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4 21:53: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个人担保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undersigned agrees to jointly a nd severally guarantee
personally the immediate, full a nd complete performance of any a nd all of the duties a nd obligations of this
account a nd the payment of any a nd all damages, costs a nd expenses, which may become recoverable by
gme from the corporation.
this guarantee shall remain in full force a nd effect until the termination of this client services agreement,
provided that the undersigned shall not be released from their obligations so long as the account a nd any
obligations the account has with gme lasts.
personal guarantee acknowledgment
this guarantee shall inure to the benefit of gme, its successors a nd assigns, a nd shall be binding on the
undersigned a nd their heirs.
this assigns:
as guarantor, individually dat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as guarantor, individually dat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二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假如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人(作为债权人的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的书面同意前(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人书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续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a)除非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兹对_________先生(女士)到广东xx有限公司工作,本人确认被担保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材料属实,如有弄虚作假,由本人负责。据本人了解,被担保人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品行端正且未有犯罪记录,愿意遵守贵公司的规章制度。本人愿做其担保人,若被担保人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请公司按章惩处,本人决不说情袒护;若被担保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经济或法律案件,致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本人愿负连带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特立此保证书为凭。
担保人: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与被担保人关系:
住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工作单位询问人姓名及电话:
核保人:
第二条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本公司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本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权限见人事责权划分表,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五条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六条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四)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
特殊情况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员转业军人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七条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学历、职称证明。
(三)个人简历。
(四)近期相片2张。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表。
(七)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八)面试或笔试记录。
(九)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第九条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第十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待遇:
高中以下毕业:一等
中专毕业:二等
大专毕业:三等
本科毕业:四等
硕士研究生毕业(含获初级技术职称者):五等
博士研究生毕业(含获中级技术职称者):六等
(二)试用人员享受一半浮动工资和劳保用品待遇。
第十一条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正式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以及年限,由公司给予办理户口调动。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抵押担保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抵押担保书1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书
担保人:______,性别____,生日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性别____,生日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担保人______,系被担保人______的(____),担保人_____,和被担保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由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的坐落于____________单元____楼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的成套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备案号:____________二手房:房产证号: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壹套,支付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该房屋产权份额担保人占%被担保人占%,现被担保人______准备向北川住房公积金中心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余款,担保人自愿以该房屋自己所拥有的产权全额作为被担保人______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担保人对房产抵押的有关事宜保证如下:
1、担保人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合同)的全部内容予以认可。
2、担保人同意以所有的房产份额全部给被担保人抵押向北川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担保人自愿承担上述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并承担因抵押担保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如被担保人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处分抵押房产的,担保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担保人: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担保书2租赁合同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保证人及第三方(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
(区/县) 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铺。
2、甲方告知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上述房屋用于经营________
加盟店,非经甲、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况下,以承包、转租等形式变更实际
承租人,但不影响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
3、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或丙方不得将房屋擅自对外转租。
若乙方擅自对外
