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9 18:28: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稽查自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选案精准快查快审快执行
稽查工作效率稳步提升
推行“一准三快”工作制度,确保稽查工作效率稳步提升。“一准”就是选案精准。稽查局选案人员对我市纳税人综合财务信息、纳税情况、外部信息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收集、分类、分析、比对、处理,最大限度地发现存在问题和疑点,综合运用计算机选案、人工选案、人机结合选案的方法,科学、准确地选取出最具嫌疑的稽查对象,让稽查对象确定的精细化、科学化,杜绝了选案的随意性,提高了选案的准确性。
“三快”,即:快查、快审、快执行。快查,**市国税稽查局根据涉税案件的不同类别、税务稽查实施的不同内容和要求,由业务领导直接核定实施时限,确定的时限在确保能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尽量从紧,检查人员按核定的时限录入Ctais系统,并科学、紧密安排、快速组织检查实施,有效安排查账、立案审批、调查询问、取证、稽查报告制作等业务环节,按时限完成实施检查工作,除案情复杂,实施工作量大等特殊情况,一般不做延期,实施完结,立即送审,不拖延,减少实施与审理两个环节间的时间间隙;快审,**市国税稽查局在案件受理后马上进入审理,除案情复杂和重大案件,要求受理当日出具《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后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比要求的10日内审结压缩了审理时间;快执行,**市国税稽查局下达的税务处理文书要及时送达企业,除特殊情况,要求一般在文书出具的当日送达,减少在税务机关的滞留时间,了解当事人的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如期解缴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对被执行人未按期执行处理决定的,依照《征管法》相关规定立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保证税务处理决定得以尽快执行,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课处的罚款要尽快组织入库,当月审结的稽查案件,无特殊情况,在当月实现入库,不过月。
推行“一准、三快”工作法以来,**市国税稽查局所属各单位查实率都有了较大提高,缩短了业务周期,检查户数、查补税款、入库税款均有较大增幅,在保证稽查工作质量前提下,有效工作效率稳步提升。截止6月底,部门共检查各类纳税人户,其中有问题户,选案准确率达到%,查处100万元以上的重大涉税案件起。查补入库税款万元,罚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
企业自环节堵塞漏洞
强化企业纳税的意识
**市国税稽查局为做好企业自查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要求,以企业自查为重要环节,堵塞漏洞,使企业自查工作收到良好效果,进一步强化企业纳税的意识。
首先稽查局制定和规范了企业自查工作程序,所有企业自查均按照集体召开自查动员会、下达自查通知书、印发自查提纲、自查报告表、签收回证、集中或入户辅导、政策解答、上报汇总、数据分析、资料归档等工作环节有序开展,抓紧抓好。
二是稽查局搞好与地税部门的协作。在中投、中外运和五大集团的专项检查项目上,为使专项检查取得良好成效,国税稽查局与地税稽查局于4月14日、24日联合召开企业自查告知会,国司和中外运公司所属的4家企业、五大企业集团涉唐的10家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局的检查通知精神,并向每一户到会企业送达了查前告知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国税稽查局领导重视。在大型商贸企业的自查动员会上,**市主管稽查工作的总会计师赵西铎同志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也都非常重视企业自查工作,大部分县(市)区主管领导都亲自参加自查动员会议,有的县区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市局统一安排的专项检查项目企业自查工作会议。
(一)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管理功能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包括将企业集团税务内控制度体系中涉及的操作流程、税务风险点、应对策略整理、分类、维护到系统之中,建立可编辑、可调用的税务风险点识别库及管控措施库。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将重大涉税事项税务风险控制流程纳入系统,即税务部门人员获知重大业务事项发生后,将重大业务事项及相关资料维护纳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事项类别、性质,调用税务风险点识别及管控措施库信息进行分析,或聘请外部税务咨询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税务部门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最终确定发表的税务意见反馈给决策部门。税务管理系统需通过流程管理工具和文档管理系统固化企业集团内部税务检查业务流程,包括集团总部通过系统自查、抽查通知;上下级单位之间通过系统通报工作进度、交流相关问题;自查、抽查结束后,相关人员将自查报告、检查报告、整改报告等结论性质文档上传存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应对外部税务机关检查业务流程,要求成员企业在发生税务机关检查事项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向上级单位报告相关检查内容;上级单位可通过系统掌握、跟进成员企业外部税务机关检查的办理进度,提出指导意见;外部税务机关检查事项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将相关结论性文档上传存档。
(二)集团纳税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按行政区划、业务板块、成员企业、税费种类、税款属期等多维度统计、查询应交税费、实缴税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应实现查询条件可任意组合,逐层细化和深化统计分析;应通过权限控制,实现层级管理,即每一成员企业均可查询、统计本级及所属下级企业纳税数据。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基于财务预算或业务预算实现对成员企业及其下级单位未来期间的税费预测;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建立纳税指标评估体系,快速计算、评估各成员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税负变动弹性指标等纳税评估指标数值,与行业平均值、管理经验值比较并提示预警信息;系统应实现基于税费数据和辅助的财务数据,自动生成集团税务管理报表;应实现按预先制定的模版或管理口径生成不同层级成员企业的税务工作报告,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信息。
(三)税务交流共享平台功能
税务管理系统应实现为集团总部向成员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单向或互动平台;应实现集团总部通过系统向各层级成员企业最新税收法规、内部税务刊物等;应将年度、季度、月度相对固定的工作事项制成税务工作日历自动提醒相关人员。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自动归档功能和手工上传归档功能,用户可按权限查询、调阅本级及下级单位的档案资料。除全税种纳税申报资料自动归档外,应根据需要将系统外涉税文档扫描上传到系统,实现日常涉税文档的电子化分类管理。
二、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围绕集团税务管理的目标
尽管企业集团税务管理的内容繁多,通常包括集团税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税收法规研究及税收优惠政策争取、成员企业纳税申报管理、税务筹划和税务咨询服务、重大涉税业务管理、内部税务检查和税务审计的组织管理、外部税务稽查的协调和应对、对成员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等,但其目标与集团内单体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一致,即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税收成本。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围绕集团税务管理目标这条主线,凡是对控制税务风险或降低税收成本作用显著的税务管理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就必须尽量纳入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予以固化;反之,则可以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暂时将需求予以搁置。
(二)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制定正确的实施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