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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审计报告

时间:2022-02-04 21:01: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绩效审计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绩效审计报告

第1篇

一、圣荷塞市审计局绩效审计开展现状

圣荷塞市审计局目前有16位工作人员,1位局长,2位副局长,11位绩效审计人员,其他工作人员2位,2006~2007财政年度全单位经费预算大致为240万美元,人均预算约15万美元,80%以上为工资性支出。自1986年至2007年止,大致完成绩效审计项目等232个,2000年至今大致完成绩效审计项目62个。审计项目主要是围绕市政管理部门、环保部门、执法部门等绩效管理进行。市审计局通过开展绩效审计项目等,为圣荷塞市作出了积极贡献。有些审计项目为市节约了开支或增加了收入;有些审计项目为被审计单位提高了效率,资源的使用更为有效,内部控制更为完善;同时,为市议会、市经营管理层、公众及时提供了管理目标和信息。1985年至2006年,合计为圣荷塞市增加收入或者节约资金2.42亿美元,同口径全部审计成本为3 100万美元,平均1美元审计成本增加或节约财政资金7.8美元;2005~2006财政年度为全市节约财政资金2 470万美元,同口径审计经费为220万美元,平均1美元审计成本增加或节约财政资金11美元。1985年5月至2006年6月,合计提出审计建议1 420条,94%的审计建议得到了采纳和落实,另有6%的审计建议仍在整改和实施中。

二、圣荷塞市审计局绩效审计基本特点

(一)审计法律地位高,审计向市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绩效审计得到了法律的保障。圣荷塞市第805款中规定,市议会有权任命市审计局长,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市议会的安排,执行绩效审计;根据市议会的安排执行专项审计和调查;每月向市议会报告工作情况,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助于完善城市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等;执行城市规定的其他审计职能。城市805款中还规定,审计局长可以检查除涉及选举官员以外的任何部门的所有资料。由此可以看出,审计不是向市经营管理层负责,而是向立法机关负责。它是代表公众、市议会对城市经营管理层及其各部门进行审计。同时绩效审计在城市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二)审计管理完善,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圣荷塞市审计局对绩效审计项目制定了严格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从审计立项、审计任务分配、审计调查到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评述,从审计实施的第一阶段风险评估到审计实施的第二阶段证据收集,从整理审计底稿到审计报告的撰写、商讨、反馈以及最终定稿,确定了明确的流程和详细的方法,操作性和可控性强。根据圣荷塞市审计局的规定,审计项目合计有39个流程或程序,包括:审计人员任务安排表,审计人员调查表,审计通知书,给市长及市议会委员的审计通报信,审计进点会,审计目标备忘录,被审计单位业绩备忘录,项目管理档案清单,初步调查,初步调查备忘录,任务分析,风险初步清单,被审单位对风险因素的内部控制描述,风险矩阵,审计实施工作――第1阶段(风险评估),弱点评估,审计项目,审计预算,第1次审计标准审查,审计实施工作――第2阶段(证据收集),第2次审计标准审查,审计发现问题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初步草稿讨论会――确定提纲,提交市审计局审计报告草稿,审计工作底稿审查,独立审计报告审查,向被审计单位反馈的初步审计报告草稿,审计出点会,审计报告草稿文字审查,市审计局审查审计报告草稿,最终审计工作底稿审查,最终审计标准审查,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报告草稿,审计报告草稿讨论会(如果需要),被审计单位/市政经理审计反馈意见,审计报告定稿,审计人员审计绩效评价,审计项目摘要,更新的风险/控制数据。通过这些程序和方法,完善了审计管理,强化了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绩效审计项目的质量。

(三)绩效审计预算细化,审计时间跨度长;审计目标主要放在被审计单位或项目内部控制管理上。圣荷塞市审计局在开展绩效审计项目前,都要求审计组对审计时间和经费进行严格预算。如对圣荷塞市对公司进行绩效审计,审计组人员4人,审计预算时间跨度为1年多,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合计工作2 812小时,审计成本为22 578美元。故存在审计组成员少、审计实施时间跨度长(一般在1年左右)特点。绩效审计目标明确,根据市规定,绩效审计主要为检查:城市的资源是否被经济、高效地使用,效果如何;设定的目标是否实现;预期的结果是否达到。如对圣荷塞市对公司的审计目标为:确定是否达到了其绩效标准尤其是管理协议规定的2004~2005年度的绩效指标,以及是否满足了管理协议的所有关键要求。对圣荷塞市水资源预防控制处理项目办公室的审计目标为: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对水控办的功用。包括水控办资源充分利用的程度、设备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四)审计报告篇幅长,重点阐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成果主要体现在审计建议上。在我们翻译的3篇审计报告中,最短的译成中文1万字,其他2篇都是2万字左右。审计报告包括两大部分,其中第1部分为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审计项目的概况、被审计单位的组织机构、被审计单位取得的主要业绩以及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第2部分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结论和审计建议。重点是第2部分,大约占全篇的85%以上。当然,审计报告中有不少雷同的内容,使得审计报告有冗长感。针对每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机关不直接进行审计处理,而是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相关管理整改建议,并向市议会作报告,同时审计机关还得追踪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将上述落实整改情况每半年1次向市议会提交专题报告。

如在《圣荷塞市水资源预防控制处理项目办公室绩效审计报告》中,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18项审计建议。其中大部分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有些是要求裁减人员、车辆、节约经费以及提高办事效率的。审计建议的层次较高,对被审计单位触动非常大,尤其是一些涉及机构人动的,整改难度较大。但至2004年7月,上述18项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基本落实到位,绩效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发挥,审计权威得以充分体现。

三、启示

(一)逐步开展绩效审计,使绩效审计成为各级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目前,国内绩效审计逐步拉开序幕,有些地方甚至成效已经显现。但总体上还是摸索、试点阶段,认识不够全面,做法仍不成熟,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完整的体系。美国圣荷塞市开展绩效审计已经几十年,绩效审计已经是他们主要审计职责,绩效审计成果得到了广泛地认同,为圣荷塞市充分有效利用资源、提高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此,不论条件如何,我们都必须坚持将绩效审计作为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加强审计管理,防范审计风险,将审计目标主要定格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上。圣荷塞市审计局主要通过39个审计流程及方法规范绩效审计,使之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应该说,我们现在也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但我认为有些环节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比如我们就可以借鉴他们的一些做法,包括:审计人员调查表,给市长及市议会委员的审计通报信,风险分析,审计预算,审计标准审查,审计报告审查,审计人员审计绩效评价等环节。绩效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最本质的区别主要就在审计目标上。通过考察发现,他们的审计目标、内容主要集中在内部管理上,而我们目前的审计目标主要是真实性、合法性。因此,开展绩效审计,首先就是审计目标必须进行转变,为此审计内容、审计方法都必须转变。包括审计成果的转化也必须转变,审计成果最终体现在审计建议上,最终体现在如何提高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如何高效使用各种资源、如何促进被审计单位实现预定的目标,而不是如何处理处罚被审计单位。

第2篇

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英国、新西兰等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大都根据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了行政管理和公共财政制度的改革。随后,这一改革逐渐扩大到了包括瑞典、芬兰在内的北欧国家以及荷兰、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新型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原理是政府部门应当引入市场机制,行政管理模式应当由输入控制和注重过程转变为输出控制和以客户为导向。这一理论在实践中的要求是:1.通过实行国营企业私有化和/或引入公共行业私人股权方式转变政府职能;2.通过建立独立的机构和/或制定绩效考核措施实行“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3.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等企业会计原则改革公共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

近年来,日本通过引入政策评估、建立独立的行政机构等方式,也在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逐步进行改革,因为这一理论的广泛实践能够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改进公共财政。一些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实行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能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输出控制作用的基本框架。在这些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调查了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帮助有效实行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的改革中的作用,引用了2000~2001年间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美国等地进行的实地调查案例,并分析了日本会计检查院今后的作用。

二、西方发达国家的总体趋势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和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日趋恶化,这些中央政府不得不强化各种措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力图重新恢复财政平衡。而与此同时,专注于预算、人事等输入控制的行政管理模式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这是人所共知的。鉴于财政状况的日趋恶化以及社会民众要求增加政府服务并使其多样化的呼声,中央政府更需要将有限的资金合理、高效地分配到每一个政策项目上,这一点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应对局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将预算制定、人事管理的决定权赋予了各个政府部门或独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这些发达国家还引入了所谓“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一种以提高工作成果、工作绩效为目标的行政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首先要设定目标,然后根据这些目标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在实行了“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国家中,都是议会控制着政府,政府向议会负责。这样一来,为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制定任务目标和定量绩效指标的绩效计划就必须提前提交议会予以审批。绩效计划完成之后,要出具绩效报告,反映实际绩效成果,并提交议会。

政府各部门及独立机构的工作绩效由其进行自我评估,议会要对反映评估结果的预算和其他一些提案进行检查。为了使议会确保“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关键是要提高评估的质量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需要有一个第三方代表议会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1.对每一政策项目是否都明确制定了任务指标;2.是否选定了能够正确评估每个政策项目执行结果的绩效指标;3.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行政管理措施以便最有效、最高效地实现每个政策项目的目标;4.是否针对不同情况设置了适当层次的绩效指标目标值;5.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目标值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偏见。

要完成上述任务,这个第三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于执行政策的政府;2.其组织机构的规模足够大,足以应对政府所有部门的所有政策项目;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恰恰发挥着前面所述关于第三方的作用。在本文“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这部分里,将详细讨论这些最高审计机关的工作情况。

(二)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的改革与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趋于老化以及社会发展迈入老年社会,政府部门的可持续能力越来越成为人们经常讨论的议题。其结果导致中央政府不得不经常对政府部门持有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民众今后要承担的税负/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一些事宜作出解释。引入绩效考核制度以后,要求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来评估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的绩效成果,这样每一政策项目或者每个独立机构都必须密切关注项目成本或行政成本,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进行评估。在公布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以及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以来,中央政府不断被要求建立一个框架,在预算中反映财政状况和绩效信息。

为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他们的公共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进行了改革。他们将权责发生制等一些企业会计原则引入公共会计制度,并且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的预算制度。这一新型的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要求为每个政策项目拟订一项包含预算数额的预算提案,并提交议会予以审批,因为政府要对议会负责。项目实施完成之后,还要编制资产负债表、管理成本表等财务报表提交议会。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自然会包含每个政府部门的主观判断,议会必须要对预算和其他一些能够反映这些财务报表信息的提案进行检查。不过,要想真正有效地实行这种包含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的公共会计制度,前提条件是要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并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为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代表议会的第三方必须要检查:1.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政府部门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财务报表;2.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地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和管理成本。

为完成这些任务,第三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独立于编制财务报表的政府;2.有法定的权力要求修改/改进不适当的政府部门会计准则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也正是最高审计机关在发挥着上述第三方的作用。

