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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论文

时间:2022-11-09 20:47: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非物质文化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非物质文化论文

第1篇

一时代有一时代之雕刻,雕刻的发展是茂名人民追求美感的历史见证。至今,依然发展较好的是信宜玉雕,这是因为信宜南玉本身含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南玉经过雕刻成雕件、摆件和工艺品等,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实用价值,消费市场较大。市场滋润并发展了玉雕这一传统技艺。木刻版画、缅茄雕依然是有艺人掌握着技艺,但是消费市场日渐萎缩,需要很好地传承下去,需要靠艺人有意识地努力挖掘培养新人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最为惨淡的是角雕,角雕的原材料主要是牛角,在传统文化中,牛角有辟邪镇惊的寓意,角雕颇具观赏价值,但是现在市场上角雕工艺品稀少,有一些传统技术面临濒危状态。茂名传统音乐起源较早,有些起源于南北朝时期,有些起源于隋唐时期和明清时期。电白民歌起源于南北朝时期,流传至今,仍保留着朴素的唱法和表演,并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是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原生态民歌,近年来多次在国家级、省级比赛中获得嘉奖。高州八音锣鼓起源于隋唐时期,现在是每年年例期间受人民群众喜欢的音乐表演。八音锣鼓用工尺谱来记载锣鼓谱,也正是八音锣鼓独特的历史魅力。茂名传统技艺主要是指信宜竹编。信宜竹藤资源丰富,竹编起源于明清时期,现在信宜许多农户都掌握了竹编技艺,用竹子编织成竹筐、篮子、竹箱等,再售卖。竹编成为一些农户的主要家庭收入来源。另外,信宜花灯也是用竹篾作为主要框架原料,通过手工把竹篾扎做成型,再粘贴各色纸张或者描绘图案等等。在信宜六双村年例,家家户户都挂花灯,已经成为当地的一种民俗。信宜花灯近年来也受到外界的关注,近年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嘉奖。评审专家们欣赏的是花灯那原始、淳朴的风格。信宜镇隆飘色作为一种民俗民间艺术,曾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型比赛获得嘉奖,每年年例期间有机会在城镇乡村看到飘色表演,飘色的传承艺人也对造型、材料等方面进行了改造,经常应邀外出表演,发展良好。化橘红中药文化是极具茂名地域特色的传统医药文化。化州橘红因为化州独特的地理环境、土壤和气候条件,其药效突出,全国闻名。化州有多间工厂从事化州橘红炮制工艺,这项历史悠久的中药炮制技艺依赖企业得到较好的保护和传承。

一、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6年底成立了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2010年出台了《茂名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人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了非遗科,开展非物质文化行政管理工作;成立了茂名市专家委员会和市际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了项目和传承人申报体系。此外,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和相关制度。茂名市已经建立了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保护体系,非遗保护工作逐步全面、规范、细致。木偶戏、信宜镇隆飘色、八音锣鼓、小良横堂班等项目往往与年例“捆绑”在一起。在每年的年例期间,这些表演穿家走巷,是老幼耳熟能详的助兴节目。这些民风民俗已经深入人心,是群众心中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化州合江梧村庙会和合江龙舟也类似,成为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种生活习俗。当习俗成为一个地方人民群众的精神寄托,一种生活习惯,这些习俗也就容易相互依存地代代相传。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立法保护等方式。茂名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保护的方式也因具体种类的不同而不同。玉雕、传统中医药文化(化橘红中药文化)、化州拖罗饼制作技艺、信宜竹编技艺、笪桥黄瓜干制作技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依靠企业,有的依靠个体户经营,在经营利润的支持下,得到较好的保护和传承。高州木刻画和缅茄雕刻利润微小,习学时间较长,市场需求较小,精通此技艺的人并不多,但是由于在省内享有一定名气,经常应邀参加省级、市级的工艺大赛,在名誉和微薄利润的支持下,也得到保护和传承。但一些传统舞蹈,在保护传承方面需要更多的关注。化州跳花棚是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也屡次在表演中获得嘉奖,荣誉的光环很好地保护和传承了这一民间艺术。而其他的传统舞蹈很难产生经济效益,而且很多时候需要年轻力壮的青壮年去表演。在毫无经济利益驱动的情况下,表演纯粹成为了一种兴趣,难以持久激发年轻人表演传承的积极性。山歌民歌也存在这种状况,目前,愿意学习山歌民歌的年轻人较少,而保护传承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的方法是后继有人。

二、茂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设想

茂名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类目繁多,各具特色,保护措施应该“因类施护”,根据不同的类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就茂名市目前的非遗文化的保护现状,我就非遗文化的保护提五点建议:

(一)文化部门应该多挖掘、多发现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非遗文化散落民间,在没有被发现之前,非遗文化只是默默无闻地存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或者是一种民风习俗,或者是艺人赖以生存的手艺,或者是家喻户晓的表演,或者是具有地方特色传统小食的制作技艺,或者是民间传说,或者是民间故事……有发现,才有闪光,才有未来。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只有社区,群体或个人才能决定什么是他们的遗产”,这句话实际上指出了人民群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作用。一种文化要成为当地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承认、认可、拥护。只有多下基层,多调研,多与群众沟通,多思考,精心挑选,细致辨别,才能真正掌握茂名市非遗文化的发展实况和脉络,擦亮茂名文化这张名片。

(二)完善非遗项目保护机制。各级文化部门应该完善非遗项目的档案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生在过去,活在当下的文化。非遗的根源和传承状况需要各级文化部门深入基层探索、整理、建立档案资料。在分析非遗的实际状况后,各级文化部门还应该建立科学的保护规划,有效地指导当地非遗传承和发展。

(三)社会各界应该多为非遗项目提供展示平台。一个地方的文化,是这个地方人民生活轨迹的间接体现,是地方人民群众的精神粮食。优秀文化传统是地方人民群众的荣誉。历史痕迹需要保护,非遗文化需要展示。政府部门、社团组织和社会大型活动等应该多关注非遗文化,为它们提供展示平台。特别是表演类项目,有展示平台,才有生存下去的可能。如果没有社会各界的支持,没有展示平台,单纯地靠文化部门的保护,犹如有条件的“救济”,勉强填饱肚子就不错,长高长大恐怕就是天方夜谭。

(四)非遗项目应该多参加比赛。每年相关权威部门总会举办一些国家级、省级的文化比赛。茂名市的非遗项目应该踊跃参与这些比赛,通过比赛走出茂名,让外地人深入了解茂名文化。一种文化,享有了本地以外的声誉,反过来也会激发了传承人的创作激情,也就容易传承。文化部门也应该支持非遗文化项目多参加有分量的比赛。例如表演类节目,电白的人龙舞、高脚狮舞和麒麟舞,信宜的春牛舞、跳禾舞等等,跳这些舞蹈的人并不是专业舞蹈演员,他们或是农民,或是打工仔,或是做小本生意的村民。这些人练习舞蹈,需要放下生计一段时间,集中时间全心尽力地排舞,然后去参加比赛。排舞、比赛纯粹是一种喜爱,一种对地方荣誉的自豪感,一种对地方深厚的感情。在这个情况下,文化部门的鼓励也就变得很重要。

