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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环境整治方案

时间:2022-04-12 03:06: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幼儿园环境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幼儿园环境整治方案

第1篇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为推进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顺利进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年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成立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局长、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使综治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依托教育年活动,加大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

市教育局以教育年活动为依托于,以“九大工程”中的“和谐校园建设工程”为载体,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到了“和谐校园建设工程”之中,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20*年市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状重要内容,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和事业单位层层签订了工作责任状;二是强化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市政府投入40余万元,为市直各院校和区各小学配备了65名校园保安,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治安防范能力;三是做好了高校稳定工作,结合20*年北京奥运会实际,加强了对高校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积极开展迎奥运、促和谐活动,防止了境外敌对势力对校园的渗透。

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提高了师生法律意识

为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规划,根据《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特别制定了《教育系统“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五落实”。通过广泛开展《宪法》、《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把法制教育工作列入教师培训计划和业务考试的重要内容,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从根源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更好地配合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开展系列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年初以来,市教育局5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自查整改工作,重点加强了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和20*北京奥运会等敏感时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了校园安全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单位)2次对全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十一”前,为维护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形式,铁岭市教育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印发了《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安全大检查评分标准》,紧紧围绕安全教育、预案演练、校舍安全、防汛、防火、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等7项重点任务,开展了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局领导带队,分5个安全检查小组,利用9月26日、27日两天时间,抽查了各县(市)区32所学校。在副市长、局长亲自带队检查了市直16所学校(园)。各个安全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评估标准,逐条对应检查,现场评分,现场反馈扣分项目和总分数,对学校自身能够解决的安全隐患,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19份,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整改各类安全隐148个。

六、各部门密切配合,整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了部门责任。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卫生、质量监督、建委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一是公安部门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置了驻校警务室,接警、出警非常及时,起到了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和打击作用。二是交警等部门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设立了交通警示标识,在一些交通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前设置了减速带。并且在学校放学时间部署警力帮助学校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三是协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了健康证明。

为预防春夏等季节传染病,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乙肝和肺结核体检防治工作,切实做好了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四是在建委、环保等部门的积极工作下,校(园)周边基本没有各种违章及易倒塌的危险建筑和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噪音源。五是各级文化、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有关经营场所加强了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饮食摊点得到了有效控制。

七、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第2篇

为了切实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镇上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此项行动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疏堵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为重点,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种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我镇中小学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文明的校园周边环境,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创建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对__中学和各村小学及幼儿园的周边环境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和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校园恶性事件全面杜绝,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有效改善,确保学校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三、组织领导

成立__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史丽琴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张丽娟办理具体业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由镇政府、教育办、__中学牵头组织,各村委会综治负责人共同参与,各村学校幼儿园紧密配合。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29日至6月2日)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重点向校园周边群众、经营业主进行广泛宣传,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强大合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3日至6月20日)

由镇政府牵头组织中学、教育办,各村委会综治负责人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对涉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各个方面工作内容分头进行整治,严格落实,加强调度,务求取得实效。

1.由中学、教育办牵头,切实加强校内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排查校园内各种安全隐患,对危旧建筑、用电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处理、学生食品来源、校内食堂管理等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指导各学校加强对门卫值班询问和巡查的管理,认真执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宿舍拥挤、脏乱等问题。强化教育从业人员管理和师德师风教育,做到安全用人;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责任人:

2.由__派出所牵头,教育办、__中学配合,负责对发生在学校及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进行摸排查处,严厉打击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铲除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警力,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责任人:

3.由镇政府牵头,中学、教育办各村村委会配合,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及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增派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负责打击改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负责对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测、备案。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一核查;负责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责任人:

4.由镇政府牵头,各村委会负责对学校及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并严格落实管理措施。负责检查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

责任人:

5.由__

工商所牵头,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配合,负责对学校周边食杂店、摊贩等各类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取缔各类无照经营。加强对“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责任人:

6.由镇政府牵头,中学、教育办配合,负责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协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的违章建筑、危房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

负责人:

7.由镇政府牵头, 各村委会配合,组织开展对学校周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生产危化品的设施设备、高压输电线路以及学生上、下学途中的水域进行排查整治,在危险区域设臵警示标志,监督重大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净化学校周边生产环境。负责对学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予以鉴定并指导其安全存放。

负责人: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

1.各相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通过集中整治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问题,写出自检报告。

2.由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中学、各小学、幼儿园的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检,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及学校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整治标准。

3.由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对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单位、中学、教育办及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把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综合整治活动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相结合,强化领导,完善制度,靠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凡是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或者学校家长反应很大,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突出协调配合。镇直各单位、中学、教育办及各村委会要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研究建立预防打击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综合措施和长效机制,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摸排出的突出问题,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认真进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扯皮。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从全局出发,不得擅自改变规定,不得开脱说情,不得姑息迁就,不得上推下卸。

