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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消防安全整治总结

时间:2022-06-18 20:16:43

区域消防安全整治总结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和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从11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个整治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取得人民群众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组织人员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从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发,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1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市衢化路272号市消防支队,联系人:陈巨生,联系电话、传真:3080605)。要结合排查整治情况,对《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标准(征求意见稿)》于1月20日前提出修改意见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根据各地实际出台辖区的整治标准。

(二)排查摸底阶段(1月至3月)。各县(市、区)政府要统一组织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商、电力、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整治工作组,负责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对本辖区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填写登记表(附件3)。要将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出租房列入整治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附件4),建立台帐,健全档案。要认真剖析,针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出租房排查摸底的情况和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出租房情况,于3月31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4月至9月)。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督促房屋租赁双方签订协议,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纳入整治的出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地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烟雾报警、简易喷淋、救生缓降等消防安全技术,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改善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市政府将组织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建设、规划、工商、电力、房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出租房违法行为。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要通过建设员工公寓等办法,统筹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各县(市、区)整改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对本地区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要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各地检查验收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10月31日前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全市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全省出租房火灾频发,我市也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市政府建立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要根据省消防总队要求和我市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并加强对各地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份内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防火委的作用,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第2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清剿火患”战役的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徐斌副区长为总指挥,公安分局陆志平副局长为副总指挥,公安、消防、监察、住建、安监、工商、教育、文化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调度各地“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陆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道(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组织、指导集中清剿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巩固扩大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成果,全面推进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小单位、“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此次战役行动力争达到“六个100%、五个大幅度提升”的目标,即:社会单位和场所检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关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门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清剿火患”行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长效排查整治机制,为“平安”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区域排查整治

1.社区。全面检查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驻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重点整治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私搭乱建、乱停车、设置障碍物等堵塞应急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物堵塞等问题。

2.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导致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衍生火灾隐患。强化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取缔、查封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严重带险运行的隐患单位和场所。

3.农村地区。全面检查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情况,重点整治小作坊、小旅店以及“农家乐”等场所火灾隐患。

(二)单位、场所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2.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继续巩固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红盾”行动成果,对不放心、隐患未及时消除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3.未经有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筑和场所。

4.小单位、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小旅馆、小饭店、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美容美发(休闲)厅、小超市、小棋牌室等小单位,居(村)民出租房屋、群租房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问题。

(三)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业和场所排查整治

结合地区实际,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0日前)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最大程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2012年2月12日)

1.自查自改。根据排查范围,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各街道(乡镇)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通过自查自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分别建立驻社区、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将社区、村小单位及场所全部纳入档案管理。各街道(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具体责任网格,集中力量进行排查。

2.行业系统整治。教育、民宗、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卫生、人防等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管理)作用,针对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施工现场和人防工程、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综合整治。按照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会商、移送、报告制度,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安全监管作用,协同联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民政局综合推进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交通运输、交警、消防部门配合做好社区应急车通道治理工作。规划、城管、安监、工商、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源头性消防问题的打击整治。农林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规划、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针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属于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属于未经相关许可经营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属于未经许可、备案的地下空间,规划、住建、人防、卫生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属于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规划、城管、住建、人防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应依法制止、查处或责令停止使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单位,工商、质监等部门应依法从重处罚。

4.重要时段整治。在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监督执法整治。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明确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排查整治范围,建立排查整治台账,量化任务指标,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进行排查整治,向社区、村每个单位、场所、出租房主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一个村庄、一个单位(场所)。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12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区政府将对街道(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战役行动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战役行动成效直接关系冬防工作成败、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落实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各街道(乡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本地区社区、农村“清剿火患”工作情况定期检查、指导。

(二)统筹推进,夯实基础建设。要充分依托综治工作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村庄社区化管理平台、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建设需要,根治易衍生火灾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建立社区小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互查互督。要将消防平安镇村建设纳入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内容,进一步健全街道(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体系,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确保年底前完成平安镇村建设达标任务;成立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依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扎实推进街道(乡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按时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组建危险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围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情况,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身边消防安全问题,公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最大化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消防教育培训职责,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

