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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01 07:00: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

第1篇

随着国家对我市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这些项目的具体实施,有力地加快了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项目工程质量,是关系我市投资信誉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和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区对所有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严格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生态移民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二)义教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三)退耕还林(草)项目。

(四)人畜饮水项目。

(五)禁牧舍饲项目。

(六)沙源治理项目。

(七)其它涉农项目。

二、自查自纠有关要求

(一)主要从是否严格履行了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招投标、工程进度、成活率,工程是否按要求及时竣工并通过验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工程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原始会计凭证是否齐全,财务帐目是否清楚、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留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二)此次自查自纠,由旗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结合纠错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强化检查制约和纪律约束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2篇

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推动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 2021年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工作活动方案分解落实表》,依照方案落实表认真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

公司党委将《通知》及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列入2021年中心组学习之中,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学习。同时,安全环保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题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了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和危害,深化认识,为问题查摆打牢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情况

1.发现问题。本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主要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检查、及公司“四不两直”等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公司“四不两直”中发现,标识不清;库标线模糊不清等问题。公司领导多次强调要规范采购、存放、使用、处置全流程,各个环节均要做好台账管理, 但仍然还在“四不两直”中发现该问题,这说明现存在部分管理人员全安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应付了事走过场。主原因是责任心不强,工作自我要求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其次部分管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差,有规不遵,有章不循。其原因是规矩意识差,侥幸心理作祟。

2.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立即整改,一是对产成品库标线年久失修问题,马上安排作业人员及时标线,合规合理使用库房位置。二是制作标识牌,摆放至货物前方,做到标识规范。同时由公司纪委牵头,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四不两直”等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检查是否整改措施都落实到位,是否有问题反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点,纪委随时抽查。“回头看”结束纪委对问题部门的基层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执纪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车间加强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学习,要认清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和危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加强日常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利度。公司以此次整治工作为契机,纪委参与日常安全、环保督查工作,同时加大日常督查频次,由安全部每周在工作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督促各部门、车间基层干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第3篇

为促进重点流域九龙江段、韩江芦溪段、江安厚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流域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年以来实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着重对照文下达的流域综合整治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进行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设在县环保局)。

2、县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的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从本部门职责出发,对各乡镇(区)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

3、11月下旬,县将组织环保、监察等部门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县环保局汇总后起草自查情况报告,审核后于12月5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突出检点,精心组织专项监察

1、按照分级监察的原则,在12月上旬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检点内容:流域各乡镇(区)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辖区交界断面、入干流支流断面水质状况;县直各职能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区)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督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市监察局和县政府。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12月中旬市监察局对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2、在实施专项监察过程中,县监察局要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情况需要,在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2012年月日前,流域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3、2012年月15日前,县监察局要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市监察局及县政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任务落实

加强流域水环境整治,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是推进我县在更高起点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有力保障。流域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监察工作为契机,实事求是查清本辖区流域整治任务,认真查找问题,明确工作进度,按时上报各阶段监督检查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流域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监察中遇到的问题,不折不扣抓好自查自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监察机关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防止弄虚作假、走过场,对工作懈怠、严重不负责任甚至出现重大环境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4篇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劳社〔20__〕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安银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政府纠风办主任

刘建华 县审计局局长

骆恩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彭沛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梅雪峰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李顺科 人民银行__县支行副行长

杨登朝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马建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福兴 县财政局社会保险科科长

白光仙 县地方税务局规费科科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成 员:李明耀 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赵 勇 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杨春华 县劳动和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昌华 县审计局财政金融股股长

王华荣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冯迎华 人民银行__县支行监察室主任

联络员: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二)领导小

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__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

__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__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5篇

关键词:加强 内控体系 建设 思考

1. 前言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山公司”)是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特大型火力发电企业,目前是国内最大的燃机电厂,同时也是浙江电网的重要统调电厂和杭州市的主要保安电源。

半山公司始建于1959年,先后完成5次基建、扩建工程,目前总装机容量为268万千瓦,其中燃机一期3台,装机容量117万千瓦;燃机二期3台,装机容量124.5万千瓦;1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254.5万千瓦。

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50多年历史的发电企业,长期以来,重视企业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涵盖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各职能部门为加强内控管理,根据国家法规、上级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包括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并予以有效执行和不断完善。

