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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市场清理整治方案

时间:2022-02-16 18: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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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市场清理整治方案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市城区内所有马路市场。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成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全市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依法取缔。对全市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有市场场地的引导进入市场。

2.划行归市。引导城区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3.规范经营。对城区内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

(1)限定时间。根据各个市场经营特点,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定经营时间,原则上早市结束时间不得迟于8:00,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30,严禁全天占用道路,包括节假日。

(2)限定经营品种。坚决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现场炒菜供应等摊位。

(3)引导规范。早市及各占道经营摊点进入滨河综合市场及市区内各类便民服务市场。

(4)落实专人规范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越位设摊,督促摊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必要时铺设防污垫;营业结束后清理所有商品及物件。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4年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2日到12月15日),对重点问题,宣传教育要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要到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业主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严格市容环境管理,人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对需要疏导的马路市场确定疏导区域,做好疏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摸底,对马路市场(摊点群)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造册,根据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解决方(预)案;对“钉子户”情况要及时掌握,先期介入。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到12月20日),召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公告,制定并印发《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市政府通告、整治内容和要求。市政府要从相关部门中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马路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规范管理阶段(12月21日到12月25日)。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25日到12月31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组织全面考核。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组长,市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药城(市场)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从维护全市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周通报全市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在集中整治期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部门要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强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市工商局负责对市场主办方的监督指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市公安局负责马路市场取缔工作的执法保障,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市场车辆乱停乱放,严肃查处“三无”车辆,负责搬迁过程中交通指挥,根据需要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马路市场清理工作。药城(市场)管理局负责各市场的选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优化经营环境。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入市场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

第2篇

一、整治目标

按照“一年重点整治,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的要求,通过整治,实现我局所辖国省道和重要旅游路上的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基本无脏乱现象,沿线道班整洁,无占道加水、洗车、修车,无非法非公路标志标牌,公路标志标牌规范,路面平整整洁,公路设施完好;同时,协助地方政府解决好“马路市场”及公路留用地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线路

1.国道320线、324线及盘江桥;

2.省道210线、212线、309线、312线、313线及赵家渡大桥。

(二)责任单位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本方案及地方政府的安排,明确各基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局属其他各企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贵州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纲要(2006-2010)》和《2006年贵州省“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三)主要任务

1.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和沿线道班环境整洁,厕所干净卫生,有专人负责;

2.及时依法查处和清除占用公路、公路用地乱堆乱放的行为及违章建筑。协助地方政府积极解决城镇过境线的“马路市场”。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集贸市场的迁移,保障城镇过境线公路的安全畅通;

3.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国道、重要旅游路线、城镇附近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垃圾填埋场、砂石料场的规划及迁移工作;

4.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规范公路标志标牌,使之醒目、清晰、完整;

5.依法对占用公路的路边加水点、洗车点、修车点进行清理、规范;

6.继续实施“安保工程”,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公路安保设施,加强危险路段、边坡、危桥整治,确保行车安全;

7.在养护及新改建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8.在路政管理及超限运输治理执法中,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9.对公路沿线加油站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由局宣教科按省局和地方政府“整脏治乱”文件精神,及时在我局内部刊物《兴义公路》上做好宣传,并及时将相关资料送局办公室上传到网站上。

(二)专项整治

1.从200年6月上旬到8月底,开展专项整治;

2.9月初到年底,配合“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开展,为“十一”黄金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巩固整治成果。

(三)动态监督

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电话:对行动迟缓,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专项督查

结合半年、年终查路,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组织领导

为落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特成立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罗廷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及联络员:成员:五、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6月中旬前作出具体部署,并报局“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主动、及时向当地的“整脏治乱”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3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统筹城乡发展统揽工作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以集中清理公路沿线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整治集镇、社区及周边环境卫生为重点,以优化美化亮化公路路域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为目标,以局部治理带动综合整治,以集中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卫生。

二、整治标准及任务

(一)公路沿线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公路两侧排水渠畅通,无淤泥、无垃圾、无杂草。公路两旁无残垣断壁,无露天茅坑粪坑,无栓养牲畜,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

2、整治任务:

(1)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结合全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面排查、依法整治、注重实效、严防反弹”的要求,对公路沿线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进行坚决拆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由县国土分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社管委配合);

(2)深化公路沿线环境治理。一是深入排查,全面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堆积物,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废料彻底清理,其它堆积物必须堆放整齐(由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负责);二是加强道路两侧立面整治力度。全面清理道路两侧乱悬乱挂的横幅、广告;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彻底清理公路两侧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及野广告(由各乡镇、社管委具体负责);三是加强公路沿线两侧等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设置废品收购站(由公安局牵头,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配合);四是加强对白灰场、采石料场、售煤场等相关企业的管理,做到无扬尘,场地硬化,安装喷淋设施,并及时覆盖(由县环保局负责);五是加大对货运车辆(重点是渣土车和石子车)未按规定采取遮盖措施、遗漏抛洒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路面污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警大队、运管所、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配合)。

(3)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对公路用地界外可视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要严格控制数量,未经许可的一律清理拆除(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段、地道站、交警大队配合)。

(4)加强公路平交道口管理。全面排查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基本情况,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公路平交道口予以坚决拆除;对经审批设置的平交道口,要全面整修好破损路面,进行平整硬化,并做好道口周边绿化美化和清扫保洁工作,方便群众通行;对经改造、整修后仍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依法对道口进行封闭;对道口沿线商铺、民宅、场院,要通过设置隔离墙、绿化平台以及硬化公路接口等措施,实现与公路搭接的规范、美观(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路段、地道站配合,各乡镇实施)。

(5)强化穿城(镇、村)路段环境整治。一是坚决取缔过境路段上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经营摊点一律进场经营,取缔公路两侧摆摊设点和店外经营,规范沿街商铺门店的经营行为,对不按规定设置的标牌、广告进行坚决清理(由工商局牵头,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配合);二是严格落实门前环境卫生四包责任制,使过境路段沿线环境面貌切实改观(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实施);三是科学制定沿公路集镇、市场、新农村的规划建设方案,引导集镇、市场、村庄与公路合理布局(由县住建局牵头,新农办及各乡镇实施)。

(6)严格公路沿线加水洗车行业监管。全面清理、取缔公路沿线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加水、洗车点(站);对经审批的加水、洗车点(站)要规范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硬化出入口,并采取设置绿篱、隔离墙、文化墙设施,实现与公路有效隔离;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在公路路面上加水、洗车等行为,确保公路不被侵占、污染(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路段、地道站、环保局配合,各乡镇、社管委实施)。

(7)狠抓超限专项治理。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结合,对各个重要路段和出入口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着力预防和杜绝超限运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8)大力推进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一是加强对苗木的科学管护,实现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提升绿化美化效果(由县林业局负责);二是严格落实公路清扫保洁制度,营造良好的公路沿线视觉景观(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实施);三是对省道2O5沿线路两侧立体硬化墙面进行统一涂色美化(由各乡镇、社管委负责)。

(二)集镇及周围环境卫生

l、整治标准:集镇街道平整,无坑凹;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街道清扫每天不少于2次;排水设施畅通,无淤泥污物。集贸市场划行归市,摊位整齐,干净整洁,无马路市场,乱摆摊点。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乱贴乱画。

2、整治任务:

(1)整治街面秩序。拆除集镇街道两侧违章建(构)筑物。清除和规范沿街经营户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违规设摊等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要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规范马路市场,选择合适地点使其在规定场所经营。禁止公共场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行为。