第3篇

主要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年初,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和剖解存在不足,及时部署新年度安全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各条线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街道办事处与各条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2份、消防安全责任书22份、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书22份,街道办事处马雪峰主任与5位分管副主任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各条块与监管对象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583份、消防安全告知责任方(出租人)296份、承租经营方750份、食品药品安全告知承诺书420份,发放区安全生产告知书297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监管对象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深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当重视,上半年先后3次在班子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确部署,有效确保了各条线、部门“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同时,我们还着重抓好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预审和告知工作,督促指导新进企业落实好各项前置工作,第一时间确保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街道共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17次,其中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会议2次,安全工作例会4次,“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次。九个方面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基层队伍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等会议5次,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精神等各类专题会议4次,其中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参加5次,分管领导全部参加。及时印发各类文件和工作材料19种750余份,确保各项阶段性工作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二、加强监管检查,确保节日和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网上填报工作。累计督促企业完成网上注册315家,隐患填报1025家次,发现隐患971条、完成整改969条,累计投入整改经费51万余元。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安监办共检查、复查企业单位54家78次,开具现场检查记录54份,发现一般隐患123条、整改隐患123条,责令立即改正47条,开具限期整改指令书22份、开具复查意见书22份,相关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①开展“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刻吸取“2.16”开关厂火灾事故教训,街道安委会召集14个集中出租区域负责人、属地社区主任、安全员以及消防大队、两个派出所、城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牵头责任单位。5月11日,街道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各相关企业、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社区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并讲评了各区域推进落实情况,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录像,丁主任及各责任部门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文博公司龙山路出租区重大消防隐患问题,安委办专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推进整治落实,目前,该区域住户已基本清理完毕,室内外违章格档及房屋门窗正在拆除中,预计本月底可全部完成人员清理和房间拆除工作;其他各区域整改推进情况良好,预计6月份可完成验收结案工作。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办先后组织专项检查40多次,检查有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5家,查处超量存放、异地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17次,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销点5个,3月初,对全街道11个临时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回收了销售许可证件,对4家长期经销户逐一进行了上门告知,进一步规范其储存和销售行为。③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普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安全例会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普查表格和专项整治考核细则,目前,企业排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企业有5家。④开展汽车4S店、汽车修理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完成10家单位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⑤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燃气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燃气供应点和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安监办对10个民用燃气供应点进行了普查,对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由社区负责,结合商贸企业底数调查,下发“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300份,收回回执288份。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召集各商、住区域物业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各社区安全员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市、区质监部门电梯安全负责人到会并作重要讲话。6月将完成全街道所有商、住及生产企业电梯基础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⑦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重点督促涉及危害的企业开展网上申报,今年已完成新增申报备案企业13家、累计41家。⑧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查处非法“三合一”场所3处,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四)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上报区级挂牌督办企业1家(兴源钢结构1台行车),街道发文确定本级挂牌督办企业5家(特种设备单位3个、较大火灾隐患场所1个、“三合一”场所1个),目前,已有4家单位完成整改,预计6月份可全部完成摘牌销号。

(五)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明确上报2013年拟达标企业30家,组织企业自评员参加市级培训,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告知书”和“2013年创建工作意见”100份,完成走访规模企业30家,逐一和企业老板进行了告知和相关政策宣传。重点督促已启动的20家企业,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配合咨询公司快速推进创建工作。与未启动的8家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沟通,基本确定启动时间。对2家自行组织创建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华意德恒温和华盛印刷),先行开展软件建设。

(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①全面开展监管对象普查工作。由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贸企业、商旅服务业及个体工商户底数调查。截止3月25日,共完成统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576家,其中个体工商户832个,相关核对和录入工作于4月中旬完成,为更新监管数据库,摸清培训底数打好基础。②开展社区安全工作座谈。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次序,逐一对社区主任、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座谈,研究解决各社区在工作中重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能力。③组织4个社区(桃源、梁溪、荣巷、新峰)和1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恒源模塑)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区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④街道召开安全示范社区创建专题会议,印发安全社区创建标准,部署9个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指导今年上报区级示范的2个社区(荣巷、新峰)开展创建工作。⑤现场指导恒源模塑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⑥按照4月份街道安委会成员会议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履职报告的上报工作。⑦组织全体安监办人员及相关社区安全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区消防大队给街道配备专职消防协管员1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收集整理辖区内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及重点企业单位信息;完善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简介及照片);设置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职责”的类别,并制定具体内容;录入维护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包含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装备配备情况、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并报消防机构备案;录入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建筑基本情况、建筑入驻情况、单位毗邻情况、消防设施、图纸信息、单位危险品等建档工作;开展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安全报告备案(包括人员备案、维保合同、消防设施维保备案、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情况等)。

三、加强宣教培训,提高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监管水平

(一)结合检查进行宣教。始终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职工教育培训等活动内容作为检查台帐资料的主要课目,不失时机地在受检企业中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责任、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着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结合会议进行宣教。结合社区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别在青龙山、勤新等工业集中区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宣讲4次,234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共45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荣巷社区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社区50多位居民代表和辖区内工、商企业法人代表约40余人参加学习。

