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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普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2-02-18 08:48:00

法院普法工作总结

第1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四五”普法五年规划的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医院“四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切实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

自觉地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度有规划和实施计划,年终有总结。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定期开会,专题研究部署和实施计划工作,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解决,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强领导,医院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上季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形势,传达上级精神,布置下季度任务。确保“两个到位”:一是从事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确保到位,除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外,医院还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一名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骨干队伍,健全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做到事事有专人负责,确保落到实处:二是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教材和经费确保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凡市综治委要求购买的普法教材,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热点岗位人员均能做到人手一册。我们总是确保足额到位,每年用于购买普法教育的教材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约人民币近两万元,远远高于市综治委要求的年人均标准。自编下发普法依法治理材料近3000份,保证了全院职工学法之需,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医院先后多次荣获国家、省、市各级荣誉称号,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信得过医院、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二、广泛宣传,形式多样,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

医院通过全院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及各科室、病区组织的科会,广泛深入发动,反复宣传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及具体实施措施。通过宣传教育,人人了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保证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对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实施依法治理方略,普法是基础。医院在制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时,将有关法律知识、法规条例列入学习内容。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党委定期安排法律知识学习,班子成员自学“四五”普法干部读本,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将普法学习贯穿于科室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中。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并对参学人员组织考试,做到人人参与,个个合格。

五年来,医院“四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先后20多次组织中层干部、各党支部书记、支委、院党员代表会议,由组长、副组长或院领导组织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全国救灾防病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污水处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学习教育。举办了23次专题学习讲座,对全院职工分批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参加人数达2800多人次,参加学习率达100%。先后出版20期(60块板子)宣传专栏,5次动员大会,法律文艺宣传1场,院部组织学法理论考试12场,参考人数达1200多人次,合格率为100%。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感染管理控制科、防保科等科室分别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近60场,参考人数达4600多人次,合格率为98%以上。党委中心组雷打不动地坚持学法制度,每年专题学法1-2次不等。医院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坚持每年亲自为职工讲法至少一次。先后多次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院进行法律法规讲座和党课教育。

三、完善制度,严格奖惩,确保依法治院各项措施顺利落实。

我们制订了“四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及具体措施,将普法工作纳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以下内容与本文医院“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相关,可查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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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除不折不扣地执行卫生部、省、市卫生厅(局)规定的各项医疗工作的规章制度外,还分别制订了“四五”普法学习培训制度、车辆管理方案、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日巡查制度、锅炉房操作规程、污水处理室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药剂管理办法、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等等规章制度以及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使全院医护员工都置身于制度的约束和管理之中。

层层落实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每年年初,医院与科室签订综合目标责任制时,将全年的普法教育任务和依法治理的要求列入考核内容,并以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到科室,医院与科室签订责任书,科室与个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局面。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的科室,在考核时按实扣除绩效工资。对于每一期普法教育活动,都能做到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结果与科室和个人

的绩效工资挂钩,奖优罚劣,按季兑现。规定凡职工普法教育讲座每缺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元,普法教育考试无故缺席一次不参加扣当事人20元绩效工资,考试不及格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元,并要求进行补考。对在上级组织的普法教育考试中成绩不好,影响到全院荣誉的科室除与绩效工资挂钩外并追究该科室或病区主要领导者的责任,有力地促进了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平时注重学习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各自的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依法治院要求做到民主化与法制化的统一,在医院管理中长期坚持院务公开制度,对医院重大的活动、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组织发展、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定期在院务公开栏和指定地点公布、公示,让全体职工了解医院的大事和具体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医院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收集职工对医院管理及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医院院务公开工作XX年获南通市院务公开先进集体,XX年获江苏省院务公开先进集体称号。

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医院在学法普法的同时,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尤其XX年下半年以来,加大了对药品回扣、收受红包、器械采购、失窃等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先后出台、更多政法稿件在政法秘书网完善了卫生行风监督制,热点问题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等等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参加南通市局和如皋市行风办组织的民主测评行风、召开病员工休座谈会、在门诊、病房楼多处设立病员意见箱、实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公示制、费用查询制、一日清单制等等多层次多视角的监督制约措施,对促进卫生行风的早日净化,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医院积极贯彻执行市综治办、安全生产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款,为财务科、药房、药库、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安装了防盗门窗、红外线摄像探头和报警装置。医院主动与驻地派出所联系,洽谈治安联防问题,预防扒窃、夜间组织人员对大院内进行巡查,谨防偷盗。从XX年7月起,医院与保安公司签订了治安保卫合同,重金聘用24名保安人员常年24小时在院负责保安工作。同时对院内车辆加强管理,发现未加锁或无锁的车辆代为保管,保证就诊人员随时可以找到自己的车辆。院内职工车棚24小时值班,确保车辆安全。在医院综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医院各部门、科室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偷盗、失窃案件的发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对收费窗口重新布局,在每个楼层都设立一个收费窗口;新开设了治疗饮食、病员饮食等服务;定期组织专家前义诊,对青年医务人员进行传、帮、带,缓解病员找专家看病难的矛盾;努力降低门诊病人费用,将出台门诊病人处方最高限额措施;落实便民措施30多项,及时解决病员就诊中的疑问和困难,受到了病员的好评。