(2)整治街面卫生。保持街面卫生整洁、落实专人负责街道路面保洁,建立保洁机制。消除卫生死角,规范各类垃圾堆放。全面清理乡镇驻地、河道等视野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规范沿街各类灯饰、户外广告。规范各类灯饰、户外广告设置安装,使其不影响街面美观。及时清除过期的、不规范的、不健康的各类广告,宣传牌等。

(三)社区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各沟道及山体居民区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合理配置垃圾台(屋)、公厕等环卫设施,垃圾日产日清,做到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公厕卫生良好,设施完好,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维护。居民区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无积水。

2、整治任务:

(1)动员全县各部门单位对各自创卫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各沟道及山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整治“城中村、村中城”环境卫生,清除长期积存在结合部地区的垃圾死角,明确保洁责任,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2)对居民院落、房前屋后的土堆、粪堆、柴堆、垃圾堆进行彻底清理,达到院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整体环境优美。环卫清扫人员每天着装打扫,全天保洁,垃圾及时清运。

(3)整治所有道路和居民区花坛、绿地、绿化隔离带环境卫生及树挂,达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死角、无白色污染、无工程弃土、无枯树残枝等废弃物。整治道路两侧经营门店门前垃圾乱倒,落实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实行垃圾定时定点密闭收集。

(4)完善环卫设施,落实全天保洁制度。

(四)农村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村容村貌整洁,道路平整,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及粪便粪堆,设定固定垃圾池,定时清理,实行卫生填埋;禽畜圈养,圈舍清洁;村民院落、居室摆放整齐,整洁卫生。

2、整治任务

(1)彻底清理村庄视线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

(2)切实解决农村“十乱”(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衣被乱晒、杂物乱放、车辆乱停、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现象。

(3)以村为单位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猪圈,清除草垛及其它堆积物;取缔占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厂、建材经销点、小卖部;主干道旁要做到常年整洁、清洁。

(4)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

(5)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

三、时间安排

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从6月10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6月10日一6月15日)。各乡镇、社管委,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统一安排,依据各自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大力宣传开展公路环境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迅速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7月15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迅速摸清辖区内公路沿线环境的基本情况,找准整治活动面临的重、难点问题,逐类制定整治计划。在此基础上,按照先治脏再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关停再规范、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强势推进违章建筑拆除、超限治理、公路沿线绿化等重点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全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16日—11月30日)。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认真总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照原有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查漏补缺,加以改进。加快建立“有工作标准、有人员责任、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奖评、有经费保障”的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社管委,各相关部门要将本乡镇、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社管委、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排出名次,奖优罚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副县长李永军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用事业办、文明办、工商局、运管所、客运办、公路段、地道站、交警大队、创卫办、社管委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卫办,办公室主任由崔玉明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查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治任务情况,并及时将整治情况在全县通报。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整治方案,定期检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召集相关乡镇、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社管委,各部门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真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协作,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促进工作落实。

第4篇

为了彻底治理我县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创造洁净优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塑造我县对外开放新形象,县委、县政府决定,从6月中旬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环境卫生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影响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虽然经过去年以来的多次专项整治,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是整治成果还不巩固,脏乱差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垃圾柴草乱播乱撒,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破坏公共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占道经营、晾晒粮物的现象还十分普遍,这些都极大地损害了我县的对外形象,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极大关注,对我县的投资发展环境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快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的关键,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这次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的整修、净化、亮化;二是彻底解决垃圾乱放乱倒问题;三是取缔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四是清理整顿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五是解决“三堆”乱放问题;六是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七是清理乱贴乱画;八是街面建筑的清洗、刷新。要通过整治,达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街面净、庭院净、墙面净、小区净、市场净和无积存垃圾、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使城乡面貌有显著改善。

(一)突出重点,着力攻“差”。县城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抓好城镇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街面及主干道坑洼的修补,交通标志线的重新划定;道沿残损、塌陷地砖的更换;下水管道清淤;街道护栏、灯箱、垃圾箱、路灯等配套设施的整修、配齐及清洗、刷新;街道两侧花木修剪等问题。力争一周之内,使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状况有明显改观。农村主要是结合村容村貌整治,解决乱占乱建、村级道路整修及阳沟清淤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着力治“乱”。一要认真清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基本做到行车归道、停车归位,非机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二要解决“三堆”乱放问题。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所有建筑工地,都要严格实行围墙作业,严禁建材乱堆、占道拌浆。建筑垃圾要按指定位置堆放,装载建筑材料及垃圾的车辆,要进行全面封盖,严禁乱撒乱播。要认真落实沿街单位、门店、住户的分片卫生包干制度,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垃圾谁清理。对沿路的违章临时建筑、废品收购点及售煤点,要坚决予以取缔。要规范农村柴草、粪土等杂物堆放,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三要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店外经营。对县城和建制镇影响市容环境的马路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夜市和流动摊点要加大管理力度,坚决做到规行入市。四要彻底清理野广告。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城建部门划分的分包区域,集中时间进行野广告清理,城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对乱写、乱画、乱贴、乱发野广告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同时,对室外广告、牌匾也要予以全面整治规范,对城区内未经批准的悬挂张贴广告也要坚决予以清理。

(三)齐抓共管,着力除“脏”。要合理设置垃圾点,坚决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要进一步落实沿街单位和门店的“三包”责任,实行谁门前卫生谁负责,彻底杜绝门店前垃圾乱堆乱放现象。要继续落实保洁人员的区域包干责任,做到每天清批彻底,不留死角。县城主要街道要做好早晚洒水除尘工作,使日常保洁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时间安排

这次整顿活动从6月16日开始,到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16日—6月18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制订各自的整治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为工作的全面展开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9日—7月12日)。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整治具体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掀起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13日—7月15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几点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由县建设局负总责,环卫局负责城区,各乡镇负责各自辖区;交通局负责城乡道路整治,交警队负责车辆管理,工商局负责摊点清理。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把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促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要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搞好协调配合,相互支持,互相补台,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分配给部门和单位的任务要不打折扣,坚决完成,务求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市现有9县2区共173个乡镇(含城关镇),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管理跟不上,环卫设施和监督机构也不健全,乡镇环境卫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脏、乱、差”的现象,广大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也不强,乡镇秩序比较混乱,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店外经营现象也很严重。根据我们*市乡镇环境卫生的现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关于小城镇(指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意见》和《*市镇(乡)区环境卫生整治考核标准》,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级推进、县级负责、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以提高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为关键,以改变环境面貌为重点,深入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确定目标,各级领导具体负责

这次乡镇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四城联创”活动指挥部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领导、动员、督查、总结和奖惩,成立了市综合整治办公室,成员主要有市建委、规划局、文明办、农办、卫生局、交通局、公路局、公安局、工商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土局、商务局等15个单位组成,日常工作由市文明办负责。市委书记宋璇涛、市长化有勋、副市长耿广智对此次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深入乡镇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各县区、乡镇也成立了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县区由一名政府主要领导负责,乡镇由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主抓。各县区、各乡镇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鉴定了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位一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格局,争取在三个月的时间内,达到我市各乡镇镇区秩序文明有序、镇区环境干净整洁、镇容镇貌焕然一新、镇区环卫设施基本完善、镇区建设规划统一、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明显提高的目标。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我们*市在3月6日召开了有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文明委等局委相关人员参加的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座谈会,并于3月15日在市委召开了由市、县、乡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4月13日又在泌阳县马谷田镇召开了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各县区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传达贯彻,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也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动员。截止目前,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制作、发放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快报14期,全市县乡共悬挂条幅6902条,张贴标语近6万张,发放明白纸64.5万份,出动宣传车1万多台次,组织义务劳动2万多次。新蔡县综合整治指挥部在县电台、电视台开辟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到整治活动第一线进行跟踪采访,全方位宣传报道,到目前已发新闻稿件20条,制作专栏3期,全县共出动宣传车80多台辆次,张贴宣传标语、横幅260幅,发放明白纸12000份。

