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1:24: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蔬菜检测员,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二、市政府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漯河市无公害蔬菜监测站,按照无公害食品基地市建设要求,加强对基层检测站(点)的业务指导,切实搞好全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管理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业及其他等蔬菜加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不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无公害蔬菜的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不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蔬菜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配合蔬菜主管部门搞好质量检测和销毁处理不合格蔬菜。
城管部门负责搞好城市道路的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马路蔬菜市场,严禁占道经营,配合蔬菜主管部门搞好蔬菜质量检测和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总体要求,负责开展本辖区范围内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原则上应与市区同步进行。
三、实行无公害蔬菜准入制度的市场、超市、专卖店等蔬菜经销网点,要按照要求设立无公害蔬菜检测站(室、点),配置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配合蔬菜主管部门搞好蔬菜检测和质量管理工作。
四、凡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市场、超市、专卖店内销售的各种蔬菜(不论是当地生产的蔬菜或者是外地调入蔬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方法和确定的检测品种,每天进行检测,对卫生安全不合格的蔬菜实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销毁处理。
为防止不合格蔬菜流入市场,避免因销毁不合格蔬菜给菜主造成不必要损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进入市场之前的蔬菜应先进行自检,做到不采购、不上市、不销售不合格蔬菜。
五、鼓励专业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科技园区、蔬菜经销大户等单位和个人,采取建立无公害蔬菜配送站(中心)、专卖店、专卖柜、直供区(单位、饭店)等连锁经营形式,促进无公害蔬菜销售,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购买。
通过省级以上认可认证、具有自检能力,而且经过多次抽检质量符合要求的无公害蔬菜,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在销售时可以实行免检。
六、实行登记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测人员对每天检测的蔬菜进行建档登记,张榜公示。对那些采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隐瞒欺骗等手段逃避检测,致使消费者购买食用有毒有害蔬菜后引起中毒的,依法追究销售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对检测为不合格的蔬菜进行销毁处理时,销售蔬菜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予以配合。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检测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蔬菜农药残留监管; 现状; 对策
1引言
农药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投入品,这其中大部分都是有毒化学品,农药施用于农田或作物之后,一部分作用于靶标生物,起到防治作用,另一部分则残留于食物链,即农药残留,影响农产品和生态环境安全与人类身体健康。所以,蔬菜农药残留问题一直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甚至有可能还关系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尤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农作物中农药的残留问题,相应的农药残留监管的工作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1]。本文拟通过对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与发展对策,旨在为我国农药残留监管的发展与完善提出思路,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提供支持。
2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现状
2.1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不健全
蔬菜生产主要是广大的基层农村,所以农药残留监管的重点也应该是在生产一线,但就目前我国农药残留监管机构机构体系来看,市县专门监管机构大多尚未建立,或者即使建立了,受限于仪器、试验监测水平等条件制约,监管能力也不强。而广大的乡镇基层监管能力更弱,致使质量安全准入的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另外的问题是检测机构基本上都隶属与各行政机构,大部分隶属于农业、质检、食品监管、环保等部门,虽然有少部分已经开始脱离政府机构独立经营,但速度很慢,与财政上与政府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真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中间机构从事蔬菜农残检测的很少,而且受限于资金与技术力量的因素,普遍发展的很慢,权威性较差。
2.2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检测人员整体水平较低
农药残留检测,一般都涉及较为专业的技术知识,甚至有一些还需要接受过系统的培训与教育,对于专业技术的要求相当高。比如对于生物芯片、试剂盒、各种生化药品的药理特性的把握;酶联免疫,PCR,荧光印记,DNA的提取制备等技术的了解[2]。而目前我国的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大部分都是隶属于行政机构,行政色彩大过了学术色彩,导致检测机构的人员整体水平偏低,行政意识大于专业技术的意识,工作经验较少,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也有限,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队伍的工作效率。
2.3蔬菜农药残留监管职责不清,管理混乱
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工作,属于质监、卫生、农业、环保等多各部门的联合监管之下,众多管理部门却并没有发挥出多部门的联动优势,相反最大的症结就出现在了多头监管,互相推诿上;另外一个问题是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部门的检测标准存在“内外有别”的尴尬标准,这主要体现在出口蔬菜品要求高,内销则要求低。
2.4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信息缺乏有效利用
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检测机构,国家、省、市县各级虽然均设有检验机构,但检测项目少而且检测技术落后。并且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都有下属的检验机构,单位之间硬件设备基本相同。各检验机构任务来源单一,检测经费来源不足,在完成条块任务后,设备闲置,利用率低下。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个产品重复检验,但检验来检验去结果仍然不可信,甚至互不承认检验结果。既浪费检验资源,又增加蔬菜生产与加工企业的成本。
3我国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改进措施
3.1建立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推进检测市场化
推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脱离政府控制,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维护检测结果的公平是推进食品安全检测改革的重要举措。也只有依靠市场调节的,不受外来各种因素干扰的食品安全检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检测”。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以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相关数据汇总和分析,把食品安全检测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上升到理论高度。并可以承接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的食品安全检测研究的课题,为政府重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推动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
3.2进一步完善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建设
首先是建立健全各地基层蔬菜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与,明确职能和人员,保障经费,发挥监管和行政执法作用,确保从源头开始监管;另一个问题就是强化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建设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国家中心或区域中心,建立健全省、市和县级检测中心,承担各种执法检测任务。
3.3蔬菜农药残留监管机构信息要加强整合
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进行整合和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多部门在政府的协调下达成联动协议。我们认为可以借鉴药品检验的模式,将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下属的检验机构整合到一起,成立专门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专门负责蔬菜安全的检测,同时强化蔬菜生产企业或个人在农残方面的责任,检测机构加强对市场上的蔬菜食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的免收检测费,不合 格的收取检测费。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不同部门之间重复购置检测仪器,重复招聘技术人员,造成资源的分散[3,4]。
4结语
蔬菜是居民生活中的必需品,所以蔬菜中的农药残留对居民身体健康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并且隐藏着潜在的生态安全,所以进一步加强蔬菜农药农药残留的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是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当然,农药残留监管涉及的方面很多,不是短时期能马上解决的,这需要从行政管理、技术检测、体系建设等多方面多管齐下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李春华. 食用蔬菜安全监管的有力手段—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上海蔬菜,2005(2).
[2] 李英,周艳明.蔬菜、水果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分析方法的研究.现代科学仪器,2005(6).
