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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业调查报告

时间:2022-04-28 12:15:00

美业调查报告

第1篇

当太多太多创业的名人佳绩出现在眼前,身处象牙塔的学子不愿在一旁观望。他们走出书本和课堂,梦想着建造一个商业帝国。而作为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创新程度。

虽然成功是难以复制的,财富与经验也不是唾手可得,但我们必须看到,如果没有那些新鲜的思维火花,没有在车库里的学生创业者,也就没有微软、惠普等世界着名的高科技公司。不仅是在被视为创业梦土的美国,在发展中的中国,创业这个词也在激励大学校园里许多热切追求理想的人们。

“这已经是我的第二次创业了。”

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的冯锡平在XX年拿到博士学位后,并没有加入熙熙攘攘的就业大潮,从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开始就着手创业的他,毕业之后很自然地选择了自主创业。“我们研制出的产品年内就可以问世,并正式投入试用阶段。”他的表情里没有太多的兴奋,只是淡淡的欣慰。

的确,失败过一次的冯锡平深知平和的心态和创业的激情并不相悖。他甚至可以给记者梳理出中国大学生创业所经历过的那些充满躁动的高潮期及其后趋于务实的阶段,因为他和他的伙伴们一直在其间经历着、观察着。“我的结论是,中国还没有一个好的适合大学生的创业

环境,”冯锡平的口气里充满了忧虑。

创业究竟有多热

比尔盖茨创造了微软帝国,也创造了学生创业的神话。上世纪90年代末,全球性的学生创业热潮开始登陆中国。

1998年5月,清华大学举行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1999年3月,清华大学学生科技创业者举办了第二届创业大赛,这次大赛诞生了“易得方舟”、“视美乐”等学生公司。

在1998到XX年间,许多学生创业者投身到了网络产业中,并经历了一次泡沫破灭的洗礼。在那之后,大学生创业进入相对平稳的状态。

XX年,前程无忧网展开了一项关于大学生创业的调查,调查报告的首题为:“你是否有创业的冲动?”最终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4%的大学生选择了“没有”一项。由此可见,创业的概念已在大学生的心里普及。

在当今中国的教育体制下,自主创业的“热”是有原因的。一方面,它可以增强大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另一方面,不论是在公共话语空间还是在高校内部,“就业难”都是不可回避的话题,创业成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一个比较现实的选择。现代大学生创业,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获取财富,而且融入了更多的作为社会人应承担的责任。

创业的中美差异

第2篇

一个能够迅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设计促使他们在脑海中立即反映出“我必须得到它”的想法,这就是他们迫不及待地购买一件产品最主要的原因,产品设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美国工业设计协会(idsa)汇编了美国当代的设计发展趋势报告,将我们购买的一些产品中所蕴含的不断发展的设计创新和设计思维呈现给大家。

报告中涉及了设计师收集数据过程中比较先进的程序与方法,正是这些最新的设计手段使设计师得到了创意的灵感从而设计出横扫市场的产品,你可能会非常的好奇——设计师经过什么样的步骤成为心灵的捕手,捕捉到消费者心灵深处潜在的需求呢?他们如何设计出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高科技信息产品?

纵观当今产品设计的各种门类,最热门并引起大家强烈关注的发生在医学产品领域,这些产品将功能性、易用性和美观性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另外一个明显的趋势发生在我们的厨房当中,现代主义设计思想重新占领了厨具设计领域,并且将产品可用性和消费者对产品的审美需求合而为一;在我们一向归类为只能因袭传统、不易改良和创新的产品中,设计也实现了爆炸性的突破,比如宠物用具,电热毯和电涌保护器,这些设计为匆匆忙忙的现代家庭解决了经常碰到的麻烦;还有一些新的设计趋势,比如新材料应用、新的成型技术等等尚在检验阶段。设计在线。中国

2医疗产品设计领域:美观与功能性打破了原有的产品形态并且彻底革新了传统的、极少变化的医疗产品,这将是近年来最炙手可热的产品设计领域。WWW.133229.Com

2.1handsfreecommunications:

趋势:无线电子产品将迅速普及开来,他们的共同特征是都配备了小的令人难以想像的内部电子运行系统。

当技术限制问题解决以后,人们开始热衷于将产品设计作为首要的因素去开辟新的天地,而产品本身则变成了一种个性表达的工具,不管对于专业人士还是非专业人士都是如此。handsfreecommunications结合了最新的蓝牙技术,看看它那新颖的扩音装置和麦克风,淡黄色的安全镜片,如此完美流畅的造型难道不令你怦然心动?更重要的是通过内部微型电子元器件的无形运作,眼镜的功能得以提升,外科医生带上它给病人施以手术,是病人的福音。当然,它也提供了熟悉的免持通话功能。

2.2gyrusdiego

设计在线。中国趋势:新的医疗产品设计甚至能够优化医疗程序,使病人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更加快速的医治和恢复。

动力解剖刀gyrusdiego于2002年9月投放市场,是个电动的组织解剖器,用于全麻状态下病人的耳、鼻和喉手术。我们知道,在美国,有三千三百万的人遭受着慢性窦炎的折磨,每年大约要做三十万例的窦炎手术。该产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师与耳鼻喉科的医生通力合作,直接让外科医生参与了设计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和细节,从概念的深入到新产品的测试,直至最终的工程实施阶段,新产品不管是病人还是医生都很满意。对病人来说,这个工具使医疗的过程更加快捷从而有效减少了麻醉状态的时间,同时可以让外科手术的伤口达到最小化,使身体可以更快的回复到正常的状态,从事正常的活动。而对于耳鼻喉科的医生来说,360度任意旋转的磨锥和电动手柄使手指可以更加精确和舒服的进行自如的操作。与手术刀相联的杂物吸取装置可以有效防止因为堵塞造成的手术时间延迟,也使手术过程更加清洁和易于消毒。

3kitchenmakeovers:厨具产品——从现代主义到聪明的小家伙

3.1sunbeamkitchenapplianceproductline(快乐厨具系列产品)

趋势:现代主义风格重新回到厨房,它符合了人们在厨房中的情感诉求毕加索说:艺术没有创新,只有轮回。不管他是否正确,快乐厨具系列产品说明了现代主义风格仍然没有过时,看,它又咆哮着回到了我们的厨房里面。这些很有价值的系列产品将设计作为突破点,在一个价格已经很高,而且被反复进行设计研发的饱和市场中引发新一轮的竞争。

简单的说,这些厨具表面看来不过是一些几何形状的简单堆积,但是,隐藏在这些系列产品后面的情感因素才是这套产品与众不同的魅力所在。

3.2copco "smart gadget" kitchen line(聪明的小家伙系列厨具)

趋势:厨房用具出现新的创意良机,越来越多的忠实于传统面貌的厨具为了更好的功能性和易用性而被重新设计。

copco "smart gadget" kitchen line的设计恰如其分的回应了对未来厨具的需求:使用、清理过程更加舒适,更加安全、更加轻松。这套系列厨具包含六个产品:一个旋转式的乳酪搅拌器,迷你型的意大利干酪摩擦器,盒式的搅拌器,大蒜积压器,手动刀具和一个罐头启瓶器,要知道,那些狂热的厨房爱好者对于厨具的要求是十分苛刻的,这套面向未来的系列产品符合他们在审美观、功能性以及易用性方面的追求。

4 流行和美观:与我们朝夕相处的生活用具因设计而拥有了生命

4.1 pet fulfillment products宠物满意的产品

趋势:现在,宠物的主人可以让家里有点宠物似的装修风格了设计在线。中国经过40年代的发展历史,现在,宠物产品在功能和美学上面出现了一些改革和创新,一些设计公司正在为宠物的主人提供全新的创意产品以满足宠物的需求,这些公司清醒的意识到两个不同的产品使用者——宠物和他们的主人,他们设计的产品的的确确让“二者”都非常满意,主人可以用它轻易地从很大的容器中盛出宠物的食物;加高的碗沿可以防止宠物在吃饭过程中将食物拱出。从美学观点上看来,这套产品打破了功利主义设计的模式并创造了一种新的美学风格——产品对于家庭内部情况反映的趋势。

4.2 logitech's line of mobile headsets(逻技的运动型耳机)

趋势:技术变得时尚而前卫,产品从追求功能转移到追求生活方式许许多多的技术正在飞速发展,他们变得更加的稳定,而这些技术应用的重点也从追求事物本身的功能转变为让其更加适合我们的生活方式,逻技时尚运动型耳机将提供给我们最为先进的声音技术,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件美妙的产品?这么说吧,就像我们穿上了一双正合脚的运动鞋,同时在腕上又带上一支时尚的手表,两全其美!现在,我们可以根据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诉求对技术进行选择了!设计在线。中国

5 真正的解决方案:设计解决了家庭生活的许多问题,从错过一顿早餐到一条舒适温暖的电热毯

5.1 drink n' crunch(即饮即嚼的便携早餐)

趋势:为大众设计的原则与功能性的结合满足了忙忙碌碌的现代家庭对于21世纪每时每刻都在忙忙碌碌的人们而言,再也不用坐在早餐桌前耽误时间了,也不用因为错过一顿丰盛的早餐而一天都无精打采,设计师将一顿丰盛的早餐体验转化为一种全新的即饮即嚼式的便携式早餐。drink n' crunch设计成独一无二的用两个杯子包装,内杯用来装麦片粥,外杯用来装牛奶或开水等。麦片粥因此可以保持鲜脆。饮用时打开盖子,将鲜牛奶倒进外杯,将装麦片粥的内杯推回到原位。麦片粥和牛奶在进入到口内之前不会接触混合。麦片和牛奶是通过盖子上的饮用口进入嘴巴的。

这种即饮即嚼式杯子的设计适用范伟很广,为儿童和成年人提供了新鲜、安全、直觉式的,洁净的快乐体验。

5.2maiden mills polartec heat blanket(米尔电热毯)

趋势:在动荡不安的生存环境下,人们需要有慰籍感的产品有时,设计引领了消费者的观念,有时却恰恰相反——消费者的观念引领了设计。研究表明,自从“9?11”事件发生后,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的消费意识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国家和环境的不安全感,使人们更趋向于一种“蚕茧式”(cocooning)的生活方式,人们在家中休闲的时间比以往更多,也更加追求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米尔电热毯的设计正好符合消费者在安全感方面潜在的心理诉求。虽然只是一个为家庭设计的简单产品,但令人心灵深处感到无尽的安慰和慰籍感,该设计在一个正确的时间提供了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案,尤其是近几年正好出现少见的严冬。设计在线。中国

6 人机工程学:试试这把舒适的椅子

趋势:人机工程学是工业设计源源不断的创意之泉posturefit椅实现了办公室座椅人机工程学方面的重大突破,它可以根据高矮胖瘦不同人等的不同坐姿进行调整,无论什么样的坐姿,椅子都会贴合身体。使用者感觉十分的舒服,其中最值得推荐的是阿埃隆椅,这把椅子自诞生之日起获奖无数,这些技术已经成为该设计公司从2003年以来的一种特色,直至更远的将来。

6.2bluebird slot gaming machine(蓝鸟立式投币机)

趋势:人机工程学、美观、功能蓝鸟直立式投币机是设计师与企业通力合作的见证和结晶。经过重新设计后的机器,让该企业在投币机领域内处在一个非常有利的竞争地位。该设计涉及了美学,人机工程学和产品本身提供的服务三个层面的内容,美学方面的设计主要要承担以下内容:首先,该设计应该与众不同,它还得对女性使用者有更多的吸引力,另外,使用者和娱乐场所拥有者由于因袭传统、迷信和安全感而产生的对产品外形的要求,也是设计过程中考虑的重要因素。

谁都没有注意到在该产品的发展历史中,人机工程学方面产生过一次重大的失误,失误源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娱乐场所的经理人开始提供座位给使用者,造成的后果是投币机与座位都被固定了,这怎么会是失误呢?这不是让使用过程更加舒服了吗?恶果在于对娱乐场所的雇员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因为不管他们从机器中取出被装满了现金和铜币,还是维修保养机器的时候都必须遵循一套非常非常严格而近乎苛刻的程序,最终也造成了使用者的麻烦。设计在线。中国目前,将人机工程学作为设计中考虑的首要因素十分的流行,并形成了设计中的一种潮流,这种思潮彻底的改造了这些投币机。