(三)建立奖惩兑现机制

这次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县区和各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集中整治结束后,市里将对先进县区和工作特别优秀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各县区也对先进乡镇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不力的乡镇和单位,除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外,给予经济处罚。比如,泌阳县财政拿出100万元,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决定在总评比中,对前两名的乡镇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奖励,对后两名的乡镇分别予以5000元、3000元的处罚。从4月26日至30日,市里组织了10个考评组,依据《*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市186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全面检查评比,按照量化计分结果,分农村乡镇、县城城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区街道办事处三个类别,以县区为单位进行考评排序,评选出了阶段性的红旗单位、黄牌警告单位和黑旗单位。5月17日,全市召开了市县乡主要领导参加的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次情况通报会,在会上,驿城区朱古洞乡等2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被授予红旗单位称号,驿城区胡庙乡等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被黄牌警告,驿城区香山乡等13个乡镇被明确为黑旗单位。会议结束后,被评为黑旗单位的乡镇的负责人分别接受了市电视台的一分钟采访,作了表态发言,这次采访在市电视台连续播放一周。同时,根据市委研究的意见,得一次黑旗,该乡镇年终不得参加“公仆杯”评比。对于连续二次得黑旗的乡镇,建议该县区党委政府对其主要领导作出组织处理意见。这些措施都卓有成效地推动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督导,注重实效

为了更好地完成此次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市委、市政府成立了10个由处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每个督查组负责督查一个县(区),督查组每两周进行一次检查,汇报一次情况,每月搞一次大型检查,进行阶段性总结。并且,10个县区督导组长还带队进行换位督导,进行推磨式检查。对于打分排序表,督导组和被检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要签署意见,最后汇总结果。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已经向11个乡镇下发了限期整改的督办通知,对9个在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中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最近又对挂黑旗的13个乡镇进行了重点督查。当然,督导不是目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切实有效的督导,来打基础、抓根本、建精品、求实效,将我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三、取得的成绩

全市各乡镇自3月15日动员会以来,动作比较快,力度比较强,资金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县级以奖代补方式共投入资金373万元,乡镇道路硬化投入6254万元,修建排水沟3382万元,环卫设施建设1078万元,市场建设6939万元,环卫工人年工资471万元,绿化485万元,亮化582万元,客运站及停车点建设332万元,上述项目累计投入达到2亿多元。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整治乡镇环境卫生的,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镇区共硬化和升级改造道路48万平方米,新设道路隔离栅栏近9万米,新建标准排水沟17.6万米。新建和在建市场246个、客运站146个、临时停车点405个、小游园92个,便民超市595个。新装路灯6824盏,新植各类风景树19万棵。如高新区关王庙乡投资300余万元,新修拓宽街道4条,两侧新建两层以上标准化门面房400多间,铺设下水管网1400米,安装路灯98盏,改变了过去“夜晚一片漆黑、夏季无处排水”的现象,群众反映很好。汝南县马乡镇以打响梁祝品牌为切入点,高标准、高品位推进马乡城镇建设综合管理工作,投资30万元在镇出入口及其它街道路口建设大型雕塑和标志,更换各类牌匾80余块,建绿化带1200米,栽植各类花草树木3600余株,建成花园式单位12个。

(二)环卫设施和队伍建设逐步完善。镇区新购置垃圾清运车480辆、洒水车195辆,新设置垃圾池(箱)2698个、果皮箱4966个。新建和在建垃圾填埋场233个,垃圾临时堆放点1195个,街道公厕307个。固定环卫工人1172名,月平均工资340元。如平舆县万金店乡按照“门前四包”的规定,由乡直单位和临街门店统一购买放置垃圾筒69个、果皮箱120个。

(三)镇区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镇区共拆除违章设施9342处,拆除违规商棚1万余个。取缔马路摊点1.5万个,清理店外经营2.2万户。清理垃圾9.5万立方米,清理沟渠和污水19万平方米。刷新建筑物立面25万多平方米,清理乱贴乱画6万多处,清除占道建筑材料及杂物7万多立方米。如西平县全县到目前为止各乡镇街区共修补、新植树3000余棵,清理垃圾500余吨,拆除违章建筑、临时棚点640余处,清理店外经营、马路摊点2300多个,清理临街堆放砖瓦物料堆350余个,修补、硬化路面3600平方米,规范车位、广告牌位1600多个,各乡镇镇区初步实现了停车归点、经营归市、街面整洁、绿化合理、文明有序的目标。

(四)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有所提高

此项活动开展的过程,也是广大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逐步提高的过程,他们由不理解、驻足观望,到拍手称快,主动参与,为乡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也为今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之,大部分乡镇通过清扫街道、清运堆积的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和临时棚点、清理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清理临街堆放的砖瓦物料堆、规范车位、修建花坛绿篱、修建市场、修建道路排水设施、硬化拓宽路面、安装路灯、购置摆放果皮箱垃圾桶等工作,使整治工作见到明显成效。

四、存在的不足

通过前段时间的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从整体上看,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媒体没有及时跟上,社会宣传声势也不大;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有些乡镇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没有做到“两手抓”,只重硬件建设,忽视软件建设,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绝大部分乡镇领导亲自挂帅,出思路想办法,工作非常出色,但也有一些乡镇一味地强调资金欠缺等客观因素,眼中只有困难,而不去开动脑筋想想办法。还有少数乡镇虽然有所行动,但力度不大,处于应付状态,没有真抓实干的势头。一些亟待解决而且容易解决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乡镇环卫人员的职责意识和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还不强,导致镇区路面卫生还比较差,道路两侧堆放垃圾有时也无人问津。二是私搭乱建、违章建筑问题仍很突出,管理力度不够。三是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还存在着乱停乱放的现象。四是垃圾箱、垃圾池、清运车等环卫设施还不够完善,环卫人员不固定。

五、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们*市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虽然许多重点难点问题不同程度地显现出来,但我们更要迎难而上、难中求进,为确保此次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能够按期圆满完成,我们决定在下步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面对当前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现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要重点解决群众组织动员难、“钉子户”处置难、没钱干事难的被动局面,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想方设法解决问题,推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决定乡镇环境卫生整治效果好不好、能不能持久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们的工作够不够深入和主动,群众发动得充分不充分。乡镇环境卫生整治不是临时动员突击一下就能搞好,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齐心协力、全力以赴。要通过多种方式让群众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想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广大群众是这次整治活动的主体,只要我们深入细致、不厌其烦地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工作,把群众的思想都统一起来,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人人都来关注和参与,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相信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的乡镇环境面貌一定能够焕然一新。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乡镇在加快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在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上做文章,譬如在“保洁员管理”、“建筑材料堆放管理”、“门前五包”等管理中,积极探索一些好的做法并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并做好广泛宣传工作。加强检查,督促落实,该表扬的表扬,该处罚的处罚,形成习惯,达成共识。