(五)完善项目传承人的管理机制。人是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载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遗保护所关注的重心是实践者和传承者──人,因而随时间而发生变迁。茂名市有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17人,市级传承人27人。这些年来,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在传承非遗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传承人的兴趣、热忱和坚持,在很大程度上鞭挞了他们自觉开展传承活动。传承人还有培养新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这就需要传承人不仅担任表演者的角色,还要担任导师的角色。出色的演绎,有意识地培养新人,才会让茂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生生相息。文化部门应该完善科学的传承人管理机制。根据传承人传承的任务落实情况,完善奖惩机制。传承人中有的是企业家,有的是民间手艺人,有的是农民……应根据传承人的实际情况,设立科学的经济补助制度。了解茂名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深入了解茂名文化的突破口,也是深刻领会茂名人民群众精神特质的必经之路。原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维系民族血脉的元素反过来又世代塑造并延续了这些民族一脉相承的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保护传承茂名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地发展茂名文化,构建茂名人民的精神家园,用文化教育人民群众,用文化来规范人民群众的社会行为,促使文化服务社会,对建设美丽的现代化滨海新茂名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柯晓颖 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2篇

1建立和运作非遗基地,高职校构建传承机制

为非遗传承在高职校有一个长效机制,特别成立了“苏扇技艺传承研发教学基地”。基地享有专用教学场地,三个功能教学区。同时行业企业成为了学校实训的校外基地,苏州工艺美术博物馆成为了苏扇传承教学的合作伙伴,同时也是学生参观学习的基地。本基地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收藏展示、交流合作、聚集示范、展示展览、研发孵化、教育培训、创新探索。此外,组建了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有《基地建设目标和内容》、《基地管理办法》、《基地管理人员及职责》、《旅游工艺品实训室基地规章制度》、《基地教学研讨记录》、《基地活动手册》等。从日常细节到宏观组织,都有严谨的制度并认真执行,使基地真正成为一个校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平台。

2实施高职课程教学,专业课程凸显地方特色

高职课改从未停下脚步,各专家学者对高职课改有众多的认识和研究。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无不体现出现代教育对职业教学中的人才培养的重视。高职课改的人才培养从技术型人才到技能型人才的模式转变。苏扇艺术的课程落实,主要采用单元化课程设计模式在课堂教学实践。高职校采用项目化模块式的课程体系,把苏扇艺术课程在艺术专业的各个有关课程中进行了教学目标、教学课时、教学计划、教学教案、教学反思的各个环节的课程设计。苏扇艺术的教学在主要是在corelDRAW课程、中国工艺美术史课程、线描课程、工学一体毕业创作设计课程等进行了项目化教学实践。从专业教师的集体备课,对校本的教材分析、课程性质和重难点、学生情况分析、使用的教学模式和策略、引发兴趣、深化思维、学法指导和重难点解决的方法等等,教学中的各个环节中从理论到实践的认真落实。课程的单元化研究性学习要求有严格的教学设计,重点难点,不同课程嵌入的时间长短根据本课程的总体要求来进行设计。通过本地高职校开展苏扇课程,彰显了地方文化和高职办学特色。

3编写苏扇校本教材,落实理实一体高职课改

教材的编写是为了适应高职教改的前提下进行的一套全新的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的“理实一体化”的教材,确定了教材编写与出版的宗旨。苏扇教材的编写要突出本地传统文化的深厚沉淀,力争在非遗继承与传扬上有所突破。教材主要是参考了原有企业编制的论文集以及网络资料,其次是通过访谈求教学习,对多位行业专家的意见整理。通过对苏扇行业专家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苏扇传承人的访谈,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目前苏扇的状态。然而现有关非遗苏扇前身今生后世的资料并不多,所以编著相关教材难度特别大。再次,通过收集和整理其它地方的非遗项目的著作,例如《杭州像景》、《南京云锦》等平行项目的研究进一步指导苏扇的教材编制。校本教材中还附有一张苏扇教学辅助的光碟。这本教材的编著填补了目前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4建立苏扇名师工作室,加强行业交流与探讨

苏扇的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历经多次变革和创新。发展到如今,更需要的是对传统手工艺的深刻的认知,更好做好传承和创新工作。目前,在众多檀香扇企业中,经历了20世纪80、90年代的辉煌后,行业急转而下,企业萎缩,很多专业技术人才大量流失,有很多设计人员改行。即便现在从事苏扇行业的众多人员,由于经济单方面的追求使得在技术、艺术造诣有所停滞,尤其是在新品开发上不尽如人意。近年来,由于社会的重视和行业的复苏,设计专业人才尤其显得特别紧缺。建立专业的苏扇研发教学的师资队伍,建立苏扇艺术研发的专业人才库非常重要。名师工作室将苏州本地有利资源进行整合,将檀香扇技艺的行业专家与高职学生对接,古老精湛的技艺传授给年轻的一代。在本设计团队中,主要有专家学者的指导,高职校艺术专业教师为核心,以五年制高职艺术专业学生为主体开展苏扇的传承和创意设计。综上所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前提下,针对高职学生艺术设计专业的特点,以单元化研究型的创新教学实践,走出了一条培养学校中的非遗传承的特色之路。以校企合作为机制的传承基地是积极有效的,单元化研究型课程的嵌入是合适的必要的。多样化的教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的兴趣,能有效地提升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编写檀香扇校本教材,更是学习和总结的一次历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专业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作者:周敏 单位: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3篇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非物质性或无形性、活态性或动态性、传承性或延续性等特点,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二、档案馆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记录历史

一般来讲,地方档案馆保存着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记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着诸多完好的非物质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载体的档案,如剪纸、刺绣、皮影、面塑、纸扎、布贴、香包、印染等等,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由此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现。档案馆在保存历史史料的同时,辅之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文化信息,不仅是对馆藏的丰富与发展,而且也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进而实现对历史的全面记录。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为申遗提供全面、完整的相关资料和鉴定凭证。第一,档案馆可利用馆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调出第一手材料,为项目的申报提供大量翔实有力的佐证。第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动态性、传承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在申遗中,就可能出现大量无考证的记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原始记录就可为申报材料提供真实性鉴定。

2、建立、保存申遗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过程中,从申报材料的填报、鉴定、审批到确定等一系列活动将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对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便是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该类档案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情况,如存在地域、历史、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现状、价值、濒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报过程的详细记录,使调阅者通过档案就能大概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和申报的全过程。

3、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各项信息进行登记保护,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作品以及与作品有关的人文知识、自然知识等背景资料。这些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将为未来的研究和传承提供极大的方便和依据。

4、提供全新的利用模式。档案馆通过相关设备的支持,以观看、收听的方式,让利用者有机会直接领略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中包含的信息;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做客档案馆,举办讲座、表演等活动;开发馆藏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档案,丰富利用者的视野,使其全面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

