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3 05:57: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双拥模范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X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始终把双拥工作当做新时期凝聚军心民心、加强国防建设、加快商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争创“双拥模范城”为目标,以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大双拥工作力度,拓宽双拥工作新领域,坚持双拥工作传统不变,力度不减,热情不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局党组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商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挖掘双拥工作潜力,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局机关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一个统一、高效、务实的领导集体,全局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支援国防建设是创建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部分,建立双拥工作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我局在年初制定市商务局X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将双拥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形成了双拥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良好双拥工作格局。
二、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军民沟通、围绕深化国防教育,宣传双拥事迹,凝聚军心民心,在局机关干部职工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全局上下形成爱军、学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一是积极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二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材料,宣传展板普及《兵役法》、《国防教育法》等知识,设立了双拥宣传专栏,定期向来办事的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各项优抚政策。三是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双拥文化宣传活动,采取开展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一步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三、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开展双拥工作。
一是走访慰问,排忧解难。我局在职干部职工中有X名转业干部、X名退伍军人。近年来,我局聘用工勤人员始终坚持做到军人优先。为进一步激发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的工作热情,每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局机关认真做好对在职和离退休军转干部、复员军人的慰问工作,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邀请本系统转业、复员军人及家属和全局干部职工一起座谈,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结合每年征兵工作,局党组积极宣传和鼓励本系统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参军。
二是结对共建,加强沟通。
在开展双拥工作中,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与消防部队的沟通与交流。深挖军民共建、军民联防、军民融合的潜力。为认真做好全市成品油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X月,我局会同市消防支队对我市辖区内的加油站(点)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消防大队官兵对加油站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器械实践演练,切实提高了加油站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局组织全市各级商务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在节前对辖区内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等商业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再排查,消除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政策,办好实事。
我局结合商务工作职能,立足实际,服务大局,坚持把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摆在落实双拥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部队建设与发展的新形势,在部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演练工作中,要求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为部队做好服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产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做好军队重要物资的供应工作。
一、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面临的新要求
民政工作内容广泛,涵盖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政权建设等,有3大方面、6个组成部分、20多大项、100多小项。按照年初召开的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及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加快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简单地说,就是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及要求概括为“一统四分”,一统即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四分”即支撑骨干的四大支柱: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支撑作用,这个构架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方略。
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即在继续履行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职能的同时,创新社会管理,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有效聚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资源,肩负起向社会公众服务的新职能,当好社会建设中的骨干,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
省委书记将现代“大民政”归纳为四个大,即“大视野、大服务、大格局、大平台”,具体来说就是开放大视野,实现由传统的社会治理向现代文明社会的管理要求转变;拓展“大服务”,实现由保底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的转变;建设“大格局”,实现由参与社会建设向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转变;建立“大平台”,实现由部门动员向社会动员的转变。通过这四个转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保底、基础、支持、支撑作用。
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着力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努力提高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改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状况,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同时还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四要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通过提升区划地名、边界治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婚姻登记、移民安置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社会服务城乡统筹、公平均等、供给均衡。
二、我区民政系统基本情况
民政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优抚安置科(双拥办)。
