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4 1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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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货品道路运输协议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货品道路运输协议一
托运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__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__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 区 路(街) 号。
货品道路运输协议二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货品道路运输协议三
甲方(托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承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包装状况 数量 重量 体积 货物价值 备注
表(略)
2、 货物起运地点:
三、货物到达地点: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收货人自提
五、运输费用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表(略 )
六、运输杂费:保管费:
接货费: 送货费:
叉车费: 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十五、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十六、其他约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签约地点: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是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第五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第六条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第七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输许可
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一)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五)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2.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第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并进行实地核查。
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注明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和项别、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运输性质;并在10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已获得其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中加注新许可的事项。如果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由原发证机关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换发。
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限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专用车辆符合许可要求、罐体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应当为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其中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其《道路运输证》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许可一次性、临时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十六条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形式投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停业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章专用车辆、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三)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二十三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四条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二十五条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第四章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七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二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严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活动,但应当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险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危险货物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
第三十条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第三十一条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承运。
第三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三十四条专用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第三十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六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三十七条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第三十八条严禁专用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超载、超限运输。
第三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第四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第四十三条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危害和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十四条在危险货物装卸、保管、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保管要求,轻装轻卸,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
第四十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专用车辆有超载行为且具备安全卸载和储存条件的,应当要求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到具备所运输危险货物储存条件的场所卸货。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
(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二)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三)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并对考核结果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差的企业给予相应惩处的一项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加强管理,诚信信用,公平竞争,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四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企业发展,对考核结果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差的企业采取惩处措施。
第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地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同)负责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
第六条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
(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
(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
(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系统管理水平、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企业经营受表彰情况。
第八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0分(见附件一之三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加分为100分。
在考核总分中运输安全指标为300分、经营行为指标为200分、服务质量指标为200分、社会责任指标为150分、企业管理指标为150分。
企业管理指标中的系统管理水平、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企业经营受表彰情况、社会责任指标中的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以及ISO9000系统认证等为加分项目。
第九条企业质量信誉等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A级:
1、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2、未发生一次特大恶质量事件;
3、考核总分不低于850分。
(二)考核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
1、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2、未发生一次特大恶质量事件;
3、考核总分在700分及以上。
(三)考核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级:
1、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2、未发生一次特大恶质量事件;
3、考核总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
(四)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
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
2、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
3、发生一次特大恶质量事件的;
4、考核总分低于600分的;
5、企业有30%以上子、分公司考核等级为B级的
6、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拒不改正的;
7、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经查证属实的;
8、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企业原因,造成所承运的货物泄露、丢失、燃烧、爆炸等,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造成国家和社会公众财产重大损失的运输责任事故。
特大恶质量事件是指由于企业原因,对旅客或货主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事件。
第三章考核组织和范围
第十条地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成立考核组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认定。
(一)班车客运企业资质评定的专家库专家;
(二)专家库以外的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中从事客、货运输管理、运政执法、车辆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核组人数应是5人以上单数。市、县两级考核组的人员可以相互交流进行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考核范围。
(一)三级以上班车客运企业、自有营运客车20辆以上的包车客运企业及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和认定,结果报省交通厅。
企业所在地为县域范围的,由所在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考核,并上报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企业所在地为地市市区或无设区地市的,由所在地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考核认定。
(二)四级以下班车客运企业、无等级班车客运企业(业户)、自有营运客车20辆以下的包车客运企业及自有营运货车10辆以上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并报地市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结果报省交通厅。
(三)设有全资、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先由子公司注册地和分公司经营地交通主管部门分别对其考核,再由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对子、分公司进行考核的交通主管部门要对认定结果负责,并出具书面证明。子公司的质量信誉等级由其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单独评定。
上级主管部门可对下级作出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或重新考核。
第四章质量信誉考核
第十二条企业、企业所在地县级及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分别建立企业质量信誉档案。质量信誉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营运客车或货车数量、所经营的客运班线;
(二)交通责任事故情况,主要提供自有车辆安全事故年度汇总表及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法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法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五)国家规费缴纳情况,包括企业应缴运管费、养路费、客货运输附加费的金额和实际缴纳的情况;
(六)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包括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数量、应缴保险费用、应投保金额及实际投保的情况、承运人保险单;
(七)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和时间、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情况;
(八)企业稳定情况,包括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
(九)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和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及ISO9000系统认证情况;
(十)受到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及交通主管部门表彰的情况,需提供书面证明。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质量信誉档案的管理,按照第十条的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和材料记入质量信誉档案,并按照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受理社会投诉举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掌握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的情况,经核实后及时记入交通主管部门的质量信誉档案。
交通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外地营运车辆违法违章经营时,要将违章情况和处理结果抄告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车籍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抄告后,应及时将违法违章情况记入本单位的质量信誉档案,并定期通报营运车辆所属企业。记入档案的违法违章行为以在本省区域内发生的为主,如外省有通告的也要记入。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通过本单位或指定互联网站公布及时更新的所辖企业的安全事故、违法违章行为、服务质量及车辆技术档案等数据信息,以便企业和社会查核。