(三)务求整治实效。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和务求整治实效上下功夫。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明确整治部位和重点整治问题,要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目标、定时间,一抓到底;对突出问题要“一校一案,一校一责,限期整治,务见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 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要注重规范性、长效性。1、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到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委会的年终考核,明确奖惩,落实责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反馈信息,构筑信息共享平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建立警校共建制度,采取民警包干和学校自行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警校联建联谊,巩固和加强公安派出所与学校的共建关系,与学校共同创建“平安校园”。2.由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中学、各小学、幼儿园的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检,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及学校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整治标准。3、由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对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单位、中学、教育办及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把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综合整治活动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相结合,强化领导,完善制度,靠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凡是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或者学校家长反应很大,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突出协调配合。镇直各单位、中学、教育办及各村委会要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研究建立预防打击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综合措施和长效机制,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摸排出的突出问题,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认真进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扯皮。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从全局出发,不得擅自改变规定,不得开脱说情,不得姑息迁就,不得上推下卸。

第3篇

幼儿园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范文1

一、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认识。

1、成立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讲究卫生是预防各种传染疾病流行,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讲座,学生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病媒生物防治的重要性,努力营造全员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氛围。

二、根据季节的特点,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1、春冬季重点是灭鼠

坚持做到每周一对办公楼、厕所垃圾台、排污道口等进行检查,发现鼠情,及时按操作规程投放灭鼠药或鼠夹。

2、夏秋季重点是灭蚊蝇

坚持每周一对绿化带、花园、垃圾台、厕所、水龙周围、排污道口、部室、教育等地喷施灭蚊蝇药。

三、综合整治、确保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成效。

1、坚持综合防治科学灭杀的方针,认真落实“清、疏、装、防、灭”五环节。经常性地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疏通排污沟渠,做到校园无污水存积。

2、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科学用药,确保灭鼠安全。防止药物中毒事件发生。

4、发现问题,采取有效灭杀办法,最大限度控制病媒生物的滋生,为广大师生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幼儿园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范文2

为切实加强学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长效管理,根据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果,减少病媒生物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病媒生物防制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遵循“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科学指导、群防群治”的工作方针,坚持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经常性与突击性、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群众性除害防病活动,大力营造文明、卫生、舒适、宜居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广泛发动全校师生,采取治理“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健全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机制,将“四害”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不断巩固“灭鼠、灭蟑、灭蝇先进城市”工作成果。

三、时间部署

9~2月份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冬、春季灭鼠专项活动。

3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和省“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以清理“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组织春季灭鼠补投药活动。下旬做好灭蚊蝇活动准备工作。

4~7月份组织3轮灭蟑、灭蚊蝇突击活动。

8月份组织冬季灭鼠专项活动,总结全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属地管理和层级负责的原则,全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校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总务处负责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各班级和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安排和除“四害”联络员,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制。以学校辖区及周边为重点,认真落实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任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班级、各办公室要认真抓好病媒生物防制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校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等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除“四害”的意义、方法,内容与要求,使除害知识家喻户晓,形成声势,以增强广大师生的主动参与意识,推动我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3.强化管理,标本兼治。

坚持以环境整治为主的方针,发动全校师生开展以清理“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消灭“四害”生存场所。重点地区、重点科室要加强“四害”防护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四害”的侵袭,切断病媒生物性疾病的传播环节。各班级、各办公室要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组织好药物消杀工作。

4.科学指导,常抓不懈。

学校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日常管理,抓好除害防病组织部署和技术培训;组织专职人员深入重点区域开展督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工作,要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方案(试行)》,规范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收集整理各种基础资料。学校病媒生物领导小组所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科室及幼儿园的卫生监督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巡查,督促落实综合防制措施。

幼儿园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计划范文3

巩固除四害工作成果,确保全园在卫生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年度除四害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今年的除四害工作以灭除四害,预防疾病,保护群众健康,确保我县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行为目标,组织动员师生对照除四害标准,采取综合性消除措施和突出杀灭措施进行大力消杀四害。

二.时间部暑:

1.三月上旬调整除四害领导小组和除四害专业队伍,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使除四害工作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

2.四月中旬进行动员和培训阶段,对各区域进行规划,落实专人,一定到底,签订责任书,施药规定,施药场所,除杀后处理,数据收集,资料汇集等工作做详细部署,确保除四害工作善始善终。

3.五月下旬,环境集中整治,开展突击性清理活动,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4.六月上旬,采取集中投药清杀,并做好数据采集统计工作,为下阶段巩固期做好资料准备放假前进行集中补杀。

5.九月下旬,自查补杀阶段。根据除四害标准对消杀场所进行检测四害密度。

6.十月下旬第二次集中投药,消杀阶段。

第4篇

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确保整个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整个工作的领导。认真对照县政府办111号文件,充分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我镇配合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强化整治,立足长效,着眼提高”的工作思路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我镇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目标任务。

(二)大造声势,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杂志及专栏墙报、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和秩序意识。并于日,组织全小学1500名中小学生和全镇干部职工在广场集会,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5000份,出动宣传车1台。同时,举行了“城市管理小卫士活动”启动仪式,向校等中小学发放“城市管理小卫士”袖标220个,组织“小卫士”们在周末前往各交通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宣传和参与城市管理。并且,坚持市民素质从小抓起,在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文明卫生教育,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安全秩序意识,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

