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4:29: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及早做好部署和安排,市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对助残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区)紧扣今年助残日“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活动主题,尽早制订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好助残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残联领导重视残疾人文化事业,特组织了走访慰问。5月18日,市政府张敏副市长率领市教育局、市残联领导专程到市特殊教育学校调研学校发展情况和教育教学情况,慰问残疾孩子,参观了该校残疾学生的文化艺术创作作品展示,观看残疾孩子的文艺演出,与残疾学生共渡节日,并对特校进一步改善学生教育、生活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出了要求。5月16日上午,市残联杨关云副理事长率领市残联和东区残联相关同志,带着对残疾人的关爱,走访慰问了我市部分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者,详细了解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并送上慰问金,杨副理事长表扬他们坚强、乐观的人生观和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精神,并鼓励他们:残疾人曾多次在国际和国内一些文艺、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你们不畏自身躯体的缺陷,用艺术去探寻人生的欢乐,用艺术创作去抒发对生命的热爱、对未来的希望,令人敬佩。希望你们今后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县(区)和各乡镇残联也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把慰问金、慰问品送到残疾人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残疾人心中,深受社会和残疾人好评。
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局等相关领导走访慰问了残疾人家庭,奉献爱心,给予了残疾人及其家庭切实的帮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欢迎。市住建局在助残日来临之际,强力推进助残工作落实,在旧城改造拆迁中,对残疾人按相关政策给予特别的优惠和照顾,在住房保障工作中,也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
二、结合自身实际,紧扣助残日主题,开展文化活动
1、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部分普通中小学校与市特殊教育学校、市五小特教班、市二十小特教班以及本县(区)、本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文化助残”、“扶残助学”、“科技助残”、“爱心赠书”、主题班会和团日、队日活动等方式,积极促进普通学校师生与特殊学校师生沟通了解,携手共进。5月18日,市外国语学校到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慰问,并给孩子们带去了用义卖所得款项购买的价值2000多元的体育用品;市建筑工程学校吴建伟校长带领学生科、团委老师及校舞蹈队一行21人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学生们送去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文体用品,校舞蹈队的同学们还为残疾孩子献上了精彩的节目;5月21日下午,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部分残疾学生到市建筑工程学校进行了才艺展示交流活动,残疾孩子们分别展示了书法、绘画、雕刻、手工等才艺作品并进行现场演示,建工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轮流进行了参观学习和交流,此举为加强学生德育工作、促进普特融合搭建了平台;市五小学和市十小校还开展了“爱心赠书”活动,为每名残疾学生赠送了一套书籍。
2、开展结对帮学活动。各学校在广大师生中积极开展关爱特殊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的活动,鼓励党团员教师、班级学生干部与特殊学生结对帮学,进一步推动助残工作。米易县第二初级中学校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班主任日常工作与管理当中,开展“一帮一”手拉手活动,不仅使残疾学生感受到来自周围老师和学生们的关爱,也使帮助过他们的老师学生们受到了教育和启迪;新山傈僳族乡中心校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写一封“手拉手”交友信,交一个“手拉手”残疾朋友,为残疾小伙伴讲一个身残志坚的小故事,给一个残疾小伙伴送上一份礼物,为残疾小伙伴做一件好事,向残疾小伙伴学一种新知识(新本领),在全校形成了帮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3、开展送文化进家庭活动。部分学校在助残日期间到特殊学生和家中有残疾人的贫困学生家庭中家访,还有的学校到福利机构进行慰问,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的协作,形成教育合力。市三中、区大田中心校分别到市福利院、大田镇敬老院开展了助残献爱心活动。
4、开展才艺展示活动。市特教学校、市五小特教班结合助残日主题,开展了残疾学生才艺表演,充分展示了特殊学生的才华,展示特教事业的成就。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能更广泛地宣传残疾人文化事业,我市积极开展好助残日宣传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各项助残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为残疾人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市、县(区)两级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自强模范和文化助残的先进典型。全市各中小学校也通过悬挂宣传横幅、专题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络、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弘扬优秀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扶残助残舆论氛围。
年5月19日,区残联举行了年全国助
残日及民营企业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活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参加了此次活动。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同志亲临了活动现场。多家企业、公司提供了30多个适合残疾人工作的新岗位。活动现场宣传展板20余个,发放笔记本100余本、就业宣传资料800余份。区各乡镇(街道)残联也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采取走访慰问、出黑板报、张贴标语口号等形式在各辖区、村社以及学校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共出黑板报17期、张贴标语口号22条、悬挂宣传横幅14条。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展示了广大残疾人特殊精神风貌,弘扬和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同时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唤起了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盐边县残联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通过县广电局,利用县电视台的宣传平台,5月17日向全县群众开播一部以开展助残日活动为主题的电视连续剧《幸福生活在招手》。在助残日期间创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宣传氛围。
(一)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目前,全县共有2.13万残疾人。近几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和服务设施、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较低,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优先予以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普惠制度与特惠制度相结合,将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需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坚持思路、模式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覆盖全县城乡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与全县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加快制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残疾人优先纳入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专项政策,采取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制定特殊扶助政策,保障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1.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残疾职工,县政府以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对残疾职工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给予补贴。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员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县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县政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在办理企业年检时,应照顾残疾职工并为其缴纳企业年金。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个人最低标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贫困残疾人个人最低标准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者,经本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2.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低保范围的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费,纳入低保范围的各类在校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费。一二类残疾人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由县民政部门负责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精神病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残疾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适当上浮,上浮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住院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9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残疾人的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80%。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和门诊费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要适当提高,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可适当降低,具体标准根据全县医疗基金支付情况确定。