长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相继组建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和生产基地、市场检测点,初步建立起了由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中心为骨干,基地和市场检测点为基础的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长春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基本情况
1.1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率先通过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可,并全面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积极开展蔬菜基地及市场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2005年以来,长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零售商场和超市的蔬菜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并使抽检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采取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对蔬菜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近5年来,累计抽检7000余个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市场及政府有关部门,促进了长春市上市蔬菜整体质量的提升;开展城区新菜田环境评价工作。为配合实施全市城区菜田外移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农产品质检中心承担了新开发菜田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三年来已经完成长春市6个区、12个乡镇、38个行政村和榆树市4个乡镇共计10110公顷无公害蔬菜基地的环境评价工作;积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抽检任务。当国内出现“毒白菜、毒韭菜、毒豇豆”等事件时,反应迅速,开展有效的排查工作,并及时地公布检测结果,为消除市民恐慌,保证市民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提供了保障;自2007年开始,经省农委考核合格后,承担了吉林省9个地市蔬菜水果的例行监测任务,目前年抽样检测量达到了2000余个;对各县及基地、批发市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蔬菜农残速测技术、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等方面的培训。
1.2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逐步建立,并将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监督检验中发挥作用 长春市是农业大市,所辖的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等县(市、区)均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自2009年以来,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下,由地方提供实验室场地、人员以及配套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设备购置资金,5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其中,2009年投资了400万和300万,分别建设了德惠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双阳区农产品质检中心;2010年投资390万成立了农安县农产品质检中心;2011年各投资300万,成立了榆树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九台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目前,这些中心均处在设备购置、安装、人员培训等工作中,今年开始即可开展检测工作。
1.3批发市场快速检测站(点)全面启动,初步形成市场蔬菜质量安全准入框 长春市目前有两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中心批发市场、果品中心批发市场),有一定规模的超市40余家,农贸市场50余家,其中两大批发市场的果蔬批发量占长春市蔬菜水果需求总量的80%~85%左右。长春市原有的两大批发市场原来均建有检测室,但由于是企业自行组建,考虑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存在着把关不严、时效性不强、疏于检测等现象,为保障长春市市民食用蔬菜、水果的安全,彻底改变原有的由批发市场检测室对进入市场的果蔬实行自检的不利状况,2010年市政府办公会议决定,由市农委牵头,由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在长春市两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由政府部门派驻的检测机构负责进入市场的果蔬实施检测。市政府为此拨付专项资金152万,并由农口其他单位抽编20人,成立了蔬菜检测站和果品检测站,实施三班倒、全天候的检测。自2011年8月份开始检测以来,实施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已检测果蔬样品15000余个,有效地杜绝了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长春市市场,使市民吃上了放心菜、放心果。
2.长春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市级与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发展定位不够明确,协同作用不强 目前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具备了对农产品(蔬菜水果、粮油作物)质量、农业环境(农田土壤、灌溉水、大气)、农业投入品(种子、化肥)的检测能力和资质,其检测性质为定性定量检测,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按其职责应以快速检测和半定量检测为主,注重在本县区第一时间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初步确证后及时上报上级质检中心进行确证,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以及时控制。但由于人员技术水平运行经费的制约,目前尚未形成检测能力。另外,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上下协调难度大;5个辖区的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各自为阵,对生产基地和市场的监督检测工作容易形成断层。
2.2市场、基地快速检测站(点)的配备不足,管理不够规范,检测可靠性差 除了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设立的两个批发市场的检测点比较规范以外,长春市近100家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和农贸市场中也有近30家设立了检测点,但是由于检测人员和经费的不足,目前检测工作多数处于停滞状态。对于开展工作的市场和基地检测点,尽管实行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统一培训,对检测站(点)的设立提出了统一要求,但由于没有出台规范性的检测站(点)管理办法,各类市场、基地具体情况的差异,造成站(点)布局设施不合理、仪器试剂配置不统一、人员操作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专销区柜不明显等方面的较大问题,致使检测结果的不一致性、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可靠性差,影响市场蔬菜质量安全准入工作的正常开展。
3. 长春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发展对策与建议
3.1以产品、产地监测为重点,提升市级质检中心的核心能力 充分利用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现有技术装备,围绕长春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业化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配套改善检验环境和设施,大力扩充检测项目;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业投入品和以果蔬等农产品为主的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明确赋予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监督管理职能,真正发挥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中的龙头和核心作用。把中心建成全市农产品、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检测评价中心、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和人才培训中心。
3.2以农产品快速检测为重点,强化县级质检中心的检验能力 长春市所辖的5县(市、区)农产品质检中心均已成立,部分县区的检测仪器采购已完成并配置到位,应加快对使用检测分析仪器及快速检测仪器等检测人员的培训,争取尽早开展工作。目前应重点开展高毒农药和违禁药物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及初步定性工作;承担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监测任务的抽样工作和生产过程监督检验工作;指导生产基地和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和技术咨询培训等工作。同时,县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可与规模大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或批发市场相结合开展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其检验能力。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创建“绿色消费社区”。“绿色消费社区”是国务院“三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社区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绿色消费理念,让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创新。在总结上年在城区创建成功经验基础上,今年把创建工作重点转向了广大农村,按照青岛市20*年创建“绿色消费社区”工作意见要求,制定了我市创建“绿色消费社区”工作方案,并选取张家楼镇大泥沟头村、开发区管委辛屯村等5个村(社区)作为今年的创建社区。截止目前,已在全市创建22个绿色消费社区,其中城市社区12个,农村社区10个。工作中,一是始终把提高居民绿色消费意识作为工作重点。印制了5万册绿色消费知识问答,在居民中免费发放,每个创建社区家庭户均一本;在每个社区设立绿色消费知识宣传栏,张贴绿色消费知识宣传挂图;开设绿色消费知识课堂,定期邀请专家到社区为居民讲解食品安全知识;组织有关社区居民到放心食品生产企业参观,增强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感性认识;邀请电视台制作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片、报道“菜篮子”食品安全工作新闻。二是完善“三方对话制度”。各社区每季度召开由有关执法部门、社区经营企业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辖区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共同商讨杜绝不合格食品的途径和办法。三是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在每一个创建社区设置了5-8名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权的联络员作用,使社区人人关心消费环境,逐步形成了不合格食品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2、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始终把“放心肉”工作,作为“菜篮子”工作的重点。一是年初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分析了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并对20*年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纳入了对乡镇两个文明建设考核,实行市、镇、村三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模式。