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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鉴定报告

时间:2022-12-01 22:30: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个人工作鉴定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个人工作鉴定报告

第1篇

一、专项治理活动目的

通过长期和集中并举的治理,扩大影响,形成强烈的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危害性的认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强化和落实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管,完善管理制度,标本兼治,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有效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

二、专项治理活动内容

要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对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对女孩和生育女孩的家庭予以更多的关爱,治标与治本并举,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步入良性轨道。

(一)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采取各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危害性,广泛深入宣传《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意见》、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及管理制度,使人人知道进行胎儿性别比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专项整治执法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丁华敏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要倡导男女平等,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女孩行动”,达到长远治本、良性循环的目标。要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着力提高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地位,使其得到现实利益,提高政策的倾斜力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实行奖励、养老保险、产业扶持等优惠政策,提高女孩家庭规避风险能力,真正使生育女孩的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让群众感受到生女孩光荣,逐步淡化生育性别比偏好。要切实改善女孩生育和发展环境,提高妇女地位,积极开展好女孩助学和各种有益女孩的活动。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要建立完善B超、终止妊娠、孕情监测、出生申报、终止妊娠药品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B超(含染色体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1)B超登记备案制度。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站的所有B超设备均要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B超型号、数量、性能(可能鉴定胎儿性别),报县计生委。

(2)孕妇B超检查登记制度。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所对孕妇B超检查要进行专门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孕妇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住址(单位)、妊娠胎次和时间、检查原因、检查结果、检查医生(2人)签名。凡孕14周以上孕妇B超检查,必须经科室主任或单位负责人批准签字,并由两名医生在场方可实施B超检查。

(3)B超操作人员应取得技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4)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所必须在有关场所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醒目警示标志。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确因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应有三名以上专家组集体审核,由指定的医疗或保健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县卫生局批准,到省卫生厅指定的医疗或保健机构鉴定。县卫生局应指定一家医疗或保健机构负责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诊断和出具证明工作。

2、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1)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的终止妊娠。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所应在相关场所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引产”的醒目标志。违反规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对施术单位、施术者和受术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引产报批。凡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需经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批准,施术单位需凭乡镇计生部门证明方可实施引产手术,并保存证明,否则,以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论处。

(3)持有生育证怀孕但未经乡镇计生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取消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再生育的,视为计划外生育。

3、孕情监测制度

乡计生办要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制度,对怀孕过程和生育结果进行全程监测,定期访视,提供生育保健服务。

4、出生报告制度

生育夫妇应在生育后48小时内报村(居)委会计生专干或乡镇计生部门。

接生单位和乡村接生员应建立出生婴儿出生登记表,内容包括婴母姓名、年龄、住址(单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胎次、婴儿发育情况,每月底将登记表分别报县卫生局和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

5、婴儿死亡报告制度

婴儿在接生单位死亡的,接生单位应及时出具死亡证明,每月底向所在地乡计生部门通报。婴儿父(母)应持婴儿死亡证明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计生办报告。

婴儿在接生单位以外地点死亡的,其父(母)应在48小时内向乡计生办报告,乡应立即派人核查。

6、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所使用。

第2篇

1、各村(居)、管理区的主要干部负总责,根据此规定逐项抓落实。

2、实行定点引产,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城关中心卫生院、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等5家为定点引、流产单位,严禁非定点单位开展引、流产手术。

3、对要求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妇女,尤其是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者),施术者应在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的身份证、医学诊断证明、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证明,认真填写《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登记表》,否则不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4、育龄妇女应如实提供孕情,自觉接受街道服务站及计生办人员、村计生服务员等人员随访。

5、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已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或《生育证》,拟实行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引产手术的经县计生局批准,方可到指定机构引产手术。

6、对利用B超或其他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以及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有关人员,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者,实行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街道完善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制度。对生育对象,街道计生办人员、计生服务站人员、村计生服务员要定期进行随访服务,全面掌握生育对象的情况,发现有擅自引、流产、弃婴、溺婴、胎儿下落不明的对象,要严格进行逐一查处,经查属实,则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再安排生育或者暂不安排生育,并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全面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再生育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检,定于2月、5月、8月、11月中旬。

9、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合同规定,可安排的再生育对象,在未批准前怀孕4个月(含4个月)以上的,按夫妻双方年收入的40%收取违约金。于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10、各村(居)要建立完善的婴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如实填写胎儿性别。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格予以从重处理。

第3篇

关键词: 质量事故 实例

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分析,出现问题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 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 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 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案例二

某市一商品房开发商拟建10 栋商品房,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桩尖深入沙夹卵石层500以上,按地勘报告桩长应在9~10米以上。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施工完后,由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低应变动测方式对该批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主体施工,个别栋号在施工进行到3层左右时,由于当地质量监督人员对检测报告有争议,故经研究决定又从外地请了两家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进行了抽检。这两家检测机构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未及时发现问题。后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其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对部分桩进行了高、低应变检测,发现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桩身未能进入持力层,有的桩身严重缩颈,有的桩甚至是断桩。后经查证该工程地质报告显示,在自然地坪以下4~6m深处,有淤泥层,在此施工振动沉管灌注桩由于工艺方面的问题,容易发生缩颈和断桩。该市检测机构个别检测人员思想素质差,一味地迎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桩长(施工单位由于单方造价报的低,经常利用多报桩长的方法来弥补造价),将砼测试波速由3600米/秒左右调整到4700~4800米/秒,个别桩身经实测波速推定桩身测试长度为 5.8m,而当时测试桩长为9.4m,两者相差达3.6m.这样一来,原本未进入持力层的桩,严重缩颈桩和断桩就成为了与施工单位记录桩长一样的完整桩。该工程后经加固处理达到了要求,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

某市一开发商修建一商品房,为了追求较多的利润,要求设计、施工等单位按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设计上采用底层框架(局部为二层框架)上面砌筑九层砖混结构,总高度最高达33.3m,严重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建筑抗 设计规范〉GBJ11-89和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DB51/5001-92的要求,框架顶层未采用现浇结构,平面布置不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不均匀,在较大洞口两侧未设置构造柱。在施工过程中六至十一层采用灰砂砖墙体。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内墙体产生较多的裂缝,经检查有正八字、倒八字裂缝;竖向裂缝;局部墙面出现水平裂缝,以及大量的界面裂缝,引起住户强烈不满,多次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案例四:

某县一机关修建职工住宅楼,共六栋,设计均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001 平方米,主体完工后进行墙面抹灰,采用某水泥厂生产的325水泥。抹灰后在两个月内相继发现该工程墙面抹灰出现开裂,并迅速发展。开始由墙面一点产生膨胀变形,形成不规则的放射状裂缝,多点裂缝相继贯通,成为典型的龟状裂缝,并且空鼓,实际上此时抹灰与墙体已产生剥离。后经查证,该工程所用水泥中氧化镁含量严重超高,致使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施工单位未对水泥进行进场检验就直接使用,因此产生大面积的空鼓开裂。最后该工程墙面抹灰全面返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转贴于

案例五:

某县级市一乡村修建小学教学楼和教师办公住宿综合楼,乡上个别领导不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自行决定由一农村工匠承揽该工程建设。工程无地质勘察报告,无设计图纸(抄袭其它学校的图纸),原材未经检验,施工无任何质量保证措施,无水无电,砼和砂浆全部人工拌和,钢筋砼大梁、柱子人工浇注振捣,密实度和强度无法得到保证。工程投入使用后,综合楼和教学由于多处大梁和墙面发生较严重的裂缝,致使学校被迫停课。经检查,该综合楼基础一半置于风化页岩上,一半置于回填土上(未按规定进行夯实),地基已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出现严重裂缝;教学楼大梁砼存在严重的空洞受力钢筋已严重锈蚀,两栋楼的砌体砂浆强度几乎为零(更有甚者个别地方砂浆中还夹着黄泥),楼梯横梁搁置长度仅50mm,梁下砌体已出现压碎现象。经鉴定该工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失去了加固补强的意义,被有关部门强行拆除,有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惩办。

案例六:

某县有关部门为教师建一广厦工程,位于河边,其上游数百米为电站大坝。该工程于1995 年11于月开工建设,1997年元月竣工。具有关资料表明,该工程所在地20年一遇洪水水位313.50(绝对标高),但建设、施工单位擅自将该工程± 0.00标高由314.40m降到308.16m.致使该工程自1997年投入使用以来,遭遇洪水淹没五次,洪水水位高出二楼地面约70cm(相当于绝对标高312m),底楼地面受洪水冲刷已多处出现直径约1m~2m、深约0.5m~1m的管涌坑,直接危及地基基础的长期稳定和上部结构的安全。受电站卸洪浪涌冲击压力影响,二楼楼面板向上反拱(据住户反应由二楼板缝冒出的水柱高达70cm),室内瓜米石地坪多处破损并与空心板剥离,二楼部分楼面板已不满足建筑构件安全使用要求。工程设计二个单元九层,实际建造四个单元十层,顶层部分住户擅自加建到十一层,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 88》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要求。该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工程。

案例七:

四川省某市玻璃厂1999 年4月为增加生产规模扩建厂房,在原来天然坡度约22°的岩石地表平整场地,即在原地表向下开挖近5m,并距水厂原蓄水池3m左右,该蓄水池长12m、宽 9m、深8.2m,容水约900m3.玻璃厂及水厂厂方为安全起见,通过熟人介绍,请了一高级工程师对玻璃厂扩建开挖坡角是否会影响水厂蓄水池安全作一技术鉴定。该高工在其出具的书面技术鉴定中认定:“该水池地基基础稳定,不可能产生滑移形成滑坡影响安全;可以从距水池3m处按5%开挖放坡,开挖时沿水池边先打槽隔开,用小药量浅孔爆破,只要施工得当,不会影响水池安全;平整场地后,沿陡坡砌筑条石护坡;……本人负该鉴定的技术法律责任”。最后还盖了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予以认可。

工程于7月初按此方案平基结束后,就开始厂房工程施工,至9月6日建成完工。然而,就在9月7日下午5时许,边坡岩体突然崩塌,岩体及水流砸毁新建厂房两榀屋架,其中的工人3死5伤,酿成了一起重大伤亡事故。

该工程边坡岩体属于裂隙发育、遇水可以软化的软质岩石,虽然属于中小型工程,但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爆破、水池渗漏、坡体卸荷变形等不确定的不利影响因素甚多,在没有基本的勘察设计资料的前提下采用直立边坡,破坏了原边坡的稳定坡角,而且未采用任何有效的支挡结构措施,该边坡失稳是必然会发生的。若有正确的工程鉴定,并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采用经过勘察设计的岩石锚桩(或锚杆)挡墙和做好水池防渗处理措施则是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边坡安全的。

该高工的“技术鉴定”内容过于简略,分析评价肤浅、武断,未明确指出及贯彻执行现行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原则及技术方法,主要结论建议缺乏技术依据,尽管其中有关地基施工中关于松动爆破和开槽减震的建议是正确的,也是有针对性的,但未经设计计算的有关边坡稳定的结论是不恰当的。有关用条石挡墙护坡的建议也不是该工程边坡条件下能确保边坡安全的有效支挡结构技术措施,而有关采用坡度为1:0.05的放坡建议,则更是没有贯彻现行规范的基本规定,缺少相应的论证分析,它的误导为该工程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该“技术鉴定”虽然盖有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但却无一般勘察、设计单位通常执行的“审核”、“批准” 等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从技术鉴定的内容到形式都缺乏严肃性;而且这种技术鉴定缺乏委托方与承担方之间的有关目的、任务、质量要求等基本的书面约定,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技术鉴定工作的深度和技术质量。

第4篇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预防工伤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区县属及其以上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企业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条  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工伤范围及伤残评定

    第五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患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见义勇为以及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犯罪或者违法;

    (二)自杀或者自残;

    (三)斗殴;

    (四)酗酒;

    (五)故意违章;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也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第八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

    认定工伤应当根据以下资料:

    (一)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其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应当有企业医生开具的工伤诊断书;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调查报告。

    工伤认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职工或者其亲属。

    第九条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第十条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有关人员组成。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鉴定。

    第三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其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交通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因职业性损害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工伤医疗期限由指定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企业和工伤职工。

    第十五条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发生工伤的,在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有月工资的,可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无月工资的,可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经评残确认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其护理费分别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第十七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器具的,其器具费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

    第十八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月领取伤残抚恤金,其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二)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一级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三)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十九条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领取待遇的,达到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按下列标准享受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五级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二)伤残程度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伤残人员,企业难以安排适当工作且本人自愿,可由企业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企业和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三)因工致残被评为七至十级的伤残人员,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经企业同意的,按伤残等级和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七级25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5个月,十级10个月;

    (四)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  职工因工死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标准发给。具体标准为:无供养亲属的,48个月;有供养亲属的,供养一人者52个月,供养二人者56个月,供养三人及三人以上者60个月。符合第十八条规定在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50%发给;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超过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二十二条  企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其伤残抚恤金、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省规定进行调整;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其伤残抚恤金,在企业职工增加工资时,亦应随之提高。

    第二十三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到境外定居的,其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国家规定计发。

    第二十四条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3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他待遇。

    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人民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退回。

    第二十六条  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本市内并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金。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当归负伤、致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

    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企业补足其差额部分。

    第二十七条  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企业分别承担。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医疗费;

    (二)住院费;

    (三)护理费;

    (四)伤残初次鉴定费;

    (五)伤残抚恤金;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八)丧葬补助金;

    (九)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办法规定的前款以外的工伤费用由企业支付。

    第四章  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筹集,市、区县分级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的风险储备金。

    第二十九条  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本市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由企业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率见《工伤保险费率表》(附后)。

    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收支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工资总额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第三十一条  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企业当年工伤、职业病发生率或者工伤保险费用支出超过本市同行业平均发生率或者行业费率5-15%的,下年度其工伤保险费率上浮5%;超过15-25%的,上浮10%;超过25-35%的,上浮15%;超过35%的,上浮20%。当年工伤职业病发生率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分别低于本市同行业平均发生率和行业费率5-15%的,下年度其工伤保险费率下浮10%;低于15-25%的,下浮20%;低于25-35%的,下浮30%;低于35%的,下浮40%。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及时为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应当赔偿由此给工伤职工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检查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工伤保险基金和管理费不计征税、费。

    第三十五条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开支:

    (一)统筹项目支付的待遇;

    (二)按工伤保险费总额的3%提取事故预防费、职业康复费、安全奖励金、宣传和科研等费用;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工伤保险费总额的2%提取管理费。

    第三十六条  工伤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所得利息并入基金。当年结余的基金转入下年度使用。

    第三十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责任与争议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三十九条  企业实行租赁、承包、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被借调或者临时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其工伤保险责任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维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秩序,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服务环境。

二、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

本次活动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治理整顿的重点是: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个体医疗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药品经营单位。具体内容是:

(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未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行为。

(三)开展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未按有关规定查验受术者的医学诊断证明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予终止妊娠证明的行为。

(四)个体医疗机构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行为。

(五)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

(六)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七)非法经营人工流产药品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5月份,为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集中治理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年6—7月份,为清理整顿阶段。人口计生、卫生、药监部门要依据方案提出的工作重点内容,组织清查小组,对所管辖的单位进行认真清查,严肃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本行业、本部门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综合治理,有效整顿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秩序。

第6篇

[关键词]

一、案情

原告:辽宁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辽宁某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对施工工程进行评估决算;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的工程款200万元。

时间:2009.4.1

2008年3月,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方)与原告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商定,由原告施工被告开发的“XX锦园”5、6、7、8号4栋住宅楼工程,并于同月25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备案),约定死包干价格,并约定之后的投标报价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原告于 4月1日施工。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被告已委托北京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活动,但由于招投标活动的进行需要一段时间,为赶工程进度,双方即于4月初动工。为了弥补程序缺陷,双方于6月份完成了招投标程序,原告中标,报价清单价格为一栋2378767.15元。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多次就工程价款进行协商。被告提出按平米包干每平米建筑面积557.5元,后来加价到每平米607.5元和647.5元,原告认为按此标准结算仍然亏损而拒绝。6月17日,原告方现场停工,要求提高承包单价。6月18日,被告管理层召开会议,研究决定“5-8号楼田某项目部未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可依据其进场陈总承诺,其工程结算按2004年定额及2004年定额相应取费表中四类取费进行”。原被告口头约定按2004年定额结算的意见达成,于是原告在停工1天后复工。该工程于2008年10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后原告于2009年4月提讼,要求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施工工程进行评估决算并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的工程款200万。2010年12月法院委托鉴定机关进行工程成本鉴定,被告多次以书面形式提出反对鉴定,理由是双方有合意的结算依据,不需要进行鉴定。2012年1月10日,由于法院没有指示鉴定部门根据何种鉴定标准鉴定,遂鉴定部门单方决定依据2008年定额作出正式鉴定报告书,鉴定后的工程造价为11525755.6元。在鉴定报告作出后,法院组织双方对鉴定报告进行质证。后一审法院经审委会讨论认为,按2008年定额进行鉴定没有合理依据,应按2004年定额重新鉴定工程价款,但原告拒绝重新提请鉴定,法院遂驳回了原告的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后原告不服,上诉至锦州市中级法院,认为其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已提出了鉴定申请,一审法院以上诉人不同意提出鉴定申请为由驳回是错误的。且按2004年定额的标准结算的鉴定应由被上诉人提出。

二、审判

(一)一审法院的判决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该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属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三条第(五)项,该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合同,但原、被告双方先行施工,后进行虚假招投标,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双方为应付国家管理,在某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属无效。另外,法院认为该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工程款的计算应以双方合意按2004年定额标准,经有权部门通过司法鉴定作出结论。但原告又不提出按2004年定额进行鉴定的申请,按照举证规则应由其承担不利后果。遂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二)二审的判决意见

二审法院在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部分给予确认。二审法院认为按照2004年定额结算是有证据支撑的,在2009年5月15日庭审笔录中,上诉人陈述:“我们停工一天又复工了,口头答应我的要求了,按04年取费标准决算,比我们包干的要高。”这一事实有庭审笔录在载卷为凭,可以采信。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是否应当对以2004年定额及取费标准作为结算工程款依据负证明责任,以此确定被上诉人是否拖欠上诉人的工程款及工程款数额。本案中,上诉人主张应以2008年定额作为决算工程款的依据,理由是双方对决算标准虽然没有达成协议,没有确定按哪个标准进行决算,但工程是2008年进行的施工,故工程款的决算应以2008年定额进行。但对此主张,上诉人并未提供足以证明其观点的证据予以佐证,而上诉人在2009年的庭审笔录中承认双方协商以2004年取费标准决算工程款,亦承认该决算标准比包干价款高,同时,该陈述亦与被上诉人提供的2008年6月18日会议记录载明的按2004年定额及2004年定额相应取费表中四类取费进行决算互相印证。因此,二审法院认为本案工程款的决算标准应是2004年定额及其相应的取费标准。