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

(一)澳大利亚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联邦政府1997年通过的决议,澳大利亚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果/支出制度”(AOOF:Accrual-basedOutcomesandOutputsFramework),并要求在1999~2000财政年度间,在预算程序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和绩效考核。根据这一新制度的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在其为每一财政年度拟订的部长预算说明中解释以下项目:1.预定实现的成果(指标);2.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3.实现预定成果预计所需的(行政管理活动)支出;4.考核预计支出完成情况的(性质、数值及价格)绩效指标。这些预定成果和预计支出的实际完成情况要在绩效报告中予以反映。绩效报告作为每个政府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要提交给议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着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联邦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联邦政府开展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于2001年根据其对10个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不合适;②绩效指标所选目标值不合适;③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数值不准确、不可靠。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并没有对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相反,在绩效审计中,联邦审计署只是重点选择了几个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这样做有助于提高这些报告的可靠性。例如,在2001年度报告中,联邦审计署就建议澳大利亚自然遗产联合会应当引入一项查证制度,以提高绩效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2001年度另外一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还建议为明确目标成果和支出之间的关系,澳大利亚税务局应当引进目标成果中间指标值。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92年联邦政府通过的决议,自1994~1995财政年度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议会。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每个政府部门都要编制财务报表,同时财政管理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联邦机构及联邦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向议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联邦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从1992~1993财政年度起,澳大利亚开始在一些政府项目中试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并根据项目试行结果,逐步加大在政府部门中试行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力度。为了在所有政府部门中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联邦审计署于1994年就试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掌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相关知识技能的人员不够;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③会计核算有关人员未能接受必需的培训。联邦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改进建议。

b.为提高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联邦审计署于1996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详细讲解了如何依据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本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财务报表的标准格式和内容;②财务报表项目的运用及分类标准;③财务报表项目的评估标准,并举例说明。此后,联邦审计署每年都要出版一本经过修订的指南手册,及时反映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关变化和政府部门的要求。

c.为促进有效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生成的相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于1999年根据其对7个政府部门实地调查的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财务信息的指标值尚未设定;②决策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③绩效考核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此外,为了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联邦审计署还制定了1996~2002年5月期间适用的28份准则指南手册(“良好实践作法指南”系列)。在这些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资产等项目的会计处理;②开展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③财务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法。联邦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政府各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予以规定。根据这些规则,政府各部门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要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b.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予以规定。根据这一条例的规定,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要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按照《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的规定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连同合并财务报表一起提交议会。通过这一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上文提到的作用之外,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独立机构一般并不负责政策的执行。但Centrelink则是一个例外,它根据《1997年联邦服务执行法案》的规定成立,属于社会保障部的一个派生机构。政府各部门都要与Centrelink签订一份商业合作协议,接受Centrelink所提供的诸如支付社会保障款项等的服务项目。联邦审计署于2000年对Centrelink进行了绩效审计,以评估它的效率和效果。在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与所提供的服务规模相比,Centrelink各地分支机构的预算和人员数量存在不足;②各地分支机构的绩效数据未按统一口径收集,因而无法对Centrelink进行数据对比和绩效评估;③未建立评估效率所需的成本会计制度。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2)关于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要依据《1997年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法案》的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编制的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联邦机构或联邦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的财务报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这些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中,那些完全由联邦政府投资、被确定为政府企业的公司还要拟订企业发展规划,对未来3年内的绩效指标值予以说明。为提高所有政府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联邦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政府企业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0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一些政府企业未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企业发展规划;②部分政府企业未根据资本的加权平均成本等财务数据制定相应的指标值;③有些政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没有包含反映其目标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3)与联邦企业等私有化进程相关的审计

1993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大量联邦机构的资产被售卖,许多联邦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使联邦政府的预算余额大幅增加。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联邦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近年来针对部分联邦机构的资产售卖以及铁路和航空行业联邦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联邦审计署在1995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尽管没有达到预定的利润预期,澳大利亚国家运输有限公司仍然打算进行资产售卖。另外,在1999年的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曾建议为降低资产售卖的成本,联邦航空机场公司应当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聘用外部咨询师。

(二)新西兰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8年国家部门法案》的规定,在1989年及以后各年,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要签订“工作绩效协议”,对行政长官要完成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1993年及以后各年,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还要签订“进购协议”,其中要明确行政长官移交给主管大臣的支出数额,并阐明工作绩效指标的性质、执行时间、数额以及成本支出。每个季度都要就这些工作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形成绩效报告,并提交主管大臣。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政府各部门要起草“部门工作预测报告”,对计划完成的绩效指标作出说明,并将该报告提交众议院。“部门工作预测报告”中提到的绩效指标应与“进购协议”中的支出数额一致。此外,还要就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作为各部门年度报告的数据材料提交众议院。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政府绩效考核的质量,新西兰审计署于2001年、2002年编写了综合报告。在这些审计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保证目标成果与成本支出绩效指标值之间稳定关系的方法;②收集可靠绩效数据所用的方法;③选择绩效信息纳入年度报告所用的方法。同时,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政府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审计,就该说明是否如实反映了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发表意见。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有助于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除审计报告外,审计署还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体系进行评估,出具“财务评论”。审计署将这些“财务评论”提交众议院行政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各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检查。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自1991年起,新西兰政府各部门要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众议院。该法案还规定,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英国直辖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向众议院提交。

《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规定,从1991年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样一种预算制度下,“预计用款”中的全部数额表示在“进购协议”中各部门行政长官与主管大臣共同认可的成本支出总额。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自1978年新西兰审计长弗雷德·赛里斯提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以来,审计署一直积极地致力于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例如,在制定《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草案时,审计署曾向负责审核草案的众议院财政支出委员会派出一位官员提供咨询。在新西兰,政府各部门从1991年起相继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普遍实行这一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审计署还对政府各部门新设资产负债表和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b.在新西兰,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负责起草《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该委员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2年设立。此后,独立机构会计准则审核委员会将对《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进行审查并最终定稿。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由10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在该委员会担任副主席。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除了前面提到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外,政府各部门还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一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b.财政部编制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等等。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审计署有权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该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新西兰国家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因此,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新西兰国家政府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根据《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的规定,新西兰每年都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战略报告》,对拟定的一些财政目标予以说明,例如经济周期中的净平均负债率应当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或更多。在拟定财政目标的西方发达国家中,相关的财政指标通常由国民会计核算制度(SNA,theSystemofNationalAc鄄counting)计算确定。不过新西兰的财政指标包括净负债额,但没有国内生产总值GDP,这些财政指标通常根据经过审计署审计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而确定。另外,《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还规定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每年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状况预测表”,并通过将《财政战略报告》及“财政状况预测表”中提到的目标值/预测值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对政府的财政管理状况作出评价。在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审计署要对实际数值进行审查,借此帮助提高这种评价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作用外,新西兰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新西兰,包括英国直辖代表处在内的英国直辖机构也承担部分政策执行职能,它们是依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在政府部门之外设立的独立机构。该法案规定,英国直辖代表处要编写《意向报告书》,阐明3年期的绩效目标值,并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制《服务绩效说明》;每个英国直辖代表处还要根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个直辖代表处的《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每个直辖代表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所有英国直辖代表处的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为了加强政府各部门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管理,新西兰审计署根据其对6个直辖机构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6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个别主管大臣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监督控制不力;②未按照正确的方式对直辖机构进行绩效考核;③对英国直辖机构负责人的补偿过高。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

(2)关于国有企业的审计

新西兰《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要求政府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应由国有企业来完成。从1987年起,国有企业已在电力行业(新西兰电力有限公司)、通讯行业(电信总公司)相继成立了一些公司。这些国有企业要按照《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的规定,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每一个国有企业编制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国有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于提高所有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审计署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在2000年度的一份审计报告中,审计署重点对国家航空运输服务集团公司进行了审计。这是一家由新西兰航空总公司和一家外国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航空运输控制系统的供应商由原来国内的一家老牌企业变成了这家合资企业下属的一家外国公司,国内企业则蒙受了这一变化所带来的损失。

(3)关于地方政府的审计

根据新西兰《1974年地方政府法案》的规定,各地方政府要制订年度发展规划,对计划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同时就这些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绩效报告。地方政府还要按照《1989年地方政府法案(修订)》的要求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77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地方政府编制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作为地方政府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一并向社会公布。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帮助提高了各地方政府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审计署必要时也对地方政府进行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为提高各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质量,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地方政府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4年和1999年出具了综合审计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一种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下的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的方法,还介绍了有关外包行政管理服务项目的一些好的作法。

(三)英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按照1988年的“未来行动方案”,英国在政府各部门内成立了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政策的贯彻实施。根据政府1992年通过的决议,各执行机构要制订工作计划,对预定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关于这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一部分提交国会。

根据政府1998年通过的关于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规定,各执行机构要就1999~2002财政年度拟订“公共服务条约”,对所在政府部门未来3年的政策目标和绩效指标予以说明。目前,按照2001~2004财政年度“公共服务条约”及2001~2004财政年度“政府服务执行约定”的要求,绩效考核工作正在进行。其中,2001~2004财政年度的“政府服务执行约定”规定了实现“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政策目标所需的行政管理工作。关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向国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英国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为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以往的绩效审计成果以及应执行机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的查证结果,于2000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对执行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如何编写有说服力的绩效报告的方法。同时,审计署也介绍了一些执行机构好的作法。

b.“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技术注释解释了所选绩效指标值的定义、绩效指标的考核方法以及数据来源。技术注释初稿由政府各部门拟订,提交技术审查小组审核并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官员在技术审查小组中担任咨询顾问。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其对17个主要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1年就政府各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考核情况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来评价各执行机构政策措施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提高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方法。审计署同时也介绍了部分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a.英国审计署并不是对所有执行机构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它只是审计部分执行机构的绩效报告,或是根据一些执行机构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有助于提高各执行机构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b.到目前为止,英国审计署还未对政府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报告进行过特别审计,这种特别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这些绩效报告的可靠性。不过,审计署已经打算将来要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因为国会上议院的一个项目组审查了对绩效报告进行外部审计的必要性,并于2001年发表了《沙曼报告》,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据此拟定了一本标准指南手册,规定对以下项目进行核实:①拟评价政策与绩效指标值之间的关系;②绩效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③与英国财政部合作完成的绩效报告的透明度,财政部对“公共服务协议”及其他组织拥有管辖权。审计署正在为审计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着手准备。

c.英国的一些财政目标是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而制定的,这些目标包括净平均负债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或更少。根据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要求,确定未来3年的支出总额要考虑税收等预计收入以及财政目标,然后根据“公共服务协议”中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来分配预算。因而,对于确立“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财政框架来说,预计收入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为此,英国审计署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要对以下各种先决条件进行审计,以提高收入预计的可靠性:①预计税款收入的先决条件———如经济增长率、利率和物价上涨率;②作为私有化的后果之一,出售股票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股票价格;北海油田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原油价格。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在英国,自1988~1989财政年度起,各执行机构都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政府部门自1999~2000财政年度起,也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各个部门汇总其下属的所有执行机构形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文件提交国会。根据2000年实施的《政府资金与报表法案》的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都必须编制财务报表,英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政府总报表。自2000~2001财政年度起,财政部开始尝试编制政府总报表。在2005~2006财政年度及以后年度,财政部将编制正式的政府总报表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英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英国于1997年制定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作为政府部门会计核算准则。财政部起草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此后这一指南随着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得到修订。在《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初稿起草和以后的修订中,英国审计署一直在协助财政部。1996年,财政部设立了财务报告顾问委员会,负责《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与历次修订提议的审核及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是该委员会成员,代表审计署发表意见。

