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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消防工作计划

时间:2023-02-02 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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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消防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镇长姚飞虎同志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主任,对消防工作负总责。镇武装政法委员为分管责任人,镇派出所、安监站为日常管理机构。各村支书为各村第一责任人,民兵营长为具体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消防工作指示,认真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落实人员和专用办公经费,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设置专职或兼职消防保卫人员,利用镇民兵应急分队成立义务消防队。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重大节日、重要季节、消防宣传(周)日的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文化、宣传、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消防宣传义务,把消防宣传列入公益宣传计划,使消防宣传正常持久,要积极利用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途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通报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吸取教训,增强全民的消防意识。

三、加强消防建设

要不断改善消防给水,道路、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功能,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有具体措施和费保障。坚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村道中防碍消防车进出的路桩应及时拨除,有条件的村要建有接水用的消防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成立专(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切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镇与村、村与组要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切实加强消防管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模式。

五、大力开展消防工作专项治理。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消防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队违章行为,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对易燃易爆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重点防火单位、季节性防火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整改防火隐患,杜绝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公安派出所要切实落实消防三级管理制度,融合警力,全警动员,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大务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的良好局面。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高度认识,处理好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纳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全镇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镇政府、各行政村宣传板面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

5、建立消防安全宣传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6、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做法

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肖慧

为组长,朱文文担任副组长,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全镇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镇制订有“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等各项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本年度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

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

修订完善“**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并加强督查。

(3)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人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

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第3篇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一)

甲方:翁家埭村委会

乙方: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全面落实责任制,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1、为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乙方全年不发生恶性死亡事故。

2、乙方全年无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不发生较大火灾和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受伤2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要比上年下降。

3、乙方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结合本村的实际,适时部署任务,积极宣传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加强对企业安全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

3、协调处理各类事故,督促帮助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度台账建设。

(二)乙方责任

1、建立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2、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落实专管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履行三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建立各种安全台账;按规定配置各类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安全生产的禁(警)示标牌等。

5、发生各类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三、其他

1、凡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和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除追究当事责任人外,罚乙方主要责任人1000元。

2、谁主管,谁负责,甲乙双方签字人的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的负责签字人。

3、本责任书,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一年,以签字日起至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签字: 签字: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二)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各村(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消防工作指示,认真制定并落实本辖区和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落实人员和专用办公经费,及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宣传教育。加强辖区内及本部门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并参加重大节日、重要季节、消防宣传周日的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突出抓好农村的消防宣传工作。教育部门应认真履行社会消防宣传义务,把消防宣传列入公益宣传计划,使消防宣传正常持久,要积极利用广播、宣传栏等传播途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普及消防知识,通报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吸取教训,增强全民的消防意识。

三、基础建设。各村(单位)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成立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切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镇政府要同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要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管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

五、消防专项治理。各村(单位)要配合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季节性防火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化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整改火灾隐患,杜绝出现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同时派出所要切实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整合警力,全警动员,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线长、控制面广的优势,强化各村和社区消防监管职能。

六、奖励与处罚。镇政府每年对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落实责任书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年内达不到责任书各项要求,有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的重大火灾,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李墩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村(单位): 责任人: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三)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增强防火灭火意识。

四、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

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六、各部门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点部位教职工的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八、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九、严格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学校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工、实验室使用,要有专人看护,并按操作程序)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第4篇

一、各级政府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定期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组织编制、实施本辖区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4.确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对计划实施与目标实现组织考核评价;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和部署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追究事故责任,组织研究加强防范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二)分管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分管副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县长全面做好全县消防工作。

2.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3.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制定网格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

4.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提出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建设性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协调加强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5.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

7.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辖区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指导、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三)其他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副县长是分管条线内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条线内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

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每半年一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5.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

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乡镇)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4.每半年组织召开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组建街道(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

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五)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部署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宣传职能。

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0.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落实经费,确保队伍正常运转。

11.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六)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

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

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参与研究消防工作。

8.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公安部门职责

1.对消防部门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并统筹协调治安、消防部门以及派出所等下属机构,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等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3.督促指导刑侦、消防部门落实协同调查火灾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依法从严查处。