建立了市管镇、镇管村的管理网络,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签订了责任状。三是实行了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专门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各抽调执法人员2名,与市生猪交易稽查大队,组成了生猪交易联合稽查大队,并分成了两个执法分队,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不法业户实行重点打击,确保了生猪肉市场的稳定,确保了肉品质量。1-8月份,共对134个生猪屠宰业户进行了处罚,没收私屠滥宰生猪产品1520公斤,立案16起,并对8家拒不缴纳罚款的私屠业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1家暴力抗法的不法业户依法拘留。四是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监管。重点清理和整顿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肉品的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督查,重点查看其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检验设备和必须的检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厉处罚不认真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五是大力发展规范化肉品专卖店,全市新建30㎡以上专卖店2处,对城区4处30㎡以上专卖店进行了改造。六是完善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肉品流通市场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和进货质量关,坚决杜绝劣质肉进入市场;加强宾馆、饭店、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消费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肉品、非法屠宰肉品的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另外,针对今年上半年猪源短缺,猪肉价格飞涨的局面,鼓励外市生猪肉品通过备案进入我市,目前已有2家外市生猪肉产品在我市上市销售,确保了我市猪肉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3、大力加强无公害蔬菜检测工作。在维客购物中心、利群超市、东风路市场等建立了11个检测点,辐射25处市场(超市),蔬菜检测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一是实行了无公害蔬菜检测质量追溯和检测单位红、黄、绿警示,并实行将每月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对检测发现的超标蔬菜,立即予以协议销毁,并进行追溯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检测工作不认真、操作不规范的市场、超市,立即提出警告,保证了蔬菜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大了对各检测市场、检测员的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各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严格各项制度,保证检测时间、人员到位,并与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及人员签订了《蔬菜检测责任状》,进一步对蔬菜检测单位和人员进行约束,强化了各蔬菜检测员的责任意识,使蔬菜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三是实行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各蔬菜检测单位的检测员会议,总结本月的蔬菜检测情况,并进行讨论交流。通过例会,为各检测人员之间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增强了检测人员的责任心。四是对各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监督检查。实行每周一次的不定时检查,对各检测点实施监督。五是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每天对各检测市场进行抽样监督检测。对检出含有农药残留的蔬菜,立即通知市场进行销毁。对数量比较大的不合格蔬菜,我们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集中销毁,确保上市蔬菜质量。20*年1-8月份,各无公害蔬菜检测点共检测蔬菜12643个批次,不合格106次,协议销毁不合格蔬菜1930.5公斤;监测中心共对各检测点抽检蔬菜样品5686个批次,合格率达97.3%;对生猪定点屠宰厂抽检生猪产品162个,全部合格。
4、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自2005年胶南被商务部列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市以来,财贸局把“放活流通,构建农村流通网络体系,打造富民经济发展平台”作为工作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已培育3家市级龙头企业(胶南糖酒、胶南绿洲、胶南百批)和5家青岛市龙头企业(青岛利群、青岛维客、青岛中泽、北方国贸、青岛农资),新建辖区内物流配送中心2处,物流仓储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新改建镇级中心店61个,农家店721个,遍布22处镇区671个村庄,总营业面积达16.8万平方米。主要做法:一是政策优惠,宣传到位。
按照宣传引导、舆论先行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到企业、部门走访调查,电视、广播、宣传栏、信息报道,以及召开有关部门、企业协调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触角的宣传发动,为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城乡联动,店企积极。胶南市被确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市后,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周密组织部署,狠抓落实;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加强配合;各镇(区)政府,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骨干流通企业积极响应,大胆探索;直营店(加盟店)提供方便,优化购物环境;商业总公司、市联社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后,迅速组织所属企业,认真研究并加以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形成了“政府与企业互动、企业与农家店互动”的强大合力。三是重塑形象,兼顾效益。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围绕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组织实施。通过新建或改建农家店,一方面,将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送到农民的家门口,极大的提升了农村流通产业层次;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便利、周到、实惠的服务,新型农家店已成为农村商业中一个亮丽的闪光点。由于实现了统一配送,假冒伪劣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并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的市场消费,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放心消费、方便消费”的环境,群众反响好,呼声高,初步形成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
5、扎实开展豆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豆芽是市民传统“菜篮子”商品,一段时间以来,胶南豆芽市场生产秩序混乱,违禁药物添加比较严重,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4月25日-4月26日,市财贸局组织人员到市场抽取了8个豆芽样品进行了送检,合格率不到10%,亚硫酸盐等有害物质超标严重,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抽检结果,市质监局于4月30日立案调查,对三家小作坊做出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豆芽的决定,并给予经济处罚。为填补处罚不法业户留下的市场空白,保证市民吃上无公害放心豆芽,胶南市财贸局引进了青岛福鸿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丁香”牌豆芽,6月10日,正式在大哨头市场开门营业。“金丁香”牌豆芽是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和豆制品行业协会重点推荐产品,它进入胶南,不仅为市民吃豆芽提供了安全保障,也进一步丰富了胶南“菜篮子”商品供应,是胶南“菜篮子”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结束了胶南无“放心豆芽”,市民吃不上“放心豆芽”的历史,满足了市民对豆芽产品的安全、绿色消费需求,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
6、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取得新突破。按照青岛市蔬菜办的要求,制定了*年度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实施意见,建立了“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属地化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了“绿色食品进校园”、绿色蔬菜进军营活动,新发展青岛鸭井食品有限公司为“阳光食品工程”供应企业,按照20*年工作目标要求,我们将城区学校集体食堂纳入了阳光食品工程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帮助建立健全各种进货登记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7、蔬菜直供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蔬菜直供体系建设,目前已建设较大蔬菜产地批发市场3处,年交易蔬菜2.1亿公斤,交易额2.3亿元;城区销地批发市场1处,培育蔬菜经销商30家以上,日供应城区优质蔬菜100吨以上;在城区发展优质蔬菜直销店5处,在各大生鲜超市都设立了优质蔬菜直供点。
8、宣传贯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以后,我们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一是印发胶南市财贸局关于认真学习国家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场、商店。二是对全市所有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进行调查摸底工作。三是按照先城区、后乡镇的工作思路,召开了城区各超市、市场负责人会议,对《办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并按照办法要求,探索5项制度的建设与落实。
9、“奥运食品工程”工作。根据青岛奥帆赛组委会以及“奥运食品工程”办公室要求,搞好配合,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参加第二批“奥帆赛食品供应备案企业”评选工作。组织青岛茂余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王台蔬菜精品园、青岛鸭井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杰诚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请奥帆赛食品备案企业。目前已有6家企业取得了“奥帆赛”备案企业资格。奥运食品工程的开展,既有力的推动胶南食品行业的卫生、质量上台阶,又为企业的宣传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又极大的推动了奥帆赛食品供应工作。