5、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宣传振兴非物质文化。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对提高社会公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关注程度和保护意识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档案馆也可以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和宣传中提升自身的影响力。

第4篇

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开展得比较晚却成绩显著,但由于外来文化的影响,绝大部分民间文学、民俗民风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远离人们生活,甚至有的已消亡。地方政府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十分有限,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百色市有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作了大量工作也出台了相关措施,这些措施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了一些努力,为了延续民族古老文化的生命力并使之发扬光大,学校教育应该而且必须为民族文化传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实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学校的智力优势,筛选、整理、加工、保存、传递、交流、吸收、融合、更新、创造非物质文化资源,实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打造非物质文化品牌;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既了解和掌握本民族地方传统文化知识、自觉维护和宏扬民族文化,又能融合多民族文化创造现代文化能力的新人,培养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自豪感和民族精神,形成良好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这不仅是实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一大举措,还可促进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

(二)有利于加强人文教育

构建起新的人文精神支柱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叔子指出,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体现在对本民族人文文化的认同程度。百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底蕴深厚,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与时代内涵,是不可多得的教育资源。让学生了解自己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可以丰富人文文化教育的内容,熏陶和感染学生的心灵,提升民族凝聚力,构建新的人文精神支柱,培养民族人才。

(三)有利于填补学校教育中地方民族文化的缺失

弥补国家课程的不足地方民族文化作为一个地区地方传统、生活历史和精神观念的结晶,是该地区最为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深入挖掘其内涵及发展价值,选择对个人、对社会发展有用的部分纳入课程体系,不仅能促进个体的成长发展,还能推动该地区的社会进步与发展。然而,传统的学校课程体系以国家课程为主,地方传统文化这一瑰宝一直被排斥在学校课程之外,难登大雅之堂,使得学生对自己本民族的文化越来越冷漠、越来越陌生,最终会倒致民族传统文化的消亡。因此,学校应加大地方传统文化引进力度,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引导学生从中汲取有益的精神营养,不仅能增强民族的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石”得以长久保存并继续发扬光大,还能弥补国家课程的不足,实现课程三级管理,办出学校特色。

三、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分析

(一)传承与发展工作的现状

民族地区由于意识和能力问题,学校在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具体表现为: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意识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地域、文化、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百色市的教育水平还比较落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工作也因意识和能力等问题难以进入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成为教育的内容。目前只有少部分具有较强师资力量和设施完备的示范性学校,进行传承与发展工作。

2.教育内容单一,稳定性差,不能推动传承与发展工作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师资非常有限,主要由有这方面兴趣特长的教师和有一定技能的民间艺人承担,出现因人设课的现象,因面教育内容显单一,不丰富,仅限于民间音乐、民间舞蹈,如黑衣壮民歌、马骨胡演奏等,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实施过程中也会因师资问题难于维持,不利于推动传承与发展工作的开展。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把握不准,机械模仿有些学校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引入学校课堂,但没有深入地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及潜在因素的教育价值,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还是以技能模仿训练为主,学生的学习方式依然是接受性学习和简单的模仿性学习,体现不出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内涵。

(二)传承与发展工作现状原因分析

1.繁重的教学任务使教师们无力顾及传承与发展工作随着国家对教育的重视,适龄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很多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老化现象,面对简陋的教学条件、繁重的教学任务,新的课程改革、传统单一的评价机制,升学的压力等一系列问题,教师们对于传承与发展工作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教师参与传承与发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低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不占有任何具体的物理空间,看不见,摸不着,只能被人们的感觉所感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民俗民风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进入学校,成为教育内容有一定的难度,加上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较陈旧,对于教育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改革和创新意识缺乏,影响了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第5篇

关键词:羌族;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

羌族是我国历史悠久少数民族,其历史可以追寻到商文化甲骨文记载中。在3000年的历史发展中,春秋战国以来羌民族就在宁强一带居留繁衍,其特有的民族文化成为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有的一道风景线。但是随着时代与人口变迁,特别是“5.12”地震灾害的发生,目前羌族文化遗产,特别是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较大的破坏,其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因此作为陕西省宁强县作为我国羌族重要聚居地,针对羌族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文化现状与保护利用开展针对性研究,为羌族文化传承保护,投资2550万元,建成羌族文化博物馆,提供了基础保障,为了弘扬羌文化,搭建了平台。

一、简述羌族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宁强被国家列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后加大了保护力度,成立了羌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羌文化研究会,具体实施羌族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组建了羌族刺绣,羌族歌舞,羌族傩艺术团队,先后赴甘肃,福建,四川,西安,凤县等地展演交流,羌绣参加陕西省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并赴上海世博会展示,均获好评。

在羌文化民俗类艺术传承和展示的同时,羌文化理论研究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果,出版了《陕南羌族(上下)、《陕南羌族信仰礼俗与保护》等,在省内外理论研究刊物《陕西理工学院学报》,《四川阿坝师高等师范专科学院学报》等发表羌文化研究论文20余篇,论文收录《情系尔玛》、《汉水文化研究》、《汉中民间文化论文集》、《羌文化传承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文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文集》、为做好羌族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为建设具有宁强羌族特色的品牌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当前的羌族文化保护现状并不乐观,在民俗类文化保护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地质灾害破坏。在羌族文化发展中,地质灾害对于其文化传承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特别是在“5.12”地震影响下,大量的羌族传统建筑受到了严重破坏,羌族艺人年龄偏大,有的已过逝,对于其民俗文化遗产的破坏是不可估量的。(二)传统工艺的流逝。在民俗文化发展中,大量民族工艺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但是由于传统手工业受到现代工业发展影响,其手工业水平、继承者等因素都受到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三)文化关注度的降低。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大量的民俗类文化都受到了社会文化发展影响,造成了社会文化关注度的降低。如在宁强县羌族民俗文化中,傩戏是其“羌年”节日庆典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羌族主要的一种节日文化形式。但是随着电视、电脑等新型媒体形式的出现,傩戏民俗文化在地区文化生活中的关注度严重下降,造成了这一重要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难度的提升。

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主要措施研究

为了确实做好宁强县羌族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地方政府与文化保护部门结合地区特点,利用以下保护措施开展了羌族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以政府文保部门为主导开展抢救性保护措施

政府是羌族文化民俗保护工作的主导力量。也是保护工作的开展的基石。因此在羌族文化民俗保护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以政府与文保部门为主导,开展了抢救性的保护措施。其主要工作包括了以下两点。1.宁强县宣传文化中心做好非物质遗产文化抢救性收集保护的基础上,利用宁强羌族文化博物馆对羌族文化文物进行保护性收藏、展示与宣传工作。一方面提高社会对羌族文化的关注度;另一方面利用集中收藏与管理的方式,提高了文物的保护质量。2.对民间民俗遗产进行保护性管理。除了做好民俗文物保护外,县宣传文化中心和文保部门,还对现存的民俗文化继承人、表演形式、表演道具等民俗文化遗产,利用摄像、摄影、绘图等进行登记管理,形成整体化的民俗文化档案,为民俗文化保护提供多媒体的技术资料支持。

