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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厂行政论文

时间:2023-01-06 12:17:46

药厂行政论文

第1篇

【关键词】 药品行业药价虚高博弈分析

一、药品价格虚高成因分析

1、政府部门药品价格监管不力

政府部门对药品价格监管不力体现在政府的信息不对称之上。由于药品本身的特殊性,生产过程相对比较复杂,专业技术性较强,政府部门很难准确掌握各类药品的真实生产成本和其他各种费用的消耗,导致了政府部门对药品生产的信息掌握不对称,使得药品生产厂商对一些药品成本进行虚报。

2、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有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实行医疗保险费用后付制,也就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这种方式缺乏费用制约机制。二是实行定点医疗制度,患者只能在医保指定的医院就诊才能报销,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院在药品销售中的垄断地位。

3、医患信息不对称导致委托风险

由于医药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患者无论事前还是事后都难以对医院的行为进行评价。患者只能把自己交给医生,两者就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即患者作为委托人委托医生选择治疗药品,而医生作为人替患者选择治疗药品,对患者用什么药,用多大量完全由医生决定。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医生很容易为获取回扣尽可能向患者开出高价药。

4、“以药养医”是药价虚高的体制原因

“以药养医”是指医疗机构在进价基础上加价一定比例出售药品,获取额外收入以弥补其经营成本,这是我国现有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目前我国的医院补偿机制问题非常突出,90%以上的医院为公立医院,而政府给各级医疗机构的补贴较少(政府给医院的财政支出补贴为20%,剩下的80%由医院自己解决),国家在发展卫生事业方面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医院要像企业一样自负盈亏。这样一来,医院就不得不通过“以药养医”来维持运行和发展。

二、药价虚高的博弈分析

1、政府和医药厂商之间的博弈

假设博弈中只有一个政府机构与一家医药厂商。政府机构在此博弈中有两种选择:对医药厂商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或者不监督。医药厂商自身又存在两种选择:对政府机构进行寻租以期虚报药价获得高额收益,或者选择不进行寻租。医药厂商进行寻租会发生成本,政府机构对医药厂商进行监督也需要成本。设S为政府机构不对医药厂商进行监督所需承担的一切成本,这其中包括自身政绩减少等方面;S1为医药厂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所能获得正常收益;S2为医药厂商进行报价是以虚报高出实际成本的价格,如果医药厂商对政府机构进行寻租,则无论政府机构采取哪种策略,医药厂商均不会有此项支出,即为其得益;C为政府机构对医药厂商进行监督所发生的成本;F为医药厂商对政府进行寻租而发生的成本;f为政府机构选择监督策略时医药厂商所受到的处罚(当医药厂商选择寻租策略而进行监督的政府部门属于地方政府,迫于中央政府的压力,监督部门仍会对医药厂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f,但此时对医药厂商而言还会有S2的收益)。一般情况下,S2会大于f与F之和,否则医药厂商也不会选择对政府机构进行寻租。假设S2>f+F,在此条件下,不存在纯战略的纳什均衡。现分析求解混合战略的纳什均衡。

设地方政府机构对于医药厂商进行监督的概率为p,则不进行监督的概率为1-p;医药厂商对地方政府机构进行寻租的概率为q,则不进行寻租的概率为1-q。现对医药厂商所作的不同选择期望收益进行分析:若给p定值,医药厂商对政府机构进行寻租,则有E(q=1)=S1+S2-fp-F;Ee(p,0)=S1+S2-S2p。

解Ee(p,1)=(p,0),可得p?鄢=FS2-f,即:如果政府机构监督的概率大于FS2-f,医药厂商的最优选择是进行寻租;如果政府机构监督的概率等于FS2-f,则医药厂商随机的选择进行寻租或者不寻租。

若q值是给定的,政府机构选择对医药厂商进行监督(p=1)和不进行监督(p=0)时,期望收益分别为:Ee(1,q)=Fq+fq-c;Ee(0,q)=Fq-S。解Ee(1,q)=Ee(0,q),可得q?鄢=C-Sf,即如果医药厂商进行寻租的概率小于C-Sf,政府机构的最优选择是不监督医药厂商;如果医药厂商寻租的概率大于C-Sf,政府机构此时的最优选择策略是监督医药厂商;如果医药厂商寻租的概率等于C-Sf,政府机构随机地选择监督或者不监督医药厂商。

因此,混合战略的纳什均衡是:p?鄢=FS2-f,q?鄢=C-Sf,即政府机构的医药监督以FS-f的概率选择监督,而想获得高额收益的医药厂商以C-Sf的概率选择进行寻租。政府机构在博弈中的纳什均衡与医药厂商的寻租成本,政府机构对医药厂商的处罚金额以及医药厂商在进行报价时虚报高出实际成本的价格S2有直接的关系:在(S2-f)一定的条件下,如果p?鄢越大,F就会增大,即如果政府机构监督的概率增大,则意味着其监督力度增大,而随着监督力度增大,必然使想要获得高额收益的医药生产企业加大其对政府的寻租额;如果F值与S2值给定,f会随着p?鄢的增大而增大,即政府机构的监督成本C,政府对企业的处罚额f以及医药厂商虚报药价与实际价差价S2有直接的关系:在(C-S)一定的条件下,q?鄢的值会随着f值的增大而减小,即政府机构对企业的处罚金额与医药厂商进行寻租概率是成反方向变化的;如果给定f值和S值,则q?鄢与C的变化方向相同,这是因为政府机构对医药厂商的监督投入越大,监督力度就越大,医药厂商为了得到相对较多的收益就会更多选择对政府机构进行寻租;反之如果政府机构医药厂商的监督投入较小,监督力度减小,医药厂商对政府机构进行寻租的概率就不会很高。

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由于政府机构与医药厂商关系复杂,加之我国现行财税政策影响,导致地方财政收入直接与医药厂商经济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政府机构与医药厂商之间利益一体化倾向十分严重。医药厂商的寻租率远高于均衡值q?鄢,相应的是,政府机构对医药厂商有效监督的概率小于原均衡概率p?鄢,最终导致医药厂商虚报药价发生率较高。

2、医药厂商和医院之间的博弈

假设:A为医药厂商(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B为医院。如果两者之间合作,那么分两种情况:

一方面,A将自己生产经营的药品制定高价格销售给B,B收下A的回扣,以开处方等形式销售A的高价药品给最终消费者(患者)。

另一方面,A不给B回扣,B根本不销售A的药品给最终消费者(患者)。

假设D为不合作,也分两种情况:

一方面,A不给B回扣,将自己生产经营的药品低价格销售给B,保证自己成本费用降低,利润升高。

另一方面,B不收A的回扣,根本不销售A的药品给最终消费者(患者),或者转而销售其他有更高回扣可拿的高价药品给最终消费者(患者)。

如果医药厂商、医院都选择合作,则双方各得4分;如果一方选择合作,另一方选择不合作,则选择合作的一方得零分,选择不合作的一方得6分;如果医药厂商、医院都选择不合作,双方各得2分。

在一次博弈中,医药厂商、医院单方面的最优策略就会选择不合作,那么不会出现对药品人为制定虚高价格问题,同时医药厂商、医院之间也不会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双方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最低,但不是帕累托最优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医药厂商与医院会开展长期业务,进行多次重复博弈,因此医药厂商、医院会选择合作,药品价格自然会人为设为高价,药品价格虚高也就不足为奇了。

3、医药厂商之间的博弈

由于医生的信息不完全性,对各个医药厂商的信息掌握不同,他们肯定会在医药厂商之间进行选择,这样就为医药厂商提供了机会。医药厂商需通过各种手段尽力卖自己的药品,难免进行博弈。

假设:参与者:A医药厂商,B医药厂商;策略集:给回扣,不给回扣(由于参与者给回扣与不给回扣属于私人信息,因此双方的策略只有给回扣与不给回扣两种情况)。

从图中可以看出,当A、B两家医药厂商选择合作,则各自都得3分;双方都选择不合作时,各自都得4分;如果一方选择合作,另一方选择不合作,则合作的一方得5分,不合作的一方得0分。考虑支付回扣的成本,双方就会陷入囚徒困境。最后双方都会选择合作,各自得3分,也就是说当回扣给医院,医院接受回扣销售医药厂商的药品给医院患者获得的收益大于回扣时,这一选择就会被强化,作为第三方的医生也会强化这一选择,医院厂商被迫给回扣,而这一部分会加到药品成本里面去,药价被提高了。医药厂商之间的博弈和医药厂商与医院之间的博弈不同点在于博弈只需要一次,没有进行多次重复博弈。

4、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博弈

基本假设:(1)医院经营的药品分为高价药品和具有相同疗效的低价格药品。医院医生了解这两种药品的具体功效和成分。在完全信息条件下,患者也对药品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从而能够理性地选择药品;而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患者对药品的成分和具体功效不了解,只知道医生给他们推荐使用高价格药品的概率q(p,h)=x,低价格药品的概率为q(p,1)=1-x。(2)此博弈的支付矩阵如图4所示:设患者购买高价格药品的支付费用为P,患者所达到预期的期望值为G,其支付函数为G-P;当患者购买同等疗效低价格药品的支付函数为P',同样也达到了期望值为G,其支付函数为G-P',但当患者拒绝买药时,那么患者的疾病给他带来的痛苦或成为损失为-S,医院从医药厂商购进高价格药品的成本为T,购进同等疗效低价格药品的成本为T'。