医院在市综治委和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四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把普法和综合治理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法治xx、平安xx、和谐xx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2]

第2篇

一是健全学法机制,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五年来,我们坚持周五学法日制度,以严格的请销假制度,保障参学率;坚持了检察官任职资格考试制,把良好法律成绩作为是否具备检察官资格的基本条件;坚持了检察官任职考法制,通过法律考核及执法述职,决定法律职务的晋升。并且坚持了执法办案纪律定期考试制度,普及了股级以上干部的年度普法考核等。通过以上学法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了干警学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五年来,我们以"学历升级和技能提高"为切入点,先后投资10万余元,大力开展学历升级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目前40岁以下干警,有97.5%已达到本科学历,在读和已毕业研究生4人。在业务培训上,我们坚持“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内外互补”的原则,贴紧业务,制定《年度岗位培训计划》,广泛开展领导讲课、骨干授课、庭审旁听、案例研讨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网上交流等活动。同时外培人员都负有讲课任务,形成知识传输,扩大了培训面。如今年我们就由在读研究生和外出观摩学习人员讲课3次。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开设了网上中青年检察官论坛,积极提供了学法、研法载体,浓厚了学法、研法氛围。五年来,干警外出培训达50余人次,内部讲授法律课40多场次,进行各种法律知识比赛20余次,干警撰写法律研讨、案例通讯等文章500余篇,干警的整体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法制教育的广泛性。我们把普法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组成部分,组建宣讲团,结合检察职能的履行,大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首先,开展“法律大篷车”活动。采取巡回演讲、设桌咨询、播放录音、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结合控申举报宣传、民行、渎检受案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进村活动。五年来,以宣传车巡回乡镇的形式,普法100余场次,发放资料10余万份,为乡镇干部及两委成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20场次;在市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讲座20余场。如为提高公民依法维权能力,我们深入全市大部分农村,播放录音,大力宣传《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结合青少年维权岗建设,采取以案析法等形式,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均受到热烈欢迎。其次,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我们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普法的有力手段,在全市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24家,通过播放电视公益广告、树立大型广告牌、赠送“法律百宝箱”、开展法律讲座等形式,加强普法力度。如,我们连续两年与电业公司开展了法律知识互动竞赛;在**师范学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准国家公务员提前开展预防教育,开展检察长与市民对话,讲解法律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全民学法活动的开展。

二、依法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工作管理规范化

一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执法活动依法进行。五年来,我们着眼于执法的规范化建设,通过把改革经验制度化,创建新制度和把执法工作程序化等措施,不断增强制度的先进性、实效性和刚性。如根据介入引导侦查、普通程序简化审、诉前程序一体化等检察改革经验,建立相关制度8项;为解决自侦与刑检配合难、息访息诉压力大等问题,创建了侦诉一体化、处访联席会议等制度;根据刑诉法等法律规定,制定完善了11个部门工作规范。并把各科室工作职责和流程图全部上墙明示,使工作职责、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图三位一体,保障了执法工作的依法进行。

二是完善内务管理机制,着力提升规范化水平。我们把“文明、整洁、规范、有序”作为形象标准,相应建立了卫生、考勤、车辆、礼仪管理等10项内务管理制度,设立了车辆、人员流向监督牌、检察人员监督台、检容检视镜等,并随着规范化建设的深入,相继出台了以车辆定位、私人用车、物品定位、文明用语等为内容的管理新规定,先后有20余家单位前来参观学习。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制度的严格落实。我们把制度、督查和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考评机制。XX年,出台了涵盖队伍、业务两大类共七项内容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科室的全部职责及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细化、量化成分值,按月考核,年终累加,做为奖罚依据。XX年,又把考核进一步量化到干警,出台了《干警工作实绩考核办法》,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和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大大提高。

五年来,从制定制度、建立机制到生成理念,规范化建设循序推进,层次不断提高,先后编纂了包含67项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建立了工作运行、队伍管理、考核评价三大机制,形成了用心工作、追求细节完美的工作理念,基本实现了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先后两次在烟台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三、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保障各项法律的有效实施