前几年,国家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先后联合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根据国家五部委规定,依据上级公司要求和部署,公司自2011年以来,已连续开展了三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通过持续开展内控评价,发现缺陷,整改缺陷,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执行力,防控风险。

但从内控评价结果和公司内控现状看,公司内控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内控管理和内控监督的职责不具体、不明确,内控管理工作这一重要主体和重大环节基本处于缺失的状态,内控监督与评价的力量薄弱,相关人员对公司各业务流程和主要风险不熟悉、缺乏内控评价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公司无论在内控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上,还是在内控管理及评价监督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没有真正形成执行(各职能部门)、管理(日常管理部门)、监督(审计部门)“三道防线”。

为了提升公司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推进公司内控工作和风险管理工作,扭转内控管理的薄弱局面,2013年,公司对如何全面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管理和内控评价工作,理顺管理,如何提高部门的内控工作执行力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并向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在经过充分的研究和酝酿后,今年初成立了公司内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内控工作联络员机制,并明确了各机构和内控联络员职责,各机构和内控联络员从成立之日起,按照确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2. 内控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内控管理,公司内控管理委员会下设内控管理办公室,内控管理机构的成立,加强了内控管理工作,使内控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成立内控管理机构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明确具体职责。

立机构,订计划。公司形成内控管理坚强防线,实现关口前移防控风险。公司成立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内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内控管理办公室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着力推进实施。

抓倒查,定制度。公司建立“倒查”机制,按照内控评价标准对流程控制进行检查,对风险控制点进行梳理调整,对自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缺陷,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跟踪缺陷整改。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体系建设,公司对内控管理流程手册(2013版)进行全面修订,对照上级公司规章制度和实际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最终形成更具有实际操作指导意义的公司内控管理流程手册(2014版)。

重审核,强制度。今年以来,公司各部门已制订、修订内控制度32项,内控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深化内控制度审核,对每一项制定、修订的制度严格审核,为内控制度质量把好第一道关。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去年4月,内控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内控管理办法》,使公司内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建专栏,推培训。为增强广大员工的内控意识,及时了解公司内控工作情况,提高内控执行力,营造内控文化氛围,内控管理办公室和内控评价办公室在经过充分酝酿和精心策划后,在2014年3月份公司门户网站开辟了“内控建设”专栏,报道公司内控工作和风险管理动态,普及内控和风险管理知识。该专栏设置“制度建设”、“内控知识”、“内控信息”三大版块,涵盖了内控制度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内控和风险管理知识、内控工作开展情况等。同时,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推进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内控管理办公室于去年6月举办了风险评估实务培训,各部门负责人及内控联络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取得了实效。

3.内控评价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内控监督,公司内控管理委员会下设内控评价办公室,内控评价机构的成立,加强了内控评价工作和日常监督的力量,使内控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在成立内控评价机构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和内控评价监督工作,明确具体职责。

形成合力,持续评价。公司内控评价工作自2011年起,已连续开展了三年,形成常态化工作。2013年公司获得华电国际“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内控评价办公室成立后,由评价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牵头成立公司内控评价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编制内控评价方案,根据评价方案和采用抽样法等多种评价方法开展评价,查找内控缺陷,撰写评价报告,确保评价工作的质量和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抓整改,促进落实。抓整改、促提升,及时组织开展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内控评价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2014年以来,内控评价办公室先后于上半年和下半年部署缺陷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次检查结果均向公司领导层和各有关部门进行通报。通过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各部门缺陷整改工作,使各项缺陷能有效整改。

监督检查,强化内控。开展内控监督检查是内控评价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除开展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和每年开展内控自我评价,还适时组织开展内控监督检查。内控监督检查包括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去年8月份,组织内控评价人员对涉及内控评价范围的32个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及各项控制文档进行全面检查,查找缺陷。通过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促进各部门提高执行力,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4.内控工作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内控工作联络员机制,是公司推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内控工作联络员由各职能部门责任心强,业务精、善于管理的人员担任,其职责主要是参与和协助公司内控管理、内控评价、本部门内控制度制(修)订和内控自查自纠,对本部门内控制度执行和内控缺陷整改的监督等。

