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5:01: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党政班子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中心、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司法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自职责。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对维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确保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重视学习贯彻,增强责任意识
我局坚持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的学习制度,制定了《XX县司法局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XX县司法局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司法所例会、司法行政会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营造稳定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工作作出不懈的努力。
三、健全规章制度,保障措施有力
一是及时对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各级关于维稳工作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宣布工作纪律,印发宣传资料,宣传相关知识;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大事件的防范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不断提高物防、人防和技防水平;三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大了对人力、物力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维稳工作收到明显效果。
四、认真履职尽责,维护社会稳定
(一)强化纠纷化解。依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和报告工作,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县委政法委报告。截止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XX起,成功化解XX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抓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强化队伍保障、日常管理、平台运用、活动带动、走访排查。今年以来,全县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X人,解除XX人,接受委托办理审前社会调查评估XX件,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XX人,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接收刑释人员XX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XX人,无重新犯罪发生。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新跨越
围绕争创省级法治先进市的总体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惠民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的推进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全力以赴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五五普法检查组的高度赞扬,有望获得省级五五普法先进市称号,实现历史性突破。一是市普法办、司法局高标准、高要求落实迎检备点各项工作。市普法办、司法局制定了迎检工作计划,市委办市府办作了转发,市分管领导专门召开迎检工作会议,并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加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备点单位精心准备、大力配合,提供了有力支持;市普法办台帐资料整齐规范,为全市迎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部门联动,形成了创建的浓烈氛围。司法局组织参加了全国、全省法制漫画比赛获得全国和全省两个一等奖,为、为泰州争得了荣誉;普法办组织协调16个部门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巡礼《法制报》专版宣传,大造舆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会同法治办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五五普法成果展,100块展牌,声势大,影响大。三是借创建东风,法制宣传的载体建设效果显著,实现了新的跨越。五五普法的载体建设,超越历史,比如,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宣传品,法治文化宣传车,法治文化电影队,法律书屋(柜),法治漫画,法治文艺汇演等等。五五普法的经验,影响深远,比如,大普法格局,依法普法--普法的法制化建设,整体联动的教育培训机制,整体联动的宣传报道机制,整体联动的督查考核机制等,这些经验必将对六五普法产生积极地影响。通过省、泰州五五普法工作考核,上级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充分的肯定,具体为“四个提高”:即领导重视程度提高、社会知晓度提高、部门配合度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地位形象提高。此外,今年我市新闻宣传工作名列泰州前茅,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按照省、泰州市和我市政法综治、平安创建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大调解”各项工作职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目前,市、乡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共接待、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15批次,受理登记1298件,成功调处1272件,调处成功率为97.99%。其中,市调解委员会及其工作室、调处中心接访536起、891人次,受理登记140件,成功调处140件,调处成功率为100%。此外,村(社区)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5件。有效地遏制了民转非、民转刑和的发生,较好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排查、有效化解提供基础性保障。紧紧抓住“化解社会矛盾”这一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平安创建的大好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条件等进一步落实改善的同时,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创“优秀”、乡镇调处中心创“星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等三大基础工程建设,全市35个司法所全都达到规范化要求,20个乡镇调处中心达到我市“三星”级标准,乡镇司法所和调处中心软件、硬件及平安创建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排查、化解复杂纠纷的能力普遍增强。
强化大调解机制,为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提供机制性保障。按照“大调解机制提升年”和市委“服务发展、优化环境、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我们立足服务发展、关注民生、维护稳定职能要求,及时总结提出了大调解工作“333制”运作模式,被泰州市局评为季度亮点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月度例会制度,积极参与校园安保工作,注重源头化解、突出应急现场化解,不断深化“法治惠民”行动的效果。切实加强大调解对接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提升驻法院、公安派出所、交巡警大(中)队人民调解工作室效能;在局安排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在市调处中心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重点部门设立了专业调解室,昭阳镇城市16个社区分别成立了个人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基本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格局。全市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抑制了重访、越访、集访,实现了全市进京上访零登记的目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度达98%以上。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展现新气象
今年以来,我市新增矫正对象545人,解除矫正532人,现在矫982人,其中:缓刑735人,假释88人,管制1126人,暂予监外执行20人,剥权113人。开展审前调查441人,诉前调查23人。接收刑释人员264人,解教人员51人,安置率95.7%,帮教率98.7%,重新犯罪率0.6%。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安置帮教的工作方针,积极采取衔接管理、生活安置、教育引导等有力措施,使安置帮教工作真正实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目的。充分理解和尊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劳动生存就业权利,做到不歧视、不嫌弃、不纠缠旧罪过,使回归人员重拾生活工作的信心与勇气。与此同时通过实施规范管理,落实专项排查、突出重点管控、开展回访调查等,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三个文明考核体系,实行评先一票否决。今年以来,我们以市级矫正教育中心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公益劳动、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基地、法律维权等“五大基地”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建各类基地37个。目前,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已建成挂牌成立,集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扶解困、技能培训等功能于一体,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正的载体,丰富了矫正工作形式和内容。