完全信息条件下,由于患者对药品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此时的博弈可分为患者与医生开高价格药品之间的博弈和患者与医生开低价格药品之间的博弈两种。由于两种药品均达到患者的期望G,而P>P',那么G-PP',即T'>G+S,均衡价格存在的条件是T'≤P',T'≤G+S,医院医生才会出售药品;当T'>P',即T'>G+S,医院连购买药品的成本都收不回来,因此不会出售药品。

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医院医生指导药品成分及其功效,但作为患者来说,患者只知道其所使用的药品为高价格药品可能的概率分布为q(p,h)=x,则低价格药品的概率为q(p,1)=1-x。因此,通过信息不对称贝叶斯均衡来确定其均衡价格。对于患者来说,在概率分为q(p,1)=1-x,q(p,h)=x条件下,患者购买药品后的预期收益为E'=(G-P)x+(1-x)(G-P')=G-P'-x(P-P');患者拒绝购买药品后的预期收益为E"=(-S)x+(1-x)(-S)=-S,那么患者购买药品的条件为E'≥E",即P≥[G+S-P'(1-x)]/x。对于医生来说,我们给定医院购买高价格药品的概率为α,则医院医生出售高价格药品的期望效用为E1=αP+(1-α)T=T+Pα-αT;医院医生出售低价格药品的期望效用为E1'=αP'+(1-α)T'=T'+P'α-αT'。当E1=E1',医生开出高价格药品与开出低价格药品的期望效用相同,解上式得P-T=P'-T'。理论上当P-T≥P'-T'时,医院医生开出高价格药品为最佳策略;当P-TP'-T',因此医院医生出售高价药品为最佳策略。

对患者来讲,我们给定患者购买高价格药品的概率为θ,则购买低价格药品的概率为1-θ;患者购买高价格药品的期望效用为E2=θ(G-P)+(1-θ)(-S)-M(M为患者对于所买药品的风险值),患者购买高价格药品为最佳策略;当P-P'

实际上,由于患者对于药品本身的性能、成分完全处于不了解的状况,通常以某一国家药品生产技术水平高低和药品价格高低作为患者主观判断药品疗效好坏的标准,再加上我国药品生产技术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因此患者常常认为购买低价格药品的风险值要远远高于购买高价格药品的风险值,即P-P'

综上所述,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药品价格增高是医院、医药厂商、医生和患者共同选择的结果。

三、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对策建议

1、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工作

(1)从改进和完善药品定价管理入手,规范药品定价行为。首先有必要对企业的产品成本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其次建立一支专业的药品规制价格队伍,对药品生产者即将出厂药品的成本、质量和药效进行分析,然后可依据以往相关种类、相关疗效的药品价格对其进行初步定价,以进一步提高药品定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时效性。

(2)对药品生产者建立约束机制。对于一些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办事的药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于在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欺骗行为的企业给予严肃查处,严重者可采取令其停业等严厉处罚。

(3)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构建符合药品特点的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形成安全高效的药品物流配送网络,实现流通环节最少化和流通费用最低化。

2、实施“医药分离”制度

(1)实现“以医养医”。调整过低的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如手术费、诊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等体现了医疗服务技术劳务价值和职业风险的服务费用,使之能够完全弥补医疗服务成本还能有盈余,弱化“以药养医”,逐步实现“以医养医”。

(2)实行医药分离。分步推进医药分离:第一步是加大政府财政分担和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使得医院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从而减缓医院对高价售药的依赖,也是解决药价虚高的重要措施。第二步是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核算,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管理。

3、加大医疗保险的范围,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仍需要进行不断地改革和完善。第一,放宽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范围,调整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市场零售店购药,保证社保部门按期向药店结算费用。第二,扩大医疗保险的范围。第三,完善医疗保险的监督体系。医疗保险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情况,提高管理透明度,方便群众特别是被保险人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形成医疗保险的社会监督部门。

【参考文献】

[1] 吴建文、沈莉、乔延清:药价虚高博弈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6(7).

[2] 李忠民、尹海员:非完全信息下医患关系的贝叶斯博弈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7(4).

[3] 周学荣:我国药品价格虚高及政府管制研究[J].公共管理,2008(4).

[4] 马勇:药价虚高症结何在[J].经济论坛,2005(24).

[5] 赵玲、冯同强:对药品价格问题的探讨[J].中华医院管理,2005(1).

第2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逐渐增长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从而造成了看病贵、看病难的局面。从公民的基本权利、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委托理论着手来分析政府应对药品进行价格管理。关键词:政府;药品;价格管理1药品的特殊性1.1药品的专属性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专门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针对不同疾病的药品彼此之间不以互相替代,药品也不能当作补品长期食用,药品滥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1.2药品的两重性药品用的得当,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当,则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1.3药品用于治病救人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1.4药品的限时性药品储存有严格的时限期。过期药,药效改变,不得再用。时限性还表现在抢救病人急需用药时,一旦需要,必须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尤其在解毒、急救、灾情、疫情、战争等紧急情况需要药品时,用药的及时关系到一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2公民的基本权利要求政府有所作为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能动影响,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创制宪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增进共同的幸福。宪法为了实现这个最终目的,主要基于三个原则来进行:一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的原则;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权;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利的要求。我国药品流通现状混乱,最终导致药品费用虚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这些都无疑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权,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职。根据我国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政府应该有所作为。我们知道,医药属于特殊行业,其进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性供应者,其竞争的优越性将无法体现,并会出现剥削消费者的潜在可能性,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动。虽然全球的发展趋势是把医药行业市场化,但又必须接受政府某种形式的管制,即价格管理。3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各种交易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正常情况下,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但根据通常所拥有的市场信息也足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有效进行;在另一些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却导致市场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政府进入市场。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市场的趋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间倾向于互相保密。同时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使个别的商品生产者无法知晓所有的相关信息,必然导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务显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3.1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在医药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他们二者所掌握的药品的成本信息不对等,生产厂家比医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医院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处于信息劣势的医院不能对处于信息优势的生产厂家的成本进行控制。所以,医院这一方对生产厂家存在戒备心理,会很谨慎做出自己的决策。3.2医院与患者之间同理,在医院与患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人们生病就必须看医生,也必须吃药,而且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患者没有能力对药品进行选择和比较,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在这个环节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绝大部分药品有医生处方消费的情况下,医院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渠道,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竞争,从而会严重损害患者的利益。3.3生产厂家与患者由于这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以上两对信息不对称中推导出来,患者对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质量、价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种功效的药品中,由于处于信息的劣势,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这就需要医院这个桥梁来给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实惠。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已知道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医院与患者之间,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想使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信息对称,就需要医院来公开信息,但是医院又与患者以及生产厂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他们之间不可能自行解决问题,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协调和解决,那么这个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预。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从而导致没有人进行信息的收集。医药流通中的信息也是这样,所以政府应介入解决信息问题,即对药品实行价格管理。解决医药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必须介入其中是因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业不愿进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种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时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医药流通,集中招标,价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医药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具有垄断性质,只有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才能使药品垄断者公开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4从委托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委托、的概念来自法律范畴。从信息经济学角度,不同利益目标的双方从有意签署合作协议开始就形成了委托关系,我们称拥有私人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人(agent),另外一方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对称是问题的核心。委托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着委托关系,如股东与经理、经理与员工、选民与人民代表、原(被)告与律师、甚至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都可以归结为委托人与人的关系。笔者认为公民、政府及医院(本文特指公立医院)三者之间存在双重委托关系。4.1公民与政府之间如前所述,药品具有特殊属性,政府应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在此公民为委托方,而政府为方,政府公民的医疗保障,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保障,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政府部门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为委托人的公民应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实现委托人的利益。4.2政府与医院之间在政府与医院之间,政府变为委托人,而医院则为人,政府通过公民的委托,掌握财政资金,而政府通过把一部分财政资金委托给医院,使医院能够正常的运转,从而为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而医院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人,由于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自己的利益,如医院的正常开支、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等等,势必使医院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与政府的目标有所偏离,不可能与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个目标相一致。所以,为了防止医院与政府的利益相冲突,政府应该对医院进行监督,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基于以上理论,政府有必要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药品流通市场,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实现公民的利益。同时,政府在干预时一定要强调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参考文献[1]陈文玲.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N].中国经济时报,2005-1-10.[2]周庆行.公共行政导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4:64.[3]武建强.对委托理论中保险营销员激励监督机制的思考[J].上海保险,2007,(3).