7 设计研究:塑造下一代的产品

7.1设计过程中的调研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趋势:设计研究减少了产品的发展成本,同时,收集到了设计过程中必须的数据观测研究是设计调研的一个方面,图中所示为设计人员模拟救援中心接到紧急情况报警后,救援直升机飞往目的地的过程,并做了一次关于直升机门的观测调研。设计过程需要许多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有些产品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就是在前期的设计调研过程中采集了许多准确和丰富的用户使用信息,在此基础上最终产生了正确的甚至是突破性的设计,使产品的可用性得以提升并达到消费者的满意。就像紧急救援产品,这些产品的优点不在于救援人员怎么说,更重要的是使用过程中的表现。通过执行严格的科学的用户观察研究,设计师帮助产品制造商打开了设计改良与创新的大门,当捕捉到用户准确的需求并且该设计在成本的承受范围之内的时候,设计将会让产品的品质得到显著的提升。设计在线。中国

7.2电涌保护器

趋势:将设计调研用于提升和革新传统的守旧产品电涌保护器的设计代表了一种正在增长中的趋势,这种趋势是将设计调研作为产品设计过程中最本质最重要的设计基础。电涌保护器是一种已经被最为广泛研究过的产品门类,在这种条件下,为了叩开市场的大门,设计师和企业对目标用户群经过了长达四个月的国际调研,从产品的外形,特色以及功能方面精心进行了设计,这就是在当今竞争剧烈的市场里设计改良与创新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经过对电涌保护器的这样一个研究过程,设计出了我们闻所未闻的全新的产品横扫了市场。设计在线。中国

8 产品研发:新的沟通方式让所有人参与到设计当中

8.1 visual language toolkit

趋势:产品的成败取决于产品设计研发过程中的沟通

目前,设计公司逐渐发展出来一套视觉语言工具,这种语言工具与传统的书写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可以让产品研发机构和品牌的投资者在产品设计过程的开端就开始共同参与开发产品,每一个人都可以使用这种工具,包括设计师、工程师、制造商、市场人员、消费者、购买者和零售商,从而达成该品牌的发展方向。设计师与市场人员能够用栩栩如生的图像研讨得出理想中的品牌与该产品在市场真实销售情况之间的一个交集。设计在线。中国

8.2 新的成型技术

第3篇

广东美国商会日前了《中国广东和珠三角地区经济情况》报告,该报告是基于广东美国商会的“2006年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后得出的结果。报告指出,与上次调查相比,广东和珠三角地区的营商环境大为改善,该地区依然是外国公司投资选择的主要地区。

外资公司认为,中国对公司的监管问题,将会是其未来3年在珠三角发展遇到的最大挑战,他们将来自本地的竞争视为未来3年中的第二大挑战。

调查对象为美国商会会员及“广州跨国公司联谊会”的成员,问卷共抽样161人,涵盖中国广东和珠三角地区的各种外资企业。其中,49.4%来自美国企业,37.6%的被调查者所在公司/集团全球年收入超过5亿美元,31%的在华年利润超过5000万美元,49.7%的企业在华发展10年以上。

广东美国商会会长哈利・赛亚丁表示,该调查问卷由广东美国商会负责设计及准备,由翰威特公司负责于2006年1月9日到20日间实施调查。

受广东美国商会委托,翰威特公司将美国公司的数据与总体数据进行对比发现,美国公司数据所反映的情况与总体数据所反映的情况,并无很大不同。但翰威特同时发现,与被调查的其他公司相比,美国公司营业额比较大,雇员人数也相对较多。哈利・赛亚丁会长指出: “中国广东和珠三角地区的美资企业状况都非常好。”

据悉,这份调查报告将对美国商会会员、外国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外国商会及其在华机构、中国政府领导人、美国国会议员、外国政府领导人和世界上所有相关的企业领袖发放。

珠三角仍然是主要投资地

与上次调查相比,广东和珠三角地区的营商环境大为改善,该地区依然是外国公司投资选择的主要地区。虽然这些公司中的16.3%来中国还不到5年(2年到5年),8.5%还不到两年,但其中75.5%已开始赢利,8.6%预计从明年开始赢利,7.3%预计在两年内开始盈利。

调查报告指出,90%的外资公司对珠三角地区营商环境的描述是“好,可以接受”、“非常好”或者甚至是“优异”。几乎所有公司都反映,过去5年里中国政府的改革,对在华外资企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63.9%的外资企业认为包括珠江三角洲在内的投资环境有很大程度的改变。另外,78%以上的外资公司表示,他们未受到传媒所报道的珠三角地区劳动力短缺的影响。

大部分企业将增加投资

第4篇

至此,经过4年多的长期抗战,这场中国企业在美国法院状告美国美国商务部的官司以中国企业大胜而告终。

中国苹果汁突遇美倾销指控

1999年6月7日,美国树顶公司等5家苹果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方”)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几种未经冷冻的浓缩苹果汁展开反倾销调查,并征收51.69%到65.64%的反倾销税。

美国商务部发起调查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安德利)、陕西海升鲜果汁有限公司(海升)等12家中国生产/出口企业通过律师报名参加应诉。由于涉案企业众多,美国商务部决定实行抽样调查。8月17日,美国商务部决定抽取北方安德利、海升、东方、南南和陕西机械等5家企业作为强制调查对象。随后,美国商务部向这5家企业发放了全套问卷,并向其他企业发放了A卷。8月18日,湖滨和中鲁要求作为自愿应诉企业参加调查。美国商务部同意了它们的请求。

1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初步裁定结果,除了北方安德利获得零幅度之外,其余10家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85%至54.55%不等,而所有其他未应诉中国公司的倾销幅度则为应诉企业中的最高数――54.55%。

初裁结果公布后第二天,应诉企业对美国商务部初裁计算中存在的错误提出异议。美国商务部承认初裁在对所有企业计算方面存在错误。但是,根据美国商务部规则,初裁后只有出现显著的倾销幅度变化时才考虑予以纠正。1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公告更正初裁结果,湖滨的倾销幅度由54.55%降低为29.89%,其他企业则保持不变。

初裁公布之后,美国商务部开始最终阶段调查。2000年2至3月,美国商务部对安德利、海升、东方、南南、湖滨和中鲁等6家企业(陕西机械初裁后退出,在终裁中被作为不合作公司列入“所有其他中国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3月17日,美国商务部举行了听证会。

4月13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其最终裁定结果。随后,应诉企业和原告都对终裁中的计算提出异议。美国商务部经过审查后,于6月5日公布了修改后的最终结果。终裁除了北方安德利继续为零幅度外,其余9家企业(其中1家企业初裁后退出)获得9.96%至27.57%的倾销幅度,而所有其他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则为51.74%。

2000年5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五名参加投票的委员一致表决:被美国商务部裁定倾销的、从中国进口的未经冷冻的浓缩苹果汁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随后,美国商务部反倾销税令,要求美国海关对中国进口的未经冷冻的浓缩苹果汁征收反倾销税(北方安德利除外)。

除了北方安德利之外,其余9家中国应诉企业对美国商务部的裁决不服,随后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上诉。由此,一场中国企业对抗美国政府的国际官司开始了。

第一回合:中国苹果汁企业向国际贸易法院上诉

在向国际贸易法院中,烟台东方果汁有限公司等9家中国企业(原告)主要就替代国的选择、苹果的价格、煤的价格、销管费和间接制造费率等问题挑战美国美国商务部。

替代国

在初裁和终裁中,美国商务部坚持以印度作为替代国。根据美国商务部规则,选择替代国应当遵循:(1)经济发展水平与该非市场经济国家具有可比性;(2)是可比产品的重要生产国。原告认为,在本案调查期间美国商务部的存档记录无法证明印度是可比产品的“重要生产国”,因为其所依据的数据是方聘请的私人咨询员提交的《市场调查报告》,而且相关数据显示的也仅仅是印度的一家政府控制的浓缩苹果汁简易加工企业。

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所谓印度是浓缩苹果汁主要生产国的结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是没有事实依据。首先,美国商务部采用方提供的《市场调查报告》于法不符。根据美国的法律和判例,在面对类似《市场调查报告》之类的第二手信息时,美国商务部应当尽可能地验证其证明力。但是,美国商务部没有对方提交的《市场调查报告》足以证明印度是浓缩苹果汁重要生产国作出解释。相反,它只是采纳了方提交的材料,然后指责“应诉方没有提供足以使美国商务部否决该份调查报告的信息”。其次,美国商务部根据方提交的《市场调查报告》断定印度是浓缩苹果汁的重要生产国缺乏事实依据。最后,美国商务部认为印度生产企业HPMC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印度是浓缩苹果汁的重要生产国缺乏事实依据。因此,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得出的“印度是可比产品重要生产国”的结论既不符合法律,也缺乏证据支持。法院要求美国商务部重新作出裁决。

苹果的价格

法院接着审理苹果汁生产的最主要的原材料――榨汁苹果的替代价格争议。在初裁和终裁中,美国商务部根据HPMC实际支付的“市场价格”确定中国苹果的替代价格为2.25印度卢比/公斤。中方提出,即使以印度作为替代国,美国商务部采用印度的苹果价格作为替代价格也是不适当的,因为印度市场的苹果价格受“市场干预项目”的影响――印度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了给苹果种植业提供补贴,通过政府行为人为地提高了苹果的价格。

这一结论难以令人信服――负责审理此案的国际贸易法院法官里查德・K・伊顿(Richard K. Eaton)直截了当地表明他的态度。他认为,美国商务部似乎没有考虑到“市场干预项目”可能提高的正常价值会不利于原告。“市场干预项目”确定的是榨汁苹果的最低价格为2.25印度卢比/公斤。确实,美国商务部在本案中解释了它主要关注的是“降低生产商的价格造成其价格不再反映公平市场价值的补贴”。据此,美国商务部的目的是寻求因为补贴降低了的价格数据,而不包括因为补贴提高了的价格数据。由于美国商务部的解释既没有“在认定的事实和作出的判断之间建立合理的联系”,又没有证明其据此所确定的倾销幅度“尽可能的准确”,因此,该结论既缺乏事实依据,又与法律不符。

至于美国商务部所谓2.25印度卢比/公斤“不是苹果种植者收到的‘市场干预项目’价格”,而是印度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实际支付的价格的说法,伊顿法官认为缺乏事实根据。相关证据显示,美国商务部据以确定榨汁苹果替代价格的HPMC是一家政府控制企业,负责通过以补贴价格购买苹果来执行“市场干预项目”。而且,HPMC从来没有赢利过,其长期亏损也是依靠地方政府机构贷款才能支撑。因此,HPMC的行为算不上市场主导行为。HPMC自己也承认,每年亏损的原因包括“市场干预项目是公司的主营活动”,而“以每公斤2.25卢比的高价收购苹果使得浓缩苹果汁的成本上升,公司也就难以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事实上,仅仅这一点就造成公司过去四年亏损4610万卢比。”因此,该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格是否为市场价格也就存在疑问。

煤的价格

作为原告的中国企业挑战美国商务部另一个关键问题是煤的替代价格。在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拒绝采用印度国内市场上煤的价格,而是根据印度《统计月报》上的进口煤价格作为替代价格。对此,原告提出异议。原告认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印度国内的煤价格不准确或者扭曲。相反,事实表明进口价格对于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是不现实的,因为它们没有必要采购更高价格的进口煤。”美国商务部则辩称,它选择《统计月报》上的进口煤价格是公正的,因为“该信息与调查期间最为接近”。

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没有解释进口煤价格最能反映印度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在调查期间内使用的煤的成本。美国商务部声称其采用的价格与调查期间“最为接近”,而且并非“异常或者不可信”,但是这些事实并不能得出结论――此类数据正确反映印度国内生产企业在调查期间内支付的价格。美国商务部也没有解释采用这些――似乎更高的价格是确定印度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的实际成本的最佳可获得信息。

因此,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关于进口煤价格是“最佳可获得信息”的结论缺乏证据支持。

在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采用1997年1月《印度储备银行公报》中大量企业1992-93年财务数据来确定中国调查企业的销售管理费用和间接制造费率。原告认为,既然方已经向美国商务部提供了印度最大的已知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MPMC的1998-99年度审计财务报表,而且美国商务部也部分采用了该公司报表中的信息,那么,美国商务部不采用该报表中的数据确定销管费和间接制造费率,而是选择6年以前的许多非关联产业的财务报表数据,显然缺乏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

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舍弃HPMC的财务报表却采用印度储备银行的数据确定销管费用和间接制造费率的做法与本案事实相违背。为此,法院要求美国商务部重新审理。

