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14:53: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重要通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近日,省委书记秦光荣和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省委书记秦光荣和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的重要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是全省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要求
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是深入学习党的十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育效益,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应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的迫切要求;是解决云南教育自身改革发展问题的内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要求。
(一)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教育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乙要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为学校软件建设的重要任务,学校综合实力提升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更加重视办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强化办学特色,把提高办学质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关键着力点抓紧抓好。要软件硬抓、虚功实做、虚实结合、重在建设。
(三)进一步弘扬园丁精神,教好书、育好人,以广博的学识、良好的师德和有效的工作,赢得学生及社会的尊敬与赞誉。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突出重点,系统推进,综合施治。
(四)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强化教学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推动内涵发展,履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职责。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既要着眼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又要建立长效机制经常抓,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常态化。
二、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建立机制
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要根据各地各校实际,着力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层实施、分步推进,有序地、全方位地开展端正办学思想大讨论,引导干部师生员工查找教育教学、学习生活、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质量观、学习观、人才观,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二)着眼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依法建章立制,把基础管理、常规管理、重点管理、创新管理、系统管理等有机统一起来,加强学校现代管理,建立健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体制、投入保障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风建设及学术道德建设,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加强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合力;完善教师资格制度、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和人事分配制度,坚决落实师德教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四)从学生基础道德、文明礼仪、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入手,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职、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思想道德建设。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知、情、意、行的统一,循序渐进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严肃考风考纪,使学生愿学、会学、乐学、善学。
(五)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建设以师生为主体,具有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学校特色,地域性、民族性、开放性相统一的学校文化,形成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融合的学校精神,培育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达到“以文化人”的目的。
(六)结合各地各校实际,落实人才培养的基本规范,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从细节做起,对教师备课、上课、课后辅导和批改作业、考试命题、评卷、学生评价,学生预习、上课、课后作业和自学、参加考试、反思提高等教育教学全程一抓到底。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改变教学评价,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七)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估、骨干专业评审、学科学位评审、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等,鼓励和支持高校差异化竞争、特色化发展。全面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新修订的《云南省文明学校创建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文明学校“十有十无”创建条件及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推进学校全员积极参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八)继续加大力度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纳入州市年度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教育督导检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奖优罚劣。建立对校风、教风、学风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培育和树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引领辐射作用,传播正向力,壮大正能量。
三、当前要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切实加强和改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当前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和各地各校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书记秦光荣和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对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批示的思想内涵和本质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光荣书记和李培常委的批示精神上来。
(二)各高校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本单位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和完善办法措施,把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三)认真调研,精心准备,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适时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会议,对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
(四)对2013年的州市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学校复查与申报、非义多。教育阶段学校等级评估工作等进行必要调整,加大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方面的考核评价力度。