转租的,丙方有权接替乙方作为该房屋的承租人。若丙方仍然对外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交付日期、合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若有)的保证金双倍(无息)退还给乙方,并将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双倍一并退还乙方。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计算租金:
该房屋租金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 元;在 年后年租金递增 %,为人民币 元。
2、租金每
(月/季度/年)计收一次,乙方于每档租期开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向甲方支付房租。第一期租金乙方在 年 月日支付甲方。
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账单后支付。
4、甲方提供以下银行信息供乙方按时缴纳房租:
银行账号:
开户人:
开户行:
联系电话:
五、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甲方收取前述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2、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乙方交还甲方正常使用状态的房屋后二天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3、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对乙方的投诉、索赔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六、装修免租期
1、乙方可享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装修免租期。
2、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仍应缴纳该期间使用房屋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房屋的可租用及安全状态(除自然损耗外)。
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3、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尽快进行维修。如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进行修复的,则乙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甲方提供该房屋内水、电满足乙方的经营需要,确保正常规范的排污系统,提供三相电电容不低于
KW;预留 个外挂空调位置。
八、装修
1、若乙方在该房屋交付后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
乙方同意自行处理施工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
2、在租赁期内,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在该房屋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等,提出任何书面整改要求,乙方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整改。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租赁期届满合同终止,乙方将正常使用后的房屋返还甲方,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应对租赁物内的装修予
以评估作价后,对乙方的装修损失进行补偿。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主张装修损失。
2、乙方如在搬离过程中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十、特别约定条款
1、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租赁关系终结时,甲方与依据本合同确定的合同相对人各自依法履行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后合同义务。
十一、解除、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解除本合同,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该房屋因社会公益被征用的;
③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纳入城市拆迁范围的;
④该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任一方欲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在拟终止租赁关系之日前办理房屋的交接,因一方原因导致无法或逾期办理交接的,该方应当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相对方支付相当于同期月租金的倍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①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②甲方未及时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导致乙方在租赁物内无法正常经营的;
③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物内正常经营的;
④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租金,连续拖欠超过 个月,且经书面通知丙方壹个月后仍未收到拖欠房租的;
⑤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丙方亦不愿意接受的。
2、若乙方违反第二条之规定,或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取代乙方成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实际承租人,丙方行使该权利的,自丙方书面通知甲方送达之日起即告生效:
①乙方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乙方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③乙方发生重大财务问题,可能影响乙、丙双方之间的加盟关系的;
④乙方在经营加盟店期间有违法经营情况,被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⑤乙方经营之加盟店严重亏损,丙方认为有必要收回加盟权自行经营的; ⑥乙方违反加盟合同约定或丙方公司规章制度,与丙方发生法律诉讼的;⑦乙方单方欲终止租赁关系的;
⑧其他丙方认为有必要收回加盟权的情况。
十三、税费、规费承担
1、甲方、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按时缴纳税收和有关费用。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印花税、登记费及一切附带手续费(如有)将由甲方与乙方各负担一半。
十四、邮寄
1、依据本合同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文件而发出的所有通知、单据均采用书面
形式,并用快递或挂号发至对方。
2、使用快递发送的,在发出后视为收讫;
使用挂号信发出的国内邮件,在挂号信寄出五日后视为收讫;国外邮件,在挂号信寄出三十日后视为收讫。
3、双方的联系地址为本合同上所列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挂号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于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十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由甲方负责向房屋所在地区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附件。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人: 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电话:
人:
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担保书3抵押权人: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人: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年__×月__×日,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__×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__×山庄用地退还给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大厦愿为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年__×月__×日甲方与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年__×月__×日支付__×万元;__×年__×月__×日支付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市__×路 号的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土地使用证号
。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____×大厦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抵押担保书4经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 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 份,公证机关1 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贷款单位:(章)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审批组长:(章)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