而二审法院对于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应按2008年定额决算工程款的事实以及上诉人又拒绝按2004年定额及取费标准进行工程款决算及鉴定的行为,视为其对自己的主张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故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分析

本案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并没有不当之处,而一审法院却问题频出。以下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时出现的诸多不足之处。

1、法院在本案的审理中存在的不足

法院的审理思路关系到案件进行得顺利与否。可以看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妥之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诉讼拖延,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我们对此进行评析,一方面有助于法院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发现问题出现的关键环节,另一方面也利于法院理清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

其一,一审法院没有理清审理思路。原告在时,其诉讼请求是模糊不清的,需要法院的进一步询问来澄清,而法院却没有问清相应情况。首先,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是模糊的。此合同包含两种价格,即死包干价格与招投标报价清单价格。法院判决“双方为应付国家管理,在某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应属无效”,实质上应是对招投标文件的否定,而法院却没有对同一合同的死包干价格进行评价,实为疏漏。其次,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200万元,但没有说明应按照何种标准进行支付。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也没有对原告要求按哪种取费标准进行评估,以哪种结算标准进行结算的问题进行再一步追问。

其二,法院对于双方招投标行为的定性上存在问题。事实上,被告在2008年3月25日之前,也就是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已委托了北京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活动,可由于招投标活动的阶段性特征,被告着急动工,因此双方即暂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赶工程进度。同年6月,原告中标,双方完成了招投标程序。整个过程是合法的,双方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也是实际存在的,这并不是双方之间串通虚假招投标的行为。因此一审判决书中所述“……但原、被告双方先行施工,后进行虚假招投标,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最后,在鉴定问题上,法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首先,在本案中,对工程造价的评估申请是原告方提出的,被告方一直反对评估,多次提出鉴定异议,并提出了双方同意按2004年定额结算的相关证据。而法院当时并没有重视被告的这一异议,也没有重视这份证据,而是委托了鉴定机关进行了鉴定。根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2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因此,法院委托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法院在委托鉴定机关鉴定时并没有指示工程鉴定的取费标准,更没有委托鉴定机关以双方约定的2004年定额作为鉴定依据。由于法院的工作漏洞,鉴定机关随意地选择了无理无据的2008年定额作为鉴定标准,这导致了后来的诸多麻烦。再次,法院在委托鉴定时,其委托内容是“工程成本鉴定”,而本案应当鉴定的内容是“工程造价鉴定”,法院在委托鉴定的内容上出现了错误 。工程成本与工程造价是不同的概念。所谓“工程成本”是指:工程的各个阶段所发生的资源耗费的货币体现,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前者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后者指施工单位管理人中的工资、奖金、津帖、职工福利费、办公费等。而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两者存在诸多区别:其一,工程造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而工程成本是针对承包方而言;其二,前者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字认定的工程价格,后者是施工单位在实行工程建设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区别,工程造价的范围涵盖工程成本,除工程成本外,工程造价还包括利润、税金等。因此,法院委托鉴定机关做工程成本鉴定是不恰当的,不能合理地评估工程的总体价格。另外,法院委托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应当提交经过当庭质证的材料。没有经过当庭质证的材料是不能作为鉴定材料使用的。根据《最高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第7条:“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等工作时,应该移交以下材料:(一)相关的卷宗材料;(二)经法庭质证确认的当事人举证材料……”。原告并没有向法院提交过应当按照2008年定额结算的任何证据,当然更不可能经过质证,因此鉴定机关按照2008年定额进行鉴定是没有正当依据的。最后,一审法院在最初审理时既然同意原告的要求委托了鉴定机关作出鉴定,但后来一审法院又否定了鉴定机关按2008年定额作出的鉴定报告,认为按2008年定额进行鉴定是于法于理无据的。法院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既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又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同时也反映出一审法院在审理时思路不清。

综上所述,反映了一审法院在审理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的若干不妥之处。

2、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应注意的问题

以小见大,我们可以从本案法院审理的不足中来分析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应该准确把握案件的主要争议点。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常有如下几个主要争议点:一是案件的定性问题,即所述案件究竟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还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抑或其他类似性质的合同纠纷;二是俗称的“黑白合同”问题,即存在多个合同时,它们的效力认定问题;三是工程款的结算问题;四是工程质量责任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侵权赔偿等问题;五是有关司法鉴定的问题。

本案并没有全部涉及以上主要争议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其一,结算标准问题;其二,鉴定依据问题;其三,举证责任问题。

第一个争议点实质上是,存在多个结算依据时应以哪个依据为准的问题。本案争议的结算根据有四个:一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死包干价格,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招投标报价清单价格,三是2004年定额,四是2008年定额。除了最后一个不是约定外,其于都是双方的约定。如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上是一个合同包含两种价格,即死包干价格与招投标报价清单价格。根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而法院却认定双方的招投标行为是虚假的,从而否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剩下的可以作为结算标准的就只有2004年定额与2008年定额。而双方口头约定的以2004年定额作为结算标准,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有被告召开领导层会议的记录在卷为凭。至于2008年定额,双方从未达成过此类约定,即按2008年定额结算的协议根本不存在。

第二个争议焦点涉及到应否按2008年定额作为鉴定依据,按2008年定额作出的鉴定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即鉴定瑕疵以及由于鉴定瑕疵而产生的证据效力问题。

除了前面提到的双方按2008年定额结算的协议不存在之外,根据2008年定额进行鉴定,也不符合市场惯例。该鉴定报告中自购材料采用2008年网刊4-10月平均价格,比同期市场实际价格高出太多,不能真实反映实际建筑成本;对于乙方自购材料单价,此报告中没有按照2008年本市建筑市场实际材料价格进行找差。应该要求乙方提供所购材料发票,按实际所购材料价格进行找差。同时,2008年4月1日施工时,按市场交易习惯,全市所有的建筑工程并没有适用当年的定额取费的做法,这违背了客观事实。

事实上,本案的鉴定机构也存在不妥之处。先是上文提到的鉴定机构没有询问法院应以何种标准进行鉴定,而擅自选择以2008年定额作为鉴定标准这一做法欠妥;另外,法院委托的是“工程成本”鉴定(虽然是错误的),而鉴定机构作出的是“工程造价”鉴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报告超出了法院的委托内容,这会影响法院对此份证据的采信。

如上所述,本案在鉴定标准、鉴定内容以及鉴定报告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瑕疵,因此按照2008年定额作出的鉴定结论不能被采用。

第三个争议焦点是,对于按照2004年定额进行鉴定的申请应由原告方提出还是被告方提出,举证不利的后果由谁承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是诉讼提起人,在按2008年定额鉴定的结论被法院否定之后,这份鉴定报告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法院要求原告提出其他证据,原告不同意按照2004年定额再一次进行鉴定,那么就意味着要求被告给付剩余工程款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撑,这当然由原告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法院只有清楚地把握以上争议焦点,才能顺利地进行有理有据的裁判。归纳争议焦点,是法院工作的必经环节,也是重中之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前提,也是为随后的进一步审判奠定基础。

(2)法院应当重视规范自身委托鉴定的职能。在建设工程合同案中,“虑及施工周期和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合同价款难以预先协定,往往是暂定的,有赖于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后续实际履行情势,借助专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之力,依据国家或地方编制的结算定额,方能计算出合同的最终价款”,这就不可避免地需要经过鉴定、评估、拍卖(评估、拍卖在此不述)等程序。法院委托鉴定时应该注意很多问题。首先,法院应当慎重考虑当事人的鉴定请求,不应纵容当事人滥用鉴定程序,法院应当对于鉴定是否必要,鉴定结果是否与本案密切相关进行充分考察后再决定是否应当鉴定。《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 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 不予支持。”因此,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并不是随意启动的,“对于双方不能形成结算文件,又未约定结算办法的,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造价管理规定不能协商确定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来确认事实。如果不通过鉴定也能查清事实的,就不应进行鉴定”。

其次,法院应明示鉴定机关以何种标准进行鉴定,鉴定的主要内容应当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切中要害。否则,鉴定机关对于鉴定的标准不清楚,有的会多次询问法院,有的则会自行选择鉴定标准(本案的鉴定机关由于法院没有明示其应根据何种标准进行鉴定,则自行选择按2008年定额进行鉴定,造成了诸多麻烦),这无疑拖延了诉讼时间,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再次,法院应当按时移送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以避免“在鉴定过程中要多次补充材料,少数承办人甚至让当事人直接向鉴定机构提交材料,从而无法保证鉴定材料的真实、合法,容易让另一方当事人的不满而提出补充鉴定和重复鉴定,加大了诉讼成本,降低了司法效率”的现象发生。

最后,法院也应当考虑该如何处理鉴定机关超出法院委托内容而做出鉴定的情况以及其他有关鉴定结论的审查与采信问题。“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不同于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应当严格按照法院出具的委托书事项进行鉴定”。

(3)法官应在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特征的基础上,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具有以下特征:专业性较强,标的额较大,涉诉主体多,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这要求法官应该接受相关的专业训练,以便熟练地审理案件。以本案为例,原告于2009年4月,截至2013年8月才二审完结,期间拖延了4年之久,这对于案件双方而言都是莫大的损失。法官在审理这类较为复杂的案件时,应当充分了解案件的客观情况,从而制定详细的审理计划,根据审理的不同阶段来询问当事人,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等。法官不能让原被告牵着鼻子走,对于原被告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就应该果断拒绝,比如本案中原告提出的鉴定申请,法院没有拒绝其主张,遂产生了之后的诸多麻烦,而最后,法院自食其果,又否定了自己委托的鉴定报告。

同时,法官应当熟练掌握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及本领域的法律文本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熟练掌握法律规定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前提,深入理解法律规范背后的法律意旨更是法官审理案件所必须的法律素养。因此,提高法官自身的法律熟悉度与理解度,是审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

综上对本案的介绍与分析,只是从一个小的视角来对浩如烟海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出现的问题给予一些个人见解。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以及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建设工程纠纷也日趋多样化,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难度也日渐加大。法官应跟上经济发展的节奏,广泛了解各类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以便在自己处理相似案件时得心应手。

参考文献:

[1]张继承. 论建设工程合同规范定位的嬗变及完善[J]. 时代法学,2013,(1).

