四、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提升父母素质,推进家庭教育

1.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从经验型的家庭教育向学习型家庭转变

由于信息化、多元化社会的发展,应随之改变家庭教育的方法、手段,特别是家庭教育观念要更新。现代家庭教育不仅是传统的说服教育、示范教育,更是家庭成员之间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为目标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要从训斥、说教、单向示范转到引导、交流、互相学习的方式。

2.尽快制定国家层面上的“家庭教育法”,从法律地位来保证家庭教育的开展

目前,世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家庭教育法规。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家庭教育法”,从法律地位来保证家庭教育的开展。

3.以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专业化内容为支撑,项目化运作为手段的思路推进家庭教育

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机构,要把建立广覆盖、有影响的家庭教育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想方设法形成“学校辐射社区,社区指导家教”,建立父母素质教育社会合力的服务机构,千方百计扩大服务受益面。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龙头,整合和建立不同梯次的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学校、社区和家庭的服务网络。

专业化服务资源决定父母教育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因此,要将“父母素质教育”纳入教育计划,特别是在推进社会教育进程中把父母教育作为一项具体明确的内容。

另外,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调整思路、创新手段。可以用项目化运作的方法和要求,解决家庭教育中面临的课题,为父母素质教育工程提供各种保障。

参考文献:

[1]王爱平.家庭教育与大学生成才.人才开发,2002,(6).

[2]缪建东.试论大学生家庭教育.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1998,(2).

第9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经过各地不断努力探索,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教育水平不高、相关资源缺乏等问题,导致一些家庭出现了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提升家长素质,提高育人水平,家庭教育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1.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要始终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个性,创设适合孩子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境,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要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发挥榜样作用,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2.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孩子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让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养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和学习习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实做事。中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开展性别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不做“虎妈”“狼爸”。

3.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以自身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影响和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断创造家庭教育机会,积极主动与学校沟通孩子情况,支持孩子参加适合的社会实践,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三、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

2.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要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3.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4.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四、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1.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五、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生。

2.加强科学研究。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依托有相关基础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机构推动成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发挥各级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的作用,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教育部将遴选确定部分地区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部分学校为全国家庭教育示范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树立先进家庭典型,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政策解读

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努力培养新时期合格家长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 就《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 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家庭教育是家长对孩子进行的教育,是家长的法定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家长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教育法》也规定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当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非常迫切而且意义重大。

一是贯彻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要求。去年以来,关于家庭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参加学校少年队主题队日活动、与师生代表座谈时指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强调“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又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再次强调“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系列论述,深刻地指出了家庭在人一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家教在人一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面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教育部制定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方面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家长的家庭教育取向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少年儿童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家长没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未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不注重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与学校的沟通配合不够,导致家庭教育未能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家庭教育工作是对家长进行教育,普及家教知识,更新家长观念,提升育人水平。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家庭教育工作现状亟待改进。近年来,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现实状况不容乐观。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家庭教育工作水平还不高,家庭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还没有形成合力,这些问题导致在育人方面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现象,如缺教少护、教而不当、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等。因此,切实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是让每一位学生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关键环节,是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研制过程。

答:《指导意见》的制定是一个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尽可能凝聚广泛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使其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我们委托有关研究机构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地方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意见,吸收地方有益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件征求意见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为了让意见征求更广泛,更有代表性,我们多次召集有关家庭教育的专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学校校长、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家长举行小型座谈会,集中征求文件修改意见。

三是不断修改完善。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文件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

问:《指导意见》在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方面对家长提出什么要求?

答: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一是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二是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广大家长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幼儿园、小学、中学阶段特征,把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家庭教育的规律性,明确各个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三是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问:《指导意见》对各地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指导意见》就如何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4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渠道。

二是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社会实践、亲子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三是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四是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

问:《指导意见》如何推动社会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答:《指导意见》就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提出了3点意见。

一是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

二是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

三是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困境儿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问:《指导意见》在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指导意见》对如何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明确了3方面的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文件落实。各地教育部门要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

二是加强科学研究,提升专业水平。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推动成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第10篇

创业项目:家教服务公司

创业内容分析:

一、市场分析

什么是家教呢?顾名思义,家教即为家庭教育。进一步思考,家庭教育多数情况下指代的是家庭中上辈对下辈的成长教育,包括(功课)学习教育、思维教育、方法教育、道德教育、行为教育等等多方面。可见:家教(家庭教育)是一个具有着方面性的、系统的教育内容。系统,指的是家庭教育,这里尤其指的是学习的辅导与教育与家庭其它方面的教育有着不可分的联系,同时这种教育更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能好高急功,欲速则不达。