(五)加大监督力度,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立师德教风意见(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对违反师德教风和行为规范的教师,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公司通知的格式通知的格式,包括标题、称呼、正文、落款。
①标题:写在第一行正中。可只写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紧急,也可写重要通知 或紧急通知,以引起注意。有的在通知前面写上发通知的单位名称,还有的写上 通知的主要内容。
②称呼:写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职称或单位名称。在第二行顶格写。(有时,因通知事项简短 ,内容单一,书写时略去称呼,直起正文。)
③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正文因内容而异。开会的通知要写清开会的时间、地点 、参加会议的对象以及开什么会,还要写清要求。布置工作的通知,要写清所通知事件的目 的、意义以及具体要求和作法。
④落款:分两行写在正文右下方,一行署名,一行写日期。
写通知一般采用条款式行文,可以简明扼要,使被通知者能一目了然,便于遵照执行。
公司通知范文1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深证会〔20xx〕423号),现将20xx年端午节休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6月9日(星期四)至6月12日(星期日)休市,6月1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6月12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公司通知范文2XXX同事自加入我美容院担任XX一职,工作认真负责,自律自强,商品销售屡创佳绩,为表彰其表现,肯定其能力,经其上级主管推荐,我容院决定:晋升XXX为XX,从X年X月X日起执行,望其在新的工作岗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部门同事应以XXX为榜样,在本职岗位上不断提高自我素质和能力,超越自我,我们将一如既往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给每一位员工。
总经理:XXX
XXX美容院
年 月 日
公司通知范文3各部室、各分公司、爆破公司、培训中心、物流公司: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长提名、各董事同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xx年3月16日起,聘请xx同志为XX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各产业链条的经营决策、安全生产、仓储管理、财务核算、行政人事、企业文化等全方位的管理工作,为总经理提供合理化建议,并促进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特此通知。
关键词:Bmob云平台;环信;Android;校园APP;消息推送
DOIDOI:10.11907/rjdk.162354
中图分类号:TP3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800(2016)012-0084-03
0 引言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移动终端的普及是必然趋势。如今手机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传输速度不断加快,手机的很多功能早已突破传统的功能应用。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学院师生数量急剧膨胀。在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中,Android智能机的使用率较高,因此基于Android手机的校园移动平台层出不穷[1]。在现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校园信息量日趋庞大,种类繁多的信息反而会让师生忽略重要事项的通知,增加了通知人员的工作量。基于Bmob云平台[2-3]的消息推送系统采用了基于Bmob云平台的消息推送机制,并整合了部分环信聊天SDK的功能。聊天功能主要由环信SDK实现,相关数据存储在Bmob服务器上,并采用Bmob提供的短信发送功能,给在一定时间内仍没有阅读通知的人员发送短信通知,保证重要事项通知到位。通知人员可随时掌握通知的送达率,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1 系统设计与分析
利用手机实现校园重要事项通知到位,是系统设计的出发点。因此,基于该目的设计系统功能,以实时掌握校园里相关人员收到通知的进展。手机与服务器之间采用安全且流量较少的通讯方式。
1.1 软件架构
系统采用C/S结构,数据主要存储在服务器端。服务器端采用“Bmob+环信”的方式提供Web Service,Android手机端使用SQLite[6]缓存数据,与JavaAPI之间实现数据的上传和下载[7-8],手机的UI框架采用环信SDK的EaseUI实现,其基本软件架构如图1所示。1.2 设计概述
本系统采用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进行系统的设计与实现。系统的基本模块分工如图2所示,其中,包com.zhongnan.push包含了项目中的基本配置,包括Model数据中心和应用程序主入口,以及程序辅助类PushHelper;包com.zhongnan.push.adapter包含了项目中用到的所有适配器;包com.zhongnan.push.db包含了项目基本的数据库操作接口封装;包com.zhongnan.push.domain包含了网络消息体的封装;包com.zhongnan.push.parse包含了项目基本的数据解析操作;包com.zhongnan.push.receiver包含了项目的广播接收器;包com.zhongnan.push.runtimepermission包含了项目中的好友权限管理;包com.zhongnan.push.task包含了图片异步下载的接口封装;包com.zhongnan.push.ui包含了项目的所有界面(Activity);包com.zhongnan.push.utils包含了项目的工具类以及Bmob服务器的操作接口,包括短信、数据库操作接口的封装;包com.zhongnan.push.video.util包含了音视频处理接口的封装;包com.zhongnan.push.widget包含了项目中Activity用到的各种UI Widget。
系统的基本UI框架采用环信SDK的EaseUI加以实现。借助于环信的SDK实现系统的聊天功能,系统会在注册过程中将用户的基本信息存储于Bmob服务器,以便注册校验检测;用户的聊天记录信息会在Bmob服务器中存储相应的通知信息ID与群聊ID,以便系统进行短信通知。
1.3 功能设计
对用户的常用需求进行调研,设计相关软件功能。系统主要包含登录注册、聊天、通知等功能。
1.3.1 登录注册
用户登录时,如果没有账号则需在注册界面注册,注册的用户名以用户的手机号为准。在获取手机校验码后,最后客户端在环信的服务器上完成注册。具体的登录流程如图3所示。
1.3.2 通知
用户选择通知后,可进入通知界面编辑通知内容,然后选择是否在现有群聊中发送通知。然后,用户点击通知消息进入未读人员列表,向未读人员发送短信。每当群成员读取通知后,将该成员标示为已读对象。具体的通知流程如图4所示。
2 功能实现
2.1 登录界面
进入登录页面后,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密码校验成功则进入客户端主界面;如果没有账号则进入注册界面。
2.2 注册界面
用户注册要求输入手机号,并获取验证码。此时客户端向Bmob服务器获取验证码并发送至手机,用户输入验证码,同时客户端会在请求验证码之前向Bmob服务器查询该手机号是否已经注册。如果已注册,客户端会提示用户该号码已经注册;如果没有注册,用户输入验证码后,输入密码并选择注册的身份角色,通过客户端校验后,客户端会在环信的服务器上完成账号信息注册。
在日常的社会活动中,通知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行为,在有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意义,在有的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意义。所谓先买权行使中的出卖通知,主要是指将特定标的物出卖事宜以一定的形式和方式告知先买权人的行为。
那么,在此,出卖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意义呢?有人分析指出:“尽管先买权的实现首先需要权利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但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对义务作出承诺的时间,均取决于出卖人的意思,若无人将出卖人的意思通知至先买权人,则先买权人客观上无从通过履行义务进而实现其权利。”{1}虽然该观点有些过于绝对,但由此也能看出,出卖通知对于先买权的行使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关于出卖通知对先买权行使的具体影响,有人曾分析指出:“其在整个优先购买权的制度架构中举足轻重。首先,于绝大多数情形下,优先购买权人系因出卖人之通知得悉其出卖标的物的意图和具体条件。……而通知义务的不履行往往造成优先购买权人丧失行使权利的机会,……其次,有不少立法例,将收到通知作为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在现实法律生活中,通知义务的履行也往往成为权利人的知悉时点,从而起算期限。再次,向优先购买权人为通知系出卖人的强制性义务。从条文的字面解释看,所有的立法例都采用‘应当’或‘必须’的表述……”{2}笔者认为以上分析可资赞同。可见,出卖通知在先买权法律制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笔者认为,从社会实际情况来看,尽管出卖通知并不是先买权人知悉特定标的物出卖事宜的唯一途径,但不可否认,出卖通知的确是先买权人知悉出卖事宜并能够行使先买权的最为重要的便利途径。正因为如此,很多国家法律都对特定标的物所有人(出卖人)课以通知义务,要求出卖人在出卖特定标的物时必须将出卖事宜通知先买权人。如有人指出:“为了保障优先购买权人行使先买权,多数国家立法均要求出卖人在出卖所有物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3}还有人分析认为:“作为欲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的缔约当事人,出卖人最为便利知晓有关将标的物卖与第三人的信息,包括出卖标的物的意图、买卖合同缔结的情况和相关的合同内容。为此,所有认可优先购买权的立法例都无一例外地规定了出卖人向权利人负法定的通知义务,以方便后者及时行使权利。”{4}其实,在笔者看来,主动将特定标的物出卖事宜通知先买权人,不仅便于先买权人及时、有效地行使权利,也有利于增强先买权义务人和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因为越主动、越早通知先买权人便能更早地明确知晓先买权人的态度,以便于尽早地进行决策。