第十五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第十六条企业应在每年的3月底前,根据本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考核,并如实报送《*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质量信誉考核报告》(见附件一)及有关材料。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省交通厅互联网站公布的数据信息对运输企业的资料进行初检,并汇总管理部门掌握的有关情况,向考核组提供齐全、有效的资料。
交通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掌握被考核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情况的,可不再要求企业报送此项指标的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考核组应当根据其掌握的企业质量信誉档案,按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一之三)及《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有关指标计算及说明》(见附件二)对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考核初评。发现不一致的,应要求企业进行说明或组织调查。考核结束后将初评结果连同有关资料报授权其考核的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辖区所有企业的考核初评结果及各项考核指标数据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并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指定互联网站上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的申诉和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认定。
向交通主管部门及考核组举报企业质量信誉有关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交通主管部门及考核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举报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及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0日前将辖区内所有企业当年考核结果(含考核分数和质量信誉等级,下同)汇总上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于每年6月30日前在指定互联网站上公布上一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第二十条企业同时经营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和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分别根据企业从事客运和货运的质量信誉情况来计算客运业务和货运业务的各项考核指标,并以此为依据分别评定企业的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质量信誉等级。
第二十一条组织考核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最后考核结果将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记录在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检查(考核)记录”栏里(具体为加盖“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专用章”,式样见附件三)。
第五章奖惩措施
第二十二条交通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时,应参考企业的客运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一)两个以上道路客运企业同时申请同一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在都符合许可条件的前提下,许可机关应当将经营权许可给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等级高的企业。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等级相同的,应逐年比较上一年度之前的客运质量信誉等级,择优许可。如上一年度之前所有的客运质量信誉等级都相同的,则比较上一年度考核分数,分数高的优先许可。
(二)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来实施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的,企业的客运质量信誉等级作为评标时重要的评价内容。
(三)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继续申请经营的,其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该班线经营期限内每年都不低于AA级,且其中两年以上达到AAA级的,在符合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客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许可机关可予以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四)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达不到本条第(三)项要求的,许可机关对10%以上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予续期;如果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一年以上为B级或两年以上为A级的,许可机关对30%以上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予续期。不予续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足一条的,按一条计算。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如在经营期限内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特大服务质量事故或出现超过180日擅自停班、超过180日无正当理由不进核准站点经营及长期违法违章经营的,不予续期。需要重新分配的,按照客规及本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道路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进行为期半年的整改。整改期内,暂停办理客运班线新增许可业务。整改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闯红灯扣6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故意遮挡、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扣12分……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交通违法记分项由原来的38项增加至52项,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也有所提高,看似严苛的处罚背后,标志着我国交通违法高成本时代即将到来。交通违法记分是预防和减少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有效教育措施,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为了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此次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广东:“十二五”拟砸2万亿修路
广东省政府已于11月正式印发《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其中拟定“十二五”时期全省安排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189项,总投资约19838亿元,其中“十二五”时期计划完成投资约10671亿元。计划到2015年,全省轨道交通营运里程将达4000多公里;3年后广东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计划将达到6500公里,且今后每年将建设5000公里农村公路;另外,广东还将积极推进与省外铁路的联系建设,“十二五”时期计划新开工铁路项目总里程将达2166公里;与相邻陆地省份也将新建成7条出省高速公路,从而使得广东出省高速通道增至19条。
哈尔滨:强制卧铺客车夜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透露,由于冬季道路运输和行驶条件下降,为保证旅客安全,哈尔滨市要求双层卧铺公路大客车,在凌晨2点至5点时段必须强制休息,不准行驶。为保证旅客安全,哈尔滨市运管部门已要求各长途客运线路科学安排运营时间,公路客车要尽量在每日24点之前到达目的地。不能到达目的地的,要安排客车休息站点。运管部门将通过GPS系统以及机动车驾驶员信息识别卡,监控车辆运行情况,如有违反规定行驶者,将对车主及驾驶员处以重罚。
宁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出台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要求,到2015年,宁夏力争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不超过2.2;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每年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今年来,宁夏严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审核关,在重点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专门管理档案。对不按标准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录用驾驶员不符合规定要求、采购或使用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不到位的运输企业,依法限期整改、停业整顿。
山西:山西汽运集团领跑“气化客运”
近日,交通运输部将山西汽运集团列为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城际道路运输推广天然气汽车应用试点单位。目前,全国列为试点的单位只有两家。近年来,山西汽运集团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部署,“立足企业、服务社会”,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品牌优势、土地资源优势等行业基础优势,发展和利用天然气能源,以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天然气能源服务保障网络为目标,在客运站场、物流园区和重要的运输通道合理布局、建设天然气加气站,保障城际道路运输车辆的天然气使用,实现天然气利用在运输行业的新突破、新发展。集团被省发改委列为“气化山西客运通道”的主力军,并获得批准在全省汽车站场和物流基地建设70座天然气加气站。
河南新规:客货车出问题 对客货运企业经理全追责
因管辖的一辆大客车严重超员,河南中州集团滑县通达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安全科长分别被处以5000元罚款。严重违法的大客车驾驶员孟某被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罚款1500元。针对近期营运车辆事故多发问题,河南高速交警总队出台制约措施,对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零容忍”,对驾驶员、客货运企业经理全追责。据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7起,其中23起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而且全部存在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关键词】道路运输 可持续 发展 策略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现状
(1)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建国初期,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公路通车里程仅为8万公里,技术等级十分低下。在“十一五”期间中国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五年,全社会共完成公路水路投资4.7万亿,是“十五”期的两倍多。在“十一五”这五年中国新建公路里程达63.9万公里。截至2010年底,中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由“十五”期末的4.1万公路发展到7.4万公里,新增加3.3万公里。
(2)道路运输业户。随着我国对道路运输市场集中度及公司化改造等政策措施后,我国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经营业户数量在呈下降趋势。说明我国的道路运客运输市场从量上竞争,转向服务质量等方向上,更加有利于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经营业户整体素质的提高。
(3)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道路运输车辆迅速增长。在2010年年底,我国营运客货车辆达1143万辆同比2005年增长了56%。
(4)运输量。随着道路运输能力的增加,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在公路旅客运输量2010年1月至8月累计发送旅客1990697万人,累计为去年同期的107.7%;旅客周转量为97911055万人公里,累计为去年同期的110.1%。公路货物运输量2010年1月至8月累计货运量为1572535万吨,累计为去年同期的115.0%,货物周转量为276005154万吨公里,累计为去年同期的116.9%。这些运输量得显著增加说明我国道路运输供给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可以满足我国道路运输更加多的运输需求,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长期以来运政部门多数分属地方各级政府管理,但不占政府财政预算,人员冗杂,素质偏低,真正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少之又少,有些执法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文件、文书都无法制作完成。长期以来,运管工作主要依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进行管理,难以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道路运输市场格局,人为设置障碍,致使跨区域的客货运输不协调、不统一。《道路运输条例》为道路运输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然而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因素,执行力度很难到位,因此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仍然任重而道远。
(2)我国道路运输业市场结构不合理。在道路运输业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表现在经营主体多、企业规模小、运输组织松散、市场集中度低、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经营行为不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比较混乱;高级客车和重型货车、特种专用车辆保有量占运输运力的比例低,高层次的运输供给能力相对不足;行业存在较严重的重客运轻货运、重干线轻支线,严重制约了物流,货运、农村运输的发展。
(3)我国道路运输市场无效竞争加剧。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的运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这种运价形成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但是其弊端显而易见,它将经营主体排斥在外,既不能反应运输的价值,又不能反应运输市场供求,忽视了运价形成的基础,有忽视了市场供求,忽视了运价形成的基础,片面强调财政、社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造成了运价严重背离运输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使运输价格基本上没有竞争力,是一种无效竞争。
(4)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道路运输行业内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个别企业安全管理处于无序状态,抵抗风险能力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大多数为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员,安全和服务意识不强,违章行车、违章操作、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屡见不鲜。
三、发展道路运输的对策
(1)调整运输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从治理机制入手,以“专、精、特、新”为发展的方向,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成客货运站场;同时做好站场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以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2)发展主导企业,提高市场集中度。我国道路运输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经营过度分散?发展道路运输主导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减少市场交易费用,分散经营风险?
