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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时间:2022-07-05 07:47: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以下简称经营场所)是指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审核公示,是指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开办的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向社会公开,根据社会公众的反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受理开办经营场所申请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立即将申请开办的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公示。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文化行政部门的公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所确定的公示范围;

(二)公示对象的名称、营业地址、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

(三)公示对象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自然情况;

(四)受理反馈意见的部门、监督电话、通迅地址、公示时限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公示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将公示张贴在其办公场所及拟设立的经营场所营业地址的醒目位置,也可以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文化行政部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文化行政部门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文化行政部门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应当保密。对匿名以及超出公示范围的举报或意见,文化行政部门可以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对社会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登记建档。调查核实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调查核实情况应当形成文字报告,其中应当包括调查核实的内容、方式及结果。参与调查核实的人员应当在报告上签字,对报告负责。调查报告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公示中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作出审核合格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公示中所反映情况属于经过改正可以消除影响并且公示对象主观上愿意消除影响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责成公示对象尽快提出和落实修改方案;影响确已消除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审核合格的决定;对经调查核实,公示对象确实存在严重问题和不良影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作出审核不合格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已开办经营场所变更营业地址、经营范围、经营项目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第九条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因犯有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第2篇

一、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企个监、市场分局、注册分局、消保股和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为办公室主任。各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工作职责,抓好专项整治。

二、重点目标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以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为重点,收缴和查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违规机型、机种和变相赌博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游艺娱乐场所,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采取宣传疏导、查处取缔,督办整改的方法,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稳妥推进。行动从__月__日开始到__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_、宣传动员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日)。县局将召开动员会议,专门部署此次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搞好动员教育,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要利用媒体全程跟踪、全程报道专项整治情况,营造舆论和群防群治氛围。要向经营游艺娱乐场所的业主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者依法经本文来源:文秘站 营意识,让经营者服从大局,积极配合,主动整改。

_、摸底排查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日)。各单位要主动协调文化、公安部门,对本辖区的无证游艺娱乐经营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游艺娱乐经营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分布情况,了解游艺娱乐经营场所遵规守法经营情况,并登记造册,确定整治的重点对象,上报县局企个监股,为集中整治做好充分准备。

_、集中整治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各单位要始终采取高压态势,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十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从重从快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收缴器材设备;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游艺娱乐场所擅自降低设立标准,改变机型、机种的要责令停业整改,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吊销其证照,决不手软。

_、总结验收阶段(__月__日至__日)。县局将组织对单位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清理查处遗漏问题,通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四、行动要求

_、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贯彻落实,切实把此次行动抓出成效来。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及国发〔20*〕15号、*政〔20*〕57号、*政〔20*〕29号、*政〔20*〕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县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源头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产生,根据*县消防联席会议《建立完善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试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并实施消防执法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确立工作目标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消防安全前置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加快全县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通过落实消防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建筑工程,坚决杜绝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产生;通过落实消防联合执法机制,重点解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娱乐场所监管、消防产品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建立公共消防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以及各行政职能部门信息网站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信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

县政府成立县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规划、建设、房管、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交通、*、安监、经贸、监察、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及国发〔20*〕15号、*政〔20*〕57号、*政〔20*〕29号、*政〔20*〕1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工作职责,共同负责消防执法联动机制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切实加大消防源头性的监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源头性的监控。

三、明确许可事项,规范许可文书

*消防行政许可主要有四项: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在行政许可手续办理上,依法下发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复查意见书》等。另外,县消防大队可自行设计使用《消防安全情况现场检查意见反馈表》,主要用于为单位或个人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消防部门提供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四、按照部门职能,履行许可程序

(一)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准规划定点通知书》、《规划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开发商)提供总平面(相当于规划定点)审核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二)建设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开发商)提供总平面审核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把关,对违规设计、施工、监理或超资质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在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之前,必须要求提供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开发商)提供施工图审核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在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必须要求提供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四)文化部门:在办理或许可《*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申请设立登记表》、《含有电子游戏的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申请设立登记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登记表》、《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审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变更审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时,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检查合格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五)工商部门:在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前,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检查合格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对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时,必须要求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提交*消防机构的许可手续;对原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或原来的消防行政许可被撤销的,应当在年审时要求其提供消防安全许可相关资料,否则不予许可。

(六)教育部门: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实施许可时,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检查合格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七)卫生部门:对拟开办的医院等医疗机构实施许可时,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检查合格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八)民政部门:对拟开办的养老院、敬老院、托老院等实施许可颁发《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前以及在办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时,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场所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检查合格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九)体育部门:对拟开办的体育馆、体育活动中心等实施许可时,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检查合格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十)安监部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未获得消防部门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不予核发批准文书和经营许可证。

(十一)*治安(网监)部门:在颁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时,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检查合格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在办理重大活动行政许可时,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检查合格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十二)交通、交巡警、安监、经贸、工商等部门:共同对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进行把关,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和未履行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危险物品(含成品油、燃气)生产储存运输企业,不予实行资质认定或不予核发相关许可证照。

五、建立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沟通

(一)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消防信息查询系统。

1.凡是涉及到消防执法联动机制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应以《*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本部门网站或《*消防网》为信息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公示、通报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

2.依据国家规定实施行政许可需要将消防安全条件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的,应当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有关窗口的办事须知中予以明确告知。