b.在政府部门历经四道发展历程之后,英国于1998年在政府部门中实行了资金会计核算与预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英国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就每个发展历程都进行了审计。例如,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第一发展历程的会计准则、对第二发展历程的新设资产负债表以及第三历程的试行财务报表都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国会下议院公共账目委员会作了汇报。

c.在审计发展历程之前,为提高政府部门编制的试行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其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于1997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作为《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补充。在这本手册中,审计署就以下内容向政府部门提出了建议指南:①编制试行财务报表的程序;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d.为提高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此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还于2001年制定了部门准则指南手册。在该手册中,审计署就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注意的问题(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如:①包括《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和《1985年公司法案》在内的有关会计准则的遵循情况;②各财务报表相互之间的一致性;③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资金会计核算指南》规定了各执行机构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21年英国财政部、审计部法案》的规定,英国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执行机构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②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③各执行机构的收入与支出是否符合国会下议院的目的要求。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帮助提高了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b.《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也规定了政府各部门所编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等情况;②国会审批通过的预算数额是否正确分拨到每个政策项目;③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了正确的会计处理。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于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是有帮助的。根据《政府资源与报表法案》的规定,审计署还必须对计划自2005~2006财政年度起正式编制的政府总报表进行审计。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英国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非执行机构的审计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英国在政府部门之外成立了一些非政府部门的公共团体,它们也承担一定的执行政策的职能,被称作“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根据1992年通过的政府决议,这些“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拟定工作计划,阐明未来3到5年期的绩效目标。关于这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为提高所有这些执行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于2000年公布了一份综合审计报告(前文1、(2)A、a部分曾提及)。

根据政府1996年通过的决议,在1999~2000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根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英国审计署负责对部分“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提高这些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发挥了作用。2001年度的《沙曼报告》曾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所有的“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都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表态接受这一建议。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每当英国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人们就会重新审视政府的作用,其结果是1992年起,英国开始引入PFI项目(后来劳工部将其改为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即在交通运输、医院等行业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英国审计署对这些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性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8年一份审计报告中指出,目前正在由高速公路代办处和环境、交通运输及地区部共同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高速公路项目在用现值法计算时,错误地使用了政府直接控制项目适用的8%的折现率,而不是应当使用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适用的6%的折现率,这样的计算结果导致该项目价值高估6800万英镑。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执行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质量,审计署根据以往关于这类项目的绩效审计结果,于1999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该报告中介绍了:①在招标阶段鼓励竞争的方法;②可选方案的比较方法;③对投标人绩效合同能力进行评估所用的方法。

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3)与国有企业私有化相关的审计

1979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英国政府的作用备受审视,许多政府部门的资产被售卖,不少国有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预算余额。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英国审计署近年来对部分政府部门的资产售卖以及石油和航空行业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7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英国石油公司和英国航空公司在出售有价证券时,未实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了机构投资者包销的方式,其结果造成有价证券的售价低于市场价格达0.11%~4.3%。

(四)美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要求,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要在1999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拟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每个部门:①计划完成的战略成果;②评价战略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目标;③实现绩效目标的战略措施与所需资源;④核实绩效目标年度数值的程序。政府部门的战略规划制定了5年左右时间的战略目标,这些绩效目标就是根据战略规划确定的。政府各部门每年都要编制关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美国审计总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在正式实行绩效考核之前,美国曾于1994~1996财政年度期间进行过一些项目试点。根据试点的结果,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所有政府部门都能够正确地进行绩效考核,审计总署继续就项目试点结果编写综合报告,并就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表述自己的意见。例如,在1996年的《关于1994财政年度13个试点项目的绩效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只有明确战略成果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关系,才能评估战略成果的完成情况;②只有根据相关成本信息制定了绩效目标之后,才能进行效率评估;③只有在年度绩效报告中披露了过去几年的实际绩效指标数值,才能真正进行绩效目标的评估。

b.试点项目结束以后,审计总署就(截止2002年5月)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了19份(“实现成果管理”系列)综合报告,对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例如,在2002年度的《关于24个政府部门编制的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和1999/2000财政年度最终成本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要想在预算中反映绩效考核的成果,理想的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绩效目标分项应当与预算文件中的行动计划分项保持一致,但是只有少数几个政府部门保持了这种一致性;②根据成本信息进行评估的理想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战略成果分项应当与最终成本报表中的计算单位分项保持一致,但同样只有很少几个政府部门达到了这种一致性。同时,审计总署还有代表性地介绍了一些年度绩效计划、预算文件和最终成本报表分项相互之间的一致情况。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质量,审计总署于1994年至2002年5月期间,制定了3份(“执行指南”系列)准则指南手册,介绍了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规划和年度绩效计划时应当注意的若干方面。例如,在1996年的指南手册中,审计总署解释了:①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成果时应当对所处社会及经济环境条件进行分析的必要性;②为每项战略成果和有助于实现战略成果的每个分部制定绩效计划的必要性;③如果由于受到某些政策的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不够理想,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必要性。同时,审计总署也介绍了政府部门一些好的作法。

审计总署之所以积极倡导绩效考核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其原因大概在于它认为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属于监督机关。而由于《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是由国会发起实行的,预算管理办公室在这方面却并不主动。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国会的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到目前为止已经对所有政府部门的所有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都进行了审计。审计总署指出了某部门提交评估政策的问题所在,认为这些重要的政策本应当成为国会考虑的重点,并就此向该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例如,审计总署在其于2001年完成的《关于交通部2000财政年度绩效报告及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的审计报告》中,它提出了如下建议:①如果一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层次设定不正确,应当将其调整到正确的层次上,并解释这一变化的原因;②如果某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应当启用替代方案;③对交通部来说,确保交通渠道的安全这一政策日益重要,其绩效目标中应当包括与交通渠道有关的死亡及受伤人数。审计总署的审计报告都提交到了国会,并借此提高了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计划及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自1996年起,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都要依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和《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要求,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作为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根据这两个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部分立法机构/法律机关及政府企业等的财务报表,编制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美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总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成立于1990年的美国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起草了一份联邦政府适用的会计准则初稿,经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审核通过后最终定稿。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这几家对联邦政府编制的财务报告负责的部门,共同成立了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共9名委员,其中一位来自审计总署(总会计师)。在1993年至2002年5月期间,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共拟订了3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概念说明》和22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这些都属于联邦会计准则。199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发表声明,承认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作为制定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的指定机构。

b.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要就周转性基金/信托基金及商业活动等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不过,《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要求针对所有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包括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都要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其原因大概是早在1994年,美国总审计长查理斯·A·鲍舍尔根据审计总署在《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颁布实施之后花费三年半时间对一些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在众议院政府工作委员会作证时指出:①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已经产生了正确、有用的财务信息;②找到了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③认识到了财务信息系统利用最新IT技术的必要性。同时,鲍舍尔还请求国会在编制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以及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时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c.为提高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美国颁布实施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必须按照以下各项的要求实施财务管理系统:①联邦财务管理系统准则;②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③美国政府总账户准则。该法案还要求自1997财政年度起,美国审计总署每年都要就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情况出具综合报告,对以下情况予以说明:①政府各部门是否按照《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实施其财务管理系统;②政府各部门是否根据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③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同时,还要求将这些审计结果报告国会。

d.审计总署认识到,只有当政府各部门符合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它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为此,审计总署又针对1998年至2002年5月这一时期制定了10本准则指南手册(“核对清单”系列),详细说明了政府各部门在实施各自的财务管理系统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在“核对清单”系列中,审计总署就24个政府部门在满足《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项目(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这些项目是:①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②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③将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以及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综合在一起的财务管理总系统。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预算管理办公室第19号公告规定了政府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应当接受政府各部门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通过这种方式,审计总署帮助提高了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还没有对每一政府部门包含其下属所有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过审计,只对个别部门(如美国税务总局或是隶属于财政部的公共债务局)包括部分下属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就以下情况发表了审计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下属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

b.财政部编制的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政府工作与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因此,审计总署对于提高联邦政府编制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也是有帮助的。(鉴于联邦政府的财务信息系统不够可靠、内部控制不够有效,审计总署没有对1997至2001财政年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发表意见。1997财政年度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第一个遇到这种情况的。)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审计总署在美国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政府企业的审计

美国的政府企业必须制订战略规划,拟定未来5年时间的发展总目标;同时还要制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为实现发展总目标所需的绩效目标。政府企业要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审计总署没有对所有政府企业制订的全部年度绩效计划进行审计,只审计了所选政府企业的部分年度绩效计划。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对提高所选政府企业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的可靠性起了帮助作用。

《1945年政府企业管理监督法案》和《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要求政府企业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要接受

各政府企业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因此,审计总署也有助于提高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仅对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依据主要是《联邦存款保险法案》的有关规定。关于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审计报告连同该公司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总署也帮助提高了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美国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根据1992年4月的《第12803号总统令》,美国开始引入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在公园、政府建筑物等国家财产的建设与管理方面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美国审计总署已经对一些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绩效审计,或者与一些私人资产管理公司签约实行了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研究课题的外包。例如,审计总署在2001年就将美国总务管理局过去准备研究的10个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成本———利益分析外包给了审计公司。在根据这些分析结果完成的综合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10个案例中有2个案例的内部收益率可能较低;②10个案例中6个案例的现金流量为负值。同时,审计总署还建议总务管理局应当进行一些项目试点,以体现在新的预算拨款、现有国家资产的处置、内部收益率的利用以及现金流量等方面,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方式相比其他选择的优越之处。

四、对日本的启示

日本的行政管理界已经接受了新型公共管理的基本原理。就“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而言,日本于2001年1月引进了政策评估制度,并于2001年4月相继成立了一些独立性的行政机构。对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来说,独立行政机构已经实行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不过,中央政府只是自1998财政年度起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本文这部分将根据这些条件,以前面几个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作为参考,来分析日本会计检查院的作用。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政策评估制度要求使用项目评估、绩效考核与方案评估三种评估方法。其中有些方法是日本第一次引进的,因而政策评估制度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正式确立,并体现出预期的成效来。正如很难来确定政策的成效、或是很难在政策的输出(行政管理活动)与其成效之间建立临时联系一样,政策评估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改进到真正有效的程度。

有鉴于此,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对政府各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进展和评估结果的利用情况进行审计;②根据审计结果,要求改进不适当的做法,并介绍一些好的作法。这样,会计检查院就能够帮助政府各部门全面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并提高政策评估的质量。

2.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政府政策评估法案》的规定,日本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开展评估工作,以确保政府各部门能够客观、严格地按照政策评估制度的要求进行政策评估。日本内阁于2001年12月批准通过的《政策评估基本原则》和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于2002年4月的《行政管理评估方案》对这种评估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对行政机关政策评估程序的客观性、严格性进行检查”。换句话说,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的检查只是表面上的。