(3)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有效竞争。当前道路运输市场呈现有效竞争不足,过度竞争和行政垄断并存的局面,导致了无效竞争加剧。政府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宏观管理,强化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
(4)加强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合理规划运输站场。要统筹考虑道路客运站场与其它运输方式客运站场之间的衔接,鼓励城市发展综合枢纽型客运站,实现与铁路、地铁、公共汽车等运输方式之间的“零距离”换乘。
(5)加快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运输市场监管能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保证,科学决策,智能管理,满足公众信息服务需求,服务公众,便捷出行,以信息技术应用促进道路运输与其他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推动综合运输体系发展。
四、结束语
虽然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但是从市场规模和技术结构来看,我国的道路运输市场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道路运输市场发展备受重视,道路运输对经济的适应状况已得到了较大改善。将来要更加注重道路运输业的发展,引导道路运输市场向更加健康和科学的方向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毛德维.我国道路运输问题与管理对策研究[D].硕士论文,2004.
[2]马天山等.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道路运输企业的影响与对策[J].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学报,2007.
关键词:道路运输;现代化指数;评价框架体系;系统要素;产业运行;状态性评价;诊断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F5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6248(2017)01-0036-07
Abstract: In order to realize development of road transportation and fully meet the need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s paper studied the evaluation problems of road 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ts connotation and proposed the two-dimensional structure of road 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ystem elements-industrial operation”, this paper designed the evaluation framework of road 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and established an evaluation model. Taking modernization level of road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in Ningbo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d its general level and barrier mechanism from state evaluation and diagnostic evaluati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overall level of road passenger transport modernization in Ningbo keeps rising. However, there are some shortcomings under the dimension of system elements and industrial oper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operation behind system elements, the adjustment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industrial norms and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should be enhanced. The evaluation mode of road 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reveals the internal relations and mechanism of road transportation subsystems which provides an effective support for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road 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The evaluation method can accurately reflect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road 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and timely diagnose the obstacle factors and uncoordinated mechanism so as to provide effective decision suppor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Key words: road 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index; evaluation framework system; system element; industrial operation; state evaluation; diagnostic evaluation
F代化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深刻变化和发展标志,是社会经济和各个产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各产业、各环节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用。道路运输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全面现代化的进程中走在前列。因此,明确道路运输现代化发展进程、短板因素以及协调机制,保证道路运输现代化的顺利推进,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对全面实现社会经济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道路运输现代化的发展水平评价和测算受到了广泛关注,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吴培斌认为道路运输现代化是道路运输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并能满足社会经济现代化对道路运输的需求,为其提供支撑。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基于运输站场、运输装备、经营主体、车辆维修、运输效率及服务等要素的道路运输现代化指标体系[1]。平原建立了以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社会经济的协调性为主体的城乡结合部交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评价法进行定量分析[2]。高洪涛等将公路运输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并以便捷、安全、高效、智能、和谐5项准则为基础建立了道路运输现代化综合评判模型[3-4]。席燕从港口现代化、航道现代化和船舶现代化3个方面建立了水路基本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定量测算[5]。樊桦从设施、服务、管理与技术、社会经济效益、资源利用和环境影响5个方面建立了交通运输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综合指标评价法进行定量分析[6]。邵洁等围绕基础设施、运输服务和支持保障3个方面构建了浙江省公路交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7]。龚华炜等从客运、货运、技术保障、运输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要求5个方面提出道路运输现代化的研究思路,利用层次分析法讨论了广东省道路运输现代化[8]。李连成提出综合交通现代化要实现交通设施设备、交通运营管理、交通制度、交通意识等4个方面现代化,探讨了由总体目标层、功能状态层和要素变量层构成的三层次综合交通现代化指标体系[9]。竺石磊等从低碳经济角度出发,建立了以公路网的规模与结构、公路管理与效率、公路可持续发展为主体的公路交通现代化指标体系[10]。
可以看出,相关研究为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现代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方法,但其评价体系及其功能设计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指标体系方面,主要根据系统目标、系统要素等简单地将系统划分成相互独立的若干模块,对模块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考虑不足。评价方法方面,只能对现代化总体水平给出综合评价,而对评价系统的内在发展规律和障碍因素缺乏有效分析。
综上所述,本文从道路运输现代化的内涵出发,认为道路运输现代化包括两个维度的现代化,即“系统要素”和“产业运行”的现代化。以促进道路运输发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首要目标,基于“系统要素-产业运行”视角设计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不仅能够掌握道路运输现代化总体水平,分析道路运输现代化的发展状态和趋势,还能及时识别道路运输现代化的障碍因素和不协调机制。使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功能更为完善,能为行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提供有力支持。
一、概念界定及模型构建
(一)道路运输现代化内涵
道路运输现代化是指道路运输业整体发展水平与区域社会经济现代化水平相适应,能够有效满足整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道路运输的需求,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能起到明显的支持、引导和控制作用,在综合运输体系中能促进运输服务发展,基础设施完善、运行组织先进、辅助支持到位,市场结构优化、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绩效突出,实现运输服务数量与质量的可持续发展状态,并且相对于目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道路运输发展水平而言,达到相同或近似的程度[11]。
道路运输现代化发展,在服务水平方面,要适应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需要,持续提高道路运输供给能力,加强道路、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车辆等装备投放,提高基础设施、装备的技术水平,增强管理队伍素质和运输组织能力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网络化、客运便捷化、货运高效化、管理智能化、服务最优化,形成以安全、便捷、畅通、高效为特征的高品质、智能型道路运输网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在资源配置方面,要确保道路运输资源效益的充分发挥,具有较高的产出和效率,使道路运输业总体发展水平与社会经济保持一致,与道路运输系统各构成要素的建设相互协调。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倡导绿色循环低碳交通,改变传统道路运输的发展模式和思路,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探索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发展道路,促进道路运输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知,道路运输现代化是一项涉及因素多、涵盖内容广的复杂系统工程,要在社会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变化过程中,不断追逐动态标准,通过对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实现对道路运输发展状态及趋势进行矫正和再优化。