[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J].山东审判,2007,(2).

[3]吴劭满,蒋凤高.规范委托鉴定工作之我见[N].江苏法制报,2012-7-5(C01).

[4]冯雪梅. 基层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中国司法鉴定,2012,(5).

第7篇

一、目标任务

依据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坚决有效地打击与查处从事“两非”行为的人和事。坚决完成市里下达给我们的2起案件任务。全镇21个村(居)都要提供1条案源线索,确保此项工作不拖后腿。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打一场攻坚战。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打击“两非”日常协调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镇广播电视站、文化站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关爱女孩行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各村(居)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宣传标语、向育龄群众送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中来。

3、加强工作调度。从7月1日开始,全镇计生专干每周五上午召开打击“两非”工作调度会,对各村(居)、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推进工作。

4、加强协作。一是镇计生服务所人员和村计生专干要对生育过程跟踪服务与管理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掌握符合再生育条件已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妇女怀孕、人流、引产、生育情况,特别是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的情况,发现线索,及时快速准确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二是要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私营医院开展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情况、引产登记及相关病历进行排查。三是要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特别是个体药店进行重点排查。通过以上情况的排查,查找“两非”案源。

5、实行有奖举报和有奖查案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张贴户外举报公告,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举报信箱设在镇计生办门口。举报一经查实,市每例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金,并为举报人保密。凡查实一起“两非”案件的,给予办案组3000元奖金。对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提供有效证据积极配合查案的当事人,奖励2000元。镇奖励举报人10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当事人在查处中提供有效证据并查实,奖励1000元。

6、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查实的“两非”案件,严格依法处理到位,对个人或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医生资格证书;国有单位职工应给予政纪处分,是党员的还应给予党纪处分;民营医院的职工应解除聘用合同;个体诊所由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许可证;无执业医师资格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两非”行为单位的负责人要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第8篇

目前,我国建筑业经过多年的整顿和努力,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在总结建设质量经验和学习海外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与技术方面,已取得了可喜成效。但现阶段尚有不少施工企业在建设质量中总存在重大矛盾,重视了建筑产品质量,则放松了成本核算,反之,加强了成本控制则使产品质量有所下降,有些施工企业甚至尚未进行质量成本核算。这主要是对质量成本的认识不足,对质量成本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内容和方法尚未掌握的缘故。尽管在建筑产品中质量成本占总造价5%左右,但建筑业还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质量成本核算体系,许多施工企业仍处在摸索阶段。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就质量成本的核算与分析作一些阐述和探讨。

1、质量成本的基本概念

所谓质量成本是指为保证和提供建筑产品质量而进行的质量管理活动所花费的费用。或者说与质量管理职能管理有关的成本。

质量成本由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四部分组成。

内部故障成本即为使建筑材料经过合理技术组合形成建筑产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

(1)施工质量成本: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引起的缺陷和为处理缺陷而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A.分部分项废品损失;

B.返修品工、料费和复检费用;

C.停工损失;

D.事故分析处理费用等

(2)建后服务成本:指业主在建筑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

A.由于建筑产品安全性能问题或质量责任分歧造成的诉讼费;

B.由于建筑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损失而支付的赔偿费;

C.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修理费;

D.事故分析费等。

(3)外部故障成本即为建筑产品所配套的机、电、水、管、消防、空调、通风、门窗、燃气、通讯、楼宇控制系统等设备在保证建筑产品安全性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

A.诉讼费用;

B.赔偿费用;

C.维修费用;

D.事故分析费用;

E.保险费等。

预防成本为使建筑产品故障减少到最少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

(l)质量计划工作费用:指企业为制定质量计划而发生的人员工资、文件费和办公费等。

(2)质量控制管理费用:指质保人员工资费、资料费以及控制设备的核准、维修费用和材料消耗费用等。

(3)质量情报工作费用:指质量信息人员工资费、信息费、信息跟踪费、资料费等。

(4)质量教育、培训、奖励费用:指教员和学员工资费、讲课费、资料费、学员外出培训学费、租用场所和设施费,以及质量奖励等费用。

(5)设计更改费用:指企业为施工项目发生设计变更和受监理工程师指令更改影响造成的原实施方案、防止质量事故、试验计划等一系列变更而发生的有关人员工资费用以及资料费和会议经费等。

(6)质量公关费用:指企业为施工项目质量接受第三方及业主的评审(比)或竣工交验、进度检验等原因进行公关活动所产生的人员招待费、礼金(品)费用等。

(7)处罚费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规章管理规定而发生的罚款。

鉴定成本建筑产品是综合性强且要求高的产品,每个分部分项必须经检验合格方能转入下道工序继续施工,所以建筑产品的鉴定产品是指原材料进场检验、各分部分项和建筑产品全面完工后的验收和为进行质量鉴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

(l)原材料和外购件检验费用:指企业对所使用的材料和外购件进行检查、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2)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费用: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质量进行验收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和材料消耗费用。

(3)工程移交费用:指建筑产品移交业主使用前进行性能检测和系统试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一般说来,内部故障成本占总成本的25%,外部故障成本占总成本的25%,预防成本占总成本的10%左右,鉴定成本占总成本的40%。

质量成本理论模型

施工企业在承包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根据《规范》及业主要求以较少的质量保证活动经费取得较高的质量水平,根据经营目的确定适合的质量水平,这是市场经济准则的需要,并非建筑产品质量越高越好。在满足《规范》的条件下,建筑产品有效性能的提高,意味着成本的上升,经济效能的降低。所以,我们要找出质量水平和质量成本之间的最佳平衡值。

质量成本核算原则

质量成本核算是现代化管理的产物,也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12—29,1992—10—01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质量成本管理导则》为企业开展质量成本核算提供了法规和政策依据。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质量成本核算办法》,以反映实际质量成本的消耗情况和制定改进措施。

质量成本核算方法基本与成本核算相同。财务部门根据会计凭证和质量成本记帐凭证簿有关资料,建立质量成本台帐,逐月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报告告诉质量管理部门和统计部门,以便使他们了解质量保证活动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一)进行有效的质量成本核算必须本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质量成本属于质量管理范畴,其核算的组织原则应是: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分级管理,财务部门具体核算出综合反映质量成本的最终结果,在核算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不断地调整部门之间的分工,修订《企业质量成本管理办法》,使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合理,管理更加科学。

质量成本核算、数据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其原始凭证和报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归集和整理,唯有那些精心收集,准确无误地数据才能产生有效可靠的信息。

确立质量成本经济性的思想原则,为了使建筑产品既满足《规范》和业主的需要,又能使质量成本最低,这就需要选定最佳质量水平,即考虑成本与质量保证值之间的最佳平衡。降低质量成本并不意味着降低对建筑产品的要求。

严格报告质量成本责任制,使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办事有标准,从而便于对质量的考核。

质量成本统计核算方法

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特点是品种多、批量小、周期长、协作配套广、原材料消耗多、资金占用高。由于这些特点,使得质量成本的核算方法和内容与其它行业比有所差异。施工企业一般应以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归集。这样便于核算和分析。

施工企业在进行质量成本核算前,首先应根据本企业历史资料和建筑产品结构编制质量成本计划,确定质量成本的最佳水平,并按质量成本项目进行分解,在内部成本、外部成本、预防成本和鉴定成本中,故障成本(内部故障成本与外部故障成本合并)占总质量成本的比重最大,其中施工质量成本发生额更为突出,所以施工企业要重点抓好内部故障成本的统计、核算和分析工作。下面就质量成本的统计核算内容简述如下:

施工质量成本项目部根据各班组实际发生的质量成本原始凭单,逐月进行统计汇总,并加盖“质量成本”印章,统计表由质量保证部进行核证,项目统计明细表。

项目部统计表原则上按单项工程进行统计,这样便于归集和计算可比建筑产品质量成本降低率。建后服务成本施工企业建后质量服务成本发生一般较少,如该成本呈上升趋势,那将会严重影响企业信誉,影响已经取得的经营市场,所以,施工必须密切注意建后质量服务成本的发展动向。

建后质量服务成本统计明细表年月

建后质量服务成本一般由经营部门或建后服务部门统计。外部损失成本施工企业外部损失成本不是每月都发生的,但如果外部损失成本呈上升趋势,那将会严重影响施工企业信誉,影响你开拓市场。所以,施工企业要必须密切注意外部损失成本的发展动向。