第3篇

关键词:政府;药品;价格管理

1药品的特殊性

1.1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专门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针对不同疾病的药品彼此之间不以互相替代,药品也不能当作补品长期食用,药品滥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

1.2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用的得当,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当,则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

1.3药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1.4药品的限时性

药品储存有严格的时限期。过期药,药效改变,不得再用。时限性还表现在抢救病人急需用药时,一旦需要,必须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尤其在解毒、急救、灾情、疫情、战争等紧急情况需要药品时,用药的及时关系到一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

2公民的基本权利要求政府有所作为

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能动影响,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创制宪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增进共同的幸福。宪法为了实现这个最终目的,主要基于三个原则来进行:一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的原则;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权;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利的要求。

我国药品流通现状混乱,最终导致药品费用虚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这些都无疑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权,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职。根据我国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医药属于特殊行业,其进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性供应者,其竞争的优越性将无法体现,并会出现剥削消费者的潜在可能性,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动。虽然全球的发展趋势是把医药行业市场化,但又必须接受政府某种形式的管制,即价格管理。

3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各种交易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正常情况下,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但根据通常所拥有的市场信息也足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有效进行;在另一些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却导致市场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政府进入市场。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市场的趋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间倾向于互相保密。同时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使个别的商品生产者无法知晓所有的相关信息,必然导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务显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3.1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

在医药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他们二者所掌握的药品的成本信息不对等,生产厂家比医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医院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处于信息劣势的医院不能对处于信息优势的生产厂家的成本进行控制。所以,医院这一方对生产厂家存在戒备心理,会很谨慎做出自己的决策。

3.2医院与患者之间

同理,在医院与患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人们生病就必须看医生,也必须吃药,而且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患者没有能力对药品进行选择和比较,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在这个环节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绝大部分药品有医生处方消费的情况下,医院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渠道,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竞争,从而会严重损害患者的利益。

3.3生产厂家与患者

由于这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以上两对信息不对称中推导出来,患者对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质量、价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种功效的药品中,由于处于信息的劣势,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这就需要医院这个桥梁来给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实惠。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已知道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医院与患者之间,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想使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信息对称,就需要医院来公开信息,但是医院又与患者以及生产厂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他们之间不可能自行解决问题,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协调和解决,那么这个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预。

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从而导致没有人进行信息的收集。医药流通中的信息也是这样,所以政府应介入解决信息问题,即对药品实行价格管理。

解决医药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必须介入其中是因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业不愿进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种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时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医药流通,集中招标,价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医药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具有垄断性质,只有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才能使药品垄断者公开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4从委托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委托、的概念来自法律范畴。从信息经济学角度,不同利益目标的双方从有意签署合作协议开始就形成了委托关系,我们称拥有私人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人(agent),另外一方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对称是问题的核心。

委托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着委托关系,如股东与经理、经理与员工、选民与人民代表、原(被)告与律师、甚至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都可以归结为委托人与人的关系。

笔者认为公民、政府及医院(本文特指公立医院)三者之间存在双重委托关系。

4.1公民与政府之间

如前所述,药品具有特殊属性,政府应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在此公民为委托方,而政府为方,政府公民的医疗保障,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保障,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政府部门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为委托人的公民应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实现委托人的利益。4.2政府与医院之间

在政府与医院之间,政府变为委托人,而医院则为人,政府通过公民的委托,掌握财政资金,而政府通过把一部分财政资金委托给医院,使医院能够正常的运转,从而为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而医院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人,由于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自己的利益,如医院的正常开支、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等等,势必使医院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与政府的目标有所偏离,不可能与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个目标相一致。所以,为了防止医院与政府的利益相冲突,政府应该对医院进行监督,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基于以上理论,政府有必要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药品流通市场,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实现公民的利益。同时,政府在干预时一定要强调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参考文献

[1]陈文玲.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N].中国经济时报,2005-1-10.

第4篇

关键词:政府;药品;价格管理

1药品的特殊性

1.1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专门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针对不同疾病的药品彼此之间不以互相替代,药品也不能当作补品长期食用,药品滥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

1.2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用的得当,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当,则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

1.3药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1.4药品的限时性

药品储存有严格的时限期。过期药,药效改变,不得再用。时限性还表现在抢救病人急需用药时,一旦需要,必须保证药品的及时供应。尤其在解毒、急救、灾情、疫情、战争等紧急情况需要药品时,用药的及时关系到一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

2公民的基本权利要求政府有所作为

宪法作为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要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能动影响,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创制宪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增进共同的幸福。宪法为了实现这个最终目的,主要基于三个原则来进行:一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的原则;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权;三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利的要求。

我国药品流通现状混乱,最终导致药品费用虚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这些都无疑践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权,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职。根据我国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我们知道,医药属于特殊行业,其进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性供应者,其竞争的优越性将无法体现,并会出现剥削消费者的潜在可能性,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动。虽然全球的发展趋势是把医药行业市场化,但又必须接受政府某种形式的管制,即价格管理。

3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交易的各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买卖双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各种交易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正常情况下,尽管存在信息不对称,但根据通常所拥有的市场信息也足以保证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有效进行;在另一些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却导致市场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政府进入市场。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市场的趋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间倾向于互相保密。同时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使个别的商品生产者无法知晓所有的相关信息,必然导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务显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

3.1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

在医药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他们二者所掌握的药品的成本信息不对等,生产厂家比医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医院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处于信息劣势的医院不能对处于信息优势的生产厂家的成本进行控制。所以,医院这一方对生产厂家存在戒备心理,会很谨慎做出自己的决策。

3.2医院与患者之间

同理,在医院与患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人们生病就必须看医生,也必须吃药,而且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必须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进行,患者没有能力对药品进行选择和比较,属于弱势群体。医院在这个环节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在药品终端销售中处于主导地位,在绝大部分药品有医生处方消费的情况下,医院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渠道,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竞争,从而会严重损害患者的利益。

3.3生产厂家与患者

由于这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以上两对信息不对称中推导出来,患者对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质量、价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种功效的药品中,由于处于信息的劣势,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这就需要医院这个桥梁来给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实惠。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已知道生产厂家与医院之间,医院与患者之间,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想使生产厂家与患者之间信息对称,就需要医院来公开信息,但是医院又与患者以及生产厂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他们之间不可能自行解决问题,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协调和解决,那么这个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预。

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从而导致没有人进行信息的收集。医药流通中的信息也是这样,所以政府应介入解决信息问题,即对药品实行价格管理。

解决医药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必须介入其中是因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业不愿进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种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时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医药流通,集中招标,价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医药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具有垄断性质,只有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才能使药品垄断者公开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

4从委托理论看药品价格管理

委托、的概念来自法律范畴。从信息经济学角度,不同利益目标的双方从有意签署合作协议开始就形成了委托关系,我们称拥有私人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人(agent),另外一方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对称是问题的核心。

委托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着委托关系,如股东与经理、经理与员工、选民与人民代表、原(被)告与律师、甚至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都可以归结为委托人与人的关系。

笔者认为公民、政府及医院(本文特指公立医院)三者之间存在双重委托关系。

4.1公民与政府之间

如前所述,药品具有特殊属性,政府应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在此公民为委托方,而政府为方,政府公民的医疗保障,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为公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保障,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政府部门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为委托人的公民应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4.2政府与医院之间

第5篇

据悉,为切实发挥基地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在2013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北京首儿药厂工会积极做好节日礼品发放工作,为广大员工送去新春的祝福。工会充分考虑到员工需求的差异性,在礼品的选择上,努力做到礼品的实用性与质量的可靠性相统一,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比对,最终为员工制定了电饼铛、床上用品、羊毛被、米油组合四选一的礼品选择方案,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礼品。据了解,此次北京首儿药厂工会共为基地556名员工发放节日礼品累计花费10余万元。

领到礼品的员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工会为我们准备的礼品非常实惠,大家都选到了称心的东西,十分满意。”北京首儿药厂的一名员工激动地说。

职代会让职工当家作主

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的发展与职工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自首都儿科研究所中试基地北京首儿药厂工会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落实职代会制度。为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及时了解职工的心声与诉求,首都儿科研究所中试基地北京首儿药厂工会定期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代表们沟通交流,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并鼓励广大职工代表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本着对企业及广大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充分行使职工代表的权利,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为基地的发展献计献策。

2012年9月7日,北京首儿药厂工会召开换届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陈永法代表新一届工会委员发言说,在基地科学、安全、和谐的发展观指引下,新一届工会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会体制与机制,紧密联系工会会员及职工,做职工困难的第一知情人、帮助人、报告人和督促解决人。

为促进工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北京首儿药厂工会组织成立伊始,工会主席陈永法提出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与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的具体要求。为此,工会专门购买了《工会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书籍10余本,分发到工会干部手中,互相传阅学习,并组织讨论,研究分析工会工作重点。另外,依照《工会章程》和《工会法》编订的有关工会主席和工会各成员岗位职责等内容明确分工,使工会班子成员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提高理论水平,强化专业素质,履行职能,各负其责。

安居工程让员工更安心

首都儿科研究所中试基地自1992年创立以来,一大批老员工一直与基地发展同呼吸、共命运。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原来作坊式的制剂室发展成为规模化生产基地,当年的小门诊发展成为日接待患儿近2000人的儿童专科医院,职工人数突破600人。然而长期以来,职工们大多是厂外租房或挤住在集体宿舍里,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缓解员工无独立住房的后顾之忧,增强企业员工的归属感,2011年,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投资兴建了60套适合“三口之家”的小单元房,内设厨房、卫生间,并配备有彩电、空调、抽油烟机等生活必需品。据了解,目前,常驻基地的家庭有80多户。