5.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6.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考核比重。

7.督促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派出所受理并查处有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举报案件。

8.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派出所全体辖区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并突出跟班作业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9.分管领导应当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帮助消防部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0.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策划并带头参加消防安全重大行动。

(三)消防部门职责

1.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消防工作的合理建议。其中每年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不得少于1次。

2.积极发挥消安委办公室作用,负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和消安委例会。

3.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对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的火灾,应当提出对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建议。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8.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9.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

(四)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认真考虑消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改部门职责

1.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投资计划安排。

2.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安排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建设、消防队(站)设施建设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预算,以及现役消防官兵福利经费和非现役消防员经费预算,保障足额经费支出需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

2.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办理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手续。

2.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3.依法拆除土地违法的违章简易棚,同时加大对“两沿”(沿河沿路)消防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八)住建部门职责

1.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当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

2.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中有关消防强制性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应办理规划许可。

3.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

4.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对于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应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监督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6.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建设竣工验收。

7.对未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建设工程(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除外),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8.负责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9.做好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九)质监部门职责

1.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监督计划,组织抽查。根据政府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2.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

(十)安监部门职责

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的,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照。

2.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安监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十一)工商部门职责

1.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

2.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3.在核发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前,要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十二)教育、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卫生、旅游、民族宗教、民政、人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

1.加强行业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业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消除,对拒不改正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行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自律负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职责。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把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3.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卫生部门每年年初分别召开一次由教育机构、文化场所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底,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当地各教育、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4.教育部门负责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保证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义务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督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把消防知识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纳入相关职业资格考核内容之中,提高劳动者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分为事中问责和事后追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中问责:

1.不及时传达、研究、部署本级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

2.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要求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情况较为严重的;

3.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关于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任务,工作严重拖沓的;

4.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工作不到位,配合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

5.班子成员、工作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主要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和纠正的;

6.其他需要事中问责的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后追责: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

关键词: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城市社区消防组织和消防工作制度、档案,确保消防工作落实。成立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组建由保安队、联防队和志愿者参加的社区义务消防队;制定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包括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消防工作考评与奖惩等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档案,包括社区基本情况、消防工作组和义务消防队、消防工作制度、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消防器材登记册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并做到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2)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消防安全需要。建有消防水源和室外消火栓,并有明显标志;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居民区停车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设置护栏不得阻断消防车通道;设置有人值守的消防服务站或者在居民楼、院内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斧、救生绳、消火栓扳手等消防器材;服务站内除配备消防器材外,还应设报警电话,应急照明手电筒、防烟面罩等。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消防画廊、居民防火公约等;利用广告、宣传栏、画廊、社区网站、文化活动站等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家庭防火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在119消防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活动;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市民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适时组织居民参观当地消防教育馆和消防站,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每年组织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进行灭火与逃生演练,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火灾、会自救逃生。

(4)实施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做好火灾预防和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组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检查情况有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有纠正措施,并督促落实。对经督促仍不能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社区义务消防队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提示居民注意消防安全,组织开展灭火训练,及时发现并扑救初起火灾。

2、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1)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社区消防工作。发动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消防管理。与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实施城市社区消防管理。

(2)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协助和服从社区居委会的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社区消防工作。

(3)居民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其管理范围依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工作。

(4)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所辖城市社区消防工作业务经费。将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指导、督促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

(1)建章立制,强化组织领导。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先后下发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整体规划,与社区建设总体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普遍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公安、消防、民政、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有的在城市社区成立了由社区主任、派出所民警、物业公司负责人、保安负责人、居民组长组成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组织机构,开展检查和宣传。1、依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成立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拟定社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领导和组织社区开展消防建设、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和管理考评工作。2、依托治安巡防队和驻社区单位保安队伍,积极拓展消防巡查职能,担负起社区的治安防范、防火检查和扑救初起火灾等工作,实现巡防、保安、消防一体化。如河南全省各地保安机构普遍将消防工作列入日常的保安服务范围,30000余名保安人员和巡防队员担负起消防保卫任务。郑州市公安局专门组建了治安支队消防大队,落实正科建制,接受治安支队与消防支队双重领导,实现了治安、消防工作的有机结合。我专门到郑州去学习过,对保消合一,巡消合印像十分深刻。消防支队派员作为保安公司的副总经理,专职负责业务指导。 3、依托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消防文职人员进驻城市社区,指导、协助片区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防火宣传,及时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4、依托物业公司及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立社区消防志愿消防队,依照社区防火公约等相关规定,实现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提高。还有的在社区内居住的低保户、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中招聘社区消防协管员,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成为社区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