3.残疾人参加工伤保险。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为本单位残疾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残疾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及时救治并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重视残疾职工工伤康复,逐步完善工伤保险职业康复制度,增加残疾人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4.残疾人参加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残疾职工失业后,有关部门要协助其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合同制残疾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110号)享受社会保险有关补贴。
5.残疾人参加生育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的残疾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各项医疗费用可略高于限额标准报销,具体比例根据我县实际确定。确保残疾女职工按时足额享受各项生育津贴。
(二)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1.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标准保障范围。
2.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民政部门要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要适当提高。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特殊的可给予二次救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我县临时救助标准予以重点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的残疾人,相关部门要及时救助,外地的要和户口所在地联系予以妥善安置。供养服务机构要优先集中供养残疾人五保户,逐步提高分散供养残疾人五保户的生活标准。
4.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救助范围。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在实施危房改造等各类农村建房项目时,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适当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切实重视和保障房屋质量和安全。因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残疾人家庭房屋,要为其落实临时安置补助、拆迁补助等方面的优惠规定。
5.对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残疾学生在资助、减免学费等方面实行倾斜照顾政策。研究建立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幼儿给予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学生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并优先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宕昌籍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补助标准及所需经费根据实际确定并解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普通中小学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1.大力改善各类福利机构设施条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制定完善与孤残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相配套的综合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动员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兴办或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
2.逐步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政府对70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的规定。对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予以经费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或因故不再生育的家庭,按照高于规定标准20%发放扶助金。
3.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福利机构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用暖缴费确有困难的,相关单位应按半价收取费用。
4.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
三、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
统筹规划残疾人专项服务,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构建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快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单位为骨干、社区(村)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卫生部门要会同残联制定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康复服务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县医院、中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和精神病科,乡镇卫生院要设立残疾人康复室。建立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及控制网络,开展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控制技术和诊断技术研究,有效防控残疾发生。重视残疾人心理和精神健康。卫生部门和残联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满足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推进县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助行、助视、助听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县财政按全县辖区人口每人每年至少不低于0.5元的标准预算并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
(二)构建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进一步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乡中小学要根据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需求,适当附设特教班或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研究重度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通过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推动开办残疾人特殊教育高中班,普通高中要接受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各级各类院校招收新生时不得歧视残疾学生,对于符合招录条件的残疾学生,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及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管理和职称评定办法,提高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在晋级评优和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残联系统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标准执行。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和师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大特殊教育投入,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每年全县教育费附加要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特殊教育。
(三)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宕昌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残联审核、财政代扣、地税代收保障金征收工作。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可安排用于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扶持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要安置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扶助措施。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大学生。对吸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奖励,所需资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人社部门委托并指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指导、服务作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盲人按摩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四)构建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切实纳入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县扶贫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由扶贫部门会同残联共同组织实施。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残疾人家庭充分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依托政府有关涉农部门,指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确保每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有1—2个增收项目。制定残疾人家庭申请扶贫开发贷款的优惠措施,提高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益。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社会帮扶,及时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