10、“绿色市场”的创建工作。按照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农产品绿色市场创建工作。一是印发了创建绿色市场的标准、条件。二是组织各企业进行申报。目前已有6处市场报名创建青岛市绿色市场创建工作。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蔬菜质量仍然达不到居民所要求的安全卫生标准。目前,蔬菜质量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是目前的蔬菜质量检测还没有覆盖到全市的所有角落。虽然我市到目前为止已建有无公害蔬菜检测点11处,并投巨资建立了胶南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但是检测点和检测中心现在主要是针对我市的各大超市及部分封闭式市场,一些集贸市场等暂时根本无法设立检测点,无法对其蔬菜质量进行监测,致使蔬菜质量检测存在很大的空白地带。
(二)私屠滥宰行为时有发生。私屠滥宰业户受利益驱动,为了节省屠宰费用,在家私自屠宰生猪和病害猪,致使市场上的生猪肉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饭店、宾馆为了获取暴利,专门使用未经定点屠宰的生猪肉,为私屠滥宰业户,提供了滋生空间。
(三)豆制品存在相当大的质量安全隐患。从对豆芽市场的抽检情况来看,豆制品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滥用生产加工药剂,甚至使用工业药剂来取代食用药剂。并且无视国家规定的药品添加限定标准,无限制的滥用保鲜剂等,致使豆制品中亚硝酸盐和亚硫酸盐的含量超标惊人。究其主要原因就是不法生产企业和商贩一味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而无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四)居民的绿色消费意识淡薄。调查发现,居民的绿色消费意识不强。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大一部分人为贪图便宜,不愿到正规市场、超市购买,专门到集贸市场和流动摊贩那里购买。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巩固“菜篮子”工作成果,以菜篮子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为主线,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开拓创新,全面实现“菜篮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及入市备案的工作成果;二是采取有效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行为。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我市居民食肉消费安全。
(二)蔬菜检测工作。做好日常对各蔬菜检测点的监督检查,规范检测程序,抓好不合格蔬菜的协议销毁工作,同时争取市“菜篮子”商品检测中心通过省级认定。
(三)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召开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工作,组建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培训。
(四)绿色消费社区建设。做好农村“绿色消费社区”的试点工作,培育张家楼镇大泥沟头村、开发区管委辛屯村为农村“绿色消费社区”创建典型,做好其他社区的日常培训、讲座,开展好每季度的三方座谈活动。
(一)稳步发展优质粮食产业
一是,按照“稳面积,攻单产,保总产,优品质,促转化,增效益”发展思路,推广普及优质高产品种和标准化配套栽培技术,努力实现优质、高产、高效,保持粮食生产在全国的先进地位。年,粮食面积稳定在100—110万亩,总产56万吨以上,小麦、玉米单产达到520公斤、600公斤。
二是,加强优质粮食品种的培育、引进和选用,重点推广“藁优”小麦和饲用、药用、粮饲兼用优质玉米品种,做到良种良法配套。小麦、玉米优质品种普及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
三是,以省领导干部粮食高产示范田建设为契机,实施“万、千、百”粮食高产示范工程,推进整县建制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重点抓好国家级万亩示范片和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千亩示范方建设,搞好各乡村千亩、百亩示范田指导工作。
四是,聘请国家级专家组成顾问组,实行每季度会诊制,集成配套技术体系。成立包括栽培、植保、肥料、育种等县级专家在内的生产指导小组,同时抽调技术骨干建立生产服务团,总结与品种相配套的保优节本高产栽培技术,形成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规程,在生产上推广应用。
(二)大力发展绿色蔬菜产业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扩规模上设施,壮龙头活机制,创品牌拓市场,提质量增效益,抓示范强带动”的省蔬菜产业示范县总体要求,远学寿光,近学贯庄,大力调整优化蔬菜种植结构,不断发展现代农业生产设施,扩大种植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业档次,增加农民收入,千方百计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立“农民组织化、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装备现代化、农民知识化、市场信息化”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建成特色明显、绿色生态、产业高效的蔬菜产业发展示范先进市。
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57万亩,其中设施蔬菜占到45%以上,总产达到280万吨。新发展设施蔬菜1万亩、改造设施2万亩,完善菜田基础设施。推动主导蔬菜品种绿色认证进程,新认证绿色蔬菜产品4个,开创知名品牌。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为主体,完善生产基地、村、批发市场相补充的检测体系。建成2个蔬菜科技研发、展示、观光现代农业园区,建成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蔬菜合作社20个,建设高标准物流中心1个,发展集约化育苗场2个,培育销售、加工、配送龙头企业2个。
(三)强化农业综合服务
一是,完善“三电一厅”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整合“三电”,拓展和加强农业“快易通”科技服务大厅功能,农业科技服务大厅为农民提供多项免费的、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以科技服务厅为依托,联合市种子、农药经营部门,建立农业“快易通”种子(农药、肥料)配送服务中心。
二是,继续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工作,完成项目验收及考评,认真遴选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和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争引年度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
三是,搞好基层技术人员及农民的培训,提升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大力开展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培训农民5万人次以上。四是加强农业区域站的建设及管理,年重点对贯庄、南董两个区域站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全市7个区域站的管理,人员、服务真正到位,并起到相应的作用。
(四)抓好沼气池建设和服务
全市年新建户用沼气池2600户,根据我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力争列入第一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实施计划。
(五)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检测站进一步加大蔬菜检测力度,全年拟定量检测500个样品,定性检测2400个样品,其中每周检测不少于50个样品。对本辖区内的产地蔬菜进行“拉网式”检测,做到不间断抽样检测,确保全部覆盖蔬菜产地,最大限度地杜绝无公害蔬菜生产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同时,配合农业部及省市和其他省市的抽检工作。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工作,加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经营的蔬菜产品的抽检和自检工作,确保蔬菜产品的食品安全。
论文摘要 标准化是生产质量安全蔬菜的基础,质量监控措施是蔬菜质量安全的最后保障。柳州市根据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生产管理技术、质量安全监控等国家、行业标准与规范制定本地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与质量安全监控规范,并指导蔬菜基地建设和进行蔬菜标准化生产,从而实现质量安全全程可监控,保障基地蔬菜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前提,是切实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前提。利用目前我国已经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结合柳州市的蔬菜生产及质量安全监控的实际研究制定《柳州市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与质量安全监控规范》,现将该规范的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1范围
规定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中的基地选择和管理、生产投入品管理、生产技术选择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技术措施。
2规范引用文件
《NY/T848-2004蔬菜产地环境技术条件》;L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GB/T16715瓜菜作物种子》;《NY/T1276-2007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GB/T19648-2005 水果和蔬菜中446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方法》。
3基地选择
3.1基地基本条件
建设基地要求:交通比较便利,有利于机械化耕种和投入品及产品运输;水源条件较好,可保证常年浇灌用水;电力使用方便,能够保证生产浇灌系统及产品加工、包装等用电;土地相对平整,方便大规模、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周边无污染源、连片面积200hm2以上。
3.1.1土地平整,为基础设施打下基础。结合现有耕地的地形地貌,采取相对就近统一平整,填毁不规则的沟渠,清除土地上杂树等附属物,形成单幅面积超过1hm2的平面整体。
3.1.2道路交通建设。田字型主干道4m宽,水泥路面;支干路3.0m宽,水泥路面或煤渣路面,主支道路相连。
3.1.3排灌系统建设。基地选择离江、河较近,采用江河水与打旱井结合,建立引水泵站,并建设蓄水池,加输水管线形成基地灌溉系统。同时基地内开发修筑主沟渠,新建槽形渠若干条与主干渠相连形成排水系统。
3.1.4电力设施建设。基地建设选择区域内,在充分利用现有农电网的基础上,需要重新调整部分变压器和低压输电线路,根据需要配套,以满足农户灌溉、产品加工、包装、杀虫等生产用电需要。
3.2基地环境条件
基地产地环境要求符合农业部标准《NY/T848-2004蔬菜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规定。保证基地土壤、灌溉用水、空气质量、悬浮物指标满足标准要求。
4投入品管理
4.1农药使用管理
基地生产中防虫、治病以物理、生物防治为主,采用频振式杀虫灯、黄板、性诱剂等技术,在确需要使用化学农药的情况下按照《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及《NY/T1276-2007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的要求合理使用。
4.2肥料使用管理
基地肥料的使用按照测土配方施肥的基本要求,优先采用有机肥,其他肥料的使用按《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
4.3种子
基地生产用种原则上采用无检疫性病虫害的优质生产性种子,在《GB/T16715瓜菜作物种子标准规定》范围内的按照标准,标准规定之外的种子,采用正规厂家生产,证件齐全的包装种子。
5生产技术
各基地根据生产需要,生产无公害蔬菜的按照各品种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生产绿色食品的按照各品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生产有机食品的按照各品种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生产。
6产品质量安全监控
6.1采样
6.1.1快速检测采样。四级检测系统对2~3d内准备上市的单一品种面积超过100m2的蔬菜进行监测。对同一基地内相似种植条件的同批次蔬菜1hm2内作为1个样批,利用GPS卫星定位仪定点后,在该区域随机抽取样品。
6.1.2色谱检测采样。每季度对定点基地内2~3d内准备上市的单一品种面积超过1 000m2的蔬菜进行监测。对同一