3.县消防大队作为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建立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共消防信息采集、梳理、的主体作用。对所有的消防行政许可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及时通过《*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布,方便社会各界、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个人上网查询;对于重大消防行政许可事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重大消防行政处罚、重大消防产品案件等重大问题实行公文抄报制度,及时向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告知;对原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但在经营过程中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及时撤销原消防法律文书,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撤销有关批准文件或者暂停、吊销有关许可证照;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落实“五项”工作制度,推动火灾隐患整改。

1.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县消防大队要通过《*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查处实名投诉、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举报安全出口上锁、安全通道堵塞的,应在2小时内进行调查处理。其他部门对投诉、举报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要按照各自的消防职责依法查处;对于无权进行查处的,应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移送、查处情况反馈表》,于5个工作日之内寄送当地*消防机构处理或通过《*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等形式进行移送,当地*消防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于3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原移送部门。对消防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对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消防机构在依法监督整改的同时,应当及时通过公文抄告或在《*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等形式通报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自行查处的重要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给*消防机构。

3.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消防机构应当定期进行重大火灾隐患论证、认定,需要当地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上级政府应当定期对下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或安委会应组织会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时间要求、工作方案、督查措施等,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4.落实行政监察制度。对属于县政府或县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县监察局要及时下发行政监察意见书进行督办。因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及时立案,追查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5.落实舆论监督制度。各级*消防机构要定期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属于商场、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要采取张贴公告、设置警示牌等方式,提醒社会公众注意消防安全,形成全社会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对当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整改不力的要予以曝光。

六、强化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一)各司其责,高度重视消防产品案件查处工作。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消防产品。属于重大或疑难案件的,应当共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以*消防机构为主进行查处,质监、工商部门予以配合;对无照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的,以工商部门为主进行查处;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以质监、*消防机构为主进行查处,工商部门予以配合;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应以工商部门为主进行查处,*消防机构予以配合;发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已经销往其他地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通报当地有关执法部门。

第4篇

201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会议精神和县依治办的文件精神,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方向,以维护局稳定为根本,以全体干部职工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全局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任务

1、突出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发挥法律在文化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积极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等全国法制宣传日,利用标语、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组织开展好集中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我局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配合文化市场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围绕纠纷及其他涉利涉法等问题和矛盾,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履行义务的良好风尚。

3、继续加强对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继续坚持和完善本局各项学法制度,组织广大职工学习专业法,多形式多渠道面向全体职工广泛进行宣传,真正做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建立集体学习法律制度,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每一季度学习一次,学习覆盖面达100%,法律考试参考率100%。

2、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文化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班每年不少于2期,文化执法行政人员培训在20天以上。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

3、加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学法用法。重点要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印刷市场等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学法培训教育制度,每年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培训1次,帮助企业管理单位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4、重视法制文艺宣传工作,创新形式,完善宣传阵地。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发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送戏下乡和全县群众性文体活动中分发法制宣传资料和增加法制宣传节目演出,扩大普法宣传范围。

5、利用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等全国法制宣传日,利用标语、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组织保障

1、局领导要切实负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考核目标。

第5篇

摘要:本文立足当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实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公共娱乐场所呈现的新特点和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全程管理”的新对策。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安全 ;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urrent relevant fire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implement and carry out the work of public places of entertainment, analysis of the new characteristics and fire safety hidden trouble, puts forward the fire safety for public place of entertainment "process management" in the new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public places of entertainment; fire safety;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D7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实施已有两年多时间,公安消防机构对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行政管理措施运用已日趋成熟。本文结合当前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等有关工作,对如何做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新的思考和探索。 1 公共娱乐场所呈现的新特点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普通百姓在物质生活极大满足的同时,对精神文化生活追求越来越高,作为休闲娱乐的公共娱乐场所便大批涌现,遍地开花,并呈现以下特点: 1.1公共娱乐场所呈逐步大型化、综合化 现在,无论是传统的还是新兴的娱乐场所,都朝着集多种娱乐和消费于一体的方向发展,且规模越来越大。这种综合化、大型化娱乐场所的形成,有效弥补了单一经营的缺陷,使消费者在一个娱乐场所内就可以享受到多种服务。娱乐场所朝着综合化、大型化发展的这种倾势,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但同时也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1.2 公共娱乐场所从城市向城镇发展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KTV、酒吧、舞厅、洗浴休闲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等场所在城市大批涌现,而且出现向城市某些区域聚集的倾向,出现了娱乐场所“一条街”现象。同时,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公共娱乐场所在城郊和镇这一级也大量出现。 1.3 公共娱乐场所装修翻新频次更快 公共娱乐场所资金投入巨大,同样回报也比较可观。娱乐场所随着设备和装修的陈旧、落后,重新装修时间间隔由原来的4、5年变成了2至3年。有的场所为持续吸引消费群体,赢得市场,1至2年便推倒再进行重新装修。 2 公共娱乐场所常见消防安全隐患 2.1 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问题是消防安全最为常见的问题。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为了方便自身经营管理,把消费者限制在方便管理的区域内,锁闭娱乐场所内供人员疏散逃生的安全出口。2.2 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不能正常使用 在日常检查中经常发现: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触发装置处于被屏蔽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被挂上装饰物,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灭火器失效、室内消火栓组件不完整、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损坏也比比皆是。 2.3 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仍时常出现 《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但是,在新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中,仍有不少投资者为场所装修装饰的便捷和美观,采用木板、软包(内含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 2.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相当一部分公共娱乐场所负责人只重经济效益,疏忽消防安全管理,轻视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对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不执行,这也是造成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根本所在。表现在: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停留在纸上,不完善、不演练。 3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现行公安消防机构的“3+2”监督检查模式,再加上一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也基本上了能实现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但是,这种模式存在这些弊端:缺乏对公共娱乐场所全过程的监管;公安消防机构处于强势地位,处于单方面的发号施令,不能充分调动娱乐场所的积极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自律、自治能力得不到培养。因此,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来说,更重要的是怎样培养娱乐场所的自我管理能力并实现消防安全的自律行为,可以这样说,好的管理只能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共同努力的产物。这种管理机制的转换,需要我们改变现行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理念、方式与手段。 3.1 由“事后管理”向“全程管理”转变 “全程管理”是将监督管理从公共娱乐场所的前期选址、设计施工、审批把关再扩展到最后的日常管理整个过程中。因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3.1.1 把好前期选址关 一般公共娱乐场所在批准建设前期,文化、治安等部门会对公共娱乐场所选取的地址进行审查,这时消防部门也应对选址场地对照消防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的有关要求核实把关,这里就需要跟文化、治安部门形成良好的工作联系机制。对文中提到的临时建筑和老工业厂房、库房改造的更应该做好这一关。 3.1.2 把好设计施工关 在选址把关的基础上,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公共娱乐场所的设计施工图对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负有法律责任的应予以追究,并直至设计符合要求为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考虑到对一定规模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实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对没有抽查到的也应该对其设计、验收把关。在施工期间,应对公共娱乐场所施工现场适时检查指导,一是检查是否按原符合设计要求的内容施工;二是严格把关装修材料,对有疑问的装修材料应及时监督抽样送检,坚决杜绝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3.1.3 把好消防审批关 这里的消防审批关除了前面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应该是最终把关的两步。公共娱乐场所的竣工验收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内容除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规定内容以外,我们应该要求娱乐场所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做好“四个能力”建设,在场所内规范设置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并按照建设标准做好了相关资料的积累、归档。 3.1.4 强化监督检查 可以从公众聚集场所中的法定概念(《消防法》第七章第七十三条)中看出公共娱乐场所包涵在公众聚集场所中,对公共娱乐场所违反相关消防法规的行为,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执法,该查封要查封、该强制执行要强制执行,决不能姑息迁就,坚持“零容忍”。 3.1.5 加强实时监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十五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参考文献 [1]顾金龙.上海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分析和应对措施[J].消防科学与技术(增刊), 2009,28(149):201-203 [2]杨师.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特点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5,(35):71 [3]詹伟,张景渊. 行业协会参与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探析[J].公安研究,2005,(128):34-35