与局合署办公的事业单位4个:移民办、殡葬管理所、残疾人集中就业管理办公室、民政事务中心(内含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婚姻登记处、地名办)。
下属事业单位5家:大同公墓总管理处、干休所、陈寿昌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第二福利院、九龙福利院。
企业性质单位1家:福利关怀院。
三、2013年全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进展情况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民政局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创新管理,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大力推进民政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重点抓好并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探索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按照“十二五”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到“十二五”末实增床位1800张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迁)建工程;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工作和“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上年半完成情况:城区养老机构一期工程即将完成主体机构建设,澥浦镇敬老院迁建工程列入镇政府实事工程,其他各镇(街道)养老机构改、扩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全区9家养老机构首次实施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参保费用50346元,养老机构参保率100%。
2.完成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及启动工作,整合资源合理定位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与功能,同时指导各镇(街道)组建养老服务中心。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共有17家居家养老(老年人)服务中心,53家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共配备245名居家养老服务员,为661名(困难\高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健康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服务,且为835名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结对服务,支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53.77万元。为6262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71.44万元。
3.认真贯彻《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提升福利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安全、健康,力争完成全年福利彩票销售5500万目标。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现共有福彩销售网点39家,完成销售1904万元,创收各级公益金666万元。福利生产稳定,全区35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1100人。
(二)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及有效解困。
1.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动态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困难对象应保尽保。
上半年完成情况: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低保对象摸排工作,并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低保资金审计,完成了低保资金审计基础信息与数据的录入。全区有512户家庭(664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金额467.92元,比去年同期提高76.81元;619户家庭(84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差金额473.5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53.23元,累计支出最低生活保障金371.69万元。此外,还有565名残疾居民和135名70岁以上农村低保老年人享受了生活补助,分别发放生活补助金13.48万元和2.94万元。至5月底城乡低保新增282户378人,退出336户478人,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深化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管理平台,提高医疗救助效率。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有4418人次获得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9.57万元,平均每人次救助316元,其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三类救助对象(包括低保证、扶助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享受即时医疗救助2500人次,救助金额共计20.61万元。
3.实施社区小额临时救助运作模式扩面工作,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的及时、有效性;研究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办法和困难助学办法,力争在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因病致贫”等问题上有突破;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贯彻市慈善促进条例,加强和促进慈善组织管理。
上半年完成情况:完成了《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初步制定了我区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助学帮困政策及补助标准方案;制定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甄别、救助、救治、返乡、安置等为一体的工作体系。截至5月底,全区共有727户(人)次家庭得到临时救助,救助资金达83.47万元,其中小额临时救助13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49万元;212户困难家庭(424人)领取《社会扶助证》;926人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生活保障金为171.69万元;642户、733名困难老人享受了每月100元生活补助,发放困难老人生活补助金累计37.62万元;为2517名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62.67万余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人次,共支出流浪乞讨救助金121万元(含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支出)
另外,上半年还深入开展其他各项解难帮困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共帮扶、救助各类困难对象5823(户、人),发放困难补助金(慰问金)873.45万元;“365关爱行动”中继续为100名困难学子发放助学红包共计5万元;协同市第六医院开展白内障复明行动,完成了142名困难群众白内障手术初检工作;会同区商务局、TCL集团、国贸家电开展“扶贫工程”,为1400余户低保和社会扶助证家庭发放每户价值1000元的电器购买优惠券;及时调整了精简职工及定期定补救济对象补助标准。
4.不断强化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实现从灾后救助向防灾、减灾并重的综合能力建设转变;开展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息员网络队伍。
