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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西城镇化建设;基本思路;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相比较于广西的工业化发展,广西城镇化发展可谓严重滞后,与沿海省份有着巨大的差距。加快推进广西城镇化建设是支撑广西未来经济高速增长、拉动中国南部沿海经济再次腾飞的强大动力。
一、广西城镇化发展现状
1、城镇化水平提高快
广西以项目为抓手,以产业为支撑,重点推进南宁、柳州等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县城、重点镇建设,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从2000年到 2012年是广西城镇化发展最快、质量最高、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2000 年广西镇化率为28%,到2012年达到39.2%,城镇人口达到1 838 万人,比2000 年增长35%;城镇建成区面积 840 平方公里,比 2000 年增长 30%。
2、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
广西不断增强城市建设投资力度,抓好城镇道路、燃气、供排水、电网等设施建设,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规模逐步扩大,服务能力和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现在,广西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 11.83 平方米,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 714 万立方米,城镇供水普及率达 92.87%,县城以上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初步建立完善;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 84.04%;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7 标台,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
3、城镇经济迅速发展
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以城镇聚集产业,以产业拉动城镇,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2002 年以来,广西 GDP 年均增速达到12%左右,城镇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城镇经济快速发展,每年新增就业岗位50 万个左右,对城镇化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广西多项措施不断做大做强工业,努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广西工业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又拓宽了城镇发展空间,吸纳了区内大量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带动了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城乡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加快调整,呈现出城乡互动、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特征。
二、加快推进广西城镇化的对策
1、城乡统筹规划
进一步加强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合理确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同时,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城乡规划,并做好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以城乡一体化、产业集中化、人口聚集化为基本要求,把城乡两大社会板块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规划,按照中心城市扩大规模、县级城市完善功能、重点城镇示范带动、新农村建设分类推进的“四位一体”基本思路,分层分区位确立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地域特色,加快形成中心城区—县城—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城乡规划体系框架。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等中心城市应规划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聚集区; 中小城市和县城应利用土地、劳动力、资源等要素成本优势,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乡镇、中心村和基层村应重点规划发展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立和完善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评估周期、评估部门、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和评估报告上报的程序等。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大力提倡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的全过程。建立城乡规划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由党委巡视组、政府督察室、纪检、监察、建设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城乡规划联合督查组,每年定期对城乡筹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中心城市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的原则,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一元化的户口登记制度。同时,应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城镇的户籍限制,积极引导农民工在中小城市和大的集镇安家落户,凡在中小城市和城镇拥有住房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都允许其登记为城镇户口。加快城镇住房、就业、教育、社会保障、优抚安置和计划生育等配套制度的改革,使符合条件并取得城镇户籍的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构建涵盖农民工子女的基本均等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一并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允许落户城镇的农民继续保留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承包权,享有原村级集体资产的权益和集体可分配收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
3、加大投入
积极拓宽小城镇建设筹资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逐步建立起国家投资引导,集体、个人、企业、社会共同投资建设城镇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各级政府应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等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筹建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以企业化方式经营城镇,激活民间资本、盘活土地资产、搞活招商引资,为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结合小城镇建设、村庄整治、迁村并点和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土地交易所运行机制,规范推进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于小城镇土地进行置换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好小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问题,鼓励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在城镇就业。加大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以供水供气、城市道路改造、城市防洪、消防、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一街、一场、一站、一院、一厂。大力推动城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4、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联动
加快培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形成城镇集群内产业分工与专业化配套体系,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与结构,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取得集聚经济效应、联合行动效应和制度效应。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应重点发展石油化工、钢铁、林浆纸、修造船、电子信息、粮油加工、新能源等,培育壮大临港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临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西江经济带城市群应加快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市场对接,主动承接东部机械、建材、电子、纺织服装、皮革、家电、船舶配套及再生资源深加工等行业。资源富集区城市群应充分利用水电、有色金属、糖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煤炭、电力、糖业、锰深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工业。推动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在城市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以数字城市技术为依托,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电子信息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实现通过网络向企业和公众提供行政审批、产权交易、信息、政策查询、资讯查询、业务咨询和在线办理等电子化信息化行政服务。推动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信息化,加快电子政务、综合便民服务等城镇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的建设。
结论
广西作为我国西部开发的海上桥头堡,加快推进其城镇化建设对于拉动我国南部沿海经济发展、推动民间投资、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等都将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