(二)加大对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者的培养力度

民俗文化表演者、道具制作手工业者、音乐演奏者等民间非物质文化继承者流失,是造成当前羌族民俗文化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们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提高文化遗产继承者的培养力度。1.加大政府部门投入。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们需要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利用政府补贴、减免税收等政策性优势,吸引更多的中青年加入到民俗文化遗产学习中,为文化遗产^承队伍提供新鲜的力量。2.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我国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文化保护工作。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优势,我们不仅可以吸引本族群体,甚至是国内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喜爱羌族文化热心的人士,共同参与到文化遗产的继承中,就是提高羌族民俗文化保护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3.组建了羌绣合作社、山花艺术团和羌州罗氏傩艺表演有限公司

(三)合理发展民俗文化经济,推进文化与经济平衡发展

发展民俗经济提高民俗文化保护投入与保护质量的一种主要方式。在羌族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民族经济开发中需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1.以保护前提。由于受到“5.12”地震等地质灾害影响,目前羌族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保护质量依然较差。因此我们民族民俗文化经济开发依然应以保护为前提开展,不能因追求经济利益过度开发,而对羌族文化遗产造成二次破坏。2.加大民俗经济投入。在政府与民间民俗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应以促进民俗文化发展为前提,利用政策支持方式,将民俗经济收入侧重于羌族手工业、民俗表演等民间民俗经济投入中,促进民俗文化的良性发展。

(四)以新媒体为平台,加大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羌族民俗文化保护力度,引发全社会对羌族民俗文化的关注度,我们可以利用网络新媒体形式为平台,加大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如将羌族歌舞、傩戏等文化艺术形式制作成文化宣传短片,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由地方文化部门制作羌族民俗文化的微电影,进行网络播放等,都是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的重要模式。

参考文献:

第6篇

论文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权利 内涵

2011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从公法的角度界定了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极大的推动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工作的立法进程。但从根本上而言,这部法律本身是具有局限性的,尤其是未能、也不可能将政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明确的划分,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从学理上加强讨论,以期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发挥适当的积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是一种弱势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尤以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重要的比重,它们大多数还不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理解。但是我们不能完全忽视的是,少数民族文化中有很多独特的具有其本民族文化特质、并表现出了其本民族独有的历史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的历史文化信息。从文化发展来看,特别是在当前发展市场经济的大前提之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空间正在日益萎缩,文化空间受到挤压,甚至濒临灭绝。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建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机制呢?笔者认为,当前,一方面,要加强对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执法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要不断拓宽视野探讨非物质法律保护的合理机制。本文就是尝试运用文化权利的理论对非物质文化权利的内涵进行新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核心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的权利的保护,但是,纵观学术界,鲜有人对于非物质文化权利的具体内涵、外延等进行具体的探索、思考。在此,结合文化权利的有关理论,姑且作一浅层次的讨论。

一、非物质文化权利的内涵

要使得非物质文化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就必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文化认同权予以充分的法律保障。对民族文化传承人仅仅给予一个头衔是不够的,法律、政策要为他们进行文化传承、创造提供必要的社会、经济条件,同时,对其在文化传承中的权利与义务需要进一步具体化。承认文化认同权并不意味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然固守,使之机械化,而实际上,文化认同权是承认文化具有变化性的。文化认同是对文化的本质特性的认同。因而,要鼓励文化传承人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的创造性工作,但前提是不改变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固有的根本特性。

(三)文化自决权

在现代社会,自决权不仅仅只限于政治层面,还包含了经济、社会和文化自决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第2条规定:“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而不损害根据基于互利原则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法而产生的任何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该条规定揭示的是经济自决权的内容。同经济自决权一样,文化自决权也是一项永久的权利,其权利的存续期限并未受到限制。同时,文化自决权主要是指一种集体人权。作为一项集体人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自决权行使的主体一般就指的是群体,个人无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处分、转让等。另一方面,文化自决权也是少数者的权利是紧密相连的。在我国内部,强调文化自决权往往就是指强调各少数民族对自身的文化的发展、传承等拥有的不受他人干预的权利。

正如我们前面所强调的那样,一定要本着一种尊重的理念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的集体意志。从权利的归属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是最终的权利归属,因而,任何个人,即使是国家意志也不能随意地侵害其权利。

同时,文化自决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还应该包含了主体对具有非物质文化特征的思想、观点、理论进行思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以及进行传播的权利。这种权利的特征是权利所有者可以自由地持有、表达和传播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思想和观点。这就又和人权中的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紧密联系了起来。

(四)文化经济权利

根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任何人“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之利”。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的文化经济权利受到了国际法的保护,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的中医中药、民族音乐等文化表达形式,往往都是特定人群的集体性文化成果,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无论这种经济价值是显性的或潜在的,其权利主体都应该从中获取收益。

当然,基于中国当前民间组织极不发达、相关制度很不完备的实际情况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依靠民间自发而形成的力量来进行保护,似乎很不现实,也很不乐观,因而,在文化保护的起步阶段,是不能完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的。在初始阶段,政府应当起到主导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占最终主导地位的应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主体自身。要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得到真正长效的保护,就必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主体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真正保证的条件之一就是其文化经济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因而,理所应当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应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成为利益分配的主体,成为经济利益的最大的受益者。正是基于这个缘故,从长远来看,只有在民间组织比较发达的情况下,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自治,才能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能可持续的保存和发展下去。故而,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文化经济权利其实是最终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第7篇

【关键词】河北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 产业化 MUCM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它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多方面、多层次的价值。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开始呈现简洁、实用、快速的趋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所具有的大部分价值被更多的新兴事物代替,其所蕴含的文化思想受到西方文化以及现代价值观的冲击而濒临消失。面对现在衰败到只能放在博物馆保护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有必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发展提出新的理念。①要认识到“合理开发也是一种保护”这一思想,在唯物的经济社会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向产业化发展已经形成了现今的一种必然之路。

河北、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作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河北省拥有丰富的资源,拥有1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7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河北梆子、唐山皮影戏、武强木板年画、蔚县剪纸、曲阳石雕等知名项目。②但相较而言,河北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处在一个较低水平,随着河北省生态、经济、政治等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所面临的问题已经愈发凸显,特别是在资金和立法保护方面的问题最为严重。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人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观念,所以现存制度和方式下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并不能给其保护工作带来任何可观的起色。同时在立法保护上,多数地区在产权方面的保护不到位,法律和市场管理机制都不与实际情况相切合,侵权、恶意压价等现象随处可见,加之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各方面机制都相对落后于其它省市,其发展前景并不乐观。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颇丰,且种类广泛,如杨柳青木板年画、泥人张彩塑、大沽龙灯、评剧等,涵盖了传统戏曲、传统曲艺、传统美术、传统书法、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手工技艺、传统舞蹈、传统医药、民俗、传统体育等类别。③