基地内相似种植条件的同批次蔬菜1hm2内作为1个样批利用GPS卫星定位仪定点后,在该区域随机抽取样品。
6.2检测
6.2.1快速检测。由基地检测室检测人员按照《GB/T5009. 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定性检测。
6.2.2色谱检测。按照《GB/T19648-2005水果和蔬菜中446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方法》进行定性、定量检测。
6.2.3结果判定。快速检测结果根据速测卡颜色变化判定,如白色药片与对照一样呈蓝色,为阴性,如白色药片不变蓝色或呈浅蓝色为阳性反应;定量检测结果按《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超过限量标准值的判为超标。
一、监测范围及地点
(一)蔬菜基地
区辖区内所有蔬菜生产基地,重点监测对象为连片成规模蔬菜生产企业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基地产品。监测涵盖全区32个规模高效蔬菜设施基地,具体名单如下:
南蔡:百利农业、天河蔬菜、宇春蔬菜、南苑蔬菜、源卉蔬菜、鲁鑫蔬菜、润华泰蔬菜、泓润农牧、秀农葡萄、德维高新蔬菜、绿蔬园蔬菜、佩源蔬菜、金弘蔬菜、学斌蔬菜等1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罗圩:三鼎蔬菜、蓬勃农业、利华农业、润佳果蔬等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埠子:开心农园、富极产业、天润蔬菜、新欣蔬菜等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屠园:阳光蔬菜、植雨果蔬等2个规模蔬菜基地。
陈集:大学生创业园、益民蔬菜等2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中扬:毛集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仓集:六里棚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郑楼:瑞鲜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洋北:辣椒、西瓜2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双庄:连云山庄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以上各蔬菜基地列为2011年开展产地定点抽检单位,其产品由区检测站负责监测。全区其他小规模分散蔬菜基地(包括农村菜园地)由乡镇(街道)农服中心负责抽样监测,结果定期报送区农委。
(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南菜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二、监测种类及数量
(一)监测蔬菜种类
绿叶类、甘蓝类、白菜类、豆类为每月必检种类,所抽样品属于以上蔬菜种类不少于60%,每类蔬菜保证2个样品。如何所抽生产基地没有以上品种,或者数量不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可以在瓜类、茄果类、根菜类、葱蒜类等种类中蔬菜进行选择性抽检以补足监测数量。
(二)监测样品数量
质检站每月抽检30个样品,即生产基地15个样品,南菜市15个样品,如因为季节原因当地生产基地蔬菜数量少,可适当减少抽样数量,但应增加其他抽样类型的数量。监测的样品尽可能具有连续性与代表性,使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与现实性。各乡镇(街道)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买月抽检10个样品,即生产基地5个样品,菜场5个样品
三、监测项目与方法
(一)监测项目
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二)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
统一选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PR-3或WT-51开展检测,每个蔬菜样品抽取3份,以3次检测结果都超标判定此类蔬菜产品超标。检测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处罚及仲裁依据。
四、监测时间安排
每月上旬10日前深入基地、市场开展现场抽样检测,当月下旬公布检测结果,监测实行月检月报制,各有关单位将监测结果于每月27日前报区农委。
五、承担单位及责任
区检测站负责全区31个规模蔬菜基地、市南菜市蔬菜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及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各乡镇(街道)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协助区质检站做好32个规模蔬菜基地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已明确为区质检站监测对象之外的蔬菜生产基地产品例行监测工作与定期报送监测结果信息。
六、有关工作要求
关键词:蔬菜;质量安全;监管
上海市自2001年4月被农业部确定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城市以来,以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和执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上海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郊区主要负责菜园子,保生产安全,市区主要负责菜摊子,保流通安全。颁布实施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农委、商委等7部门还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在这些地方规章和文件中,提出了8项制度,即生产环节的安全卫生质量跟踪制度、安全卫生质量合格检验制度、安全卫生质量承诺制度和优质产品认可制度,经营环节的批发市场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市场开办者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度、违法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和优质食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同时,重点抓好质量标准、检测、认证、技术推广、执法监督、安全信息六大体系建设,为食用农产品安全构建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4]67号)要求,2005年1月1日职能调整后,浦东新区农委按照现有职责,负责区内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蔬菜生产环节的监管由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
在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积极配合下,笔者通过召开小型座谈会、实地考察、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收集到了有关资料。在此主要以浦东新区2009年的蔬菜安全监管工作为例进行讨论和分析。
1 浦东新区蔬菜安全监管基本概况
1.1 蔬菜生产情况
根据2009年的统计资料,全区蔬菜种植面积1 701 hm2,比2006年1 771 hm2减少70 hm2,减幅为4%;设施化栽培面积600余hm2,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近40个。现有蔬菜种植户3 241户,比2006年3 610户减少369户,减幅为10.2%,减少的主要是0.3 hm2以下的种植散户。经营分散、种植户多、规模偏小,以外来种植户为主,文化程度偏低的总体架构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
1.2 蔬菜安全监管办法
根据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标准化生产计划,浦东新区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压散户、育大户,提高管理工作效能,指导各镇和各企业建成国家级、市级或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
在种植业方面,浦东新区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目前全区11个镇的设施蔬菜生产面积达533 hm2。同时还加大对蔬菜“四新”技术的推广和扶持力度,重点推广新型高效低毒农药、商品有机肥、灭虫灯、防虫网、遮阳网等,为蔬菜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奠定了基础。截至2006年12月31日,浦东新区已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的种植业面积为5 029.43 hm2,其中蔬菜约2 392.83 hm2。
浦东新区的农药供应主要来自浦东登丰农资公司,现有农资专卖店19家,分布在全区12个镇及几个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经营的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全部由登丰公司从农药厂、商那里采购后统一供应。采购的农药主要以上海市推荐使用的农药为主,补充小部分的其他允许使用的农药,杜绝禁用农药。高行镇的经验做法:一是堵住违禁农药销售源头。全镇有4家农药供应商,镇农业部门与其签订了“农药销售责任承诺书”,以合同的形式规范销售行为,效果比较理想。二是规定用药品种,全面使用“安全、高效、低毒”农药。并把这些农药的防治对象、使用浓度、安全间隔期等信息制成表,发放到菜农手中,指导菜农使用。三是签订农药安全使用协议书,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村和承包大户三方共同签订。
抓好蔬菜质量检测工作。一是加大检测中心的检测力度,为各镇和重点生产基地及蔬菜经营单位配备了检测仪器50多套,全面建成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上市蔬菜产品卫生、安全。二是资金保障,人员到位,确保2009年完成速测样品65 000个,抽测样品3 000个,精测样品2 500个,速测合格率99%以上,无群发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了农残检测的覆盖率。
通过认证,有效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农产品认证要求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即从蔬菜生产的产地环境、投入品(农药、生长调节剂、肥料等)、生产过程等加以严格控制,确保这些环节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9年10个园艺场的13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力推进了安全放心菜的生产。在此基础上,2010年有10个园艺场的12个蔬菜品种进行了无公害产品认证。
2 主要措施
2.1 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浦东新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从推进设施菜田建设、加强工作指导、规范承包合同管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落实具体工作。2007年全年推进设施菜田建设100余hm2,召开专题工作会议5次,补贴农药近40 t,均有力保证了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2.2 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2009年,相关技术部门共举办蔬菜安全用药、主要病虫害防治策略、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等专题培训近40期,受训人员近3 000人次,培训覆盖扩大到全区各蔬菜生产村,通过多媒体演示、田间现场培训、课堂集中讲座等多种形式,丰富了科学用药知识,提高了主要病虫害的识别与防治技术,增强了安全用药意识,使菜农的生产技能得到有效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
2.3 加大检测力度,防患未然
通过健全的自检与抽检、速测与精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检测手段,加大检测力度,保证了上市产品的安全。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相关镇、村、户。对未过安全间隔期的产品要求延期上市,对不合格农药,尤其是违禁农药采取铲除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产品上市之前,保障上市产品的合格率。
2.4 强化培训,提高水平
通过对测试员比对考核,现场操作规范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速测员的检测水平和完善速测点硬件建设,消除假阳性,使全区15个速测点的测试员都取得了速测人员上岗证,保证了检测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且真实反映实际安全生产水平。