第6篇

一、当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存在主要问题

造成文化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文化产业大市场与文化执法小队伍的矛盾。以我县为例,我县文化市场涵盖面非常广,大体上包括音像、广播影视、演艺、印刷、打字复印、图书、游艺娱乐、动漫、网吧等十几个类别近300家经营场所,关系到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10名执法队员中能正常全天候从事执法的只有5人。面对市场数量大,从业人数多,地域分布广的文化市场,文化市场执法管理人员只能是疲于奔命,当消防队、救火员,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按住了这个冒出了那个。遇到应急任务、突击检查,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就不分昼夜,轮流蹲守在重点部位,长期超负荷运转,队员们疲惫不堪,日常管理很难步入正轨。

(二)与文化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人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执法要求高之间的矛盾。目前,文化执法法律环境不利于执法的表现有:有的法律规范滞后,有些业态的法律法规出台于上世纪90年代,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法律规范的滞后给执法监管工作带来不便。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电部11号令)是一九九四年二月三日颁布,现在经过文化体制改革,广电部已不复存在。再如,2006年1月29日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规定“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现在政府简政放权,把一些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其中《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中的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把工商营业执照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而相应的条例法规没有同步出台,这就给执法人员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带了很大不便。人们的文化基础知识、思想素质、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还参差不齐,不学法、不懂法与过分强调自己权利的状况同时存在,懂法的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又不愿意严守法律的制约,甚至出现“钻法律空子”现象。

(三)法律法规硬性规定与文化执法无力手段的矛盾。这些年国家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陆续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传统工艺美术管理条例》等十几部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由于文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过硬的、强制性的手段,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明确硬性的处罚很难执行到位。由于文化经营业主的素质良莠不齐,一些业户不大把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放在眼里,认为一不能捉他,二不能关他,三不能打他,充其量就是“口水之争”,下达的执法文书有时候被“束之高阁”,没有什么了不起!有的软磨硬泡,有的“横刀立马”、扬言报复,甚至伺机给文化执法人员颜色瞧。

(四)文化产品科技含量的日益提高与文化执法队伍人员专业知识欠缺、滞后的矛盾。文化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管理好文化市场,处理好违法案件,要求执法人员既要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又要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并且熟悉其他相关业务知识。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是以大量应用新技术为前提的。以出版物市场为例,传统印象中人们认为盗版图书印刷质量较差,容易辨别:用纸较差(纸质偏薄、发黄、发灰)墨色不匀,色相偏差,套印不准,图像模糊不清,图文边缘往往有胶带痕迹或拼版痕迹,成品裁切不方正,装订质量较差(有很多漏行、错页等质量问题),而且文字和标点符号差错较多(有的错字一页可达十多个)、病句连篇。但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激光照排、胶印技术在出版领域的广泛应用,自动化生产、仿真技术,使侵权、盗版、造假大量产生,有些图书用肉眼看起来与正品无异。而目前的状况,执法人员所学专业五化八门,懂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要求不掌握了解不及时,针对县级层面执法人员举办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屈指可数,执法人员在对出版物市场监管中难度可想而知。