(三)对照目标,细化措施。认真对照府办发〔〕111号文件明确的整治目标和内容,充分结合我镇的实际,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1.启动“城市管理小卫士活动”,积极参与城市交通管理,组织200余名中小学生利用周末时间,在交通路口参与城市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并组织城区中小学生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清除河沿岸的白色垃圾,保护河道卫生。

2.充分发挥各居委会在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各辖区内的文明卫生管理和居民自治管理。在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开展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清除城市“牛皮癣”,重点对路段、桥至收费站路段进行了卫生整治,使街道和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各社区居委充分利用居委的公开栏,积极向本辖区的居民宣传城市管理和城市整治的意义,加强对居民的环境卫生教育,进一步强化居民的自治管理。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强化重点管理。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各部门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综合整治效果。对各类市场、临街门面、建设工地、修理清洗店、废品收购站等场所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市场管理,美化临街门面,规范建设工地,减少了环境污染源。积极推进文明治丧工作,向各居委会、广大市民发放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殡葬管理的通告》和镇政府制发的《告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明确文明治丧区的范围、文明治丧开始的时间,强力推进文明治丧工作,禁止在城区举办丧葬活动,努力维护城市环境。

4.探索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城市水平。坚持从机制上、日常管理上探索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综合素质,努力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整体水平,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树立秀城新形象。

(四)建管齐下,巩固成果。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从机制上探索保障,多渠道、多途径促进城市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巩固综合整治取得的实际效果。

二、当前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环境管理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制度。

(二)部分单位及责任人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和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三)社区居委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治能力较弱,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

(四)市民素质仍有待提高,部分整治工作推进较为困难。

(五)工作开展资金紧张。

三、后期整治工作重点

(一)继续加强城市管理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综合素质。

(二)积极开展好配合工作,为部门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服务。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支队执法区域共有各类职专、高、中、小和公办幼儿园44所,分布在辖区各个街道。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是我支队的重要工作之一。2020年春季复学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和学习环境,根据《2020年北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北教组秘通〔2020〕2号)和《2020年郴州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制定了《北湖执法支队2020年城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工作方案》,针对校园周边乱设摊点、小摊小贩、超门面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8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劝导校园周边超门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128处,立案处罚1个。劝导整治流动摊贩52个,其中食品摊点8个;整治散发小广告行为120次,规范门前三包行为80次;人行道机动车乱停劝导28台次,抄牌84台次;规范非机动车停车462台次,暂扣56台次;规范学校周边占破道施工行为18处,整治乱堆乱放4处,有效确保了校园周边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支队领导对辖区校园周边常态化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复学以来就把其列入支队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支队一项重要执法工作来抓。为了搞好学校周边市容综合管理工作,特成立了学校周边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黄卫国同志担任组长,李正翠、伍军、刘旭鹏、唐国梁、李发善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大队大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支队长刘旭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支队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教育,积极引导。一是为有效规范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开展整治做好铺垫。我支队要求各大队在辖区所有学校周边开展城市管理法规宣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等存在问题进行摸底,并建立专门台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相关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宣传。自4月份开展整治以来,我支队积极宣传校园周边整治工作成效,累计上稿林邑城事3篇,城管来了2篇,有效对校园周边违章行为进行了曝光,对违章行为给以震慑。

(三)严格管理,定岗定责。一是为了做好辖区44所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我支队要求各大队对每所学校都要明确一个责任人,且至少是中队长以上。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校园周边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要求,把上学、放学时段的中小学周边作为重点,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小食品摊点作为重点,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熟食、烧烤、油炸等无证摊点。并把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支队对辖区各大队平时督察、考核内容,进行严格奖惩。三是对校园周边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管理责任制,并严格区域责任落实,加强对该定点人员管理效果跟踪督查,对管理情况进行问效问责。四是实行轮班倒班错时上班制度,确保校园周边在城市管理上不出现空档,实现全时段监管。

(四)针对重点,集中整治。一是为巩固日常管理的成效,根据《北湖执法支队2020年城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工作方案》, 支队要求各大队根据校园周边日常管理中出现重点、难点情况不定期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今年以来各大队累计开展校园周边整治12次,劝导超门店经营476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258台次,整治流动摊点124处。二是规范校园周边车辆管理。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对接人、载客的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及时制止电动三轮车、出租车、私家车等车辆乱停乱放,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五)加强联合,齐抓共管。由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我支队积极与交警、公安、工商、食药、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工作,有效推动校园周边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主城区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一是开展了校园周边联合整治。5月11日至14日,由北湖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文体等部门对辖区高中、中小学校周边开展了联合整治。二是针对市平安办和区教秘组交办的个别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和连停乱放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积极联系辖区学校相关负责人和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交流学校周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

三、 存在的问题

由于小摊小贩流动性大,加之随着时展经营工具的现代化,经营手段的伪装化,经营品种的时段化,应时而动,因需而生,存在大量消费群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管理难度。一旦执法力量不足,无暇顾及时,一些学校周边环境容貌秩序就很容易反弹。