因此,建议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在政策评估方面,核实经济节约计算数值这一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并核实事先计算的成本———收益比,审计时将其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②在绩效考核方面,审查绩效指标目标值的层级设定是否合适,绩效指标的实际数值是否正确、没有偏见。通过对政府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详细情况进行审计,会计检查院能够帮助提高这些政府部门所做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二)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在日本,独立行政机构自2001财政年度起实行了企业会计原则。不过在中央政府,财政状况解释方法研究组(财政部)到1998财政年度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财政制度理事会到2001财政年度才开始着手研究对特定账户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操作指南。但这些工作并不是统一组织进行的。因为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活动之间存在着差别,这样即使在公共会计制度中引进了企业会计原则,政府会计准则也仍旧需要。要确保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正式确立,成立一个委员会是相当重要的,它负责对总账户、特定账户、公共企业以及独立行政机构实行政府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因此,如果成立一个政府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要参加该委员会,并作为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审查机关,对会计处理的原则与程序表述自己的意见。因为政府会计准则是判定相关财务报表是否正确编制的标准。借此,会计检查院有助于确保在政府各部门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2.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日本,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是由内部审计师负责审计的。如果独立行政机构的资本超过1000万日元,其财务报表也要接受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这些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遵循的政府审计准则对于保证审计报告内容的正确性以及明确审计活动的范围相当重要,但这一准则到目前还没有制定出来。

由于预算与人员的限制,日本会计检查院无法经常对所有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全部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是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制定政府审计准则来帮助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政府审计准则应当规定:①合格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②审计程序;③审计报告的项目内容。

财务报表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等的要求编制。但是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未能正确反映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变化的话,以此编制出的财务报表是无法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成本情况的。而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没有权力要求修订这些法律法规,他们只能把这些法律法规视作给定条件,在财务报表中表述自己的意见。

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没有正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日本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帮助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①对正确理解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应当注意的方面予以说明;②如果财务报表没有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要求修改调整财务报表;③如果有关的法律法规未正确反映实际情况,要求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五、结束语

第3篇

绩效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部门工作活动中绩效情况的一种审查,审计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性原则、客观性与独立性原则、增值性原则、沟通协调原则,学校绩效审计要按照确定审计项目、制定审计计划、实施现场审计、起草审计报告、交换审计意见、跟踪检查来进行。

关键词:

绩效审计;学校;绩效管理;运用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绩效审计成为绩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本文拟从绩效审计的概念和特征出发,对绩效审计的相关概念研究的基础上,对绩效审计在学校工作中的运用加以研究,并提出学校绩效审计的相关问题。

一、绩效审计的概念和特征

绩效审计是指具有独立性的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利用专门的审计方法、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和程序,对被审计部门工作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查。绩效审计最重要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被审计部门的有效审计,促进被审计部门活动的透明性,提高工作服务质量,从而为实施监督和纠正措施提供相关的信息支持。绩效审计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绩效审计采用的方法具有独特性。与我们常用的财务审计不同,财务审计目的是为了差错防弊,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等,所以经常采用核对法、盘点法等。而绩效审计目的是为了促进被审计部门的透明性,提高其工作质量,所以经常采用质量控制法、调查法、统计分析法等。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即所谓的3E审计。绩效审计的目的在于提高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所以审计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这里所谓经济性是指在工作管理中是否将资源的消耗降到了最低水平,效果性是指一项工作的实际效果与预想的效果之间的差距,效率性指的是工作中的投入产出比率。绩效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被审计部门工作的透明性,为实施监督和纠正错误提供信息支持。在财务审计中,审计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出现差错,防止违反财务纪律,保证财务工作的真实合法性,而绩效审计最重要的目的在于为了更好的提高组织绩效,实施管理监督。

二、绩效审计的基本原则

与绩效管理中的其他行为一样,绩效审计也应当坚持相应的原则,这些原则是由绩效管理的基本特点决定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正性原则,第二客观性和独立性原则,第三增值性原则,第四是沟通协调原则。公正性原则。所谓公正性原则,要求绩效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做到诚实、公正、实事求是;同时在收集绩效信息的过程中,要做到清楚准确,能准确的反应审计对象一段时间内真实的绩效情况;最后还要在绩效审计的时候,做到全面系统。客观性和独立性原则。所谓客观性,是指绩效审计时候不应当存在任何主观方面的偏见,要完全根据绩效审计对象的情况,准确客观的加以反应。而独立性是指在绩效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获得的绩效信息不能互相重复,每一个审计指标都应当有自己所反映的特定内容。增值性原则。所谓增值性原则主要是针对绩效审计的作用而言的,因为绩效审计的精髓就在于审计人员要审计出被审计部门在活动、项目方面的增值性结果,并把它作为被审计部门下一年绩效预算投入的增长点,而绩效审计当中确立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三个目标也都是冲着绩效增值而去的。沟通协调原则。我们反复强调,绩效审计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审计,提高被审计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这种提高主要通过绩效审计之后的反馈和监督来实现的,在绩效反馈的过程中,沟通和协调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外在绩效审计的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之间的沟通也十分重要。

三、绩效审计在学校绩效管理中的运用

与所有的公共部门相类似,学校工作也具有很强的公共性、服务性的特征,在具体运用绩效审计的时候,可以按照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计划、实施现场审计、起草审计报告、交换审计意见、跟踪检查这几步来进行。确定学校绩效审计项目。在学校绩效审计的过程中,确定审计项目可以说是学校绩效审计的第一步,在这里我们要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来确定学校绩效审计的具体项目,例如教学效果、学生和家长评价、社会和学区评价、工作效率高低、铺张浪费问题、资金使用等,这些都可以成为学校绩效审计的项目立项,为下一步审计计划的实施做准备。制定学校绩效审计计划。在确定好学校绩效审计项目之后,我们就可以制定具体的绩效审计计划了。审计计划的内容包括学校绩效审计的目标、审计计量表制定、审计时间安排、审计的方法体系、审计中的信息沟通方法、审计档案的管理等,同时还包括人员配置、人物分解等其他任务。实施学校现场绩效审计。事实现场绩效审计是将绩效审计计划转换为现实必须得一个步骤,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收集到能够正确反映学校绩效问题的一些有力证据;第二要求审计人员对学校绩效证据能进行仔细的分析;第三在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绩效结论。现场绩效审计的时候我们要注意绩效信息收集的准确性,确保收集上来的信息能够正确的反映学校工作的实际绩效,同时还要注意收集的信息要便于现场分析。起草学校绩效审计报告。在进行完现场绩效审计之后,我们就可以根据学校现场绩效审计的情况进行绩效审计报告的起草。绩效审计报告一般包括摘要、正文和附录三个部分,其中最重要的是正文部分,要求对学校绩效审计的过程、审计得出的结论以及审计的建议等都详细的加以说明,为下一步的绩效改进奠定基础。审计报告在撰写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要结合审计的实际情况,不可以脱离实际,信马由缰。交换学校绩效审计意见:报告起草完毕之后,按照预先的计划,我们要将前一阶段绩效审计过程中审计出来的问题和被审计的学校进行意见交换,看看我们的绩效审计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或者对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共同探讨,以找出学校绩效管理当中的一些不足和改进方法,以使绩效审计主体和被审计学校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跟踪检查学校绩效改进情况。学校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促进被审计学校活动的透明性,提高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所以在交换过审计意见,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学校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之后,学校就应当对审计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改进,这种改进即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反馈,也是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改进教学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绩效改进还可以对学校绩效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的经验进行广泛的推广,为其他学校提高绩效提供参考。

四、结语

第4篇

【关键词】 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措施

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是指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采纳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内部审计通过整改意见落实即审计成果运用,帮助企业实现价值增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促进组织目标实现。但由于众多原因,多数企业对内审整改意见落实不够重视和执行力度不够,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相对关注审计结果,对内审整改意见的落实往往流于形式,不但严重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也削弱了内部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影响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的因素

1、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环境较差,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支持程度一般,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与企业主管领导和审计对象容易发生冲突,其他部门往往认为内审部门就是挑毛病,找错误,不能很好地配合或支持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内部审计工作存在排斥观念。

2、对内部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缺乏制度性保障

目前国内对于内部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没有出台具体法规和制度,而且大部分企业在制定内部审计办法时也没有专门涉及审计整改意见落实的相关内容,使得内审整改意见的落实缺乏制度性保障。

3、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差,使内审整改意见落实流于形式

由于内审工作独立性差,审计处理意见和结论受到重视的程度和执行力度不够,整改意见落实流于形式。调查显示,许多企业内审机构没有独立设置,或由负责财务的总会计师或负责财务的领导主管,开展的审计活动绝大多数是根据企业领导安排,对审计中发现问题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审计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一般,审计建议不能得到较好地执行。

4、缺乏科学完善的内部审计绩效考核制度,对落实内审整改意见考核不严

当前,大多数企业对内部审计绩效评价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主要包括没有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内部审计特征的变化做出相应调整,同时绩效评价指标缺乏系统性,评价没有形成综合评价结果,且对内部审计的评价往往只注重审计结果,而对内审整改意见的落实不够重视和执行力度不够,在绩效评价体系中缺乏对内审整改意见执行程度评价指标,考核不严。

5、人际关系冲突及缺乏有效沟通,阻碍了内审整改意见落实

内部审计的工作性质使内部审计人员遇到人际冲突是在所难免的,由于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缺乏必要、有效、及时的信息沟通导致的冲突,及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者知识、经验、观念等方面不同,对同一事物的评价就会出现分歧和冲突,以上诸多因素都严重阻碍了内审整改意见的落实和执行力度。

6、对内部审计整改意见执行程度的跟踪检查力度不足

当前,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被审单位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后,仅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提交内部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报告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整改意见落实的实际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力度不足。甚至有些被审计单位在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后就认为此项工作结束,造成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

二、强化落实内部审计整改意见的措施建议

1、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本质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组织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能是为实现组织战略目标服务的,不是专门以审查和评价别人的差错和失误作为根本目标。因此,无论企业管理层还是其他部门,都应该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本质,支持并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制度

企业应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规和文件,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制度,以促进内审整改意见落实,扩大审计成果运用。

3、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涉及到是否客观公正评价被审计对象及审计报告的信任程度。因此,企业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在审计机构设置、控制审查过程和审计结论等方面保持较高独立性。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独立性,应该树立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例如内部审计部门只接受公司最高层的领导和授权,只有这样,它才能有效地行使职权,才能在审计过程中不受干扰地实现有效监督,以保证审计整改意见的顺利落实。

4、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审计绩效考核体系

企业应根据内部审计特征、战略目标的变化,对内审绩效评价指标做出相应调整,建立包含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评价指标系统,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完善激励机制。例如可以选择以平衡积分卡为基础的内审绩效评价方法,并根据内审特征对传统的平衡积分卡模型进行修改。

5、沟通合作,化解冲突

事实上,审计部门应与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者、被审单位及其他部门通过有效沟通,保持良好人际关系,消除相关利益部门的误会,使他们认同其思想和最终目的,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同时,内审人员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单位进行恰当沟通,充分征求其意见,切实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审计整改意见落实的顺利实施。

6、开展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制定奖惩制度,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内审部门在审计报告发出之后一定期限内,应到被审单位就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跟踪检查,查看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被审单位是否采取了纠正行动并是否达到预定效果。此外,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落实内审整改意见不力且不提出异议的被审单位进行相应惩罚;而对配合积极、整改及时、落实到位的被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要通过这些方式,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参考文献】

[1] 张红英主编.内部审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2.