(3)严把源头关。首先是搞好消防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科学、有效地抓好城市消防规划这个源头和龙头工程,并严格组织实施,促进社区从一开始建立就具备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其次是要搞好公安、消防、社会综合治理、民政、工商及城建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城市社区整体力量,坚持以人为本,以物为基,共驻共建,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工作。

第6篇

关键词 :社区;消防管理; 专职消防队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city economy, community fire safety work is urgent for the government to solve the problem.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community fire significance, and through field community fire research, analysis of the community fire protec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existence question, in view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mmunity fire control work, for a discussion on how to further improve the fire infrastructure, community norms corresponding mechanism, system and full-time fire brigade of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fire management mode was discussed.

Key words: community; fire management; full-time fire brigade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1.社区消防建设与管理的意义

在新《消防法》特别规定了单位、公民都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着不着火,起决定作用的是单位自身,而不是政府,也不是公安消防部门,关键是靠单位平时做好消防工作。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新《消防法》特别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度。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参与者、受益者,同时也是监督者。公民在取得更多的权利和义务后能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是一个十分显著的问题。虽然消防法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如果只是出现“自扫门前雪”这种情况显然不是我们所愿看到的所以社区里的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将是非常重要的。

2 社区消防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职权分配不明确管理存在混乱

社区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但作为在社区消防中起着较为重要角色的的物业是以一种服务性行业给与定位的。这就与消防的强制性有所出入。服务业作为一个贯彻这客户就是上帝的行业,对于客户‘不能骂不能打’只能给予建议。这种情况使很多消防整改方面工作上有着很大的障碍和困难。工作运行机制整体不协调,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往往注重抓具体工作的落实,而忽视社区消防规定的制定和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的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战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同时,由于社区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不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不能满足管理范围内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市民消防意识淡薄,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的是管理最大的阻碍。

2.2消防硬件设施

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 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 后天失修失管问题严重。很多建筑在完成消防检收时消防设备都是完善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没有人员去检修加上社区内人为的损坏。物业对消防的投入长期处于够用就好的态度。使很多的消防设备,器材长期处于“花瓶”的状态。出现火灾后不免会出现人员到位了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情况。

2.3人力资源不足

社区消防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社区消防管理人员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派出所的民警、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社区物业管理员。其中基层派出所的警力本身已经严重不足, 在完成本职业务后, 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社区消防工作, 而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身兼数职且又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识和专业素质。最后是社区的物业管理员, 他们既不熟悉消防法律法规也不知道消防的技术要求, 在消防检查中根本发现不了火灾隐患, 更不能有效地消除火灾隐患。

3 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构建

3.1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组织结构

3.1.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管理模式的组织结构应该从政府出发,为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应成立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消防工作安全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消防联络员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和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及居民防火公约等,根据当地情况定制具有针对性的规则。管理部署到每一个单位集体,明确每个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负责人。具体到每一块区域保障到每块区域都有人管,都有人负责,形成自上而下的消防工作网络。

3.1.2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首先要健全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社区消防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好各单位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与辖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具体部署、实施单位应做好各方面的沟通工作,遇到问题且自己没有办法解决时需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加强对民众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让他们意识到消防是自己的事从而让他们加入到管理的环节中来,配合相关人员的工作使管理可以有效,高效的进行。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构筑成支撑社区抗御火灾的自救网和防护网。社区内的很多消防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消防设备是多种多样的,涉及到很多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是很多“半路出家”的非专业人员不能胜任的,这些工作可以通过社区或物业管理公司外包到一些专业的消防公司。让他们长期定期的去对社区内的消防设备负责。