(二)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
道路运输现代化的系统分析和评价,需要建立在相关结构模型的基础之上。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要通过分析现代化的l展状态和作用机理,识别现代化的障碍机制因素,从而促进道路运输现代化的进程,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因此,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应具备两项基本功能:评价发展水平和诊断障碍因素。据此,结合系统工程学、产业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将道路运输系统现代化评价体系分为系统要素和产业运行两个维度。系统要素是指道路运输基本业务正常开展所必需的前提和条件,是道路运输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包括基础设施、运营系统、辅助支持3个子系统;产业运行是指道路运输业在系统要素的基础上运行发展的状态和效果,通过要素整合,使其效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社会及国民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包括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3个层次[12]。在二维结构及其子模块的基础上,选用恰当的基础指标对各子系统进行表征,从而建立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
二、评价内容及测算方法
(一)评价内容
道路运输现代化问题的研究,需要在道路运输现代化总体水平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揭示各子系统的发展状况及其相互作用机制。因此,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内容包括状态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状态性评价是通过发展的状态和趋势,对道路运输现代化的总体发展水平进行分析,主要内容为现代化总体水平分析。诊断性评价是分析道路运输现代化的障碍机制因素,为行业决策提供支持,主要内容包括维度现代化水平分析、协调性分析、产业运行分析和适应性分析。
1.现代化总体水平分析
通过测算道路运输现代化指数,分析道路运输业现代化的总体水平和发展趋势。道路运输现代化指数反应了道路运输业现代化的总体水平,时间序列上的道路运输现代化指数反映了道路运输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2.维度现代化水平分析
通过对两个维度子系统综合评价值进行测算,在道路运输现代化总体水平下,对系统要素和产业运行两个维度各自的发展水平分别进行分析。
3.协调性分析
通过测算协调发展度,分析各系统要素之间的协调发展程度。协调发展度越高,越有利于促进系统要素功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4.产业运行分析
基于SCP分析范式,对产业运行状态进行分析。主要包括评价市场结构的合理性、市场行为的规范性以及市场绩效的可持续性。
5.适应性分析
通过测算关联度,分析系统要素与产业运行的适应性。产业组织与系统要素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关系,任何不适应都会阻碍产业组织的发展。
(二)测算方法
测算方法是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法的选择对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评价方法随评价内容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需要根据评价内容的特点和评价方法的适应性做出最恰当的选择。通过对常见评价方法的综合比较分析,选择以下方法对道路运输现代化各内容模块进行分析,如表1所示。
1.层次分析法
通过将与决策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由于其理论基础扎实、评价功能强大、系统性强、计算简洁明了、所需定量数据信息较少等特点,已成为广泛使用的经典综合评价方法,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基本步骤包括建立层次结构模型、确定指标权重、综合评价及其分析。
2.主成分分析法
通过维度的降低,将多个变量转化为少数几个综合变量。每个主成分能够反映始变量的绝大部分信息,且所含的信息互不重叠。该方法在引进多方面变量的同时将复杂因素简化为几个主成分,同时得到更加科学有效的结果。
3.协调发展度判断法
引用模糊数学中隶属度的概念计算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度,评价系统在发展过程中的协调性,可对系统发展的协调程度给予精确的描述。
4.SCP分析范式法
从供给角度研究厂商和市场的组织和相互作用,考察经济的生产效率和配置效率,经典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方法之一,研究基本路径是“结构―行为―绩效”。
5.灰色关联分析法
对系统发展变化趋势进行定量描述和比较,根据因素之间发展趋势的相似或相异程度,衡量因素间的联系。计算步骤包括确定分析数列、变量无量纲化、计算关联度、关联度排序。
三、实例分析
宁波市地处沿海发达地区,社会经济和道路运输发展水平均处于全国前列,总体上具备了一定的现代化基础,故本文以宁波市为例对道路运输现代化结构模型及测算方法进行实例分析。道路运输涉及业务主要包括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由于各业务模块的分析评价过程完全一致,差别仅在于基础指标选取,因此,本文以道路客运为例进行分析。
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中,设系统要素为X维,基础设施、运营系统、辅助支持分别为X1、X2、X3;产业运行为Y维,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别为Y1、Y2、Y3。选取路网饱和度等16项基础指标,建立道路客运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论文研究需要及数据可获性,选取2008年至2012年共5年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由相关统计数据及实地调查得到各项基础指标2008年至2012年的评价值。道路客运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及相关指标评价值如表2所示。
(一)现代化总体水平分析
根据道路客运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及相关指标评价值,测算道路运输现代化指数,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自2008年至2012年,宁波市道路客运现代化水平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总体水平处于中等发展水平阶段。宁波市道路客运现代化指数由42.57提高到61.25,5年间提高了18.68,增长速度相对稳定,道路运输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二)维度现代化水平分析
系统要素维和产业运行维子系统的综合评价值如表4所示。2008年至2012年,除个别数据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之外,系统要素和产业运行的维度现代化水平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表明宁波市道路客运现代化系统要素和产业运行的维度现代化水平逐渐提高。但是,两个维度下各子系统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三)协调性分析
系统要素维各子系统的协调发展度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自2008年至2012年,宁波市道路客运系统要素维度基础设施、运营系统和辅助支持3个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度均在0.90以上,保持了较高的协调性水平,说明各系统的建设发展较为协调一致。
(四)产业运行分析
产业运行方面,基于SCP分析范式,利用调查获取的2012年市场集中度、企业平均规模、价格差异率等基础指标数据对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进行分析。
市场结构方面,市场集中度反映了市场竞争程度,2012年排名前4的道路客运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为49.21%,其中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18.23%和0.07%,表明宁波市道路客运市场企业集中程度不高,整体规模不大,竞争相对激烈;企业平均规模通过经营业户所拥有的车辆数均值进行衡量,调查结果为64.10辆,总体规模不大,但规模化经营是市场发展的明显趋势。
市场行为方面,价格差异率反映客\企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的自主定价能力,客运平均运价为0.29元/人・公里,最高为0.35元/人・公里,最低为 0.22元/人・公里,差异较为明显,客运企业有一定自主定价能力,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价格变动率是指客运价格随时间的波动程度,反映客运企业的调控能力和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价格变动率平均值为7.02%,客运企业对运价有一定调控能力,对企业成长和发展较为有利;违规经营率反映客运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平均每辆客车年违章经营次数约为0.17次,处于较低水平,但仍需进一步规范。
市场绩效方面,资本收益率反映企业运用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总体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依然普遍偏低,投资风险较大,资金吸引力不足;旅客对宁波市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较高,但不同旅客的服务质量满意程度个体差异较大,应根据不同层面旅客需求,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运输服务,在保证服务数量的同时提高服务的质量和层次;投诉举报率反应运输企业服务质量和行业部门管理水平的负面情况,宁波市道路客运服务投诉举报率相对偏高,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规范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执法公正性有待提高。
(五)适应性分析
系统要素维与产业运行维适应性评价值如表6所示。系统要素维和产业运行维的关联度呈逐年上升趋势,依据关联度越高、适应性越强的判断标准,2008年至2012年,系统要素维与产业运行维的适应性在不断增强,但总体水平不高。