第二回合:美国商务部重新裁定

根据国际贸易法院的发回重审令,美国商务部重新考虑替代国的选择等问题。

替代国

根据国际贸易法院的重审令,美国商务部更为仔细地重新审查了调查存档证据。美国商务部承认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印度是浓缩苹果汁的重要生产国的结论。美国商务部调查了联合国粮农组织网站数据库,确定了世界浓缩苹果汁净出口占前10位的国家,发现印度并不在其中。相反,数据显示1998年印度是浓缩苹果汁净进口国。据此,美国商务部要求利害关系方就替代国的选择问题发表评论和提供证据。

中国企业要求美国商务部以土耳其作为替代国。原告认为,本案存档记录已经证明土耳其是浓缩苹果汁的重要生产国,美国商务部收集的信息也证明土耳其在10个浓缩苹果汁净出口国中位列第三。而且,原告在调查期间提交的土耳其信息完全可以作为美国商务部裁定的依据;方则建议美国商务部以波兰作为替代国。

考虑相关证据和利害关系方的意见后,美国商务部决定以土耳其作为替代国。首先,美国商务部考虑了所有国家的意见,认为尽管波兰净出口量超过土耳其,但是二者都是前10名之列。其次,尽管土耳其并不是美国商务部认定的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可比性的国家之一,但与波兰相比,土耳其的人均GNP与中国更为接近。第三,从数据的可利用性角度考察,美国商务部也认为选择土耳其更为恰当。

国内煤的价格

在最终裁定中,美国商务部选择进口煤价格作为替代价格,因为该价格在时间上比原告提供的印度国内煤价格更接近调查期间。在重新裁定时,美国商务部仍然坚持在选择替代国价格时时间上具有同期性是一个重要的标准。美国商务部重新审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进口统计数据和原告提供的印度国内数据都在调查期间之前。而且,没有证据表明印度国内价格存在扭曲。因此,美国商务部同意采用印度国内煤的价格作为替代价格。

HPMC的财务资料

法院要求美国商务部要么采用HPMC的财务资料重新计算正常价值,要么解释其没有这么做的理由。由于美国商务部决定采用土耳其公司的信息确定间接制造费用、销售管理费用和利润率,因此这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根据以上裁定,美国商务部重新计算了原告的倾销幅度,东方等5家强制调查或者自愿调查企业都获得零税率,但是福安等4家合作公司(指参加应诉但是没有被美国商务部抽中,也没有申请自愿参加调查的企业)的倾销幅度却由14.88%提高到28.33%,其余未应诉公司的税率则保持不变。

第三回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再审

美国商务部重新裁定尽管已经纠正了其大部分错误做法,由此确定5家强制调查或自愿调查企业的倾销幅度为零,但另一方面,美国商务部又大幅提高了福安等4家应诉但是没有被美国商务部抽中作为强制调查对象企业的倾销幅度。对此,原告表示不服,再次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讼。

鉴于重新裁定中所有全面调查企业的倾销幅度都成为零幅度,因此,美国商务部认为有必要采用一种新的方法确定这4家企业的倾销幅度。

美国商务部根据零幅度和51.74%加权平均计算出这4家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8.33%。

中方反对美国商务部重新计算其余4家合作公司倾销幅度的方法。中方认为,尽管美国商务部在非市场经济国家案件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采用新的方法,但是正如上诉法院所要求的,“问题关键在于美国商务部所采用的方法是否是根据最佳可获得事实,是否尽可能准确地裁定倾销幅度。”显然,美国商务部的所谓新方法使合作公司不能得到尽可能准确的倾销幅度。而且,在所有其他公司的倾销幅度都降为零的情况下,这几家合作公司的倾销幅度却翻了一倍,这让人难以理解。

美国商务部坚持认为其在重裁中采用的计算合作公司的倾销幅度的方法是适当的。美国商务部辩称,法律规定了计算没有被抽中企业的倾销幅度的两种方法,而重审导致这4家企业的倾销幅度的上升则是美国商务部遵照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和法律规定的结果。

里查德・K・伊顿再次驳斥了美国商务部认为新的计算方法适当的辩解。首先,证据显示这4家合作公司全面和完整地遵守了美国商务部提供信息的有关要求。其次,在所有全面受调查企业――甚至包括曾经被裁定为倾销幅度高达27.57%的企业的倾销幅度都降为零的情况下,这四家合作公司的倾销幅度却反而大幅上升,这实在难以置信,也不太可能。

更重要的一点,美国商务部这样计算合作公司倾销幅度时,没有对照《政府行动声明》检验其采用新方法的公正性。《政府行动声明》固然允许采用零幅度和利用可获得事实加权平均的方法,但是,当该方法不可行,或者通过该方法计算得出的倾销幅度无法合理反映未被抽中调查企业可能的倾销幅度时,美国商务部可以选择采用其他方法。正如《政府行动声明》所要求的,在考虑确定倾销幅度的方法时,美国商务部不能简单套用在其他案件中可行的方法。美国商务部必须确保其在具体案件中采用的方法“是根据最佳可获得信息,而且尽可能准确地裁定倾销幅度。”法律如此明确地指示美国商务部灵活地采用各种方法,但是,美国商务部并没有解释其选择的方法“尽可能准确地”裁定了合作公司的倾销幅度,也没有在“认定的事实和作出的选择之间建立合理的联系”。因此,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对其他4家合作公司倾销幅度的计算既无事实证据支持,也与法律不符。

根据以上分析和结论,法院要求美国商务部重新计算合作公司的倾销幅度。

第四回合:美国商务部第二次重审裁定

根据国际贸易法院第二次发回重审令,美国商务部重新计算了4家合作公司的倾销幅度。美国商务部抛弃了被全面调查企业和利用可获得事实裁定企业倾销幅度的加权平均的方法,而是根据这4家公司在回答A卷中提供的销售数量和金额,以及方在书中提交的生产要素,推算出这4家公司的倾销幅度。

美国商务部首先计算这4家公司的正常价值。美国商务部选择方在书中包含的生产非冷冻浓缩苹果汁的单位生产要素,根据土耳其榨汁苹果、销管费、间接制造费用和利润率等替代价格计算出正常价值。随后,美国商务部再根据这4家公司A卷答复中提供的销售总量和总金额计算销售价格。美国商务部参照6家被全面调查企业提交并经过核查的运费、手续费、包装费等成本计算出4家合作公司的净出厂销售价格。通过与正常价值的比较,美国商务部计算出这4家企业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3.83%。

2003年5月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第二次重审裁定,并提交国际贸易法院裁决。

第五回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第三次审理

针对美国商务部的第二次重审裁定,原告主要反对美国商务部选择的方法和计算合作公司倾销幅度时采用的信息数据。首先,原告认为美国商务部的裁定不当,因为其计算不是根据“最佳可获得事实”作出的。其次,原告认为美国商务部通过不明确和不适当的材料投入提高了这4家公司的正常价值。

经过审理,国际贸易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的第二次重申裁定并没有违背法律,也有证据支持。2003年11月20日,国际贸易法院判决支持美国商务部的第二次重申裁定。

第5篇

摘要 居住节能与人们的生活方式、居住行为密切相关,生活方式在居住节能上可以发挥重大作用。本文阐释了生活方式对于居住节能

>> 健康生活方式的调查报告 中国公众的平等与特权观念调查报告(2012) 中国公众的凝聚力指数调查报告(2012) 中国公众的竞争心态调查报告(2013) 中国公众的医疗保障信任调查报告(2013) 中国公众的世界观念调查报告(2015) 中国公众的公益观调查报告(2017) 中国公众的理论自信指数调查报告(2017) 中国公众的道路自信指数调查报告(2017) 2016年中国公众凝聚力调查报告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收入状况与文化生活方式调查报告 《中国动画产业与消费调查报告》 “低碳生活”调查报告 盲校学生与普校学生课余生活的调查报告 关于老年人生活状况与养老服务的调查报告 中国公共关系业2011年度调查报告 中国公共关系业2012年度调查报告 2014年中国公共关系业调查报告 《中国公关业2014年度调查报告》 中国公共关系业2015年度调查报告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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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涛:“热电联产形式日趋幼稚市场推行尚需政策‘东风’”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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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族:LOHAS,英文全称是 Lifestyle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LOHAS是90年代末由美国的社会学者保罗・雷(Paul Ray)和心理学家雪莉・安德森(Sherry Ruth Anderson)提出的。其核心理念是倡导 “成长、环保、健康、分享、实用、时尚”的生活方式,是21世纪全球生活的主流方向。LOHAS以重视健康和保护地球环境为前提,强调现代与传统的有机结合,将创造与反思融入生活。

责 编/赵斯昕

第6篇

【关键词】政府信息;形成权;当事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公民知情权和开放政府的实证法保障制度已经初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侧重调整公民获得信息的权利和政府公开信息的义务,其背后隐藏着另外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当公民要求政府提供信息时,政府为什么会有“信息”?信息公开中的“信息”是如何形成的?政府保有的信息和政府赖以决策的信息从何而来?这些问题关系到一个新的法律现象—政府的信息形成权力和相关当事人的义务。正是因为政府正确地运用了“信息形成权”才使公民获得了可用、可信和可以交换的信息及其衍生利益,随着公民知情权利的增长以及政府管制和决策对信息收集需要的扩张,对政府信息问题的研究不应该再局限于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和资讯获得权等传统问题,应转而关注政府收集和处理信息的权限、成本和收益以及当事人的负担等问题。

一、政府的信息形成权之合法性基础

按照美国管理预算局的《联邦信息资源管理》规章(OMB,CircularA-130,ManagementofFederalInformationResourcesof1996)第6条的解释,信息(information)是指“对事实、数据或观点等的知识的传递或描述,这些知识可以存在任何媒体或形式之中,包括文本、数字、图表、图形、叙述或视听形式。”按照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的定义,“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从外观物质形式上看,“政府信息”表现为行政机关所持有或保管的文书、图片、记录、照片、摄影、录音、微缩片、计算机处理数据等可供听、读或理解的文书或物品。从实质内容上看,以文书或物品形式表现的“政府信息”包括客观事实和意见两方面内容。

政府对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随着政府职能变迁和社会发展呈现出扩张趋势,尤其是进入福利社会和管制国家之后,政府对信息的控制力更是发展到极致,政府的信息形成权之合法基础探讨也随之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法理问题。概括地说,政府的信息形成权的合法性基础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正确决策的需要

认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头。”{1}(P109-110)信息形成权是政府作出正确决策的基础,因为取得信息是进行行政活动的第一步,“行政机关如果不掌握必要的信息就不能进行任何有效果的活动,特别是在高度工业化和信息化的现代社会中,行政效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迅速和准确的调查。”{2}(P327)“情报是燃料,没有它行政机器就无法发动。知识就是力量的格言对行政法很适合。行政机关要机智地行使其制定规章权和裁决权(实体法上的权力),就必须知晓委托它管理的那些领域里的实际情况。”{3}(P82)行政机关依靠信息运转,“没有信息,行政机关便不能从事管理工业、保护环境、欺诈行为、征收税款或授予拨款等活动。适当的决定要求精确的资料数据……。”{4}(P77)勿需赘言,准确、及时和充足的信息可以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而信息匮乏或不准确则将扭曲或者抵消行政决策制定的智识能力。{5}(P434)行政机关通过统计普查、行政检查、行政调查等手段获得信息或要求当事人保留和披露信息,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做出正确行政决策。

(二)信用社会的建立

阿克洛夫教授认为,非对称信息(asymmetricalinformation)导致了交易市场中大量“不诚实成本”(thecostsofdishonesty)出现,“在不发达国家,商业中的不诚实是一个严重问题”。{6}(P495)显而易见,不诚实的、没有信用的社会注定是一个没有公正和效率的社会,社会越复杂越需要信用来维系,越需要通过法律制度来保证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立法来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史。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任迫在眉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规划目标中就要求“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目前,我国最大的信用问题是政府收集和公开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问题,因为“信息不完全比没有信息更糟糕”{7}(P7)

(三)政府管制权的衍生品

政府享有“警察权”(policepower),是指与自然权利相对的、政府对城市或乡村的管制或者治理,是政府基于保护目的而对个人施加的“管制权”(regulatoryPower)。[8](P272)政府的信息形成权是一种派生权,是政府享有的警察权力的衍生品,其基础是政府对社会生活和私人自由和权利的管制权。也就是说,信息形成权是政府管制权的衍生品,凡一个政府具有对社会的合法统治权,也就自然地拥有对社会的信息形成权和控制权,“行政机关要求私人按照一定方式和内容制作文件、记录和提供报告,属于行政机关正常的管理权。”{2}(P331)政府运用信息形成权,一是满足了国家安全对信息的需要,二是满足了社会良性发展对信息的需要。例如,《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监测和信息分析、处理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的一部分。