(五)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县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以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积极采取政府解决护理补贴或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鼓励、引导、扶持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县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托养服务机构、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管理,整合资源,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构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无障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时,应征求残联及项目所在地残疾人代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无障碍建设工作。重点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园景点、交通枢纽、公共服务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推进无障碍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各类公共交通站点和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施,逐步设置残疾人升降踏板和专用座椅等,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泊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居环境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县政府予以补贴。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内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采用语音提示、加配字幕等信息无障碍技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安全、可达。
(七)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建立健全县残疾人文化组织机构,逐步建设残疾人文化艺术服务设施。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期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以盲文、盲人有声读物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阅览室。重视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鼓励、扶持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和创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艺术汇演等文化交流活动。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助残”活动。
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县残疾人体育机构,逐步规划建设县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加快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广泛开展基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逐步完善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和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信息库。积极组织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对在国内外重大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特殊艺术人才予以奖励,县政府帮助解决其就学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八)构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制定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中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获益权。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协作机制,依托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或救助服务。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室,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及工作津贴。及时督查督办残疾人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妥善处理残疾人,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号召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九)构建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持。落实乡镇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规定。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要做好残疾人需求摸底调查和转介服务,积极协助党政机关抓好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程序推选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十)构建残疾人信息服务体系。政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要设立残疾人事业栏目,为科学配置社会保障和服务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化。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信息管理制度、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库和无障碍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和调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提高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县残联要尽快建立网站,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加快内容更新,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多领域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明确职责,分类指导。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计划,加快制定针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专项政策措施。残联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抓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为全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创新途径。城乡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县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鼓励民间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状况,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
通过开展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营造重视和支持教育的氛围,推动教育事业长足进步,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水平与教育综合实力。通过对照《省县域教育现代化评估方案(试行)》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丰富办学内涵,打造教育品牌,促进黄埔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区上下一心,各部门通力合作,争取在年上半年优质完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各项迎评准备工作,做好向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申报,确保在年月底前接受省评估组督导评估并顺利过关。
组织领导
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推进“港城一体、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滨江城区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大教育体系,提高全区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要将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列入年的重要工作。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现成立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领导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宣传、监察、编办、教育、发改、财政、人社、文化、卫生、科信、公安、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司法、档案、体育、民政、环保、团区委等部门领导和各街道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育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各相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职责任务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职责任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五个工作组。
1.文秘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彭瑄同志任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姚新同志任组长,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等协办。文秘宣传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等工作。
2.综合资料组: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姚建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办。综合资料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资料准备。
3.计划财经组:由区财政局陈红燕同志任组长,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建设局、教育局等协办。计划财经组主要负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硬件建设指标,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教育现代化建设各项经费按时落实,并加强经费管理等工作。
4.组织人事组:由区人社局陈劲松同志任组长,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等协办。组织人事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质量督查组:由区教育局张灿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区监察局等协办。质量督查组主要负责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管理、质量和效益等指标,认真检查、督办,指导各部门、各学校进行整改。
(二)各部门、各街道工作任务列举。
1.区委办区政府办:协助区教育局收集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等资料;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总结,审核并报送黄埔区申报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评估自评报告等材料。