第6篇

现印发给你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年市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制定年全市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对乡村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紧紧围绕省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工作部署。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管理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综合整治与专项治理、专业整治与社会治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扩大乡村改造建设效果,大力营造“干净、有序、整洁、优美”乡村容貌与景观环境,全面提升乡村管理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乡村容貌整治重点抓好五大专项治理行动。

1.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三次集中大清理战役。4月开展迎“五一”春季大清理战役。9月开展迎“十一”秋季大清理战役。集中大清理活动要进行周密安排,动员全社会力量,全民参战,全面清除道路、河道、集贸市场、施工工地、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部位的各类积存垃圾、渣土、废弃物,对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完全消灭卫生死角。二是提升专业环卫工作规范和效能。对清扫、保洁、清运、清掏等环卫作业进行科学合理组织和调度,认真执行环卫作业工作规范。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地区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做到一扫两保。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主次干道做到16小时保洁,重点区域(严管区域)做到24小时保洁。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做到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市区内拆迁工程发生的垃圾,要随拆随清,并在拆迁结束一周内清理干净。加强对小街巷环卫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经费保证机制,落实清扫、保洁、清运责任制,实现常态化管理。三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依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箱和果皮箱,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坚持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四是健全和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依照“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要求,严格划定责任区域,将责任范围、规范和要求落实到专业部门、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签订责任状。对沿街商户、单位全部实行“门前三包”管理,落实监管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力度。五是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机制。依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制定市对区、区对各责任单位的分级考核方法,明确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考核。

2.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行动。一是组织城管、规划、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无审批手续擅自设立户外广告的一律依法予以撤除,有审批手续但不符合规范的限期整改,逾期不自行整改的依法组织撤除。二是组织专业和社会力量对各类小广告进行集中全面清除,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小广告日常清除机制。三是各级公安、城管、通讯等部门要协同配合,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张贴、张挂、喷涂、沿街散发小广告行为。四是制定乡村户外广告管理方法,明确管理责任、设置规范和审批程序,严格审批管理。

3.集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加快封闭性便民市场建设。及时清除垃圾杂物,确保市场内环境卫生。市场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周边的环境管理,保证出入口干净、卫生、整洁和畅通,防止市场外溢。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当批准设置早夜市和占道经营市场,但要加强监管,限定经营时间和地段,落实经营者的市容环境卫生自律责任,落实市场主体的行政管理责任,落实城管队伍的执法监管责任。所有经批准临时保存的占路市场必需设置垃圾容器等环卫设施,专人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坚持环境卫生。三是组织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规范露天烧烤、取缔马路工厂的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加强城管执法日常管控,把管控责任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具体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纠正和处罚。

4.施工现场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对各类施工工地进行登记摸排。落实监管单位、责任和措施,告知建设和施工单位义务和标准,建立长效督导检查机制。二是完善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等处置活动的管理方法,严格审批管理。三是组织城管执法、住建、规划、市政公用、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设置围挡、出入口不硬化、扬尘噪音污染、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倾倒建筑垃圾、道路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

5.交通环境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对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构筑物、违章棚亭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进行撤除。清理各种出店经营。根据实际,编制规划,适当路段合理设置停车泊位。三是加强停车场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时限停放车辆,坚持停车场干净整洁。四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二)街道景观整治重点抓好三项工程。

1.街道景观新整治工程。将没有进行过改造整治的主次干道全部纳入改造整治范围。

沿街楼体和墙体进行清洗粉刷,整治内容:对违、临、陋建筑进行撤除和改造。临街建筑物外挂设施进行隐蔽和规范化处置。对沿街违规广告全部撤除,店铺牌匾统一规范设置,治理乱贴乱画乱挂,清除小广告。对各类架空线缆统一规整,杜绝空中“蜘蛛网”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规范五小摊点设置。落实清扫保洁和清运责任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道路两侧公交站亭、站牌、宣传栏、垃圾箱、果皮箱等设施齐全、整洁、设置规范。各类交通标识、标线、信号灯、路名牌、指示牌等设施齐全、规范,车辆有序停放。依照专项规划要求,完成年度街景绿化、亮化任务。

整治规范:符合《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2.街道景观升级更新工程。对已经改造整治过的重点区域、重要节点乡村街道景观进行系统性、高标准升级更新。年市中心城区重点进行5条重要街道的升级更新。

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完善街景规划设计,升级更新的内容:围绕绿、亮、美。对应撤除的违临陋建筑和设施全部撤除到位,对沿街既有建筑实施“穿衣戴帽换服装”改造,对架空线缆统一规整,提升户外广告牌匾品质,增添雕塑、亭廊等节点,提升绿化、亮化水平。

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实施,升级更新的规范:依照《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要求。打造市级示范样板街,参与省“十佳景观大道”评选。

参与市“十佳样板街”评选活动。其他各县区都要确定1条升级更新的主要街道为示范样板街。

(三)小街巷整治建设工程。

整治建设范围:分三年对重点小街巷进行高标准整治。年市中心城区完成下列小街巷整治:

粉刷沿街建筑和墙体,整治内容:重点是撤除违法建筑和违章棚亭阁、占道台阶等设施。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治理乱贴乱画乱挂乱堆乱放,规整架空线缆,治理店外经营,规范马路市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完善环卫设施等。

整治规范:符合《市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结合实际确定,其他各县区街道景观整治的具体范围和项目由各县区政府。报市景观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一)责任分工。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并做好与各县区的协同配合。其中:规划部门负责进行街道景观规划设计,提供色调、风格等相关要求。

(二)时限要求。全市乡村容貌与街道景观整治工作3月初启动。完成工作动员和部署。4月底前要完成街道景观规划设计。5月底前完成节点和单体建筑改造设计。整治实施工作从4月初全面展开,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0月底前完成市级考核验收。

四、保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错,细化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限定完成时限,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搞好规划设计。做到先规划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保证整治的品质和水平,防止返工浪费。各级政府要依照乡村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的要求,搞好资金预算,落实资金来源,建立经费保证机制。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的乡村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健全乡村管理基层网络,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范围,重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健全精细化的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数字化乡村管理新模式。年底前,市中心城区要完成数字化城管二期工程建设,拓展数字化城管和“12319便民热线覆盖范围和服务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高新区、宣化区、下花园区、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张北县要完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总基调,按照抓重点、攻难点、出成效的总体思路,对开展道路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乱卖、乱贴乱挂等影响整体形象的突出问题,改变脏、乱、差现状,提升道路整体环境,为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方法步骤

环境整治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近期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着力解决道路两侧脏乱差的问题,建立干净、整洁、规范的经营秩序,达到美化、净化、绿化的要求。远期结合宅子片区和南关片区开发建设,对现有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拆除道路两侧破旧房屋,合理规划道路两侧产业布局,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打造南部景观大道。

近期工作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5月16日--5月23日)

区政府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相关街道镇各抽调4名工作人员和1辆巡查车,沿开展集中宣传行动,利用发放宣传材料、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告知经营业户整改内容和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城市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取得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自行清理拆除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在前期宣传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基础上,鼓励违规经营业户自行清理整改,有关街道镇要挨家挨户做动员工作,争取违规经营业户的支持,通过业户自行整改,减少集中清理阶段的工作量和经营业户的损失。

(三)集中清理拆除阶段(6月1日—6月20日)

从各有关街道镇、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集中整治队伍,对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清理整改的各类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及乱贴乱挂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于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予以解决,做到不留空档、不漏死角。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对沿街墙面进行粉饰包装,有条件的路段设置绿化带,从根本上防止反弹。同时,各相关街道镇、社区村要研究长效管理的办法,巩固整治成果。

