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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2-09-06 05: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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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第1篇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编制原则与考量因素

按照统筹兼顾、突破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执法计划。

安监局及执法大队目前有行政执法人员8人,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1辆,区直监管单位15家(德邦兴华、精细、连吉、塑包、复合肥、工贸、化机,泰乐、磷矿、太阳雨、新电实业、云天机械、天明纤维、新奥燃气、耐火材料等),分布在城区13家,锦屏镇1家、宁海乡1家,涉及高危企业6家:德邦兴华、精细化工、连吉化工、泰乐化工、新奥燃气、锦屏磷矿。乡镇办、开发区及区相关部门监管企业320余家。按照每个工作日检查1—2家企业,参加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全年最多共可检复查企业180家次(每家企业检查、复查至少需2次以上,高危企业按照规定检查频次检查)。

2014年,计划检查区直监管企业13家,抽查乡镇办、开发区监管企业70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我局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我局2014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突出对化工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非煤矿山企业、冶金企业、标准化创建企业以及区直监管的企业的监管监察。

2014年共计划重点监察执法检(抽)查企业83家次(不含复查),其他企业由各乡镇办、开发区、区相关部门负责检查,我局组织督查和指导服务(明细附后)。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2014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1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化工生产企业分为红色(德邦兴华、泰乐化工)、橙色(德邦精细、连吉化工)、蓝色(泰格科技、黔锦化工、锦屏气体、西都生化、格兰特、万泰医药、德邦复合肥、景悦化工、九盛化工、通源化工)三个监管等级,定期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红色、橙色、蓝色三个等级每年监督检查次数分别为3次、2次、1次;非煤矿山企业全年检查3次;区直企业共有13家,计划检查3次的2家,检查2次的2家,检查1次的9家。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方法

各牵头负责人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通报。

六、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局制定并经区政府批准的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区政府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二)实行牵头人负责制。各牵头人要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按照监察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组织措施、监察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和适度调整,确保执法效果和监察执法计划及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第2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区政府办《关于落实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精神,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由区食药监管局将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职权部分依法委托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就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餐饮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部分职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事项及权限

监督管理类、行政许可类,具体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委托。

二、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负责受委托执法人员管理,为受委托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执法装备、工作经费等;

2.制订并落实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3.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保障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

4.负责农家宴的管理,农家宴备案登记、报告、监管和流动厨师培训、公示等。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区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组织实施;

5.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组织协调乡镇下属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开展巡查;

6.负责考察、聘任、培训和管理村(居)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组织和指导信息员、协管员开展工作;

7.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8.按照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9.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完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负责执法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受委托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

3.制定委托执法纪律,建立和完善委托执法制度;

4.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对委托执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受委托执法人员违反委托执法纪律规定、超越委托执法权限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受委托执法人员资格,并收缴执法证件。

三、考核办法

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年底组织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4篇

一、各类事故控制情况

2013年截止11月底,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89起,死亡29人,受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40.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26.09%,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分别下降86.6%、91.96%,受伤人数持平。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6起,死亡28人,受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2.21万元;火灾事故32起,直接经济损失18.54万元,无人员伤亡;工业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其他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农机、电力、旅游、商贸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013年市上下达我区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36人,截止目前实际死亡29人,占控制指标80.5%;市上下达我区全年工矿企业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2人,实际死亡1人;市上下达我区全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34人,实际死亡28人,占控制指标82.3%;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全年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实际为零;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实际为零;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全年较大事故控制指标,实际为零。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区政府及时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做了调整和补充,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基础。二是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区政府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组建了副科级建制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新增事业编制4人。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2011年以来,区政府及区安委会相继制定下发了《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区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前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在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农机、旅游、教育、建筑施工、水务等行业领域开展节前检查和专项督查活动,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区委、区政府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学习,并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全区的《意见》,目前已下发各乡镇、部门、工业园区征求意见建议。四是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6次,并形成会议纪要,严格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五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规定”,在年初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区政府与各乡镇、部门、街道签定了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区安委办严格督促乡镇、街道、部门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责任书,生产经营单位与车间、班组签订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六是突出工作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以来,区安委办相继组织区督查办、监察、安监等单位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区38个乡镇、15个部门、4个工业园区、6个城区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了重点督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工作职责,有力