第6篇

市教育局:

根据文“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市小陶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市级督导抽查的反馈意见”精神,小陶镇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要求,积极组织镇公安派出所、镇中小学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上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做好教育规划。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科教兴镇”战略思想,始终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镇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来抓。年初党政班子针对存在的“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不够具体的问题,共同商讨并及时修订了《小陶镇教育发展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及保障措施。同时,制订了《2012-2013学年小陶镇教育工作计划》、《小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小陶镇学前教育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挂校制度,明确各校挂包领导、挂包单位,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有关目标和职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认真加以落实。今年,小陶镇教育工作确定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是:(1)落实党政领导挂校制度,实现教育督导对接,平时保证每二个月召集各校长、园长等对教育工作开展一次研究、探讨,并在中期进行汇报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考评;(2)重新优化全镇的学校调整布局,分别迁移新建二中与中心园;(3)添置现代信息教育设备,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4)加大学校内部管理的监督,不断提高幼教、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的的质量,创办小陶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大投入,保证教学质量。一是积极多方筹措教育经费,改善硬件条件。按照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场地建设的职责,按照标准化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规划建设,解决中心小学功能教师不足、教学器材欠缺等问题,改善小陶镇八一小学、大陶二小、洪砂小学、松山单人校、上坂教学点的教学环境,建设专用的体育器材室、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以及塑胶跑道、运动场、篮球场等一些体育活动场所,完善学生宿舍设施等。积极整合各校自身力量,自筹资金改善校园环境、教师办公条件,努力为师生创造优美、安全、卫生、和谐的教育环境。二是加强管理培训,提高师资水平。认真搞好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落实工作,提倡教师改进教育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尊重每一位学生,努力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力度,把提高师资水平作为改进教育质量,实现“双高普九”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认真组织教师进行岗位培训、进修培训、课改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及学历提高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加大常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教师年度考核制度,专门设立“奖教金”制度,用于奖励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学子,为教师提供一个公平竞争、施展才华的平台。

三、加强领导,确实做好控辍保学。将保学控流和扶助困难学生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保证全镇6-11岁适龄儿童入学率每年达到100%,全镇12-14岁适龄儿童入学率每年达到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一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认真落实执行《九年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困难、残疾学生入学保障措施,努力促进中小学教育入学人口的稳定,达到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努力摸清施教范围内幼儿的来龙去脉,发挥村、居委、妇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大力动员幼儿入园,努力办好幼儿班。采取送教上门,送教下乡等措施,满足不同层次幼儿的需要。二是为保障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建立帮困助学机制,认真做好流生的复学动员工作,对残疾家庭和特困学生给予格外关爱,并给予物资和精神上的支持和帮助。对有一定残疾的儿童开设辅读班或随班就读。认真做好本镇留守未成年人情况的调查统计,建立健全档案,建立“家庭、学校、社区”等结对帮教工作机制,安排所在村的村干部采取结对方式,定期上门家访和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三是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两免一补”条件的,学校给予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不符合“两免一补”条件的,学校采取缓、减交费等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采取发放免费就餐券等措施,解决贫困学生上学的困难。

四、加强整治,促进教育环境优化。一是组织综治办、派出所、文化站、小学、中学各部门人员深入到村小、街道进行清理黑网吧的专项整治活动,并与各中小学校联合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优化育人环境。二是高度重视校园治安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小,查看校舍、围墙等设施,组织各部门召开会议,布置治安工作,充分调动派出所、村、校各部门共同维护校园治安。安排派出所干警,校值班教师,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在校门口值班,切实提高学校安保措施,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努力杜绝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食杂店、小吃店、饮料店等饮食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组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各部门人员每季度展开卫生检查,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环境整治,注重做好在校寄宿生、午间寄餐生的管理工作,添置学生餐桌、消毒柜、防投毒安全网等设施设备,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放心就餐,安心上学。

小陶镇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促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不断改进管理方法,不断规范教育行为,推进小陶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第7篇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工作部署的重要指示,推动我县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素质教育职责》,研究规划建设部门的教育职责,安排分管副局长亲自负责落实工作,要求各业务股室全力配合,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教育职责。

二、明确职责,落实方案

根据我局规划建设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有关要求,我局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了解全县各中小学校网点规划建议,优化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区建设规划方案,主动帮助县校安办和教育局校建办解决校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困难的制定方案解决,促进了我县教育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布置教育用地规划

规划是龙头,没有一个好的规划,就没有一个合理的布局。我县校建项目规划选址,在服从规划、确保质量、节约资金的前提下,我局充分发挥规划专长的优势,为各中小学校建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依据我县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文化教育资源,做到城镇新区学校设置与城镇居民区的规划和建设同步进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我县中小学教育用地:

(一)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同步编制完成,为适应县城快速发展及教育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县已经启动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编制工作。