三、具体任务目标

(一)拆除乱搭乱建

整治内容:拆除沿线各种外接棚厦,查处扒窗改门、外扩等各种私搭乱建和违法乱建行为,拆除各类随意搭建的简易小商铺;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实体围墙(栅栏)。

整治目标:实现路段两侧无违章棚厦和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临时建筑物,坚决控制违法建设的发生。

(二)规范乱摆乱卖

整治内容:对道路两侧店铺的商品外摆、占道经营、乱设小摊点等现象坚决予清理;建材市场、旧货市场和废品收购点,对无合法经营手续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合法经营手续,但严重占压红线、有碍观瞻的集中清理,退路进店经营。

整治目标:实现无乱设摊点、店外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道路两侧的建材、旧货市场和废品收购点得到彻底治理,无占压红线经营,无有碍观瞻现象。

(三)清理乱堆乱放

整治内容:彻底清理道路两侧沙堆、石堆、瓦堆等建筑垃圾,清理农田垃圾和生活垃圾。

整治目标:实现无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垃圾随意乱倒乱堆现象,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

(四)整治乱贴乱挂

整治内容:拆除路段两侧影响市容的不规范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门窗以上至楼顶部位的牌匾和门窗以下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清除各类落地灯箱。

整治目标:实现道路两侧广告牌匾统一规格,统一设计,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整齐美观。

(五)进行美化绿化

整治内容:沿途相关街道镇在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对沿街墙面进行粉饰包装,对具备条件的路段,垒砌路沿石,设置绿化隔离带,从根本上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目标: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道路环境整洁、规范、有序。

四、责任分工

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镇为主,部门配合、分区域实施。

有关街道镇及村(社区):是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说服动员、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街道镇负责建立起本级及村(社区)关于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职专人,落实管理责任。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对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考核,配合参与整治行动。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和用地性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规划监察支队: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负责对违法建设的发现、查处,负责下达拆除的有关手续,组织和参与违法建设拆除行动。

区爱卫办:配合整治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及环卫设施落实工作。

区行政执法分局:负责道路环境整治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广告牌匾等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道路两侧的工商营业许可的查处工作,负责对道路两侧店铺、摊点、收购点等的合法经营认定工作,依法对违法经营业户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环境整治的安全保障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对卫生经营许可的查处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先进做法进行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公开曝光。

区民宗局:负责协调做好旧货市场少数民族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寻找合适的经营场所,尽快搬离,化解社会矛盾。

五、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环境整治涉及路线比较长,整治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各有关部门、街道镇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协调、调度、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将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街道镇、部门、相关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明确。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简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对环境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规划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8篇

一、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要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建设市民满意城市为主题、推进城管创新为动力、创建城管示范区为目标,突出抓好“一个活动和六个专项整治”,积极解决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环境方面存在的市民意见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实现“六无”(即无乱摆乱设、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乱扯乱挂、无乱停乱放、无乱扔乱倒)、“三达标”(即容貌管理达标、秩序管理达标、设施管理达标)和“一满意”(即市民满意)。

二、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内容

(一)开展城市道路和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一是进行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对我区范围内的41条主次干道进行综合整治,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公共设施和规划管理等七个方面。通过综合整治,使全区道路容貌秩序全部达到城市道路整治验收三级以上标准。其中淮海路、中山路、建国路、解放路、迎宾路、和平路、西安路等7条道路和人民广场等达到一类一级道路标准管理。

1、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要达到无马路市场、占道摊点、店外经营,烧烤夜市、落地灯箱、落地广告牌、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无渣土扬撒,无商业零售、建筑施工、门市加工噪声扰民。

2、主次干道市政设施的整治要达到路面平整无坑洼,人行道板无缺损、松动,窖井盖等市政设施完好无缺损。

3、主次干道园林绿化的整治管理要达到行道树无缺株,无枯死树木,绿化带、绿地、花坛设施完好无缺损;绿化带、绿地、花坛内无杂草、杂物,无黄土露天等。

4、主次干道的交通秩序整治要达到无机动车乱停乱放,停车线清晰,场内卫生清洁。

(5)主次干道两侧无违章建筑和亭棚,规划管理达到三级道路以上标准。

二是抓好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整治内容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以及噪声和油烟扰民等方面。通过整治,全区物业管理和非物业管理小区都要全部达到居民小区整治验收三级以上标准。在进行居民小区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每个办事处要集中整治市区重点挂牌的2个较差小区。今年年底前,每个办事处都要建成能体现我区居民小区管理最高水平的物业管理和非物业管理样板示范小区各1个。

1、非物业管理小区整治要求

全区非物业小区要全面整治,高质量完成重点挂牌非物业小区的整治任务.

(1)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无马路市场、占道摊点、乱扯乱挂、乱贴乱涂乱画、乱扔乱倒,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无饲养冢禽、畜和无证养犬现象;

(2)市政设施方面:路面、公共场地平整无坑洼、窨井盖等市政设施完好无缺损;

(3)园林绿化方面:绿化覆盖率达标,绿地、花草、树木无缺株、枯死、病虫害,绿化设施完好无缺损;

(4)规划管理方面:无违章建筑、亭棚;

(5)无商业加工噪声扰民和油烟扰民现象。

2.物业管理小区整治要求

全区所有物业管理小区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消灭不合格小区,高标准完成挂牌物业小区的整治任务。

(1)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无马路市场、占道摊点、乱扯乱挂、乱贴乱涂乱画、乱仍乱倒,无机动车和非机动主乱停乱放,无饲养家禽、畜和无证养大现象;

(2)市政设施方面:路面、公共场地平整无坑洼,窨井盖等市政设施完好无缺损;

(3)园林绿化方面:绿化覆盖率达标,绿地、花草、树木无缺株、枯死、病虫害,绿化设施完好无缺损;

(4)规划管理方面:无违章建筑、亭棚;

(5)无商业加工噪声扰民和油烟扰民现象。

(二)实施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违章建(构)筑物专项整治。对主次于道两侧和广场、风景区、居民区等范围内影响城市容貌、挤占规划道路虹线、压占市政公用设施、妨碍消防通道的违章建(构)筑物依法。二是开展犬类治理专项整治。在三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全区统一行动,组织对非法犬只集中捕杀;在市区范围内取缔犬类交易市场,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圈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上半年完成户外广告整治任务,全面拆除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擅自设置的、过期的户外广告设施;对除8条主干道以外主次干道的路灯杆、交通设施上的违章广告设施一律拆除,今后严禁再审批;全面拆除影响楼体容貌的、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的、无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四是开展沿街围墙及建筑物美化整治。上半年对全区主要道路两侧实体围墙实施破墙透绿改造;对已破损或污染的临街建筑物进行整修和粉饰。使沿街容貌焕然一新,确保市区美化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五是大力开展“三场一路”、“一湖一河”的亮化整治,重点协助市有关部门抓好彭城广场、人民广场以及淮海路、云龙湖景区、故黄河两岸的亮化及整治工作。六是开展市场和停车场的专项整治。各类市场的整治,一要取缔所有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二要根治市场30米范围内的涨市观象。三要市场内经营业户的各种车辆不得停放在市场外的主次干道上,可在市场内或专门开辟其它场所为业户提供件放地点。四要各类封闭式市场内要清除各种占用场地的建筑和设施,恢复场地的原有设计功能,腾出空间开辟经营和停车场所。非机动车场点要全面整治。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要按统一规则设置,未经批准的全部取缔;沿街所有单位内部自行车要全部停放在单位内部或开辟其它不占道的停车场点,不得停放在门前道路上,任何管理部门不得以收费代审批或以收费代管理。