同时,家庭教育仅仅依靠家庭中的个体,教育有时又显得那么力不从心。作好家庭教育这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尤其是家庭与家庭教育机构的相互信任与和谐合作。集中,体现的不仅是家庭教育必须具备明确的目的性、针对性,同时更体现了家庭教育需要家庭和家庭教育机构双重的集中的努力。

从教育市场来看,教育是一个永远的市场,一个永不消失的蛋糕。然而放眼重庆,家教市场却多年而未成型,没有规范操作、没有优质服务、没有品牌教育。纵然,部分个人/实体预树品牌,然而其心可嘉业未成。究其原因,我们不难估量重庆庞大的市场需求(尽管需求较为分散),那么是模式问题?是推广力度问题?还是什么其它的重要因素?为什么重庆会有那么多的家教中介?导致小、散、乱的根本是什么?创新的模式是个问题,服务的规范、水平是个问题,然而没有充分、准确把握家庭教育(含一般意义上的家教)的需求与内涵是个本质的问题。教育的问题是服务的问题,是发现和满足家庭教育需求的问题,任何好高急功都将不达。

二、市场环境概述

1、就消费需要方面来看,本市教育需求较大,同时需求也呈现出分散的不集中的特点。

2、在市场供给主体方面,几乎所有中介和经营机构都呈现出一种散、小、乱的特点。现在的家教市场上涉足家教服务的机构非常多,但真正合法经营家教,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注册颁发的含有家教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教育部门批准的家教机构,数量极少。绝大部分的家教服务机构既未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没有经过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根本就是不具备经营家教资格。

第11篇

[关键词]开端计划;学前教育;教育公平;教育补偿;美国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8)06-0052-04

教育公平是人们在现代教育发展过程中一直倡导的一种教育理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当前,实现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开端计划(Head Start)是美国联邦政府对处境不利儿童进行教育补偿,以追求教育公平,改善人群代际恶性循环的一个早期儿童项目。该计划自创始至今的四十多年里,已经为2200多万名儿童提供了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留级和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的数量,既赢得了贫困家庭的好评,又促进了社会的教育公平。尽管中美两国国情不同,我们无法简单照搬美国的做法,但开端计划所蕴含的教育公平取向仍然给我们以启示。

一、开端计划的教育公平取向

在探讨教育公平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公平。美国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著名的公平(正义)原则,依据他的公平(正义)理论,对处境不利的儿童进行援助就是公平观的具体体现。开端计划通过为处境不利的儿童提供教育补偿,促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获得良好发展,以此来实现教育公平。开端计划所蕴含的教育公平取向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并为此持续投入资金

由于现实中存在着国民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因此,保障教育机会均等成了实现教育公平的核心问题。保障教育机会均等主要是为了改变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阶层的教育状况,它“意味着任何自然、经济、社会或文化方面的低下状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政府必须承担推进教育公平的重任,除了满足一部分儿童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之外,还应该对处境不利的儿童进行必要和及时的教育补偿,从而缩小他们与其他儿童之间教育机会的差距。开端计划体现了这一教育公平取向。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门应向指定的开端计划实施部门提供经济援助。开端计划不向家长收取费用,其经费80%来自联邦政府的拨款,其余主要来自社区。联邦政府的拨款自开端计划实施以来从未停止过,且数额始终呈上升趋势。政府在1981年出台的《开端计划法案》(Head Start Act)中规定,联邦政府每年至少应为开端计划项目拨款10.7亿美元。自该法案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对开端计划项目的拨款数额逐年增加:1990年为15.52亿美元;1999年达到46.58亿美元,是1990年的三倍;到了2005年,拨款数额达到了68.43亿美元,是1990年的四倍。从人均来看,1992年政府对每名儿童的投入是3415美元;2004年达到了7222美元,是1992年的两倍。2007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高票通过了有效期为五年的开端计划新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应在2008年向开端计划提供73.5亿美元的资金支持,还增加了无家可归儿童、流动儿童、身体残疾儿童及非英语母语儿童参与开端计划项目的机会。政府拨款为开端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越来越多不同年龄、来自不同群体的学前儿童已经或正在从开端计划中受益。