地落实了“两个责任规定”。12月5日—12月12日,区安委办会同监察局组成考核组,对全区38个乡镇、6个街道、4个工业园区、2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同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一并进行了督查,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是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按照省、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区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区2013年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包括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自4月—12月份在全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行动重点,细化了工作步骤,督促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街道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工协作,明确职责,具体负责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我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集中开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今年以来,我区依法关闭11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60起(包括消防、道路交通、工商等行业领域),治理纠正各类违章违规行为156起。二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已成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办下发了《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区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深入展开。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出动人员1430人(次),排查单位、企业、场所1352户(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435条,整改3326条,整改率96%。三是加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今年省安委办对我区5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安委会下发了《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工作方案》,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主体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措施和时限。有关责任单位随即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隐患在限定的期限内得到有效整改。目前蔡庄家具广场、富昌家私城、荣华宾馆、凉古公路与荣华大道交汇处的道路安全隐患等4处重大安全隐患均已得到整改,并经市安委办验收后上报销案。市场安全隐患,军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消防大队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投入资金50多万元进行了整改,现等待市安委办验收销案。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富豪极速网吧、农垦宾馆、金水晶酒店等三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均已通过验收整改完毕。四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领域,我区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停产整顿方案属15万吨以下煤矿,今年以来全部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制定的煤矿企业停产整顿、兼并重组方案已上报市上等待省上批复。在煤矿停产期间,有关部门相继组织32人(次),上矿山企业12次,就煤矿停产期间的人员值守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非煤矿山领域,结合全市非煤矿山整顿方案,针对非煤矿山企业行业特点,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采取“关闭、整合、提升”等措施,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今年以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0户(次),查出一般隐患318条,整改286条。危险化学品领域,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及餐饮场所和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101户(次),查出隐患389条,整改389条。烟花爆竹领域,针对春节等节假日烟花爆竹需求量加大的实际,从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重点乡镇和城区的集贸市场进行不间断地、拉网式大排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商铺、商店245家,查处安全隐患169条,立即整改169条,查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2240鞭,礼花21筒;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储存窝点2处,对3户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库房进行了查封。冶金领域,以强化冶金企业日常监管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冶金企业的生产安全。民爆物品领域,以强化管理为目标,从涉爆单位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入手,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共排查涉爆单位4家、涉枪单位6家,排查隐患2处,整改2处。持续不断地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收缴炸药132公斤、雷管769枚,杜绝了涉爆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扎实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工作,重点对全区商场、市场、学校、网吧、KTV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止目前,共检查单位659家(次),查处隐患1247条,整1185条,整改率95%,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建筑施工领域,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预防高空坠落、塔吊倒塌、物体打击、施工坍塌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38个乡镇的在建工程项目243项,查处隐患558条,整改471条,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规范了建筑安全生产秩序。道路交通领域,以各阶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落实“五长”(乡镇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春运、“亮牌”行动、酒后驾驶、“大排查、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等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五种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校车专项治理等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9次,共出动警力38100人次,出动警车9600台次,检查车辆162.7万台次,查处违法行为12.78万起。特种设备领域,始终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作为工作的重心来抓,不间断地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组织人员96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00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000台次,责令停用设备8台,查封5台,查处隐患80条。农机领域,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示范活动,今年以来新创建4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962个示范户,有效推动了农机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农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种农业机械41386台,查处违章2185台,查处事故隐患108条,整改106条,整改率98%。水利行业,结合安全治理活动,共组织各项检查4次,持续不间断地对南营、西营、黄羊3座水库、7座农村集中式供水厂、3处电站和水利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电力行业,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结合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迎峰度夏”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121处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违章建房、搭棚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确保了农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校园领域,组织教育、公安、安监、工商、药监等部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校车安全、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等检查活动,共排查隐患386条,整改339条,整改率95%。旅游行业,结合春季安全检查和“五一”、“十一”节前检查,组织安全检查4次,对区内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招待所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了经营场所的安全运转。其他文体、卫生、工商、国土、宗教、供销社等相关行业领域,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了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确保了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稳定。五是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组织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培训班1期,目前全区已有43户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其中,非煤矿山25户、危险化学品户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户、工业企业14户,高危行业安全检查覆盖面已达100%。六是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全区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已通过预评价验收6户,3户企业正在进行安评工作,5户企业仍在作前期准备工作。年初,下发了《全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在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加强重点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职业病防治申报建档工作,目前全区已累计申报57户,2013年新增网上申报13户,其中,中大铝型材、宁海商贸公司等2家职业危害重点企业已通过预评价,等待市上验收。七是认真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自2012年9月份以来,我区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停产整顿方案已全部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并制定了停产关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上报市上等待批复。