一是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我们重拳出击,惩腐肃贪,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建立侦诉一体化、"跨局域、区域、领域"的办案机制和实施“抓系统和系统抓”等措施,提高了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96起,大要案72起,挽回经济损失810余万元。办案平均结案时间30天,案件侦结率、移诉率和案件的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先后在石油公司、山汽改挖出两个贪贿串案,立查案件11起;在教育系统查办4起校长受贿案,查办了5起公安人员和1起法官非法拘禁、等司法腐败案件。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我们从强化捕诉职能和化解涉法上访入手,力促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与公安、法院密切协作,采取介入引导侦查、限时办案、建立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等措施,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量,五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938起1317人,受理移诉案件1391起1796人,提起公诉1486起1795人。以控申科为中心,辐射各业务科室,构建息访网络,出台《进一步做好息访息诉工作的意见》,紧紧抓住领导管理、预防控制、定期督办、协调配合、应急处访等各环节,落实责任,明确考核,严格控制涉法上访。仅去年就圆满解决了5起涉检缠访多年的案件,将所有遗留的涉检上访案件全部处结。息访息诉的经验做法被市委分管书记肯定并加按语转发。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五年来,我们以依法治理行动为

契机,着力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在诉讼监督中,积极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和抗诉等工作。共立案监督81起,追捕追诉99人,抗诉成功2起刑事案件。其中于某被追捕和邢某被监督立案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宋某故意伤害案一审被判无罪,经抗诉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在民行检察监督中,共立案审查不服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88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64件,被烟台市院采纳24件,改判14件。在对监管场所活动监督中,共对XX年以来的41件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全面清查;依法纠正监管场所违法活动70余次,并查获一起留所服刑人员帮助在押人员串供案。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先后与公安、税务等8个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制定了《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与工商、文化局等4部门制定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细则》,积极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

四、强化执法办案监督,保障严格公正执法

一是三措并举,强化内部监督。首先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的规范机制。制定了安全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文明办案制、执法督查制等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公正执法。其次,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督查力度。全面推行一案三卡执法办案监督,以《权利告知卡》监督干警严格办案纪律,以《廉洁自律卡》监督干警廉洁办案,以《回访监督卡》查访干警违法违纪线索,从严惩处。严格实行年度执法检查制度,集中对全年办理的重大案件从实体到程序逐一检查,奖优罚劣。再次构筑集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3231”防控体系。防控干警违法办案行为的产生。

第3篇

同志们、同学们:

2011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实施的重要一年,为争取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学校召开了这次会议。今天会议的主题是:“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及经验,表彰“五五”普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校”。刚才,**副书记在“五五”普法工作总结中,全面、客观地总结了我校“五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和成效。

下面我就学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过去五年,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我校“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2006年以来,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评为**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2006年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全国先进单位”。这些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普法工作机构队伍、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调整、充实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院、系、部成立了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人为组长的普法工作小组;制定了《**民族学院关于在全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校制定或修订规划制度247个,并汇编成册。

我校通过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机构队伍、规划制度,建立了在纵向上,党、政、群每条线都有普法工作的骨干力量;在横向上,校、院两级都有普法工作的部门和专门的工作人员的普法工作网络,形成全方位工作格局,为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领导干部、教职员工、青年大学生学法用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普法学习是依法治校的基础工作。校党委每年都以工作要点的形式安排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国家“五五”普法精神的要求,将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每学年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职员工政治学习、学生素质教育中。学院制定有对各类学习检查、考核的办法,将学习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教职员工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除了从制度上保证经常性的学习外,我校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普法学习,切实保证法制学习正规化、制度化。首先是校党委中心学习组带头学法,作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的表率,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其次是校党委把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作为重点来组织,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再次是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院、系、部,把法律知识作为教职员工政治理论的内容,此外还参加如WTO知识考试,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竞赛等。最后是青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生学习时间除“政治理论课”教学外,还同班会,党、团活动等结合进行。

(三)普法工作阵地进一步健全发展,形成了普法工作的氛围

“五五”普法以来,学校加强阵地建设,逐步建成了“政治理论课”主阵地、教育阵地、文化阵地、舆论阵地、普法实践基地五个普法工作阵地。学校依托这些阵地,拓宽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渠道,在全校形成了普法工作氛围。其中,尤其是以“五五”普法共建基地、“三下乡”活动基地、“**民族学院青年法学会”、“**民族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法律顾问小组、教育法学研究所等为载体的完善的普法实践基地,增强了广大青年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将所学的知识技能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四)学用结合,普法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形式

“五五”普法以来,我校普法办,各院、系,各部门普法机构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开展各种普法活动,除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广告宣传、模拟法庭、参观考察、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图片展、演讲比赛、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外,还在普法工作中根据情况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如与**省羊艾监狱共建普法教育基地,监狱学员用失足经历,现身说法,警示当代大学生;青年大学生以青春朝气,感染和启示服刑学员,帮助他们改造。这种互动的方式对两个单位的普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学以致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五五”普法中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实际水平有显著提高。“五五”普法以来我校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将普法教育与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注重把普法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军事训练、校务公开等工作联系起来,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普法教育、解决问题。实践证明,这种联系学校工作,联系群众关心的问题,联系群众切身利益去学法用法的好方式效果明显。

二、准确把握“六五”普法精神实质,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部署抓好学校“六五”普法工作

《**民族学院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是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在总结我校“三五”、“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优异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的。《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我校“六五”普法期间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六五”普法工作步骤进行了阶段性的安排部署。《规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实际操作性。