以季度考评为抓手,着力推进日常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日常监管、审前调查、重点对象的管控能力和水平有力较大的提升。年初我们在全市矫正对象中深入开展了“真情回报社会”系列活动,激发了矫正对象用好的表现回报社会的热情,矫正对象的良好表现受到各地群众的好评。日常监管的“五个环节”,即调查、入矫、监管、请销假、解除矫正等,进一步细化规范,加大了日常监督力度。今年5月18日,我市“六项措施强化矫正监管”被《法制日报》采用报道;11月2日,“社区矫正帮’回头浪子’圆了创业梦”,被新华日报专题报道。
加强部门协作和社区矫正辅警队伍的建设。今年6月,市检察院在我局挂牌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派驻2名检察员驻点开展工作。与市公安局开展复合式社区矫正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与市公检法等联合起草了《市社区矫正对象脱、抗管处置办法》,制度体系的不断创新与完善,推动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专职辅警队伍建设,今年9月份我们对35个乡镇矫正辅警逐一进行了点验、调整,并集中进行了培训和签约上岗,稳定优化了辅警队伍,强化了工作责任心,同时解决了矫正辅警的工资待遇问题。此外,对全市1000多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得到了巩固加强。
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再创新业绩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惠民生、助发展、保稳定”和“应援尽援”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决定》,切实加大对社会弱势和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1140多件,接待来访20000余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00余条,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2014年,在办案数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四个明显提升:即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多项工作被泰州市司法局评为特色亮点工作,在全省130多个法援中心各项工作评比中位列前列。目前为止,我中心办案数量排名全省第一。
一是高标准抓好中心规范化建设。从机关办公经费中挤出15万元资金,对中心进行了装修改选,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开通12348免费法律咨询省际专线,加强法律援助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管理,发挥网络信息化的作用,方便群众申请和实行网上管理。二是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队伍。依托城区律师事务所组建30余人专业援助律师队伍,每天到中心接待大厅、市救助中心和仲裁院、局参与值班、解答来访群众咨询,引导涉访、涉诉人员走依法维权途径、钝化矛盾,筑牢第一道防线。三是开展专项活动。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在全市组织了依法维权“百日行动”、法律援助“万户行”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传,有重点地受理援助土地流转纠纷、群众集体讨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四是强化便民举措。从方便群众申请援助入手,针对农民工、下岗人员、妇女儿童等不同身份的人员,发放“法律援助证”、“维权绿卡”,简化审批程序,保证各类人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凭证即可获得市中心提供的即时援助。五是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与市调处中心及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市局、市劳动仲裁院等化解机构协作联运,着力构建“援调对接”、“援裁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减少对抗,努力做到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报告、集体讨论和庭审观摩等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并认真抓好案前集体讨论分析、案中跟踪督办、案结评议测评,保证办案质量全程控制,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让受援人满意。
今年以来,我市律管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泰州市局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坚持律师行业服务与管理并行,深入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1)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组织全市律师深入680家顾问企业调查摸底,了解企业转型升级期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与企业开展“法企联姻”结对服务活动,先后走访企业3000多家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1000余张,发放法律服务函2000余份。针对企业存在的涉法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240份,为企业修订完善劳动合同4000余份,承办各类案件600多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00多起,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邦兴所为企业行万里并购路,天炜所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出金点子,四牌楼所为小城镇建设献良策,道和道所为不锈钢企业发展搭舞台,兴华人所为国土开发使用提供双向服务等好的做法被律师网和泰州律协报道推广。(2)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服务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我局在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基础上,今年又分别成立了经济开发区、昭阳工业园区、临城科技园区三个园区法律顾问团,共参与5个市属重大项目和680次园区企业的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意见80余份,参与谈判50余次,协调矛盾纠纷30余起,诉讼68起。(3)开展“双促双助”典型案例征集和“查案评案”活动。有力地推进“双促双助”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4)组建律师宣讲团,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企活动。年初,我局成立了以主任律师和骨干律师为主体的法制宣讲团,具体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
二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行,着力提高律师政治觉悟和律师行业自律水平。(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岗位,开展创先争优竞赛活动,争创陈燕萍式律师事务所,争做陈燕萍式律师,提升律师服务人民的执业理念和执业水平。(2)扎实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针对律师年检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所对照检查,制定措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诚信档案,严格投诉查处工作。规范律师收案登记,提高律师服务质量。(3)完成律师事务所年检和信息论文报送工作。按照市局要求,我们及时上报律师工作信息,特别是“双促双助”专项活动信息,今年有16篇专题信息被省律师网采用,有10篇被泰州律协采用。我市赵才前律师“论青年律师的培养和发展”论文被苏北律师发展研讨会录用。
我市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防控,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038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650件,国内经济公证107件,涉外民事公证240件,涉台公证26件,涉港公证14件,涉澳1件,公证收费近62万元。积极参与市局开展的“双促双助”和公证文化年建设活动,在日常办证过程中,做到“四不”和“四坚持”,努力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高质量公证队伍,将公证员的廉洁、质量投诉、错证责任追究等纳入到全年考核中去,建立健全公证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控制体系,提升执业监督水平,使公证质量整体得到提高。
五、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从教育入手,把司法行政干警素质提升的落脚点放在思想教育和思想水平的提高上。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了多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局党组将局机关星期五政治学习与“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政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服务发展、优化环境、促进和谐”等有关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政治学习和主题教育“两不误,两促进”,把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局机关坚持星期五学习制度不动摇。每月确定一个学习教育主题,局领导干部轮流带头领学。