(三)大力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不断加大对安全监管的资金支持。目前区财政已拨付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3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经区委编办核准,设置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落实编制4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全区38个乡镇、6个街道均已设立安监站,配备了兼职人员94人;四是继续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下发了《2013年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安排意见》,组织人员深入工业企业,指导、帮助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今年以来,共有49户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前已有26户工业企业经过初步审查,已上报市局等待验收,10户企业相关资料作进一步的完善。3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通过市上验收,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上报市局等待验收。五是加强应急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及时修订了《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区各行业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在三月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区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在六中、会馆小学、共和街小学等多所中小学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灭火演练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5万多人次;结合全区“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大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6月26日,区政府组织安委办、消防大队在惠丰超市举行了一期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了火灾事故应急防范能力。质监、电力、皇台酒业公司等部门和企业也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分别组织了多起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了全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六是不断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今年以来,相继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6期,水务、教育系统安管人员培训班2期,共1062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严格行政执法,全面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年初,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下发了《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依此为依据,签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结合省、市、区阶段性工作安排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其中,6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监管职责,组织检查组或督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全区共抽调人员360人(次),组织检查组(督查组)87个,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1860户(次),查处安全隐患3686条,已整改3601条,限期整改85条,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之中。

(五)加强信息报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和事故统计月报表,未发生漏报、迟报现象。二是对今年以来工矿企业发生的1起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举报、上访4起工伤事故案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均已结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三、存在问题及2014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企业安全管理不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老旧,企业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二是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有的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出了事就重视,没出事就忽视”的现象,没有真正落实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人的责任。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难度大。由于这项工作没有列为国家法律强制性要求,企业认为开展标准化达标投入资金较多,中介机构评审又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没有针对企业的奖励和激励政策,企业认同度不高,推进难度非常大。此外,安全监管部门也缺乏有力的抓手,对不达标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四是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还需要加强。随着国家对职业卫生工作的不断强化,职业卫生监管的任务也日趋繁重,需要尽快设立职业健康监管科,并配备人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认真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指导思想: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盯“一个目标”,强化“十项举措”,努力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2014年全区社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个目标:坚决杜绝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事故发生,全年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上下达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完成率100%,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率10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十项举措:

1.全力做好各个阶段的安全监管。在认真总结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未雨绸缪,提前谋划,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行业、全领域治理安全隐患,提前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科学制定预案,并认真开展演练。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坚持“效果第一,切实有效”的方针。重点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督促企业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机制的形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力量,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安全宣传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2013年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基础上,创新工作举措,把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隐患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的面和点;根据市上统一部署,全面启动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的不断提升。

4.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整治。特别针对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危化品、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5.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逐步优化系统运行流程,扩大系统企业覆盖面,力争全面覆盖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对上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督导,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瞒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严格依法处罚。同时加大对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警示作用,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7.认真抓好职业卫生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对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8.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专项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监控重大危险源企业。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抽查机制;加强同农机、水务、电力、质监、教育、卫生、文体、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协调配合,加大政府层面的安全督查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第5篇

一、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利用工作之余集中全场人员进行安全的学习、讨论,学习各个车间及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学习材料,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分析讨论近期国内外各类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结合公司实际查找问题并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另外根据季节性特点,并结合本厂实际生产情况及上周存在问题等,对下周须注意事项进行全面分析和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了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

2、针对公司具体生产情况编制了本车间各个岗位的各种安全制度、安全知识,下发到每个职工。特别是对进一年来的新进的员工,更是狠抓安全教育,并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学习,普及了安全知识和提高了职工自我防护意识。我也利用日常检查、值班等机会与职工深入探讨,及时掌握职工安全心理,随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收到了非常良好的教育效果。

3、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反“三违”事故篇》安全警示教育光盘。采用案例再现的表现形式,通过对企业典型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靠近伤害,甚至断送生命。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从思想深处懂得安全,重视安全,时时刻刻想着安全。通过丰富多彩的内容及真实案例的生动再现增强了职工安全意识,强化了安全理念,获得了广大干部职工一致好评,提高了职工的安全素质。

4、对重点岗位员工及新进人员进行了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让他们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新员工认真进行教育,使他们对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有了初步认识,并获得了上岗前必需的基本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知识。

5、对外来施工人员加强监管,及时教育,跟踪检查,经常在现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规范了他们的很多不安全行为,如违章用火、用电、登高作业等,避免了一些安全事故发生。

6、加强hse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及时组织特种设备人员进行学习,保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三次安全培训和一次标准化宣贯,重点培训与各岗位相关的标准。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了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及qhse知识的培训,并有考核,确保了培训的内容适应实际岗位需求。充分利用周一安全会、班前讲话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有效促进各岗位员工素质的全面提高。督促员工进行自学,学习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等。并对岗位应知应会、岗位危害因素、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有关知识进行考试,以促进员工自学的积极性。在全厂员工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深入细致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做到预防为主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安全检查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每天进行日常巡检,风雨无阻。着重查看生产现场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及特殊作业现场。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整改,发现人的问题,立即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和处理。利用这种“走动式”管理,亲临现场、亲自观察,得到的信息便很及时、真实、全面而且详尽,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2)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对查出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进行处理,并纳入工资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车间限期进行整改,发现安全管理工作较突出的部门、人员进行奖励。2010年累计检查出100多项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对这些问题分类进行了处罚和整改,有效的保证了生产安全。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了相应的监控措施。并逐条进行了分析,从而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全厂上下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好局面