参加会议、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今年,内控联络员参加了内控评价办公室和内控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和风险评估培训,通过会议和培训,加深了解了内控联络员的职责、公司内控缺陷情况及整改情况,提高了对内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控自查自纠必要性的认识,了解公司内控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初步掌握了风险评估知识。从实践情况看,及时召开内控联络员会议和相关培训,通过学习、指导及部署工作,对于增强内控联络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内控联络员业务水平,加强内控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参与部门自查自纠,增强自查力度。今年6-7月,内控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年度内控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最大特点就是充分发挥本部门内控联络员的作用,具体参与部门内控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工作中,各部门内控联络员积极协助部门领导对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评价检查发现的缺陷整改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充分发挥了内控骨干作用。

第6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一】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规范对象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二、清理规范主要内容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三、自查自纠程序及内容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四、清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第7篇

三项检查“回头看”自查报告

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我局(分公司)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三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回头看”自查整改活动,现将有关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自查整改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了三项检查工作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局长(经理)为组长,副局长(纪检员)、副经理为副组长,监察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项目三项检查“回头看”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综合考核部、专卖监督管理科为责任部门具体抓好自查整改的日常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局和省市局行业整顿规范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三项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责任表”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为了开展好自查整改工作,我局(分公司)重点围绕2019年以来实施的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项目。认真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三项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责任表”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

重点针对1、有些制度未及时更新,个别制度没有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及时修订;2、个别项目的审批决策缺少环节;3、一些项目不按规定招标,应公开招标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4、个别项目存在拆分的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

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三、具体自查情况

1、工程投资项目

2019年以来我局(分公司)实施的工程投资项目: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

(1)工程投资项目决策:我局(分公司)成立了工程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工程投资进行研究决策,并定期在专销送联席会议上通报工程进度情况。

(2)项目过程管理:

立项:我局(分公司)经过行政会议研究,对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进行初步预算,并上报市局批复。经市局同意批复我局控制在8万以内建设此项工程。

招投标管理:我局(分公司)对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经过了由4家具备资质的建筑方参加的公开议标会议。

合同管理:合同内容与议标会议内容相对应,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并已报财务科备案,付款方式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在审计前未超过合同款的80%。

工程监理:我局(分公司)委派了监理,对工程投资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资金管理:我局(分公司)的工程投资预付建设工程款严格控制在实际投资额的80%以内。

竣工验收:我局(分公司)严格对工程进行了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齐全。该项工程竣工后于2019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了XX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审计,审定金额为58478.63元,严格控制在批复的金额以内。工程款的结算支付严格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及审计结果进行支付,最后并按合同要求收取了建设施工方1692元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痕迹管理:项目决策过程有会议记录,项目实施中的原始记录或单据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3)监督管理

我局(分公司)工程投资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督形式是成立了工程投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管理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过程的跟踪监管,核对有关的主要材料的资料,现场施工监管。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分公司)未发现工程投资项目的违规问题,档案整理规范。

2、物资采购项目

重点围绕2019年以来实施的的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梳理了一遍。(1)是看是否制度、规定内容有缺失。(2)是看新旧制度衔接是否严密。(3)是看质量检验、入库验收记录是否完整或是否缺失和完善制度。(4)将在建工程项目设备当作一般物资设备进行采购,未纳入工程项目实施整体采购。(5)同一类物资存在多批次分散采购,未作集中采购。通过对应以上情况,我局(分公司)物资采购自查领导小组自查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我局(分公司)2019年以来有1项物资采购项目。2019年1月24日采购桑塔纳小汽车一辆,单价10.58万元,挂牌0.9563万元,总金额为11.5363万元,物资采购决策依据为000053号预算申报审批表,决策过程民主公开并由我局(分公司)行政会议通过,实施过程符合管监一体化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到位符合程序。

通过自查“回头看”我局(分公司)未发现物资采购项目违规问题,档案整理规范。

3、广告促销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局及省、市局“广告促销”自查标准及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逐笔“广告促销”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自查“回头看”工作全面、彻底、不漏项、不缺项。

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我局(分公司)不存在责任表所列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开展好自查工作,我局(分公司)重点围绕2019年至今期间广告促销的项目提出、审批、广告商确定、合同签订、广告促销费用预算及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广告促销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理、同步监督是否到位等项目展开了认真的自查工作。

1、自查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

2、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通过认真的自查,我局(分公司)2019年至今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共有形象宣传一类,项目共二项,金额共计12112.71元。具体自查情况如下表:

从自查“回头看”的情况来看,我局(分公司)在“广告促销”的预算管理、立项审批、供应商管理、实施方式、实施程序、合同管理、效果评估、责任监督、促销品和营销宣传用烟管理、痕迹管理等环节都能按规定严格执行,未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的情况。