2.5 加强指导,提高技能
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选派12名科技人员,分头联系12个镇的蔬菜安全生产工作,全年科技入户30次,指导面积100余hm2。通过联络员及科技入户指导员的上通下达,及时把握生产实际情况,加强实用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农户科学生产的技能与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
3 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3.1 生产档案记载不够完善
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已连续3年对区内蔬菜种植户发放蔬菜生产联系卡,要求将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的购买和使用、技术培训和农残检测结果一一记录。从生产检查看,生产大户的档案记载较好,记载较好的达90%以上;而一般散户的记载质量不够理想,记载较好的不到60%,有的只记录一些推荐农药的使用,以应付检查。2009年查出的20多个农残超标的农户均未记录超标农药的使用,农户的诚信和生产档案记载的不完善,为安全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3.2 非主渠道、无证经营的农资商店冲击主渠道经营
非主渠道、无证经营的农资商店经营成本低,是大多数的禁用农药的来源,影响了正规农资商店的经营。另外,2009年下半年以来,农资价格上涨过快,既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也给农资经营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这都为农资的源头控制带来困难。
4 蔬菜安全监管工作的设想及政策性建议
4.1 重点建设村级安全监管队伍
在提高区、镇两级监管队伍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村级监管队伍,使其及时掌握种植户的生产经营、农药来源、农药使用等情况,并指导、督促农户予以记录。可借鉴高行镇的做法,通过政府买单,建立和完善村级监管员队伍,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奖励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监管工作层层落实,落到实处。
在不断发展。在基层,由于目前在产、销、消费和监管环节均存在着影响检测有效性的问题,应进一步加快体系建设,
抓住重点,强化工作,推进基层蔬菜药残检测工作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 基层 药残检测 思考
[中图分类号] S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6-0056-02
蔬菜农药残留安全检测是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大连金州新区金石滩街道作为大连市于2003年成立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单位之一,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指导下,作为一项日常重要工作,几年来,对街道所辖周边地产蔬菜和农贸市场商品蔬菜开展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此项工作经历了不断解决问题、不断取得工作进展的过程,为今后工作的持续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检测工作实践也发现影响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的问题,有待不断解决和完善。
一、工作实践及效果
检测工作进展 经过先期组建、配套、调试培训和广泛宣传工作,2004年纳入正式管理操作。首先对地产蔬菜进行定期不限量抽检,开展全面广泛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品发放到群众当中,在蔬菜病虫害多发季节增加抽检数量和检测次数,扩大检测种类范围,对明显季节性发生病虫、使用药剂突出的蔬菜种类重点抽检,以确保抽检的及时性、准确性、针对性、有效性,扩大影响面。
之后,根据农产品市场供应和当地旅游开发当中食品安全需要,把检测工作深入到当地蔬菜销售的农贸市场,把地产蔬菜和农贸市场上市蔬菜检测一起抓,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有效控制了一些地产蔬菜喷药后间隔期不够而上市,取得明显效果。
为了进一步全面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控制不合格农产品,2008年,街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农贸市场联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对蔬菜、肉、水产品、干菜、熟食品等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综合检测,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主次调和,每月检测四次以上,重点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增加检测次数,集中工作,检查、检测同时进行,有效解决分散工作不协调、权力执行不规范、监督检查不及时等问题,工作影响进一步扩大,监督作用更加明显,对规范市场管理和蔬菜销售、提高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各年检测样品数量不同,样品合格率逐年提高,不合格样品比例由2004年的3.7%下降到2006年1%,2008年0.5%,2009年之后样品合格率一直保持100%。
检测工作开展的有利因素 目前基层开展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具备的有利因素:(一)国家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有法可依,成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根本基础。各种媒体加强宣传,禁止高毒农药使用、控制低毒农药使用上市间隔期。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组织的建立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为基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社会各界关注,各级领导重视。连续检测过程中,市区主管部门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特别是相关部门联合工作、加大检测工作力度,全面做好宣传,形成广泛影响,不断推进了基层检测工作有效开展。(三)检测人员认真遵守工作制度,主动工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测工作,通过经常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检测业务水平,为检测有效的开展提供了根本保证。(四)基层社会认知提高。通过广泛宣传、经常抽检,基层生产和销售环节认知程度逐渐提高。菜农在农药选择、上市安全间隔期等方面,逐步按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要求操作,不使用禁用农药。检测站与农户和市场业户之间建立联系网,他们能够主动配合检测工作,自觉服从对不合格产品处理,为检测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二、检测工作遇到的问题
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层市场蔬菜是地产地销和外购内销交织体形式,通过连续检测工作发现:检测的样品数总量占市场蔬菜总量的比例还很小,检测的次数也较少,二者综合起来,检测的数量与蔬菜总量相差很大,说明检测工作不能放松,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此项工作存在一些影响检测工作全面有效性的问题体现在产地环节、购销环节和监督环节。
1.产地环节
1.1由于产地规模偏小,一家一户零散生产,产品多样,生产管理各异,上市灵活,抽样检测很难面面俱到。
1.2新农药组成的认知上,由于目前市场上大多新型广普杀虫农药的组配成分、药理毒性、残留水平,销售商和菜农认知不高,特别是病虫害高发期,菜农心切,用药治虫带有盲目性,不注意上市安全间隔期。前些年检测出不合格样品中,主要出现于此。
易出现问题的蔬菜种类、时间和原因:种类主要是油菜、芹菜、小白菜、豇豆、芸豆等;时间在早春3、4月,夏秋季7、8、9月;主要产生原因是早春防治蚜虫、粉虱和美洲斑潜蝇等,夏秋季防治蚜虫、斑潜蝇、豆荚螟等害虫,用药后上市间隔期不够。
2.购销环节
由于生产零散的特性,给销售商进货带来了灵活性,进货渠道多,产品质量安全不好掌握。销售商在购货时很难顾及产品的安全质量,发现问题产品只能自己下架处理。
3.消费环节
大多消费者凭感觉看表面去选择,质量安全很难了解,随其自然。
4.监督环节
4.1由于农户零散生产、灵活上市,菜农对各种农药认知程度较低,购销环节自身不具备鉴别能力,检测部门在检测时间、工作速率上有一定限制。
4.2前在基层,监督蔬菜质量安全的部门管理机制还不健全,专门机构或组织少,以兼职工作、临时机构为多,人事队伍、财务预算等基础方面没有很好解决,不具备严格行政执法能力,一些工作尚处于单位内部自觉进行的环境下,监管不严格,做多做少一个样,甚至由于其他工作影响,间断性工作,有走过场现象,影响检测工作应有的作用。(三)基层检测在没有全面铺开的情况下,区域或属地管理问题也比较突出,没有建立检测机构的区域的农产品以早市、夜市形式进入不同区域销售,不便于监管。
上述各方面体现了基层药残检测的状况和工作的复杂性。
三、工作思路
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的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受益是群众。检测是一种手段,通过例行检测,重点监督地产蔬菜的质量状况,加强生产、流通环节产销个体自觉按照食品质量安全的主题进行操作,使之成为产销业主的自觉行为。目前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在基层还没有全面铺开,有待于发展完善,蔬菜产、销环节人员对此认识程度还不够高,有待于加强工作。因此,农产品安全质量要靠产、销、管几个环节共同工作,齐抓共管。
1.建立基层区域中心站体系、系统管理
基层检测工作是农产品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普及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前沿。在基层强化以检测为主、普及宣传教育全面展开工作,在生产源头和消费者间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食品检测工作、人人关心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对全社会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将有积极推动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真正做好基层检测工作,就必须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系。首先,建立基层区域中心站是开展检测监督有效的组织形式。目前基层检测站的设备多由政府配套、基层组织实施,建立区域中心站,有利于人事队伍、财政预算和检测监督管理权限等有机结合。基层检测站一经建立,就要纳入正规管理。 机构设置上不管是独立组织检测单位,还是挂靠代管类型,都应尽快建立管理体系,规范管理,上下级之间有人管、有人抓,保持经常性的工作状态,尽早形成影响效益,扩大工作成果。
同时,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分段监管”的基本环境,积极协调各管理部门沟通与衔接,提高食品监管的有效性。
2.抓住重点、强化工作
以检测为载体,在检测工作起步期加强联合,协作工作,特别强化工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等行政部门参与协作,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的有效执行。
检测实际工作不能面面俱到,只有通过检测这一载体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尽快扩大影响,让社会上多数人知道这一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全社会都关心这项工作,特别是从生产、加工的源头重视起来,形成共同责任的社会环境,以检测促进食品安全,不断扩大检测工作成果。开展追溯性监督,查生产源头,追农药供应商责任,真正从源头抓起。不能把检测当成一个部门或几个人的单独行为,防止应酬,流于形式,更不能把设备成为摆设、名存实亡。
工作开展上,根据当地检测工作实际,安排一定的检测量化指标,在适当季节增加检样量,有利于工作更好开展和监督效果提高。建立必要的检查考核制度,加强重点区域上下级联系,指导工作,加强基础能力和综合工作建设,保证检测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工作
基层检测是一种自觉的工作行为,工作人员要有高度事业责任心。责任心不强,检测结果无法保证。基层兼职工作人员同样要按照工作制度,不受其他影响地按时作好相应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持证上岗,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提高工作影响力。