学校各级普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实质,切实配合好学校普法办的工作,并抓好本院(系)、本单位、本部门的普法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学校改革发展,为学校迎评促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制环境,力争在“六五”普法中取得更为优异的成绩。

三、进一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几点要求

总结我校10年来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在“六五”普法中我们应扬长避短,发扬以前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力争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现就进一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员工和青年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第一,要进一步抓好校党委中心组带头学法用法。校党委中心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提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第二,要进一步抓好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要把抓好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列为学校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培训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带动各学院、系、部、中心、单位的普法工作,从而提高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依法治教、依法管理,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要进一步抓好教职员工的法制教育。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将教师学法用法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第四,要进一步抓好青年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根据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充分利用学校“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与学生就业、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继续创新“六五”普法工作的形式、方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作为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这些荣誉的获得肯定过去成绩的同时,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六五”普法中,我们应继续创新普法工作的形式、方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探索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应该寻求一些与学校情况相符合的,能够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学校特色、学校风格的,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在“六五”普法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三点:一是继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二是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三是致力于全面构建和谐校园;四是把普法教育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

(三)加强领导,把“六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学校普法办、各学院(系)普法小组要按照“六五”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每年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要做好年度普法工作总结,使普法工作有序展开。

二是要健全领导小组。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已作调整、充实。各院、系的普法领导小组也要根据人员和工作变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充实,并将名单上报校普法办。各级领导小组必须担负起相应的普法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责任。

三要保障工作条件。学校、各院(系)的普法机构都要在年度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同时,要保证普法工作机构队伍必备的工作条件。

四要建立激励机制。“六五”普法结束时,要像“五五”普法一样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该批评的要批评,该通报的要通报,实行责任追究。要把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的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

第4篇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部署,我院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新的普法工作体系,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在全院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为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领导重视,指导有力,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四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我院领导就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四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四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学院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学院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洪天任组长,副院长刘亚、党委副书记郑勇以及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包括保卫处、教务处、工会、团委、"两课"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其办事机构设在党委宣传部。各学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为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工作联络员,建立和施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党委宣传部根据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四五"普法规划,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能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

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学院划拨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专项经费,提供经费保障,用于订购普法宣传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今年订购的报刊杂志有:《法制日报》、《法律基础知识简明读本》、《法制教育学习资料》、《民主与法制》、《法学天地》等几十种,还订购了多套法制教育图片和音像资料,为宣传、学习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我院已投入30余万元,主要用于校园内重点部位安装报警探头及办公楼消防器材,努力加强法制工作的硬件建设。

二、抓住重点,带动一般,全面推动普法进程

在"四五"普法启动阶段,我们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以领导干部率先学法用法、青年学生知法守法来推动一般教职工的学法积极性。

领导干部是我院普法对象中的重中之重。为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我院将法律法规作为院、系两级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已为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购置了《"四五"普法群众读本》(城市版),并拟定了学习计划。我院还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观看《厦门特大走私案》等录像,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我院还要求每位中层以上干部坚持写学理论、学法笔记,并在适当场合进行交流,达到共同提高。

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年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同时,对广大教职工的普法教育也常抓不懈。除利用教职工平常的政治学习日学习法律法规外,我们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方面的带头作用,激励教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领导干部通过自己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学透一些,在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的法制教育中起到了传帮带作用。青年学生通过各种法律宣传活动,营炝搜胺傻牧己梅瘴В愦蠼讨肮げ斡牍勰Γ岣吡怂茄Хǖ男巳ぁ?

三、拓宽思路,形式多样,不断增强普法效果

我院在一年的普法实践中,不断拓宽思路,探索新方法,努力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与开展各种活动、讲座相结合。上半年,我院在全院四个校区广泛深入开展了"校园拒绝"宣传教育活动,各系分别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院团委组织万名学子签名活动、宣传部和各校区党委共推出四期宣传专栏,帮助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的本质;我院学生法制协会还专门邀请派出所所长、看守所所长和我院保卫处的领导为学生作法制教育报告;我院党委宣传部和保卫处联合组织近两千名学生参加淮安市青少年法律知识考试;组织三千余名学生观看淮海戏《粉祸》,充分认识吸毒的危害,开展校园拒绝活动;组织学生旁听公审,到体育馆参加淮安市严打整治宣判大会,接受法律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文艺汇演等活动,把法制教育寓教于乐;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我院还专门举行11·9"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演习活动;去年12月4日,是全国普法教育宣传教育日,淮安市人大等部门计30余位领导专门在我院召开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大家共同研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普法工作,对我们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去年12月27-28日,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检查小组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我们抓住这一契机,既营造了校园普法氛围,又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的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此外,我院还选派有关同志参加市普法骨干培训;为发挥我院人才的优势,选派法学硕士、副教授蒋大平参加淮安市普法教育巡回宣讲团,在淮安城乡传播法律知识。