2.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照片等资料,负责对年期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协助制作黄埔教育现代化专题片、画册等,联系媒体宣传、展示黄埔教育现代化成果。
3.区教育局:负责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全面总结近10年黄埔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年各项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代区政府草拟黄埔区教育现代化评估申报书、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说明;撰写、拍摄、编印反映黄埔教育现代化的汇编材料,筹划教育成果展览;牵头做好迎检接待、会务安排等工作。
4.区发改局: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等工作情况,以及在年涉及教育的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5.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对教育的投入,建立教育经费审计与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年区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6.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城管局、黄埔交警大队: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每年的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重点突出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制度的设立、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防火、交通、治安等工作,做好年涉及教育工作的统计和总结。
7.区文广新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科信局、区妇联、区残联、团区委: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总结。重点突出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关心“三残”儿童等问题,将“0-3岁婴儿教育”纳入社区教育范畴,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社区教育、家长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增设少年儿童活动项目,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8.区人社局、区编委办:根据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的要求,按规定配齐教师,落实人员编制。
9.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局、黄埔规划分局: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及时解决教育所需用地及有关手续问题,做好区教育资源规划,落实教育建设工程实施等工作。
10.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做好医疗、卫生、健康、环境教育等有关工作总结与资料提供。
11.各街道: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街道及社区教育工作的实际,做好年街道教育事业发展总结,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及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文化教育、艺术教育和娱乐活动;积极抓好社区内青少年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12.区人大、区政协、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有效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工作重点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对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进行督导验收的工作程序,以及进行自评报告、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活动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向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收集年近3年为主的体现教育现代化保障、教育现代化实践、教育现代化成就等有关教育规划、人才资源、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育体系、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学生培养、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教育效益、教育公平、教育特色等材料。及时将各种相关材料移交到档案资料组,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丰富、详实、规范的评估档案资料。
(二)文字材料撰写。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全面总结近10年来区委、区政府关心和重视教育的重要举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进教育改革的主要做法,总结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特色亮点和成效成果,形成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总体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各1份,同时撰写有关教育行政管理、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法治、教育公平、教育特色等5份专项自评报告,撰写关于课改科研、学前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基地建设等4份专题特色材料。
(三)画册编制。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关心支持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照片,收集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管理、素质教育、课改科研、办学特色等工作开展过程及成果成效等照片,编制完成反映我区近年教育教学风采风貌的画册。
(四)DVD光盘制作。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关心重视教育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各种声像资料,请专业机构到我区采访、拍摄,制作完成反映我区近年教育风貌,播放时长约20分钟的DVD光盘。
(五)迎评活动筹备。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根据接受督导评估的日程安排等,制定详细可行的迎评工作手册,整理汇集全套迎评资料,组织好自评报告会、意见反馈会等会议,安排好专访、座谈、视察学校、考察社区等活动,落实好各项工作细节,以浓郁的氛围,以昂扬的精神,以丰富的成果,充分展示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成就,确保迎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工作进程
(一)组织动员阶段
主要任务:制定黄埔区迎接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工作方案,将职责任务分解下达到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迎评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年3月底前召开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对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并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形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迎评工作网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册、标语、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树立黄埔教育的良好形象,使黄埔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迎评工作深入人心。
(二)资料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迎评各工作小组根据评估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迎评资料收集、整理、撰写、编辑、制作等工作。档案材料于5月底前完成收集、整理,6月底前完成编码、装订入盒。教育成果画册、专题DVD光盘5月底前确定内容,收集材料、确定方案,6月底前完成制作。总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及专项报告、专题材料于4月底前形成初稿,6月底前定稿。
(三)自查整改阶段
主要任务: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单位对照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认真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反馈,进行协调整改,同时认真进行准备,完善各种资料;特别是全区教育系统各个单位,一定要全力以赴,强化学校管理,完善各类制度,加强文化建设,营造浓郁氛围,精心做好准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督查组将定期组织督办,进行专项检查,并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查漏补缺;在正式受检之前,将邀请省有关专家到区先行调研和初评,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进行复查整改,确保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工作。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10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10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10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10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10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10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10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2010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10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10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10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10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0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10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10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10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11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