二、出卖通知的法律性质
一般认为,出卖通知是法律规定的出卖人的一项义务。根据一般法理,义务是不能放弃的,必须履行。既然出卖通知属于义务,那么特定标的物所有人(出卖人)就必须履行。然而,如何保证特定标的物所有人切实履行出卖通知义务呢?从目前各国关于先买权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对于仅仅没有履行出卖通知义务本身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民事责任。既然如此,那么出卖通知在法律性质上还属于义务吗?如果属于义务,那么究竟属于什么类型的义务呢?要解决这些疑问,就必须搞清楚出卖通知的法律性质。
关于出卖通知的法律性质,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在优先购买权的制度设计中,出卖人的通知义务系出卖人所承担的为方便优先购买权人行使权利的法定附随义务,且出卖人不得以权利人已经知晓通知的内容,作为其不履行该义务的抗辩理由。”{5}依据该观点,出卖通知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法定附随义务。笔者认为,此观点将出卖通知与出卖人的核心义务区别开来是可取的,但并不赞同将出卖通知界定为附随义务。
1.附随义务已经是一个特定的法学概念,例如有人指出:“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之外,尚负有附随的义务。此附随义务又可分为两种。一为辅助的或非独立的附随义务,并无独立目的,唯保证主给付之义务履行。二为补充的或独立的附随义务,为达一定之附从的目的而担保债之效果完全实现。”{6}还有的人将附随义务界定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也无明确约定,但为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并依社会的一般交易观念,当事人应当负担的义务。”{7}可见,附随义务既不是约定的,也不是法定的,而是根据一般观念而潜在的一种义务。而出卖通知义务往往都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所以,将其称为附随义务似有不妥。
2.根据附随义务有关理论,违反附随义务必须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然而,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来看,仅仅违反出卖通知义务本身并不存在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可见,将出卖通知义务界定为附随义务也是于理不通的。
笔者倾向于认为,出卖通知是一项法定的辅义务,在法律效力上与所谓不真正义务{8}较为类似。一方面,出卖通知义务的存在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便于先买权人行使先买权的一种手段,因而和出卖人负有的将特定标的物优先出卖给先买权人之义务相比,处于辅地位。另一方面,从法律效力上看,违反出卖通知义务本身并不需要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这与所谓的不真正义务存在相似之处,即违反出卖通知义务,虽然会对先买权人行使权利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妨碍,但并不需要向先买权人承担什么具体的民事责任,只是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某种意义上的不利益。{9}
三、出卖通知的期限
既然出卖通知是特定标的物所有人的一项法定义务,那么,特定标的物所有人应当在何时为出卖通知呢?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先买权的行使。对于此问题,有的国家有明确规定。例如,德国民法典第510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当将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立即通知先买权人。
对于该问题,在我国大陆地区先买权立法中,只是在承租人先买权中规定了提前通知制度。如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和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呢?在正常的逻辑下,应当是先有出卖意向或者出卖事实的存在,才能有通知行为,显然,提前通知制度是不符合正常逻辑的。
笔者认为,从出卖通知义务的制度目的来看,出卖通知在于保障先买权人迅速、有效行使先买权,因此,履行出卖通知义务应当在有出卖意向或者有出卖事实的情况下越快越好。因此,笔者主张,出卖人应当在有出卖意向或者出卖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及时履行出卖通知义务。至于“及时”怎么界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正如有学者分析指出:“出卖人应在其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立即向优先购买权人为通知。至于‘立即’应作何理解,视乎个案中的具体情形来确定,如考虑出卖人与权利人间联络的便利程度、可能的通讯方式等因素。”{10}
四、出卖通知的内容
出卖通知的内容包括什么,系属先买权的一个重要实务问题。关于该问题,有不同的观点。有观点认为,出卖人只须将出卖意图告知先买权人即可;有观点则认为,通知的内容为出卖人与第三人初步达成的买卖条件。比如有人在分析承租人先买权时指出:“出租人在出卖时应将其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买卖条件及时通知承租人。其理由如下:首先,当出租人为通知义务之后,承租人即可行使先买权,但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必须以‘同等条件’为之,若通知的内容仅为出卖意图,没有具体的买卖条件,则不存在同等条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便没有行使的基础。”{11}有人则持不同观点:“如果出卖人必须向优先购买权人通知的是具体的出卖条件,并在此基础上由其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那就等于在别人谈好交易条件后,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坐享其成。……任何交易都存在成本,但成本应由受益人承担才是合理的,让第三人和出卖人为优先购买权人投入和承担谈判交易成本,显然不公平。……因此,笔者以为‘通知’的内容应该是宽泛的,主要是出卖的意图,而不应是具体的出卖条件。”{12}
对此,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也不尽一致。有的规定,出卖人应当将具体的出卖条件乃至交易第三人告知先买权人,例如德国民法典第510条第1款、第1099条第1款,瑞士民法典第681a条第1款。法国民法典规定得最为详细,要求出卖人应当将打算让与的价格及条件,连同第三人的姓名、职业等一并告知先买权人。这样要求的目的在于使得先买权人知悉、了解详细情况以利于考虑是否行使先买权。有的规定,出卖人可以将出卖计划或者意图通知先买权人,例如俄罗斯民法典第250条第2款,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第418条第1款等。我国大陆地区关于先买权的法律规定中,对此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共有人先买权、股东先买权、合伙人先买权的法律规定中对于出卖通知本身并无法律规定,更谈不上规定出卖通知的内容。而有关承租人先买权的法律规定,只是规定了提前通知,对通知的内容也无明确规定。
在笔者看来,从理想的角度言,对出卖通知的内容要求得越具体越好,因为这样有助于先买权人根据通知的内容尽快作出决策。然而,实践总是纷繁复杂的,特定标的物所有人并不总是等到和别人签订合同或者达成买卖意向之后才去通知先买权人,在有的情况下,会在产生出卖意图时就想到去征求先买权人的购买意见。因此,一律要求出卖通知的内容必须包括具体的出卖条件,并不符合实际。因此,笔者认为,不宜对出卖通知的内容作统一的强制性规定,而应当作选择性规定,即特定标的物所有人既可以作出出卖意向的通知,也可以作出包含具体出卖条件的通知,只是不同的通知内容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且对先买权人行使先买权的程序和过程也有不同影响。如果出卖通知的内容包括比较具体的出卖条件,那么就相当于要约,一旦先买权人表示同意就是承诺,便可立即在出卖人和先买权人之间成立有效的买卖合同;如果出卖通知的内容只是出卖意图,没有具体的出卖条件,那么就相当于要约邀请,即使先买权人对此通知表示同意,也不能在出卖人和先买权人之间产生有效的买卖合同,当然,如果先买权人明确表示没有购买的意思,那么,特定标的物所有人便可将该特定标的物转让给他人。
在此,需要指出,如果出卖通知的买卖条件发生变化,那么,出卖人可能会多次进行通知。比如,当出卖人第一次发出包括具体出卖条件的通知后,先买权人表示不想购买,如果出卖条件降低的话,出卖人有义务将降低后的出卖条件再次通知先买权人征求意见,否则就构成对通知义务的违反。对此,有人曾分析指出:“出卖人的通知义务并不以一次为限,如果出卖人先以一个较高价格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由于价格过高,优先购买权人明确表示不承买后,出卖标的仍未与他人成交,此时如果出卖人将价格降低再次出卖的,应当将新的出卖条件重新通知优先购买权人……”{13}
推送通知是快速、稳定的互联网服务的革命性产物。推送通知可以让用户紧扣互联网脉搏,即时浏览最新的资讯、社交好友动态或锁屏显示的突发新闻。然而你的时间和注意力非常珍贵,为什么随便什么东西都能让你分神?