外部损失成本一般由设备材料部、经营部统计。

预防成本在一般情况下预防成本只占质量总成本的10%左右,它与内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相比属于不可避免成本。尽管发生额较小,但对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发生额的控制却能够起到积极作用。预防成本由质量保证部、工程技术部、经营部逐月统计。

鉴定成本鉴定成本一般由质量保证部和工程技术部统计。

质量成本报告各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根据原始资料填写了以上报告后,财务部据此进行核算统计,并汇总填写当月质量成本总报表。

质量成本分析

质量成本分析是质量核算的深入,也是质量成本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质量成本分析可得到必要的信息,从而为调整、确定质量成本中各项费用的投入,达到既定质量目标提供可靠依据。

质量成本分析,即根据质量成本核算的资料进行归纳,比较和分析,共包括四个分析内容:

1、质量成本总额的构成内容分析:

2、质量成本总额的构成比例分析:

3、质量成本各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分析:

4、质量成本占预算成本的比例分析:

上述分析内容,可在一张质量成本分析表中反映,举例说明如下:玉兰宝都大厦,框架22层,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该工程预算成本44175000元,发生实际成本38967650元,其中质量成本1156155元。

从资料看,质量成本总额占预算成本2.62%,比一般工程的降低水平还要高,特别是内部故障成本的比例(占预算成本0.34%,占质量成本总额12.8%)更为突出,但是,预防成本要占预算成本的1.75%,占质量成本总额66.94%,说明在质量管理上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致使返工损失、返修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停工明显减少。当然从资料看,站在质量成本管理的角度上,还有质量公关费用、停工损失、质量过剩支出、专业分包损失费、劣质材料设备额外支出五大费表现偏高,其费用累计百分比为19.67%,对其还不可忽视,必须进一步深化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成本降低到计划指标控制范围以内。

资料,对影响质量成本较大的关键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质量成本控制。质量成本控制。为了便于比较,除核算分析质量成本各项费用发生额外,还要计算质量指数。所谓指数,就是质量与某种基数之比。指数是一种尺度,长期计算下去,能够从整体上看出质量成本的发展动向和趋势。比较基数要视行业和各施工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建筑业常用的基数有:

1.直接施工人工小时;

2.直接施工人工成本;

3.产值;

第9篇

工伤认定申请须知

一、 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须知

基本材料:

1、 济南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 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3、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 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参保者附受伤当月社会保险费代扣缴明细表,未参保者附劳动关系证明)

5、 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盖手印)

6、 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分别提供原件,盖手印)

7、 受伤职工初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盖章及复印件(死亡者附死亡证明)

相关材料:

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2、 公安部门对机动车事故的认定结论

3、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重伤亡事故处理报告

4、 民事赔偿资料

5、 其他(如法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证明)

6、 职工直系亲属提供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二、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伤认定申请须知

基本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盖手印),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3、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书及复印件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5、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详细情况清单;

6、受伤职工初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书(盖诊断专用章);死者附死亡证明

7、证人证言(两人以上,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证人的身份、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与申请人关系等基本情况。

相关材料:

1、 重伤、亡事故应附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处理报告;

2、 因机动车事故的,须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结论或证明;

3、 患职业病的,须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诊断病历及复印件;

4、 直系亲属代表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 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安、法院、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注: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分别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包括自存原件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10篇

施工企业在具体的施工项目中,应做好“成本、质量、工期”三控制,向投资者(用户)提供满意的建筑产品,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发展提供后劲。笔者认为通过建立质量成本的核算体系,及时如实地对质量成本进行分析和控制,可以把风险排除或减少到最小。

建筑产品的制造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生产过程,它集中了各部门的科学技术成果,其产品质量则是一个国家经济、技术和管理基础的综合反映。目前,我国建筑业经过多年的整顿和努力,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在总结建设质量经验和学习海外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与技术方面,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现阶段,尚有不少施工企业在建设质量中总存在重大矛盾,重视了建筑产品质量,则放松了成本核算;反之,加强了成本控制则使产品质量有所下降,有些施工企业甚至尚未进行质量成本核算。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施工企业对质量成本的认识不足,对质量成本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内容和方法尚未掌握。尽管在建筑产品中质量成本占总造价的5%左右,但建筑业还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质量成本核算体系,施工企业仍处在摸索阶段。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方面就质量成本的核算与分析作一些阐述和探讨。

一、质量成本的概念及构成

所谓质量成本,是为确保和保证满意的质量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没有达到满意的质量所造成的损失。对建筑业来说,质量成本是企业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于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的总和。与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建筑企业质量成本也由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四部分组成。但由于建筑企业的特点,在具体内容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一)预防成本

指为使建筑产品故障减少到最少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1.质量管理人员人工费用;2.质量宣传费用;3.质量评审费用;4.质量信誉费用;5.质量培训费用;6.质量奖励费用;7.质量改进费用;8.供方质量保证费用。

(二)鉴定成本

指原材料进场检验、各分部分项和建筑产品全面完工后的验收和为质量鉴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1.检验人员的人工费用;2.质量检验部门的办公费用;3.试验检验费用;4.检测设备维修、校验和折旧等费用;5.工程移交费用。

(三)内部损失成本

指出现的不合格在分部分项工程交验前被检出而构成的损失。包括:1.内部返修损失;2.内部返工损失;3.内部停工损失;4.质量故障分析处理费用;5.材料降级损失;6.加固成本。

(四)外部损失成本

指出现的不合格在分部分项工程交验后被检出而构成的损失.包括1.外部返修损失;2.外部返工损失;3.外部停工损失;4.保修费用;5.索赔费用;6.质量罚金。

二、建筑企业质量成本核算的特征

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条件下,不少施工企业已认识到,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把质量搞上去,要以质量优势在竞争中求胜。作为兼有监督、评价、鉴证职能的企业财会部门,应适应企业对质量和效益的双重要求,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从分析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入手,延伸检查有关质量成本的情况,从而尽快找到确保施工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关于施工企业的质量成本核算工作,在我国还只是初步尝试,以下本文先分析建筑企业质量成本核算的特征,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建筑企业质量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

由于建筑产品自身具有体积大、价值大、生产周期长、位置固定、生产设计单一、参与人员多等特性,使其质量影响因素多而复杂。质量不合格所带来的影响巨大,使建筑企业的质量成本核算有其显著的特征:

(一)质量成本分层核算

建筑企业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在《项目法施工管理》的指导下组建多个项目部,每个项目部独立核算,因此质量成本核算也应该相应地在公司和项目部两个层面进行。这两个层面有对应关系,在出年终质量成本报告时,公司应将各项目有机汇总。

(二)阶段点质量成本控制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使质量成本数据的收集工作历时较长。一个工程项目完整的质量成本数据往往要等到一个项目保修期结束以后才能得到,因此阶段点的质量成本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阶段,特别以分部分项作为阶段点是顺利开展质量成本管理工作的前提。在此基础上设立质量成本核算的三级科目也更加科学与完善。

(三)以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归集

建筑企业的产品特点是品种多、批量小、周期长、协作配套广、原材料消耗多、资金占用高,以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归集便于核算和分析。

三、质量成本核算原则及核算方法

(一)进行有效的质量成本核算必须遵循的原则

1.建立质量成本核算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实行分级管理。其中财务部门具体负责核算综合反映质量成本的最终结果。2.质量成本核算,数据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其原始凭证和报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归集整理,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3.确立质量成本经济性的思想原则。为了使建筑产品满足设计、施工、质量诸规范的要求,适应业主的需要,同时又使质量成本最低,必须考虑成本与质量保证值之间的最佳平衡。4.严格报告质量成本责任制。在工程质量成本核查工作中,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要明确,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工作有标准,从而便于对质量的考核。

(二)质量成本的核算方法

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具有品种多、批量小、周期长、协作广、材料消耗多、资金占用高的特点,这就使质量成本的核算方法和内容有别于其它的行业。施工企业一般应以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归集,以便于核算和分析。

施工企业在进行质量成本核算前,首先应根据本企业的历史资料和建筑产品结构编制质量成本计划,确定质量成本的最佳水平,并按质量成本项目进行分解。质量成本核算的方法基本与成本核算相同,即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成本费用按照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的明细科目归集,然后确定出各个时期各项质量成本发生的情况。质量成本的明细科目,可根据前述各项成本的构成,依据实际支付的具体内容确定。财务部门根据会计凭证和质量成本记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建立质量成本台账,逐月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报告送质量管理部门,以便使他们了解质量保证活动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下面就质量成本的核算内容简述如下:

1.施工质量成本。项目部根据各班组实际发生的质量成本原始凭单,逐月进行统计汇总,并加盖“质量成本”印章,统计表由质量保证部门进行核对。2.施工企业建后质量服务成本发生一般较少,如该成本呈上升趋势,那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影响已经取得的经营市场。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密切注意建后质量服务成本的发展动向。3.外部损失成本。施工企业外部损失成本不是每月都发生的,但如果外部损失成本呈上升趋势,那将会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信誉,影响开拓市场。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密切注意外部损失成本的发展动向。外部损失成本一般由设备材料部、经营部统计。4.预防成本。在一般情况下,预防成本只占质量总成本的10%左右,它与内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相比属于不可避免成本,尽管发生额较小,但对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发生额的控制却能够起到积极作用。预防成本由质量保证部、工程技术部、经营部逐月统计。5.鉴定成本。鉴定成本一般由质量保证部和工程技术部统计。6.质量成本报告。各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根据原始资料填写报表后,财务部据此进行核算统计,并汇总填写当月质量成本总报表。