3.2建立社区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领导组织

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是人, 目的是扫除人民群众思想认识上的荒漠, 提高人民群众防火安全的主体意识, 这是治本之策。城市社区应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消防宣传活动。一是要开展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 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 营造消防宣传氛围。二是要利用现有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和场所, 如社区图书室、老年人活动室等, 增加消防内容,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三是要根据季节特点, 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如举办夏季消防科普纳凉晚会、社区居民消防文艺汇演、假期少年消防教育, 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等, 使消防宣传教育寓教于乐。四是要充分发挥消防站对外开放的作用, 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要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 开展火场逃生和灭火训练, 增进对消防知识的了解, 使消防宣传贴近群众, 贴近生活, 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提高消防安全素质。五是要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的教育示范作用,从学生抓起,从小培养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养成自己注意消防安全的良好习惯。

3.3社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

义务消防队代表消防进社区"形象工程"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在防火、灭火方面一旦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势必弱化。所以社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是社区消防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其实消防作为现在物业工作的块之一已经明确的安排进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日程里。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就是作为物业经营企业对消防的资金投入和平时工作始终把持在一个过关就好的准则上。他们在消防工作上的对象已经错位到消防局和一些相关检查部门。工作定位不是怎么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隐患和扑救火灾方面的事情而是怎么应付过消防部门的定期检查。虽然在很多方面存在共通点,但把这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更加准确的定位才是消防这一重要领域所需要的。作为一个企业来说肯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消防作为一个没有明显回报的投资项目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比如在销售环节上很多顾客也许会对卫生安保等方面提出具体问题或要求。但在消防方面只要你基础设施到位很少人回去细究。政府在社区培养专职消防员的工作上应给与方便,如让消防队的骨干力量对专职消防员们进行短期有针对性的培训。作为物业企业在招募相关工作人员时可针对性的招收一些从消防队退下来的退伍官兵。

4.结束语

通过开展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即解决了因消防部门警力少任务重,想抓有无精力去抓的困境,又能让社会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到城市工作中去。要更好的开展这群众性极强工作需要的是更加规范的管理,政府机关在其中应起到指导和补助的作用。社区居委会应根据本社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赏罚政策,物业等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具备更加专业的监管扑救技术和责任心。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更好的开展工作,真正使社区在维护消防安全中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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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新力消防工作责任制和消防管理与防范全书(M) 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当代中国音像出版社

[3]东方石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思考(J)浙江消防 2002.9

[4]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管理(M) 北京 新华出版社 1999

[5]孙彦松 社区消防管理探讨 (1994-2009)[DB/OL]中国知网

[6]顾正佐 社区消防工作我之见 (J)科技资讯 2007 NO.17

[7]周伟华 韩全永 社区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好不好 (J) 社区 2004.9

第7篇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由席勇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学校的消防设施

1、学校要按相关要求,完善学校的消防设施,并规范摆放。

2、学校后勤处及负责消防安全人员要随时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性能良好。

三、完善、规范学校的消防档案

1、对每次的排察情况留有详细的记录;

2、对整改后的情况(包括:购置、更换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做好记录;

四、落实学校各部门的防火责任制

1、对重点部门进行重点管理,与部门负责人签定《防火责任书》,建立防火疏散预案;

2、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防火措施、防火制度;

3、加强全校防火工作的检查;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3月份新生入学的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各班班主任;

2、利用课间操和学校的集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通过要求学生出消防安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拟定5月份开展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六、具体做法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了以周长虹校长为组长,龚晓军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共有20位,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教职工和学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学校防火预案等制度与方案。

(1)、校园消防平安搜检率领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放置执行。

(2)、以班级为单元,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常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达消防常识,力争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争覆灭各类火灾隐患。

(4)、增强校园消防常识宣传,首要以海报的形式睁开宣传。

(5)、开展消防常识讲座,开展消防常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天天上下班要放哨校园一次,搜检校园内有无消防平安隐患,所有消防行动措施是否无缺,发现问题实时措置,并要有记实。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措置各类平安隐患,要进行验收。