四、建章立制,依法管理,积极推进依法治校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校已

第5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tn12”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按照“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增强校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省委党校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校委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做好“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工作,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普法活动方案>的通知》,对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结合校院实际,细化活动内容,明确任务分工,为校院“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为确保安全生产及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瞄准特殊节点,在“七一”前夕,副校长毛玉金与机关纪委书记、副校长胡亚玲牵头对校院综治暨平安建设、办公区及家属区安保、项目建设施工现场、锅炉房、泵站及文印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并对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治专题学习宣传。依托安全宣传“六进”工作,结合校院实际,通过悬挂标语,面向教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同时,各支部积极结合易发灾害事故风险防范、避险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依托“三会一课”,并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媒体平台广泛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知识开展学习,并通过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613温岭重大爆炸事故案例视频等,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氛围,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三、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普法活动方案,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工通过登录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链工宝APP等方式,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通过参加答题竞赛,在拓宽宣传教育渠道的同时,提高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抓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校院基建及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实际,校服务保障处联合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社会化服务团队、安保公司召开专门会议,面向施工队伍、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隐患排查、防灾避险等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并组织安全学习培训2次,消防知识培训活动1次,累计参训人员150人次,有效拓展深化了安全教育形式和内涵。

五、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安全生产月普法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校院实际,对行政、后勤服务保障及项目施工建设等工作中的人防、技防、物防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施工、消防、安保、用电、用气等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巡逻150余次,检查来访人员600余人次、车辆900余车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2次,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措施9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处;对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区域落实安全制度上墙,并积极开展常态化巡查;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规定及安全查验工作,确保学员教职工用餐安全。二是完善基础设备设施,加强演练。完成教学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库监控系统调试及教学综合楼消防工程项目初步验收。积极配合城西消防大队,完成对高层建筑实地勘测演练,并结合建党100周年演练开展校院安全维稳应急预案演练。

下一步,校院将继续加强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工作,不断促进校院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第6篇

2020 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对“七五”普法工作成果总结、验收关键之年。根据县普法办“七五”普法各年度工作要求,对“七五”普法期间所开展各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总结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检察工作有关落实要求。

二、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一是院党组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目标,把各科室普法工作明确列入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为保证“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科室根据市院和县普法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保障各项普法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围绕“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深入推进全体干警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加强全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班子和正式干警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干警参加宪法和法律法规测试。加大对新入职干警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中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力度。

四、高度重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七五”普法以来,我院共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4次,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和完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和明确各相应科室的普法责任和任务。坚持全员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融入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环节和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六、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通过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司法活动的教育引导功能,提高公众法治观念。 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纳入普法范畴,加强典型案例和法律解读,切实增强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七、重点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基层单位。一是送法进学校,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了“法律进学校、进课堂”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院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15场(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上法治课50余课时,受教育师生达800多人次。二是送法进农村,增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识。结合扶贫攻坚行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等,采取干部联点、扶贫济困、送法下乡等有利措施,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2016年以来,我院共面向农村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设立宣传台25个,悬挂横幅17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7(场)次。三是送法进企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绿色法治企业,为重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持续深化特色主题活动。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条例的宣传普及,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的宣传。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二是突出对扫黑除恶的法治宣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当前形势下涉黑涉恶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打击举措,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村霸”“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注重对妇女维权法律知识的宣传。依托“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从如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入手,通过“讲案例、讲法律”,把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6年以来,我院共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11场,宣讲对象约450人次。

第7篇

关键词:法制;宣传;依法;治校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属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培养适应区域社会及相关行业新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院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顶层设计,强化普法保障机制

1.健全普法组织机构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建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由院领导、党政办、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团委、人事处、经济贸易系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党政办。各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普法队伍。学院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汇报,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逐步完成普法工作任务。

2.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为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完成,学院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章立制,建立和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并把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学院制定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普法与依法治校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新阶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等。同时学院对普法工作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学习,并安排一些骨干成员外出进修与学习。每年定期对普法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晋升与年度考核指标。学院每年投入2万元作为普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用于订购法制教育书报,教材,编印宣传资料等。

3.明确普法工作责任

为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学院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学院党政办负责各种普法宣传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上级各种文件和精神的宣传和组织学习,负责各种宣传资料的编发。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团委、人事处、经济贸易系等部门负责各种制度的落实并及时总结汇报。这样形成了学院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齐心协作的普法局面。为督促各部门扎实稳妥有效开展普法工作,学院把各部门的普法工作与评优创优工作和年度考核挂钩。这样对普法工作起到了督促推进作用。

二、普治并举,夯实基础,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依法治校,学院从基础入手,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学院的各项重点工作中,努力提高日常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1.践行依法治学理念

为完善学院管理,做到依法治校,学院严格遵循《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来办学,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核心内容,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制定了《创新办学理念,育人为本,树立大学文化精神,为提高教学质量而奋斗》和《坚持办学方向、深化管理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等指导性文件,促进我校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h境,极大地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立符合学院的学生工作体制和机制