(二)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办学条件,2010年我县在新东新区黄金地段规划了200亩用于建设新区中学,总建筑面积达7.3万平方米,可容纳6000名学生就读,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

(三)为合理配置我县小学教育网点,满足学生就近入学要求,我县分别在城南规划兴建了城南小学及占地49.3亩的城北新区小学,目前均已开工建设,且进展顺利。

(四)为提高我县幼儿园办学水平,缓解幼儿入学难问题,我县在城北新区规划了一座示范性幼儿园,目前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

四、狠抓校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校建工程质量安全

(一)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抗震设防、图纸设计、工程招标程序关。我县处于广东河源至福建邵武地震大断裂带中断,具有特殊的地震地质构造和中强度破坏性地震背景,是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也是赣南唯一的七度抗震设防区。我县校建工程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抗震设防标准和中小学建设标准,做为重点民生工程,更是按高于我县的抗震等级来进行设计。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规划、选址、地震评估、地质勘查、设计图审等前期工作。严把招投标准入关,从源头上确保了校建工程的质量,保证工程实施的专业水准,努力将校建工程建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二)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的监管。对企业项目经理、五大员持证上岗,对其出勤上岗率随时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的履行。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监理委托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按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加强校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力度。根据各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了质量监督方案,对校建项目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抽查,对用于工程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质量进行二次抽检,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参建各方主体的履职情况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对在建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从而确保了校建项目的质量安全。迄今为止,我县校建项目未发生一起大的质量、安全事故,我县的校建项目合格率达到了100%。

(四)切实做好乡镇中小学校建设服务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中小学项目建设当中,严把选址关,从每宗建设申报之时起,即派规划人员现场踏勘,确保选址合理安全。

(五)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规费减免政策。本着“应免即免,应减即减”的原则,积极落实校建工程优惠政策,免收了工程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减收了勘察设计费、建筑材料试验检测费等各种经营服务性费用,从而节省了大量资金,降低了建筑成本。

第8篇

一、目标要求

大力实施民生幸福普惠行动,突出抓好“十大民生工程”,着力完善“六大民生体系”,扎实推进七大类50件实事项目,确保年内全面完成43件,7件跨年度项目按序时推进。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十大民生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服务体系。启动棚户区改造计划,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推进公交惠民,加快镇村公交、公交站场建设。实施引沂润城,实现河道互通,改善城区及沿线镇村的水环境。加快张楼地面水厂建设,为百姓提供更加健康的饮用水源。完善市、镇、村三级医疗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深入实施校安工程,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围绕“百姓办事零障碍”,高效开展社保、低保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加快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提高弱势群体保障水平。大力实施殡葬提升工程,推进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稳步改善民生民计。积极开展残疾人、大病医疗、特困职工家庭等各类救助活动,逐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就业创业培训中心和大学生创业园,为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开展就业、再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高标准创建星级敬老院。

(三)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实施桃花岛公园提档升级工程,优化百姓休闲设施。综合改造城区主管网及小区内老旧管网,提升供水能力。对主城区、开发区、高新区部分雨污管网进行改造,改善城区排水环境。大力实施17个镇(街道)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完成生态镇创建任务。高标准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调整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调度,重点安排,分管同志要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快速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惠民资金,保障各项实事快速推进。对于重点项目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将适时听取各项实事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市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年终总考核”工作制度,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延误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第9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责任事故,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三项行动”的主题

“三项行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各校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人人皆知,做到人人参与。

三、行动步骤

各校要将“三项行动”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要有组织、有方案、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4月15日至4月30日。各校制订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验收到人。

(二)5月1日至9月30日。各校同步推进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整治隐患、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行动。把重点放在师生的集中安全教育、预防学生溺水死亡、大中专招生考试乘车交通安全、秋季流行病预防上。

(三)10月1日至12月20日。各校开展“三项行动”回头看,一看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取得的成效;二看学校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治结束,是否新生安全隐患;三看学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了全面整治。通过“三看”,巩固“三项行动”成果。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务必把安全生产教育落到实处

教育局将抽派各片区代表外出专项培训,再分片区集中开展培训。各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明确重点内容,集中培训时间,检验培训教育效果。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培训,做到有明确课时,有专兼职教师,有教材,有考试考核成绩。学校开展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和学生学习逃生防护本领的一切活动要有翔实记载。

(二)务必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强力整治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深入排查:

1、是否按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实施教育教学,有无自行调整行为;

2、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按国家教育部设置的课程排课上课;

3、学校有无违法规定上早晚自习、节假日补课行为;

4、教职工是否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5、学校特种行业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学校食堂、小卖部、医务室、安保人员等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其经营、执业、工作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7、教职工自备车辆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单位学校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

8、学校校舍、场地、设备有无对外出租,且符合相关规定;

9、学校活动需要所用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报批和操作运行;

10、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有无反弹现象;

(三)务必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各校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促进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潜在隐患,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成立领导小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二)加大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

各校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要重在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上下功夫,凡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的师生伤害事故以及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必须从快坚决查处并严格责任追究。对事故迟报、瞒报或不报者,必须从严调查处理。