上半年完成情况:组织人员对全区的避灾中心(点)进行了专项检查,补充应急救灾物质;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各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更新了自然灾害统计报表;对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万余册;召开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现场观摩会议,白龙社区、曙光村、沿山村被授予“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至此,我区拥有了5个国家级、3个省级和16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5个避灾中心(点);今年另外推荐了城东社区等9个村(社区)为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并在全区排查出17户农村困难群众家庭亟需危旧房修缮,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着力夯实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基础,重点深化“全域城市化”背景下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1.深化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破解新建社区管理难、新居民融合难等突出问题的新方法、新举措;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规范化体制机制,以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拓展功能,提升公共服务全程化和“一站式”办理效益;进一步跟踪指导银凤社区“一委、一会、一中心”的农村新社区工作运行模式,探索“一核多元,点片互联,纵横结合,分类引导”的农村社区工作机制;在抓好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基础上,抓好“一社一品”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品牌;繁荣社区文化,组织展示区社区文化风采。
上半年完成情况:召开了2011年度城乡社区建设考核评定会,并联系我区城乡社区发展实际,修改了2013年镇、街道城乡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有效促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管理理念,并起草了实施方案,拟将镇(街道)、社区、片区依次分为大、中、小网格,组建网格员队伍,使管理服务延伸到每家每户,将社区由服务型向城市管理型转变;创建了涵盖社区各项管理和服务业务的14个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推动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化宫达到全覆盖,积极推广居民和好屋、残疾人日托中心等多种服务载体,进一步实现居民自治、自助、自教、自我服务功能;通过走访调研、收集梳理、征求意见,起草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写完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和光明等四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经验材料。
2.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努力形成“对象广泛、内容丰富、科学实用、方式多样”的村委会干部培训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完善村干部考核制度、加强竞职承诺监督,努力排查可能影响下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各种不利因素。
上半年完成情况:深化村务信息电视公开工作,顺利实现一季度、二季度电视与传统村务公开“时间及时、内容到位”;认真开展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同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省级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针对性更强的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的监督指导工作,筹备下半年农村基层干部大培训。
3.强化制度及保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整体水平。在各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相应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加强社工队伍能力素质培养。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街道)二级培训网络,着力办好各类社工素质培训班;积极推进村社结对、新老社区结对,继续开展城乡社工相互挂职交流等,加快城乡共融和全域城市化步伐。
上半年完成情况:按照区委办39号文件5%递增机制,会同区财政局发放了2011年增补经费和2013年预发70%的城市社区事业保障经费、农村社区服务管理补助经费,共计2292万元;先后组织举办了城乡社区信息员培训,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考试培训等;先后分两批派社区干部异地挂职交流学习;落实提高社工工资福利待遇,目前我区城乡社工人均年收入3.4万元,比上一年度平均增加4100元,增幅为13.71%;强化社区工作者激励机制,连续两年在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核录用事业干部。
4.创新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指导督促有条件的镇(街道)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加强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城市社区重点抓好社区服务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建社区及农村社区重点抓好社区管理类、融合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加快推行网上年检;着力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协调和解决村、社区各种利益冲突,提供社会公益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半年完成情况:启动了社会组织党建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并在6月底成立了区社会组织促进会。新增注册登记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变更登记社会组织5家,现有社会团体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1个;完成了全区社会组织2011年年检工作。
(四)着力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社会氛围,重点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服务水平。
1.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政策,着重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减免“四位一体”。
上半年完成情况:向34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今年第一季度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共8.5万余元;向重点优抚对象1750人次发放优抚金共187.5万元;向303人发放春节一次性慰问金共45.45万元;向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554人次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13.19万元;向65名在职伤残军人发放抚恤金共30.9万元;向12名“三属”发放全年一次性补差共5.6万元;向26名在职6级以上残疾军人和烈属发放春节慰问金共1.56万元。全区有195名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占应纳入人数的100%,医疗补助5587人次,金额为24.7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救助、减免实现四位一体;我区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人员信息录入了全国优抚数据库。
2.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增加承训机构;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及时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稳妥地做好军休干部房改工作;扎实做好涉军群体稳定工作。
上半年完成情况:今年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96名,其中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95名,转业士官1名。15名退役士兵办理了复工、复职、复学手续;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机制,根据退役士兵切实需求增加了汽车驾驶、汽车维修、物流师、数控车床等多个培训项目,目前共有47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同多家用人单位联系,提早在我局张贴了招聘信息,为招聘单位提供面试场地,进一步提高了退役士兵就业机率。
3.制订新一轮双拥工作目标,加强基层双拥工作,创新双拥工作机制,以建军85周年为契机,推动双拥工作新发展。
上半年完成情况:扎实开展了驻镇部队春节走访慰问及相关拥军活动,支出慰问金45万元;在各镇、街道成立双拥工作专职机构,重视解决驻镇部队实际困难,并首次向市双拥办申报“省级双拥模范区”;完成了朱枫烈士生平汉白玉雕塑和烈士陵园的整修,并配合开展整修工程的审计协调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清明祭扫革命烈士活动仪式,祭扫人数大幅增加。
(五)着力发展民政事务管理,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1.要全面完成钦寸水库第一水平年移民安置任务,按要求适时启动第二水平年移民安置工作;加大移民创业致富工作支持力度,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项目实施。