除了提供资金之外,政府还以立法的形式推进教育公平。《开端计划法案》中的“无歧视原则”规定:对于任何歧视种族、信仰、肤色、性别、生理缺陷等的项目、计划或活动,政府的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门将拒绝给予财政援助。开端计划将获得资助的优先权给予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儿童。要求参加该项目的所有儿童中至少应有90%的儿童来自收入低于政府贫困线的家庭。此外,开端计划一直规定残疾儿童的参与比率不得低于总数的10%。1985年参与开端计划项目的儿童中,残疾儿童占总数的12.2%:1996年参与开端计划项目的残疾儿童占13%,这些儿童均存在不同类别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其中包括智障、残障、畸形、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情感障碍、语言障碍以及学习障碍等。开端计划要求所有地区的项目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对区域内处境不利儿童的家庭进行两次家访,其目的在于更直接地为这些家庭提供服务。这些具体规定保障了处境不利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在相当程度上缩小了他们与同龄其他儿童之间的差距,为他们的入学作好了各方面的准备,促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大量跟踪研究报告表明,开端计划用不对等的手段对待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促进了教育公平,确实对儿童个人和家庭产生了显著影响,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二)提供综合,保障儿童未来发展的公平

儿童因其天资、家庭出身的不同,他们拥有的机会也是不同的。公平的教育并非是平均主义、同一模式的教育,而是给予每个儿童最适宜的教育条件,使每个儿童能在自己原有的水平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充分地发挥潜能。开端计划是一个综合性的教育项目,它所提供的针对儿童早期的连续性、综合保证了教育的高质量,使天资各异和来自不同家庭的儿童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最终保障了儿童未来发展的公平。

开端计划的总目标是培养儿童高水平的社会能力,使处境不利的儿童能够适应环境,克服障碍,承担生活中的责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开端计划主要提供四个方面的服务:儿童教育与发展服务、家长参与服务、健康服务、职员素质提高服务。

儿童教育与发展服务主要为儿童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以及多样化的经验,以适合儿童年龄与发展状态的方式帮助儿童实现在社会意识、身体素质、智力水平以及情感状态上的发展,从而全面提高儿童的社会能力。家长参与服务的目的在于帮助家长提高理解能力,增强教育技能,获得关于儿童成长与发展的知识经验,以加强家长在儿童教育上的作用。健康服务就是为儿童提供身体、心理以及饮食营养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包括每天进行健康检查,为儿童治病,为儿童提供充足的营养,帮助家长了解营养与健康之间的关系等。职员素质提高服务为家长和在项目中服务的职员提供职业培训机会,从而更好地推动开端计划的实施。开端计划所提供的这些服务不是彼此孤立的单方面服务,而是互相协调的、综合性的服务。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儿童发展的需要,近些年来开端计划正在尝试进行改革,拓展服务范围。例如,从1995年开始,开端计划的早期项目――儿童早期开端教育计划(Early Head start)

――开始为婴儿、蹒跚学步的儿童以及怀孕妇女提供服务,以提高婴儿出生时的健康水平,促进婴儿的发展,增强家庭在儿童早期教养中的积极作用。开端计划最初是一个半日的服务项目。现在已开始尝试提供全天服务。开端计划实施之初只是提供基于项目中心的教育服务,即让儿童来项目中心学习;现在的开端计划则增加了以家庭为中心的服务方式,帮助家长处理诸如孩子的读写能力、家长的失业危机以及家庭中的物资滥用等问题。此外,随着儿童早期教育对知识基础的日益重视,近年来开端计划项目中加入了满足3~4岁儿童需要的发展适应性课程,以促使儿童在幼儿园和学校中获得成功。

开端计划在美国实施四十多年来一直为处境不利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综合,帮助儿童为学校生活作好基本准备,其结果是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数量明显减少,入学后留级儿童的数量也明显减少,低收入家庭的儿童的智商和学业成就都有所提高。这一结果客观地反映了开端计划在为儿童提供全面服务,追求教育公平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三)重视与家庭和社区的合作,发挥家庭、社区在促进教育公平中的作用