三、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重点

(一)抓住重点,选准环境综合整治的突破口。今年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把彻底“治脏”作为突破口,从2月初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治脏活动。主次干道保洁要达到路面洁净无尘土;添置、修整环卫设施;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增加保洁人员,加大经费投入,使我区的市容环境卫生保持较好水平。同时,要按照综合整治各项要求,制定详细的方案,全面开始整治。

(二)疏堵结合,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各街道要本着不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交通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区域和路段设置早市、夜市和跳蚤市场。所有临时市场的设置必须经区政府审核后,报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初审,经市政府同意后方能设立。同时,要拆除现有封闭市场内的违章设施,凡改作它用的要限期恢复。

(三)改革创新,为城市管理注入活力。要加快城管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机制、制度,有效整合城管资源。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和优化配置城市资源,促进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城市管理的良性循环。要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借鉴先进经验,加快环卫体制的改革,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全面推行道路保洁和环卫设施管理的市场化运作。

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贯穿20*年度全年,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3月)为全面整治阶段。

第二阶段(4—6月)为专项整治巩固提高全面达标阶段。

第三阶段(7—12月)为道路、小区出精品及长效管理考核验收阶段。

(一)小区整治

(1)今年各街道要把辖区内的所有小区列入整治范围。同时,每个办事处自报2个相对较差的小区(包括物业管理小区)

(2)挂牌重点整治小区的确定,以区为单位由辖区办事处推荐,经区初宙后集中向市申报.市组织现场考察后确定,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并承诺所要达到的整治标准。

(3)申报的条件为每个小区的居民楼数不少于10栋(自然小区楼数不足时可以连片整治),且存在问题较多,居民意见较大,为办事处辖区相对较差小区。

(二)道路整治

列入全市重点整治的41条道路要集中整治,其他道路、小街巷也要全面整治。同时,每一办事处都要确定一条道路作为示范样板路,重点整治,全面出新。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要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保证。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政府决定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区长董锋同志任总指挥,王少年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城管、行政执法、房管、建设、规划、绿化、环保、公安、工商、卫生及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徐新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是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协调、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划和计划,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区城管、行政执法、房管、建设、规划、绿化、环保、公安、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在综合整治中的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作,共同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是辖区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全权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区所有单位和居民都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辖区办事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活动。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活动,坚持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和大检查;要继续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要负责门前卫生、绿化、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二要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关于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安排部署,践行“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工作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举措,补齐设施短板,治理城市顽疾,围绕“整齐、有序、靓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二、工作原则

标本兼治。针对城市管理粗放的薄弱环节,探索研究城市管理长效管护机制,从细微处着手,从具体点发力,逐步推动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智能化转变,着力消除城市管理的死角盲区。

坚持长效。以“功夫下在平时”作为行动原则,杜绝临时“抱佛脚”、突击迎检的被动做法,进一步提高管理标准,持续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

网格定责。固定管理网格、管理标准、具体责任人,推行“网格长”制、街长制、路长制。探索建立“巡、管、督”结合的新型模式,将监督考核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提品质”的工作安排,用三年时间递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最终达到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涉项考核标准。营造“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环境。

(一)2021年,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对照创城标准,细化行动方案,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销号管理。年底前完成50%以上主次干道整治任务,根据测评标准,创建以益津路、温泉西道、天祥路、裕华道为闭合区域的“美丽街区”、打造迎宾道(朝阳路-东环路)“精品街道”,完成兴华路北段精品路段建设任务。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2022年,持续整治,提档升级。打响市容环境面貌“脏、乱、差”现象总体战,大力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年底前完成全部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整治任务,完成综合服务平台整体建设和对接工作。

(三)2023年,健全机制,长效监管。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向背街小巷、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延伸,完成整治任务,消除“脏、乱、差”现象,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容貌基本达到“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要求。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遵循标准,找准抓好精细化管理细节问题

各大队、各中队要吃准、吃透《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本着“摁着葫芦抠籽”的态度,对街道景观环境、户外广告牌匾、城市停车、违建治理、施工现场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等涉项内容逐条对照,结合自身职责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确保收到预期效果。

责任部门:市容一、二大队、乡镇执法大队、规划大队、大气污染防治大队

(二)强化平台建设,促进城市管理向智能化转变

按照“省级引导,市县落实,逐级对接,互联互通”的原则,建设我省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健全相关建设管理评价标准、规范等,加强平台数据采集、分析、服务、指挥、监督等功能,探索实践城市信息模型(CIM)、城市管理二维码、“互联网+”等应用,全方位优化城市运行管理。有序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加快拓展升级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平台功能,强化城市管理属地网格化载体作用,推进多部门网格化管理“多网合一”,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缺失问题和城市管理微小违法行为的“双微”快速处置机制,助推城市管理由数字化向智能化转变,推动城市管理质量与效能“双提升”。

责任部门:数字城管中心、数字巡管大队

(三)街容街貌整治提升,打造“整齐城市”

一是深化提升广告牌匾整治水平。高标准修订完善城市广告牌匾设置导则、管理办法,强化重点巡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抓好存量治理和增量规范工作,巩固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成果,健全城市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及时清理城市非法小广告。二是开展城市家具专项治理。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亭、棚和破旧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各类道路指示标识、路铭牌等,清晰施划道路标识标线。三是加强街道两侧立面空间管控。定期清洗、粉刷、修补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加大沿街建(构)筑物立面、桥梁、城市家具、道路设施、广告牌匾、沿街亮化等功能载体管养力度。

责任部门:市容执法一、二大队、乡镇执法大队、政策法规室

(四)城市秩序清理整顿,打造“有序城市”

一是开展影响市容环境的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摊点乱摆、绿化乱毁、广告乱设、道路乱挖、车辆乱停、线路乱拉“十乱”整治,严厉打击出店经营、占道餐饮和露天烧烤等行为,极力消除市容环境脏乱频发现象。二是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按照“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开展疏导整治,开展马路市场退路进店(市)行动,加强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和流动摊贩管理,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占路市场,杜绝市场外溢和脏乱差等现象。三是规范停车秩序。增加临时停车位5000个,公共停车场增加到20处以上。缓解车辆停放供需紧张问题。四是强化施工工地管理,施工噪声查处到位、工地围挡100%达标。依托科技手段强化渣土运输监管,完善城市道路开挖管理机制,强化巡查力度,着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管。

责任部门:市容一、二大队、乡镇执法大队、规划大队、开发区大队、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五)以志愿服务活动为平台,弘扬志愿精神,有力补充执法空隙

制定年度志愿服务活动方案,保持活动的常态化。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大力弘扬、倡导志愿服务精神,不定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紧紧围绕我局工作职能,清除乱贴乱画、劝导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引导交通秩序,规范店外乱停乱放,协助执法人员做好执法工作,为我市争创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督查室、政策法规室、党务宣教室、数字城管中心、数字巡管大队、市容、大气防治、规划各大队、中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创城工作点多面广,涵盖我局工作的全部内容。因此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成,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协调解决创城工作的各项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对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细化门前三包治理、违建拆除、综合平台升级、广告牌匾改造、停车秩序治理等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创城工作。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强化人员教育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效能。