(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①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员培训1次,参训企业215家,另有60家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市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②组织开展行车操作工培训1次,参训人员71人;③组织危化品从业单位负责人、采购员及保管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2期,共计51人参加了培训。④组织企业安全员任职资格复(新)训班一期,参训单位107家。⑤组织消防安全补学补训22家,今年共完成组训339家,重点防火单位参训率100%。

(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街道、社区组织指导17家消防重点企业和场所开展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组织开展其他宣传活动。①各社区结合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分别组织居民小区开展以消防及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11场次,受教育人数380多人;②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补充通知要求,街道拟发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各社区及相关条线部门工作任务。③组织开展标准化咨询公司送安全文化活动。3家咨询公司共完成征订各类宣传挂图145份、1160幅,目前正在各标准化创建企业中张贴和悬挂。④制作各类安全宣传展板20余块,供各社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展示。

四、加强专项整治,消除和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一)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安委办印发《2013年区生产(仓储)租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各类专项整治及排查治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54份,检查监管单位367家(处),较好地摸清了各条线监管对象底数,及时消除和解决了各类事故隐患。

(二)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从2月初开始,街道先后2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街道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对新年度首批确定的6家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目前,相关隐患除2家仍在整改之中外,其他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街道安监办已着手办理相关单位审核验收和结案工作。

(三)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辖区12家常压热水锅炉(茶炉)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质监局关于简易升降机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发现隐患能够立即排除。

(四)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上半年,共处理和解决燃气供应、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举报案件5个,查处商业“三合一”场所3家。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安全情势分析和存在问题

6月份以后将进入高温多雨季节,高温中暑、台风、雷击、淹亡、触电、燃气泄漏、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季节性伤害事故发生机率增大,企业忙于生产、疏于安全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会有所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纵观上半年安全情势,表面上看来基本稳定,但安全工作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一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厂中厂”等“边缘地带”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差,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等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高层建筑和商业用房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管理水平低下,相关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的管理和治理力度不足。三是建筑、拆迁任务还很重,安全监管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四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据库有待进一步完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五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无证作坊此消彼长,监管查处难度明显增大。六是监管队伍力量配备、工作素质和工作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继续抓好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九个方面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夏百安活动”和国庆节日等重要活动期间、上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之机,切实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工作,促使主体单位正确履行安全主责、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企业本质安全。街道、社区两级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抽查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场所和零隐患单位,确保重点监控全覆盖。继续重点实施好“厂中厂”等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如期达效。狠抓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隐患的督促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做好排查和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对2个已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实施整改和整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二、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11.9消防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各召开工作例会之机,督促各社区、工业园区完成不少于2次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20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高层住宅小区完成相关应急救援演练。安监办计划下基层举办4期安全义务宣讲会,确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的有效性。

第4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速崛起、奋力实现“双超”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护职工职业安全健康,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治理行业(领域)和内容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易发事故企业和单位为重点,同时抓好电力、学校、特种设备、旅游、水利、农机、机械、商贸和渔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

(一)综合治理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工伤保险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执法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10、已确定需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治理内容

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专项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见附件。

道路交通: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乡镇”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农村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专项整治;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河道采砂的整治,严格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管理;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加强渔业船员职业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调整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总结,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前)

1、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具体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1、突出重点,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金属非金属和烟花爆竹安全整顿,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教育、卫生、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治理情况。结合9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区政府将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地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除隐患,整改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防范事故发生,又要着力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及整改销号等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治本之策,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进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落实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五)深入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安全专家等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第5篇

市长在全市消防安全战役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我市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深化工作落实,推进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深入开展。刚才,王国恩支队长通报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就做好消防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各单位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隐患问题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春节过后,我们还要按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狠抓排查整治,全面清剿火患