第5篇

关键词:审计制度;绩效审计;审计措施;

一、引言

1986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的第十二届国际会议,讨论并发表《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绩效审计这一新概念在该声明首次权威地正式地在理论界被赋予定义,加拿大作为第一个开展绩效审计的国家,自1978年起就开始推行各项绩效审计措施,审计公署把传统的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相结合,用综合审计的工作方法进行绩效审计,要求审计人员更为系统的对受托责任者和管理人员在履行其特定职责过程中的活动和控制行为进行审查。鉴于这种工作方式所涵盖审计内容的全面性,将该种由加拿大审计公署首次开辟的现代绩效审计方法称之为综合审计。二、加拿大绩效审计制度

(一)审计体系

加拿大在其政府审计机关体系设置当中,将联邦审计长公署作为其最高审计机关。加拿大的联邦政府和议会有意识的维护审计长公署的公信力,拥有天然制度保障独立性的加拿大审计长就拥有了一定程度的公信力。审计长公署这一机构的运行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其作为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不受权利方限制的监督机构,使其在行使监督审查职能方面,具有天然的独立性。审计长是审计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同时是议会成员,对议会负责并直接报告,保持了较高的独立性,这个职位人选的确定要经过多重程序审定。审计公署在执行得出审计报告的各项职责的过程中并没有直接处理权,只享有对于联邦政府财政资源运用状况和财务数据的充分调查权。所以审计报告直接报送公共账务委员会后,将分别召开有关部门听证会,以促进审计意见的真正落实,随后,公共账务委员再就审计长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及听证会结果向众议院提出报告,政府需在规定的一百五十天内做出相关回应。

(二)审计立法

加拿大通过审计法的形式,对各项审计工作做了清晰具体的规范,形成了针对各级权力机构和企业等不同单位的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由加拿大注册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各项具体标准,也需要要得到各级权力机构、各级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共同认可,取得一定的公众认可程度,这一准则适用于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所有从业人员统一遵守。

二、加拿大绩效审计措施

加拿大的绩效审计工作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审计政府年度账目和财务报表,即为传统意义上的报表审计,主要侧重于合规性,审查各级权力机构年度账目是否符合联邦议会所制定会计政策的要求。二是综合审计,即为货币价值审计,这方面关注各项资源配置和资金运用的实际功效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工作侧重点主要包括检查各级单位对资金的利用是否达到3E指标的要求。三是皇家公司审计,分为侧重于合规性审计的年度常规财务审计和侧重于货币价值审计的专项检查。在加拿大,业已形成的综合审计工作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计划阶段

作为这项审计工作开展的初始阶段,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开展初期制定适宜的审计计划,并且要求该工作计划应当以对被审单位的风险评估结果为制定基础,在制定过程别要求审计人员在识别风险因素进行风险测评时考虑社会公众关注度、政治敏感度、业务复杂程度、审计人员对内控结构的理解程度、资金流动程度等问题。以渥太华市审计公署为例,审计计划三年为一个周期,与市议会相同,具体程序为首先了解审计实体,对审计对象进行确认,审计人员查阅大量资料对被审计单位的机构、工作环境和财务统计资料进行了解和研究。其次调查被审计单位人员情况,约谈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通过谈话了解人员构成和单位背景,补充对被审单位的认识。其三是识别潜在重大事项,确定审计重点,例如渥太华市进行了为期三年的行政区域合并工作,由十二个行政区合并为六个,这个情况直接导致审计重点侧重于对政府机构合并标准和合并后的内部控制审计。最后一步为拟定工作大纲,要求该纲要能够有效指导下一阶段的工作,准确反映被审单位整体情况。

(二)执行阶段

首先在前期通过的审计计划大纲的基础上再制定出详细的审计方案,其次执行实质性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所搜集到的第一手审计证据所反映出的被审单位的各项财务现象进行归纳分析,提出适当的改进意见。

(三)报告阶段

加拿大审计机关所出具报告的编制内容与我国审计机关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基本相同。以渥太华市为例,其内容主要包括背景介绍、总体评估、发现的重大问题、纠正措施建议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反馈意见。这就要求取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于审计工作范畴内的改进建议的一致意见,期间需进行多次沟通交流,以保证审计工作有效进行。

(四)复查阶段

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主体进程完成之后,继续对被审单位进行跟踪与关注,执行后续工作。主要是关注综合审计之后,被审单位对于审计人员给出的改进意见的采纳和贯彻情况,以确保综合审计的效果,落实审计发现。

三、加拿大绩效审计监督现状

加拿大每年的政府财政预、决算以及审计报告都在网上公布,民众可以看到,媒体也会报道,这对政府工作形成了有力的舆论压力。

在加拿大,政府要求设立审计顾问委员会,每一项正在开展的综合审计项目都必须设置这一组织机构,该委员会是由审计长、副审计长等负责建立的一个高级顾问组织,委员会由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经验的审计专业人员构成,职责是为审计公署在发现潜在事实、得出审计建议等方面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主要协助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不参与日常具体审计工作。同时,加拿大也设立全面审计基金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研究国内外公共审计工作方法、交流各国审计工作经验,同时培训优秀审计人员。

加拿大审计长公署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审查作用并不仅局限于打击腐败这一方面,其绩效审计工作的关键之处在于加强和改善权力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绩效审计工作将推动政府工作朝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有力措施。

四、对我国的启示和建议

综合比较,加拿大的绩效审计制度及其工作方法对我国的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有很多可借鉴学习之处。相比于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环境,加拿大的审计环境略有优势,得益于其审计机关的设置,设立独立于政府的审计长公署,这就赋予了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相对较高的独立性,同时也有力提升了审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改进。

(一)提高审计技术

我国应运用内控测评和风险评估技术,科学选择审计范围和重点,提高审计项目的科学化水平。加拿大绩效审计覆盖范围十分广泛,我国不应只局限于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审计,应当拓展审计领域,加强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力度。

(二)建立听证制度

借鉴加拿大联邦议会每年组织召开审计报告公共听证会以监督审计工作的这一制度,我国也应完善年度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审计报告向广大公众公开展示和解读,利用群众的眼睛和公众的评论来促进被审单位改进工作。同时将审计机关工作结果公之于众,也有助于审计人员更加清楚明确自身所担当的监督责任。

(三)扩展5E审计监督

我国审计机关目前的工作范畴仍旧主要侧重于经济资源运用合法性和合规性审计,还未能有效的监测政府对于财政资源使用的有效性,今后应从不同的绩效维度,比如社会公平性、环境友好性、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开展更为全面的综合审计工作,在3E的基础上实现向5E的拓展,将公平性和环境性的定量与定性分析纳入绩效考核方式,同时注重向现场审计发展,将动态资料审查纳入当前单一的静态资料检查工作办法当中,实现经常、连续、有效的5E审计监督。

(四)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目前在绩效审计方面,我国现有的评价指标也仅仅适用于某一行业或某以领域,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整适用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衡量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工作绩效仍缺乏适当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守则,需要建立起一套合适的审计评价标准,以改善我国目前主要依赖于审计人员从业经验和职业判断来进行绩效审计的现状。我国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资料数据基础相对薄弱,会计数据不够真实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削弱了绩效审计在实际监督审查工作中的意义。

(五)建立问责制度

我国在建立健全绩效审计工作制度的过程中,也应注重问责,通过问责制度的建立来发挥绩效审计的免疫作用,建立各部门责任追究制有利于形成对财政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的有效监督和有效制约,维持经济权力和经济责任的对等。

总之,通过对加拿大绩效审计体系、相关立法、绩效审计监督现状、措施等方面的分析学习,为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行的经验参考。通过提高审计技术、拓展审计范围、建立健全制度和评价体系,将进一步改善我国绩效审计的各项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绩效审计对经济发展的免疫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树滋,徐玉棣.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二届国际会议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J].审计研究,1986(03).

[2]马杰明.中外政府绩效审计比较与分析[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

[3]闫菲.各国审计长法的比较研究[J]. 现代审计与经济,2009(S1).

[4]周丽.国家审计体制模式比较分析[D].中国政法大学,2008.

[5]邓国准.加拿大综合审计简介[J]. 审计月刊,2004(04).

[6]叶剑萍.建立健全审计回访制度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J].审计与理财,2014(07).

[7]任彦.加拿大:审计利于善治[J].中国经济周刊,2004(37).

第6篇

(一)关于审计目标的比较

绩效审计目标涵括了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就一般目标而言,INTOSAI将一般目标划分为:为公营部门改善一切资源管理奠定基础;使决策者、立法者和公众所利用的公营部门管理成果的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促使公营部门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程序对绩效提出报告;确定适当的经济责任。具体目标是一般目标的具体化,反映了绩效审计的特殊性。我国目前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完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还难以得到有效保证,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也才刚刚起步。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了我国的绩效审计还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与3E一起作为审计目标。在3E方面,主要以效果性审计为主,既有纯粹的效果性审计,也有涵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融合型审计。

(二)关于审计内容的比较

由于各国对绩效审计的本质特征有着不同的理解,反映在审计内容上也不尽相同。INTOSAI将绩效审计内容概括为政策、项目、组织和管理,享有较大的自由;GAO认为绩效审计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是对政府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对项目结果进行评估和对受托责任、风险管理、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评价;NAO较多关注一个组织为履行职责而利用资源的效益情况,一般只看政策的执行结果,对政策本身并不提出批评意见。总体而言,国外绩效审计的突出特点是审计内容是以业务资料为基本载体的管理活动,侧重对结果的分析,范围已扩展到业务流程、国家安全、服务质量等领域。从审计实例看,我国绩效审计的内容选择相对较为狭窄。从审计署近年来开展的绩效审计项目来看,主要集中在政策执行效果、专项资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单个部门或对象等方面。

(三)关于审计标准的比较

西方国家政府绩效审计大都制定有详细的绩效审计准则或指南。美国会计总署制定了七条公共部门绩效审计测试与评估准则,对难以量化的标准建立了“优先实践”概念作为衡量标准,并实行“金额化”法。英国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包括了行业标准、社会公众调查结果、专家研究成果和意见、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标准等。澳大利亚制定有详细的绩效标准,包括工作绩效、生产率、使用率、设备和职工允许空闲的时间等标准。各国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不断有新的标准被添加,除了“3E”标准外,还有“服务质量”和“良好管理”等新增标准。审计目标的差异决定了我国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主要仍停留在合法性和合规性阶段,且对“3E”中的“经济性”和“效率性”运用得比较多,而对“效果性”标准的应用却相当少。评价标准一般以强制性标准为主,更多强调的是社会的公允性。此类标准争议相对较小,也较易获取和取得共识。

(四)关于审计方法与手段的比较

西方国家在绩效审计中十分重视质量分析方法及决策模型研究,广泛利用各方面专家的工作。审计手段上电子计算机的运用十分普遍,不仅对电子计算机系统本身进行审计,也将计算机运用于审计计划、管理、计算、审计数据库等方面。我国以计算机技术为中心的金审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实践应用中仍大量采用传统方法如统计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图表法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进行绩效审计,电子计算机主要用来归集数据,审计软件包相对很少。