第8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职责分工

总的分工原则:企业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

1.城建科: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改,提交《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表》;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监管督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依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安全措施;配合城建执法大队对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燃气、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燃气、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各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企业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的工作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监督检查经营企业执行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燃气经营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4.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自查出的隐患迅速整改到位;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导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根据供气合同的约定,采取临时停止供气等强制措施。

三、检点

主要检查燃气企业和充装站点安全生产经营条件;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健全与落实情况;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救援机制落实情况;经理、站长及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情况;燃气设备、设施、储罐防泄、防爆安全措施和燃气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各项资证取得情况(企业资质证书、压力容器检测合格报告、消防审验合格意见书、防雷检测合格证、燃气充装证等)

四、组织实施

1.企业自查自改与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阶段(6月17日至8月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将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及时报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城建科;同时,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对企业检查整改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我局也将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隐患消除整改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2.安全检查督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管线设施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情况汇总(登记)表》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3.联合督查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整治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11家燃气经营企业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对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累查不改的,清除出燃气市场。

4.推行整改与标准化创建相结合阶段。全面回顾总结此次燃气专项整治情况,找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安全的燃气使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燃气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加大安检、巡检力度,及时处理燃气事故。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实战演练,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3.严格责任追究和事故上报制度。各企业要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事故处理力度,特别是对因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而引发的各类事故,要从严查处。

第9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依法治企及落实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精神

5月12日,国家电网公司依法治企暨落实整改专题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审计署电力建设项目审计调查结果和国家电网公司依法治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后期的整改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陈月明、总审计师欧阳胜英、审计部、发展部、财务部、物资部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单位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和整改办公室负责人共110多人参加了会议。陈月明副总经理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依法治企;二是认真整改,分析原因,结合单位实际,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方案;三是利用审计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基础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四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今年的审计。审计部许以作主任作了题为《深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依法治企成果》的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电力建设项目审计调查结果,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通报了各省公司依法治企整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并对进一步巩固依法从严治企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电网公司依法治企暨落实整改专题会议对于我公司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及落实整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和省公司一道,为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及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而不懈努力。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依法治企及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审计工作研讨会议精神,2008年6月份,公司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陕电审综[2008]2号),全面安排做好国家审计署对电网企业审计涉及七个方面问题的自查自纠,以及2007年公司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公司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积极整改。10月初,公司召开审计工作专题通报会,将内部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和2008年国家审计关注的八项重点进行通报。由公司总经部下发督办单,将审计整改和督办责任明确到职能部门,确保自查自纠和审计整改的落实。10月29日,公司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公司贾福清总经理和陈栋才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对2008年国家审计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要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进行整改,促进公司各项管理规范。

2、2009年1月,国家电网公司召开党政负责人会议,再次安排部署国家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以后,公司审计部结合审计提出问题,充分征求财务部、人事部、营销部等16个相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几次讨论修改、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下发了《陕西省电力公司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陕电审[2009]12号),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审计整改的具体事项及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将审计提出的问题,归纳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决策、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主多企业管理、内部控制五大类76项,逐项明确了审计整改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责任单位,切实将审计整改安排部署到位。