二、针对当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的文化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 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及建议。

(一)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文化执法队伍既要数量适当、又要人员素质高,既要思想过硬,又要业务过关。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和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精通法律政策和具备一定文化科学技术的行政执法队伍。一要抓好人员保障。党委、政府要对文化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加强领导和组织,适当根据本辖区市场规模,合理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同时将素质高、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骨干力量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尽快改变当前文化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的现状。二要抓好素质保障,利用执法资格管理、工作量化考评、能力测评等途径,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改善执法队伍结构、强化执法素质;三要抓好装备保障,根据现代执法管理的要求,完善交通、通讯、检测等执法装备,解决执法经费短缺、执法手段落后的问题,逐步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

(二)要继续加快文化立法进程,不断完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随着文化发展在国家战略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壮大。丰富的社会实践与现实需要也彰显了文化立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与现实需要相比,我们还有大量文化立法工作要做,已经制定通过的法律也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相应的法规与条例也要不断补充。要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治文、依法行政水平,让文化法制建设成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力保障。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文化市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部门多,目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的力量较为薄弱,单靠文化执法“孤军奋战”也不现实。要切实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就必须搞好部门的横向协同,充分发挥当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一方面,建立与文化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将综合执法部门的年终检查意见作为经营单位是否通过年检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文化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文化执法与检察机关加强联系,搭建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执法透明度,促进相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加大对文化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和警示效应。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疏堵结合,分类整治,有效整合社会保安资源,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彻底解决目前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保安服务工作中自立山头、各自为政的混乱服务局面,全面规范我县保安服务市场,实现对公安机关以外的各种防范力量的统一监管,不断促进我县保安服务业规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县公安局成立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玉建任组长,副局长张广生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治安大队长江书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收集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和规范保安行业监管

1、加强对要害部门、治安重点单位、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复杂场所的保安管理,此类场所保安使用率要达到100%。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向金融、通信、邮政系统等重点单位派驻保安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及金融机构安装红外报警系统,逐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开展对娱乐场所的检查验收,对尚未与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保安人员的娱乐场所,要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警告,拒不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5月31日前完成向娱乐场所派驻保安人员的工作。

2、推进向中小学校派驻保安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大向中小学校派驻保安力度,对学校现有从事门卫工作的人员在具备保安条件的基础上,通过保安业务培训将其转为保安,实行持证上岗。5月31日前完成城区学校保安员派驻工作。

3、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社区、加油站保安制度。由公安部门协调,将物业部门维护小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社区、加油站等各种治安规范力量,逐步向保安队伍整合,构建“大保安”的管理格局。

4、清理整顿保安从业人员。对各部门、单位现在使用的各种形式保安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以各种名义私招乱雇维护治安的护卫队、护长队、保卫队、校卫队等从事看场、护院、巡逻、疏导车辆的工作人员,一律视为非法保安组织和非法保安人员,要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杜绝“黑保安”现象存在。

5、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5月31日前,对已在保安岗位,尚未经政审或没有经过岗前培训和无上岗证、资格证的保安人员进行整顿。凡不符合保安条件的一律清退,符合条件的全部进行岗位培训,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市场

1、加强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和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经营保安服务的,非法销售、穿着2000式保安服装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经营人员;对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2、加强与教育体育部门的密切配合,对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和公安机关、教育体育等部门批准,擅自开办武术学校、习武场所,或者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开办保安培训机构,从事保安业务培训,并以推荐工作或实习为名提供有偿人力安全服务的要严肃处理、坚决取缔。特别是对那些借培训保安之名,坑骗群众的组织或个人,要坚决予以打击,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要集中时间、抽调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彻底摸清现有各类保安服务企业、非正规保安机构、各类保安培训机构、现有在岗保安人员、正规保安公司以外的各类安全防范人员状况,并登记造册,为整顿规范、分类管理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抓住重点,因地制宜,积极做理顺管理体制、整合保安资源和保安派驻工作,该保留的依法规范,该批准的履行手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非整规保安组织、非正规保安员,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穿着保安服装等行为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以上两个阶段,可以互相穿行,摸底调查、整顿规范、发展队伍同时展开,确保整顿规范保安市场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日至6为3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及不足,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我县保安市场规范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建设良好治安秩序、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整顿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的重要性,把整顿规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确保各阶段任务顺利完成。

第8篇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局综治、平安创建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一是对活动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制定下发《2014年区文体(旅游)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具体宣传目标和要求。二是把综治宣传月活动同“平安”、“平安文化市场”、“平安旅游”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大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宣传的实效性、针对性。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精神、学习省、市、区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二是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宣传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事迹;三是宣传各级在矛盾纠纷大排查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四是举办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三月份,组织法制教育培训活动3次,受训人员136人,并组织法律法规考试,合格率达95%。五是紧紧围绕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整治文化市场。三月份,我局出动车辆9车次,人员22人次,对文化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结合查处的问题,对文化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工作中,我局还采取开座谈会、张贴标语、办板报、总结经验等形式,使这次综治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成效明显。

1、3月3日—5日,组织文体(旅游)系统干部群众学习区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3月6日—8日到共建社区研究社区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工作,为社区居民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3、3月11日—20日,以召集文化企业负责人或安排综治宣传小组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文物法》、《体育法》、《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通过建立文体(旅游)系统QQ群,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传递到每个文化企业单位。

4、3月21日—28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23家网吧和8家音像制品零售店以及南禅寺书城进行执法检查和现场指导文化企业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并分发相关法律资料等宣传品。