作为经济实力雄厚的直辖市,天津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投入巨大。政府部门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法规,努力挖掘散落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激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并通过建立生态景区、展示场馆、实习基地和进行生产性保护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实地保护。

依仗古老的历史文化和有利的自然环境,天津孕育出了丰富且具活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依靠雄厚的经济基础,天津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有效地挖掘、保护、开发和发展,并且作为一个人口流量巨大的地区,其旅游业发展无疑为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道路提供了良好的销售渠道。④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因素分析

必要性分析。虽然传统认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重要的载体,但是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产业化发展已经成为其重要的保护途径之一,而市场也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好的载体和传播空间,换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的最好的手段就是市场化。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也是对河北省经济的一种促进,为河北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所以有必要正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现状,对现在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对策,来改变河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低迷的现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道路引向产业发展之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优势。首先,河北省作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⑤其次,河北地处华北,东临渤海、内环京津,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省为邻,西北与交界,东北部与辽宁接壤,拥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再次,河北省拥有华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地位,从北京通往全国各地的干线铁路和公路,均须经过河北向外辐射,利用河北省便利的交通优势和北京、天津的辐射,吸引大量的游客,也同时为企业的投资和物流等提供了便利;最后,劳动力资源雄厚也是河北省的一大特点,全省劳动力总资源已达4260多万人,从业的社会劳动者达3252万人,占76.3%。丰富的劳动力可以为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建设提供更低的成本消耗。

此外,据统计,河北全省现有各级各类景区景点400多个,其中包括世界文化遗产3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国家5A级景区5个、4A级景区23个。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价值品位,河北都堪称是全国的旅游资源大省。⑥璀璨的历史文化与秀美的湖光山色交相辉映,构成了独具特色的燕赵旅游百花园。将这些自然景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结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巨大的旅游产业链带动整个旅游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劣势。一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地方政府并不能给予切实的、足够的政策扶持。同时面对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选择的扶持方式往往显得杯水车薪。二是河北省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不高,各地区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这就造成了部分地区不能实现具有一定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越来越差。三是不合理的宣传方式造成的人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理解、不接受。同时没有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宣传出去,缺乏品牌优势。⑦四是由于经济和生活水平的层次差异过大,并且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大多数人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文化精神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五是未形成一个大型的、具有规模的企业或地区作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产业都是片面的,其它的具有一定相关性的产业没有得到重视,造成整个产业链分散、无秩序。

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机遇。首先,面对中国的高速发展的经济,越来越多的人在满足自身生活必须物质需求的同时开始追求很多的精神文化需求,而近几年,各地的民俗旅游等正成为多数人们选择的热点。其次,河北省的服务业依旧具有很大的发展和投资空间,并且有的地区经济水平相对较低,建设成本需求很低,必然会吸引大量的商家前来投资。再次,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加强,人们的文化修养逐渐加强,而能比过去更加容易地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特殊的色彩,并且开始逐步转变消费观念,从最基本的满足个人物质生活开始转向精神层面的消费。⑧

此外,结合上述优劣势及机遇分析,可以发现河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面临很多不足和劣势的情况下也面对着巨大的机遇,而这就需要结合实际问题,并参考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发展工作较优秀的地区的经验,提出一种有效的、具有河北省特色的方式来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利用MUCM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难题

MUCM的提出。针对河北省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未来产业化发展需要面对的问题,我们提出利用统一销售、统一管理、打造“民俗村”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市场统一集中管理体制(Market Unified and Centralized Management以下简称MUCM)来解决。我们在MUCM中确立了合作的理念,通过确定一个地区或范围来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区,将河北省各个地区所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拿到这个地区或范围来进行产业化发展。

MUCM的实行。其具体实行方法如下:一是引进类型。如果某地区有财力或者有意图将该地区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集中区的话,那么可以和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区合作,类似于其它地区向该地区投资,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集中区,每年或每段时间给其它地区利润的一部分,或者是作为一种产权每年或每段时间给其它地区固定的经济利益。二是走出类型。由某地区提供一定的区域(该区域的具体建筑、市场规范等建设由该地区负责,其它地区协助),如果有其它地区愿意加入,每段时间就向该地区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和租金等费用,金额可以根据每年或每段时间的行情来确定,然后在该地区统一对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销售。

MUCM的区域构建。一是销售区域。即部分可以作为商品销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销售区域。可以将商品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在一个区域,方便集中销售和管理;⑨二是表演区域。即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表演展示来实行产业化发展的表演区域。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氛围,不建议以规划建设类似场馆的方式进行;三是服务区域。即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的餐饮、住宿等区域。其内部构造、设施、用具等建议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或者直接利用部分可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

为满足人们的全方位需求,在区域的构建中也应该以现代产品为辅线,有必要为一些现代产品划分出一个区域来进行规划,但是同样的,可以建议其产品融入各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

MUCM中政府与企业的作用。政府在MUCM中主要的作用:首先,政府应该进行大量的宣传以吸引企业前来投资;其次,政府对企业的投资提供便利的条件和优惠的政策扶持;再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对当地销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状况进行监控、评估、规范;最后,有必要组织加强对传承人在其它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劳动技能。企业在MUCM中的主要作用:一是对当地的各类商业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二是为自己需要投入的商品进行广泛的宣传;三是在发展经济产业的同时,投入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MUCM的优势分析:一是通过该体制的统一和实时管理能够有效地、及时地发现侵权问题,并得以有效解决;二是集中销售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并且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产业的发展;三是集中统一管理销售有利于形成规模、打造品牌,从而吸引投资;四是在统一管理中有利于价格管理,防止恶意竞价的现象出现;五是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人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有利于改变人的价值观念,让人们更加容易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六是有利于更多的人参与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去,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传承和发展;七是有利于通过局部经济的发展和局部地区的品牌效益促进全局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品牌建设;八是有利于促进就业,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民众的生活质量,反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MUCM方案可行性有如下分析:从经济方面来讲,经济的来源主要以企业投资为主,实际起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政府只需要提供相应的优惠和小部分的投资。在运作正常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可以在短期内收回投资成本。⑩土地资源方面,河北省内有不少的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尚有大量未开发的闲置土地,并且这些地区恰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较为广泛的区域,此类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减少成本投入。从政策扶持方面来讲,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了各种政策,虽然大多数政策尚不完善,但是从整体考虑,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必然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政策倾斜。人才资源方面,河北省不仅拥有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在产业化发展步入正规后产生的影响效应也必然会吸引许多人去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河北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产业化发展必然将会成为一项经济热点,只有在不断地完善产业化发展思路的情况下,其发展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单单只能作为一种产业,它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河北省快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这种具体的、强大的精神来支撑起人民群众创造、发展的积极性。

(作者为石家庄经济学院科学技术处副研究员)

注释

①李俐颖,张艳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云南档案》,2011年第3期,第27~28页。

②⑩曾秀艳:“河北省非物质文化建设研究”,《东京文学》,2011年第2期,第220页,第 219页。

③王振艳,高玉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问题的思考”,《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23期,第97~99页。