第10篇

为贯彻落实教体科局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教学”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师生的安全工作,将学校安全纳入到年度考核体系。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立即着手组建不同层次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险救护。   

(三)设立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四)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   

三、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求    

(一)校舍安全。对团堡教学点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校舍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复,随时加强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一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卫生安全。要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存储、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禽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工作。   

(四)校园及周边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充当校车。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五)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门卫安保安全稳定工作,并完善三防设施。严格门卫制度,落实责任制,将不适合人员调离门卫岗位。各校点要加强节假日、敏感日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总值班制度。   

(六)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要建立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值班,及时删除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

(七)防止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学生把刀具、危险品带到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同时,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做好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四、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内容  

(一)校舍安全    

(1)是否继续使用危房的校舍;

(2)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   

(4)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隶。  

(二)消防安全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有效;   

(8)教职工宿舍、图书室,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9)教工宿舍外窗是否安装了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0)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11)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三)卫生安全   

(12)学校急救药品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13)学校食堂是否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14)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15)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16)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17)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18)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19)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四)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20)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1)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2)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第11篇

一、基本情况

区下辖26个乡镇,总面积1452平方公里,352个行政村(居),2388个村民小组,28万农户,全区总人口1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6万人,耕地面积109万亩。

二、总体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涉农惠农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建设与农村综合改革相结合、与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坚持改革与发展、建设与管护并重,积极探索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和长效投入管护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尊重民意。村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必须经过民主议事程序确定,实行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运行维护工作开展应广泛听取并尊重村民意见,由村民代表全程进行质量监督。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点是建立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围绕迫切要求解决的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维护管护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快农村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保障基础设施持续有效发挥服务效能。

3.因村制宜,注重特色。结合所在村现有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和文化传统等,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保护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和历史文化,注重生态环境改善,突出乡村风情和自身特色,切合实际地实施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

4.量力而行,循序推进。村内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按照节俭实用的要求建设,保持适度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要与资金来源相适应,管护人员待遇适中。坚持量入为出,不要求村组织举债建设基础设施,不以项目运行维护为由随意向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三)总体目标

以开展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通过政策鼓励、典型引路、农民参与,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努力实现基础设施配套、农村环境改善、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支撑平台,实现“三个建立”目标:建立村民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建立功能健全、便民惠民、管理规范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建立保基本、广覆盖、多渠道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投入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建设全面推开工作,区政府成立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工部、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农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审计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办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委农工部,并从区委农工部、区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运行维护规章制度,落实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运行维护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根据省综改办要求,每个村安排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8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6万元,区财政配套2万元。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通过政府增加配套、村集体增加投入,接受社会捐助等。

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实施建设重点是加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以满足农村生产活动需要为目标、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1)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包括村内道路、桥梁和田间小型水利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2)环境卫生维护。包括村内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等农民居住环境卫生设施。(3)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维护。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室、幼儿园、生活生产资料超市、党员活动室、治安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场所。(4)农村文体活动设施管护。包括村内农家书院、文体设施、广电设施等。

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各项制度

(一)民主议事制度。村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制度,实行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管理。运行维护工作绩效考核应充分听取并尊重村民意见,由村民代表进行质量监督。

(二)购买服务制度。按照“养事不养人”、“花钱买服务”的原则,根据农业人口、村域面积、管护内容等因素,公开招聘管护人员,组建管护队伍,优先聘用村内低收入农户,按片划分包干区域,进行常态化管护。或者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三)管护责任制度。建立管护责任制度,对管护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签订管护协议,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酬。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对管护人员姓名、职责、管护范围、管护内容和标准、考核奖惩办法等进行公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三统一”:统一岗位职责、统一着装上岗、统一责任公示牌。

(四)考核奖惩制度。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管护人员基本报酬和考核奖励,定期通过“一折通”打卡发放,并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为管护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调动管护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实行管护人员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年度实绩考核及时调整人员。

(五)资金保障制度。本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一部分,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纳入村级运转经费专户管理,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各乡镇财政所按行政村建立明细账,人员报酬通过“一折通”打卡发放,运行维护支出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凭有效票据到乡镇财政所报账。

六、镇村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乡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实施工作;各乡镇农经站、财政所是项目的管理者。农经站负责组织各村项目申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村实施项目、组织项目检查验收、项目档案收集整理;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审核汇总上报,审核拨付资金,财务档案收集整理,参加项目检查验收;村两委是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在上级监督和指导下,负责本村运行维护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七、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前)。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乡镇范围内召开项目布置会。

(二)项目申报阶段(6月16日-30日)。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议事,确定运行维护具体项目和当年项目内容,填制项目实施方案,盖章后报乡镇农经站,乡镇农经站汇总后报乡镇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后报区委农工部和财政局备案。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第一办学质量”“没有安全谈何教育”的理念,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机制及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校长应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抓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综治办等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专(兼)职保卫人员、生活辅导老师、学校医务人员。领导小组要制定好每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学校应按学期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参照下列要求,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校级领导:统筹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办公室:负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协助政教处抓好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应急及节假日值班安排管理等。