先后制定了《班级建设各项指标评比办法》《专职辅导员考评实施细则》《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实施办法》等,编印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汇编》,修订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手册》,进一步完善了“学院统一领导,学工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学生管理体制,形成了学院考核系、系考核辅导员和班级、辅导员和班级考核学生、学生评价学生工作的四位一体的学生工作考评制度,开展了学生工作综合先进单位评比、创建优秀班级等活动。重视学生制度,开展了学生网上对话,学生座谈会和领导信箱、领导接待日等活动。全院初步形成了“和谐平安、学风优良”的良好局面。

3.开辟“十个普法平台”,深化法制教育和成果

一是通过开辟法制宣传电子标语形式在各普法时间节点播出普法标语;二是通过政务公开系统公布公布学院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是通过校园小广场等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四是通过法制宣传栏进行法律知识普及;五是通过警务室常规工作推动师生守法;六是通过法律图书角吸引广大师生阅读学习法律知识;七是通过法律援助站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八是通过校园广播站开展法治精神宣传;九是通过社团“法学社”深入学生开展普法系列活动;十是通过“法律课堂”平台开展基础法治普及教育并纳入基本教学内容。利用这十个普法平台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充分开展普法教育,为推动校园法制化进程发挥了重要的宣传作用。

三、精心组织,拓宽渠道,创新普法教育形式

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学院组织好各个层面的学法活动,提升学院的整体法律素养,同时在普法教育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

1.学习党的重要理论,开展主题竞赛活动

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做到依法治校,努力将学院的工作运行纳入法制化轨道,学院党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和竞赛,如“党旗红.正青春”喜迎十系列竞赛活动,每年组织“青春中国梦”、“青春逐梦党旗红”党史知识竞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讲座,学习“两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以百姓之心,全民拒腐”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微型情景剧剧本征集大赛。通过一系列活动在全院营造成了普法、学法、守法和护法的浓厚氛围。

2.加强校地共建,创新“12.4”普法活动

学院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学院除了利用校内各类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每年还邀请属地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茶山派出所、司法局和工商局等单位来院开展“法制进校园”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同时,开展各种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和模拟法庭等活动,极大增强了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实践能力。每年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通过设立宣传站、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组织普法宣传员送法到班级等方式,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举办了法制教育讲座,极大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取得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3.邀请警界先进校园宣讲,发挥榜样人物力量

为传播正能量,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信念、坚守理想。学院定期邀请警界精英到校园开展“公安机关警界先进人物进校园”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展示公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宣讲生动感人,催人奋进。宣讲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向先进典型学习,树立崇高理想,传递社会正能量,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

四、综合治理,加强民生服务,法制与平安并行

1.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促进普法工作进程

为有效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院建立和健全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种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考核办法。学院已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建立了学院院、系、班级三级综治工作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各考核办法。同时,学院实行群防群治,充分利用校卫队、学生纠察队、宿委会、学生党建工作站等学生组织,严抓门卫管理和校园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严格各楼栋管理员责任,行保卫、学工、后勤和物业等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师生民生服务,依法依规保障师生权益

学院在校师生八千多人,学院管理逐步实现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套改,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水平。投入大量经费,大力改善教学和科研条件,积极安排教职工外出进修,提高业务能力和整体教学水平。学院将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在新生入学教育中集中学习,并进行考试,使学生能够充分地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学院将少数民族、外籍教师、贫困生、违纪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心理障碍学生等六类人群纳入重点关心群体。管理过程中突出“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依法进行帮扶管理,防止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促进学院整体环境的安全稳定,达到依法治校的效果。

第8篇

社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创建平安医院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我院法制化进程,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全院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行医的水平和能力,提高广大职工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努力实现由提高全院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律素质转变,努力实现医院各项事业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院的进程。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院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社会和谐进步和医院健康发展,服务于维护社会和医院稳定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把法制教育与为民务实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涉法问题。着眼于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把维护合法权益与遵守法律法规统一起来。

三、组织领导

为健全法制教育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科室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计划顺利进行,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科主任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我院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

四、宣传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切实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构建和谐平安医院。

1、深入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学习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增强医护人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3、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坚持反腐倡廉和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增强职工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4、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正确处理好学法与用法的关系。围绕医疗服务活动和医院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开展“六、五法制宣传”、“6.26”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内容、形式上不断创新,形成规模效应。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月)

组织医院职工认真学习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选出两名法律素质高的干部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院报,宣传栏等形式,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月)

规定每周二、四下午为法制教育宣传日,集中进行学习,学员要及时做好课堂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

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每月对普法工作进行自纠自查,发现不足,及时弥补,并与年底对整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科室工作的绩效评估联系起来。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医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普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

1、普法办公室、院办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落实情况的反馈。

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卫生技术人员法律法规以及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考核、实施督查及信息反馈。