(二)强化宣传引导,着力共治共享

围绕创城工作开展全方位宣传,邀请各界人士真正参与到具体管理中来体验工作;强化入户宣传频次,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被管理人明白自己要履行的责任,不履责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共同创建的氛围;紧紧围绕“门前三包”,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推出一批示范商户、样板路段;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了解城管、理解城管、参与城管。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通过有效整治,夯实城市建设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的净化、美化和亮化,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共同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在朝阳市城市建成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范围内进行。整治的重点是:

(一)整治城市中心区域:重点范围是中山大街以东至大凌河人工湖以西和珠江路(向南延伸至珠江路小学、新四中一线)以北至大凌河(什家河套)以南的城市建成区。

(二)整治主要街路:重点是朝阳大街、友谊大街和新华路、文化路、珠江路、长江路、黄河路等7条主要街路。

(三)整治城市出入口:重点是北出口(朝北公路)、西出口(七道泉子)、南出口(西大营子)和疏港路、朝青线等五个城市出入口。

三、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

根据确定的整治范围、重点区域和城区环境的实际情况,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围绕9个方面的42项内容进行,具体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是:

(一)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局、环保局、环卫局、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整治不规范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刀匾(竖匾、横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门窗以上至楼顶中间的牌匾和门窗以下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整治区域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2、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划定场(位)乱停乱放;取缔各种流动售货车、烧烤车等。实现整治区域内主要街路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3、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按计划拆除整治区域内各种临建、违建;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有照房屋、实体围墙(栅栏)和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报刊(电话)亭棚等;拆除朝阳大街、新华路两侧影响市容的外扩阳台;按计划分步拆除新华路、文化路、朝阳大街、友谊大街和主要出入口两侧居民住宅区内的各种仓棚。实现整治区域内无违章建筑和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报刊(电话)亭棚等;主要街路沿街两侧住户阳台整齐、美观;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美化。

4、清理整治店外加工经营行为。主要是清理整治区域内沿街两侧网点商品外摆和各种店外加工。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现象,做到进场、进店加工经营。

5、规范管理商饮服修摊点。合理设置商饮服修摊点位置;取缔主要街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各种商饮服修摊点。实现整治区域内各种修理摊点在规定的小街小巷内有序经营;早晚小吃摊点完全退出主次街路。

6、规范殡葬用品经营管理。取缔整治区域内殡葬用品经营店铺和加工点;制止乱撒冥钞、冥纸、搭设灵棚和吹丧送葬。实现各种殡葬用品在规定的生产和经营地点生产经营。

7、认真清理门前“三乱”。主要是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实现整治区域内门前三包签状率和年审率达到95%以上;沿街两侧门前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不良行为。

8、严格管理施工场地。规范建筑施工场地的围档设置;制止在施工场地建筑围档外乱堆乱放;制止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抛散拖带物料垃圾;严格控制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和施工噪声扰民。实现整治区域内建筑施工围档设置达到美化城区环境效果;施工围档外保持清洁,无各种建筑材料堆放和其它欺街占道行为;出入施工场地的各种车辆无污染。

9、规范管理露天市场。合理规划和建设封闭市场;严格管理现存的露天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取缔柳城路旧物市场,规范管理旧书(古玩)市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工商无照商贩和欺街占道,露天市场退路进场、进店经营。

10、严格查处各种私搭乱建行为。及时查处扒窗改门、阳台外扩、雨搭落地等各种私搭乱建和违章乱建行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私搭乱建、扒窗改门、阳台外扩和雨搭落地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整治主次街路城区环境。对主要道路两侧树池、花坛繁杂带进行普遍清理,重点清理枯枝败叶和白色污染;修整绿篱、树坑石及花坛边石,有专人维护树池、花坛和绿化带;做到路面整洁、边石根净,花坛边石整齐,花坛内无杂草、枯枝败叶、白色污染和其它污染物。

2、整治泥土路和破损路面。加快泥土路改造步伐、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全面维修、罩面和修复;对破损的人行步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的人行步道进行硬覆盖;做到城市道路平整完好,边石齐全。

3、整治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和街路绿化。对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和路树管护,做到雕塑完好洁净、摆放整齐,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围栏和行动设施完好安全,无损坏且洁净,绿色植物枝繁叶茂,花红草绿,景色怡人。

4、搞好亮化工程。抓好6条街路路灯改造工作,提高被改造街路路灯档次;保证亮灯率;搞好城市夜景建设,推行城市夜景灯饰的建设管理,提高霓虹闪烁,彩灯夺目城市夜景的整体水平。

5、抓好旧楼粉饰工程。完成珠江路、南大街、中山大街和竹林路等街路5万平方米旧楼的粉饰任务。

6、规范严管广告牌匾。规范严管附属于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园林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牌匾,做到样式统一规范、广告内容明晰,不破不乱,规范管理朝阳大街、新华路、文化路、友谊大街等主要街路的路灯广告,严格控制在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市政设施上乱设乱架和乱摆附着物。

(三)环境卫生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房产局、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加强主次干道卫生保洁。重点对城区10条主干道、22条次干道和10条商业景观路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2、加强城市环卫功能建设。完成主城区地上垃圾箱撤除60%以上;完成全封闭式地下垃圾转运站建设指标10座以上。

3、提高环卫常规生产作业管理档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掏保、箱站管理等要做到管严,管住,管净;不降标准,不应付差事,不留死角,不出现空档,不出现反弹。

(四)房产(物业小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

任务目标:

1、整治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消灭小区的环境卫生死角;清理公共部位乱堆乱放的杂物。

2、整治规范小区物业。出台“朝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对现有的物业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

3、清理整顿物业弃管小区。拿出具体整改意见,逐步实现由街道、社区接管的管理模式。

4、改造旧住宅小区。研究制定旧住宅小区改造计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严格控制城区烟尘污染,进一步解决黑烟扰民和影响城市形象问题。对城区工业锅炉、窑炉及浴池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2、严格控制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对油烟排放扰民的业主,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

3、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影响。对市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检查存在问题;对噪声超标并扰民的工业企业,做勘验笔录,落实整改措施。

(六)工商(市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治理出入口集贸市场。协调双塔、龙城区和朝阳县研究北出口的他拉皋市场、南出口的西大营子市场和朝阳县的腰而营子市场、北方市场的整治方案,督促搞好规划、动迁、施工等,实现上述市场规范化管理。

2、做好早市迁移和经营监管。及时将早市迁移到双塔区步行街经营;加强早市经营秩序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规范围档设置。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钢板围档,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已损坏的围档进行修补、粉刷。

2、清理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各种建材、构件、料具等,要按照施工部平面布置图设计好的位置,分类堆放,归方码垛,摆放整齐,分别设置名称品种、规格等标志牌。

3、治理现场环境。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良好无积水,建筑物上无悬挂、工完场地清,环境干净无残渣废料和建筑生活垃圾。

4、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围档,彻底清运建筑垃圾,拆除周围违章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清运住宅小区和各出口积存的建筑垃圾,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建筑垃圾清运是否合格。

5、清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要做到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卫生良好,设置厕所要符合卫生要求,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职工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齐全,符合卫生要求。

(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动态交通秩序。重点是治理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不按线行驶、违反规定载货载人等违法行为;治理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治理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违反交通信号、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等违法行为。

2、治理静态交通秩序。重点治理机动车停车秩序(马路边石以下)不按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和临时停车的;

3、治理在市区内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行为。

通过以上治理达到: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4%以上;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0%以上;主干道行人遵章率达到75%以上;主干道违章停车率达到2辆/5公里以下;禁鸣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行为明显减少。

(九)小街、小巷、居民区和城市出入口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朝阳县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局、环境卫生管理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小街小巷:搞好保洁,作到管到头,清到位,横到边,竖到底,通透道路不留死角。