(五)关于审计产品的比较

国外绩效审计产品具有如下一些特征:一是实施审计报告公告制度。在美国,尽管GAO没有处理处罚权,但经常各种审计报告,供政府、社会舆论和公众使用,形成警示和问责的环境氛围。NAO从1984年起以“绿色照片”系列报告的名义向众议院提交绩效审计报告,并设有专门部门负责对外沟通联系。二是大多数国家绩效审计报告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尤其是NAO,随着实践经验的增长,在提供绩效审计报告方面也日渐成熟。三是生产其他产品。如NAO根据特定的绩效审计结果单独撰写最佳实务指南,并通过编写年度报告展示绩效审计状况。我国目前的绩效审计产品主要是书面的绩效审计报告或者专门的绩效审计成果报告,不仅品种少,数量也不多,而且时效性相对较差。

人民银行对绩效审计的探索

(一)理论研究

就现有文献而言,目前对于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立足于纯理论研究,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内容、评价指标和方法等进行探讨。如徐松等(2005)按照“三性”原则设计了基层央行绩效审计评价的内容,并将评价指标分为一般性指标和具体指标。周翔(2007)对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的目标、内容和难点等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今后开展绩效审计提出了几点看法。韩锡峰等(2011)认为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的条件日臻成熟,当务之急是需要建立一套完整使用的绩效审计模式和评价指标体系。二是从审计实践出发,对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等进行探讨。如王侨钰(2010)制定了国库业务绩效审计评价表,量化评价标准,对人民银行国库业务开展了绩效审计。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课题组以AHP理论为基础建立了绩效审计模型,对人民银行车辆管理情况开展了绩效审计研究。现有文献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总体而言,研究成果还相对偏少,尤其是很少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出发对绩效审计开展研究。

(二)实践探索

1998年内审部门设立之初,人民银行总行党委就明确提出了“由易到难,逐步提高。先抓财务资金内审,逐步加强行政执法内审,在此基础上审查运行效率”的内审工作总体思路。但直到2007年,人民银行才真正开始了绩效审计的破冰之举,南京分行率先开展了基层央行贯彻落实货币政策的绩效审计试点。2009年,郭庆平行长助理在人民银行内审工作会议上要求,“逐步将审计和评价内容向履行职责的效率性、效果性方面转变,探索一条符合人民银行实际的绩效审计路子”。据统计,仅2011年人民银行系统各级内审部门共开展绩效审计项目已逾20个(见表1)。

在审计实践过程中,各级内审部门尝试创新理念,探索运用层次分析法、平衡积分卡、德尔菲法(专家评分法)等开展绩效评价,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但就总体而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审计模式,无论是与国外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审计相比,还是与国家审计署相比,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三)人民银行绩效审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难转变。传统观念认为,人民银行作为政府部门不直接创造财富,其行为属于一种纯消费性质而不具备事后补偿性。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从事合规性审计,内审人员在开展绩效审计时也难免存在思维定势,习惯于查错纠弊,不能跳出就事论事的传统审计思维模式的束缚,审计的视野相对狭窄,往往是按图索骥,缺乏前瞻意识。

二是审计效果难体现。从目前审计情况来看,不少地方的基础数据要不就是很不完整,从而无法使用相应的指标进行评价;要不就是真实性存在疑问,从而计算出的结果很难真正反映出审计对象的绩效情况。另一方面,目前很多行开展的绩效审计属于同级审计,能否取得实际效果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绩效审计中发现的绩效类问题缺乏法规依据作为铁律,且审计结论还没有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与被审计对象的任免奖惩相关度较低。

三是评价标准难确定。西方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详细的绩效审计标准,如美国会计总署制定了七条公共部门绩效审计测试与评估标准,对难以量化的标准建立了“优先实践”概念作为衡量标准,并实行“金额化”法。澳大利亚制定有详细的绩效标准,包括工作绩效、生产率、使用率、职工允许空闲的时间等标准。《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13项主要职能,然而目前衡量人民银行履行这些职能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尚缺乏统一的尺度,这使得内审人员在开展每一项审计项目时,都必须与被审计对象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寻求评价标准的共识,这无疑极大地影响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四是人员素质难匹配。绩效审计对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由于目前各级人民银行现有内审人员大部分是来自基础业务部门,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影响了绩效审计有效推进的力度。尤其是内审人员的理念始终停留在合规性审计的思路,容易就项目审项目、就问题查问题,从宏观上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都比较差。

启示与思考

(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目标应是真实合法基础上的“3E”

与国外纯粹的绩效审计不同,由于我国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还不能得到充分保证,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已成为我国审计署现阶段的一个重要特点。很多绩效审计项目开始并未立项为绩效审计,正是在真实合法性审计之后转而实施绩效审计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因而,人民银行也应立足于实际,努力在各类常规性审计中融入绩效元素(如在履职审计、离任审计等过程中加入绩效性评价等),在融合型绩效审计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目的、分阶段地再实施独立型绩效审计项目。这也决定了现阶段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目标选择,仍只能是真实合规性基础上的“3E”,而纯粹意义上的“3E”将是中长期绩效审计的目标选择。

(二)人民银行应紧紧围绕履行央行职能开展绩效审计

绩效审计的开展应集中于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各个方面,而不应仅仅局限于以资源配置为主线的财务预算审计。具体而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开展应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情况,不仅应关注基层行贯彻落实总行各项货币信贷政策、金融稳定措施的及时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还应关注其结合基层行实际采取措施的恰当性和针对性;不仅应关注政策实施的效果、与预期的差别,还应揭示出政策的盲区和可能存在的负面效应等。二是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绩效。重点关注在金融服务产品方面的投入与产出情况,与社会需求的一致性和满足程度。三是银监分设后监管职能的履行情况。重点是“两管理两综合”的内部整合绩效和外部实施绩效。四是内部资源的配置情况,不仅应关注以财务预算管理为基础的人财物资源配置,还应关注以资金为主线的项目建设绩效,如基建、电子化专项资金等投资项目的绩效。

(三)人民银行在实施绩效审计过程中应特别重视评价标准的公允性

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是有效实施绩效审计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但光有标准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提高其公允性,这在西方绩效审计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就需要我们着力加强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协商,寻求一种适合的、符合多方条件的评价标准,从而获得被审计对象的基本认可,在能够取得共识的基础上进行绩效评价。

(四)人民银行绩效审计应在确定研究类型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并积极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研究

绩效审计方法的运用,通常体现了绩效审计的发展水平。而不同的研究类型,如结果导向还是问题导向?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人员所需运用的审计方法。因此,在实施绩效审计过程中,应首先确定研究的类型,然后再在充分考虑各种审计方法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搭配使用。在审计手段的选择上,应着力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的研究。纵观当今发达国家,几乎每一项审计都是建立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基础上开展的。当前应积极推进人总行与金电公司开发的人民银行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一期)的上线运行,并尽早完成软件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开发工作,切实解决ACL(通用审计软件)应用不匹配、操作难和数量少的问题。

(五)人民银行应积极加强绩效审计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第7篇

一、广电传媒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经济效益审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一)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比较单一、片面评价是经济效益审计的难点和重点,如果缺少完善合理的评价体系,极容易在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中出现错误。一般来说,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标准大都包括以下几点:(1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内部的制度、规定;(2)生产经营目标、计划,预算和有关的技术定额;(3)单位历史上先进的技术定额、经济定额或预算标准;(4)同行业可比的先进技术经济指标;(5)经过科学分析精确计算得出的公认经济技术数据等。而目前的情况是,广电企业中的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较不完整,比较单一、片面。内审机构只能以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和预算以及企业历史数据为依据,缺乏与定额和行业标准进行比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无法给出准确评价,对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二)经济效益审计人才缺乏首先是缺少合理的专业结构,审计人员对管理知识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心理误区,复合型的人才较少,撰写大型的专题调查报告、提出管理上的建议力不从心;其次是审计人员对企业的管理流程、作业流程不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对管理不完善的环节把握不住,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从而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三)注重“结果审计”,而忽视“过程审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经济利益的追逐常常会导致这样一种倾向:就是“不管黑猫白猫,只要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但问题是如果没有抓住“老鼠”怎么办?因此,仅仅等到结果发生才去审计,那么审计结果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严重缺失。“结果审计”属于一种事后检查行为,可以发现以往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诸多缺陷,可以发挥出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在这种方式的影响下,开展效益审计所获得的效益并不明显。而在“过程审计”中,可以在过程中发现业务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规范业务行为,避免风险的蔓延。通过对业务管理过程的审计控制来实现效益。 二、广播电视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的经验厦门广电集团自04年6月成立以来,按照市政府关于“分类管理、分级核算”的要求,构建了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类实施”为导向的责任中心制财务监控管理体制,对下属企业全面推行预算管理、经营者薪酬管理、企业工资工效挂钩管理等制度,有效地促进了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作为集团财务监控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集团内审部门积极开展审计工作,于07年尝试对下属企业进行经济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开展的特点如下:

1.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相结合。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同时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并出具两份审计报告。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时间,也使得经济效益审计结论更加准确。2.审计和绩效考核相结合。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内审部门的财务收支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的报告,对经营者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包括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可以说,经济效益审计是绩效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是经济效益审计的延伸。3.事前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内审部门事前参与企业预算的审核工作,这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经营业务的了解,为事后开展审计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4.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结合。半年审计由内部审计负责,而年度审计则聘请社会审计完成,内部审计主要负责协调和审核工作。这样就解决了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审计工作按进度完成。

三、广电集团对下属企业进行经济效益审计的建议(一)进一步规范经济效益审计的程序1.选择经济效益审计项目。选择具有实施审计客观条件且效益提高潜力大的项目进行审计,有针对性地完成审计项目,及时弥补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缺陷,为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提升提供了强大的生命力。2.编制项目审计计划。(1)进行审前调查。充分了解被审计组织,为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奠定坚实的基础,制定出配套可行的审计方案。(2)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目标。着重考虑管理层的要求、审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审计方案的限制等因素,采用先进科学的审计方法,对前期审计工作的性质进行确定。(3)确定审计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制定要满足可靠性、可针对性、明确性等特征。深入分析和研讨效益审计评价标准,获得审计与被审计双方的支持与重视,通过被审计组织得出的结论,所提出的审计建议能够得到落实。(4)编制审计计划。包括: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方面,除此之外,还要将时间预算、人员安排等纳入到审计计划的编制中。3.实施现场审计。(1)收集审计证据。明确审计评价标准,设计取证的技术与方法,研究证据的来源。(2)分析审计证据。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对收集来审计证据进行分析,确定重要的趋势,得出审计结论。(3)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将审计证据在工作底稿中进行充分的归档,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的基础和广度,所实施的工作内容,审计发现的问题。

4.编制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编制报送主要包括:整理和复核审计工作底稿;评价审计结果等程序。加强与被审单位管理层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开展审计工作小结;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单位管理层意见;要将审计报告呈交给被审单位的管理层、审计委员会;根据规定公布审计报告。