综上所述,宁波市道路客运现代化总体水平呈现不断上升的发展趋势,在要素维度现代化水平较高,同时子系统之间协调度较高的情况下,系统要素中的个别指标处于较低状态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宁波道路客运现代化进程。同时,宁波市道路客运存在市场结构尚未达到最优状态、市场行为差异性较大,市场绩效平均水平偏低等问题,产业运行维度也存在着短板指标问题。因此,需要在维持现有良性发展状态的同时,加大对短板指标的发展和改善力度,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两个维度均达到高水平的现代化。总体上看,宁波市道路客运的系统要素和产业运行虽然基本处于协调发展状态,但产业运行落后于系统要素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发展提升空间,因此未来应更加重视产业运行结构调整、行为规范和绩效提升。通过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通达能力及服务水平、加强运行组织智能化建设、继续合理利用运价杠杆引导客运服务内容提升、继续鼓励规模化经营、增强企业获利能力、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发展低碳交通、促进道路客运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第一,从道路运输现代化的内涵出发,根据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的目标,结合系统工程、产业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将道路运输现代化划分为系统要素和产业运行两个维度,并据此建立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结构模型。结构模型揭示了道路运输系统的内在联系和作用机理,有利于对道路运输现代化进行全面有效的评价分析。
第二,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的目的不是评价本身,而是要在评价过程中探索现代化的发展状态和演进规律,及时识别并清除障碍因素及不协调机制,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进而推动道路运输现代化的进程。从状态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两个方面构建道路运输现代化评价内容,能够准确量化总体水平,及时识别障碍机制因素,评价功能更为完善,评价内容更为全面。
第三,由实例分析可知,宁波市道路客运现代化总体水平较高,但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宁波市道路客运现代化系统要素和产业运行各自维度下均存在部分短板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宁波市道路客运现代化进程。产业运行落后于系统要素的发展,未来应更加重视产业运行结构调整,行为规范和绩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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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路运输 工作职责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5-0233-01
我国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要求必须建立一支基本功扎实、责任清晰、执法严格和热情服务的管理队伍,通过道路运输管理的不断进步促进交通事业的振兴。本文从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入手,在强调道路运输管理原则的基础上,论述了强化道路运输管理值得关注的要点,这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是一种先行的探讨工作,也是一种管理上的实践工作,希望可以得到同行的重视和理解。
一、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可以适应时展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交通运输也获得了发展的良机,人民群众出行、物资流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成为交通运输的根本职能,作为交通运输的管理主体,道路运输管理就必须应该明确自身职能,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强化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形象,更好地为时展和交通运输业进步服务。
2.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可以缓解社会的各项矛盾。首先,我国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同时存在,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可以提高人员的交往、物资的流动以及资金的走向,有利缓解不同地区出现的差异,对缓解不同地区之间的矛盾有重要的作用。其次,我国道路建设事业尚需要强化,高等级公路网络还有待于完善,现实的情况是,在一些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通和运输压力任然很大,科学地进行道路运输管理可以缓解道路网络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矛盾。最后,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可以促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改革,改掉不适合当今实际的弱点,进一步化解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
二、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基本原则
1.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指导思想。首先,要深入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发展观,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发展的需要作为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其次,要以提升自身素质、创新管理方式和转变服务观念为突破口进行有效地管理。最后,建立起适应当今实际的道路运输管理体系,促进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深化。
2.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基本原则。首先,坚持加强服务性原则,在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强化道路运输管理的服务功能,将公益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做好做实,让道路使用者和道路运输受益者切身感受到运输管理的服务。其次,坚持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其三,坚持因地制宜运作,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实践,努力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符合本地实际、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新格局。其四,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逐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明晰工作权责,合理确定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推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名称和级别的相对统一,实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机构职责、队伍能力相适应。
三、强化道路运输管理的要点
1.明确道路运输管理的职能和规范管理体系。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工作职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是承担行政职能的管理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机构和运政执法机构,实行道路运输管理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的行政管理目标,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新《道路运输条例》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申请从事客运、货运、危货运输经营的,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为必须符合的共同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准人的先决条件。严格把好客运市场的准人关,对达不到行车安全要求、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审批新的客运线路。严把货运市场准人关。对于违反国家标准私自拼装、改装的车辆,以及车况达不到标准的破车严禁进人货运市场。在危险品运输的审批过程中,更要严把市场准人关,车型和车辆技术必须符合开业的“四个条件”。
2.规范道路运输管理的人事管理。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合理确定机构设置标准,实行编制的动态管理,控制人员总量。加强人员日常管理,实行竞争上岗,定期轮岗。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人员退出机制。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之间可开展干部交流挂职。
3.提升道路运输管理的素质建设。首先,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强化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纪意识,建设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队伍,筑牢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政治基础。其次,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制定人员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定期轮训等制度,建立基地,拓宽渠道,创新机制,改进方法。
4.加强交通运输经费的保障工作。推进道路运输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工作。保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经费。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严禁道路运输管理经费挪作他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政府赋予的其他管理职能和工作任务所需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5.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正规化建设、推进依法管理工作和强化规划指导,确保道路运输管理组织体系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总之,道路运输安全是道路运输工作进行中,一项重要的工作目标,是其他道路运输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管部门,要解决好管理的问题,保证道路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诚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要点有很多,本文只是在笔者日常道路运输管理的基础上总结了一些经验,难免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疏落,希望同行采用批判式接受的办法,有选择性地吸收。相信,只要我们能认真学习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知识,努力做好日常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就能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向更深、更高和更远的方向推进。
参考文献:
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然后对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了解决办法,对于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现状;问题;解决办法