2、治理居民住宅区:全面清扫,及时清运,全天保洁,不留残存,消灭死角。清除小广告、小张贴。

3、治理楼房和楼道:清理乱堆乱放,清除小张贴、小广告。

4、治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疏通道路,清理堆放,清除越冬垃圾,建立管理机制。

5、治理城市出入口:清理欺街占道,清理主要街路的乱堆乱放,清理沿路卫生,整治垃圾排放,整顿集贸市场。

6、治理建筑工地:整顿材料堆放,垃圾排放,防护栏设置,建筑噪音。

四、实施方法、步骤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统一组织领导,集中协调指挥,部门分工落实,分段组织实施等方法进行,由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实施领导,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牵头负责,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4月1日至10日)。各部门根据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在调查摸底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宣传发动工作,使这次整治行动的内容、重要意义等达到家喻户晓,大力营造“爱我家乡,洁我家园”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整治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集中整治实施(4月11日至6月30日)。各责任部门,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整治行动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先试点示范,后全面铺开;先重要部位,后拓展区域;先攻克难点,后顾及一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集中检查验收(7月1日至10日)。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依据整治任务、目标以及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各责任部门完成整治任务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按照着眼长远,夯实基础;一步到位,减少过度;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期巩固,防止反弹的整治目标和要求,坚决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大讨论,积极报道整治行动的工作进程和取得的整治成果,表扬整治行动中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整治行动中认识不高、态度消极、不能认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强化全体公民的城市意识和参与意识,调动全体市民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情度,为整治行动献计出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予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系统)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细化量化。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做到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缺内容。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增强信念,敢于攻坚,盯住目标,狠抓落实。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工作精神和勇气,坚决、果敢、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第11篇

根据全省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月份起到年底开展临沂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座的都是领导小组成员。为了切实做好综合整治工作,下面,按照市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和连市长的要求,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城市功能得到了不断完善,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观。就城市管理而言,我们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但是由于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效果保持得不好,目前,临沂城城市环境质量比较差,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要求,借迎接王羲之诞辰周年纪念活动之际,在临沂城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城市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下发,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以城市出入口、主干道两侧和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等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的区域为重点,整顿规范户外广告,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清理占道经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清理城市露头丑以及未经批准的夜市、早市和停车点,清除垃圾死角和各种乱贴乱画,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工作方法

本次综合整治本着“全面治理、重点突出”的原则进行。采取严管重罚措施,增强广大居民的城市意识。具体实施工作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先对沂蒙路和金雀山路的占道经营、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进行集中治理,以这两条路段为样板,对城区内的主次干道逐条进行整治。每条街道经验收合格后,按照管理任务分工,由责任单位实施长期监管,防止反弹。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管理力度。从现在开始,市容、规划、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就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编制专题节目、开辟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加强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中开展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力求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自觉维护城市环境质量的责任意识,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整治内容上,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下大力气对市区内的所有违章、违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教育广大市民自觉维护管理,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现象,取缔马路市场,还路于民。二是美化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和乱贴乱画、乱张乱挂,对城市重要位置要做到全日卫生保洁,清理规划区内的各类垃圾,刷新建筑和墙壁,安装轮廊灯、射灯和霓虹灯,沿路花木要进行整修清洗;对城区关键部位、重要位置要摆放鲜花,切实使临沂城出现一个(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崭新的形象。

在整治范围上,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要重点抓好主要道路。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要把沂蒙路、通达路、蒙山大道、金雀山路等路段作为综合整治的重点路段,确保这些路段车辆畅通、路面清洁、环境优美。二是要重点抓好公共场所。主要是批发市场、影剧院、宾馆、车站以及公园、游园等。三是要重点抓好城市出入口。主要是提高出入口的环境卫生质量,清理乱搭乱建,搞好人流、车流疏通。四是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同时,还要把城区内的噪声污染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三)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既要做到统一行动,集中整治,又要认真研究措施,积极主动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任务的落实,为使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作出积极的努力。市容、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清理沿街“露头丑”及违章占压道路乱堆乱放的各类物品和流动摊点;市容、工商部门负责治理店外经营;建设、建管部门负责各类建筑工地封闭施工卫生管理;工商、市容部门负责清理沿街洗车、修车点;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沿街交通设施的整修、标志线的更新和交通秩序的维护;交通部门负责打击出租“黑车”和长途客运班车的进站管理;市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公交车的定点停靠;市政部门负责兰山城区范围内宽米以上道路路面的整修;市政、环保部门负责水体和大气、噪声污染治理;市容、卫生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是城乡结合部的污染治理;市容部门负责垃圾死角的清运、公厕管理,组织实施好《绿化实施方案》;市政、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滩堤的维护,制止向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现象;工商、市容、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发动,广造社会舆论,并搞好治理过程中的舆论监督。通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对违章经营户通讯工具的关停;市财政局、广电局、文明办等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兰山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沿街各村居和宽米以下所有道路及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罗庄、河东区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不同阶段的整治任务及整治情况逐项进行指导、检查,定期调度和通报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扬,对个别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12篇

年规划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规划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严格履行职能,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镇的持续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对我镇下属31个村的村民建房情况进行全面监察,积极下村走访了解情况,遇到因建房引起的矛盾纠纷和案件及时介入、认真解决,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对违法建筑举报,及时下达处罚整改通知,并把村镇部分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向上级单位反映并协助处理,极大地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妥善处理因建房引起的邻里纠纷,通过讲解规划法规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阻止矛盾激化,促进了新农村的和谐建设。

二、审批建房,服务于百姓。积极树立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观,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为老百姓分忧解愁。在今年的农村建房审批工作中我规划办秉着“决策一班人、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原则,贯彻“人民城镇人民建、人民城镇人民管、管好城镇为人民”的方针对本辖区用地规划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了上级的规定。

三、推进改造,规划于大局。为了加强乡镇统筹一体化规划,全面推进规划战略工作,我办积极配合镇国土资源所、县规划局对我镇下属各村土地的征用工作并献计献策,在上级部门与基层之间的工作中切实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四、尽职尽责,服从于全局。按照全镇工作的总体要求,服从于全局,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包村包片工作,为全镇实现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五、重点整治,增强于法制。为加固规划建设工作坚实的壁垒,使建设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康有序审批规划,同时也为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办加大了拆违工作力度,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我镇自从拆除老农贸市场以来,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及好评,但仍有在老农贸市场和马家嘴一带摆摊设点卖肉、卖菜,严重影响了镇区的交通秩序及市容市貌的整洁。针对镇区内存在的马路市场顽疾,我镇组织30多名干部前往镇区马家嘴地段进行马路市场整治行动。专门安排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清理,为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充分考虑沿线居民买菜难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清理和规范市场行为相结合,既维护了市场稳定,又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也化解了因集中清理整顿而带来的民怨,有力地强化了规划决策权的法制化和民主化,进一步提升了全镇文明形象。

六、积极谋划,着眼于长远。继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在年严格按规划方案实施,作好宅基地的审查上报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制止非法乱建、乱占现象发生,同时摸清辖区内的土地数量和性质,为城中各村建设新民居规划用地做好参谋,着眼于长远,使城中村的面貌得到根本改变,也确实解决城中村群众的住需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全面做好在法律、法规赋予的在权限范围以内的各种土地、宅基地的权属纠纷问题,把纠纷消化在本村、镇之内,切实保障我镇农村建房的健康有序的秩序;认真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做好下乡包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