5、3月29日,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9篇

【关键词】合成;新型;滥用;犯罪;社会问题;公共安全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境外渗透的加剧国内制造、贩卖、吸食冰毒、“”、氯胺酮等合成问题不断发展蔓延,滥用人数持续增多,消费市场逐步扩大,已经成为我国新的突出的问题,给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2013年中国禁毒报告》中指出:尽管我国吸食海洛因等传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复吸率依然较高,新发现的隐形吸食海洛因人员有所增多。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09.8万名,其中滥用阿片类人员127.2万名、滥用合成人员79.8万名,分别占60.6%和38%;2012年全国新发现登记吸毒人员30.5万余名,依法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54.9万人次,依法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0.2万余名,依法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13.6万余名,3年未发现复吸人员75.9万名。近年来,由于受到合成渗透不断加剧的冲击,滥用合成的人数逐年增加,这给禁毒斗争增加难度的同时,也是禁毒工作面临着新的课题。本文针对合成滥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

一、合成的概念、种类及危害

合成(又称新型)是相对于鸦片、海洛因等传统而言,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近年来,我国新型滥用的品种不断增多,目前被普遍滥用的主要有冰毒、“”、氯胺酮(“”)、咖啡因、安纳咖、氟硝安定、LSD、安眠酮、三唑仑、GHB、丁丙诺啡、麦司卡林、PCP、止咳水、迷幻蘑菇、有机溶剂和鼻吸剂等。

吸食合成会严重损害人体组织器官功能,形成难以逆转的病变。大量的临床资料表明,病毒和“”等可以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的病变和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吸食者还会出现被害妄想、追踪妄想、忌妒妄想以及幻听等病理性精神症状,在这些病理性精神症状的作用下吸食者极易实施暴力行为。吸食苯丙胺类还会产生其他损害,如可以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痉挛、肌溶解,出现恶性高热、死亡或对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等。

吸食合成心理依赖性极强。很多人误以为吸食合成不会成瘾,其实只是成瘾的表现和吸食海洛因不一样,即生理上的表现不会那么激烈,但心理上造成的依赖性却远远高于生理依赖。吸食合成的人,最初都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和判断力,可以达到自己幻想中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吸食次数的增多,制造这种需要更多是剂量,就只能一步一步地往下沉,直到深陷毒魔之中不能自拔。

二、合成滥用引发的社会问题

合成滥用,是指为了满足某种精神体验,非法获取和使用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等主要以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将药物用于非医疗目的之用途。目前,我国滥用的,多为海洛因等阿片类药物以及甲基苯丙胺(冰毒)等精神兴奋药。结合吸毒的概念,认定合成滥用行为必须具备三个特征:一是主观方面必须有吸食、注射合成的故意。至于行为人出自何动机,如是出于好奇还是因为苦闷、寂寞等,均在所不问。二是行为人必须实施吸食、注射合成的行为。三是行为人必须已经吸食、注射新型。

如前所述,合成的危害一方面是对于吸毒者而言,滥用后不仅会严重损害组织器官功能,形成难以逆转的病变,而且由于过度兴奋,体力严重透支,会造成抵抗力下降,体质减弱,甚至引发心血管疾病而猝死。另一方面是由于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吸毒人员常会产生乱,过量吸食者极易出现精神错乱而引发暴力攻击甚至行凶杀人行为。而乱和害,现已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

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合成滥用者,便往往陷入深重的危机之中。对于尚未结婚的合成滥用者来说,在娱乐场所消费与吸毒本身就是常人难以承受的巨大开支(尤其是吸食“”),二一旦吸毒狂欢后,第二天就会嗜睡不醒,影响工作、学习,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精神和物质负担,往往导致父母与子女产生矛盾;而已婚吸食者因吸食通宵狂欢而不回家睡觉和脾气暴躁、对人冷漠等,都会伤害夫妻双方的感情,甚至导致家庭暴力和离异等问题。因此,合成滥用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首先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滥用合成不仅导致身体疾病,影响工作,而且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其次是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滥用合成多为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群体,青少年占大多数具有很大的诱导带动作用,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再就是会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侵财性犯罪行为。滥用合成者购买、支付门票或包厢费、消耗饮料、男性要求女性“陪吸”等都需要大笔钱财,为了获取毒资,吸食者往往会走上犯罪道路,从而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威胁。

三、滥用合成的防范与控制

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关键。为遏制合成的泛滥势头,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新的吸毒成瘾者。为此,相关部门必须贯彻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集中开展以青少年、社会无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为重点的防范合成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随着2008年6月1日我国《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应该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合成的能力。

除了做好预防教育工作外,要控制滥用合成,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针对合成滥用的特点,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控制:首先是强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促使其管理逐步规范化、法制化,充分发挥其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其次要加大打击娱乐场所贩卖、吸食违法犯罪的力度,从减少需求和危害出发,严格落实《禁毒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禁毒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严打、严管、严防”的工作方针,对娱乐场所涉毒活动进行及时、持续、有力的整顿和打击。除此之外还要加大打击制、贩合成犯罪的力度,堵塞毒源。最后,要建立健全针对制、贩、吸食合成的立法,从法律上遏制合成的蔓延。

参考文献

[1] 公安部.2013年中国禁毒报告[R].2013年.

[2] 国家禁毒委.防范新型的危害[R].2005年.