(二)总体经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总体经济效益评价以价值形式的综合指标为第一层次,网络状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形成,要以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为主、基础指标为辅。价值指标又可以用绝对值和相对值两种方式反映,比如净利润是采用绝对值,而净资产收益率为相对值。基础指标主要包括收益性指标、成长性指标、稳定性指标、定性指标。其中前三个指标之间的关系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如企业收益性提高利润呈现明显的上涨趋势,提升了国家或社会的贡献水平,为企业带来了全新的生长空间。与此同时,要想促进生产稳定发展,要制定合理的经营模式,实现资金的顺利调度,为收益性指标的提高创造条件。但是总体净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还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同发展阶段来定,不能片面采取“一刀切”的方法。

(三)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财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的力量目前广电行业内部审计人员相对来说缺乏,一方面我们可以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对外招聘优秀审计人才,充实内部审计部门的技术实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外力,采取多种形式,比如由内部审计部门牵头组织下属公司财务人员交叉联合审计,内部审计与审计外包相结合。审计力量薄弱与经济效益审计的繁重是一对矛盾,采取内部审计与审计外包相结合的方法解决矛盾的途径之一。应注意的是,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仍应处于主导地位,内部审计利用外部人员的技能和资源,弥补内部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不足,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作者单位:厦门广播电视集团资产财务部)

第8篇

关键词:反假货币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研究

假币犯罪不但破坏了社会信用原则,也给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反假货币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开展反假货币工作绩效审计,可以有力地促进并提高反假货币工作水平和防范堵截假币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币持有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货币信誉,而对反假货币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研究在国内审计领域基本上还是一项空白。为此,根据反假货币工作的特点,以某央行中心支行为研究对象,设计出一整套反假货币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并取得了实践成果。

一、反假货币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设计

审计评价指标由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组织协调与配合、技术培训与宣传、业务运行与实施、工作成果与评价。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2个,具体参看表1。

二、审计评价方法

审计评价以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定量分析为主,辅之以定性分析,客观、公正、真实地评价反映被审计对象的工作绩效为目标。审计评价采取百分制方式,并设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

根据得出的审计评价计分,对审计对象给予审计评价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各个级次的标准是:好,评价计分值在90分以上。较好,综合评价计分值在76~89分。一般,综合评价分值在60~75分。差,综合评价计分值在60分以下。

三、实际运用

(一)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性强,审计项目成功实施

依托反假货币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某市中心支行开展的反假货币工作实施了审计。结果表明,该套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性强,审计结论得到被审计部门和系统内领导的高度重视。单位行领导对审计报告进行了批示,对中心支行下一步反假货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审计报告整理编写的审计案例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内审转型工作会上进行展示,同时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评为转型成果二等奖。

(二)审计成果有效应用,审计预期目的实现。

第9篇

[关键词]遵守审计准则;道德规范;帮助组织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一、保持客观性、独立性,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

内部审计总则规定,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执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的事,保持正直、诚信精神,客观公正的做出职业判断,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屈从外部压力,不做违反原则的事,维护审计职业声誉。

二、规范审计程序、学习审计方法、审计技术

为了保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内部审计机构需要编制审计计划。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计划。内部审计组织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编制年度审计方案计划,并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编制项目审计方案。为了规范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送达,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的审计通知书可以在实施审计时送达。为了规范审计证据的获取及处理,保证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充分性,准则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从数量上和质量上判断审计事项的重要性、考虑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成本与效益的合理程度及适当的抽样方法。可以采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分析程序等方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取审计证据。准则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地反映审计项目的所有重要事项。结果沟通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组织适当管理层就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进行的讨论和交流。沟通的目的是提高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组织恰当管理层的理解和认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与组织恰当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并注意沟通技巧。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提出意见和审计建议的书面文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出具审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后续审计指内部审计机构为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改进效果,而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目的是提高审计效果。审计抽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从被审查和评价的总体中抽取一定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做出审计结论的一种审计方法,确定抽样总体、选择抽样方法时应当以审计目标为依据,并考虑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抽样总体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性、充分性和经济性原则。抽样分为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这两种方法可交替使用,可以降低抽样风险。分析程序是审计人员通过分析和比较信息之间的关系或者计算相关的比率以确定合理性,并发现差异和漏洞的一种审计方法。具体方法有比较分析、比率分析、结构分析、趋势分析、回归分析及其他分析法。

三、搞好内部控制、绩效、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审计、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促进组织改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促进组织改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组织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审计的抽样和比较分析范围和重点,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串通舞弊、、环境变化和成本控制的局限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南中有关规定为依据,针对组织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进行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针对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对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审计和评价,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组织适当管理层报告。

绩效审计是对本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选择绩效审计方法时除运用常规审计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以下方法:数量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专题讨论法、标杆法、调查法、成本效益(效果)分析法、目标成果法、公众评价法。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应当具有可靠性、客观性和可比性。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检查和报告舞弊行为时应当保持职业谨慎,具有识别、检查舞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实施审计项目时警惕相关方面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根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审计成本效益,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运用恰当的审计职业判断,确定审计程序,以检查、发现和报告舞弊行为。发现舞弊迹象时,应当及时向适当管理层报告,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舞弊行为的性质、涉及人员、舞弊手段及原因、检查结论、处理意见、提出的建议及纠正措施。

信息技术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组织的信息系统极其相关的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流程所进行的审查与评价活动。必要时可以外聘专家参与。

四、做好内部审计机构管理,处理好与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负责管理审计计划、人力资源、财务预算、组织协调、审计质量、其他事项,保持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良好关系。实现董事会、最高管理层在组织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第10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其目的是为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为使内部审计能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内部审计项目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涵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5年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定:内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是指为合理保证审计项目的实施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与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包括内部审计机构为确保其审计项目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审计立项、审计准备、审计测试、审计报告、审计追踪、项目评价等完整审计程序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它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活动进行控制的自律行为,它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各个环节。

二、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推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审计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而审计项目质量则是内部审计质量的灵魂。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必然给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审计部门的地位,“有为才能有位”,高质量的审计项目容易得到领导的重视,被审计单位的尊重,树立内审的良好形象,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其次是有利于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使审计人员对素质要求有了新的标准和认识,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将会在外界压力、自身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适应业务发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可以说,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完善是在不断提高其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的,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是推动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需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现状重点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审计实施、轻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两张皮”,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项目质量;“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重审计报告、轻整改落实”,使审计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以便对以上控制缺陷“纠偏”和其他控制环节“防患于未然”。

3.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规避审计风险的有效手段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势必存在内部审计风险。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现阶段,决定内部审计风险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的高低,二者之间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越高,审计风险就越小;反之,则审计风险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的核心在于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只有加强对审计项目各环节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4.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是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完善提供实践基础

科学的理论来源于科学的实践,在不断强化项目质量控制的实践过程中积极地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规律,将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过程,包括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后续等各环节。以下则是审计项目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

高度重视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首先,内部审计立项应以本组织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帮助组织实现目标,为组织提供增值服务为目的,时刻跟上组织前进的步伐,配合组织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尤其关键的是内部审计项目的立项要能体现组织不断发展变化的审计需求。其次,为保证项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就需要适当控制和缩小审计范围。根据以往审计经验,在没有特定需要情况下,适宜采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一次审计只针对某一个管理环节或一个业务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计,尽量减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审计。有利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审计的风险。因此,项目立项把握的好,在总体不断拓展审计范围和影响的同时细化审计项目分类,在每个审计项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会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础。

2.准备过程的质量控制

准备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基础,在项目前期做好各项质量控制,不仅能从开始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而且可以节约具体审计过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前准备的质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宜的审计组成员。内部审计部门在配备相应的项目成员时应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审计人员应符合客观性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职业客观”。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部门负责人不应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冲突或偏见的审计人员参与该项目的审计,以保证审计人员公正客观、不偏不倚。二是,审计人员应符合专业胜任的要求。《职业道德规范》中同时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开展业务时,应具备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作为内部审计项目组人员的组成,需要基本的胜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证项目质量。

(2)把好审前调查关,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审前调查是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凡是审计效果比较突出、审计质量比较高的审计项目,都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审计调查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内控状况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主要变化。调查结束后,审计组应执行分析性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明确潜在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缺陷或控制过度的情况,对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只有把审前调查作为审计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抓好,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审计目标。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龙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应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项目的方向,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对实施项目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执行审计和质量检查的标准。依照实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断审计人员审了什么、怎么审的、结果怎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人员的随意性;第三,它是审计报告的基础,好的实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使现场实施有的放矢,审计报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审计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保证的核心。因此,必须强化实施过程的控制,以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总体风险。现场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业务操作,重点把握好两方面的质量控制。其一,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审计证据为内部审计人员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提供了依据,是项目质量的核心。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包括三点:一是要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审计证据要足以支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中揭示的问题。二是要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为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应根据取证的要求不同,对取证方法有所侧重,以规范审计取证行为。三是要恰当处理和评价审计证据。内审人员应要求证据的提供者进行签名或盖章,确认其来源真实,证据有效。无法获取签名盖章的证据,应当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审计底稿的质量控制。审计底稿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编制工作底稿时,应遵循工作底稿的质量要求,做到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保证认定事实客观存在、问题性质判断准确、审计建议合理专业。

4.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是审计监督活动的“产品”,是实施审计后,对审计项目做出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是审计风险的最终载体,要想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是非常必要的。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关键是复核审定和最终审定控制。审核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审计底稿为基础,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对审计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审计报告、但必须在报告中揭示的情况,责成审计组继续深入检查,将工作底稿补充完整。二是审计报告是否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引用法规条文是否有效、准确。三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问题定性是否正确,评价是否到位。四是审计报告是否以帮、促为出发点,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对被审计单位目前或未来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具有指导意义。五是审计报告结构是否合理,报告的层次是否按问题的重要性排列,用词是否恰当,审计报告作为专业文书,应切忌用华丽辞藻或修饰的方法等。

5.审计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

做好以下项目后期及后续的质量控制,对于提升以后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1)认真开展项目总结。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项目组长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总结,提出本次项目开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类似项目中应注意的事项。审计总结是内部审计部门的宝贵财富,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有极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有利于不断提高审计项目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后续审计质量控制。后续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用以确认管理层针对已报告的业务发现和建议所采取的行动是否适当、有效和及时的过程。为保证后续审计的质量得到控制,首先,应将后续审计的责任在内部审计部门的书面章程中得到明确。其次,在后续审计中,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风险是否得到控制,加强审计人员对风险接受程度的准确判断,以规避审计风险,保证项目质量。

6.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审计项目督导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内审项目质量的高低。针对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由于受人员、机构编制等因素的制约,审计项目的督导缺乏实质内容,仅仅是对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做象征性复核,在深度和广度上还不能达到项目质量控制得要求。因此,应建立审计项目督导的平行作业机制。明确审计项目的督导工作应贯穿于项目的始终,保证对项目各环节督导的质量控制。

(2)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绩效考评的目的本身是奖勤罚懒,但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实际运行的情况看,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基本采用矩阵式组织方式,一个审计项目中的审计人员受本科室和项目组的双重领导,而这双重领导出于各自利益出发,可能会将不具备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选入项目组,这势必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加大审计风险。因此,内审部门应不断完善审计绩效考评机制,引导审计项目资源合理配置,保证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只有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质量的整体提升,从而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2005年5月.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2005年8月.