智能手机极大地方便了用户获取包罗万象的最新信息。如果你是一位毫无判断力、接受所有推送通知请求的用户,那么你就更讨APP开发者的喜欢了。当决定减少通知数量时,你可以问自己以下问题:1.我真的想让这种信息随时打扰自己吗?2.这种信息对于我的生活真的重要吗?如果不是,你要立即关闭通知。
管理安卓手机的推送通知
如果你的安卓系统版本已经更新到4.4以上的话,系统自带了对每个软件是否禁用通知栏信息的单独设置。
设置很简单,打开“设定/系统/应用程序管理器”,选择需要取消通知信息推送的软件,(显示通知)取消选择,点击确定就可以了,从此以后你的通知栏很干净了。
如果你的系统版本略低的话,就需要用到第三方的管理软件才可以实现了。这里以360卫士极客版为例。
安装最新的360卫士极客版,点击防通知打扰,软件通知管理,在这里可以允许和禁止手机软件的推送通知,点击右上角可以全部允许或者全部禁止。另外也可以开启“非诚勿扰”模式,把手机所有软件的推送通知都接管到这里。
管理iPhone/iPad的推送通知
iOS的推送通知管理非常简单,而且你可以完全自主地决定哪些APP可以获得怎样的通知方式和显示方式。
在桌面打开“设置”按钮,找到“通知”。选择你需要设置的应用,我们可以直接在“允许通知”处关闭所有的推送提示,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选用“应用程序图标标记”“在锁定屏幕上显示”以及解锁后的提醒样式。界面往下拉,我们能看到系统可以针对每一个程序进行设置,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
根据自己的需要,以不影响我们的使用为前提,有选择地开启推送通知。化被动为主动,自主选择何时获取最新信息,何时回应,自主支配时间。下一次,当你看到推送通知请求时,你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严肃对待推送通知,学会说“不”。
论文关键词 危险 增加 义务 保险法
一、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基础理论
(一)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涵义
“这里所谓的危险程度增加,是指订约当时所未曾预料或未予估计的危险可能性的增加。” 而我国另一著名保险法学者温世扬先生的定义则为:“危险增加,是指当事人在订约之际未曾预见,但在保险有效期间内,作为保险合同基础的原危险的状况发生了变化,使保险标的受损的可能性增加。” 相比较而言,可以看出,后一种观点对危险增加的定义更为细微,也在一方面指出了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来源。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
原保险法第37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相比较2009年《保险法》第52条分别增加了危险程度“显著”二字,和提前解除应“退还多余保费”的规定,无疑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更为有利。
此处所谓的危险程度的增加,仅仅是程度的增加而非是种类的增加。因为不同的保险合同承保的风险种类是特定的。若是因为承保的保险标的风险种类的增加,由于其不是保险合同承保的风险,所以保险人是不必承担保险责任的,这里也就没有更深一步讨论的必要。
关于危险程度的增加,不同的学者观点亦是不完全相同。“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通常具备三个特性:(1)重要性。对保险人继续承保或者提高保费有重要影响的危险;(2)持续性。如果危险只是一时的变化,继而又恢复原状的,则不构成危险的增加;危险改变这一状况须持续一段时间,对价平衡受到破坏,投保方需履行通知义务。(3)不可预见性,即危险增加必须是当事人订约之初未曾预料到,保险人未估算在危险之内的。” 也有其他学者将其归纳为“显著性、持续性、不可预见性”等等。还有学者主张,还应当有“期间性”,即危险程度的增加必须是在合同成立并生效,或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期间。
笔者此处有不同理解,笔者认为这主要涉及危险程度增加的发生和履行的期间,应当是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的题中之义,否则又何谈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一说呢?
(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法理基础
此涉及风险和保险的涵义区别。“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的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 而“保险(insurance)是源自14世纪意大利商业用语,本意为抵当、担护、保护、负担之意,至14世纪后半期扩充为保险之意” 目前关于保险的涵义主要有损失说的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损失转嫁说;非损失说中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等。单就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而言,笔者赞成损失分担说和损失转嫁说。但是从微观上,单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适用损失转嫁说更贴切。
从保险学原理上来说,保险人根据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运用大数法则进行精密的计算,进而估算出所保标的物遭遇风险的概率。投保人缴纳相应的保险费把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了保险人。但是由于保险合同是一个继续性合同,标的物遭遇风险也在随时的变化,由于保险人计算的风险概率是以标的物遭遇正常风险的概率,一旦标的物在实务中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增加超过了保险人承保风险的范围,则是保险学大数法则的颠覆。“保险人无论于缔约时或定约后关于危险的掌握及控制于事实上几乎立于无能之地位” 所以需要投保人履行相应的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进而是保险人重新运用大数法则进行计算,或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此处也可以称为对价平衡原则。
从民法原理,保险合同订立生效后,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此外有一些学者也主张,根据情势变更原则来推定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合理性。笔者并不赞同,“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客观情况的异常变动,致使合同成立时的基础丧失,合同的基本目的因此不能实现,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于承担责任的法律制度。” 在此可以看出,情势变更是不可归责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因的客观情况的变动,而事实是在保险中的引起危险程度增加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归责于当事人的。所以情势变更原则不能推定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合理性。