(四)直接保护私人权利和利益

在现代社会,“信息是支配性资源”。{9}(P790)但是,信息匮乏和不对称问题直接威胁着普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采取措施限制信息优势一方的权利,采取强制信息披露方式来保护公众的个人权利和利益。例如,有关食品药品的法律要求披露食品药品所含的危险物质、营养成分并进行风险警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强制建立和保存患者病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被封存的病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信息载体具有特殊的证据效力;商务部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中规定网上交易参与各方应保存各类交易记录,旨在保障网上交易安全。

(五)为公共利益而有效执法

在信息时代,政府越来越依赖于信息来完成自己最基本的功能,信息是政府为公众提供必要且有效服务的关键。在今天复杂的、迅猛发展的全球化世界里,政府依赖于准确而及时的信息,政府处理和应用信息的能力比以前更加具有危急性,对信息的成功管理是政府实现自己使命的基础。以我国台湾省为例,为了保障“行政执行法”上公法金钱债务的强制执行,“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建制了各项网络联机数据查询系统,包括金融账户开户查询系统、税务电子闸门应用系统、全民健康保险投保记录查询系统、劳保投保记录查询系统、户役政查询系统、车籍数据查询系统等。我国《反洗钱法》要求在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特定的非金融机构依法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二、政府的信息形成权的权力形态

政府“信息形成权”的权力形态表现为何种方式,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概括。伯纳德·施瓦茨教授认为,在信息形成中,行政机关拥有三种权力:(1)命令制作记录和档案之权;(2)检查帐簿和档案之权;(3)用传票传唤证人、索取文件之权。{3}(P82)王名扬先生进一步解释说,行政机关强制取得信息的方式有三种:(1)要求被调查者按照规定的格式或内容制作文件或档案,或者提交报告;(2)检查被调查者使用的建筑物、文件和档案;(3)发出传票,要求被调查者出席作证,或提供帐簿、文件和档案。{2}(P330)汤德宗教授认为,政府获得信息的途径有职权调查、行政检查、强制申报和听证。{10}(P1045)

“政府信息”通常包括两大部分:(1)政府自身对信息的生成、收集、处理和配置;(2)由政府以外当事人披露给政府的信息。也就是说,政府信息既包括政府自身在履行职能时所生成、收集、处理、传播或配置的信息,也包括政府在履行职能时需要政府系统之外的其他个人、组织、社团、社区等生成、收集、处理、传播或配置的信息。{11}(P58)政府的“信息形成权”是政府对信息进行自主支配和自主形成的一种权力形态,它是一组权力,包括政府对信息的自主形成权、信息申报请求权、信息强制保留请求权、信息强制披露请求权、信息调查权、档案形成权和保持权、信息技术使用权、获得预算支持权和制裁权等九个类型。

(一)自主形成信息权

首先,行政过程中可能自动生成、记录和储存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在多数情况下,“政府管理即信息”。{12}(P605)例如,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申请人为了获得权利和利益可能主动或被动地向行政机关提供各种信息,政府因此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有关私人和政府自身的信息资料。其次,政府可以文件和会议形式来形成信息,开会既是从上到下传播和配置政府信息的行政手段,也是政府有目的性地生成信息的一种行政手段。再次,政府通过撰写分析报告来收集和处理信息。一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撰写年度的或者阶段性的或者专门性质的信息报告或者工作报告,如《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要求财政检查组在检查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书面财政检查报告。另一方面,政府对收集到的信息要进行分类、鉴别、总结、分析和评估,撰写总结分析材料和评估报告并将电子数据送交有关部门,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撰写的《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撰写的《2006年电力安全监管报告》,都具有代表性。

(二)信息申报请求权

政府进行信息收集可以采取自愿和强制两种方式。政府的信息申报请求权,是指政府强制要求私人提供信息,即政府强制有关当事人主动申报特定信息或者被动提供特定信息。典型的信息申报请求包括纳税申报、社会保障补助申请、财政贷款申请、就业申请表填报等,这些信息请求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交给行政机关,目的是实现行政使命,也因此把收集信息的义务强加给当事人。{13}(P119)

政府的信息请求目的是多样性的,我国很多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规定了政府信息申报请求权。例如,《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和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证件和材料;《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三)信息强制保留请求权

信息强制保留请求权,是指政府强迫私人按照特定行政目的和特定形式的要求保存信息记录或者记载信息的文件,以便行政决策和执法使用。从我国信息强制保留的实际状况出发,私人的信息保留形式包括:制作和保存符合要求的文件、保留特定形式的信息记录。

第一类是强制制作特定文书,主要体现在会计、审计、税收、娱乐业、医患关系和金融业等领域。具体形式包括:(1)帐(账)簿,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2)名簿,如《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3)日志,如《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并不得删改,留存60日备查。我国对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实行国家强制标准,强制按照法定形式和格式制作、记载和保存日志。(4)病历和处方,如《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管理制度,并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来保存与管理。《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处方、品和第一类处方,它们的保存法定期限各不相同。(5)票据,如《发票管理办法》和《票据法》中的发票、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二类是强制保留特定记录,无论在传统的秩序行政还是在给付行政和环境行政中,都可能存在要求当事人保存必要信息记录的请求。例如,《民用航空法》规定从事飞行的民用航空器应携带民用航空器航行记录簿;《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应建立“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和保存缴费记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规定油类作业船舶应将油类作业情况准确地记人《油类记录簿》、装运有毒害或含腐蚀性货物的船舶应将洗舱水排放情况记人《航海日志》。

(四)信息强制披露请求权

信息强制披露(mandatorydisclosure)已经成为信息管制的最重要工具。[14](P619)政府要求当事人披露私人拥有的信息,包括食品营养标签、药品标签、服装标签、环境信息、雇主向雇工披露危险物、允许附近居民知道危险、市场交易信用信息、安全事故信息等。概括地说,政府的信息强制披露请求权表现为强制安全信息公示、强制交易信用信息披露和强制安全信息报告三种主要形式。

1.强制安全信息公示,主要是指对涉及消费者、劳动者和普通公众利益的必要信息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披露,如《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标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强制药品说明书和药品的标签标明和公示有关信息;《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依法设置和公告职业病危害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强制交易信息披露。现代商事活动不同于传统民事活动,它更具有流动性、易变性、技术性和垄断性,强制交易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在商事交易中,消费者、小企业、小股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地位,强制要求处于信息垄断地位的商事主体公开自己的活动。例如,《保险法》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业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等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证券法》规定了证券交易持续信息公开规则,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都必须定期或者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予以公开。

3.强制安全信息报告,主要是指对涉及事故、公共健康和秩序、环境和财经安全等公共事件的信息,以一定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机关及时准确地报告、补报、续报和通报,例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食品卫生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要求进行事故报告;《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法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法定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审计法》和《会计法》分别规定了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规定应向港务监督提交索取清除污染费用报告书;《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建立电子银行入侵侦测与入侵保护系统,建立对非法入侵的甄别、处理和报告机制;《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电信网络中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违法的,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五)信息调查权

“行政机关做出某种决定时,需要一定的情报,而该情报又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来收集。也就是说,调查是必要的。”{15}(P183)信息调查权是政府的一项固有权力,根据政府信息收集的目的可以将其区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以预先形成信息为目的的调查和检查,主要是指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第二种是以事后形成信息文件为目的的调查,主要是指行政行为决定做成前的行政调查。

1.统计调查。以统计为目的的信息调查也是一种政府信息请求。按《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享有统计调查权,有权进行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召开有关调查会议,检查与统计资料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在我国,由政府进行的统计调查活动非常频繁,如已经或正在进行的大规模的国家性普查活动有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工业普查、资源普查、土地普查(调查)、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文物普查、污染源普查等等。

2.行政检查。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为了达成特定行政目的,对特定行政客体所进行的察查、搜集资料的活动,或者指行政主体以搜集、验证相关事实与资料为目的就个别具体事件、针对特定公民行使公权力之事实行为。{10}(P907)“行政检查”与行政调查存在着混同现象,在一般意义上,可以把“行政检查”等同于“行政执法检查”,是行政机关通过直接观察、调查、检验甚至采用搜查手段取得信息和证据的常规技术,以防止和矫正违法情形发生。我国很多法律将行政检查作为一种特殊的收集信息方式,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分别规定了专门领域的行政检查及信息收集权力。

3.行政调查。“在现代行政中,行政调查作为行政机关获取信息、取得作出行政决定证据的基本手段,构成了几乎所有行政决定的必经程序和处置前提。”{16}(P129)行政调查通常是指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对有关事实或者行为的核查以及事故的调查,是行政机关主动运用的职权调查,包括传讯、鉴定与勘验等方式。{10}(P1046)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反洗钱法》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调查。

(六)档案形成权和保持权

“政府信息的最终命运是档案。”{17}(P53)档案的实质内容是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所收集的和保留的各种信息。{2}(P343)档案保存是一种信息记录的保存,从主体上看有单位档案和国家档案。从形式上看有纸质档案和电子文件档案,《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国家强制标准(GB/T18894-2002)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一般方法。从内容和功能上,档案主要有以下几类:(1)个人身份档案,如《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档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公务员任免和处分档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和“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等;(2)福利档案,是给付行政赖于进行的最重要的信息依据,包括劳动就业档案、社会保险档案、社会救助档案、低保档案;(3)行政执法档案,国务院2004年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案卷制度。

(七)信息技术的使用权

信息的一般特征是:扩张性、非耗竭性、替代性、传递性、散布性和共享性。{18}(P186)信息的这些特征决定了政府在信息形成过程中必须依赖信息技术作为载体,“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辅助设备、软件、硬件、服务(包括支撑服务)以及相关资源等。在现代社会,政府任何一项信息活动都涉及到信息技术和形式的选择和运用,如纳税申报可以采取电子申报方式、行政调查中可以使用先进的电子监测技术。信息技术使用的目的是:(1)提高政府记录保持的效率;(2)提高对欺骗、浪费、滥用信息的发现和预防;(3)提高法律实施调查。对于政府之外的当事人而言,政府经常使用的计算机技术有计算机匹配、计算机辅助事先核准、计算机归档。{19}(P630)

各国法律都对信息技术使用作了规定,一方面为了保障信息工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国家强制标准《电测量指示和记录仪表及其附件的安全要求》(GB6738-86)对各种仪表的技术标准作了强制规定。另一方面,信息技术手段的使用会侵犯当事人权益,因此信息技术工具的使用需要得到行政许可,如《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在我国,使用最广泛的信息技术工具是税控收款机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电子系统。对于前者的使用几乎没有争议,而对于后者的争议却非常之大。例如,交通执法中未经法定强制检测的“电子眼”所记录的车速结论缺乏准确性,不应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20}我国对信息技术工具的使用采取法律授权原则,并且规定了相应的国家强制标准和生产企业资质条件。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国家有计划地推广使用税控装置,依据《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的申请、受理、认定和监督管理都受到法律控制。税控收款机(fiscalcashregister)的国家强制标准包括机器规范、税控IC卡规范、税控器规范、银行卡受理设备规范、税控打印机规范、设备编码规范等六个部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也受到法律限制,如《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06年)、《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06年)、《成都市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07年)、《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2007年)、《辽宁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07年)等地方政府规章,授权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且不得侵犯和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八)获得预算支持权

政府在信息形成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主要是设备和软件的购买、服务和辅助服务、职员、跨政府信息收集的付费等,如我国国家税务总局1993年开始推进“金税工程”,三期立项投资达50亿元。美国管理预算局负责行政机关的信息收集预算审批,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具有预算拨款权,每个欲进行信息收集的行政机关的首席财务官必须与管理预算局合作,规划出一个完整的、准确的信息技术花费、相关费用支出和结果的核算说明。美国信息技术预算不断增长,1986年是143亿美元,1993年是249.7亿美元,1998年是289.7亿美元,每年大约以2.47%的速度递增,大约有77%的信息预算消耗在国防部、交通部、国防部航空局、商业部、能源部、农业部、教育部等七大部门。{21}2007年管理预算局对13个重要统计机构[1]的统计调查预算作出了评估:2006年为21.89亿美元,2007年为21.9亿美元,2008年为27.52亿美元。美国统计机关有80多个,按照《2007年度美国政府统计规划报告》的评估,其全部统计工作的预算是54.02亿美元。{22}(P1)