家庭和谐是基地和谐发展的基础,2012年,为认真学习践行北京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党群工作部组织开展了“五好和谐家庭”评选活动,依据《基地五好和谐家庭评选办法》,按照住户主动申报、宿舍管理员推荐、评选小组现场检查评议以及总部领导批准的评选程序,分别从环境卫生、家庭关系、工作表现、团结互助和安全意识5个方面对住厂家庭进行了评选。评选活动在职工中反响很大,职工纷纷自觉搞好卫生、查找安全隐患,使邻里关系更加融洽,工作热情更加高涨。

集体生日宴感受家的温暖

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北京首儿药厂工会自成立以来,率先开展了为员工举办集体生日宴活动。经过多年的坚持,集体过生日已成为“首儿”的传统。

2012年,为将集体生日宴办得更加丰富多彩,北京首儿药厂工会将每两个月举办一次的员工生日宴改为了每月举办一次,并专门设计了印有“首儿”字样的生日贺卡,工会工作人员提前将生日贺卡写好后发到当月过生日的员工手中,通知员工按时参加活动。活动当天,每位过生日的员工都会领到一份精美的生日礼物,并且,在生日宴上,工会领导会与过生日的员工一同切生日蛋糕,并为大家送上生日祝福,让每位过生日的员工心里感到温暖。

与此同时,北京首儿药厂工会还提高了员工的就餐补助。基地职工在福利食堂就餐每人每月补助150元,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物价不断上涨等,150元的餐费补助标准已不能满足职工实际需求,于是,工会领导多次与总部领导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共识为职工每人每月增加用餐补助70元。

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

2013年2月1日,首都儿科研究所中试基地礼堂欢声笑语,喜气洋洋,基地总部领导与全厂职工欢聚一堂,辞旧迎新。党支部副书记向全体职工表达新春的祝福,感谢大家一年来辛勤的付出。

迎春联欢会在次快的音乐声中拉开帷幕,来自各条战线的干部职工竞相上台,倾情表演。他们用歌声、舞蹈等展示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抒发了对新一年的美好期待和畅想。

据了解,每年春节前夕,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北京首儿药厂工会都会组织员工举办迎新春联欢会,辛苦一年的员工可以彻底放松身心,在这个属于自己的舞台上尽情地表演节目、抒发感情、畅想未来。

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住厂职工多,且年轻人多,为丰富住厂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2012年11月,北京首儿药厂工会联合基地团支部组织开展了“快乐之夜”娱乐活动。“快乐之夜”活动是北京首儿药厂工会为住厂职工量身打造的文艺娱乐活动,每月举办两次,活动内容涉及歌曲、舞蹈、相声、小品、乐器表演等,员工可自由发挥,表演自己所擅长的才艺。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北京首儿药厂工会专门购置了点歌机,并请专业人员对音响、投影仪等设备进行了调试。娱乐活动的开展不仅为住厂职工提供了娱乐休闲的平台,同时,也增进了同事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第6篇

天津出现西医院,始于1861年,当初是英国驻军的医疗所,后经扩建,成为“马大夫医院”。上世纪初,天津还出现一家西医女医院――北洋女医院,就是老百姓说的水阁医院。

1884年,锅店街出现天津最早的一家西药房――老德记药房,资东是宁波帮巨商王铭槐,经理是浙江鄞县人王博谟。以后,英商大英药房、屈臣氏药房,法商良济药房,德商亚利药房,意商意国药房和日商三兄弟药房、须田药房、寺田药房、松本盛大堂药房、长濑广济堂药房等,先后在各国租借开办。苏联十月革命后,大批白俄涌入天津,居住在小白楼一带,并在开封道及附近开设高德、汉士、敦德等数家白俄药房。

继老德记药房之后,中国人经营的西药房日见增多。1937年七七事变前,锅店街估衣街上的中西、中德、华北,大胡同的华洋、济世,东马路的中央、共和,北马路的上池馆,和平路滨江道的五洲、北洋、神功等,西药房多达30余家。

西医西药界异军突起,对中国传统医药形成巨大冲击。更令中医中药界人士惴惴不安的是,从清末以来否定传统医药的言论,接连出现在报刊上。尤其是以后,不仅知识界青年,就连一些社会名流、文化巨人,也对传统医药表示怀疑或反对。1916年西医师、留日学者余云岫发表《灵索商兑》,否定中医理论。1923年著名学者梁启超著文《阴阳五行说之来历》,认为两千多年来阴阳五行说,是中国迷信的大本营。国学大师章太炎1926年发表《论五脏附五行无定说》,主张废弃五行说。

上世纪20年代后期,舆论对中医中药愈加不利。1929年2月23日,国民政府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余云岫、汪大燮等以中医药不科学为由,提出“废止旧医案”,主张要像当年废除八股文一样,坚决废止中医。此次会议,没有一名中医代表参加,未经辩论,余汪提案竟被会议通过。

消息传出,举国哗然。北京、上海、天津等地60余位名医聚集南京,商讨对策。3月17日,各省中医中药界人士262人在上海召开全国中医药团体代表大会,要求当局恢复中医药业合法地位,并派代表组成请愿团赴南京请愿。迫于各方面压力,国民政府行政院最后不得不宣布取消“废止旧医案”。

事件平息之后,天津中药界人士深感十几年前乐达仁的话,不无先见之明。乐达仁创办达仁堂时,曾告诫同业:“中药不改革,顶多存在20年!”乐达仁很早就开始研究改进中药,他曾经和亲戚张克让详细商量过改进中药的具体课题。张克让是南开大学教授、南开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所长。天津达仁堂改进中药的一些项目,如中药蜜丸辅料蜂蜜脱嗅研究等课题,就是委托南开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完成的。德国拜耳制药厂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乐达仁留洋时曾考察过这家企业。为引进拜耳制药技术,达仁堂与拜耳曾谈判建一个合资制药厂。在谈判具体问题时,德方提出厂址设在青岛,厂名叫拜耳,乐达仁提出厂址在天津,厂名叫达仁堂。后来因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合资建厂的事遂作罢。

改进中药,课题很多,但是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够做到的主要有两项。一项是研制见效快的中药,二是研制体积小、便于携带、便于服用的中药。

中药历来强调既治标又治本,但是疗效不如西药来的快。能不能研制出同西药一样快速起效的中药呢?与张建侯等开办育仁堂的王静斋先生做了大胆尝试。王静斋先生是一位中医师,医名远播,素为同业所尊重。王先生对中医诸科皆有所长,而以治疗温病最为拿手,被人称为伤寒专家。王先生治伤寒如擒猛虎,治外感如率神兵,用药峻猛,除恶务尽,不令死灰复燃。王先生擅用生石膏,一剂药中有时可用三四两:一般中医中药,多不用生石膏而用煅石膏。王先生认为,生石膏辛凉,可清胃热解肌表,治温病有特效。但是王先生的方子,因为常有三四两生石膏,药铺不敢配。于是王静斋先生自己配制出生石膏煎液,冠以“清热露”之名,拿到育仁堂、永安堂出售。患者从没见过起效这么快、疗效这么好的清热解表药,于是一传十、十传百,都到永安堂、育仁堂求购“清热露”。

中药最常见的剂型就是同冬枣一般大小的药丸子。旧时中药铺除安宫牛黄丸、牛黄清心丸等贵重中药外,一般药丸子都是裸丸出售,没有蜡皮、纸管、塑料球之类的包装。吃药时,不怕口苦的则一口一口地嚼,否则就得把大药丸子掰碎,用手团成小药丸,再用水送下。大药丸子不便于携带,也不便于服用,比西药麻烦得多。天津中药剂型改革,始于解放初期。但是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天津同仁堂和中西制药厂则已开始对中药剂型改革,做出初步尝试。

第7篇

[关键词]企业改革;股份制改造;企业发展

[作者简介]冯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4

[中图分类号]17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lO一0072一03

国有企业,是国家为保证资源属于全民所有,贯彻全民所有制经济而成立的企业形式。这种形式一开始确实对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有资产产权,保证我国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这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形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必须建立适应现今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即把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使企业拥有发展的动力和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广西玉林制药厂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以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出资购买企业资产,组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使这个建厂40多年的老国企,重新焕发了青春和活力,走上了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一、改革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广西玉林制药厂建于1956年8月1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全国中成药工业五十强企业。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业,从一个最初只有几十名职工、年产值几十万元的作坊式的工厂,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型制药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是中成药、空心胶囊。企业生产的“玉林牌”中成药有十一个剂型七十多个品种,均是治疗性中成药,其中正骨水、云香精、鸡骨草胶囊、湿毒清胶囊、止血灵胶囊、睡安胶囊、珍黄丸、银蒲解毒片、乌军治胆片等九个主要产品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保密处方独家生产的传统产品正骨水、云香精驰名中外。同时拥有一批国优、部优、区优、区名牌产品,优质产品产值占全厂总产值的85%以上,是国内中成药厂家中拥有产品较多、结构组成较合理的厂家之一,产品质量可靠,行销海内外。企业具有自营进出口权,出口产品五十多种,远销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300多万美元。经过“九五”技术改造,形成主导产品中成药年产量达1200吨以上,空心胶囊4.5亿粒的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2亿元。企业现有职工644人,其中科技人员180人(包括高级职称11人),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生产设备先进,是全国同行业中引进技术和设备最多的企业之一,质量检测手段和检验技术力量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广西玉林制药厂建厂至今在不断地扩大发展,并具有良好的产品结构和一定的管理基础,有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存在政企不分、产权不明等深层次问题,致使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内部的上岗、分配、管理相应存在不足,更缺乏相应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职工的积极性并未充分发挥,已经影响到企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为了理顺企业的内外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因此需要对广西玉林制药厂进行公司制改造,尽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广西玉林制药厂进行公司制改造的主要目的:一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要求,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将企业真正地推向市场;二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增强企业活力,把企业建设成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通过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经营者持大股,充分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职工主人翁的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加快企业的发展;四是规范企业行为,按照《公司法》运作,创造条件上市募资,为组建集团公司奠定基础。