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性质
(一)关于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性质,学术界的观点集中在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之间
其中法定义务是指,法律明文规定苛责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来承担,无论保险合同本身是否约定。而约定义务则是,法律并不明文规定把这项义务强行加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是根据保险合同双方来约定。
对此我国《保险法》52条规定如下:“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由此可见我国《保险法》将其界定了约定义务。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双方不得为第三人设定义务,除非该第三人同意,否则该义务约定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所以此处让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让被保险人承担,且被保险人并不一定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笔者认为这一点在法理是说不通的。如果规定其为约定义务,那么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已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立法应该将其界定为法定义务。
【关键词】PMS停电通知模块;台帐数据;工作效率
1、PMS停电通知模块的应用
停电通知是供电流程上的一环,作为电力调控中心的对外窗口之一,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供电企业的行风测评。2011年作为“十二五”计划的开局,浦东迈入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停电通知工作量比以往骤增,为了进一步加强停电通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大对其科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PMS停电通知模块在浦东区调全面铺开使用。
PMS,即生产管理系统,是一套为整个上海电力生产运行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建设的目标是为了加强电网运行管理、提高电力生产运行管理水平、缩短故障处理时间、提高供电质量,提升供电服务质量。PMS系统涵盖了设备管理、调度管理、线损查询、工作票签发、停电通知等多个板块。
PMS停电通知模块主要是通过PMS系统生成要发送的停电通知单。停电通知员根据停电停役批复单或当值调度员通知(电网异常或事故处理中),在PMS系统中打开停电通知模块,调出任务列表,然后根据任务要求,通过“停电通知单生成向导”在相应电压等级的电系图运行态中进行模拟操作,从而确定停电范围,再由系统导出要通知的各类型停电用户,继而生成停电通知单。
信息错缺、人为疏忽是以往影响停电通知工作的主要因素。使用PMS停电通知模块后,极大改善了上述的两个因素。PMS利用电脑数据库代替纸制记录册对用户信息进行科学管理。PMS中的停电任务都有时间限制,停电、送电时间一目了然并以不同颜色标注,PMS系统会提醒停电通知员提前5个工作日,将停电计划、停电范围、停电时间等信息提供给95598客户服务平台;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应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否则系统会发出超期警示。
2、提高PMS停电通知模块的应用效率
2.1 PMS停电通知模块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用PMS停电通知模块初期,作业人员遇到不少问题,结合周报和相关统计分析,发现影响因素包括数据方面、软件方面、系统方面的问题,其中96%以上的问题源于数据台帐。台帐数据是PMS最核心的信息,数据关联未做好、系统台帐未及时进行更新,就会造成PMS停电通知模块分析用户时缺失或将已拆销的用户增加到停电通知对象中。停电通知工作主要依据停电通知单,停电通知单的生成是在PMS平台上完成的,所以PMS的台帐数据准确率直接关系到停电通知效率。
2.2 加强PMS停电通知模块应用的措施
总结出问题原因后,为了进一步提高停电通知工作效率 ,我们在PMS停电通知模块应用中,加强了PMS台帐数据的科学整理、准确维护和作业人员操作系统的熟练化培训,并及时向PMS系统开发方提交可行性的软件改善方案,还深化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措施,如实行双轨制运行和绩效奖惩措施。实行双轨制的做法,就是通过查询PMS系统进行初步确定,再要求停电通知员进行现场核实,如果发现停电线路或者用户地址不吻合的,则联系营销部门进行确认,确保停电用户信息不出差错。绩效考核主要通过开展操作比武活动、结合双轨制运行校正台帐数据等平台开展。
2011年下半年针对上述几点我们展开如下措施,具体安排落实到位,限时定点到人:
一.PMS基础台帐数据审查、修正、整理
1.主动收集信息,加强用户资料的及时、动态维护工作,主要是用户通信地址、用户用电地址、用户名、联系电话等,确保用户资料更新及时准确。
2.随着低压配网改造工作造成用户信息不断变化,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低压用户的关联工作。
3.由于数据台帐附属于PMS图形,图形绘制后PMS数据组才能输入用户资料,所以确保PMS图形绘制的及时性和正确性尤为重要。
4.明确调度停电通知员和营业站通知员各自的工作界面。
二.就PMS系统需改进的地方提案整改
1.系统增加进行二次核对修改和自我校验的功能。停电通知单生成后,在“”流程后仍可进行修改。
2.在导出停电通知单时,作业人员可以进行用户地址和联系地址的复选,避免在用户信息不全的情况下无法生成通知单。
三.加强人员操作技能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停电模块作业指导书和注意事项。
2.有步骤的加强操作培训,制定分阶段完成期限,使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化、规范化、统一化。
3.由上级部门安排技能竞赛比武,并与绩效管理、QC项目挂钩。
3.效果与建议
通过2011年下半年对PMS停电通知模块不断的科学管理,2012年停电通知工作的准确率得到很大的提升,通过数据统计,1月至5月的停电通知执行率都在99.5%以上,这主要得利于停电数据的错误修正和及时维护,其中营销部门顺利完成低压用户的关联工作也是原因之一,这减轻了停电通知员的工作压力,使他们只需直接面对高供用户。
为了进一步加强PMS停电通知模块的应用,提高停电通知工作效率,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如下几点:
1.在PMS停电通知模块的停电通知模板中,增加停电通知员的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内容,有效适应目前体制下的停电通知需要。
2.应用科学管理,加强流程规范性。在新用户流程、老用户变更流程、停电通知退信处理、电系变更流程方面,管理和作业人员清楚流程、明确责任、建立好信息反馈机制和监督核查措施。
3.加强例会制度,加强公司内相关部门和PMS软件研发单位联系、沟通。
4.做好PMS停电通知模块运行工作,规定时限将所遇问题汇总、分析上报、整改。
5.建立应急事件的处理流程和方法,如在PMS系统无法应用或缺少图形无法建立用户台帐时如何确保停电通知工作的正常开展。
最近疫情形势严峻,为了减少流动,深圳大学也是告知学生暑期不要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待通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深圳大学暑假期间不得提前返校最新通知一览,欢迎大家来阅读。
深圳大学提前返校的通知2021年8月5日,深圳大学官微通知,2021年暑假已经离校的同学不要提前返校。
目前,深大还没确定2021年秋季开学时间,后续返校时间安排学校也会另行通知。
公告原文:
关于暑假期间不得提前返校的通知
近期国内多地突发本土病情,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为了最大限度阻断因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学生的个人安全,现将最新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是人群密集地,即日起请已离校的学生务必不要提前返校,积极配合所在地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妥善做好自身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二、返校时间和具体安排会根据相关部门应对疫情工作的要求适时调整,请同学们随时关注学校官方的最新通知。
大一新生需要带的东西大学录取通知书可是学校在你报到时校验你身份最重要的东西。而且录取通知书里面装的一系列附件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大一新生来说,这些东西都尤为重要。里面的校园卡是直接关系到自己的校园生活的,吃饭,洗澡,喝水等等都是需要用到的。
最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就是校园地图,对于人生地不熟的学子们,地图能让自己对这个学校的地点,建筑物快速的查找到,非常方便。尤其是需要生源地贷款的同学,都是需要携带录取通知书填写相关信息的。
今年处于特殊时期,虽然现在疫情没有以前那么严重,已经得到一定控制。但是学子和家长们千万不能松懈,个人防护一定要做好,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学子们可以提前准备一些口罩,消毒水,个人碗筷等等,做好一定的防护工作,为更好的学习生活保驾护航。
【夏秋两季衣物、少量冬衣、拖鞋、运动鞋、以及平时常穿的鞋子】如果是异地上学的朋友,一定要了解当地的天气情况,一般开学已经是9月份,夏秋两季的衣服必备的同时,还可以适当的准备一些冬天的衣服,运动鞋是体育课需要穿,拖鞋洗澡的时候穿,再备一些常穿的就可以了,如果觉得负重太大,可以提前邮寄到学校。
大一新生必备物品清单录取通知书;
高考准考证;
身份证;
户口本复印件;
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在学校也会有地方复印,但是开学肯定人很多要排队);
一寸证件照一版;(多多益善,报名、填学籍卡、报社团学生会、入党、交简历、申请勤工助学等都要用。);
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一般都是在档案袋里,不要搞丢了,不然还得重申入团,这么多年团费就白交了);
银行卡、信用卡(学校给你寄的农行卡一定带好,在老家提前去银行开户,交学费啥的都要用它!!!);
A:洗护用品;
牙刷;
牙膏;
漱口杯;
毛巾;(吸水要好)(相应的要买挂绳或挂钩);
洗面奶;
护肤品;(男生也适当备点);
洗发水;(大瓶划算,也可备一个小瓶,去澡堂的时候担子轻点);
沐浴露;(同上);
沐浴球,擦澡毛巾之类;
剃须刀;(男生必备,胡子拉茬的给人印象不好);
盆子(选能摞在一起的,节省占地空间,别让寝室太拥挤);
开水瓶2个(不要太精致抢眼,容易被盗;外壳质量一定要好,不然万一砸了烫伤了可就不好了);
抹布(来学校之前提前准备吧,一到宿舍打扫卫生的时候要用,没地方找);
香皂或洗手液;
洗衣液(比洗衣粉好用太多了!);
上周一开学的时候,孩子的老师在班级群里发消息说,在近一段时间到校时间改了,也就发了,改的具体时间,早晨送孩子不得早于7:40,中午送孩子不得早于2:40!
看了这则通知,自己心里忍不住纳闷,这学校肯定是嫌之前送孩子送的早了,而且自己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通知,不得早于!
好像之前学校里上学的时候,老师们基本上通知的就是不得迟到,一般通知写的都是不得迟于几点几点到校?突然间收到,说不得早于几点到校的消息?自己心里还忍不住,有点纳闷,但是因为学校老师的话,基本上都是不容反驳,所以自己也就没有过多的去想,只是按时按点的接送孩子!
既然不得早于,那么就基本上都是每次40的时候在家出发,到了学校正好是四十,往后几分钟,也算是按照老师的规定行事了!
可是今天上午的时候,自己才得知,别的班的老师通知好像并不是这样的,别的班的老师在通知的时候就没有不得早于这四个字!也就是说,其他班的孩子是在2:40之前到的校,五班的孩子都得到了2:40以后!其实迟到几分钟,或者早到几分钟都无所谓,毕竟只要不误了上课就行!
只不过是学校在通知时间的时候,希望能够给个准确的时间。最起码看起来就是,对学生们比较认真负责,重要的事也是好一点的!
就像之前填资料的时候,孩子同学班已经填了,现在已经过去好多天了,还怎么办?现在还一点动静都没有!也可能真的是上了一年级,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班级的管理方式,也有不同的通知!
自己一直想的是在同一个学校里,应该入学时间或者收一些资料都是一样的,但是现在却发现好多通知都是不一样的!当然,自己应该做的,还是以自己孩子的班级为准,以老师的通知为准!
2022电费涨价通知
根据xx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xx】182号)和扬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民用类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扬价工【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从20xx年3月1日起民用水费由2.77元/立方米上调为3.00元/立方米,对学校教职工住宅区的居民用电费由0.5283元/度上调为0.5483元/度。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xx年2月27日
2022电费涨价通知
根据粤价(20xx)245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xx年6月15日 起调整电价。
因此我们z花园将补收20xx年7月-20xx年9月,3个月的电费。具体调整办法为每度加收0.04元。你需要补交的费用为:
7月电费度,需补交 元。
8月电费度,需补交 元。
9月电费度,需补交 元。
你需共补交7-9月份3个月共xx元。
请你在10月15日前到文华花园管理处补交以上费用。多谢合作!