各县(市)区要持续采取政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系统严格排查、社区农村群防群治、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的形式,坚持不懈、认真彻底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的治理。公安消防部门对发现的每处隐患都要登记造册、督促主体第一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对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法律手段,不管对象是谁,无论有什么背景,都必须依法严惩。对依法该关停不关停的,该拘留不拘留的,将坚决追究监督人员责任,对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部门依法监管,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强力整治区域性火灾隐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性火灾隐患涉及面广,整治过程中涉及民生问题多,整治难度大、成本高,各县(市)区要推动构建整治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开展联合整治。听了各县(市)区的发言,工作开展不平衡,还有差距,希望县(区)高度重视,争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讲: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需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治部门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安监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职能,推动各部门落实整治责任、积极参与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建设、规划、城管部门要结合老旧城区改造,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实施科学规划,严格建设项目消防安全条件行政审批,对违章搭建的建筑进行拆除,做到“减少存量、杜绝增量”,逐步根除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滋生土壤。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区域,要采取规划增建消防站(队)、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更新、拓宽消防车道等方式,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非法经营单位场所的监管,对无证经营的小作坊、小仓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单位,坚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消防部门要掌握区域实情,分类评估火患成因,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监督和指导。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检查,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以罚代改的现象,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造成后果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二是彻底解决市政消火栓历史欠账问题。银川市的市政公共消火栓欠账问题严重,会后,市政、规划、建设、消防、城管、供水等部门、单位要立即拿出解决方案来,确保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年内得到彻底解决。三是想尽办法解决消防车道、消防通道占用堵塞严重的问题。近期,自治区白雪山副主席带队对我市商场市场消防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三大商城”和“两大批发市场”存在的违法占道经营、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道等问题提出了批评。因此,我们要拿出强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繁华商业街区、大型集贸市场占用消防车道,居民住宅区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以及违法安装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障碍物等违法行为。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需要完成停车设施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公安、交通、城管部门要规范调整现有消防车通道和停车区域,在相关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停车及其他生活需要;消防部门和公安

派出所要加大排查整治和宣传力度。四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教育部门要落实中小学每年不少于两次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文化部门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五是教育、民政、建设、住房保障、文广、卫生、旅游、国资委和粮食局等9个行业主管部门在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的同时,要继续按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每月22日前将当月“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和检查情况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公示。

三、狠抓督导考评,强化奖惩措施

各县(市)区要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市政府将定期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近期,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密度之大、损失之大、伤亡之大、影响之大,这些血淋淋的事故和惨痛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消防安全是天大的事,无论哪个地区、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特别要看到,当前全市防控火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有的行业、部门消防监管不到位,一些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各类火灾隐患仍很突出,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威胁现实存在。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肩负的重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危机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通过更加严密、深入、扎实的工作,强力推进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市实现“两个最适宜”总目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6篇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等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省政府黄强代省长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以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更加细致扎实的作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时间安排

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安排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2月20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排查问题隐患进行整改;企业进行自查自改自报。

第三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8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行情况通报,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三、工作任务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涉及道路交通、消防、旅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全镇燃气、电力、寺庙、人员密集场所等各行业领域,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一)交通运输

1.针对冬季极端天气多发,做好冰雪路面、团雾、大雾等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准备。

2.重点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码头)的安全监管,严查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村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和农机、变型拖拉机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4.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道路、渡改桥建设项目等施工安全监管落实。

5.组织开展涪江段通航水域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船舶(采砂船、客船、渡船)、码头安全隐患,并加强涉水设施监管。严格落实签单发航、大风大雾停航、值班值守等措施。

(二)消防领域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1.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单位、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宗教场所等重点消防场所(区域)、重点社会单位等的消防安全。

检查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情况,对运行状态、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市政公共消防设施运行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3.加强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在通道(楼道)及人员逃生通道等区域违规充电行为检查,规范充电行为和划分充电区域,对充电设备电线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1.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施的设置、罐区安全监控情况,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落实情况,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现场管理情况,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重大危险源分级备案、管控情况等。

3.强化安全措施情况,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4.深入开展硝酸铵等高风险化学材料的安全抽检工作。

5.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6.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及原材料、半成品销毁工作。

7.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经营点。

(四)非煤矿山

1.要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安全管理,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措施,严防边坡坍塌和机械伤人事故。

2.天然气开采企业要做好“三高”(高产、高压、高含硫)开采井的管理,严格井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3.加强对已关闭、改扩建、停产整顿等企业的巡查监控,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及时整治。

(五)建筑领域

1.吸取近期省内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多发的教训,动员施工单位在工地塔吊、升降机、龙门吊等工程机械上安装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技防措施。

2.突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危旧房改造等建设项目和房屋建筑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安全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三级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预案制定及演练,落实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

3.着重治理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平台、深基坑、临边洞口、边.坡防护、起重机械、施工电梯、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临时用电、员工宿舍消防、涉水项目等重点环节违法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各类事故。

4.整治以包代管、不按专项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现象。

5.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库房的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市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六)电力安全

1.全面开展居民住宅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智慧用电,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2.重点抓好电力网络、电站大坝等重点领域的巡检和排查,强化重要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严防漏电触电情况发生。

3.检查预防冬季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保证电力安全预案的制定情况和禁止在高压线、变电器等设施设备附近钓鱼、冬泳等宣传情况。