总务处:负责学校食堂、商店的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添置、维修,管理学校的财产。

政教处和综治办:负责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手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法制教育月”等活动,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开展防火、防震、防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要成立护校队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维护学校内部的安全、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校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积极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并做好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分年级落实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评价,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班主任: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身体状况,做好各种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精心组织校外活动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生活辅导老师:负责学校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坚守岗位,勤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到寝就宿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学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学校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的卫生保健及宣传工作,对食堂、商店、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经常性消毒,严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积发生。保障对学生常见疾病的治疗,密切关注师生个体健康状况,每月向校领导报告全校师生患病、住院总体情况,妥善处置师生意外伤亡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3、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及保安、门卫的聘用等工作。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县属学校及治安环境较复杂地区的乡镇初级中学、规模较大的幼儿园要配备适当的专职保安。

三、安全管理

1、门卫管理。学校必须实行门卫登记和验证制度,对进出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的车牌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门卫要及时向学校专(兼)职保卫人员、学校领导或派出所驻校干警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3、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一是学校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都必须由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按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并实行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制度。未经建设、质监、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的建筑设施,学校不得使用。新建、扩建校舍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校园内各类工程施工应尽量利用寒暑假期,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防护墙(栏)、警示牌等安全保障设施。二是健全房屋及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旧房屋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B、C级危房立即抢修,消除安全隐患,经有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并指派专人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房屋安全;C级危房不能马上修缮的不得使用,并要防止其升级为D级危房;对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暂不能拆除的不能改作他用,在周边应设立隔离带和禁止标志,严禁师生进入。三是学校要对建筑物的墙体、顶棚、走廊、扶手、阳台经常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处置。四是学校应由专人对教学楼、宿舍楼、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严防电线老化、、吊落,严防线路漏电、短路,严防用电设施伤及学生。严禁学校私拉乱接电线。

4、学校锅炉全套器具和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安装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标准进行选址和施工。要坚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向质监部门申请安全性能检测,严防设施、设备老化和超期使用。要建立管理台帐,落实责任人,设立责任牌,操作工人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按要求进行年检。定期开展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5、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并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要对学校所有的楼梯扶手、楼梯间的照明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清理楼道堆积物,确保楼道畅通,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6、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生实行定时点名、查铺制度;要根据女学生的特点,加强女生宿舍的管理及生活辅导工作。二是学校要配备工作负责、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寄宿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严禁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寝室。学校要对寝室消防、电器、电路及床铺、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小学低年级及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应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及幼儿的身心特点建设富有人文关怀的学生寝室。

7、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应按相关规定配置一定的消防水龙头和灭火器,并经常检查该设施设备是否能有效使用。二是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疏散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档案,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重点抓好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学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制订消防工作方案和绘制疏散路线图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责任要落实到人,并悬挂责任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帐。三是学校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四是建立和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得投入使用。

8、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对涉校机动车辆营运秩序的专项整治,在校园周边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严禁学校租用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辆及其它达不到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不得聘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接送学生。学校发现“黑车”、“病车”、“三无车”、报废车、三轮车等非法接送学生,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及早防范,积极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对接送学生机动车辆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户籍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对于学校现已自备或长期租用、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7座以上(含7座)的载客汽车,应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申请核发“校车准运证”,并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监制的校车专用标识);短期租用、借用(6个月以下)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载客汽车,应按省市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临时校车准运证”,不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且愿意从事接送学生的非个人载客车辆,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凡不具备合格校车的幼儿园申办者,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对其办园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县教育局民教办不予核发办园许可证,原已办理办园许可证、但存在不合格校车的幼儿园须限期整改,否则将在年检中定为不合格。三是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四是学校应实行路队制,在上学、放学时段督促、协助当地政府、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护学岗”,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五是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开展集体活动。六是学校开展大型活动,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工作方案,制订应急预案,并落实安全防患措施。七是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非教学活动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八是学校应做好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在校园内划分专门的车辆停靠位置及行驶路线,设立相关的警示牌,对有车的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签订校内交通安全责任书;重大活动时,校园内要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秩序。九是加强与当地政府、社区及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及时设立、更新、完善校门通警示牌、减速带、行人横道线等交通标识。有校车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好年度安全责任状。

9、财产安全管理。学校要对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财务室、寝室、食堂、资料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及制度防患相结合的“四防”措施,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落实定期清点登记财产、轮流值班等管理制度,严防校产被盗事件发生。其次应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和实验器材的管理,建立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严守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特别要防止危险物品传出实验室、药品室。