目前,我国政府对信息收集和处理的预算来源和支配还缺乏系统的、细致的法律界定,只有国务院组织进行的全国性统计调查的经费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国务院在《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中,分别就土地调查经费和文物普查经费作出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的决定。

(九)制裁权

政府对于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行为有权进行制裁,制裁手段具有多样性。在美国文书工作中,制裁手段包括:(1)行政机关的强制或者法院罚金或其他处罚;(2)金钱赔偿或者公平救济判决;(3)对许可证、特权、权利、补贴或利益的撤销、中止、削减、否决等。

在我国,违反信息管制的制裁手段包括行政制裁、经济制裁和刑事制裁。行政制裁手段主要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分措施,如《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未依法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或者未依法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经济制裁是指行政机关对于违反信息收集和处理规定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利益的不利处分,该种违反信息义务的惩罚措施直接剥夺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或者受益机遇,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涉及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或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当事人的信息义务和负担

信息是政府作出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决定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必不可少的信息只能从那些不愿意把信息透露给政府的、受调控的工业或其他方式那里获得”。{4}(P76)并且,当事人对提供的信息经常存在隐匿、捏造、歪曲的现象,因此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协助政府收集和处理信息就被设定为当事人的一项法律义务,违法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协助义务

按照法治行政原则,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有予以协助的义务;{23}(P166)当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时可以向与其无隶属关系的其他国家机关提出协助请求,被请求机关应当依法提供职务上的帮助。{24}(P45)政府在行使信息形成权的过程中产生两种协助义务,一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协助义务,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一种是作为国家机关的协助义务,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目前,我国立法分别从积极和消极两个角度界定当事人的信息协助义务,前者是指当事人需要积极行动来配合政府收集和处理信息,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调查社会保险费征缴违法案件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协助;后者是指当事人除非法律规定外不享有拒绝权、抵抗权,如《统计法实施细则》将拒绝提供统计情况、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行为,界定为“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

(二)提供真实信息义务

向行政机关提供真实信息是行政相对人的一种义务。{23}(P167)当事人无论是在自己受益的行政行为还是在不利行政行为中,或者在纯粹的信息普查、检查、调查的事实行政行为中,都有义务真实地披露相关信息。例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人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时,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

(三)忍耐经济负担的义务

“信息在政府善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它也强加成本于公众。给政府提供信息需要花费时间。”{25}(P1)政府要求当事人报告信息,增加了他们的信息收集预算。{21}大量的表格阅读、理解、填写、送达、修正补充,耗费了当事人相当多的时间、人力和物质消耗。美国管理预算局在评估文书工作成本时,通常将文书工作的“负担”以时间单位来换算,例如,管理预算局1997年《信息收集预算》评估报告认为,受到独立管制机构影响的文书工作的公众负担时间大约是3亿9千万小时,用每小时26.5美元来评估,大约是100亿美元成本。{26}(P368)作为计算单位的“时数”(hours),是指为了公众评论而进行的信息收集、管理预算局的信息审查、行政机关对信息的评估所消耗的时间,包括阅读和理解信息收集本身和其他指令的时间花费,也包括编辑、记录、复审和发送这些信息的时间花费。除了以“时数”(hours)作为计算信息成本负担的计量单位之外,美国还使用“信息收集成本”(InformationCollectionCosts)这一术语,是指除了“时数”(hours)之外,行政机关要求公众提供信息所负担的其他成本,这些成本包括邮寄表格的成本、收集或者发送所要求信息的必要的计算机系统的成本,以及与表格相应的必需的其他费用(thefees)。根据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OIRA)1999-2007年间连续的年度《政府信息收集预算》(InformationCollectionBudgetoftheUnitedStatesGovernment,缩写为ICB)报告,整理出的美国27个行政机关的“信息收集公众负担时数”情况是:1997约为6,998,690,000小时,1998年约为6,951,140,000小时,1999年约为7,183,820,000小时,2000年约为7,361,720,000小时,2001年约为7,631,740,000小时,2002年约为8,223,170,000小时,2003年约为8,098,790,000小时,2004年约为7,971,176,000,2005年约为8,240,510,000小时,2006年约为8,923,500,000小时,2007年约为9,165,180,000小时。美国27个行政机关的“信息收集公众总成本评估”情况是:1998年约为51,924,100,000美元,1999年约为78,839,400,000美元,2000年约为88,545,000,000美元,2001年约为62,766,300,000美元,2002年约为59,063,300,000美元,2003年约为54,416,300,000美元,2004年约为70,158,239,190美元,2005年约为94,990,710,000美元,2006年约为62,375,800,000美元,2007年约为63,411,170,000美元。从上述数字中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形成权的运用已经给公众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但这些负担又需要公众来忍耐。

四、政府的信息形成权与当事人义务的平衡

(一)平衡的考量因素

经济管制、社会管制和文书工作管制是政府管制的三大类型。{27}(P110)“在20世纪60-70年代,信息强制披露是权利革命的重要内容,在80-90年代,信息披露更具有突出地位,目前信息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命令一控制管制的替代品。”{14}(P169)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都有很多法律和规章进行信息管制,政府在运用信息形成权保护私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同时,也给当事人附加了义务和负担,因此有必要协调政府的信息形成权与当事人义务之间的平衡关系。

1.信息必要性的判断

在美国,管理预算局具有信息管理职能:(1)参与政府信息和统计政策的实施和发展;(2)中央统计机关预算的安排;(3)批准信息收集过程;(4)控制信息收集预算。{5}(P434)在批准信息拟议收集方案之前,管理预算局局长应该判断行政机关的信息收集对于正当履行行政职能是否是必要的,包括该信息是否有实际效用。在做出判断之前,管理预算局局长可以给行政机关和其他利害人一个听证的机会,或者发表书面声明的机会。如果管理预算局局长断定行政机关的信息收集没有任何必要的理由,行政机关就不能进行信息收集。只有为完成行政使命所必需的信息,才可能被允许收集。行政调查权是获取信息的主要手段,抑制行政调查权的滥用也成为行政法治的一项基本任务,例如《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5条(c)项规定:“没有法律授权不得发出传票,要求提供报告,进行检查,或强制执行其他调查行为和要求。”{2}(P328)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也规定行政机关进行信息收集应进行必要性判断,如《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严格审查和批准统计机构送审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不得重复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或者行政记录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全面统计调查表;一次性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进行经常性统计调查;按年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按季统计调查;按季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统计调查;月以下的进度统计调查必须从严控制;编制新的统计调查方案,必须事先试点或者征求有关地方、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保证切实可行,注重调查效益。

2.人权重要性的考量

政府在信息公开中会涉及人权问题,政府在进行信息收集和处理时也会限制或者侵犯人权,尤其是政府信息记录系统计算机化之后,个人信息中的隐私和政府信息收集、信息使用之间越发存在紧张关系,需要不断地平衡政府对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19}(P630)政府强制当事人信息披露可能与宪法上规定的言论自由和沉默权相抵触,一切触犯人权的信息收集都不能被允许。以隐私权为例,在电子时代对隐私保护越来越困难,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最可能侵犯公民个人隐私。{28}在行政调查中,相互之间存在特殊信任关系的夫妻、牧师与忏悔者、医生与患者、律师与委托人,应该具有不予作证和提供信息的法定豁免权。{29}(P99)

(二)平衡的技术手段

1.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衡量

在美国,“获取情报是有效执行任何管理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为公共利益而获取情报的重要性超过了为了私人利益而拒绝公开情报的重要性。”对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权必须从属于本地区的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需要;为了公共利益,对企业宅地的检查和家庭福利调查也是行政管理权的组成部分。{3}(P87-91)很显然,信息形成权作为政府管制权的一部分,为了公共利益而有效执法是其当然使命,在不剥夺私人法定权利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限制私人权利和利益。

2.政府的信息形成权的法律保留

政府的信息形成权必须有法律根据,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信息形成权,有权力的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时间、场合和事项上都有信息形成权,必须通过法治手段来抑制政府的信息形成权的滥用。目前,我国只有国务院组织实施的全国性统计普查有明确的、严格的、高位阶的法律规定,而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统计调查基本上是由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同级统计机构来规范或批准的。并且,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机构只负责部分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信息社会所出现和需要的大量信息收集和处理问题并不在我国统计法律制度的全部调整范围之内,这导致大量的政府信息形成权的行使缺乏法律根据,或者所依据的授权法律规范的位阶很低。例如,《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都是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政府规章。由行政规章来界定或者限制基本权利和利益,这本身就已经违反或弱化了法治原则。

3.政府信息形成权运用的法律程序

政府具有信息形成权,但其运用时仍然需要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政府的信息形成权的运用一定要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在美国,管理预算局负责各个行政机关的信息收集审批工作,未经批准的信息收集都是违法的,管理预算局每年都要在年度《信息收集预算》报告中通报这样的违法收集活动。{25}(P110-128)美国政府的信息收集包括内部和外部两道审批程序。第一道程序是拟议收集信息的行政机关的自审程序,要求行政机关设立一名首席信息官(ChiefInformationOfficer),由其直接向行政机关首长汇报信息收集情况。行政机关需要编制信息收集计划、说明信息资源管理的目的和规划程序。信息收集计划在呈送管理预算局局长审查之前,首席信息官办公室必须审查和评估信息收集的必要性、描述所收集信息的功能、收集计划、公众负担评估等,还要详细列出信息收集目录、可控数量和最后日期,并且必须告知接受信息收集的当事人之所以被收集信息集的理由、信息被使用方式、信息负担评估和信息反馈方式等。第二道程序是管理预算局局长对行政机关信息收集计划的审查和批准程序,主要审查拟议信息收集的必要性、实际效用、对公众的负担,并且行政机关的信息收集计划须在《联邦登记》上公告,请求公众评论。行政机关的信息收集计划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独立提出的,一种是包含在拟议制订规章中的,对于独立的拟议信息收集,公告和公众评论期不少于30天;对于包含在拟议制订规章中的拟议信息收集,公告和公众评论期与行政规章的评论期限一致。在《联邦登记》公告拟议信息收集60天后,管理预算局局长须做出是否准许收集信息的通知。

在我国,统计系统的信息收集已经形成了一套法律程序。按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调查需要编制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并经主管机关逐级审批,统计调查计划应当列明:项目名称、调查机关、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的主要内容;统计调查方案应当包括:供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用的统计调查表和说明书;供整理上报用的统计综合表和说明书;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及其来源。

我国的行政检查程序多由国务院各部门自行制定行政规章,虽然法律位阶很低,但是也逐渐建立起了一套比较有益的行政程序。例如,《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规定了相似的行政检查信息收集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应事先拟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制作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方案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事项等内容;现场检查通知书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安排、检查事项、检查人员名单、被检查单位配合和协助的事项等内容;应事先将现场检查通知书的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必要时,可以持现场检查通知书直接进行现场检查;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具现场检查通知书。

4.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的运用

在政府信息收集和处理领域中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主要考虑三方面问题:一是信息收集和处理给政府自身带来的负担和收益,二是给公众带来的收益和直接经济负担,三是强制信息披露给厂商造成的利益损失。美国国会于1995年修订了《文书工作减负法》(PaperworkReducationAct),其目的是限制联邦政府以任意形式向公众收集信息,该法为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设置了特别职责:(1)保证在政府之间进行有效信息资源管理活动;(2)保证政府施加给公众的文书工作负担最小化;(3)保证从公众获取的信息的收集、使用和配置的公共利益最大化。{21}

(1)政府自身的信息成本和收益

在信息管制中,信息可能非常昂贵,有时所花费的超过了所得到的;信息管制有时是没有效率的,甚至达不到预期目标。{14}(P626)2000年,美国联邦政府支出的文书工作成本是2360亿美元。{30}(P354)以信息披露立法而言,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年度信息成本约为20亿美元,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的危险信息政策每年可能挽救200条生命,但是每年耗费的成本大约是3600万美元,平均每挽救一条生命花费约180万美元。{14}(P626)所以,政府对信息收集和处理活动也有必要进行成本一收益核算。

(2)公众的负担、损害和收益

1995年美国《文书工作减负法》确立了减轻信息收集公众负担的年度政府目标,1996和1997每个财政年度预计降低10%,1998、1999、2000和2001每个财政年度预计降低5%.但是,根据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1999-2007年连续公布的《美国政府信息收集预算财政年度报告》,可知这个目标并没有实现。2007年财政年度,公众的负担预计达到92亿小时,比2006年度增长了2.7%,但在局部上确实降低了公众负担。{22}(P4)