信贷员:(章)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
1、身份证明。想要异地贷款买车的话,购车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就必须准备好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像身份证是一定要准备的,而且因为是外地人士,所以还要提供满半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2、工作收入证明。购车者需要提供当地的工作证明,可以找公司开具盖有公章的工作证明,若是当地著名企业员工的话,还可以提供工作证或者名片。同时还要准备收入证明,最好准备半年内的银行流水单。
3、购车相关资料。贷款买车一般都申请的是汽车抵押贷款,因此需要准备好购车合同、购车发票、缴费单据等等购车相关的资料。
4、担保证明。借款人最好可以在本地找到一家符合担保资格的担保公司为自己做担保,所以就还需要提供担保公司开具的担保书面证明。
以上是关于“异地贷款买车需要什么”的介绍,如果是异地买车的话,那需要提前向销售人员了解清楚,不然之后会出现很多问题的。
(来源:文章屋网 )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范文一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兹有--------------------------公司(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署了《委托担保承诺书》,承贵中心接受委托为其提供-----------------万元(大写)贷款担保,为维护贵中心的合法权益。本人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贵中心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委托担保承诺书》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现任;如债务人未按《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的承诺按期足额还全部债务,导致贵中心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贵中心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中心。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财产。
2、 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 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 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 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贵中心尚未全部收回担保代偿款项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向贵中心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贵中心代偿款项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五、贵中心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委托担保承诺书》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中心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六、 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贵中心根据《委托担保承诺书》所提供的担保债权被全部清偿为止。
七、 本保证书一式四份,贵中心与本人各执二份。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结婚证编号:-------------------------字,第---------------------号
住所:---------------------------------------------邮编:----------------
住所电话:---------------------手机----------------------------------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范文二
兹有_____(下称债务人),于20XX年XX月XX日同XXX签署了《借款担保合同》,向(下称债权人)借款人民币万元整,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借款担保合同》,并同意对《借款担保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出现《借款担保合同》第14条约定事项时,债权人无需先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起诉或采取其他措施,本人保证在收到债权人索款通知后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二、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及因债权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三、担保期限自《借款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完毕为止。
四、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资产。
2、本人名下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股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3、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五、本人已了解除本担保书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或抵押,本人在此承诺:本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或抵押影响,也不因他们的存在而免除或减少,担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债权人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或因变现其他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
六、本保证书是不可撤消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债务人延长借款期限,或增加借款金额的。
七、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和本人的任何宽限行使《借款担保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债权人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七、因本担保书发生争议,可由债权人和担保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书自担保人签字即刻生效。
保证人:电话:
1、加入哈学易通时,新员工须向人事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变更申请表,交给人事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种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下列岗位新入职员工需提供以下担保,并严格遵守签订的担保协议的内容:
(1)财务人员、司机、档案管理员等重要岗位需提供深户公务员担保;
(2)信息部人员等管理人员需提供深户担保。
(3)由公司内部引荐或推荐的新员工,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引荐人或推荐人的担保书。
4、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将立即终止对该员工的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5、接到录用通知后,新员工应在指定日期到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人事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填写员工个人资料,并安排工作岗位,发放办公用品。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试用与转正
6、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前七天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
7、试用期满,试用人员可申请转正,由拟转正人员向所在部门提交转正报告,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做出鉴定,提出提前、按时、延期或不予转正的意见,并填写《员工试用期满考评表》和《员工转正审批表》,提交人事部审批。经理以上人员需由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
8、如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9、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员工的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起计。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第三章发票的领购
