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1 18:15: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作汇报会议纪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府办[20**]18号)和省财政厅、省监察局、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财行[20**]50号)要求,我市已于5月份对全市各镇区及各系统的统一着装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没有列入国务院批准的着装范围,却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委的要求着装的单位(包括扩大范围),具体有知识产权、物价执法、环保执法、司法公证、农业税征收、水政执法、劳动监察、交通执法、国土执法、林业执法、农业执法、屠宰管理等部门或类别;(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省批准统一了着装,且着装时间较长,在群众的心目中已形成了执法标志;(三)部分特殊行业或工作岗位需要有统一的着装,但很难判定是否与人民警察制式及标志相仿的服装,如: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的着装问题。结合全省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汇报会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我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参与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属各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本系统、本镇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部门、各镇区要相应成立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专人负责,各尽其责,把此项工作做好。
二、清理整顿范围
(一)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
(二)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人员。
(三)凡统一配发与国务院批准的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雷同的行业标志服或工作服的行业及人员,其中重点清理整顿社会面警服“三乱”现象即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等穿着“99”式警服或仿“99”式警服的现象。
三、整顿办法
(一)由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为主与重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对本系统、本镇区存在的违规着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社会面警服“三乱”现象整顿由市公安局负责。
(二)对于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在20**年8月31日前必须脱装。经自查自纠收回的制式服装、库存服装及帽徽、臂章、肩章、大沿帽等制式标志须于8月31日前,交市属各系统主管部门的整顿着装办事机构专人保管,由市级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予以封存,并按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销毁。
(三)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于9月3日前将自查自纠及处理结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连同《整顿统一着装情况统计表》报市财政局,同时抄送市纠风办。具体报送办法:凡属于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要求着装的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将本系统清理结果统一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纠风办;凡属于镇区有关部门要求着装的,以镇为单位将清理结果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及市纠风办。
(四)9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和镇区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