操作属技术性,操作过程是否严格按照程序或规定认真进行,操作是否规范,对检测结果、对安全性管理影响很大。不仅要防止检测走过场,也要防止重复采样、浪费时间和材料。对疑似不合格样品,要按规程重复进行,准确确定样品是否合格。
初期开展工作时,规范的操作,认真谨慎每一工作程序,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操作起来得心应手。
检测结果定期公示,是检测结果最透明、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人人关心的核心。按照职业制度,检测结果不能用于商业行为,但利用固定宣传位置、择机公布检测结果,构筑产、销与消费之间的信息平台,增强舆论导向作用,是增强检测效应、扩大被检产地和市场影响力的有效措施。
4.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业园区建设
无公害农业园区能够较规范地进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能够通过较规范的生产操作进行生产过程记录和生产管理,并以较大的商品量供应市场,有利于从源头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因此,通过检测工作大力推动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诚信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实现优质优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不断推进无公害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农业规模生产和食品安全生产的目的。
5.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
为了实现食品安全管理和检测工作有效性,以地产、地销为主要形式的产销体制,要强化从源头解决蔬菜等农产品的安全,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菜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认识,严格按安全间隔规程操作,坚决杜绝禁用农业投入品。认真做好田间生产管理档案和农业投入品销售档案,把以农药为主的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规范化。
6.作好农业生产技术服务
结合农业生产管理与病虫害防治,从源头上广泛宣传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规范,做好重点病虫害发生时期的预防和农业、生物防治,合理搭配化学防治时间,实现合理防治病虫害、生产质量安全的蔬菜等农产品。
1.抓生产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为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关,长春市农委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经常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大户进行技术指导,以点带面引导农民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同时,印制了《长春市蔬菜生产记录手册》,免费发放到蔬菜生产基地和菜农手中,督导菜农认真填写,规范菜农的生产行为。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利用流动检测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蔬菜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进行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出地销售,确保生产过程的全控制。
2.抓基础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长春市农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不断完善市质检中心和各县(市)、区质检站建设。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在国家、省和长春市财政的支持下,先后投入600多万元购置了各类检测仪器设备,使之具备了蔬菜水果、粮油作物、农业环境、农作物种子、化肥等五大类183项国家或行业所规定的检测功能,承担起了长春市农产品的检测任务。指导县(市)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6个县(市)区先后建立了质检站。2011年,市财政又投入153万元,用于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的建设和购置流动检测车。同时,市编委同意长春市农委划转20名编制人员,充实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进驻蔬菜、果品两大批发市场专门负责两个批发市场的检测工作,实行三班倒,开展昼夜检测。去年,市财政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列入预算150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于年底予以追加,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市场监管,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上市蔬菜、水果质量的市场监管,长春市农委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加大对上市蔬菜、果品等农产品抽检力度,把日常监管和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了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测工作。根据2011年国家对长春市开展的4次例行监测看,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5%,水果和食用菌平均合格率均为100%。
3.1加大日常监测力度 将两大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和市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每天对进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开展抽检,每天抽检样品达到200个,2011年全年共抽检样品17078个,实行每车必检,每个品种必检,基本上做到全覆盖。长春市政府还了《关于加强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批发市场、经营者和检测者的职责,规范对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监管行为。
3.2开展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 在重大节日、“中考、高考”期间以及地产蔬菜销售旺季,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监督抽检。去年,对上市的蔬菜、水果进行了4次例行监测和2次专项监测,共抽取了375批次蔬菜和水果样品,利用实验室检测方法进行检测,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2%,水果为98.9%。
3.3加强上市秋菜的抽检 制定了秋菜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对长春市秋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每2公顷抽取一个样本,本次共检测样品2131个,合格率为100%。针对外埠进入长春市销售的秋菜,在上市期间,安排4台流动检测车,分别在市内秋菜集中销售点,对于无证的外埠秋菜进行现场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共抽取秋菜样品2008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保证了优质放心秋菜的上市供应。
3.4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为加强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们制定了《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长春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专家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一旦接到举报或得到线索,我们及时做出反应。针对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的“毒韭菜”、“毒杨梅”事件,我们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去年3月份和6月份对进入长春市销售的韭菜、杨梅开展了抽检,通过抽检没有发现“毒韭菜”、“毒杨梅”流入长春市,并将结果上报食安办。针对去年11月末,长春市连续发生的两起因饮用标识为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奶优(清新草莓口味)的饮料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我们立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加大农药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三品”标识的市场监管力度,消除了市民的恐慌。
4.抓执法检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维护市场秩序,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对“三品”标识和农资市场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去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26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59台次。
4.1加大“三品”标识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三品”的市场秩序。长春市农委组织市绿办对市内197家次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的7162批次获证产品标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出现问题的超市及农贸市场,我们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它们将问题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截止目前,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6份,检查出有问题产品86个,存在问题的企业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4.2加强农资市场检查 为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我们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假劣农资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还重点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专项检查。去年,全市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3026家次,查处案件68起,罚没款52.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5.抓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和方法,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我们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入手,建立健全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在全面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了《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以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识使用为依托,积极探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实施,将构建起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提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是典型的推式供应链,供应链成员主要是菜农、销售者和消费者。批发市场作为整个供应链的核心,将菜农、合作社、零售商、超市、配送中心等各方随机的组织起来。