文华花园管理处
20xx年x月x日
2022电费涨价通知
根据粤价(20xx)245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xx年6月15日 起调整电价。
因此我们z花园将补收20xx年7月-2011年9月,3个月的电费。具体调整办法为每度加收0.04元。你需要补交的费用为:
7月电费 度,需补交 元。
8月电费 度,需补交 元。
9月电费 度,需补交 元。
你需共补交7-9月份3个月共 元。
关键词:解除;通知;合同约定;规范快递;公证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6-0157-02
一、非诉讼途径解除合同通知对方的必要性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依约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1]。合同解除有两种途径:诉讼解除和非诉讼解除。诉讼解除当然要通过规范运行诉讼程序实现,而鉴于诉讼程序特有的周期较长、程序较严、成本较高、专业性要求较强等特征,现实生活中,很多主体会选择非诉讼解除方式解除合同以求高效。
根据《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非诉讼合同解除有三种形式: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其中,协商解除一般合同各方会妥善安排后续清理结算等事项,并形成解除协议,不涉及通知事项;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则“通知”成为解除合同的必要程序要件,只有该程序要件与《合同法》第93条第二款以及第94条规定的实体要件、第95条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的期限要件、第96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形式要件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所以,通知行为将直接决定合同解除是否有效。
解除是否有效经常因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系单方意志、单方行为而引发争议。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第二条确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尤其《证据规定》第五条“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争议,将由解除一方承担举证义务。就是说,“通知到达”已经成为解除一方主张已经解除合同的必要证明对象,正确的通知方式即成为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通知方式不当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解除合同的通知,只要对方当事人承认通知效力,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地终止了合同,就应该认为解除通知有效[2]。但如对方不承认,而解除一方又通知方式不当,将导致“通知到达”举证不能或不力,从而解除无法生效,解除一方不能摆脱合同的原有约束力。更为严重的是,解除一方常常因为通知已经发出即主观上认定合同已解除而对合同事项另作安排,解除无效后果出现,将直接陷入违约而被追责的不利境地。
甲房开公司将新建项目电梯供货安装工程签约发包给乙电梯有限公司,合同期限内,乙公司仅完成约定量的30%,甲公司多次催促未果,派经办部门负责人电话告知乙公司经办人解约,随后与丙电梯公司重新签约发包后续电梯工程。乙公司却随后将70%电梯运送到场并要求结算,对甲公司通知解约电话拒不承认,甲公司陷入拒绝收货则对乙公司构成违约、收货结算则对丙公司构成违约的两难处境。
丁商贸公司向戊电子产品商行签约订购笔记本电脑20台,约定货到付款,如产品故障率达10%以上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电脑到货后,丁公司发现4台有各种不同的质量问题,联系戊公司派技术人员前来修理未见明显成效后,制发解除通知函并派人直接送至戊商行,戊商行工作人员拒绝签收,丁公司送达人留下函件及20台电脑离开。随后被戊商行至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丁公司因主张合同解除缺乏证据支持而败诉。
己商场将一个铺位签约出租给庚商户经营日用品。半年后,庚商户出现迟延交付租金。己商场经两次催告未果后提出解除合同。因庚商户拒绝签收解除通知函,己商场派人将解除函张贴至庚商户租赁铺位,随后与戍商户重新签约出租经营电子产品。戍商户交付定金后要求进场经营,庚商户拒绝迁让、不承认合同已经解除并将拖欠租金打入己商稣嘶А<荷坛”黄扔胧商户解约并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上述实务案件,解除一方实际上已经享有并可得行使单方解约权,事实上也行使了该项权利并通知到对方。但因方式运用未尽适当、可靠,最终导致解除无效而蒙受损失。
三、正确有效的通知方式
(一)正确有效通知的前置条件
正确有效通知的前置条件有三个:其一,有正确的通知对象和致送地址;其二,有规范的解除文书;其三,有确定的致送痕迹材料即证据可以形成。正确的通知对象取决于合同主体,《合同法》第八条和第121条确立了“相对性”原则,也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3];合同相对性规则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但集中体现于合同的主体、内容、责任三个方面[4],因此只有向合同文本所载明的对方当事人(也应当是尾部签章主体)实施通知才可能发生解除效果;正确的致送地址应与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所载信息吻合一致,或与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相一致。规范的解除文书应包含四项要素内容。首先是背景合同固定及解除的明确意思表示;其次是据以解除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依据,客观事实主要指对方未履行或未诚信全面履行合同的具体表现,法律依据主要指合同约定解除权的具体条款或对方违约对应的《合同法》第94条具体条项;再次是是否同时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尤其在法定解除情况下,解除合同与追究违约责任几乎是孪生必伴,如有相应主张尽量直接明示;最后是异议期给定,以避免“三个月”的法定异议期适用时限过长或影响解除效力。当然,规范签章并准确填具致函日也不可忽视或出现误差。确定的致送痕迹材料包括文书原件和致送凭证,后者尤须妥善留存原始信息资料,如签章回执、交递文书、张贴视听资料、电子信息原文档及截图等。
(二)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
成熟、完善的合同一般会有“通知与送达”条款,其中会明确指示相互通知与送达的具体方式、经办人员和致送地址,且大多会有“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依此致送即为有效”之类的约定。《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了合同神圣及合同严守原则[5]19,第60条规定了“全面履行”原则,该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履行的主体、时间、内容、地点等多个方面要符合约定[5]114,因此执行该条款所为通知自当有效,留存好痕迹性材料即可。如前例己商场将解除函张贴至庚商户经营商铺,如商铺租赁合同中确实载有该通知与送达方式,t张贴可产生解除效力,需要的是己商场张贴时同时保留能够准确显示时间、地址、函件内容与周边环境的视听资料予以举证支持。
(三)EMS特快专递方式
合同没有约定通知与送达条款或约定不明情况下,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的通知形式比较可靠。EMS形式正规、程序严谨、痕迹确定、广为接受和认可,鲜有方式不当或证明力弱差的异议。采用该方式的要点主要是正确填写并妥善留存交递详单。“寄件人信息”处应当重点体现解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准确全称及地址,而无论交递人的自然人身份情况,如前例甲房开公司派员工张某向乙电梯公司致函,寄件人信息处应写明“甲房开公司张某”;如直接写“张某”,则应在下栏“公司名称地址”处准确填写甲公司的名称与地址。“收件人信息”处与寄件人信息处类同,无论收件经办人是谁,都要显示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信息,如张某填写“乙电梯公司刘某”。“内件品名”处最为关键,应当写明所致送函件的完整标题,如“关于解除电梯设备供货安装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函”,而杜绝“文件”一类的泛化措辞或干脆在该处保留空白,这样才能不给对方留下“来件但并非解除事项”之类的抗辩;如果两份或两页以上,尽量同时注明份数和页数。“附加服务”处应予勾选如“妥投短信”,则在对方签收后张某会收到“已妥投”之类的手机短信通知,其中并会载明专递序号,可以和交递详单、留存文书备份形成相对完整的有效送达“证据链”,充分支持解除通知的主张。交递日期和联系电话同样需要准确无误,以防止对方找到抗辩角度。其他类同方式如顺丰、圆通、天天等快递或更加便捷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新媒体方式,目前阶段尚未达到EMS的规范和认同程度,可选用但须更加谨慎。
(四)公证方式
合同没有约定通知与送达条款或约定不明,甚至在对方下落不明情况下,公证通知形式效力相对最强。根据《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或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287。而根据《公证法》第36条、《民事诉讼法》第6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3条,公证具有强大的证明效力,即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除外)。合同解除通知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事实”,更确定讲属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从未来可能涉诉角度,也可以理解为对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公证项目中“对行为过程的证据保全公证”。在理论界关于证据保全应否作为公证的事项之一尚存在争议,不赞成将保全证据作为公证事项的理由主要在于保全证据公证与司法机关的证据保全容易发生冲突,但是鉴于公证实践中保全证据公证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公证法》仍将其列为公证事项之一[6]317,只要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可予公证条件而获得公证取得《公证书》,通知和合同解除的效力将很难,而确定发生效力,充分帮助当事人实现解除合同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 隋彭生.合同法要义[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74.