四、关于建筑企业质量成本核算体制运作程序的建议

(一)依据质量成本三级科目设置表和质量成本核算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建立质量成本核算账薄

(二)依据财务会计明细科目调整表,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明细科目

(三)财务会计核算期间,利用原始凭证返修单(内外部)、返工单(内外部)、停工单(内外部)、材料降级处理报告单统计核算内部返修损失、外部返修损失、内部返工损失、外部返工损失、内部停工损失、外部停工损失、材料降级损失等质量成本三级科目,并记录于质量成本核算账簿中的相关账户

(四)财务会计核算期末,依据财务会计明细科目调整表,利用相关财务会计明细分类账记录,启用质量成本会计核算账薄,建立相关的质量成本明细分类账记录

(五)进行最终汇总,形成质量成本报表

第11篇

1983年11月11日下午5时许,一位面目清秀、留着齐肩双辫的农家来到了石家庄市河北省文物局,这位就是本文的主人公——晋州市北张里村村民刘翠钗。

据刘翠钗讲:那天,她带着爷爷留下的两件文物——汉白玉石药碾、黑陶钵来到省文物局,请专家鉴定一下这两件物品是否为文物,若是文物能值多少钱。过了一会儿,一个名叫高英民的工作人员和另外一个人过来了。高英民把两件文物收了起来,打了个“收到晋县(晋州市原称为晋县)槐树公社北张里大队刘翠钗送来的白石药具2件黑杯”收条,说鉴定以后再告诉她结论,然后她就回家了。至于以后怎么鉴定的就不知道了。

二十多年后,本案的另一位主人公、时任原石家庄地区文物管理所副所长高英民对此有着截然不同的说辞。

据高英民讲:“1983年11月10日下午,刘翠钗的弟弟在本村北口土丘背面挖土时发现古墓并将墓中的器物拿到自己的家中。第二天上午,刘翠钗携带器物中的石药碾、黑陶钵到省文物局文物处咨询:这两器物是不是文物?值不值钱?文物处工作人员留下文物并告诉她回头再来看结果。下午五点左右,通知我到省文物局对这两件文物进行鉴定。在省文物局,根据当时工作人员要求,我写了一张‘今收到晋县槐树公社北张里大队刘翠钗送来的石药碾和黑陶体两件器物’的收条。次日上午,我对两件器物进行了鉴定,判断为近期出土文物无疑;从石药碾雕刻纹饰风格分析,疑似唐代遗物,其确切年代待考古调查后才能确定。几日后,我前往刘翠钗家了解情况,并对文物出土之处进行了考古发掘。期间就在刘翠钗家吃午饭,人工也是雇的刘翠钗一家人。考古发掘之后得出结论,该墓的时代为唐代中期,所出文物均为墓主人的随葬品。石地文管所一次性奖励刘翠钗600元。”

事隔不久,刘翠钗又被吸收为晋县文物爱好者协会会员。由共青团河北省委主办的《河北青年》杂志报道了刘翠钗捐献文物的生动事迹介绍。一时间,刘翠钗成为小有名气的新闻人物。

1985年,在全国文物系统享有盛名的《考古》杂志第5期,发表了由高英民执笔撰写的《河北晋县唐墓》一文,首次向社会披露了晋县唐墓的发掘情况。1994年,晋州市地方办公室在编辑出版社《晋县志》一书中对唐代的石药碾进行了图文并茂的介绍,县志别记载:唐代石药碾,1984年元月自北张里唐墓出土,定为国家甲一级文物。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二十年后,刘翠钗这位已步入中年的当年新闻人物会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对质公堂:珍贵文物归属起风云

2003年10月26日,一位中年妇女走进晋州市人民法院,递上了一份书。这位中年妇女就是二十年前的晋州文物名人刘翠钗,她在书中这样写道:“1983年11月11日,我拿着我的白石药具一件和黑陶钵一件,委托高英民鉴定,他给我打一收据,不知是技术原因还是其他原因,其鉴定一直未果。我便向高英民提出要回原物,他说晋州市文体局要走了,让我去文体局索要。我又向晋州市文体局索要,该局以不是从我手里拿的为由拒不给付我。”刘翠钗在书中要求:一是被告高英民承担过错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叁仟元;二是被告晋州市文体局归还白石药具1件,黑陶钵1件;三是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因为这是一起涉及国家一级珍贵文物的大案,晋州市法院感到此案非同一般。他们迅速将案情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汇报,提请将此案指定管辖异地审理为宜。

2004年7月21日,辛集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就刘翠钗高英民、晋州市文物局财产权纠纷案开庭审理。关于白石药具及黑钵的所有权问题,这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刘翠钗信誓旦旦地讲:“打我记事儿时起,就知道这两件东西是我家祖传的。1983年11月,我把这两件文物送到省博物馆去进行鉴定年代和价值。之后我一直在向高英民索要这两件东西,有高英民给我打的条为证。”

高英民气愤地说:“刘翠钗说的不是事实。这两件物品是省文物局文物处委托我鉴定的,如果是出土文物就要进行发掘,如果是家传的就要退给对方。刘翠钗把文物送到省文物局的第二天我就开始鉴定,发现白石药碾是近期出土文物,理由是这个白石药碾的雕刻文饰是唐代的,药碾还存有泥土粘结的板块。刘翠钗将药碾刚出土不久就重新清洗一遍就拿到了文物局,还没有刷干净,我们看到药碾上还有泥土,断定这肯定是近期出土的文物。当年,我曾前往北张里村进行调查,他父亲说文物出自村北的棺墓里,并领着我们到现场去观察。当时的墓门已经被破坏,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决定清理发掘。发掘以后因为从墓葬的综合情况分析,确定这是唐代中期墓葬。因此,出土的这两件文物,包括其他几件文物系出土文物,系国家所有,不是刘翠钗的个人财产,也不是她家传的,有考古报告和证明材料证明。”

文体局委托的人也发表了自己的主张:“关于这两件文物毫无疑问是国家所有,依据是:一是晋州市文体局文物图集,原告将发现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的照片及文字说明。它证实整理的文物系原告挖土时发现并已献给国家,而非其个人传世文物;二是晋县文物爱好者协会全体会员合影,合影中有原告刘翠钗。当时她是一个农村妇女,因为捐献了这些东西,所以成了文物爱好者协会会员;三是共青团晋县委员会表彰刘翠钗同志的文件,证实原告当时将文物主动上交国家。”

晋州市文体局的委托人张平分律师发表了观点鲜明的意见。他指出:“20年前,原告作为热血青年,主动将发现的珍贵出土文物交给国家,对国家文物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告高英民作为文物专家和文保工作人员,被告晋州市文体局作为国家文物主管部门,他们为挽救、保护国家文物,尽职尽责,三方的行动目标一致,都是令人敬佩的。然而,20年后的今天,原告却改变初衷,将后两方推上被告席,要求将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归为己有,其目的不言而喻,实在令人遗憾。”

第12篇

作为人事,你肯定被要求写过不少鉴定吧?写好鉴定是对自己工作负责的表现,那么你知道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事个人工作总结自我鉴定五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人事个人工作总结自我鉴定1我从进入公司接管行政、人事事务、办公室事务、总务后勤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领导下以及各部门的配合下,按照公司方针政策,行政人事部的工作特点:做好常规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进一步强化各项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供给周到快捷的后勤保障服务;储备、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公司发展,生产经营供给动力支持;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等。在__年的工作中,也都是围绕上述思路展开工作。努力服务生产经营,适时调整招聘、用工管理思路。

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激,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忙,才能令到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鉴定报告如下:

一、人事管理方面

1、建立、建全、规范不事档案(新进、离职、调动、升级)管理

(1)、重新对现有人员进行了建档工作,现员工档案齐全,证件齐全。

(2)、对各部门、人员进行分组编号建档,并存入电脑,便于工作操作和核查、调动和管理。

(3)、办理公司新进、离职、调动等手续;对离职人员的自离、辞工、病退等实行分类整理存档,并存入电脑中,便于查证;同时做好调动、提拔人员等档案资料信息保管,月底传新进、离职、调动人员名单到财务。

(4)、实行各部负责人对在职人员的人数每周进行统计,并对离职人员、新进、调动人员作周报表统计并与人事部进行核对,方便了部门、人事、财务查找、结算管理,增强了人力资源管理。

(5)、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招聘

(1)、部门传人员增补单。

(2)、根据部门人员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合理性招聘一批员工,以配备各岗位。经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如广发招聘信息、网上招聘、定点招聘等各种办法揽用工人才,卓有成效。

3、宿舍管理

(1)、公司共有宿舍80间(包含外租房):针对宿舍有些住宿人员情景不明、档案混乱,进行了整理、清查,重新建档并在档案上注明部门、组别及编号,以及在每个房间的档案上分类注明床的张数以及床的名称(铁床或木床)。在查找、了解宿舍情景和安排住宿上方便快捷、清楚明了,并把档案存入电脑中。