④单丹丹:“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津味旅游纪念品研究”,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⑤周云逸:“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以曲阳石雕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年第32期,第158~160页。

⑥王松华,廖嵘:“产业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9期,第107~112页。

⑦李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的可能性―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符号价值谈起”,《贵州民族研究》,2008年第28期,第68~73页。

⑧张红英:“略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12期,第10~11页。

第8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价值;指标体系;高州木偶戏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1-0253-03

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不同地域、民族、时代人们的生活风貌、文化及价值观,具有独一无二的魅力和特色,是一种很有开发潜力的文化旅游资源。旅游开发是当前利用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但并不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旅游开发价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价值的评估,是实现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共赢的基础。

高州木偶戏,也称“傀戏”,是一门融合了雕刻、服装、表演、剧本、音乐等诸多要素的民间戏曲艺术,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及地域特色,具有极高的工艺性和艺术性。2006年5月,高州木偶戏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在强势经济及多元文化的冲击下,观众剧减、演出市场萎缩、木偶艺人收入微薄、后继乏人,高州木偶戏面临着消亡的危险,亟待保护和传承。作为传统的表演艺术,高州木偶戏是否适宜旅游开发,这就需对其旅游开发价值进行评价。本文通过构建非遗旅游开发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对高州木偶戏的旅游开发价值进行定量评估,为其相关旅游开发活动提供依据。

一、高州木偶戏旅游开发价值评价过程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旅游资源开发价值评价一般应从资源的内部特性和外部开发条件来进行评估,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稀缺而脆弱的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和传承”应贯彻于整个旅游开发过程。基于旅游开发和非遗传承共赢的原则,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1-3],本文从非遗的资源条件、旅游开发条件、保护和传承三大方面来构建旅游开发价值的评价体系(见表1)。

1.资源条件是其作为旅游吸引物的价值所在,是旅游开发的基础。衡量指标中的遗产等级和传承集中度能反映非遗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地域非遗文化氛围,非遗等级和传承集中度越高,旅游吸引力就越大。而遗产物化多样性和游客体验性两个指标是基于体验经济视角提出来的。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游客消费模式已从被动观光转变到主动参与,非遗旅游资源作为一种活态文化,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形,需将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及精湛的工艺转换成形式多样、体验性强的旅游产品,才能满足游客参与性、个性化的体验需求。所以遗产物化多样性与游客体验性越高,其旅游开发潜力越大。

2.遗产地旅游开发条件是决定非遗旅游开发价值的外部条件,通达的交通、发达的经济及广阔的客源市场能为非遗旅游资源提供良好的开发环境。如果遗产地具有类型丰富的旅游资源,会有利于非遗资源跟相邻旅游资源的捆绑式开发,既能提升区域旅游开发的内涵和层次,又有利于非遗旅游产品的推广,提高其旅游开发价值。

3.资源保护和传承是非遗旅游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保证。文化原真度反映了非遗的传承现状;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决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传承下去的关键因素;政府保护支持度和民间保护意识直接决定非遗资源保护和传承的大环境。

(二)评价指标权重的确立

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专家打分法与AHP法。[4-5]权重计算使用9级标度法,根据专家打分结果,对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和构建判断矩阵,权重计算过程采用yaahp层次分析软件进行处理,所有判断矩阵的,说明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从而得到各指标的权重值W,计算结果见表1。从表1可见,资源条件在三大条件中所占的权重最大(0.625),直接决定了非遗旅游资源的开发价值;从各指标权重的排序可知,影响非遗旅游资源开发价值的主要指标依次是遗产物化多样性、游客体验性、客源市场、遗产等级、遗产原真度等,其中遗产物化多样性(0.3305)即非遗资源的旅游产品转化能力,是影响其旅游开发价值的最关键因素。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价值评价指标赋值

单个指标的评分依据参考前人的研究[1-2],并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的相关评价标准,采用模糊数学五分制记分法,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价值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在此基础上综合专家打分和自己的研究分析,对高州木偶戏的各项指标给予分值(见表2)。

(四)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

式中:E为综合得分值;Qi为指标i的得分值;Wi为指标i的权重;n为指标个数。非遗旅游价值评定结果参照国标(GB/T18972-2003)中的旅游资源“计分与等级划分”标准评定其等级结构,并按照综合得分分为五级(见表3)。通过计算得出,高州木偶戏的综合得分为7.52,属于第四级非遗旅游资源,具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二、结语

作为表演类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州木偶戏历史悠久,艺术性和工艺性强,可从木偶的制作、剧本、表演等方面转换成体验性的旅游产品,资源条件较好,加上高州市日趋完善的旅游开发条件,高州木偶戏旅游开发价值很高,很适宜进行旅游开发。但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要注意:一是重视与区域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提升区域旅游的整体竞争力;二是重视旅游产品的设计及宣传,提升知名度,扩大客源市场;三是重视木偶戏的保护和传承,政府与旅游企业合作,通过旅游开发来提升民众对高州木偶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民众的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对木偶传承人的培养和管理。

参考文献:

[1]张希月,虞虎,陈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价值评价体系及应用――以苏州市为例[J].地理科学进展,2016,35(8):997-1007.

[2]王海蓥.山东半岛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价值及开发研究[D].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3]欧阳正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以莲花山“花儿”为例[D].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

[4]吴娟,甘永萍.基于AHP法的商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价[J].广西师范W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6(6):17-21.

[5]代凌枝,代合治,赵汝磊.基于AHP法的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定量评价[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1,23(1):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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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音乐非遗 传承探讨 实践

福建漳州是闽南文化主要发祥地之一,根植于深厚肥沃土壤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漳州锦歌”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中的一块瑰宝。然而,由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人们审美的转变,漳州锦歌没有得到青年观众的喜欢,与其他传统艺术形式的命运一样正面临危机,甚至濒临失传。虽然社会各界一直对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问题进行着广泛的探讨和实践,政府对保护和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着积极的、新的有益尝试,文化馆、中小学、民间艺人等都在进行研究与普及,但真正坚持并研究得深入的人并不多。众所周知,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传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每个人都要有责任感、紧迫感与使命感,特别是高校传承与发展要有切实行动。为此,漳州师范学院艺术系2007年以来,从教育保护、音乐创新和学术研究方面,对高校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和实践。

一、教育保护

1.高校音乐专业传承环节的设置

(1)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音乐专业的课程建设里,纳入教育环节中,成为专业的必修课授课环节。学生通过选修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乐器,在乐器的学习实践中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些音乐形式。其实,音乐的重要表达方式除了人声就是乐器,在必修课里开设漳州锦歌的特色乐器有月琴、洞箫、南琶,还有打击乐四宝、拍板,特别是用喝功夫茶的小茶杯叠在一起,运用特殊的奏法产生奇特的音效,这些传统的奏法及丰富的弹唱技巧,看似简单,却能给学生带来无限乐趣,从而使其了解到本民族文化和民族音乐的多彩多姿,体会到本土音乐的韵味、节奏变化、旋律的丰富及即兴表演的高质量,这是传承的突破口之一。