10、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一是食堂、商店、饮食店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严禁无健康证、持过期健康证以及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上述职业。二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等都应有卫生许可证,不销售生食,学校所销售的熟制食品必须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且必须在安全保质期内,严禁学校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三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采购货物实行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同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手续,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四是学校应添置必要的消毒设备,确保师生餐具经常消毒;学校食堂要添置必要的纱门、纱窗、纱罩,严格实行分餐制,严防污染源、传染病的交叉传播;设立相应的冲洗场所,尽量减少蔬菜的残留毒素。学校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灭蚊、灭鼠、灭蟑过程中的药物污染食品。五是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应加强安全营养知识的学习,注重营养搭配,合理采购食品,避免有关食物共食的危害。食堂加工人员,应钻研加工技术,克服加工过程产生不安全因素。六是教室、寝室应保持洁净、通风和空气清新,定期进行消毒。要密切关注发病师生个体,严防流行性疾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七是学校应当做好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水源无污染源,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八是学校应当做好学校水井和食堂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并及时上锁,严防违法犯罪人员投毒破坏,制造食物中毒事件。

11、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一是加强与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安监、卫生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社区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有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学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退休人员的作用,争取各乡镇、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等力量,不断健全校内外治安防控体系。

四、日常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学校应当做好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台帐及有关文件等各项工作档案资料

3、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求援设施、装备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及损失。

4、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最后一月5日前,各乡镇中小学要将排查、整改情况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由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报县教育局法规股(县属学校直接上报,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报县民教办,由民教办汇总后统一交县教育局法规股)。学校对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向县教育局有关股室或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5、学校不得聘请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活动。学校要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依法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学校教职工不得有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6、妥善处置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条例》、《县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要及时救助,进行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法规股(电话:)和局主要领导。

7、及时掌握情报信息,健全监控体系,加强师生反警示教育、国家安全知识教育和预防专题教育,依法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以及“”、“门徒会”等组织对校园的破坏活动,防止涉黄、涉毒、涉赌等犯罪行为对学校的侵害。

8、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和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文件和网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文印室和校园局域网的管理,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建立电子文档,存放内部文件和资料的计算机上网必须配置上网安全隔离设备。

9、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保留相关依据。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关心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10、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要慎重选择地点,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确保师生安全,严防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未经审批,严禁学校擅自租用社会车辆大规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11、做好特护期安全管理工作。寒假、暑假、法定节假日以及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如“两会”)期间必须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建立专人护校、守校机制,确保特护期的稳定。在汛期,各学校必须加强对校舍等设施的重点排查整改并加强师生防汛教育。

12、做好春、秋两季开学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排查公共卫生隐患,严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食堂、商店、教室、学生宿舍、水井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消毒,未经严格的卫生检查及学校负责人批准,不得仓促投入使用。

13、在课间及午间、晚间等静校时段要安排人员值班并进行安全巡查,实行点名和查寝制度,严防学生擅自攀爬围墙外出,特别是夏天午休时要严防学生擅自离校、下河游泳,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14、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置工作,将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及时依法做好调处工作。

15、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幼儿上、下学按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滞留在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严防绑架、冒领等犯罪事件发生。

五、安全教育

1、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应急管理宣传周”(月份最后一周)、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月)、“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月)、“”消防安全日及“法制宣传教育日”(月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将交通、消防等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针对学校所在地自然环境常见灾害,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洪水、泥石流、地震、坍塌等突发自然灾害基本知识。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和上学、放学途中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掌握交通、游泳等安全常识,防止交通、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劫持、防勒索、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举办预防突发事故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公共安全防控意识和能力。

3、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提高学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确定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同时,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预防安全事故的机制。

六、考核评价

1、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县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签订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和相关人员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追究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评优评先,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不评优评先,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1)发生校舍倒塌、火灾及因学校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的。

(3)3名以上教职工非法越级上访,静坐示威的。

(4)教职工出现参与“”等组织活动或吸毒的,出现策反、叛逃、出走、滞留不归等违反《国家安全法》及实施细则行为的。

(5)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

(6)发生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害的。

3、学校有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未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的;不按规定时间向县教育局报送安全工作有关材料的;未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未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未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的,未进行演练的;参加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应到人员缺席、迟到、早退的。

(2)出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刑事案件及涉黄、涉毒等治安案件,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发生群体性闹事或械斗的;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重大失窃案件的,均予以“一票否决”。

(3)特护期未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汛期等时节未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门卫室建设不到位,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4)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应急管理教育、反警示教育、国安知识教育、预防专题教育等,视情节扣分。

(5)情报信息不畅,未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缓报、瞒报、未报的,视情节扣分。

(6)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制度不落实或未建立工作台帐的,视情节扣分;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视情节扣分。

(7)未对聘请的保安、门卫及工友进行定期考核或因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扣分。

(8)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未组织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安全保卫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的;未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未建立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督查每期少于2次的,视情节扣分。

(9)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未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视情节扣分。

(10)出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4、学校有以下行为的予以奖分:

(1)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有突出成绩的奖分。

(2)安全工作抓得扎实或某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奖分。

(3)其他认定可以奖分的项目酌情奖分。

5、县教育局对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考核范畴。考核情况由县教育局法规股汇总,分期予以公布,年终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评之中。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89分的为达标单位,70—79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6、县教育局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将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向县教育局法规股和相关股室书面汇报整改情况。

七、责任追究

1、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制度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对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县教育局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指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及由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学校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学校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除依法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外,县教育局还将按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八、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