信息管制的直接目的之一是为了公众的利益,但是,政府信息披露管制可能使人们知情更少,因为多余的信息会造成消费者理解混乱。{31}(P380)我国的政府信息收集和处理很混乱,有些措施根本不能给公众带来利益而只是负担,如《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确立的旅店暂住人口登记和报告制度,实际执行成本很高,也无必要;居民身份证的频繁升级换代给公民带来了很重的经济负担;使用电子技术阅读和反馈信息已经给公众和消费者带来一个新的问题—电子产品污染问题。

(3)厂商信息披露的损害

“信息披露的规定可能给企业造成两方面的结果,有些信息扩大了市场的需求,有些信息抑制了市场需求。信息披露可能给企业带来很高的收益,也可能带来很高的成本,甚至导致企业的停业和破产。”{27}(P100)法经济学家探讨了信息披露的“警告责任经济学”问题,认为产品生产者的警告义务是消费者获得产品危险性信息来源之一,这种警告义务将影响消费者购买力,产品危险事故警告与消费者购买力成反比例关系,产品事故安全警告强度越弱,产品事故成本越高,强烈的警告虽然会避免较大的事故成本,却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32}(P601-602)要求厂商披露完全精确的信息可能导致他们不愿意提供信息。

5.当事人抵抗权的保留

“从行政法层面看,抵抗权主要被表述为个体对基于公权力而作出的行政决定所设置之义务进行抵制和不服的行为。”{33}(P16)例如,《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行政许可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这些法律规定,意味着行政相对人有针对行政机关的抵抗权或者对抗权。在政府信息收集和处理过程中,以公民权利抵制行政权力也是公民自我救济的一部分,如《统计法》第12条规定对违反本法和国家规定编制的统计调查表,有关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第7篇

关键词:征信;征信体系;美国模式;欧洲大陆模式

一、引言

当前,我国正在致力于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经济活动也在有序的进行。我们知道,经济活动的基本行为是交易,而交易顺利实现的前提是交易参与者都诚实守信。然而,信息的不对称是人类交易活动中难以克服的基本难题,有的交易者便利用这一难题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以欺诈的手段、损害他人利益来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应该指出,近些年来,我国市场中的信用问题十分突出。在商品市场,虚假广告、假冒商品、计量不足、欺诈骗销等不讲诚信事件层出不穷;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造假、基金黑幕、内幕交易、股评黑嘴等背信弃义事件时有发生。要解决此类问题有赖于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巨的努力,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建设现代征信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征信体系经历了多年的建设,积累了许多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二、国外征信体系的两种典型模式

征信是指某一机构(如征信公司)对法人或自然人的信用状况和与此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从专业分工角度看,征信注重于有关信息的收集、加工和整理。其基本功能是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为决策人选择授信、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以及处理逾期账款等提供参考。经过多年的发展,征信行业形成了一定的种类或层次,即征信体系。从征信对象角度,征信可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从征信信息的广度分,征信可分为“同业征信”和“联合征信”。前者是指采集信息仅限于某一个具体的行业或领域,例如,仅从银行系统采集被征信者的信息;后者是指征信机构与相关行业如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合作,把分散在相关行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储存,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有些学者还从管理角度认识征信体系。从管理角度看,征信体系是指征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采集、加工和生产信用信息产品,提供资信服务,并形成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体系。

综观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征信业的发展和征信体系建设,几个代表性国家的做法值得研究。

(一)美国模式。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征信国家之一,其征信业务的突出特点可高度概括为两个字:民营。美国的征信机构完全采取市场化的第三方独立运行模式,由私人或公司以赢利为目的设立征信机构,按照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征信报告和相关咨询服务。美国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是商品,按照商品交换的原则出售给需求者或委托人。在此,笔者从企业征信、个人征信和征信监管等方面分析美国模式的征信体系建设。

在企业征信方面。由于法律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企业征信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法律对上市公司规定了其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和时间等,交易客户对上市公司一般无须“信用报告”,但对上市公司通常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的高低对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非常重要,因此,上市公司对自己的信用会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不敢马虎大意。而对非上市公司,法律通常不要求其公开财务报告,征信就显得必要。征信公司可以提供企业概况、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企业关联交易情况、企业无形资产状况、纳税状况信息、企业付款记录、财务状况以及破产记录、犯罪记录、被追账记录等。企业征信机构一般提供12个月内的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征信服务对象包括私人银行、私人信用机构、其他企业、个人、税收征管机构、法律实施机构和其他联邦机构以及本地政府机构等。美国的征信机构众多,除了著名的邓白氏公司,还有众多的地方性中小征信专业公司。

在个人征信方面,美国起步较早。由于信用消费极为普遍,个人征信市场也就非常大。征信机构对需求者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可以看作是消费者偿付其债务的历史记录。一般包括:鉴定信息,如姓名和地址等;当前和以往的贷款清单,如贷款人的名称、账号、信用额度、开户日期、最后一次偿还贷款的日期和金额、以往的过期账户、已经清偿的债务、最近1-5年内是否还按时偿还的历史记录等;公共信息,如破产、税收留置权和诉讼事件等公共信息资料。在征集了上述个人信用信息之后,征信机构还要对这些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和信用评估,最终形成征信产品。征信产品可以销售使用。美国个人征信机构数量庞大,不过近年来此类机构竞争激烈,出现了并购重组。据美国消费者信用协会的资料,美国个人征信机构由原来的20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400家左右。目前最大的三家征信机构(美国称征信局)是全联公司、艾贵发公司和益百利公司。

监管方面。美国征信机构以赢利为目的,其运作完全市场化,政府和中央银行不干预其日常运作,但必须受相关法律的约束。美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规范征信机构、数据的原始提供者以及信用报告使用者等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律,如公平信用报告法、信用修补机构法和平等信用机会法等。美国国会于1971年制定并于1997年重新修订的公平信用报告法,旨在保护所有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确保信用报告的准确性。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国家律师总局被授权实施该法案。该法案规定了消费者报告代理机构即信用局、信用报告使用者、信用信息原始提供者的行为准则。到征信机构调用其他人的个人信用资料要得到被调用人的同意或司法部门的授权,目的是防止个人信用资料被滥用。

第8篇

行业数据的力量

企业如果想在行业中力争上游,离不开对于行业和市场的精准把握,而一个新兴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于市场变化趋势的预测也需要依托于准确的行业分析。作为重要的经济学分析,市场分析必须依托于准确可靠的数据,以适当的统计方法对收集来的大量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进行分析,通过对数据进行详细研究和概括总结,进而提取有用信息和形成结论,这一过程也就是数据分析的过程。

虽然企业内部都会建立各方面的数据库,但企业数据并不足以分析预测整个行业的态势,这时候就需要行业数据的支持。行业数据能够帮助企业了解项目产品的市场环境,分析、判断项目投产后所生产的产品在限定时间内是否有市场,分析同类产品的市场供给量及竞争对手情况,以及采取怎样的营销战略来实现销售目标并有效预测项目的经济效益。同时,对整个行业、尤其是新兴行业而言,市场分析能够体现行业的走势和发展潜力,这些也会深刻影响着资本市场对行业支持的态度和力度。

那些影响宠物行业的数据

中国的宠物行业已走过近20年,近年来更呈现出即将面临巨大变革的快速发展趋势。在这场变革洪流中,企业更需要通过有效的行业数据来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进行估测,而不同的产业节点对于行业数据的需求也不尽相同。

对于生产商来说,行业总产值、全国宠物数量、全国消费水平、不同品类的销售趋势、用户喜好方面的数据会影响到新产品的定位与研发计划。对于数据的作用,福贝宠物总经理汪迎春表示,“对生产企业来说,全面的行业数据能够帮助经营者准确预测市场趋势。生产企业建厂周期长达几年,如果没有基于数据的正确预测,很可能到工厂投产时就会面临极为尴尬的境地。”而包括商和零售商在内的经销商最关心的数据集中在与消费者相关的一些数据,如国内宠物数量,养宠人地区分布,养宠消费趋势、养宠消费习惯、市场消费力、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数据。这些数据对于零售商来讲直接影响他们决策在哪里建仓库或是投入更大精力去开拓市场等等;宠物服务机构会更加关心区域性的消费水平,但同时也会关注全国整体的消费趋势,比如养宠人可以接受何种价位的美容服务,或是在寄养方面消费者的需求与意见等等。所有这些都可以通过市场调查进行量化,产生行业数据,通过分析这些数据,最终总结出一定的市场趋势和规律,进而指导各个节点的企业和机构做出正确的决策。而作为行业观察者,宠物行业媒体对行业各个方面的数据都非常渴求,并急需通过这些不断更新的数据总结出行业发展的趋势,或是对行业中的一些现象进行分析。

由此可见,行业数据对行业中的所有从业者都很重要,所有人也都在不遗余力地寻觅着这些具有指导价值的数据,但在搜寻的过程中,都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个棘手的境地——中国宠物行业可以搜索到的数据几乎为零。

难觅踪影的行业数据

寻求行业数据的人往往会首先通过网络搜索相关信息。但在实际搜索国内宠物行业数据过程中,搜索到的信息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分析评论性的文章,这类文章中虽然会包含一些数据,但大多是类似全国某类宠物的数量、行业估计产值等宏观而概括性的数据,同时这些数据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情况,无法指导企业对当下业务进行调整或是对未来市场有准确的预测;第二类数据则是由各个商业公司出版的行业市场调查及分析报告,如在中国产业研究网上可以搜索到近10篇以“宠物行业”为关键词的分析报告,而在中国行业研究报告网上可以通过搜索“狗粮”得到98篇与这一产业相关的商业报告。在这些报告的摘要说明中显示,其主要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信息中心、行业协会、咨询公司问卷调查数据,银行采集数据、税务部门采集数据、证券交易采集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以及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等,调查报告的目录中也显示报告将包含行业整体运行态势分析、重点区域运行情况、行业产销状况监测分析、资产负债状况监测分析、运营状况监测分析、行业成本费用监测分析、行业盈利情况、财务分析、核心竞争力分析以及发展潜力分析等多方面的数据分析。但这样一份报告并非免费,其价格往往在8000—10000元不等,并不是能够直接使用参考的公开数据。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一些企业也曾经购买过此类商业调查报告,但对于其中的数据统计情况也存有质疑。

除了通过搜索引擎直接搜索相关数据外,其他行业寻找相关数据时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数据库进行搜集。宠物行业目前仍隶属于中国农业部,但在农业部的官方网站上并不能直接搜索到宠物行业的数据,只能在一些与畜牧业相关的文章中有零散的个别宠物企业或宠物食品用品出口方面的数据。此外,在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这类的行业协会网站上也无法查询到公开详实的行业数据。

“行业确实缺乏公开易于查询的数据,”国内某知名宠物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有实力的企业会自己进行市场调查或是聘请调查公司进行调查,企业之间也会彼此交换一些调查数据,但仅限于行业内很小的范围。”同时,这位业内人士也表示,企业的调查限于人力和财力限制,并不能有效反应整体趋势,对于趋势的预测更多地依靠经营者对于行业的经验积累,全国性的数据调查和分析必须依靠行政部门更为强有力的支持。

国外宠物行业协会:数据时代领航人

第9篇

带着这些问题,《华盛顿邮报》副总裁、前执行主编伦纳德·小唐尼和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教授迈克尔·舒德森受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委托,联合撰写了一份有关美国新闻媒体的报告《重建美国新闻业》。他们基于数十个采访、拜访全美的新闻组织、吸收有关新闻业未来的大量最新研究以及会议成果,探讨了转型时期美国新闻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6点建议。该报告于去年年底发表于《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网络版。其中招致最多争议的是建立地方新闻国家基金的建议,被指责将导致政府干涉新闻报道。

本文将以小唐尼和舒德森的报告为主线,同时综述美国新闻学界和业界关于新闻业未来形态的探索,以期能勾勒出美国新闻业的发展趋势。

报纸排队倒闭和商业模式的失效

2009年10月底美国发行量审计署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截至2009年9月30日的半年中,379家美国日报平均日发行量同比下跌10.6%,剩下约3040万份。①此外,许多报纸都濒临破产或者已经申请破产,很多美国城市连一城一报都很难维持。

小唐尼和舒德森在报告中将美国报业的衰退归结为以读者注意力换取广告的商业模式的失效,指出对于新闻报道的支持不可能只有单一的经济模式,报纸不会再获得支持大规模报道团队的收益或利润,不论他们采取何种商业模式。