上半年完成情况:在全市率先启动了钦寸水库第一批移民建房工作,104人37户移民建房率已达100%;为1182名大中型水库移民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累计381.84万元,为524名区管水库移民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共计26.2万元;妥善处理了滩坑水库移民有关自留地分配、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等问题的事件。
2.充分利用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加强地名管理标准化建设;重新修订《区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完成与毗邻乡镇(街道)平安边界协议书的签订。
上半年完成情况:全区第二次地名普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相关普查成果已上报省普查办,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着手展开;启用了各镇(街道)地名证明专用章,将出具地名证明的权限下放至各镇(街道);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编纂工作,完成了县、乡两级词条的编纂;逐步开展了毗邻县(市、区)平安边界互访,已完成对北镇线的界线年检及江北区的走访工作,毗邻镇(街道)平安边界协议书起草完毕,目前正在签订中。
3.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公共墓地建设和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细化实施我区殡葬惠民政策;加快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入开展殡仪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活动,加强殡葬执法监管,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
上半年完成情况:今年1月1日起实施惠民殡葬政策,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入葬生态墓地和有山村社员认购骨灰墓费用均由政府买单,并于4月起实现普通骨灰盒普惠。上半年我区减免上述各项费用78.99万元,政策惠及821人;经营性公墓绿化苗木7500余株,投入绿化资金5万余元,累计种植苗木22.55万余株,墓区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大同公墓投入改造资金10万余元,新建了一批花坛葬,历年累计投入墓园改造资金947.66万元;今年1至5月份,全区共死亡704人,火化遗体701具(其中3具外省户籍人员按规定到原籍地进行火化),火化率及火化覆盖面继续保持100%;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庄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庄市、骆驼片区建造一所关怀院”的重点件办理工作。
(一)围绕“人才强区”战略,推动人事人才工作深入发展。
1、人才工作有新突破。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做好跟踪服务工作。通过考察、争取,引进省“双创”人才14人,海外人才70人。及时掌握领军型人才创业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创业资金和场所。对于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在出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目前,我区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载体逐步壮大,拔尖人才初显集聚效应,人才政策逐渐体系化,呈现可喜的局面。
2、人事工作有新发展。一是做好公务员的网上报名、教育培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200*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共报名632人,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现正式录用的14名公务员已走上工作岗位;举办2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的“5+X”公务员能力讲座,700余名人员参加;组织去年转业安置我区的进行区情培训;根据市统一的部署,会同组织部、财政局积极做好规范全区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补贴工作,预计将在11月20前结束审批工作,并发放到位。二是做好继续教育卫生系统新进人员“逢进必考”的制度并规范国有企业进人办法。三是指导薛家做好村干部的公开招聘工作。整个招考工作组织严密、程序到位,获得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3、机构编制工作有新成绩。一是受理有关单位关于机构编制的请示报告,拟定提交区编委会讨论的议题。全年召开2次编委会会议,对区各有关部门关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要求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相关建议。二是开展全区事业单位的网上年检工作。全区90家事业单位全部通过了年检,年检率达100%。三是全面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全区6个镇领导职数基本到位,各单位均按照规定综合设置了5个事业单位,重新确定了聘用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
(二)对照“和谐劳动关系”目标,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发展。
1、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新台阶。一是招聘措施得力。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通过固定招聘会、公益招聘月,冠名大型招聘会、赴外招聘团等多种形式,为各用人单位招贤纳才。二是培训力度加强。共开展数控等1*个专业(工种),大小62个班级1326*名学员参加的职业培训。其中包括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培训等。三是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止10月底,发放《就业证》241*本,《再就业优惠证》936本;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1714人次,享受金额为127.17万元;用人单位享受社保补贴370人次,享受金额为66.29万元。共有351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劳动关系呈现新局面。一是积极宣传,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发放相关材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100余人次;举办针对一般企业或受投诉举报企业的培训20余次,涉及200家企业的负责人或劳资负责人。二是强化监察,做好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工作。到目前共完成了劳动用工备案报告人数41021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0%。全区共有4603家用人单位参加了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涉及劳动者125105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做好调处,抓好工伤认定、投诉举报、调解仲裁工作。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716起,完成工伤调查笔录1074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12起,涉及标的数为21*2.96万元;处理了常州力天锦业有限公司等5起集体上访事件;窗口接待来电来访**7人次,当场为劳动者处理解决了593起;受理投诉、举报294起,涉及劳动者195*5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等款项约390万元,要求企业为546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450名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
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新进展。一是积极做好社保扩面工作。1-9月,参保用人单位624*家,参保职工12*736人,征缴基金4.63亿元,基金征缴率62%。完成历年清欠*40万元,全区扩面养老净增2026*人,医疗净增2*331人,失业净增26214人。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今年实施的被征地农民进城保是全区重点工作之一,涉及13万被征地农民,难度大、任务重。目前全区925个失地组中已有*03个办理了正常缴费参保手续,其中20051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区建立了被征地农民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区、镇(街道)联网的被征地农民数据库,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建立了组信息、个人信息,对保障对象中参保信息进行确认和处理,对符合前补条件参保人员进行补缴处理;认定了全区失地农民的工龄。三是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今年1-10月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共审批退休*9人,死亡抚恤金40人,遗属补助20人,离岗退养2*人。统筹单位116家,统筹人员1765人,离退休人员599人,征缴统筹金1214.04万元,拨付基金952.5万元,征缴率、拨付率均为100%。