4.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

5.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线路的安全运行、安全监测、鋏陷.处理等工作。

(七)燃气安全

1.做好各类餐饮企业(店铺)、“九小场所”和食堂、医院、学校等单位的燃气安全管理,组织对各类燃气使用单位(场所)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2.在各类食堂、学校、医院等燃气使用场所安装使用燃气报警装置,推进老旧管网和户表改造,做好日常入户入店隐患排查,坚决打击“一店双源”现象。

3.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4.检查全镇地下管网、施工管理和城乡燃气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八)工贸领域

1.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安全监管。

2.督促企业编制、使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职业健康工作、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演练、安全投入和防燃爆、泄漏安全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彻查立整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3.强化企业新、改、扩建过程监管。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跟踪整改、逐项销号,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停业整改。严格“七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强化考核问责。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安全风险再次进行系统研判,对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一次专题部署,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研究制定更实更细的整治措施,并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防范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做到闭环管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镇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将组织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位开展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村(社区),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减相应分值。对因此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第8篇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今年以来全市防火工作,分析当前全市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昨天,全市部分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和各县(市)区*局分管消防的局长参观了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现场,刚才,象山县政府、*市胜山镇政府领导就当地“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我认为他们对于“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认识统一、工作到位、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和做法都很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今天,*副市长亲临会议,还要作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务必认真领会余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作一通报和分析,并就做好今冬明春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1至10月份火灾情况及分析

今年1至10月份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呈下降趋势。据统计,20*年12月21日至20*年10月20日,全市共发生火灾396起,死亡2人,伤3人,受灾285户,烧毁建筑4.81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695.2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53%,死亡人数下降了50%,受伤人数下降了2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16%。今年以来,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5933次,出动人员58964人次,出动各种消防车辆9872台次,抢救537人,疏散1*1人,抢救财产价值15654万元。综合1-10月份以来全市火灾的发生情况,有以下特点:

一、亡人、伤人火灾发生季节较集中。从全市发生火灾的季节来看,第三季度发生火灾133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275.94万元,分别占总起数的33.4%,总损失39.7%和死伤的全部。

二、区域火灾差异较大,经济发达地区火灾总量较大。全市各地由于经济发展影响、地域差别较大,火灾形势呈现出不同特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反差较大,从火灾地地域分布情况看,*、*、*三地火灾起数为231起,占总起数的58.3%,从直接损失情况看,*、*、*三地之和为439.12万元,占总损失的63.2%。

三、农村、集镇仍是火灾多发区域。从全市调查火灾中统计,今年以来,县城集镇、乡村共发生208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66.81万元。从乡村火灾发生原因及区域看,乡村火灾主要是分布在*,电气和用火不慎是主要原因,两项原因之和占乡村火灾总数的51%。

四、起火场主要集中在住宅及厂房。1-10月份,全市发生住宅与厂房火灾229起,占总数57.8%。其中住宅发生火灾98起,占总数24.7%,住宅火灾以集体宿舍居多;厂房发生火灾131起,占总数33.1%,厂房火灾以化学危险物品居多;另外物资仓储场所发生火灾31起,占总数7.8%。

二、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机关和消防部门紧紧围绕保卫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中心,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当好参谋,严格依照《消防法》,督促社会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依法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和专项治理,有效预防了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通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畅通工程”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改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全市火灾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发生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还十分繁重艰巨。冬季是火灾多发时期,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急剧增长,社会活动、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量增大,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加,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的火灾发生在冬季。同时,消防部队又将面临老兵退伍,对执勤灭火力量带来一定影响。另外一些单位对辖区火灾隐患的严重性、整治火灾隐患的紧迫性还没有引起重视,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很好落实,宣传工作滞后,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紧要关头。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最直接的体现,所以,我们要从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居安思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为明年消防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工作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推进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减少较大、一般火灾事故,圆满实现火灾指标三年“零增长”最后一年的工作目标。

为实现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结合全市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实际,各地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细致,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冬防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把容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三合一”和歌厅、舞厅、影剧院、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健全并进行演练,日常防火巡查是否到位,电器设备线路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员工是否经过培训后上岗,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二、动真碰硬,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市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把普查和整治相结合,充分运用自查、普查、夜查、复查、暗访等方式,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及时查处各类火灾隐患,保持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级*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法职责,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切实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把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作为普查整治的一个重点,严格执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对消防产品维修和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普查。要认真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防止去年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以来排查出的隐患特别是“三合一”现象回潮。通过努力,要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同时,要启动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摸工作,各地要按照省级不少于1家,市级不少于2家,县(区)级不少于5家的要求进行排摸,为明年初要公布的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打好基础。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各地要按照《*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年至20*年)》要求,加紧城镇和村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城镇建设与消防建设,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并同步实施。要在建强专职消防力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在队伍建设、业务训练、灭火作战等方面都要接受*消防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同时,各级*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训练考核。政府和企业单位要切实负起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责任,既要把队伍建设好,又要把队伍发展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拉得出、打得赢”,确保一方平安。