(2)、合理安排员工住宿情景,其中管理房间住舍有8间;团体员工17间(男占12间,女占5间);夫妻房52间;保姆、出租、临时工各1间。

(3)、对宿舍的财产进行登记整理建档。

(4)、对宿舍的环境、卫生、纪律进行整顿、通告、检查、管理,对有异常的进行处理。

(5)、每月对宿舍水、电进行检查、统计,并对水、电费的扣款明细核算并张贴通知,对有异常的进行处理。

(6)、与物业联络等工作。

4、严肃劳动纪律

(1)、加强考勤管理,在全公司上下协助下抓按时上、下班时间,规范考勤制度。

(2)、严格考勤制度职责的落实。

(3)、加强请假制度、放行条管理,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打卡者擅离岗者,坚决予以查实并作来源理,这样即维护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又从另一方面激励了在岗员工的进取性,进而大大改善了公司的工作作风。

(4)、认真做好常规工作,包括:优秀员工、工资、升级和其它的核定审查工作;对厂牌、考勤卡的补办进行核实查证办理等等各项工作。

(5)、人事周报表统计工作。每周对公司全厂各部门人数进行汇总,对新进、离厂、调动人员进行备注汇报。

(6)、收集信息,做好人力资源档案开发与储备,提高办公效率。

(7)、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事务、总务方面

1、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指示。

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景,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2、根据领导意图,起草工作作计划和其他文稿。

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司文件的通知、审核、传递、催办、检查。加强办公文件、档案管理。在文件收发上做到下发的文件适时送达有关部门办理,为公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供给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档案管理做到井然有序,随时为公司查询服务;加强文字材料的草拟打印工作,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资料要求完成。

3、协助公司领导,完善、制定公司制度,并执行贯彻公司制度。

4、加强沟通:与员工应对面解决问题,使员工工作有章可循,做到违纪有据可查,使他们了解、支持后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注重后勤质量的提高。

5、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高。

6、监督、管理、检查方面:每一天对公司各部环境卫生、消防、纪律检查工作,每次检查均有书面记录,有异常情景进行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各种不良现象及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为公司加强管理、提高后勤服;认真收集信息,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景,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鉴定工作经验,及时向公司汇报,让公司上级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景,为解决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

7、公司财产、办公用品、库存鞋的管理:对公司各部使用的资产按部门进行了统计,并分类建档存电脑中,保证了资产使用的安全;

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维修联络。包括公司办用品采购、发放、保管、使用登记、维护工作等;并履行稽查职能,认真办理办公用品的出、入库、领用严格控制和管理。办理库存鞋的出、入库交接、保管管理。

8、公司日常行政、人事、办公事务等管理工作,协助总监处理日常工作。

9、公司总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10、公司办公、生产会议安排、记录和整理会议记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

11、接待来访客户,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热情接待来访客户、认真听取来访客户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提议。

12、保安、司机的监督管理。

对保安及司机上报的各种表格及日常工作、报表进行审核、查阅,对有异常的进行处理。

13、公司各种表格管理。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并按时按质的完成。

三、2021年计划及提议

根据部门20__年的工作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景和今后的发展趋势,行政人事部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开展2021年度的工作,全面推行目标管理。

行政人事部在2021里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外,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加大后勤服务及监督力度,并根据公司工作实际情景,对后勤服务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加贴合总公司工作实际的需要。

2、配合公司促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在工作上涌现出来的典型的人和事予以及时报道,经过以点带面,促使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3、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力度,完善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控制公司劳动用工,做好以事设岗,人尽其才。

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供给合理依据。

4、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5、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比如考勤、用工、宿舍管理等等。

6、严格办公室管理及办公用品的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管理

7、加大内部人力、人才开发力度,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传统,用优秀的文化感染人。

8、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等记录。

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四、提议

行政人事工作对一个不断成长和发展的公司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需要公司上下通力合作的工作。各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的项目较多,所以需要公司领导予以重视和支持。自上而下转变观念与否,各部门供给支持与配合的程度如何,都是行政人事部工作成败的关键。所以行政人事部在制定年度目标后,在完成过程中恳请公司领导与各部门予以协助。

人事个人工作总结自我鉴定2行政人事部即行政、人事为一体的综合管理部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是公司有序规范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凝聚企业团队力量,使企业进入一个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良好状态。

过去半年来,公司从组建到发展,此刻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回顾半年,领导对行政人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极大地鼓舞着行政人事部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激。有你们的理解和协助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忙,使我更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令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现将工作鉴定如下:

一、人员招聘

1、各部门新增岗位的管理工作。

2、根据各部门人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合理性招聘员工配备各岗位;

透过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如广发招聘信息、网上招聘、现场招聘等各种办法揽用工人才,卓有成效,完成公司上半年40位人才需求。

二、建立、建全、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1、对现有人员进行建档工作,合同、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住址、合同年限等信息,现员工档案齐全。

2、完成应届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工作。

3、办理社保工作,并完成每月新增正式员工社保的办理工作。

4、完成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绩效评定涨薪等管理工作。

5、实行各部门负责人对在职人员的人数进行每月统计,并对离职、新进、调动人员作月统计并进行核对,员工通迅录更新,方便各部门、财务查找、结算管理。

6、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7、人才库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后期招聘效率。

三、员工培训工作

1、完成新入职人员职业化培训,包括行政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工作汇报等。

其中考勤管理,规范打卡、外出登记;加强请假制度,对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擅自离岗者等,坚决予以查实并作来源理,这样既维护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又从另一方面激励了在岗员工的用心性,进而大大改善了公司的工作作风。

2、协调开发部门的持术培训工作,并按时通知每月培训资料。

现周一硬件开发部门培训、周三软件开发部门培训、周六午时由孙总或外请教师培训。3、同人力资源行业专家联系,计划邀请教师为公司做管理培训。

四、绩效和薪酬的管理

1、采用等级评估法绩效考核方案,对员工每月的工作任务、职业化、岗位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考评。

2、控制人员工资成本。

五、行政管理

1、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指示。

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状况,反馈信息;协调各部门间关系,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周月报、OA日记)的督办和检查。协助总经理日常工作。

2、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并执行贯彻公司规章制度。

3、加强与员工之间的工作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沟通中做到有章可循,违纪有据可查,使他们了解、支持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注重行政工作质量的提高。

4、负责公司来往快递、信函的处理及收发、登记、传阅;

做好公司文件的通知、审核、传递、催办、检查。加强办公文件、档案管理。在文件收发上做到下发的文件及时送达有关部门办理,为公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完成工作任务带给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档案管理做到井然有序,随时为公司查询做好服务。

5、监督、检查、管理方面:每一天对公司各部门环境卫生、办公设施、安全、纪律进行检查,有异常状况及时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各种不良现象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加强公司管理、提高行政服务质量,认真收集信息,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工作的开展状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鉴定工作经验,及时向公司汇报,让公司上级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状况,为解决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

6、办公物资采购、库存的管理:公司办公用品采购,成本控制,审核办公用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使用登记、维护工作等;

对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并分类建档保存。

7、收集票务、酒店、快递、印刷、办公百货等公司信息,确保方便、快捷的为公司带给服务。

8、公司办公会议安排、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

9、接待来访客人,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热情接待来访客人、认真听取来访客人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推荐。

10、司机和公司车辆的监督管理。

司机反映的各种问题及日常工作状况、报销单据进行审核、查阅,对有异常的及时处理。

11、制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统一宿舍管理,签署入住协议。

12、公司行政表格管理。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并按时按质的完成。

六、20__年8-12月工作计划

根据部门上半年的工作安排,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行政人事部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下半年的工作,全面推行目标管理。

1、行政人事部在下半年里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加大行政管理及监督力度,并根据工作实际状况,对行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使其更加贴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3、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力度,完善劳动人事档案及合同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司劳动用工,做好以事设岗,人尽其才。

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带给合理依据。

4、完成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计划增加10-30位人才需求。

5、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比如行政管理、考勤、用工以及员工宿舍的管理等等。

6、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等记录。

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7、加大内部人力、人才开发力度,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传统,用优秀的文化感染每一位员工。

8、严格办公室管理及办公用品的管理、以及环境卫生、公司安全管理。

上半年公司是紧张忙碌的,行政人事部工作职责重大,但我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兢兢业业,履行行政、人事等各项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当然,行政人事部在上半年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到位,不完善的地方,力争在下半年工作中改善和纠正。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能够预计下半年行政、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努力为公司做出贡献!