二、股份制改造的主要内容及实施

2000年底,在广西玉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西玉林制药厂的改制工作拉开了序幕。玉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改制方案,市政府下文批准实施。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界定用于改制的资产范围

1.对广西玉林制药厂的资产进行整体评估,界定用于改制的资产为生产经营性资产(含土地),在按政策规定进行各种提留、核销后的剩余净资产用于改制,非生产经营性资产不出让,委托改制后的有限公司管理。

2.在保留国有股的情况下,广西玉林制药厂的无形资产由改制后的企业无偿使用;如今后国有股全部退出或转让,上述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再作价转让给国有股退出后的公司。

(二)新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的计算办法 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后生产经营性净资产(含土地)一财产损失核销一保证债务核销一危房核销一提留离退休人员费用+节余工资分配折股金额

(三)职工认购股权的办法和出资方式

1.职工认购股权办法。按照自愿认购的原则出资认购,如职工自愿放弃的,该股份留公司重新分配。

2.改制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所获认购的股权,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作为上报方案的附件,经批准后,再办理认购手续。

3.职工认购股权采用现金支付,并要一次性付清现金。

(四)股权设置

公司总股本分为国有股和个人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为36%,员工持股比例为49%;国有股持股比例为15%。

三、改革使企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广西玉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三年多来,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主题,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企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2年,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都比改制前增长了15%以上。2003年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6.6%,产品销售收入增长17.5%,上缴税金增长32%,实现利润增长15%。2005年在上年发展速度较快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台阶,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3%,上缴税金增长32%,实现利润增长15%。公司的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员工的收入平均增长了30%。改制使政府满意,因为国家的税收增加了;改制也使公司的员工们高兴,因为他们的收入也增长了;而最让公司经营班子欣慰的是企业已经走上了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一是全体股东投资3000多万元,对企业进行了GMP(药品生产许可证)技术改造,并顺利地通

过了国家药品监督局的专家小组对企业的CMP认证,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以技术、产品、资金等人股方式,控制了一批中小药厂,组建了制药集团,实现了低成本扩张。三是创建了中草药种植基地,实现了规模种植中草药,使当地农民普遍增收650元,被广西列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这既解决了企业的生产原料问题,又为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四是从2005年起,公司计划用两年的时间投资两亿多元在玉林城郊建设一个占地两百多亩的中药生产基地,建成后等于新建两个玉林制药厂,成为广西中药产业的主要生产基地。

四、改制使国企明晰了产权,解决了发展动力的问题

广西玉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改制,回答了国有企业为什么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怎样进行改革的问题。国有企业本来不是没有所有者,但关键是没有人格化的所有者,没有具体的人或人群为国有企业的盈亏负责,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也就是说资产的国有化使得对这些资产的运营效率监督弱化,从而产生效益低下和亏损严重。因此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将没有人负责的国有资产变为有人负责的资产,这样就使得利益多元化、人格化。在利益的驱动下,才真正有人关心企业的盈亏和企业的发展。因此,有了具体化、人格化的企业资产所有者,就有了对这部分资产关心、负责的人;有了责任、权力、利益明确的企业经营者,就有了努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发展企业的人。国有企业的效益低下、亏损严重的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因此产权问题是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

广西玉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功,有以下的经验和启示:

1.产权多元化

产权是市场经济激励机制的核心,它决定着谁承受风险,谁从交易中获得收益。国有企业的最大弊病是产权单一,国家是企业的唯一投资者,国家通过有关的政府部门对企业实行管理。因为没有人格化的风险承担者和直接受益者,企业的管理人员面临的是扭曲的激励机制,从而最终导致企业业绩不佳。通过改革,引进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内部职工的资金,使企业产权实现了多元化,因而具有了多元的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必然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关心企业的经营,设法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监督,从而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

2.经营市场化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企业只是政府的所属部门,享受着政府多方面的保护,没有竞争意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企进行改革改制,逐步淡化政府的保护,促进其进入市场和其他企业竞争,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和服务质量。

3.政企分离化

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使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不再以管理人的身份去干涉企业的日常经营,只以股份的多少在股东会和董事会里发挥作用,这样就使企业摆脱了政府的束缚,独立地在市场中运作,实现了政企的真正分离。同时给企业的经营者一个充分发挥其管理才能的空间,不断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

4.管理民主化

第8篇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中国新一轮的医疗改革由此翻开新的一页。新的医疗改革方案将中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明确定义为公共产品,并且明确提出实现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覆盖,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明显减缓这三个目标。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遇到了种种现实问题的挑战。那么,医疗改革中的问题究竟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应对?本文将对于这两方面应用经济学中的委托―问题来加以探析。

二、医疗体系中的委托―问题提出

所谓委托―问题,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导致企业的方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做出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而在大多数企业中,业主并不能监督雇员所作的一切行为,因此产生了委托―问题。在我国医疗体系中,公立医院的所有者为国家政府,医生作为医院的人提供服务,这样一来一方面医生可能挑选病人,用昂贵的医疗方案来获取利益。另一方面,医生通过与药厂勾结,为药厂销售昂贵的新药,从而获得回扣。以上两方面就是医疗体系中的委托―问题产生的原因。下面的图1简明描述了医疗体系中的委托―问题。

通过分析,可见要解决医疗改革中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关键在于要切断方医生和外部力量药厂之间的“红线”关系。

三、“高州模式”的探讨

所谓“高州模式”是指在我国粤西山地区的高州市人民医院,它依靠着与普通医院不同的经营模式而获得了巨大成功。一方面,坚持低收费:挂专家门诊号3元钱,人均住院费用5000元左右;另一方面,经费来源仅仅依靠“薄利多销”。那么究竟是什么带来了高效益?

首先,“利润分配”制度。这里所说的利润分配,是指医院为了不让医生的收入过低,将医院的利润分一部分给医生,这类似股份制企业的“分红”制度。其实这就是从激励员工的角度来解决了委托―问题。而且最重要的是,采取了利润分配切断了医生和药厂之间的关系。从成本―收益角度来分析,医生为了使医院的利润扩大自然会去使用价格较低的药物,即降低了医院的成本。

其次,非价格竞争。高州人民医院把自己置于市场竞争中,实行了垄断竞争中的非价格竞争行为。一方面,为了让病人来医院看病,医院就在门口立出了个“少花钱、治好病、治大病”的招牌,这9个字切切实实地击中了医疗改革中老百姓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另一方面,医院提供优质服务,大大吸引了许多外地患者的慕名而来。

最后,监管得当。高州医院成立药事委员会,随机抽几名医生,确定用药目录,而这些医生在定目录时是不和其他任何人接触的,包括药厂。在施行过程中,医院创造了“五个黑点”管理法,即医护人员犯一次错误就要被记一个黑点。到了第5次犯错就解聘走人。显然,“五个黑点”管理法借鉴了现代企业管理的经验,提高了医院效率。

三、基于委托―问题的医改建议

第一,产权明确。在我国公有制的体系下,国有企业的产权缺位问题突出。根据科斯定理,一旦明晰了产权归属,那么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就可以使资源达到帕累托最优。医院的股东应为政府,这样一来一方面政府作为股东可以保证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二,确立激励制度。高州人民医院的利润分配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模式。实践证明,通过医院的“分红”可以有效解决委托―问题,并且可以切断医生与药厂之间的红线关系,一方面使得医生的积极性提高,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社会福利,可谓一举两得。

第三,加强医院的监管机制。医生不免会产生道德风险,因此政府作为委托方应当制定适当的监管机制,并且严格执行,对不利于百姓的行为加大处罚。同时建立完善的医院用药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公众监督力度。

第四,加快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创新。高州模式是一个重要的思维,其实质是一种制度创新。我们应当以人为本,把重点放在切断医生与药厂之间的灰色收入,从而建立一个真正惠民的医疗制度。

参考文献:

[1]叶德磊.微观经济学(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09.

[2]郎咸平.我们的日子为什么这么难.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

[3]李庚元.公立医院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可行性探讨.医院管理论坛.2004(8).

[4]张铁鹰.高州模式―切断灰色利益链是关键.中国社区医师.2011(4).

[5]朱恒鹏.去行政化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精髓―高州市人民医院改革与发展透视(下).中国医疗保险.2010(10).