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在积极参与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的基础上,组织系统内部开展述职、测评、民主推荐活动,认真总结戴南、临城、海南、新垛司法所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宋朝勇、孙定余、单兆宏、毛登铭等爱岗敬业的先进个人典型,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和事迹报告会,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激发全体干警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先进典型引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弘扬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营造人人崇尚先进、个个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结合“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党风廉政和业务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了“学习《廉政准则》,争做勤廉表率”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收看反腐倡廉专题片、举办研讨会、理论征文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准则,熟悉主要内容,把握基本要求,牢记纪律规定。组织开展“学习陈燕萍,我要学什么;对照陈燕萍,我还差什么”专题研讨活动,每个科室、个人都制定了一份学习陈燕萍同志的争创目标规划。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调解员政策法规和执行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干警公正执法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先后组织了两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考试,并以此来推动练兵竞赛活动,在全市开展了调解员技能比赛,系统上下形成了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修订和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重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五项禁令》,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自觉性、责任性和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健全完善调处中心、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及服务质量考评制度等,努力营造运转有序、公平公正、及时高效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群众的水平。
六、2015年工作设想
新的一年,司法行政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一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
(一)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学习把握五中全会精神应深刻理解四句话:科学发展是主题,转型发展是主线,改革发展是关键,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根本。
(二)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夯实基础,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真正发挥大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职能、核心业务、看家本领。大调解的作用空间和潜力巨大。
(三)以“三项服务、三项工作”为抓手,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特色。牢牢抓住服务弱势人群、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社会稳定,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律顾问工作、大调解和高危人群管理等维稳工作。
20XX年上半年,我局司法工作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协助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行政
一、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
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的乔庄、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区、区实验小学、精科集团、工商分局等单位作为示范点,5月22日、6月6日区人大和市检查组先后到我区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我局从台账准备、示范点的选择、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积极准备,获得了区人大和市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新闻信息工作。
3月底我局成立新闻信息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市局、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对接,了解写作动态和写作要求,同时联系江南日报、法制报、法制网频道,争取更多采用我局新闻信息。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
依托划分的排查网格,积极开展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区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强重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实行矛盾纠纷信息直报、快报及“零报
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纠纷要直接、迅速上报至区司法局。若无纠纷信息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每天下午4:30前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QQ群上报。
二是提高专职人民调解能力。
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及部分优秀村居调解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由司法局领导班子主讲人民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及相关案例,并邀请了区人民法院同志讲解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
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经信局、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了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区排查和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共991起,调处成功989起,成功率达99.8%。各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劳资、拆迁、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共发生171件,占比17.3%;劳资纠纷共发生116件,占比11.7%;拆迁纠纷共发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纠纷共发生94件,占比9.5%。
三、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
上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通过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上半年以来,共为法院、公安、检察院、监狱出具各类调查评估意见函133件,采信率达100%。
二是加强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监管,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将电话汇报记录、思想汇报收集、集体劳动和学习的组织及走访等监管工作真刀实枪的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实施平台监管,监控到点。推进监控现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移动管控网络全覆盖,对重点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员定位管理,严格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和双担保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的严密监控,目前全区共有167人被定位监管。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首先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月培训,以会代训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绩效考评。对专职考工作者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实行
积分制,工作实绩和薪酬直接挂钩,工作干的好积分就会高,积分越高工资越高,奖优惩劣。
目前,我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0人,其中缓刑366人,假释95人,督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满解矫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罗圩乡召开了全区规范化司法所现场会,会上介绍和观看了罗圩乡、陈集镇司法所建设。
二是以构建和谐村居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
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截止5月底,乡镇(街道)、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达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2000份,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印发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给司法所,在社区、村(居)发放;围绕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
按年检注册工作要求,使全区15个法律服务所61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请区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与会参训者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为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