四、形式多样,大力实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介和各种宣传载体的作用,动员宣传、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冬防期间,要围绕“119”消防日主题,开展好各类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各地要以消防日和消防宣传周为龙头,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结合各项消防工作,广泛深入参加正在全省开展的“百名记者走近消防”、“百万民众消防知识大赛”、“百个消防站开放”以及“学消防、送话费”等针对性、趣味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创新形式,推进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网吧”。要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定期对中小学生、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种、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宣传,指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熟悉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五、恪尽职守,加强*消防部队的执勤备战。*消防部队是消防工作的主力军,各级*消防部门要以落实《*市消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为契机,把消防部队建设与消防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提高预防火灾能力、灭火救援能力、执法为民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职责。要结合消防部队的现实情况,积极应对部队补退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按照“加强基层力量、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调整好执勤力量,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和添置,维护部队的团结、稳定,保证部队的正常执勤战备。要大力推动部队冬训工作的开展,使新调整的执勤力量能尽快提高灭火作战能力。执勤中队要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积极开展模拟灭火演练、实地灭火演练。对功能复杂的大型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安全保卫目标,以及元旦、春节等重点防火时期,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在灭火救援中要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尽一切努力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

第9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贯穿于一切工作之中,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将全县冬春火灾防控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重点结合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危化品专项督导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四项工作,互为补充,整体推进。针对岁末年初火灾规律和特点,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为重点,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戮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约谈。

1、2020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要召开一次冬春火灾专题部署会议,专题研判本地区冬春火灾形势,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一次系统内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会,找准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部署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预警提示。

2、各乡镇要组织召开一次农村火灾防控专题部署会,重点研究森林草原资源丰富、农牧面积占比较大和部分偏远地区火灾防控针对性措施,突出治理效能,切实破解冬春季农村火灾高发的困局。

3、各乡镇要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加快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省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群众专题宣传。县政府将按照《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乡镇和行业部门。行业部门要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所属行业企业,督促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合有关部门约谈超市、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

4、各单位要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和内部约谈,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清单制管理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消防重点单位在冬春期间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二)开展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1、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结合“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督导检查各部门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落实“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的工作总要求情况,跟踪问效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2、发改经信部门要结合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督促各商业综合体制定本单位各类店铺和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网格化消防管理和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消防救援大队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指导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检,摸排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全程跟踪隐患整改。

3、民宗局和文物部门要深入推进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单位落实“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改造更换一批老化的消设施器材,确保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整好用,对于没有微型消防站的场所,要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救援大队要会同民宗局和文物部门研究制定“一寺一策”,并对方案落实、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4、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检查督导工作,督促化工生产储存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设施

维护保养工作,要倒逼责任履职,对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危化企业,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5、教育、民政、发改经信、卫健、文体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在各自的职责范围督促指导学校、养老院、医院、体育场所、宾馆饭店、景区、公共娱乐城所等人员密集地区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指导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维护检修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开展消防安全全员培训工作,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和全国(省、州)“两会”、“进博会”期间,开展行业系统内专项检查,制定针对性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消防救援大队要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和“回头看”相结合的形式,增加检查频次、覆盖维度和时段长度,组织对重点场所、不放心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展“老、小、乡村”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各乡(镇)、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乡村新兴产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家庭作坊、群租房、“多合一”、小单位、小场所和少数民族村寨等高风险区域监管力度,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相关行业部门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六进六边”工作,加强辖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宣传,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控,乡镇、社区要组织群众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农村地区要制定安全燃放规定,按区域划定火灾防控等级,重点区域要明令禁止燃放,火灾危险性小的区域要规范燃放。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和销售环节的管理,要大力整治无证售卖、违规售卖假冒伪劣、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开展冬春期间致灾因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1、电气线路。要巩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成果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电力部门要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在安全用电宣传中增加消防内容。住建局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局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

2、电动自行车。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发改经信部门要组织一次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局要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行为。住建局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隐患。