(3)持续组织开展车间安全自查

安全工作如果光靠一个人进行而没有全场职工的参与将会落空。一些隐患和事故苗头,不管多么细小、隐蔽,往往逃不掉本车间职工的眼睛,所以必须规范组织车间开展安全自查活动。这些检查分三类进行,将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向我汇报,有效的促进了车间安全管理:

1.生产线检查:由各班长组织每天班前会结束后严格按照生产线检查表,日常设备的巡回检查图对本车间的生产线逐项进行检查,重点为工艺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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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周日常检查汇总:由安全员每天进行多次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检查内容包括现场环境、设备卫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对需要整改项必须落实具体整改人和完工具体时间,使检查取得实效,不致流于形式。通过检查发现和消除了很多安全隐患,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贯彻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只有充分认识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才能真正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可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将传统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坚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制定了各项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年初我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港西油管厂管理实施规定,并严格按章执行。制定了质量奖惩规定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全员的质量意识。完善了岗位职责及各岗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由于较好的落实了各岗位人员的责任,严格标准的执行,从而使各车间设

备现场都达到规范要求。并且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各种安全记录、台帐和档案资料得到进一步完善;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得到及时修订;严格按照规范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实现安全生产。

2、安全警示标语、标识随处可见;生产、储存、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了较大的改进及完善,现场的安全、消防和防护器材得到进一步完善;

3、职工将标准转化为习惯,能按标准化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并持之以恒坚决执行,减少了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职工的安全标准化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职工的综合安全素质得到提高。

4.进一步搞好标杆队建设,在原有标准化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努力完善各种制度健全了港西油管厂千分制细则,并逐条的、予以实行,从而使标准化更上一个台阶。

四、加强安全工资考核,规范日常生产行为

把安全工作和奖金挂钩,对出现问题较多较严重的车间或个人进行一定金额的处罚,极大地促进了车间安全管理,使职工认识到由于自己的违章行为可使整个车间、全体职工都受到损失,增强了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意识,提高了职工对安全的关注程度和遵章守纪的意识,使我厂的安全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在安全上全面推行qhse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了领导负责制,主管领导在主抓全面的同时,对各项工作都做到心中有数。实行干部承包班组制度,对各班组出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有关部门尽快给于解决。成立港西油管厂领导检查小组,领导小组每周对各车间班组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向所在班组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进行验收。成立港西油管厂领导小组会,在公司分公司下达文件后及时召开小组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

2、认真做好消防工作各车间都配备了所需数量的灭火器,并在关键岗位及场所配置了火灾应急所需的设备设施。为了确保冬季消防安全,我厂组织人员在国庆期间对厂区内的所有杂草进行了清除,从而消灭了火险隐患。组织员工进行了消防演习,提高了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及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3、认真做好交通管理工作,针对我厂的三台抓管机,我们基层hse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持证情况、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的各种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并在冬季来临之前督促司机及时进行入冬前的换季保养及保温工作,切实保证了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教育并要求驾驶私家车的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带,在雨天、雾天、及路面有冰雪的天气,尽量乘坐班车上下班,确保人身安全。使驾驶人员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从而使交通安全得到保障。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安全生产本身固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这决定了安全工作不是一劳永逸而是永无止境的。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扎实工作,安全工作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还很多不足之处。

1、首先在思想上不坚定,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原则性坚持不够,高度不高,管理上不够大胆到位,使一些问题得不到彻底有效解决:安全防护不到位,不按照正确的规定动作、科学的流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进行操作,以及各道工序完成后不进行检查和复验等,为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

2、其次我在安全技术知识掌握方面有很大欠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很大不足。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监督检查还很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职工存在的习惯性违章和经验主义错误。事故发生后虽制定了较多的防范措施,但措施不具体,没能形成规定动作,使得落实上存在偏差,并且对措施的落实缺乏足够的检查验收。

3、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做的还很不够,不够细致,缺乏针对性,有些职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仍很缺乏,安全意识仍很淡薄,侥幸心理、习惯性违章和经验主义错误大量存在,员工三违现象仍比较普遍,这都体现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今后仍需要利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加以培训教育。

在未来新的一年里,在公司及分公司提供的良好环境中,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及各项知识学习,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面提升全员的综合素质。全厂干部职工共同携手,用实际行动为推动大港油田建设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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