第11篇

四种类别

世界主要国家对政府审计的外部监管措施多种多样,但从大类上看无外乎以下四种措施。本文中的“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设置的审计部门所进行的审计,与英文中的government audit相对应;此处将“政府审计”和“国家审计”视为同义语,不加严格区分。

(一)政府审计结果公开

政府审计结果公开各国虽有差异,但是基本的做法是利用审计体系外的力量公布国家审计监督信息,以此保证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府行政状况,起到监督被审计单位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审计结果公开使社会公众对政府审计的职责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同时也起到了对政府审计部门及其人员的监督作用。比如美国,定期向立法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并由立法机关审阅,并向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披露大多数审计结果。德国,定期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交审计报告等等。

(二)设立专门监管政府审计工作的外部机构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在议会内设立了专门监管最高审计机关的委员会,其任务主要是详细审查审计报告,核实审计资料、审计证据、审计建议,审查后就审计机关对政府活动的审计情况向议会提出他们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也有一些国家在司法或行政部门下设监管审计机关的机构,专门负责对政府审计工作的检查。比如英国和加拿大,在议会下设置公共账目委员会,审查审计长的报告,并作一份讨论审计报告的报告。

(三)对政府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英国将政府审计部门作为被审计单位,由独立第三方对其进行审计。按英国1983年国家审计法案,国家审计署应该聘请独立第三方,通常是独立的英国皇家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署的财政收支及盈亏状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部门用途的成本开支情况,以及薪酬报告中需要审计的部分数据进行审核,审计报告直接递交英国下议院并在审计署网站予以公开 。澳大利亚议会所属的国家公共账目与审计联合委员会的独立审计师(由联邦财政部长推荐、总督任命)每年对审计长编制的财务报表实施审查,并可在任何时候对审计署进行绩效审计,审计报告在征求审计长的意见后,交参众两院审议 。

(四)实行外部同业复核

美国推行外部同业复核制度,目的是检查政府审计机关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能否为遵循质量控制准则和适用的审计准则提供合理保证。美国政府审计准则(GAGAS)规定 :执行审计和鉴证业务的审计组织应该至少每三年接受一次由一个独立于被检查组织的检查者对其审计和鉴证业务进行的外部同业复核。审计组织从第一项GAGAS要求的业务开始起三年内应有外部同业复核。以后外部同业复核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以上的延期外部同业复核职能由GAO批准,并且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提出。

分析和评价

(一)政府审计外部监管措施比较分析

如上所述,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特别重视对政府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管,并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上述四种措施虽然均是从外部进行监管,但监管的主体、对象(或内容)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详见下表:

(二)政府审计外部监管措施的特点分析

1.政府审计结果公开运用广泛

从上述政府审计外部监管措施看,包括立法型、司法型、行政型和独立型审计模式在内的所有政府审计类型都无一例外地采用“审计结果公开”这一监管措施。只是在立法型审计模式下,政府审计结果公开制度运用的时间相对更早、运用的范围更广泛、采用的具体措施更加灵活多样。随着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和政府审计部门服务意识的增强,采用行政型审计模式的政府审计部门也越来越倾向于采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审计结果,只是它们公布的审计结果一定程度上受到行政部门的干预。

2.设立专门监管机构与审计结果公开结合运用

那些设立专门监管政府审计工作的外部机构的国家,往往也是政府审计结果公开的国家。也就是说,两种措施在实践中往往是结合运用的。一般来说,在实行上述两种监管措施的国家,政府审计工作需要专设监管机构的审查,所以公开的政府审计报告等审计结果也应当是经过审查的。

3.对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和同业复核运用有限

对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是针对政府审计部门财政收支状况、财务报表等进行的审计,基本等同于一般的财务审计,是从财务角度保证政府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业复核是针对政府审计部门质量控制进行的,通过提升政府审计部门的质量控制水平来提高政府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这两种监管措施虽然只在少数国家采用,但同样在保证政府审计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弥补不足

如前所述,政府审计结果公开和设立专门监管政府审计工作的外部机构两项措施在世界各国普遍运用。这两项监管措施基本上把监督和检查的焦点都集中在最终的审计报告上,这在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和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两项监管措施对审计工作的过程关注有限,没有涉及政府审计部门的内部控制和质量控制。

政府审计结果公告是针对政府审计的最终成果审计报告进行的;外部专设机构的监管是针对审计工作过程特别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审计报告开展的;对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则是针对财政收支和财务报表进行的;同业复核兼顾了政府审计工作的过程及其结果,同时也关注政府审计人员的引进、培训等来加强对政府审计人员的监管。由于实行同业复核的国家较少,因此多数国家的监管措施还是集中在审计工作及其成果上,而较少关注政府审计人员及其行为。

当把审计质量的提高作为最终目标时,各国的政府审计就难免将审计行为结果作为控制对象,而忽视了作出审计行为的审计人员的行为过程。从这个角度出发,本文认为提高审计质量不仅应当考虑行为结果还应当注重审计行为过程;不仅要考虑审计工作及其成果,更要关注履行审计责任的审计人员及其行为。也就是说,加强对政府审计部门及其人员审计责任的控制才是提高政府审计质量的根本,政府审计的外部监管应当以“审计责任控制”为主线。

政府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管,应当针对政府审计部门及其人员的审计行为进行。政府审计行为的实施过程就是责任的履行过程。政府审计过程责任控制就是对政府审计部门及其人员行为过程的规范和引导;政府审计结果责任控制就是对政府审计部门及其人员行为结果的衡量和评价。因此,从审计责任入手,才能确保政府审计部门及其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并最终达到优化审计行为和提高审计质量的根本目标。

第12篇

(一)教育资金的经济性审计经济性是指高等教育资源利用的节约与浪费状态,是判定高校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校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当前,我国高教资金的使用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现象,重复和盲目投资等问题比比皆是。绩效审计中的经济性审计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采取的监控措施,它可以涵盖从投资立项到回收资金的整个财务循环,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教育资金的效率性审计从宏观上讲,高等教育经济效率是高等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为取得同样的教育成果,高等教育资源占用和消耗的程度。也就是说,取得同样质量的教育成果,高等教育资源占用和消耗的越少,其效率就越高反之,高等教育资源占用和消耗的越多。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利用效率,或称高等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即每一单位的教育投资成本所能培养学生的数量。它可以通过一系列财务比例指标来表示,例如,年均学生经费率年平均在校学生数年均经费支出额就可以反映单位经费支出所能负担的学生数量。这一比率越高,则表示经费的使用效率越高。

(三)教育资金使用的效果性审计效果更侧重于对成果的考查,强调的是活动的结晶。就教育而言,只要一个学校培养出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人才就认为效果是好的,而得到这一成果付出多少代价则归于效率,并非效果考虑的问题。高等教育成果不仅包括培养学生人数、毕业生数,而且包括学生就业情况、数量和质量、申报课题数目、社会认可程度及学校基本建设成果,包括教学场馆的建设和教学设备购置等等。

二、高校绩效审计的现状及对策

(一)高校绩效审计的现状(1)缺乏审计标准。1999年以来,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陆续颁发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企业效绩评价标准》、《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等,为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企业效绩评价行为、增强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对于高等学校的绩效审计,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既没有绩效审计方面的指标评价标准,也没有绩效审计方面准则性质的可操作性指导文件,由于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导致绩效审计难以深入。

(2)高校的审计仍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由于受到过去计划经济审计的影响,较注重财务收支、财务会计等查错纠弊式的审计,而忽视了效益审计和绩效审计。根据内部审计协会的调查可知,目前高校审计项目中财务收支审计占到了43%,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只占到14%,效益的审计只占到8.5%。绩效审计只在审计高校基建专项资金时用,对高校经常性经费的绩效审计还没有开展,实践中既没有明确高校开展绩效审计的内容有哪些,也没有完善的绩效审计标准,更没有完整的案例可供借鉴。

(3)高校审计缺乏事前、事中审计,而偏重于事后审计。我国目前高校审计往往偏重于事后审计,不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审计,对违规违纪行为不能防患于未然,对资金运行过程中因使用不当形成的浪费仅限于事后发表评价,只能预防同样的损失再次发生,却不能通过努力预先审查清楚以挽回或避免损失。

(二)高校绩效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我国高校绩效审计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上述问题。其原因可概括如下两点:一是高等学校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审计师实务知识较多,而理论基础薄弱,对传统审计技术较熟悉,而对现代审计技术较陌生,现场作业经验丰富,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部分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解水平、业务技能较低,所有这些都严重制约着绩效审计的效果。二是审计技术方法相对落后。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内部审计技术还是以账项导向审计和系统导向审计为主,而开展高校绩效审计迫切需要在审计中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技术,同时,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会计电算化的普及,要求审计方法和手段也相应改变。但基于审计成本、习惯思维和技术配套等各种原因,许多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阶段,计算机在很大程度上只被用于简单的数据汇总或者文字和表格处理,而利用计算机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测试和检验、对会计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等更高层次的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尚未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全面展开,高校内部审计技术手段的相对落后将影响审计效率和效果,难以适应开展绩效审计的需要。

(三)高校绩效审计的完善对策(1)引入市场竞争体制,提升高校绩效审计层次。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多数为财会人员出身,起步低、人数少、结构单一。所以新公共管理主张引入市场竞争体制,一方面,校内部审计可通过提高待遇等手段以校内竞争方式吸纳高素质人才。合格的审计部门不仅要有足够的财会审计人员,而且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人员,还要有经济学家、计算机专家、法律专家和信息专家等的加盟。另一方面,可以有步骤地让一些社会审计机构如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等高层次的审计组织通过市场竞争参与到高校的绩效审计工作来。

(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绩效审计所占的比例将会逐渐加大,而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相对较高,需要复合型的人才基础作保障,因此,加大高校审计队伍建设力度,提高绩效审计能力是积极推动这项业务发展的基础性工程。高校一方面要抓紧现有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其尽快适应效益审计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在引进专业人才的同时,要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人进行绩效审计专业培训。此外,高校可以借助专家力量,增强绩效审计的能力,弥补专门技术力量的不足。

(3)建立高校绩效审计的指标评价体系。由于高校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缺少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效益标准,因此,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审计工作水平,建立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指标体系,已经成为高校绩效审计得以稳步推进的关键所在。这一体系应是多层次的,由法律法规、定额标准、工作目标和程序、预算等组成;而且该体系应是动态的,随着高校工作重心的变化和师生价值观的改变而调整;指标内容应包括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评价,应是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其科学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因此,在建立审计指标体系时,应考虑效益评价的特殊性,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一方面量化可以量化的影响效益的因素,以便于分析、比较;另一方面对无法量化的影响效益的因素,建立“优先实践”原则作为衡量标准。

三、高校绩效审计实施的程序

(一)初步调查分析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初步调查分析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就是确定项目、范围和方法。被确定的审计项目往往是支出金额较大(具体金额由高校视其规模自行确定)、教职员工广泛关注的经济项目,一般要经广泛的协商和讨论。在审计开始前要对被审计单位、政策、目标、主要活动、主要资源以及开展这项审计活动的主要风险、有关的政策等进行调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估。要对审计的人力财力、时间和方法、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安排,制定绩效审计计划。审计计划要提交主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以至校(院)长办公会,由其决定是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