第十二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第十三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六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第十七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办法》第十八条所称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保证人同意为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担保书。担保书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担保书须经购票人、保证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所称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是指由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
第二十三条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五条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五章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第三十三条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信用管理,是指授信者对信用交易进行科学管理以控制信用风险的专门技术。
二、信用协议的签订
南孚信用管理部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预计销售额、存货周转时间和账款回收时间对客户提出的信用申请予以审批。业务员在信用审批后方能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将信用条款一并写入销售合同或单独签订信用协议。
信用协议签订的风险控制点:首先,企业应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明确列示,违约金的标准参照银行规定来执行,起到约束客户回款、避免拖延付款的作用;其次,应规定对给予客户的信用条件享有单方面调整的权限,保证在客户信用状况变化时,公司可以及时调整客户信用,尽快收回货款;最后,涉及抵押、担保等较为复杂的授信,以单独的信用协议方式将双方权利、义务予以明确,若此协议存在与主合同即销售合同不一致的条款,应视为对销售合同条款的变更。
三、信用控制
授信中对客户的信用控制必须将额度和期限两者结合起来。单一的额度控制类似于传统的铺货形式,给客户一笔放账而不管欠款时间的长短,这样客户的应收账龄可能会拉得很长,应收账款的质量无法保证;而单一的期限控制则可能造成客户欠款规模失控。无论哪种单一控制方式都是不科学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的控制应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信用额度计算的方法很多,比如根据营运资金、净资产的一定比率来测算、销售量法等。就我国目前的信息公开程度而言,销售量法会是比较可行、实用的一种。销售量法是根据以往或预计的客户订货量和订货周期来确定信用额度的方法。以客户的预计/平均日销售量为基本数额,以标准信用期限为参数,计算客户的信用额度,同时将客户的历史付款记录或信用等级作为修正系数。信用额度的计算公式如下:
信用额度=预计/平均日销售量*信用期限*修正系数
其中,标准信用期限的确定一般以本地区或本行业的一般信用期限为基本参考值,结合客户存货周转和账款回收的时间,最后根据本企业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产品竞争力等多种因素进行调整。当然针对不同销售渠道的客户,标准信用期限是不同的。
四、授信类型及信用风险防范
授信可以根据时间的长短划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信用是针对需要对某一笔出货进行特别放行的授信。长期信用是与特定客户的所有往来交易都采用先出货后收款的一种信用支持。
(一)短期信用
短期信用一般用于缓解客户的资金周转紧张、节假日备货需求及其它突发因素。信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信用额度也是要控制的。
客户申请短期信用时须填写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原件提交给企业。 标准的短期信用申请表里涵盖了客户信息、申请时间、还款时间、申请额度、逾期还款违约金、客户签章处,实际就是个简易版的信用协议。此外对信用风险控制的考虑,在客户首次申请短期信用时,要求客户附带签署个人担保书,实现企业和个人担保的债权双保险。
(二)长期信用
长期信用的业务类型除了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信用交易外,还有信用证结算、票据结算、担保、分期付款等信用交易方式。南孚销售结构中,约80%来自传统渠道,这些客户多为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或个人,本身信用等级较低、信用风险大。为了满足销售需要,在赊销过程中,多采取附带担保条件的信用交易方式与此类客户进行结算,以降低交易带来的信用风险。纯粹的信用交易方式则主要运用于现代渠道、工业配套及出口。 这里我们重点探讨下票据结算和担保这两大企业常运用的信用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及风险控制点。
1、票据结算
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目前企业间交易结算常用的是商业汇票中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给企业的一种授信,企业只需交纳汇票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费用给银行,资金占用少,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它将企业信用转换为银行信用,有效地解决了企业间交易互信;它的流通性较强,可以背书转让、提前贴现等。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双方可以签订单独的付款合同,或在客户填写的申请里加入“承兑到期时企业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后,无法顺利解款时,客户应在几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及时还款”这一条款,从而保障企业的权益,控制信用风险。最后,银行承兑汇票接收时应注意:一是验证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二是票面要素是否完备、有无瑕疵;三是关注承兑银行本身的资质,是否为规模实力较大的银行。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保证企业解款的顺利进行,及时回收货款,降低信用风险。
2、担保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其中抵押、保证和质押方式在企业中较常运用。
3、抵押
抵押的标的物通常是不动产,实际操作中多将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人可以是客户本人、公司负责人或自愿为该客户提供担保的第三人。
房产抵押授信中的几个风险控制点:一是房产抵押前,客户需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房产评估,并提供房产评估报告;二是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房产他项权证;三是授信额度应在抵押的权益价值内且不超过房产评估值的70%为好,并考虑客户的销售情况设定;四是尽量要求客户以商用住房来抵押,客户无力偿还货款时,通过法院执行商用性质的房产相对容易;五是实地核查房产他项权证的真实性,防止证书造假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信用风险。
4、保证
保证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当客户信用等级较低时,企业为了降低信用风险,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第三方担保。
第三方担保可以是个人担保或其他公司担保。其他公司担保较为简单,企业只需在评估其担保资格后与其签署担保协议并明确担保方的连带担保责任即可。个人担保的情形较多,当客户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制企业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提供个人担保,能将客户的有限责任转换为个人的无限连带责任,进而有效降低信用风险。此外,个人担保书中如能列示家庭财产清单并将相关权属证明作为附件,将为发生坏账时的货款回收提供便利;担保方若已婚,应将夫妻双方都列为担保人,避免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
5、质押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于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既不想贴现又需要信用支持的客户来说,汇票质押是个比较好的选择。汇票质押相比房产质押有两个优点:办理手续较便捷、发生坏账时抵押物的执行力更强。只是企业要注意为提供汇票质押的客户在质押期内设置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让客户交易滚动起来。
一、税务行政合同的定义和种类
(一)税务行政合同的定义
有的学者认为,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的,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机关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被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意思表示一致而签订的协议就是行政合同;有的学者认为,行政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带有行政性质的合同;还有的学者认为,行政合同就是以行政主体为一方当事人的发生、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合意。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税务行政合同,是指税务机关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实现税务管理目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受行政强制力保护的协议。