第9篇

关键词: 水污染;防控措施;事故污水

中图分类号:TQ46 文献标识码:A

1 概述

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治理相关政策的出台,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越来越受重视。政府在进行项目审批、验收及污染防治要求越来越高,大型制药厂进行了相关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相关的改造。即使这样,全国各地由于水质污染给老百姓带苦难与危害层出不穷。制药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水具有量大、危害面广等特点,因此如何有效实现对水体污染物的治理和防控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用水安全可靠是目前重要问题。

2 防控措施

2.1 日常防控措施

2.1.1 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测

有关政府部门要对制药厂企业建设严把审批关、严把项目立项、设计、投产审批。项目建设初期要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审,找出可能存在的隐患并纠正。项目建设中,加强对项目各阶段检测,确保各阶段达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撰写结题报告,请专家验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改造,确保整个工程满足要求。

2.1.2 强化在线监测

为更好得到实时环境数据,相关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制药厂内部要安装实时在线检测系统,对制药厂进行全天候无间断的环境监测。制药厂还要设置专门监测检查部门,并配备足够专业人员进行污水的检查和维护;并积极地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检测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

2.1.3 加大惩治力度

很多制药厂已安装环保设备但并未使用或24小时实时使用。此外,环保部门监管存在死点,使得很多制药厂存在乱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因此加强对污染严重、规模小制药厂的监管是当前环保部门工作重中之重。处置存在污染的制药厂,不满足要求的制药厂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禁开工。对无污水处理设备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制药厂坚决予以查封。

2.2 应急防控措施

制药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不但要加强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维修;还要制定相关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突发事故时造成大规模水体污染。现有设备设施无法满足应急要求时应增加或完善防控设施,包括以下:

2.2.1 突发事故原因辨识与分析

对突发事故要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确定污染源及污染水系范围。明确内、外部污水处理能力及内、外部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分析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相关处置方案等。事故处理完后,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发生原因、蔓延情况、产生后果、处置措施等进行汇报和总结。根据总结报告进行相关措施的整改和维修,确保以后不会因为相同原因再次发生此类事故。

2.2.2 突发状况水体收集

对水体环境危害物质来源,采取相关圈围措施保证污水不会蔓延至更大区域,对污染水土进行快速收集。对水体环境产生危害物质的装置区域,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对事故本身及受污染排水进行收集。另外还要设置排水切换和储存设施,设置依据是从污染源处开始沿水流方向进行搜索并每个一定距离进行水体的收集和检测,直到检测达标区域为止。

3 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计算

制药厂污水储存系统的总有效容积可用下式计算:

V总=(V1+V2-V3)max+V4+V5 (1)

式中: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1个罐组或 1套装置的物料量(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 1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1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m3;V2―发生事故的罐组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 Q消为发生事故的罐组或装置同时使用的消防水流量,m3/h,t消为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污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其中q为降雨强度(按平均日降雨量计)mm;q=qa/n(其中qa为年平均降雨量,mm;n为年平均降雨日数,F为须进入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V1+ V2-V3)max―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最大值。

4 污水收集池有效容积的计算

污水收集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V事故池=V总-V利用 (2)

式中:V利用―可利用储存事故污水设施的总有效容积,m3。

制药厂可用于存储污水的总有效可用容积包括:制药厂内部污水处理池可用的有效容积;可用于事故污水储存的有效可用容积;制药厂内部园区或者距离制药厂最近的污水处理厂可利用的容积;制药厂内部的低洼地或者可临时形成的出水区域有效容积。

4 事故污水收集系统设计注意事项

事故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应本着降低工程投资目的,尽可能将污水通过制药厂现有污水排放系统排放;此外对突发事故应能及时将已有非污水排放系统更换至污水收集池。制药厂还要制备相关泵和水管以便在突发事故时能有效将污水排至污水池。

根据制药厂的日常污水产量以及可能存在的最大污水量,设置污水排放系统。在制药厂污水、清下水的总排水出口处设置切断阀,可避免制药厂内部排水对外部水体环境造成污染,将可能产生的污染源控制在制药厂内部。

制药厂在进行污水污染处置措施整体规划和设计时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因素,确保所设计的系统能应对所有情况。进行设计时应考虑制药厂的总体布局和地势高低及其他,尽量将污水采取自流的方式进入污水处理池。

结语

本文总结了制药厂实验室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体污染的日常防控措施和应急防控措施,详细介绍了事故污水的收集总量、事故污水的收集池有效容积的计算以及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的设计要点。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使制药厂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规避或有效减少对环境污染,给制药厂带来稳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 降价;分析;措施

[中图分类号] R9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08)11(b)-028-02

药品价格虚高不下一直是制约我国医疗改革的重大问题,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药价高”的问题,国家下大力气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药品降价就是其中的一项主要举措。自从199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卫生部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22次大幅降低药品价格,涉及1 000多品种,平均降价率高达50%,另外还规定国家销售药品加成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500元以上药品售价统一最高加价75元,而且药价就高不就低,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百姓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矛盾。但是,降价行为的实施,也引发了代表不同利益的企业、医院和药品批发商的一系列连锁反应,违背了国家实行药品降价的良好初衷。

1降价现状分析

1.1生产企业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降价加剧了竞争,竞争调整了结构,适者生存,淘汰了一批小、差、散的工厂和落后的技术,取而代之的是高、精、尖的设备和技术,降低了生产成本,生产出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从长远看有利于医药企业做大做强。但在短时间内,给生产企业带来的压力不言而喻,一次又一次的降价使企业对价格调整心中没底,价格调整就像悬在企业头上一把利剑,随时可能掉下来。过快过频地进行药品的降价,减少了企业的生产利润,而药厂生产药品的费用以及扩大销售所付出的各个环节的成本却在逐年递增,造成有的企业严重亏损,也造成了一些质优价低的临床用药无利可图,从而停止生产,或者老产品换新包装并借机提高价格,直接导致市场上找不到降价药品。而且利润一降再降,也会使制药业新药研发投入不足,在全球市场竞争处于被动地位。

1.2经营企业

医药公司是联系制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纽带,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支付了大笔药品回款,积压了越来越多的应收未收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降价后依然可以盈利,他们只好一方面采取降低对于价低利少但质优的药品库存来减少资金的占用,另一方面热衷于价格昂贵的所谓新药特药,以至于药价越降越高,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影响了正常的供货。遇上特殊情况,例如2008年的暴风雪灾害,以前的非典灾害之类的公共灾害,缺药少药甚至断药的情况会更加严重。随着我国加入WTO,医药分销市场放开,很难有立身之地。

1.3使用单位

医院是药品进入消费市场最后环节,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基本压在医院身上,医院成了众矢之的,其实,按照国家降价文件,医院已经对现用药品进行了多次价格调整,以我们医院为例,仅去年一年就让利四千万,占销售额30%,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因为每次降价后,缺药都会成为药品降价和药品招标采购后出现的“肠梗阻”。总会有一批降价药品因为价格太低而缺货短货乃至断货,普药缺乏有效的保护,深受老百姓欢迎的而且在平抑物价中起关键作用的普药逐渐退出市场,还有就是在招标过程中有些药品因为未中标而无法进入医院。例如葡萄糖酸钙口服液,白云山制药厂出产的板蓝根口服液,复方阿胶浆等,甚至有些是临床必不可少的救命药。低价位药品逐步退出,药品进价呈上升趋势,形成高进高出,利益共享的局面,药品降价只有当使用时才能体现出应有的作用,反之,就是一纸空文。

国家连续多次降低药品价格,目的是促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稳定社会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但是价格是表象,体制才是根本,单纯的降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减轻患者的负担,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2应该采取的措施

2.1建立有效的政府补偿机制

2.1.1国家应在降价让利于民的同时,加大扶持力度,鼓励药厂生产一些临床使用效果好,但利润空间不大的甚至亏本的廉价老药。

2.1.2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医院是公益利事业单位,但近几年来,财政对医院的补贴呈下降趋势,根本无法满足医院生存和扩大建设的需要,医院“以药养医”的机制没有根本改变,只有为医疗服务提供基本的条件和环境,为医院持续发展建立起长效的保障体系,才能改变目前医院以药养医的不合理现象。

2.2 药品购销方式和价格由企业自主决定

2.2.1让供需双方直接见面,直接挂钩,减少流通中的中间环节,减少工厂-患者之间的层层关卡,建立正常,科学,经济,合理,快捷,有效的药品流通渠道,真正把利润让给百姓。

2.2.2运用市场机制来正确引导价格的合理竞争,除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和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实行国家定价外,国家规定药品的最高限价,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来调节药品的价格,采取系列措施,让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家的产品竞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对供大于求的药品按低成本定价,。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竞争作用,使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2.3 加大政府对医药领域的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医药领域的法制制度,规范药品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标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监督药品监管部门把好药品报价,使药品的价格能够满足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消费者三方的利益,增强价格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公正,公平,合理。严格价格和费用的审计和检查,杜绝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涨价。保证建立起来的各项监督制度能够真正发挥实效。

2.4 加强企业内部的运行管理机制

在药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要加强成本管理,压缩费用减少资金的占用,根据市场需求在产品的多样化差异化上进行拓展,加强开发高市场潜力,高技术含量,规模化、低能耗、低污染的产品。采取措施加速资金周转,加强改革调整力度,引进新的营销理念和机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自身经营效率,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开拓市场。

2.5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医疗保险

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增加投入支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第三方付费制”,一方面让其来监督制约医疗卫生部门的高价药,改变患者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减轻老百姓看病的负担。

3总结

综上所述,要从根本上解决医药价格,还需要从医疗流通以及方方面面的同步进行,除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监督政策,还应调整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家,在医药卫生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真正的把实惠送给老百姓。

[参考文献]

[1]国家发改委[2006]1542号文件.