3、2009年4月份,公司审计部组成检查组,对咸阳供电局、安康供电局、安康水电厂、汉中供电局、宝鸡铁塔厂、宝鸡电力机械厂、宝鸡供电局、铜川供电局8家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分别听取各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解整改工作安排,抽查了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农电维管费收支、主业与多经产权关系和关联交易、价外资金收缴、电费呆坏账等事项的整改情况。经检查组查看整改资料和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已整改的问题均附有详细的凭证依据、文件说明和报告资料。检查组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使用用户工程结余资金购置资产,历史遗留多经欠主业资金,变电站、线路杆塔占地土地证取证不全等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对无计划购置车辆、大修计划下达较晚影响当年费用列支,电费及往来呆坏帐核销不及时等问题,与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反映,要求尽快协调解决。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基层单位都十分重视这次审计整改工作,做到了安排到位,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国家审计涉及到的部分问题各基层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当中,个别问题待省公司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后处理,审计整改任务在6月底以前能够基本完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在依法治企和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心存侥幸、畏难回避,自查整改不彻底。个别同志对外部审计检查未发现,或通过做工作未予公开揭示的问题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忽视对自查问题的整改,甚至存在抵触情绪。还有个别单位对待整改工作,不认真分析问题成因,作表面文章;不脚踏实地地改正问题,仍然抱着“摆平”的幻想。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和小团体的利益,认为已经“摆平”了,就不是问题。这不仅违背了依法从严治企的基本原则,而且也为将来留下重大潜在隐患。二是就事论事,穷于应付,防范措施不到位。对待整改,个别单位习惯于就事论事,不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特别是对于屡查屡犯,习惯性违规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把习惯型违规自誉为“打球”、“踩红线”的得意之举。有的单位整改的数字虽不小,可是没有触及管理本身,缺乏从根本上、源头上进行治理措施。还有个别单位把整改与日程经营作为“两张皮”处理,把整改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割裂出来,一边纠正以前出现的问题,同类问题还在陆续发生。三是强调客观,摆脱责任,问题解决不彻底。有的单位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深,解决不利。有的同志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缺乏责任感,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前任遗留的问题,自己没有责任,怕得罪人。解决问题缺乏力度,片面强调挽救、弥补措施。片面强调历史客观环境和政策因素,缺乏对及时响应政策调整的正确认识。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对依法从严治企的认识不高、措施不力;对转变电网发展方式和公司发展方式的认识不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处理不及时等。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区分主、客观原因,做到有的放矢,要全方位采取措施,为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保证整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完善措施,立足长效,推动依法治企及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依法治企、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是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公司前瞻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各项工作普遍迈上新台阶,公司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中,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决策、依法建章、依法行事、依法维权”的治企方针,正确把握依法治企的方向、节奏和力度,积极解决体制、机制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完善公司经营风险法律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努力建设信用意识强、管理制度严、公众形象好、经营业绩优、品牌美誉度高的守法诚信企业,公司呈现出了“科学发展、和谐服务”的良好局面。国家审计署对电网企业的审计,是对公司系统工作的全面检验,有利于总结工作,帮助我们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我们应更加注重依法依规,高度重视自查和整改,主动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强化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确保经得起各种检查、审计,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我们要充分认识依法治企和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以此推动公司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要结合审计署审计调查结果,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再接再厉,结合审计署审计调查结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审计署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改,积极落实审计署提出的各项建议。前一阶段整改未完事项,要抓紧进行落实,务必6月底前完成整改。整改结果6月15日前报送省公司。

(二)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质量。对于审计及其他内、外部检查提出的问题,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不留死角,确保整改的质量。需要纠正的问题,要不折不扣地予以纠正,坚决将整改落实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需要沟通和协调的问题,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整改政策不清或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司报告。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把整改落实工作引向深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近期公司总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对省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省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内外部审计、检查意见的督促与指导,切实将整改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整改过程中要注重各项业务管理审核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的第一道防线。对照审计署审计、监事会检查和公司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公司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的要求,对经营管理领域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消除控制流程中牵制、复核管理缺陷,确保依法规范运作。审计、监察、财务和法律等监督部门也要全面掌握外部检查揭示的问题,加强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和控制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第10篇

一、中药质量检查方案及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通知要求,制订中药质量检查方案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中药质量控制行为,提升中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水平,消除中药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中药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掺杂制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中药生产经营秩序。

(二)监督检点

1、重点单位:2013年以来抽验不合格的、有来信举报并查实的单位,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和兼营企业、医疗机构自制中药制剂等为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

2、重点环节:

a、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

b、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企业;

c、中医专科门诊;

3、重点项目:检查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的购入渠道以及供应商档案管理情况;购入合同和发票是否与实际购入量和使用量相符合;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供货凭证等是否齐全。

(三)职责分工

1、药品监管科负责医疗机构自制中药制剂的监督检查;

2、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和兼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自2013年3月20日起至4月30日止,各步骤相关要求如下: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4月1日)

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督促辖区中药经营和使用单位,强化法律意识及质量责任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组织中药经营和使用,确保中药质量。

各中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要对照药品管理相关法规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质量管理过程中的隐患。对于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质量隐患的品种,应主动停止销售和使用,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2、现场检查阶段(4月1日-4月27日)

组织对辖区重点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3、监督整改总结阶段(4月27日-4月28日)