3、用火用电。各乡镇、村社要成立冬春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服务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农牧民将柴禾、牧草等易燃生产资料存放地与居住房屋保持安全距离,并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和告示牌野外动火提醒和严禁措施,对重点地区的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安全意识,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市场监管局要对市场上的“小太阳”、热暖设备的销售经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质量不达标、无证销售的行为。消防救援大队要向群众广泛夜间用火用电取暖消防安全提示。

4、易燃可燃彩钢板。要集中开展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的全面排查。摸清低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农村地区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冬春期间对农村房屋违规釆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保温材料、夹芯彩钢板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进行统筹治理,推动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自然资源、文旅、住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和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的行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严肃查处。

(五)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规范管理。对2020年底未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将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消防车通道治理纳入民生工程,推动“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治理任务,要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研究引进专业管理公司。

2、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冬春期间,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县安全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公安、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同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车通道违法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和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针对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采取的贴单式处罚、短信告知、信用惩戒、行政拘留等执法工作机制。住建局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停车措施,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3、加强高层住宅管理。冬春期间,住建局要督促指导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髙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场所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其自查自改。

(六)着力构建冬春火灾防控群防群治格。

1、各乡镇、社区、村委会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邻里手拉手”活动,并鼓励和引导群众相互监督、互查隐患、邻里互帮,特别是针对城镇、农村有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的家庭,要在冬春期间建立邻里间、网格员以及干部对口帮扶机制,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平安幸福氛围。

2、要探索建强“一警六员”(一线社区民警、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职员)消防安全基层监管力量和考核培训机制,按照逐户上门、逐人实操,确保人人受教,人人过关,重点培养一批“见火不慌、抬手就打、张口能教”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3、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大力推广96119消防安全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七)全面开展冬春期间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

1、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安全培训。要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立足打小、灭早目标,与辖区单位、场所徽型消防站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措施。

2、各行业部门要在行业系统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疏散演练,教育局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小老师”活动,让学生在寒假期间发挥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会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社会消防安全隐患,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讲解自救逃生方法,为消防安全宣传注入年轻活力。

3、要结合本地冬春季节发生的典型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案例,广泛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进博会”等重要节日和重要节点,充分利用户外屏幕、车载视频以及宽带电视、短信、“两微一端”及时相关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态,对主要工作措施、行业部门联合治理情况、经验做法以及消防救援指战员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等进行宣传。

(八)开展冬春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火灾防控准备工作。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冬春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做到未雨绸缪,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应急方案,在出现疫情反弹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实时调整防控重点、缩小或扩大防控区域。要总结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新隐患新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火灾防控措施。各部门要规范执法程序,要在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以及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

安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点结合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立足九项攻坚治理,两项提升工程,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接续防控成效高质量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依托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三年行动专班即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统筹做好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必须”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立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本盘,着力优化健全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做实“一警六员”拓宽基层安全监管广度。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救援大队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冬春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隐患治理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源头管理,着力标*兼治,坚持安全发展,切实推进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促进*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营造世博会良好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区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完善、整改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实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实际,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切实推进的。

(二)专项内容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开展“治隐患、反三违”活动;落实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电力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联合执法,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运输联控机制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责任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国资委、市消防局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重点加强“世博”工程建设、虹桥枢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隧道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项目的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隐患源的监控;强化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等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等措施的落实;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世博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

3.交通运输。

(1)道路交通。主要包括: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等。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

(2)轨道交通。主要包括:加强轨道线路设施设备、供电设备、行车设备防灾报警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运营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技术保障;细化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员工安全培训,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加强运营设施保障,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合理调整运营组织,确保运营安全有序;构建抢险救援中心,增强安全督查力量。

责任部门:市交通港口局

(3)水上交通。主要包括: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船员、船舶证书打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船舶驾驶台资源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加强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实行进出港签证,严格“三证”(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作业要求,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落实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加强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责任部门:*海事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农委

(4)铁路。主要包括:深入开展营业线施工安全、路外安全、货物装载加固等专项整治;加大道口的拆、并、改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通道,加快道口平改立进程;加强旅客列车“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提高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水平。

责任部门:*铁路局

(5)民航。主要包括: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

责任部门:民航华东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

4.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加强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开展以大型仓库(堆场)、大跨度厂房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责任部门:市消防局、市民防办、市旅游局、市教委、市卫生局

5.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特种设备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推进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工作。

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

6.农业机械。主要包括: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市农委

7.电力安全运营。主要包括: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责任部门:华东电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8.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质安全措施落实;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企业的所有涉爆场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9.燃气安全。主要包括:加强燃气输配管网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有可能造成燃气在地下空间内积聚的建(构)筑物更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管线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管理,防止野蛮施工等行为;加强燃气管道运营设备及违章占压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等。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