(8)、天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搜检有无平安隐患,消防行动措施是否被损等各类平安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址,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封锁,消防水箱每周五下战书搜检一次。

(11)、增强各科室之间的联系,配合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体例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更好展开。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第8篇

一、__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能战斗、能吃苦,有凝聚力的素质团队

在队伍的教育管理上,我们通过教育励警、练兵强警和从严治警,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治警理念,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与管理规定。13年,派出所民警抽调在外多,所内人员少,所内民警疲于应付,但派出所并没有放松队伍管理,派出所坚持将办案、纪律、卫生等与绩效考核挂钩,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极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跑得过”的素质队伍。

(二)狠抓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的稳定和谐

一是加强治安防控,密织防控网络

(1)加强防范宣传,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年初,派出所利用巡逻的时机,播放自行录制的宣传资料,发放宣传单,扩大了宣传面,提升了民众的自防能力。(2)在镇政府的主导下成立了镇义务巡逻队,统一着装,轮流值班,开警车、亮警灯,在敏感节点、案发高峰时段,在辖区内重点部位开展治安巡逻,增强群众安全感,威慑犯罪分子。(3)积极落实市委政法委要求,积极推动三大技防工程。按照市委政法委下达的“天眼”、“天哨”、“护车卫士”的目标任务,在镇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天眼”、“天哨”几乎做到了全覆盖,“护车卫士”的安装任务也大部分落实。通过上述措施,辖区发案明显下降,群众的安全感显著上升。

二是严打刑事犯罪,以打促安

__年,派出所立足辖区案件的侦办,查办了一批案件,打击了犯罪,以打击促防范,为建设平安两河尽了一份力。

三是积极排查矛盾,及时化解纠纷

为洞悉社情,掌握动态,除日常接处警掌握的情况外,在每月的治保主任例会上,针对收集的辖区的不稳定因素,迅速了解情况并主动介入,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绝大多数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场所管理,突出重点整治

按照市局部署,针对辖区状况,派出所持续开展了对娱乐服务场所、废旧金属收购行业、旅馆业、网吧等特殊行业及“五小”场所的专项整治和集中清查行动,防止了相关场所成为犯罪的温床。在四月罂粟原植物开花结果时期,组织开展了禁种铲毒的专项行动,查办涉毒行政案件15起,铲除罂粟原植物数千株。

五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__年,我所先后参与处置了数起有影响的涉众型、复杂型群体案事件,如“4.13”张锋进死亡案,“6.23”六名中学生溺水身亡等,在维护稳定中,派出所民警主动参与,积极作为,收集情报线索,大胆依法处置,为将当事人引入法制轨道解决诉求做出了贡献。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的深度与广度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为企业护航。13年,随着一些企业落户两河,为提供优质的投资环境,派出所先后采取了上门服务、重点服务等,赢得了企业的认可。有的企业位于玉阳城区,按属地原则公安业务属玉阳所,但是两河引进的企业,为服务企业,派出所主动服务,协调关系,联系消防工作等;新星村引进了一绿色蔬菜企业,派出所多次到企业重点宣传、挂牌重点服务,并作出治安服务承诺;两河镇向上争取了一些重点项目,每个项目中都有民警积极协调的身影。

二是推进户政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户口整顿,两河所极力响应上级户籍整顿行动的要求,“网上查”、“下村查” 两查结合,查出一批重户、死亡未注销、失踪、外出无法联系、服役、服刑等人员,扭转了户籍管理工作中的不良局面,堵塞了管理上的一些漏洞,理顺了管理脉络。

三是严格重点人口管理。对于辖区的“七类重点人”,加强管理,掌握其现实表现,对可能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点人口,及时上报动态。利用日常接处警、矛盾接分排查、通过“大清查”对辖区重点上访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村进行了摸排,对涉嫌肇事肇祸的张某、张某某、蒋某某、郑某某等报告镇政府后协助送医院治疗,并对其出院后的状况进行跟踪了解。一年来,无漏管、失控现象发生。