(2)后续课程的设置。传统乐器学习之后的后续课程设置上应多样安排,如,闽台闽南语民歌、闽南歌曲创作、地方戏曲音乐、闽台少数民族音乐、民间音乐采风,特别是学生的论文写作课,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田野考察、录像、录音、摄影、笔录等方式采集本土原汁原味音乐的第一手资料,感受本土音乐风格,发现和搜集闽南民间音乐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风俗、仪式。在学生论文选题上大力提倡研究地方本土音乐和音乐教育活动,设置这样的教学环节,不仅能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和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同时可以极大地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并经一届又一届的学生采风整理,逐步完成对音乐遗产的存储和整理。学生在“非遗”传统音乐的学习活动中,培养对地方本土音乐文化的兴趣和爱好,最终形成学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校传承环节。漳州师范学院艺术系在6届的276篇毕业论文中,选择对本土音乐研究的共有56篇,占毕业论文总篇数的 20.2%,并逐年增多。

2.音乐类“非遗”引入高校公共选修课

培养观众、普及推广是极为重要的,每个地区都有独具地方色彩的音乐品种。如,漳州师范学院艺术系在全校公共选修课《音乐鉴赏》中,不仅讲授音乐知识、音乐欣赏,还专题介绍本土音乐“漳州锦歌”的来历、形成、兴盛、传承及音乐特色,学说闽南方言,观看由方言演唱的锦歌和学生对本土音乐采风拍的DV。当看到年轻人上课时双眼发光,感到他们的享受、喜悦和感动,特别是看到自己学校学生演出的场景更觉亲切。因此,通过这一形式让在校学生在欣赏课上认识乡土音乐“锦歌”,改变他们对传统艺术的想法,引导学生对传统音乐产生兴趣,集聚人气,培养观众,扩大影响,也培养了直接和间接的爱好者和追随者,这是活态形式传承之一,也是把锦歌引进高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体现。

二、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

坚持传统,不是固守老法,因为时代在前进,人们的审美标准也在发生变化。从音乐上创新、改进演唱形式、对服装进行大胆的设计,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

1.音乐上的创新

(1)自觉地根植于传统音乐文化的土壤中。可以说,离开本剧种的音乐母汁,任何音乐形式都将失去其灵魂和价值。在创作时努力将传统思维方式与现代音乐观念有机融合,尽量发扬锦歌的特点与优势,同时将现代音乐创作技巧,如主题音调贯穿发展、复调、和声、对比、模仿等技法加以综合运用等,只要是有利于锦歌音乐继承和创新的因素,都兼收并蓄,巧妙用之。

(2)传统的创新,创新的传统。许多在锦歌的曲牌基础上通过“创新”的唱腔,保留住了浓郁的“传统风味”,使唱腔有“传统风味”,但又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曲牌,就是在创作中将传统音乐思维与现代音乐观念有机融合,赋予其新的活力,保证创新不失法度,促使锦歌在“创新求变”中获得迅速发展。

(3)创作题材、体裁和形式的多样化。用新的形式演绎漳州锦歌,西洋音乐讲究乐器之间的和谐,也讲究音乐个性的张扬,尝试西为中用,将西方的东西用到锦歌音乐中,重视从传统音乐中汲取养分,运用乐器表现性能、音域、音区特色及演奏技巧,将所要表现的音乐形象在乐器上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如,漳州师范学院艺术系创作及编排的作品锦歌弹唱《寻租》获福建省2009年艺术院校文艺调演二等奖,2010年“第六届中国曲艺牡丹奖鄞州赛区比赛”节目入围奖。这些作品充分利用传统音乐资源,以其主题发展改编,将传统音乐韵律与时代音乐语言相结合,在原有的基调上进行新的音乐设计,创作出具有地方色彩的、广大师生喜爱的新锦歌作品,体现了既继承又创造性地发扬锦歌音乐的优良传统,也顺应了音乐创作与时代潮流相适应的趋势。

2.演唱形式的改进

传统的锦歌演唱形式包括:(1)走唱,是锦歌的最原始形式,演唱者手持月琴,自弹自唱,也可双人齐唱;(2)坐唱,坐唱或对唱,加有伴奏乐器;(3)歌仔阵,边走边唱,除演唱者还外加有锣鼓和笛管,演唱者身挎乐器吊,随队行走,这样的形式为“出阵”;(4)表演唱,是坐唱发展而来,把说唱内容戏剧化处理,由演员上台表演,乐队伴奏。在这些传统演唱形式的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在运用坐、走、出阵等形式的基础上,还通过演员在舞台上活动位置的安排与转换,演员形体动作的过程中构成艺术语汇,使舞台生活形体化、视觉化,通过形式的创新使舞台语言在视觉形象上有更好的体现。

3.唯美的演出服装设计

服装是塑造角色外部形象,体现演出风格的重要手段之一。时尚是当代大学生新的审美追求,追新求异是大学生的天性,为满足年轻一代的审美要求,对服装设计应要求唯美、亮丽,既时尚又有浓郁的传统风格,能帮助演员塑造角色形象和利于表演、符合演出风格。因此,服装设计是需要用心的,演员一出场就应让人眼前一亮,获得美感,舞台上的美感动了观众,自然也能让观众有想要进一步了解设计服装的意念,这就是教学想要达到的真正目的。

三、学术研究的无悔坚持

学术研究是重要的,与教育保护、创新构成一个整体工程。高校教师必须是身体力行,在学术研究上做到无怨无悔地坚持。漳州师范学院艺术系全体教师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研究,用很大力度打造艺术系的亮点工程,2007年以来,在高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做出了可喜的成绩: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A类社科重点研究项目,福建省教育厅A、B类社科研究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参与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等共9项,还有出版专著一部,专著获福建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漳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作品获省百花文艺二等奖,获全国高校音乐教育学会论文奖。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文化命脉,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每个公民的职责。近年来,通过实践我们总结出,一要做好高校传承;二是坚持传统与创新;三是坚持学术上的研究。继承与创新应是高师音乐教育任重道远的任务,大学人才集中、学科齐全,思想活跃且具有雄厚的理论储备,在传统音乐的更新和创造上有巨大优势,应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总之,作为教育者,我们有义务共同努力做好高校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让青年人成为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发展不可缺少的主力军,使其更好地保存并发扬光大。