[3] 崔敏.犯罪发展趋势与遏制对策[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

第10篇

稽查半年工作总结

稽查半年工作总结

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岗位练兵活动总结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文化稽查队伍担负着打击违法经营、保护合法权益、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职责,这既是党和国家给我们的重托,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文化市场迅猛发展,新鲜事物层出不穷,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意识、政策水平、业务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有组织地对稽查人员进行培训,才能在长期的执法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此我队以“岗位练兵”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业务练兵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体人员参与岗位练兵的自觉性为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们进行了广泛的动员教育,使全体稽查队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以下3个方面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投入到岗位练兵活动中去:1、从文化市场的发展特点来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点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增长,促使文化市场门类日益增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使稽查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特点二,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放宽了相当一部分经营活动的市场准入条件,有的甚至取消了经营许可审批,使稽查的难度越来越大;特点三,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同样促使着经营者法制观念的提高,对稽查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特点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应用越来越迅速。在文化市场领域,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更加是势不可挡,给稽查工作带来更多的挑战与压力。2、从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变化来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适应文化市场的发展变化,国家先后制定、修改了音像、演出、娱乐、电影、网络市场等行政法规及相应部门规章,了《文化市场稽查暂行办法》、《文化部文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三个专项执法规章,使各市场门类实体、程序法规基本齐备。我们只有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及时学习新变化的法规和规章,才能更好的依法稽查、依法办案,才能保障执法工作及时、准确、公正、高效。3、从稽查人员业务现状存在的差距来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差距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文化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外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将更多地进入国内文化市场,中外两种价值观念和经营方式的碰撞和冲击将会进一步加剧,也对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出了严峻挑战。而我们的队伍整体素质相对仍然不高,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掌握不够;差距二,文化市场门类日益增多,逐渐形成了包括演出、娱乐、音像、电影、文物、艺术品、书报刊、网络等文化市场。这些市场的执法工作大都由文化稽查队承担,同时文化稽查队还承担着出版物市场的“扫黄打非”工作,而我们的稽查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差距三,文化市场难点问题不断产生,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文化法规条例也随之在不断修改完善,我们之所以能从较为被动到较为主动,从相对无序到规范有序,主要得益于法规制度建设。而我们的稽查队伍法规制度掌握相对不够完善,应用相对不够灵活。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们觉得,岗位练兵不能是形式上走过场,而是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促使和引导每个队员积极参与投入到岗位练兵中,通过岗位练兵真正达到提高和完善业务素质的目的。1、搞好一次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每年我们都会利用一至两个双休日集中组织队员学习文化法规条例,如去年我们集中学习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新修订颁布的法规和条例,今年我们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并针对法规的难点、疑点、新旧法规的区别以及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及时解决在执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使队员全面掌握有关法规和条例,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法规学习培训我们采取条线分管队员主讲、集体讨论的形式,促使分管队员对自己分管条线的法规条例全面的掌握和了解,提高了队员熟悉并灵活运用条例的能力。同时我们对个别案件中碰到的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讨论和研究,以提高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执法程序。2、搞好一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今年上半年我队开展了法规知识竞赛,题目来自执法中涉及常用的法规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基本法规。题型有填充、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考卷题目虽然不多,但涉及的法规却不少,这就要求队员每种条例法规都要认真学习并掌握。我们要求队员平时自己安排时间复习,然后进行闭卷考试。做完试卷后当场把试卷封好交由总队领导批卷。这种做法使队员自觉端正了学习态度,认真投入到活动中,使活动不走形式主义而落到实处,起到实效,并体现了严格公平的原则。通过竞赛,队员们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在法律法规方面的不足并不断完善,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3、搞好一次非法出版物鉴别培训:随着社会的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版物市场越来越繁荣,非法出版物的类型也是越来越多,盗版的层次、质量也越来越高,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才能正确区分非法出版物,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我队都请来了市新闻出版署的老师来为队员们讲课:如何区分非法音像制品和如何区分非法出版物。老师的讲课使我们对非法出版物的鉴别有了新的认识,走出了原本以为纸张差、印刷差的就是非法出版物的误区,对出版物市场和非法出版物的理解有了新的提高,并学习到如何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线索、提高办案质量的许多经验。通过培训,我们明显感到在非法出版物的检查中少走了许多弯路、提高了工作效率。4、搞好一次法律文书制作比赛:今年上半年我队请来市文化稽查总队的领导来主持我们的法律文书制作比赛。题目由总队出,每个队员都参加了比赛。因为法律文书是我们办每个案子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反映出我们办的每个案子是否有法可依、办案的程序是否符合法规条例的规定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的制作,其中最关键的是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为了使每个队员都意识到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我队首先认真学习了总队关于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的有关要求,开展讨论并寻找差距,在此基础上自己队里进行法律文书制作模拟比赛,并为此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因为准备的过程就是提高的过程,而比赛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法律文书制作完毕后,总队领导当场批阅并进行讲解,使队员们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提高了对法律文书制作的重视程度,使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有了质的提高,使队员的办案质量有新的突破。三、注重实效,在提高全体人员业务技能上见成效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们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做到了一个进一步熟悉,三个进一步提高:1、进一步熟悉了文化稽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是死的,要想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还得靠人来执行。岗位练兵活动使我们进一步熟悉并掌握了文化稽查的法律法规,从而真正保障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2、进一步提高了依法稽查的水平。文化稽查队伍的执法形象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一个地区或城市的法制建设和文明程度,依法稽查是对我们最基本也是最严格的要求,通过岗位练兵活动,队员进一步加强了依法稽查的意识,增加了依法稽查的水平。3、进一步提高了非法出版物的鉴别能力。通过岗位练兵活动,现在我们每个队员都能正确鉴别非法出版物,使有限的稽查队伍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从而提高了稽查工作质量,增加了工作效率。4、进一步提高了稽查工作的质量。首先在现场检查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发现问题、把握问题的能力,提高了现场检查笔录的质量,为办案提供了可靠证据;其次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进一步提高了调查询问的技巧,使调查询问证据落实,有法可依;最后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我们进一步减少了差错,规范了法律文书制作程序。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要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还需靠提高队伍素质来推动。所以我们要在队伍建设上再接再厉,继续狠抓岗位练兵,不断加强业务素质,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文化稽查工作的新局面。