(四)规范执法办案,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规范接处警。进一步深入开展“源点行动”,落实“源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出警携带单警装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理性文 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也要兼顾社会效果。

二是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将民警的执法状况和考评挂钩,扎实开展“一案一评”,严格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民警法律、证据、公正意识,落实了执法责任,全所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严格案卷质量审核。明确法制员具体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迅速整改。

二、__年工作计划:

__年,按照市局工作目标,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派出所工作:

1、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提升队伍的执行力。一是队伍管理规范化,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坚持每日、每周的检查督促,坚持每月的考评兑现,激发民警的上进心,提升队伍的活力;二是逐步提升民警的业务素质,针对新老同志的个体差异,利用每周一学习,互帮互学,结合考评兑现,促进民警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三是按照市局打造美丽警营的要求,加强内务工作,完善文体活动设施,丰富民警的业余活动,将两河派出所打造成一支班子团结、素质过硬、充满活力、激情四射的美丽警队。

第9篇

我校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平安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提高依法治校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好。现汇报

认真学习贯彻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第一要事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班会讲安全,级会讲安全,校会讲安全,坚持做到,时时讲、天天讲,“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了一校的安全。

一、 学校安全制度

1、 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和学生监护人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

3、 制定了“那霍镇中心小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落实了各项措施。

4、 长期坚持领导值班制和级组教师轮值制,节假日以及敏感期,加强值班。

5、 每周行政会,教师例会都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 校园安全消防工作

1、教学楼、图书室、学生宿舍及公共活动场所的电线安装使用基本上规范,供电设施较完备。

2、灭火器、应急灯等设备部分已过期,计划重新购置。

3、消防通道和楼梯较畅通,无障碍物。

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使用、管理比较规范。

5、危险建筑物已拆除。

三、 教学楼及设施

1、学校建设楼房化,已经消灭危房,教学楼、师生宿舍、教辅室、生活用房等一概是楼房,校园地质比较好。

2、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的栏杆高度是按设计施工,比较标准。

3、体育活动场地,实验室设备比较安全,使用规范。

4、没有游泳场地。

四、 饮食卫生

1、学校厨房属水泥沙石混凝土框架结构建造,坚固宽敞,条件较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监督制度化,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2、食品购进做到定人定点,质量全包,并索证存档。

3、食堂造册记录职工每年一次体检,身体不合格者调离岗位。

五、 安全宣传教育

1、 每学期确定第四周为“安全教育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以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为载体,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开展防盗、防窃、防火、防电、防水的活动,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节假日、劳动生产实践、课外活动等的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等渠道形成学校与家庭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合力,有效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等随时到位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工作。二是配备卫生员,配齐各类常用药品,发生学生病伤,及时给予救护。

3、 学校宣传栏,定期出版安全教育内容。

4、 学校聘请了那霍派出所李家辉同志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来校作法制讲座,对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

七、 计划整改

1、 进一步完善学校治安管理的规章制度。

2、 提高消防意识,新购置一批消防器材。

3、 计划重新整改电线路。

4、 积极与县交通行政部门、当地政府联系,争取在校外门口公路段划斑马线。

第10篇

今年来,桃矿街道办事处在临湘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式稳定好转,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机制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年初,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党政领导及机关站所人员按区域划分了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消防工作方案》,完善了《桃矿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与社区、职能站所及辖区各企业经营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领域各项工作。

1、抓全面长效的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在宣传教育上不仅注重形式,更注重全面和长远。按照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在2个社区会都设立了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段更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辖区各企业及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制作了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在“春节、两会”、“五一”、“安全活动月”、“中秋国庆”期间,我们在主要路口和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培训教材》、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桃矿安全”微信群大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视屏,来提升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警示大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今年来,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多起,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整理,建档登记,加强监控,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的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事故隐患交办、督办与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按时对隐患整改进行回访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办事处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辖区的13家企业、8家宾馆酒店、液化气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40多份,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和消防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办事处安全形势好转,我们组织辖区企业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新上岗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街道还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治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非煤矿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富安矿业井下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管理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今年来开展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燃放整治行动3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危险品的整治。今年我们加大了对华升天然气公司和兴达液化气站的安全监管,要求液化气站对超检测期的气瓶不得充装液化气,对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经营店进行清理,以确保安全。四是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加大对九源生物饲料公司和鑫宇泡花碱厂有限空间作业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对上述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五是治超和道路交通。今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治超和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城建、安监等单位,加大对源头企业和路段及校车管理,取得了好的效果。六是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对金坡社区马路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劝导,彻底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七是森林防火。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火应急队伍,制度了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防火特护期间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检查,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处罚力度,在主要地段和路口张贴标语和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确保辖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八是消防安全监管。我们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指令,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