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一家,诉讼事务434件,非诉讼事务513件,解答法律咨询20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进农村。
印制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向农民赠送一本法律援助书籍、赠送一张法律援助程序卡和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质、对象、条件和程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领域解答群众咨询。
二是法律援助进社区。
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向社区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将
社区内所有低保户、特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对象分类建立档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打造社区的“快速通道”。
三是法律援助进企业。
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企业,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张贴《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和保护自身权益。
四是法律援助进学校。
积极与学校协作,建立“中小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其中刑事辩护51件,民事216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代书5件。
六、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建设。
党“十”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我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党的“十“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上半年,我局以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和提高组工干部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自控能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同时强化工作督办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促进工作执行和落实。
2.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特色突出。普遍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做到岗位职责具体、分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充分调动各律师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办案积极性。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牵引作用,实现法律援助系统内部网上申请、指派、办理、结案、监督、评估和办案补贴申领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3.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规范科学。2021年区财政投入了43.3万元已到账。区法援中心采取用事业经费先行垫付的方式在支撑运转,把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根据办案质量支付案件补贴。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敷衍马虎、办案效果差,案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归档不及时的,限期整改到位,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必要时可降低补贴标准。对拒绝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将向市律师协会反映,建议暂缓考核。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待每个领取补贴的案件,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审批制度,领取案件补贴的办案人员,在经过中心从卷宗到网上登记审查合格并归档后,由中心主任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发放补贴经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发放办案补贴经费。
4.案件办理情况:办案数量、刑事案件完成情况。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止,
5.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中心不断加强和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在纸质登记审批和内网登记审批制度,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从登记到结案整个办案过程以及各类工作报表在内网的登记、发送、审查、审批工作,通过这项工作使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及时了解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以及现阶段还存在的困难,借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使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甚至能自愿的加入到法律援助工作的行列中来。全面落实法援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按规办理。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进行案件全过程监控。事前监督要求对案件实施“四统一”,同时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要告知受援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事中监督主要体现在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上,即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其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进行同步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事后监督主要是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大大的提高了案件质量,使受援人群得到了优良的法律服务。
其他具有特色的工作以及推进措施
在近期疫情防控、城市拆迁、事务中,法援中心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战斗在第一线,派员参加24个小时疫情值守的同时,保障正常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及时处理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加大调处、引导、安抚力度,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针对律师所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对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熟的情况,区局和中心对办案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中心指定了中心专职人员分包负责各律师所和司法所的和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使用和协助工作,使每个案件登记到结案,均符合流程的要求。中心还切实加强中心律师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全面提高执业律师的综合素质;中心执业律师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中心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下半年工作计划
1、根据区的实际情况,就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行细致规划;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的进一步支持,提高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
2、以巩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成果为基础,推动在更广泛的领域服务困难群众
3、继续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补充事项范围,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4、总结各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经验。学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扩大好的经验成果,努力提高我区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水平。
5、注重从源头上做好维护困难群众权益的工作。加强舆情分析工作,提高舆情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成果质量,发挥中心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矛盾化解的实际作用。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等重大紧急事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介入案件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工作的有效衔接,运用法律援助依法参与处理化解涉法涉诉问题。
6、借助司法行政资源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以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推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创新,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7、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推动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增长保持动态增长。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资金优势,多渠道筹集法律援助资金。