本概念所指的税务机关包括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行使税务管理权力的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海关以及财政机关中的农税部门。
(二)税务行政合同的类型
笔者认为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税务行政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税务行政执行合同
这类税务行政合同通常是为了贯彻税务机关的某一决定,或实现税务管理目的,由上级税务机关与下级税务机关,或由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其他公民、组织签订的涉税行政协议。
此类合同主要分为内部合同和外部合同两部分。一是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或者税务机关与内部工作人员间就税收管理问题签订的执法责任合同、评议考核合同、廉政责任状。通过责任书的合同形式,将双方的约定转化为契约条款,明晰双方责任,明确内外监督,营造类似市场的竞争压力,从而优化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其工作效率。二是税务机关为实现税务行政管理目标,与税务人、法定扣缴义务人以及担保人签订的外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十四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担保人愿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方为有效。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财产清单,并写明财产价值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纳税担保财产清单须经纳税人、第三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确认,方为有效”。
2、税务行政委托合同
税务行政委托合同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务管理需要,依法将自身执掌的部分职权委托给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或个人行使,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一种税务行政合同。
3、税务行政协助合同
税务行政协助合同就是税务机关为共同管理某一方面的涉税事务,或合作执行特定的涉税管理任务,与地位相同、性质相似的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和个人联合签订的税务行政合同。
税务行政协助合同分为联合执法合同和自愿协助合同两类。
联合执法合同中合同的双方一般是税务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机关不拥有税务行政管理职责,不承担税务管理义务,电不受税务部门行政管辖,协助税务机关完成税务管理活动只能通过合意实现。
自愿协助合同往往是税务机关与不具备行政职能的组织、个人签订的税务行政协助合同。
4、税务争议和解合同
税务行政争议中,在多数情况下,税务机关为避免当事人向法院提讼或促使当事人撤诉,通过在其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做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同的新的具体行政行为,积极地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寻求双方的最佳契合点,这就是税务争议和解协议。
二、税务行政合同的性质
(一)有限的合意性
税务行政合同的合意性是契约精神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体现,在税法领域,互不隶属的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之间在法律没有限制和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调整税收法律关系,可以平等地协商一致,真正实现合意。正如有学者指出:“因双方意思一致而成立之法律关系上对等,乃系指就成立契约之特定法律关系而言,双方意思表示具有相同价值,而有别于一方命令他方服从之关系”。
(二)相对的行政性
税务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就是合同中的权力因素,是区别于私法契约、民事合同的根本特征。契约不能束缚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行政性具体体现为税务行政优益权,即在税法上确认的或在税务行政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作为签约一方的税务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之目的而享有的对合同单方行使公权力的强制性特权。
三、税务行政合同的功能
(一)弥补税收立法不足,替代立法调整
税务机关通过缔结税务行政合同的方式,能够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具体的领域与相对人通过合意形成其所预期的税收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实施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的政策,以达到行政调整目的,并能灵活地根据时势需要不断地调整政策,进行政策选择,从而弥补税收立法不足,达到替代立法调整的效果。这也是税务行政合同作为税务行政手段所具有的突出功能,也是其弹性和动机性所在,这种弹性和动机性对于特殊、非常态的税务行政争议尤其具有价值。
(二)扩大行政参与,实现税务行政民主化
现代税收强调追求纳税人权利、税收公正与社会责任等价值,强调纳税人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参与的过程。而税务行政合同正是顺应现代税收发展的要求,基于双方或多方主体地位平等的对话、协调和合意过程,它充分体现了服务于民的色彩。
(三)有效弥补税务机关信息不足,实现税务行政手段多样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事实和信息不断变化,行政机关全知全能的假设在理论和经验上都是天方夜谭。在税务行政工作中,新的问题层出不穷,而单一的权力手段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税收的要求,势必需要新的应对手段来解决。税务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和法律目的,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可以针对不同的情势要求选择适用的手段从而使税务行政工--作更加充满活力与效率。
(四)降低税务行政执法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五)有助于征纳双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税收关系的稳定化和持续化
(六)明确税务机关权限,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四、税务行政合同法律调整的方式——正当程序制度
税务行政合同的法律调整重点是税务行政优益权。税务行政优益权的调整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体规则模式,它从行政行为结果着手,注重行政法实体规则的制定,行政优益权通过详细的实体规则来实现。另一种是正当程序模式。其特点是着眼于行政行为的过程,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程序来实现对行政优益权的控制。这一特点在保证行政优益权发挥功能的同时又能避免权力滥用,因而选择正当程序制度调整税务行政优益权是税务行政合同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要从立法上尽快建立以听证与协商制度为核心,以说明理由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告知制度为组成部分的正当程序制度,调整税务行政合同的税务行政优益权,防止行政恣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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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崔卓兰、蔡立东:《非强制行政行为——现代行政法学的新范畴》,《行政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找不到借款人了怎么办
(一)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
(二)对于已婚的借款人,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出借人可在下列两种情况时要求夫(妻)债妻(夫)还:
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借款;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所负借款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下列情况下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配偶偿还借款: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从事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一方因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所负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于未婚借款人,如出借人能证明其父母家中有其财产,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借款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