(三)紧扣“保民生,护民利”主题,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1、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上半年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320元、260元;保障城乡低保家庭4932户、1101*人,预计全年发放低保资金1651万元,对4639户低保边缘家庭发放生活救助金预计463万元;对*77名无固定收重度残疾人实施生活救助,全年共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322万元;强化低保审核、公示和入户核查制度;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推进救灾救济工作。走访慰问贫困群众,落实好救灾预备金。下拨了60万元雪灾救济款、45万元春荒救济款,安排好春荒贫困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为困难群众修缮危房132间。三是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全区有1300人次享受了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791万元。四是规范五保对象审批管理程序,切实做好五保对象的调查、公示、审核、审批工作。认真落实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五是落实慈善工作。认真做好支持四川地震灾区专项慈善捐赠接收工作,共接收抗震救灾捐赠款3139万元;开展以“六助”为主题的慈善救助,共有3160人次享受了慈善救助,共发放慈善救助金22万元;管理、使用好慈善救助金,全面加强“慈善超市”建设。
2、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一是推进社会化为老服务工作。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扶持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机制。二是抓好福利生产。加强对福利企业的指导、服务,督促其落实残疾职工各项政策待遇,积极引导福利企业加快发展。三是做好老龄工作。组织好《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统一了全区基层老龄工作统一台帐。
3、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一是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抓好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优待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全面落实新出台的抚恤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对已故老复员军人、老残疾军人无固定收配偶的调查、审批工作,全区新增此类人员22*人,从5月1日起,全部按照每人每月340元的标准落实了生活补助。三是积极为驻区部队办实事。为驻区91079部队营区外十字路口增设红绿灯,保障官兵出行安全;为91079部队营区外建立垃圾中转站,解决官兵的生活垃圾问题;下拨20万元为9213*部队购置班车,解决部队出行难问题;投资10万元为91079部队通信营修建篮球场,解决部队官兵文化娱乐活动匮乏问题;赞助3万元为驻区雷达站进行营区建设,解决部队营区环境差问题。
4、进一步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切实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做好钟新线、新天线、武新线勘界工作以及与江阴线界桩的管理及维护工作,确保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二是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不断规范婚姻登记行为,加强婚姻登记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婚夫妇婚检宣传。三是继续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加强对“栖凤山陵园”建设的业务指导;加强殡葬执法,继续做好关闭“非法公墓”工作,火化率继续保持100%;认真抓好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活动。
5、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体系。一是推进社区建设。抓好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中心村社区建设为重点,抓好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深入开展社区创建,出台了《*区星级和谐社区创建意见》;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二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的准备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继续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和动态命名准备工作;开展了一季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三是做好民间组织管理。严格按照两个《条例》的精神,继续规范民间组织登记行为,确保民间组织登记合格率为100%,新登记成立春江镇慈善协会等3个社会团体;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民间组织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做好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确保年检率和年检合格均为100%。
6、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扩建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建设工作。由民营企业投资1000万天禄康复中心已完成主体、装修、配套设施、室外工程等建设,配备了家具、家电等,已经基本达到了使用标准,10月7日省、市、区三级领导参加了中心落成典礼。
(四)高扬“人道主义”大旗,推动残疾人工作科学发展。
1、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今年全区共安置残疾人150人,其中:按比例安置70人,集中和其他途径安置*0人;培训残疾人145名;承办了全市残疾人扶贫基地现场会。
2、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一是创建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先进区,建立完善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了全区7125名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个人资料信息档案,为其中1632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训练服务。二是完成了“三助一免”康复救助工程。为140名贫困下肢残疾人安装了假肢、发放了轮椅和拐杖,为23名贫困听力患者发放了助听器,为33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手术,为31名贫困低视力和盲人患者发放了助视器和盲杖,为273名贫困精神病患者申请了免费服药。三是继续实施了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全区有*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被免费送入市指定康复机构进行训练。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全区精防工作,对全区2440名精神病患者情况进行了跟踪随访,及时完善了他们个人档案信息。加强了全区残疾人精防和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举办了全区精防医生和康复技术人员培训班。五是开展了康复星级机构培育活动。新桥镇康复指导站、西夏墅镇的水塔口村康复服务站分别通过了市级康复星级机构的验收。
3、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一是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切实缓解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积极配合做好全区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二是实施了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三个一万”助残实事工程,较好保障了今年我区培训、安置就业、扶贫残疾人各完成100名的任务,并按要求建立了详实的数据台帐资料。三是切实加强对就学补助资金的审批和管理,今年全区共有3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得到了资助。四是助残金制度有效落实。预计到12月底,全区享受助残金的残疾人将达到1697人,发放金额约135万元。五是做好慰问工作。今年春节和助残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期间,区、镇(街道)两级组织和社会各界主动慰问救助贫困残疾人家庭2120户,慰问救助金额共计9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