第10篇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多民族文明古国,在民族发展的历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是人们在劳动和生活中发展和传承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在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宝贵精神文化宝藏,其保护工作除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外,主要依赖于地方文化机构和文化事业单位。具有宣传先进文化、保护文化遗产职责的公共图书馆,特别是其地方文献部门,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担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1、图书馆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培养保护意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1.1丰富的自然资源。人类文明纵横交错,带我们走向一个又一个新的历史篇章,更为后人留下了璀璨夺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基因,是一个民族文明史上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黑龙江省地处中国最东北,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边疆省份。早在距今3—4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此地就有人类活动。先秦时期,这里分布着肃慎、氵岁貊和东胡三大族系的先民。这里有满、朝鲜、回、蒙古、达斡尔、锡伯、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10个世居民族,其中鄂伦春族是黑龙江省独有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繁衍生息,给我们留下了珍贵的可供考察北方民族原始文化形态的“活化石”,为黑龙江省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1.2要有健全的启动措施。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于2004年春启动。省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工作委员会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调研组对全省汉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状况作了散点式调查研究。2006年,黑龙江省“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二人转”、“东北大鼓”、“桦皮工艺”、“鱼皮工艺”等9个项目被列入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年,参加了由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9部委共同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1],向全国人民展示了黑龙江省民族民间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大量成果。2006年以来,黑龙江省已经确立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200项。五常东北大鼓等12个项目进入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公示行列。目前全省13个市(地)及5个相关单位共申报了16大类9项省级名录。2008年4月23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会议在黑龙江省图书馆举行,为公共图书馆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和工作重点[2]。

1.3加大资源采集力度,更全面地保存本地区非物质文化史料。图书馆部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首要任务就是尽可能地占有和保存相关资源。这是我们了解、宣传、保护及开展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基础。但是,就黑龙江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作为省级公共图书馆,黑龙江省图书馆之前所占有的资源是不够的。所以,自新馆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图书馆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图书的采集力度。首先与采访部门积极沟通,明确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文献采集的范围和重点,必要时,派地方文献部门的工作人员写作论文参与采访,亲自挑选文献。其次,密切关注新书出版。黑龙江省图书馆选择了20家有代表性的出版社,长期关注其新书的出版,并将查找到的信息交给采访部门,以便及时采购。对于分批出版且发行量较少的丛书,黑龙江省图书馆长期关注,以免漏采。例如,《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这套系统展现中国民族民间的口头与无形遗产的丛书,其中黑龙江卷的10个分册的出版(1996—2007年)历时11年,黑龙江省图书馆跟踪采访,直至补齐。最后,对于一些出版年代较早的缺藏文献,黑龙江省图书馆通过当地的旧书市场和孔夫子旧书网等途径多方查找补充。经过5年多的时间,逐步完善了馆藏。目前,黑龙江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阅览室藏有代表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东北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类图书近千册,包括理论研究类、民俗风情类、曲艺歌舞类、故事传说类、剪纸绘画类等。这些文献从多方面反映了世居黑龙江的少数民族在这块土地上创造的多姿多彩的精神文明,展现了北方民族在久远的生存历程中真正的社会形态,为宣传和研究黑龙江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最直接的素材,也是公共图书馆保存文化遗产职能的最好体现。

2、突出传播优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公共图书馆是全民文化阅读的场所,是传播民族先进文化的课堂,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阵地,不但有强大的文献支持,而且具备现代化的场馆和设备,在软、硬件资源上都具备较好的大众传播条件。所以,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应该把宣传和介绍地区内的非物质文化作为己任,有计划地组织和举办各种宣传活动,通过主题书展、图片展、文艺表演、讲座、征文等系列活动宣传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本地区的民族文化。

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图书馆的发展需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有这样的表述:加强文化遗产意识,提高文艺鉴赏能力,促进科学成就和科技创新;提供接触各种表演艺术文化展示的机会;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赞赏文化多样性,支持口述传统文化的保存和传播等。图书馆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知识制度的产物,图书馆的功能是随社会发展、知识总量增长、科学技术发展、社会分工的变化而发展的。图书馆通过自身功能增加与细化,在科技的支持下,在创新理念的实践上,图书馆将通过对非物质文化的采集、整理、保存、交流和传播,扩大功能空间。现代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保存知识记忆、进行文化传播、开展社会教育、开发智力和文化娱乐等功能有机融合,相互补充。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图书馆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民族失去了文化本色、失去文化特色、失去文化根基,文化发展和文化交流将无从谈起。图书馆开展此项活动无疑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注入了新的力量,同时也扩大了图书馆的内涵,有利于延续文化的多样性,又利于增强民族的团结和融合,促进民族的认同感,又利于进行爱国的思想教育,有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第11篇

参考文献是帮助作者自己学术观点和引用文献作者的学术观点更好的进行区分,作者在引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却又不列出参考文献只是一种剽窃或者是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体现。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武术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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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 体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价值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是中华名族几千年的文化核心,是整个中华文明繁荣昌盛的根基所在。体育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体育的发展迅速,已经跻身奥运体育强国。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形式多样,它与每个年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密切相关。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人类社会的高速发展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很多传统的体育文化遗产遭到肆意破坏甚至消失,一些技艺不能得以流传,具有独特中华文化内涵的民族体育文化正在慢慢消失。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巨大的价值,是祖先遗留给我们的财富。但是现代人们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比较薄弱,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留存面临严重挑战。

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现状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群体或个人认为具有游戏、教育和竞技特点的运动技能或运动艺术,以及在实践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器械、相关实物和空间场所等。我国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需求,创造和积淀下来的传统体育文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区域文化得以展示的重要载体,体现了我国各民族共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观,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重要的价值。

我国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许多传统体育项目,具有民族特色的技艺消失,发掘与保护困难重重。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发达的交通工具、先进的电子产品等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每天的生活离不开手机和电脑,人们更注重的是享受生活。传统的体育与时代格格不入,许多技艺的传承人也被现实社会同化,面临传承人断代的危机。现代体育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较大的冲击,现代的人们更多的关注新兴的体育项目,如篮、排、足、乒、羽、网等比较热门的体育项目,忽视了传统体育项目的学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利益存在矛盾,在相同的条件下,现代的人们更看重经济利益。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严重缺乏,好多传承人迫于生计,更多的放弃了自己父辈遗留下来的技能。民族地区保护的意识淡薄,大都重视申报和开发,开发后的保护管理得不到足够重视,得不到延续性,开发后如何长时间的保护又是一项难题。

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保护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历程,是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发明创造出来,并被广泛运用的运动艺术和技能。经研究表明具有以下价值:(一)历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出了不同历史时期民族文化发展的历程,见证了历史的发展。(二)体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很多传统体育项目被现代人们广泛喜爱,具有健身休闲的功能,达到体育锻炼的目的。(三)文化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子文化,与历史事件、阶段、人物紧密相关,是历史发展的证物,对研究历史有着重要的价值。(四)教育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和科学知识,有大量独特的艺术技能,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五)经济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少数民族项目吸引着越来越多游客,是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柱,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六)养生价值;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类体育养生项目,具有延年益寿,增进健康的价值。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巨大的价值,需要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克服保护的种种难题。第一,加大宣传的力度,让人们深入了解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保护意识;第二,重点加强区域性保护,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加强对民族特色遗产的保护;第三,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给予他们更好的社会保障,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第四,构建社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体系,融入到社区文化中,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第五,重视学校教育的传承,开设部分传统体育类养生课程;第六,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三、结语

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存在形式多样,是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中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具有重要的价值,正面临着逐渐消失的危机,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加强保护意识。重视普查、申报和开发工作,让更多的项目得到应用,得到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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