对处境不利儿童进行教育补偿,仅仅依靠教育机构本身是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的作用。按照“生态学”的观点,要使教育影响更为有效,不能只满足于学校教育的几个小时,而要改变儿童生活的环境。只有家园、社区协调一致,为儿童营造适宜其发展的教育环境,才能使每一个儿童实现最佳的发展。开端计划非常重视家长的参与和对家长的教育。一些美国学者把家长参与视为开端计划的核心所在。开端计划一直信奉这样的理念:要改善儿童的生活,必须使儿童的父母和教师的生活发生相应的变化;缺少家长的参与,就无法改变儿童的生活。在开端计划中,家长是作为儿童的责任监护人、儿童的主要教育者、开端计划以及社区的贡献者等重要角色参与到项目中来的。开端计划的法案中对家长的参与作出了一些规定,例如,地方项目政策小组的成员中必须有51%的人是目前参加该项目的儿童的家长;家长的参与应属于自愿行为;家长可以以雇员或是志愿者的身份来为项目服务;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的设施都应向家长开放,家长可以参与其孩子教育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等。这些规定给予了家长较大的优先权,以鼓励家长的参与,确保开端计划的服务质量。此外,开端计划还非常重视对家长的教育,通过为家长提供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使家长能够正确地教育孩子、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为孩子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在与社区合作方面,开端计划致力于加强与相关社区机构的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这些社区机构包括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如诊所、内科医生和牙医),心理健康服务提供者,营养服务提供者,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个人和机构,维护和支援家庭的服务机构,儿童保护机构,当地的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和文化机构,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以及任何为家庭提供支持和资源的机构或商业组织。这些社区机构和家庭相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服务网络。在利用社区资源为处境不利儿童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上,开端计划一般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协调模式,让一位家庭服务专家为大约60个家庭提供社会服务;二是综合模式,让一位指导者和一位主管教师合作,为大约10个家庭提供社会服务和家访。

开端计划鼓励家长参与项目,推进了全社会对处境不利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关注和支持。从另一方面讲,该计划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这类家庭的压力,使家长有时间和精力去进行自身的职业培训,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公平。

二、开端计划对我国学前教育公平的启示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处境不利儿童群体在社会中占有不小的比例。这一群体主要包括贫困农民、失业者和农民工的子女以及单亲家庭子女、流浪儿童、残障儿童等,他们接受正常教育和特殊补偿教育的机会都很有限。解决处境不利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教育消除不平等,实现教育民主化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美国开端计划在追求学前教育公平问题上有其独到之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如下启示。

首先,政府应重视弱势补偿,积极推进儿童受教育机会的均等。我国是一个公共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国家,需要受教育的儿童占世界总数的20%,教育经费却只占世界教育经费总量的1%;而就是这有限的公共教育经费中,也只有1.3%左右是用于学前教育的。这些有限的经费是为优势群体服务还是为弱势群体服务,这是教育政策上的两种全然不同的选择。美国开端计划给我们的启示是,对于处境不利的儿童,政府更应该提供资金和制度上的保障,以给予他们必要的教育补偿,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选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国应立足于基本国情和教育现状,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资助体系,并建立一个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只有积极关注弱势群体,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才能不断提高教育公平的水平,促进处境不利儿童在原有水平上获得最佳发展。

第12篇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在上海,以2017年为例,老龄化率达到了14.3%,是我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在面临老龄化为问题的同时,如何有效利用老龄资源成为了新时代背景下新的课题。新桥镇,有近20万人口,不仅是外来人口导入大镇,街镇的老龄资源优势也是显而易见,老年人中有一大批来自市区、来自外省市的导入人口,他们中不乏高级知识分子、能人达人,很多还是优秀的退休共产党员。

社区学校作为基层党组织,是加强基层社区治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基本单位。学校坚持创新开展党建工作,将党建与事业进行有机融合,以树立学校品牌特色为抓手,以“特色家庭”划分为原则,凝聚学习团队中的骨干党员,将他们培育为 “庭院党课”负责人,将党的宣传阵地建在居民家中,方便社区居民参加学习,实现党建工作的 “最后一公里”,打造党员服务群众的新阵地,引领一批退休的优秀党员成为社区教育的领头雁、带头羊。通过庭院党课提升基层社区的战斗力、凝聚力,提升社区居民政治思想觉悟和整体素养,提升学校参与社区治理、居民自治的水平,优化志愿者服务,为建设美丽、宜居、生态、科创、美丽乡镇而努力。