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局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23位行风监督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通过江宁电视台、简报、电子屏幕、标语口号、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行评氛围,扩大行评的知晓率。通过公
开承诺内容、首问负责制、服务工作规范、文明用语、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汤山司法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基层单位示范窗口被市局推荐到市行评办,并接受了市行评代表的验收。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窗口,增设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用品,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用语,挂牌上岗。组织机关和司法所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开展法律咨询、行评工作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努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的法律问题。通过行评,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
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有效突破,每周六上午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共接待职工咨询200余人次,法律文书100余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书籍2000余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镇街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3000份,法制宣传扑克牌10000副;与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联合在东山文化休闲广场举办了2009年首场送法进社区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5000张,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三是普法形式进一步创新。每月18日,利用社区广场,举办“18”法治广场活动,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或法治纳凉晚会,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联合区妇联开展江宁区第六届外来务工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联合区总工会、区劳动局举办了江宁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了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九个镇街进行巡回展出;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东山中前社区、晓里社区、邵圣社区等九个社区进行了展出,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新与江宁大学城地区高校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与晓庄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天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整合高校资源,组织南师大、东南大学“法律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安排南京工程学院20名大学生到各司法所就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学法效果。同时,在江宁电视台开辟《普法在线》栏目,将密切联系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和我局的普法动态向全区的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报道。2、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大调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融入到大调解运行机制之中,丰富纠纷解决手段,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区大调解运行机制和调处机制进行督查,提高大调解工作成效,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纠纷信息,制定调处工作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调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调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举办两次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印制《江宁区基层大调解工作实务手册》,采取交流观摩、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对部门、镇街调解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镇街村级区划调整,调整建立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探索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江宁街道与相邻的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乡、南京梅山海事处、南京中华门铁路派出所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横溪镇与安徽省当涂县丹阳镇联合成立了苏皖‘双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了联合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台帐,并正常开展工作。联合调委会在化解跨省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得到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推广。
3、扎实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全区积极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工作队伍,良好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社区矫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矫正组织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执法队伍以及主要由社区干部、“三老人员”以及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社区志愿者达到600余人。积极开展培训教育,聘请了部分高等院校的教授、学者等来我区授课,今年共组织各种培训6场次,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指导协调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理能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开展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将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区别对象,因人施矫,并组织开展了全区青少年矫正对象和假释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针对可能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评估。三是矫正管控方式进一步创新。在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聘请公益劳动联络员,负责对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促进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在江宁监狱教育基地,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增强了矫正对象的在刑和改造意识。在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为有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与南京工程学院社会系社工专业合作,充分利用区内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开展针对性帮
教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对20余名户籍不在我区或是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成效明显。今年,上峰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表现良好,由司法所建议,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利减刑,经过公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司法所对2004—2009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漏管及重新犯罪。同时,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居民户口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低保条件的与民政部门协调纳入低保,并与开发区一钢管租赁企业签定协议,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排4名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
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三、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得到全面提升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全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制宣