[2] 唐德华.合同法案例评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682.
[3] 王利明,房绍坤,王轶.合同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4]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6.
1.部署指挥重要工作的决定2.处理具体事项的决定
3.表彰或处分的决定
(二)、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
(三)、正文:写明决定的原因、目的、根据、背景或意义;写明决定事项的具体内容;简要提出希望或号召。
(四)、落款:正文后右下角注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
(五)、范文:
关于表彰二ΟΟ四年度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局属各科(室)所、供电营业所、电力服务公司:
20__年,我局的行风建设以打造服务优质,提高社会满意率为落脚点,以农村供电营业所规范化服务活动为载体,强化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评议监督职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我县行风建设测评中荣获第二名。同时,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供电营业所。这些供电营业所工作特点是:领导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善于创新工作,注重日常管理,工作扎实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深受各界好评。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先进供电营业所给与表彰,并奖励人民币五百元。奖励名单如下:
塔山供电营业所高岭供电营业所
王宝供电营业所叶家供电营业所
高台供电营业所
希望受到表彰的供电营业所,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工作,为全局的行风建设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未受到表彰的供电营业所应以此为榜样,相互取长补短,积极查摆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在20__年的行风建设中作中再创佳绩。
绥中县农电局
二ΟΟ五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表彰先进决定
抄报:两锦农电局葫芦岛市农电局
绥中县农电局行政办公室二ΟΟ五年四月一日印发共印58份
二、通知
(一)、分类
1.指示性通知
2.告知性通知
3.性通知
4.会议通知
5.任免聘用通知
(二)、标题:“通知”前要写明发文机关和事由。根据工作需要和行文目的,有的标题要写明紧急通知、重要通知或补充通知。
(三)、正文:要交待清楚法文的原因、意图和目的,通知什么事情,有哪些具体要求和意见,受文单位应如何办理等。
(四)、落款:正文后右下角注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
(五)、范文:
绥中县农电局关于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所、供电营业所、电力服务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提名,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
决定聘任:
XX同志为绥中县农电局XX供电营业所所长(兼)(试用期x年)。
同时解聘:
XX同志的绥中县农电局XX供电营业所所长职务;
XX同志的绥中县农电局XX供电营业所副所长职务。
局长:
绥中县农电局
二ΟΟ五年X月X日
主题词:职务任免通知
抄报:两锦农电局葫芦岛市农电局
绥中县农电局行政办公室二ΟΟ五年x月x日印发共印__份
三、通报
(一)、分类
1.表彰性通报
2.批评性通报
3.情况通报
(二)、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
(三)、正文:写进正文的材料和事件,务求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必须典型而具有普遍意义,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教育作用。
(四)、落款:正文后右下角注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
(五)、范文:
绥中县农电局关于对__严重违纪的通报
局属各科(室)所、供电营业所、电力服务公司:
__,19__年参加工作,系__科、现任__职务。
经调查核实,__利用工作之便,(正文略),事后,本人认错态度较好,将违纪所得金额全部退回。
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__进行全局通报批评,下岗x个月,执行下岗工资,期间照常上班并完成本职工作。
希望全局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守局规局纪的自觉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踏踏实实,敬业爱岗,团结一心,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页无正文)
绥中县农电局
二ΟΟ五年X月X日
主题词:违纪通报
绥中县农电局行政办公室二ΟΟ五年x月x日印发共印__份
四、请示
(一)、分类
1.请求指示的请示。
2.请求批准的请示。
3.请求批转的请示。
(二)、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 组成。不能把“请示”误为“请示报告”、“报告”或者“申请”。
(三)、正文:简明扼要而充分的陈述请示的原因、依据,然后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批复、答复的具体事项,常用“妥否,请批示”、“特此请示,请予批示”、“请批准”、“请示”等惯用语。
(四)、落款:正文后,右下角注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
五、报告
(一)、分类
1.按性质、内容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询报告。
2.按汇报内容的范围分为综合报告、专题报告。
(二)、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
(三)、正文:缘由不分先概括报告事项的总体状况,事项部分分说有关内容,即成绩或损失、经验或教训、今后努力方向或对问题处理意见,最后以惯用结束语作结。
(四)、落款:正文后右下角注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发文机关看情况可以省略。
六、规定
(一)、分类
1.党内规定
2.法规性规定
(二)、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
(三)、正文:开头说明定制该规定的目的、依据;主体部分对有关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并说明违规的惩处办法,结尾要交待适用范围、解释权限,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的权限、生效日期等。
(四)、落款:正文后右下角注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
(五)、范文:
绥中县农电局关于印发《综合奖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所、供电营业所、电力服务公司:
绥中县农电局《综合奖考核实施细则》经局六届三次职代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力服务公司参照执行。
附件:综合奖考核实施细则。
绥中县农电局
二ΟΟ五年X月X日
主题词:综合奖考核通知
绥中县农电局行政办公室二ΟΟ五年四月九日印发共印__份
七、函
(一)、按照文面规格分类
1.公函:格式较为正规,按一般公文格式写上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还要编上发文号。
2.便函:内容多涉及事务性的具体事项,格式灵活、简便、写法自由,可不写标题、不编文号。我局在公文处理暂行规定中明确统一了便函的使用格式,并设立了便函专用发文字号。
(二)、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三)、正文:开头说明发函的目的理由,要交代的清楚明白、合情合理;主体部分对发函要办理的公务,要说的明确、具体、实在。
(四)、落款:正文后右下角注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重要或比较重要的函邀加盖印章。
(五)、范文:
绥中县农电局便函
绥农电便字[20__]第4号
关于转发《20__年两锦农电局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属各供电营业所、变电所:
现将《20__年两锦农电局生产工作安排》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绥中县农电局
二ΟΟ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