[2]徐新海,陈美秀.药品降价政策对医院经营的影响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07,5:5.

[3]夏金彪.药品降价冲击药企[N].北方经济时报,2005-6-1.

[4]单晓红,许长寿.博弈论视野下的药品降价问题研究[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2:18.

第11篇

【关键词】医改 美国经验 医药分离 制度创新

2009年4月6日,酝酿多时的新医改方案终于正式公布。这次新的一揽子计划,旨在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医改的目标跟治病一样,不在于治标,而在于治本,只有找到其本质,才能对症下药,从而药到病除。本文将从美国奥巴马政府出台的医改政策切入,深刻分析中国医疗现状,并结合广东省高州地区的医改经验,试图找出一条解决中国医改问题的可行之路。

美国医改路径

政策颁布。2010年3月21日晚,奥巴马政府在美国国会上以219比212票艰难地通过了新医改方案,这是美国有史以来医改最为彻底的一次,也是最有效的一次。美国的历届政府,包括大小罗斯福、里根、克林顿等,都曾经对医疗做出了重大的改革,但都以失败告终。因此,让美国民众感到困惑的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为什么在医改问题上举步维艰。而这次奥巴马政府的医改方案也只是惊险的通过,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

问题根源。问题的根源在于美国的保险公司与药厂串通,从中谋取高额利润。在美国,一般是保险公司给医生开药品目录,医生再按照目录决定给病人开什么药。由于美国的药厂政治实力很大,人为要求保险公司将贵的药品强加进目录,从而造成美国民众的医疗费用大大增加,医疗保障费用也跟着上涨,特别是对于企业和家庭,医疗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很高,不但加重了企业和家庭的负担,而且还影响了美国企业的竞争力。举例来说,美国通用公司每年在每个员工医保方面的投入费用相当于将1500美元的资金投入到汽车制造中,显然这大大增加了汽车的制作成本,对于整个通用公司的竞争是非常不利的。

有效办法。在美国政府看来,切断保险公司和药厂的联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疗问题。奥巴马政府创新性地提出了“医改税”。该税规定:对于普通薪资阶层,抽出其收入的3.8%用于医保,而对于富人,则从他们的各种收入里抽税(包括奖金、红利、期权、股票)。由于富人的税额比例高达40%,所以光是这一笔税,就使政府的税收增加了三四十亿美元。由于富人的个人利益受到不公平待遇,①他们只有转而要求药厂将便宜的药放进保险公司的目录里,从而降低药品价格,减少自身的“医改税”,以便减少支出。从此,富人开始监督药厂和保险公司,政府也降低了管理成本。从长远来看,这项改革不但使美国普通民众得到了实惠,使企业负担减轻,而且对于美国整个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美国的这一创举,对于今天的中国政府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中国医改现状

现状分析。当今的中国医改,仍然处在一个非常困难的阶段,因为“医疗的本质是与医疗活动相关的各方(医生、药商、病人、与医疗管理相关的政府官员)共同参与的一种博弈活动”。②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无论如何改革,医院仍然掌握比较完全的信息,患者则处于相对的信息劣势,最终很容易导致内部操作,而患者却毫不知情。医药费用的急剧增加使患者的经济负担越来越重,医生通过多开药、开贵药来体现自身的医疗价值,并从中赚取高额利润。患者由于对医疗信息所知有限,只能听从医院安排。

由于医生的基本工资相对较低,为了获得较高的利润,他们只有多开药,开贵药,从中获取收益,这样就将损失转移到了患者身上。无论国家如何压低药品价格,医疗保障费用如何提高,患者收入如何增加,医院始终处于医药的垄断地位,“控制着绝大多数处方药的开方权、销售权以及公费医疗与定点医保的资格,面对这样一个垄断卖方,患者更没有什么讨价还价能力”。③在医生看来,总能找到方法,使患者的医疗费用大幅增加。医疗机构和药商联合,开高价药,多开药,而药商则通过给医院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高额回扣,由此医药双方都获得了不菲的收益,但最终的“埋单”人则是患者。这样,表面上患者得到了“实惠”,而实质上医生通过加权平均,使个人负担一再加重。通过各种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原本被压低的价格重新加到患者身上,“看病贵”仍然是摆在医改面前的根本问题。

问题由来。这些改革触动了现有的利益格局。这种将“以药养医”变为“以医养医”的改革绝不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式的改革,改革的受益者是医生和患者。但行政主导利益集团会受损,而他们是现行体制的最大受益者。行政主导利益集团既包括目前有权对医院行使管制权力的各类政府部门,也包括医院内部医生等专业人员之外的行政人员。这个集团是现有医疗体制的主导者,也是最大受益者,因此他们将会是改革的反对者。因为在消除医院药品零售垄断地位、实现“以医养医”的这种改革下,他们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行政地位都会受损。医疗体制改革的困境就在这里。如果不能打破这种利益格局,完成包括理顺药品定价机制在内的医疗体制改革很难进行。

可见,“医药不分”是当前我国医改的重中之重,“医药分离”的实质是改革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要降低药品价格,在建立“医药分家”医疗体制的同时还必须建立严密的反商业贿赂制度。因为医药分家只是解决了医院偏好采购高价药的问题,但并不能解决医生作为个人收取回扣的问题,因为无论医药如何分家,处方权始终掌握在医生手里。

美国的遭遇和中国有些差异,他们是以保险公司为桥梁,将医生和药厂联系在一起,从而控制药价,增加医药费用,加重美国老百姓的负担。但是美国和国内的情况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尽可能增加医药费用,从而获取高额利润。显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找到一个可行而有效的办法,将“医药分离”,切断医生与药品的联系,但又不能损害医生的利益。使医生的真正价值回归到自身的医术上面来,而不是用药品来解决问题,这是医改的必经之路。在这方面,广东省高州地区高州医院的改革可谓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高州医改模式

位于广东省高州地区的高州医院,实行了一种可以称为“利润分成”的创新模式,成为当前医改的一大亮点,是全国各大医院改革的“标兵”。

高州医院由于规模有限、医疗条件一般,而且地方政府的补贴只占医院全年总收益的0.11%,因此如何最大化地减小成本,是摆在医院面前的关键问题。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抬高药品价格,而是首先成立了一个药事委员会,负责给每一位医生提供药品目录,而且随时抽查,严防医生在目录之外开药,并请患者也加入其中监督医生。提高利润,必须从药品成本入手。因此,医院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直接向药厂进货、压低进价;并尽可能将库存降到最低,几乎达到零库存;医生享有低进价带来的利润,并且利润高达30%~40%。“薄利多销”,医生有了额外的经济来源,而且比以前更多,因而医生根本没有必要抬高患者的医疗费用,他唯一可行的办法同样是压低药价,保证自己的经济收益。而且医院的营业额大幅提升,患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减少了医疗支出。高州医院通过这一改革,成功将医药分离,使医生的利润直接体现在药品降价所带来的利润上面。

创新之路

无论是美国的“医改税”,还是高州的“利润分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创新。只有进行体制创新,将医生的利润来源多元化,将医院的盈利和医生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单方面地在制度真空中让医生去谋取高额利润,才能根本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由于每个地方、每家医院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不能“一刀切”、照搬现成经验。它们只是一个“路标”,起到指引的作用。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找到一条有效切断医生和药品的关系,而又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双赢”之路。这就需要建立一种创新的制度,并加强其执行力,再配合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财政帮助。比如政府的药价管制政策包括处方药的政府定价和医疗机构的进销差价率管制完全可以取消,足够充分的市场竞争会把药价控制在其供给成本附近,所谓的新特药单独定价政策也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新药审批不再和药品定价挂钩,药企也就没有必要再进行那些名不副实的“新药”创新。医院有了盈利的空间,就不再“以药养医”,医改才会有重大突破,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会慢慢得到解决,国民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也会跟着提高,国家的医疗保障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建立一种双赢的模式,让医生和患者都能够享受实惠,医疗事业的发展应该遵从它正确的目的性,遵从它内在的本质性”,④因为医疗本身的目的就是要让患者得到实惠,让患者的健康得到保证。因此,有了创新的机制,有了制度的保证,“以药养医”将成为历史,医改也将迈出历史性的一步。(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注释

①在美国,富人通常有着强大的政治实力,其中包括药厂的人,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肯定会对相关人员施压,保障自己的权益。

②张理智:“从医疗的本质谈医疗体制改革”,《卫生经济研究》,2008年第11期。

第12篇

10月,按原计划,刘凯将参加20多个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招标会。作为一家全国排名前十的非处方药生产企业的营销经理,他一直以“大户”身份被奉为座上宾。“今年我们在电视广告上花了1.48亿,2013年将投入1.66亿。”这笔钱,计划在两个月内花出去。

一则消息打乱了刘凯的计划。9月27日,有媒体公布了一份由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稿),其中明确指出非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广告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不能做广告了?刘凯很惊诧,他迅速联系了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得到回复是“确有这个事,不过还要征求意见,企业肯定都强烈反对,就看上面的态度了”。他又联系了多家媒体的广告部门负责人,“都说没禁止,让我们继续投广告。”刘凯说。

十一长假,刘凯没有休息一天,他多方打听消息,将情况上报给企业高层,还召集了多位同行商讨办法。“都拿不定主意,怕投了钱打水漂,政策的事谁说得准?”