5、强化安全生产基本、基础建设。

督促各企业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定、操作规程,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开展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三、2020年亮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次。6月28日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办事处和富安矿业共同承办了岳阳市富安矿业2020年安全生产防洪应急演练,通过精心组织、编排、协调,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多份参加咨询和观看居民200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3、充分发挥“桃矿安全”微信平台作用。在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定期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知识学习,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反馈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11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12篇

2021年上半年,乡安全生产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有序、高效开展。乡应急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隐患闭环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认真部署安排,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定期召开每月安全生产会议。每月旬工作推进会,由分管领导汇报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强调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细致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督促各村、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属地和行业监管。二是紧盯重点时段和节点,及时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假期前夕和复工复产时期,为避免假期的防范意识的松懈,专题部署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绷紧安全弦,守好安全岗;三是签署安全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上半年同全乡12个村签署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责任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多方协同,形成治理合力。四是调整人员,健全组织机制。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设立基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应急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一个覆盖全乡、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避免人事调整导致的监管职责缺失。

2、开展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整改。一是开展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乡应急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全乡、全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联合派出所、城管中队,上半年共开展10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42个,下达整改通知书81份,全部督促相关企业和部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上半年开展4次假期前安全生产检查、1次复工复产专项检查、1次校园消防安全检查、3次养老行业隐患排查、2次在建项目督查,对重点行业建立行业监管台账,督促各主体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维护我乡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专项行动。根据区安委办文件精神,及时出台《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按照方案部署,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重点领域开展集中专项攻坚。上半年乡应急所开展多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经排查,村一家商店存在无证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现象,乡应急所按照程序依法没收非法烟花爆竹30挂,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动。按照区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安排,应急所定期开展非法成品油排查,张贴宣传海报、设立举报箱,有力维护了我乡成品油市场秩序。应急所在强化督查同时,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实现源头治理,实现闭环管理,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3、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一是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组织全乡企业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知识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同时通过微信群和流动电子屏推送相关内容,营造良好安全氛围。二是开展防灾减灾周宣传活动。制定《乡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于5月12日在街道设立咨询台,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扎实加强对养老机构、弱势群体防灾减灾宣传,切实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横塘行”系列宣传活动。制定出台《2021年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横塘行”活动方案,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开展宣讲、宣传、演练系列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企业和群众参与“测测你的安全力”安全知识竞赛,多措并举,创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生态。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乡应急所将突出重点,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攻坚。一要加大服装厂的监管排查。针对全乡4家小型服装加工厂建立监管台账,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完善消防通道设置和各项台账资料,加强日常的隐患自查自纠和系统上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加大对服装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方面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定期做好安全培训,另一方面联合派出所、城管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教授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应急逃生技巧,增强员工的应急能力。二要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力度。对上半年排查到一家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经营店,加大反面典型宣传,形成“查处一家,震慑一片”的良好氛围,下半年将紧盯重要时期,对全乡商店进行系统全面排查,依法取缔无证售卖非法烟花爆竹。同时加大对全乡25家烟花爆竹经营店开展摸底排查,检查进货渠道、专柜经营、流向登记等工作落实情况。三要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督导。将在建项目纳入每月日常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根据施工地点,落实村级属地管理责任人,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做到常提醒、常教育,绷紧施工人员安全弦。四要加大学习教育,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典型案例学习,加强对企业安全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五要加大委托执法力度,对于落实整改不力,安全意识懈怠,问题隐患周而复发的企业,委托上级应急部门,开展委托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整改,维护企业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