也有学者提出,所有权从家族转移到华尔街投资者,报纸开始为收获市场占有率,削减预算、人员以提高利润,这使得报纸越来越不是真相的挖掘者和告知人们未知事件的必读物,因此读者群开始流失。

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正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以摧枯拉朽之势,造成了美国报社的大批倒闭。

重建的元素:新的媒介形式和报纸的革新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当报纸的霸权地位正在结束时,多样性的媒体组织和新闻的不同定义悄然成形。

小唐尼和舒德森在报告中认为,经过几年的时间跨度,新的媒介形态正成为重建美国新闻业的重要元素,如快速增长的数字新秀、雄心勃勃的博客、专业和业余记者交织的独立新闻业实验,以及新闻组织的合成物。

非营利性独立新闻调查机构。当传统新闻机构大量裁员时,对民主至关重要的新闻“看门狗”怎么存续?罗瑞·赫恩提出了一个开创性的办法。她辞掉了在《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的资深编辑一职,创办了“监督者协会”。赫恩正将报纸的新闻调查团队转变为寻求与圣地亚哥不同媒体合作的非营利性独立新闻调查组织。②

实际上,“监督者协会”只是独立新闻调查组织中新近成立的一个。几年来,技术发展降低了出版业的门槛,大批新闻从业者失业又为其提供了专业人才,从中受益的美国非营利性新闻调查机构模型已经初定。它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特征:人员组成——职业与非职业混合,由传统报纸裁员或自动退出的新闻从业者和学生、自由撰稿人、市民等组合;资金来源——报纸投资、广告、慈善捐款和基金会捐赠;新闻发布渠道——有合作关系的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及网络;与传统媒体关系——合作而非对抗,传统媒体向其输出人员和资金,回报以共享报道。

对非营利性新闻组织来说,钱显然是主要挑战,而且从基金会和其他捐助者处筹钱占用了他们时间和精力的很大部分。

为解决这一问题,约有20家非营利性新闻机构,2009年7月在波坎提科召开会议成立了“调查性新闻网络筹划指导委员会”,以合作筹集资金、应对法律问题、完善后端办公功能、联合网站以及报道计划。

独立性媒体的出现,是新闻业的一个结构性转变,使得越来越多的报道从公共领域产出,而非私人商业媒体。③

博客从个人空间转向营利性新闻组织。小唐尼和舒德森认为,博客世界和传统媒体不是替代或敌对关系,它们越来越具有共生性。一些博客在这一过程中变得很有影响,成为营利性在线新闻组织。如纽约的“谈话要点备忘录”,它从报纸记者乔舒亚·马歇尔的个人博客发展成有广告支持的数字新闻机构。马歇尔说,读者告诉他们该关注什么,但所有信息、故事和来源都会经过专业记者的考证。马歇尔相信市场原则,并没有接受慈善捐款和基金会赞助,仅靠广告和读者的小规模捐助维持。

许多受到广泛阅读和信任的独立博客关注一些他们了解并有见识的方面,如政治经济和商业。他们总是创造新的报道方式。如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毕业生凯利·奈克内贾德2008年创建了博客“德黑兰办事处”,通过这个博客,伊朗人和其他记者从伊朗内部或散居的伊朗流亡者处撰写文章。今年“德黑兰办事处”与美国公共电视节目“前线”实现合作,后者向博客提供社论和经济支持。

传统报纸的革新。许多报纸也已经大刀阔斧地自我重建,他们将印刷和电子的运作方式合并,创建了许多多媒体新闻机构,这样不仅节约开支,也创造了参与性更强的新闻业。

1.重组:抱团取暖

越来越多的报纸通过与其他报纸、新闻组织以及自己的读者合作来弥补自身新闻报道的缺失。如俄亥俄州8家最大的报纸组建了“俄亥俄新闻组织”,他们共享政府、商业、体育、艺术和娱乐新闻,以及多种多样的专题报道、社论和图片,不过各个报纸仍是独立运作,并在调查类报道上竞争。

2.内容革新:重建与公众关系

媒体也已经意识到了和读者的疏远,如《华盛顿邮报》近期开设的名为“半箱油:沿着衰退之路”的博客。一位摄影记者和一位文字记者走遍美国和华盛顿特区的角落,记录对美国经济失望的美国人面孔。

读者受邀分享他们的故事,并建议这两位记者应该去哪儿以及报道些什么。该项目负责人费希尔说,这既不是公民新闻主义,也不是超地区实验,而是一次开放媒体报道进程,并允许读者帮助他们塑造所消费新闻的尝试。④

3.新营利渠道:在线付费模式的探索

目前从全球来说,只有少数几家报纸的网站实行付费,如《华尔街日报》和《金融时报》。不过,美国其他一些大报也寻找方法,至少使一部分网上新闻成为付费的。

报纸的发行人和网络企业正一起讨论各种各样的建议,包括通过ITUNES来阅读单个新闻,只要点击鼠标就可实现自愿付费,签订企业间协议使报纸能从转载其内容的网站分享广告收益。

还有人建议监控网上读者的阅读习惯,以便新闻机构可以高价向广告主兜售特定的阅读人群。

至此,本文仅是列举出美国新闻业有限的但显著的几种变化趋势,还有如Twitter、社区新闻博客、大学新闻系经营的新闻机构等。一个非营利性、去中心化、网络结构的新闻业似乎正在成为可能并不断发展,但这些初创机构和不断萎缩的报纸都在艰难地探寻生存方式。

报告的6点建议

唐尼和舒德森指出,他们的建议目的是支持全美所有媒介的独立、原创和可靠的新闻报道,尤其是本地和问责性报道,而不是仅依赖报纸。每一个上规模的美国社区都应该有一系列多样性的新闻报道来源。它们应该包含多样化的商业和非营利性新闻组织,两者之间互相竞争与合作。他们应该使传统的新闻形式适应多媒体的、交互的、实时的数字化传播,与市民、博主和新闻聚合器共享报道。为支持独立新闻报道源头的多样化,他们具体建议:

1.美国税务局或国会应明确规定,致力于报道公共事务的独立新闻机构,可被视为非营利或低利润的服务公共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还应明确批准慈善基金组织对混合型新闻机构进行与节目相关的投资,以及对营利性新闻机构特定公共新闻报道的投资。非营利性身份有助于使捐款者和广告商确信他们是在支持新闻报道,而不是在使这个新闻机构利润最大化。可免税也是对捐助者的另一个激励,而且非营利性机构的税收减免允许过剩收入再次投资到新闻的资源中。然而,美国税务局和国会必须明确,哪种新闻机构有资格成为非营利性机构。对新闻机构来说,一个可接受的选择是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一种混合的法人实体,由营利性投资和非营利性投资组成以贯彻对社会有用的目的。这一模式将使出于慈善或教育目的而创办企业从经济上将更可行,因为目前这种企业在吸引商业资本或非商业资本时都存在困难。

2.慈善家、基金会和社区基金会应该实质性地增加对于那些坚定的致力于公共事务和问责性报道的新闻机构的支持。受慈善资助的机构是美国社会的核心。慈善事业对教育、科研、文化、宗教、健康和社会服务机构等来说不可或缺。但除了公共广播和电视,慈善事业对新闻业的支持微乎其微,因为大多数报纸都是广告支撑的。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基金会在资助新闻业时,应该将公共事务报道看做公共利益的延续,而不是一系列他们控制下的具体项目。

3.公共电台和电视台应大幅改革,采取行动,重组公共广播公司,在每个社区建立公共站点,为本地新闻报道提供大量的资源。

4.公共和私立大学应该成为地方、州和问责制新闻机构内容的来源,这是他们教育的一部分。他们应该拥有自己的新闻组织,为其他非营利性机构和调查性报道机构提供平台,为活跃的个人报道者提供职位,在收集和共享新闻资讯方面成为数字革新的实验室。

5.成立国家基金,辅佐本地新闻。相关资金应来自联邦通信委员会从电信用户、电视和广播许可证持有者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处募集或征收。另外,由地方新闻基金委员会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管理基金使用。

6.记者、非营利性组织和政府应该能更便利地获取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收集的公众信息;使公民可以更方便地收集和传播信息;拓展对不同来源相关信息的公众认同感。

争议及回应

《重建美国新闻业》一经发表,立即引发激烈争议,有人甚至认为这份报告不是讨论新闻业的未来,而是一份“墓志铭”。其中,饱受批评的是建议的第五点,批评者认为政府资助将从根本上削弱新闻业的独立,提出维持新闻的正直和专业性不能靠未受约束的政治和议程导向型机构,否则新闻将成为交易。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这种批评是对美国新闻史的危险误读,也是对新闻业现实的忽视。他们指出美国新闻业总是作为公共事业受到联邦政府的直接或间接支持。还有,不论投资者是广告商还是政府官员,一个混合的资金来源总好过对单一来源的依赖。

两位作者在回应争论时表示,他们并不认为对现状的评估有误,并强调他们的着眼点在于如何生产原创性内容,而不是如何使用已经制作出的新闻传播。

第10篇

7月17日,新东方遭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调查。随后,浑水研究公司(Muddy Waters Research,以下简称“浑水”)报告称新东方存在财务问题,报告长达97页,给出“强烈卖出”的评级。新东方股价两日累计下跌57.32%,市值缩水过半,仅剩14.7亿美元。

俞敏洪和新东方团队并没有坐以待毙,立即召开会做出澄清声明,并表示与浑水抗争到底。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新东方连续被7家美国律所。最近一次质疑发生在8月29日,美国律师事务所Holzer Holzer & Fistel,LLC宣布,代表在此期间购买过新东方ADS股票的投资者向纽约南部地区地方法院递交了集团诉讼书。为何以新东方为代表的中概股频频遭受质疑?

专叮有缝的蛋

事件起因于做空机构浑水指称新东方存在账目欺诈行为。

浑水在其报告中指称,新东方曾欺诈性地宣称其整个门店网络都属于公司所有,而实际上这家公司拥有众多的连锁加盟店。新东方自2006年上市后,收入增长了392%,其中338%来源于店面收入增长,新东方自称所有店面100%归新东方自有,但实际上,新东方存在大量特许加盟店,并有意隐瞒这一信息,利用一次性“特许加盟费”充实现金账户。

浑水指出:“这些连锁加盟店对投资者来说并非一种隐含的红利,而是新东方账目中重大欺诈的一部分内容。事实上,新东方利用预付的连锁加盟费及其他费用来夸大自己的现金余额,目的是从审计机构那里获得不合资格的审计观点。”

另外,浑水认为,新东方毛利润率超过60%这个数据有造假嫌疑,“浑水与部分未上市企业交流表明,在一线城市毛利率最高约在30%,二三线城市一般在20%左右”。同时,浑水毫不留情地给予新东方股票“强烈卖出”评级。随后,新东方市值缩水过半。

浑水做空之所以奏效,还在于浑水选择了一个巧妙的时机。就在新东方自己承认正在接受SEC调查、并认为该调查涉及公司VIE架构之际,浑水推出报告,并在报告中使劲搭上VIE问题的便车。7月17日,新东方宣布其收到SEC方面开展调查的通知。新东方表示配合调查,并认为调查将关系到新东方能否将其VIE北京新东方教育技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浑水此时出击的深意则是,由于目前正处于SEC调查敏感期,新东方不便于就调查进展评论太多。此时做空报告,新东方显然吃了一个哑巴亏。

事实上,浑水等做空机构对于中国股民而言并不陌生。它们的必杀技——做空,曾猎杀了无数中国概念股。绿诺科技(RINO.NQ)、中国高速频道(CCME.NQ)等都曾成为其“刀下鬼”,或被逼停牌或摘牌。

为何国外做空机构紧盯中概股?“这不是浑水的第一份做空报告。当然浑水也不是第一家做空机构。近些年,海外做空机构对中国概念股了很多不利报告,导致中国公司股票大幅下跌,”Kroll公司中国区执行董事何越解释道,“在针对中概股的做空报告里,有些指责很类似,比如信息披露不够全面、及时等。苍蝇不叮无缝蛋,在美国言论自由法案的保护下,做空机构有存在的空间,而且可以通过指出公司的问题获得巨额利益。”在何越看来,早做准备,不做有缝的蛋,是中概股免遭猎杀的唯一途径。