人事个人工作总结自我鉴定3本人在20__年2月下旬到现公司人事行政部,转眼间到了该回顾鉴定的时候了,以下是本部门的工作鉴定。

一、人事工作

1、员工招聘方面。

我们公司虽是高科技技术企业,可员工不多,仅有100多号人,我们也是与许多企业一样,公司年初制订一个招聘计划,由各部门提出用工需求,报总经理与董事长审批后,人事行政部按照部门人员编制和相关需求,招聘员工。在招聘渠道方面,除了透过当地人才网招聘外,还与当地职业介绍所合作,同时也发动员工介绍,还有我们自我上街张贴招聘广告,基本上是这种方式招聘员工,一年来,曾有两次出现用工紧缺现象(8月与11月初),其它时段基本满足公司的生产及发展需要。

2.员工入职管理。

我们完善员工入职手续与流程,我们在劳动人事方面虽有许多企业所不及的地方。但也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我们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改善工作,如员工入职的承诺,宿舍的保证金制度,员工入职的书面通知单运用等都进行修改,员工的入职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

3.员工考勤管理。

主要是严格员工日常请休假制度,每月保证在规定时间内统计出考勤数据,做好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公司管理带给准确数据。考勤管理也是公司核算员工报酬的一个重要依据,公司前台人员调动变化过快,先后更换了四人,曾造成一度考勤管理上的混乱,经过重点整治,扭转了被动的局面,做好正常出勤、请休假、加班及公出等管理,基本保障了考勤有效的管理,做到全年考勤统计及核算无差错。顺利的完成考勤的统计工作。

4.考勤纪律督查。

员工出勤异常状况减少(员工),迟到早退现象得到控制,行政部只要异常状况,均透过OA发到当事人部门,同时在月中和月底进行复核。考勤纪律的督导已相对构成了规范。对违纪行为进行公告并处罚。有效地加强了监管力度。

5.员工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的管理。

人事行政部按照劳动法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到达100%,对劳动合同履行的投诉率为零。

6.做好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工作,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及心态,及时挽留住优秀的员工,为企业形象维护与持续及日后的双方合作做好铺垫。

7.员工保险方面。

为离职或入职的员工进行增减,为员工办理保险手续,保证了人员的稳定和员工利益,及时按月申报和缴纳员工的各种保险,所有员工入职,行政部均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一个月后为其办理团体的意外险,降低了用工的风险。

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

行政管理是人事行政部的另一大项工作,主要负责公司的食堂、宿舍、环境卫生、公司车辆管理等,同时还要处理一些外部联系事宜,是后勤服务的职能部门。

1.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传达室管理;每月召开传达室安全例会4次;加强晚间巡查力度,对大食堂窗户固定,防止外?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迸来敖搿4锸野沧傲嗣啪毙轮昧舜锸已哺鳌N也棵懦忧堪踩N拦ぷ鳎苟栽惫そ邪踩婪?a href='//xuexila.com/news/jiaoyu/' target='_blank'>教育,完善来访登记制度,保安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制度,在晚间打开报警系统,利用好监控设备。

2、落实门检工作。

从检查状况来看,员工都能主动配合,主要问题是要把这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全年公司无任何大的安全事故及意外发生,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的正常秩序。

2.做好6S管理体系制度检查。

从下半年开始,每周不定期的对公司部门进行管理体系执行状况的检查,我们从日常的检查中发现,整理、清洁、标准的事项问题比较集中,行政部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拍照并构成文字材料,透过OA发到各部门,企业的整体面貌有了新的改观。

3、做好网络管理方面。

全年除了正常对网络进行维护外,做好了对外网进行了限制,禁止了部分电脑使用外网。为公司电脑更新了系统,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生产与经营。

4.做好建言献策的督导工作。

从下半年开始,人事行政部负责建言献策提案的落实,做到凡是总经理批示过的,均进行跟踪检查,在每月25日公布了提案的处理结果。

5.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根据财务部带给的固定资产目录清单,我部门对本部的固定资产进行入账、编号、盘点、转移、折旧等管控,确保每一笔资产的使用人、使用地点和使用状况在管控之内,固定资产账务贴合率到达100%。

人事行政工作资料纷杂,以上鉴定是人事行政部做得比较完善的地方,做得好的地方,也是在新一年里要持续下去的地方,但很多不足之处,这是需要在计划里重点研究的,也是20__年度的工作计划中需要重点突出的,我们将在新的一年工作计划里汇报。

回顾20__,我们虽然取是得了必须的成绩,展望20__,我们就应更加努力。人事行政部将围绕公司20__年度工作目标,扬长避短,尽职尽责,开拓进取,持续改善。将继续紧密配合各部门的相关工作,保障需求,激励员工,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人事个人工作总结自我鉴定4从入职到此刻,回顾将近一年的工作,有提高也有不足,下头我从三部分来对我的工作进行汇报。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由于我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提高。

一、个人品行

在刚入职时,作为一名新员工,对学院的很多情景都不了解,为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以归零的心态来接收那里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位同事,学院的每一个制度。为了尽快了解学院情景,我搜集了很多学院的资料来学习,遇到不懂的或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向同事请教,这样,我用最短的时间掌握了学院的情景,为高招时的工作打下了基础。由于我的努力和出色的表现,在9月份被提升为行政与人事部见习经理。

在任行政与人事部经理期间,我兢兢业业,坚持原则,做好每一项工作。为人正直,原则性强,这也是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行政人事部本身就是调节企业和员工利益的平衡杠杆,为人正直,正是确保了处理事务的公平、公正。例如:在做员工考勤考核时坚持考核制度,不因任何人的个人原因而放宽条件;在组织召开会议,参加培训等方面严格遵守学院制度,以此作为标杆,在员工行为不贴合制度要求时,严格执行制度所规定的行为,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二、管理思维

我欣赏王石在“全球通”广告宣传里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是一座山,世界上最难攀越的山其实是自已。努力向上,即便前进一小步也有新高度”。按我的理解,高度不一样,视野就不一样,思考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那么就要求自我站在领导的位置、学院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掌握全局观念,仅有这样,我们供给的方案和提议才是全面的、具有价值的;才能将工作当做自我的事情来做,把学院利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真正为领导分忧、减压,为学员成长贡献自我的微薄之力。

三、进取组织员工活动与员工培训

员工活动是放松紧张的工作状态的有效调节剂,是增加团队凝聚力的途径,员工培训是提升员工素质、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有效方法,所以在去年半年的工作中,多次组织员工活动与培训,例如组织员工篮球赛、跳绳比赛、执行力培训、技能培训等项目,得到了员工的认可。

四、行政的服务性工作

行政工作是项服务性工作,为各部门供给良好的服务,配合各部门的工作,为每位员工建立家的温馨,让每位员工有归属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我们首先从美化办公环境做起,每周进行卫生评比,并张榜公布,表扬卫生好的,批评卫生差的,使每位员工都能认识到,办公室就是我们的家。为过生日的员工庆祝生日也是建立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使员工感受到亲人的关怀,家人的温暖。

五、奖惩有法

奖惩有法也是激励员工的有效方法。对提高明显、贡献突出的员工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是对员工成绩的认可,也是激励其他员工的有效方法。为此,我们评出了20__年的最佳提高奖、最佳贡献奖及优秀员工,鼓励真正优秀的员工,为其他员工树立榜样。当然,对于违反学院规定、未及时完成工作、拿出结果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惩罚也是必不可少的,当然,惩罚不是目的,我们是既要让员工认识到自我的错误,也鼓励其能够用心认真工作,给每一项工作提交一分满意的答卷。

当然,在以上一年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

一、计划性不强

计划是行动的指南针,好的计划能够预先调配资源,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用最小的成本到达最高的效益。但在过去的工作中不完善的计划体系导致了工作的无条理性,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招聘力度不够

招聘工作是整个人力资源工作中最耗费精力的一项工作,加之学院对专业要求的专精尖,尤其对教师的要求,既要求专业对口、学历过关、又要求项目经验丰富,这就要求我们经过多种渠道进行筛选,但一向以来,我们仅经过中华英才和智联招聘进行筛选,而这类招聘网上的简历大多数是工作经验不足的大学毕业生,不能满足我们的需求,这就极大的限制我们招聘效果,不能及时招聘到位,造成特殊人才的短缺,给部门正常运转带来影响。

三、培训不够系统

由于学院各项业务正处于发展壮大的阶段,但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学院的发展,这就需要针对不能部门不一样岗位的要求进行各种培训,但由于各部门事务性工作的繁忙,我自身的计划、执行及组织培训的本事不足,还未建立较科学的培训管理体系,如:将培训与员工人事调整进行紧密结合,可经过基层管理培训,建立考核晋升制度。

四、员工考评工作不到位

员工转正、晋升、加薪、调岗、解聘等考核工作未建立完善的机制,没有建立有效的量化、客观的数据周密细致的全面考评。

人事个人工作总结自我鉴定5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20__年又到来了了。回顾20__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在公司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严峻形势,行政部紧紧围绕管理、服务、学习、招聘等工作重点,注重发挥行政部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心枢纽作用,为公司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进取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景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础管理,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为领导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是行政部重要工作资料之一。一年来,行政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使行政部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相关工作到达了优质、高效,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如:做到了员工人事档案、培训档案、合同档案、公章管理等工作的清晰明确,严格规范;做到了收、发文件的准确及时,并对领导批示的公到了及时处理,从不拖拉;做到了办公耗材管控及办公设备维护、保养;物品的申购等工作的正常有序。成功组织了员工培训、室外打靶、石台旅游、端午节中秋节员工聚餐等活动,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公司各种接待活动,做到了活动之前有准备,活动过程有指导,活动之后有成果,受到一致好评;行政部在接人待物、人事管理、优化办公环境、保证办公秩序等方面做到了尽职尽责,为公司树立了良好形象,起到了窗口作用。

二、加强服务,树立良好风气

行政部工作的核心就是搞好“三个服务”,即为领导服务、为员工服务、为来访客人服务。一年来,我们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工作方面做到了以下三点:

(一)变被动为主动。对公司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力求研究在前、服务在前。异常是行政部分管的采购、车辆、办公耗材管控及办公设备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措施,完成有记录,做到了进取主动。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物基本做到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当日事当日清。在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上也坚持做到了进取热情不越位。

(二)在工作计划中,每月都突出1-2个“重点”工作。做到工作有重点有创新,改变行政部工作等待领导来安排的习惯。

(三)在创新与工作作风上有所突破。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不断改善和创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做到工作有新举措,推动行政部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切实转变行政部服务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