检查结束后,组织被检查单位质量负责人召开会议,通报检查结果,并对问题较多、较严重的企业进行约谈,确保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关注当前中药生产经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警惕中药质量及安全隐患,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2、做好结合,注重长效。采用专项检查与跟踪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药品监管、稽查等环节要承担起各自责任,通过对中药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搞好记录,及时报告。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妥善保存相关档案资料。稽查办案和风险排查情况由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汇总,定期上报。

二、检查进度及下阶段计划

从2013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局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药店55家,批发企业1家,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单位27家,共抽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制剂18个品种已送市药检所检验。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注重与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相结合,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与药品抽验工作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继续对中药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按时保质高效地完成专项检查任务。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等法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省、市质监局安全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特种设备使用现场检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起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和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全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隐患整改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使特种设备的管理标准化、使用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县在用的机电类特种设备。重点是保证特种设备使用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同时通过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检查,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精心维护,正确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总结前期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万人培训工程”,对该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结合落实企业特种设备主体责任的要求,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为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健全管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同时,要结合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及节假日特种设备监察要求,加强对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修理、非法使用特种设备及举报投诉的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10日前,各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材料上报我局特设科,我局将组织对各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深化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隐患治理整改进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资金投入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期间,认真组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万人培训工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教育培训;通过告知或承诺等形式,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了解和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督促指导使用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建立使用单位主动排查隐患、主动消除隐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技术规范标准宣贯,指导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已颁布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已于4月1日起实施,省地方标准《在用简易臂架型起重机安全检验技术要求》也即将颁布实施,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技术规范、标准的学习,并对照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日常安全监察,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平时检查与节日检查、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要注重机电类特种设备,特别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过程、作业工具、作业环境及有关人员协调配合等的安全监察,分析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及预防措施,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抓到实处。要突出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保单位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和维保质量,保证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安全,严禁无证(挂靠)维保电梯,使用单位定期保养电梯。对监察中发现问题的,使用单位要列入隐患整治计划,限期整改,力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严厉打击“三非”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整治期间,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整合监察、稽查和检验的力量,重点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无证上岗现象。对投诉、举报的案件,检验、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组织查处;对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冶金起重机、简易升降机等,要严肃按有关规定处理,决不可姑息迁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使用单位要高度认识当前特种设备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对深化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主动深化隐患自查自纠;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做到有整改计划、有整改责任人、有安全监控措施、有应急救援预案,严防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对消极对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我局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隐患设备,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第12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利用更名揭牌之机,公开向涉药单位索取“赞助费”和礼品及潼关县工商局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这两起案件表面看是索取“赞助费”和礼品的问题,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但从本质上看,反映出一些部门在严格依法行政、执行政策规定、加强权力监督、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政风行风建设方面都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说明有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一些部门的领导法纪观念、廉洁从政意识淡薄,政风行风建设措施不够到位,执纪监督部门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不够有力。省纠风办要求各级执纪执法部门都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并对本地区本部门纠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回头望。我县虽然连续两年被市政府命名为纠风工作先进县,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近期不断有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我县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违规情况,诸如公路“三乱”现象反弹、违规越权执法现象抬头、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仍然存在等。结合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现就我县目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通报如下:

一是个别执法部门受利益驱动,严重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务,致使执法人员以罚款为目的,昼夜违规拦车检查,影响国道畅通。8月11日上午,一拉运早酥梨的外地司机向市纠风办反映被*县交警挡住罚款,后被县纠风办及时制止,造成较坏影响。

二是个别无权上路执法的单位违规上路查车、罚款,以罚代管,被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

三是城市管理部门违规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态度蛮横、语言粗暴;执罚不使用财政统一发票,使用空白收款收据罚款,更有甚者把一张收据分成两半罚款;部分工作人员衣着不整、无执法证,群众反响强烈。

四是有的医疗机构将科室的经济效益与个人收入挂钩,个人收入与药品销售挂钩,造成乱检查、乱收费,有的科室存在私自收费现象;个别医务人员既上班又开私人诊所,而且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极坏影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仍很突出。

五是个别学校仍存在乱收费和滥发教辅资料现象。

以上现象虽然发生在我县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和个别单位,但影响恶劣,严重影响我县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损害*县的对外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与我县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要求格格不入,为此,县纠风办要求:一是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针对上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县纠风办。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三要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及领导对纠风工作应负的责任。四是各执法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群众对话交流,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推动自身建设。五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披露、曝光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六要建立纠风工作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牢记责任,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以扎实的工作和规范的行为服务人民群众,努力推动全县政风行风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