道路运输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道路运输构架了经济发展的桥梁,为促进长途运输,物流货运等经济主体的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市场也不断的完善,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管理体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所以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还有待完善,需要加强管理力度。道路运输业是我国多种经济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所以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体系的构建。随着道路运输市场的不断完善,各项体系都已经步入正轨,并且有效的推动了经济建设发展的步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道路运输市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断的调整和改进。为了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水平,需要加大改革的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秩序,提升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的水平。
1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现状
任何一个行业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在经济建设发展的大潮中,各个经济主体的发展都互相牵连,构建成经济发展的大网。在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加快了道路运输市场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公路里程不断延长,尤其是农村公路的修建密度不断加大,覆盖范围不断增加,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进而推动了国民生产总值的提升。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还促进了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首先打动了汽车制造业的生产需求,因为道路运输承载能力的提升,为汽车运营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所以从事运输的重型车辆生产规模不断上升,从而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链。从事营运的汽车数量逐步提升,道路运输能力进一步加强,从而加速了经济增长,在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下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以及运营能力的提升,为物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所以物流业随之兴盛起来。此外,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规模上不断的扩大,又有效的拉动了人口就业,为增加国民收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发展,还需要健全的管理制度,而我国在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地方经济水平的限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够完善,并且在城乡发展水平存在差距的情况下,受到地方制度的制约,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服务水平受到限制,无法构建完善的路网系统,从而影响到经济建设的发展步伐。我国行政区域管辖较大,所以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道路运输业还会受到区域行政许可的限制,在地方经济水平、政策以及发展潜力等方面的影响下,严重的制约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发展。在道路运输市场因为区域性而存在巨大差距的情况下,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不统一,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
2道路运输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虽然道路运输业发展速度很快,成果也很明显,国内道路运输市场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发展的前景也很可观。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和困难,影响到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前景。
2.1参建企业规模小。
占主体地位的大型企业很少,国内道路运输市场的主体多为小型企业,规模小、分布多、聚集散、经济能力弱。市场中缺少大规模的具有市场力量的主导企业,导致企业之间竞争力的加大。在经济的驱动下经营数量不断增加,企业数量过多的现象就会导致道路基础设施的负荷。加大了国家对道路的支出。也可能出现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力增加,出现恶性循环现象进而无法解决。导致道路运输市场走下坡路线,国民经济下滑。
2.2安全隐患存在。
随着道路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在交通工具上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大规模的交通建设需求也紧随而来。不仅在数量上明显的增长,对于道路安全设施方面要求不断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与构建和谐平安交通理念的要求不相适应,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除此之外,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加快了全球变暖的节奏。
2.3结构不合理。
道路运输在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不少结构性不合理安排的问题,如企业之间的组织结构、运输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结构、动力组成结构等一系列问题。具体内容突出表现为经营企业多、规模小、运输散、竞争强、运输秩序混乱。
3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的解决办法
根据国内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现状来分析,国家管制部门需要针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调整完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有序的良性竞争力,积极引导市场竞争有效的进行,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结构的完善升级。其次,要提高就业人员素质,以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为目标加强对运营人员的培训,需要掌握一定的文化、道德、技能、法律、安全方面的知识。加大对行业的整体体系的高度提升。提升运输工具的科技含量,加大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提升。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维护好个人和国家安全。消除被地方行政的分割的体制现象,突破区域的限制,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规模效益的发展前景。有利于道路运输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经济发展市场。还应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城乡差异减少。进而推动全国经济的稳步统一有序的发展前景。加大对全国道路设施基础体系的分布,使其构建贯穿的道路交通体系网,促使道路运输市场快速、稳健、安全、高效的发展。虽然国内道路运输市场存在一些问题,但从道路运输行业的规模大小和技术结构方面来看,国内的道路运输市场还是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和优势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的这段期间内,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受到国家和人们的高度重视和认可,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状况起到了全面的适应与改善。有效地引导道路运输市场向更健康和科学的方向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道路运输行业在综合运输体系中起到的基础性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道路运输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展,构建了强大的道路运输网,为各个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由于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区域行政许可的限制等因素的制约,严重阻碍到交通运输市场的发展进程,所以为了促进交通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还需要重新构建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地方发展实际状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发展策略,从而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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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是应用先进技术,建立起高效、完善、协调发展的道路运输体系,对道路运输的全过程进行优化和控制,实现信息共享、交互、互馈的智能性,使社会公众得到高效、和谐、一体化的智能化运输服务,达到运输生产与管理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庞大而复杂,涉及到道路运输、计算机、信息、通讯、电子、控制、导航、检测、法律、政策等各个方面,需要政府、企业、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同时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驱动,分步实施,不断推进。从运输管理和运输服务智能化的角度,以集中式大平台和分布式子系统的组织模式,积极、稳妥的开展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
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不足
第一,道路运输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不高。
一是因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和服务的需求是从局部“实处”开始的,对信息化的认识也是从无到有,从局部到整体,造成了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视程度不足;二是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整体进展慢;三是国家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制修订晚、应用水平低,先有管理系统,后有行业标准,造成了信息系统建设缺乏规范性,资源共享难度大。
第二,物流信息化发展还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引导。