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能够提供多样化服务,拥有巨大的潜在客户群。蔬菜批发市场中各个批发商和交易主体具有随机性,可以提供的蔬菜品种多,种类全。由于交易较为自由,可以提供的服务也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予以变化,具有多样性,能够通过其资源优势,组织货源,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2以上海江桥蔬菜批发市场为核心的蔬菜供应链
2.1上海江桥蔬菜批发市场背景介绍
上海江桥蔬菜批发市场是上海市重点规划的三个综合大型批发市场之一,占地10hm2,交易面积15000㎡,停车面积20000㎡。地处上海市曹安公路1936号、312国道与上海外环线交界处,交通十分便捷,没有进城通行证的限制。上海江桥蔬菜批发市场日成交蔬菜量2500t左右,最高时每天可达3500t,是目前上海市大宗蔬菜批发总量最大的市场。该蔬菜批发市场以自身为核心,将农户、合作社、零售商、超市等各方随机的组织起来,在批发市场中完成农产品的交易活动,通过各级批发市场构成农产品的流通网络。
上海市的大部分蔬菜市场和农贸市场都到江桥蔬菜批发市场批发所需的蔬菜,上海市场上60%的蔬菜来自江桥,同时也辐射到江苏、浙江等邻近的县市的蔬菜经销大户。另外,大型超市、配送中心及单位团购也到江桥市场采购蔬菜。批发市场主要以客菜为主,客菜量占98%以上,所有交易蔬菜品种主要来自于浙江、福建、山东、安徽和江苏5个省。批发时段主要为夜市,每天晚上八点到次日凌晨两点是市场交易高峰时期,同时实行24小时交易服务。交易方式灵活:“代收款”,市场过磅、开票、收款;“对手交易”,市场过磅、开票、客户自己收款;“一次性收费”,客户自己过磅收款。
2.2上海江桥蔬菜批发市场供应链管理特征
2.2.1严格执行先检测后销售管理流程。供应商将蔬菜运至蔬菜批发市场后一般由批发市场工作人员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然后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销售。然而,由于检测结果需要一定时间,最快也要一个小时,供应商为了减少经济损失,获取最大化利益,蔬菜进入市场后往往还没有拿到检测结果就已经开始进行销售,这使得检验形式化,检验作用受到影响,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上海江桥蔬菜批发市场鉴于这种恶性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先检测后销售的管理流程,具体如下:供应商入场后,市场负责采样的工作人员进行采样;待一个小时左右后拿到检测结果,若检测合格,供应商持检测合格证至市场登记处登记,过磅,没有合格证不能登记,也不能过磅,蔬菜便没办法销售,由此杜绝了未出检测结果便销售的现象,严格执行先检测后销售的管理流程。
2.2.2凭单交易,严格执行追溯管理体系。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建立是有效实施蔬菜质量安全的保证。在ISO22000:DIS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可追溯性系统,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批次、加工和分销记录的关系。可追溯性系统能够识别从直接供应商的进料和终产品分销至直接分销商的情况。可追溯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期限保持可追溯性记录,以便对体系进行评价、对潜在不安全产品进行处理和可能发生的召回。
上海江桥蔬菜批发市场从2011年开始对蔬菜部执行可追溯管理系统。供应商销售蔬菜时,经由批发市场的地磅过称,然后才能出售,过磅处开出四联单据,第一联供应商联,具体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单号信息,包括追溯码,单号,日期;第二部分相关人员信息,包括供应商姓名,供应商卡号,采购商姓名,追溯卡号,司磅员号,机器编号;第三部分蔬菜信息,包括批号,品名,商品代码,重量,单价,金额,剩余销售重量。第二联留存联,由市场保存,主要也是包括上述三个方面内容。第三联采购联,由到市场购货的购货商保存,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单号和日期,与第一联、第二联的单号相对应;第二部分是相关人员信息,包括供应商姓名,采购商姓名,追溯卡号,采购卡号,采购卡原额,采购卡余额,司磅员号;第三部分是购买信息,包括商品代码,件数,规格,重量,单价,合计金额;第四部分是出门联,此联主要是市场为保证供应商和采购商货品安全,只有持此联才能带货出市场,由此减少偷盗损失。出门联内容主要包括日期,单号,供应商姓名,采购商姓名,品名,件数,重量。此四联单据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商通过此单据可以明确地知道所购蔬菜的产地、品名等相关信息。如果出现蔬菜安全问题,如农药残留过量问题可以直接凭此单据联系到供应商和市场,进而一方面能够保证蔬菜的安全,另一方面维护采购商合法权益。
2.2.3与蔬菜基地对接,保证货源,稳定物价。市场与蔬菜基地进行对接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第一,保障货源,稳定物价。市场通过对市场信息的掌握,为蔬菜基地的蔬菜种植品种,种植量,品种的优势劣势进行指导,使其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市场带领农科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蔬菜基地进行土壤测试,提供种子,种植的技术指导,农药化肥使用指导,从源头上把握蔬菜质量。例如安徽某乡镇,经济不发达,人均收入很低,江桥市场带来农科院专家到当地山上进行土壤测试,原来的一片荒山现在却成了当地的支柱产业。经过农科院的专家认定,该地区的土壤状况、气候、降水情况十分适合刀豆的种植,于是建议当地农民种植刀豆,并且为农民提供种子,进行技术指导。刀豆种植出来大受上海市场的欢迎,不但为江桥市场提供了好的货源,还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发展了当地经济。江桥市场在全国除香港、新疆、、台湾、澳门之外,其他20多个省、市、自治区都有蔬菜基地,地域上的广泛有利的保障了充足的货源,即使某些省市遭遇自然灾害而不能充分提供新鲜蔬菜,其他省市照样可以提供充足的蔬菜,充足的货源保证了稳定的菜价。第二,获取当地政府支持。江桥蔬菜市场与一些大的蔬菜基地所在的当地政府进行沟通,政府为发展当地农业经济给出相应的政策的优化;其次政府充当监管的角色。本来蔬菜的种植政府是有监管职责的,而江桥市场获取政府支持后,其监管效果十分明显。以苍山为例,山东苍山是上海江桥绿叶菜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上海市对绿叶菜的需求量十分大,因此苍山的绿叶菜供应对江桥市场来说十分重要。江桥与苍山蔬菜基地建立对接,由政府牵头,在苍山当地,政府负责农业的部门分配到人,由具体的负责人监管具体的一片土地,整个种植过程,从选种,种植,化肥使用,农药喷洒,都由政府全过程监管,一旦出现问题,由负责人负责解决,杜绝了推诿、无人负责的现象,并且从根源上保证了蔬菜的质量安全。
3江桥蔬菜批发市场供应链管理促进蔬菜安全的启示
3.1核心企业通过合同契约关系控制蔬菜供应商的质量生产行为
作为蔬菜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江桥蔬菜批发市场通过契约设计来控制供应链上游的成员的行为,以确保蔬菜源头的生产安全。这种企业的质量管理行为是源于供应链内部自发组织制定实施的,不同于外部政府公共管制与监控,其约束力是有效的。
3.2蔬菜供应链管理建立安全追溯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蔬菜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从根本上解决蔬菜安全问题。系统的实施可推进蔬菜生产的信息化,能够识别从直接生产者到最终零售商的情况。在供应链的各个节点上有效的保证了蔬菜安全。
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于2008年7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及监测管理,负责全市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等项工作。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名,配备1辆检测车和3台速测仪器,可以承担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和业务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查蔬菜11526个,水果3328个,食用菌60个,其中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测试中心(杨凌)检测样品105个,总体合格率99.8%;配合部、省安排的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8次,抽检样品139个,合格率97.8%。近年来,该市未出现因食用初级农产品而引发的中毒事件,维护了公众健康,切实保障了农产品消费安全。
2008年8月,《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实施,先后在市恒丰园蔬菜批发市场、宝商家美佳超市、华润万家超市等建立10个蔬菜检测室,由专人负责,并配备检测人员,制订、完善各项制度,开展日常检测工作。每天抽取各自经营的水果和蔬菜样品进行农残检测,并向农业部门通报检测信息,有效防止不合格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其次,在市区批发市场以政府公益岗位制聘用检测人员,分别安排在金台、渭滨和陈仓区的农产品批零市场和生产基地,既解决了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又保障入市检测顺利实施。
已有陈仓区、凤翔、太白、岐山和扶风等县先后建立农产品质检站,其余各县均在农口部门设立农产品检测站。其中,陈仓区和凤翔县已完成项目建设,等待验收,眉县、陇县、凤县、金台区和渭滨区也在努力争取建设项目。目前有农药残留速测仪器的县区,也只能进行果蔬农药残留速测。
2存在的问题
2.1监管体系不健全
大多数县区农业局没有单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有些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牌挂靠在农技中心、执法大队,无固定编制,无专职检测人员,检测设备不齐全,监管工作不能独立进行。乡镇监管责任未落实,难以依法行使监管职责,监管体系不健全,缺位问题非常突出。
2.2使用农业投入品
个别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因盲目追求产量和收入,忽视农产品质量,大量使用超标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生长剂等其他农业投入品,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2.3检测能力差
市监测中心目前只有一些简单的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只能进行部分速测检验工作。大部分县区未争取到监测项目建设,有些县区检测仪器只能闲置,没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市、县经费不足问题更为突出,根本无法开展日常监测工作,难以有效监管。
3对策
3.1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加大检验体系建设、开展例行检测和监督检测等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加快监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以市级监测中心为龙头,以县(区)监测站为依托,以乡镇检测所为基础,以农产品产销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产地、专业协会及乡镇重点农产品集散地)内设检测室为补充的“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模式。从上到下形成一个完备的监管网络,逐步建立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3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市执法大队要加大对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其建立农产品检测室,每天进行抽样检测,建立档案管理。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不能入市销售,对检测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要及时上报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处理。
3.4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基础,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加快农业标准化,坚持“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扩大示范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和产业效益,实现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运用。通过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进一步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