非处方药的千亿金矿

打开电视,似乎到处都在卖药:感冒药、胃药、补钙补铁补锌药……非处方药广告,已是电视广告的主力军。

1999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年,我国将药品划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大类,2001年起,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处方药被陆续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2007年,我国实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建立非处方药广告批准制度。自此,“只有非处方药才能做大众媒体广告。”刘凯说。

非处方药是指经过长期应用,被确认为药效稳定、相对安全、副作用小,不需要医师处方即可购买使用的药品,主要用于多发病、常见病的自行诊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头痛等。

目前,“中国有4000多家药品制剂企业,其中大部分药企都生产非处方药,市场上已有近5000个非处方药批文。”刘凯说,除此之外,全球性跨国公司如强生、百时美施贵宝、葛兰素史克等也纷纷加大在华研发力度,加速在非处方药市场的布局。

非处方药在整个医药市场所占比例并不高。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副会长郭振宇曾公开表示,目前,我国非处方药市场规模不到1500亿元,仅占全国医药市场总份额的10%~15%,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数字可以达到30%~40%。

但非处方药的销售量和利润却远远高于处方药。“非处方药在药店、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都可以流通,公众凭自我判断进行选择。处方药只能在医院流通,还要受制于政策和招投标制度的重重约束。”刘凯介绍说,“非处方药更像消费品,可自由购买,可以做广告宣传。”

更重要的是,“非处方药的定价是比较市场化的,保留了利润空间,不像处方药在招投标制度下价格被越压越低,利润微薄。”刘凯说。

因此,几乎所有厂家都在积极向药监局申请非处方药批文。刘凯介绍说,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后,销量普遍会翻倍,甚至更多。

“非处方药在我国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不到20年,营销模式就与快速消费品并驾齐驱。”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总经理刘泽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全国前100强的连锁药店可占据非处方药销售总额的半数以上,与超市模式类似,药店也会设置进场、条码、展台陈列、促销推广等名目并向厂家收费。”

竞争日益激烈。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杨昌顺用“竞争惨烈”来形容现状,“越来越多的厂商介入竞争,品牌影响力显得更加重要。”

1元钱的广告,至少换来3元钱的利润

“广告+渠道”的营销组合是业内公认的非处方药运作模式。

杨昌顺说,“广告投放仍然是对销量拉动最大的营销方式,在整个营销投入中,广告投入占到半数以上。”

中康资讯的《2011—2012四大医药终端用药市场分析蓝皮书》显示,2012年上半年52个城市零售终端最畅销的50个非处方药产品都曾在大众媒体做过大量广告宣传,其中有家喻户晓的蜜炼川贝枇杷膏、六味地黄丸、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液、健胃消食片、抗病毒口服液、云南白药膏等等。

“药企通过广告塑造企业形象,加大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习惯。”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由于消费者在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时处于盲选状态,选择过程中主要受药品导购员和广告宣传的引导,电视广告对受众的心理强化作用明显。”

据刘凯估算,药厂每投出1元钱的广告至少会换得3元钱的利润。“很多产品都是广告轰出来的,而且广告是持续性投入,滞后性回收,对品牌和产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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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是长远的。”

“哈药模式”被称为业内经典,2010年,哈药股份(600664.sh)广告费用为3.66亿元;2011年,广告费用增长为4.14亿元,广告增幅甚至超过营收增幅。三精制药(600829.sh)广告投放更是大手笔,2010年,广告费用占营业收入的21.9%;2011年,这一比例也高达14.1%。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曾将制药企业广告费的税前扣除标准由8%上调到25%,打压药企的巨额广告费带来的非理性竞争。“但没什么效果,排名前20的非处方药企业几乎都投入了上亿资金在广告上。”刘凯介绍说。

据刘凯透露,很多非处方药企业的市场部都多达上百人。“最肥的部门,到处花钱投广告,在企业里混得开,出去做甲方也受重视。”同行讨论,“不说销量说广告,因为广告意味着未来的销量。”

这块蛋糕到底有多大?去年全国非处方药市场规模在1500亿元左右,据刘泽辉估算,按全行业通常拿10%左右的营收用于广告投放计算,去年广告总量应该在100亿~200亿元之间。“如果突然禁播广告,那很多前期广告投入都白搭了,还没看到市场效果,没收回来利润,企业损失巨大。”

无关痛痒的处罚

“广告战”逐渐泛滥,违法广告层出不穷。“主要是夸大疗效的比较多,补了钙就身体强壮,补了锌就快速成长,恨不得包治百病。”刘凯介绍说,“药厂无论大小,都爱打‘球’,做广告也是比着来的,谁都不想吃亏,一不小心就违法违规了。”

“非处方药广告泛滥主要是因为各个药企生产的产品疗效相差不大,技术上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营销模式成了药企间竞争‘胜地’。广告营销是消费者获取药品信息最直接便捷的方式,自然变得炙手可热。”郭凡礼认为,非处方药行业“外强中干”,轻研发、重市场,导致产品同质化,恶性竞争激烈。

2011年末,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特别提到“继续加大整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力度”。“长久以来,药品广告都很受质疑,无论是官员还是老百姓,都比较反感。”刘凯介绍说。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公告》显示的数据,今年4月16日,第一期公告显示,全国各级药监部门共查处违法药品广告33648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23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6551次。今年7月20日,第二期公告,这三项违法广告数分别达到50301次、1479次和3627次。

国家药监局稽查局副局长邢勇公开表示,今年上半年公布的药品广告严重违法的比例达到了58.2%,而且近几年违法广告比例一直居高不下,逐年加剧。因为各种原因,国家药监局全力监管却效果不佳。

“现在最普遍的说法是,违法药品广告太多,药监局监管不过来了,所以干脆禁止非处方药投放大众广告。”刘凯透露说。

这一说法引发了企业的强烈不满。“没必要,也不合理,假药泛滥,是不是药厂也都禁了?理由不充分,应该增加人手,加强行政力量管制。”杨昌顺认为,对违法广告应加大监管及处罚力度,不能因噎废食。

非处方药广告泛滥,药监局的广告批文是唯一门槛。“按规定,药厂要递交申请,说明广告内容,拿到批文后才能到电视台投放。”刘凯透露说,“但实际上,很多电视台根本不看批文,只要钱够就行。”

与非处方药广告相关的部门包括药监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等。“不能把压力都放在药监局身上,它也不可能掌控全局。”刘凯认为。

“大众媒体以最佳播放时间段为筹码哄抬广告费用,收益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但相应地,它纵容和包庇违法广告的存在。”郭凡礼认为,媒体为追求经济利益,不加选择地播出违法广告,不审查相关证件和批文,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违法广告出现后,由于行政力量不足,药监局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违法广告往往在播出一段时间后才遭到查处。“这段时间,企业已经达到了自己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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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传播效果。”刘凯透露说,不少企业知法犯法。“主要是打个时间差,反正效果也达到了。”

更重要的是,“违法广告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刘凯透露说,违法广告处罚由工商部门负责,处罚手段仅是点名批评、禁播违法广告和经济处罚。“违法广告中只有不到10%被经济处罚,罚款也就几万元,对企业而言无关痛痒。”

以2010年为例,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药品、食品及保健食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居前三位,分别占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11.03%、9.62%、8.44%。“哈药、碧生源都被点名过十几次,仍然出现违法广告,可见管不住禁不了。”刘凯说。

全盘皆输的战争?

9月28日,国家药监局、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以及30多家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开会讨论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稿)。“所有企业都一致强烈反对禁令。”参与此次会议的刘凯透露说。

一旦“禁令”生效,企业将第一个“中枪”。“一旦广告被停,企业的前期投入将付之东流。”刘泽辉认为,若“禁令”生效将重伤整个行业。

电视台也将失去一位财神爷。“近五年来,非处方药广告始终排在电视台广告的前三甲。”刘凯透露说,在药企的广告中,电视平台占投放金额的90%,平面、户外媒体的比例占得很少。

“非处方药广告能占到电视媒体收入的10%左右,每年广告刊例价就有800亿元,当然,实际成交价会有折扣,会比刊例价低很多。”刘泽辉认为,取消非处方药广告将影响数十万广告从业人员,提高失业率。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非处方药广告具有显著的药疗知识普及功能。“与我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相对应的是世界自我药疗协会,在欧美国家,公众的自我药疗意识非常强,广告是人们获取和了解疾病和药物常识的重要渠道。”刘泽辉认为,非处方药广告对教育消费者的作用是巨大的,它可以普及和提高消费者健康知识水平,促进自我药疗发展,减少消费者因轻微疾患到医院就诊而减轻医疗负担,降低社会成本,甚至可以间接缓解医患矛盾。

另外,从药品分类管理原则来说,非处方药本身兼有药品和消费品的双重属性,允许消费者自行选购。“那就需要通过广告来让消费者知道功能和疗效,否则反而会令消费者产生误解和推高获取信息的时间成本。”刘凯认为,取消非处方药广告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