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开始推动物流信息化,但仍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引导。物流信息平台整体效益未能发挥,不能够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一是物流行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客观上造成了信息资源整合的障碍;二是由于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滞后,造成平台所需的大量的基础信息、资质信息不全;三是部分管理部门定位偏差,做了企业该做的事情,比如直接介入平台的运营等;四是大部分的物流信息平台功能未考虑到大量中小企业需求,应用成效不足。
第三,行业基础信息网络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目前大多采用VPN方式实现数据连通,集中区域内数据实现了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网。但是由于资金不足、信息共享意识不足等因素,并未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共享,导致“信息孤岛”的形成,造成的信息不畅。
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立足本局,考虑行业。按照“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急需先建”的原则,规范运作、逐步深化,形成滚动发展的良好态势。重点建设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中需求迫切、条件具备、效益明显的信息化项目,使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效益最大化。
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基础靠国家和行业的标准,核心是为群众、政府服务,关键在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行业的应用,最终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信息化建设标准的落实做到全省步调一致,通过行业大系统的建设带动信息化发展,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和省数据中心建设达成信息共享,通过物流信息平台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
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规划
制定道路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道路运输车辆、营运驾驶员和业户数据库。严格按照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和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GPS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使用道路运输IC卡证件。
第一,制定省一级的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各级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并建立省市道路运输部门定期座谈制度。
第二,以推动标准应用为导向,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工作。
标准化工作覆盖道路运输信息化发展的各个领域,是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按照交通运输部所颁布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数据元标准,完善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实现行业管理与服务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的标准化,确保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有标可依,有标必依 ”。
第三,以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主线,加快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建设步伐。
推动行业大系统建设,在功能层面上满足经营业户和管理部门的需要。通过管理部门的业务系统、应急指挥系统、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系统、道路运输IC卡管理项目、联网售票项目等行业大项目的实施,用逐个击破的方式,建立起专项的业务平台和分数据中心。
推动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在网络层面上实现信息的互联。通过部省联网、省市联网,采用数据交换技术,形成完善的数据交换指标体系,建立行业数据交换平台。
推动统一的信息资源平台建设,在数据层面上形成数据信息的集中。通过行业大系统的建设,建立起道路运输业户数据库、营运车辆数据库、从业人员数据库等大型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快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建立省级道路运输行业数据信息中心。
推动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信息上准确及时。管理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对外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综合信息查询、公众投诉、求助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第四,以明确管理部门定位为原则,加大对物流信息化发展的组织和引导力度。
加快道路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和信用动态管理体系建立。
引导物流信息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采用“政府推动、第三方实施、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开展公共服务模式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示范。
倡导物流企业间的联合与协作,逐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物流信息平台。
考虑与铁路、水运、航空等部门间的衔接问题,公共信息平台预留接口以方便信息互联,为运输车辆提供货物配载信息服务。
第五,运输企业要加快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道路运输行业 统计 工作研究
为了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水平,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全面科学地服务于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笔者就如何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做些探讨,以期对促进道路运输经济发展有所裨益。
一、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当前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已基本步入正轨,有了一套报表制度,一系列工作方法,但是仍存在有不少问题。在这里我们主要的分析一下临沂市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国在1983年就颁发了《统计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些道路运输部门只重视业务工作,认为行业统计工作既费时、费力,又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重视;有些部门领导根据需要要求统计人员虚报营运车辆数,增大营运车辆总量,扩大运输周转量,证明业绩,还有些领导为了减少规费上缴,要求统计员瞒报车辆数。统计人员不能依法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结果产生前后矛盾,无法解释的统计数据,严重影响了行业统计的质量。
2.统计人员岗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道路运输统计工作人员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统计知识和技能。一名统计人员从培训上岗,到能够独立胜任此项工作,一般需2-3年的时间。据了解,有些地方频繁更换统计人员,工作连续性差,由于统计运输行业部门的统计人员多为兼职,大多数没有或很少接受过统计专业培训,对一些统计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数字间的逻辑关系知之甚少,人员素质偏低,影响了统计工作和质量。
3.行业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社会上流传一句话“统计统计,三分统计,七分估计”,这句话一针见血点出了统计数据的不够真实性。其实“估计”是统计工作中的一种离不开的工作方法,不过,统计工作中真正的“估计”是经验的推算和预测,它需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并不是随意的拍脑袋拍出一个数据。但是在工作中往往统计员运用了其字面意思,随意编估数字,并没有真正的运用“估计”的内涵,致使统计数不准确、不真实。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全行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领导对行业统计工作重视不够;三是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普遍偏低。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认真的纠正,行业统计工作是不可能做好的,统计上的误差必然会误导道路运输市场正确监管与发展。
二、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的路径思考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1.认识不到位,自然就不会重视。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科学决策、改善宏观调控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在道路运输工作中的地位,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决策依据作用,在制定道路运输工作有关规划或做出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同时,要定期与统计人员沟通,并及时解决统计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要注重吸收专业人才,充实统计队伍。对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岗位要求,实行统计人员再教育,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严格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应设立统计机构,有领导专门负责,为统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改变统计无专门机构,无专职领导负责管理的状态。
(二)要应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1.建立动态维护的道路运输行业总数据库。根据行业需要建立营业性车辆和非营运车辆总体数据库。建立机动车驾驶人才、维修专业人才数据库。建立年客、货完成运量、周转量数据库;建立机动车维修业户,年完成大修、二级维护、总承大修数据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年培训考驾证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统计数据库。定期更新和维护以上这些数据,及时修改变更的这些数据,实行动态维护。以上数据库的建立健全不仅可以服务于抽样调查工作,还可以促进数据的搜集和统计工作的进行,并为年终统计数据提供依据。