第11篇

一、公共场所种类和环境特征

(一)公共场所种类

1.住宿与交际场所

分别为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

2.洗浴与美容场所

分别为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

分别为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与游乐场所

分别为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

分别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

分别为商场(店)、书店。

7.就诊与交通场所

分别为候诊室、候车(船、机)室、公共交通工具(指飞机、轮船、火车客运车厢)。

(二)环境特征

人群密集,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经营单位多,分布广,基本条件相差较大。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玷污。从业人员的卫生水平低,卫生制度不健全。建筑和布局不合理。

二、存在问题分析

1.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各级领导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重食品卫生监督,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现象。在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物质财富不断增长的今天,公众对食品卫生状况越发重视起来,卫生意识不断提高。一旦发生食源性疾患,影响面广,社会反响大。各级领导对食品卫生工作给予重视,在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具体措施上向食品卫生工作倾斜。而公共场所卫生问题相对而言较为隐蔽,容易被人们忽视。社会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不了解,对公共场所可能引起的卫生问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一些公共场所经营人员、从业人员既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又对卫生监督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存在消极抵触情绪。由于领导、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不够重视,影响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自身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热情,工作中态度消极、得过且过。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薄弱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轻,违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大于受处罚后所受的损失,造成一些经营者漠视法律尊严,我行我素。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对行政执法的要求越来越严重。卫生监督过程中,执法程序的严格、手续的繁琐、效果的轻微,使监督员产生畏难情绪,影响了监督员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地方行政部门陆续颁发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条例、办法等,基层卫生监督员往往不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监督员数量少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往往将公共卫生、学习卫生、劳动卫生合为一处,一些公共卫生监督员同时担负其它卫生的监督任务,分散了经历。

4.仪器设备老化陈旧

设备落伍,仪器陈旧,长期使用中,仪器磨损大,影响监测结果的精度和准确性,制约了监督监测工作的开展。

三、采取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重视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食品卫生、公共卫生一起抓。在制订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具体措施时严格要求,强化管理。

2.开展卫生宣传教育

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走入社区,面向公众宣传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

3.强化卫生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组织经营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对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各单位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监测。对一些屡教不改的经营单位、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树立法律的威信、维护法律尊严。

5.组织业务学习,提高监督员素质

定期举行业务培训,组织监督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对执法文书的书写,执法程序的规范进行统一培训,考核。开展专题讨论,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在集体会议上探讨,共同研究,集思广益。定期将最新的法规、办法、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性意见反馈给监督员,督促监督员自我提高、自我学习、不断提高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6.更新仪器设备

第12篇

这次全县禁毒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后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我县禁毒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禁毒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县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首先,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长期以来始终不畏艰辛,不怕困难,在禁毒战线作出艰苦努力、无私奉献的全体禁毒民警、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治安积极分子、保卫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向长期关心、支持并为禁毒工作作出努力和贡献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县禁毒工作的回顾

我县的禁毒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禁毒委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四禁(种、制、贩、吸)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及贩卖零包的窝点一律摧毁;非法种植原植物一律禁绝;贩卖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吸毒成瘾严重者一律强制隔离戒毒;解戒出所人员一律责令接受社区康复;举报违法犯罪属实一律给予奖励的“六个一律”禁毒工作方针,紧紧围绕遏制来源、遏制危害和遏制新生吸毒人员滋生的关键问题,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禁毒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防毒拒毒的意识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主动性不断提高;二是新生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减缓,得到有效控制,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逐步提高,复吸率有效减缓,戒毒工作成果明显;三是非法种植罂粟现象基本禁绝,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品管理日渐规范,管控工作向正规化,规范化迈进,有效控制了新型对社会的危害;四是毒情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和创建“无毒乡镇、社区”工作稳步推进,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逐渐形成,并向纵深发展,重点地区毒情蔓延稳中有降,“无毒”创建工作全面铺开。五是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全县共开展“六进”(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宣传活动3746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2030份,展出展板324块、挂图816幅,悬挂横幅标语73幅,设置永久性禁毒宣传专栏3块,黑板墙报45期,举办禁毒与防艾培训8期,375人参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禁毒工作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参与。六是打击犯罪措施有力,形成机制,成效显著。全县全年共查处涉毒违法案件25件25人,破获刑事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缴获海洛因95.1克,冰毒5500克,通过严打惩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减少我县犯罪的高发势头和销售渠道。七是禁吸戒毒工作力度大,基本实现全员收戒。全年共收戒吸毒人员107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49人,社区戒毒12人,社区康复46人,超额完成了州级下达的收戒任务。由于我县禁吸戒毒工作形式多样,始终坚持强制隔离与人性管理,药物治疗与劳动康复,宣传教育与自我约束矫正康复有机结合,确保了禁吸戒毒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提高了巩固率,降低了复吸率。