二、项目推进举措

(一)创建党员学习点,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社区治理

学校党支部在去年打造的党建项目基础上,继续将党建项目创新点着眼于在校注册老年党员学员身上,为了扩大覆盖面,我们将近几年努力打造的“庭院课堂”融入党课教育元素,进一步细化“庭院党课”建设标准,创立最小党课宣讲阵地——党员学习点,让党的阳光雨露温暖幸福更多居民,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负责人队伍建设。学校对学习点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召开工作会议,在学习点负责人基础上,配备专职党员教师作为学习点联络人,对党员学习点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通过党员学习点把党课放在社区居民家中,拓展居民学习平台,延伸教育阵地。以学校为主体开发学习点特色教学资源,结合学习点特色组织开展庭院党课,吸引学习群体,面向居民进行爱国、法制宣讲等,面向党员开展党性教育、政治思想教育、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居民的学习意识和政治意识。依托党员学习点充分发挥学校的指导、引领作用,借助“最小单位”——家庭的力量提升学校组织力,通过教育功能促进社区治理获得实效,以学习品牌化、课程服务化、质量显性化推进可持续发展。

(二)成立党员议事厅,树立品牌特色,发挥社区“智治”

学校推出的“庭院党课”小阵地,既是党员学员、普通学员学习理论、交流思想、修身立德、传递能量的课堂,又是党员学员、普通学员了解世界,了解祖国,了解松江的重要窗口。通过党员学习点的建设,把“庭院课堂”负责人的家打造成“党员议事厅”,大家学习之余议的是家国事,齐的是百姓心。

制定党员议事厅活动标准,完善台账记录,进行规范化和特色化考核评价。议事厅不仅邀请一批积极参与社区教育,热心服务邻里的社区老党员,更重要的是吸引普通居民加入其中,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以及终身学习,通过党建引领,树立党支部品牌特色,精准对接居民的需求,围绕固定主题、不定形式开展交流活动,通过庭院党课实现修身修行,为社区居民打造家门口学习乐园的同时,提升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延伸党员教育触角,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智治”抓手,以党建特色品牌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三)打造党员服务站,加强志愿服务,实现社区自治

目前学校有八个“庭院课堂”特色家庭,其中不乏能工巧匠、百姓达人,学校将通过“庭院党课”的形式,为更多老党员们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到文化养老、阳光养老带来的无穷魅力。

党建引领社区志愿服务,学校以特色家庭学习点为平台,培育更多愿为老龄社会、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服务的党员志愿者,充分发挥教师党员、骨干老党员专长和先锋模范作用,挖掘和培育一批热心志愿服务的党员学员。每个学习点都是党员服务站,鼓励他们在学习修身的同时,践行志愿服务、反哺社会,发挥小人物大作用,逐渐形成一支支优质的、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团队,鼓励志愿者们发挥正能量,进社区、进学校、进敬老院开展义演,献力社区治理,凝聚社区居民,形成有效的志愿服务机制。

三、项目取得成效

(一)延伸社区教育覆盖面,拓展基层党组织教育平台

学校党支部把学习教育平台搬入社区居民家中,学校之外开拓了党建服务阵地,充分体现社区教育“时时、处处、人人”可学的特点,将学校事业发展与党建建设有机融合,深化和延伸“家门口”的社区教育,扩大社区教育覆盖面和居民参与度,进一步丰富社区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了基层党组织学校服务群众、服务社区的能力、组织力和战斗力,实现了社区教育、党建全覆盖。居民们通过庭院党课促进了交流、加深了学习、提升了素质、丰富了生活、陶冶了情操。

(二)丰富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市民修身立德

在组织课堂学习的基础上,学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功能,以方便社区居民灵活自主学习、修身立德为目标,以庭院党课为切入点开展居民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课程、讲座、活动的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社区创建、环保、法制、爱国主义等教育内容宣讲,以党建为抓手,确保各项活动更有抓手,更有组织,更有效率。确保学习教育能够不断提升市民的综合素养。

(三)组织庭院党课活动,打造党建特色品牌

庭院党课进社区,学校以特色品牌为引领,持续地在已建设的庭院家庭开设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围绕红色文化、传统文化、艺术文化、江南文化、本土特色开展主题鲜明的学习点活动;以学习点为基地,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读书节活动,全民学习,修身立德,将学习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如“声乐之家”学习点结合自身特色举办了建党节红色主题活动、团队志愿者汇报演出等,今年3月,学习点居民参加了新桥镇“我和我的祖国”快闪活动,表达出了大家满腔的学习热情。“诵读之家”学习点以推广全名阅读为目标,开展“书香庭院 诵读中华”系列活动,其中包括双语诵读、世界读书日、爱国主义等主题诵读活动,吸引了众多诵读爱好居民参与活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