“检察官”一般的做空机构

在浑水公司的介绍中,称其为一家“市场研究公司”。“做空机构实际上是通过与律所、对冲基金合作,做空财务、业务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的股票,以此牟利。”何越介绍道。

何越认为,做空机构本质上不是中立的调查机构。如果第三方机构调查一个公司后,结论性的东西,而这些结论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这不够公允,而且也缺乏独立性。做空机构在做调查时,通常扮演着“检察官”的角色。

“它们像检察官一样,在介入案件之前,已经认定被调查的机构有罪。做空机构的内部人员在做尽职调查时,前期的调查是以财务分析为主,信息来源是被调查对象对外的财务信息,也就是这家公司在SEC披露的财务信息。做空机构通常会找到一个怀疑对象,例如某家公司所披露的业绩好得惊人,和同行相比,公司毛利率比别人高出很多,或者公司对外公布的信息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在做空机构的关于新东方的报告中,我们就发现出现了对其毛利率和信息不一致方面的质疑。在此基础上,做空机构会再去寻找更进一步能够支撑其论断的证据,这是一个反证过程,”何越说,“但是正常的第三方市场研究机构实际上扮演的是‘警察’的角色,是检测公司是否存在问题。”

如今,海外做空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除了先做空再揭丑的浑水等研究机构外,作为外来顾问的对冲基金,以及后续与浑水等研究机构打官司时需要对其支付高额诉讼费的律师事务所都是这个产业链中重要的环节。而中概股屡遭揭发并被做空,带来的后果之一是海外投资者对中国企业的信任度大幅下跌。

双重标准的考验

事实上,在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做空机构的存在是完全有必要的,不但可以打击造假公司,提高资金的效率,而且还能够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但这对于中国概念股却是一道不好过的门槛。

在遭遇浑水狙击两天后,俞敏洪现身“辟谣”,开始了浑水反击战。

俞敏洪在会上称:“新东方从未提及‘全部品牌直营’的信息,特许加盟店是泡泡少儿教育和满天星等相关子品牌所采取的加盟形式。新东方对特许加盟学校共收取两项费用:商标使用费和技术培训支持费,并从2010财年起计入新东方综合财务报表‘收入’一项中。”

但因为加盟费用在整个财务比例中占比非常低,且属于细化项目,所以,新东方的季报中从不体现。俞敏洪称,2010年,特许加盟店缴纳费用共计3.5万美元,占总营收的0.009%,2011年,这项费用共计24.9万美元,占比0.045%。

对于税收问题的双重标准,俞敏洪将其解释为中国民营教育机构处在企业和学校两个身份中间的模糊地带。“取决于和当地税收主管部门的沟通,有的给予了优惠,有的没有”。“这不是企业自己能解决的,每个城市的税收情况都不一样”。

“很多时候,做空者提供的信息具有一定的误导性,”何越解释道,“做空机构经常质疑,中概股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财务报告信息中,给工商部门报的信息与给国外监管机构报的信息有差别。实际上,这两套数据根本没有可比性。”

海外所报的财务信息是一种合并性数据,而公司报给中国工商部门是实体数据。“中概股中的很多公司都用了VIE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下,到底在哪一层进行合并,实际上结算出的数据是不一样的,”何越称,“而且美国财务会计和中国的也不一样,就像苹果和橘子不能放在一块作对比。”

第11篇

两项硬指标 不容乐观

1.印刷版报纸发行量下滑

2012年,全球印刷版报纸发行量比上年下滑0.9%,其中,北美地区下滑6.6%,西欧下滑5.3%,东欧下滑8.2%,中东和北非地区下滑1.4%,亚洲上涨1.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上涨3.5%,拉丁美洲增长0.1%。若与2008年相比,2012年全球印刷版报纸的发行量下滑2.2%,其中,北美地区印刷版报纸发行量下滑13%,拉丁美洲下滑0.8%,西欧下滑24.8%,东欧下滑27.4%,亚洲上涨9.8%,中东和北非地区上涨10.5%,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上涨1%。

2.报纸广告收益负增长

在广告收益方面,2012年,全球报纸广告收益同比下滑2%,与2008年相比共下降22个百分点。广告收益下滑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世界最大广告市场――美国的报纸广告收益大幅缩减。2008~2012年,美国印刷版报纸的广告收益下滑了42%。美国报纸广告收益的下滑直接影响到出版商的收益,据预测,下降的广告收益中有80%投向了数字媒体。

从各地区看,2012年北美地区报纸广告收益下滑7.6%,西欧下滑3.4%,东欧下滑5.6%,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下滑8.3%,拉丁美洲则增长9.1%,亚洲增长3.6%,中东和北非地区增长2.3%。与2008年相比,2012年北美地区报纸广告收益总计下滑42.1%,西欧下滑23.3%,东欧下滑30.2%,中东和北非地区下滑22.7%,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下滑24.9%,拉丁美洲增长37.6%,亚洲增长6.2%。

盈利模式 仍需探索

传统报纸出版商在发展数字化战略上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增加其数字平台的读者数量和收益。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一半的数字媒体读者会浏览报纸网站,但是报纸网站的收益是整个网络收益的很小一部分,在所有网络消费群体中愿意为数字报纸付费的仅占7%,而付费的数字报纸页面仅占所有网站页面的0.9%。

尽管如此,传统报纸出版商仍然在竭力通过非传统模式盈利。在美国,有27%的传统报纸出版商正在通过非传统渠道获得收益(11%通过数字平台,8%通过其他资源,比如为客户提供额外广告宣传,8%通过非出版方式带来收益,如电子商务)。

如今,对数字报纸内容收费仍被报纸出版商看作是收益增长的新主体。相关统计数据显示,40%的报纸出版商选用“咪表模式”(读者每月只能免费阅读一定数量的文章,超出部分便需付费)盈利,约33%的报纸出版商选用收费浏览部分内容的模式盈利,17%的报纸出版商选用收费可浏览任何内容的模式盈利,另外10%则选用其他营销模式盈利。

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正在快速成为许多年轻读者青睐的阅读方式,调查显示,从移动终端上浏览数字报纸的读者大概占报纸全部读者的20%。而WAN-IFRA对美国、德国和法国进行的调查研究发现,在传播新闻信息方面,移动终端与印刷媒体的作用和价值几乎相等。

总体来看,数字平台是很多传统报纸出版商期待增加营收的领域,但是能从中获得更多收益的,成功者寥寥。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报纸媒体在零售量和订阅量上存在明显区别。在过去4年里,报纸零售量下滑26%,而订阅客户数量却仅下滑8%。由此可见,订阅印刷版/数字版报纸的模式仍比较成功。

此外,《2012年全球报纸趋势调查报告》首次对中东地区报纸媒体的读者群进行了调查分析,该地区的报纸媒体读者构成非常有特点,伊拉克报纸媒体的读者数量只占其全国总人口的5%,而阿联酋和科威特报纸媒体的读者数量占其全国总人口的70%左右。而且中东地区国家报纸媒体读者数量多少与其对女性读者的吸引力大小有直接关系:报纸读者数量多的国家,其中女性读者的数量一定多于男性。比如伊拉克报纸的女性读者数量只占其报纸读者数量的1/3,而科威特报纸的女性读者数量大于男性。这就意味着,该地区的报纸出版商要想拥有更大的影响力,进而获得更多收益,需要在目标受众上下更多功夫。

第12篇

7月18日深夜,当俞敏洪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在地球的另一边,浑水机构向美国纽交所所有的注册读者了一份有关新东方的调研报告。新东方股价因此一天暴跌了35%,收报9.5美元,市值仅剩15亿美元,股价创5年新低。

7月19日,新东方回应公告,称浑水机构的报告包含了很多错误的事实、误导性的猜测和恶意的引导。此后,新东方触底反弹,一度大涨17%。

浑水蓄谋已久

从2010年底开始,中国在美上市公司频繁遭遇浑水做空。因为文化差别、管理习惯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公司常会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瑕疵。凡遭遇浑水做空的中国公司十有八九会损失惨重,而相反的是浑水机构会满载而归。

“正因如此,中国公司更容易招来浑水机构的蓄意盯梢。”相关专家认为,“此次新东方遭遇浑水做空的情况就是一次蓄谋。”

俞敏洪的话证实了这一点。据俞敏洪透露,3个月前浑水机构就把报告给了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两个月前找我们,我们给SEC写了长长的解释报告,后来SEC说,虽然你们给了解释,但我们还是要组织一次调查,给一个结论。”

浑水机构也不回避蓄谋动机。在报告第三页,浑水机构提及,他们的“间谍”已经对新东方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调查。

等待伏击时机

这不是新东方第一次被海外研究机构做空。就在一年前,一家调研公司OLP Global发了个类似的报告,但最终并未对新东方股价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

因为有了上一次失败的教训,浑水一直在等待伏击新东方的最佳时机。

7月17日,新东方收到SEC调查函件,对该公司的会计实践发起一项正式调查。

SEC在调查函中称,将主要关注公司VIE北京新东方的结构调整根据是否充分。

新东方回应了SEC的调查事件,称VIE结构调整是因为2006年上市创始人中11个股东均是VIE股东,目前10个已经离职。新东方认为,北京新东方的股权只有控制在利益相关人名下才能更好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俞敏洪是最适合的人选。

据介绍,此次股权重组始于2011年12月,并已于2012年1月完成,5月正式注册。如今,北京新东方股权完全由俞敏洪控制的实体机构所持有。此次北京新东方股权重组不会给公司和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不过,新东方的解释并未得到投资者的认可,有投资者认为,此次新东方调整VIE后,实际的VIE已经变成了俞敏洪个人控制下的实体,意味着俞敏洪一人获得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能对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根据惯例,这一调查期限短则两个月,长可能达到半年。但是SEC调查新东方的消息一出,新东方股价就遭重创,当天大跌34.32%,收报于14.62美元。而这给蓄谋已久的浑水机构创造了出击的机会。

第二日,浑水公司趁火打劫了质疑报告,将新东方股票评级定为强烈卖出。

报告非常全面

浑水公司在长达97页的报告中,详细讲述了调查过程,质疑相当“有料”。从伪装成投资者与新东方的工作人员对话希望加盟,到各种财务数据和对比报表,甚至与新东方CFO在美国的对话细节,甚至一些“花边”新闻,都被收罗详尽。

最大的指责是“欺诈”,浑水声称新东方过去报告的毛利润率超过60%有造假嫌疑,因其对其他非上市公司调研,毛利润率会在20%至30%左右,新东方的数据却远远高于此。同时浑水还声称新东方经营的学校设施属于国家资产,对于资产合法性表示怀疑。

浑水报告中称新东方CFO谢东萤在2012年6月在被问及其是否存在加盟伙伴时否认并表示“公司650所教学中心全部是100%全资拥有的资产”。但是浑水6个月调查发现新东方在加盟方面向股东撒谎,有证据显示新东方的特许经营涉及几十个城市,但是公司却一直没有透露任何有关特许经营的信息。

此外,新东方声称2011财年营收2.077亿美元,企业营业税为零,浑水认为新东方税收减免不合理。

而审计机构德勤也出现在浑水的质疑中,浑水认为,德勤此前审计的中国公司频繁出事,包括多元环球水务、中国高速频道等,因此不值得信任。浑水此次质疑多达十数条。

浑水报告认为新东方将加盟店业绩当作直营店对待粉饰报表、认为新东方利润率远高于同行,高得不正常等等。并称新东方的问题远比一个不稳定的VIE结构严重。

新东方备受打击

在过去52周,新东方最高股价为128.43美元。此前一日,陷入VIE风波中的新东方股价已经跌去34.32%,浑水报告出来的当天,股价再度暴跌35%。

仅两个交易日,新东方累计跌幅高达57.32%,股价创下5年新低,市值蒸发近20亿美元(约合127亿元人民币),股价降至9.5美元。而就在两天前的7月16日,新东方收盘价还高达22.26美元。

受其影响,在美上市中概股大多跟随暴跌,联游网络跌幅达到31.82%,赛诺国际跌18%。

浑水做空研报一出,各大机构也纷纷研究报告表达观点。

首先是国际评级机构高盛暂停了对新东方的评级。高盛表示,暂停对新东方的投资评级和设定目标股价,主要是因为目前并没有充分的依据来决定其投资评级和股票的目标价格。此前公布的投资评级和目标股价已不再有效。高盛称将继续评估新东方的基本面,同时密切关注已公布的正式调查的进展。

美国投资公司Oppenheimer也研究报告,将新东方股票评级从“跑赢大盘”下调至“与大盘持平”,给予该股目标股价3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