10.市规划国土资源、工商、文广影视、环保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行动。

四、总体安排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贯穿“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15日前)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区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区域(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定的重点和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各区县、各部门要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各区县政府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的领导,迅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到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同时,要结合“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兼治,重在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治*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隐患举报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掌握动态,强化监督。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月底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在国务院安委办来沪专项督查前,对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1.*月底前,报送*区县、*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月月底前,报送*区县、*部门当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和治理统计表;

第11篇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七类:

1、村(社区)各类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养老机构、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房屋;

2、大型集会、集市、庙会、庆典、比赛、展销、娱乐、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的建筑房屋、场地搭建物;

3、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4、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居住房屋,经营性房屋及厂房;

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6、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自建房,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松软地基上的自建房;

7、各类园区及周边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查整治时间

2020年8月31日-12月31日。

三、排查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4个月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集中解决“违建、危建”问题,消除房屋建筑各类安全隐患。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违规建设和安全隐患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方式及要求

排查整治采取各村(社区)自查、各片排查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各村(社区)自查和各片排查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各村(社区)自查。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确保本村(社区)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排查摸底表(附件1)及时上报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建设办)。

(二)各片、各单位、部门排查。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各片、建设办、国土资源所、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城镇办、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与各村(社区)对接,同步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责任清单,并及时将责任清单(附件2)反馈至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根据责任清单立即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会同七个工作组和各村(社区)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将整改清单(附件3)报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处理。

整治要求:

1、对于排查出的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加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直至消除隐患为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2、对于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与建设、侵占消防安全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对既是违建又是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对城乡容貌影响不大,质量较好,尚能发挥一定社会作用的个别建筑,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评估后,提出意见并确定处置办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3、对于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4、对于屡次告知、催办,拒不配合工作、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和市场手段,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攻坚。(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6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制定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9月7日-10月7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全面排查上报安全隐患。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要结合排查情况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8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做好集中整治,整改完成后,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提出销号申请,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销号申请进行现场审查核准。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老旧房屋,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防控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整改汇总清单,于12月10日前上报镇党委、镇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七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组成的人员及职责分别为: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七、工作措施

第1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谢谢你的爱”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街道深入开展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群租房、打通生命通道、敲门行动、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了大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但是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火灾事故高发。今年,我街道被市政府列为全市第十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对重点地区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我街道火灾高风险区域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促火灾隐患地区整治,成立江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健文(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杜开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晓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林国忠(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国平(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达成(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敬东(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员:赵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关艳清(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小京(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石钦(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梁文超(街道团委副书记)

赵汝辉(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吴明卫(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 衡(江南派出所所长)

朱源君(滘头派出所所长)

赵汝彬(滘头经济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张天祥(滘北经济联社党总支部书记、北街经济合作社书记、社长)

戴玉云(桥南社区书记、主任)

梁群英(蓬苑社区书记、主任)

陈凤鸣(江翠社区书记、主任)

肖蔡钊(新中社区书记、主任)

陈淑华(竹苑社区书记、主任)

林小燕(中沙社区书记、主任)

赵焕媚(仁美社区书记、主任)

何小燕(建联社区书记、主任)

梁 赤(银城社区书记、主任)

关仲霞(正南社区书记、主任)

陈彩云(永明社区书记、主任)

严志欣(北湾社区书记、主任)

何秀兰(富横社区书记、主任)

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指导街道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和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和协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江南街道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工作目标:

(一)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100%;

(四)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智能管理系统,在高层住宅、小旅馆等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整治区域基本建成智能网格化巡查覆盖网,网格化达标率在年底前达到100%,网格员100%培训一遍,专(兼)职消防民警100%培训一遍。

(五)年内,辖区内100%的重点单位、10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按照3分钟到场处置的原则建立联勤联防机制。

(六)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以及特殊工种、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率10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

(七)社区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

(八)2021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4日至11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14日至5月15日)

1.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剖析各重点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责任部门和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组。

2.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要积极传达贯彻省、市、区和街道整治工作精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街道与各社区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确保街道和社区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3.充分利用户外显示屏、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街道政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整治的要求、标准、措施,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排查摸底、初步整治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1.各社区加强督导辖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在集中治理阶段,市政府督导组、区政府督导组及街道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全面掌控和促进整治工作。

2.重点地区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要由街道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3.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要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以上的目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达到建设标准。

4.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或落实专门消防保安员,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推动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和社会单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1.各社区要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区域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和盲区。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督查验收及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1月30日)

我街道组织开展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街道以政府名义(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向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申报验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