2.加强样本户访调查,保证源头数据质量。要加强对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加大监督力度,严禁虚假调查统计;应固定统计调查人员,保证调查经费,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调查人员多积累资料。此外还要规范调查表的填表方法和口径,加强审核,分级把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对抽样调查数据进行评估,科学推算总体数据。将抽样调查推算的结果与统计报表的数据以及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的数据进行比较,做好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总体数据的评估;县以上运管部门的统计人员每年必须写出综合统计分析报告,为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三)应用现代微机网络技术提高行业统计工作质量
1.建立道路运输行业部门内部相关的业务科室之间局域联系网络,以达到统计信息搜集迅速,资源共享。局域网应设立“政策法规”包括统计法、统计条例、工作制度等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包括年运输生产计划、抽样调查方案、报表分析等内容;“数据资源”包括道路运输行业统计营运车辆电子台账、统计报表、运输企业车辆及货源数据、调研信息等栏目。加强市县级之间的信息传输,建立统计报表电子报送系统及统计信息系统。市级道路运输行业统计部门要定期行业统计信息,达到信息共享。
2.建立与市安全监管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市农机局、市公安交警队、市公交公司、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之间的行业业务联系沟通网络,以索取交通运输行业所需要的统计数据为交通行业建设发展服务。
(四)以《统计法》为法律准绳,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1.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行为要规范化。务必要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行为,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
2.道路运输行业统计队伍建设要规范化。务必要按照《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调配人员,并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征得上级统计机构的同意,确保专业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3.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职能要规范化。务必要按照《条例》要求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对本地区的运输结构、运量、运力分布以及维修、检测站点的技术等级和驾驶人才等数据进行统计和发展趋势分析,为各级领导对道路运输业进行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增强道路运输行业统计的参与决策能力。
【关键词】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化工产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危险品的种类越来越多,这就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危险品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存储的过程都与运输问题息息相关。但是我国的化工生产企业分布不合理,危险品的产地与市场距离较远,这就加大了危险发生的可能性。近年来,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1.危险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的特点
1.1危险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危险品在运输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容易受到撞击,进而引发爆炸事故。危险品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能量,破坏力极大,对人员和周围建筑物、设备造成损毁。当具有毒性或者腐蚀性的危险品发生泄露,若不进行及时、妥当的处理,就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当液化气体容器的技术不符合标准,在受到热力冲击的时候,容易产生爆炸。氧化性物品受到摩擦、碰撞时容易分解出氧气,氧气与可燃物作用进而引发火灾。
1.2危险品的危险特性决定事故产生的后果
当危险品中的能量不能及时释放出来,就会引发事故。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中的主要能量包括化学能和机械能。危险品燃烧、爆炸产生的热能主要是化学能。危险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化学反应中产生的化学能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转化变为机械能和势能。
1.3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具有社会性、长期性、延时性、突发性和不确定性
危险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出现事故,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而且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危险品道路运输过程中若出现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难以及时消除,生态系统被破坏。
危险品对人类的毒害通过皮肤、呼吸道进入人体,对人体造成损伤。
很多人把危险品的运输过程形象地比喻成定时炸弹,其发生不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具有突发性。
由于危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都比较复杂,而且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所以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都难以确定。
2.危险品道路运输的影响因素
2.1危险品及包装
为了确保危险品顺利到达目的地,相关工作人员就要对危险品的性质有一定的了解,在运输过程中引起足够的注意,一旦事故发生,及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同时,好的包装的危险品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冲击力较小,对危险品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否则会造成危险品的破损和泄露,进而导致一系列的事故。所以危险品的包装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标准,符合防晒、防水、防震动的特性,在运输过程中对危险品的包装进行定期检查。
2.2车辆和设备
危险品运输的工具是车辆,车辆是保证危险品安全运输的重要因素,车辆的技术和设备对危险品的道路安全状况产生直接的影响。危险品的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车辆技术等级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危险品的运输车辆上必须明确标注,对危险品的性质进行简要说明。如果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就会对危险品的道路运输产生很大的威胁。要根据危险品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应采用罐式车辆或者箱式车辆等专用设备,有剧毒的危险品的运输车辆的罐体容积不能超过20立方米。运输易爆、强腐蚀的危险品的非罐式车辆的载重量控制在10吨以下。危险品的车辆中应安装GPS等设备,对运输道路进行监控,方便事故发生的救援工作。
2.3工作人员
危险品运输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运输危险品前需要向相关机构进行说明。运输安全的直接影响要素是人,驾驶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行车的安全状况。当下,我国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足,对紧急发生的危险状况不能做到迅速处理。所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运输的安全性,才能更好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指标体系的构建指标的含义
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水平指标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更好地进行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水平的研究工作。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指标体系的构建要遵循目的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突出性原则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危险品道路运输的特点,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水平体系可以分为事故指标、安全管理水平指标、运输企业人员安全水平指标。各指标中包含的含义如下:
事故发生的后果直接取决与危险品本身的性质。液化气体易燃,容易引发火灾;氧化剂和强氧化性的物质容易在摩擦过程中产生氧气,从而引发火灾,引发爆炸;剧毒的危险品容易泄露导致中毒;放射性的物品会对环境产生强烈的辐射,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危险品的装卸和搬运指标是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重要一部分,装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搬卸,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的搬运过程中不得使用易出现火花的工具。要根据危险品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车辆。
包装技术指标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危险品的包装要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要求。危险品的搬运过程以及车辆行驶过程受到碰撞,产生振动,会使得危险品发生损坏,进而引发安全事故,尤其是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对包装有更高的要求。
车辆的技能安全水平指标是保证车辆运输安全的关键。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的技术要达到规定的一级技术水平。三轮车、摩托车等不能对爆炸品、易燃品进行运输。预防事故发生的最根本途径就是提升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
安全培训指标是为了使员工更好地适应岗位,对员工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从而使相关工作人员对运输知识有所了解,持证上岗。
应急救援和事故管理水平指标是保证危险品运输的重要环节。随着运输量的逐年递增,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时有发生,所以快速救援显得尤为必要。应急事故的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对事故的防范和事故发生时的救援工作。
4.小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危险品道路运输的需求逐渐增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造成难以预计的损失。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危险品道路运输的安全问题,提升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保证危险品运输过程的安全,为人们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邵伟.关于固体危险品道路运输消防管理及事故处置的研究[J].城市建筑,2014,10(35):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