过去的一年,我县禁毒人民战争虽然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受国际国内涉毒因素的影响,毒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不容忽视:一是贩卖零包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大多数零贩者都是以贩养吸,且都是身患多种疾病,对这部分人难予打击处理,收押、强戒工作难度较大;二是外流贩毒突出,大多是从“323”国道线、衡昆高速公路、丘广公路、西西公路流入我县境内,特殊的地理和交通环境为毒犯提供便利条件,防控工作难以实施;三是流入、流经我县的运输路线相对复杂,运输方式更趋隐蔽,打击难度增大。据多年的情况分析,流入、流经我县的运输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由缅甸进保山、版纳到昆明至文山、砚山流入广南或两广一带,另一条是由越南进河口、马关到文山、砚山流入广南或两广一带。运输方面,县内毒贩与县外贩毒人员相互勾结,利用银行汇款、款到发货的方式,把伪装入小件物品内通过客车托运,再把购进的分销给吸毒人员,毒犯手段越来越隐蔽,给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全力做好的禁毒工作

是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最后一年,也是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全县禁毒工作要以“遏制来源、遏制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为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全力遏制外流贩毒。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严打态势,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遏制犯罪猖獗的势头。一是要加快构建立体防控体系,提高打击犯罪能力。公安禁毒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运用定点查控,流动查缉,采取公开与秘密的手段,提高查缉实效和堵控能力。邮政、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与公安禁毒部门形成协同作战、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查缉工作,努力提高查缉实效。二是要强化专案侦查经营工作,努力在专案上取得新突破。公安禁毒部门要树立情报导侦意识,大力加强情报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情报搜集、分析、研判、交流、应用能力,全面提升对犯罪的主动发现能力、侦查经营能力、办案取证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是要加强禁毒区域协作,严厉打击外贩。公安禁毒部门要把打击外贩活动作为重点,开展打击外流贩毒专项行动。外流贩毒严重的乡镇要组织力量深入村寨和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逐户逐人进行排查,摸清外流贩毒人员底数,掌握外流贩毒活动情况,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流入地禁毒部门协作,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解决我县外流贩毒问题,确保打击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要坚持专案侦查与打击零包贩毒相结合的侦查思路,严厉打击贩卖零包违法犯罪活动,力争打小打早,使之形不成大宗贩毒,避免造成严重危害。五是要加强新型防治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场所从业人员禁毒宣传培训,提高识毒、拒毒、防毒意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娱乐场所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娱乐场所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严厉惩处涉毒娱乐场所,确保娱乐场所不留涉毒死角。六是要严格遏制毒化学品、品和精神药物管理。药监、安监部门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和核查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走私、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品、精神药物经营和使用的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留下后患,酿成犯罪。

(二)开展毒情重点整治,全力遏制突出问题。一是要切实抓好莲城、八宝、珠琳3个毒情重点乡镇的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禁毒责任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坚决整治消费市场,减少的社会危害,竭力改变毒情严重局面。二是要大力推进“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把毒情重点整治与“无毒社区”创建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毒情重点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大力开展“无毒村寨”、“无毒单位”、“无毒学校”、“无毒家庭”创建活动,扩大“无毒社区”覆盖面,巩固创建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环境。

(三)落实禁种铲毒措施,严防非法种植罂粟反弹。全县18个乡镇虽然没有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现象,非法种植罂粟得到有效控制。但是,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历年来非法种植大麻较为严重的杨柳井、八宝,种植罂粟较为严重的莲城、南屏、珠琳等地,乡镇党委、政府要适时组织力量进行大规模的踏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对边远偏僻及辖区交界的死角死面,要做到严防死守,安排专人查看管控,坚决不让非法种植罂粟出现反弹,形成新的问题。

(四)加大投入,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夯实社区戒毒康复基础。禁吸戒毒工作是禁毒工作成效的一个直接体现,也是我县禁毒工作的难点。管控吸毒人员、加强禁吸戒毒、减少需求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竭力抓好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一要深入排查吸毒人员,该收戒的及时收戒,做到发现一个收戒一个,决不漏管漏控一人。公安机关要会同司法、卫生等部门认真搞好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对新发现的吸毒人员和复吸人员,要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决不手软。二要进一步提高收戒效果。要在完成强制戒毒所资源整合基础上,着力提高收戒效果,进一步改善戒毒环境,提高戒毒综合能力。三要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戒毒康复措施,对禁吸戒毒工作措施做了重大调整,明确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但就我县的情况来看,这项工作不容乐观,目前几乎只有公安部门在操作,有的乡镇甚至至今都还没有开展。今年,县委、县政府已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底组织考核,兑换奖惩。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从乡镇到村、社区的禁毒康复机构,保证公安机关送社区、村禁毒康复的人员有组织接纳,有人监督戒毒康复,有人填写档案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夺取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是禁毒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禁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一日不绝,治安一日不稳”的理念,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加强具体的督查检查和指导。县禁毒委是组织我县禁毒工作的主导力量,要组织、指导、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禁毒工作。各禁毒委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在禁毒宣传教育、打击犯罪、防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各乡镇、县禁毒委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宣传、卫生、民政、工商、交通、劳保、安监、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分管禁毒工作,明确专人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其它禁毒委成员单位,要严格按县禁毒委的要求抓好日常工作,确保禁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二)推进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队伍建设是做好禁毒工作的根本,也是保障,公安机关要把禁毒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大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队伍教育管理,推进禁毒队伍正规化建设、科技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干、敢打硬战、执法公正的禁毒队伍。