3、专职法制教育培训人员负责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实施督查及信息反馈。

4、防疫科负责传染病防治宣传橱窗、专栏等宣传工作。

第9篇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考委,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县(市、区)人武部: 为切实做好我省2009年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0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09〕136号)、《印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政干〔2009〕1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生对象为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气质、强健的体魄、较强的吃苦精神,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

二、招生宣传

招生院校应通过建立院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考生、教师及考生家长介绍院校的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及分配原则等。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应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考生树立献身国防事业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确保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有足够的生源。

三、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招生填报志愿仍实行估分网上填报(6月14日至16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省高招办统一部署组织实施。考生填报志愿后,必须在6月17日前到当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进行政治考核登记。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通知考生6月23日上午到驻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写基本情况。考核组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经考核组组长签字后,于6月26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按合格、不合格分类登记(见附表四),上报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6月27日,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将政治考核情况按合格、不合格以县为单位分类汇总,与考生政治考核表一并送面试体检点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不合格和未经考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校和招收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院校不得录取。

五、面试和体格检查

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安排在6月24日至28日,采取划片集中的办法进行,全省设南昌、赣州两个面试体检点(详见附表三)。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萍乡、景德镇、鹰潭、新余市考生在南昌点参加面试体检;赣州、吉安市考生在赣州点参加面试体检。根据总部要求部署,结合面试、体格检查,进行相应的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招办统一部署,面试体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并对面试、体检负全责,各设区市招考办配合。面试体检点军分区(警备区)应抽调组织管理能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面试体检的组织工作。面试体检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面试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入面试体检现场。要科学设置面试场地和体检科室,建立正规的面试体检秩序,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考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进点面试体检,面试、体检表须贴扫描照片、条型码并加盖骑缝章。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通知要求,面试工作人员由总政治部指定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和面试体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选派人员组成,共同面试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招办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并由面试组负责人填写结论、签字。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组负责人还须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面试结论栏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合格者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面试人员要向考生说明原因。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招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作出最终结论。

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格检查。面试体检点应抽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格检查工作。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严禁从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医疗单位抽调。要组织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标准,准确认症,严格把关。要实行责任制,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生负全责,因体检把关不严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省高招办在公布录取分数线之前,将各类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体检最低控制分数线提前通知各设区市招考办;将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以院校为单位按设区市分类提供给省军招办;将条型码和扫描照片以县(市、区)为单位分类提供给各设区市招考办,由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发给考生。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参加面试体检考生,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体检。6月30日前,各面试体检点将考生面试体检结果与各设区市考生政治考核表汇总后,按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分指挥类合格和非指挥类合格上报省军招办。7月2日9时前,省军招办将合格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送省高招办,省高招办负责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不合格考生面试体检表由各面试体检点军分区(警备区)留存一年备查。

六、录取

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新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在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所填志愿,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从高分到低分,由省高招办按120%比例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缺额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分数进行录取。届时上线未录取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根据省高招办公布的缺额院校及专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其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非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数线投档或录取。

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户口所在地,其档案材料转到省高招办,按《关于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要求

军队院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是加强军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起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等工作;各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把好政治考核关;各级招生部门、中学要大力支持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招生工作,积极为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选拔输送高素质合格人才。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面试人员,6月23日17时前到省军区招生办报到,在省军区招生办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各面试体检点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预防知识,增强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设施和物资,确保遇有情况能够迅速启用。

参加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军校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面试体检工作人员按职责要求层层签定《面试体检工作责任书》。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省军区抽调干部、纪检人员组成招生监督组,配合总部招生巡视员进行全程督导;面试体检期间,每天随机抽选4-5名考生家长进面试体检点进行监督,新闻媒体经审批同意后可进入作相关报道;省军招办在全省聘请15名、各军分区(警备区)在驻地聘请5-7名社会监督员,对军队院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省军招办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0791-6881226。对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安排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 西 省 军 区 政治 部  江 西 省 公 安 厅 二九年五月三十日

面 试

体检点 面试体检点地址及前往方法 参加面试

体检设区市 面试体检

时间 报 到 时 间

及 地 点 承办单位 南

点 地 址:南昌警备区民兵训练基地(南昌市湾里区双码石模盘山南路86号)

前往方法:6月24日至6月28日,每天上午6:00—8:00在南昌八一大桥裕丰大厦北侧设立考生接待站,增开学生面试体检专线车。原则上考生到接待站统一乘专线车前往面试体检点。自行前往的考生可乘南昌市219路公交车(火车站至湾里区)到湾里区井冈山站。

家长及家属不得随同、不准进入面试体检点。 南昌市 6月24日 6月24日 8时前 南昌八

一大桥

裕丰大

厦北侧:

考生接

待站 南

区 抚州、景德镇市 6月25日 6月25日8时前 宜春、鹰潭市 6月26日 6月26日8时前 上饶、萍乡市 6月27日 6月27日8时前 九江、新余市 6月28日 6月28日8时前 赣