传、大调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总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不同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发挥普法基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二、以“大调解”为主体,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大调解工作。落实“大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大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整体联动,并积极拓展大调解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其预防、发现、控制、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注重大调解机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三是继续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罪犯教育和改造质量。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探索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矫正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定位监控体系,确保矫正质量。四是继续强化帮教安置工作,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安置组织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网络化”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规律的研究,建立重新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做到苗头发现及时、管控措施到位、防范打击有力。三、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加大法律保障力度,营造全区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要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行业自律、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推行诚信执业评价公示、违法违纪信息披露和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中介。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以服务为准则,拓展空间,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四、以法律援助为抓手,加大服务社会民生力度,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积极探索律师以多种方式进入法律援助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其主力军作用;要积极探索在社区、农村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要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网络化、规范化、社会化模式。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军人军属、经济困难公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建立联系员制度,深入到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工地、小区等,开展法律咨询、散发法律资料,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咨询服务、非诉讼调解和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以司法所示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做强司法所建设的“江宁经验”。在汤山、湖熟司法所开展示范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示范化司法所标准,全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要本着积极稳步、量力而行的原则,高标准建设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规范化司法所,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要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岗位目标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定期考评、社会监督等制度。要加强司法所人员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明确学习教育的内容、方法、措施,提高司法所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继续推行分片管理制度,把各种资源、各种职能整合起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全面加强和活跃基层业务工作,实现司法所组织机构更健全、人员力量更强、队伍素质更高、内部管理更规范、办公条件更优的目标。六、以党和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将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其他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争先进位有机结合,增强学习成效。二是认真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围绕争做诚信机关、争做诚信中介、争做诚信个人,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探索诚信评估体系、开展诚信活动等形式,在全系统积极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并力争活动有内容、有创新、有成效。三是认真加强队伍管理。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完善岗位培训,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司法所长、机关公务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形成规范有序、良性运转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一、狠抓落实,教育培训到位。学习培训阶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关键阶段。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每名干警都作有一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由局领导精心备课,作专题辅导,专题辅导时间达20小时,参学人数达185人次。同时,在专题辅导后,组织集中讨论,谈心得体会,干警撰写心得体会75篇,论文5篇。教育领导小组4次下乡督查司法所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司法所都按县局要求完成了教育培训任务,司法所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
二、严密部署,组织领导到位。首先,局党组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教育活动的开展,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分阶段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其次,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与督查。再次,局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联系制度,五名局领导成员除按分管工作负责抓好机关股室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外,还分别负责联系3个司法所,具体指导、督促教育活动工作的开展。
三、发挥职能,确保活动实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要求是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此,我们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相结合,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找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工作中整改,以整改促进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实效。一是尽职调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阶段,是社会矛盾多发期。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活动以来,组织全县开展大规模矛盾纠纷排查2次,发现纠纷苗头53起,全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3起。二是诚信执业,确保服务质量。诚信服务是我局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要求全体法律服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来,县公证处着力提升自身形象,打造公证精品工程,服务领域与服务环境提升了一个档次。全体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坚持服务为民的理念,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逐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县法律服务工作出现了管理规范、质量优良、执法公正的可喜局面。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制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这块平台的作用,在法制宣传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培养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政法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到群众,让人民群众逐步树立法治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