点 地 址:赣州军分区八一宾馆(赣州市大公路54号、市立医院对面)

前往方法:考生乘8路公交车到赣州市立医院站下车后,自行到赣州军分区八一宾馆一楼总服务台报到,由军分区统一组织面试体检。

家长及家属不得随同、不准进入面试体检点。 赣州市 6月24日 6月23日17时前 赣州

军分区八一

宾馆 赣

区 吉安市 6月25日 6月24日17时前

说明:

1、考生须在6月23日前到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后,再按上表时间安排、空腹到指定地点报到;

第10篇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除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4.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均可报考,身体健康,未婚。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5年8月31日)。

5.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强健的体魄,良好的气质和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

拟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应在6月25日前进行政治考核。高考结束后,考生到县(区)招生办指定地点领取《陕西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考生填写基本情况部分;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考查并出具考查意见;县(区)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查情况,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其中结论合格的考核表直接交考生本人;结论不合格的考核表由各县(区)人民武装部保管备查,并逐人登记、汇总上报至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由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汇总后上报省军区招生办。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各级招生办要加大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鼓励政审合格的考生积极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且成绩合格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军检。

三、志愿填报

军队院校及国防生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A段,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对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sneac.com)填报志愿。

四、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分市(区)集中进行。由省军区招生办和有关市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各市(区)考生参加面试军检的地点分别如下:

西安、铜川、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第四军医大学校直门诊部(西安市长乐西路169号);

宝鸡市:解放军第五三七医院(宝鸡市宝光路49号);

咸阳市: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渭南市:渭南市临渭区中医医院(渭南市老城街47号);

榆林市:榆林市北方医院(榆林市新建南路131号);

延安市:延安市人民医院(延安市七里铺街);

汉中市:汉中3201医院(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783号);

安康市: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育才路)。

面试、军检时间定于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本人条形码、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按时参加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工作人员由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人员组成。按照《陕西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附件2)规定的内容组织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如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面试合格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军检。军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主检医师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体格要求作出体检结论,签名负责。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分县(区)整理,7月3日前报送省军区。

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发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这些项目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军检工作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招办、省军区招生办和医疗机构各一人组成。

各面试、军检单位要充分认识面试、军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严格按照体检标准给出结论,对错检、漏检、结论错误等影响考生录取或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由省军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省军区负责解释。

五、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次A段,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1:1向招生院校投档,计划仍无法完成时,省招办会同省军区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sneac.com)公布缺额计划并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计划缺额1:1向招生院校投档。录取时省招办提供军检表等军队院校录取所需信息,各院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执行,不得低于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国防生录取分数线执行院校在普通本科对应专业所在批次的分数线,在陕无招生计划的,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执行。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招办对考生投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招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省军区招生办和省招办共同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将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试军检表于录取结束后一个月内前寄送招生院校。

第11篇

 

    2019年我单位的普法工作紧紧围绕“七五”普法工作目标内容,按照XXX统一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系列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法治建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保障

   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职责,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实施,将既定目标落到实处。办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将普法工作融入分管领域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年初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专人抓好普法工作,搞好人、才、物和经费保障,在信访接待大厅及其他窗口醒目地方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放置普法书刊杂志等,扎实深入地抓好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化进程。

二、注重宣传,确保效果

   结合部门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与信访工作相关的国务院《XX条例》和《XXXXX条例等。认真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法律八进”创建活动,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以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知识竞赛等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积极搞好普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单位2018年普法考试参加率达100%,合格率达100%,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提升效能

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依法办理信访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接访制度和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年初与法律顾问签订服务合同。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XXX事项,邀请法院等单位,一并研究解决办法,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办在普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在着的一些问题:由于文化程度等情况的参差不齐,使法治工作在推行工作中有一定的困难和障碍,职工学习不精,领悟不深。

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学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考核,促进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12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依法治区暨“四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2001至2003年度依法治区暨“四五”普法工作,明确今明两年工作任务,表彰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交流工作经验。参加会议的有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街道、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联络员,各社委会(村委会)主任,驻区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会议的议程有五项:第一项议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委副书记王付荣同志总结2001至2003年全区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工作,部署今明两年工作。第二项议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区人大副主任陆小平同志宣读表彰决定。第三项议程是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代表颁奖。第四项议程是经验交流。第五项议程请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淑琴同志讲话。最后,请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区委书记杨福明同志作重要讲话。

首先,请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委副书记王付荣同志总结2001至2003年全区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工作,部署今明两年工作。

第二项议程,请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区人大副主任陆小平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第三项议程,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代表颁奖。现在,请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请先进个人代表上台领奖。

第四项议程,经验交流。

首先请区法院王忠义院长发言;

请区工商分局洪夏宁局长发言;

请夫子庙街道工委周峰书记发言;

请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规部左涤湘书记发言;

请红花街道双桥新村党委陈文美书记发言。

第五项议程,请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淑琴同志提工作要求。

最后,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区委书记杨福明同志作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